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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考核细则201页
煤业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考核细则20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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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山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1106 2024-09-08 194页 550.89KB
1、煤业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考核细则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一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9二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9三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0四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12五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5六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6七 盲巷管理制度18八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8九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21十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24十一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27十二 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27十三 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28十四 火工品管理制度28十五 防灭火管理制度31十2、六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2十七 定期冲刷巷道制度35十八 防尘检查验收制度36十九 防尘宣传教育制度37二十 煤体注水管理制度37二十一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8二十二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44二十三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46二十四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47二十五 测风制度47二十六 风量调节测风管理制度48二十七 一通三防巡查制度48二十八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49二十九 通风调度管理制度49三十 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分析制度50三十一 一通三防措施、规程制定审批贯彻制度51三十二 通风仪表仪器检修管理制度51三十三 瓦斯队考核细则52三十四 通风队考核细则54三十五 关于切实保障通风人员人身安全3、的规定55三十六 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57三十七 瓦斯利用管理制度60三十八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61三十九 交接班制度61四十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2四十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66四十二 监控汇报制度66四十三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67四十四 监测日报制度67四十五 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室管理制度68四十六 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68四十七 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报告制度70四十八 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1四十九 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71五十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71五十一 甲烷断电仪及甲烷传感器检修管理制度71五十二 安全仪器、仪表管理4、制度72五十三 甲烷自动断电、风电闭锁的使用管理规定73五十四 瓦斯信息传输制度73五十五 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74五十六 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74五十七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75五十八 甲烷传感器断电追究制度75五十九 通风资料管理制度76六十 通风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76六十一 瓦斯汇报制度77六十二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78六十三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78六十四 测尘管理制度79六十五 一通三防例会制度80六十六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80六十七 临时调风制度81第二部分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83一 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83二 技术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84三 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岗位5、责任制85四 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85五 安全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85七 通风科岗位责任制86(一)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86(二)测风员岗位责任制87(三)风表检修工的岗位责任制87(四)测尘工岗位责任制87(五)粉尘化验员岗位责任制88(六)井口检身工岗位责任制88(七)自救器工岗位责任制89(八)通风调度员岗位责任制89(九)绘图员及仪器管理员责任制90八 通风队岗位责任制91(一)通风区队长岗位责任制91(二)风门管理工的岗位责任制91(三)通风设施维护工岗位责任制92(四)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92(五)煤层注水工岗位责任制93(六)隔爆设施管理工岗位责任制93(七)防尘6、洒水灭尘工岗位责任制94(八)通风设施工岗位责任制94九 瓦斯队岗位责任制96(一)瓦斯队队长岗位责任制96(二)仪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96(三)风筒管理员岗位责任制96(四)瓦斯监测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97(五)瓦斯员岗位责任制97(六)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97(七)局部通风机安装工的岗位责任制98(八)局部通风机司机的岗位责任制98(九)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98(十)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99(十一)爆破工岗位责任制99(十二)放炮作业中警戒人员岗位责任制100(十三)管路工岗位责任制101(十四)煤体注水打钻工岗位责任制101(十八)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01(十九)安全7、监测工的岗位责任制102(二十)井下监控设备保养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02(二十一)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103(二十二)瓦斯治理责任制103第三部 通风各岗位工种标准化操作规程106一 测风员操作规程106二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操作规程115三 局部通风司机操作规程116四 风筒工操作规程119五 通风设施工操作规程121六 通风木工操作规程128七 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130八 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131九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136十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139十一 瓦斯检测仪检修工操作规程146十二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149十三 管路工操作规程151十四 洒水灭尘工操作规程153十五 隔爆设施安8、撤工操作规程154十六 煤层注水工操作规程156十七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158十八 检身工操作规程161十九 煤层注水打钻工安全操作规程162二十 钻探工操作规程163二十一 洒水灭尘组组长操作规程165二十二 钻机修理工操作规程165二十三 开风门工安全操作规程166二十四 风表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67二十五 爆破工操作规程168二十六 测尘工操作规程174第四部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176 一 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76 二 一通三防考核 176 三 科室内部考核 179 四 瓦斯员考核 180 五 标校员考核 182 六 巡检员考核 182第一部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9、管理制度第一条 我矿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第二条 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第三条 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第四条 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二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第一条 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出处理意见。第二条 10、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第三条 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反风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办审核,并严格执行,同时还应张贴反风操作示意图。第四条 主扇主付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第五条 主扇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作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作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作出严肃处理。第六条 主扇一但停风11、,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第七条 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不得带病运转。第八条 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第九条 主扇的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第十条 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m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改变方向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风量的40%。第十一条 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若改变通风机转速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12、人批准。第十二条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必须进行性能测试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三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4、爱护通风设施, 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13、确无误, 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8、严格执行每月1日、11日、21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 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第二条 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 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14、可开拓。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 进行分析研究, 制定通风管理方案, 科学管理。第三条 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总工审阅。第四条 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第五条 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煤业公司审批15、,方可调整。2、改变矿内局部通风系统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即可。第六条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测定,当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第七条 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若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的有关记录、报告、措施必须保留一年以上。四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 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第二条 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16、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 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 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17、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 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第六条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第七条 18、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第八条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第九条 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第十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第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19、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十四条 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第十五条 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20、瓦斯队,调度人员认真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副矿长、总工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第十六条 瓦斯队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第十七条 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第十八条 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按要21、求适时搬开回采工作面回风和尾巷贯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对于易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第二十二条 对于局部积聚的瓦斯,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安监、机电、调度室等部门会审,方可执行。五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 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批准22、,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 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 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23、风科、安监站、调度室、生产队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第四条 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第五条 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24、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六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 局扇的管理规定1、局扇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2、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工作面编号每班指定管理人员姓名、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风筒管理人员姓名、周围瓦斯情况。3、局扇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否则不得开始工作。4、掘进工作面开工或移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实行验收制度,凡发生安设不符合规定时,通风部门有权不予延接风筒,巷道不得开25、口施工。5、局部通风机由矿机电部安装维护,入井前进行完好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安装设备要齐全,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装消音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电缆进线孔有密封,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管,安设高度大于0.3米,大断面巷道应吊挂,开关明显标志,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米。第二条 风筒的管理规定:1、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接法。2、风筒吊挂要两靠一直,拐弯处设弯头,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3、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弯、不落地,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第三条 临时停工停风区采取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一般26、不得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栏附近随时检查瓦斯。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第四条 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1、局扇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2、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 第五条 瓦斯检查的规定:1、局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须停止运转进行处理。2、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27、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第六条 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事先提出书面停风申请,经通风部门,矿值班领导审批签字,矿调度通知有关单位执行。第七条 凡事先未提出停风申请或未经批准随意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对每一次无计划停风,都要由矿安监站部门组织追查,对构成无计划停风的责任者及责任单位,给予严肃处理。第八条 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CO2浓度不超过1.5%,且压入式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28、局扇,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超限时,必须按照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 盲巷管理制度1、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上尽量避免出现盲巷,凡因地质、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盲巷的,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事故,采取处理措施。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因停电等原因临时停风量,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派专人看守,禁止人员进入,并报告矿调度室。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等100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由于临时停电造成的临时停风(小于24小时)的地点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按有关规定组织排放瓦斯。恢复29、已封闭的停工区,必须提前制订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排除盲巷内积聚的瓦斯。3、采区报废的尾巷,要及时组织回撤,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封闭。4、长度超过6米的盲巷要采取通风措施,否则必须予以封闭,长度虽不超过6米,但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也必须进行通风或予以封闭,封闭剩余的尾巷,要在巷道口打上栅栏,禁止人员进入。瓦斯检查员每班对少检查一次封闭附近的瓦斯。5、盲巷管理要实行登记制度,表格内容包括:封闭时间、长度、巷内支护形式、断电、封闭前瓦斯涌出量等有关内容。盲巷内的支架和其它设备已回撤,且该盲巷永不复用的,可进行注销。八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凡因停风、停30、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操作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1)措施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繁体字或盖章,编制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措施应包括瓦斯积聚地点、时间、积存量、排放时间、排放方法、排除瓦斯控制浓度的要求、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总工室、安监部门、机电部门、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2)明确控制排放的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措施中要根据瓦斯涌出量、供风量、计算排放量和排放时间,确保排出的瓦斯含量在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31、定。排放时,要在全风压混合处设置声光报警断电仪或甲烷报警仪。(3)明确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并绘制示意图。(4)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5)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而且排放巷道的瓦斯浓度低于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32、于20%时,并要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时,方可指定专人人工复电。(6)明确责任范围,排放瓦斯工作要统一指挥,人员要明确分工。即受影响地点的单位负责撤人站岗工作,通风人员负责排放和控制浓度,机电部门负责停、送电和处理开关内的瓦斯,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救护人员负责值班或延接风筒等。2、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积聚需采取措施的,应遵守下列规定:(1)排放瓦斯之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设备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确保其浓渡均不超0.5%,确保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瓦斯排放。(2)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在恢复通风前,经检查33、或计算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不大于3%,且排放瓦斯回风路线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地点时,在请求矿调度室后,可以由瓦检员在现场生产单位班队长和安全员的配合下,按本矿制定的常规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并将排放情况报局通风处。(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经矿总工程师签批后方可执行。同时将措施报公司通风科备案,处理情况及时报集团公司。(4)巷道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后,报集团总工程34、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将排放情况及时报集团通风科。(5)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排放瓦斯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责成其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3、排放瓦斯其它注意事项(1)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要符合防爆要求。(2)如需进入停风区内检查瓦斯,必须由瓦检员、生产班组长或安全员两人进行。检查时,两人前后相距5米,并携带氧气浓度检查仪和甲烷检定器等气体检定器具,当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是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停止检查并立即撤出停风区35、域。若条件不具备且需检查瓦斯时,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3)启封密闭的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通风部门负责排放瓦斯的浓度控制。(4)被高浓度瓦斯(指瓦斯浓度在3%以上)淹没区域的电气设备,排放瓦斯结束后,要把电气开关盖打开,排除内部积聚的瓦斯后,方可人工复电。(5)排放结束后,要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确无危险后,方可通知矿调度室和生产单位恢复工作。(6)所有措施,须经通风、生产、安监、机电等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经矿总工程师审签后,方可报公司审批。(7)为了加强排放瓦斯管理,各单位每次排放都要建册登记,以便备查。(8)排放措施要报总公司备案。4、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36、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准送电,依此类推,排瓦斯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5、排放临时停工区(巷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局部通风机用控制三通进风量,掌握瓦斯浓度进行排放。6、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的瓦斯时,要由里向外,逐节增加风筒,控制风量,进行排放。九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2、职责分工:(1)总工担任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2)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前后及瓦斯排37、放的监督与督促工作。(3)调度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统筹安全,统一指挥。(4)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科长现场组织排放。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 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科组织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瓦斯浓度超过3%,由通风科长、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5)机电科科长:负责停送电前后的机电工作安排。(6)安监科长:负责瓦斯排38、放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人员上下井情况,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风机房前后20米范围内杜绝一切火源。(7)瓦斯队队长:负责组织,安排瓦斯员,在队长、电工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排放瓦斯,以及某采区瓦斯排放情况的统一及时汇报工作。(8)通风队队长:负责矿井瓦斯排放过程中,按调度室的命令,准确开启或关闭指定风门,以及送风后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9)机电队队长:执行调度室机电科科长的命令,现场组织,监督,主风机及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工作。(10)检身房:执行调度室命令,切实掌握出入井人数,负责所辖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的火源警戒工作。(11)采掘队队长:执行调度室的命令,负责停电前,组织落实撤出工39、作面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以及送电后组织落实副队长和电工与瓦斯员一道进现场瓦斯排放工作。第二条 主扇排放矿井瓦斯的安全措施:1、主风机房的接到停风命令后,值班人员停止主扇,并立即打开风道侧门,防爆顶盖。2、主扇送电前,由瓦斯员检查所有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送电启动主扇。3、主扇排放矿井瓦斯,机电队长协助由通风科科长,现场组织排放。4、启动主扇前,通过主扇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风道侧门,仍保持原状,以便风流短路,并必须有专人看管。5、排放时,由瓦斯检查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进行加大短路风流,待出风口瓦40、斯浓度低于2%时,方可逐节关闭风门,其次序为:风道侧门风硐内风门闭合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大小来决定。6、排放时,瓦斯浓度呈驼峰状态,先由高到低,再到高,然后逐步降低,切不可将初期的降低误认为瓦斯已排,而迅速关闭风门,每关一扇必须等一段时间,瓦斯浓度下降时,方可关闭下一扇风门。7、当风门完全关闭,出风口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以下时,电话汇报调度室,瓦斯员和各变电所值班电工,采掘电工跟班队长相跟入井,其他人员不得入井,由瓦斯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低于0.75%以下,中央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下井高压电缆及中央变电所各开关符合完好标准时,由瓦斯员、值班电工同时汇报调度室,30KW变电站向中41、央变电所送电,其他工人入井,但必须在760大巷待命,不得进入采区。