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5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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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422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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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管理制度汇编大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编编制:制:审审核:核:批批准:准:版版 本本 号号:前前言言规章制度是事业发展的保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下,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反复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订、逐步健全完善过程中,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内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现将学校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便于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学习、查阅和贯彻执行,用以指导、规范、监督学校各项工作2、。本制度汇编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分类编辑,便于查阅。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教学科研管理,第二部分学生推招管理,第三部分继续教育管理,第四部分组织人事管理,第五部分工会管理,第六部分行政后勤管理,第七部分各类安全预案。规章制度胜在建设、重在落实、贵在坚持,我们将根据社会形势、上级要求和学校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愿学校全体干部职工以此为管理依据和行为准则,以实际行动保障制度在工作中得到充分的贯彻执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目目录录一、教学科研管理1学校章程2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24教科研奖励办法29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33内涵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33、7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40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42教学管理工作制度45教师教学工作规范58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64外聘教师管理办法67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69信息中心管理制度76信息系统管理制度77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78计算机房管理制度79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管理制度80读者入馆须知82图书资产管理办法83图书馆文献采购制度85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规定89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91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92图书馆视听室管理制度93关于图书借阅逾期、遗失、损坏的赔偿规定94图书馆教师资料室管理制度96二、学生推招管理97推荐招生办公室制度98毕业生岗前培训方案94、9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102校园礼仪规范105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表107学生处分条例108奖学金实施办法111先进学生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114住宿生管理制度116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118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120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121学生资助政策操作办法122学生资助政策经费发放制度125学生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126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128班主任聘任办法132班主任考核办法135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意见138三、继续教育管理141继续教育部教学工作的管理规定(修订稿)142继续教育部学生管理的规定(修订稿)145继续教育部班主任管理和考核的实施办法(修订稿)150四、组织人事管理15、54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155教职工考勤制度163加班管理办法168工作纪律和违纪处理暂行规定169关于行政后勤人员事故认定及处理意见的规定173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17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181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聘任管理办法184职工收入分配管理暂行办法188师资培养培训实施意见190关于调整计算教师月工作量的方案192关于调整课时工作量津贴标准、部分岗位系数和奖励性绩效标准暂行规定196劳防用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199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206中共学校委员会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208中心组学习制度222工作人员竞聘上岗6、实施办法224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229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242学校领导与职工谈心谈话制度254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256教职工因公外出(离)管理规定258五、工会管理261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草案)262关于在推进“四位一体”立体经审监督体系中充分发挥职工会员监督作用的实施细则265教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268教工文体活动管理办法271教工班组学习制度274关于加强职工退休及服务管理的规定275退管会组长管理办法(暂行)276工会慰问补助暂行办法(试行)277关于学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和工会组长的考核奖励办法279六、行政后勤管理280“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281公文管理制度7、286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292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295手机短信发布管理规定297印章管理、使用办法299关于社会媒体采访接待的管理办法(试行)300会议管理办法(试行)301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试行)304合同管理办法(试行)306关于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礼金的规定310关于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管理的规定317公务接待管理规定319公务车辆管理规定328误餐补贴费用管理规定336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职责338档案室管理制度339档案保密制度340档案查阅制度341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制度342档案管理规定(试行)343档案工作规范348安全保卫管理制度360安全管理工作奖罚规定361校园安全设备设8、施日常巡视管理规定362安全检查制度363消防管理制度364行政值班管理规定365值班室管理制度367化学试剂药品仓库管理制度368门卫管理制度369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管理规定370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的规定371防护应急箱使用管理规定372安全管理培训制度37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374物资采购管理办法384政府采购管理办法393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制度395房屋设施及设备器具维修制度397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市级教育费附加)实施细则398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402公共卫生管理办法406食堂外包管理办法407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408食堂承包户工作人员工作守则409食堂承包体卫生管理办法410关于9、对食堂承包体奖惩条约的规定411小卖部管理办法412医务室管理制度413学校晨检制度414医务室门诊制度415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416学生意外伤害和紧急疾病的现场处置和送诊制度417学生健康检查制度418医务室消毒隔离制度420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421医务室换药制度422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423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424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425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26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427医疗废物处理应急方案428关于教职工义务献血的暂行规定429控烟制度431校园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432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434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制度435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437二次供水水箱清10、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439能源计量制度440能源消费统计制度441能源管理岗位制度442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443对外投资管理办法444预算管理办法447收入管理办法453支出管理办法457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60会计工作交接制度462会计岗位责任制463出纳岗位责任制464财务稽核工作制度465资产管理制度466现金管理制度468银行存款票据结算管理制度469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70发票、收据管理制度472经费审批、报销制度473七、各类安全预案475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476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478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480发生学生群殴事故应急预案483关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11、置的应急预案487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489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492一、教学科研管理一、教学科研管理学校章程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 1 条【制订依据】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自主管理,深化教育改革,保障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 2 条【学校辨识信息】学校中文全称为学校,英文全称为 Shanghai College ofthe Environment;地址位于浦东新区商城路 1980 号,徐汇区龙吴路12、 410 弄 10 号;邮政编码为 35,32;官方网址为:。第 3 条【学校性质、隶属关系】学校为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唯一一所专门从事培养保护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第 4 条【招生对象】学校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第 5 条【语言文字】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第二章第二章 理念文化理念文化第 6 条【办学宗旨、使命】学校办学宗旨是以国家职业教育政策为准绳,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突出办学特色为目标,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深化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积13、极推进学校教育机制创新,培养适应于和浦东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调整升级所需的知识型、发展型的技术技能人才。第 7 条【学校发展目标】学校发展目标为:坚持“以德立校、以法治校、以特兴校、以质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深化改革、突出特色、打造精品、发挥示范”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提高资源集约效益,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一流、全国先进的优质特色示范学校,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第 8 条【学生培养目标】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学习,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14、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成为服务于地区从事保护技术领域的知识型、发展型的技术技能人才。第 9 条【教师发展目标】教师发展目标为:以机制创新、内涵发展为抓手,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师资综合素养为目标,深化教学改革,确立教师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加强教研组建设;以各类培训为基本途径,以提高教研水平为基本内容,培养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型、学习型、科研型的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第 10 条【校园文化与特色】学校校训:严谨、务实、笃学、创新。办学目标: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15、展。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实干兴校、与时俱进。教风:精心育人,严谨执教,乐于奉献。第 11 条【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第三章 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 12 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后勤、培训等具体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保障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 13 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16、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二)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17、性;(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第 14 条【党团组织】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学校为党群组织和社团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学校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积极作用。第 15 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成立和作用】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18、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 16 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责如下:(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广大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19、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第 17 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规则】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 18 条【机构设置、职责】学校职能部门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财务科、教务科、教研室、学生科(团委)、推荐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部)、工程专业部、机械专业部、生态工程专业部、总务科、信息中心、图书馆及绿20、化和市容人才培训中心。学校各部门分别承担学校相关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职业培训管理等职能。(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部门职责:办公室(东校区)1.负责学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组织拟订全校性的规章制度;2.加强学校内部及学校与横向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全校性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3.负责全校性会议的组织和安排,督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4.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宣传工作;5.负责学校校园网信息、校园宣传栏和校园电子屏管理工作;6.负责学校每周日程、每月重大工作(活动)的安排;7.负责学校机要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8.负责学校安全、消防、综治(保卫)、21、保密工作计划与总结的起草,并组织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学校安全、消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9.负责制定学校突发事件(事故)处置和防范应急预案,协助各部门处理相关突发事件;10.做好上级机关公文、函件的分类、传阅、催办、清退以及公文、函件的保管、归档工作;11.做好学校内部各类公文的收发登记工作;12.负责学校法人证、机要寄递证等相关证件的换证与年检工作;13.负责学校印章、介绍信管理工作;14.做好各类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15.做好校园内短信告知服务工作;16.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编目、检查、移交、检索、保管和销毁工作,指导全校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等管理工作;17.做好档案库22、房的日常管理,为查询、借阅提供服务;18.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派遣和管理工作;19.负责学校行政楼会议室日常管理工作;20.认真及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西校区)1.做好学校分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西校区党务、政务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妥善处理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2.负责西校区重要工作的调研和党政信息工作;3.主动了解西校区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善于发现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进步弘扬精神文明风尚,传递正能量;4.负责西校区的档案、爱国卫生,献血工作。同时落实学校宣传的布置,做好党务、政务、健康卫生宣传栏工作,负责校长信箱信息的收集等及工作;5.负责催办学23、校布置的工作,为各部门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6.做好西校区各经济承包体的服务与协调工作;7.负责西校区的设备设施、固定资产及后勤事务管理工作;8.协调西校区各部门对操场、教室、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9.负责西校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以及内部综合治理工作;10.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西校区);11.负责西校区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打印和复印工作;12.负责西校区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13.负责西校区职工的考勤汇总与审核,督促各部门教职员工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和劳动纪律,并做好考核;14.负责西校区生活用车的调度和管理工作;15.认真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二)组织人事24、科(监察室)部门职责: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办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2.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和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3.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4.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5.组织实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6.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的组织工作;7.负责学校教职工劳动工资的分配和管理、劳防用品的审核以及安排职工年度疗休养工作;8.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等相关手续;办理在职人员因公伤残鉴定、25、死亡人员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的核发工作;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9.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完成各类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10.负责学校人事管理方面有关文件的起草和规章制度建设;11.负责对学校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12.承办学校党委、行政、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三)财务科部门职责:1.负责学校事务经费预算、决算的编报,编制财务报表;2.参与单位经济管理决策,拟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项具体会计业务活动和财务制度的执行;3.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科室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登记、年检、报表及26、全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管理;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投入计划的汇总编制,计划用款管理项目审核以及固定资产的交接、验收;5.负责学校各经济承包体的财务管理;负责组织学校的各项收费工作;6.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四)教务科部门职责:1.参与审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实施方案运行情况的反馈。2.负责组织召开学校教学例会;3.编排教学校历、课程安排表、教学安排表和作息休息表;4.根据教学实施方案安排教师授课任务,审核授课计划;5.负责教材计划的编制、征订、审核、验收、发放;负责教材费用的审核;6.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监督检查日常课堂教学秩序;7.负责审核教师调、停课、教案和上课日志;8.27、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负责分专业编班管理;9.负责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工作;10.负责校内外考试考务工作;11.负责学生成绩管理;12.负责教研组校内外教研活动安排和教研组考核工作;负责基础教研组人事、进修管理;13.负责普通话、信息技术、外语等的考证组织和管理;14.负责通用类和体育类各类比赛的组织、信息上报等管理;负责体育器材的管理工作;15.负责信息化网络维护和管理;教学管理软件的运行和监督;16.负责核算教师课时工作量和教师业务水平考核工作;17.负责校本培训的组织、实施、考勤、发放培训证书;18.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的管理工作;19.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校安排的工作。(五)教研室部28、门职责:1.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教研工作计划;2.组织和落实学校的专业建设计划,负责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标准的修订和完善;3.负责校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和修订等工作;4.鼓励教师撰写论文,负责学校教学论文集的编辑、印刷等工作;5.组织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开展听课、评课等教学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6.负责教研课题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课题的申报、筛选、论证、规划、检查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教研成果的评定、统计和奖励工作;7.协助组织人事科、教务科做好教师业务水平考核工作和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8.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学生科(团委)部门职责:1.负责学生思想道德与行为29、规范教育工作;2.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对班主任的培训、管理和考核;3.协助团委,做好学生干部、团干部的选拔、培养;4.负责宿舍管理工作,做好对宿管人员的指导、管理及考核;5.负责环保科普馆的管理工作,做好活动开展及设备维护;6.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室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心理疏导;7.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考核、评定及上报工作;8.负责学生资助、保险及档案管理工作;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七)推荐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部)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就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2.负责学校与、外省市招办和生源学校的沟通和联系;3.负责做好招生宣传、调档录取、新生报到工作;4.负责30、开拓毕业生实习就业渠道,开展各类招聘活动;5.负责开拓校企合作项目,并与合作单位建立信息交流反馈制度;6.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7.积极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用人需求调研工作;8.及时做好招生推荐工作分析与总结;9.负责学校学业水平课程强化班组织管理工作;10.负责成人教育合作办学及管理工作;11.协助合作办学机构开展校内招生宣传、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12.负责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考证及行业培训考证工作;13.负责协调相关合作办学院校的评估及材料上报工作;14.组织制定、完善继续教育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八)工程专业部部门职责:1.做好部门的各项管理31、工作;2.负责治理技术和监测技术专业及专门化方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3.负责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落实,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4.负责拟定部门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部门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撰写部门学年和学期工作工作总结;5.配合教务科和教研室,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督促、检查和指导教师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尤其是贯通培养班和国际试点班的教学工作;6.负责实训中心的管理,定期检查岗位职责及安全措施等制度的执行情况;7.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实训中心现有设备、技术条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服务工作;8.负责实训中心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日常安全防范工作;9.配合相关部32、门检查和监督教研组活动的开展情况;10.具体负责落实本部门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11.负责部门的专业内涵建设工作,配合教研室做好教学改革等专业教学研究及各类项目及课题申报及实施工作;12.负责校外技能大赛的组织和辅导工作,策划和组织校内类专业技能比赛;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九)机械专业部部门职责:1.做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2.负责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及机械专门化方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3.负责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落实,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4.负责拟定部门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部门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撰写部门学年和33、学期工作工作总结;5.配合教务科和教研室,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督促、检查和指导教师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尤其是贯通培养班的教学工作。6.负责机械实训中心的管理,定期检查岗位职责及安全措施等制度的执行情况;7.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机械实训中心现有设备、技术条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服务工作;8.负责机械实训中心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日常安全防范工作;9.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和监督教研组活动的开展情况;10.具体负责落实本部门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11.负责部门的专业内涵建设工作,配合教研室做好教学改革等专业教学研究及各类项目及课题申报及实施工作;12.负责校外技能大赛的组织和辅导工作34、,策划和组织校内机械类专业技能比赛;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生态工程专业部部门职责:1.做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2.负责生态保护专业及园林绿化、动植物保护和生态修复等专门化方向建设工作的落实;3.负责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落实,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4.负责拟定部门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部门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撰写部门学年和学期工作工作总结;5.配合教务科和教研室,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督促、检查和指导教师按质按量的完成教学任务;6.负责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定期检查岗位职责及安全措施等制度的执行情况;7.35、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实验实训室现有设备、技术条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服务工作;8.负责实验实训室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日常安全防范工作;9.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和监督教研组活动的开展情况;10.具体负责落实本部门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11.负责部门的专业内涵建设工作,配合教研室做好教学改革等专业教学研究及各类项目及课题申报及实施工作;12.负责校外技能大赛的组织和辅导工作,策划和组织校内园林绿化、动植物保护及生态修复等专业技能比赛;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总务科部门职责:1全面负责学校后勤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协调与监管职能,36、负责对东校区保洁、绿化承包体的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东校区基本建设工作;3负责东校区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办理领用手续;4负责全校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落实资产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5负责东校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巡查、维修、保养;6负责对东校区食堂、小卖部承包体的监督管理和财务结算工作,定期进行水箱清洗和水质检测,做好饮用水的发放工作;7负责学校师生一般疾病的诊断治疗,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全校师生体检、职工献血;8负责学校能源统计和上报工作;9负责教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信息中心部门职责:1.做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2.负责学校相关规章制度37、的宣传和落实,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3.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部门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撰写部门学年和学期工作工作总结;4.负责学校信息化网络以及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教学平台、综合管理软件和教育教学软件及资源的管理、运行和监督;5.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以及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6.负责学校各科室和教师计算机的维护、保养与升级;7.负责学校网站建设、维护、信息统计;8.负责学校广播系统以及音响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9.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10.负责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与提高工作;11.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学校安排的工作;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8、。(十三)图书馆部门职责:1.根据教学、科研及学校改革发展需要,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并进行科学的加工、管理和开发利用,逐步建立起具有我校专业特色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2.开展图书借还、期刊阅览、参考咨询、信息检索、读书活动和新生培训等工作,提高师生的信息素养和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3.做好学校有关图书资产的各项统计工作;4.