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规程68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1091
2024-09-08
65页
294.72KB
1、建设公司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管理目标、体系- 1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5 -第一章 总则- 5 -第二章 项目领导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 -第三部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总则- 15 -第二章 组织管理- 16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形式、要求- 16 -第四章 附 则- 17 -第四部分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17 -第二章 安全检查2、目的、形式- 17 -第三章 安全检查要求- 18 -第四章 附 则- 18 -第五部分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 总则- 18 -第二章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9 -第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9 -第四章 附 则- 20 -第六部分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 总则- 20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 20 -第三章 使用要求- 21 -第四章 附则- 21 -第七部分 “三同时”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 总则- 21 -第二章 要求- 22 -第三章 附则- 22 -第八部分 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 总则- 22 -第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3、信息报告程序- 24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5 -第四章 附 则- 26 -第九部分 特殊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26 -第一章 总则- 26 -第二章 要求- 26 -第三章 附 则- 27 -第十部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7 -第一章 总则- 27 -第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考核- 28 -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28 -第四章 附 则- 29 -第十一部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0 -第一章 总则- 30 -第二章 施工前环境保护- 30 -第三章 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 30 -第四章 竣工验收期间环境保护- 31 -第五章 附 则- 31 -第十二部分 环境卫4、生管理制度- 31 -第一章 总则- 31 -第二章 环境卫生要求- 32 -第三章 附 则- 32 -第十三部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3 -第一章 总则- 33 -第二章 消防预防管理- 33 -第三章 消防值班管理- 34 -第四章 附 则- 34 -第十四部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5 -第一章 总则- 35 -第二章 目标、体系- 35 -第三章 保障措施- 36 -第四章 附 则- 37 -第十五部分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37 -第一章 总则- 37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8 -第三章 责任与奖惩- 39 -第四章 附 则- 40 -第十六部分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5、- 40 -第一章 总则- 40 -第二章 基本要求- 40 -第三章 附 则- 42 -第十七部分 安全操作规程- 42 -第一章 总则- 42 -第二章 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43 -第三章 附 则- 62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的目标及管理体系。第二条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综合5标(ZH-5)标段,施工里程D3K28+609.1D3K36、2+500(含xx环形装车线),施工内容包括路基、桥涵(不含简支梁制架及其梁部附属设施制作、安装,但含墩台预埋构件、吊篮、围栏等)、隧道、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标段范围内工程。路基4203.28m/6段、站场1个、大桥436.1m/1座(承担桥梁基础、墩身及桥面系中墩台预埋构件、吊篮、围栏、检查梯等施工)、涵洞715.42横延米/15座、隧2292m/4座。第二章 管理目标、体系第三条 安全管理目标1、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1以下;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安全标准工7、地。2、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与生态保护工作,落实环保“三同时”,实现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努力建成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铁路。3、职业健康管理目标从业人员上岗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到位率100%;防护措施到位率100%;防止职工因工各类重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不发生传染病;不发生重大疫情;职工因工职业病发生率为零。第四条 管理体系1、为确保管理目标的实施,项目部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保证措施、管理办法。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8、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保证体系领导小组。形成领导挂帅,全员参加的管理局面,使目标控制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领导小组组 长:满俭英副组长:毕德臣组 员:刘建辉 卢继平 韩新胜 鲍怀锋 田青龙 晋凯 张云鹏 王军 3、管理组织机构、体系框架图(1)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图管理手段严格执行xx煤矿专用线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杜绝安全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1以下;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安全标准工地。规章制度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典型事例工人上岗前教育安全方针、政策法制纪律安全标准作业9、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各种岗位责任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各种形式竞赛各种制度责任兑现检查、评比、总结班组建议包保责任制各种岗位责任制规范教育规范活动奖罚措施安全基础工作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民主管理安全管理安全行为安全制度施工安全管理项目全体人员各架子队公司总部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管理层次宏观指导、控制、教育制定制度、监督教育教育、贯彻、执行、控制自我控制、措施落实作业班组(2)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副经理总工程师财务部现场管理人员各架子队、班组安全员综合管理部安全总监物资设备部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4、保障体系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10、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程和建设单位以及本企业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依法搞好控制管理。(2)、建立以控制目标、组织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管理标准、责任考核、教育培训、现场控制为主要内容的保证体系,确保保证体系有效运作。(3)、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按照施工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4)、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5)、完成建设、监理单位交办的其它管理工作。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工程施工期间安全管理的需要,规范和强化安全管11、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管理系统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铁路工程基本作业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及国家其他相关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12、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具体操作人员,熟悉和遵守本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第二章 项目领导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行业的其它相关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2、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职13、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5、及时上报安全质量事故,参加安全、质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6、正确组织施工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违章指挥,在施工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7、严格安全生产纪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四条 项目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2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14、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4经常监督检查项目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贯彻情况。参加本项目的安全会议、活动,审议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5深入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6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使党员在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教育使党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隐患、无违章、无差错。7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第五条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15、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中毒或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16、设实投入使用。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8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在施工技术工作中,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指示、方针、政策、规程、规则和有关制度,对项目安全技术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布置检查技术人员、领工员、工程试验员等人员做好有关工作、积极参与制订和组织实施抢险、抢救工作计划,保证安全。