8、各采掘跟班队长同电工、瓦斯员先行入井后,由瓦斯检查采区回风瓦斯浓度在1%以下,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采区电缆及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符合完好标准准时,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采区变电所可以送电,然后在变电所等待送电。9、采区变电所送电后,掘进队队长、电工和瓦斯员配合,检查风机附近瓦斯浓度在0.5%以下,风电瓦斯闭锁完好,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向风机送电,进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期间,采区回风下山内所有电器设备不得送电。10、采区变电所送电后,回采队长、电工和瓦斯员相跟,由队长检查顶板的支护情况,电工检42、查瓦斯电闭锁瓦斯员检查上下顺槽瓦斯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瓦斯电闭锁完好,方可由通风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向工作面送电。第三条 局扇排放瓦斯措施:1、局扇配电点送电后,首先由瓦斯员检查风机附近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由电工起动局扇,进行瓦斯排放。启动局扇后,瓦斯员检查局扇是否发生循环风,否则,必须立即停止风机运转,调整风量。2、排放瓦斯采用风筒分支法,严格控制工作面进风量,严禁一风吹。3、排放过程中,瓦斯员应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否则,必须减小向工作面的供风量。4、当瓦斯逍度平稳降至1%以下时,瓦斯员、掘进队长、电工相跟对整条巷道进行检查,确认43、无瓦斯超限,风筒吊挂良好且其它情况正常时,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瓦斯抽放完毕,电工可向工作面送电,工人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第四条 排放顺序:1、排放全风压通风处的瓦斯。2、排放2107皮顺、第一回风巷。3、排放2107设备巷、第二回风巷。第五条 送电程序:1、35KV变电站来电后向副井变电所供电,恢复井上下通讯系统;2、向风机房送电,准备起动主扇;3、恢复地面及其它用电点供电;4、根据井下瓦斯排放情况,逐节恢复井下各用电地点供电。十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第一条 对放炮员的规定要求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44、准一人操作。第二条 工作地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本班没使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 第三条 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警戒距离的规定1、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或随同小药箱锁入专用的炸药箱内。 2、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3、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放炮员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4、放炮时撤人距离:回采面不得小于3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掘进巷道若距工作面75米有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10米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米。第四条 装配引药及装药时的有关规定1、45、装配引药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在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1米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并将药卷缠住。2、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须盘曲、扭结。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接成短路。 第五条 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第六条 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 1、瞎炮的处理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46、处理。 2、放炮后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由放炮员统一回收,锁进炸药箱。 第七条 放炮后洒水降尘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降尘设备,并严格执行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制度,不进行洒水或无水炮泥不准装药放炮。第八条 爆破物品清退制度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的规定。2、在现场使用时,该班、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从事爆破。3、现场带领的队长、组长、安全员,要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爆破员要认真清点,民爆物品使用消耗三联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4、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47、。5、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第九条 电雷管编号制度1、根据电雷管脚线色别实行编号管理。2、对编号后的电雷管分开存放。3、领用电雷管时,按编号领取,依据编号做好记录。4、在使用电雷管时,按编号顺序进行,以便清退后管理。第十条 民爆物品领用制度1、领用爆炸物品的五大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质和爆炸规程,必须持五大员上岗证,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2、采煤队使用民爆物品,领用时必须有采煤队开出的领用单,加盖公章、经理章,队长提供实量。3、领用单必须有队长和领用人的签字,领用人必须是放炮员,外人不得代替领用。4、领用48、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安全员的护送下,安全带入。 十一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写在瓦斯循环图表、牌板、记录手册上。2、井下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由放炮员、瓦斯员和带班长三人连锁,换牌管理,任何一人不在,不得放炮。如果瓦斯超限、顶板等存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发炮,进行处理。放炮后,由三人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人员开始工作。 十二 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 第一条 掘进工作面放炮,除严格执行安49、全规程规定放炮制度外,必须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第二条 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须由电工切断该工作面除风机、监控外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第三条 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电工切断电源后,由带班长、瓦斯员、安全员联锁检查确认停电后,无其它不安全隐患后方可放炮。第四条 放炮后,由安全员、瓦斯员首先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支护、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放炮无瞎炮、残炮,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支护工维护工作面,由带班长安全员确认工作面支护完好后,方可由安全员下令,电工送电,工作人员进入开始作业。第五条 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的落实,由电工做好记录,每三天上交通风科以备后查。第六条 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50、制度,由各队长负责,安监站、通风科现场抽查记录和执行情况,每发现一次未按制度执行的,除严惩所涉及人员外连带队长责任。十三 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第一条 爆破材料的发放数量严格按领料单上进行发放。第二条 爆破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当班检查、核实爆破材料的发放量与贮存量,发现收发数量不符时,迅速查明原因。第三条 在运送过程中丢失,全体运送人员立即报告保卫科,配合调查,由保卫科立即追查所丢数量、地点进行人员排查,并报告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察。第四条 井下作业场所丢失情况,放炮员立即电话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报保卫科,立即到外面井口检身房,严查出井人员,对每位出井人员进行检身。第五条 井下作业场所丢失时,放炮51、员除通知调度室外,立即汇报队长和带班长,由队长和带班长立即停止生产。严禁人员出入本作业场所,检身该巷所有人员后,对该作业场所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第六条 放炮员必须保管好钥匙,发现丢失,必须立即向调度室、队长、带班长汇报。第七条 爆破材料丢失,不论数量多少,必须汇报公安机关,进行检查。第八条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配合对爆破材料丢失时的调查工作。第九条 对丢失爆破材料责任人不论其数量多少,除公安机关论情节处理外,我矿罚款1000元,并对其队组罚款10000元,队长分管领导各罚款200500元。十四 火工品管理制度第一条 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52、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53、意增减。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第二条 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54、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第三条 火工品的使用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第四条 火工品回收制度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手续,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3、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55、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第五条 火工品的贮存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第六条 火工品的运输:1、火工品运输的一般规程:(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式汽车和摩托车运输。(2)禁止与其他货物混装。(3)禁止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4)严禁摩擦56、,撞击,抛掷火工品。(5)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6)装载和运输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7)运输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2、井下运输:(1)运送时,到达二采下山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做到停车不行人。(2)在上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送。(3)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4)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禁止装雷管装在衣袋内。(5)领取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6)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停留。(7)运送炸药和雷管人员不得相跟,两人间距至少大于5米。十五 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条 井下职工要认57、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灭火规定、命令、通知等。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第三条 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避灾线路,必须熟悉灭火器及自救器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各种器械存放地点。第四条 井上下所设置的所有灭火器,保卫科负责每年换药一次,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第五条 通风部门每旬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检查一次,发现存储的材料、工具损坏、丢失应及时补齐。第六条 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等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部门应负责检查使用情况。第七条 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和58、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第八条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第九条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根据火灾情况,及时上报县、市局,同时通知救护队,以便及时控制灾情,进行救灾。第十条 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第十一条 井下机电硐室和皮带机头前后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十六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条 明确防尘机构的设置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总工负责,通风科长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设立专门的防尘59、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第二条 建立防尘洒水系统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2、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3、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 4、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5、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6、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60、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第三条 规定回采工作面的防尘措施1、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2、皮带顺槽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五天冲洗一次。3、采煤机有完好的内、外喷雾系统(原无内喷雾系统的的除外),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并应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4、综采工作面要设有移架喷雾或架间喷雾装置,应实现自动控制。5、所有装煤点,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置,控制管路和法兰盘必须便于开关。6、必须采取净61、化风流的措施,工作面的回风道要按规定安设不少于2道净化水幕,有条件的安装自动控制水幕。7、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降尘,采面的进、回风巷道至少每日冲刷一次,外围巷道的冲刷周期由总工程师确定。工作面及外围巷道都不准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8、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9、煤层的注水压力和注水量要达到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注水效果的检验。生产时必须为煤层注水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留有充足的注水时间。 第四条 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1、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洒水系统,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两道水幕,回风口安装两道,并且距工作面2030米处设置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前后工作面2062、m范围内必须洒水,洒水时间不小于10min。2、必须实行湿式钻眼,或采用捕尘器捕尘。3、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原来无内喷雾的除外)并确保完好有效,实行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掘进机喷雾必须能够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且机掘面使用湿式除尘风机。4、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煤(岩)帮,必须采用放炮喷雾措施,放炮净化水幕不得少于2道,喷雾装置安装的地点和喷雾的质量要符合规定,喷雾时能够有效地封闭巷道全断面,装煤(岩)时必须洒水灭尘。5、各装煤点和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置,阀门安装地点必须便于开关。6、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灭尘,每日冲刷一次,63、外围所属巷道要定期冲刷,冲刷的间隔周期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并要保证巷道内没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第五条 运输巷道及转载点的防尘措施 1、运输大巷中各采区巷口,各煤仓绕道口处,各底卸煤仓前后5一10m范围内设置喷雾设施。 2、装煤仓、转载点设置喷雾,实现放煤喷雾,并在放煤口下风侧20m范围内设水幕,实现与放卸工序联动。 3、主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采区及总回风巷道冲洗积尘由通风队决定,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4、运输大巷中应安装自控式净化风流的常开水幕。5、装煤矿车向煤仓卸煤时,应采用自动喷雾装置。 第六条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隔爆设施主64、要采用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两种。 1、主要隔爆水棚的位置: 、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各采区回风巷道。 2、辅助隔爆棚的位置: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及专用回风巷。 、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3、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 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保持5075m,与风门距离大于25m。采掘工作面设置隔爆水棚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m。水棚的水量不小于400ml,主要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长度不小于20m,水棚相距1.23.0m,槽(袋)之间的间隙以及65、与支架或巷道之间之和不大于1.5m,水槽边与支架、巷壁、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1m,水槽距离巷道轨道不小于1.8m,水槽保持同一高度。 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第七条 所有装载点,翻笼、皮带机头都要安设喷雾装置,控制煤尘飞扬。第八条 锚喷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喷浆。第九条 所有接尘人员必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接尘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各矿必须按照矿井综合防尘规范的要求建立测尘制度,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足够数量的测尘工具,定期测量粉尘浓度。粉尘测定的内容和测定时间要符合规程的规定,测定结果要按时报矿总工程师和局通风处。第十一条 要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技术资66、料档案。各种记录、图纸、台帐等技术资料要齐全,记录要准确。第十二条 通风区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范围的粉尘情况和各种防尘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负有检查、监督责任。十七 定期冲刷巷道制度第一条 各队所划分区域的巷道必须严格遵守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第二条 各队必须对所辖范围内的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积尘。第三条 矿井每年八月份对主斜井、付斜井、人行斜井、760运输大巷、二采行人下山、主井斜巷、二采轨下、皮下进行一次刷白,要求各队队长必须确保施工质量,否则追究责任。第四条 通风队防尘组每两天负责对所辖巷道人行斜井、二采轨下、主井斜巷、二采行人下山、南北回风下山冲洗一次,经常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67、第五条 皮带队对主斜井、二采皮下,每四天循环冲洗一次,要求巷道保持湿润,无积水,无煤尘堆积。第六条 掘进队距工作面20米范围的巷道,每班冲洗一次,20米至巷道口每周冲扫一次。第七条 高档、综采队上下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每班冲扫一次,50米以外巷道每周冲洗清扫各一次。第八条 各硐室由机电队每班清扫一次,每半年刷白一次。第九条 副斜井、760大巷由运输队每两天循环冲洗一次,不得有积尘,保持巷道湿润。第十条 各队月底前必须将防尘报表报通风科,以备后查。第十一条 由通风科、安监站现场检查和查记录,发现问题除限期整改外,严格处理。十八 防尘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 防尘设施的施工严格按照技术科的设计施工。68、第二条 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为漏水。第三条 防尘验收由施工单位和通风科、调度室相跟验收。第四条 施工时,队长要现场把关,搞好监督管理。第五条 施工完工后,及时记录及台帐登记,并记明施工负责人。第六条 对不合格的设施,除不予验收外,严格考核罚款处理。十九 防尘宣传教育制度 第一条 每月由通风科、安监站至少对各队组进行培训一次。 第二条 通风科、安监站每周以牌板的形式宣传教育防尘内容一次。 第三条 每天班前会,由队长对工人进行防尘教育一次。 第四条 每月必须于23日在“一通三防”会议上必须部署安排防尘任务和总结上月的宣传教育情况。69、 第五条 对新工人必须具备防尘知识方可下井作业。 第六条 此项制度各队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二十 煤体注水管理制度第一条 煤体注水钻孔要由专人设计,综采工作面没有煤体注水的严禁开采,并由通风科组织验收。第二条 工作面短孔注水,钻孔和注水深度必须超过1天的割煤进度,严禁割干煤。第三条 工作面短孔注水钻孔布置在煤层的中部,机头机尾10米不施工钻孔,剩下的每3米打一个钻孔,注水量达到煤壁挂汗、邻孔出水时方可停止注水。第四条 工作面顺槽深孔静压注水,在供水管路上接好控制阀门、流量表、压力表、打开阀门开始注水,并记录好流量、压力读数,注水量达到煤壁挂汗,邻孔出水时方可停止注水。第五条 动压注水,先将手动70、阀定在卸载位置,待泵升压后再关闭手动卸载阀,同时打开高压阀门向注水枪送水,注水时禁止割煤和行车。第六条 在地面将所有的打钻和注水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输入井,不经检查的电气设备不得入井。第七条、要时刻检查作业地点顶帮是否完好,支架是否完好,支护是否可靠,不安全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施工。第八条 在工作中突然遇到地质构造,瓦斯涌出异常情况,必须将人撤到安全地带,汇报请示调度值班员。第九条 要设置钻孔和注水记录和台帐,在井下将钻孔进尺、注水量作业状况认真记录,上井后填好台帐。第十条 注水泵出现无压力或压力很小而提不起压力时要停止注水,进行检修和换泵。二十一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为了搞好矿井的综71、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第二条 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三条 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72、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第四条 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第五条 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73、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第六条 安监站矿工会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第七条 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立专业的防尘队伍,负责采煤工作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综采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第八条 综采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止,负责本工作面正、副巷绞车以里和转载机以里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1、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煤机”联动技术,74、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滚筒。2、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置合理,使用正常。3、采煤司机和移架工等工种应正常佩戴防尘口罩。4、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煤机机道。5、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体清楚。6、及时清理及冲洗正、副巷道超前支护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须冲洗一次,有冲洗记录。第九条 掘(炮)进队职责范围:掘进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1、防尘管路的辅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转载点喷头等设施安装75、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容积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第十条 掘进队职责范围:从巷道口到掌子头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设施包括: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2、定期对全巷道进行全面洒水灭尘,巷道保持湿润,工作面30米以内使用软管进行冲洗煤帮,湿度要符合规定要76、求。3、巷道中的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安装牢固,位置合理。机掘放震动炮时,必须使用水电钻、水炮泥及水针,放炮前必须开启放炮喷雾。第十一条 开拓队职责范围:开拓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1、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扒装喷雾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2、必须湿式打眼,水压必须符合规程规定(0.07Mpa以内)要求,否则不能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一支水炮泥窖不少于200ml),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 3、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77、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min,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4、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5、锚喷巷道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第十二条 机电队职责范围:负责分管巷道的防尘设施安装吊挂、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达标。1、负责管路的吊挂、三通阀门及集中巷水质过滤器的安装、维护使用符合规定要求。2、负责皮带巷转载点的喷雾、风流净化水幕,综采工作面的胶带巷转载点喷雾安装、使用维护符合规定。3、对变电站每年刷白二次,卫生达标。4、溜子工、冲洗工必须戴防尘口罩。第十三条、安装队职责范围:负责综采新工作面清水加压泵、水质过滤器、架间喷雾、采煤机外喷雾的安装及旧工作面的回收78、工作。第十四条 皮带队职责范围:负责煤仓及皮带走廊、上仓皮带、主斜井强力皮带、胶带皮带大巷的综合防尘设施安装、维护及使用。1、负责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巷的定期冲洗刷白(每年至少刷白二次)。2、负责煤仓和皮带走廊、主斜井及胶带大巷的各转载点喷雾完好使用及一切防尘设施的维护工作。3、负责主斜井放煤口及胶带煤库的净化喷雾安装及其使用正常。 4、负责冲洗巷道及各煤库的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第十五条 综合防尘评定等级按考核办法打分,不符合标准给予罚款或者降级处理。防尘办公室要做到每旬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月底一评比,每季度奖励一次,对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差的单位应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并给予罚款处理,如果79、罚款后仍拖延不解决问题的,按月计算加倍处罚,直至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第十六条 各科、队被罚款部分的全部资金都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罚科、队第一责任者、分管防尘的队干、各队防尘维护工,不得摊派工人。第十七条 综合防尘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三旬罚款数目统计清楚,以三定表的格式,把上月下旬,本月上、中旬的重复问题找出来,通知被查单位,如果再出此问题,进行处罚,综合防尘办公室开出罚款后,财务科对被罚款单位进行扣款。由矿安监处、工会直接监督,如出现扣款不真实,由安监处负责追查处理。第十八条 防尘奖励奖金来源,由一通三防奖励基金中提取奖励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确实起到管理促进作用。1、奖励条例:(1)矿按80、照每季度综合防尘定级后确定(说明:每月分值=旬累计分值/3,每季分值=月累计分值/3,根据分值再排名次,按照奖罚标准进行奖励或罚款。)(2)在综合防尘管理中,对长期保持特级标准的分管单位以及在综合防尘中作出突出的贡献的先进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3)综合防尘管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处罚条例:(1)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健全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每少一处管路罚款50元,少一个“三通”阀门罚款20元,拐一处死弯罚款10元,有一处不吊挂、吊挂不平直或漏水罚款20元。(2)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中要求设置水幕(风流净化)的地点,缺一道罚款50100元,漏水或者不封闭全断面的罚款20元,81、无手轮或者有一个喷嘴堵塞罚款5元。(3)综采面不安设清水加压器,不安设架间喷雾,对责任队(或者安装人)罚款150200元,采煤司机割煤时不先开水或者不先停水者罚款3060元。(4)井下每发现一处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按每超1m罚款5元,累计计算,检查人员弄虚作假者罚款10元。(5)除该面不打缺口的地点之外,凡需要湿打眼地点或放炮不用水炮泥者,罚款100300元。