不断引进新技术、更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逐步实现业务和管理工作现代化、网络化、数字化;5.充分利用图书馆网络平台,做好新书宣传工作,实现图书期刊信息资源共享;6.参加中专职校图书馆协会各项交流活动,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十39、四)人才培训中心部门职责:1.加强与市容环卫行业协会、局机关相关处室和绿化市容行业各单位的沟通和协调;2.负责制定人才培训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3.接受局机关相关处室和绿化市容行业相关单位的委托,做好各类委托培训项目的调研与策划工作;4.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培训班的教学安排与教学管理工作;5.负责各类培训班的书面档案及电子档案的整理与保存;6.严格遵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制度;7.加强科室内部管理,做好本科室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业务水平;8.做好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9.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 19 条【学校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三重40、一大”的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 20 条【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第 21 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41、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第 22 条【食堂管理】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学校建立以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总务科具体落实以及相关部门和师生代表参与的食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和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第 23 条【信息网络管理】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第 24 条【安全文明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校园制度。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制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42、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建立针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预案操作细节。学校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 25 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第 26 条【学校主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43、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围绕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原则。第 27 条【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学校建立教研组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第 28 条【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行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自觉履行相应义44、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学校认真贯彻实施 国旗法,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和国旗下讲话制度,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知法、明法、守法、护法意识和行为。学校建立或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学校以第二课堂为平台,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学校建立心理疏导室,开展以心理健康教育为切入点的健康教育,不断深化学校健康教育特色。第 29 条【班级管理】加强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45、营造班级育人,使班集体逐渐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第 30 条【社团管理】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和弘扬校园文化等宗旨。学生社团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通过社团活动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第 31 条【课程体系】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46、育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第 32 条【教学管理】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教师讲授或理实一体化教学。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第 33 条【课堂管理】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47、学质量。通过“教”的文化使教师成为课程的开发者和创新者,建立自己的教育思想,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通过“学”的文化,强调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课程实施使学生获得成为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从而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第 34 条【体育工作】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组织开展“两课两操一活动”、“阳光体育大联赛”和校外体育竞赛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和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的48、规定,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以及组织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及时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第 35 条【卫生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保健制度,改善学校卫生,开展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在校园内实施禁烟。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学校建立医务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第 36 条【劳动教育】学校劳动教育以综合实践课、技能课、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形式进行。从学生实际情况、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劳动项目。第 37 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贯彻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49、 年修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心理疏导室。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第 38 条【信息技术管理】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提倡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过程中的广泛运用,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为师生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第 39 条【教育科研管理】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研室统筹协调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通过激励机制来培养教师学习能力,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第 450、0 条【监督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督导或委托其他部门、人员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第五章第五章 学生管理学生管理第 41 条【入学管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接收转入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的学生,即可获得学籍。第 42 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主要有:(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四)在品行51、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 43 条【学生义务】学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主要有:(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养成良好品行;(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三)爱护学校的财产和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 44 条【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52、。第 45 条【退学管理】在校生原则上不允许退学,对于无故退学的学生,学校积极做好劝说工作。第 46 条【升、留级管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生的升、留级管理。第 47 条【学生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学业评价和操行评定,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档案。第 48 条【学生奖惩】对表现优异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 49 条【毕业管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53、课程且操行等第、学科学习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 50 条【学生膳宿】学校对有实际困难和切实需要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膳宿条件。第 51 条【学生资助】学校按照国家和有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第 52 条【学生自治】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第 53 条【学生评教】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第 54 条【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54、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第六章第六章 教职员工管理教职员工管理第 55 条【教师队伍】学校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师队55、伍。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第 56 条【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主要权利:(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56、诉权;(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 57 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主要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养,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57、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践行以学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 58 条【职工权利、义务】学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 59 条【班主任队伍建设】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其敬业精神、育人理念和业务能力。班主任遵照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履行相应职责、任务,享受相应待遇、权利。第 60 条【教师培训】学校按学年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支持、鼓励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进修培训。学校按规定落实教58、师培训经费。第 61 条【师德建设】学校对聘用的教职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第 62 条【教职工考核、表彰、处分】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系统的教职工评价体系,建立教职工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能力态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学校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59、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七章第七章 学校资产管理学校资产管理第 63 条【经费来源】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它收入等。第 64 条【设备管理与应用】按有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工作。学校加强对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体育场地和图书馆等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防止闲置和浪费。第 65 条【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和实物清册,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调入和调出及资产处置手续,做到账实相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损坏,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侵权者责60、任。第 66 条【资产保护、清算】学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妥善保护学校资产安全,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第 67 条【财经制度】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制度,配备专业会计、出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保证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上级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实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 68 条【学校预算】学校依法向上级部门提供年度预算计划,经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第 69 条【学校收费】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61、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布收费项目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 70 条【接受捐赠】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管理,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 71 条【采购招标制度】学校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对基建、重大维修工程、货物和服务实行政府采购,加强财产保管和使用制度建设。第八章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学校与家庭、社会第 72 条【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形成教育合力。第 73 条【家委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任期和职责要求等,由家长委员会自62、主决定。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学校与家庭沟通等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德育、学生职业规划、学生安全健康、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第 74 条【与家长联系机制】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与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加强联系,做好家访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 75 条【社区关系】学校与浦东新区洋泾社区建立良好关系,依托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机会。学校本着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利用学校自身资源和优势,为社区开展环保宣传和体验活63、动提供便利。第 76 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依靠浦东新区洋泾街道党委、浦东新区洋泾街道人民政府,加强同综治、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共建平安校园。学校聘请公安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员。第 77 条【校际合作】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校校交流,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第 78 条【国际合作】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海外的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推进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国际化。第 79 条【督查督导】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第九章第九章 附则附则第 80 条【章程解释】本章64、程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第 81 条【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第 82 条【生效程序】本章程在制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进行公示,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审定后方可实施。本章程自审定之日起施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 83 条【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第 84 条【章程修订】学校应保持章程的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修改章程。(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本章程与之发生抵触时;(二)学校发生分立65、合并时;(三)学校实际事项发生变化,与原有章程不符时;(四)因实际需要需修改章程。学校章程的修改需由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后的章程须经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审定通过后生效。年 3 月 6 日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我校教科研水平,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科研和教学互相促进,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科研活动,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创教科研工作新局面,特制订本办法。本校的教学科研是指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干部和教师所进行的教育科研活动,主要指各级课题研究、内涵项目建设、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和市、区二级教66、育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教师竞赛活动等。内容包括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评价、教育心理、实训教学与管理改革、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教学法大赛、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等。也包括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研究、课堂教学的案例研究、教学反思及务实的教育、教学的个案随笔等。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1.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打造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品牌,讲究学术诚信,形成学校的教科研特色,建设一支具有时代精神、科学严谨、务实求真、奉献创新的教科研队伍。2.以教师为主体,以论文撰写、项目建设和课题研究为载体,以教学特色为成果,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将教师的专业和科研能力的发展结合起来。3.教科研工作将以学校规划67、为基础,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建立健全系列规章制度,使教科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各项制度符合教育教学发展方向,符合教师发展的根本利益,并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补充完善。4.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教科研档案,对教师的课题论文研究中的各种原始资料以及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进行收集、整理、归类、编目、归档、保管。二、组织管理二、组织管理学校教科研管理工作由教学副校长主管,设立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和教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教科研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组织科长、教研室主任、教务科长、实训中心主任等组成;教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由领导小组成员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审定学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68、计划、检查教研计划的实施;审定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办法;制订教育科研经费预算;负责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审批、检查督促、结题、验收评比、奖励及科研成果的推广等。学校教研室具体负责教育科研规划和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教育科研年度计划;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研究、管理、评估、结题及成果推广,负责教科研项目的阶段性检查、总结工作;组织学校教科研培训活动;做好教师教学科研信息交流、资料的积累、归档工作。三、科研成果三、科研成果1.教育研究的成果形式一般分为两类:教育教研成果和文字总结。教育教研成果是指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取得的奖项或荣誉等。文字总结主要是公开出版(或内部出版并通过有关部门69、鉴定或采纳)的学术专著、编著、教材、论文、论著、项目建设方案及验收总结、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教育经验总结、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数字教学资源(课件、微课等)、自主开发的教学相关软件(仿真软件、管理软件)和教育科普文章等。2.学校实行科研成果审核登记制度。我校在职教职工出版、发表的学术成果,均须向教研室申报登记。为保证登记的科研成果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健全科研成果数据档案,教研室每学期初对登记的上一学期科研成果与成果实物进行复核、统计、汇总,并公布统计情况。3.凡在科研成果登记、统计中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作无效处理,学校将视情节对其进行行政处理。4.学校评定职称、奖励科研成果、评优等需要核70、定科研成果的工作,须以学校教研室登记的内容为准。未登记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上述工作的考核依据。对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明显的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学校教研室需及时推荐、宣传。四、教科研经费来源与使用四、教科研经费来源与使用1.每年初学校教研室编制年度教科研项目预算。2.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申报各类科研专项经费。3.所有教科研经费由校长宏观控制,课题负责人使用;专款专用。每年初学校编制校本研究指南,教师在研究指南下提出教科研课题申报计划(包括经费数额和开支项目),上报学校教研室,由教研室评审确认,经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有效。教科研项目(课题)一经批准,课题负责人要及时按批准的经费数额,制订经费71、预算,并列出清单报学校教研室备案。4.教研室应定期检查教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发现不按规定使用者,应及时纠正,情节严重者应停止用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中途无故中止批准立项的项目(课题)研究者,其经费同时中止,并于 2 年内不得申报课题。与校外合作参与项目研究者,必须是第一主持人,方可享受上述教研经费的使用权。5.教科研经费具体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标准执行。五、教科研项目管理五、教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遵循符合学校的要求、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和老师能力的原则要求,做到计划上落实、时间上落实、人财物上落实,为教师提供一切可能充分发挥其创造性的条件。1.论文(1)由教研室负责将本校优秀教育72、教学论文汇编成册,作为学校发展的成果给予宣传、表扬和推广使用。学校教师论文集编委会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主任,由教研室负责编辑,每年编印或出版一期。(2)做好教育论文推广工作。经学校评选的优秀论文,如优秀班主任经验论文、优秀教学论文、优秀教育科研论文,学校教研室负责推荐参加区局级、省市级、国家级等各级各类教科研评优活动。(3)学校教研室鼓励教师撰写论文,每年不得少于一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所有论文均需按规定格式成稿。2.课题(1)国家级、省部级和区局级教育科研课题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区局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以上课题研究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和评审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学73、校教师申报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应在通过课题立项审批后把课题的申报材料、立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交学校教研室备案。对已经备案的课题,经课题主要负责人申请,学校可以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按规定比例配套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没有备案的课题,学校不上报参加评比活动,也不进行奖励。(2)校本教育科研课题1)选题。选题要符合时代精神和新形势的要求,能够体现正确的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视野新,角度新,立意新,对我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有较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课题理论论证充分,能够做到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计划切实可行,并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时间和力量。2)申请。校本课题申报均74、应认真填写学校校本课题申请表。申请报告必须附有详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案应按规范要求设计,字数为 25005000,并包含有以下内容:课题的现实背景及意义;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的研究综述;课题研究的内容及预期目标;如研究已有一定基础,可写上初期研究成果或“研究的操作措施及做法”;课题研究的步骤及人员分工;经费预算;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含已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3)立项。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对校本课题进行规划,一般每年公布一次学校规划课题。学校教师可以申请个人立项,也可以申请集体立项。申请集体立项的课题组可以吸收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学校外部人员参与。立项申请者可随75、时向学校教研室提交校本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资料,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定期对申报的校本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立项审核,并给出修改建议,校本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者按照建议修改学校校本课题申请表,最后由教科研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立项。4)中期检查。研究周期为一年的课题在年中进行一次检查,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进行至少一次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要求课题组提交课题活动记录表、中期报告、经费使用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课题中期报告要反映课题的进展状况,并回答以下主要问题:课题是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课题计划是否存在问题,有哪些改进措施等。中期检查由学校教研室组织实施,76、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对课题的中期检查结果进行鉴定。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由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制订新的研究方案,并提交学校教研室;否则课题将被终止,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5)结题评审。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根据需要学校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结题评审。课题组需要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结题报告要对课题的提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及其分析等做出详细的阐述。附件包括相关论文(正式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著、实验报告、调研报告等。不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课题结题报告77、和相关资料在课题结题后应交组织人事部门、教研室和档案室存档。6)课题经费管理。科研经费的申领必须遵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财务制度。申领科研经费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研领导小组核实批复后,由学校财务科发放。一般课题经费分三次划拨:启动资金为课题总经费的 30%,中期资金为课题经费总量的 30%,课题评审完成后,支付经费总额的 40%。学校教研经费必须切实用于教科研工作,使用要求按上级有关标准执行。学校财务和教科研领导小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六、附则六、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学校教研室。年 11 月 1 日教科研奖励办法为调动教职员工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78、高教职员工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现对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如下:一、教科研奖励的范围和条件一、教科研奖励的范围和条件1教科研奖励包括:教科研成果奖励、教科研获奖奖励、教科研工作管理奖励等。各项奖励均按自然年计算。2获奖人员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获奖项目须署名为学校的独立或第一作者。二、教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二、教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一)著作和教材奖励正式出版的专著(不含再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及统编教材(不含再版的教材)、校本教材,奖励标准如下:类 别部 数奖 金字数备 注专著15000 元10 万字以上1“字数”指由报奖人独立或参编的工作量。2.专著每少 1 万字79、减200 元。3参编校级以上教材2 万字以下奖励 800元。4.教材须已批量使用4000 元10 万字以下编著译著教材13000 元8 万字以上2000 元5 万字以上1500 元2 万字以上非学术类著作或非统编教材11000 元2 万字以上(二)学术论文奖励1、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奖励标准如下:刊物级别篇 数奖金字 数备 注国家级11000 元2000 字以上1专科类学校学报为市级。省市(部)级1700 元2000 字以上区局级1500 元2000 字以上校级1300 元2000 字以上说明:刊物增刊、特刊、纪念刊及一般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酌情奖励。论文产生重大影响的80、,学校另行给予奖励。2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文章和专题报告。奖励标准如下:报纸级别篇 数奖 金字 数备 注国家级1500 元1000 字省市(部)级1300 元1000 字区局级1200 元1000 字说明:宣传学校的文章,国家级奖励 500 元,省部级 300,区局级 100 元。(三)获奖成果奖励1.课题奖励标准如下:级 别个数一等奖奖金二等奖奖金三等奖奖金国家级1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省市(部)级18000 元6000 元5000 元区局级15000 元4000 元3000 元校级13000 元2000 元1500 元2参加论文、课件、教案、课堂教学比赛的获81、奖成果,奖励标准如下:级 别个 数一等奖奖金二等奖奖金三等奖奖金国家级13000 元2000 元1000 元省市(部)级12000 元1600 元1200 元区局级11000 元700 元500 元校级1500 元400 元300 元说明: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教师参加的各类专业比赛,获奖项目或作品奖励参照此项。(四)竞赛指导奖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如文明风采、星光计划、科技节、画展、汇演、计算机比赛、项目设计等获奖的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如下:级 别次 数一等奖奖金二等奖奖金三等奖奖金国家级13000 元2000 元1000 元省市(部)级全能 13000 元2000 元1000 元单项 110082、0 元800 元600 元区局级1300 元240 元200 元如在同一项目中指导学生获得多个奖等的以获得的最高奖等发放奖金。(五)体育、艺术类竞赛指导奖级别次数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国家级团体1500400300单项1300250200省市(部)级团体1300240180单项1200150100区局级团体1200150100单项11008060备注:1.参加学校指令参加的各类比赛项目,直接按标准发放。其他项目,须向教务科申报备案,注明参赛项目,指导教师,训练计划,申报许可后方可按标准发放。2.在同一届比赛中获奖,发放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3.团体项目,不论几个83、指导教师,不按人次,只按奖项发放三、教科研奖励的审批程序三、教科研奖励的审批程序1署名为学校为完成单位的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论文、论著第一作者申报的各类奖励,提交相关证件至教研部门登记。2每年的年末,教研部门将全年教职工申报的获奖内容逐项复核(凭原件)并进行汇总,上报学校并进行公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定,确定奖励等第后,由校长签字审批。