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第六条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项目副经理是工地上代表项目经理行使职权者,对负责施工生产工作的安全全面负责。二、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17、安全措施中,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组织工程部、安质部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以书面方式,逐条向班组进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确保施工安全。三、全面负责施工生产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按照操作规程防护、作业。四、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五、参加上级单位及项目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负责纠正。六、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护好伤员,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好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防护措施。七、负责应急预案中的组织抢险工作,做好各项应急抢救的演练工作。第七条 安全18、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行。2、督促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 3、组织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 4、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直至全部停工的措施。 5、组织有关人员对协作队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办理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操作人员安全上岗证,并做好培训、年审、换证工作 。 7、参加工程项目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期19、整改。 8、组织并参加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并做好记录,每周召开安全例会。 9、每月底以月报的形式对本月的安全生产动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10、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第八条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2、对临时结构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等检算者及较复杂的施工方法等,必须提出施工设计,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技术交底。3、重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施工布置图,并促使其落实,做到文明施工。4、重点工程或技术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基坑、墩柱作20、业,吊装作业,冬季、雨季施工,以及交叉、高空、多层作业,铺轨、架桥等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经常检查其实施情况。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处理,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险区,并组织处理。6、负责主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供防治尘毒的治理方案。7、负责制定临时生产设施的标准、设计图纸,制订防洪、防寒安全措施,并督促其实施。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其隐患提出预防措施。第九条 安全质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及指标,组21、织制订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2、组织编制并审核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有关人员和全体操作人员逐条详细交底贯彻执行。3、对施工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工具和辅助设施等保证达到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负责提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4、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劳动纪律的教育,认真执行企业内部规定的安全教育制度,保证职工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所需要的各种条件。5、发挥安全检查员和班组安全检查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组织开展安全活动。6、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对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组织实施。7、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制订预防措施,杜绝事22、故重复发生,并按规定上报。第十条 计划合同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标准文件的编制,将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列入当月验工,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措施。2、在劳务招标时,负责汇总工程现场条件、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图纸、技术资料等文件,并提供给投标人,以便投标人了解作业环境。3、组织对劳务投标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劳务备案、劳务人员的登记、保险办理工作。4、在评标过程中,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作为技术标评审的主要内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不具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或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达不到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可列为废标处理。5、劳务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情况的履约检23、查工作。6、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编制,安全措施费用的计划申报工作。第十一条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根据项目部实际运转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做好安全资金使用台帐。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质量奖、罚的手续。4、负责筹集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负责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经营培训的经费,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定期编制报表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5、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项目经理或安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参加24、项目合同评审,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的,合同不符合国家法规的,不得付款。6、负责项目资产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项目财产的保险投保、索赔等事务,监督项目员工社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的及时足额缴交工作。第十二条 物设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制定项目部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体系,并负责全过程的落实。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公司各种物设的安全规定,根据有关施工要求制定项目部物资、设备等的安全储备的细则补充规定。3、经常检查项目部的物资储备及安全防护,负责对个人防护、防寒用品及防洪物资的购买和储存。4、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储备、检查和使用制度,并督促材料员执行。5、制定各种物资25、设备及劳保用品的防火、防潮、防爆等有关措施及管理办法。6、在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同时提交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7、负责对各类材料堆放设立有品种、产地、规格、型号的标志牌。8、做好材料进场、使用及损耗记录,避免因物料不安全状态,引起的事故处理。第十三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上级和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文件、措施要及时发放,并参与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活动。2、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主办报刊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工作,积极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和上级及公司的安全会议精神。3、负责本公司企业形象宣传,对企业标志旗、施工标牌、工程揭示牌等悬挂、维护、保养,积极组织文明26、施工建设工作。4、对工地发生紧急突发事故要及时汇报上级,并参与组织抢救、抢修人员进行抢险工作。5、对已发生或未遂事故要参与追查、处理,并总结经验,整理成文,汲取教训,防患于未然。6、负责项目部人员考勤记录,对劳保用品及生活所需品的购买、登记、发放进行监督。7、招收新员工,要严格组织体检。根据医务部门意见和证明,对身体不适合担当本职工作以及患有禁忌职业病、传染病的员工,应及时安排适当工作或不安排工作。第十四条 实验室安全生产责任1、执行国家各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方针,负责试验工作计划的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对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2、负责工程试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3、负责建立检27、验工作保证体系,签发检验报告,对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4、负责地质核查安全预报工作。5、对所有试验设备和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保管、保养。第十五条 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措施、要求,组织工班讨论落实。2、以身作则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领工员、技术人员和安全监察(检查)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3、随时注意工人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操作。发现不安全问题,要立即解决;本班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28、业,组织工人撤离险区,然后向领导报告。4、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作业前应会同安全员对施工(工作)现场、各种机具、设备、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并将注意事项向工人交待清楚后,方准施工。5、坚持工间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6、负责对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7、按时组织安全活动日,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总结上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8、合理安排劳力,根据工人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其他特点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发生。