(6)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皮带走廊喷雾装置每缺一个罚款3050元,使用不正常罚款20元。不就位,雾化差,无水轮,漏水罚款10元。(7)各队(组)对防尘设施损坏严重者,第一责任者或维护工各罚款50100元。(8)82、井下应设隔爆设施地点少设一处罚款50100元;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30元;无隔爆说明牌板罚款10元,无水或不及时换水,每个罚款5元,数量不足,每少一个水袋罚款5元,处罚完为止。(9)各队(组)综合防尘牌板不及时填写,罚款1020元;字体不清楚罚款20元;无台帐罚款2030元。(10)粉尘测定不符合规定罚款5元;虚报谎报数据发现一次罚款责任者50100元,无化验罚款责任者2030元。(11)接尘人员不戴防尘口罩,发现一个罚款1020元。(12)工作面架间喷雾缺一道罚款10元,未达到标准罚款50元。(13)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内巷道、胶带巷、采掘巷道在规定日期每少一次冲洗罚款501083、0元,主要运输大巷及采区上下山在规定日期内,每少刷一次罚款100200元,采煤工作面回风口至10米处段必须每班进行冲刷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2050元。(14)放炮前后不洒水罚款50元。(15)锚喷除尘器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罚款100元。(16)井下电缆、开关有积尘,发现1处(个)罚款2030元。(17)煤眼不注水罚款3050元,少注一个工作面罚款50元。第十九条 开展综合评比竞赛活动,按照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和评定等级扣分标准由防尘领导组对全矿井防尘队组每季进行一次评定和排名,采、掘、开、机、运、通六大工种在95分以上者各奖1000元(包括95分),90分以上者奖500元(包括90分),85分以84、下者罚款300元(包括85分),80以下者罚款500(包括80分)。并按每月进行单位大排名,前两名奖励,后两名处罚。第二十条 综合防尘竞赛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详见表)二十二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第二条 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第三条 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第四条 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 管理要求: 1、密闭: 密闭外5米85、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 ,且不能同时打开。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86、,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5、风桥: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桥面平面不漏风。风桥前后各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的4/5,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风桥上87、下不准没风门。6、测风站:(1)设置位置:矿井总进、回风的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尾巷、各类硐室。其它独立通风的巷道。(2)测风站标准要求:测风站要设置在正规平直巷道内,长度4米。前后10米无拐弯和阻隔物。支架良好,断面均匀。要设测风记录牌。二十三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第一条 通风实施: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3)不应在倾斜运88、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2、相关要求:(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89、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3、验收后汇报总工,每月由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二十四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第一条 瓦斯员必须按循环计划图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情况,填写瓦斯检查循环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第二条 瓦斯报表必须实行“五人联锁制”,且必须当日交回瓦斯队,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审查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情况。第三条 值班员,应将各检查图表汇总,于次日交调度会。第四条 各有关领导必须进行审批签字。认90、真审核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出批示及处理意见,并严格执行。第五条 审批后的报表分送矿长、总工及有关领导留存。二十五 测风制度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指令、政策等。第二条 坚持每月5日、15日、25日三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站内的测风牌上,并将每次的测风结果及时填报矿总工程及有关领导 。第三条 坚持每周一次的局扇风量、工作面风量的测定,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领导,做到安全生产。第四条 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采掘工作面的测风,进行风量调配,满足工作面要求。第五条 测风员要经常检查井下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第六条 遇到新的变化情况,91、随时进行测风调配风量,满足生产需要。第七条 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第八条 通风系统改变后,必须立即组织测风,根据测风结果,科学合理调整风量,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第九条 每次测风结果,必须有基础记录,并存档。二十六 风量调节测风管理制度一、风量调节:1、每季召开一次矿井风量平衡会,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通风队及总工程师室,安监处,调度室有关人员参加,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风量分配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风量调节措施。2、按照矿井风量平衡会的精神,由通风队具体负责风量调节工作。3、每月不定期地由分管技术的副科长负责召集通风队长,测风班长碰头会,研究采掘工作面风92、量分配问题。4、风量调节工作要由通风副队长以上干部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每次调节结果要写在风量调节记录本上。二、测风:1、按照规程有关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2、对重点工作面,在测风的同时进行矿井风压的测定,为采掘工作面防治自燃发火或巷道贯通提供科学数据。3、上井后将测风结果填写在测风记录本上,通风工程师每天要审阅测风记录,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二十七 一通三防巡查制度第一条 按规定每月1日、11日、21日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由通风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作业场所及其它地点进行彻底检查,对存在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队组,限93、期整改。第二条 通风技术员,每天对井下一通三防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对蓄意破坏通风设施的人员,必须严肃处理。第三条 瓦斯员每班必须对各自所管辖区域进行一通三防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通风科及调度室。第四条 各队队长是一通三防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安排工作必须首先安排一通三防工作,下井检查,应以一通三防为主,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隐患。第五条 一通三防管理干部下井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井下巷道的瓦斯情况以及瓦斯员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死角地点,更应特别检查。二十八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一、隐患排除工作进行定时和不定时隐患排除,所查问题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94、措施,各队队长组织进行处理。二、每月至少一次全矿井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将问题汇总提交有关部门队组进行处理。三、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队隐患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奖惩。四、每月在一通三防会议上对每月存在隐患处理情况作出总结。二十九 通风调度管理制度一、通风调度由通风科领导下井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瓦斯队和矿调度的领导。二、通风调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指挥一通三防工作,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瓦斯检查的出勤情况,防止空班漏检。三、严格井下的瓦斯管理制度,坚持按规程办事,按到井下瓦斯超限汇报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停止该区域作业。矿调度汇报,并请示值班领导,按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的指95、示积极组织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符合规定时方向通知瓦斯员可以恢复生产,并报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通风科。四、认真填写瓦斯日报表,通风调度日志,通风报表和瓦斯员电话交接记录等。五、对井下因瓦斯积聚造成临时停工地点的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工作,通风调度负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记录可查。六、通风调度有权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急需调度通风队抽放队和瓦斯队的人力设备材料等,必要时可代表通风科科长进行全权指挥。七、通风调度根据工作需要掌握通风部门的各项安排,措施及领导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八、对出现工作不力失误现象,有权进行调查分析及追究责任。九、上级部门的通知,各级领导的指示要做记录并及时 向瓦斯队长通风科长汇报传达96、,以利队长开好班前会。十、通风调度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下班前小结本班工作,把已办、待办的问题,领导的指示,下一班应重点调度的问题写在调度记录上,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后方可下岗。三十 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分析制度 一、井下采掘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瓦斯员不间断进行。地面和矿井系统局部区域的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安监站的安全员通风科测风员进行。要求每旬排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矿调度室。二、通风部门下井人员下井时随时对通风系统进行排查,向通风科长反馈井下通风系统隐患排查问题及处理措施。三、通风科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对全矿通风系统重点隐患排查工作。四、通风科每天召开所属队长碰头例会,对矿井通风系统隐患进行分析97、和处理。五、通风科每月对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提出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监督处理。六、通风科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量平衡会,由矿长技术员主持,安全矿长参加,对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进行分析和调整,把需要生产部门配合的问题提交矿领导。七、对排查出的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要及时召开通风专题会,研究对策,安排隐患排除,并组织人员现场监督和验收工作。三十一 一通三防措施、规程制定审批贯彻制度一、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由通风机电科技术员联合编制,贯彻制度严格按三大规程的原则和行业标准进行编制,并具有可操作性、法规性、指导性、约束性。二、所编制的规程措施,由通风、机电科长审核后,由技术、安全矿98、长签批,方能生效。三、规程措施生效后,由编制技术人员向施工队长、工人进行贯彻,队长代班长签字后,方能施工作业。四、规程措施要存档管理,以便后查。三十二 通风仪表仪器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 测风仪表的保管实行统一台帐管理,即测风员使用、科内管理。使用前领取,用完后交回。第二条 维修及保养:1、为防止仪器的损坏,在使用时应防止剧烈撞击和震动。、2、测风员不能随意松动螺丝与打开护盖。3、不要碰撞和拨动翼片,防止因变形而改变性能,致使测值不准。4、用后擦净,放入盒内,置于干燥处保存。5、仪器损坏后,由科内专管人员负责维修,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乱拆。第三条 光学瓦检器的保管、领用、维修进行台帐管理制度:1、瓦99、检员每人使用一台仪器,上班领用,下班交回,实行定人定仪器管理。2、仪器出现问题后交专人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修理。3、该仪器是光学精密仪器,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避免仪器受到较大震动或冲击,以防止内部零件发生变位,若发现故意损坏要给予经济处罚。4、注意防潮,注意清洁,防止外界杂物、灰尘等由气路缝隙进入仪器,否则应进行清洗。若仪器发现故障必须停止使用,立即修理。5、瓦检器由瓦斯队负责保管,严禁将不合格仪器发放使用,回收时要严格检查,发现损坏、零件短缺,必须落实处理,严重的折价赔偿。6、瓦检器每季交柳林县计量局校正一次。三十三 瓦斯队考核细则第一条 纪律方面:1、瓦斯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迟100、到一次罚款10元(当日兑现),具体上班时间,早班7:00,中班3:00,零班 11:00,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2、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罚款20元。3、瓦斯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无事进变电站。否则,视其情节,罚款20200元。4、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你不来,我不走,手拉手,交接清,不得提前脱离工作岗位,接班人不得在井口逗留,否则,视其情节罚款50100元,如有提前出井,一经查获,将从重处罚,罚款500元,停班培训,情节严重者开除。5、瓦斯员不入井或入井后不到工作现场,一经查出,坚决开除出队。第二条 瓦斯检查方面:1101、入井前,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完好不得入井,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校对仪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2、仪器在携带过程中要爱护,轻拿轻放,不得轻易损坏,所损坏零件将由本人作价赔偿。3、瓦斯检查必须严格按循环路线进行,不得出现空班漏检,漏检一点,罚款20元,如整条路线漏检,视为未到现场从重处罚,开除。4、瓦斯检查次数,必须符合规定,少检一次,每测点罚款10元,循环检查时间,必须符合规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及时循环检查,每次20元。5、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牌板、报表、手册要携带齐全,手册不带,一次罚款10元,二次以上加倍,而且要求随测随填,如果牌板、报表或102、手册有一点未填罚款5元,如报表和手册已填,而牌板未填,按填写假记录处理,罚款100元,有一点不对口,每点罚款10元。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无论回采、掘进、放炮期间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否则,每查获一次,罚款100元,并追究放炮员带班长的责任。 瓦斯员有权监督放炮员的工作,严禁煤粉充填,否则,每发现一处罚瓦斯员10元,如放炮员不听劝阻,应当班汇报。7、瓦斯员对自己所辖区域负责,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坚决停产,对于瓦斯员玩忽职守未制止的,视其情节,每次给予100500元的罚款,严重者开除。对本区域的局部瓦斯积聚,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及时处理并汇报,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8、严103、格执行停风停电撤人制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停风,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无条件撤出,并督促切断停风区域的一切电源,否则,每查获一次罚款100元,停班培训,情节严重者开除。9、巷道贯通,瓦斯排放,必须严格按所订措施执行,不得玩忽职守,否则,一经查出,视其情节,给予50200元的罚款,停班培训5天,情节严重者开除。10、瓦斯员对自己所辖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使用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必须每天主动汇报通风设施损坏情况,杜绝事故发生的,如瓦斯出现异常,瓦斯员必须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检查有关通风设施使用情况,及时汇报,否则,每查获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11、对于由于地质条件,或其它人为因素而造成的瓦斯隐104、患,能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杜绝事故发生的,每次给予50100元的奖励。12、能及时发现破坏风筒,并将责任人弄清者,每次奖金50元。13、瓦斯检查循环图表,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齐全,而且要有带班长,交班人签字,否则,每缺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两次以上,将加倍处罚。14、对于能检举、揭发其它瓦斯员违章作业,其它领导违章指挥的,每次奖金100元。15、仪器管理员负责仪器的发放、回收、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缺少零件,必须弄清责任人,否则,自己负责,作价赔偿。16、仪器管理员负责每班报表的总结填报工作,各负其责,不得有误,否则,每发现一处与图报不符的罚款20元。17、风筒管理方面严格执行风筒管理制105、度,风筒破坏当班必须更换,如因故无法完成,移交下班,并报表汇报。18、及时更换损坏锈蚀的瓦斯牌。19、批准执行的各种安全措施,如井下电氧焊等,指派瓦斯员必须严格监督执行,否则,视其情节,给予50100元的罚款,并停班学习。20、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清工作区域内的各种通风设施、风筒情况,否则,所发现问题,由交接班人全权负责。三十四 通风队考核细则第一条 开风门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严格执行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并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否则,每查出一次早出井罚款50元。第二条、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第三条 通风工程组在砌做通风设施时,必须严106、格按通风设施细则的规格质量施工,不得出现密闭漏风,测风站设置位置不当及规格不合要求等,否则,每有一处不合格,处罚组长100元,并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到合格为止,连续二次不合格,加倍处罚。第四条 每日工作必须有量的考核,所布置工作量必须当天完成,否则,处罚带班长50元,各责任人每人20元,特殊情况,必须说明理由,酌情处理。第五条 每处实施完工后,必须把工作现场一切杂物清理干净,否则。罚组长20元,大工10元。第六条 通风防尘组必须按循环路线清洗所管辖范围内的巷道积尘以及防尘管道、喷雾装置的维修管理,如发现不按规定洗清或根本未清洗而汇报假情况,每次给予组长50100元的罚款。第七条 开风门工,必须107、保护好风门,保证巷道风门不同时打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八条 对于风门的人为破坏,开风门工必须弄清责任人,汇报通风队,否则,视风门损坏程度,给予50200元的罚款。第九条 备用物料的下放与堆积,必须选择合适位置,堆放整齐,否则,处罚带班-长20元,各责任人每人10元。必须严格执行汇报请示制度,当天工作情况,必须当天下班后汇报,否则,处罚代班长每次10元,两次以上加倍处罚。三十五 关于切实保障通风人员人身安全的规定第一条 瓦斯检查方面:1、在检查过程中,瓦斯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若遇顶板可能发生冒落、支架严重变形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瓦斯员不得冒然进行检查,必须立即通知所属分工范围内带班108、长处理后,方可进行瓦斯检查。2、严格执行巷道贯通措施,停工的一头必须加强管理,按规定每次到停工头去检查瓦斯时,必须由带班长或指定专人到工作面进行其它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前必须向放炮员说明,联络好后方可进行通风瓦斯方面检查,以防放炮伤人。第二条 通风方面:1、在装卸物料时,一定要稳拿稳放,无关人员不得在跟前逗留,更不得起哄,以防碰伤人。2、井下推箱,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平巷推箱前后要保持一定距离(20m),以防被煤箱碰撞。近水平巷推箱由高处到低处时,必须保证高处至低处无人,且有安全可靠的控制速度措施,方可推箱。+760m运输大巷不许人员推箱。3、严禁无证人员开动绞车,运送物料。4、开动绞车人员必须109、持有绞车司机资格证书,保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具体操作必须按照绞车工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5、砌筑密闭必须在有可靠的支护条件下进行,支护条件不好必须首先维护,然后进行其它工作。6、搬迁物料时,必须抓紧抓牢,以防自己碰伤自己,往下放时,一定要观察地形及周围人员情况,选择合适地点下放。7、破碹时,一定要选择有利地形,站稳脚根,集中精力,大锤与手把一定要打紧打牢,以防大锤飞出伤人。8、破碹时,无关人员严禁在跟前逗留,更不得起哄打闹,有经验的人员专门观察顶板情况,以防活石砸伤人员。9、如有活石必须立即处理,然后再进行破碹。10、运送物料严禁皮带运送。11、巷道冲洗时不得冲洗巷道中的电器设备,110、架空线等,以防漏电伤人。12、开风门工,一定要站在有安全距离的一侧,以防煤箱跳道挤伤人员,更不得爬箱、站箱,煤箱过后,立即关闭风门。13、各有关人员,出入井严禁爬箱乘坐皮带。14、入井携带工具时,要前后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横冲直撞,以防碰伤人员及触及架空线,电机车等发生意外。15、在井下跨越皮带时,必须选择有过桥的地方通过,如无过桥时,必须先停皮带,然后选择顶板支架牢固的地方,两脚站稳,两手抓牢支架梁稳快跨过皮带。16、在陡坡上行走或运送物料时,前后保持一定距离,即:前一人上去后一人再上,以防滑石滚下发生意外 。17、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职工入井手册,以及有关的矿规、矿纪等。三十六 关于防止局111、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为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一步强化局部瓦斯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订“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第一条 凡是事先未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或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无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须登记到调度室和上报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第二条 矿上要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第三条 总工程师对局部通风管理负全面责任,每月23号要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及原因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责成专门议题解决,提出112、整改措施。同时将问题内容详细记录,用来备查。第四条 通风科及其通风员,应对所辖范围的局部通风设施(包括局扇、风筒等)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妥善保护,严禁损坏。并要对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会同生产、机电等部门搞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第五条 通风科在做好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生产、机电等部门的局部通风管理部门工作,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及时进行登记。(见表1)序号单位无计划停电局扇通知单汇报人工作面编号停风时间送风时间停风原因是否需要排放瓦斯本单一式五份,一份通风科留存,机电、生产、安监、总工各一份。机电部门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三专两闭锁”113、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第七条 安监部门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者,严肃处理。第八条 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局扇,如需停开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同意。第十条 因拆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第十一条 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巷道全风压供给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得送风。第十二条 加强对风筒管理,避114、免风筒脱节,破损及时修补,防止微风作业,如因此发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论处,由通风科负责追查处理。第十三条 煤巷、半煤巷掘进,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综合防尘、防爆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否则不许开工。第十四条 煤巷、半煤巷掘进必须配齐专职瓦斯员,否则不许开工。瓦斯员必须加强责任心,按规定检查,不准空班、漏检。第十五条 加强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的专职维护,严格按规定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合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要立即冷补或上井热补。第十六条 局扇在井下运转的规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半年,否则局扇必须上井检修。运转的局扇115、每月安排时间检修。第十七条 对井下老式高压防爆配电箱应列出计划逐年更换。仍在运行的每年必须做一次试验、调整、检修,防止越级跳闸事故发生。第十八条 对于低压开关,班班都要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不得办理交接手续。第十九条 必须加强对生产人员、通风人员、机电人员的有关安全、通风、瓦斯知识的培训。通风人员要熟悉机电、生产方面的知识。从事机电、生产人员要熟悉通风瓦斯方面的知识,要严格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第二十条 因故造成的无计划停风停电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值班员汇报。第二十一条 凡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头,班、队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将停风工作面打好栅栏116、,或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第二十二条 矿通风调度必须立即查明突然停电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并对局扇开关的电源侧送电。实行送电时应由瓦斯检查员查清瓦斯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瓦斯积聚浓度超过3%时,应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安全排放。第二十三条 瓦斯检查员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记录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通风部门向矿总工程师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填发事故通知单,各单位要查明原因,当造成瓦斯积聚事故时,由矿通风部门负责事故追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者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凡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 矿总工程师要责成专人,将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报县局机电、通风部门,每月应按表117、二填写汇总。第二十五条 安监部门一定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减少无计划停局扇,列入主要日程,安排专人认真掌握情况,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生的事故要组织追查责任,严肃处理。三十七 瓦斯利用管理制度1、有计划停泵时,必须通知发电厂,做好准备工作,以免损坏发电机组;正常启动后,只有检查确定瓦斯浓度在30%以上时,方可通知发电厂开启供气门。2、泵站司机一旦发现瓦斯浓度降至30%时,必须立即关闭利用系统供气门,再通知发电厂停止发电。3、如遇停电或其它原因紧急停机时,必须迅速将总供气门关闭,然后将所有放空门打开,关闭井下总进气门并通知发电厂停止发电。4、发电机组需调高功率时,必须通知泵站,泵站司机请示技术矿长118、,同意后方可进行调节。5、泵站司机一旦发现正压显示低于20mmH2O时,立即通知发电厂调低发电功率,并通知请求矿技术矿长采取措施。6、泵站司机每班必须检查发电厂供气管路,如发现有积水等原因,立即通知发电厂领导和矿技术矿长。7、发电厂要求泵站司机,停止供气时,立即关闭供气门,打开放空门。三十八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第一条 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第二条 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司机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第三条 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和汇报。第四条 抓好现场薄弱环节的关键工作119、,检查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第五条 对于违反规程和脱岗人员应及时作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第六条 干部上岗对岗位工人进行理论及现场操作方法检查培训,规范操作演示,发现问题及时更正。三十九 交接班制度第一条 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第二条 交班人必须将当班发生的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第三条 接班人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第四条 工具、备品、备件等当面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第五条 在规定的接班人缺勤时,交班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后,派其他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第六条 交班人如发现接班人醉洒或精神不正常,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第七条 接班人认为交班人未按要求交待120、清楚,有权拒绝接班向领导汇报请示。四十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制定“矿井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第二条 安全监测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的同意。