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有限公司规范化工作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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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999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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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规范化管理手册(版本:XX年试行版)发布部门:综合办公室批准发布人:发布时间:XX年九月一日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关系,建立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用人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总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员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全体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新型用人制度。第三条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公司2、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公司亦应以适当的形式如实说明。第四条 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退休返聘、借调、劳务派遣、实习除外),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依法享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五条 本人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第六条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员工。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订立。3、劳动合同除应具备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与变更、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形式。第十一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明确终止日期,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只要未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直有效。第十二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可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在公司连续工龄满十年,若续签劳动合同前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4、制度,本人没有书面要求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十三条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系指明确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公司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则上分为三年期和五年期两种形式。1、一般员工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 可与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中层管理人员经综合办公室审核, 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后, 可与公司签订三年期或五年期劳动合同;3、特殊人才,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4、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人书面要求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与公司签5、订三年期或五年期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系指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注明合同终止的具体日期,以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为使特定的工作或其他非常规性工作顺利开展而招聘的执行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五条 对新聘用员工,公司根据本办法第二章合同订立有关条款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综合办公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一般员工由其本人于试用期届满前十五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附个人工作总结),综合办公室及其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综合办公6、室将转正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办公室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2、中层管理人员由其本人于试用期届满前十五日向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附个人工作总结),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综合办公室将转正意见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办公室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签订的范围: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退休返聘、借调、劳务派遣、实习除外)。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经双7、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第十八条 下列情况下,应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1、本着岗变薪变的原则,员工需重新调整岗位的;2、由公司出资培训、学习深造的员工,涉及到合同期限变更的,应在培训协议书中明确;3、女员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限已到的,合同期限应顺延至规定的假期结束;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合同期限应顺延至规定的医疗期结束。第十九条 员工方需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1、一般员工由其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沟通,签署意见后交综合办公室,经综合办公室进一8、步核实变更原因,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办理具体变更手续;2、中层管理人员由其本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办公室核实变更原因,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办理具体变更手续。第二十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 协商性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9、改正的;5、员工因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伤残程度达不到一至四级的;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综合办公室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必要劳动条件的;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经手办10、理的经济合同(包括各种业务合同、协议等)或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处理完毕,移交他人经办有困难的;2、经司法、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应当退出工作岗位,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1、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2、员工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符合国家规定具备办理退休、退职条件的。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终止,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四章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续订的程序第二十八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试用期员工可以11、在试用期结束前十五日提出离开公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并交回领用办公用品;2、试用期结束后,一般员工需提前三十日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与员工进行沟通,签署意见后交综合办公室。