四、附则四、附则1.每学年学校张榜公布本年度全校教育科研成果,教科研成果的评定结果作为教职工个人学年考核内容之一,纳入到积分办法,并作为年度评优及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2.学校要创造条件,保障教职工从事教科研工作的权益;教职工要积极支持教科研评定工作,服从教研84、室作出的成果鉴定。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因不服从成果鉴定而影响学校团结者,除撤消奖励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3.同一研究成果不重复设奖,以最高奖项为准。4.本办法配套学校教科研积分管理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学校教科研部门。年 11 月 1 日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为打造学校品牌、锻炼教师队伍,提高师生专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鼓励学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专业技能竞赛及竞赛辅导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参加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加大奖励力度,推选优秀师生参加竞赛,经学校研究,制定学校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一、赛项选定一、赛项选定本办法所指的技能竞赛,是指由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85、门(或会同行业)组织举办的、经学校批准参加的竞赛,包括信息化比赛等,不包括文娱、体育等竞赛活动。二、竞赛级别二、竞赛级别竞赛分国家级、市级、区级三个级别。1.国家级竞赛:由国家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人社部)直接主办或各专业教指委联合行业组织的,经全市同类院校初赛后,参加全国同类院校进行的比赛。2.市级竞赛:(1)由国家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人社部)直接主办或各专业教指委联合行业组织的分赛区(赛区)的竞赛;(2)由国家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人社部)直接主办或各专业教指委联合行业组织的,不经过市级选拔,直接参加全国同类院校的竞赛;(3)由市级主管部门(如教委、人社局)主办或联合行业共同举办的全市同86、类院校的竞赛。3.区级:由区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区范围内的技能竞赛。4.不予认定的赛项及级别:(1)凡参赛均可获奖的赛项;(2)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市职业院校竞赛,但竞赛地点在本校,且按本校参赛人数分配获奖比例的赛项;(3)未经学校批准,参加非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仅由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竞赛;(4)参赛学校(队)少于 4 个学校(队)的赛项。三、竞赛组织与管理三、竞赛组织与管理1.教务科负责各级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协调、表彰、奖励竞赛活动。(2)负责审核各部门报送参加各级竞赛选拔赛方案。(3)负责全校竞赛工作的档案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2.各部门负责参加87、各级技能竞赛的选拔和参赛工作。(1)负责制定选拔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活动。(2)负责初步确定赛前集中培训的指导教师,督促和指导教师开展赛前培训工作。(3)负责按照竞赛方案制定经费预算,并在预算内采购仪器设备和耗材。(4)负责本部门学生竞赛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3.教务科将上级竞赛的文件发各部门,各部门根据要求,确定参赛项目,选拔竞赛选手、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方案,并填写“专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申请表”报教务科,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开展赛前培训,指导参加竞赛等工作。四、经费预算四、经费预算1.学校在年度经费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各级各类师生竞赛,主要包括耗材费、比赛考务费等,学校审核通过后执88、行,经费实行专款专用。2.学校加大获奖选手奖励力度,鼓励师生积极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3.参与全天封闭训练项目指导且在指导期间还担任其他工作的教师每月另发指导津贴 800 元,参与全天封闭训练项目指导且在指导期间只担任该项工作的教师每月不另发指导津贴;训练期间学生每月发放训练补贴 300 元。4.其他非封闭训练竞赛项目的工作津贴发放额度以相应竞赛实施方案为依据。五、奖励办法五、奖励办法各类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按级别进行奖励。1.国内技能比赛奖励发放标准级别金牌(一等奖)教师指导教师学生2.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奖励发放标准参加世界技能全国选拔赛入围成为国家集训队的学生奖励 5000 元,教89、师 20000 元。注:上述教师是指参赛教师或参赛教师团队;指导教师是指负责竞赛选手培训的辅导教师或辅导教师团队;学生指学生竞赛选手或学生竞赛选手团队。3.学生获奖实行以奖代考学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获得相关专业(学科)奖项的,可免考对应课程,按获奖等级认定成绩:国家/市/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认定 100/95/90、95/90/85、85/80/75 分。成绩认定流程:国家级10000100005000市级800080004000区级200020001000级别银牌(二等奖)教师指导教师学生国家级800080004000市级600060002000区级10001000500级别铜牌(三等奖)教90、师指导教师学生国家级600060002000市级400040001000区级500500300(1)由学生本人填写“学校学生以奖代考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部门审核;(2)由各部门对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含获奖证书复印件);(3)教务科根据部门初审意见审核相关材料,并提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审核合格予以认定。4.同一项目比赛,按最高奖项认定。5.教师和学生除享受校内奖励外,同时享受校外奖励。6.同一项目比赛,奖励实行包干制。7.在开展教师海外培训和学生游学活动时,获奖的教师和学生优先考虑。六、其它说明六、其它说明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科上报91、学校后另行确定。年 6 月 21 日内涵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学校内涵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业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内涵建设项目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手段和建设校园文化为保障,进一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层次。第三条内涵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教委支持。保障学校改革创新基92、础能力和重点任务的实施。第二章第二章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主要责任人。同时成立学校内涵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编制、报送学校立项申报书,并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按照批复的项目,起草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三)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相关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将上年度项目建设进展、年度资金93、使用等情况形成年度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五)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控、检查和审计。第三章第三章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第五条内涵建设项目申报和校内评审工作由学校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委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包括项目申报资金数量、申报项目确认,开展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第六条学校按照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须上报上级部门核准,上级部门核定后方可实施。第四章第四章资金管理资金管理第七条学校财务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第八条学校严格按照项目94、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出的目标组织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教委颁发的年度行业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凡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等规范程序后方可实施。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合理使用。第十条内涵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学校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抵偿罚款以及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他支出。第五章第五章监督检查与验收监督检查与验收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为一年。第十二条学校内涵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开展自我监控工作,95、对项目建设计划的实施实行事前论证、事中监控、事后效益评价的全过程监控和考核。(一)学校内涵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进度以及资金的合理使用。(二)学校内涵建设工作小组实施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绩效考评。第十三条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项目等处理。(一)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三)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四)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总体目标未验收的;(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六章第六章附附则则第十四条本办法96、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内涵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年 3 月 6 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97、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98、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99、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年 11 月 8 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100、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 6 个月,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 24 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 24 个月。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101、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102、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存在违反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103、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104、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第八条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第九条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第十条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105、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第十一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第十二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106、;(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 11 月 8 日教学管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促进内涵建设,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107、专业建设管理一、专业建设管理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集中体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学校应从专业建设机制建立、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专业建设规划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课程标准编制以及专业建设评价等方面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和深化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1.专业建设机制建立专业建设机制建立主要涉及专业建设咨询机构与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能的确定,以及对专业建设实施动态管理等。学校应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校长、行业企业专家代表和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学校的专业定位、发展方向及改108、革重点等提出咨询意见。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专业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对学校专业建设进行决策和工作部署。学校要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会议制度、专业人才需求定期调研制度和年度专业建设状况评估制度,形成学校专业建设的动态管理和动态优化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专业建设的决策意见,全面实施专业建设工作。2.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并及时调整专业结构,是学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培养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体现自身功能和特色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学校适应力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应根据区域经109、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定期对本地区的人才需求及其变化趋势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学校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工作一般包括调整结构、打造品牌和完善机制等内容。对人才培养有优势的专业要进行重点建设,打造精品特色专业;要以精品特色专业和学校主干重点专业为核心形成专业群,以精品特色专业建设带动学校专业建设的整体发展。对就业需求逐年下降、学校办学条件不具备以及教学质量不高的专业应加以调整或停办。学校应以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教委颁布的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增设新专110、业或专业(技能)方向。其设置条件与设置程序等均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应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3.专业建设规划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是学校对专业定位、专业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目标、任务、措施等所做的顶层设计。学校应根据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和相关人才需求调研结果,分专业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的内容要素一般包括:专业建设的背景与基础、指导思想与目标定位、建设思路与主要任务、改革举措与保障条件等。专业建设规划应体现学校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的工作成果,反映相关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明确专业定位,注重内涵建设,突出改革创新,做到建设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扎实。专业建设规划111、一般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专业部起草或直接由专业部负责起草,但须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并由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4.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是专业教学标准校本化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是学校开展专业教学工作的依据。学校应根据教育部或本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教学标准等指导性教学文件和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学习年限、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人才规格、课程结构、主要专业课程内容与要求简介、教学计划表、实施条件等。其中“课程结构”和“教学计划表”的确定是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的重要内容。每一专业均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指导意见112、,分设两大类课程,即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信息技术基础、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和美术)等,其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技能)方向课程,其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设置课程还应分必修与选修,其中选修课程的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 10%。一般周学时为 28。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 30 小时(1 小时折 1 学时)安排。三年制的总学时数约为 30003300。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由学校制定,要充分听取行业企业的意见。其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市场调研、拟订方案、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审核通过等环节。专业教学实施方案113、经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动。但学校应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进行适时修订。5.课程标准编制课程标准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以及选编教材和配备教学设施的基本依据。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原则上均应有课程标准。凡教育行政部门已颁布专业教学标准的专业,学校应按其中相关的课程标准执行,但可进行校本化处理;凡教育行政部门尚未颁布专业教学标准的专业,学校应按照课程标准开发要求对专业核心课程组织编制校本课程标准。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也应按相关要求开发课程标准。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课程名称、适用专业、课程性质、设计思路、课程目标、114、课程内容与要求、实施建议等。课程标准编制要反映行业企业岗位对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要求,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新知识等“四新”内容,符合职业教育课改理念,充分整合优质课程资源。学校的课程标准开发工作,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文本须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并由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学校还应建立对课程标准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的动态管理制度。6.专业建设评价专业建设评价主要涉及对专业定位、专业师资、专业课程、实训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内容的评价。学校应根据已有基础,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进行专业建设评价,诊断和激励学校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应建立115、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动态监控体系,及时发现专业建设机制、专业设置、专业课程体系、专业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与教学评价、教学资源与保障条件、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学校专业建设目标的实现。学校应注意对专业建设过程材料及成果的积累,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呈现真实的专业建设工作过程及成效,为开展专业建设评价奠定基础。学校还应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关注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意见等。二、教学常规管理二、教学常规管理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基本规律的体现,是对教学过程的基本要求。严格规范的教学常规管理是保持良好教学秩序、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学116、校应不断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并切实提高对各项常规制度的执行力。7.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内部对学期教学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的教学文件。学校每学期开学之前,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部门教学工作计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校长提出,经一定审定程序通过后,于新学期开学初下达执行。8.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制定校历即学校每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是学校统筹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依据,一般采用表格形式按学期编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学期和寒暑假的起讫时间、教学周数和考试周数,以及对注册、开学和法定节假日等117、的日程安排。校历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整体安排,参照日历编写。每学年为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含复习考试),假期 12 周。学校职能部门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完成下一学期校历的编制,经一定审定程序通过后,印发全校执行,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学期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班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一般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公共基础课教学、专业技能课教学、考核测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节假日等具体进程。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表要妥善处理好各个教学环节的衔接和各类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学期教学进程表由教务118、管理部门根据校历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编制,经一定审定程序通过后,印发各部门执行。学期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履行调整手续。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可以合并制定。9.教材使用和选用教材(主要指教科书)是教师实施课程教学的基本资源。学校应建立严格规范的教材管理制度。使用和选用教材,应充分听取教研组及任课教师的意见,并由分管校长审核。一般应优先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及行业规范教材;无上述教材时,可选用与课程标准要求基本相符的其他正式出版教材,或按课程标准要求自编的校本教材(讲义)。同时,学校还应建立教材使用意见的反馈制度。要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全校119、教材的预订、采购、发放等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校本教材建设激励机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发校本教材(讲义),作为统编教材的补充。校本教材的内容要及时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和职业岗位的变化,体现学校专业特色,适应和满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求;校本教材的呈现方式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型课程的特点;要积极探索开发数字化教材。10.课程表编制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教育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实行学分制的学校还可有学生个人课程表等。课程表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编排。编排时应注意课程特点,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尽可能均衡学120、生负担与教师负担,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课程表一经公布,应严格执行。学校要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等管理制度。任课教师无权擅自改变课表安排。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预先向教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后负责做出相应安排,并向有关部门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11.学期授课计划制定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对一学期某一课程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学期授课计划由课程基本信息和授课进程安排两部分组成。课程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课程名称、所依据的课程标准、教材名称、总课时、课程目标及相关说明等;授课进程安排的基本要素有:周次、课次、授课内容(主题)、课时等。教务管理部门要在学期结束121、前 12 周,将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进行预告,便于教师提前准备。教师必须根据教学任务、课程标准、校历、学期教学进程表,结合班级实际,认真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至少应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负责人初审,然后报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执行,并存档备查。学期授课计划一经审定,应认真执行。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研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和分管校长批准。12.备课备课是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重要过程,是保障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教师备课要做到“五备”:即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情、备教法与学法以及备职业岗位需求的发展与变化。要合理设定教学目标,正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恰当选择教122、学方法和手段,有效使用教学资源,并注重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有机整合。教师备课应坚持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教案是教师备课(教学设计)结果的具体展示,也是教师课堂教学的“脚本”。教案包含的基本要素有:基本信息(专业、班别、授课日期、课次、课时、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及相关教学设计说明(如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使用)等。教案一般应根据学期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任课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不少于两周的教案,学期中至少要提前写好一周教案。要鼓励教师编写电子教案。教务管理部门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一次教案检查。13.授课授课是学校教育人、培养人和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主渠道。教师应依据课程标123、准按教案授课。授课的基本要求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讲授正确,组织严密,教法适当,板书工整,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设施设备,职业教育特色鲜明。教师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缺课,不提前下课。授课过程中,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做好课堂管理,并注重自身的仪容仪表、教态和言行等。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坚持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坚持理论和实践、动手和动脑相结合,探索改革教学模式,实现教学做合一;坚持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多媒体技术有机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14.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一般包括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技能作业等。教师布置作124、业,内容要精炼、典型,能够举一反三,并注意通过作业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还要关注学生作业总量的合理调配,逐步提高实践技能作业的比重。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评语具体明确,并做好作业的反馈指导及作业成绩记录工作。教务管理部门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一次教师作业批改情况的抽查。15.课外辅导与答疑课外辅导与答疑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和延伸,是教师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增强学生学习效果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课外辅导与答疑原则上以个别辅导为主,以利于因材施教。学校应建立课外辅导与答疑制度,安排好教师辅导时间,保证教师一定的辅导次数。教师开展课外辅导与答疑要做到时间、内容有记录,为相关125、职能部门考核教师教学工作提供依据。16.班级教学日志管理班级教学日志是学校各班一日教学活动基本情况的原始记录,主要记载班级授课日期、周次、节(课)次、授课教师、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章节名称或内容摘要)、课堂纪律、学生出勤情况及特殊问题处理等内容。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后,应认真填写班级教学日志,并签名确认。班级教学日志由各教学班班长或学习委员负责保管并交任课教师填写。教务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网上教学日志填写及管理。17.实训实习管理实训实习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学校有关管理部126、门应在学期初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岗位特点及所需资源条件等,制定各专业具体的实训实习计划。综合实训即学生综合技能训练,一般依托校内专业实训条件实施。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应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落实各专业的综合实训,加强对综合实训教学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应依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课程标准,按要求编写综合实训教案;要认真做好实训前场地和材料的准备,检查设备、卫生和安全情况。做到实训过程有记录、使用耗材有登记、教师指导有教案、学生实训有考核。实习主要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综合性实习。要127、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实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阶段,学校应有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学生实习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并做好学生相关责任保险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还应积极建设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实习网络化管理。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双方均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指导与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应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实训实习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18128、.考务管理考务管理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严肃性和纪律性是实施考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教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校历,统一安排学期考核日程,落实考核场地和监考教师,做好命题、制卷、阅卷、成绩评定、质量分析及学生成绩管理等工作,并创造条件推行教考分离。学校要提出严格的考核工作要求,加强考风建设,净化考核,严肃考核纪律,对作弊学生按照相关制度及时进行处理。19.教学例会制度建立教学例会包括教务例会、教研组负责人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是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提出整改措施等。教学例会应定期召开,形成制度,每次例会要有明确的129、议题和会议记录。20.教学常规检查教学常规检查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手段。学校应建立和完善教学常规检查制度,规范教学,促进改革,保障质量。教学常规检查主要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教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检查制度,每天派专人巡视,检查教师上课、学生出勤情况;定期抽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学生考试及其质量分析情况。做到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度,期末查效果,并注意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校内教学督导制度。