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13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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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281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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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一通三防”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制1第一节成立“一通三防”工作领导组1第二节矿党政领导及各科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2通风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3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4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4安全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5通防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6党委书记“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6第三节各科室及区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7通防科“一通三防”岗2、位责任制7调度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8机电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8技术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9安全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0机电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0采煤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0掘进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1抽放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1运输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2第四节各科室及区队主要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2通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2通防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13安全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4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5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15抽放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6采掘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6第五节 “一通三防”各工种岗位责任制17测风员岗位责任制17测尘工岗位责任制17灭尘工3、岗位责任制18密闭工岗位责任制18抽放瓦斯观测工岗位责任制19抽放钻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9抽放瓦斯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20抽放管路安装、拆除工岗位责任制21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21第二章 “一通三防”各工种操作规程22爆破工岗位操作规程22测风工岗位操作规程30风筒工岗位操作规程37通风设施工岗位操作规程40瓦斯检查员岗位操作规程49测尘工岗位操作规程55防尘工岗位操作规程59主通风机司机岗位操作规程61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岗位操作规程65安全监测工岗位操作规程66洒水灭尘工岗位操作规程73井下钻探工岗位操作规程75第三章 矿井通风管理规定84第一节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84第二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84、5第三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87第四节 矿井反风管理制度90第五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91第六节 通风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91第四章矿井瓦斯管理91第一节 瓦斯管理制度91第二节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93第三节瓦斯检查汇报制度94第四节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96第五节 瓦斯排放制度97第六节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101第七节 瓦斯日报审批制度102第八节 盲巷管理102第九节 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103第五章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106第一节 抽放瓦斯设备检验制度106第二节 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07第三节 抽放系统维护管理制度110第四节 抽放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测、检验制度111第五节 钻孔、钻场检查管5、理制度113第六节 预防瓦斯抽放管路砸坏制度114第六章 综合防尘管理115第一节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15第二节 防止煤尘爆炸制度118第七章 防灭火管理118第一节 防灭火管理制度118第八章 矿井通风安全仪器管理121第一节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21 第一章 “一通三防”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制第一节成立“一通三防”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防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各科室及生产区队等单位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通防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通防科负责设计、规划和管理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安全科对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履行监督检查,并根6、据实际下发纠正通知书,整改意见等;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研究分析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安全装备、人员配备等情况,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通风系统图、防尘管路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及矿所需的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仪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测风记录等必须反映准确真实情况,各类图纸均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做到规范化,矿自用图纸每月补充一次,每季与公司交换一次,每种三份,以上主要报表和记录要及时上报。第二节矿党政领导及各科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矿长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矿“一通三防7、”工作全面负责。二、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规定。三、 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并确保人员素质。四、 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五、 定期检查“一通三防”工作,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六、 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一通三防”重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七、 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各个分管副矿长。定期检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八、 每日批阅“一通三防”工作日报,审批重大安全隐患处理措施。九、 对存8、在“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采掘工作面停产整顿负直接管理责任。十、 负责组织“一通三防”重大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并负技术领导责任。二、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有关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三、负责组织编制本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并督促落实。四、负责把好设计关,在开采设计和工程施工设计中,优先满足“一通三防”需要,确保符合规定要求,保证安全生产。五、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一通三防”技术方案、9、设计,负责井下所有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六、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及主扇性能测定工作。七、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例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现场“一通三防”问题与隐患。八、负责“一通三防”人员技术培训。 九、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布置下月任务。十、负责审批“一通三防”工作报表、图纸,对出现的通风、瓦斯、煤尘异常,及时组织制定措施措施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督促检查。十一、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激励政策和补贴政策。十二、负责“一通三防”科研10、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十三、负责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组织关部门调查收集瓦斯地质基础资料,做好地质构造探测及预报工作,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十四、负责矿井重大灾害的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参加事故处理工作。通风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协助总工程师主抓“一通三防”工作。当总工程师不在时,受总工程师委托处理有关“一通三防”工作。二、 要掌握“一通三防”各系统运行情况,掌握通风、瓦斯、煤尘、自燃发火等薄弱环节和重点管理区、重点工作面隐患情况,安排对隐患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负责安排和指导通风系统调整、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抽放规划11、自然发火防治等“一通三防”重点工作和方案的编制审核。三、 应协助总工程师抓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重大隐患处理、安全技措资金使用五个关口。四、 经常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安全业务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信息,帮助矿井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发生。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二、 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落实瓦斯防治技术措施。三、 负责采掘工作面投入生产前的验收,确保“一通三防”系统完善、装备设施齐全、瓦斯治理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对采掘工作面区域“一通三防”设施、安全防护装12、置始终完好负责。四、 负责矿井合理生产布局,按“以风定产”和“掘、抽、采”平衡的要求,组织制定矿井生产接续计划和作业计划。为“一通三防”创造良好条件,避免采掘接续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等给矿井通风造成困难。五、 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六、 负责配备足够的“一通三防”工作人员。七、 抓好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正规循环作业,保证推进度符合规定,确保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按期封闭。八、 负责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贯通前后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九、积极配合矿井的通风技改、反风演习及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开展。十13、参加矿井重大灾害事故和抢救工作。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二、 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瓦斯防治技术措施。三、 保证主要通风机、瓦斯抽采泵站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系统电源稳定可靠。对因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四、 负责抓好采掘供电、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装备正常工作。五、 负责组织全矿通风设备完好率的检查及督促检修。组织检查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并落实处理,确保电气设备完好运转。六、 确保采掘设备上配套瓦斯监测、综合防尘等装置的齐全、性能良好。七、14、 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八、 参加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安全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在矿长及上级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二、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规定的监督检查。三、负责“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组织检查及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四、参加矿通风例会,参与“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处理措施的制订。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研究分析“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六、负责对存在“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及时下达停产整顿通知15、,负责监督检查整改后及时复查验收。七、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八、积极协助矿长进行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通防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二、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专项资金使用关)。三、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四、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开展“一通三防”检查,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对查出的一通三防事故和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审查16、后,组织实施。五、掌握通风、抽采、监控、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及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安全仪器、 仪表购置计划的编制。六、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审查、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设计、通防技术措施。七、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八、具体检查、指导、落实通防科日常业务工作,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督促协调各业务部门,搞好业务保安工作。九、参与“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党委书记“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17、实上级颁布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协助党委书记搞好“一通三防”的宣传教育工作。二、负责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广大职工进行通风、瓦斯等“一通三防”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三、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充分发挥家属协管会的作用,提高职工和家属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四、负责监督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共同做好“一通三防”工作。五、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及时表彰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评选劳模、标兵的条件。六、主动了解“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第三节各科室及区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通防科“一18、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矿井“一通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二、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章制度,参加矿井规划、设计工作,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的专项规定。三、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迅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最大限度地减少排风之间平面交叉,做到技术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四、 负责各类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批管理,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靠。五、 负责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的各项制度。19、六、 负责搞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七、 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风量管理,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风量进行解决。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采取停产措施,确保瓦斯超限不作业。八、 负责对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九、 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和处理。十、 定期测定矿井各地点风量,按照调风计划及措施,组织人力、物力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并做到有记录可查。调度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指示、指令。二、 参加每月的“一通三防”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措施。三20、 每次调度会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隐患,做到时间、人员、责任“三落实”。四、 发生矿井停风、瓦斯超限时,立即通知停产,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按规定处理。五、 参加事故抢救追查工作。六、 负责矿井的瓦斯监测、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七、 负责对井下各采掘队组瓦斯探头的安设标校、维护管理,加强对回采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装置的日常管理和对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与瓦斯电闭锁的管理工作。八、 井下监控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九、 监测中心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分站的运行情况。机电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21、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抓好安装质量,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二、 负责设备定期检修、消灭电器失爆,防止引爆瓦斯煤尘。三、 负责完善设备各类保护,落实管理措施。四、 负责通风机的维护和管理。使其各项指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五、 井下变电所跳闸后,必须按规定优先恢复井下局部通风机和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六、 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七、 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技术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八、 地测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巷道贯通距离、地质构造,煤层、瓦斯含量等地质材料。九、 为通风部门提供矿井通风管理必须的图纸资料。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参与矿井“一通三防“系统改造方案的22、制定。编制采掘接续计划时尽量做到布局合理,避免过分集中或分散,为通风管理创造条件。十、 审查矿井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对防瓦斯、防灭火、防出明确规定。对不按规程施工,造成生产中出现“一通三防”事故的,负有监管不到责任。十一、 严格执行巷道贯通预报制度,督促掘进队按规定执行巷道贯通技术管理规定。十二、 组织检查各采掘工作面开、停工验收必须有通知单。验收时要将“一通三防”设施纳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不具备开停工的工作面不予验收,必须停工或停风的地点要提前三天通知通防科,编制措施予以封闭。十三、 协助配合通风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相关的设计和实施工作,为推广应用“一通三防”先进技术创造条件,为提高矿井23、抗灾能力打下基础。安全科“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二、 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风计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三、 参与并督促其它职能部门排查通风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并对通风方面的“三违”严肃查处。四、 监督矿井用于通风方面的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五、 及时考核发放与“一通三防”有关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六、 建立无计划停风追查记录台帐,落实对通风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七、 安全员有责任对管辖范围的瓦斯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停产并及时汇报。八、 负责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加强对瓦检员的管理,规范瓦检员的行为,保质保量完成瓦斯检查任务。机电队“一通三24、防”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矿井主扇日常管理工作,必须保证主扇正常运转。二、 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维护,对“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每日中班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一次试验,保持完好、正确使用,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三、 负责防尘管路的安装以及转载点喷雾、巷道净化水幕的安装工作。采煤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采煤队是矿井生产的主要单位,负责按作业规程、措施中相关要求管好、用好本单位“一通三防”设施。负责维护、移动安全监测系统各种传感器和缆线。二、 在生产过程中当“一通三防”设施、设备影响正常生产时,要优先考虑通风设施的重要性,单位和各人不得随意移动、损坏通风设施和材料,不得将通风设施和材料挪25、为它用。三、 要配合通风部门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教育和引导职工,懂得“一通三防”在矿井生产中的重要性。听从瓦检员等通风部门人员的劝阻,按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四、 因个人或集体行为,损坏“一通三防”设施或对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的,对出现“一通三防”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掘进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加强通风管理,保证掘进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管理好掘进面的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按规定搞好巷道贯通工作,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二、 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认真搞好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规定及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制度,听从瓦检员的26、指挥,预防和避免瓦斯事故。三、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管理制度,坚持湿式打眼,使用好水炮泥,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米内进行洒水。四、 搞好瓦斯自动监控装置的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五、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消灭电器失爆现象。六、 负责对施工巷道内的隔爆、水幕、转载点喷雾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管辖内巷道的冲洗和浮煤的清洁。抽放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瓦斯抽放站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瓦斯抽放泵站正常运转。