经综合办公室进一步核实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通知该员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并出具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交员工本人;3、试用期结束后,中层管理人员需提前三十日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综合办公室,经综合办公室核实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通知该员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并出具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交员工本人。 第二十九条 如12、出现前述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情形,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解除一般员工的劳动合同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审核并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通知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 2、解除中层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由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通知被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3、依照本办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综合办公室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当事人; 4、员工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5、综合办公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员工本人。 第三十条 试用期间请假两周及以上视为自动辞职。第三十一条 员工因退休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退休程序办理。 第三十二条 1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任务结束三十日前,所在部门负责人就员工履行合同情况做出评价,提出意见报综合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提前三个月将员工合同到期情况通知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并根据本办法第二章合同订立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第五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四条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对员工获取劳动报酬和缴纳杜会保险的形式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进行明确说明。 第三十五条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未及时找到工作的,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经办的杜会保险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员工因工负伤所发生的费用按北京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14、执行。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经济补偿 第三十七条 员工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招收录用时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如对生产、经营、管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可按照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一年向公司赔偿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赔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员工解除劳动合前十二个月,员工本人在公司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第三十八条 公司违约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第三十九条 公司可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就违反合同服务15、期、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设定违约金。劳动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违约金数额,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十一条 对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16、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关系证明。附件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合同起止日 期解除合同原因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意见与员工沟通摘要二、对员工解除合同的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经沟通,员工同意不解除劳动合同 签字: 年 月 日综合办公室审核一、经进一步沟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为:二、最后结论: 员工暂不解除劳动合同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经办人: 盖章:年 月 日附件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你于17、 年 月 日与北京XX水务公司签订的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有关终止、解除条件出现(请注明条款: )、其他原因(请注: ),现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请收到此通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附件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关系证明 本单位与 同志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 , 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关系。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员工或其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关系证明本单位与 同志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 ,18、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关系。(装入员工档案)经办人: 年 月 日 (盖章) 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结合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特点和要求,为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有计划的对员工进行系统培训,使员工逐渐熟悉其工作性质;适应其工作环境;理解其公司理念,满足其公司需求,更好的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准确定位自己角色、充分发挥自己才能,同时迅速的转变成为具有本企业文化特色的主人,进而恪尽职守;敬业爱岗,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培训原则第二条 培训工作应遵19、循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开发潜能,注重实效;2、调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培养员工学习的自觉性;3、人才培养、使用与优化人才结构相结合;4、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5、统一计划管理与分层、分级负责实施相结合,培训学习与员工自学相结合。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享有参加学习与培训的权利,同时要服从公司培训的安排并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和用其所学履行为公司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对自学成才的员工公司给予适当奖励。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第三章 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核20、事宜,所有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均为培训对象,必需参加相应的培训并通过考核。第七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1、组织对培训需求的调研工作;2、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经费预算; 3、集中培训的组织工作(详见附件);4、组织培训效果评估;5、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员工业务培训的落实工作。第四章 培训的内容及形式第九条 员工培训内容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及员工岗位工作内容紧密相关。