第三条 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第四条 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121、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总工程师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第五条 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第六条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线,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第七条 装备的设置标准;1、回采工作面瓦斯探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回采,回风流和专用122、排瓦斯巷中上隅角各设一个瓦斯探头。(2)机尾探头安设在回风巷距机尾10米内,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3)回风探头安设在距回风第一贯眼10-15米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4)专用排瓦斯巷探头安设在回风巷口栅栏以里10-15米处,瓦斯报警浓度为2.5%,断电浓度为3%,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安全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2.5%。(5)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设瓦斯探头,其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123、: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2、掘进工作面探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双巷掘进工作面的正付巷口以里1015米,距煤头5m以内,双巷掘进总回风,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均为1%,断电浓度:煤头探头为1.5%,工作面回风流探头为1%,断电范围:正巷瓦斯超限,切断正付巷内部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1%。(2)单巷掘进工作面应在距煤头5米以内,巷道口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煤头探头为1.5%,工作面回风探头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3)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时,除按正常安设瓦斯探头外,还需在串入124、回采工作面的进风巷中再增设一个探头,位于距回采面煤壁35m范围,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0.5%。(4)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在串联通风时,在所串入的局扇入风前35m范围内,再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均为0.5%,断电范围:被串入的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小于0.5%。(5)在大巷开口或某一采区口确需要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入的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断被串入区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报警断电点均为0.5%。3、回风井、回风巷独立供电运行的设备(包括水泵、绞车等)应125、安设瓦斯探头,当瓦斯达到1%时,自动切断该地点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4、煤仓上吸便用架线式电机在矿的主要装煤点应安设断电瓦斯探头。5、地面抽入泵站机房内,应安设瓦斯探头,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发出报警。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要避开淋头水,顶板条件不好的地点,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7、凡应安设监测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采掘队根据作业规程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安装,否则,不许开采作业。第八条 凡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第九条 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通过48126、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第十条 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缆及线均由该地区机电工负责,改线或移设备时,必须提前与通风科联系,与监测人员现场共同处理。第十一条 增加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第十二条 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进行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处理。第十三条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查127、更换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第十四条 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超出限差时,监测人员应及时 下井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运装置,否则必须及时更换。第十五条 所属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的工作和完好情况,并将核对仪器指示瓦斯浓度记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第十六条 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时,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全部进行检修、清扫、调试、校对。第十七条 凡与装置无关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在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第十八条 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电源128、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第十九条 监测中心站必须保持24小时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包括分站、探头、运行状况),断电情况,及时打印监测班报表,并送通风科长,安全矿长,总工,矿长审核。第二十条 矿井必须建立维修校验室,并配备标准气样、校验台等设备,维修校验必须有记录可查。第二十一条 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情况,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通风调度、矿调度。第二十二条 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2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维护使用管理人员责任制,分站、声光箱,电缆等129、由使用单位的电工负责日常维护,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探头移动由瓦斯员负责。第二十四条 采掘队、组不按规定移动传感器、声光箱、电缆或发生解脱,破坏监控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产后追查的制度,严肃追查处理责任者。第二十五条 凡需停运监测装置,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追究停运者的责任。第二十六条 安全监测应建立报表和台帐:1、设备仪表台帐2、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3、校验记录4、巡检记录5、值班日志6、安全监测班报表四十一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130、字手续。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第四条 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第五条 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第六条 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第七条 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第八条 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第九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通风科及有关领导。四十二 监控汇报制度第一条 当瓦斯超限时,值班人员要立即打印有关数据,汇报矿调度室及通风科,查明原131、因及时进行处理。第二条 当机房设备出现问题,值班人员要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矿调度。第三条 当与监测装置有关的设备停止运转时,地面值班人员要立即汇报通风科,由维护工立即下井修理。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填写在监测日报上,并送往通风科。第五条 井下监测维护工发现井下监测装置有损害或井下难以修理时,必须汇报请求通风科,升井维修。四十三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第一条 维修人员对瓦斯监测系统的运行全面负责,完成系统分站,探头的安装,调试和拆除工作。第二条 负责正常的设备维护,维修及故障处理,完成探头的校验工作。第三条 维护人员要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132、当班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下井处理。8小时内必须处理完,否则,立即更换设备,严禁甩开断电装置进行检修。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破坏监控设备,如发现严肃处理,进行设备安装维护时,必须编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五条 维护人员完成监测数据,故障维修登记表的处理装订工作做好故障维护登记和设备仪表台帐的记录工作。第六条 维护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四十四 监测日报制度第一条 维护人员完成的监控数据,故障维护登记表,每一个星期向通风科以报表的形式汇报工作。第二条 机房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打印瓦斯班报表, 第三条 维护人员回收和安装监测设备时,要填写设备登记表并上报通风科。第四条 监测中133、心值班人员对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以每隔一个小时对井下各传感器的数据以报表的形式填写。四十五 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室管理制度第一条 校验人员必须经安全监测和通风,机电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进行操作。第二条 校验人员必须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到校验准确,及时,可靠。第三条 校验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保证工作质量,不得脱岗,漏岗。第四条 校验室配备两名技术员对传感器进行校验修理。第五条 及时做出备品备件计划,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第六条 定期对井下装置进行轮回调试,校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做好调试,校验记录,7天一周期。第七条 安全装置入井前,必须按新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413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仪器下井使用。第八条 对不合格仪器,以及需报废的装置做出鉴定,列出清单,报领导批准报废。第九条 校验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否则,需经领导批准。四十六 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且通风系统较简单,但监控系统能及时准确获得工作面瓦斯情况。为了使瓦斯超限报警后能够及时处理避免发生特大事故,特制定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如下,所有涉及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第一条 监控室值班人员由声光报警接收到某一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报警后,必须首先用电话汇报通风科(或瓦斯员),其次汇报调度室,最后汇报县煤炭局监控中心。汇报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报警地点、该地点135、瓦斯浓度。如果报警地点是掘进,则必须汇报局扇开停传感器显示情况。第二条 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域瓦斯员和区域安全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通风状态及瓦斯浓度,且根据监控室汇报瓦斯的浓度采取相应措施:即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瓦斯员现场执行,并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和安全巡检员到达报警地点。第三条 通风科作出上述相应措施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进一步明确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坚决执行落实该措施。第四条 调度室接到监控室的汇报后必须通知通风科长到达办公室着手处理瓦超限的问题,同时通知安检员到达现场进行该地区的安全监督。第五条 通风科根据瓦斯员汇报及监控曲线与该地区通风风量等,制定相应的136、处理措施。如果是瓦斯员直接可以处理的,由该区域瓦斯员口头执行措施,立即着手处理;如果是难以处理的,由通风科立即下井依照方案进行处理。第六条 瓦斯超限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处理问题的瓦斯员或通风科人员汇报监控室和通风科长,汇报内容包括该区域瓦斯浓度、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超限处理的措施。第七条 监控值班人员在瓦斯超限期间,密切注视瓦斯浓度变化规律。瓦斯浓度下降至安全规程之下后,汇报通风科长。第八条 通风科长和接到监控室和井下处理人员汇报后,确定其瓦斯浓度不超限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恢复生产、开始正常作业。该区域瓦斯员、安全巡检员、安检员同时恢复正常检查。第九条 由于传感器或分站故障致使瓦斯报警,采137、取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后,瓦斯员、安检员电话执行通风科口头措施,现场监督瓦斯浓度和不安全隐患,现场由安全巡检员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必须于24小时内更换该区域监控设施。第十条 不论何种瓦斯报警情况,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县煤炭局,汇报内容必须说明瓦斯超限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第十一条 在瓦斯报警期间所有涉及单位,必须做好汇报和被汇报的各种记录和采取的措施,以备被查。四十七 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报告制度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第一条 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无信号时,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138、无信号的地点。第二条 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第三条 跟班巡检员得知无信号情况后,立即对该区域的监控装置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分析原因是线路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的把传感器甩开不用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第四条 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无信号,在8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时,24小时内必须更换。第五条 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第六条 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检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职能。安监站139、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第七条 在处理故障时,必须要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第八条 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认暂时停止装置停运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第九条 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风科。第十条 跟班巡检员对无信号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情况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四十八 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对监控系统的各种资料及时进行归类、建档。2、做到对技术资料的借阅与归还有据可查。3、不得随意将资料转借或对外公布。4、及时填写并保存好新到的技术资料。四十九 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140、严格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定期做好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3、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带电检修。4、对新到的设备要先进行检验、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5、对设备数量、种类做到记录准确,便于查找。五十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操作及方法。2、不得随意修改设置计算机网络设备。3、当发现网络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做好记录及汇报工作。4、不得将产生电磁厂的电器随意与网络设备堆放一起。5、要更换或修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时,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6、在正常使用中严禁随意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插拔和停送电。7、定期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工作。五十一 甲烷断电仪及141、甲烷传感器检修管理制度一、甲烷断电仪入井前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检验。1、各防爆部位符合防爆2、本安输出符合本安参数,并进行短路试验和开路电压测试。3、对断电功能,遥测功能进行摸拟试验,符合技术要求方可入井使用。二、甲烷断电仪、甲烷传感器,下井前进行注册登记,注明使用地点、地址编码及有关参数和支领人。三、对于甲烷断电仪,甲烷探头电缆由于使用管理不当而造成损坏,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罚款。四、甲烷断电仪上井后及时进行消帐,对于正常损坏的探头向井下检修人员详细介绍故障情况。五、甲烷传感器检修后必须在井上连续运行48小时,方可下井使用。五十二 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一、甲烷检测仪和甲烷报警仪的维修校验工142、作标准,按矿务局有关规定及ISO09002国家认证标准执行,由队负责监督检查。二、对在籍的甲烷检测仪和甲烷报警仪要建立台帐,牌板,要逐台建立卡片,记录仪器的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使用日期及强检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三、甲烷检定器的发放必须执行三固定,即固定使用人员,固定甲烷检定器,固定支领牌,三对号,即支领牌与甲烷检测仪对号、甲烷检测仪号码与放置位置对号,支领人与支领牌对号。四、甲烷检测仪和甲烷检测报警仪要确保检修质量,甲烷检测仪的维修要按照工作标准,按顺序进行检修。五、每次交接班,必须清点好各种仪器数量,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台帐,对实际数字与交接班记录数字不符者,按丢失处理。六、各种仪器每月必143、须按在籍仪器台数10%进行校验,自觉接受计量单位对仪器的质量监督。七、对于丢失、损坏的仪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十三 甲烷自动断电、风电闭锁的使用管理规定一、接到使用单位的安装申请后,及时查看安装现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断电仪安装好,同时将风电闭锁,甲烷自动断电仪接好,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工作面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信息。二、安装后的风电闭锁,甲烷自动断电仪每周至少校正一次,校正可用模拟方法进行,必须在非生产班进行。三、当断电功能发生故障时,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四、断电执行机构发生故障时,及时找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再次校正,填好工作记录。五、当瓦斯超限,切断工作面的工作电源144、,任何人不准随意合电,严禁私自甩掉不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六、入井前的设备必须严格按技术指标检验,采掘工作面工作结束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拆除。 五十四 瓦斯信息传输制度第一条 瓦斯监测监控信息传输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第二条 确保监控系统的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空有效的安全数据。第三条 系统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矿分管领导报告,超过1小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第四条 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瓦斯信息能够正常传输。第五条 瓦斯队对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分面管理,负责145、监测系统运行及信息异常情况的处理。第六条 监控室值班员发现传输系统不上传时,如果是网通线路或系统问题时,必须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要求在4小时内恢复,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备案,同时按规定上报。第七条 值班员发现井下不能够上传时,立即通知矿调度和分管领导,请监控维护工及时修复。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五十五 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第一条 瓦斯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同时上报县局监控中心。第二条 上报包括报警地点、报警值、报警起始时间等相关内容。第三条 监控及调度值班将报警的有关146、内容做好记录。第四条 矿调度室接到报警通知后,由矿值班领导积极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第五条 在处理的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并备案。第六条 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第七条 矿调度室将报警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向监控值班室进行反馈。五十六 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第一条 瓦斯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故障,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同时上报县局监控中心。第二条 上报包括系统故障地点、故障时间等相关内容。第三条 监控及调度值班将故障的有关内容做好记录。第四条 矿147、调度室接到故障通知后,由矿值班领导积极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第五条 在处理的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故障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并备案。第六条 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第七条 矿调度室将报警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向监控值班室进行反馈。五十七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第一条 瓦斯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甲烷传感器报警,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到汇报,由调度室通知放值班领导,汇报时必须讲清报警的地点及报警值。第二条 矿值班领导接到报警通知后,及时联系现场的班组长和瓦斯员,否则报警原因,同时制定148、相关措施,进行处理。第三条 做到对报警原因查不清不放过,处理不了不放过。第四条 各级领导对报警高度重视,做到有报必查,有警必究。第五条 对甲烷传感器报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严惩不怠。五十八 甲烷传感器断电追究制度第一条 成立甲烷传感器断电追究组织,定期对甲烷传感器断电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第二条 凡是安装有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具有断电功能。第三条 甲烷传感器发现故障,无信号,报警等必须要切断该传感器所控制区域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一切电源。第四条 凡是甲烷传感器发生任何故障,报警不能断电的,一经发现,按事故论处,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十九 通风资料管理制度1、通风149、内部的各种资料要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同时,保管员要对所管资料了如指掌,并能够熟练掌握绘图、打印、写作的技术。2、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绝不准把资料外借或转借他人所用。3、各种资料要分类,分期限管理。通风、瓦斯日报表以及图纸要保存二年以上。瓦斯抽放日、月、季报要保存三年以上。对于非重要性的文件以及各种记录要存一年以上。对于重要性的文件以及各种监控数据要保存五年以上。4、不用的资料要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以后,方可销毁或删除。5、对于计算机内存放的各种软件、资料员要严格保管好,经常详细审查,不得私自往外发送。6、计算机以外的资料要设置文件柜存放,钥匙由资料员保管好。通风部门要建立保密制度,重要性的文件必须150、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按渠道对外泄漏。六十 通风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1、通风质量标准化培训工作由通风科负责,成立“通风质量标准化培训工作”小组。2、由通风科负责编写月、旬、季培训计划,并交回主管部门领导审批,方可按计划进行。3、培训工作必须落到实处,绝不能流于形式,要稳步就搬,脚踏实地按计划进行。4、严格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要把培训工作与工人的工资挂起钩来,实行奖、罚、淘汰制。5、每月召开一次质量标准化培训工作总结大会,由主管领导主持,对本月内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与整改。6、要把“通风质量标准化培训工作”作为重点来抓,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必要时甚至脱产培训,必须达到培训的真正目的。7、每一151、次培训要有记录,有计划,有组织,同时突出重点,做到主次分明,目标明确。8、要严格执行培训制度,定期对培训工作评比考核。9、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形式不拘一格,对工人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标准化工作思想教育,把培训与工作结合在一起。10、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定以及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工人进行教育培训,做到“由点到面,由简单到复杂、由初级到一级”的培训原则。六十一 瓦斯汇报制度1、井下出现通风、瓦斯异常以及其他隐患,瓦斯员必须向矿通风、调度室汇报,说清楚隐患的具体地点、时间、以及可能波动范围。2、隐患汇报必须及时准确,提供最可靠最真实的资料,从而做出果断的处理方案。3、对无计划停风停电,瓦斯152、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严格按照停风停电制度进行。4、每天由通风调度员将本矿的瓦斯变化情况以及各地点的隐患情况向总公司通风调度室汇报清楚。5、汇报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个人责任,同时每一次汇报都要有记录可查。6、井下各地点要配备有足够数量的通讯语音设备,从而使汇报能够及时准确,以防隐患扩大,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7、瓦斯汇报的原始材料要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六十二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定位系统,同时,按规定配备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3、人员定位系统所涉及的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153、校正,定期检修。4、井下要按规定设置分站和识别器,并能如实向中心站终端传输真实信息。5、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全天24小时进行监视。6、人员定位系统要按规定建立各种管理台帐,以及各种记录。7、对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8小时之内处理完毕,如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8、地面中心站设值班技术员,值班技术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日报上,报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9、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人员动态变化,随时掌握控制井下人员的工作情况。六十三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产量监控监测154、系统,同时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产量监控监测系统管理人员。2、产量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专质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有关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3、产量监控系统所配备的各种设备、管路、仪表、仪器必须定期校验检修一次。4、产量监控系统保证能够把每天的产量数据通过监控分站,监控值班室真实,准确,按时传输到县地三级网站,确保误差不能超过10。5、地面监控值班室必须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并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6、产量监控系统按规定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并做好各种记录。7、产量监控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反映。8、必须建立各155、种故障发生的原因,处理措施以及处理结果,记录台帐,以便后查。9、产量监控系统必须配备专门的检修、维护人员,地面中心站应设立值班技术员,值班技术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各种数据,问题及处理意见,如实地写在日报上,并报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10、如发现误填误报各种数据的必须严格处理。11、矿长、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当日的产量,随时掌握了解井下各生产工作程序的情况以便统一指挥。六十四 测尘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指令、政策等。