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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质量管理手册
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质量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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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09729 2024-09-07 173页 1.67MB
1、第一章 工程部工作职责、范围 一、工程部工作概述依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负责完成该项目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的各个不同阶段的工程管理工作及相关工程配套、移交物业等事务的处理工作,负责控制该项目在整个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事务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据此,其工作范围基本可概括为如下四个阶段:l 前期工程准备阶段;l 工程施工管理阶段;l 竣工验收办证阶段;l 移交物业使用阶段。二、部门工作职责和范围一、前期工程准备阶段的工作职责和职能:1、组织全体部门管理人员对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场地情况及交通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掌握第一手原始资料。2、配合公司前期部门2、对原始地块进行验收,提出整改意见,最终接收地块。3、配合公司前期部门,接收建设用地红线桩,并做好相关桩点的保护工作。4、了解建设用地内及周边的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及周边构筑物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资料存档。5、委托、落实基地的临水、临电、临时道路、临时围墙、通讯及现场办公场所的报建、施工及验收工作。6、组织、落实相关市政协调和市政工程征询报建工作。7、考察、落实相关地块的地质勘察单位,根据公司授权签定或配合预算合同部签订相关的地质勘察协议书或合同。8、落实相关的地质勘察工作,并将地质勘察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9、参与扩初图及施工图的会审工作,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等因素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工程管理意3、见。10、在主管副总的领导下,组织对监理单位、总包施工单位及分包工程单位的招投标考察,主持技术标的评标工作,并提交相关的评标报告。负责审批总包施工单位提交的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能力。11、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报监等相关手续。12、负责编制、审核、调整项目建设进度计划。a)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项目建设总体工程进度计划。b)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总包单位进场及施工临时设施的进度计划。c)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桩基、围护结构及土方开挖的进度计划。d)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主体工程的进度计划。e)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机电工程(含弱电系统)的进度计划。f) 负责编制、审核、4、调整外装修工程的进度计划。g)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内精装修工程的进度计划。h)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各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i)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各配套工程的报建、委托、设计、施工及验收计划。j)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室外总体工程的进度计划。k) 负责编制、审核、调整工程竣工验收及物业交接手续的进度计划。二、项目施工管理阶段1、负责向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签发各类施工图纸、各类设计变更函件。2、配合设计部完成各工程阶段的施工图会审及交底工作,并完成相关的图纸会审纪要;工程进行过程中,配合设计部对施工图的设计对口工作。3、负责签发各类工程指令,签发相关的施工开工指令。4、负责签发、签收工程5、管理过程中的内部函件、外部函件(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套单位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5、负责项目建设进度按原编制计划实施,并根据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对工程总体进度进行监控、统计、分析和调整。6、在主管副总的领导下,参与各类甲供材料、设备单位的招标工作,负责审核相关资质、材料质量、施工方案,考察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材料设备的工厂设备及加工能力情况。7、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设计单位对各类工程的设计要求、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施工方案。8、负责对监理单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质监功能,有效地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控,确保工程质量。9、6、负责招标过程中技术标文件的整理、发放、回收及归档工作。10、根据相关单位、部门已确认的材料、设备样品,做好相关的贴签及封样保管工作,并依此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11、负责施工过程中相关的工程签证工作,并做好相关签证实质的认证、工程量的核实及会签工作,以作为今后支付工程款及竣工决算之用。12、负责落实甲供材料、设备的联系、验收及交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13、根据工程进度,审核相关的工程备料款、进度款,签字并提交相关的请款单。14、主持召开每周一次各方参加的工程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15、负责监督监理例会、总包协调会的召开,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16、负责协调各施工单7、位(指总包)、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关系,处理解决有关矛盾。17、负责监督、指导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18、依据备案制,负责组织各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备案工程过程资料的整理工作。19、负责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合作企业单位的工作关系,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实施。三、竣工验收办证阶段1、完成工程竣工所需的竣工工程资料、图纸(设计变更)的收集、整理、复核、移交工作。2、完成工程资料的备案整理及消防、环保、交通、卫生防疫、绿化等相关政府配套部门的验收工作。3、负责完成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四、移交物业使用阶段1、负责项目工程竣工后的修补、整改工作。2、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物业移8、交工作。3、配合物业公司处理客户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并积极、有效地解决所存在的显性、隐性质量问题,及时有效地组织相关施工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避免或减少工程质量投诉。4、负责组织部门内相关专业工程师进行单位工程总结,提炼出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并在后续工程中吸取借鉴。三、工程部各岗位职责一、工程部副经理1、作为部门副经理,带领部门员工以部门岗位责任制为基准,搞好本项目在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使公司所开发的各个项目能按预期的设想顺利进行,并能在进度、安全、质量及成本上得到有效的控制。2、完成主管副总及集团公司领导直接交办的工作;3、全面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工程上的9、人员配备,各项目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及时进行检查和督导,负责工程部人员的考勤、日常行政等审核工作;4、随时收集、汇总本项目工程的工程信息和资料,加以汇总并上报主管副总;5、根据公司权限考察、落实或配合集团合同预算部部落实相关地块的地质勘察单位,并完成地质勘查工作,向相关部门、单位提交地质勘察报告;6、组织部门全体成员对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场地情况及交通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形成原始资料,并存档;7、根据公司权限委托、落实基地的临水、临电、临时道路、临时围墙、通讯及现场办公场所的报建、施工及验收工作。8、组织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对设计施工图的会审工作;9、组织部门各专业工程师审核总包单位提交的工程10、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备案。10、负责各类工程指令、各类确认函件、工程签证单、工程中期付款申请及合同审批表等各项工作的核实、确认、上报工作;11、督促、检查、落实各专业主管、工程监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成本及治安、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状况,并定期进行项目工程的工作阶段总结;1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每月工程量完成情况,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用资计划,并向主管副总提交;13、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现场工程例会,处理解决各类工程问题,形成会议纪要;14、组织落实各配套项目的施工工作;15、组织落实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各专业技术交底会。16、组织部门各专业工程师及相关单位完成项11、目个阶段的验收工作;17、组织、落实各政府职能配套部门的竣工验收工作;18、组织、落实、完成整体工程竣工备案工作、产证办理工作;19、配合集团成本合同预算部完成工程项目的相关决算、审计工作。20、组织各专业工程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工程竣工后的修补、整改工作。21、组织各专业工程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完成物业移交工作。22、配合物业公司处理客户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并积极、有效地解决所存在的显性、隐性质量问题,及时有效地组织相关施工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避免或减少工程质量投诉。23、负责组织部门内相关专业工程师进行单位工程总结,提炼出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并在后续工程中吸取借鉴。12、24、根据部门岗位责任制,负责并落实部门成员完成相关的责任内容;25、定期对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业绩考评。(二)、土建工程师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和完善土建工程管理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作业指导书。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参与组织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提出建设性意见。3、掌握图纸内容工艺要求、材料的选用要求,负责本专业范围工程图纸的 全面审核。掌握建筑工程的规范要求,并能够合理的运用。4、掌握建筑结构专业工程与相关水、电气、暖工程之间的关系。能够合理运用专业知识技巧,使建筑工程的施工达到设计要求、装饰美观、使用方便。5、能够掌握建筑结构相关的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工程的专业知识,能够指导设计工作、工程安装工13、作、工程材料的选用,达到建筑结构系统的功能和品质要求。6、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成本在预算范围内,对成本控制结果负责。7、定期或不定期考核监理公司的土建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业绩,并提供书面报告。8、协调组织工程建设中的基础、主体、竣工等验收,从工程方面负责与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9、收集和整理土建工程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为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支持;10、跟踪熟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保工程执行的是最有效的工程规范;组织新型节能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研讨活动并推广应用,确保科学、节能、节支、环保要求。力求:材料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创优;11、认真执行“档案法”及建筑安14、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12、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台帐,收集整理好与业主、设计往来的各种技术资料、负责工程图纸的收发工作13、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各分部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和整理工作。14、协调项目各分部做好竣工图、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15、负责范围:土建的全部工程(三)、水电工程师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和完善电气工程管理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作业指导书,参与和确定工程招投标文件。2、掌握本专业的工程图纸内容工艺要求,材料的选用要求,负责本专业范 围工程图纸的全部审核。3、能够掌握供电、通讯、电梯、有线电视、安保系统、网络技术、水系统及采暖系统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规范,能够指导设计工作、工程安装工作、工15、程材料的选用, 达到各系统的功能品质要求。协调工程建设后期的竣工验收,从专业工程方面负责与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4、掌握水、暖、电气专业工程与相关土建、给排水、建筑工程之间的关系,能够合理的运用水、暖、电气专业知识技巧,使各系统的安装合理美观、使用方便。5、具有组织本专业施工的能力,能够在现场指导监理公司、工程队的安装, 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到整体工程进度要求。6、定期或不定期考核监理公司的水、电气工程质量、 进度、成本控制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业绩,并提供书面报告。7、掌握水、暖、电气系统相关的配套知识,熟悉政府相关部门对各系统的管理办法 及相关的法规规定。8、负责完成本专业从确定方案、委托16、设计、办理各种施工审批手续,到组 织配套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管理及协调等一切事宜;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申请减免费用、缴费。9、严格控制专业工程投资成本在预算范围内,对成本控制结果负责。10、收集和整理给排水、电气工程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为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支持。11、负责范围:供电、通讯、电梯、有线电视、安保系统、网络系统、上水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煤气工程。第二章 日常管理要求一、工程师日常工作流程管理规定1、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参加工程项目现场工作晨会(汇总通报前一日各专业工程施工情况,汇报当天的各专业工程工作计划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完成当天的各专业工程工作计划进一步17、熟悉各专业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以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协调现场各专业工程各项工作对当天各专业工程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2、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1、 总结本周(本月)的各专业工程施工情况,编制统计本周(本月)各专业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编制下周(下月)的各专业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各专业工程设计、施工问题提出下周(下月)的各专业工程师的配合工作计划;2、 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星期一(月考核表在次月2日)报工程部副经理及主管副总进行考核、考评;二、仪容仪表1、上班期间着装整洁、佩戴胸卡,到施工现场要求佩戴安全帽。2、要求着装得体,不得有异18、味,应注意勤换勤洗。3、注重个人形象和个人卫生,充分体现出身为XX人良好的精神面貌。三、日常办公1、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得妨碍他人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报刊,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2、办公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按工作区域划分清洁范围,由专人负责。要求每日清洁打扫,地面、桌面整洁干净,不堆放杂物,清洁区域内的垃圾应当日清理完毕。3、在公共办公区域讲话要注意控制声调,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4、桌面只可摆放电话、电脑设备、笔筒、水杯等物品;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要及时存放在文件架内,桌面用品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5、重要文件、资料要随时存放,并注意保密19、工作。6、节假日应组织做好清洁、安全、防盗、防火等工作。