二、 负责瓦斯抽放管理的接续和拆除工作,并对瓦斯抽放参数进行分析,搞好瓦斯抽放工作。三、 负责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确保做好施工钻孔深度达到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不27、虚报进尺。四、 按照通防科提出的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构筑通风设施工作。五、 负责总回风巷、采区回风道巷道冲刷工作。六、 对运输大巷每年进行一次刷白。七、 负责各个采掘工作面、采区进回风巷、总回风巷的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八、 负责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满足各用风地点要求。九、 严格按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十、 按时完成通防科安排的其它工作。运输队”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对所管巷道的净化水幕使用、维护工作。二、 负责对所管巷道各个转载点喷雾洒水喷头的使用、维护工作。三、 负责对所管巷道浮煤的清扫工作,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冲洗煤尘。四、 28、负责井下各个料场、皮带输送头的消防器材、消防水管的设置、管理工作。五、 负责加强煤仓管理,减少煤仓漏风。第四节各科室及区队主要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通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一、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二、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制定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技术规定,并监督落实。三、 负责组织编制矿区“一通三防”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一通三防”年、季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和督促。四、 负责重大“一通三防”工程立项基础工作,督促“一通三防”专用基金项目的落实,组织矿井“一通三防”29、工程竣工验收。五、 组织“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查处解决“一通三防”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一通三防”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并监督落实。六、 参加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七、 协助总工程师召开“一通三防”会议,研究解决矿井通风、瓦斯治理、防尘、防灭火、监测监控等方面的安全技术问题。八、 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一通三防”技术方案、设计的会审。九、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收集、总结、上报工作。十、 督促指导矿井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十一、 负责30、“一通三防”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积极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十二、 参加重大“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灾和分析、调查工作。十三、 参与“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通防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1、内业:负责整理各种报表、记录、仪器、仪表和各种设备台帐,做到物帐相对应。仪器、仪表定期校正、维修工作。负责通风系统图等各种图纸的填绘工作。负责进行全矿风量核定,通风能力核定,并作出实施措施,报科长审核。负责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2、外业:负责执行每月5日、15日、25日全方位的测风制度,并根据测风结果作出具体分析、风量调整措施,报科长审核,付诸实施。每天深入井下,严格通风系统巡查制度31、,并以表格的形式,将所查问题,通知到队组。及时填写测风牌板,以及牌板的制作,更换工作。在科长的领导下,参与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调整的各项工作。负责按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的风路调整。安全科科长岗位责任制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各项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 二、负责对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监督检查。三、参与“一通三防”的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实施。五、组织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负责“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问题的监督整改。六、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殊工种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七、监督检查32、“一通三防”的装备、设施、仪器、材料的安全标志和防爆、防静电、抗阻燃性能。八、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追查、分析,对事故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九、参与审批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各项制度。负责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科研、调度管理和瓦斯地质工作。二、参与矿区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三、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反映和解决分管范围内的瓦斯地质工作的技术问题和隐患。严格执行通风、防火、防尘、瓦斯管理的安全措施。四、在审查矿井采区、综采工作面等设计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优先考虑一通三防的需33、要。五、负责抓好采掘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竣工投产。督促矿井抓好通风巷道的维修工作,确保通风断面。 六、负责集团公司“一通三防”日常调度和关键环节情况专题调度。对矿井汇报的“一通三防”重大问题,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按程序进行汇报。七、负责矿区瓦斯地质工作。研究分析矿区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及其规律,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收集瓦斯地质基础资料,督促、检查矿井做好地质构造探测及预报工作,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八、负责“一通三防”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鉴定、专利申办、科研成果的报奖和归档工作。协助一通三防重大科研和新技术推广工作。九、负责组织开展“一通三防”34、方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和奖罚。十、参与“一通三防”事故救灾、调查和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相关规定。 二、负责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重大部署、政策的督办和贯彻落实。 三、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矿区“一通三防”状况。抽放队队长岗位责任制一、负责矿井瓦斯抽放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管理,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二、负责组织制定本队安全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副队长以及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三、全面负责瓦斯抽放泵的安装、使用及维护,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安装抽放管路、定时观测瓦斯抽放的有关参数。四、根据工作面的推进35、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抽放的衔接工作,确保回采面的安全生产。五、每一抽放工程施工完毕后,积极参加工程的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进行处理。六、每旬要派专管人员对整个抽放管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必须亲自进行一次抽放系统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在检查记录本上。采掘队队长岗位责任制一、 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保管好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保证其完好,并正常使用。二、 负责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和责任区域内的防尘工作,消灭积尘和煤尘飞扬现象。三、 负责责任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维护和完好检查,消灭机电设备失爆现象。四、 负责落实责任范围内各项“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时处理责任范围内出现的通防隐36、患。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一通三防”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五、 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第五节 “一通三防”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测风员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率。二、 负责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三、 负责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四、 负责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五、 负责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六、 负责监测各用风地点(巷道)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七、 负责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37、定等工作。八、 负责矿井或巷道的通风阻力测定。九、 负责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十、 负责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测定。测尘工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井下各井巷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关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粉尘散度,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和落尘的测定,采样和分析化验工作。二、 负责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流量分布情况的测定工作。三、 负责绘制矿井防尘系统图,编制测尘报表,分析整理测尘资料和管理防尘图牌板。四、 熟悉现用测尘仪表分析天平,水表压力表等原理构造和维护方法及测尘用的各种化学试剂的性质作用,并能熟练操作和应用。五、 掌握规程对粉尘浓度规定和井下各处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状况、降尘效果,发现问题38、,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六、 熟悉矿井防尘系统,掌握规程对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的规定,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设计标准和实际重要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向领导汇报,以确保粉尘防治工作的有效正常运行。灭尘工岗位责任制一、 防尘人员必须熟悉井下各防尘洒水地点及装置。二、 安装净化水幕和隔爆水棚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严格施工,并且必须坚持文明生产,多余的材料必须回收放置库房中。三、 对主要通风行人大巷必须按规定时间清扫或洒水,定期冲洗大巷四周积尘。四、 固定喷雾的巷道按要求定期洒水,冲洗巷道,防止煤尘堆积。五、 喷雾装置损坏必须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净化水幕喷雾正常。六、 必须按照要求作业,洒水必须量足39、,冲洗巷道必须彻底干净,达到要求。七、 对本队灭尘范围内的隔爆设施及水幕,必须按要求及时架设,保证安装使用质量及日常检查、日常维护。八、 爱护灭尘工具,用完后及时放置到规定地点。九、 坚持勤俭节约,修旧利废。密闭工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全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维修和改造、回收工作,以确保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二、 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稳定性。三、 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修建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设计或指定位置施工。四、 在实施通风设施更改(包括墙改门或门改墙等)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先建好新的、再拆除旧的施工程序,以40、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五、 当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六、 严格坚持工完料净,认真做好文明施工。抽放瓦斯观测工岗位责任制一、 负责抽放系统中各种参数的定时观测和计算。二、 负责抽放钻孔的连接、拆除以及抽放管路的检查维护放水及管理工作。三、 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四、 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五、 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等)填写在记录表格和牌板上。六、 负责按时填写瓦斯抽放日报表,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七、 对所负责41、地区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抽放钻机司机岗位责任制一、 瓦斯抽放钻机司机主要承担井下各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孔,采空区抽放孔及掘进预抽孔的施工。二、 入井前必须学习和掌握设计院要求当班施工钻孔的主要质量标准和穿透到达层位的岩性。三、 要严格按照设计院任务书进行施工,爱护机电设备和通风设施,杜绝违章作业。四、 进入钻场后,首先要检查施工地点的顶板、支架、瓦斯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 坚固各部螺丝、调整导轨滑坡,使之轻紧适当。六、 立柱杠架和钻孔按设计的角度位置由抽放技术员指挥正确安装,应先调立柱伸缩长度、升液压千斤顶加压,但42、应保证立柱有100mm的过载卸压朱地,并装上顶梁和各横梁。七、 正确连接各液压管路,将操纵阀的手把均置于中间位置各润滑部位要进行注油。八、 联接电气线路,应使用泵按标准箭头方向旋转。九、 对钻孔外露的转动及润滑表面,应擦试干净对涂一层润滑油,检查油箱,油要达到油位线。十、 关电钻机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转动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正常后准备钻孔。抽放瓦斯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一、 瓦斯泵司机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各项观测记录,保证瓦斯泵安全,正常运转。二、 瓦斯泵房是矿井要害部门的重点管理地点,要建立严格的出入登记记录,交接班记录。三、 泵房值班司机每十五分钟检查一次,抽放负压、沼气浓43、度以及泵轴承温度等数据。四、 抽放瓦斯浓度,经常稳定在25%以上,当抽放瓦斯浓度低于25%时,立即停泵。五、 每班循环检查室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机切数据电源,进行处理。六、 没有介绍信任何人不准进入泵站,泵房要保证清洁整齐,按时上下班,严守工作岗位。七、 因停电,故障等原因,瓦斯风机临时停电运转,要立即通知调度室,瓦斯员或司机不得私自决定启动或停止瓦斯风机。八、 瓦斯抽放机房20米内不准有火源、抽烟、放炮、火炉等。抽放管路安装、拆除工岗位责任制一、 抽放管路安装主要承担与沼气有关的各类管路的安装,敷设管路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要按照安装的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自身保44、安工作。二、 进入工作地点时,首先要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确认其不超过规定时方准进行工作。三、 在瓦斯高浓(井下瓦斯大于1%的巷道)内进行管道拆装时,必须使用铜质工具。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一、 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二、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三、 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3上隅45、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向上1米处)。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5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四、 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4局部高冒区。五、 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六、 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46、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七、 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八、 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九、 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第二章 “一通三防”各工种操作规程爆破工岗位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 爆破工必须具有二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和爆炸材料管理规定、爆炸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掌握爆破技术,经47、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第2条 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第3条 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本操作规程、相关作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第4条 必须妥善保管好爆炸材料和发爆器,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放置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钥匙要随身携带。第5条 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和发爆器领退等制度,领退时要有记录、签字。第6条 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煤矿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第7条 48、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安全检查员都应在现场。第8条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第9条 炮眼封泥应有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第10条 必须使用取得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发爆器和符合规定的爆破母线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其他方法起爆。第11条 装填炮眼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在装填炮眼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有电钻电缆的地段严禁装填炮眼。第12条 采煤工作面一般应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也可分组装药,但49、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组与组之间的炮眼间距不得小于5米。严禁对其他组提前进行边线,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第13条 炮眼深度小于0.6米或多个自由面中煤(岩)层的最小抵抗线小于0.5(0.3)米时,不准装药爆破。第14条 必须采用串联网络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并联、混合联。每次爆破作业前,都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方法检测网络是否导通。第15条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在安全地点起爆;在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工作未就绪前不得连线起爆。第16条 处理拒爆、熄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50、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拉接清楚。三、操作准备第17条 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填写领料单。领料单要注明当班使用炸药和雷管的品种、数量,并经工区领导签字、加盖工区公章。第18条 领取发爆器,检查发爆器外观是否完好,充电后氖灯是否明亮,是否按期校验合格,否则不得领用。不得用短路的方法检查发爆器。第19条 领取爆破母线,检查线长度、规格和质量,给母线接头除锈、据结并作绝缘带包好。第20条 备齐木(竹)扦、木(竹)质炮棍、水炮泥袋。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第21条 持领料单到爆烽材料库领取炸药与电雷管,检查领取的炸药、雷管品种、数量及雷管编号是否相符,是否已经过期或严重变质。第22条 要将爆炸材料直接运51、送临时存放地点,严禁中途停留。运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运送。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在不同的具有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在衣袋内。3.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与其他人乘坐同一辆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守2人。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送爆炸材料。四、操作顺序第23条 爆破工按以下顺序操作:领取工具领取爆炸材料运送爆炸材料存放爆炸材料装配起爆药卷检查炮眼、瓦斯进行处理装药撤离人员、设警戒检查瓦斯连线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发出信号起爆爆破后检查撤警戒收尾工作。五、正常操作52、第24条 准备好足够的炮泥和水炮泥。第25条 按当时爆破需用数量装配起爆药卷。装配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放炮员装配,不得由他人代替。2.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装配。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3.装配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往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5.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先用木(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名挽好),53、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一个起爆药卷只准装一个雷管;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竹)扦扎眼;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上或捆在药卷上。6.装好的起爆经卷要立刻整齐地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防止遗失,严禁随地乱放。第26条 装填炮眼关,爆破工要与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工作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进行装药:1.装药地点20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2.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有煤尘堆积飞扬时。3.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时。4.工作面控顶距离超过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全,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或装药地点有片帮危险时。5.工作面有明显来压现象时。6.炮54、眼内发现异状,有压力水、温度骤高骤低、瓦斯突增、炮眼出现塌陷、裂缝、煤岩松散、透采空区等情况时。7.炮眼的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8.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9.发现拒爆未处理时。10.工作面采用反向起爆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应落实的安全措施而未落实时。第27条 按作业规程的装药量和起爆方式装药。1.用炮棍先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推入时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接触,严禁冲撞或捣实药卷。所有药卷聚能穴朝向要与起爆药卷相同。2.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最后装,药卷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反向起爆的起爆药卷最先装,药卷聚能穴朝向眼口,要一手拉住脚线55、,一手用炮棍将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第28条 装填炮泥:1.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炮泥,然后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装填水炮泥,再在水炮泥外端用炮泥将炮眼封实。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2.装填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用炮棍轻轻用力将炮泥慢慢捣实,用力不要过猛,防止捣破水炮泥。炮眼装填完后,要电将雷管脚线悬空。3、封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一般应将炮眼填满。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第29条 按作业规程规定要求设备警戒1.必须由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56、地点的所有通路上预设的警戒线处担任警戒。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牌和栏杆(或拉绳)。3.爆破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4.工作面与其他地点(采掘工作面、作业地点或巷道)相距在20米以内时,必须在其他地点以外处设置警戒,并在装药前、爆破前检查瓦斯。