二、坚持遵守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六个月测定一次,总粉尘每月测定二次,并且有156、记录可查,将每次的测尘的结果及时填报总工及有关领导。三、测尘工要经常检查井下各地点的防尘设施保证各设施能正常合理的运行。四、测尘工遇到煤尘堆集地方,各设施设备损坏或不能使用的及时向通风科报告以便决策处理。五、测尘工要对测尘仪器仪表爱护保管好,经常清洗干净。六、确保防尘管理系统健全,资料准确,汇报及时,处理良好。六十五 一通三防例会制度一、我矿每月必须至少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例会由通风科科长负责主持。二、凡参加一通三防例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场。三、凡应参加一通三防例会人员不能无故不到,有事要提前请假,并写请假条。四、参加例会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例会记录本,并做好记录。五、瓦斯员、各队带班长、电钳工157、各队队长、各科室人员必须参加一通三防例会。六、在会议召开后,参加例会人员不准在会场喧哗、吵闹、抽烟等,扰乱会场秩序。七、在会议上凡不遵守会场秩序、不认真领会会议精神者各罚款100元,并在全矿通报。六十六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三、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四、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158、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七、井下所有的肓巷、报废巷道必须密闭,临时肓巷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六十七 临时调风制度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变化,工作面的停进和搬迁,通风网络结构、各分支的风阻及新需风量均在不断变化,因而要求及时进行风量调节,在调风前,需做以下几项工作:一、由通风科做计划报告,经矿总工批准方可调节。二、准备必要的测风器表:秒表、159、风表、米尺等。三、准确测出调风前,通过所调试巷道的风量。四、调试时,不能猛增或猛减,根据所需调试风量的多少,由大到小或由小到大,慢慢逐渐调大或调小。五、调试完毕后,再次精确测出调试后的风量,如果仍然达不到预计所需的风量,继续调整,直到调至达到所需风量为止。六、最后,由通风科整理好调试材料,汇报矿总工,并将材料存档。第二部分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通风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通知、决定等。第二条 在矿长和分管领导、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井下通风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井下各通风地点按有关规定分配足够新鲜风量,并合理分配,杜绝瓦斯煤尘等恶性事160、故的发生。第三条 对通风人员进行领导,安排布置对所有通风实施的检查督促、验收、设置、拆除。维护通风设施,确保生产工作的需要。第四条 参加矿井的采掘设计,安全措施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各工作地点作业规程的审查。第五条 负责瓦斯管理,瓦斯检查工作,认真执行瓦斯管理制度,掌握和研究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六条 负责监测检查各工作地点煤尘含量,检查防尘设施使用情况,组织人员搞好每年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第七条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反风试验,搞好通风仪表保养、维修检查和鉴定工作。第八条 协助有关科室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全矿周、旬、季安全检查工作161、和安全例会。第九条 负责井下消防器材和火药的管理工作,使消防器材完好。第十条 参与通风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一 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法令、批示和决定,将通风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到安全工作的始终。2、组织和协调通风、生产、机电、供应、计划、财务、职教、运输、安监等部门,保证矿井通风所需人、财、物合理配置,业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控。3、每日审阅瓦斯和通风调度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每月研究一次通风工作,解决通风重大问题。4、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二 162、技术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法规、政策、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为“一通三防”管理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4、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给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通风发展规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启动,普及矿井通风安全知识。6、每月召开一次通风例会,专门研究通风工作,每日审阅通163、风瓦斯日报,接收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负责通风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兑现。8、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三 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负责调配通风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井下生产,指挥完成通风工程设施。3、协调相关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矿井通风方面出现的问题,组织质量达标活动。4、做好职工工资分配工作,完成通风责任制考核兑现。5、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四 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设备的到货、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其安全运行。2、负责组织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164、电气失爆。3、负责组织完善保护,严防“三把火”。4、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5、协调机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通风面所需设备和配件。6、协助通风部门,确保局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7、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五 安全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负责通风安全监察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矿通风管理制度。2、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风规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3、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排查通风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并及时处理通风方面的“三违”行为。4、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165、三防”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5、召集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同时协调解决通风方面的问题。6、落实对通风工作的激励和惩处措施。7、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七 通风科岗位责任制(一)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内业:负责整理各种报表、记录、仪器、仪表和各种设备台帐,做到物帐相对应。仪器、仪表定期校正、维修工作。负责通风系统图等各种图纸的填绘工作。负责进行全矿风量核定,通风能力核定,并作出实施措施,报科长审核。负责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2、外业:负责执行每月5日、15日、25日全方位的测风制度,并根据测风结果作出具体分析、风量调整措施,报科长审核,付166、诸实施。每天深入井下,严格通风系统巡查制度,并以三定表的形式,将所查问题,通知到队组。及时填写测风牌板,以及牌板的制作,更换工作。在科长的领导下,参与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调整的各项工作。负责按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的风路调整。(二)测风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率。2、负责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3、负责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4、负责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5、负责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6、负责监测各用风地点(巷道)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7、负责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167、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8、负责矿井或巷道的通风阻力测定。9、负责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10、负责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测定。(三)风表检修工的岗位责任制1、负责检修风表确保风表的完好。2、每半年对使用的各类风表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正,重新校正曲线。3、大修后的风表,负责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正,重新绘制风表的校正曲线。(四)测尘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井下各井巷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关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粉尘散度,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和落尘的测定,采样和分析化验工作。2、负责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流量分布情况的测定工作。3、负责168、绘制矿井防尘系统图,编制测尘报表,分析整理测尘资料和管理防尘图牌板。4、熟悉现用测尘仪表分析天平,水表压力表等原理构造和维护方法及测尘用的各种化学试剂的性质作用,并能熟练操作和应用。5、掌握规程对粉尘浓度规定和井下各处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状况、降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6、熟悉矿井防尘系统,掌握规程对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的规定,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设计标准和实际重要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向领导汇报,以确保粉尘防治工作的有效正常运行。(五)粉尘化验员岗位责任制1、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尽职尽责完成科室安排的各项工作。2、负责对采集的粉尘样进行及时化验工作。熟悉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和注意事169、项。3、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记录测试结果,要严格执行初审、复审制度。4、所作粉尘分析的各项均以国标为依据。5、协助化验室主任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由的各种测试任务。(六)井口检身工岗位责任制1、检身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对所有进出井人员进行检身,包括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上级检查团及外单位参观人员。2、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有入井人员在入井时携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等。3、及时了解入井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发现未经培训或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而入井者,及时制止其入井。4、检身员协助保卫人员负责井口周围场所的巡回检查,防止生产设备及配件被盗,防止坏人进行破坏活动。5、如井下发生事故,经调查属严禁入170、井物品所引起,检身人员要负一定责任。(七)自救器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自救器的验货。2、负责自救器的收发管理。3、负责自救器的保管。4、负责自救器的检查。5、负责自救器的维修。6、要详细记录修理过的自救器的损坏与修理情况。 7、检查、收回自救器后,必须把自救器擦拭干净。(八)通风调度员岗位责任制1、通风调度员要认真坚守自己的本职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一旦有事,要向分管部门领导人履行请假手续。2、通风调度员上班期间不准喝洒,脱离工作岗位,要全天24小时对井下的通风、瓦斯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监视与检查。3、通风调度员要定期对值班室内的电话、数码监控机进行检查,必须使各种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值班室内必须171、配有两部直通达地面和井下的电话。4、通风调度员要每天领会矿调度室的会议精神,随时掌握井下的各采掘变更计划,同时,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号召。5、通风调度员必须具备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并具有三年以的井下实际工作经验。6、通风调度员必须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同时,定期到县煤炭局进行复训。7、一旦井下有人电话反映发现通风、瓦斯有异常,通风调度员必须详细了解情况,做出果断决定,如能处理的自己处理,如处理不了的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由矿级领导研究决定进行处理。8、通风调度员要认认真真工作,决不模糊了草,同时,做好有关记录,存当保管。9、通风调度员要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你不来172、,我不走”,并把本班的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重点是本班遗留下的问题。10、通风调度员要积极配合矿井各部门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处理每一个问题都要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计划以及定时间、定任务、定人物的原则。11、通风调度员要受通风科的领导,每月要写好工作总结与计划,同时每月22、23、24号要参加由矿组织的三大会议。(九)绘图员及仪器管理员责任制1、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班各种图纸的绘制。2、认真掌握测量的结果,根据实测资料数据绘制原图,描晒、复制各种矿用交换图纸。3、绘图员必须熟练掌握绘图技术,以及绘图的基本程序,并定期培训,弥补不足。4、对图纸、绘图工具等制图用品负责提出计划并进行管理和使用173、。5、绘制、复制图纸时应认真、谨慎、一丝不苟,保证图纸绘制质量,力求达到整洁、清晰完善。6、严格控制绘图用品,力求做到既适应工作,又不形成过多的浪费,严禁外单位和个人使用本矿绘图用品。7、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8、绘图员要随时掌握井下的实际情况,按月对图纸进行修改,每半年到县煤炭局交换一次图纸,同时,所绘制的图纸必须与实际一致,相符合。9、密切配合各部门,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八 通风队岗位责任制(一)通风区队长岗位责任制负责通风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劳动组织。负责对井下所做各种通风设施质量的严格把关,建立健全通风实施验收制度。负责建立健全通风174、实施管理台帐,注明规格、结构、质量、砌筑日期以及责任人等。负责所属通风巷道的积尘清理以及巷道维护的管理、监督、验收工作。负责对开风门工的岗位巡查,严禁脱岗。负责做好巷道开工、收尾、贯通等调整风路的准备、实施工作。负责通风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搞好职工素质教育,严返“三违”,杜绝事故隐患的发生。(二)风门管理工的岗位责任制1、负责照管风门的开关和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在过往矿车和行人时,开关风门不允许两扇风门同时打开。3、负责风门有漏风或车辆顶撞碰坏时及时想办法处理或向调度室通风部门反应解决。4、负责风门前后10米范围内卫生清理,决不允许有淤泥积水杂物影响开关风门。5、负责管理风门的联锁,包边沿口是175、否有损坏能够及时向上级部门反应处理。6、风门工必须以身职责,坚守岗位,不能脱岗串岗,迟到早退。(三)通风设施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全矿井通风设施建筑维修和改造,回收工作,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2、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可靠性。3、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修建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设计或指定位置施工。4、在实施通风设施更改,包括墙改门或门改墙等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建好新的,再拆除旧的施工程序,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5、当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6、掌握各掘进176、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7、负责各类导风设施的运送、安装、维护、拆除和回收工作。(四)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听取班组长布置任务,弄清维修巷道的地点、范围、用途、质量要求、安全措施。2、认真执行维修巷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坚持由外向里逐架维修,维修后的断面应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及设备的要求,质量达到原设计标准。3、维修正在使用的巷道,应按照要求及时把维修时掉落的煤矸废料清理干净,不得影响使用。4、按时开班前会,按时交接班,坚持8小时工作制,下班后向队干汇报工作情况。(五)煤层注水工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初准备入井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要进行失爆检查,并对177、其电缆有无损伤、按钮是否灵敏可靠进行检查,失爆设备禁止入井。第二条 每天正常作业前要对电器设备、注水泵各部位情况、运转情况、注水管路、阀门、注水枪和封孔器及巷道周边顶帮支护情况进行检查,有不安全隐患处理后再生产。第三条 巷道作业若受车辆、瓦斯影响时,要和运输单位取得联系,并联系专职瓦斯员及时检查瓦斯,注水期间禁止行车,专职瓦斯工时刻在现场检查瓦斯。第四条 注水泵出现无压力或压力很小而提不起压力时要停止注水,进行检修和换泵。第五条 有特殊情况不能注水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站按调度站指示行动。第六条 下班时整理好电缆,锁好开关,把工具、机泵放到指定点上井。第七条 上井后填好注水记录台帐。(六)隔爆设施178、管理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安装。2、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维护。3、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拆除。4、负责把剩余的水槽、钩子整理好带到指定地点。5、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拆除)的隔爆设施标注在图纸上,并建立档案。(七)防尘洒水灭尘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防尘防火水源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2、负责矿井防尘洒水和防灭火注浆管路系统的安装、维护和拆除回收工作。3、负责井下各转载点喷雾、装载点喷雾、卸载点喷雾、放顶喷雾和风流净化水幕等防降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回收工作。4、负责各井巷、采煤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0米以外巷道硐室等管辖范围内巷道的定期冲洗、清179、扫及主要运输大巷的刷白工作。5、负责全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回收和使用管理工作。6、熟悉现用防尘设备设施和与其他有关的仪器、仪表性能结构作用的维护方法,并熟练地正确操作。7、熟悉矿井防尘系统,掌握矿井防尘设计的各主干分支系统水压流量的实际分布情况及各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达到应有的降尘效果。8、净化水幕和各种喷雾装置,都必须达到水量要小、雾化要好、覆盖面积要大的要求,且自动化程度达80%以上。9、井巷中防尘洒水用的三通阀门的设置要符合规定,并达到随时可用的要求。10、认真执行定期冲洗清扫积尘制度,其洒水的湿润程度以风吹不动震动不起为准。11、防尘防火供水管路的安装要及时到180、位,管材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杜绝漏水、跑水、水压、水量符合需要。12、隔爆设施的安装和管理都必须符合规定,要确保起到隔爆作用。(八)通风设施工岗位责任制1、通风设施工对各种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数量负责。2、在装运砌筑材料时,必须由专人负责,在装运材料时必须确保矿车的安全运行,不准用输送机运送材料。3、井下装用各种材料时要观前照后,材料要堆放整齐,决不能影响通风和行人。4、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项目和环境了解清楚,掌握安全技术和施工要求,做到安全施工。5、砌筑各种设施时,必须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化要求设施。6、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要确保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7、砌筑双墙密闭时,中间181、必须用黄土充填捣实,且应随砌随填。8、掏槽只能用钳子手镐不准采用放炮方法。9、在有钢带、道轨、水管穿过时必须切断,确保密闭不漏风,设施完毕后,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板。10、砌筑风门时要先稳下门坎,要高于道轨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门坎应互相平行。11、根据风压大小 ,门框必须向顺风流方向斜倾一定角度,然后固定。12、若需电缆通过门墙垛时必须预留孔口孔位。13、风门要保证不坠,不歪,开关自如灵敏可靠。14、风门确保严密不漏风,要设置联锁装置,保证一架风门打口时另一架风门必须关闭,使人车能正常通行,风流阻断。15、调节风窗和调节风门的修砌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确保充足的调节插板,保证能按182、要求调节风量通过。16、砌筑测风站时地点必须符合有关规定。17、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米。18、测风站施工完毕后,必须设立测风牌板,刷白涂红边。19、砌筑风桥时,确保风桥不漏风,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30度,应呈流线型,保证两巷道不小于原巷的4/5。20、风桥中不准设风门上下巷道联通的绕道需设风门时应按规程规定进行。21、所有通风设施完毕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确保前后5米内无淤泥积水,杂物堆放,支护完好。九 瓦斯队岗位责任制(一)瓦斯队队长岗位责任制负责瓦斯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的管理、岗位教育、岗位巡查、劳动组织等工作。负责对瓦斯检查制度的监督、督促、落实、规范瓦斯管理、严反183、“三违”。负责瓦斯循环检查路线的编制,报表的审查,杜绝空、漏、假检等。负责组织搞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及风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瓦斯浓度在3%以下的瓦斯排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巷道贯通前后及盲巷的瓦斯检查管理工作。(二)仪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瓦检仪的发放、回收等工作,同时监督瓦检仪的使用情况,发现损坏、丢失等按制度执行。负责逐日瓦斯汇总表的编制工作。(三)风筒管理员岗位责任制负责风筒的领用、下放、回收时的数量清点以及报废风筒的清理工作。负责风筒的就地缝补工作, 要求缝补及时,严密不漏风。负责追查丢失风筒的数量以及责任人。(四)瓦斯监测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负责瓦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与修理工作,包括所划184、定区域范围内的电缆悬挂、设备、探头的维修。负责协助断电仪移动时的拆接工作。根据采掘的需求,及时移设和回收监控设施设备。(五)瓦斯员岗位责任制按照瓦斯检查循环图表的规定,负责分工区域内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认真填写循环图表、记录手册、瓦斯牌等工作。负责分工区域内的通风实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瓦斯队。负责分工区域内局部通风的风筒吊挂、维护、更换、保管等工作。在瓦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瓦斯浓度在以下时的瓦斯排放工作。负责监督执行批准的各种安全措施。 负责监督各所属工作面的放炮员放炮工作,严禁煤粉充填。(六)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一、瓦斯检查员的岗位责任制:1、按规程进行负185、责分工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与汇报工作。2、负责对分工区域内的通风防尘防火防水瓦斯抽放及安全监测等有关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3、负责及时发现和汇报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煤尘矿井涌水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4、分工区域内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负责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安全脱离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七)局部通风机安装工的岗位责任制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拆除。局部通风机司机的岗位责任制1、负责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2、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停机时,负责按规定启动局部通风机。3、局部通风机186、发生故障时,负责通知撤人,并通知调度室和通风部门。4、负责观察局部通风机附近巷道支护情况及局部通风机损伤情况。(八)局部通风机司机的岗位责任制1、负责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2、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停机时,负责按规定启动局部通风机。3、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时,负责通知撤人、通知调度室和通风部门。4、负责观察局部通风机附近巷道支护情况及局部通风机损伤情况。(九)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检查瓦斯检测仪的完好性。2、维修瓦斯检测仪。3、负责维修后的瓦斯检测仪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4、负责使用的瓦斯检测仪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定。5、对检修过的瓦斯检测仪要登记入册。6、整理工作187、不要遗漏工具、零配件。(十)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修。2、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校定。3、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充电。4、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收发管理。5、做好交接班工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台帐要清楚。(十一)爆破工岗位责任制1、持证上岗作业,在班组长的指挥下,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作业图表和操作规程,按时按质量完成爆破作业任务。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管理制度,认真负责领取计划内所用爆破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浪费,不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及时交回炸药库,办好清退手续。3、在井下背运爆破材料,与同行人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188、并排同行或打闹,中途休息时选择安全地点,远离电缆和非金属导体等物。4、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分别存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扰放,火药箱应放在支架完好顶板好的地方,并要避开机械、电器设备,放在干燥地点,负责管好用好爆破安全用具。5、爆破作业时,要自联、自检、自救,严禁多人操作,爆破器把手或钥匙要随时携带,妥善保管,不放炮或联线时,严禁将把手或钥匙插入爆破器上或交于他人,母线要摘掉并扭结。6、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认真装配引药,不要装垫药和盖药,装药前除净炮眼内的煤岩粉,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掌握好装药量,炮眼要装水炮泥,炮泥要充满填实,不用的炮眼或线眼要用炮泥填实,保证爆破的效果和安全。7、放炮母189、线要有足够长度,要大于规定距离,母线接头要包裹绝缘层。使用时要悬挂好,不允许和电缆以及导电物体接触。8、爆破后,与作业班组长,同时进入作业工作面,认真进行验炮,发现瞎炮要及时处理,如果当班处理不完,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9、爆破后,要仔细检查爆破效果,经施工班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十二)放炮作业中警戒人员岗位责任制1、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2、必须指定责任心强的人为警戒员,不能由未经培训的工人担任,也准许由放炮员兼任。3、警戒员不准兼做其它工作,不准打盹睡觉、打闹、闲唠,更不准脱岗。4、一名警戒员不准同时警戒两个190、通路。5、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接绳等标志。6、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支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必须超过本矿规定的掩护地点到放炮工作面的距离。7、警戒人员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放炮地点。8、一般贯通巷道相距20米,有冲击地压煤巷贯通掘进相距30米,实行单向掘进,每次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派专人警戒,并设栅栏。9、放炮地点较远或上下山与平巷贯通,要多派一个人去待警戒就位后,此人返回通知班组长,才能下令放炮,此人未返回之前不准放炮。10、放炮后,警戒人员要接到口头通知后才能撤回,不准用约好某种信号和私下撤回。(十三)管路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运输。2、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191、的安装。3、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拆卸。4、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检查。5、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维修。6、检查安装质量,保证管路符合要求。7、清理现场,保持整洁、安全。8、运走拆除的管路和配件,带齐工具上井。