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奖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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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369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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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奖惩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奖惩制度一、实行目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为更好地激励和调动中心全体成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能招募更多适合组织的人才,特建立本奖惩制度以鼓励中心成员努力工作,提高中心成员集体荣誉感、增强中心凝聚力。二、奖项设置为全面激励中心成员及客观公正鼓励大家,特设如下奖项:1、“团结”、“奋进”、“自强”、“阳光”之星;2、优秀学生干部;3、先进组长;4、先进队员(干事)。三、奖励细则“团结”、“奋进”、“自强”、“阳光”之星:1、 面向对2、象:中心全体成员;2、评选方式:采取自荐、别人推荐,大家共荐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推选出预选名单并由办公室具体考察,终选名单在老师地指导下由中心主任选定。“团结”之星:对于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帮助他人,团结同事,乐于助人,与人为善的学生干部及队员(干事)可参与中心“团结”之星的评比。“奋进”之星:对于在平时工作中认真负责,严于律己,能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的学生干部或各组长及队员(干事)可参与中心“奋进”之星的评选。“自强”之星:能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者: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则可参与中心“自强”之星的评选。“阳光”之星:对于自信乐观、乐于奉献、勤奋努力、坚3、强执着、能微笑面对生活,敢于迎接挑战;不计个人得失,本着以服务大家为原则的中心成员可参与中心“阳光”之星的评选。3、奖励:颁发盖有“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处”及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印章的荣誉证书及其他奖品。优秀学生干部:1、面向对象:面向中心全体学生干部;2、评选方式:采取自荐、别人推荐,大家共荐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推选出预选名单并由办公室具体考察,最后在老师地指导下由中心主任选定若干优秀指导员;3、评选要求:、给予平时工作表现出色,同时领导有方且能带领队员(干事)很好地完成其分内工作的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对给中心做出极大贡献,或在其所在的岗位上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 、连续多次为中心提出重大建4、议并被采纳,产生明显效果的,无不良记录的学生干部; 、参考指导老师的相关意见及其他学生干部对其评定;、在中心全体学生干部例会的缺勤情况,对于那些每次能按时到会,积极参加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在工作岗位上积极拓展、大胆创新并付诸实际行动且取得较佳成绩的学生干部 。 、指导老师及中心主任对于对“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人员具有一票否决权。4、奖励: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及其他奖品。优秀组长:1、面向对象:中心的各队组长;2、评选方式:采取自荐、别人推荐,大家共荐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推选,各队长及副队长依据对内成员对其评价和自己平时观察选定;3、评选要求:、平时工作积极,工作热情高昂和工作效果较5、好的组长;、积极为所在部门的发展献计献策并取得明显效果者;、积极团结同事,乐观向上者。 4、奖励:颁发“优秀组长”荣誉证书及其他奖品。优秀队员(干事):1、面向对象:各队队员(干事);2、评选方式:采取自荐、别人推荐,大家共荐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推选,各队长及副队长依据对内成员对其评价和自己平时观察选定;另外,可由对内全体成员不记名投票产生,但队长及副队具有一票否决权;3、评选要求:荣获过各部门每月评选出的“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先进个人”;4、奖励:“优秀队员(干事)”荣誉证书及其他奖品。 其他奖项1、每月各部门“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额外奖励20元,并由部门负责人做口头嘉奖; 2、对于中心举办的6、各项比赛及活动,各部门凡表现积极或取得优异成绩者由中心颁发相关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3、各队表现优异的队员,能积极参与队内及中心各项活动,同时能积极地为中心发展献策的队员视情况由各队长提升其为组长,同时视情况给予队内表彰; 4、对于积极参与筹划并组织中心活动的部门,视情况给予奖励并颁发“优秀团体”奖及其他奖品。注:对于上述所有奖项所涉及定期由文宣部出展板,对于各队中表现优秀的组长及队员予以宣传(可以以照片形式公示);四、惩罚措施:中心4条:“红线”:(不能逾越)1、 任何人不能做有损中心团结,形象的事情,不能搞小团体,搞内部分裂,违反规定者,不论其职位,贡献,视情况予以书面检讨,降级,停职,清7、退处理2、 任何人不得假借中心名义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福利,坚决不允许出现假公济私,贪污腐败,渎职等现象,一经举报和发现,不论职位,贡献,直接予以清退。3、 中心全体成员严禁在各自队,部门,群里或公开的场合发布,转载虚假广告和泄露队员部员的个人信息(除中心需要的报表外)以及危害中心或成员个人利益的信息(例如;无法确认真实性的兼职小广告或者是以个人名义发的小广告)除中心整体业务开展所需要的真实信息可以进行公布转发外,其余不论以任何形式公布或转发的信息,由公布及转发者当事人自己承担全部的不良后果,同时,一经中心查处,不论其职位,贡献大小 直接予以清退,并取消其一切荣誉。4、 严禁中心学生干部以8、个人或中心名义命令,强制要求其下属,非自愿的为其个人私事而服务,一经中心查出,取消该学生干部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扣除当月工资作为惩罚,情节严重的,对中心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其情况予以停职,开除 并收回其在任期内的一切奖励及证书!以上4条为中心以后发展及成员规范的“红线”,望全体中心成员切勿违反,严格遵守,否则自行承担后果!对于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1.对于中心全体学生干部或例行会议,凡无故与会1次者予以警告,2次者令其做出书面陈述,累计达3次及以上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资格,同时取消其在下一学期的竞聘资格。情况恶劣者酌情予以离职处分。对于迟到者并不遵守会议纪律者,视相关情况酌情给予处分;(2次算9、一次旷到)2.懈怠工作,工作状态低迷者予以警告指正;3对于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所在部门及中心造成巨大损失的学生干部予以离职处分,永不再录;4.对于因其个人原因对中心的形象及发展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干部给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或离职处分;5.对于受到中心成员或校学生匿名或实名举报的学生干部,凡举报事实成立,则视情况予其警告、停职反省、降级、开除处理;6.所有学生干部,凡受到中心老师或校领导批评的要在第一时间做出检讨反省;7.对全体学生干部,如某学生干部不能严于律己,有不良嗜好且被规劝无效者,予以辞退。对于中心其他成员: 对于中心其他成员,各部门参照如上惩罚措施制定统一的适应各自部门的惩罚措施。五、附则: 本奖惩制度为试行方案,在以后的实际应用中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本制度解释权归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所有,自制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