校内教学督导由校长牵头、专门部门负责实施,重点对教师的课堂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进行常态性的检查、诊断和反馈。130、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督促教师改进,发现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促进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学校还应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出现的过失。21.听课听课是学校对课堂教学过程进行检查与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业务学习的常见形式。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听课制度,明确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学期的听课数量及相关要求,开展常态化的听课活动,做到听课活动有计划,听课过程有记录,听课结果有评价有反馈。22.教研组及教研活动管理教研组是学校实施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承担本组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职责。教研组应协助教务管理部门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如检查和督131、促教师完成教学计划、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协助做好教师教学任务安排等。教研组应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内容主要有: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教学课例研究、教学资源开发等;教研活动的形式可以有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以及外出学习考察等。学校要加强对教研组工作的管理,明确教研组长职责,建立健全教研制度。教研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过程记录、有人员考勤,教研活动原则上两周一次。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研组参加教研活动,加强对教研组工作的指导。应提倡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开放式教研活动,相互学习,分享经验。教研组长要认真填写学校教研组工作手册,并在学期末上交132、教务管理部门统一检查和归档。23.家长座谈会召开家长座谈会是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桥梁。学校有关部门应定期举办家长座谈会,就本校教育教学等情况与家长进行交流,并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对家长反馈的各种信息,要做好记录,认真分析整理,对所涉及的典型性问题要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24.专业实训中心(室)使用管理专业实训中心(室)是校内开展专业课程教学及技能训练的主要场所。学校应制定专业实训中心(室)使用的专项管理制度,设立或指定具体职能部门负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管理人员应做好相关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根据学校财产管理要求建立完备的资产台帐;应定期检查设施设133、备,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专业实训中心(室)应优先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由相关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做到最大限度地提高专业实训中心(室)的使用效率。相关管理部门还应加强专业实训中心(室)使用过程的动态管理,及时记录材料消耗、能源消耗、设施设备使用及损坏等情况,保持场地整洁,保证运转安全有序。25.网络课程学习管理网络课程学习是信息时代条件下一种新的学习形式,它能促进优质课程资源的有效利用,是转变和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的重要途径。学校应根据本校现有基础,创设条件,积极开设网络课程。开设网络课程的学校,要制定网络课程学习专项管理制度,配备网络课程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选课、学习方法、学习技术、134、学习时间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指导,掌握学生学习动态,督促学生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学校应有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网络课程的学习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帮助学生完成注册、选课及学习测试,并做好学生学习成绩统计等工作。26.教学档案管理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一般包括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等。学校教学档案管理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应按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教学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并认真执行。三、教师教学业务管理三、教师教学业务管理加强教师教学业务管理、提升教师教学业务水平是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是135、保障和提高学校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方面。学校一般通过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制定、教师聘任与考核、教师教学业务培训、新教师与兼职教师管理、教师教育科研管理和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管理等实施教师教学业务管理。27.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是学校对某个时期内提升本校教师队伍质与量的整体设计,是进行教师教学业务管理的主要依据。一般以 3-5 年为一个周期。其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及建设举措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应以学校发展规划与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为重点136、,要建立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企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走进课堂的有效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创新举措,以推动本校师资队伍的优化与建设。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应在校长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28.教师培养计划制定教师培养计划是对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具体化。学校应将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转化为阶段性的专项工作计划,并予以分步实施。要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统领下,制定具体的教师培养计划。教师培养计划的周期可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教师培养计划应突出阶段目标、培养途径、培养措施、工作步骤等内容。学校在制定整体的教师培养计划基础上,还可根据需要分别制定新教师、137、青年教师、“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专项培养计划。学校还可指导教师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和教师培养计划安排,结合本人实际,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学校教师培养计划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29.教师聘任与考核教师聘任与考核是教师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应贯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对教师实行聘任制,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学校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设置教师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制定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标准。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教师考核小组,对138、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学年考核(含兼职教师)。教师学年教学业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继续受聘任教和学校实施奖惩的依据。学校在做好教师聘任与考核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实训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及教务人员等聘任与考核工作。30.新教师与兼职教师管理学校应制定新教师(含见习教师)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为每一位新教师安排至少一名带教教师,负责指导其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学生辅导及班主任工作等,帮助其尽快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同时还要加强考核,对不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可按有关规定作转岗或不再续聘处理。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制定兼职教师的139、选聘条件,重点选聘专业教学和实训急需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并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专兼职教师比例规定,聘用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及授课情况而定,原则上一学期一聘。学校应要求兼职教师定期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并将其纳入教师的考核范畴,加强对其教学质量的监控。学校还要注意发挥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在专业课程教材建设与专业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30.教师教学业务培训教师教学业务培训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学校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明确的教师教学业务培训制度,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常态化。专业技能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生产一线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公共140、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接受实践教育培训。教师的企业实践学时(学分)和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和职业资格晋升的进修,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积极参与科研、学术和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学校应将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教学效益。要积极推进教师培训管理的信息化。31.教师教育科研管理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旨在掌握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解决一线教育教学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夯实教师教育教学基础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要确定专门的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全校教育科研工作。学校应加强对教141、师开展教育科研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将教育科研工作纳入常态管理范畴。对承担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与实验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将其所取得的成果作为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等的重要依据。学校还要注意做好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归档工作。32.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管理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主要教学业绩的真实记录,应按人建档(含在编教师和兼职教师)。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应由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教师个人的基本情况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约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量情况登记表、职务评定与晋升审批材料、教学业务水平考评及奖惩材料、教科研成果、接受继续142、教育和参加企业实践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的相关资料。新教师或新引进的教师应在任教的第一学期内把到校前的业务情况如实填报,经人事部门核实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年 11 月 8 日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工作是学校最基本的中心工作,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着主导和关键作用。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进一步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教学及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 教师应树立教书育人的职业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教师职143、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为培养高素质人才而努力工作。第二条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以优良的思想品格、仪表、语言、行为对学生起示范作用。第三条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既要热情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促进和帮助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高。第四条 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从事教学法研究,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探索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第五条 系统掌握本学144、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第二章第二章任课要求任课要求第六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第七条 教师应完成的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实验)教学,以及作业、辅导等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此外,教师还要积极完成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任务。第三章第三章 课前准备课前准备第八条 备课是教师实施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师应认真研究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基本145、要求,熟悉本课程的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第九条 教材选用要符合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体现启发性、适用性和思想性。优先选用经典教材、规划教材、国家或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以及体现学科专业发展前沿的新教材。第十条 按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好课程授课计划,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和讨论的学时;认真钻研教材、教法,充分了解学生学习基础,大量阅读参考文献和资料,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各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写出详细教案,制作好相关课件、教学模型等材料,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根据学科前沿发展146、状况,适时更新教学内容。第十一条 教师应通过集体备课、课题研讨、教学法研究等形式,共同探讨教学问题,提高教学质量。第四章第四章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第十二条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教师必须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及课程授课计划要求安排讲授内容。第十三条 教师进入课堂应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课堂教学应采用普通话授课(双语课程、外语课程等除外),授课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要求,提倡教师采用“PPT+板书”的形式授课,课堂教学应努力做到板书工整、语言精炼、条理清晰,阐述准确,重点和难点突出,杜绝教案文字 PPT 化,杜绝照本宣科。第十四条 教师在首次上课时,应147、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增进师生间的了解;说明本课程的具体授课要求;扼要介绍本课程的授课计划和基本内容,说明课程成绩评定方法(考勤、作业、实验、测验、考试等在本课程总成绩中的比例);并告知学生联系方式和学生答疑的时间地点。第十五条 教师应注重讲课的艺术性,正确处理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地位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和教学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第十六条 教师要研究和使用多样化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积极探索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符合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创新精神,使知识融会贯通。教师不仅148、要讲授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以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第十七条 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进程上课,不得随意变动时间与上课地点。第十八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第一责任人,应严格维护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维护正常课堂秩序,同时应做好对学生的考勤工作。第十九条 课堂讨论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教师应事先拟好讨论提纲,安排好实施步骤。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好讨论方向,既要引导学生理解、消化基本的教学内容,又149、要鼓励学生提出不同见解,特别是具有创新性的观点。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讨论结束后应做好小结。第二十条 教师应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授课进度,改进讲授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提高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第五章第五章 课外辅导和作业课外辅导和作业第二十一条 课外辅导是教师课堂教学的重要部分。课外辅导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营造课上传授、课下讨论、课后辅导、师生互动的良好氛围。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复习、150、预习、查阅文献资料和阅读参考书,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等。第二十二条 课外辅导应采用集体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个别辅导为主,尤其对基础较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重点辅导帮助;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但次数不宜太多;教师要充分利用辅导答疑时间多接触学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对教学的意见。第二十三条 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配合课堂讲授,让学生更好地消化、吸收和巩固所学知识,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并解决有关问题,布置适量作业,并确定作业的内容、次数及交作业的时间,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独立完成作业。第二十四条 批改作业是教师教学工作的151、一部分,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批改作业应认真、仔细,指出优点与错误之处。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批评教育;对抄袭、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教师要专门记录,并且向学生作进一步讲解或加强训练。第二十五条 教师要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作出书面记录,并按课程教学计划要求计入修读课程总评成绩。第六章第六章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第二十六条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手段,与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各类实习、实训等。第二十七条 实验教学(一)授课教师应严格按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152、,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更改实验内容。实验教师应负责维护实验器材,确保实验设备的完备可用。实验教学由授课教师与实验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共同指导实验课程。(二)教师要会同实验室人员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包括理论讲述和预备实验。学生实验操作前,授课教师与实验教师共同先行示教,并简明、扼要地讲清实验的目的、内容、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三)在实验过程中,授课教师与实验教师要对学生实验情况进行观察,随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操作,解答出现的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以及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观察、测量、记载、处理实验数据及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153、报告的能力。(四)实验结束后,授课教师与实验教师应仔细审查学生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数据。教师对实验报告的批改应认真、严格,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教师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五)授课教师与实验教师要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培养,积极开设综合型、设计型和创新型的实验。(六)应根据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的质量以及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不单独设实验课的,应将实验按教学大纲要求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第二十八条 各类实习、实训(一)实习环节包括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等内容。实习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专业部应积极组织协调,认真审核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的关联度。(二154、)专业部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相对稳定,分工明确,原则上每个班级不能少于 1 名指导教师,并配备相应的企业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要求,编写出实习指导书,对实习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应做出明确的规定,不得随意取消或减少实习内容。(三)实习实训期间,指导教师应全面关心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健康和安全,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引导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四)实习实训结束后,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实训报告,组织实训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第七章第七章 课程考核课程考核第二十九条 课程考核是评定学生课程学习155、成绩和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所有课程都应进行考核,课程成绩的评定采取百分制记分。第三十条 在满足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从学习全程评价学生的学习表现和学习水平,鼓励教师采用过程化考核方式。第三十一条课程成绩的评定应按照课程授课计划执行,主要包括平时考勤、作业、实验、测验以及期末考试等部分。课程成绩的评定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 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第三十二条 课程考试试卷应根据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试卷应注重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作用,一般不得以社会考证代替课程考试。第156、三十三条 在试卷评阅过程中,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评阅试卷,严格控制评卷错误率。试卷评阅后,教师应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并将试卷、成绩单等材料及时提交院校教务部门存档。第八章第八章 教学工作纪律教学工作纪律第三十四条 教师不得在课堂教学及其它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基本路 线、方针和政策的言论以及其他错误思想和观点,不得进行有悖社会公德的宣传活动。教师应严格按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内容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学。在保证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以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第三十五条 教师应坚守教学岗位,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其他教学环节,未经教务157、部门批准不得自行调课、停课、私自请人代课、更换教室。如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课、更换教室,要事先申请批准并备案。第三十六条 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上课时应着装整洁、大方得体,授课时教师应站立讲课,不能坚持或无法站立上课的特殊课程,应由教务部门批准并备案。第三十七条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要求,严肃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考题,认真按监考要求做好监考工作,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上报课程考试成绩。第三十八条 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有用于教学的材料(包括标准、大纲、教案、教材、课件、实验资源)均属于学校的教学资料,在完成教学任158、务后,应收集整理后上交归档。第九章第九章 教师专业发展教师专业发展第三十九条 教师应积极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向,重视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探索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第四十条 教师应积极参加国内外访学、企业或研究机构挂职锻炼、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活动,拓展学科视野,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更好的服务和反哺教学。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及学术培训活动,完成聘期内所需的培训学分要求。应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技能比赛和日常教研活动,参与组建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鼓励参与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159、 为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止和严肃妥善地处理教学事故,特制定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二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 3 天内必须向教务科报告,教务科查实后,向分管教学校长报告,并按一次一表的方式作出记录,将责任通知发至责任人。第三条 教学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教务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人员对教学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责任人。第四条 教学事故分为十类三级十类:A备课,B授课,C作业及辅导,D考试,E教室管理,F教材管理,G学籍管理,H教学仪器管理,I排课,J其他三级:I 级重大教学事故II 级较大教学事故III 级一般教学事故第五条 I 级事故由校长160、核定,II 级事故由分管教学校长核定,III 级事故由教务科长核定。第二章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分类内容与相应级别教学事故的分类内容与相应级别第六条 教学事故按以下分类、分级序号事项级别A1未按时编制授课计划(含实习训练计划)IIIA2未能在开课前准备提供一周使用的教案IIIA3没有做好必备的教学准备工作IIIA4未编写教案IIB1未按教学文件或授课计划授课IIB2未经教务科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IIB3未经教务科同意,擅自请人代课IIB4教师擅自缺课一节以上IB5教师上课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提前下课 5 分钟以内IIIB6教师上课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提前下课 5 分钟以上(含 5 分钟)IIB7未经分管161、副校长或教务科同意,擅自舍弃一门课程内容 15%以上(不含 15%)IB8未经分管副校长或教务科同意,擅自舍弃一门课程内容 5%以上,15%以下(含15%)IIB9上课时接听手机IIIB10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私愤、讲脏话,影响很坏IB11教师仪表穿着不符合职业要求IIIB12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秩序混乱IIC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辅导IIC2未按规定的次数布置、批改作业,少于总量的 1/4IIIC3布置和批改作业不认真,脱离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份量和难度不适当IIID1未按教学要求命题IID2试题严重出错ID3考前十分钟,试卷及考试必需品仍未准备好IID4在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传送过程162、中失职泄密IID5监考教师迟到、考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造成考试延误5 分钟以内(含 5 分钟)IIID5监考教师迟到、考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造成考试延误5 分钟以上IID6未按规定封装试卷,考后收回试卷数与考试人数不符IID7评分后,未按时提供考卷、试卷分析表及成绩登记表给教务科IIID8判卷评分不公正,单份试卷评分误差在 10 分以上IID9判卷评分不公正,单份试卷评分误差在 10 分以下(含 10 分)IIID10考分已报出,因考卷批改错漏需更改学生成绩IIIE1在上课时间内,未按时打开公共教室IIE2教学设施故障,未及时报修或报修后未维修而影响正常上课IIE3上课教室无粉笔供应IIE4教室未163、贴课表、作息时间表及学生行为规范IIE5在上课时间内,上下课铃声不按时或乱响IIF1错买或错发教材,耽误教学IIF2教研组没有按时报出教材或教材采购部门没有及时买到教材而影响开课一周IIG1学生学籍信息统计差错 10 人以下(含 10 人)IIIG2学生学籍信息统计差错 1120 人IIG3学生学籍信息统计差错 21 人以上(含 21 人)IG4过失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证明或成绩单IH1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价值达 500 元以上,1000 以下IIIH2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价值达 10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IIH3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164、,价值达 2000 元以上II1因安排调度不当,造成教室或场地使用冲突IIII2因安排调度不当,造成教师或学生在教室空等 15 分钟以上(含 15 分钟)IIIJ1授课教师不按要求填写教室日志IIIJ2未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IIIJ3未按要求听课或未填写听课记录IIIJ4干扰学生评教或同行评教IJ5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吵闹、游戏或做其他严重影响他人备课和办公的事情IIIJ6在教室抽烟IJ7利用教学活动经商谋取私利IJ8上班脱岗从事第二职业I第七条 对于 III 级教学事故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 10%,在教务例会上通报,年度考核等级降低一个档次。第八条 对于 II 级教学事故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165、工资的 20%,在学校教学例会上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等级降低一个档次。第九条 对于 I 级教学事故责任人,扣除本学期绩效工资的 50%,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建议另作行政处理。年 11 月 8 日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深化,学校在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模式上也必须打破原有的框架。在保持校内教师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必须建立一支有特长、高素质和责任性强的外聘教师队伍,这也是我校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之一。为此制定本办法。一、外聘教师的概念一、外聘教师的概念外聘教师是指学校因工作需要聘请的非本校编制,承担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理论课教166、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二、外聘教师的聘任二、外聘教师的聘任1.各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务科下发的教学任务书,确定外聘教师的人数,负责落实外聘教师。2.外聘教师的聘任应签订聘任协议,明确教学内容、聘任期限和劳动报酬。3.外聘教师应有中职、中专校的教师资质,特殊学科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在所授学科上有特长。4.外聘教师聘任时,由教研组、教务科两级把关,负责对教师资质的确认,并实行试讲期制度。在试讲期间,如不能胜任的不聘任。5.由教研组全面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并提出考核意见。教学不称职者,考核不合格者,教务科有权解聘。三、外聘教师的权利三、外聘教师的权利1.外聘教师有权获得上课必备的辅助工具;有权167、参加本教研组组织的有关教研活动。2.外聘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有权获得应得的上课报酬。四、外聘教师的职责四、外聘教师的职责1.