(十四)煤体注水打钻工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在地面将钻机、钻架、钻杆、开关、电缆等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输下井,不经检查的电器设备不得入井。第二条 检查作业地点顶帮是否松动,支架是否完好,支护是否可靠,不安全地区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作业地点要经常检查顶帮支护状况。第三条 检查钻机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各部件及供水胶管是否齐全完好。第四条 在工作中突然遇到地质构造,瓦斯涌出192、等异常情况,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汇报请示调度值班长。第五条 钻机出现故障井下不能处理时汇报调度上井检查。第六条 下班后要将开关锁好,报钻机卸下,放置在不影响工作的地方,将进尺作业状况,任务完成情况汇报通风科。(十八)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监测设备管理方面的批示和规定。第二条 负责填写主机屏幕上瓦斯的各种报表及汇报请示工作。第三条 配合井下维修工在修理井下设备时,使井下传感器显示和机房屏幕显示相一致的工作。第四条 负责井下瓦斯超限时的汇报请示工作。第五条 负责设备有异常,或出现故障时,向领导请示、汇报。第六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实行交接班记193、录。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负责对机房监控设备的清扫、卫生工作。(十九)安全监测工的岗位责任制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二十)井下监控设备保养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要听从领导的安排,完成日常的设备维护工作,并完成特殊情况的任务,随时上岗对井下的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巡回检查。第二条 入井前携带好有关工具、仪器等物品,做到维护及时、准确。第三条 入井后要194、遵守“安全规程”和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第四条 调试瓦斯传感器时,要带好瓦斯器,测准瓦斯浓度并按规定步骤进行瓦斯调试,调试等运行20分钟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必须保证调试的传感器准确可靠。第五条 在安装、移装和敷设电缆时,必须按有关规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保证工程质量。第六条 在搬运和移装设备时,要小心爱护,不得损坏,并做好设备的回收工作。第七条 在井下安装(移装)调试时,要与井上机房联系,做到现场实际情况的传感器和机房屏幕相一致,并将运行情况向机房人员汇报清楚。第八条 要保管好系统的备品配件,随时检修分站、探头,及时回收和领取电缆,对监控系统的设备,财产负责。第九195、条 要遵守劳动纪律,填写好当日工作报表和设备报表。(二十一)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所有安全监测方面的指令通知等。第二条 严格岗位纪律,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第三条 及时对井下回出的装置进行调试校验,做到准确、可靠,做好校验记录。第四条 校验传感器要轻拿轻放,不得碰撞、损坏。第五条 负责对装置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能修理的,向厂家提供以便修理。第六条 负责校验室的整洁卫生工作,做到干净、整洁。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二十二)瓦斯治理责任制一、我矿成立专门的瓦斯治理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必须对全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机构由矿总工程师担196、任组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煤尘与瓦斯等重特大事故在我矿发生。(矿井瓦斯治理机构详细情况见附表)二、瓦斯治理责任制:1、瓦斯治理机构各成员必须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瓦斯防治方面的政策、法令、通知、决定等。2、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在矿长、分管领导、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展开工作,对全矿的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矿井有完整、独立、完善的瓦斯治理设施、设备,配备一支素质高、技术硬、专业知识熟悉的年轻的瓦斯治理队伍,确保井下各作业地点瓦斯浓度符合煤矿197、安全规程规定,杜绝瓦斯、煤尘等恶性事故的发生。3、机构各成员对全矿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统筹负责,参加安排布置矿井有关瓦斯治理方面设施、设备的检查,督促验收设置、拆除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4、机构各成员参加矿井采掘设计,对安全措施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各作业地点的规程进行审查。5、机构各成员必须全身心、全方位投入瓦斯管理、瓦斯检查工作,认真执行瓦斯管理制度,掌握、分析和研究瓦斯涌出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机构各成员必须负责监测、检查各工作地点的煤层瓦斯含量、煤尘情况,检查瓦斯、煤尘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7、机构各成员在198、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组织、参加全矿的反风试验工作,搞好通风、瓦斯仪器仪表的保养、维修、检查、鉴定工作。8、机构各成员必须在全矿范围内展开瓦斯治理教育与培训,进行专业知识竞赛与考核评比,动员全矿职工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把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搞好,积极参加全矿的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例会活动。9、在瓦斯治理方面必须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确保井下无瓦斯隐患,杜绝瓦斯超限作业。10、机构各成员必须对全矿井的防灭火工作负责,负责井下消防器材、火工点、电器设备的管理,杜绝火源,消防并举,消防器材必须完好可靠。11、在瓦斯治理方面必须坚持“瓦斯为天,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机构各成199、员必须积极参与,并配合瓦斯隐患问题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迫切性的工作。第三部 通风各岗位工种标准化操作规程一 测风员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2、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3、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风巷、第一、第二回风巷分别测定,除了按周期测定外根据需求随时进行测定。(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一般应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200、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除了按周期测定外根据需求随时进行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可以在距工作面20米左右的地方选择巷道断面规整处测定,也可以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定。(4)主要通用风机风量的测定: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点),测35次,取其平均值。4、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5、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和规201、程对反风演习时风量测定的规定进行。二、操作准备:1、明确任务:明确测风地点、项目,即测量所测地点的巷道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等。2、准备仪器:下井前要选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风表校正曲线是否吻合,配备长度0.5 米左右的非导电表把。带齐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温度计、秒表等。各种仪器(仪表)要符合以下要求:(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指针灵敏可靠,外壳以及各部件、螺钉无松动、异常,校正曲线吻合。(2)秒表的开关、指针灵敏可靠,计时准确。(3)瓦斯检测仪器要部件完整、电路(气路)畅通、气密完好、光谱清晰。(4)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202、,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部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敏可靠,注入的液体符合规定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针尖完好。三、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下井测风测温度测气体浓度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测压、测空气相对湿度及测空气密度以及反风时的操作,应参照上述操作顺序,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四、正常操作:(一)测风1、根据所测地点的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2、选用风表移动路线:可以采用折线法、四线法、迂回八线法、12点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3、测风开始应关闭计数器,将风表指针回零(不能回零应记录初始数据),在风表运转30秒时再开动计数器203、。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4、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1分钟内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5、风表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采用侧身法。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地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厘米以上的距离。6、测风过程中,测风要能够看到刻度盘。风表要与风流方向垂直,在倾斜井巷中更要注意,角度不得大于10度。7、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如果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至满足要求。计算时取3次的平均值。8、根据风表校正曲线的公式计算所测巷道的真风速。9、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速。采用V=KV真公式。式中204、K可以从校正系数表(巷道断面和测风员所占的面积影响系数)中查得或采用K=(S-0.4)/S计算。(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平方米)。10、当巷道风速低于0.3 米/秒时,可以用烟雾法测定。即选一段10米长、巷道断面规整、无拐弯的直线巷道,1人在起点释放烟雾(可以选用四氯化锡、四氯化钛),另1人在终点用秒表记录烟雾到达的时间,然后采用下式算出风速。V=KL/t式中K系数,0.80.9; L起点到终点的巷道长度,米; t间隔时间,秒。11、采用下式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量。Q=VS式中: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平方米。 V计算的巷道平均风速,米/秒;12、温度的测量,应采用最小分数为 0.5并经过校205、正的温度计进行测量。测量时温度计要离开人体或其他发热体0.5 米以上。待测量一段时间,温度计读数据稳定以后,记下温度计读数。采、掘面测量温度的地点为:距掘进工作面壁2米处,采煤工作面(壁式)在回风巷距采煤壁15米处。机电硐室测量温度的地点在回风口处。13、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测量,可以参照瓦斯检查员、火区检查员的操作规程执行。14、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15、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16、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报表”三对口。17、风表要放入风表206、盒内保存、携带,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拨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18、风表使用完毕以后,如果叶片、轴上有水珠,应用脱脂棉轻轻擦去,或用吸水纸吸去水分后放入风表盒内保存。19、风表的螺栓,螺帽不得随意拧紧或拧松,需要维修时,要交专门的维修人员。20、测风员发现风速、气体浓度、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通知所涉及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采取撤离等措施,并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汇报。(二)测压1、携带测压仪表、工具、材料,并检查其可靠性,应该做到:(1)空盒气压计无破损,刻度及温度校正表齐全,量程合乎要求。(2)压差计或补偿微压计不漏气,装有酒精。(3)精密207、气压计要充足电,显示数据稳定。(4)皮托管不堵塞,胶皮管气密性良好。2、测量绝对压力时使用空盒气压计、精密气压计;测量相对压力或压差时使用U型水柱计、单管倾斜气压计、补偿微压计;测量静压差时也可以使用精密气压计(使用精密气压计时要同时测定测点的标高和空气密度)。3、用空盒气压计测压时,应将仪器盒面平行于风流方向放置,等待1020分钟,一边注意指针的位置,一边用手轻击气压计的玻璃,至指针稳定后,读出测点的大气压力。4、U型压差计或U型倾斜压差计在测压前应注入蒸馏水或酒精,U型管两侧的液面应处于同一水平。5、操作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配备皮托管和胶皮管,皮托管的管嘴应正对风流方向。6、测定时先将仪器208、调平,把三通旋扭转到测压位置,用短胶管排出寄存于仪器中的气泡,调整仪器液面至零位,确定仪器的校正系数K值,然后把上风侧测点皮托管一号端连接到测压仪的“一”号端,稳定后,读出读数。7、将读数计入记录本,用读数乘以K值,即为两测点的压差。8、使用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注意:(1)测定时,应防止水、杂物堵塞胶皮管,防止车辆、行人、设备等挤压胶皮管。(2)仪器和胶皮管的接点要严密,防止漏气影响精度。(3)携带压差计行走时要小心,防止损坏和溢出酒精。9、使用精密气压计(又称为数字式气压计)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操作前的准备:将电源开关拨到“电源通”的位置,接通电源;将压差计分档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209、拨到“电池”位置,此时显示的值为电池的电压,如果该值小于规定值时,应及时更换电池或充电;电池电压正常后,将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仪器通电15分钟后,方可开始工作。(2)测量绝对压力时,应将压差计分档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拨到“气压”位置,此时仪器显示的数字与仪器本身标注基数的代数和即为该测点的绝对压力(数字前有“-”号时为负值。)(3)测量静压时,应将压差计分档置于“0”的位置,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转动气压调节旋钮,使数字显示零值,再将仪器移到下1个测点,仪器显示值为2点之间的相对静压差。需根据压差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分档。10、使用精密气压计时要注意:(1)接通电源后至少15分210、钟仪器才能工作。(2)由于气压变化使气压差值来回跳动时,读数应取平均值。(3)测定流速较大的气流静压时,静压管应尽可能与气流方向平行。(4)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电源开关关闭,切断电源。(5)若仪器发生故障,应送修理部门检修,不要随意更换元件。(三)其他参数的测定1、空气相对湿度,空气相对湿度测定可以采用手摇湿度计或风扇湿度计。2、湿度计的两支温度计应完好、准确,盒中的钥匙、纱布、滴水管、查对相对湿度的牌板要齐全。3、手摇湿度计的使用,净水湿润的纱布(湿润程度以不滴水为宜),包在任一支温度计的水银球外面,手握摇把,使其120转/分钟的转数均速旋转1-2分钟,待数值稳定后,读出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211、据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4、使用风扇湿度计时,用发条开动风扇,形成风速为2米/秒的气流,待温度计的数值稳定后,读出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5、湿度计使用时应注意:(1)人员不能对着仪器呼吸。(2)必须在温度计的读数变化稳定后再读数。(3)旋转风扇湿度计的发条时,不要过紧、过猛,以防止上断发条。(四)空气密度的测算方法1、用空盒气压计测定空气的大气压力,用湿度计测定空气的干温度和相对湿度,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空气密度。=(0.003458-0.003473)P/T式中:空气密度,千克/立方米P大气压力,帕;T空气绝对212、温度;T273+t(t干温度计读数,)。(五)反风演习时的测量:1、明确人员分工,每个测点安排相应的测风员和瓦斯检查员。2、将测定的各测点和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停止运转、反转、再停止运转、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计划进行详细记录并携带下井。3、准备好各种仪器、仪表(参考测风时的规定)。4、进行测定。(1)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的测定,要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20分钟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2)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反转的时间。(3)主要通风机反转时,应每隔10分钟测定一次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4)记录主213、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5)主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第10分钟、30分钟进行两次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5、测定过程中,要及时向通风科和调度室汇报测量结果。6、收好各类仪器、仪表。7、汇总各测点的测量数据,填写反风测风报表。8、协助完成反风演习报告。(六)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测定: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下列3种方法之一:(1)用风表测定时,先在风机吸风口前10米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米处的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两处风量之差就是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2)用皮托管压差计测定214、时,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外加一节风筒(刚性),在距离吸风口46D(D风筒直径)处选定测点,再在局部通风机后部614D处选定一个测点。为了求得平均风速,用等面积环的原理在测量断面内布置610个测点,用压差计测出测点的速压后,可以采用下式进行计算:V均= 式中:V均断面平均风速,米/秒 测点的空气密度,千克/立方米 hVI各测点测得的速风压,帕 n同一断面内布置的测点数根据算出的平均风速,可以求得测点的风量。(3)在局部通风机的进、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应当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照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1分钟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进、出风口。(七)测算风筒的漏风率风筒的215、漏风率可以用两个指标进行衡量:(1)漏风率:即风筒漏失的风量占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百分数,可以采用下式进行计算:P漏= 100式中;P漏风筒的漏风率% QS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立方米/分钟 Q风筒出口风量,立方米/分钟(2)百米漏风率:即平均每百米风筒的漏风量占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百分数。可以采用下式计算:P=(Qf-Q)/Qfl100100%式中:P风筒的百米漏风率,%; Qf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立方米/分钟; Q掘进工作面风量,立方米/分钟; l00风筒长度,米。(八)计算矿井通风参数1、矿井有效风量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Q有效=Q采i+Q掘i+Q硐i+Q其他i式中:Q采i第i个采煤工216、作面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可以用测量风量测量点空气密度/1.2);Q掘i第i个掘进工作面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Q硐i第i个硐室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Q其他i第i个其他用风地点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2、矿井有效风量率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C=(Q有效/ Q通I)100%式中:Q通I第I台主要通风机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3、矿井外部漏风量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Q外漏=Q通IQ井I式中:Q井I第I号风井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立方米/秒。4、矿井外部漏风率的计算,可以采217、用下列公式:L=Q外漏/Q通I100%5、矿井等积孔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A=1.189Q/式中:Q实测矿井风量,立方米/秒; h矿井的通风阻力,帕。二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安装以前必须在地面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2、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3、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米以外的回风侧。4、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的地点,安装地点应支护良好、无滴水。5、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抽出式为吸风口)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218、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6、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7、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8、安装完后,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操作准备按通风科下达的任务,列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分别通知机电队、运输队。三、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运送安设支架(吊挂件)安设风机(安消间器)安过渡节安风筒接线试机。四、正常操作1、用车运送局部通风机到安装地点。要注意与装卸工人密切配合,防止损坏风机和碰伤人员。2、安设稳固的局部通风机标准采用底架时,底架离地高度应大于30cm;采用吊挂式时,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及与顶、帮间距要符合规定要求。3、将局部通风机安放在底219、架上(或挂好),固定好。4、安装风机与风筒之间的过渡节,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要保证密封性。5、安装风筒,要与过渡节接牢,不漏风。6、待开关,相关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试机,如果运转不正常或有其他问题,必须调整、处理,直到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行为止。五、特殊操作1、安装抽出式风机前,首先应进行瓦斯检查,安设地点前后10米范围和风筒吸入口,只有当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准安装和接火。2、安装抽出式风机,必须同时安装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3、抽出式风机抽出的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2%时,应安设瓦斯遥测和风量自动控制装置。4、湿式除尘风机安装结束后,应检查风叶与筒壁的间隙,间隙不得小于2.5mm。5、我矿安220、装局部通风机时,要使用双电源、双风机,并能自动切换,保证可靠的供风。6、拆除风机时应在接到通风科的通知后,按以下顺序操作:拆除风筒拆除接线拆除过渡节拆除风机拆除支架装车运输。三 局部通风司机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机,严禁无计划停风。2、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3、启动前,应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停风区和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各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启动。超过规定浓度时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并处理。4、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5、必须挂有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填有司机姓名、风机编号、风筒长度、221、使用地点、风机型号、功率等内容。二、操作准备启动前先检查局部通风机的网罩是否牢固,机体是否稳固,进风口附近是否有易被吸入的杂物,风机与风筒的连接是否牢固,检查风电闭锁装置是否完好。三、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气体浓度检查风机、风筒断续启动观察运转情况四、正常操作1、接班后,要检查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使用情况。2、同一地点安装2台以上局部风机及其开关时,应有明显的标志,便于准确区分,操作前要看清牌板,以免发生误操作。3、局部通风机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或吊环脱落。4、局部通风机的开关应标明正反向的位置,操作前要仔细观察。5、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如果发现旋转方向不222、对,应当停止运转,待停稳后再将开关手柄搬向另外一个方向。6、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发现机体颤动、异常时,要及时查清原因,进行处理。7、专职司机除了要观察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和巡视风筒外,不得擅离职守。8、兼职司机必须在局部通风机启动10分钟后,经检查确认一切正常时,方可从事情其他的工作,但必须时刻注意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9、局部通风机的电动机轴两端的滚动轴承,需要定期添加润滑油。10、局部通风机的要及时添加润滑油,润滑油应采用1号、2号锂基润滑油或2号、3号钙基润滑油。11、润滑油的加注,应填满轴承腔的1/2,不宜过多,以免引起流失。每月可以加注1次,每36个月将轴承座拆开进行1次清洗换油。12、223、没有通风科的正式通知,不得擅自决定移动局部通风机。五、特殊操作1、局部通风机运转中,发出沙沙声时,说明缺润滑油,要及时添加润滑油。2、局部通风机运转中,发生低沉的运转声时,说明局部通风机的电压过低,此时局部通风机的供风量有较大的下降,要根据情况,及时测定风量,如果影响安全生产,要立即撤出工作人员进行处理。3、发现局部通风机外壳温度过高等异常情况,要撤出人员,进行检查处理。4、为了保证局部通风机在单巷长距离供风时的正常运转,可以采用双路供电,以备电路发生故障时,及时接通备用电路供电。5、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司机必须通知工作面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2米处设备醒目的栅栏,禁止人员进入停风区。6、局部224、通风机发生故障后,要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等待处理,不得离岗。7、抽出式的局部通风机的操作规定,除了上述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操作程序。(1)抽出式风机应安装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2)使用无除尘装置的风机时,在距风机5米处的风筒内应安设水幕喷雾装置,并正常使用。(3)启动前须先打开安全风窗,待正常运转后方可逐渐关闭。(4)当风机内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可以打开安全风窗,逐渐调节风窗渗入新风。(5)启动湿式除尘风机前,首先接通水管,在保证连续供水后方能启动风机。四 风筒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2、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225、”标志的合格产品。3、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4、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5、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入水中。二、操作准备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点的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三、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装时:运输吊挂检查。拆除:拆除运输检查(晾晒)修补保存。四、正常操作1、风筒的吊挂要平、直、稳、紧,避免风筒被刮破、挤扁、放炮崩破。2、风筒吊挂要逢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3、吊挂风筒226、要采取由外向里的方向,逐节连接、吊挂。4、风筒的接头要严密,胶质风筒采用反压边接头。5、铁风筒与胶质风筒连接处要加软质衬垫,并用铁丝箍紧,确保不漏风。6、风筒的直径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7、斜巷和立井施工时,风筒更要注意接头牢固,防止脱落。8、经常检查风筒的质量,发现有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9、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矿井技术负责人签发的停风计划执行。10、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并尽快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的积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更换完227、毕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风科汇报。11、巷道掘进完成以后,应在通风科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运至井上、下,冲洗、晒干、修补完好。12、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拆除。13、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附近操作时,必须先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以停止输送机运转,保证操作者的安全。14、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防止被车刮、撞;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时需要停电;在巷道高处吊挂风筒时要设台架,操作时要站稳。15、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风筒通过风门,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过风门。16、在巷道中开挖水沟时,要用掩护物遮挡风筒,以防止放炮崩坏风筒。17228、风筒吊挂一般应避开电缆、各种管线,以免相互影响。18、地面修补风筒(1)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四周应大于破口2厘米以上;补丁边应裁剪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处应刷净漏出风筒原色,晾干后涂上胶浆进行粘贴,粘贴后就用木锤砸实,使其粘贴严密;最后应再涂上滑石粉。(2)10厘米以上的破口,应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贴。