第十条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第十一条 基本素质培训是指为提高员工完成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文化修养等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业务技能培训是指与员工本职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21、及特殊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培训。第十二条 员工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在职进修等。第十三条 内部培训包括先期告知教育培训和中期培训。先期告知教育培训是指由公司针对员工工作岗位要求的培训(即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和在职员工调岗上岗前的培训),包括上下班时间与规定、公司基本礼仪、办公室规定、公司基本组织架构等。待新员工人数达到三人或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新员工的入职的中期培训,中期培训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或由公司聘请外部机构所做的有针对性的课程培训,包括环境与生产线参观;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厂规厂纪;安全基本常识教育;整体工艺、生产流程讲解;生产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讲解;生产22、操作讲解;运行作业指导;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销售实践等。根据员工的岗位不同,接受的培训内容有所差别。同时附加与在职优秀员工座谈,采用师带徒弟等方式,对新员工进行生活和工作方面的指导。第十四条 先期告知培训和内部培训的时间为一至四周,培训地点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再生水厂内。第十五条 中期培训课程安排如下:1、以上培训内容与设备操作相关部分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亦可请各生产厂家进行,具体授课人和授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2、新员工中期培训根据实际情况、主次关系、难易程度,承办部门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可择先安排实施,现场实际操作培训亦可同时进行。第十六条 外部培训(继续教育培23、训)是指公司员工参加的由外部机构举办与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特殊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也可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提出,经综合办公室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综合办公室予以督办。第十七条 在职进修指员工在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前提下进行的进修学习,在职进修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第五章 培训的审批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培训形式和内容的不同,制定各类培训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培训计划编制程序:1、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写培训计划安排;2、各承办部门指定或聘请授课老师,提交培训方案并及时反馈综合办公室;24、3、综合办公室编制正式培训计划;提出要求,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综合办公室予以督办。第十九条 内部培训:1、先期告知培训由综合办公室与员工新任岗位所在部门共同负责实施,综合办公室负责备案;2、中期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课程的设计和选择,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备案并共同实施。第二十条 员工外部参加培训前,部门负责人须填写公司员工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书,费用在1000元(含)以下,并在预算中明确列示的,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超出上述范围的,经综合办公室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培训申请表、培训总结及培训证书(复印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存入员工培训档案。第二十一条 员25、工申请参加在职进修,应当填写公司员工在职进修申请表并附录取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员工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存入员工档案。员工在职进修原则上不得脱离工作岗位,不得占用工作时间。第六章 培训经费的管理第二十二条 公司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培训经费据实列支、专款专用,未经批准,不得突破预算。第二十三条 公司年度培训经费预算,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可用于支付教师授课费、教室租赁费、教材费、教学用品费、培训管理费等与培训相关的其他费用;及学历教育奖学金、证书复检费等费用。第二十五条 培训经费分为以下两部分:1、经总经理办26、公会批准的年度培训预算经费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掌握使用,支付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费用和员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国家执业资格及在职进修奖学金的费用;2、每位管理人员年均3000元的培训经费和非管理人员年均1000元的培训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与部门业务有关的培训,当年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第二十六条 员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凭合格证书到综合办公室办理考务费报销手续(不含相关辅导班费用)。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工作两年(含)以上的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可申请公司奖学金。奖学金发放标准为: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7、证书3000元;取得硕士研究生证书5000元;取得博士研究生证书7000元,但每名员工因学历教育所获奖学金累计不得超过7000元。第七章 培训的其他管理第二十八条 公司为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员工通过自修获得专业任职资格及执业资格后应到综合办公室备案。第二十九条 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培训,如占用工作时间累计达一个月以上或费用金额超过5000元(含)以上,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以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第三十条 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员工,如在协议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28、总公司、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员工集中培训安排。附件1: 员工集中培训安排序号培训内容培训目的课时人员授课人承担部门1公司环境与生产线参观了解企业文化全体刘珊珊工艺技术部2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了解企业文化全体魏屹综合办公室3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新的组织环境全体魏屹综合办公室4厂规、厂纪适应新的组织环境一线员工魏苏云生产运行部5销售实践其他员工刘建国市场营销部6安全教育全体李学锋生产运行部7一线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培训一线员工石晔魏苏云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8整体工艺及生产流程讲解生产工艺培训一线29、员工李旭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9预处理对再生水工艺的影响预处理的作用一线员工李旭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0反渗透膜基础知识一线员工李旭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1反渗透系统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2微滤系统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3分析仪表的使用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4微滤膜基础知识一线员工李旭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5系统主要检化验点及要求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6在线仪表的使用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7细格栅的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8自清洗过滤器的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19紫外灯的操作维30、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序号培训内容培训目的课时人员授课人承担部门20水泵的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21加药泵的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22热泵的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23自控阀门的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24空压机的操作维护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25与一线优秀员工座谈一线员工待定工艺技术部生产运行部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水务公司)经营和管理行为,保证依法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合同风险,预防或减少经营损失,及时妥善处理已发生31、的经济纠纷,维护水务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务公司。