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要求,认真写好教案,做到无教案不进教室。2.应按时上下课。预备铃响后,应及时进教室,做眼保健操时,要督促、关心学生做眼保健操。不能提前下课。3.在课堂内,要管教管导,维持好正常的教学秩序。4.要严格按照课程表进教室,不能擅自调课、不能擅自找替代老师。如果有事不能来校上课,应在上课前一天与教务科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调课。5.要按照上课内容,及时布置作业,认真批改且有记录;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结束后,及时完成阅卷任务和试卷分析。6.期中、期末168、试卷的编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后经教研组、教务科两级确认后方可使用。7.必须参加有关教研活动。五、兼课费的发放五、兼课费的发放1.外聘教师兼课费一般为四周发放一次。2.外聘教师在兼课期间内,无差错,完成教学任务,则获得全部上课报酬。经批准而缺课的,则扣除相应的报酬。3.外聘教师在兼课期间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按每节课扣罚 30-50元,依此类推:(1)上课无教案;(2)擅自不来校上课;(3)擅自调课;(4)擅自找代课教师。4.外聘教师在授课期间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每一次扣罚 10-20 元,依次类推:(1)上课迟到、下课早放;(2)不组织教学,不管学管导;(3)上课随意离开教学169、场所,或教师自己看其它书,或上课时通讯工具呼叫;(4)经常不布置作业或批改不认真;(5)不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6)教学进程不按照计划执行;(7)试卷因出题、校对失误而出现严重错误;(8)未按时完成考试试卷、试卷分析、授课计划编写和学生成绩登记的。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科。年 11 月 8 日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7 号),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教委职35 号)的170、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本校学生的学籍管理。第三条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基本工作条件,切实做好各项学籍管理和相关信息管理工作。第四条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国家、教育委员会、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分级管理,教育委员会行使统筹管理职能。第二章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入学与注册第五条 凡完成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均可报读本校。学校从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渠道中录取新生。第六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本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171、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须由学校组织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影响他人健康的,应去医院治疗,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经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单位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延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八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取消入学资格,并分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委员会备案。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将放弃入学资格和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材料按原招生渠道退回招生主管部门。第九条 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172、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入学前基本信息、招生入学成绩和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2.体检表、思想品德评价材料;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6.毕业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学籍档案应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第十条 新生基本信息按教育部和要求,及时上报并输入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办理电子注册手续。春季入学的学生(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 3 月下旬;秋季入学的学生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 10 月下旬。第十一条 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本校就读,应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173、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第十二条 本市与外省市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学业全部在本市就读的,按本市生源办法进行注册;招生当年不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可采用预注册的办法取得本市中职预备学籍,预注册办法参照本市生源办法执行。联合办学应执行本市学校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学生学籍管理。学校和学生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生学籍,同一学生只能在一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注册学籍。第十三条 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三章第三章 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学籍变174、动与信息变更第十四条 学生发生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复学、退学及注销学籍等情况均应作为学籍变动记录相关信息。学校应将每学年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及时输入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五条 学生在每学年结束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经考核(含补考)成绩合格或不及格课程在两门及以下者,准予升级。第十六条 同一学年内,累计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达三门及三门以上者,应予留级。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计算:1.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为一个学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计算;2.跨学期课程按一门课程计算;3.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独立设置的各种实践性课程,均应单独考核,按一门课程计算。学生留级以三次为限,175、原则上随本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留级的学生在延长学习期限内仍应向学校交纳学杂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第十七条 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市内转学和跨省市转学程序如下:1.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同意;2.学生和监护人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3.经双方学校主管部门核准;4.由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并报教育委员会备案;跨省转学的学生,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进行。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习时176、间不得少于 1年半。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及生涯规划;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准予休学。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困难不能坚持学习者(缺课超过一个学期的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因病需要申请休学,应持本市二级甲等177、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2.学生因依法服兵役者,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3.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出国者(缺课超过一个学期的三分之一以上);4.学生参加社会创业、就业实践活动者。学生休学以一个学期为单位,休学起迄日期由学校认定,休学累计不得超过二年(除因依法服兵役者外)。学生休学须分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委员会备案。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生管理由监护人负责,学校应与其签订协议,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管理进行约定。第二十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年或学期开学前二周内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分别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委员会备案。学生复学后经学校审核后,原则上随原专业适当年级学习。因病休学的学生在178、复学时,必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并经学校审查确能坚持学习者,方可复学。第二十一条 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退学手续。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作自动退学处理: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 90 课时以上;4.擅自离校连续二周以上。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委员会备案。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学手续;未经批准,逾期不办理退学手续者,视作自动退学。第四章第四章 成绩考核成绩考核第二十二条 成绩考核包括学业与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方面,按照学校专业教学计划的179、规定及学生选修情况,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通过平时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考核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成绩应及时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可分为考试、考查两种。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或行业有关标准和技能要求组织考试、考查。考试、考查结果是学生升留级或取得学分的依据。对具有一定专业实践能力或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可折算相应学分或免于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查。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参加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应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实习180、鉴定。学校将鉴定结果等情况记入学籍档案。第二十五条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第二十六条 学生取得与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合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向学校申请,转换有效成绩。学校对学生进行评定,原则上只要等于或高于学校同类课程或职业能力要求,并持有效学习和资格证明,均应予以承认并按有效成绩记载。学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经历,可申请免修学校教学计划中相同或相近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该门课程成绩可记入学籍档案。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兼学其他专业的课程。第二十七条 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应提供补181、考机会。补考次数和时间由学校确定。第二十八条 学生操行评定应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要求为主要依据,操行评定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采用写实性评语形式,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第五章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应予以公示。学生奖励分为全国、市、区(县)、行业、学校等层次,奖项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学校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第三十条 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182、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改正进步的,应解除其处分。学校应制定本校学生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明确其适用范围和报批程序。学校根据学生的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第三十一条 对违纪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开除学籍处分可以设立听证程序,充分听取本人申辩。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议。对争议较大的决定,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凡触犯国家宪法和刑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生,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三十三条 对学生做出开183、除学籍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教育委员会备案。第三十四条 对学生的表彰与奖励、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有关资料应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处分解除后,学校应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第六章第六章 毕业与结业毕业与结业第三十五条 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学制为 3 年为主。若学生无法在基本学制内完成学业,可申请推迟毕业,最长不超过 3 年。第三十六条 本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1.思想品德评价合格;2.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3.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第三十七条毕业证书由教育委员会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184、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学校颁发。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毕业证书应注明学习形式和修业时间。第三十八条 对于在基本学制的学习年限内,考核成绩(含实习)仍有不及格且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思想品德评价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在基本学制内仍有部分课程(含实践性课程)经两次补考后不及格,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学生可在三年内向学校申请补考,取得毕业资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算起。第三十九条 对未完成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除开除学籍学生外),学校应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第四十条 毕业证书遗失后不再补发,由学校颁发教育委员会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统一印制的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185、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教育委员会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第四十一条 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通过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变更操作,上传证明材料。第四十二条 本市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市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年 1 月 2 日信息中心管理制度一、学校信息中心每天设立专人值班,并186、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值班记录;二、值班人员应加强责任心,随时对机房进行巡视,注意发现产生危险、故障的征兆及其原因,检查防灾设备的功能。一旦发现危险、故障征兆,应及时向信息中心主任汇报,信息中心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设备运行日志和值班记录上填写详细记录;三、遇信息中心的核心机房施工或设备维修时,值班人员应在现场陪同,并将情况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四、进入学校核心机房必须更换学校核心机房专用鞋;五、学校核心机房内严禁吸烟、会客,严格执行核心机房“闲人莫入”的规定;六、严禁将烟火、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学校核心机房;七、学校信息中心内除服务器、网络、通讯设备需要 24 小时开机外,其187、它设备必须在下班后关机;八、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核心机房的供电和 UPS 系统;离开学校核心机房必须锁门;九、学校信息中心内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止线路短路或失火;十、因工作需要安排非本部人员使用学校信息中心设备,需得到学校领导批准,须使用指定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其它设备;十一、大楼断电后,严格按程序步骤关闭所有设备电源,来电后应及时恢复系统。十二、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保守机密的相关规定,学校的保密信息、资料不得外传。十三、学校信息中心应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年 11 月 1 日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一、信息中心全面负责学校的网络建设、日常管理与网络安全维护等有188、关的具体事务。二、信息中心要保证学校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三、学校凡联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在网上发布、查阅、复制、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和有碍社会治安及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得在网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在网络上建立网站供网上用户浏览。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使用黑客技术非法进入全局网络服务器系统或者使用局网络资源;未经允许,对全局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其他危害校全189、校网络安全的活动。五、主管局安装在学校的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其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其安全,同时提供所需要的电源和条件。六、信息中心负责解答用户的询问,并负责网络使用方面的培训,网络管理员应接受主管局的技术指导。七、信息中心负责全校的 IP 地址分配、系统资源配置和管理工作。接入学校网络的计算机,必须严格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 IP 网段地址,主机的 IP 地址由网络管理员分配;用户不得非法使用未分配的地址和他人拥有的地址;未经信息中心允许,已分配的 IP 地址不得更改、转让。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拆卸、移动和侵占学校网络的设备、设施和线路,非法盗用 IP 地址。安置在各部门内的网190、络设备、设施和线路,确因工作原因需要移动的,由信息中心根据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移动。年 11 月 1 日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一、学校重要的计算机系统必须建立操作人员密码管理,密码由专人掌握,并要求定期更换,严禁泄露系统操作口令。二、学校各部门要明确各类人员计算机操作权限和操作范围,并用软、硬件技术控制各类用户的访问权限。三、学校各部门重要数据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备份数据做好标志存放到安全地方。四、学校各部门存储重要数据的设备发生故障,需外单位人员修理时,必须有信息中心人员在场监督。五、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采取预防计算机病毒的相关措施,防止计算机病毒及其他有害数据破坏计算机的正191、常工作。六、未经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督部门批准,个人不准搜集计算机病毒,研究、剖析、讲解计算机病毒原理,不得在学校计算机上进行病毒演示。七、对学校内联网的计算机及其网络通讯设备的安装、使用,要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以防“黑客”侵入。八、学校各部门存有重要数据的计算机,不得擅自与互联网联网。九、信息中心人员调离时,必须按规定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并及时更换口令和密钥。涉及重要业务的技术人员调离时,应确认对业务不会造成危害后方可调离。年 11 月 1 日计算机房管理制度一、计算机房的仪器设备均是贵重物品,上机使用人员须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得擅自违章操作。凡因192、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造成机器损坏、线路故障等后果者,须负全部事故责任,并要酌情做出赔偿。二、每一学期因教学或工作需要,各部门在开学初提出上机实验内容及软件要求,由机房管理人员做出安排相应安排,如无特殊要求,不得任意调换。三、上机人员必须根据任课老师及机房管理人员的要求,按照规范使用计算机。启用计算机前,仔细检查计算机的完好状况,如有问题及时联系老师,根据指示再做实验操作。上机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机排除故障,并每次在结束时,关闭计算机,把椅子排放到位,方可离开,每个班级指定一位同学负责最后的检查工作。四、机房内不要大声喧闹,不准吸烟和吃零食以及饮水,雨伞、手提包等193、不得带入机房内,可安放在管理员指定区域;不得将机房内的有关物品(如键盘、鼠标等)带出机房,违者要报有关部门作严肃处理。年 11 月 1 日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合理、有序地使用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更好地为各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一、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是供校内召开会议、研讨、接待等专用场所,由学校信息中心统一安排使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挪作他用。二、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室内物品未经信息中心批准,管理员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的物品,需填写物品借用申请表,并要及时归还原处,不得影响会议室的正常使用。194、三、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由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同时负责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设备,操作有关设备设施设备(如空调、电子大屏、音箱),协调总务科卫生保洁等。四、使用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的部门须提前到管理员处办理申请登记或电话预约登记,申请人向管理员说明使用会议室的原因、时间、设备配置等情况,由信息中心统一安排。安排原则如下:1.先订先安排:管理员按订会的申请时间顺序做好登记,根据参会人数妥善安排好报告厅、圆厅。2.遇到多个部门要求同时使用会议室时,遵循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其他部门的要求。五、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的会场准备1.管理员凭195、申请登记安排会议室,并按具体要求做好会议所需设备的调试工作。2.管理员联络会议申请部门联系人前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配合相应部门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完成会场布置。管理员应按要求及时协调总务科做好会前的保洁工作。3管理员会前半小时到场,打开空调,并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报修。空调温度要根据季节视情节而定,如部门有要求,遵照部门要求设置。4.会场布置完毕,管理员应全面检查一次,防止疏漏。六、使用会议室期间,管理员做好会务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以确保会议在顺利进行。督促使用部门和与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七、会议结束后,管理员及时与使用部门要办理交接手续,关好门、窗及电器,如损害公196、物应由使用部门赔偿。八、会后应及时协调并监督总务科做好会后的清理、保洁工作,发现遗忘的茶杯、笔记、书本等物,须及时交还失主或送交信息中心。九、报告厅、圆厅、多功能厅安全管理1.管理员下班前对会议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2.工作时注意四周,发现有异味、杂声等异常情况,及时追查。3.工作完毕,管理员应将有关设施设备复原,工具放到规定的地方。4.管理员下班前应锁好会议室门、窗、水、电。5.会议室钥匙由管理员保管。年 11 月 1 日读者入馆须知一、我校读者进入图书馆需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校外读者需凭本人身份证与单位介绍信到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方可入馆。二、读者在利用图书馆时请注意了解和自觉遵197、守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三、图书馆是文明学习的场所,请您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举止文明,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四、为保证读者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进入馆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带包入馆,不得在馆内吃零食,乱扔垃圾及做其他有碍公众利益的事情。五、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在存包柜中。如违反规定,责任自负。六、请爱护图书馆馆藏文献和各类设施设备。损坏公物一律照章赔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一律不得携带出馆。七、图书馆属重点消防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八、您在借阅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随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咨询,我们将竭诚198、为您服务。年 9 月 1 日图书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管理,保证图书资产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提高图书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图书资产包括学校图书馆通过购买获取的纸质图书和镜像到本地的数据库、电子书刊等电子文献。第三条 图书资产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藏用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第四条 图书馆是学校图书资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图书资产的日常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规划布局学校图书资产,促进学校文献资源共享;(二)按照学校文献采购制度进行全校图书资产的采购工作;199、(三)负责学校图书资产的购置、报损、报废、注销等工作,提出图书资产处置意见;(四)组织学校图书资产的清查和信息统计工作;第五条 图书资产的购置,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教学定位、科研方向,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第六条 图书资产的购置,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复后的经费预算方案执行,必须专款专用。第七条 图书资产必须遵循先验收后入账的程序,严格按照 学校文献采购制度规定执行。第八条 图书馆图书管理软件系统登录的图书资产的明细账应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财务报销系统做好对接工作,每年做好与学校财务科及办公室后勤账目核查工作,不定期组织对馆藏图书资产的清查工作。第九条 需要对部分流通率低,年代已久200、无保存价值,损坏严重的图书资产进行处置的,由图书馆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组织办公室后勤与教学相关部门共同认定签字确认后,交分管校长批准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年 12 月 1 日图书馆文献采购制度一、学校图书馆文献采购包括各类纸质图书、纸质期刊、报纸与电子图书、电子期刊、视频、数据库、光盘和音像资料等文献资源。二、学校图书馆文献采购应结合图书馆发展,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科研需要,突出学校重点专业馆藏特色,由馆长提出当年文献购置预算,报请学校审批后严格按预算计划执行。三、学校文献采购统一由图书馆进行,以增强计划性,防止随意性。四、学校图书馆文献采201、购应保证质量,严防盗版、及不良出版物流入学校图书馆。五、学校图书馆文献采购应按照“藏为所用”的原则,采购人员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学校教学与科研需要,及时了解最新出版发行动态,有的放矢的做好图书文献资源采购工作,建立高质量、有特色的学校藏书体系。六、为了确保学校专业图书文献采购质量,专业图书文献采购由图书馆采购人员定期将“图书馆文献征订单(附表 1)”附采购征订书目表发放给教学教研部门,由教学教研部门填写后及时提交给图书馆采购人员进行查重订购,并由馆长审定并签字。征订的文献入库后要及时向报订部门反馈信息。七、图书馆采购的文献到馆后,图书馆采编人员按照到馆图书文献清单上的名称、册数、价格等进行校对202、,发现有误,应立即告知采购人员及时处理。八、验收无误后,由图书馆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分别在“文献采购验收单(附表 2)”上签字,经馆长审核后登录学校财务报销系统按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报账,同时提交“图书馆入库清单(附表 3)”至校办公室后勤,以备固定资产入库。九、学校图书馆文献采购中产生的文件和记录由图书馆采购人员负责保存。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学校图书馆文献征订单2.文献采购验收单3.图书馆入库清单年 12 月 1 日附件附件 1 1:学校图书馆文献征订单学校图书馆文献征订单ISBN 号单价书名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页数分类号订数入库日期备注申购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报203、订日期:注:ISBN 号、书名、作者、出版者、订数必填,其它可选填。报订日期、入库日期由图书馆填写。附件 2:文献采购验收单序号类别版别书名定价册数备注采购人:验收人:日期:日期:附表 3:图书馆入库清单序号索书号正题名册数单价合计:制单:审核: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规定一、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需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一卡通,按图书馆相关违章制度予以处理。二、书刊借还(1)读者在馆内阅览书刊,严禁勾画、涂抹和撕页等,阅后请及时归还原处或书架右侧空档处,便于管理人员排架整理。(2)同一册图书不得同一天办理借、还书手续。(3)报纸、现刊、过刊、工具书仅204、供馆内阅览,不外借。(4)读者选好图书后应持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外借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5)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查阅图书,发现有污损的,应及时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否则归还时如发现污损的,由读者本人负责,按照本馆违章处理办法处理。三、图书借阅权限文献类型/读者类型教工学生其他人员文艺类图书可借册数(册)522借期(天)301530续借(次)1续借天数(天)3015专业类图书可借册数(册)102借期(天)800续借(次)续借天数(天)18030注:其它人员指本校退休教职工及外聘教师,需付押金 100 元。四、图书续借(1)所借图书到期仍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在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2)教师可205、在网上自行办理续借,学生携带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3)逾期图书不能续借。(4)每册图书至多可以续借一次。年 9 月 1 日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电子阅览室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办理登记手续后到指定机位上机。二、遵守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三、遵守学校有关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室内计算机进行违法操作,不得从网上浏览或下载不健康的内容;四、禁止擅自删除或更改机内安装的操作系统、程序和软件,不得私设密码;如有违章行为,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执行处罚;五、禁止吃零食和携带饮料上机,一经发现将一律予206、以没收。六、保持阅览室安静、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随地抛弃纸屑杂物,不允许大声喧哗。七、开放结束后,管理员须整理好室内的电脑台、键盘、耳机、椅子等设备,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年 9 月 1 日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一、阅览室报刊、杂志对全校师生开放,每人每次取阅一本,阅毕放回原处。二、爱护公共财物,如损坏室内设施,一律照价赔偿,并取消阅览资格,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三、严禁撕毁、损坏、勾划报刊、杂志、书籍,如被发现,一律按原价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四、阅览室不办理外借事项。五、进入阅览室,需保持安静,不允许抽烟、吃零食和携带饮料,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口香糖。六、开放结束后,管理员须207、整理好上架期刊、报纸,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年 9 月 1 日图书馆视听室管理制度一、本室为图书馆声像资料室,为读者提供时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以及其它各种内部资料片。入室者须凭校园卡等有效证件。三、本室资料片、光盘原则上只供内视不外借。四、请读者爱护本室设备,如有损坏设备照价赔偿。五、本室严禁吸烟,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携带饮料和零食。六、开放结束后,管理员须做好开放人数、内容、场次的统计工作;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年 9 月 1 日关于图书借阅逾期、遗失、损坏的赔偿规定图书馆馆藏图书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重要资源,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因此,保护馆藏完整是每位读者应尽的义务,读者应该爱护208、所借图书,按时归还,谨防遗失。如有图书借阅逾期、遗失、损坏等违章行为,按下列办法予以赔偿:一、借阅逾期一、借阅逾期1.教职工至多借十五本,五本文学书,十本专业书;学生四本,两本文学书,二本专业书;退休教职工及外聘教师付一百元押金最多借二本。教职工文学书借期为 30 天,专业书借期为 180 天;学生文学书借期为 15 天,专业书借期为 30天;退休教职工及外聘教师借期为 30 天。