(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一致,能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4)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每季度要晾晒1次。(5)制作过渡节风筒时,长度应大于2米。(6)修补风筒时,应准备1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7)汽油,胶229、水必须单独存放,应保持严密,周围严禁烟火。(8)风筒修理室内不得使用火炉取暖。(9)风筒修理室内需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五、特殊操作1、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安设。(1)风筒必须使用硬质风筒或带有钢丝骨架的橡胶或塑料可伸缩风筒。橡胶或塑料风筒必须具有抗静电、阻燃的性能。(2)安装钢丝骨架的风筒时,在装卸过程中应注意轻装、轻放,不要挤压和被锋利杂物碰撞,以免损坏。(3)用快速接头软带连接风筒时,两节风筒的端要对正、接拢,用披风布搭好后,再用快速接头软带将两端卡紧。接头软带的收紧力要适当,以不漏风、不拉脱为好,接头软带的手把位置应在风筒侧的下方。(4)风筒末端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段风筒230、吊挂在钢绞线上,对正接头接好,避免产生风筒弯曲、折叠。(5)风筒拐弯处要加接硬质弧形弯头连接。(6)在处理风筒内部的积水时,可先打开局部通风机的安全窗,然后解开接头,排除积水。2、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时,须设专人进行风机、风筒管理。五 通风设施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2、必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3、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连通。4、在架线巷道中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机电队、运输队联系,在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可施工。施231、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5、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护套,材料应捆扎牢固,要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品。6、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7、每个风门前后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畅通。8、每个密闭前5米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打好栅栏。9、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米。10、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11、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直至合格。12、在刮板输送机道、输送机道232、运料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13、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14、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线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15、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放炮方法。16、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配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17、砌墙高度超过2米时,要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二、操作准备1、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前要认真学习通风科下达的工作通知书和相关的知识。2、准备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3、计划所需的材料,233、并通知运输队将材料装车,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能超过矿车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4、运送料车时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5、井下装卸笨重材料时要互相照应,靠巷帮堆放的材料要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6、材料卸车时,应现场验收,发现不足或有误,须及时通知运输队改正。三、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验收材料清理操作现场(安全检查)施工质量检查清理操作现场四、正常操作1、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2、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米的支架、顶板、巷帮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完后方可234、施工。3、拆除施工地点的原有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棚或探梁将棚梁托住,再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4、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岩等物要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2)掏槽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小于0.2 米),见实帮实底。(3)砌碹巷道建密闭、风门时,要拆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一)永久密闭操作1、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既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2、按照1:3的灰、砂比例配制砂浆。3、将砌墙用的砖用水浸湿,尽量多吸收水分。4、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235、必须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匀;灰缝要均匀一致;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一般不小于0.5米)。5、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6、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及灌浆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1米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0.2米,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7、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石后再掏槽砌墙,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间不足一砖的厚度,应用瓦刀将整块的砖切成片砖,再施工至顶部。不得留有空隙。8、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抹裙边,其宽度不少于0.1米。要求抹236、平,打光压实。9、双层密闭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二)临时密闭操作1、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是0.24 米,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2、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2)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木板厚度不小于2厘米,压茬宽度不少于15毫米,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3)木板钉严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沿木板压茬缝及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3、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先在巷道底部铺一层和泥,上铺一层木段,然后依次铺黄泥、木段,237、层层用锤砸实,木段外露处要排列均匀整齐。(2)墙内有水时,必须预先埋下一根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装阀门。(3)木板墙与巷道顶帮之间的缝隙要用黄泥填实,并用黄泥加白灰或水泥把墙面抹平整。4、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米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三)永久风门施工操作1、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2、安放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1)先安放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度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238、固。3、按照密闭的施工顺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4、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孔位。5、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6、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在有轨道的巷道中安设风门时,应设置底坎。7、安装门轴时,应将做好的门轴带螺钉的一端打入在门框上钻取的孔内,并打正装牢。8、安装门扇时,应将门带上的圆孔套入门框的轴上,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9、风门下部及239、水沟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10、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11、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风门要安设连锁装置。(四)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1、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2、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门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0毫米,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3、木板钉齐后要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4、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240、相同。(五)调节风窗安装操作1、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2、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地方。3、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4、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到预留调节风窗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内。5、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六)测风站施工1、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如巷帮凸凹变化大时,用喷浆的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2)用和匀的细黄砂掺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掺麻将巷道顶、帮平抹。(3)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米。(241、4)等表面干燥后,进行刷白。干燥后用红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5)设测风站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2、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先检查巷道支护,加固巷道支护。(2)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3)进、出风侧钉成后应平滑。(4)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3、在水泥棚、铁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档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钉在方木上。其他要求同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的要求一致。4、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米。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242、设挡风帘。5、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10米内的杂物,保持巷道清洁通畅。(七)风桥施工1、两坡挑顶的要求:(1)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5米内的支架。(2)根据施工要求打炮眼,放炮挑顶。(3)装药、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按有关规定进行。放炮必须执行爆破工的有关操作规程规定进行。(4)放炮后由施工负责人和爆破工共同验炮,验炮后应1人监护,并打上临时支柱后再清碴。2、挑正顶的要求:(1)挑正顶前,先将炮眼打好,然后回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并打好临时支柱。(2)挑正顶时必须先加强下巷支架,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3、卧底时,应先在附近支架棚梁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4、对砌243、墙的要求:(1)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30度,应呈流线型。(2)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规定掏槽,应见实帮实底。(3)墙面要砌平整,勾缝和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4)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用木锤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5、上巷支护需要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须牢固,坡起处棚柱要与巷道顶部垂直。6、风桥施工完毕后,要将管路、电缆悬挂整齐,现场清理干净。7、用铁筒做风桥时,每个接头均要加衬垫、拧紧,两端应呈流线型。8、施工时,现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附近巷道支架、顶板的情况,发244、现问题及时解决。10、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11、风桥建成后,要将内墙全面整修勾缝或抹面。(八)、拆除通风设施:(1)、需要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2)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通风设施附近的巷道顶、帮情况以及各种气体浓度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操作。六 通风木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工作应思想集中,确保安全。2、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必须设专人监护。3、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特殊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245、措施,并经安全矿长批准。4、烘干木料的地方,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经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立即取出。二、操作准备1、工作前应把需要工具、材料准备齐全2、下井维修风门时,要佩戴所需的材料。三、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验收材料检查故障更换坏件确认完好。四、正常操作1、使用电锯、电刨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螺钉是否松动,三角带、轮罩等是否齐全,清理好干净周围障碍物。2、使用电锯加工木料时,应6人同时操作:1人运料、1人提料、1人接料、2人拉钩、1人卸料。3、拉钩人员在拉钩时,必须等送料人员把材料送到电锯的轴中心后,方可拉出。4、锯料时,运料人中应佩带眼镜,不准带手套。5、锯料时,人体246、靠近电锯的转动部位时,最近距离不得小于0.1米。6、电锯使用完毕后,要清理卫生、停电、保养设备。7、不得用电锯锯除木料以外的其他材料。8、制作风门扇要达到下列要求:(1)风门扇用单层或双层木板制成。(2)单层木板厚度不小于35毫米,木板接缝必须采用错口接法,错口宽度不小于20毫米。(3)双层木板门中间要加衬垫。9、风门扇要穿带,上下2条门带规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门扇上下两头均留有一定间距。10、风门扇安装使用前要加装铁门带(大型风门扇可能到井下现场组装),即要与木门带平行地装2条规格相同的铁门带,铁门带应长于木门带,靠门轴的一端应伸出一定距离,并卷成折页式圆筒。11、风门扇必须进行防腐处247、理。12、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的风门开关灵活。13、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门等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14、风门维修时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15、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严,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及时封堵严密,调节风量窗口处应备有足够的、合格的调节板。16、拆除回收风门、木板墙、调节风门等木制品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回收。17、木板、门框及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拔出,无法拔掉的必须打平,防止剌伤人。18、木工房的材料要摆放整齐。七 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必须井下现场交248、接班,不得脱岗、空岗。2、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3、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二、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交接班检查风门信号、标志等现场操作交接班。三、正常操作1、工作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风科、调度室。2、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时:(1)立即打开车辆行进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进车信号。(2)待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第一道风门。(3)打开第二道风门。(4)监护车辆通过后,关闭第二道风门。(5)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3、发现车辆长249、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4、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5、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10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八 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技术矿长批准后实施。2、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3、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通风的检查,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4、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5、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首先切250、断架空线的电源,挂上停电牌,接上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巷修工作。6、对支架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可靠安全长度不低于8米,具体施工可按“支护工”的有关规定执行。7、更换支架时,新的支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8、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范操作。9、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由外向里施工。二、操作准备1、备齐所需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锯、铁锨等,长把工具的携带要遵守有关规定。2、根据“安全规定”中的要求,检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条件。三、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维修支架清理现场。四、正常操作(一)梯形棚(251、铁、木)支架的维修1、梯形棚(铁、木)支架的维修一般有换1条腿、2条腿、棚梁和全部更换几种施工。2、换1条腿时:(1)先在断腿的邻近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支撑原来的棚梁。(2)在顶梁上要设拉木,刹满刹牢,以防止顶梁滑动。(3)小心的处理大块的浮石、浮煤。(4)开挖巷道帮(如果未变形,可以不进行此项工作)。(5)挖柱窝,更换新的棚腿。(6)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7)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3、换2条腿时:(1)先在两帮的原来的棚腿邻近处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或采用抬棚托住顶梁。(2)其余方法与更换1条腿时的操作一样,但要先换1条252、腿后,再换另外1条腿。(3)如果巷道高度不够,可以参照“更换全部支架”和“支护工”等的操作方法。(4)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5)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4、换顶梁时:(1)原来的支架棚腿未动、未损坏的,可以不更换棚腿。(2)用拉条、撑杆加固棚腿。(3)用几排串钎贯穿于两架完好的顶梁之上,挡住上部浮石。(4)更换顶梁,保证做到亲口吻合。(5)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6)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5、换全部支架时:(1)加固临近的完好的支架,留好退路。(2)如果维修棚梁上部冒落较高,浮石较大,应在施工地点设置小型木垛,并进行瓦斯253、检查。(3)然后按照换棚腿、换顶梁的方法,逐项操作。6、换金属支架时,要防止金属撞击产生火花。(二)U型钢拱型支架巷道维修1、U型钢拱型支架的更换(1)在坏棚处,打一根支柱,支撑到拱形的最高点的顶梁上,如果连续几架棚子损坏,应架设抬棚,并将所有损坏棚子的顶梁托住。(2)用手镐掏空棚腿处的煤矸。(3)拧松卡缆螺栓,撤下棚腿。(4)检查2节U型钢搭接处是否有劈裂、变形,如有需要更换整个支架。(5)换上新的卡缆螺栓,接上棚腿。(6)确认卡缆螺栓拧紧后,撤下先前安设的支柱。(7)棚腿与梁搭接处的曲率半径要一致,如果不一需要重新调整。(8)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9)在支架间254、,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2、U型钢拱型支架其他部位的更换,应参考上面的规定进行。(三)砌碹巷道的维修1、按规定准备好材料,并停电、保护好电缆、水沟、管路等。2、加固临近巷道,确保安全出口。3、倾斜巷道施工前,在施工地点的上下两头必须分别设置临时保护挡板,以防矸石、料石等物滚动伤人。4、砌碹巷道维修方法有3种(1)、拆除旧碹体,浇注新碹体。当有较大区段砌碹巷道遭破坏而需翻修时,采用该方法,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拆除旧碹体应从拱顶开始向两侧拱基和碹墙进行,直至墙基;、及时清掉顶帮的浮矸;、打临时木柱或架木支架(当顶压大时,可架工字梁或槽梁金属支架);、如拆除碹体后,巷道断面不足必须刷帮处理直至巷道255、轮廓基本符合要求;、拆除一定距离后,可以按照正常的砌碹巷道施工操作规程进行;、不回收的临时支架与顶帮的空隙要用碎矸石或低标号混凝土填塞充满;、当碹墙完好而碹拱遭破坏需翻修时,应先自拱顶向两侧拆除拱顶至拱基,并在碹墙上架设临时木支架,至一段距离后,即可架设模板按照普通砌碹巷道方法进行浇注。(2)、裂缝修补法。、加固支架;、将裂缝扩大;、填充富质水泥浆(1:1)。(3)、局部修补法。、加固支护;、将原来的碹体挖出;、清理、冲洗处理部位;加钢筋网,浇筑混凝土。(四)锚喷巷道的维修1、拱顶、两帮小面积脱皮,可以采用补喷的办法。2、拱顶、两帮脱皮面积超过2平方米,脱深0.3-0.5米时,可以采用补打加长256、锚杆挂网联合补喷的办法。3、大面积冒落,连续失修巷道长度超过5米,冒落高度超过0.5 米、锚杆松脱的,可以采用拱型支架和砌碹维修或其他联合支护的方式。4、塑性变形大、位移量大、原来喷层脱落但未冒顶的,可以采用锚喷网加拱型支架联合支护的方法。5、锚喷巷道的维修操作,可以参考掘进锚喷支护的操作规程。(五)、大冒顶巷道的维修1、观察分析顶板、瓦斯等情况,制定出施工安全措施。2、在冒落区周边打临时支柱,将冒落处的顶板托住。3、逐步向冒落区推进,清理冒落矸石(煤)。4、依次由一端架设棚子,棚子以上未接顶的地方要用木垛接顶。5、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收工。六、特殊操作1、交岔口处抬棚的维修:首先257、检查维修、加固周边的支架,然后再进行抬棚更换。具体施工操作方法,应按照“支护工”的有关规定和架棚巷道的支护等进行。2、进行木垛盘式反井维修时,应编制专门安全措施,配齐安全装置。(1)、检查维修反井上口的抬棚及垛盘锁口棚。(2)、反井上口安装一个锁口盘,支撑住反井上口梯形支架,防止顶部坍塌。(3)、如果反井不做通风之用,需在锁口盘上放置遮挡物,以便接住上部坠落物。(4)、检查维修井中各垛盘时,应由上向下逐架检查维修。(5)、维修人员操作时,必须佩带安全带。3、水沟的维修应:(1)控制水流。(2)加固水沟临近的柱腿。(3)加固道基。(4)清理淤渣。(5)敷设或砌筑新的水沟。九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一258、安全规定:1、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技术矿长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3、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空间风流)。(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向上1米处。)(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5)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259、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4、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4)局部高冒区。5、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6、检查瓦斯的次数为:我矿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7、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8、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260、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9、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二、操作准备:1、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手册、手表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2、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3、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毫米,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4、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右手捏扁吸气261、球,左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分钟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5、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6、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一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262、进行调整。7、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工作地点前,必须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8、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三、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取样读数记录现场班组长签字填牌板填报表。四、正常操作:1、将调整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混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进入气室。2、测定263、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20厘米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3、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4、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5、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6、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20厘米处检查。7、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8、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0.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9、用温度计检264、查测点温度(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10、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的玻璃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到检定器的插孔中,(硫化氢的检查:把出气端插到插孔中后,将气样吸入到检定管中)将三通阀拔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气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管上的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 一氧化碳时,要避开放炮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11、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入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入265、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板和巡回检查报表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12、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13、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十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高瓦斯煤矿、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2、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安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3、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4、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266、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5、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1次。