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开展经营活动与其它法人、自然人、经济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的合同有销售、采购、维修、服务及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合同。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水务公司经营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的解决、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第二章 合同管理及职责第五条 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水务公司合同管32、理工作。第六条 市场营销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是:(一) 起草水务公司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水务公司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修订水务公司经常性业务所需的合同示范文本或格式文本;(三) 依水务公司决定或公司其他部门的要求,组织法律风险的论证、合同的谈判,起草或审核合同文本;(四) 对水务公司的合同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五) 建立和组织落实水务公司系统合同监管的台帐制度;(六) 依据水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配合总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论证及处理诉讼、仲裁案件及其他非诉纠纷;第七条 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33、具体职责是:(一)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依据采购计划提出合同订立的要求,配合市场营销部审核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参与合同谈判,并对已生效的合同进行落实。(二) 合同执行部门严格依约履行合同,并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三)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定期将合同履行情况上报市场营销部。(四)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定期对合同对方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市场营销部。(五) 合同执行部门在发现合同纠纷隐患时应立即向市场营销部和水务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解决纠纷的预案。第三章 合同的起草、审查和签订第八条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及时提出合同订立的要求,配合市场营销部审核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参与合同谈判,并对已生效的合34、同进行落实。第九条 合同订立前,市场营销部应审查、核实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签约人的签约资格等情况。第十条 水务公司订立的合同,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合同洽谈、起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经相关部门会签及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对外签署。第十一条 市场营销部应依据本公司的决策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洽谈。第十二条 水务公司常用合同,应由市场营销部制作示范文本或格式文本。起草已有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的合同,应按格式文本或参照示范文本起草。水务公司制作合同的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应报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起草完毕后送交综合办公室,同时附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资料、必35、要时附项目情况书面介绍,由综合办公室填写合同订立申请表,送交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同时将领导审批意见作为申请表的附件一同提交;相关部门会签,逐级报送水务公司领导批准。未经履行合同会签程序,不得订立合同。第十四条 市场营销部应就下列事项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一) 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该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二) 合同经办部门是否对合同当事人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签约人的签约资格等进行审查和核实;(三) 合同是否含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内容;(四) 合同的形式和订36、立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五) 合同的订立是否违反水务公司的规章制度;(六)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是否损害我方权益;(七)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备;(八) 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明晰;(九) 合同的文字表述是否严谨、准确。第十五条 合同须以法人名义订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代理人代为签署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第十六条 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水务公司印章后生效。授权委托书文本格式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拟定。授权委托书正本交付合同对方当事人前,合同经办部门应保留授权委托书正本复印件,并与合同复印件一同归档保存。第十七条 水务公司订立补充合同或签订合同的修改协议适用本章的规定。37、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与监管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合同执行部门应依约严格履行合同,并及时了解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情况,敦促对方当事人依约履行合同。对于采购合同,合同执行部门应负责货物的验收、出入库及办理货款支付工作。第十九条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水务公司不能依约完全履行合同,合同执行部门应在知悉致使违约的事由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营销部和水务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如果对方当事人未依约履行合同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下列可能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合38、同执行部门应在知悉对方违约或可能违约情形成就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违约情形和处理意见向市场营销部和水务公司分管领导报告。第二十条 水务公司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市场营销部负责向总公司法律事务部报送上一个季度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统计表。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合同执行部门在发现纠纷隐患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营销部和水务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解决纠纷的预案。纠纷发生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不成,需要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应参照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第五章 合同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第二十二条 水务公司实行合同台帐管理制度。