未阅完,须办理续借手续,至多再延长原借期的一倍。如超过借书期限,一律按每本一天 0.1 元的标准累计罚款,读者须缴纳逾期费后方可再借阅。2.所借图书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开始之前到期并未及时归还者,假日、节日期间也视为209、逾期,一并计算逾期款。3.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期者,须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第 1 天归还,不算逾期;如未按时归还,将从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第 2 天起计算逾期费。4.所借图书在寒、暑假期内到期的,可在开学后第 1 周归还,不算逾期;如未按时归还,将从开学后第 2 周起计算逾期费。二、遗失图书二、遗失图书读者因各种原因遗失所借图书,无法归还的,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赔偿手续。具体赔偿办法如下:1.遗失单本图(1)在一个月内可购买相同版本,并缴纳 5 元技术处理费(含条形码、磁条等材料费)。(2)若一个月内无法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年前出版的按图书原价的 5 倍赔偿,年至今出版的按图书原价的 3 倍赔偿。210、2.遗失成套多卷图书(1)在一个月内可购买相同版本,并每册缴纳 5 元技术处理费。一个月内无法购买相同版本的,年前出版的多卷图书按全套图书原价 5 倍赔偿,年至今出版的多卷图书按全套图书原价的 3 倍赔偿。(4)所赔图书需为新书,不得为盗版图书。三、损坏书刊三、损坏书刊1.污损、涂写、圈点、拆散书刊但还可以使用的,一律赔偿 5 元;不能投入使用的,按遗失处理。2.损坏条形码,每本赔偿 5 元;故意撕毁条形码、防盗磁条者,按盗窃处理。四、盗窃书刊四、盗窃书刊1.凡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带出图书馆,一经发现视为盗窃行为。2.凡盗窃书刊者,除了要追回原书刊(无法追回的按遗失处理)外,责令其写书面检讨211、,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主管部门处分。五、违规使用一卡通五、违规使用一卡通1.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遗失校园一卡通应及时办理原卡挂失手续,因转借、代借、遗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原持卡人自负。2.转借校园一卡通者,一经发现,图书馆将取消其借阅图书资格一周。六、书刊赔偿资金管理六、书刊赔偿资金管理不论何种原因,读者所支付的各种技术处理费、逾期费和赔偿款均应通过学校的 POS 机系统扣款,图书管理员负责制作记录、汇总读者所支付的各种技术处理费、逾期费和赔偿款的清单。七、本规定自二七、本规定自二 O O 一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一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年 9 月 1 日图书馆教师资料室管理制度212、一、本资料室只对本校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开放,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入内。二、本资料室的工具书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阅览后须将工具书归还原处,不得乱丢乱放。三、读者阅览时,应爱护工具书,不得加注、涂改、卷折、剪裁和撕页。一经发现,按图书馆图书损坏赔偿相关规定执行。四、本资料室的工具书仅限该室阅览,概不外借。凡私自将本资料室的工具书携出室外者,一律按窃书处理。五、本校教职工如确因教学、教研的需要,需借阅本资料室的工具书者,必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但必须按期归还。六、读者应自觉保持本资料室的安静和整洁,并文明使用本资料室;读者离开资料室时请将椅子放好。七、严禁火种入室,本资料室内严禁吸烟。年213、 9 月 1 日二、学生推招管理二、学生推招管理推荐招生办公室制度为加强推荐招生办公室的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办公室的全体成员要共同遵守。1.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推荐的文件和精神,熟悉招生、推荐工作的基本流程,照章办事。2.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遇事不推诿,不扯皮。3.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做好招生、推荐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秉公办事、一丝不苟。4.重要事件应及时请示报告,工作任务结束要及时总结汇报。5.遵守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与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外出工作记录表。因私则应请假。6.热爱本职工作,增强责任感,热情接待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来214、访,耐心解答和及时处理有关招生、推荐的问题。7.办公室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办公室成员轮流值勤。8.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包括计算机、饮水机、空调、照明是否断电,门窗是否关好。9.妥善保管好推荐招生工作中的各种资料、数据。10.实行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时间为单周星期一上午。年 6 月 26 日毕业生岗前培训方案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四年级(三年制专业为三年级)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应届毕业生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实习,使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触,逐步掌握生产实践所需的工作技能,为学生未来就业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实践机会。二、培训目标二、培训目标顶215、岗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走向正式工作岗位的前奏,也是锻炼学生独立性、责任感、优秀品质的重要平台。为了保证即将实习的学生更好地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并顺利就业,我校对应届毕业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使学生做好较为充分的实习就业准备,最大限度地缩短适应工作岗位的时间,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三、培训期限:三、培训期限:一个月四、课程设计依据四、课程设计依据岗前培训课程设计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据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能力的要求,从通用能力、职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转变就业观念,尽快完成由216、学生到职业人的角色转换。五、培训内容五、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六大板块:(一)从学生面临实习和就业的角度出发,聘请相关行业专家、企业领导、优秀毕业生代表来校讲课,引导学生了解就业形势,正确认识社会、认识企业,树立正确的择业观。1.就业形势讲座(4 课时)贴近社会和企业2.企业家谈企业要求(4 课时)3.优秀毕业生谈岗位成长经历(4 课时)(二)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使许多临近毕业的学生心理压力剧增。通过开展就业心理辅导和求职技巧辅导,可以引导学生端正心态,客观地认识自己,及时地调整就业期望,把握求职的一般方法和技巧,做好充分的就业心理准备,提高就业成功机会。1.职场心理辅导(8 课时)端正求职心态217、2.心理拓展训练(4 课时)提高求职能力3.求职技巧与职场交往(20 课时)4.求职模拟训练(4 课时)(三)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把握职业道德基本规范,自觉认识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树立正确的就业意识和择业取向,使学生从业后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在集体观念、利他意识、勤奋工作、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诚实守信、质量和效率意识、劳动纪律、团结协作等方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1.诚信教育(2 课时)树立职业道德2.责任意识(2 课时)提升社会责任3.合作精神(2 课时)4.劳动纪律(2 课时)(四)为了使学生在参加企业的招聘、面试和工作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上当受骗或受到伤害,特别将与劳218、动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教育作为培训内容,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并能够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处置危机的能力。1.劳动法(2 课时)增强法律意识2.劳动合同法(2 课时)维护合法权益3.突发事件应对法(2 课时)4.安全知识教育(2 课时)(五)为拓宽学生的就业途径,更好地适应岗位需要,将 Excel、Word、OfficePowerPoint 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进行巩固和强化,并增加文书档案管理等应用性较广的知识进行普及性培训,对扩大学生219、的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力是非常有益的。以企业需求为动力1.计算机基本操作(8 课时)拓宽学生知识视野2.文书档案知识(8 课时)(六)为使学生能得到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岗前培训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尤为注重。除鼓励类专业学生积极考取废水处理职业资格证书、化学分析工证书,引导机械类专业学生考取驾驶执照和汽车中级维修工证书外,还将实习体验和实训环节纳入到培训过程中。以就业为导向1.水质分析实训(一周)类以技能为核心2.机械实训(一周)机电类六、课时安排六、课时安排总计培训时间为 4 周共 112 课时,其中讲座 12 课时,授课 60 课时,训练 8课时,实验实训 28 课时,机动 4 课时。七、方案实220、施七、方案实施在学校领导统一安排下,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岗前培训的顺利完成。其中,推招办负责邀请企业家、优秀毕业生和就业形势讲座,实习单位的推荐,实习情况的汇总等;学生科负责学生的管理、班主任的考核等;教务科负责教师和课程的安排;实训中心和机械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和落实实训内容、安排指导教师。年 6 月 26 日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之一,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毕业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参加顶岗实习。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遵循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为了进一221、步规范顶岗实习,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推荐原则一、推荐原则1.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2.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由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信息进行推荐,再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录用和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二、推荐方式二、推荐方式构建毕业生需求信息网络,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平台,通过组织供需见面招聘会、订单培养、直接推荐等方式进行顶岗实习。三、推荐条件三、推荐条件1.在校期间能够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管理。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考核成绩合格。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有关活动。4.讲文明,懂礼貌,具有合作精222、神。5.身心健康,肯于吃苦耐劳。6.交清学校各项费用。四、不予推荐和不再推荐情况四、不予推荐和不再推荐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推荐或不再推荐。1.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未被撤销者,不予推荐。2.学费和其他应交纳费用未缴清者,不予推荐。3.已推荐实习,但因学生本人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者,不再推荐。4.经学校推荐被录用,却不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推荐。五、推荐程序五、推荐程序1.凡需要学校推荐的毕业生,先填写毕业生推荐表,报推荐招生办公室备案。2.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就业指导。3.做好应聘准备(推荐表的复印件、个人简历、证书复印件、相片等)。4.根据学校推荐,了解用人单223、位,接受用人单位面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注:推荐招生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等信息,下发推荐通知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选派并通知学生面试。)5.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到用人单位报到,参加实习或就业。6.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实习的,学校负责再次推荐。六、实习过程管理六、实习过程管理1.学生进入企业实习须遵守企业工作劳动制度,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没有正当理由并且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2.实习年级保持原有班级编制,班主任在推荐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负责本班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3.实习学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返校224、活动,无故缺勤者记录实习考核成绩中。4.实习学生要根据实习进展情况,填写实习手册,实习结束时要撰写顶岗实习报告。5.实习学生每月至少两次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学生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6.推荐招生办公室将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巡访实习企业,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七、实习成绩评定七、实习成绩评定1.实习成绩评定由学生自评、实习指导教师评价、企业评价三部分组成。主要参考实习手册(学生填写)、顶岗实习记录表(实习指导教师填写)、顶岗实习随访表(企业填写)。2.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225、等级。八、说明八、说明以上条款由学校推荐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年 2 月 25 日校园礼仪规范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优化育人和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范。一、升旗仪式时要立正站好,目视前方,神态庄重,认真聆听升旗仪式的讲话。二、学生与教职工相遇时,应主动问候致礼说:“老师早、老师好”。三、学生到学校有关部门或教师办公室,应先喊“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见到教职工应使用“老师好”,离开时应道别,使用“谢谢老师、老师再见”用语。四、学生在老师办公室,未经允许不得翻226、看文字资料,不得乱动物品。五、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处遇见教职工时,应主动起立致礼。六、上课预备铃响,学生应按时进入课堂坐好,保持安静,任课老师进入教室后喊“上课”,班长应喊“起立”,全体肃立,师生相互问好后,班长喊“坐下”,全体学生坐下,坐姿端正。七、学生应遵守时间,因故迟到的学生,应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期间学生因故需要离开教室的,应举手示意,得到老师同意后方能离开。八、课堂上学生应专心听讲,不得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回答老师提问应举手示意,得到允许后起立回答,回答声音响亮、简练,得到老师允许再坐下。九、下课时,应由老师示意说“下课”,班长喊“起立”227、,师生相互致礼后才能离开课堂,学生应主动让老师先行。二节课连上的,中间可免除上下课礼节。十、学生在校期间应穿校服、佩带胸卡,不染发、不佩戴首饰。鞋袜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等有碍文明的衣物。十一、在公共场所(包括开会、演出、电影、比赛等)要保持会场肃静,不随意说笑走动,不做与大会无关的事。不能吹口哨、喝倒彩、乱鼓掌、乱起哄,报告人进场或离场应鼓掌表示欢迎和欢送。十二、保持校园宁静和谐,不随便大呼小叫,特别是宿舍熄灯后更不准哄闹。相互交谈时,语言文明高雅,不说脏话,严禁在校园内放烟火、爆竹。学生在教学区、生活区、办公楼等地方不得追逐打闹及进行体育活动。要爱护绿化树木,不得在树上拉绳晒衣服被228、褥。十三、遇有校外来客、来访、参观、检查的人员,学生应礼貌待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十四、自行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下午放学时学生不要提前拥立在校门口。共享单车不准进入校园。十五、学生与老师谈话时,态度应谦虚诚恳,身体姿态应端正,有不同意见时,可以用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反映,不应当面顶撞老师,甚至背后谩骂老师。十六、学生在校期间禁止赌博、吸烟、偷盗。全校学生应自觉遵守本规范,要严格自律,纠正不讲礼貌、行为粗鲁的坏习惯,营造尊师爱生、互敬互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新风。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如有严重违反本规范者,学校将根据情节做出处理。学生行为229、习惯养成表项目行为习惯的主要内容学习习惯1、自己独立完成作业,杜绝抄袭。2、按质按量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3、学习有计划、有目标。4、上课带好学习用品,学习用品摆放整齐。生活习惯1、每天锻炼身体,注意清洁卫生。2、不浪费钱财、资源,爱护。3、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做事有条理。4、早睡早起,饮食有节制,生活有规律。5、不染发、不化妆、不理怪发型,男生不留长发。6、不佩戴饰品,不染指甲,定期修剪指甲。交往习惯1、尽量不给他人添麻烦。2、主动关心、帮助他人。3、男女同学交往大方得体。4、及时感谢别人的帮助,知恩领情。纪律习惯1、遵守校纪校规。2、有时间观念。3、上课认真听讲,不影响他人。道德习惯1、230、尊重他人。2、孝敬父母。3、时刻记住自己的责任。4、说到做到,诚实守信。5、关心集体,帮助他人。6、勤奋、守纪、奉献、敬业。7、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规则行动。8、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处分条例第一条策划、参与打架、结伙斗殴或为打架提供凶器者:(一)策划打架1.未造成人员伤害或损坏公共财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造成轻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造成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引起非本校人员在校内外打架者,加重一级处罚;造成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二)参与打架1.动手打人,未致他人受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致他人轻伤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231、处分;3.致他人重伤者,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4.在校期间累计打架三次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5.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斗殴事态发展并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以上直至记过处分;6.打架后,又纠集他人报复或寻衅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三)在打架过程中,持械打人或使用凶器,视后果程度,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给他人提供凶器、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后果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打架后,不通过学校解决,自己“私了”并勒索钱财或威胁当事人者,加重处分。(五)一人有二款以上行为,分别处分或根据情节合并处分。(六)打人致伤者,除按上述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外,均需赔偿受害者232、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车费等。第二条偷窃诈骗公私财物,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一)按作案价值及次数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500 元以下给予警告处分;500-1000 元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000-1500 元给予记过处分;1500-2000 元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000 元以上或数额虽小、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经学校或公安部门确认有撬窃行为、但未窃得财物者,给予记过处分。(三)参与偷窃者,视情节和本人态度,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第三条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公共设施),除责令赔偿损失和罚款外,给予以下处分。(一)根据损坏公物的价值、次数及认识态度,分别233、给予警告直至退学处分。(二)在毕业生离校过程中有损坏公物行为,乱涂乱画,视后果程度,加重一级。直至取消毕业资格,按退学处理。第四条对以各种娱乐形式进行赌博者,将根据财资大小、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或屡教不改者加重处分。第五条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一)夜不归宿、私自在外租住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二)不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且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三)未经批准,在宿舍留宿他人,给予警告处分。(四)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违规使用电器、点蜡烛、吸烟等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五)进入异性宿舍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在学生宿舍234、留宿异性及进入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以上违纪行为除给予处分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退宿处理。第六条有下列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直致开除学籍。(一)学生在校内不服从教职工管理,恶意顶撞教职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二)在公共场所酗酒、吸烟、哄闹、纵火、乱喊乱叫、扰乱教学秩序、强行索要钱财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三)学生在课堂上严重扰乱或违反课堂纪律,或上课时进入其它教室,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四)在校其间染发、烫发、化妆、佩带首饰且未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五)阅读及参与传阅淫秽物品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235、六)学生在校内进行经营性活动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七)学生翻越围墙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八)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不听劝阻或有不文明行为者,视情况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第七条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以下学时,给予相应处分。(一)达到 12 学时,给予警告处分。(二)达到 24 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达到 48 学时,给予记过处分。(四)达到 60 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达到 90 学时或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给予退学处理。第八条考试作弊者,该科目以零分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九条凡受行政处分者,附加给予以下处罚:(一)处分期间,取消奖学金、个人优秀的评定资格。(二)不236、得享受学校任何帮困待遇。第十条凡有以上违纪行为,认错态度较好,认识深刻,并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降低处分档次。第十一条处分期限为三个月到一年,在此期间受处分学生必须每月写一次思想汇报交给班主任。如学生表现良好,则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及班委同意,附上该学生的每月思想汇报上交给学生科,由学生科统一审核确定。如学生表现不好,则延长期限。奖学金实施办法为了贯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设立学校奖学金,现将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主要内容学校每年拨出专款,设立学校奖学金,奖励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学生。二、对象、范围二、237、对象、范围全校在籍在读学生。三、评选条件三、评选条件(一)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中专生守则,学年品德操行等第为“优”。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有进取精神,各科成绩在 90 分以上,允许有两门课成绩为 85 分以上(以学年总评分为依据)。3.体育成绩达标。4.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乐意承担社会工作,爱护公物,助人为乐,友爱同学,尊敬师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勇于抵制歪风邪气。5.劳动态度端正,劳动成绩优秀。(二)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体238、力行,模范遵守中专生守则,学年品德操行等第为“优”。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有进取精神,各科成绩在 85 分以上,允许有两门课成绩为 80 分以上(以学年总评分为依据)。3.体育成绩达标。4.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乐意承担社会工作,爱护公物,助人为乐,友爱同学,尊敬师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勇于抵制歪风邪气。5.劳动态度端正,劳动成绩优秀。(三)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中专生守则,学年品德操行等第为“良”以上。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有进取精神,各科成绩在 80 分以上,允许有两门课成绩为 75 239、分以上(以学年总评分为依据)。3.体育成绩达标。4.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乐意承担社会工作,爱护公物,助人为乐,友爱同学,尊敬师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勇于抵制歪风邪气。5.劳动态度端正,劳动成绩良好。(四)说明:校团委委员和学生会干部允许二门课成绩上浮五分计算。四、奖励金额及名额四、奖励金额及名额1.评选名额:奖学金评选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名额占总人数的 12%(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总人数的 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总人数的 4%;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总人数的 6%)。2.获奖金额:一等奖学金 8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400 元/人;三等奖学金200 元240、/人。五、组织工作五、组织工作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审核和批复各班上报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六、评选办法六、评选办法1.由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小组下达奖学金评选候选人名额。2.各班选拔、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并填写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小组。3.由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小组对各班上报的候选人材料予以审核,并批复最终奖学金获奖名单。七、工作程序七、工作程序1.每年 11 月前,各班将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班内公布后,报校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小组。2.每年 11 月中旬,由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小组审核、批复各班奖学金获奖者名单。3.每年 12 月中旬241、,学校举行学生奖学金颁奖仪式。先进学生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学生中树立典型、起表率作用,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型人才。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选办法。一、评选对象一、评选对象全校在校就读学生。二、评选名额二、评选名额1.“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控制在班级人数的 6%;2.先进班级占全校班级数的 5%。三、评选条件三、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中专生守则,学年品德操行等第为“优”。(242、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有进取精神,各科成绩在 85 分以上,允许有两门课成绩为 80 分以上(以学年总评分为依据)。(3)体育成绩为“70 分”以上。(4)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乐意承担社会工作,爱护公物,助人为乐,友爱同学,尊敬师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勇于抵制歪风邪气。(5)劳动态度端正,劳动成绩优秀。2.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中专生守则,学年品德操行等第为“优”。(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有进取精神。(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乐意承担社会工作,爱护公物,助人为乐,友爱同学,243、尊敬师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勇于抵制歪风邪气。(4)劳动态度端正,劳动成绩优秀。(5)必须是团员。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中专生守则,学年品德操行等第为“优”。(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有进取精神。(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乐意承担社会工作,爱护公物,助人为乐,友爱同学,尊敬师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勇于抵制歪风邪气。(4)劳动态度端正,劳动成绩优秀。(5)必须是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4.先进班级评选条件(1)班委会组织工作严密,班干部互相团结,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2)班级无旷课、作弊244、等违纪现象发生。(3)教室、寝室和包干区卫生良好。(4)能认真做早操、眼保健操,且精神饱满,动作到位。(5)当年度班级月平均考核分在前五名。(6)先进班级必须在当年度曾获“文明班级”称号。四、评选办法四、评选办法1.评选时间定在每年四月中旬五月中旬。2.先进学生由班级提名,班委或团支部讨论通过,班主任同意后上报。3.先进班级由班主任会议讨论通过。4.学生科将评审通过名单报校长审批。5.校长审批通过后,择日举行颁奖仪式。五、奖励办法五、奖励办法1.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对获得校级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 150 元/人,并记入学生档案。3.对获得区级先进245、个人一次性奖励 200 元/人,并记入学生档案。4.对获得市级先进个人一次性奖励 300 元/人,并记入学生档案。5.对获得校级先进班级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 200 元/班。6.对获得区级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 300 元/班。7.对获得市级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 500 元/班。六、注意事项六、注意事项1.班主任需广泛听取各任科老师的意见。2.先进个人评定应从严掌握,保证质量。七、本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属学生科。七、本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属学生科。住宿生管理制度一、宿舍纪律一、宿舍纪律1.自重、自爱、严禁男女学生互串楼宇、寝室。2按规定做好每天的值日生工作,严禁乱倒垃圾、污水和高246、空乱抛杂物。3团结友爱,严禁打架、说粗话、脏话、敲诈勒索、拉帮结派。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玩具枪、刀、酒、低级庸俗物品等带入宿舍。5节约水电,人走关水关电,严禁偷电;严禁偷窃、赌博、酗酒。6严格遵守消防制度,严禁抽烟、点蜡烛和擅自使用电器设备。7注意人身安全,严禁翻围墙、爬阳台、在宿舍区踢球。8按时归寝、就寝,严禁晚归、不归、喧闹和留宿他人。9爱护公物,严禁擅自搬离寝室及移动寝室内床位,箱柜等生活设备和破坏公物。10尊重宿管老师,严禁任何不尊重宿管老师的行为。二、值日制度二、值日制度1每间宿舍选出室长,对宿舍管理全面负责,宿舍必须有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板的卫生。2值日生在离开宿舍前做好247、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3值日生协助室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指正。三、作息制度三、作息制度1上午 7:30 出门,下午 15:35 进门,17:3019:30 到教室参加晚自修,19:40 进宿舍点名,晚上 22:00 熄灯。2周一至周四必须在校住宿,周五至周六(除外地学生)必须回家。周日21:00 前必须返校。3学生中途不允许回宿,如有特殊原因需回宿,须填写住宿生中途回宿舍申请单,经班主任同意,学生科批准,学生凭申请单方可回宿。4如周五、周六有特殊情况需要住校的学生,需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学生科批准后方可住校。四、请假制度四、请假制度1周一至周四期间学生248、因家中有事不住宿,须填写住宿生请假单,经班主任同意,学生科审批方可不住宿。2周日学生因家中有事不能返校或晚归,20:30 前必须向班主任请假,次日补好假条。3外地学生周五、周六以及小长假必须住校,如有特殊原因不住校,须填写住宿生请假单,经班主任同意,学生科审批方可不住宿。五、退宿制度五、退宿制度1严格按规定搞好宿舍卫生,对于不合格的,第一、二次警告;第三次请家长来校办理退宿手续。2对于违反住宿管理规定,学校可根据情况,请家长来校办理退宿手续。3学生中途退出住宿的,必须书面申请,并须请家长来校签字方有效;学生必须在同意其申请之日起二天内将生活用品取走。4学生中途退出住宿的,不予退还当学期的住宿费249、。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为了完善学校的管理,加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组织纪律性,提高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衡量学生在德育方面健康发展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特制定本细则。二、评定等级及方法二、评定等级及方法学生操行分数每周评定一次,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对每一位同学一周情况进行评议,班主任审定后记入学生操行评定积分表,在全班进行公示。学生周操行基础分为 70 分,操行基础分加上周奖励分,减去周扣除分后为该生每周的操行积分。(每周操行积分=70 分+奖励分-扣除分)学生学期操行积分达 90 分者为优秀等级,80 分至 89 分者为良250、好等级,60分至 79 分者为合格等级,60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级。学生凡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间操行评定为不合格。操行不合格者记入学生档案,毕业年级操行评定不合格者不得毕业。三、学生操行的奖分办法三、学生操行的奖分办法1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抵制者奖 1 分/次,揭发坏人坏事或见义勇为者奖 23 分/次。2积极帮助他人做好事,受班级表彰者奖 1 分/次,受学校表彰者奖 3 分/次,受市级表彰或被市级新闻媒体报道者奖 5 分/次。3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班级活动奖 1 分,学校活动奖 2 分,市级活动奖 3分。活动得奖在上述基础上,按第 2 条再加分。4拾金不昧视情况奖 13 分。