9、发挥工班安全员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10、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29、查分析。1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证操作,对无证的特殊工种工人有权拒绝分配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第十六条 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1、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则、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2、严格执行岗位专责制,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能上岗操作。3、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4、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防寒用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30、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和控告。第三部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意识,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覆盖参建所有人员,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确定为,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使施工人员形成遵章守纪、自我保护、他人保护的强烈安全意识。第二章 31、组织管理 第三条 安质部是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所属架子队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第四条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第五条 安质部为安全教育培训责任部门,安质部长负责培训工作的落实。安质部同时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学员花名册、学员基本情况、考试成绩等。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形式、要求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人员层次、工作性质分别进行,如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业技能;岗位32、工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等。可通过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宣传栏、书籍文件自主阅读、班前讲话、安全知识考试等多样化形式进行人员的教育培训。第七条 项目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不能上岗,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凡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33、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第八条 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公司及项目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四章 附 则第九条 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安全培训实施细则。第十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铁道部、xx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四部分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实现施工生产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铁路工程基本作业34、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检查目的、形式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和消除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缺陷,整改事故隐患,进行安全管理经验总结,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第三条 安全检查形式1、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在保障体系领导小组组织下,对全项目部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安质部、工程部对项目部施工项目没周进行一次检查。2、经常性检查。对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负责经常性检查的有项目部现场所有管理人员。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35、对本地气候变化及节假日前后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特点,安质部进行相关检查。第三章 安全检查要求第四条 根据检查要求配足人员,明确检查负责人,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和要求。第五条 每次检查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第六条 检查不合标准的,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记录存档。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相关检查,直至合格。第七条 相关检查结果,纳入对项目部相关人员及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第四章 附 则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五部分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第36、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指导方针,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作业人员的危险辨识能力、安全防范意识及操作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设计文件、图纸,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施工规范、施工安全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及本项目部实际工程特点进行编制。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有利于规范安全技术操作,避免技术错误和经济损失,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第二章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第三条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37、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具体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班组名称;施工部位;危险点、危险源;应该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标准;施工安全纪律;交底人、审核人、接收人签字;交底时间。第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第四条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以履行签字手续。想关责任人各执一份安全技术交底。安质部对每次交底进行建档保存。第五条 安质部及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制止和杜绝违38、章作业现象的发生。第六条 安全技术交底要在单项工程开工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使作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及早进行预控,确保万无一失。决不能后补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作业人员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施工。第四章 附 则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六部分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项目部范围内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19939、6年4月)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劳人护19881号)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第二条 安质部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安全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购置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第三条 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装置必须是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或者淘汰失效的安全防护用品、装置。购买的防护设施、用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有关的安全性能资料等。同时安质部、物资部代表项目部把好购置物品的质量关。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入库,如实记录,建立入库台账。由安质部或物资部负责。发放给个人或安置在施40、工现场时,填写发放登记台账,由安质部负责。如出现防护用品产品不合格情况,领用人有权拒领或调换。第三章 使用要求第五条 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不允许进入现场,不听劝阻者按规定给予处罚。任何人都必须爱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防护用品。已到使用期或破损的的防护用品,应及时重新领取。人为破坏的,处以相应处罚。对于像防毒面具等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质部负责给领用人讲解使用。第六条 灭火器、防护栏、警示牌等防护设施,安质部下发相关架子队或项目部现场领工员,并按规定设置在特定位置。各架子队及现场人员负责对各自作业区域的防护设施负责。不得随意拆卸、移位、破坏。否则处以相应处罚第四章 附则第七41、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七部分 “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安全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险因素,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保障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损失,避免因安全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本项目部特实施“三同时”制度。第二章 要求第二条 项目部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坚持施工生产组织、资金投入和评价验收与安全生产组织、资金投入和评价验收同时进行。第三条 项目部一切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活动,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并付诸42、实施。第四条 施工生产业绩的评审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第五条 分项工程施工坚持生产与安全三同时,必要时召开“三同时”评审会议。第六条 未经“三同时”审验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律不得先期实施。