四、通讯联络1、要求各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以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与公司及时联络,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领导。2、因个人原因造成通信中断,与公司无法保持联络,致使公司指令无法传达,如造成不良后果,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及相应的处罚。五、施工管理规定(一)、现场管理规定1. 要求各专业工程师仔细对图纸进行理解、审核设计图纸,尽可能提前发现图纸设计中的不合理之处,尽量减少施工返工。2. 要求各专业工程师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现场解决。3.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没有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发工程联系单进行提醒、督促,必要时20、进行拍照或录像存档。4. 要积极、主动协调各参建单位各项施工工作。5.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工作,必要时进行拍照或录像存档。(二)、对外联络1.对外来文件要根据其重要性进行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领导。2.根据政府要求参加各类对外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及时反馈领导处理。3.各相关工程人员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联络,并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以便于各项工程的顺利开展。(三)、内部配合1. 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销售部的楼盘销售工作,对销售部和购房客户提出的问题要尽快解答。2. 对客户的说词要尽量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与销售人员对外宣传保持一致。3. 要积极配合公司公共事业部21、相关工作。六、会议制度(一)、为了保障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类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和反馈,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工程部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各项相关会议:1. 工程部周工作例会:会议由工程部组织,工程部所有人员参加,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2. 工程项目部监理周工作例会:会议由监理公司组织,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30分。3. 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工程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时间根据各项目进度情况确定。4. 各方案、技术评审会:在工程前期方案评审、技术评审阶段进行,各相关人员参加。5. 各工程项目施工协调会议:会议由各工程项目部组织,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在施工过程中22、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二)、会议制度:1. 要求参加会议人员提前5分钟到场。2. 实行会议人员签到制度(会议签到表见附件)。3. 做好会议内容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4. 会议期间会议人员注意力要集中,禁止打瞌睡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5. 会议期间将通讯器材设定在静音状态或关机,会议期间非紧急事件应尽量避免接打电话。七、档案管理规定(一)、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1. 工程部资料实行分类、分级收集整理。工程部内控资料分为一级管理资料、二级管理资料;工程部资料根据资料重要程度进行分类收集。一级文件要求长期保存。2. 工程部一级资料:相关制度、印章管理、相关会议纪要、外来文件、对外传真、联络单等;二级23、资料:其他资料。3. 各工程项目部一级管理资料:各类图纸、技术变更单、工作联系单、合同及协议、工程签证、相关制度等重要文件资料;二级资料:外来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资料。4. 对文件进行编号分类整理、存档。工程部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资料员要严格按照文件管理体系规定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做到准确、齐全、完整。5. 各工程项目部对外的图纸、文件及各项变更的发放要进行登记备案,由各项目部整理、存档。6. 各工程项目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编制各种应用表格,文件编号遵循工程部文件分类编号原则。(二)、工程技术变更管理1. 各工程项目部工程变更实行跟踪变更执行制度。2. 各专业工程师要对技术变更进行24、充分理解,吃透变更意图。3. 对相关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变更技术交底。4. 要深入现场检查落实变更的执行情况,如变更未及时得到落实,应及时提醒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跟踪督促。八、考勤制度工程部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坚持每天上下班需打卡。九 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管理(一)、考核考评管理规定:1、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管理,是公司评价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的一项制度规定,督促工程管理人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2、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参加考核考评,作为增加薪资、晋级、调动、奖罚、解雇等人事处理的依据。(二)、考核考评的内容:1、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25、是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积极认真负责的完成本职岗位工作;2、工程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主动性、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3、工程管理人员个人的道德品质、创造力、判断力等;4、工程管理人员对完成工作具备的工作知识、技术经验、学习接授新知识的能力;5、工程管理人员执行上级指令、计划组织的能力、联系协调能力等;(三)、考核考评办法:1、工程管理人员每周、每月按时填与本周考核表、本月考核表,对本周(本月)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2、由主管副总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考核;3、上报公司领导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评定;4、考核表交办公室存档;5、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与公司的绩效工资直接26、挂钩。第三部分 工程管理程序3.1项目施工过程管理流程1.目的 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合约义务,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的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成本控制目标。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3.职责 工程部副经理全面负责相应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协调和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与监理单位的配合、监控等工作。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分别负责进度、质量、成本(协助合同预算部部)及甲供材料等工作, 并记录项目施工日记。工作。4.27、内容4.1.施工准备管理4.1.1完成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考察、招投标和合同签定。完成试桩单位招投标和试桩的施工。4.1.2场地“三通一平”的实施,施工临时排水、施工路口手续的办理及各种施工许可证的报批报建 工程开工之前,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前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同时,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之规定及程序办理各项施工许可证的报批报建手续。协助相关部门的其他工程报建工作。4.1.3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详见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 在施工单位中标后,工程部应要求中标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施工 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28、对性地完善投标时报送的 施工组织设计,并一式二份报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审查。双方审查完成后形成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意见表,将审查意见表交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需主管副总最终批准。4.1.4开工报告的审批 主体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A 施工许可证已办妥;B 施工图已会审;C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D 施工现场的准备已具备开工条件。4.2进度管理(详见工程进度检查管理程序)4.2.1项目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管理4.2.1.1 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编制(详见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要点) 工程部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及扩初设计图纸29、,充分考虑施工工艺、做法要 求等,按照项目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编制指引完成总施工进度控制计 划的编制。必要时可以将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分解为年度施工进度控制 计划和季、月度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关键线路上的关键点可另行编制详 细计划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监控施工。4.2.1.2 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评审 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编制完成后,工程部应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计划给予 讨论和评审,并填写项目施工进度控制计划评审记录,以保证计划的可 行性和严肃性。评审完以后应交工程部经理批准后发公司相关部门执行。4.2.1.3 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调整 除非项目发展计划或销售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否则一般不对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给30、予调整。若调整,也应作好相关的评审工作,并且分计划要作相应的调整。4.2.1.4 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检查现场作业面劳 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进度款是否专款专用,对周、月总进度控制计划与实体实际进度进行对比,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针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前瞻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报批报建、合理安排工序穿插,解决图纸、限价、甲方分包、甲供材料等甲方需协助的问题。4.2.2样板确认计划、承建商进场计划、施工图纸交付计划及甲供材料进场计 划的管理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审定后,工程部工程师根据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完成项目的样板确认计划、乙供材限31、价计划、承建商进场计划、 施工图纸交付计划以及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分别抄送设计部、合同预算部等,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项目时间要求和工作本身周期 安排部门工作计划。在每月的工程月报中对下月需要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列出时间清单,前瞻性地敦促和协助职能部门完成相关的工作。4.3技术管理4.3.1图纸管理4.3.1.1 图纸的发放:图纸的发放由设计部统一归口管理,工程部负责监理和施 工单位图纸的发放。4.3.1.2 图纸的保管:工程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图纸,填写工程图纸清单以 及设计变更清单,并定期进行整理。一般来说,工程部图纸至少应有2 份。4.3.1.3 图纸会审:图纸会审至少应有两次,第一次32、为扩初设计阶段公司内部(销 售部、设计部、合同预算部、工程部及设计院等)的会审,主要解决建筑、功能及成本上的问题,由设计部主持;第二次会审为开工前的会审(设计部、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主要解决施工工 艺上的问题,由监理单位主持。会审结束后,主持部门应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图纸会审纪要由到会的各单位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设计补充文件及有效的结算文件。详见施工图审查管理程序4.3.2设计变更管理4.3.2.1 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部及公司其它部门可以直接提出问题,并归口到设计部发出AAAA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也可以对图纸中存在的或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33、的问题提出疑问。后者由工程部负责归口汇审核。特别是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的第二次图纸会审为发现问题的重要环节,监理单位记录并整理后,工程部应注意认真核对。工程部将上述 问题汇总后,再以公司部门工作联系单或图纸会审纪要的形式督促 设计部或设计院解决。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先电话或口头通知,再补公司部门工作联系单。4.3.2.2 设计问题的解决: 原则上,设计变更问题的解决由设计部负责归口,再交设计院解决。但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紧急情况,工程部也可以在征得设计部同意后口头 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变更,或者直接与设计院联系,定好解决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再联系设计部,由其与设计院协商后补设计变更单。任何口头指令34、或电话联系后都要补办公司或设计院正式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4.3.2.3 设计变更文件的传递及存档: 当问题解决形成变更文件以后,由设计部发给工程部,然后由工程部发给各有关单位实施。为使工作有序及有利于结算等,工程部应每月整理 设计变更文件(AAAA 设计变更通知单),填写设计变更文件清单。4.3.2.4 设计变更的实施:4.3.2.4.1 评审:对于任何设计变更文件,工程部可以从施工工艺、材料、造价等角度对其可行性或必要性作出评审。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以部门工 作联系单的形式向设计部提出修改意见供其参考。4.3.2.4.2 交底:在工程部将设计变更文件发给监理单位时,要同时作好交底工作,并随时指导35、施工。4.3.2.4.3 标识:工程部在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后,应及时在有关的施工图纸上作 好相应的标记,注明变更大概内容、变更时间、变更出处,并加盖工程部章。每月与监理、施工单位核对施工图纸的变更标识情况,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及时标识施工图纸变更标识。4.3.3施工技术管理4.3.3.1 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评审由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工程部进行监督。4.3.3.2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临时出现的施工技术质量问题,由于工程部监督监理单位处理,必要时请工程管理部组织外围专家召开专题会议。4.4成本管理4.4.1根据公司付款程序,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初审,注意各项扣款的及时执行; 在工程快结束时注意36、规避超付的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和 保固金支付。4.4.2根据合同预算部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造价审核。4.4.3根据工程和物资合同,及时收集有效资料和证据,与工程部和成本管理 部一起对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或者进行理赔、反索赔和索赔的工作。4.4.4根据工程投保合同,收集足够有效证据和资料,与工程部和成本管理部 一起向保险公司及时进行索赔。4.5质量管理(详见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程序、)4.5.1质量目标 工程部作为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门机构,应认真作好质量控制工作。 在评审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注意有关质量和现场配合的条文的审核, 确立明确的质量目标。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37、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履约实现质量目标。4.5.2事前控制:4.5.2. 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编制工程指导书,对容易出现投诉的质量问题,要编制有效预防措施。4.5.2.2 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监理合同以及有关法规,严格审查监理 规划,以便监督监理质量管理行为。4.5.2.3 根据合同要求,与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审核。