第30条 连线前,爆破工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爆破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在瓦斯检查符合规定时方可连线。第31条 连线:1.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连线顺序先连接雷管脚线,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2.脚线连接完后再将母线(或通过连接线)与剩余的两条 脚线相连接。3.脚线与脚线、57、脚线与连接线、母线间的所有接头,都必须扭紧并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第32条 敷设和检查母线:1.爆破母线应悬挂在没有电缆、电线、信号线和金属管路的巷道一侧;如果无法避开,则应挂于管线下方,并与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3.爆破母线应随取用随敷设,每次爆破完毕后都应及时将母线收起。第33条 通电检测与通电起爆:1.到达警戒线外的起爆电源操作地点后,首先进行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线路不导通时,应随挽线随对线路重新进行检查,同时必须遵守第37条 规定。2.接到班(组)长下达通电起爆命令后,将母线连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输出端)并拧紧,将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随即发出爆破警号58、。3.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并待氖灯闪亮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回放电位置通电起爆。4.爆破后,首先取下发爆钥匙,然后将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第34条 分组爆破后检查: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要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爆破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及处理内容同26、30条 。第35条 分组爆破后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或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下一组的连线、爆破工作。第36条 爆破结束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必须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熄爆等情况,对危险情况立即进行处理,确无危险后,方可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其他人员方59、可进入工作面作业。六、特殊操作(一)拒爆和熄爆处理第37条 通电以后拒爆时,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半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爆破工方可沿线路检查。应首先从电爆网络尤其连线和起爆电源上查找拒爆的原因,并应尽可能地采用重新连线起爆的方法处理。第38条 处理拒爆和熄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确属由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以重新连线起爆。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460、.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5.处理熄爆原则上与处理拒爆相同,也可按作业规程规定处理。6.在拒爆、熄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无关的工作。(二)处理溜煤眼的爆破第41条 爆破处理溜煤眼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4.爆破前必须洒水。5.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溜煤眼内。6.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七、收尾工作第42条 收拾整61、理好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经班(组)长签字。按规定进行交接班。第43条 将剩余电雷管、炸药退还爆炸材料库,并办理手续;交还发爆器、爆破母线等。测风工岗位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测风员。第2条 测风员应完成下列工作:1.定期测下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2.测定矿井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7.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62、性能测定等工作。8.进行矿井工巷道的通风阻力测定。9.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10.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测定。二、上岗条件第3条 测风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第4条 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2.所用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同量、风压的方法。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 件(即温温度、湿度、风速等)的方法。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63、和全压)和一段巷道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的知识。11.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的知识。三、安全规定习时的测量”规定进行。四、操作准备第5条 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由矿技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第6条 测风应在专门的测同站进行。在无测风产的地点测风是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第7条 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64、天。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也可能在距工作面20米左右地方选择巷道断面规整处测定,也可以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能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有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点,离心式风机按网格状布点),测35次,取平均值。第8条 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65、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第9条 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和本规程“反风演第10条 明确任务:明确测风地点、项目,即测量所测地点的巷道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等。第11条 准备仪器:下井前要先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风表校正曲线是事否吻合,配备长度0.5米左右的非导电表把。带齐全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温度计、秒表等。各种仪器(仪表)要符合合以下要求: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指针灵敏可靠,外壳以及和部件、螺钉无松动、异常,校正曲线吻合。2.秒表的开关、指针灵66、敏可靠,计时准确。3.瓦斯检测仪器要部件完整、电路(气路)畅通、气密完好、光谱清晰。4.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部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敏可靠,注入的液体符合规定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针尖完好。五、操作顺序第12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下井测风测温度测气体浓度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测压、测空气相对湿度及测空气密度以及反风时的操作,应参照上述操作顺序,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六、正常操作(一)测风第13条 根据所测地点的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微速风表0.30.5米/秒;中速风表0.510米/秒;高67、速风表10米/秒以上)。第14条 选用风表移动路线:要可以采用折线法(六线法)、四线法、迂回八线法、12点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第15条 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计数器,将风表指针回零(不能回零的应记录初数据),在风表运转30秒时再开动计数器。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第16条 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1分钟内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第17条 风表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用侧身法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地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厘米以上的距离。第18条 测风过程中,测风员要能够看到刻度盘。风表要与风流方向垂直(在倾斜井巷中更要注68、意),角度不得大于10第19条 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如果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至满足要求误差=(最大读数-最小读数)/最小读数。取3次的平均值。第20条 根据风表校正曲线的公式计算所测巷道的真实风速。第21条 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速。采用V=KV真公式。式中K可以从校正系数表(巷道断面和测风员所占的面积影响系数)中查得或采用K=(S-0.4)/S计算(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平方米)。第22条 当巷道风速低于0.3米/秒时,可以用烟雾法测定。即选一段10米长、巷道断面规整、无拐弯的直线巷道,1人在起点释放烟雾(可以选用四氯化锡(SnCL4)、四氯化69、钛(TiCl4)另1人在终点秒表记录烟雾到达的时间,然后采用下式算出速。V=KL/t式中:K系数,0.80.9;L起点到终点的巷道长度,米;t间隔时间,秒。第23条 采用下式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量。Q=VS式中: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平方米;V计算的巷道风速,米/秒。第24条 温度的测量,应采用最小分度为0.5并经过校正的温度计进行测。测量时温计要离开人体或其他热体0.5米以上。待测量一段时间,温度计读数稳定以后,记下温度计读数。采、掘面测量温度的地点为:距掘进工作面壁2米处,采煤工作面(壁式)在回风巷距采煤壁15米处。机电硐室测量温度的地点在回风口处。第25条 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测70、量,可以参照瓦斯检查员、火区检查员的操作规程执行。第26条 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第27条 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第28条 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测则报表,做到,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拔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第30条 风表使用完毕以后,如果叶片、轴上水珠,应用脱绋棉轻轻擦去,或用吸水去流水分后放入风表盒内保存。第31条 风表的螺栓、螺帽不得随意拧紧或拧松,需要维修时,要交专专门的维修人员。第32条 测风员发现风速、气体浓度、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立即采取措71、施,查明原因,通知所涉及作业场的作业人员,采取撤离等措施,并立即向矿井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二)反演习时的测量第33条 明确人员分工,每个测点安排相应的测风员和瓦斯检查员。第34条 将测定各测点和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停止运转、反转、再停止运转、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计划进行详细记录并携带下井。第35条 准备好各处仪器、仪表(参考测同时的规定)。第36条 进行测定。1.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的测定,要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20分钟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2.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反转的时间。3.主要通风机反转时,应每隔10分钟测定1次风量72、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4.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5.主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第10分钟、30分钟进行2次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第37条 测定过程中,要及时向通防科和调度室汇报测量结果。第38条 汇总各测点的测量数据,填写反风测风报表。第39条 协助完成反风演习报告。(三)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测定第40条 可以采用下列3种方法之一:1.用风表测定时,先在风机吸风口前10米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米处的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两处风量之差就是局部通73、风机的工作风量。2.用皮托管压差计测定时,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外加一节风筒(刚性),在距离吸风口46D(D风筒直径)处选定测战火,再在局部通风机后部614D处选定一个测点。为了求得平均风速,用等面积环的原理在测理断面内布置610个测点,用压差计测出测点的速压后,再进行计算:3.在局部通风机的进、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应当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照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1分钟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进、出风口。(四)测算风筒的风率。第41条 漏风率:即风筒漏失的风量占局部通风要工作风量的百分数,可以采用下式进行计算:p漏=(Q-Q)/Qs100%式中:P漏风筒的漏风率,%74、;Qs局部的通风机工作风量,立方米/分钟;Q风筒出口风量,立方米/分钟。2.百米漏风率:即平均每百米风筒的漏风量占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百分数。可以采用下式计算:P=(Qf-Q)/QfL100%式中:P风筒的百米漏风率,%;Qf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立方米/分钟;Q掘进工作面风量,立方米/分钟;L风筒长度,百米。(五)计算矿井通风参数第42条 矿井有效风量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Q有效=Q采i+Q硐i+Q其他i式中:Q采i第i个采煤作面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可以用测量风量测量点空气密度/1.2);Q掘i第i个掘进工作面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料/秒;Q硐i第i75、个硐室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Q其他i第i个其他用风地点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第43条 矿井有效风量率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C=(Q有效/Q通i)100%第44条 矿井外部漏风量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Q外漏=Q通i-Q井i式中:Q井i第i号风井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第45条 矿井外部漏风率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L=Q外漏/Q通i100%第46条 矿井等积孔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A=1.189Q/式中:Q实测帮井风量,立方米/秒h矿井的通风阻力,帕。七、收尾工作第47条 填写各类报表、台帐,做好上报工作。第476、8条 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未完成的工作。风筒工岗位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风筒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2.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3.及时修补现场破损的风筒。4.及时整理、接了好脱节的风筒。二、上岗条件第2条 风筒工必须经过培,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3条 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4.熟悉所分管区域的掘进工作面的情况。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6.了解井井77、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7.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三、安全规定第4条 风筒末端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乡镇煤矿不大于5米,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第5条 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第6条 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第7条 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第8条 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四、操作准备第9条 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点的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五、操作顺序第10条78、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装时:运输吊挂检查。拆除时:拆除运输检查(晾晒)修补保存。六、正常操作第11条 风筒的吊挂要平、直、稳、紧,避免风筒被刮破、挤扁、放炮崩破。第12条 风筒吊挂要逢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第13条 吊挂风筒要采取由外向里的方向,逐节连接、吊挂。第14条 风筒的接头要严密,胶质风筒采用反压边接头。第15条 铁风筒与胶质风筒连接处要加软质衬垫,并用铁丝箍紧,确保不漏风。第16条 风筒的直径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第17条 斜巷和立巷施工时,风筒更要注意接头牢固,防止脱落。第18条 经常检查风筒的质量,发现有79、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第19条 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矿井技术负责人签发的停风计划执行。第20条 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并尽快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的积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更换完毕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第21条 巷道掘进完成以后,应在通防部门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运至井上,冲洗、晒干、修补完好。第22条 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拆除。第23条 在带式输送机、刮板较送机附近操作时,必须先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以停止较送机运转,80、保证操作者的安全。第24条 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车刮、撞。在架线电机车的巷道中施工时需机停电。在巷道高处吊挂风筒时要设台架,操作时要站稳。第25条 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风筒通过风门,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过风门。第26条 在巷道中开挖水沟时,要用掩护物遮挡风筒,以防止放炮崩坏风筒。第27条 风筒吊挂一般避开电缆、各种管线,以免相互影响。第28条 地面修补风筒:1.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四周应大于破口2厘米以上;补丁边应裁剪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处应刷净漏出风筒原色,晾干后涂上胶浆进行粘贴,粘贴后应用木锤81、砸实,使粘贴严密;最后应再涂上滑石粉。2.10厘米以上的破口,应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贴。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一致,能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4.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每季度要晾晒1次。5.制作过渡风筒时,长度应大于2米。6.修补风筒时,应准备1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7.汽油、胶水必须单独存放,应保证严密,周围严禁烟火。8.风筒修理室内不得使用火炉取暖。9.风筒修量室内需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七、特殊操作八、收尾工作第29条 整修完毕的风筒,要交存保管。第30条 记录好风筒台帐。通风设施工岗位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永82、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3.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4.负责测风站的施工。5.负责风桥的施工等。6.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7.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二、上岗条件第2条 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并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第3条 通风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2.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凋节风窗;测风站;风桥;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的规定。6.了解83、井下各种气体超超限的危险有预防知识。三、安全规定第4条 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第5条 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第6条 密闭外的钢轨、电比利时、管中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我人连通。第7条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套,材料应捆扎牢固,要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品。第8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车辆,做到安全施工。第9条 每个风门前且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通畅。第10条 每个密闭前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打好栅栏。第11条 行车的两道风84、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米。第12条 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第13条 能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全格。第14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输送机道运料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第15条 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通风设施的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第16要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临电缆、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第17条 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放炮方法。第18条 在立眼或85、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配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第19条 砌墙高度超过2米时,要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四、操作准备第20条 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前要认真学习通防部门下达的工作通知书和相关的知识。第21条 准备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第22条 计划所需的材料,并通知有在人员将材料装车。装运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库装后均不能超过矿车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第23条 料车入井前必须与矿井调度室及有关单位联系,运送时应严格遵照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第24条 井下装卸笨重材料时要互相照应,靠巷帮堆放的材料要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第25条 材料卸车时,应现场86、验收,发现不足或有误,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五、操作顺序第26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验收材料清理操作现场(安全检查)施工质量检查清理操作现场。六、正常操作第27条 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第28条 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米的支架、顶板、巷帮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处理完后方可施工。第29条 拆除施工地点的原有支架时,必须先加固附近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棚或探梁将棚托住,再拆棚87、腿,不准空顶作业。第30条 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岩等物要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2.掏槽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小于0.2米),见实帮实底。3.砌碹巷道建密闭、风门时,要扩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工。(一)永久密封闭操作第31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既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第32条 按照13的灰、砂比例配制砂浆。第33条 将砌墙用水浸湿,尽量多吸收水分。