第七条 分项工程开工前,安质部应提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三章 附则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八部分 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处理,维护从业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14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在xx十局xx公司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项目经理部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或与之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其他安全事故。第三条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分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44、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4、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四条 事故信息的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五条 安全生产伤亡45、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第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第七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报告;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46、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第八条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九条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47、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第十条 现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一条 项目部建立值班制度,并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项目部所有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取证,为调查小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出现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小组在事故调查清楚后,秉着诚信公正的原则给出事故调48、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第十四条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事故造成的伤49、亡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相应处置。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结案后,项目部安质部门应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建档保存。档案需包括:事故调查笔录;事故现场照片;伤亡人员相关资料、技术鉴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其他相关资料。第四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安质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九部分 特殊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指导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本50、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总工是特殊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的责任人。安质部和工程部是主要实施部门。第二章 要求第三条 项目部应按工程项目的规模、施工特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以及触电事故;防止职业中毒等技术措施;作业场所设备的安全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第四条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从事深基坑、吊装、有毒有害、高空、交叉多层、高温、冬季等作业时,均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安质部、工程部进行现场监督。第五条 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措51、施制定,应考虑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六条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应向现场管理人员和架子队进行层层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三章 附 则第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本细则由安质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部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施工作业。主52、要包括:1、电工作业:电气安装、维修、维护等。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3、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其它移动起重机作业与安装、拆除、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作业、安装、拆除与维修;起重指挥、司索等。4、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场内运输汽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电瓶车、翻斗车等作业。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各种排架、平台、栈桥的架设拆除;外墙、坝面清理、装修;悬挂设备安装维修。6、制冷作业:制冷设备操作、安装、拆除与维修。7、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8、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9、其它国家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明确的特种53、作业。第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考核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件才能上岗作业,并有安质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第五条 特种作业证件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复审和换证。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通过项目部安质部门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4、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件。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七条 项目部负责组织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3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第54、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第十条 对特种作业证件已到有效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提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准备内容为:1、健康检查;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4、安全知识考试。第十一条 对特种作业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监督检查,确保特种作业安全。第十二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主要内容为:1、特种作业证件、复审记55、录复印件;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3、健康检查情况;4、安全作业记录;5、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第十三条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对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加重处罚。第四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铁道部、xx十局集团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一部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提高所有参建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项目部环境保护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56、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在保障体系领导小组带领下,对本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为主要实施人。第二章 施工前环境保护第三条 项目部入场后确定施工范围内环境面貌,保留影像资料,以备竣工后比照恢复。第四条 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培训,提高每位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为本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第三章 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第五条 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每位参建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保护认识。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无条件接受环境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第六条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保措施贯彻于施工57、生产全过程中。作好环境保护实施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及文档的管理,详细记载施工前、后的环境状况,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第七条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有害废弃物和施工垃圾,隧道施工排水及生活施工污水设置沉淀池,严禁随意排放。严格控制施工场内粉尘,道路作到按时洒水。第八条 施工场内作到土方合理调配,隧道开挖土及路基开挖土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调作填方土使用。不满足施工条件土方或者多出土方按设计集体堆放,并做表面覆盖或压实处理,防止人为沙尘。桥涵等施工场地,及时恢复原地貌。施工机械走施工便道,严禁随意碾压。第九条 不准偷猎、恐吓、袭击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因意外需救助时,应给予救助并通知相关管理机构58、。第十条 防止噪声污染,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当地居民及野生动物的影响。第四章 竣工验收期间环境保护第十一条 项目完工后,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队伍方可正式撤离现场。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二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地方政府及集团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二部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项目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维护公司企业形象和增进员工身体健康的目的,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环境卫生要求59、第二条 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施工材料和施工垃圾,做到堆放有序,垃圾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各现场管理人员对所管辖施工区域负责检查监督,各架子队对自己所施工区域环境卫生负责落实。