4.5.3过程监控4.5.3.1 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工程部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国 家定位放线基准坐标点及高程控制点,并要求监理单位配备专门的测量 工程师和经标定过的仪器对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38、情况进行严格校核复。4.5.3.2 重要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由于许多重要的材料、设备均为甲供,因此必须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对于乙供材料,必须在施工合同或限价过程中给予必要的质量要求描述。所有进场材料根据规范要求查 看材料设备的准用证、合格证、检验报告,监理对于部分材料必须进行 有见证送检,未经检查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现不合格品时,予以退货,若甲供材料对进度等造成影响,与工程部一起向供应商索赔。4.5.3.3 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的监控:工程部应坚持经常性的质量检查 制度,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桩基工程、重要部位的砼浇灌、 钢筋绑扎、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要会同监理单位39、到施工现场进行检 查。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单位相应的质量保证表格上,工 程部工程师签字认可。当出现不合格时,工程部要求监理工程师填写整 改通知单,并要求其负责施工单位整改后的验证和封闭。4.5.3.4 在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工程完工后,工程部按照有关施工中间验收 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通知 工程管理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详 见(工程验收管理程序)4.5.4事后控制4.5.4.1 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完工后交工前要督促 监理单位 100检查验收。在移交给物业公司时,针对各分部分项要再 次与物业、40、监理、施工单位联合检查。4.5.4.2 对于质量问题投诉的维修要有记录和统计、分析。4.5.5.3 对于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结合设计、施工控制和管理 检查措施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报公司和集团设计工程部。4.6对监理单位的管理(详见工程监理管理要点) 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 开发商进行成本控制。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4.6.1控制依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 工程监理规范(建设部 2000 版)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4.6.2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审查:工程部应对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41、人员数量、资格证书是否与监理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是否具备资格、工作人员数量是否足够等。在核对无误后,再将监理工 程师的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登记 在监理工作人员登记。4.6.3督促监理单位向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发布监理配合要求,向承建商 明确现场管理规定和程序。4.6.4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由监理监督承建商根据审核 意见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配合 设计部催促设计院完善设计图纸,解决设计问题。4.6.5督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有见证送检,监督监理单位对 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旁站监理执行情况,监理对有关质量问题42、的跟踪 解决措施。4.6.6监督监理单位完成上墙资料:晴雨表、监理单位各种规章制度、监理架 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每月工程进度照片、工程进度形象表、各阶段 总平面布置图等。4.6.7监理的文件管理监督:4.6.7.1监理月报。工程部应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监理月报,并对其中 所反映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情况形成反馈意见,填写监理月报 审核意见表。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部平时巡视所发现的问题, 应要求监理敦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再上报工程部核实。4.6.7.2 监理例会或其它专题会议:督促监理单位每周召开监理例会对各施工单 位工序、质量、进度进行监控和协调。必要时,工程部也可以组织43、监理 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各会议应注意作好相应的记录并予 以保存,所有的会议纪要必须经工程部审核通过,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 落实纪要内容。4.6.7.3 监督监理的其他质量记录和质量文件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对不合格工程 质量发不合格报告和整改通知等质量文件,并监督监理在施工单位整改 后的验证与文件的封闭。4.6.7.4 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建设单位参加并签署的各种中间隐蔽验收、各种质量保证表格等,工程部有责任在签署之前予以核查。4.6.8监理与承建商的关系协调:在施工单位刚进场时,工程部应首先与之取 得联系,并将其介绍给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向其发放有关配合监理管44、 理的配合要求,在施工过程之中,当承建商与监理单位发生由其自身不 能解决的矛盾时,工程部有责任及时发现并给予妥善解决。4.6.9承建商之间的协调:各承建商之间的相互进度配合、成品与半成品的相 互保护等易发生矛盾的地方,原则上由监理单位负责解决。但当矛盾较 大时,工程部也有责任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从中给予协调解决。工程部 可以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来协调各承建商之间、承建商与监理之间以 及工程部与监理之间的关系。具体可参照工程部例会指引的相关规定来 执行。对于每次协调的结果,应形成例会纪要并发给各相关单位。另外, 工程部也可以通过书面文件的形式来协调上述单位之间或与上述单位之 间的关系。4.6.1045、 监督监理对施工单位报审的进度款、签证、变更等的审核工作。4.6.11 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工程初验。工程初验后督促 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档案资料,由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协助整 个竣工资料验收工作。4.6.12 监督监理单位在入住验收阶段配合物业进行入住验收,在保修阶段留置23 人,配合物业及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和提交报 告。4.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详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管理程序、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要点)4.7.1在施工合同中对现场硬地化、安全网、施工机械、脚手架、围墙、标牌、 围护、场地清洁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施工单位不 按合46、同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违约行为,按合同罚则扣除相应的措施 费。审定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4.7.2督促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控管理;在每周的监理例会 或其它工程会议上要监理讲评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对于存在的严重隐患要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发监理公司,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负责验证和封闭。4.7.3对于政府及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要监理跟 踪落实。4.8文件资料管理 工程部文件按工程文件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在完工后向公司档案管 理机构移交有关项目质量记录。档案管理见工程档案管理程序。4.9工程物业移交4.9.1工程移交物业管理部门应具备的条件:47、4.9.1.1 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4.9.1.2 承包商已将竣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建设工程已移交 工程部。4.9.1.3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齐全。4.9.2工程移交物业管理部门程序:4.9.2.1 在竣工验收完成后,工程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准备接收已竣 工的建设工程,并知会工程管理部等相关单位。4.9.2.2 组织由物业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建设工程物业验收移 交,逐户逐房检查,对卫生间等部位必须 100进行盛水试验,必要时 物业工程人员可提前检查有关准备移交的物业质量。4.9.2.3 填写工程完工移交书,对检查的房间的各有关部位质量问题进行统计。4.948、.2.4 通知监理单位组织承包商对验收提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4.9.2.5 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并检查后,通知物业单位对质量问题的 整改结果进行复验,直至通过移交验收。4.9.2.6 移交竣工资料一套、住宅装修控制要点、住宅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给物业单位,其中有关设备的资料必须十分齐全,竣工图中的设计变更 必须详实,有关户内管线的走线必须绘制竣工图。4.9.2.7 入伙后,就有关投诉的处理记录、施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必须移交物业 单位。4.10工程结算4.10.1 工程竣工后,项目主办人员据工程竣工结算前需具备完善手续清单 完成结算前的准备,之后进入结算程序。4.10.2 结算49、工作另见工程预决算管理办法。3.2工程部工地检查管理程序1.目的 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工程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查工作的制度化, 便于公司全面了解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情况,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2.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3.职责 由工程部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4.内容4.1检查时间: 对在建项目每月例行检查一次(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可增加检查次数)。4.2检查人员: 主管副总、工程部副经理、设计部、合同预算部、监理单位总监、各施工单 位。4.3检查依据: 国家、地方相关质检、安检的规范、规定,工程设计文件。4.4检查内容:4.4.1工程实体质量。4.4.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50、。4.4.3上月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4.4.4重要工序施工计划安排。4.4.5本月隐蔽验收资料。4.4.6工程进度完成情况。4.4.7质量记录和文件资料管理情况,图纸管理和变更标识情况。4.4.8合同管理情况。4.4.9甲供料管理情况。4.5检查方法:4.5.1观感检查。4.5.2利用相关仪器检查。4.5.3相关资料抽查。3.3 施工图审查管理程序1目的 确保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燃气等各专业图纸经济、合理, 规避设计中的质量隐患,对图纸的设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开发的所有项目。3.职责 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燃气等各专业的设计任务书中相关 条款有51、工程部配合设计部提交设计院,设计部负责第一次扩初图纸会审 的组织工作,工程部配合监理负责第二次施工图纸会审。工程部配合设 计部对专业图纸和变更的跟踪落实。4.内容4.1.检查依据4.1.1现行的国家规范、条例及有关法规;4.1.2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4.1.3现行的地区规范、标准、条例及有关规定;4.1.3集团现有的工程案例经验教训。4.2.检查要点4.2.1安全性,如结构体系的安全性能;避免工程质量事故。4.2.2功能性,如各专业设备或系统的有关参数,对于功能的影响程度,防止 功能缺陷的性能;避免设计导致的质量问题。4.2.3经济性,结构体系或专业设备体系的经济性能;性价比分析。4.2.452、可操作性,是否有利于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规避施工质量问题。4.3.检查程序4.3.1在扩初设计阶段,设计部组织公司销售部、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及设计 院等进行会审,主要解决各专业功能及成本上的问题,由设计部主持会 议。4.3.2必要时工程部可召集外围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专业体系选型的评审(详 见工程技术咨询管理制度)4.3.3在开工前,监理组织设计部、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针对施工图施工工艺上的问题,进行会审,监理单位主持会议。会审结 束后,主持部门应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图纸会审纪要由到会的各 单位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4.3.4设计部负责对图纸和变更设计工作的落实和跟踪,是图53、纸和变更的归口 管理单位,工程部对于专业设计协助设计部进行设计跟踪。3.4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程序1.目的 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查工作的制度化,便于公司全面了 解项目的质量情况,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3.职责 由工程部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4.检查内容4.1检查时间: 在建项目每月例行检查一次(特殊工序、重点部位据实际相应增加)。4.2检查人员:主管副总、工程部、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4.3检查依据: 公司的工程管理规范和国家、地方相关质检的规范、规定,工程设计文 件和资料。4.4检查内容:4.4.1工程实体质量454、.4.3上月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4.4.5本月隐蔽验收资料4.4.7质量记录和文件资料管理情况,图纸管理和变更标识情况4.5检查方法:4.5.1观感检查4.5.2利用相关仪器检查4.5.3相关资料抽查4.6结论:4.6.1对检查结果现场开会讲评4.6.2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工程部负责监督监理施工单位落实4.6.3形成纪要备案5、管理内容5.1土建质量管理程序5.1.1质量策划:5.1.1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5.1.2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5.1.3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 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5.1.3.1 勘察、设计55、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审” 和“采购”。5.1.3.2 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5.1.3.3 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5.1.3.4 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5.1.3.5 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5.1.2文件和资料的控制:5.1.2.1 规范:工程部制作一份现行规范(包括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规范、规 程、规定)目录下发各项目管理部,每当国家、政府颁布或更换规范时, 及时通知到各项目管理部,确保使用的是有效的现行规范。5.1.2.2 图纸:设计院发出的工程设计图纸必须是加盖市建委统一发出的“施工 图出图专用章”的有56、效图纸,到各项目管理部,由专人收发并作记录, 当有图纸作废时,应及时通知下发人员,在作废的图纸上作标识以示区 别或收回统一管理,确保使用的工程图纸为有效的。5.1.2.3 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5.1.2.3.1设计变更单:由设计院签发,并经设计部、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签 字确认的证单。5.1.2.3.2技术核定单:因为施工原因,由施工单位签发,并经设计、监理单位 和工程部签字认可的对工程设计图纸变更的单证。5.1.2.3.3工程量签证单:由施工单位签发,有关工程工作量发生变化,需工程 部、监理签字认可的单证。5.1.2.3.4工作联系单:发生在项目部与分包商中任何一57、方之间有关工程方面的联系单证。5.1.2.3.5以上单证由专人收发,并分类编号记录。5.1.3过程控制:5.1.3.1 勘察阶段:在勘察前,参照有关资料对工程所在地地质情况及周围环境 有一个大致了解,根据工程特点和规范要求合理布置勘察点,对勘察报 告上反映的地质情况有异议或反映出的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反映不清时, 可增设勘测点。5.1.3.2 设计阶段:5.1.3.2.1确保功能,使用价值的满足程序最高。5.1.3.2.2设计出的房型在针对的顾客群中有最大的认可。5.1.3.2.3设计出的工程效益最多(通过设计出的总建筑面积,单位面积成本, 市场定位后的销售价格等确定。)5.1.3.2.4施工的58、可行性及简洁性。5.1.3.3 施工阶段:5.1.3.3.1工程部负责实施施工质量控制。以创优操作细则及四大渗漏控制: 屋面、外墙、门窗、卫生间为核心内容,结合 100%细部质量检查工 作,严格管理施工工程质量。