第34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均;灰缝要均匀一致;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一般不小于0.5米)。第35条 双层砖或88、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第36条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及灌浆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1米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0.2米,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第37条 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当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石后再掏槽砌墙,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间不足一砖的厚主应用瓦刀将整块的砖切成片砖再施工至顶部。不得留有空隙。第38条 密切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抹裙边,其宽度不少于0.1米。要求抹平,打光压实。第39条 双层密闭之间需要充填高水材料时,密切间距庆符合设计要求。(二)临时密闭提作第40条89、 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0.24米,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第41条 建筑木板临时的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2.木板条 采用鱼鳞式搭接方。自上往下依次矸茬排列钉在立柱上,木板厚度不小于2百米压茬宽度不少于15毫米,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3.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沿木板压茬缝及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第42条 建木段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先在巷道底部铺1层黄泥,上铺1层木段,然后依次铺黄泥、木段,层层用锤砸实,木段外露处要排列均匀整齐。2.墙内有水时,必须预先埋下90、1根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装阀门。3.木段墙与巷道顶帮之间的缝隙要用黄泥填实,并用黄泥加白灰或水泥把墙面抹平整。第45条 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米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三)永久风门施工操作第46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第47条 安放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1.先安放下门坎,与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设好应互相平行。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固。第48条 按照密闭的施工顺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91、,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步,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第49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孔位。第50条 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第51条 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芝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漏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在有轨道的巷道中安设风门时,应设置底坎。第52条 安装门轴时,应将做好的门轴带螺钉的一端打入在门框上钻取的孔内,并打正装牢。第53条 安装门扇时,应将门带上的圆孔套入门框的轴上,并使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第54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92、,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第55条 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第56条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风门要安设连锁装置。(四)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第57条 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第58条 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0毫米,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第59条 木板钉齐后要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第60条 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93、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五)调节风窗安操作第61条 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第62条 风门上没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第63条 调节窗口要备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第64条 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到预留调节风窗位置时,即要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内。第65条 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六)测风站施工第66条 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先检查巷道支护,加固巷道支架。2.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3.进、出风侧钉成后应平滑。4.漆画出94、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5.设测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第68条 在水泥棚、铁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档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在方木上。其他要求同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的要求一致。第69条 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米。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挡风帘。第70条 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10米内的杂物,保持巷道清洁通畅。(七)风桥施工第71条 两坡挑顶的要求如下:1.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5米内的支架。2.根据施工要求打炮眼,放炮挑顶。3.装药、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按有关规定进行。放炮必须执行爆破工的有关操作规程规定。495、.放炮后由施工负责人和爆破工共验炮。验炮的应1人监护,并打上临时支柱后再清碴。第72条 挑正顶的要求如下:1.挑正顶前,先将炮眼打好,然后回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并打好临时支柱。2.挑正顶时必须先加强下巷支架,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第73条 卧底时,应先在附近支架棚梁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第74条 对砌墙的要求如下:1.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30,应呈流线型。2.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规定掏槽,应见实帮实底。3.墙面要砌平整,勾缝和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4.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根据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96、用木锤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第75条 上巷支护需要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须牢固,起坡处棚柱要与巷道顶部垂直。第76条 服务年限短,风量小于10立方米秒时,可采用铁筒式风桥。但要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第77条 风桥施工完毕后,要将管路、电缆悬挂整齐,现场清理干净。第78条 用铁筒做风桥时,每个接头均要加衬垫、拧紧,两端应呈流线型。第79条 施工时,现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附近巷道支架、顶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汇报。第80条 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第81条 风桥建成后,要将内墙全面整修勾缝或抹面。(八)拆除通风设施第82条 需要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97、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第83条 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通风设施附近的巷道顶、帮情况以及各种气体浓度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操作。七、特殊操作第84条 在灾变时期的施工(如密闭等),需要制定特殊的措施,保证安全,可以不安上述要求操作。八、收尾工作第85条 进行质量检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第86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不得遗漏物品、工具、配件等。瓦斯检查员岗位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规定适用于瓦斯检查员。第2条 瓦斯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1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2及时准确填报瓦斯报表和各种记98、录。3在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测定有关参数及协助做好有关资料汇总工作。4校对甲烷传感器。5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的日常检查。二、上岗条件第3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第4条 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5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8了解煤矿避灾路线。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三、安全规定第5条 必须按规99、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第6条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第7条 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向上1米处)。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5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第100、8条 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4局部高冒区。第9条 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第10条 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第11条 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101、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第12条 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第13条 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四、操作准备第14条 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第15条 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第16条 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毫米。如102、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第17条 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右手捏扁吸气球,左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分钟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第18条 检查干涉条 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 纹是否清晰。第19条 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103、将光谱的第一条 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 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 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第20条 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工作地点前,必须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第21条 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 纹中最黑的一条 或两条 黑线中的任意一条 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 黑线,旋上护盖。五、操作顺序第22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一取样一读数一记录一现场班组长签字一填牌板一填报表。六104、正常操作第23条 将调整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进入气室。第24条 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20厘米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第25条 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第26条 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第27条 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第28条 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20厘米处检查。第2105、9条 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第30条 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0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第31条 用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第32条 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的玻璃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到检定器的插孔中,(硫化氢的检查:把出气端插到插孔中后,将气样吸入到检定管中)将三通阀拨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气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106、管上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一氧化碳时,要避开放炮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第33条 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入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入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版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第34条 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第35条 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第36条 上井后,要根据瓦斯检查员手册填写的数据,填写瓦斯报表,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七、特殊操作第37条 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107、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第38条 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第39条 对于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机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及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第40条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技术负责108、人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第41条 在临时停工地点(停风)检查瓦斯时,必须至少2人同行,携带氧气检测仪,并且相距46米,从外向里随时检查瓦斯和氧气浓度;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他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100条 规定时,必须停止前进,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条 规定排放有害气体,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在4小时内进行;密闭。第43条 在临时停风地点检查瓦斯时,不准先开局部通风机再进入迎头检查,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 、141条 的要求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109、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第44条 对于可能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立方米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第45条 在瓦斯积聚区测量瓦斯浓度时,用瓦斯检测仪取样后,要在新鲜风流中读数。,第46条 矿井因为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发生重大变化(受到破坏)后,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第47条 反风演习时的测定工作,可以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执行。第48条 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需按照编制的安全措施执行。八、收尾工作第110、49条 将仪器清理干净,收好备用。第50条 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清当班情况。测尘工岗位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测尘工。第2条 测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测定粉尘浓度。2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3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二、上岗条件第3条 测尘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第4条 测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2熟悉测尘仪器的工作原理。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尘的规定。4掌握本矿的粉尘源以及防治重点。5了解煤尘爆炸的有关知识。6了解有关尘肺病的知识。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111、三、安全规定第5条 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帮、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第6条 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要每月测定2次。第7条 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1次。第8条 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1次。四、操作准备第9条 认真检查测尘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第10条 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第11条 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要事先认真称量采样滤膜。测量时用塑料镊子取下滤膜两面的夹衬纸,然后将滤膜轻放在分析天平上进行称重,并记下重量值、编好号码,再放112、入滤膜盒内。要求滤膜不得有折皱,滤膜盒盖要拧紧,并置于干燥器内。五、操作顺序第12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准备滤膜现场采样分析采样填写数据报表一整理仪表一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六、正常操作第13条 下井时应带全仪器、仪表、工具和记录本等。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第14条 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2采样高度,在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般为15米左右。3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米处进行。4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米处进行。5采煤工作面多工序113、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处采样。6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米处进行。7在其他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妨碍工人操作的条 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第15条 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第16条 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1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分钟后再进行采样。2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一)粉尘采样器的操作第17条 采样时首先调节好所需流量(一般1530升分钟),并检查保证无漏气,然后取出准备好的滤膜夹,固定在采样器上。第18条 采样中应注意保持流速稳定,并根据估计的滤膜上的粉尘重量(一般在120毫克,但不小114、于1毫克),来决定采样时间的长短。要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艺、样号、流速及防尘措施等,同时记下采样开始和终止时间。第19条 采样后,将滤膜固定圈取出,迅速放入采样盒内。要求受尘面向上、不要摇晃振动,然后带回实验室称重、分析。第20条 采样后,应将滤膜放在干燥器内干燥1小时,然后再进行称重;如采样现场有水雾或发现滤膜表面有水珠、湿度过大时,要先将滤膜放在6065C的烘干箱内烘干2小时,然后再放入于燥器内干燥30分钟,最后再将其置于分析天平上称重1次,直至恒重为止。应记录所称重量。第21条 测尘地点的粉尘浓度按下式计算:C二(W2W1)X1000QT式中:C空气中粉尘浓度,毫克立方米;W2采样后115、滤膜重量,毫克;W1采样前滤膜重量,毫克;Q采样时流量,升分钟;T采样持续时间,分钟。滤膜在采样前后的称重间隔时间应尽量缩短,以免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第22条 采样地点空气中有油雾时,滤膜要先进行除油。具体步骤是:1将装有120号溶剂汽油的蒸瓶置于插有量程为200C度的温度计的坩埚中,连通冷凝装置并接通电炉电源,使油温保持在1lOC左右,最高不超过120C,用清洁的广口瓶收集被蒸馏出来的汽油。2把3个称量瓶编号,并倒入已蒸馏好的120号溶剂汽油。3用镊子与血管钳将采集的带油雾的滤膜对折3次,然后用血管钳将折好的滤膜边缘夹紧,在第1号称量瓶中摇动2分钟,再放入第2号称量瓶中摇动2分钟。4把除过116、油的滤膜放在清洁的玻璃板上,并用镊子打开滤膜,让汽油挥发,放置30分钟后称重。5把除过1次油的滤膜按上述方法放入第3号称量瓶中再除1次油,然后打开放置30分钟,将滤膜上的汽油挥发掉,再称重,直到恒重为止。七、特殊操作第23条 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若采样后的滤膜被污染或粉尘失落应作废、重新采样。第24条 由于滤膜不耐高温,因此在55C以上的采样现场不宜采用。八、收尾工作第25条 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账。第26条 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第27条 要按照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第28条 检查仪器、仪表,擦拭干净。防尘工岗位操作117、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防尘工。第2条 洒水灭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2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灭尘。3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二、上岗条件第3条 洒水灭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4条 洒水灭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2熟悉防尘管路、设施的工作原理。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管路、设施以及防尘的有关规定。4了解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要求。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三、安全规定第5条 要保证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第6条 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第7条 洒水灭尘工要按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自118、行决定不洒水灭尘。第8条 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四、操作准备第9条 洒水灭尘工刷白巷道前,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和风筒。第10条 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五、操作顺序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水池一水管一装置)一洒水灭尘。六、正常操作第12条 安装管路时,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第13条 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查。