第三条 生活及施工区域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需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道路应做到压实,搅拌站区域及道路按时洒水,施工机械及生活车辆限速行驶,减少空气粉尘含量。第四条 办公室、宿舍应做到每日打扫,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工作完毕办公用品应放回原处,保持办公桌面整洁。宿舍内物品堆放整齐、宿舍内不乱拉电线和乱接开关。第五条 食堂内外经常组织大扫除,防止苍蝇、蟑螂等滋生。食堂垃圾集中处理,60、禁止随处乱倒。第六条 不准在项目部范围内赌博、酗酒、滋事。外来人员登记保存,严禁不明人员进入项目部施工区域。第七条 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安全巡查,以项目部安质部为主,各部门参与。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加以整改。第三章 附 则第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公司、项目部的相关条例、制度为准。第九条 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三部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6号),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加强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标项目的消防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和参建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使每个职61、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增强全员防范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项目部在保障体系领导小组带领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各部室人员为主要实施人。项目部成立义务消防小组。第二章 消防预防管理第三条 项目部在全员工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制度、针对不同岗位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等方式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第四条 现场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制度,施工现场发生62、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救援。第五条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第六条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第七条 施工、生活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第八条 在各已发生火灾部位、区域,安置警告牌、禁火标准,确保标牌醒目齐全。第三章 消防值班管理第九条 项目部、架子队设立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确保安全。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及各架子队负责人为主要实施人。除做好施工工作交接班记录63、还应做好消防安全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及警示标牌做好检查、保护工作。确保器材、设施、标牌完好有效。第十一条 安质部负责对项目部范围内所有人员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根据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二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地方政府及集团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四部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九届人大二十四次64、会议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3号令),为规范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全面提升安全健康管理水平,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降低和控制员工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目标、体系第二条 职业健康管理目标从业人员上岗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到位率100%;防护措施到位率100%;防止职工因工各类重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不发生传染病;不发生重大疫情;职工因工职业病发生率为零。第三条 职业健康保障体系1、项目部成立职业健康保障体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部范围内劳动卫65、生和医疗保障系统的领导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制度健全,措施得力。领导小组人员如下:组长:满俭英副组长:毕德臣组员:刘建辉 卢继平 韩新胜 鲍怀锋 田青龙 2、体系保障小组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责任制;组织制定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制度和操作规程,如实告知职业危害;保证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投入和保障体系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项目的劳动卫生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项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劳动卫生事故。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四条 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则。增强员工劳动保障意识和知识,调动员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能力,充分发挥66、群策群管的能动性,让全体施工人员查隐患、堵漏洞,自觉遵纪守法,使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落实到班组和工作岗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对于在高噪音环境中作业的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戴耳罩、耳塞、塞耳棉等);对于在混凝土拌合站、隧道内等多粉尘环境下的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定期检查身体。劳动保护用品和生活物资有专人负责,按规定发放,监督佩戴和使用。第五条 医疗卫生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医疗抢救设备和药品。保持驻地环境整洁,定期消毒,经常打扫卫生,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食堂布局要合理,饮食营养搭配。生活区配备饮水机,统一供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桶装水。根据实际情况购买健身器材,让职工劳67、逸结合,加强锻炼。第六条 职业疾病防护措施职业健康保障领导小组,除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搞好此项工作外,还必须经常保持和当地防疫部门、卫生部门、劳动部门的联系,取得当地权威部门的支持和帮助;配合架子不断改进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通力合作,使防尘防毒工作做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正常操作,尽量使机械噪声维持其最低级水平。对于施工道路、生活区定时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工程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排放、处理。做好疾病和突发病的预防工作,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的环境。一旦发生疾病和传染病,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抓紧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如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救援,相关工作68、按事故应急救援冤案管理制度进行。第四章 附 则第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条例、制度为准。 第八条 本管理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五部分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加强本项目部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和方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煤矿铁路专用线ZH-5标项目部建69、设期间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具有发生的突然性和不确定性,严重影响工程进展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政治、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事件,分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洪水、地质灾害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相应规定执行。第三条应急预案体系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是对本项目部施工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的整体预案。2、项目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建设部及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和本办法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70、”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影响,并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第四条 组织机构项目部是本标段施工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组织指挥工程建设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成立以项目部主要领导为组长,部门负责人和架子队现场负责人参加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及时、迅速、有效救援,将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等应急管理工作方针、政策;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救援71、预演;负责救援物资和器材的管理、检查和维护;事故发生后,组织既定的应急方案、措施进行救援;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结束后组织调查、处理、上报、总结。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内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制订各项应急预案,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做好应急准备,实施必要的演练。第五条工作程序1、结合本项目部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项目部成立救援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个协作72、队伍成立应急救援队。每年至少针对性进行应急演练,以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公布救援领导小组人员联系方式,并与当地安全、消防、医院建立密切联系。2、发生灾情时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各人员按应急预案规定职责赶赴现场救援。必要时联系当地消防、医院。 3、事故发生后,抗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纠正修改相应措施预案。