5.1.3.3.2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已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其产品符合规范 要求。5.1.3.3.3当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时,要求其提出修改方案,同时进行 审核。5.1.3.3.4分阶段主持召开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确保施工出的产品符合设计意 图。5.1.3.3.5对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工作联系单等进行控制(通过 签字认可)。5.1.3.3.6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由工59、程部经理在建筑工程开工报告单上签字, 允许施工单位开工。5.1.3.3.7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工程师通过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来认可其施 工单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5.1.3.3.8新技术、新材料在实施过程中,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在过程中可以质量跟踪,确保试用成功。并将使用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经验记录下来,以供下次使用参考。5.1.3.3.9对上一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交付、服务等过程中发现的)在本 工程实施时,加以重点控制,以防再次发生。5.1.4检验:仅涉及对材料的验收及工程产品的检验。5.1.4.1 根据现行建筑材料规范大全及合同或协议进行验收,有质保书要求 的则60、要求随料提供质保书,并根据规范要求,委派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 位进行试验,对试验结果有怀疑时,可自行抽查检验。5.1.4.2 根据规范规定组织监理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5.1.4.2.1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验后,通知项目部和监理验收,项目部专 业工程师和监理验收通过后,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允许其进入 下一道工序。5.1.4.2.2分部工程验收:专业工程师组织监理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并在 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签字。5.1.4.2.3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经理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对单位工程进 行检验评定,并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上签字。5.1.4.2.4单位工程验61、收合格后,项目部会同施工单位上报工程所在地质监站验 收。5.1.5检验状态的控制程序。5.1.5.1 明确检验的四种状态:待检产品、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尚待判定产 品。5.1.5.2 甲供产品的检验:5.1.5.2.1所有甲供产品进场必须进行检验,需提供质保书的则要求提供,根据 不同的检验状态,分别堆放并在记录单上做标识。5.1.5.2.2不合格产品必须限期离场。5.1.5.2.3施工单位所领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通过记录单反映)。5.1.5.3 半成品的检验标识:通过采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施工单位提供 的试验报告单等各种试验资料作为半成品的标识。5.1.5.4 成品的检验:通过单位工程62、质量综合评定表对工程标识。5.1.6不合格品的控制:5.1.6.1 通过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防止误用和转序,以保证只有合格的 产品才能投产,转序、安装和交付。5.1.6.2 对于不合格品,工程部经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进行调查,查寻 原因,然后作出处理意见。5.1.7纠正和预防措施。5.1.7.1 针对不合格品,部门主管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5.1.7.1.1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对纠正过程进行监督;5.1.7.1.2由施工单位提出方案,经部门主管、设计和监理批准执行,在纠正过 程中进行监督。5.1.7.1.3由项目部与设计、监理协商出处理意见,责令施工单位按此执行。5.63、1.7.2 预防措施范围:5.1.7.2.1施工过程中多次或连续出现的不合格品(质量通病);5.1.7.2.2在交付使用及今后使用过程中顾客多次提出的;5.1.7.2.3日常质量活动及质量统计信息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潜在原因。5.1.7.3 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后,实行跟踪、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验证。5.1.8工程竣工办理入住手续时,严格按公司规定配合业主办理入住验收和维 修。5.1.9质量记录的控制。5.1.9.1 对于质量记录(如隐蔽工程验收单、质保资料、试验单等)分类编号保 管,并作记录。5.1.9.2 工程完工后,将其移交档案室,保持对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5.1.10 统计:对于发生的质64、量通病,采用统计技术加以分析评定。5.2.给排水质量管理程序 所有工程必须委托持证监理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理,并且所有的监理工作 都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的监督之下有序、有效地执行,从而认真 完成以下工作内容:5.2.1要求施工安装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如有更改,须经部门主管与设计单位 协调后方可执行。5.2.2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监督,根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等标准,及时纠正不 当施工,进行过程质量控制。5.2.3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逐项进行检查评定,并在分部分项工程质 量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埋地管工程,上水、热水管 安装65、工程,排水管、雨水管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及有关设备的安装,卫 生洁具安装工程,室内煤气管安装工程。5.2.4工程部检查:监理公司对分部分项进行检查评定后,将分部分项工程 质量评定表报工程部,部门主管接表后,即刻到工地抽检,抽检频次 不少于标准规定数量的 25%,相符率达 90%以上,即认为监理评定正确, 予以签名盖章确认,否则,必须重新检验评定。5.2.5隐蔽工程控制:5.2.5.1 隐蔽工程的内容:埋地管工程,包括埋地的给、污、废水管、煤气管、 消防管、雨水管安装、敷设,室内部分的埋墙管以及工程竣工后敷设的 各种给排水管道。5.2.5.2 隐蔽工程检查标准: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66、42-82 等。5.2.5.3 隐蔽工程的检查:5.2.5.4 部门主管应经常检查隐蔽工程施工情况,着重对水管减压,气管减气, 以埋管排水管盛水、排水管通球等有关工程隐患部分的试验要重点进行 检查,对异常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做好处理记 录。5.2.5.5 当隐蔽工程作业结束,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由监理公司牵头,工程 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三方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质量标准 及检验方法按 5.2 执行。5.2.5.6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三方共同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工 程可进行下道工序,未经检查或许可批准的隐蔽工程,不得擅自转入下 道工序。5.2.6工程验收:67、5.2.6.1 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工程部应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 位技术负责人三方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 100%检查。5.2.6.2 除了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表单之外,还要分别填写给水工程 检查表、排水工程检查表、空调冷凝水检查表,发现不合格品,应 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5.2.6.3 质量回访:工程移交物业后,一年内工程部部门主管每季度一次到物业公司水电养护部回访。5.2.6.4 工程结束后,工程部就常见工程质量问题作出总结,在以后工程中加以 重点控制。5.3.电气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所有工程必须委托持证监理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理,并且所有的监理 工作都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管68、理部的监督之下有序、有效地执行,从而 认真完成以下工作内容:5.3.1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监督,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254-96、GB50258-96、GB50259-96 等标准,及时纠正不当 施工,进行过程质量控制。5.3.2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逐项进行检查评定,并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分部分项工程包括电缆线路工程、硬母线安装工 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低压电器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 箱(盘)安装工程、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避雷针(网)及接地 装置安装工程。5.3.3工程部检查:监理公司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后,将分部分项 工69、程质量评定表报工程部,部门主管接表后,即刻到工地抽检,抽检 频次不少于标准规定数量的 25%,相符率达 90%以上,即认为监理评定 正确,予以签名盖章确认,否则,必须重新检验评定。5.3.4隐蔽工程控制。5.3.4.1 隐蔽工程的内容:指在结构施工过程中,需利用钢筋作接地引线的避雷 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以及各层电器配管工程。5.3.4.2 隐蔽工程检查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控制与检验评定手册9.3 配管工程、9.17 接地装置安装工程执行。5.3.4.3 隐蔽工程的检查:5.3.4.3.1部门主管应经常检查隐蔽工程施工情况,对异70、常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做好处理记录。5.3.4.3.2当隐蔽工程作业结束,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由监理公司牵头,工 程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三方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质量 标准及检验方法按 4.2 执行。5.3.4.3.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三方共同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 工程可进行下道工序,未经检查或许可批准的隐蔽工程,不得擅自转 入下道工序。5.3.5工程验收。5.3.5.1 工程竣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工程部应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 位技术负责人三方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 100%检查。5.3.5.2 填写通电试验检查表、电器开关、插座、灯具检查表、低压71、电器 检查表、避雷系统检查表,发现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 序进行处理。5.3.5.3 质量回访:工程移交物业后,一年内工程部部门主管每季度一次到物业 公司水电养护部回访,并记录在工作日记上。5.3.5.4 工程结束后,工程部就常见工程质量问题作出总结,在以后工程中加以 重点控制。3.5工程进度检查管理程序1.目的 保证工程进度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查工作的制度化,便于公司全面了 解工程进度情况,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3.职责 由工程部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4.目的 保证工程进度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查工作的制度化,便于72、公司全面了 解工程进度情况,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5.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6.职责 由工程部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7.检查内容4.1.检查时间: 在建项目每月例行检查一次。4.2检查人员:主管副总、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4.3检查依据: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月施工进 度控制计划;项目材料限价计划;图纸交付计划;分包商进场计 划;样品确认计划;甲供设备材料进场计划。4.4检查方法: 根据检查依据对照项目工程施工现状。4.5结论:4.5.1 对检查结果现场开会讲评4.5.2 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项目部负责监督73、监理施工单位落实4.6.3 形成纪要备案5控制内容5.1开工准备。5.1.1 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确定。5.1.2 对监理公司的控制。5.1.2.1 工程开工前十天内,监理公司负责编制监理大纲、监理细则,并上 报项目部工程部;5.1.2.2 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签收一周内予以明确批复;5.1.2.3 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监督监理公司严格按监理大纲及监理细则 对房屋建筑实施过程控制。5.1.3 对施工单位的控制。项目经理部通过监理公司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并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5.1.4 项目部工程部向施工单位移交场地并签署场地移交备忘录。5.2进度计划的控制。5.2.1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5.2.74、1.1 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报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审核, 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5.2.1.2 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制甲供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工程管理部经理 审核批准。5.2.1.3 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制总体配套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管理部经理 审核批准。5.2.2 进度计划的实施。5.2.2.1 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每月(周)编制项目月进度计划、项目周进度计 划,报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审核,主管副总批准。5.2.2.2 工程部监督监理公司每周定期组织监理例会,针对实际施工与计划的 偏差,及时平衡、调整,并形成监理例会会议纪要。5.2.2.3 工程部每周采用横道图比较法进行工程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统75、计对 照,控制分析,提出进度调整方案,报主管副总审核批准。5.2.2.4 工程部按计划实施情况,填写工作日记。5.2.3进度计划的检查,工程管理部根据规定,每月(周)对各项目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协调,督促各项目严格按进度计划进行 操作,每月周对各项目进行进度考评。3.6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管理程序1.目的2 .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3 .职责 由工程部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4.内容4.1检查步骤4.1.1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批,7 天内必须答复, 否则为默认;4.1.2现场检查安全落实情况,是否与申报的做法一致。4.2检查时间:76、4.2.1对在建项目每周例行检查一次(特殊工序、重点部位)(不定期);4.2.2对在建项目每月例行检查一次。4.3检查人员:主管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4.4检查依据:4.4.1国家、地方相关文明施工和安全检查的规范、规定,工程设计文件。4.4.2工程管理规范中的文明施工检查和安全检查要点。4.5检查内容:4.5.1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情况;4.5.2施工单位安全自检记录和文件资料管理情况;4.5.3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和会议纪要;4.5.4上月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4.6检查方法:4.6.1现场实物检查;4.6.2相关资料抽查。5.结论5.1检查结果现场开会讲评;77、5.2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工程部负责监督监理、施工单位落实;5.3形成纪要备案。3.7工程验收管理程序1.目的 对项目施工过程的中间验收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工程按期顺利验收通过 和交接给物业公司,便于公司掌握工程遗留问题以及对问题处理的跟踪。2.范围适用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3.职责 分部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和工程竣 工验收由工程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4.