第14条 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第15条 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第16条 对各作业地119、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17条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2在放炮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3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4炮采工作面(掘进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5炮采工作面(掘进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放炮时产生的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第18条 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如下:1冲刷、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靴等进行工作。2巷道120、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4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使用刷白冲刷机工作时,则无须停电。5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第19条 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七、特殊操作第20条 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第21条 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八、收尾工作第22条 交接班: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交代清楚。主121、通风机司机岗位操作规程一、操作顺序第1条 主通风机在正常情况以下操作顺序进行:1.启动:接到启动主通风机命令检查各风门是否处于正确状态操作启动设备启动风电机完成电机启动缓缓打开通往井的风门,使各风门处于正常通风状态完成风机启动报告矿调度或有关部门。2.停机:接到停机命令断电停机风机电机停转后,按规定操作有关风门报告矿调度或有关部门。二、正常操作第2条 启动操作:1.正确开启和关闭风门,轴流式通风机应开风门启动,应将通往井下的进风门关闭,同时将地面进风门打开,并要支撑牢靠,以防地面风时自动吸合关闭。2.离心式通风机应关闭风门启动,即将通往井下的风门和操作。3.采用磁力站自动、半自动启动装置时,应122、按设计说明书操作。4.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手动启动时,电动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将电阻全部接入,启动器手把在“停止”位置。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扳动手把缓缓切除电阻,直至全部切除,将转子短路,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5.鼠笼式异步电动机采用电抗器启动时,启动前电动机定子应接入全部电抗。启动后,待启动电流回落后,立即手动(或自动)切除全部电抗,使电动机进入正常运行。6.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应及时励磁牵入同步,不宜过早。励磁调至过激时,直流电压、电流要符合所用励磁装置工作曲线。同步电动机允许连续启动两次。如需进行第三次启动,必须查明前两次未能启动的原因及设备状况后,再决定是否启动123、。第3条 通风机启动后风门操作:1.轴流式通风机:打开通往井下的风门。2.离心式通风机:打开通往井下的风门。第4条 主要通风机的正常停机操作:1.接到主管上级的停机命令。2.断电停机。3.根据停机命令决定是否开动备用通风机,如需开动备用风机,则按上述正常操作要求进行。4.不开备用风机时,应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第5条 主通风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1.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2.巡回检查主要内容为:(1)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2)轴随温度不得超限;(3)电动机温升不超过规定要求;(4)各仪表指示正常;(5)电动电流不超过额值,严禁超载运行;(6)电压应符124、合电机正常运行要求,否则应报告矿主管技术人员,确定是否继续运行。3.随时注意检查负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调度部门汇报。4.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第6条 主要通风机司机的日常维护内容:1.轴承润滑:(1)滑动轴承应按规定要求定期换油,日常运行中要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位;(2)滚动轴承应用规定的油脂润滑,油量符合规定要求;(3)禁止不同油号混杂使用。2.备用通风机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状态。(1)每13个月进行一次轮换运行,最长不超过半年;(2)轮换超过一个月的备用风机应每月空运转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以保证备用通风机正常完好,可在10分钟内投入运行。三、125、特殊操作第7条 主要通风机紧急停机的操作:1.直接断电停机(高压先停断路器)。2.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定和主管部门。3.按矿主管技术人员决定,关闭和开启有关风门。4.电源失压自动停机时,先拉掉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和主管部门,待排除故障或恢复正常供电后,再行开机。第8条 主要通风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允许先停机后汇报:1.各主要传动部件有严重异响或非正常震动。2.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3.进风闸门掉落关闭,无法立即恢复。4.突然停电或电源故障停电造成停机,先拉下机房电源开关后汇报。5.其他紧急事故或故障。第9条 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操作:1.反风应在矿长或总工程师直接指挥下进行126、。2.用反风道反风时:(1)保持通风机正常运转;(2)用地锁将防爆门或防爆盖固定牢固;(3)根据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各风门,改变风流方向。3.用反转电动机反向风时;(1)停止当前通风机运转;(2)用地锁将防爆门(盖)固定牢固,各风门保持原状不变;(3)待电动机停稳后,用换向装置起动电动机;(4)对于导翼固定的通风机直接反转起动通风机,对于导翼可调度的通风机,则先调整导翼调整器,改变导翼角度。然后反转启动电机。4.其他型式通风机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第10条 在更换备用通风机做空转试验时,需按现场指挥的正确指令进行。四、收尾工作第11条 做好当班风机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第12条 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127、认真交待清楚。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岗位操作规程一、操作准备第1条 按通防科下达的任务,列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分别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二、操作顺序第2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运送安设支架(吊挂件)安设风机(安消音器)安过渡节安风筒接线试机。三、正常操作第3条 用车运送局部通风机到安装地点。要注意与装卸工人密切配合,防止损坏风机和碰伤人员。第4条 安设稳固的局部的通风机标准底架或吊挂用品,采用底架时,底架离地高度应大于30厘米。采用吊挂式时,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及与顶帮间距要符合规定要求。第5条 将局部通风机安放在底架上(或挂好),固定好。第6条 发装消音器。第7条 安装风机与风筒之间的过渡节,128、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要保证密封性。第8条 安装风筒,要与过渡节接牢,不漏风。第9条 待开关、相关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试机,如果运转不正常或有其他问题,需调整、处理,直到局部通风机下常运行为止。四、特殊操作第10条 安装抽出式风机前,首先应进行瓦斯检查(安设地点前后10米范围和风筒吸入口),只有当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安装和接火。第11条 安装抽出式风机,必须同时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第12条 抽出式风机抽出的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2%时,应安设瓦斯遥测和风量自动控制装置。第13条 湿式除尘风机安装结束后,应检查风叶与筒壁的间隙,间隙不得小于2.5毫米。第14条 高瓦斯矿井安装局部通风机129、时,要使用双电源双风机,并能自动切换,保证可靠的供风。第15条 拆除风机时应在接到通防部门的通知后,按以下顺序操作:拆除风筒拆除接线拆除过滤节拆除消音器拆除风机拆除支架装车运输。五、收尾工作第16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监测工岗位操作规程一、操作准备第1条 上机前的准备工作: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2.交接班内容包括:(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战火为和次数。(3)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第2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130、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和量程。第3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3.瓦斯校准备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熔气体。二、操作顺序第4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交接班检查地面检修井下检修(安装)验收交交接班三、正常操作(一)机房操作第5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科、调度131、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第6条 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第7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第8条 与井与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第9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第10条 送电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要。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第11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线性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二)地面检修操132、作第12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1.按国标“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程应一致。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第13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1.新133、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1)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大致的调整和观察。(2)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3)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前一条 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录用。(三)地面传输电缆甫设与检查第14条 登高3米以上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第15条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推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134、挂钩必须挂牢。第16条 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第17条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第18条 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第19条 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第20条 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吨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135、,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吨以上的拉力固定点上。第21要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第22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四)井下安装操作第23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第24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第25条 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第26条 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136、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第27条 在暗斜井架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第28条 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扒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第29条 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1.将所携带的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部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137、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以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在于矿车和运输机的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第30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第31条 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第32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4或平垫圈不大手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138、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边线要求。第33条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电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第34条 调试操作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井下电工失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第35条 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第36条 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协作工作。第37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第38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第39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第40条 传感器在安装时,必须用梯子139、或木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具体安装位置:距顶大于或等于20厘米,距帮大于或等于30厘米。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拆除传感器时也应遵守本规定。第41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 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器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第42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140、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第43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无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五)井下维护操作第44条 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第45条 在给传感器关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 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第46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第47条 先用空气气样至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休流量计141、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第48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化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粗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第49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第50条 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第51条 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第52条 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四、特殊操作第53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3.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第5142、4条 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第55条 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第56条 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五、收尾工作第57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第58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第59条 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洒水灭尘工岗位操作规程一、操作准备第1条 洒水灭尘工刷白巷道前,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和风筒。第2条 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二、操作顺序第3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水143、池一水管一装置)一洒水灭尘。三、正常操作第4条 安装管路时,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第5条 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查。第6条 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第7条 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第8条 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9条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2在放炮和机组割煤144、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3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4炮采工作面(掘进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5炮采工作面(掘进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放炮时产生的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第10条 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如下:1冲刷、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靴等进行工作。2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4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145、工作。使用刷白冲刷机工作时,则无须停电。5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第11条 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四、特殊操作第12条 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第13条 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收尾工作第14条 交接班: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交代清楚。井下钻探工岗位操作规程一、操作准备第1条 下井前认真了解设计和施工的要求。第2条 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第3条 设备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并符合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拆下的螺钉等146、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2运送超长管材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行动一致。第4条 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1安装前要检查、整修设备,并检查加固钻场及其周围支架,防止冒顶片帮;清理各种脏杂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2钻机立轴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基台木要安放牢固、平稳,用水泥打基础,并用底固螺丝固定或卧入底板,四角打上压柱及戗柱固定。使用木柱时,直径不小于18厘米。3机身安放平稳,上紧底固螺丝。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机械传动147、部分要安装防护栏、保护罩。4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5在上山施工斜孔时,需支设密集支柱,防止钻机下滑。6准备好各种材料、配件、备用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7调试钻机。检查钻机各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开关启闭是否灵活可靠,各种零部件及钻具是否齐全、,合格。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必须进行处理或更换。8施工前要具备自然泄水条件。第5条 MK系列全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1)油马达回转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正转;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反转;中间位停止;(2)卡盘、夹持器的操作:手把向前推,夹持器松开(卡盘卡紧);手把向后拉,卡盘松开(夹持器卡紧);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卡盘、夹持器均卡紧;(148、3)给进、起拔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转器前进,即给进;手把向后拉,回转器后退,即拔起;手把在中间位置时,回转器浮动,此时可装卸钻杆;(4)操纵截止阀手把,可以接通或关闭夹持器的油路。手把处于水平位置时油路接通;手把处于垂直位置时油路关闭,夹持器处于松开位置;(5)操纵增压调节手轮,可调节系统的辅加压力。顺时针旋转手轮时,系统压力提高;(6)操纵给进压力调节手轮,可改变给进压力。顺时针方向旋转时,给进压力增加;反时针方向旋转时,给进压力减小。第6条 安装钻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和漏水。3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149、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4装钻杆时,必须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装。第7条 井下钻场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设施和条件:1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2有照明及专用电话。3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风机实现风电闭锁。第8条 开钻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开钻。2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防水、防火、通风设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3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设施情况,经试车合格后,方可开钻。二、钻探操作第9条 打钻时要做到:1按地质技术人员所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和钻孔防斜措150、施施工,不经地质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2钻探工人穿戴要整齐、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3启闭开关时,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司机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动和关闭开关。4禁止用手、脚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保护罩上。5扶把时,要站在立轴和手把一侧,不得紧靠钻机;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给压要均匀,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钻法及压力。6采用清水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不准打干钻;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151、7钻进过程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8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压、水量。9若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不得直对或任意跨越钻杆,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10透老空后,需经瓦检员检查有无有害气体溢出,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钻孔进行处理。第10条 下置孔口管:1套管要下在坚硬完整的岩层中,套管下置深度、固结方法及耐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3下套管遇阻时,禁止猛墩套管。4套管固结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时间152、不少于30分钟,以套管不松动、不漏水为合格,然后安装止水闸阀。揭露高压水的钻孔,还要装好防喷装置,方可钻进。第11条 下钻具时要按下列要求施工:1提钻前,准确丈量机上余尺,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装置以及拧卸工具是否安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下钻前,除上述检查外,还要认真检查钻具接头、接箍、丝扣加工是否合格,钻杆有无弯曲、磨损等。