5关心集体,提251、出合理化建议被班级采纳奖 1 分/条,被学校采纳奖 2 分/次。6周出全勤,无旷课、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奖 2 分。7学习认真,不抄袭作业,按时完成作业者奖 2 分;获得技能证书者视情况奖 2-5 分。8在卫生劳动中,如清洁状况良好,则值周小组成员每人奖 3 分,一般则不加分,卫生状况差则每人扣除 3 分。9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树正气,受到同学普遍好评,视情况每月(4 周)奖 14 分;受到同学普遍质疑的干部则视情况扣 14 分,班干部评议每月举行一次,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干部将进行改选。10班级认定的其他突出表现者视情况予以奖 15 分。四、学生操行的扣分办法四、学生操行的扣分办法252、(一)出勤扣分1迟到早退扣 1 分/次,旷课扣 3 分/节,事假扣 1 分/节,病假不扣分。2广播操、眼保健操、升旗仪式缺勤扣 1 分/次,迟到扣 0.5 分/次,病事假不扣分。3住宿生点名迟到扣 2 分次,夜不归宿扣 5 分/次。4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集体劳动者扣 5 分/次,不参加班集体活动或班集体劳动者扣 2 分/次,上课期间组织的活动未到者还应按旷课扣分。(二)学习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1考试舞弊扣 10 分/次。2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者(以受到教师批评为标准)扣 2 分/次,情节严重者(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扣 510 分/次。3不按时或不交作业者扣 1 分/次。(三)学生仪253、表仪容违纪扣分规定1染发、佩戴首饰或男生留长发者扣 2 分;不能及时整改者 10 分/次。2讲话不文明,扣 2 分/次。3不穿校服者扣 2 分;穿着怪异,不合学生身份者扣 5 分。(四)其它扣分规定1.损坏公私财物扣 310 分。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其它不文明行为者扣 1 分/次。3.乱涂乱画,蹬踩墙壁者扣 2 分/次。4.不服从老师和学生干部管理者扣 35 分/次。5.在校内抽烟、喝酒者扣 5 分/次,屡犯者或情节严重者扣 10 分/次。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一、建立学生考勤记录,分出勤、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等六种,由学生干部(班长)负责记载,每星期统一交班主任。二、学生平时必须254、按时起床、出操、上课、自习、劳动、开会、就寝及参加其它集体活动。节假日,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返校。三、凡迟到 3 次者,以旷课一次论处。对旷课者,提出批评,追究原因;对屡教不改者,通知家长,再做处理。四、学习时间一般不能请事假,特殊情况(亲属伤亡、火灾等)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二至三天以内由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五、因病请假,须持校医务室或区、县级中心医院病假证明,交班主任备案。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学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不断完善学生晚自习制度,也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自主管理的能力。根据目前学生晚自习的实际情况,作如下255、规定:1.晚自习时间为 17:3019:30,中间休息 10 分钟;2采取集中自习的方式,集中地点为阶梯教室和图书馆阅览室;3学生自习时段按照上课进行纪律管理,学生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睡觉;4丰富学生自习内容,适时安排一些讲座、图书借阅、社团活动等。5值班人员由一名校级领导带班,每个年级有一名班主任值班,每天有一名中层干部巡视;6值班时间为 17:3020:00;7值班内容为学生晚自习管理、寝室巡视、协助宿管人员点名等;8值班补贴为每人每次 25 元及学校免费提供晚饭。年 5 月 31 日学生资助政策操作办法第一条实施资助政策的学生是本校本学期已注册的在读学生(不包括当学年休学256、及留级学生、不含成人中专学生)第二条资助标准(一)免学费:按每人每学期 2000 元。(二)免书簿费:按每人每学期 300 元。(三)免住宿费:住宿的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学期 560 元。第三条资助对象本校在籍在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家庭学生、就读奖励专业学生、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以及持残疾证的残疾学生。第四条申请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学校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五条申报流程(一)学生资助(免费教育)实行每学期申报制度(二)学生申请1.本市及外省市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学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257、向学校学生科提交如实填写的申请表(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定盖章),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本市及外省市特困供养人员学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向学校学生科提交如实填写的申请表(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定盖章),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特困供养人员证明。3.本市及外省市烈士子女学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向学校学生科提交如实填写的申请表,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烈士子女证明。4.本市及外省市孤儿学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向学校学生科提258、交如实填写的申请表,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孤儿证明。5.本市及外省市农村家庭学生学生本人为农村户籍或父母双方(监护人)中任意一方为农村户籍学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向学校学生科提交如实填写的申请表,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户口簿无法证明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的,还需要递交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构出具的户籍性质证明。6.本市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父母双方(监护人)中任意一方为本市海岛户籍学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向学校学生科提交如实填写的申请表,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7.就读奖励专业学生(不含外招学生)领取并填写259、申请表,向学校教务科提交如实填写的申请表。8.低收入家庭学生学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向学校学生科提交如实填写的申请表(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定盖章),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9.残疾学生学生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向学校学生科提交如实填写的并到本人户籍所在的区县残联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三)学校审核1.对申请资助的学生,班主任要充分了解学生情况,初审后将资料交学校审核。2.对申请资助的学生,由学生科最终审核学生所递交的相关资料。3.学校专门成立帮困助学领导小组,经帮困助学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报学生事务中心备案。帮困助学领导小组名单组长:佘润申副组长:王260、亚彬组员:乔斌华、葛渊数、章双庆、夏黎娜帮困助学工作小组名单组长:乔斌华组员:江槐康、夏黎娜、陈红芳、王宇学生资助政策经费发放制度一、学生资助经费发放程序一、学生资助经费发放程序(一)国家助学金学生不需办理申请,由学生科根据教务学籍名单每月打印发放报表,学生签名确认,财务发放。(二)免费教育实行每学期申报制度(三)学校审核,审核合格,学生免缴学费 2000 元、书簿费 300 元(最后一学期不享受)。二、经费支付方式二、经费支付方式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打入学生中职卡。学生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帮困助学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操作细则,为261、做好校内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工作,特制定暂行办法。第一条实施校内困难补助的学生是在籍在就读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第二条校内学生困难补助金补助标准及对象(一)符合国家和政策享受免费教育的和外省市计划外招学生,经学校学生科审核通过,学生可相应的免除学费、书簿费,非毕业年级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休学期间和留级当年不享受。(二)滇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根据教委职18 号文,免除住宿费、校服费、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费、课外教育活动费和学生体检、医疗保健、保险、生活必需品、被褥等床上用品等费用。以上相关费用在市教委安排的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经费中列支。(三)符合国家和政策享受免费教育的外省市外招学生,免262、除学费及书簿费、住宿费、体检费、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费、学生意外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被褥等床上用品费用;此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校外就医的,对支付自费部分的医药费,确实有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酌情给予一定的补贴。以上费用在学校行政经费-校内帮困中列支。(四)滇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符合政策享受免费教育的外省市新生,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每位学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费 100 元。以上费用分别在学校内涵建设和校内帮困经费中列支。第三条学生申请校内困难补助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二)符合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遵守中等专业学校的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263、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操行评价合格;(四)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上进。第四条申报程序(一)校内学生困难补助实行每学期申报制度学生向班主任提交街道、家长单位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和证明;医疗费发票等相关材料,交学生科审核,审核合格,领取“学校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向学校办理有关手续。(二)学校审核1.对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做好家访工作,充分了解学生情况,并将“学校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交学生科。2.对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由学生科审核该生在校就读期间有无违纪及受处分的记录,如有则取消申请资格。3.获得困难补助学生,经帮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核盖章第五条本办法由学生科264、负责解释,自学校审核批准通过日起执行。年 9 月 10 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切实推行素质教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在原来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落实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不仅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发展,对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招生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二、组织管理二、组织管理为了保障综合素质评价有效顺利进行,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求各级组织机构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学生265、和处理有关事务。1.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组长:佘润申副组长:王亚彬、路昌俊成员:刘悦、乔斌华、葛渊数、陈建昌、李晶、蒋克勤、张延伟、王红2.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长:乔斌华副组长:葛渊数成员:李晶、江槐康、吴焱、王晋杰、陈晓莹、施旖旎、陈红芳、季丽丽3.主要职责(1)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3)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4)监控评定过程,接受申诉和举报。(5)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正。三、记录和评价内容三、记录和评价内容包括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和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主要反映学266、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党团活动等情况。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主要反映学生学习兴趣、态度和方法,各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相关科目及实习(实训)成绩。3.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主要反映学生在职业规范、职业行为、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记录学生职业规范、职业行为、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情况,以及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情况、专业技能考证及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表267、现水平等。4.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艺术活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等。四、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程序四、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程序(一)组织好培训工作组织参与评价的人员参加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使评(二)填报数据1.基本信息和自我介绍(1)系统生成基本信息。(2)学生在开学初完成自我介绍,班主任审阅。(3)学生填报最想从事的职业和想报考的专业。2.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1)志愿者服务由班主任负责统计,经学生科核实后由录入员填报。268、须统计累计时间,获得表彰次数和级别。每学期末报录入员。(2)军事训练由班主任负责统计后报录入员。开学初报录入员。(3)参加国防、民防项目仅统计市级以上项目。(4)党团活动班主任负责统计,团委核实后报录入员。每学期末报录入员。(5)先进个人荣誉由班主任统计后报录入员。须注明荣誉名称、获奖年份、评选单位、级别。每学期末报录入员。(6)班主任填报日常行为规范。每学期开学初填报。毕业年第二学期初填报最终表现。(7)违纪犯罪记录由班主任报录入员填报。在毕业年第二学期初填报。3.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1)公共基础课程成绩、专业技能成绩、校本和选修课成绩由教务科排课后,填报学生成绩,再由班主任统计报录入员填报269、。每学期开学初填报。(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市级填报。学校填报“信息技术基础成绩”,由教务科填报成绩后报录入员。(3)实习(实训)成绩由推招办填报,再由班主任统计后报录入员。每学期开学初填报。(4)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由班主任统计后报录入员填报。每学期末报录入员。4.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1)专业技能考证情况由班主任统计后报录入员填报。须注明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级别、颁证单位、颁证日期、证书编号。每学期开学初填报。(2)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表现。世界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大赛表现由市级统一导入,其余的国际级、国家级、市级、区县(行业)级大赛由班主任统计后报录入270、员。每学期开学初填报。(3)参加科技活动、取得创造发明、专利情况由学生填报。每学期开学初填报。(4)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学习专题报告由学生填报。学生结合自己校内实训、顶岗实习和参加校内外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学习经历,描绘自己的专业技能学习体会。班主任审核。学生毕业年第一学期末完成填报。学校综评工作小组要对学生提交的报告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5)指导教师(或班主任)的简要评语由班主任填报。每学期开学初填报。5.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仅统计市级及以上内容由系统直接生成。(三)核对信息以上内容报录入员之前,需让涉及的相关部门签字,班主任、学生确认签字。(四)学生登陆系统确认学生登陆系统对学校填报的信息进271、行确认通过。如发现数据有问题则提交修改。录入员修改后再由学校审核员审核确认通过。(五)公示阶段录入的信息将进行公示(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若查实信息有误,学校将及时更正并重新审核相关内容。(六)签字确认在毕业年第二学期,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的形式呈现,由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此报告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签字,再经班主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存档。主要供用人单位录用和高等院校招生参考使用。五、学校特色指标五、学校特色指标学校特色指标内容涵盖指标名称、指标含义、指标的表现性评价标准和学生表现的等第。本办法经过校务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实施。272、班主任聘任办法为了贯彻“立德树人,德育为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应聘班主任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班主任聘任办法。具体如下:一、成立班主任聘任工作小组一、成立班主任聘任工作小组组长:王亚彬副组长:路昌俊成员:乔斌华苏新昌邓荣芳蒋克勤张延伟王海屏二、班主任聘任的工作原则二、班主任聘任的工作原则1.教书育人,德育为先。2.关爱学生,认真负责。3.为人师表,率先垂范。4.热爱教育,乐于奉献。三、班主任应聘对象、任职条件三、班主任应聘对象、任职条件1.273、应聘对象(1)学校专任教师及教辅人员。(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3)凡年龄满(男 55 周岁、女 50 周岁)的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干部不列入应聘对象。2.任职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爱校如家,关心学生,为人师表。(2)具有服从意识、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教学成绩突出,学生评价高,社会反响好。(4)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四、班主任应聘方式、聘任程序四、班主任应聘方式、聘任程序1.应聘方式(1)个人自愿报名(2)学校安排2.聘任程序(1)每三274、年,学校工作小组公布一次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的候选人排序名单(此名单不含现任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班主任、以及因年龄关系不能连续三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和教辅人员)。(2)每年 6 月,学生科根据下学期预估的班级数,按照教务、污染治理实训中心、机械实训中心教师、教辅人员所占比例(分别为 4:5:1)分配班主任人选名单并通知本人。被核定为班主任人选应在一周内向学生科递申请。如逾期不递交,视为不愿意担任班主任工作。(3)未被列入班主任人选,但本人有意愿担任班主任的,可在 6 月底前向学生科递交愿意担任班主任的申请。(4)每年 7 月底,学生科从递交的申请中确定班主任人选。申请班主任而未275、被选中的,明年不列入核定班主任人选名单。(5)因特殊情况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应提前向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同意后,向学校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工作小组研究批准后,不列入当年班主任核定名单。(6)被聘班主任任期为三年,期间因工作需要、偶发事件或者身体原因等确实无法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学生科同意并报学校工作小组批准后,可以解聘。同时,学生科提名新人选,经学校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后接替班主任工作。(7)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态度不端正而导致班级管理效果差、社会影响坏的,由学生科报请学校工作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给予解聘。五、奖惩办法五、奖惩办法1.班主任在任期享受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按学校276、班主任考核细则。2.凡担任班主任(特别是连续担任三年及以上)工作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晋级、进修和外出培训等工作中优先考虑。3.凡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晋级、进修和外出培训等工作中不予考虑。4.班主任在任职期间因工作态度不端正导致班级管理效果差、社会影响坏,被学校解聘的,取消其本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晋级资格进修和外出培训等。六、本办法自年六、本办法自年 7 7 月月 1 1 日起实施。日起实施。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学生科。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学生科。年 6 月 20 日班主任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根据教育277、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教委德15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考核依据一、考核依据根据班主任工作的任务、要求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包括班级的常规管理、学生的思想教育、班级的班风建设和取得成绩等方面。二、考核办法二、考核办法1.由学生科负责每月考核一次,与班级考核相结合,分别占 50%;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见附表。2.根据学校三年班主任人员安排计划,凡经学校班主任聘任工作小组认定的人员,必须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对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人员,从九月起,绩效考核奖按照其原岗位系数乘 0.8 发放,直到本人担任班主任工作为止。三、津贴构成三、津贴构278、成班主任津贴由基本津贴、班龄津贴、住宿津贴及考核津贴四部分构成。四、发放标准四、发放标准1.基本津贴:非专任教师按每班每月 600 元标准发放;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的,基本津贴为:6 节课时费(一个班级)+上课课时费(由教务科发放,超过 6节课按照超课时标准计算)。2.班龄津贴:按在本校担任班主任每年 15 元标准发放。3.住宿津贴:按班级住宿学生每人每月 5 元标准发放。4.考核津贴:分为二个等级:A 级为 500 元,B 级为 400 元。考核前 15%人员为 A 级,其余为 B 级。五、说明五、说明1.学生进入顶岗实习阶段,非专任教师班主任津贴中的基本津贴减半发放;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的,基279、本津贴为:3 节课时费(一个班级)+上课课时费(由教务科发放),其它不变。2.寒、暑假期间,只发放班主任津贴中的基本津贴。3.住宿津贴按实际上课月份计算。4.优秀班主任奖励参照学校各类先进奖励标准发放。5.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6.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学生科。年 8 月 14 日附件:班主任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班主任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要求扣(加)分原因扣(加)分日常管理工作出勤情况20 分按时参加早、晚自修,升旗仪式、广播操、班主任会议等。迟到-0.5 分/次缺席-1 分/次任务完成情况20 分按时按质完成学生科布置的各项工作。按时不按质或按质不按时-1 分/次不按时不按质280、-2 分/次与家长联系沟通4 分每月与家长联系 4 人以上。不足 4 人的-1 分/人6 分学生未请假不到校或学生在校发生违纪现象等情况时应及时和家长联系。当天未联系的-1 分/次超过 2 天的-3 分/次学生思想教育课堂纪律20 分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课堂纪律分四等:优为 85 分以上;良为 7585 分;中为 6075 分;差为 60 分以下)。优-0 分良-1 分中-2 分差-3 分班会及主题班会15 分按学校要求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会及每月一次的主题班会。迟到、早放-2 分未按时召开-4 分学校活动15 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缺席-2 分/次加分项目先进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加分学生受到各级281、各类奖励,班主任考核可予以加分。受到学校表扬+1 分受到校级表彰+2 分受到局级表彰+4 分受到市级表彰+6 分竞赛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加分班级、学生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的,班主任考核可予以加分。校级一二三等+3、2、1 分区级一二三等+4、3、2 分市级一二三等+6、4、3 分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学校学生德育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一、充分认识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班主任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282、领者。班主任工作是重要的育人工作,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进一步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二、进一步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班主任岗位是重要的专业性岗位,班主任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培养目标要求,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一起,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切实承担起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主要包括:1.学生思想工作。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基本要求贯穿于283、育人的全过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团队活动等,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品质。针对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和援助,帮助学生提高应对挫折、适应岗位、融入社会的能力。2.班级建设工作。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班级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在班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团)会、课外兴趣小组、学生社团以及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努力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班级文化。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284、真记录成长过程,注重激励和引导。加强安全教育,维护学生安全。3.职业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养与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选择职业发展方向,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或升学。在学生实习实训阶段,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企业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4.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与任课教师、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状况。主动与家长联系,通过家访、家长接待、家长会等多种途径掌握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使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积极利用社区、社会教育资源,形成育285、人合力。三、严格规范班主任任职资格和条件三、严格规范班主任任职资格和条件班主任由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经过上岗培训的教师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担任。班主任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指导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职业指导能力。四、认真做好班主任的配备和选聘工作四、认真做好班主任的配备和选聘工作每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班主任,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助理班主任,顶岗实习班级也必须配备班主任。班主任应从本校在职教师中选聘,亦可挑选优秀的行政人员担任。鼓励中青年教师、优286、秀行政管理人员担任班主任工作,新进教师必须担任班主任。校长负责班主任的选聘工作,聘任期为三年。五、逐步健全班主任队伍激励机制五、逐步健全班主任队伍激励机制1.为保证班主任有时间、有精力、有热情做好班主任工作,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教学教育任务。如班主任是教师的,要将班主任工作量按照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2.根据班主任考核办法对班主任发放相应的班主任津贴。3.在教师职称评审和晋级中,要将班主任任职年限作为一项刚性指标。4.将优秀班主任的评选纳入学校表彰奖励体系中,在年度考核和进修培训等方面向班主任倾斜。六、切实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六、切实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班主任培训纳入学校教师全287、员培训规划,建立班主任培训体系。每学年,针对不同类型班主任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新班主任培训、班主任素质提升培训、骨干班主任培训三个层次,努力提高班主任工作专业水平。七、积极开展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科学研究七、积极开展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科学研究班主任要在中职学生成长发展特点、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校企文化合作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促进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班主任工作的有效性和时代感。学校在教科研立项和评奖中为班主任进行科学研究设一定比例,以鼓励班主任对班主任队伍建设进行积极地思考和探索。年 2 月 26 日三、继续教育管理三、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288、部教学工作的管理规定(修订稿)一、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一、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1.课程安排说明校历、授课任务书或授课日期安排于开学初任课教师第一次上课前发放。教学单双周安排以校历为准,教学周数请以授课任务书中的授课次数为准。因排课时充分考虑了各种情况(多数为合班上课),各位任课老师的上课时间,是在充分征求大家意见基础上排定的,故为了维护教学次序,执行时原则上不再改变。2.课务要求原则上不得随意调课、加课,更不能随意停课,因特殊情况确需停课、调课或加课应提前一周通过班主任向教务提出申请,经协调批准后才可实施,并由教务通知班主任,班主任通知学生。3.教材安排教材包括形成性考核册和学习指导,开学后由289、负责教材人员发放至班主任,并由班主任发至学生手中。教学过程中如需要补充教材,及时通过班主任反馈给负责教材老师,以便及时补订。4.面授辅导与网上教学的基本要求(1)及时浏览网上课堂内容教师应做到每周上网浏览网上课堂的内容,随时掌握主持教师的教学动态,落实主持教师的教学要求。(2)按时填写并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各任课教师请在开学第 2 周前按班级制定和填写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并于开学后二周内将电子稿发到本教学点教务信箱。非学历短训教育根据具体专业课程特点,由任课教师填写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一并发教务信箱。(3)保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和较高的学生出勤率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请各任课教师坚290、决维护好课堂教学秩序,防止出现放任自流的现象。注意工作方法,避免与学生发生对立情绪。通过精心的教学准备、活跃的教学互动、生动形象的概括总结和案例分析等来吸引学生,从而提高学生出勤率。(4)不迟到、不早放面授课请勿迟到早退,晚上请提前到 18:20 分进教室,21:00 准时下课。周六上午请提前到 8:20 分进教室,11:30 分准时下课,下午请提前到 12:20 进教室,15:30 准时下课。(5)做好网上课堂的资源建设并积极开展与学生的网上互动教学在主动做好面授教学的备课以及督促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主动做好网上课堂的资源建设工作,资源的基本项目可以包括:周次、上课时间、章节标题、291、重点学习内容、课件、练习、答题辅导、补充资源等。5.作业的布置及批阅要求(1)任课教师必须按主持教师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平时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工作,书面作业必须逐题批改并指出错误,有评分、适量评语以及批改日期。(2)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必须进行登记,以备期末时对学生的平时成绩进行客观评定。(3)学生的作业必须由教师或学生妥善保存,期末时交给班主任,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6.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要求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权赋予各任课教师,各任课教师应将其作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手段。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必须有客观依据。根据规定,形成性考核成绩,原则上优秀率(90 分)不超过 20、良好率(80-89292、 分)不超过 50,凡客观上超过上述标准的,可以进行超标评定,但必须有切实的依据,且需提出书面申请。形成性考核成绩登记表必须在第 16 周前连同期中考试登记表等书面原始材料一并交给班主任。7.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1)每学期第 10 周第 12 周是期中教学检查时间。教学检查的内容包含了教学过程管理的各方面,请各任课教师配合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工作;(2)各任课教师要安排好期中考试工作。期中考试一般在面授课堂内进行,学校不再另行安排时间。(3)任课教师应认真批阅期中考试试卷。学生考试成绩要进行及时登记。考试结果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教学中的薄弱环节要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和补充。(4)期中考试结束后,在293、第 12 周前必须填写好期中教学质量分析表连同试卷交班主任。8.非学历教育短训教师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二、教务人员日常教学工作管理规定及要求二、教务人员日常教学工作管理规定及要求1.依据各合作单位的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制定教学点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及开课大表。