第六条领导小组组织框架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认真开展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到集中统一、指挥有力、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小组具体职能分工详见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73、联络组报警组行动组第三章 责任与奖惩 第七条 奖励项目部应对在事故和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分部项目部对在特大及以上事故或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责任追究对在安全事故及灾害救援工作中失职或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 则第九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交通部、xx十局集团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六部分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煤矿铁路专用线74、ZH-5标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确保施工用电安全,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4-2009),结合北项目特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二条 安质部为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范围内的临时用电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第三条 各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应每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巡查,每周对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各种用电机械设备、配电线路进行专项检查。第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线应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接75、零保护系统,PE线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总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三级控制、二级保护”。 总配电箱内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和总漏电保护器或各分支保护器;分箱内设置总隔离开关和分支隔离开关;开关箱内设置隔离开关和漏电断路器。第五条 PE线除在配电室或总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或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要求。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阻值的要求。第六条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匣一漏一箱制;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76、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1995)的规定,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第七条 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隧道内通风管、高压风管、输水管、照明线路、输电线管路要求平直,牢固。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设置在隧道一侧、照明线、输电线设置在隧道另外一侧并分层架设。第八条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现口,应设在箱体底面。现场77、的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3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第九条 照明电压选择:一般施工场所220v,工作手灯、危险场所、无触电保护措施、工作场面狭窄场所、特别潮湿场所的移动式照明作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第十条 生活区布线应保证照明线路与插座用电分路设置,插座设置应高于床铺面30cm,宿舍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饭锅等大功率电气设备。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遵守用电规定,不得擅自拉线盒装设插座、插板。如确实需要,报项目部批准后,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相关作业78、。第十一条 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所有电力设备挂牌警示。第十二条 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 第三章 附 则第十三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行业和xx十局集团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七部分 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项目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指导方针,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杜绝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79、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相关作业工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章 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第二条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5、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6、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80、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8、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9、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10、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11、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12、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13、钍钨板要放臵要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板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14、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15、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16、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81、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17、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18、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第三条 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1、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安全装臵。氧气瓶、乙炔瓶、氧气、乙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5、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6、乙炔82、发生器不得放在民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7、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8、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臵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烤。9、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10、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11、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12、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83、将所有孔、口打开。13、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14、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15、氧气瓶、乙炔气瓶分开,贮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吊运时应用吊篮,工地搬运时,严禁在地面上滚,应轻抬轻放。16、焊、割作业人员从事高处、水上等作业,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17、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焊、割作业。第四条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84、带电操作。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臵于断开位臵。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7、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9、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10、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85、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11、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1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臵临时拉线。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臵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14、进行耐压试验装臵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86、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1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16、电力传动装臵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1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1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1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2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87、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2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22、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88、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2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25、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26、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27、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89、,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28、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臵,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29、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第五条 起重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1、事前检查确认所用工具、设备良好。