凡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2毫米,或均匀磨损达3毫米,每米弯曲超过3厘米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松动或其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2,在提、下钻具的过程中,操纵升降机人员必须与其他岗位工人紧密配合,互相关照。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刹、猛放,153、不得超负荷作业,不得用手脚去扶摸钢丝绳。其他人员要注意钻具起落,在完成摘挂作业后,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探摸、伸头观看管内岩芯。3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4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管钳、链钳代替。5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各种数据,包括加尺、残尺、孔深、分层厚度、涌漏水情况、岩芯采取率、套管下置深度、耐压试验数据、班报表等。提出的岩芯必须清洗干净并编号,按序次摆放在岩心箱中。第12条 砂浆封孔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砂浆封孔需下套管,套管可采用钢管或外端用钢管里端用塑料管,煤层注水孔的套管也可采用钢丝编制的高压胶管。2封孔部154、分需扩孔,孔径一般不小于100毫米。煤层注水钻孔封孔深度一般应大于5米。3封孔时先把套管牢固地固定在钻孔内。固定方法可采用木塞或在套管上缠麻丝、海带等方法。套管一般要露出孔口1015厘米。4套管下入钻孔后,可用人工或用封孔注射器、泥浆泵,将按规定配制好的水泥砂浆送入管套壁外的钻孔内。5人工送砂浆封孔,要边送砂浆边用力捣实;用泵送砂浆封孔时,灌浆管要固定于钻孔内,孔口要密封,工作结束时要用水把泵内砂浆清洗干净。第13条 封孔器封孔时的注意事项如下:1封孔器应完好。2仰角钻孔装封孔器时,操作人员不得正对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伤人。3安装封孔器时,一人用管钳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钳拧紧丝扣;连接155、气门与支管时,必须把支管总气门关闭。4使用液压或机械加压封孔器时,给压要均匀,应先小后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与钻孔壁接触后再加压。第14条 防止出现导水钻孔的措施1各类钻探孔达到勘探目的后,应立即全孔封闭,包括四系潜水含水层以下各含水层组。2为了防止水沙分离或粘土稀释流失,封孔不能用水泥砂浆或粘土,要用高标号纯水泥。3,严重漏水段,应先下木塞止水,然后注浆,防止水泥浆在初凝前流失。4要按照封孔设计,进行分段封孔并分段提取固结的水泥浆样品,实际检查封孔的深度和质量,由上而下边检查边封闭,作好记录。5需要长期保留的观测孔、供水孔或其他专用工程孔必须下好止水隔离套管。6已下套管的各类钻孔,不156、用之前,也应按1、2、3条 的要求封孔。7所有钻孔的孔口均应留设标志,一旦需要时,便于采取措施。三、钻孔防斜操作第15条 在打垂直孔时,首先下好孔口套管,其长度4米左右。孔口套管中心必须与钻机立轴、天轮中心线一致。孔口管上下端必须用砂浆封闭。第16条 在易斜或急倾斜地层中钻进,应以环状平底钻头为主,以粗径加重钻具为导向管。粗径钻具长度应大于20米,钻具与钻孔的环状间隙应小于5毫米。第17条 在钻进中遇有老窑、溶洞、纵向发育的岩层时,应加长粗径钻具。第18条 软硬岩石互层时,要减小孔底压力,待钻头全部进入下层岩石时,再正常压力钻进。四、特殊操作(一)探放水操作第19条 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157、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第20条 在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时,遇到下列情况,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经技术人员确定的探水线进行探放水操作: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第21条 煤系底层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施工158、。第22条 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场前、后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测量和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放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第23条 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第24条 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159、,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伤人。第25条 下置的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压力,安装闸阀后,方准继续钻进。第26条 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取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第27条 在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第28条 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压)和耗水、涌水量。第29条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160、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30条 探放老空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2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3钻孔放水前,必要估计放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量。4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5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第31条 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有害气161、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木塞黄泥封闭。第32条 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第33条 探放老空水钻孔接近老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二)探放气体操作第34条 探放气体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附近巷道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35条 施工地点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施工,风筒必须跟到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第36条 施工地点必须安设专用电话。第162、37条 施工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监护,否则严禁施工。第38条 探放气体时,必须思想集中,边钻进边观察孔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第39条 钻孔透采空区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要停钻加强通风,并用黄泥封孔,同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第40条 钻瓦斯抽放孔、防突孔出现瓦斯急剧增大、顶钻杆等现象时,要立且p停钻,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第41条 钻孔打到设计位置时,必须检查孔内气体含量,确定无溢出后,方可拔出钻杆。五、收尾工作第42条 钻孔结束后应清理钻机等设备,主要应做到:1所有液压油缸的活塞杆缩回缸内,不能缩回的活塞杆应用油纸包好,以防划伤。2卸开的油管接口处必须用堵头堵住,严防污物进入管163、内。3不需拆下的钻机油管,应堵好管口并牢固盘扎在运输钻机的平车上,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松散、损坏。拆下的油管应在堵好管口并经盘扎或捆绑后装入箱内。4排除冷却器中的全部冷却水。5将清点后的钻机零部件、工具及配套设备等装箱,不能装箱的大件也应捆扎好,不得丢失任何器件。第43条 钻孔竣工后,应做好各种善后处理工作。其中包括:钻机的撤除、搬迁、检修、存放;钻杆及接头、接箍的更换;钻孔质量验收和封孔;场地中脏杂物的清理及有关资料的移交等。第44条 钻孔资料的整理,每个班都必须填写班报,包括钻孔角度、进尺、套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设备运转、钻程记录、作业时间、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资料。记录要真实反映生产情况,做到164、全面、准确、详细和整洁。记录需经当班班长审核并签字。第45条 钻机应经常清扫擦洗、保养,以防锈蚀。长时间不用时,须在清洁后将运动部位涂以黄油包好。第46条 钻机工作500小时以上时(或者在阶段工程之间),必须升井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修;需要更换备件时,司机应提出名称、型号、数量报请有关部门购买。第三章 矿井通风管理规定第一节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采区准备未构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得布置采煤工作面,否则对技术科罚款500元。二、巷道设计要首先优化通风系统,尽量减少各种联络巷,减少通风设施,合理选择支护形式和材料,保证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合理,否则对技术科罚款100元。三、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165、不得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因地质条件限制,工程摆布不开,确需串联通风,通防科必须制定串联通风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批复后方可施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指令停止生产。四、通风能力不足的采掘工作面要以风定产,不得超通风能力生产,否则对主管科室和施工队各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产。五、工作面回收打断前,风机必须提前到位,否则对抽放队罚款100元,每推迟一班影响回收的,对抽放队加倍处罚。风机没有到位,回收单位打断工作面,对回收单位罚款100元,造成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六、通防科、机电队每季度组织一次反风设施检查,并有记录可查,否则对通防科、机电队各罚款166、50元。七、矿井主要通风设施装置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否则每超过1%,按责任对机电队、通防科各罚款50元。八、矿井有效风量率低于85%的,对通防科、抽放队各罚款200元。九、每旬由生产技术科对回风巷道煤巷段进行一次检查,每月组织对回风巷道岩巷段进行一次检查,并制定整改计划按期组织施工。每少组织一次对其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十、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三由通防科组织安全科、技术科、抽放队进行一次回风巷道专项检查,并在调度会上通报检查结果,否则对通防科负责人罚款50元。十一、对回风巷道查出的问题由业务部门按整改计划进行落实,安全科监督,逾期完不成的由安全科按照有关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十二、进入回风巷167、道检查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且不能少于2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十三、通风巷道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安排扩修和维护,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三专两闭锁供电供风,风速超限或最低风速低于规程规定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第二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对局部通风作出设计,对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风筒直径、风筒出口风量、风筒口到掘进工进作面的距离作出明确规定。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必须实现:1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供电);2瓦斯(风)电闭锁;3.风机自动换台;4阻燃抗静电风筒;5风筒双反压边;6风机有开停传感器。三、局部通风机新装的消音器变形损168、坏,对抽放队罚款100元。消音器供应不上的对材料科负责人罚款50元。四、使用风机专用开关,在安装开关时,机电队要制订延时整定方案,合理整定启动延时时间。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五、每天的四点班,瓦检员要监督自动倒台试验,并做好记录。不进行自动倒台试验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六、瓦检员发现自动倒台不灵敏或不起作用的,对机电队罚款50元,并立即通知机电队处理,2小时内必须处理好,否则对机电队罚款200元。自动倒台或配件供应不上的对材料科负责人罚款50元。七、局部通风机高压部位无衬垫或无吸风罩、消音器漏风,对抽放队罚款50元:八、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或吸循环风,对抽放队罚款3000元。九169、私掐风筒,造成瓦斯超限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十、新开工需局部通风的地点,抽放队必须把风机安装到位,否则对抽放队罚款200元,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措施在前,施工在后”的原则,不经通风部门同意私自施工,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十一、严禁一台风机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用风,否则对抽放队罚款1000元。十二、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风机能力安装风机而造成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对抽放队队长罚款100元。十三、风筒接头漏风或风筒漏洞超过规定的对施工队罚款100元。十四、运料或其它原因划破风筒200mm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破口大于500mm加倍处理,破口达1m长罚款50170、0元,破口在2m以上按风筒价格对责任单位处罚,故意损坏风筒的按其破坏程度加倍处罚。十五、风筒有反接头或无反压边,每发现一处对施工队罚款50元。十六、风筒吊挂不平直每处(l0m为一处)对施工队罚款50元。十七、掘进工作面使用单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局部通风机不能自动倒台的,对机电队罚款1000元。十八、因检修不及时,造成局扇烧毁,对机电队罚款1000元。十九、用荆芭或其它物品堵塞风筒出口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二十、风筒有环不挂,每一个对施工队罚20元。二十一、造成风筒脱节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未处理继续作业的,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分析处理。二十二、掘进工作面的风筒自171、风机处开始编号,编号不全或无编号的,少一个对安全科罚款20元。二十三、临时停风地点没有及时停电停工撤人、汇报的对跟班队长和班组长、瓦检员各罚款100元。二十四、无计划停电停风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二十五、临时停风地点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第三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通风设施建造设计由通防科技术员负责,经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防矿长、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无设计擅自施工的,每次对抽放队罚款100元,存在严重问题的推倒重建。二、通防科技术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完成通风设施设计、审核工作,不得影响施工,否则,每次罚款50元。三、机电队负责提供电缆孔的172、管径、数量、材料。不按时安排工作或提供资料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四、回收巷道必须留有5m建造设施位置,并采取措施加固该段巷道,否则对施工队罚款200元,并重新返工。五、设施建造位置由通防科主管人员现场标定,不得影响施工,否则,每次罚款50元。六、抽放队开始建造设施前必须汇报通防科,由通防科派人现场监督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无现场监督人员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七、设施建造完毕后由通防科组织验收,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设施建造完毕后无验收的,每次对主管人员罚款50元。八、风门、挡风墙、密闭设置不按规定建造的,对抽放队罚款1000元,对队主管人员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重新返工,并赔偿材料费和173、误工费,对队主管人员罚款200元,并对监督施工人员罚款50元。九、过溜子的设施,施工队必须在设施前后5m(巷道长度不够的除外)及设施中间溜子道两侧安装挡煤板,否则每次对施工队罚款200元,挡煤板距风门墙距离不得小于0.5米,否则罚款50元。设施前后的浮煤由施工队负责清理,否则每次对施工队罚款50元。十、设施附近水沟内淤煤由上游施工队负责清理,否则每次罚100元。十一、反向拍门由施工队负责管理,溜子道反向拍门,溜子不开期间由施工队负责关闭,否则每次罚款20元;拍门损坏每次对施工队罚款500元,由抽放队修复。十二、风门无衬垫或衬垫不合格,对抽放队罚款50元。十三、门扇不平整或与门框接触不严,对抽放174、队罚款100元。十四、永久风门、水沟无设挡风帘或反水池、电缆孔漏风,通车风门无底坎,每项对通风队罚款100元。十五、风门没有安装连锁装置或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对抽放队罚款100元,造成闭锁绳断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十六、风门、反逆风装置损坏没有及时维修、更换或撞坏风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十七、设施前后5m内私自堆放设备、材料、杂物,对责任单位罚100元,监督不力的对通防科、安全科罚款50元。十八、设施缺说明牌、检查牌、栅栏等附属设施的,每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十九、风门、密闭前5m内有积水淤泥,每处对抽放队罚款50元。二十、抽放队必须建立通风设施建造台帐、日常检查台帐,无台帐或填175、写不及时的每次对队长罚款50元。二十一、破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的或私自揭开密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其它事故的另行分析。二十二、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未按规定(超过45天的)及时密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二十三、通风设施出现问题,抽放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或建造工作,否则,每次对抽放队罚款200元。二十四、测风员必须按时测风,并按规定填写测风牌,否则每次罚款50元。二十五、通风设施出现问题,瓦检员当班没有汇报,每次罚款30元。二十六、为了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按其使用频率和就近原则,对井下风门采取分包到队方法进行管理。为进一步明确176、责任,特做出以下规定:1由通防科负责组织安全科、抽放队、施工队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办理移交手续。2施工地点变更,由施工队主管部门通知通防科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无移交手续出现问题仍由原单位负责。3责任单位必须加强风门管理,使用期间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通防科,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或当班负责人罚款50元(几个单位共管的风门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或当班负责人各罚款50元)。4通防科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抽放队进行维修,否则对通防科罚款20元。抽放队无按期处理的,按设施损坏有关乏规定对抽放队进行处罚。5使用时间较长的风门,因自然因素影响造成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抽放队负责维修。6人为造成风门损坏或无法177、正常使用的,对责任人严格按照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无追查出责任人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几个单位共管的风门由几个单位平均分担)。7管理范围:风门、闭锁绳、防突拍门。第四节 矿井反风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限制灾区范围扩大,保护受烟流威胁的人员安全地撤退,减少人员伤亡,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矿井进风井筒、大巷和采区主要进风巷道火区救灾,在直接灭火无效需反风情况。三、职责1矿长负责反风的全面的领导工作。2安全科负责反风前后的有害气体浓度、通防科负责反风前后风量及其它有关参数。3机电队负责停送电程序的执行情况,随时掌握风机的运转情况,4各观测小组组长负责井下各观测小组工作人员的安全,灾178、害预防及瓦斯安全排放工作。5采掘机运通各业务科室外的科长负责相关单位反风前井下各作业地点工作的人员的撤离、登记、汇总、上报和作业地点生产的准备工作。四、内容1机电队检查各风井水柱计及井口反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可靠。2反风前,井下各水仓及其它需要排水的地点都要把水位排放到最低位置。3井下各单位施工人员都要在反风前升井,运输队都要将井口所有电器设备停电闭锁,停止作业,工作人员撤离,保证各井口20米内不得有人,由调度室通知。4反风前回风井主扇组再次对风井主扇的各个部位详细检查。五、矿井主扇反风时,反风设施的操作顺序(略)第五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在巷道贯通剩余20米时,技术科必须提前下发巷道179、贯通通知书,否则对科长罚款100元。二、通防科接到贯通通知后,要及时制订贯通措施,否则对通防科长罚款100元。三、抽放队接到贯通通知后,要及时建筑通风设施,作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否则,对抽放队罚款200元,影响正常贯通的推迟一班加倍处罚并赔偿损失。准备不到位不能贯通的,施工队不得强行贯通,否则一次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分析处理。四、两条巷道相对掘进距贯通20米时,必须停止一条巷道的掘进并保持正常通风,否则超掘1米罚款200元。五、在贯通20米以内掘进时,施工队每班要向通防科汇报进尺情况,否则少汇报一次罚款20元。六、贯通前需要放炮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放炮前由施工队班组长负责派专人到被贯180、通巷道及其通道安全地点站岗把口,并把信息反馈到放炮作业地点,否则对施工队班组长罚款100元。放炮员不得放炮,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 七、巷道贯通期间不按设计施工卸压钻孔,对施工队罚款500元。第六节 通风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一、 通风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由抽放队负责。二、 抽放队必须每天安排专人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关台账。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章矿井瓦斯管理第一节 瓦斯管理制度一、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否则责令停止上岗。二、瓦检员每巡回检查时间超过2.5小时,对瓦检员罚款50元。三、班中不及时汇报瓦斯,每次对瓦检员罚181、款20元。四、瓦斯超限不撤人、不断电、不立即汇报,每次对责任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微机员、调度员)罚款200元。施工单位不听指挥的,对施工单位按集体违章一次处罚。五、瓦检员脱岗、对安全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对瓦检员罚款100元。六、瓦检员不在现场交接班,对责任人罚款50元。七、安全检查时,井下作业人员不懂一般通风常识、有关瓦斯管理安全知识、应知应会、岗位责任制的罚款20元。八、瓦检员少填牌板及手册规定内容的,每次对瓦检员罚款20元。九、瓦斯检查点不设牌板,对安全科罚50元。不清晰、不到位(50m内)每次对瓦检员罚款20元。十、采掘工作面未制订专项防治瓦斯措施的,对通防科罚款500元。十一182、高瓦斯采掘工作面不设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安全科罚款100元。十二、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经常处于超限状态,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继续组织生产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十三、局部瓦斯聚积(CH42 %,体积0.5)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十四、瓦斯超限时间低于3分钟且浓度低于l.5%,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队负责人罚款50元。十五、瓦斯超限时间达到3-10分钟且浓度低于1.5%,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队负责人罚款100元。十六、瓦斯超限浓度超过1.5%,低于3%,超限时间低于3分钟,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队负183、责人罚款50元。十七、瓦斯超限浓度超过1.5%,低于3%,超限时间低于3-10分钟,对责任单位罚款4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队负责人罚款100元。十八、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 %以上,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队负责人罚款100元。十九、瓦斯超限时间达到10分钟,每增加1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对责任单位加罚100元,对责任人加罚5元,对队负责人加罚2元。二十、瓦斯超限而继续作业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200元;瓦检员监督制止不力的罚款1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对队负责人罚款200元。二十一、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或临时停风地点瓦斯超限需要组184、织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防科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签字批比准后实施,有措施而没有贯彻学习的对组织人罚款20元,参加瓦斯排放人员有权拒绝下井。通防科通知参加的部门人员必须按时到位,迟到、早退按会议制度执行。下井参加排放人员必须学习措施,中途不得更换人员,否则发现一次对替代双方各罚款20元,并仍由学习措施者参加排放。二十二、未按规定排放瓦斯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二十三、盲巷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第二节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工必须经三级培训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二、瓦斯检查工,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调度室要利185、用电话反调度,否则每次罚款100元。三、瓦斯检查工必须按要求检查各作业地点瓦斯、二氧化碳及温度,并做到检查手册,瓦斯牌板和班报“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和假检,否则每次罚款50元。四、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旷工、旷会一次罚款50元。五瓦斯检查工不得在井下睡觉,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六、瓦斯检查工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作好瓦斯检查工作。否则,每次罚款20元。七、通防、安全管理部门要不定期抽查瓦斯检查工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三节瓦斯检查汇报制度一、瓦斯检查一般规定(一)每月由通防科负责编制矿井的瓦斯检查计划,经总工程师程师批准后,交瓦斯检查部门执行。每个瓦斯检查地186、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进行检查。