水务公司市场营销部对39、合同台帐的管理情况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的职责;合同台帐管理制度是指由合同执行部门和市场营销部按各自合同管理职责建立书面或电子帐簿,登记合同管理全过程相关情况;合同订立申请表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并建立台帐。第二十三条 市场营销部负责按月对合同订立、履行等情况进行统计。第二十四条 市场营销部负责汇总、保管、装订和归档合同项目下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备忘录、资信调查材料、往来电文等文件材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五条 已签署的合同原件分别由计划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各保管一份,合同执行部门保留复印件一份。第二十六条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没有原件的,必须附书面情况说明,40、重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第二十七条 合同档案的立卷、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借阅按水务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合同编号由市场营销部归档备案时统一编写。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水务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合同订立流程附件1:合同订立流程合同执行部门提出合同订立要求,市场营销部起草合同,并将合同文本及合同项下的全部材料送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填写合同订立申请表分管领导确定合同会审部门,相关部门会签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总经理审查认可后签署意见董事长审查认可后签41、署意见合同签订原则上由对方先盖章,将对方返还的合同与申请表及其附件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如涉及实质性修改,修改后需重新递交申请表合同签署后将申请表原件及其附件交综合办公室保存合同原件两份由市场营销部和计划财务部各保存一份;合同执行部门留存合同复印件一份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生产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水务公司)生产用物资采购工作,降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强物流过程中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务公司所有生产用物资的采购,均适用本管理办法。第三条 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42、益优先的原则。第二章 物资采购的机构及工作程序第四条 水务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公司的生产用物资采购活动,管理和监督生产用物资采购的全部活动。第五条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分为招标采购小组和评审小组。招标采购小组成员组成:运行主管1人,工艺技术部1人,综合办公室1人,财务部1人,市场营销部战英任组长,评审小组成员组成:水务公司领导班子所有成员。第六条 生产用物资采购应当按计划,遵守相应的程序进行。(一)本公司的各求购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订本部门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提交工艺技术部审核。年度采购计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交,零星采购计划按实际发生时间随时提交;(二)工艺技术部对各求购部43、门提交的采购计划就求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使用时间等要求进行审核,编制申请报告,报送评审小组审批; (三)依据评审小组批准的采购计划,招标采购小组组长组织招标采购小组编制生产用物资采购招标书,同时拟定合同文本,报送评审小组审批; (四)依据评审小组审批同意的生产用物资采购招标书及相应合同文本,招标采购小组发布招标信息; (五)招标采购小组组长组织招标采购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评标工作,并编制评标工作报告,报送评审小组审批;(六)招标采购小组根据评审小组对评标工作报告的审批意见进行实施: 评审小组同意评标工作报告,招标采购小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中标单位签订相应合同; 44、评审小组不同意评标工作报告,招标采购小组根据审批意见执行。第三章 采购范围第七条 生产用物资招标采购范围为:生产用药剂、生产设备备品配件等。第八条 对列入物资招标采购范围的项目实行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目录应与经审批的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相符。第四章 采购形式 第九条 对下列采购项目,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一)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需接受等值的服务; (二)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或公司认为需要招标的其它项目。 集中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特邀招标二种方式。 公开招标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价值在10万元100万元的货物或服务,吸纳不少于3个供应商参加投标,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吸纳不少于5各供应商参45、加投标,并按规定程序择优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指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或服务,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少于2个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按规定程序择优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条 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由招标采购小组报评审小组批准,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即直接邀请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没有合格标的; (二)出现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采购的; (三)招标文件需长时间准备才能完成且影响生产经营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六)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生产用物资;(七)经水务46、公司经理办公会认定不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 第十一条 对生产、经营急需的、来不及集中招标的物资,生产运行部制定零星采购计划,报评审小组审批后,招标采购小组应根据质优价廉原则,向经评审小组批准同意的供应商直接购买。 第十二条 集中采购的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水务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第五章 招标、投标 第十三条 公开招标的,招标采购小组代表水务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于投标截止日20日以前发布。招标公告应载明以下内容:47、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规格型号;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四)投标时间和地点。 邀请招标的,招标采购小组应当于投标截止日20日以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参照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招标采购小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应知事项及应提供的资格及资信证明;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规定等要求; (三)投标价格的要求; (四)交货或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期限; (五)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七)提交标书文件的方式、地点及截止时间; (八)开标、评标的时间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48、 (九)采购合同的格式及其条款; (十)其它应说明的问题。 第十五条 招标采购小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采购小组编制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第十六条 需编制标底的,由招标采购小组负责编制标底,并密封保存,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 招标采购小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接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招标采购小组应要求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证明其投标资格的相关文件。