机具设备必须试车加润滑油。2、事前确认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设备,禁止冒险或超负荷作业。3、事前选好吊装方向、通道和落点,清除障碍。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5、重大吊装作90、业前,应确定方案,明确分工,协调配合。6、专人指指挥,按规定哨声、信号清楚明确。指挥站位须能全方位监控,通视作业区域人员。7、按规定穿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8、禁止在雾、雨等视线不清时吊装重物、9、禁止风力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10、自扎扒杆应据重物及尺寸选定材料和高度。降低交叉点,支点须在同一平面;严禁用裂纹、虫蛀、腐烂和木节超过界面10%的材料。11、缆风绳据扒杆的类别、高度和吊物重量而定,与地面夹角原则上不超过30度。12、吊重物钱严格检查确认扒杆各节点绑扎牢固,支点索、杆顶缆绳拉紧;桩上缆风绳应与缆风桩绑扎牢固、紧贴地面专人看管。13、按规定方法和吊点绑扎起吊,一条绳扣吊物91、,绑扣应在重心。两条绳扣吊物,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14、绑扎圆筒或棱角吊物时,绑扣处应垫麻袋等物,以防滑、伤绳。15、吊前应清除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以免掉落伤人。16、吊前先将吊绳拉紧,查验绳扣绑牢、位置正确。17、安装构件时,确认结点钢筋无互相妨碍。18、吊大型钢板应焊足够安全吊点或措施。19、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确需斜吊需经批准,并确查绳索、设备。20、发现吊物不平衡须放下重绑,禁止空中纠正。21、徐徐起落,避免急、猛、急刹,按限速回转。22、禁止人员随被吊物升降或以人平衡,或从钢丝绳、滑车等处上下。23、严禁机具、索具超负荷。对整体设备少量超负荷,需经批准并有效加固,方可吊装。92、24、严禁吊物与它物相碰,严禁构件与立柱或已经安装好的构件相碰。25、吊放、安装未稳前,禁止放下吊钩。26、起吊区域的操作人员须站在能避让位置。吊中移动吊物应用绳拉,站在旋转半径外,注意吊车稳定,须等吊物落到人头一下,方可靠近扶持。27、严禁在吊物吊臂下及其移动方向通行或停留。28、禁止在受力的钢丝绳上跨越或停留。29、因故中断吊装时,须采取措施,保持现场安全。如短期难以解决,须采取可靠措施。严禁重物悬空时间过长。30、递送工具不准抛掷,以免伤人。31、吊装拆卸物时,确认脱离成一单件时方可起吊。32、多工种拆除或安装设备,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规定信号。33、严禁带电检修保养机具,须切断电源、93、拔出熔丝插头,并挂检修牌。34、起重机具运行时禁止从事检修保养工作。35、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保管,经常保养。36、禁止利用电线杆、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支架、树木等不符合要求或不明吨位的代用锚桩。37、起重区域须设明显标志,专用信道专人监护。缆风绳设于人行处时,白天设安全旗,晚上设红灯。38、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须严格遵守登高作业规定。39、高空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用绳系递送,零星工具物体要装入工具袋内。40、异型设备装运把握重心。头重脚轻时,应两侧加支撑保险。停放时垫好,防止倾倒。圆形设备两侧塞牢,防止滚动;易变形设备应有措施。第六条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1、必须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2、94、应根据不同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护目镜、口罩等。3、检查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是否完好,作业场所的环境是否整洁,对焊机四周的防火设备是否完善,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夜间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照明等,双层作业中,检查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确认均符合要求,完好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4、多人抬运长钢筋时,负荷应均匀,起落、转、停和走行要一致,以防扭腰砸脚。上下传递钢筋,不得站在同一垂直线上。5、用吊机吊送钢筋时,选用的吊具应符合吊重量的安全规定,栓挂吊具捆绑钢筋应牢靠,位臵应正确,并有信号员指挥,必要时还要栓溜绳。吊送钢筋时,基坑或模板内的人员应散开或离开,95、以免钢筋滑落或摆动伤人。6、吊送钢筋时,扒杆摆动的范围内严禁站人,以防钢筋滑落伤人。7、绑扎墩(台)钢筋时,应先检查脚手架或平台栏杆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牢靠。如有缺陷应处理好后方可作业,在钢筋密集处作业时,钢筋绑扎与电焊尽量不要同时作业,确需同时作业时,应有防护措施,以防电弧光击伤眼睛或焊渣烧伤。8、绑扎新型结构时,应熟悉绑扎方案和工艺,以及安全操作规定,如果不明确时,可要求重新交底,不得盲目操作。9、起吊或绑扎钢筋靠近架空高压电线路时,应有隔离防护设施,以防钢筋接触电线而触电伤人。10、钢筋为易导电材料,因此,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以防电击伤人。11、在高处进行钢筋绑扎作业时,应搭好作业平台96、或拴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牢靠处。12、不得在绑扎好的钢筋或模板拉杆、支撑上行走和攀登,以防坠落伤人。13、起吊预制钢筋骨架时,钢筋骨架本身应形成稳定结构,必要时需加临时斜撑、支撑。吊具栓的方向、位臵应正确。拴挂牢靠并栓挂溜绳。起吊时,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距地面(或底模)1m以下方准靠近,在骨架就位支撑好后,方可摘钩,以防钢筋骨架倾倒伤人。14、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15、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短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97、在外侧设臵防护箱笼罩。16、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17、冷拉卷扬机前应设臵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18、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人员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它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第七条 砼工安全操作规程(含搅拌站司机)1、应熟悉和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本工种所使用的机具性能,作业对象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定。2、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胶鞋、手套等。3、作业98、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等,如灌注平台、减速漏斗的栓挂、砼运输道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4、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确认完好方可使用。5、检查作业场所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6、应避开双层作业,确实无法避开时,对下层设臵的安全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行后,方可进行作业。7、作业前应了解施工方法、步骤、质量要求、劳动分工、施工安全措施,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等。8、使用震动泵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9、采用胶轮斗车人工推送混凝土料时,走行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的位臵推送时,严禁溜放,转99、弯时,车速应慢,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应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车之间穿行。倒料时,在倒料处设置挡轮木,使车身逐步倾斜,以防过快,车翻伤人。10、采用砼泵输送砼时,泵与震捣点之间应设有联络信号,以防砼喷出伤人。11、采用装载机上料时,骨料向装料车内倾泻时,喂料人员不得站在料斗架与装载机之间,以防被装载机撞伤;采用皮带运输机上料时,不得在工作的皮带上站立或跨越,也不得在皮带下停留和通过;采用爬斗上料时,喂料人员应站立在离爬斗边缘外的适当位臵,爬斗提升时,严禁下坑作业,以防爬斗坠落伤人。12、清除爬斗坑作业时,应将爬斗提升到适当高度,并将爬斗拴挂牢靠。13、当拌合机运转时,不准将工具伸入拌100、合机转筒内作业,也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提升的进料斗或机架间查看情况。进入拌合机转筒内清除残存砼或其它作业前,应将电源切断,取出保险,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进入。14、经常清除拌合机漏斗下残存的砼和砂石料,以保持轨道畅通。15、砼振捣人员的作业场所,脚手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下砼时,速度应缓慢,且必须等吊斗停稳后方可下料,要避免吊斗碰撞平台上作业人员的现象。第八条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1、挖掘机司机,应遵守一般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2、按照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挖掘机进行检查、保养、调整、紧固。3、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和机棚上。4、挖掘机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101、。5、铲斗挖掘时每次吃土不宜过深,提斗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覆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隧道内作业时,操作不能过猛,防止对人员、其他车辆机具、洞体围岩及已做好的支护、衬砌产生破坏。6、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若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免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又注意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7、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配合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急制动。8、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和行走。9、102、履带式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走行的前进方向,铲斗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米。并将回转机构刹住。10、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应在上面;挖掘机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下坡时应慢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通过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11、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走行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如必须在高低压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或通过时,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附表一所规定的尺寸。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工作。隧道内工作时,应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避免接触洞内线路。表一线路电压等级垂直安全距离(米)水平安全距离(米)1KV103、以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 1.5 1.5 2.5 2.5 2.5 1.5 2.0 4.0 5.0 6.012、挖掘机走行转弯不应过急。如弯道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20之内。