(二)需要检查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要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0m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它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2掘进工作面需要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4)局部高冒区域。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187、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4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5硐室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的巷道内局部瓦斯积聚初进行。8.高沼头面及电焊作业地点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9188、.矿长、总工程师、科室人员、监测人员、放炮员、采掘区队长、班长、通防科长、流动电焊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检员佩带光学瓦检仪。10.采掘头面瓦斯浓度检查次数:(1) 低沼矿井采掘头每班至少两次, (2) 备用面、停采面、采区回风和主回风巷每班至少一次。(3) 高沼矿井或高沼区采掘头面每班至少3次,(4) 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除每班检查三次外,还要根据工作面的瓦斯情况,随时检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1.每检查一地点,都必须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检查牌板要统一标准制做,其设置应符合:(1) 采面设置在回风巷30m以内,内容包括采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的瓦斯、二氧化碳浓189、度及温度。(2) 掘进头设在躲炮位置(掘进头5m外)风流,回风流(回风口15m以内)的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3) 机电硐室设在值班人员处。(4) 临时停风巷设在回风口处。(5) 总回风设在回风口5m处。说明:(3)(4)(5)均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需增加检查的内容由矿总工程师安排。12.检查牌板必须同时显示两个班的检查数据、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同时瓦检员要携带不小于2m长的胶管对死角、深部、高顶、冒落带等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做详细的检查。13.瓦检员必须经常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并按规定填写手册、牌板、台帐,做到“三对照”。二、汇报制度(一)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交190、接班和班中向值班人员汇报瓦斯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二)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或“一通三防”设施、仪器或设备不健全,且已影响安全生产的,有权立即制止人员作业、停电撤人或立即要求有关区队现场处理,即有权先停止作业后汇报。(三)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异常、有毒有害气体增大、监测监控设备失灵等其它重大隐患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值班人员和调度室分别汇报,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认真落实处理。第四节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一、井下交接班地点。配备有专职瓦检员时,采煤工作面在上隅角处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迎头附近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点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确定。接班后,应立即汇报,同时必须在手191、册上签名表示交接班地点、时间、接班人等。二、交接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瓦检员要交清本班如下几个内容:(一)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火、放炮、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二)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三)分工区域内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四)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三、遇到下列情形时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一)发现瓦斯超限和积聚未处理结束,没有交接班;(二)排放瓦斯工作未结束,接班瓦斯检查员为到;(三)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止运转,未查明原因和未进行处理192、;(四)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五)发现其它“一通三防”的隐患,未查明原因。四、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检员未到岗,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作,还是由地面另派瓦检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造成空班漏检现象。五、交接班地点一般应靠近有电话处,以便井上下联系,瓦检员不到下班时间不得提前去接班地点,更不准提前离开交接地点。安检科要不定时或不定期用电话查岗或现场监督查岗。第五节 瓦斯排放制度一、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制、审核和贯彻因各种原因(停电停风、掘进巷道贯通老巷、停风区、启封盲巷密闭等)造成瓦斯积聚需排放瓦斯时,都必须有矿总工程师193、程师组织,按有关的要求,编制针对性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就地排放措施由施工单位在作业规程中编写,集体排放措施由通风部门编写。排放瓦斯安全措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采取控制排放瓦斯的措施,要计算排放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制定排放瓦斯的方法。要在排放瓦斯与全风压风流的混合处设有声光瓦斯报警仪。(二)确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实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通讯电话的位置,瓦斯探头的监测位置和设岗警戒的位置等必须做到文图齐全。(三)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停电撤人,指定警戒人员位置,禁止其他人员入内。(四)194、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专人看管。(五)编制排放瓦斯过程中人员的自主保安措施。(六)成立排放瓦斯领导组,明确排放瓦斯人员名单。地面总指挥由矿总工程师程师或副总担任,现场指挥由通防科(队)长担任。(七)瓦斯排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只有排放瓦斯的巷道及排放路线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由调度室指挥人员下达送电命令,井下指定专人恢复供电。(八)批准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程师或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程师负责组织贯彻实施,责任落实到人。排放瓦斯前,参加排放人员必须集中贯彻措施,进一步明确每个195、人的任务和职责。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掘进头临时停工停风,封闭或未封闭的盲巷在恢复通风前,都必须首先检查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确定是否需要排放瓦斯和排放瓦斯的等级。根据规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瓦斯分级排放措施。(一)一级管理:因故停风的巷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且局扇和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 %时,可由施工单位的当班负责人会同瓦斯检查员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就地进行排放。(二)二级管理: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但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瓦斯检查员向调度室详细汇报情况,由施工队当班196、队长负责派专人对回风流的区域进行撤人停电,放好警戒,严禁人员进入,然后由瓦斯检查员与施工区队当班队、班长,采取控制风量的方法进行排放。控制风量有三种方法:(1)掐断风筒,使风筒两端逐渐靠近;(2)把风筒掐掉,然后逐节向里延伸;(3)用绳捆扎风筒,然后慢慢放松。在排放时,瓦斯检查员要时刻检查全负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使不超过1.5%。(三)三级管理:若停风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由通风部门制订排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程师审批,并成立由技术科、通防科、安全科、调度室、机电科、施工区队负责人组成的排放小组严格按措施排放。专门排放措施应包括:排放风流经过的区域、撤人停电范围197、;警戒地点;控制风量的方法;预计排放时间、预计排放量、防护措施等。并明确专人分工负责,严格检查排出风流与全风压风流第一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使之不得超过1.5%。(四)所有恢复通风的巷道,只有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向巷道中的电气设备供电,并做好排放记录。(五)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停工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安检科监督。(六)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域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制定排放瓦斯的措施,且认定的瓦斯198、排放等级和排放方法要符合本措施的要求。三、排放瓦斯的其它规定(一)严格掘进通风管理,局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二)计划内机电检修或更换局扇、风筒等情况,涉及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时,必须事先编制针对性的停电停风措施和排放瓦斯专项措施,经矿有关部门和矿总工程师程师审查批准后,按规定组织好排放瓦斯人员,做到发生瓦斯超限时及时按措施排放瓦斯。不论机电检修或更换风机、风筒,必须做到事先充分准备,尽可能缩短停电停风时间,达到不发生瓦斯超限或减少瓦斯超限浓度。(三)在排放瓦斯之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199、局部通风机。(四)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时,瓦检员负责在瓦斯浓度达到1的地方以外断开风筒,然后才能恢复局扇通风,并按规定排放。(五)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必须严格控制风量和排出风流的瓦斯浓度,确保进入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掘进巷道刚开口,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能超过0.5。(六)高瓦斯工作面原则上不得串联通风。经过批准的串联通风工作面,因停风造成瓦斯超限需要排放时,必须制定措施报公司批准。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方准送电进行排放。(七)在200、停风巷道有风筒的,可采用在局扇和盲巷口之间风筒错口排放或由外向里逐节错口排放;排放巷道内无风筒的,要由外向里,逐节延续风筒和错口控制风量。(八)任何地点发生瓦斯超限进行排放前后,都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第六节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一、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必须追查的原则,各矿都必须执行瓦斯超限追究制度。二、瓦斯检查人员或其它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得到值班领导或总工程师程师指示后立即通知通风部门查找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三、监测监控系统发现井下瓦斯超限,监测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附近瓦斯检查员,查明原因,因监控系统故障报警的要做好记录并由附近监测维护人201、员及时处理,因瓦斯超限的按第二条执行。四、试验瓦斯电闭锁时必须提前向监测值班人员回报,并做好记录。五、根据瓦斯超限情况按一下规定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一)凡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由安检科主持,相关业务科室、矿级领导、当班瓦斯检查员、造成瓦斯超限和瓦斯超限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二)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落)造成瓦斯超限的,由总工程师程师主持,相关业务科室、当班瓦斯检查员及现场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三)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巷道排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因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瓦斯农度在1.5%以下,持续时间在3202、min以内或试验瓦斯电闭锁的瓦斯超限,均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处里。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的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程师批准后方准实施。(四)瓦斯超限必须在24小时内拿出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吸取教训、事故责任、处理结果等内容。(五)瓦斯超限分析报告必须下发至全矿各个单位,由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六)瓦斯分析报告有通防科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一年。第七节 瓦斯日报审批制度一、矿上要指定人员每天填制“瓦斯日报表”。内容包括当日采掘工作面及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温度、瓦斯超限否,“一通三防”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二、安全监测机房每日打印“监测系统重点203、日报表”,内容包括:各采掘面瓦斯传感器的当日浓度、值班员打印后要对照系统运行记录注明瓦斯超限、校验的故障等情况。三、负责打印填制日报的值班员,必须在日报上签字,由值班干部签字后,报安检科、通防科、总工程师程师、矿长逐级审阅。四、矿审阅日报的领导要对反映出的“一通三防”问题,监测系统存在的问题等,明确批示处理意见。五、安全科负责将领导批示及时通知分管领导、调度室和有关单位,调度室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落实。第八节 盲巷管理一、凡是井下巷道长度超过6m的不通风独头巷道,都叫做盲巷,出现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二、加强盲巷管理,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设计、生产布局及现场施工关,不准间歇式施工,204、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凡停工时间较长需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程师批准,停风必须立即断电、同时在距离巷道口不超过5米的地方设置密闭,同时必须切断盲巷内钢管、轨道等金属物体,防止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三、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的,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由当班瓦检员负责设置临时栅栏(掘进巷道必须在距离回风口不超过5米的地方吊挂临时栅栏),并揭示警标。掘进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在巷道口的新鲜风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停风区。四、临时停风巷道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封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由当班瓦205、检员就地排放;当瓦斯浓度超限时,严格执行实行分级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五、启封盲巷密闭,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程师批准,由救护队进行恢复盲巷通风和瓦斯排放工作;对于巷道内瓦斯积存量大,瓦斯排放时影响主要系统、涉及面广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程师批准后方可排放。六、所有盲巷密闭都必须建立台帐(与防火密闭分开),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盲巷密闭墙内、外的气体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盲巷管理台帐。密闭墙损坏或墙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要及时汇报分管通防科(队)长,并立即处理。七、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用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密闭和栅栏的质量及密闭墙内外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有206、关数据。临时停风设置栅栏的盲巷,每班至少检查1次栅栏的质量及栅栏内1米处至巷道口这一段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八、所有盲巷都必须及时填到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上,采掘工作面距离盲巷20米以外时,必须排除盲巷内积存的瓦斯,并保持正常通风,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浓度,直到安全贯通为止。第九节 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局部瓦斯积聚是指在井下任一地点瓦斯浓度达到2.0,积存的瓦斯体积超过0.5m3。井下通风不良或未通风的地点都容易发生瓦斯积聚。如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煤机附近、采煤工作面输送机底槽内、顶板冒高区、临时停风的巷道、风速较低的巷道顶板。局部瓦斯积聚对安全威胁很大,处理不好能引起大的事故,所以207、必须及时发现(超前考虑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妥善处理,及早消除。一、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方法采煤工作面大多采用后退式采煤和U型通风系统。U型通风系统虽然简单,但上隅角处的风速较低,加上瓦斯比空气轻,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和采空区涌出来的瓦斯经过上隅角时,一部分便在此积存下来,不仅威胁安全而且严重影响生产。(一)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管理: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生产单位是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的责任主题,上隅角要悬挂瓦斯管理牌板,上隅角要及时回收,超前管理。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必须充满填实,消除瓦斯积聚空间。3回采工作面208、上隅角必须安装T0瓦斯传感器,安设的位置距离风巷上帮、顶板、采空区切顶线各300mm。T0瓦斯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与工作面T1瓦斯传感器相同。4上隅角回柱时要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生产单位要洒水灭尘,回柱时要采取防止产生摩擦、撞击火花。(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1风障引风排除法这种方法操作简便,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一斜向风障,迫使采面的一部分风流经上隅角,将积聚的瓦斯排除。这种方法可根据上隅角的体积、积聚的瓦斯量、工作面的风压、工作面的控顶距、采空区冒落等因素布置风障的角度和长度。2抽出式风机排除法上隅角积聚的瓦斯量多、浓度大时,则可利用专门的抽出式风209、机作动力负压处理积聚的瓦斯。可开放抽也可密闭抽,方法是将风筒(可开叉)入口放在上隅角瓦斯积聚处,风筒出口设在采区回风巷内(有条件的可设在专用排瓦斯巷内),风筒出口按抽放瓦斯排放管口管理。风机入风侧使用刚性风筒,吸入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3.0,出风侧可使用柔性风筒,但风筒必须都是抗静电阻燃风筒。3充填消除法该方法是用不燃性固体物质(黄土、河沙)等对上隅角的空间进行充填,使瓦斯没有积聚的空间。4抽放排除法该方法是通过向采空区打钻孔或在风巷埋管抽上隅角和采空区的积聚瓦斯,消除上隅角的瓦斯积聚,一般采用密闭抽放。可以利用地面抽放系统或井下移动泵站抽放。5密闭隔绝法:用黄泥或煤袋等其它不然性将上隅角进行210、临时密闭,减少采空区向上隅角释放的瓦斯。要求该密闭墙必须随着工作面向前推进及时封密,临时密闭墙不得落后工作面最上边一架的后立柱,必须与风巷上帮和巷道顶板接实,临时密闭墙应打成一道斜墙(即该墙与风巷上帮夹角呈钝角)。二、巷道冒高区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一)风筒(管)排除法冒落空间所在的巷道内或附近的的地点有风筒通风时,可在风筒上接出分支风筒(或风管),向冒落空间内通风,排除积聚的瓦斯。(二)压风排除法冒落空间所在的巷道内或附近的的地点有压风管路时,可根据冒落空间体积的大小,在压风管路上接出一个或几个分支管,利用压风将积聚的瓦斯排除。(三)导风排除法利用导风障将巷道内的一部分风流导引到冒落空间内,排211、出积聚的瓦斯。导风障可以用木板也可以用风筒布。将导风障的下端向巷道迎风方向倾斜,上端到冒落空间内向巷道顺风流方向倾斜即可。(四)充填消除法在冒落空间的下口架设棚梁,梁上铺水泥板或木板,上面充填黄土、黄沙或罗可休等不燃材料,排出积聚瓦斯。第五章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第一节 抽放瓦斯设备检验制度一、 瓦斯抽放设备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检查。二、 抽放队负责所有抽放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建立相应的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台账。三、 抽放队必须安排专人每旬对抽放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并按要求填写设备检查台账,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四、 抽放队领导和技术员必212、须每半月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台账,在检查完毕后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五、 泵站司机每班三次必须对所有泵站抽放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六、 泵站司机必须每小时对抽放负压、瓦斯浓度、流量、温度等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七、 安全科、通防科、机电科每月必须组织对抽放设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验,以确保设备可靠运行。八、 瓦斯抽放泵每运转15天必须按要求进行倒机,确保备用机正常使用。九、 抽放队在开启抽放泵时,必须对抽放泵及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启抽放泵。在抽放泵开启时泵站司机必须随时观察泵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213、将抽放泵倒到备用泵上,并向队值班领导、矿调度室汇报。十、 瓦斯抽放泵在停用后,必须按要求对抽放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十一、 抽放队使用钻机前,必须按要求对钻机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钻机使用正常。十二、 通防科必须按要求每周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检验及调试,并建立相应的瓦斯调校记录。在按要求调试完毕后按要求填写调校记录。十三、 新投入的抽放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机电科牵头组织使用单位及相关科室组织验收,验收前必须对抽放设备进行试运转,试运转正常后按规定办理交接班手续,在交接班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十四、 瓦斯抽放设备检验、检修和运行必须按机电设备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十五、 抽214、放队必须按要求建立瓦斯抽放设备检查、检验、检修制度,在设备运转时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通防科和机电科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抽放队没有按要求对抽放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填写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十六、 瓦斯抽放设备在使用及运转过程中,如果没有按要求进行检修,导致抽放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对抽放队罚款2000元。十七、 瓦斯抽放设备运转及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抽放设备出现异常,没有及时汇报,导致抽放设备停运转的,对抽放队罚款2000元。第二节 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 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二、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抽放队必须严格按215、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按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三、 抽放管路敷设时,抽放队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敷设,敷设完毕后由抽放队通知通防科、机电科、安全科、技术科、调度室、抽放队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抽放设计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抽放队上报验收单,经相关科室及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应重新铺设直到合格为止。四、 瓦斯抽放钻场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抽放钻场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施工。施工完毕后,由技术科牵头,组织通防科、安全科、调度室、抽放队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 瓦斯抽放钻孔施工中,交接班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216、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在施工中当班负责人必须每班三次向通防科进行汇报,汇报当班钻孔施工情况及钻孔进尺情况,并按要求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如果不按要求进行汇报和填写施工原始记录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六、 抽放队在每班交接班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施工牌板,牌板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抽放队管理人员和通防科要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现场交接班施工牌板没有按要求填写的,对现场负人罚款300元;填写不清楚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七、 瓦斯抽放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施217、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与通防科联系。