二、操作准备:1、上机前的准备工作:(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2)交接班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267、数。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2、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说明书和图纸。(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3、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3)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样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三、正常操268、作:(一)机房操作1、接班后,首先和通风科、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2、每隔30分种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温度、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3、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4、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5、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6、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7、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的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试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269、。(二)地面检修操作:1、隔爆检查的步骤是:(1)按国际“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2、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270、内容包括:(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前一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1、登高3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2、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271、钩必须挂牢。3、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4、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5、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6、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7、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吨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272、固定在确保1吨以上拉力的固定点上。8、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四)井下安装操作:1、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2、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3、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4、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架空线的电后,方可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5、在暗斜273、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6、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扒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7、所设的传输电缆要:(1)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274、能形成统一。(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8、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9、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10、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11、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275、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12、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井下电工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13、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14、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15、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16、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17、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18、传感器在安装时,必须用梯子或木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具体安装位置:距顶大于或等于20厘米,距帮大于或等于30厘米。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276、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拆除传感器时也应遵守此规定。19、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20、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2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277、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通风科、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五)井下维护操作:1、每七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2、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3、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少跟踪误差。4、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5、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278、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6、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1、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2、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3、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七、特殊操作: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3)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2、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3、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279、,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4、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十一 瓦斯检测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一、正常操作:1、日常的检查应包括如下内容:(1)检查瓦斯检测仪的皮套、吸收管和附加吸收管、吸气球、电池护盖、目镜罩组、调微手轮和护盖等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缺少部件应及时补齐。(2)吸收管(短管)、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钠石灰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mm,装填充足,两端用脱脂棉充实,螺纹盖有胶垫,并紧固好,发现三分之一的钠石灰药品变色,应立即更换。(3)气密性检查:分别检查吸气球组和仪器本身的气密性。(4)检查干涉条纹的清晰度和精度:干涉条纹应该黑、细、亮,视场足够。(5)检查测微组部分280、:将第一根黑纹对准分划板1%的刻度上,这时测微组刻度盘0位线与指示板标线相对,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转一周,第一根黑纹应从分划板1%刻度移到0刻度上,否则应该修理校正。2、对需要修理的瓦斯检测仪,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维修操作:(1)吸气球组的维修,不吸气的一般原因是阀门芯子进入粉尘、脏物或老化、破裂、有砂眼等。不气密一般是发生破裂等,需根据情况及时更换。(2)气室的维修:要求气室不漏气、不串气,内表面呈黑色。清洗气室时要注意:平面玻璃要加热后垂直取下,面向气室的表面要做标记;气室腔和弯管要清洗干净;包角螺钉,气室外表要擦拭干净;胶粘平面玻璃时,用胶适量,装好后要擦拭干净;装上胶管后要进行气密性检查281、。(3)测微组的维修:测微组要求清洁、转动灵活。清理时可以采用毛刷扫除灰尘,再用药棉擦拭刻度盘、放大镜、螺杆、螺套、齿轮、轮轴等。检查电源插头与插座是否接触良好。(4)调微组的维修:要检查螺杆与连接座配合是否紧密柔和,维修时要进行清洗,要检查固定连接座的螺钉是否松动。(5)目镜的维修:目镜组的保护玻璃划伤严重或玻璃破碎时应更换新的。在旋转保护玻璃时,视场里如果不动的圈、点,说明分划板太脏。如果分划板上面脏,可用竹签包上脱脂棉往一个方向擦拭,如果分划板下面脏,可用竹签包上脱脂棉从中心向外擦拭。(6)盘形管组的维修:盘形要求通气性和气密性良好,将吸气球一端与盘形管连接上,压扁吸气球,当吸气球在10282、秒内鼓饱,则认为通气性良好;用水柱计校验,1分钟内水柱不下降,则认为气密性良好。(7)瓦斯检测仪内部的清洁:未安装目镜组、气室组前,必须对瓦斯检测仪内部进行清洁,在目镜的观察孔洞中观察,应看不到圈、点、道、尘、絮、擦痕等。(8)干涉条纹故障排除:干涉条纹模糊的主要原因是照明组接触不良、灯泡位置不正、电池接触不良、电开关不灵敏、聚光镜焦距或角度不合适、反射棱镜后面或折光棱镜表面脏、物镜焦距不合适等。干涉条纹弯曲的主要原因是反射棱镜位移、灯泡变位、分划板不在干涉场中央,可以调节反射棱镜的位置来消除。干涉条纹完全消失的主要原因是气室太脏,平面镜、反射棱镜、折光棱镜位移,聚光镜光栅变位等。(9)仪器拆283、装顺序:皮套、测微组、吸收管组、目镜罩组、调微护盖组、侧盖、盘形管组、气室组、聚光镜组、反射棱镜组、物镜组、测微玻璃组、折光棱镜组、目镜组、调微螺杆组、开关座、照明装置组、瓦斯进出气嘴组。(10)拆卸中平面镜一般要保持不动。(11)安装顺序应逆向进行。(12)干涉条纹调整好以后,再拆下平面镜进行擦拭,擦拭干净安装完成以后,再通过平面镜对干涉条纹进行进一步调整。(13)电路的修理应注意灯泡的选择、电路各连接点和触电点的导电性、电源插头和插座接触、连接片焊接的状况。(14)各镜片组在修理要注意:擦拭镜片要在桌面上进行,防止坠落损坏;拿镜片时应持毛面,手指不准接触光面,不允许两镜片相互碰击、重叠;擦284、拭镜片的溶剂应有很好的溶解力而又不产生附着物;镜片组安装要紧密牢固,方位、角度端正,光线从正确部位通过;镜片组底座禁止锉磨,干涉条纹宽窄不合适,可以通过对镜片组底座垫锡铂纸来解决。(15)装配气室应注意检查光路是否正确,装上后要视场宽敞、条纹清晰,无挡光、干涉条纹弯曲、变虚现象,排除杂光。(16)调节测微玻璃组的位置,使刻度盘一周与分划板1%的刻度相一致,不一致时要反复调整测微组,使其一致。(17)松紧螺钉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螺丝刀;松紧适宜,不可一松一紧;对角螺钉要逐个松紧;弹簧垫圈不得遗漏;防止螺丝刀碰伤光学镜片。3、维修后要进行检查,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操作:(1)仪器内外有无灰尘、棉毛等285、,名镜片有无霉蚀、划痕、擦痕、指印、灰尘,分划板是否透光、脱漆,目镜观测不到灰尘、点、圈。(2)干涉条纹视场要足够;干涉条纹明亮清晰,无虚光、弯曲和倾斜;视场内不应有明显的副像;干涉条纹在调整位置时不得有急跳现象;调节目镜时分划板的像不得晃动。(3)其他方面应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十二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3、使用的瓦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286、电修理。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9、标准气样的存入、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二、正常操作(一)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287、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2)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 ,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3)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288、(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2)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二)瓦斯断电仪的安装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送到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的相关操作规范进行。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289、考接线图进行连接。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六、特殊操作:瓦斯断电仪检定1、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1)打开标准气体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2)将被校验的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4)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5)依次用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290、0.3%。(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2、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三 管路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对防尘有关管路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2、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查等工作。3、在进行正常操作时,要仔细检查操作环境的安全状况,不安全不操作。4、敷设管路时,要严格按设计施工。管路与其他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间隙必须满足煤矿安291、全规程要求。5、在运输巷道中敷设管路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采取设置警戒,行车不行人等相关的安全措施。二、正常操作:1、接管路时,应按照从外向里的顺序操作,逐节接入。2、管子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子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气,不漏水。3、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急弯。4、拆卸管子时,要2人托住管子,1人拧下螺钉。5、接防尘管子时,应根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和阀门,以便冲刷巷道。所有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输送机机道、运输大巷、回风大巷等都必须安装防尘管路,所有装载点,转载点,溜煤眼均应安装喷嘴,且位置适当。6、机械触动式、电磁阀式、光电292、式、声控式等自动洒水喷雾装置的安装要按专门设计施工。7、在较高的位置施工时,要有牢固的脚手架,防止摔止摔伤或管子砸伤。8、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风部门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9、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路应离开电缆300毫米。10、用法兰盘联接管子时,严禁手指插入2个法兰盘间隙及螺栓眼之间,以防错动挤手。11、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砸平。每隔34米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井下不准使用非抗静电的塑料管。12、新安装或更换的管路要进行漏气和293、漏水实验,做到通畅、不漏水、不漏气,不合标准的要拆除旧管,安装新管。13、连接瓦斯管路时必须加胶垫,上全法兰盘螺栓并拧紧,以确保不漏气。安装流量计时,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施工。14、拆卸的管子要及时清点、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把接头、三通、阀门、螺栓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三、特殊操作:1、在竖井内接管子时,应按照管子规格,先打好工字梁。操作时,必须安装工作盘和保护盘。由上往下接时,第一节管子用双卡卡在横梁上,运一节接一节,螺栓上齐拧紧,每遇横梁都要用卡子卡牢。由下往上接时,第一节管子要与平巷管子连接牢固,同样运一节接一节,遇横梁用卡子卡牢。2、在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直径为10294、2毫米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必须先安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米。3、在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直径为102毫米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要接好一节运一节,并把接好的管子用卡子或810号铁丝卡在或绑在预先打好的管子托架上。4、在倾角较大的小井,联络巷中拆接管子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专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随时装入袋内,严防坠落伤人。拆接管子前,应先用绳子将准备拆接的管子捆住,绳子另一头牢固地拴在支架或其他支撑物上,以防止管子掉下。5、正在使用的管路需要部分拆除或更换时,必须首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好。拆除或更换瓦斯管路前,必须报计划拆除的管路与在使用的管路用挡板或闸门隔开。瓦斯管路内的瓦斯排除后方可295、动工拆除。6、在巷道中敷设管路时,如果巷道顶部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在保证安全间隙以及不影响行人等情况下,敷设在巷道底部,但必须在巷道底部加设牢固的水泥墩,间隔要均匀,符合设计要求。7、拆除或更换防尘、灌浆、注砂、注氮管路时,要等管路内的流体等全部流净后,方可拆除或更换。8、发现管路损坏或漏水、漏气,要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十四 洒水灭尘工操作规程一、正常操作:1、安装管路时,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查。3、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4、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对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296、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5、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面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计内外的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2)在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3)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4)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5)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放炮时产生的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7、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如下:(1)冲刷、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靴297、等进行工作。(2)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队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4)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队、机电队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使用刷白冲刷机工作时,则无须停电。(5)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8、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十五 隔爆设施安撤工操作规程一、安全规定: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2、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298、)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3、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4、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升/平方米,辅助水棚不低于200升/平方米。5、水棚的排间距为1.03.0米,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米。6、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毫米。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米。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299、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7、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45斜钩,相向吊挂。8、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9、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10、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300米时设1个棚区,300500米设2个棚区,500米以上设3个棚区。11、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二、正常操作:1、安装及回撤时,要2分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及回撤。2、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3、在运300、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4、在安装、回撤水袋(槽)时,如巷道超高,应用木马或铁马,放稳后,人员站在上面工作,要小心。5、吊挂要按照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挂杆、吊钩、水袋(槽),吊挂要整齐。6、向水袋(槽)中注入清水,水量充足。7、查验安装的水袋(槽)的质量,保证不漏水、不歪斜,否则要及时进行调整。8、在顶板及附近巷道的支护有隐患时,应首先处理,处理完后方可吊挂操作。9、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变化时,应停止操作。十六 煤层注水工操作规程一、正常操作:(一)管路供水时的注水1、检查注水钻孔。2、安装压力表、流量计等仪表,接通水管。3、封孔。4、封孔用的水泥砂浆凝固后301、或封孔器安置好后注水。5、在回采工作面输送机巷或回风巷采用长孔注水时,应根据设计规定确定钻孔的位置,并在现场做出标志。6、注水有动压和静压两种方式,应按选定的注水参数(即注水压力和注水量)施工。注水量一般以另一侧巷道是煤壁湿润为宜,或使煤层的全水分含量达到时规定的要求。7、采用并联多孔注水时,一次注水23个孔。为使各孔注水量平衡,应尽量采用分水器连接各注水孔;如果无分水器,应将注水泵安设在几个注水孔中间,尽可能缩小各注水孔之间的压力差。如发现某一孔泄水,即该孔流量急剧增大时,要及时停止这一钻孔的注水。8、在注水过程中,每班要做好记录,记录当班的注水压力、流量、注水的孔数、当班注水量等。9、在注302、水过程中,认真观察、分析排水量、压力与煤体吸水量等参数间的变化关系,适当地动用低流量进水,缓慢湿润煤体,掌握煤体注水的湿润规律。10、在注水过程中,要掌握好压力与水量的变化关系,采用高压脉冲注水,中压湿润煤体,不允许采用长期高压急进注水。11、观察压力时,稍微旋转达安全阀下部的水轮,将高压针形阀打开即可,但不要打的过大,以免造成压力表的指针剧烈震动甚至损坏。12、对注水的效果要按规定进行取样分析,确保注水效果。(二)使用注水泵注水1、注水泵的出水口处应安设三通,使出水管同注水管和回水管相连。在回水管上安装调压阀门,以调节注水管的压力和流量;调节阀前高压侧要安装压力表,以观察压力的变化,并用高压303、胶质软管和注水孔相接,高压侧禁止用一般管子,以免发生崩管事故 。2、注水泵启动前,要认真检查连接装置、封孔器、高压水表、分流器的连接牢固情况和吸水管头滤网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注水泵启动后,要注意倾听注水泵的声音,观察其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停机检查。4、观察注水泵的排水量,并做好一定压力下的排水量记录和当班排水量的记录。5、注水泵严禁无水运行。6、注水时,泵缸孔及中间体的密封处不应有严重滴漏现象,否则应停泵检查原因,可适当旋紧调压螺栓,以压紧密封圈制止滴漏。密封圈绝不可压紧过度,否则会使栓塞磨擦过大,影响零件和泵体发热,发热程度可从调压螺栓的升温状况进行观察。7、如果泵的排水量不足,304、应首先检查排气是否正常,然后检查阀孔中的密封是否严密或弹簧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或更换。8、水泵润滑油更换新油的时间要求是:(1)新泵先在不加压的情况下,运转8小时,然后更换新油一次。(2)再进行分级加压(级差为209.81104帕,每级运转2小时,直至额外压力)运转。运转后重新换油1次。(3)工作10天后,再重新换油1次。(4)以后每隔1个月更换新油1次。(5)运转中应保证有足够的润滑油。9、其他操作可参照“管路供水的注水”执行。十七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一、正常操作:(一)自救器的收发管理1、自救器由矿集中管理,实行专人专用,对号发放。2、按牌发自救器,发放前要进行封条的检查,保证符合要305、求。发完后将自救器牌挂到相应位置。不得借故不发。3、收发自救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封条检查、 放回原处。4、交回自救器时,发放人员应将其自救器牌还给使用人。5、对收回的自救器,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即:仪器要擦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6、对当班使用、交回的自救器进行登记。7、对当班使用未交回的自救器,要及时汇报,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8、对在用的自救器应逐台建帐,登卡,即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使用者的姓名、开启原因等。9、对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并补充。10、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库房内。自救306、器库房必须通风良好,整洁干燥,不得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库房中的自救器应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11、交接班时,要把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交接清楚。自救器帐、卡、物必须相符。(二)自救器的检查与验收1、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后,必须在1个月内由自救器管理工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和称重(仅指过滤式自救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2、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检查,应使用经过校正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增重超过10克的自救器应予报废。3、使用ZJ型气密检查仪检查自救器气密性,按照“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规定进行,经过检查307、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三)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1、使用的气密仪必须经过调试检查要求仪器系统本身是气密的。2、使用气密仪时,环境温度应为10-35,相对湿度小于80%。3、气密仪的工作压力范围为(480-520)9.81帕,检查自救器时,可将压力计水柱提高到540毫米。封压后10秒,水柱保持不动时,则认为气密仪调试合格。4、将被试自救器放入气密仪的工作室中。如果检查过滤式自救器,须预先在工作室里放置随机附带的L形填块。5、盖上气密仪的封盖,扣上封压钩,同时按秒表计时,第10秒时,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第25秒时,再次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对于过滤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下308、降不超过8毫米,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8毫米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到470毫米的,则认为气密不合格 。对于隔离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30毫米,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30毫米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450毫米,则认为气密不合格 。为提高检查速度,封压10秒后,若压力计水柱停留在480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动,则认为自救器气密合格,不必再观察15秒钟。6、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不能继续使用。7、被检查的自救器应处于气密检查场所2小时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8、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等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309、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9、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炮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10、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应缓慢地进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溅到工作室里,使机件受损。11、自救器检查完后,应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二、特殊操作:1、若扣上封压钩后,压力计水柱很快下降到400毫米以下,说明自救器大漏气;如怀疑气密仪系统本身的气密性,可换用库存不漏气的自救器作对比试验,不可冒然调整气密仪。2、检查自救器时,若发现压力计水柱有上升现象,说明橡胶密封质量不好;如在后15秒内压力计水柱上升高度超过4毫米,则橡胶密封环应予更换。3、压力计刻度管里出现水泡时,表明压力计缺水,应注水后再用。4、对气密处于不合格边缘的自救器,应进行复查。5、对气密不合格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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