每学期初上传至总校“教务计划与课程管理系统”。非学历教育由相关任课教师制定计划,并报继续教育部备案。2.依据总校教务管理处的“须知安排”及“校历”,编制教学点学期工作安排及校历。3.根据教学点开课大表做好学期教师聘任工作,并编制学期课程总表。4.非学历短训教学根据具体开设专业课程、聘任教师等做好开课总表。5.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1)每周检查使294、用教室情况,包括:教室门是否开启、阶梯教室电源是否开启、电脑投影是否正常、粉笔板擦是否准备、教室的卫生情况等。如有机房上课,请注意一下机房值班人员是否到岗。(2)课前检查外聘教师到位情况,是否有迟到或无故缺席等情况,如有必要请联系任课教师。有需要使用多媒体的教师,帮助启动中控平台。(3)课中具体检查学生出勤率(可查看辅导员的考勤表)、学生的课堂纪律(注意食物不要带进阶梯教室、有线话筒的线不要拖拽等),如有辅导员或学生咨询有关教务教学、考务学籍招生等问题,及时帮助解答。如有任课老师有相关事项需解决的请协助解决或转告。(4)做好当日教务的值班记录,包括“教师上下课时间、每个班级学生的出勤率、学生的295、课堂纪律情况、教室的设备情况、机房的情况”。(5)所有课程结束后,请后勤人员勿忘打扫教室并尽量将教室复原。(6)如有突发状况,请及时处理并负责报告。年 11 月 29 日继续教育部学生管理的规定(修订稿)一、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规定一、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规定1.学生入学与注册的管理规定(1)学历教育录取的各类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须及时与所在教学点取得联系,逾期无故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2)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在认真校验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的内容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姓296、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能随意更改。(3)新生注册后由教学点发给总校统一印制的“学生证”。“学生证”是学生参加考试和注册的凭证,应妥善保管,毕业离校时交还所在教学点。(4)学生学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籍异动等基本情况。教学点的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入学报名登记表、学籍卡、学籍异动、考试成绩、奖惩记录等基本情况。学籍档案是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5)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学生凭“学生证”到所在的教学点办理学期注册(包括注册当学期修读、报考的课程,报考课程的总门数,业余班不得超过七门,脱产班不得超过九门,但不含专升本补专考试)手续,由教学点汇总后在297、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注册、考试报名手续。凡未办理学期注册的学生,转为“学期未注册生”进行管理,不得参加该学期课程的学习和考试。2.学生学籍异动的申请和办理规定(1)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到临近的教学点借读。借读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由学生所在教学点负责联系后,凭所在教学点出具介绍信办理借读手续。(2)借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考试报名、收费、教材发放、考试等)仍由原教学点负责,因此,借读学生每学期必须回原教学点办理课程注册和缴费手续。(3)因特殊情况学生在各教学点之间需要转学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教学点盖章,报学籍管理科批准后方可转学。入学后第一学期和教学计划298、所安排的教学进程的最后一学期不得转学。(4)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须在开学第三周内(含第三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转专业只能在同科类相近专业间转换,入学后第一学期不能转专业。(5)专科学生入学后业余与脱产之间不能相互转换。(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违反注册、转学等有关规定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后予以退学;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不宜继续学习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可勒令退学。3.纪律与奖惩的规定(1)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2)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学年在学生中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学员活299、动,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违反纪律、损坏公物、由他人替考或替他人参加考试以及其它违法乱纪的学生,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及其认识态度,分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4)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触犯国家刑律,构成严重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两次以上的(含两次)、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有其他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300、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其他严重违反校规应开除学籍的。(5)要对学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4.学生毕业审核的相关规定(1)各专业和成人高考各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均实行学分制,各专业学生学籍自入学注册起八年有效,考试成绩及获得的相应学分自入学注册起八年内有效。(2)学生在教学计划专业规划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专业规划规定课程的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合格,达到最低毕业总学分,操行评定合格,即准予毕业,由教学点报总校审核,经审批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学校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301、3)三年制专业的学科业余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三年半。(4)专科学生因故中途退学,已修满三个学期课程以上者且三个学期课程成绩均合格、或已取得所学专业百分之五十以上学分者,可颁发肄业证书;未修满三个学期课程但已离校者,可开具课程成绩证明。办理肄业证书后,学籍即告终止。(5)学生因出国或其它原因,需教学点出具成绩汇总表,可按关于学生办理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规定办理。(6)学生毕业时,学籍卡、入学报名信息表由教学点存档保存,毕业生成绩汇总表、毕业生登记表送交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7)关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有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5.学生学位审核的管理规定(1)本科302、毕业生达到所修专业学位授予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 012 号)的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授予学位的高校申请学士学位。(2)学位申请、审批的具体事宜,按照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3)未通过学位授予高校学位审核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6.学生证的使用管理规定学生证是学生的个人身份证明,每个学生必须认真保管并加以爱护。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证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1)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后,发给学生证。(2)学生来校学习和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学生证,自觉接受检查。(3)凡遗失学生证者,应立即书面向所在教学点报失,并说303、明原因,然后由教学点签署意见,报学籍管理科,办理补证手续。(4)学生证仅供本人使用,如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因转借而造成学生证遗失者,一律不予补发。(5)学生退学或毕业离校时须向所在教学点交回学生证。二、非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规定二、非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规定1.学生交费、办理入学手续后,凭开学通知到指定教室报到。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提前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学生本人原因错过培训时间,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费。2.学生入学后,须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1)遵守课堂纪律,不在上课时吃东西、玩手机、听音乐。(2)文明礼貌,尊敬师长,304、团结同学、互帮互助。(3)爱护公物,不乱丢垃圾,维护校园和教室清洁。(4)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勤奋好学。(5)学生因故不能上课者,须出具有关证明或家长签字的请假条。3.对违反学生行为规范者,将做出如下处理:(1)上课经常不专心听讲且影响他人上课者,任课教师有权令其出课堂,经教育有意改正错误,允许重新回教室上课。(2)课堂上不听老师管教,与老师争吵,甚至辱骂老师者则须写出书面检查及保证书(在校学生须家长签字),同时,在班级做公开检查、向任课教师赔礼道歉后,才允许重返课堂。(3)上述错误屡犯者,则要求其退学,不予退费。(4)对违反其他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分。4.突发事件紧急处305、理、预防措施条例(1)当班级学生或老师突然发生身体不适,不能坚持上课时,班主任或教务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护送病人到医院就珍;通知家属商榷急救办法和联系交接方式。(2)当班级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打架等不良事件,影响课堂教学时,上课教师、班主任或教务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隔离当事人;分别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对未成年青年学生屡教不改者,要通知家长商榷教育办法;当事人态度恶劣、无事生非、情节严重者,报 110 处理。(3)当在上课期间突然发生停电、失火事件时,上课教师、班主任和教务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稳定学生情绪;及时疏散学生,暂时停课;把事件造成的影响或损失控制到最小306、。年 11 月 29 日继续教育部班主任管理和考核的实施办法(修订稿)一、学历教育班班主任管理办法一、学历教育班班主任管理办法继续教育部为加强学校培训中心学生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班主任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更好的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学历教育班班主任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作如下规定:1.班主任任职条件(非正式在编人员)非正式在编人员担任班主任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1)曾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过教育或管理岗位的退休人员等。(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3)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师德修养及责任心。(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组织307、管理及沟通能力。(5)女性年龄在 60 岁以下,男性年龄在 65 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病史等),能适应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2.班主任岗位职责班级是学校进行教学和教育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受学校委托从事学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等工作,是学校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班主任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的教育措施,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督促和帮助学生接受培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对班主任工作做以下规定:(1)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良好的出勤率及上课纪律,努力创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进出校门下车、308、主动出示证件,自觉维护校园的及教室的卫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3)经常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及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组织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对学习确有困难者,帮助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计划。加强与学生家庭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共同进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做好本班后进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关心特殊学生。(4)班主任须在班级每一次上课前及下课结束前巡视教室。若一天同时带二个、三个班级,则二、三个班级兼顾进行,以便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学生出缺勤的详细记录及与学生、任课老师的谈话记录。(5)遵守上下班时间,按规定要求打考勤卡。(6309、)班主任必须做好教室粉笔,黑板擦的准备等有关后勤服务工作。(7)班主任要加强自身政治修养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8)每学期由学生对班主任进行考评,对学生满意度低于 80%的班主任新学期不再聘任。3.班主任考核办法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以下六项指标进行考核,获得满分者奖励金额为 1000元。(1)班级学生完成作业的考核占 50%:学生网上作业、毕业论文、社会实践完成情况与班主任的考核挂钩,合格率达到 100%,其中:毕业论文、社会实践完成奖励 300 元;学生网上作业、形成性考核成绩完成奖励 200 元。形成性考核成绩合格率达到 90%,每学期每个班级奖励 10310、0 元;合格率低于 90%的不予奖励;合格率未达到 80%,扣发 50 元。(2)班级学生报考工作的考核占 10%:班主任负责督促每学期期末正考及期初补考学生的网上报考工作,完成的准确率达到 100%的,每学期每位班主任奖励 100 元;完成的准确率不到 90%的,不予奖励;差错较多的将予以 50100元的惩罚。(3)班级学生流失率的考核占 10%:所带班级的学生流失率小于市平均的,奖励 100 元;流失率大于市平均的,不予奖励。(4)班级学生毕业率的考核占 10%:所带班级的学生毕业率大于市平均的,奖励 100 元;毕业率小于市平均的,不予奖励。(5)班级学生活动组织奖的考核占 10%:全年311、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完成率达到 100%,奖励 100 元,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6)出勤率考核 10%,全年无事假、病假的,给予全勤奖 100 元,其他考勤管理办法依照学校人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二、非学历教育班班主任管理办法二、非学历教育班班主任管理办法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班主任是培训班基础的管理人员,他们是保证培训班级正常运行的必不可少的力量,班主任的工作可以影响以后的班级招生和接读状况、也能影响学生学习的。继续教育部规定非学历教育班主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开班之前,根据培训教学计划的安排做好招生组织和班级的人数确认工作。2.开班前做好教材登记、领取、发放工作。3.确认新开班级教室312、,保证教室课前准备好。4.开学前填写好座位表,对培训生进行开班前教育,包括课堂纪律、卫生要求、作业要求等。5.对报名前信息填写不充分的学生,要求学生填写完整。6.日常教学培训的上课前,班主任需要提前到教室,确定教室和设备可以让教学顺利进行。如教室没有准备好,应及时联系相关教务,做好相关工作。7.日常培训教学过程中,班主任需要帮助任教老师维持课堂纪律,对于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并与家长联系。8.做好班级日志的记录工作,填写出勤表,让教师每次上课前记录当时上课内容。9.对于不能出勤的学生,需要联系学生,了解其缺勤原因,需要时联系其家长。10、对于需要报考统考的项目,需要按照要求帮助收费,收集相313、关信息、资料,及时交付。11、教学中期向学生发放教学及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教学结束前交继续教育部。12、教学期间有教室变动和课程安排调整的须及时联系相关学生,告知变化内容。13、培训班结束后,向继续教育部提交班级日志、班主任日记、教师交付资料,教学及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及统计结果。14、班主任满意度须到达 90%。年 11 月 29 日四、组织人事管理四、组织人事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学校与教职工依法确立聘用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314、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第三条(定义)聘用合同是学校与教职工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制是用聘用合同形式来确立和调节学校与受聘教职工聘用的关系,促进聘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一种人事制度。第四条(遵循原则)聘用教职工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第五条(与社会接轨)实施人事局建立的聘用合同制职工聘用手册制度,接受政府人事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聘用合同制签订、履行与管理的检查与监督。第六条(法人代表)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上级主管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同时充分发315、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第二章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订立聘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合同的订立)(一)聘用教职工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二)经上级任命的校级党政领导以任命文件代替聘用合同。第八条(合同内容)聘用合同应具备经下内容:(一)聘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四)工作报酬、福利待遇;(五)工作纪律;(六)聘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合同除上述必备内容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九条(合同中的试用期约定)新进教职工的初期聘用合同须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接受军316、转干部、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学校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 3 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第十条(合同中的聘用期限)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是指有明确有效年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是指不明确终止期的聘用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未出现协议约定终止条件的事实,聘用合同持续有效,直到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先期死亡时,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聘用合同期限长短,由学校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学校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学校与其订立聘用317、至退休的合同。受聘人因病经医生证明不能正常工作满半年者,可签三年以下的聘用合同,岗位合同不签,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素质要求)(一)受聘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胜任教育或校内其他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二)受聘人任教师职务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各类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上岗技术证书(新入职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在三年内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由于各种原因暂缓认定人员,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择优聘用)。(三)受聘人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内统一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学校的各级各类考核。第十二条(缓签合同)学校与下列人员可缓签聘用合同:318、(一)个人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教职工;(二)确有特殊原因,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第十三条(合同的约束力)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聘用合同的无效,由政府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确认。第十四条(合同的提前送交)学校校长(法人代表)委托人事部门负责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人事部门应当在正式订立聘用合同一周(七天前),将聘用合同文本直接或委托聘用部门主管领导交付教职工,但教职工本人表示愿意当即签订聘用319、合同,可不受此限。第十五条(不愿应聘的处置)原在册的教职工不愿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合同范围的,可以自谋出路,调离学校。学校给予移交工作、处理遗留问题和自行流动期限为三个月以内的流动期。自行流动期满,原聘用关系自行终止,本人可以提出辞职或由学校办理辞退手续。第十六条(岗位合同)教职工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岗位合同。校长可直接(或分级)聘用上岗的学校干部、教师、技术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择优聘用。凡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人员,须报学校认可。其考核及聘用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合同内容的特殊约定)订立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320、,保护双方知识产权,保守经济实体商业秘密,接受学校出资培训,分配住房,有偿引进特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第三章第三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聘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内,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对方,另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约期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或作出书面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变更聘用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用合同继续有效。聘用合同的变更,须按原签订程序签订合同变更协议书,明确变更内容和生效日期,并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九条(合同的终止)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321、可续订聘用合同。第二十条(合同的协商解除)经聘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过失性解除)受聘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二)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三)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四)受到开除处分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第二十二条(合同的非过失性解除)受聘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一)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322、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二)经考核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进修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的;(三)因学校机构调整、合并、撤销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调整工作岗位,本人无正当理由又不接受新的工作安排的;(四)因聘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五)不履行聘用合同义务的。第二十三条(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受聘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致伤、致残,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治疗期内的;(三)女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23、四)国家另有明文规定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第二十四条(教职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教职工可以通知学校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学校未按照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教学、工作条件的;第二十五条(合同解除的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应按照以下工作程序:(一)学校与教职工任何一方解除聘用合同,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外,均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应说明解除合同的事由与依据,并通过教职工所在部门、校人事部门双向送达。(二)学校解聘教职工,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1.由教职工所在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出书面报告,说明解除合同的324、理由、事实与根据;2.校人事部门或由学校行政委托的其他对报告及事实材料进行审核,并听取本人申辩后,提出审核意见;3.校长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校长办公会作出决定;4.由人事部门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审批表,并将解除聘用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职工本人。(三)解除聘用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一月内办完解除工作关系手续,并移交工作。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或发给人事局统一印刷的聘用手册,作为教职工重新应聘和获取社会救济的凭证。(四)聘用合同解除后,教职工人事档案资料应及时移交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机构管理。第二十六条(工会的权利)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学校违反法325、律、法规、规章或者聘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教职工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帮助和支持。第四章第四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第二十七条(协商解除合同的补偿)学校与受聘教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学校应根据其在本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二十八条(非过失性解除合同的补偿)学校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学校应根据其在本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学校依据本办法第二十326、二条第(一)、(二)项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其补偿金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补偿金年限与标准计算)原在册的固定制教职工,在试行本办法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作本校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基数为该教职工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学校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月工资低于学校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按学校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第三十条(违约的经济赔偿)订立聘用合同双方,凡因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赔偿有明确数额约定的,履行约定;无明确数额约定的,应当根据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违约赔327、偿金额。由于学校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教职工造成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章第五章下岗待聘教职工的管理下岗待聘教职工的管理第三十一条(管理范围)凡本校原在册的固定制教职工,因各种原因下岗或者未被聘用上岗的,均列入下岗待聘教职工的范围。第三十二条(管理机构)校组织人事科作为下岗待聘人员管理机构,其职责是:负责下岗待聘教职工的日常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组织转岗培训,提供应聘上岗机会或介绍、组织下岗教职工参加校外人才交流。第三十三条(管理期限)下岗待聘教职工管理分两个阶段:(一)校内待聘期:实行聘用合同制前已经下岗的教职工,校内待聘期限这半年;转制中未被聘用上岗的教职328、工,校内待聘期为一年。校内待聘期内,由校组织人事科管理,学校至少应为下岗的教职工提供的二次应聘上岗机会。(二)委托管理期:学校内部待聘期满仍未能应聘上岗的,学校将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为推荐,并进行管理。委托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委托管理期满,对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学校将解除工作关系,办理辞退手续。第三十四条(待聘期待遇)根据待遇随岗而定的原则,下岗后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下岗待聘期间的待遇,按和局有关下岗待聘人员最低生活补贴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校内待退休)下岗待聘教职工国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因工作需要或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固定制教职329、工,本人自愿、学校批准,可实行校内待退休。待退休教职工的待遇,参照本市有关退休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第六章第六章组织管理及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管理及人事争议调解第三十六条(组织管理)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由学校负责管理;在失业期间,归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机构管理。第三十七条(争议调解)学校成立由教工代表、党政代表、工会代表、组织人事科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凡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按协议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从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级人330、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第七章第七章附附则则第三十八条(解释部门)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组织人事科。第三十九条(未尽事宜)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第四十条(施行日期)本办法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上级批准后施行。年 11 月 7 日教职工考勤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加强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增强岗位责任,强化考勤过程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缺勤假一、缺勤假(一)病假1.教职工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假证明。教职工请病假一天之内由部门领导审批,并报组织人事科;一天以上需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331、审批;三天以上病假需校长批准同意。教职工的病假证明应及时交组织人事科备案。2.暑假前、后连续病假者,若上学期上班满四个月,下学期开学后未能上班,则放假期间不作病假处理;若上学期上班不满四个月,下学期开学后未能上班,则放假期间作病假处理;若上学期上班不满四个月,下学期开学后即来上班,且有医生证明病情好转,放假期间确已能正常上班,则放假期间不作病假处理。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发(81)52 号文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以下简称“基本工资”)。条件病假时间工资待遇不限工作年2 个月内发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第 3 个月起发基本工资 90第 7 个月起发基本工资 70工作年332、限满十年以上第 7 个月起发基本工资 804.每月病假一天扣当月奖金(包括行教贴、专技贴、洗理费、饭贴、电话费)的二十二分之一,依此类推。交通费按休病假天数扣除。(二)事假1.教职工请事假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事假处理,否则,作旷工处理,扣发基本工资。教职工请事假一天之内由部门领导审批,并报组织人事科;一天以上需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事假需校长批准同意。2.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24 号)、(46 号)文有关规定办理。事假天数全年累计不超过 20 天或连续不超过 10 天全年累计超过 20 天或连续超过 10 天全年累计超过 30 天全年累计超过 60 天工资待遇333、基本工资照发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 70%计发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 50%计发超过天数扣发本人基本工资3.每月事假一天扣当月奖金(包括行教贴、专技贴、洗理费、饭贴、电话费)的二十二分之一,依此类推。交通费按休事假天数扣除。(三)婚、丧假婚丧假期及待遇按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1980劳总薪字 29 号)、(劳资发1987130 号)文有关规定办理。假期名称享受条件假期天数待 遇费用报销婚假男满 22 周岁女满 20 周岁10 天婚丧假工资照发车船费用自理丧假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3 天2.婚、丧假期间奖金等照发。3.教职工婚、丧假,只限于准假期间使用,不能提前或后补,在婚丧假期间,适逢公休假、寒暑假和国定假日的,其婚、丧假时间包括公休假和寒暑假,不包括国定假日。(四)工伤假1.教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应在 24 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单,经组织人事科审核、校长批准,报工伤办公室办理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