内容4.1工程中间验收4.1.1中间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4.1.1.1 承建单位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4.1.1.2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4.1.178、.2.1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4.1.1.2.2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4.1.1.2.3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4.1.1.2.4分项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4.1.1.3 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4.1.2中间验收程序4.1.2.1 承建单位完成分部工程后,必须先进行自评,自评完成后将分部工 程质量验评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申请进行中间验收。4.1.2.2 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查,并参照有关验收规 范和验评标准要求对分部工程现场观感质量进行量测和检查。4.1.2.3 若符合验评标准,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79、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签署, 并通知项目部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若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 师应向承建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完成后再重新申请中间 验收。4.1.2.4 接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工程部、设计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并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4.1.2.5 中间验收通过后,验收参加人员应对其分部工程的质量作出最终评定, 并对中间验收资料进行签认。对中间验收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发 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并验证封闭。4.1.3验收依据: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规定进 行验收,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80、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 的要求。4.1.4中间验收内容4.2工程竣工验收4.2.1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4.2.1.1 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4.2.1.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2.1.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2.1.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4.2.1.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4.2.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4.2.2.1 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 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81、 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竣工报告应包括以 下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 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4.2.2.2 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4.2.2.3 建设单位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 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程序由有关部门自定),并按专项 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4.2.2.4 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82、验收。4.2.2.5 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 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建设、设 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意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格式文本,一式 四份,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4.2.3验收监督:4.2.3.1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提交 有关质量文件和质保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对验收工作进行监 督。4.2.3.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83、验收工作中的组织形式、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 况及评定结果等进行监督。验收不通过,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 日期以最后通过验收的日期为准。4.2.3.3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通过后,即可进入验收备案程序。4.2.4备案管理:4.2.4.1 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规定时间内(根据各地区政府规定)向 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办理备案手续: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规划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合格证、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的验收结果通知单(如电梯验收结果通知单等)、工程验收档案认 可书、燃气工程验收证书、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 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84、书、住宅使用说明书。4.2.4.2 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加盖公章 和法人代表签名,提交前文所述验收证书向主管部门备案。4.2.4.3 主管部门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正本两份,副本三份,建设单位和产权登记部门各持一份正本,档案部门、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各持一份副本。4.2.5竣工验收内容:程序工程分类参加单位1消防工程消防局 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部2环保工程环保局 工程部 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3燃气工程燃气公司工程部 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4民防工程民防办 工程部 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5电梯工程劳动局 工程部 设计85、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6安全验收安检站 工程部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7供电工程供电局 工程部 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8白蚁防治工程白蚁防治办公室 工程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9自来水接驳自来水公司 工程部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10规划验收国土局 工程部 设计院 设计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发展部11档案验收档案馆 工程部 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3.8 工程档案管理程序1目的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 程图书资料为现行有效版本。2.范围 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3.职责 工程部的档案管理员(即工程部项目秘书)负责工程图86、书资料的购买、 登记、借阅和保管;工程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工程文件用 印(登记、盖印);工程部经理负责对过期资料的审查销毁。4.内容4.1.项目资料的控制4.1.1 收集、进库和保管4.1.1.1 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时,各部门应将本部门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示、政 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包括设计合同、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等)以及各类证书的原件/正本在产生的同时,及时送至工程部 档案管理员处保管。4.1.1.2 工程项目在结束时,各项目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 参考价值的资料,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交于工程部档案管 理员处。4.1.2 归档 工程项目正87、在进行时,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项目和文 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并分别存放。4.1.2.1 公司所开发的各项目均有单独的项目代号或简称。4.1.2.2 文件的归档分类:第一册 GF: 公司管理规范 GC-GF-GS- 工程管理规范 GC-GF-GC- 工程类表单 GC-GF-GC-001-工程部内部管理规范 GC-GF-GC-002-工程管理规范 GC-GF-GC-003-工程部人员架构及职责 GC-GF-GC-004-第二册 ZD: 工程指导书 GC-ZD-第三册 ZL: 政府文件 GC-ZL- 第四册 GL: 公司来文: 报公司各部门文件 GC-GL-001- 发设计管理88、部文 GC-GL-002- 发成本管理部文 GC-GL-003- 其他文件 GC-GL-004-第五册 JY: 会议纪要:公司每周/每月工程例会纪要 GC-JY-LH- 公司现场工作协调会纪要 GC-JY-XC- 专题会议纪要 GC-JY-ZT-其他会议纪要 GC-JY-QT-第六册 QQ:工程前期准备: 基地情况资料 GC-QQ-JD- 施工单位考察 GC-QQ-SK- 监理公司考察 GC-QQ-JK- 用水、用电文件 GC-QQ- 技术资料 GC-QQ-JS- 其他文件 GC-QQ-QT-第七册 KC: 工程勘察往来文件: 初勘资料GC-KC-CK- 详勘资料GC-KC-ZL- 抽查纪录 89、GC-KC-CC- 其他文件 GC-KC-QT-第八册 JL: 监理公司往来文件:监理合同 GC-JL-HT-(含招投标文件) 监理细则 GC-JL-XZ-监理例会纪要 GC-JL-JY-监理月报及审核意见 GC-JL-YB-发监理单位文 GC-JL-FW-其他来文 GC-JL-QT-第九册 SG: 施工合同:GC-SG-HT-(含招投标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提供)GC-SG-ZZ-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提供)GC-SG-FA 施工单位来文GC-SG-LW-发施工单位文GC-SG-FW- 工程联系单GC-SG-LX- 工程报告及函件GC-BG-第十册 WZ: 物资合同 GC-WZ-第十一90、册 SJ:设计变更(按日期): 方案、扩初阶段 GC-SJ-FA- 施工图阶段 GC-SJ-SG- 图纸会审纪要 GC-SJ-HS- 技术交底记录 GC-SJ-JD-第十二册 QZ:工程签证 GC-QZ- 第十三册 XJ: 限价单 GC-XJ- 第十四册 JH: 计划管理:GC-JH-总进度控制计划及评审记录 GC-JH-KZ- 施工图纸交付计划 GC-JH-TZ- 分包商进场计划 GC-JH-JC- 样板确认计划GC-JH-YB- 甲供材料进场计划GC-JH-CL- 资金使用计划GC-JH-ZJ- 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GC-JH-JD- 月/周计划(施工单位) GC-JH-YJ第十五册 C91、L: 材料设备管理:机电设备 GC-CL-JD-建材装饰 GC-CL-JC- 样板登记一览表 GC-CL-YB- 收(调)料单 GC-CL-SD- 设备调试验收记录 GC-CL-YS-第十六册 JD: 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审批单 GC-JD-GC- 物资进度款审批单 GC-JD-WZ- 扣款通知单 GC-JD-KK- 奖/罚款通知单 GC-JD-JF-第十七册 JG: 交工前楼宇检查记录 GC-JG-001-竣工资料 GC-JG-002-如:竣工图 开竣工报告 中间验收资料第十八册 YS: 验收报告:GC-YS- 程验收报告(不需政府参与的验收)GC-YS-BG- 政府验收 8 证GC-Y92、S-ZF-履约评定表 GC-YS-PD-第十九册 TS: 投诉处理:投诉记录表 GC-TS-JL-投诉分析报表 GC-TS-FX-第二十册 HQ:后勤管理资料:GC-HQ-GL- 考勤表 GC-HQ-KQ- 其他文件 GC-HQ-QT第二十一册 QT: 零星工程资料 GC-QT-001-其他文件 GC-QT-002-4.1.2.3 归档文件编号: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在分类的基础上均按 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编号基本原则:部门名称缩写+文件分类缩写+专业分类缩写+文件顺序号以此类推,工程档案编号由工程档案管理员负责,每一个文件夹须有文 件卷目总索引、文件卷目索引表、文件目录表此三级索93、引表,以 便对恨档文件进行检索;文件卷目总索引列明归档文件各卷目编号及 名称;文件卷目索引表列明本卷目归档文件的分类及名目;文件目 录表作为质理记录、文件的最终目录,在文件归档时进行登录,须列明文件的编号、主题及归档时间。对施工和物资合同可按工程部所编合同号进行排序,并在首页打印出目录表。4.1.2.4 标识:对已分类和编号的文件,应在档案盒上进行标识,标识应简单清 晰、明了、易懂。4.1.2.5 在该工程结束时,原件需交政府职能部门保存的资料,应将复印件存归, 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去处。4.1.3 借阅项目开发过程中,各部门、各项目如需借用相关的项目资料,应到工程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办理相应的借94、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或 出具借条,并在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4.2工程竣工资料的控制4.2.1 工程竣工资料的范围 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专项工程项目均应做竣工资料。4.2.2 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条件 工程竣工档案应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4.2.2.1 建设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及其它工程验收进行完毕;4.2.2.2 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4.2.3 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程序4.2.3.1 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 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填报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 报送公司。4.2.3.2 公95、司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和工程竣工档案 情况申报表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公司的甲方竣工 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主管城建档案部门填报建 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4.2.3.3 验收工作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由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小组主持, 公司组织设计部、工程管理部、 以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 术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4.2.3.4 验收工作进行完毕,由验收小组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各单位应根据正式 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认真进行整改,并确保符合规 定要求。4.2.3.5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经整改后的工程竣工档案应在规96、定时间内送主管 城 建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审查。4.2.4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4.2.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4.2.4.2 公司在接收承建方的竣工档案时,应检查所交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在确保与原件一致的前提下,向各单位出具接收工程项目档案(资料) 登记单。4.2.5归档4.2.5.1 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竣工资料,应按项目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4.2.5.2 不同项目的竣工档案不得混放在一起。4.2.6 借阅4.2.6.1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借阅竣工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4.2.6.2 公司之外的单位借阅档案,需工程部经理97、的批准。4.2.7 销毁对凡需销毁的资料、图纸,必须先进行造册列出清单,经工程部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清单应予以保存。4.3档案立卷的要求4.3.1 文字资料立卷要求4.3.1.1 档案材料归档时,以 A4(即 210mm x 297mm)规格为标准,不足 A4 规格 的应用 A4 白纸粘贴,过大的要折叠为 A4 规格。