49、招标采购小组进行资格预审。 第十九条 招标采购小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采购小组应当向评审小组汇报情况。经批准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第二十条 招标采购小组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第二十一条 评标由招标采购小组负责。 (一)招标采购小组总人数为5人;(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采购小组的成员; (三)评标工作应客观、公正; (四)招标采购小组成员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不得接收投50、标人的财物或其它任何利益。第二十二条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公开进行。开标时,招标采购小组应当邀请供应商代表及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并当众验明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破坏。招标采购小组应当宣读所有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并制作记录。严禁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小组成员在确定中标人前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谈判。第二十三条 评标时,招标采购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该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第二十四条 招标采购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中标人的投标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51、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并且投标价格最低。第二十五条 招标采购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中标人。第二十六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小组应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第六章 采购合同第二十七条 水务公司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已签署的合同原件分别由计划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各保管一份,合同执行部门保留复印件一份。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二十八条 长期供货和服务合同,合同52、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第二十九条 中标的供应商供货后,验收及付款应按相应合同规定执行。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招标采购流程2、采购目录3、供货商名录及评价附件1:招标采购流程求购部门拟订本部门采购计划工艺技术部审核采购计划评审小组审批采购计划招标采购小组依据采购计划进行招标工作,编制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人评审小组审批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不同意评标报告结果,招标采购小组将依据评审小组意见执行招标采购小组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发中标53、通知书,签订合同附件2:采 购 目 录序号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附件3:供货商名录序号供货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货物质量付款条件服务情况备注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支出审批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财务支出管理,规范报销审批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水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务公司。第三条 财务支出审批范围包括以现金、支票、汇票、委托银行付款等方式支付的管理费用、经营性费用以及购置固定资产等支出。第四条 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是指请款和报销的审批程序。第五条 基本审批权限:凡列一次性支出54、不超过50000元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核签,公司分管领导核签,财务核签,报总经理审批。50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核签,公司分管领导核签,财务核签,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第六条 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为保证资金安全,严格审批手续,水务公司财务支出凡达到国家规定结算起点(1000元)的,无特殊情况,一律采用支票、汇票等转帐方式结算。第七条 计划财务部门分3个环节对本公司的支票用款与现金用款的全过程进行监管: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55、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帐户,检查用途是否改变等;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的流动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特别检查资金回收情况。第八条 借款规定借款需填写“借款单”,填好单据后,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没有合同或协议的应附有领导批示的请示,按本办法第五条审批权限汇签后,方可借支付。借领支票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下次借款不予办理;其他方式的借款,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第九条 签发支票的规定1、所有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定当天日期,计划财务部不允许签发远期支票;2、所有签发支票的用途必须是实际用途、且与支票借款单用途一致;3、签发1万元以上金额的支票(特殊情况除外)56、,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如经办人不能提供对方单位详细、准确名称,计划财务部拒绝付款;4、2万元以下金额的借款可以开具限额支票,金额前必须加封¥;5、2万元以上金额的借款不能开具限额支票,必须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第十条 报销管理1、报销时应填写“支出凭单”,参照本办法第五条审批权限执行,并附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没有合同或协议的附上有领导批示的请示; 2、各种报销原始单据必须是合法的单据。报销时应将原始单据粘贴附报销单后,提供的单据应充分明析,财务部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3、各种原始单据的粘贴必须用胶水依次57、粘贴整齐,不得用订书钉或曲别针等取代,单据粘贴后大小应不超过报销单。第十一条 管理费用支出审批权限及程序:(一)工资及福利费:1、员工月工资的发放(1)员工工资包括正式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用工工资,审批程序参照本办法第五条执行;(2)综合办公室月初编制“工资发放明细表”,经水务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并将输入“员工个人工资卡”纸制及电子版的详细资料提供给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到银行办理工资支付转帐手续;(3)其他需要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的工资,需由综合办公室办理相关支出审批手续,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支付;(4)以银行托收方式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58、,需由综合办公室复核确认,计划财务部核签。2、其他福利性支出福利性支出如:饭费补贴、节日补助、防暑降温等,由综合办公室按部门、人员编制明细单,计划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财务支付手续。(二)办公电话费、水电费支出: 电话费、水电费均以委托银行付款的形式支付。以上费用由总经理审签;(三)会议费支出:公司级会议应在每次办会前,由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请示及本次会议各项安排,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会范围、人数,会议费标准及主要支出项目等,参照本办法第五条支出审批权限汇签后,办理报销手续;部门级会议应在每次办会前,由各部门提出书面请示及本次会议各项安排,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59、参会范围、人数,会议费标准及主要支出项目等,参照本办法第五条支出审批权限汇签后,办理报销手续。(四)差旅费支出:1、差旅费报销,由经办人填写“支出凭单”并附出差请示,参照本办法第五条支出审批权限汇签后,办理报销手续;2、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具体报销规定见附件1。