13、挖掘机在工作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14、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15、夜间、隧道内工作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16、挖掘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死,关闭发动机(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净)。按104、照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关闭门窗并上锁后,方可离开。17、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一般履带式挖掘机自行距离不应大于5公里。行驶时,驱动轮应在后方,走行速度不宜过快。18、挖掘机装卸车时,应由经验丰富的装吊工指挥。装卸过程中,挖掘机在坡道上严禁回转或转向。装车时若发生危险情况,可将铲斗放下,协助制动,然后挖掘机缓缓退下。第九条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1、挖掘机司机,应遵守一般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2、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过。3、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4、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5、当装载机遇到阻105、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6、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7、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8、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9、夜间工作时装载机及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10、装载机在施工现场行走时,速度不宜过快,遵守施工现场个区域内的限速要求。11、装载机工作后将装载机驶离工作现场,将机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带,松下铲斗,清除斗内泥土及砂石,按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第十条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1、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汽车部分应执行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要求的106、规定。2、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3、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驰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4、应检查动力输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5、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定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6、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7、搅拌输送车装料前,应先将搅拌筒反转,使筒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8、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9、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107、“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10、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11、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纵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12、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旋转。13、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14、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季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16、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第十一条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1、发电机启动108、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结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2、启动前将励磁变阻器的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断开输出开关,有离合器的发电机组应脱开离合器。先将柴油机空载启动,运转平稳后再启动发电机。3、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应随时注意有无机械杂音,异常振动等情况。确认情况正常后,调整发电机至额定转速,电压调到额定值,然后合上输出开关,向外供电。负荷应逐步增大,力求三相平衡。4、发电机并联运行必须满足频率相同,电压相同,相位相同,相序相同的条件才能进行。5、准备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必须都已进入正常稳定运转。6、接到“准备并联”的信号后,以整部装置为准,调整柴油机转速109、,在同步瞬间合闸。7、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应合理调整负荷,均衡分配各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有功功率通过柴油机油门来调节,无功功率通过励磁来调节。8、运行中的发电机应密切注意发动机声音,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检查运转部分是否正常,发电机温升是否过高。并做好运行记录。9、停车时,先减负荷,将励磁变阻器回复,使电压降到最小值,然后按顺序切断开关,最后停止柴油机运转。10、并联运行的柴油机如因负荷下降而需停车一台,应先将需要停车的一台发电机的负荷,全部转移到继续运转的发电机上,然后按单台发电机停车的方法进行停车。如需全部停车则先将负荷切断,然后按单台发电机停机办理。11、移动式发电机,110、使用前必须将底架停放在平稳的基础上,运转时不准移动。12、发电机在运转时,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带有电压。禁止在旋转着的发电机引出线上工作及用手触及转子或进行清扫。运转中的发电机不得使用帆布等物遮盖。13、发电机经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转子及定子槽间有无工具、材料及其它杂物,以免运转时损坏发电机。14、机房内一切电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15、机房内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值班人员外,未经许可禁止其它人员进入。16、房内应设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送电,关闭发电机,并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第十二条 钢筋调直安全操作规程1、钢筋调直机应安装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2、安装111、承重架时,承重架料槽的中心要对准导向筒、调直筒、下切刀孔或剪切齿轮槽的中心线,并保持平直。3、机器安装后,必须检查电气线路和零件有无损坏,机器的连接件是否可靠,各传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试运转。4、先进行空机运转,检查轴承(重点检查调直筒轴承)、锤头、切刀或剪切齿轮等工作是否正常。确认无异常状况时,方可送料,试验调直和切断。5、按所调直钢筋直径,选用适当调直块、曳引轮槽及转动速度。调直块直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毫米,曳引轮槽宽与所调直钢筋直径相同。6、调直块的调整:一般调直筒内有五个调直块,第1,5两个须放在中心线上,中间三个可偏离中心线。先使钢筋偏移3毫米左右的偏移量,经过调直,112、如钢筋仍有弯,可逐渐加大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7、切断三、四根钢筋后须停机检查其长度是否合适。如长度有偏差,可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8、在导向筒的前部应安装一根1米左右长的钢管。被调直的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穿入导向筒和调直筒,以防止每盘钢筋接近调直完毕时弹出伤人。9、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以防止开动机器后,调直块飞出伤人。10、钢筋穿入后,手与曳引轮应保持一定距离。11、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将工作地点清扫干净,机器擦净和加注润滑油脂。第十三条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刀片固定螺丝是否紧固。皮带轮侧面的防护栏和传动部分的防护罩是否齐全113、。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应注视刀片来往间隙,双手握紧钢筋迅速送入,并向刀片一侧稍用力压紧,不准两手分在刀片两边俯身送料。3、禁止切断直径超过机械名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必须换算钢筋截面。4、如切断低合金等特种钢筋,应更换高硬度刀片,同时根据机器名牌所规定直径进行换算。5、切断短料时,手握一端的长度不得小于40厘米,贴近刀片的手与刀片之间至少保持15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切下的钢筋长度小于30厘米时,切断前必须用套管或夹具压住短头防止回弹伤人。6、切断较长的钢筋,应设专人帮扶钢筋,扶钢筋人员应与掌握机器人员动作一致,并听从其指挥,不得任意拉、拽。7、机械运114、转中严禁 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准停留。8、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声或刀片歪斜、松动、崩裂时,应立即断电停车检修。严禁对运转的机械进行检修。9、已切断的半成品,应码放整齐。防止个别新切口突出划伤皮肤。10、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将工作地点清扫干净,机器擦净和加注润滑油脂。第十四条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1、机械安装必须注意机身应安全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按钮上,应另装铁壳开关控制电源。2、使用前检查机件是否齐全,所选的动齿轮是否和所弯钢筋直径机转速符合。牙轮啮合间隙是否适当。固定铁锲是否紧密牢固。以及检查转盘转向是否和倒顺开关方115、向一致。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线有无破损、松动。并经过试运转,认为合格方可操作。3、操作时应将钢筋需弯的一头安稳在转盘固定镢头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镢头,用一手压紧,必须注意机身镢头确实安在档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机器。4、更换转盘上的固定镢头,应在运转停止后再更换。5、严禁弯曲超过机械名牌规定直径的钢筋和吊装起重索具用的吊钩。如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必须带好防护镜。弯曲低合金钢等非普通钢筋时,应按机械名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6、变速齿轮的安装应按下列规定:直径在18毫米以下的普通钢筋可以安装快速齿轮;直径在1824毫米时可用中速齿轮;直径在25毫米以上必须116、使用慢速齿轮。7、转盘倒向时,必须在前一种转向停止后,方许倒转。拨动开关时必须在中间停止档上等候停车,不得立即拨反方向档。运转中发现卡盘颤动,电机发热超过名牌规定,均应立即断电停车检修。8、弯曲钢筋的旋转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镢头的一测不准站人。弯曲的半成品应码放整齐,弯钩一般不得上翘。9、弯曲较长钢筋,应有专人帮扶钢筋,帮扶人员应按操作人员指挥手势进退,不得任意推送。10、工作完毕应将工作场所及机身清扫干净,缝坑中的积锈应用手动鼓风器(皮老虎)吹掉,禁止用手指抠挖。第三章 附 则第十五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行业和xx十局集团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第十六条 本规程由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第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