4.3.1.2 档案材料中的金属物应去掉,对因复写而透底的材料,应垫上白纸,以 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4.3.1.3 文字材料组卷时,厚度不得超过 2cm,一卷内有多种材料时,应用彩色 薄纸隔开。4.3.1.4 装订时,用棉绳三孔一线方式装订成册,入档案盒。4.3.2 图98、纸的立卷要求 纸质竣工图(或其他归档的纸质图),归档组卷时以手风琴式折叠为 4# 图幅,连同图纸目录,散装入统一的卷盒。4.3.3 立卷档案必须装订整齐,以相关流水号打印页码。4.3.4 立卷档案每卷必须有独立的页号和卷内目录。4.3.5 立卷档案必须统一使用现行的封面、卷盒和目录。4.3.6 为使档案管理更有序、便于使用,各种档案资料均应以项目分类编号。第四部分 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制度4.1 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要点1.目的为便于工程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的编制,使计划具有可行性,并对工作进 行前瞻性控制。2.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3.职责 工程部编写:项目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99、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图纸交付计划、样板确认计划、分包工程进场计划、甲供物资进场计划、项目工程分包计划和甲供物资采购计划;营销策划部编写:项目发展计 划;设计部编写:项目出图计划;成本管理部编写:项目材料限价计划、 材料限价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各相关部门对有关计划进行会审。4.内容4.1.计划的分类4.1.1发展计划:由策划部根据公司对项目总体的发展要求制定,它提出项目 从最初策划到入伙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是项目实施工期的总的控制目标。4.1.2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初步设计或规划批准后由工程部在项目发展 计划的基础上编制,主要目的是确定项目实施及与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 有关的各项工作的开始100、和完成时间。具体为: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基础 施工图出图、基础部分承建商进场施工、基础验收、上部工程施工出图、 主分包单位进场、主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装修样板房施工、装修工程施 工、室外及园建出图、室外及园建施工单位进场、外架拆除、室外工程 施工、工程验收及入伙等时间。该计划在编制时应注意综合考虑各种因 素,科学安排分部工程之间的搭接关系,留有一定余量,保证经过有效 的组织和努力能够达到。同时该计划将作为公司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时 间参考依据,应有一定的提前量。编制时采用甘特图或网络图。4.1.3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在施工图确定、主包单位进场后,根据项目 建设计划分阶段编制。该计划应明确主要分项101、工程的起止时间,确定分项工程之间衔接,应能够对施工单位的合同工期进行有效控制,便于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照检查,分析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和设备、周转材料和劳动力等资源的投入是否能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 编制时采用甘特图或网络图。4.1.4在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设计管理部编写:项目出图计划;工程 管理部编写:项目工程分包计划和甲供物资采购计划;成本管理部编写: 项目材料限价计划。图纸交付计划、分包商进场计划、样品确认计划、 甲供设备材料进场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由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发展计划 及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分批提出。4.2.计划编制依据4.2.1项目总施工102、进度控制计划:规划设计或初步设计;项目发展计划;工期 经验资料(应注意参考本地区及公司以前做过的同类工程施工周期);施 工季节性;材料采购及订货周期;工程所在地理环境等。除此之外还要 考虑到国家及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等进行编制。4.2.2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施工合同和施工 图纸;项目建设计划;建设地区原始资料(水、电、路、地质地形、水 文、气象及当地社会环境等);工程概算和预算资料;施工单位提出的施 工进度控制计划,充分考虑施工单位各阶段资源投入情况等进行编制。4.2.3出图计划:根据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分包商进场计划,充分考虑 好招标所需时间。103、4.2.4分包商进场计划:根据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进行编制。4.2.5样品确认计划:根据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设计管理部编制的样品 确认范围及要求编制。4.2.6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根据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施工合同编制。4.2.7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及成本指导书编制。4.2.8甲供物资采购计划:工程部根据样品确认计划,考虑采购周期,及必要 的生产周期编制。4.2.9工程分包计划:工程部根据分包商进场计划,项目出图计划,招投标周 期编制。4.3.编制步骤4.3.1 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4.3.1.1 研究发展计划、规划方案报建图及其它相关资料,根据发展计划要求, 104、分析细化实现发展计划所需的各项工作及需经历的各个阶段。定出具体 时间点。4.3.1.2 按照施工阶段顺序,列出单位工程,并分解至分部工程,确定进行各单 位工程及分部工程施工前需进行的各项工作,初步估算工程量及工作 量。4.3.1.3 根据发展计划和有关工期定额,参考以往经验,合理确定各项工作的持 续时间;科学安排各项工作之间搭接关系,绘成甘特图或网络图。4.3.1.4 检查总工期是否满足发展计划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优化。4.3.2 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4.3.2.1 熟悉施工图、施工合同,参研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及施工单位提出 的施工进度计划,研究原始资料。4.3.2.2 确定施工流向,划105、分施工段和施工层,分解细化至分项工程。4.3.2.3 分解施工过程,确定施工顺序,在工序复杂的部位要理清工序前后逻辑 关系,必要时绘制工序网络图。4.3.2.4 计算工程量,确定各项工作持续时间。4.3.2.5 合理确定各项工作之间相互逻辑关系,绘制横道图或网络图,并根据建 设计划的工期要求进行优化。4.3.3 施工图交付计划、分包商进场计划、样品确认计划、甲供设备材料进场 计划、材料限价计划、资金使用计划4.3.3.1 图纸交付计划、分包商进场计划,样品确认计划要根据项目总施工进度 控制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时间要求、设计管理部的样品确 认范围及要求编制。4.3.3.2 编制时应估算106、工作量,充分考虑完成工作以及施工准备或生产加工运输 需用的时间。4.3.3.3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编制一般依据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4.3.3.4 编制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时要根据材料性质、现场库存及保管能力,适当提早进场。4.3.3.5 工程部可以按进场的时间要求,参考有关生产、采购运输周期制定采购 计划。4.3.3.6 样品确认及限价工作在施工图确定后应尽可能早进行,以便于后续工作 的安排,在排计划时应注意提前考虑。4.3.3.7 工程部根据分包商进场计划,编制工程分包计划,并提出对相关 图纸的要求。4.3.3.8 设计管理部根据图纸交付计划,考虑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方面的进 度要求,设107、计院和政府部门报建情况编制项目出图计划。4.4进度计划的会审制度4.4.1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在编制完成后,工程部必须组织计划会审 会议,设计部、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对有关图纸、分包、及限价等工作 进度进行会审并报公司批准。4.4.2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在定稿后,设计部项目出图计划;工程部 编写:项目工程分包计划和甲供物资采购计划、图纸交付计划、分包商 进场计划、样品确认计划、甲供设备材料进场计划;成本管理部编写: 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材料限价计划。4.4.3工程部根据分包商进场计划、甲供物资进场计划,考虑合理的招投 标时间,及物资生产工艺时间,编制的工程分包计划、甲供物资采 购计划。4.4.108、4设计部根据图纸交付计划,考虑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方面的进度要求, 设计院和政府部门报建情况编制项目出图计划。4.4.5上述各部门的有关施工、出图、分包、采购、限价进度计划在编制完成 后进行会审,并报公司批准。4.2 施工图会审管理制度1.目的公司为减少因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而引起错误施工,使项目工期、成本、质量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特订立本准则。2.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项目。3职责4内容4.1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组织,设计部、成本部、工程监理单 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工程部从AAAA 工程技术专家资源库中 选择 23 名工程专家参加图纸交底及会审会议。4.2工程部、设计109、部必须对各专业图纸认真核查。目的是达到了解设计意图, 熟悉施工图纸,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在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 会审时提出,并加以解决,确保施工顺利。4.3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在核查施工图的基础上,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错、漏、 碰、缺等问题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由设计单位解决;监理单位负责书写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业主、设计、施工三方签证。4.4对于“三边”工程,设计部提出分步施工出图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 审查分批图纸前后交接部位,发现矛盾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协调处理, 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4.5施工图纸核查的重点:单位工程最终沉降量计算值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各种地下设备管道是否符合110、市政工程总体规划;住宅工程是否满足上 海住宅设计标准;消防通道、室外消火栓等是否遗漏或符合有关规定等。4.6. 建筑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4.6.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4.6.2建筑说明和装修材料表是否有错漏或交待不清。4.6.3平面图中分尺寸与总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间尺寸的标注及每间平面的布 局,平面相互交叉关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轴线与柱子、墙体的关系尺寸;核查立面图中每层标高、门窗位置与平面图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图中各层标高,特别是交叉层的标高以及交叉层的处理;立面图 中应标明门窗的标高;结构梁、柱、板的表示等。4.6.4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111、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 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 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4.6.5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 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4.6.6屋面上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书的要求 要求。4.6.7配合设备专业,必须在建筑图上表示的开洞和予埋件是否有遗漏。尤其 注意对空调留洞及冷凝水管的处理。4.6.8门窗表中的数量、尺寸、型号必须与平面图核对,有否遗漏或差错。4.6.9如有地下车库,需注意汽车入库道与自行车入库道的不同,同时要设有 避免雨水进库的集水坑。4112、.6.10 外阳台和卫生间的地坪比室内要低。4.6.11 屋顶避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4.6.12 图纸必须交待的节点有无遗漏。4.6.13 图纸中采用的标准图集,一律要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4.6.14 建筑节点作法是否与上海 AAAA施工技术操作细则中的规定有冲突。4.7. 结构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4.7.1结构总说明(核对地质勘察报告),校对基础部分的设计。4.7.2复核各类结构的尺寸是否齐全,用料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4.7.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项分尺寸和外包总尺寸以及每层结构平面的标高。4.7.4校对所有结构构件的设计钢筋和构造钢筋以及洞口加固钢筋,主次梁交接处须加箍或吊筋113、,柱与墙、扶手与墙的联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4.7.5如有悬挑构件,悬挑构件的主筋应设置在上部;悬挑构件的端头如有集 中力时,悬挑主筋应下弯钩住集中力作用构件的钢筋。4.7.6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丧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4.7.7各设备专业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钩、平台等是否表示无误。4.7.8楼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时,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与钢筋的搭接。4.7.9所有必须绘制的构件详图,节点详图以及特殊结构的详图有否遗漏。4.7.10 防潮层的设置,女儿墙的压顶,砖砌阳台栏杆转角的小柱与压顶等是否 设计完善。4.7.11 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114、太多时,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4.7.12 凡选用的标准构件,必须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4.7.13 避雷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构造及规范要求。4.8.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4.8.1校对设计说明和材料明细表,是否有错、漏。4.8.2校对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设计供水总量是否符合规范。4.8.3进水管的直径应按最大用水量和扬程的高度进行设计,但要考虑人员的 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4.8.4核对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台数是否符合工艺和规范的要求。4.8.5检查各层平面布置图,是否有遗漏,如卫生间和盥洗的龙头除三件套外, 应加设计洗衣机和淋浴器二个头子。而厨房龙头除了生活、污水外115、再加 过滤水的头子。4.8.6校对所有系统图的管径尺寸和标高。4.8.7校对泵房间的设计和水箱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8.8排水管的直径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对排水管的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 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 0.3。4.8.9校对各层平面图和排水系统图,特别是位置、数量、管径、标高是否符 合规范。须设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4.8.10 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4.8.11 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8.12 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4.8.13 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4.9. 煤气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4.9.1煤气设计量与实116、际使用及煤气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间是否符合要求。4.9.2煤气管道是否设计到厨房及浴室。4.9.3校对煤气管道的平面图和系统图。4.9.4对煤气管道特殊要求的说明是否遗漏。4.9.5设计应考虑煤气加热器的排气管。4.10. 强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4.10.1 校对说明书与材料表,是否有遗漏或须补充。4.10.2 校对用户总耗电量和设计总电量是否符合,并须所在区供电局批准。4.10.3 进户线的方位应该离供电局距离最短的方向,节省用户的电线、电缆。4.10.4 根据总的用电量是否要设配电间还是变电所应按规范进行设计。4.10.5 检查每层分项的电表或配电箱的设计有否。4.10.6 动力与照明线路必117、须分开。4.10.7 校对每户需用电气设备的布局(如照明、空调、电视)以及高标准装修所 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设计。4.10.8 校对所有平面图的设计。4.10.9 校对高压及低压的配电系统图。4.10.10 电缆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4.10.11 防雷系统的设计是否遗漏。4.10.12 对建筑所须开洞、预埋的都须在图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标高和尺寸。4.11.弱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4.11.1 是否设总机房,根据电话门数而定。