(五)办公用品及礼品采购支出:1、办公用品及礼品采购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2、采购办公用品及礼品请款程序时,经办人填写“借款单”或“支出凭单”, 参照本办法第五条支出审批权限汇签后,方可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3、办公用品及礼品到货后由综合办公室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六)业务招待费:1、业务招待费请款时,20060、0元以上的应附书面请示,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审批权限汇签后,办理财务支付手续;2、在业务招待费预算执行中,超过费用额的要追加费用预算,追加费用预算金额由综合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纳入预算后执行。(七)教育培训费:1、教育培训费指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业务培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附有总经理批示的请示,并在年度费用预算的教育培训费内的,按照第五条中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后办理支付手续;2、未列入年度费用预算的教育培训费经综合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纳入预算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限及程序购置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统61、一负责购置,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审批权限请款,货到后由综合办公室会同领用部门办理验收领用手续;购置经营性固定资产,由提请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审批权限办理请款手续,货到后由提请部门办理验收领用手续。 第十三条 缴纳各项税金的审批权限及程序(一)计划财务部办税员填写“纳税申报表”及明细表并办理交税手续;(二)缴纳税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万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签字。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出差费用参照表2、财务支出流程图(借款单)3、财务62、支出流程图(支出凭单)附件1:出差费用参照表项目级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火车轮船飞机其他单人上限双人上限上限上限内上限上限内董事长总经理硬席(硬座、硬卧)二等舱经济舱据实报销500元/天.人600元/天.人80/天.人据实报销100/天.人据实报销副总经理硬席(硬座、硬卧)二等舱经济舱500元/天.人600元/天.人总经理助理硬席(硬座、硬卧)二等舱经济舱500元/天.人600元/天.人中层管理人员硬席(硬座、硬卧)三等舱经济舱400元/天.人500元/天.人其余人员硬席(硬座、硬卧)三等舱经济舱300元/天.人450元/天.人备注凭据报销从当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超6小时,或连续乘车63、超12小时,可购同席卧铺票不包括旅游船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银行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没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包车费用无住宿发票一律不予报销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据报销用于报销异地市内交通等支出。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相应公杂费不予报销。附件2: XX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图(借款单)填写借款单经办人合同、协议或附领导批示部门负责人核签主管领导核签计划财务部审核出纳人员办理借款总经理审核金额50000董事长审核金额50000附件3: XX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图(支出凭单)填写支出64、凭单经办人整理报销单据及相关附件合同、协议或附领导批示部门负责人核签主管领导核签计划财务部审核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总经理审核金额50000董事长审核金额50000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第章 总 则第条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工作,确保印章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总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以公司名义证明其作用并承担法律责任义务的公章。本办法所称部门印章,是指为公司各部门专门刻制、由该部门使用并保管的印章。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文、便函、介绍信、证65、书、证件、统计报表、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需要用印章的文件。第四条 综合办公室是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保管第五条 刻制印章由综合办公室向总经理提出申请,说明刻制印章的名称、规格、刻制原因和保管部门,总经理批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刻制。第六条 各部门需刻制印章时,由该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按照本规定第五条办理。第七条 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公司章和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第八条 印章正式启用前,综合办公室负责留下印样备案。第九条 印章丢失,保66、管人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声明报废手续。第十条 因印章磨损、老化或其他原因需更换介质、材料的,总经理批准,由综合办公室到有关部门办理更换事宜。在领取新章时,印章保管人必须交回原印章;因公司名称变更、注销或其他原因印章停止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交回综合办公室。第十一条 不再使用的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保管或销毁。第三章 用印规定第十二条 公司印章使用在下列文件上: (一)发布通知、决定、决议等文件; (二)对外出具的报告、报表、申请、请示、证明、往来函等公文以及需要使用印章的票据等; (三)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 (四)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67、协议及入股企业的章程、文件; (五)、起诉状、仲裁申请书、答辩状及有关诉讼、仲裁的文书; (六)、其他需使用印章的文件。第十三条 部门印章使用在各部门向公司领导报告、请示工作的文件上以及各部门之间协商工作的文件上。第十四条 印章使用(一)公司章 经办人执需盖章文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二)合同专用章由经办人执合同订立会签单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经法人或法人指定的授权人签字后方可用印;(三)法定代表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仅限于计划财务部使用。(四)部门章部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使用时由各部门指定印章保管人进行登记。印章68、使用登记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收存。第十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在内二人以上携带公章外出使用。第十六条 严禁在空白纸张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司章及部门印章。第十七条 综合办公室对不符合本办法的用章事项,有权拒绝盖章。第十八条 审批权限 (一)董事长批准以法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及对外文件。凡需以法人名义签署的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被授权人负责审批; (二)总经理批准不需要以法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及文件;凡不需以法人名义签署的合同,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被授权人负责审批; (三)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发布本部门通知、请示、报告、决定、决议等内部69、文件。 第四章 罚则第十九条 印章保管人违反办法,未经批准私盖印章或对加盖印章审核不严,不按程序使用印章,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其违规程度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出具处罚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其他人违反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视其情节及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协商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伪造或使用伪造印章等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70、度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印章使用登记表 附件1: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印章登记本起始时间: 截至时间:日期使用部门经办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 内容: 日期使用部门经办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 内容:日期使用部门经办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 内容: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水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提高办公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总公司公文处理相关规定,结合水务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三条 公71、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保密规定。