经通防科、地测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通防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此钻孔数不予以验收,并对当班负责人罚款1000元。八、 瓦斯抽放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抽放队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通防科、地测科,由通防科和地测科现场确认。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验收时对钻孔进尺小于设计进尺1/3的,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九、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封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封孔长度应不小于设计封孔长218、度,且钻孔周围严密不漏气。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孔,且封孔长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对抽放队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对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罚款200元。十、 瓦斯抽采钻孔验收时必须由安全科、通防科、抽放队现场验收,验收时以实际退出的钻杆数为准,验收后必须现场签字。验收时如果钻孔对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以验收,并要求抽放队重新补打。十一、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其钻孔倾角允许范围为1,当钻孔进尺小于实际进尺1/3,钻孔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验收。十二、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中,验收人员要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在检查中如、发现验收员,弄虚作假,不认真填写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十三、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219、时,验收单必须一式二份,抽放队一份、通防科一份。验收完毕后,抽放队技术副队长要认真审核钻孔验收情况,并将钻孔施工台账,施工原始记录和验收单按要求装钉在一起,每月21日将钻孔实际完成情况报到通防科,通防科按原始验收单进行审核,审核中如果发现钻孔与现场验收单存在误差,对抽放队技术员罚款200元,对技术副队长罚款300元。十四、 瓦斯抽采钻孔验收时,如果没有按要求设置测流孔,或没有按要求填写技术牌板,对抽放队党政技各罚款500元,并对测定人员和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十五、 放队钻孔施工时,必须按要求填写钻孔原始记录,并做好相应的钻孔施工台账,每月由抽放队技术副队长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于22日将钻孔原220、始记录、钻孔施工台账和钻孔验收单报到通防科,由通防科进行审核,审核中如发现验收单与现场施工记录、台账不符的对抽放队技术员罚款200元,技术副队长罚款300元。十六、 瓦斯抽放其它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填写验收单,对于不符合设计标准的,不计入抽放工程完成任务工程量。第三节 抽放系统维护管理制度(一)检查考核标准 1.每年按要求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按要求编制年度抽放钻孔量和抽放钻孔进尺。 2.每月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年度计划和采掘接续安排,合理编制下月的抽放量和抽放钻孔进尺计划。 3.每月抽放量和抽放钻孔进尺根据当月的抽放量和抽放进尺计划进行考核。(二)221、检查考核制度 1.通防科每月根据年度抽放钻孔进尺计划和采掘接续安排,合理下达当月抽放钻孔进尺和抽放量,并上报企管科,企管科按考核要求对当月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当月抽放钻孔进尺按现场实际验收单累计为准,并严格按验收管理制度进行考核验收。 3.当月如不能按要求完成钻孔进尺和抽放量的,如有特殊情况时,抽放队必须未按要求完成原因,并经通防科和总工程批准后,可不进行考核。如果因队和个人原因造成抽放量和抽放钻孔进尺完不成的,除按绩效考核外,并按集团公司下发的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4.每月由抽放队上报实际钻孔进尺数和抽放时,由通防科按实际验收单和抽放监测日报进行验证,如发现上报的钻孔进尺数、抽放量与实222、际数据不符,对党政技各罚款500元。 5.抽放队每月要定期组织召开瓦斯抽放分析会,分析当月钻孔施工情况、预抽情况、瓦斯抽放量完成情况,并安排下月施工任务。通防科每季要组织召开抽放分析会。 6.抽放队必须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检查考核制度,确保抽放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按计划要求完成钻孔工程量和抽放量。第四节 抽放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测、检验制度一、 钻孔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定包括钻孔负压、流量、浓度。并按要求配备专职的测定人员。测定人员测试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 测定工每天测定前,在地面必须对检测的仪器、仪表(压差器、压力表、取样器、瓦检仪、多功能参数测定仪)进行检验、检查223、,确保仪器、仪表使用正常。 第三条 测流工下井测流前,首先检查钻场周边环境和系统运行情况,在确认钻场无安全隐患和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 方可严格按照测流程序进行测定。 第四条 测流工测流时要求每旬对钻孔参数进行测定,测流时必须按要求携带仪器、仪表和记录笔,要求每测完一个孔,记录一个数据,并按要求填写测定记录和技术牌板。 第五条 为了合理确定钻孔抽放效果,要求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及时测定钻孔参数,以检验钻孔抽放效果。 第六条 每次测完钻孔参数后,要将测定的参数记录本交与队技术员或技术副队长,由技术员进行审核、检验、分析,发现钻孔参数变化较大时,要重新安排测流工重新测定。 第七条 测流工测定参数时,224、如发现钻孔(钻场)负压、流量、浓度变化较大时,要及时汇报给队值班领导和通风调度,队值班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下井察明原因。 第八条 测流工测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并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测流手册和技术牌板的。 第九条 测流工必须按要求填写测流记录和测流牌板,通防科要定期对测定参数进行检查、检验,若发现一处测流数据与实际测定数据不符,对测流工和技术副队长、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在检查中如发现没有按要求设置测流孔或阀门关闭停抽,测定人员仍然记录,对测定人员给予300元的罚款,对技术员和技术副队长各罚款200元。 第十条 测定完钻孔参数后,抽放队技术员每月要对钻孔抽放效果进行分析,分析钻孔施工后对此区225、域的抽放效果,并有每月抽放效果分析总结,分析完后由技术副队长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必须在每月的26日时报到通防科,由通防科抽放技术员和主管副科长进行审核分析,以便为今后钻孔施工提供合理的依据。 第十一条 为了保证抽放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要求泵站司机每1小时对抽放负压、浓度、流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浓度、负压、流量变化较大时,要及时汇报队值班领导和通风调度。 第十二条 为了保证抽放监测系统正常运行,通防科监测队每周(7天)测定一次,并做好调校记录。检查中如果没有按要求调校,或调校没有按要求记录的,对主要负责人罚款300元。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数据计量的准确性,要求抽放队226、领导和技术员每天对监测日报进行分析审核。审核中如果负压、浓度、流量突然升高或降低,在报表内要及时进行分析,并按要求对抽放量进行核减。审核完毕后第二天17:00之前送到通防科调度室,由通防科审核,审核中如发现一次错误,对抽放队审核签字人给予500元的罚款,并按要求重新上报。在上报监测日报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内上报,对抽放队党政技和泵站司机各罚款300元。 第十四条 每一个采面回采前,必须对其抽放基础参数进行检测和检验,为工作面回采时瓦斯治理提供合理的依据。 第十五条 抽放瓦斯基础参数测定要符合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并按规定对参数进行检验。第五节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227、一、 钻场的布置应免受采动影响,避开地质构造带,便于维护。钻场施工时严格按标准施工,验收时必须按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 放水工每班、放水前必须首先检查钻场,检查钻场周边顶板支护情况、钻孔阀门开闭情况、抽放胶管堵塞和漏气情况。在检查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放水。三、 测流工每班测流前,必须首先检查钻孔抽放情况、钻孔阀门开启情况、钻孔周边密封情况,钻孔周边和连接处是否存在漏气。在检查完毕确定无误后,方可按测流程序操作测流。四、 抽放队队长和技术员必须定期对抽放钻场、钻孔进行检查。检查钻场文明卫生、抽放管路、钻场牌板、钻场放水情况、钻场阀门开启情况,钻场负压、钻孔连228、接密封情况。并按要求建立相应的瓦斯抽放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包括钻场、钻孔、抽放管路和井下抽放系统运行情况。五、 通防科要定期组织对抽放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抽放管路、抽放钻场、抽放钻孔。六、 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场放水不及时,对放水工罚款100元,对抽放队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七、 检查中如果发现测流牌板数据一处填写错误,对测流工罚款100元,对技术员罚款100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八、 检查中如果发现阀门私自关闭或将阀门人为调小,降低负压的,对放水工罚款300元,对抽放队罚款1000元。九、 检查中如果发现放水阀门打开,常流水的,没有按要求操作的,查出一次对放水工罚款300元,对主要负责229、人罚款500元。十、 检查中,钻场文明卫生差、钻场设备和材料码放零乱、摆放不整齐的对当班主要负责人和队主要领导各罚款200元。十一、 检查中,钻场集气管、放水器各钻孔连接处没有按要求设置的,对抽放队罚款500元。十二、 在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施工时没有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和钻孔、钻场施工管理牌板的对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十三、 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周围一处漏气的对抽放队主要领导人罚款200元。十四、 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连接处一处漏气或没有按标准进行捆绑和绑扎的对抽放队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十五、 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没有按要求封孔的,封孔质量差,没有按要求设置阀门和测流孔的,对抽放队罚款10230、00元。十六、 检查中如果发现钻孔连接时没有按标准进行连接(如胶管变形、联接处打死弯、有积水等),对抽放队罚款1000元。十七、 检查中如果发现放水孔螺丝不能按要求开启,放水工放水没有填写记录的对放水工罚款300元,如果放水有记录并向队领导反映,没有处理的对队领导各罚款500元。十八、 检查中如果发现测流孔阀门不能按要求开启,测流孔螺丝锈死的,测流工手册还有测定数据的,对测流工罚款300元,对技术员罚款300元,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0元。十九、 检查中如果发现放水阀门和各连接管阀门不能按要求开启的,对抽放队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第六节 预防瓦斯抽放管路砸坏制度为确保我矿瓦斯抽放系统正常运行,231、保证瓦斯抽放效果,防止抽放瓦斯外溢形成隐患,特制定预防瓦斯抽放管路砸坏制度如下:1、瓦斯抽放管路施工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2、通防科设专人定期对抽放管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瓦斯抽放泵房停泵时要加强对抽放管路的不间断巡检,特别是进风的管路要责专人进行巡检,发现漏气管路时要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请示是否撤出井下人员。如进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由调度室及时通知井下撤出所有人员,切断井下电源。3、设于进风巷道的管路,必须紧固于主井巷壁,离地面高度不大于1.8米,离巷壁距离大于10cm,便于人员检修。4、车辆和有关设备通过瓦斯抽放管路敷设的巷道时,必须控制车速,制232、定好安全措施,防止设备掉落砸坏管路。5、有关队组在抽放管路敷设巷道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砸环抽放管路。6、如发现人为原因损坏抽放管路的,要从重进行处罚。第六章 综合防尘管理第一节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各管理部门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1通防科是矿井综合防尘的主管部门,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督促解决有关综合防尘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极积推厂综合防尘新产品、新技术,努力提高矿井的综合防尘水平。2机电队负责井下防尘系统主管路(4寸以上)的设计及供水工作,防尘用水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负责提供综合防尘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电源及其线路。3技233、术科负责在编制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有防尘系统设计,注明防尘管路的敷设路线,以及采掘工作面的煤层浅孔动压注水设计和规定,并要求施工队严格按设计施工。4安全科负责监督综合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没有严格落实防尘措施的单位要及时通报,并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二、防尘供水管路1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管路,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运输巷、上下山、车场、溜煤眼、采煤工作面进回巷、掘进巷道和各运输转载点。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2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各皮带巷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3主水管路(4寸以234、上)由机电队负责安装维护,其它巷道及岩巷水管机电队负责安装维护。三、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由机电队负责设置安装喷雾降尘设施,喷雾设施固定牢固,喷嘴对准产尘源,要求雾化效果好,开关方便、灵敏可靠,安装好后由各施工队管理使用,不得损坏或丢失,必须做到开机洒水。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项。四、净化水幕的安装、使用要求1在主要进风大巷及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必须保证雾化好,能封闭全断面,开关方便,灵敏可靠,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次。2在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以外30 -50米及进回风口30 -50米范围内各设置一道;距掘进工作面(包括岩巷)和回风口30 - 50米235、范围内各设置一道,无按标准安装对机电队罚款50元处。3采掘工作面在打眼、放炮、攉煤等工作时必须正常使用水幕或洒水降尘,以达到降低煤尘目的,否则,对施工队罚款30元次。五、定期冲刷巷道制度1井下进风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且有记录可查;主要进回风巷每季度至少冲刷一次,采区上下山巷道每旬至少冲刷一次;主要运输(皮带巷)大巷及采掘工作面每天冲刷一次,且有记录可查,保证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不按规定周期冲刷巷道对责任单位罚款20元次。2.井下各处溜煤眼、皮带机头前后10米巷道由运输队负责冲刷,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向外10米范围内由236、采煤队负责冲刷,掘进工作面由掘进队负责冲刷。发现有一处煤尘堆积对责任单位罚款30元处。六、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防尘水管末端距工作面不得大于20米,20米以内由采掘队负责配备洒水软管,并保证正常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50元。七、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实施煤壁浅孔动压注水,坚持先注后采(掘),不注不采(掘)的原则,现场必须装有压力表、控制阀门等注水设施,由专人负责,并建立注水台帐。不注水生产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注水设施不全,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次,无建立注水台帐罚款50元。八、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皮,放炮后必须洒水降尘,由采掘队负责落实。否则,发现无使用水炮皮的对责任单位237、罚款5元个,并对当班放炮员罚款20元个。九、井下施工抽放钻孔,采用风排粉的作业地点,施工队必须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来降低煤尘量,如必须使用捕尘器、除尘箱(袋)等设施,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否则,对施工队罚款100元次,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打钻。十、井下严禁用风管吹巷道壁、钻孔内的煤尘,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十一、矿井必须建立有粉尘测定制度,并配有专职测尘人员,每半月对井下每个测尘点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一次,将测尘结果及时报通防科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对粉尘严重超标地点进行通报批评。十二、井下所有综合防尘设施的管理按“一通三防”责任区划分,各司其职,保证完好使用,任何单238、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否则,按破坏通风设施严肃处理,给予500 - 1000元处罚。十三、每6个月对矿井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次,并存档备查。否则,每推迟1个月对通防科罚款50元。十四、每月由通防科组织一次综合防尘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十五、材料科必须保证综合防尘所需物资的供应,否则,对材料科罚款50元次。第二节 防止煤尘爆炸制度一、 完善井下防尘洒水系统,否则对有关单位罚款500元处。二、 井下各类巷道风速必须符合规程第101条规定,防止风速超限造成煤尘飞扬,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三、 采掘工作面装药必须使用水炮皮,黄泥封孔,放炮前后洒水降尘239、,冲洗巷帮;装(运)煤(岩)洒水,岩巷使用湿式喷浆等综合防尘措施,否则对施工队班组长和放炮员各罚款50元。四、 各运输转载点前后10米由管辖区队负责清扫,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五、 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好煤层浅孔注水工作,降低粉尘生成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六、 井下各种防尘设施按责任区划分给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要管好用好,不得破坏,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第七章 防灭火管理第一节 防灭火管理制度一、防外因火灾管理符合以下规定1井上下作业的干部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好日常的隐患排查及预防措施。2消防材料库(消防列车)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240、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及时补充齐全。3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否则罚款200 元。4井筒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峒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否则,对相关单位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l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且工作地点应至少配备2台灭火器,否则,严禁施工。6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241、,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 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8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的一切工作。9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10井下各转载点、泵房、油液存放点、变电所等处必须配备灭火器两台,沙箱一个(存沙不少于0.5立方米),存放于各台设备行人侧5米处,并配备有不少于20米的洒水软管;打242、大钻作业地点必须配备两台灭火器、不少于50Kg黄土,风水管路齐备。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处。1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进盖严的铁筒内,有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严禁在井下存放,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12井下使用的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放在盖严的铁筒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整内,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次。1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进行,且必须使用不燃性无毒性洗涤剂。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14井下各处要加强机电管理,杜绝电器失爆,消灭摩擦火源243、和电火花,否则,按电气失爆处罚。15加强放炮管理,禁止放糊炮,明炮和空心炮,爆破母线要随用随挂,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16.发生火灾事故后,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17处理事故要做到沉着、冷静、迅速、正确果断、有条不紊,并将现象、标计、信号、使用、操作时间、对话人姓名、设备名称等做好详细记录,应录音,录音磁带要保存好,以便分析事故。18.调度室要做好日常入井人员分布情况统计。19供应、财物部门必须保证防灭火、求援火灾所需物资设备及时保质保量到位。20灾害处理后要认真做好总结。二、密闭建造质量、位置的管理规定1密闭必须按设计施工,在册的必须完好,能查到,若需注销,必须经矿总工程师244、批准。2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封闭完毕,封闭材料必须是料石、砖等不燃性材料,严禁用木砖、木钉打临时密闭,并有记录可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3采空区密闭必须按规定安设齐,注浆管,观察孔,放水孔,并用带有丝扣的盖子封堵严密,一处不合格,对抽放队罚款200元。三、密闭管理规定1密闭的管理符合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要求操作。2永久性密闭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煤岩的坚硬程度,巷道压力大小等情况,采用混凝土、料石、红砖墙中间填黄土的结构,黄土必须填满、捣实。其厚度不小于0.8m。3密闭位置应尽可以选择在巷道顶帮煤岩不松动、围岩压力相对稳定、断面较小、密闭内外两侧支护便于245、加固的地点,原则上密闭位置距全负压通风巷道不得超过5米,其棚栏位置必须设在距全负压通风巷道口3米范围内。若闭前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采取其他相应的安全措施。4四周掏槽参照风门墙的掏槽规定。5密闭施工完毕后,应在墙体适当高度设置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否则,对抽放队罚款100元。6密闭前后5米内支护应在施工密闭之前予以加固整修,否则,对抽放队罚款200元,并指令限期处理。打完密闭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使施工现场清洁、文明,否则,对抽放队罚款50元。第八章 矿井通风安全仪器管理第一节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一、所有通风仪器仪表要建立设备台帐,计量鉴定台帐,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安全仪器仪表的维修、发放管理246、工作。仪器仪表装备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二、对于需要计量鉴定的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送检,没有进行计量鉴定或超期的仪器不得使用,否则,罚100元台。三、甲烷传感器、甲烷便携仪、光学瓦检器、粉尘采样器计量检定周期为1年,风速表计量检定周期为6个月;经过大修、中修的仪器不论计量检定期限是否到期,都必须重新检定,小修后的仪器必须在现场标校。四、对损坏报废、丢失通风仪器仪表(包括化学氧自救器)的按其价值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损坏计量鉴定标签的罚50元。五、仪器维修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保证维修质量,每天负责对上架仪器巡检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记录,确保安全仪器上架完好率达剑l00%,否则,发现一台不合格247、仪器,对相关维修人员罚款10元。六、仪器发放人员每班要及时清理上架仪器仪表上的煤尘,发放前要对仪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检查,不合格仪器严禁发放,保证人井安全仪器完好率达到100%,否则,发现一台罚款10元。七、当班领取仪器必须当班交回,否则,按故意损坏仪器处理,每推迟一班罚款10元。如有推迟交回仪器的,必须经仪器维修人员鉴定确认、安全科长签字后,方可回收使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八、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凭对应领取牌发放,无牌拒绝发放。特殊情况,需使用单位写出申请,经通防科长签字后发放。九、通风仪器仪表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妥善保护,正确使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进行瓦斯检测的248、,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属故意破坏的,对其加倍处罚。十、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自救器有专一的维修室及发放室,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十一、对所有通风仪器仪表必须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否则对仪器管理人员罚款10元台。十二、至少每7天对光学瓦斯检定器逐台进行气密性、示值误差校正一次,并做好校正记录;至少每7天用瓦斯校准气样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调校一次,并有检查校正记录。严禁使用超期标准气样进行标校。十三、化学氧自救器由充灯房统一发放,严格执行自救器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丢失、私自转借、隐藏报废现象,否则,对发放人员进行处罚;严禁发放报废自救器,对交回报废化学氧自救器和丢失自救器(保护带)者,必须落实到人,及时向机电队汇报。十四、化学氧自救器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到矿充灯房巡检一次,及时发现、处理在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建立巡检记录,少巡检一次对维修人员罚款20元。十五、对无故丢失自救器保护带的,罚款10元。十六、化学氧自救器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