总机房必须木地板。4.11.2 进每户的电话线除特殊要求外,每户进一路线,设二三个分线盒。4.11.3 卫生间应设置一电话分线盒。4.11.4 校对消防系统图、电话系统图118、安防系统图、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图。4.12 会议纪 要及其他相关资 料需按公司档 案管理规 范进 行归 档 保管。4.3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1.目的充分考虑住宅工程的特点,科学审查、修改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质量,节约施 工工期和成本。2.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3.职责审查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召集和主持。成本管理部、设计部、销售部、 工程施工专家和全体监理人员参加。临建搭设前审核平面布置,其他在 开工前审核。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如导致施工出现重大技术 失误或经济损失,审查参与部门应负相关责任;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 不得擅自签发与之有关的文件;未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119、计,不得作为施 工和结算依据。4.审查程序4.1施工单位根据编制依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4.2审查小组熟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 意见。4.3与施工单位协商审查意见。4.4施工单位修改。4.5复核并审定、加盖审定印章。5.审查内容5.1.综合部分5.1.1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应充分,包括:招标书、投标书、施工合同、甲方其 他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全套施工图纸、地质勘 探报告、地下管网分布图、现场状况等。5.1.1.1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六项齐全且有深度:工程管理架构、施工技术措施、 现场平面 布置、进度总计划、施工机械状况说明及一览表、质量安全季 节性保证120、措施。5.1.1.2 施工工组织设计应针对本工程具体特点,提出相应措施。5.2.管理架构5.2.1需详细具体附表,包括项目经理、五大员、各班组长。5.2.2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要求,相关人员的资质、经验、能力、配合等必 须满足工程要求。5.3.进度计划5.3.1进度计划安排应符合实际情况,并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5.3.2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项工程工程量、材料用量、日人工产量等计算依 据(并附计算过程),并应绘制各工种劳动力分布曲线。5.3.3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安排应充足,进退场时间应科学、合 理,特别对需甲方限价以及甲供的材料、设备应有详细的限价、定板、 进场计划。5.3.121、4应明确甲方或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包括电梯、消防系统、空调、 防水、铝合金、通讯系统、有线电视、高低压配电、室外给水、煤气、 橱柜等等)。5.3.5施工进度计划应考虑因建设单位销售需要提前移交部分的施工安排。5.4.现场布置5.4.1现场布置图应考虑基础、地下室、主体、装修等施工各阶段的需要(包 括分期工程的上下期衔接),并应重点考虑销售需要。5.4.2乙方应采取措施创造、维护良好的现场销售环境;应有具体措施配合样 板房施工和对外开放;5.4.3平面布置应达到方便施工、易于管理、节省成本的目的。5.5.质量、安全要求5.5.6由于业主对房屋质量(特别涉及到使用方面,例如渗漏、裂缝、排水不122、 畅通等)的要求高,方案中应有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和奖惩制 度,确保房屋的使用功能。5.5.7在危险环境下施工,应采取具体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5.5.8乙方应采取措施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如垂直运输、用水用电、 加工场地等),负责本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5.6.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措施,应根据工程需要考虑周全,并分项列明所采取的措施的费用,由甲方根据招标书、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决定是否支付 该部分费用。5.6.2列出要编制的常规施工方案并应针对施工难点(例如后浇带、防水工程、 大体积砼、转换梁、坡屋面等)编制技术方案,方案应科学、经济、方 便,并计划日期。5.6.123、3应明确乙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并由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资质证书;5.6.4应针对各季节的特点(如冬季、雨季等),采取不同的施工措施。5.6.5考虑各种备用方案,包括人力、设备、材料等,如发电机、水池等。5.6.6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达到文明施工标准。5.6.7关于样板房毛胚部分的施工应有具体的措施,样板房开放后应有具体的 维护办法(如防水等)。5.6.8人力、设备的安排应充分,对于垂直、水平运输等关键设备应有具体可 行的维修、备用措施。4.4 工程部例会制度1.目的 便于工程部例会程序化,提高会议效率。2.范围公司工程部内部工作会议、项目的部门工作现场协调 会议、项目的各种专题会议124、和项目监理例会的安排作出要求。3.责任工程部定期组织内部工作会议、项目的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及项 目的各种专题会议,公司的有关职能部门,如设计部合同预算部和销 售部,根据项目需要参加项目协调会议。监理例会由监理公司主持,工程部参加此会,协调各方关系。4.内容4.1.工程内部工作4.1.1召开时间,定在每周一上午9:30,紧急情况工程部副经理临时确定。4.1.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内,开工后一般安排在项目上。4.1.3参加人员为工程部全体成员。4.1.4会议由工程部副经理主持,议程如下:4.1.5工程部副经理通报目前工程项目进程状况。4.1.6工程部各成员汇报上周工作和计划下周工作。4.1.7工125、程部副经理对各工程部成员近期工作进行评述,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对 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4.1.8传达公司有关指示。4.1.9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4.1.10 工程师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4.2.公司的部门工作协调会议4.2.1召开时间,根据现实需要确定时间。4.2.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或项目会议室。4.2.3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工程部副经理或其 它工程部人员。4.3.会议主要内容:4.3.1简单通报前次协调会到本次协调会期间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4.3.2提出前次协调会上尚未解决的问题;4.3.3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4126、.3.4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与会工程部人员记录整理会议情况,形成工程部协 调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 行,无故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纪要也可作为施工 现场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4.4.项目的各种专题会议4.4.1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4.2召开地点,一般在项目会议室。4.4.3专题会议的分类:4.3.3.1 常规性专题会议:基础验槽专题会、图纸会审等;4.3.3.2 非常规性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部无法按常规程序处理的问题而召开的 协调会议。4.5.参加人员4.5.1常规性专题会议参加人员: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设计部和合同预算127、部4.5.2非常规性专题会议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 师、设计部和成本管理部工程师、被邀请的专家;4.5.3由工程部副经理指定与会工程部人员记录整理会议情况,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此 会议纪要也可作为现场施工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4.6.项目的监理例会4.6.1一般情况下,项目的监理例会为每周一次,地点在项目会议室或监理办 公室。4.6.2参加单位:工程部部分成员、在现场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4.6.3主持单位为监理公司,会议纪要由监理公司编写,经工程部审阅后发放 各与会单位。4.6.4会议主要议题为现场施工质128、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种、各工序的配合。4.6.5先逐条总结前次监理例会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再由监理公司主持讨论 现存问题,并得出统一意见。4.6.6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与会各施 工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三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返馈。4.6.7达成的统一意见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执行,无故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执行。执行不力可采取经济性处罚。4.6.8监理例会纪要中涉及费用变更的内容,可作为结算依据,所以,工程部 在监理公司发放会议纪要前对纪要要进行审核。4.5 工程文件管理制度1.目的 在工程部日常行政管理及项目施129、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工程文 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2.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项目。3.文件编号体系 工程部文件统一编号方法:公司英文缩写+文件类索引码+文件号4.工程部文件目录4.1公司管理规范: 工程管理规范一套 项目经理部职责及人员架构表4.2各种指导书4.3政府文件4.4公司来文:4.4.1报公司各部门文件4.4.2报公司报告4.4.3发工程部文4.4.4发设计部文4.4.5发成本管理部文4.5会议纪要:4.5.1公司每月/每周工程例会纪要4.5.2公司现场工作协调会纪要4.5.3专题会议纪要4.5.4内部会议纪要4.5.5图纸会审变更纪要4.6部门费130、用情况4.7工作简报4.8各种表单4.9工程文件(按工程部档案管理程序中的目录整理、归档)4.10其他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文件不合格文件,5.1没有及时注销的旧版本图纸。5.2编号不连续。5.3文件为传真件。5.4模糊不清。5.5文件资料不全、缺页。5.6签字、盖章不全、无授权负责人批准。6.往来文件需要在文件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文件分机密、秘密、公开 三级,机密级只有经 办人和所涉及的部门经理、分管老总才可查询,其他人员需查阅要部门 经理书面文件;秘密级只有经办人,涉及的部门人员和分管老总才可查 询,公开级即全公司共享。7.工程部每周每人均写工作周报,周报格式要求如下:1、分项目写,如基 地情131、况、项目情况、内部管理、其他。2、写明办事的期限、内容。9.工程部每天工作日记按工程部工作日记管理制度执行,由工程部副经理进 行不定时的抽查。4.6 工程技术咨询管理制度1.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决策依据,从公司的角度出发, 广泛利用社会专家资源,审查设计图纸的实用性、经济性、技术性、合理性、施工的可行性,对项目目标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 做好工程的技术支持,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拟建、在建项目的结构、设备、电气专业方案评 审、施工图纸审查、技术方案论证等技术工作。3.专家组成及聘请3.1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由工程部组织聘请行业专家、技132、术权威组成, 3.2入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须具备以下条件:3.2.1现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建筑工程有关的行业,且在行业当中较有影响 的技术权威,如:设计、监理、质检、施工等;3.2.2须有在建筑及相关行业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3.2.3对主要负责结构专业设计评审的成员,还须具有“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 证书”。4.成员考核 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的选择,主要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由工 程部进行调查及初选后,报公司领导批准,聘任期为一年。聘期满后, 由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成员的技术水平、工作状态、配 合协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的,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聘;不合 格的,133、由工程管理部提出解聘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5.工作内容5.1在项目设计的方案、扩初、施工图阶段,工程技术委员会负责对结构、 电气、设备专业的方案及图纸进行审查,建筑专业由设计部负责;5.2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分项,如: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大型设备,将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具体的审查内容分为:5.2.1一般性设计问题:图纸当中的错、漏、碰、缺。5.2.2一般性技术问题:在技术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同时被设计院采 用,但对于成本方面无具体作用的。5.2.3重大隐患问题:由于原设计考虑不周,使得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如: 违反现行国家规范、结构可靠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等。5.2.4节约成本问题:桩基的采用型134、式,基础的采用型式及造价的比较,主体 结构的钢筋及砼含量的比较等等,由于专家的意见,使工程造价与原设 计相比降低很多造价的问题。5.3审查意见形成后,由工程部整理成文并负责与设计院对接、落实。5.4现场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疑难问题,在设计院、承包商表示无法 处理或无相关经验时,工程部提出申请,经公司确认,确属疑难问题时, 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顾问小组相关专业成员进行处理。第五部分、施工图审查要点5.1 结构图设计检查要点1.目的 确保结构设计安全、经济、合理,对结构施工图的设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图审查。3.职责 结构施工图设计的审查主要由工程部归口管理135、,相关部门协助工作;施 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组织,其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4.内容4.1.检查依据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4.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 程JGJ/T 13-944.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及 1999 年局部修订条文 JGJ3-914.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4.2.检查要点4.2.1总则4.2.1.1 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136、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 单位工程最终沉降量计算值是否满足有关规定。4.2.1.2 检查工程设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4.2.1.3 检查地震设防是否明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基本烈度、设防烈度、近 震与远震、场地土类型、结构抗震等级。4.2.1.4 施工中可操作性如何,有无设计上的功能隐患,设计是否经济。4.2.2地基、基础及地下室4.2.2.1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在需做地基处理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特点, 参考周边同类建筑的地基处理模式,参考专家意见选择经济可靠的地基 处理方案,对于软土地基需作地基沉降、变形计算及提出变形控制措施、 建议。4.2.2137、.2 桩基选型4.2.2.2.1 可根据详勘报告并结合各类桩基的工程特性、经济性,确定可选用的 桩基类型,提出意见;4.2.2.2.2 组织技术讨论会或研讨会,对各类可以使用的桩基类型进行技术交流, 充分吸收专家和其他技术单位的意见(公司各有关部门均可参加);4.2.2.2.3 根据建筑物四周环境条件、建筑物层高、基坑支护等条件综合考虑, 最终审核桩基形式;4.2.2.2.4 桩基的承载力取值是否合理,对预制桩可通过提前试桩来确定,对人 工挖孔桩、冲砖孔桩可通过现场施工取样和地质报告相互对应来确定, 持力层的确定应经济合理,施工参数的取值应合理,且施工时可操作 性强。4.2.2.3地下室部分。138、4.2.2.3.1 地下室的留洞。4.2.2.3.1.1管道穿越地下室的外墙必须预留防水套管;4.2.2.3.1.2管道穿越地下室的顶板,如位置在室外时必须预留防水套管;4.2.2.3.1.3地下室防排烟洞口、柴油发电机排烟洞口应特别注意,这些洞口较大且在结构图上容易遗漏。4.2.2.3.1.4地下室的留洞在施工前,各专业应汇总校对,检查是否有会签,以 防遗漏;4.2.2.3.1.5干管穿越地下室梁的留洞在水平方向应考虑留有较大的富裕,以避 免施工误差,使管道安装困难。管道穿梁的位置是否对梁的受力不 利,是否有加强处理措施。4.2.2.3.2地下室设备房4.2.2.3.2.1变配电房、水泵房、139、柴油发电机房不宜放在较低的位置,以免被水 淹;4.2.2.3.2.2变配电房如在地下室应考虑局部的抬高。4.2.2.3.2.3发电机房应考虑给排水,一般应设置排水地漏,设置环保除尘的给排水,洗手池,排水应首先考虑能自然排到地下室的排水集坑内, 但不能 排到电梯集坑内。4.2.2.3.2.4配电房的电缆沟由于多种原因容易进水,应考虑增设排水集坑采用 水泵进行排水。