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四条 本公司常用的公文共分为三大类: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公文、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以及公司部门内部使用的公文。(一)公司对外发布的公文包括:1、报告:适用于向总公司或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总公司领导或上级单位的询问;2、请示:适用于向总公司领导或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3、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5、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公司级专题会议72、内容和议定事项,代表公司决议对外发布。(二)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包括:1、决定:适用于公司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2、通知:适用于传达总公司或上级单位的批示,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发布规章;3、通报:适用于表彰、批评、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4、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5、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公司内部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代表公司决议对内下发。(三)公司部门内部使用的公文包括:1、函: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2、说明: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之间沟通工作; 3、73、报告: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公司领导的询问;4、请示: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求指示、批准;5、意见:适用于公司领导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下发公司各部门。第三章 公文格式第五条 本条规定的所指的公文为公司对外发布的公文及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两种。(一)公司对外发布的公文指以水务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单位代字为“XX水务”的公文。此类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涉及公司机密的公文,应当在首页右上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机密级公文74、在首页左上方标明份数和序号; 发文单位标识应当适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发文字号,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顺序和名称。附件也可在正文中涉及附件内容处用“(见附件)”或“(附后)”注明。具体的附件材料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 公文应标注主题词,成文时间以公司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二)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指公司对内下发的的公文,参照公司对外发布公文及总公司公文处理规定执行。(三)公司内部使75、用的公文参照公司对内下发公文及总公司公文处理规定执行,要求内容尽量简明扼要。第六条 凡本公司公文均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上端装订。标题用“小二”宋体、加粗,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第七条 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以公司名义对外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第四章 行文规则第八条 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的有:(一)向总公司或上级单位报告、请示工作;(二)向总公司或上级单位联系重要事务;(三)与其他相关单位联系日常业务。第九条 以公司名义对内行文的有:(一)向公司各部门下达重要决定、指示、批复、通知、通报、规章等;(二)在职权范围以内,下达计划、规章,指导业务,通知事项,了解情76、况;(三)下发总公司或上级单位重要文件。第十条 以公司名义向总公司的行文,以“总公司*”、“总公司领导”称谓。第十一条 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事项,一般不向总公司行文。第十二条“请示”应该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第五章 公文处理第十三条 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打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发布的 “XX水务”文件, 由经办人起草后,经部门主管审核后递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填写公司发文审批单后报公司领导签发,77、正式发文均应使用公司统一发文稿纸首页。第十五条 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由承办部门拟定公文稿,经部门主管审核后递交综合办公室核稿,核稿的重点是:公文内容、文字表述、文种使用、文件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有改动由承办部门负责修改,修改后由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签发。第十六条 报总公司或上级单位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综合办公室要负责催办,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报送公司领导的公司内部一般性公文,由综合办公室填写公文批办单,进行统一编号后报公司领导。第十八条 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综78、合办公室应对紧急公文或重要公文的承办部门提出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及时退回综合办公室并注明理由。第十九条 公文签发(一)公司各部门间公文签发: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发;(二)公司对内下发公文签发: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发;(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公文签发: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核稿后填写公司发文审批单,报总经理签发。 第二十条 审批公文:主批人在公文批办单上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应当视为同意。第二十一条 草拟、修改和签批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第六章 公文立卷、归档和销79、毁第二十二条 公文处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第二十三条 公文应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内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综合办公室立卷,其他部门保存复制件。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外发布的公文复制件作为正式文件使用时,应当加盖公司章,并视同正式文件妥善保管。第二十六条 案卷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第二十七条 经过综合办公室鉴别和总经理批准,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可80、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公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公文批办单2、公司发文审批单附件1: 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公文批办单年 月 日 2008年第 号来文单位文号份数内 容:总经理批示:董事长批示:抄送部门:原文附后 综合办公室制表附件2: 北京XX水务有限公司发文审批单 董事长签发: 总经理签发: 综合办公室审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发文部门: 拟稿部门主管签字: 会签部门主管签字:拟 稿 人: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标题:主题词:主送单位:抄送单位:附件:文件编号:XX水务【 】 号 年 月 日发存档 1份 总份数: 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