4.2.2.3.3人防4.2.2.3.3.1 人防的洗消间应设置防暴地漏,施工时应特别注意,应委托专业公 司预埋或指导;4.2.2.3.3.2人防的洗消间等通道应设置放暴门铃,施工时应注意;4.2.2.3.3.3穿越人防外墙的管道,在人140、防一侧必须安装放暴阀门,穿越人防分 区墙的管道应在两侧增加防暴阀门;4.2.2.3.3.4穿越人防分区的电缆桥架应进行封堵处理,电缆周遍应用防火棉封 堵,穿越人防外墙的电缆应案规范进行处理;4.2.2.3.3.5人防工程的防暴电井不应遗漏。4.2.2.3.3.6DN100 以上的管道不应穿越人防顶板,如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越处 做变径处理;4.2.2.3.3.7排水 PVC 管道不得穿越人防顶板和外墙;应注意人防门与结构水 电的关系,避免相碰,使人防门打不开。4.2.3钢筋混凝土结构4.2.3.1 合理确定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抗震等级。4.2.3.2 结构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4.2.3141、.3 结构体系布置正确合理。4.2.3.4 合理设置结构变形缝。4.2.3.5 后浇带的设置应避开水池、凸窗、卫生间等防水要求高的部位。后浇带 是否有防砼开裂措施;4.2.3.6 设计说明与规范规定、施工图与计算结构应相符。4.2.3.7 结构构造应满足规范要求。4.2.3.8 正确选用现行标准图。4.2.3.8.1突出墙体外侧的悬挑构件如窗台板、窗式空调机盒及其他装饰挑檐应 现浇;4.2.3.8.2楼层梁布置要考虑到客厅的方正,梁的突出部位应尽量在厨房、卫生 间或小卧室内;4.2.3.8.3框架梁应满足梁底距本层建筑标高不小于 2300;楼梯间的净高尺寸 不应小于 2200,如有可能则尽量设142、采光窗;4.2.3.8.4现浇板跨度超过规范的相应要求时应有其他构造或施工措施;4.2.3.8.5在温度影响较大的部位是否提高了配筋率;4.2.3.8.6内隔墙尽可能采用合适的轻质材料,内隔墙选用的材料应减少后期收 缩变形较大而引起墙面裂缝的可能;4.2.3.8.7上部结构有大体积砼时,应有对水泥品种的选用,如转换大梁(可见 地下室及外墙防水部分)4.2.3.8.8地面荷载应满足装饰要求;4.2.3.8.9楼板厚度的确定应考虑,板中预留的穿线管是否有大量集中的地方及 相互交差超过 2 层的情况;4.2.3.8.10 楼层转角是否设置了加强钢筋的配置;4.2.3.8.11 部分装饰构件如玻璃幕墙143、大面积通长窗等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一般要 在主体结构中留预埋件来连接。4.2.3.9.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4.2.3.10.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 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 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4.2.3.11.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 开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4.2.3.12.面工程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 要求要求。4.2.3.13.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设计是否符合制造144、厂提供的电 梯资料。4.2.3.13.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 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4.2.4砌体结构4.2.4.1 房屋的总高度和层数、层高、长度、最大高宽比应满足规范要求。4.2.4.2 结构体系正确合理。4.2.4.3 抗震横墙的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4.2.4.4 按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进行抗震验算。4.2.4.5 正确进行砌体承载力验算及构件设计。4.2.4.6 构造柱设置应符合要求。4.2.4.7 荷载传递计算准确,加强上部结构整体性,提高刚度。4.2.5底层框架砖房4.2.5.1 底层框架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应满足规范要求。4.2145、.5.2 底层框架砖房抗震墙设置应满足规范要求。4.2.5.3 框架柱的轴力应考虑地震倾覆力矩引起的附加轴力。5.2 给排水图设计检查要点1.目的 对给排水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2.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给排水设计审查。3.职责 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工作。4.内容4.1.检查依据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15-88(97)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97)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146、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7)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97)4.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4.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97)4.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4.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4.1.1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147、化协会标准水泵隔振技术规范CECS59:944.1.12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ECS59:944.1.13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螺旋管道工程设计、 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94:974.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4.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4.2.审查内容4.2.1设计文件审查4.2.1.1 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 单位对本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批文;4.2.1.2 施工图设计深度是148、否满足施工要求;4.2.1.3 签署、出图章及有关专业会签是否符合规定。4.2.2消防设计审查4.2.2.1 最不利点的消防水量、水压计算;4.2.2.2 室内消防系统的设置;4.2.2.3 泵房与管网中的各种配件、阀门的选用;4.2.2.4 灭火器的配置;4.2.2.5 消防管道的敷设;4.2.2.6 消防电梯井积水坑的容积和坑中排水泵的选用。4.2.3给水设计审查4.2.3.1 最不利点水量、水压计算;4.2.3.2 储水池(箱)的设置位置、容积的合理性;4.2.3.3 冷、热水系统布置的合理性;4.2.3.4 地下室水泵房4.2.3.5 管道的敷设;4.2.3.6 材料的选用是否经济合理149、;4.2.3.7 给水管道的总平面图布置。4.2.4排水设计审查4.2.4.1 雨、污水量的确定;4.2.4.2 排水系统的优化;4.2.4.3 排水管道的敷设;4.2.4.4 材料的选用;4.2.4.5 室外检查井的间距及排水管的坡度;4.2.4.6 排水管道的总平面布置。4.3.审查要点4.3.1消防设计审查要点4.3.1.1 在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并满足其相应 水量、水压要求。4.3.1.2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保证其水量、水压满足最 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4.3.1.3 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4.3150、.1.4 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4.3.1.5 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水量应按最大的一座计算。4.3.1.6 多层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3.1.6.1 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4.3.1.6.2 环状管网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4.3.1.6.3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 100mm。4.3.1.7 高层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 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消防水池有确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容量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栋高层建筑计算,寒冷地区应对水池采取防151、 冻措施。4.3.1.8 超过七层的单元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或住宅底层设有商业 网点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室内消防给水。4.3.1.9 高层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消防竖 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 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4.3.1.10、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 10 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或 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 车库,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3.1.11应设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开口部位,防火卷帘或防火幕 的上部,应设水幕设备。4.3.1.12建筑高度超过 10152、0mm 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 5.0 的卫生间、厕所 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3.1.13高层内的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备用发电机房应设水喷雾灭火系统。4.3.1.14多层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进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4.3.1.15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 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4.3.1.16消防电梯井积水坑容积应2m,电梯坑中的排水泵能力应满足10L/s 的要求。4.3.1.17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吸水宜采用自灌式,吸水管应设置阀门,但不得采用蝶阀。4.3.1.18喷头布置应满足规范要求,净空大153、于 800mm 的吊顶内,应按规范设 置顶喷喷头。4.3.1.19高层建筑消防水箱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设置增压设施。4.3.1.20屋顶水箱中的消防水量应满足要求,消防水箱和生活水箱合用水箱 时,应有消防水量不被动用的措施。4.3.2给水设计审查要点4.3.2.1 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 上面。4.3.2.2 住宅水表前的给水静压力应50Kpa。4.3.2.3 使用性质不同或计费不同的给水系统应自成独立体系,不得连通。4.3.2.4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池(箱)体应为独立结构形式。4.3.2.5 防空地下室的给水管道,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154、门内设置防 暴波阀门;当从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侧设置防暴波 阀 门,其抗力不应小于 1Mpa。4.3.2.6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4.3.2.7 生活饮用水储水池和生活饮用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溢流 管出口应设网罩,水箱进水管淹没出流时,应设真空破坏口。4.3.2.8 水池或水箱进水管设有浮球阀时,应设两只浮球阀,各阀需有单独控制 的阀门。4.3.2.9 热水输水干管应有补偿管道温度伸缩的措施,热水输水干管的最高点应设排气装置。4.3.2.10明敷冷、热水管道不得敷设在风道内。4.3.2.11公共浴室的冷、热水管道,应按规范设计成环状。4.3.2.12给水管155、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技术 措施。4.3.2.13总平面图上要标明小区进水管从市政引入的位置、管径、标高。4.3.2.14寒冷地区室外管道要有保温措施。4.3.2.15明敷塑料管道,要注明管道支架要求以及补偿管道温度伸缩的措施。4.3.3排水设计审查要点4.3.3.1 防空地下室内,压力排出管、透气管在穿越外墙或顶板处的内侧设公称 压力不小于 1MPa 的防暴波阀门。4.3.3.2 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的主、副食操作烹调的上方,当受条 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4.3.3.3 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 上面。4156、.3.3.4 下列设备和容器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 方式。4.3.3.4.1生活饮用水储水箱(池)的放水管和溢流管;4.3.3.4.2厨房内食品制造及洗涤设备的排水;4.3.3.4.3医疗灭菌设备的排水;4.3.3.4.4蒸发式冷却器、空气冷却塔等空调设备的排水;4.3.3.4.5储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间,冷藏库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风机溶霜水盘的 排水。4.3.3.5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4.3.3.6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在建筑物内运行噪声较大的机械,应设独立隔 间,并应设置除臭系统。4.3.3.7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烟道和风道,并不得穿过伸缩缝157、,当受条件 限制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4.3.3.8 公共食堂厨房内的污水采用管道排出时,其管径应比计算管径大一级,4.3.3.9 排水系统必须按规范设置检查口和清扫口,长度大于 15m 的雨水悬吊管,应设检查口或带法兰盘的三通管。4.3.3.10 器具通气管应设在存水弯出口端,环形通气管应在横支管上最始端的两 个卫生器具间接出。4.3.3.11 总平面图上要标明小区雨、污水管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位置、管径、标 高。5.3 电气图设计检查要点1.目的 对电气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 规范、规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2.范围 适用于158、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中通用性电气设计审查。3.职责电气施工图设计检查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工作。4.内容4.1.检查依据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97)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7)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4.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159、9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4.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4.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4.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4.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24.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程GB50062-924.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4.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6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182-934.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4.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4.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4.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4.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4.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4.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161、设计规范GBJ79-854.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4.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4.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CECS09:894.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企业通信工程设计图形及文字符号标准CECS37:914.2.审查内容4.2.1设计文件审查4.2.1.1 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 单位对本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批文;4.2.1.2 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2.1.162、3 签署、出图章及有关专业会签是否符合规定。4.2.2供配电设计审查4.2.2.1 建筑工程的用电负荷等级,供电电压要求,继电保护措施,计费方式及供电 电源的可靠性;4.2.2.2 负荷计算、短路计算、电源引入方式、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中性点接 地方式、无功功率补偿方式;4.2.2.3 变配电所的位置、设备布置及电气设备的选择;4.2.2.4 自备发电机组的设置、设备选择、供电方式、运行要求。4.2.3用电安全审查4.2.3.1 电气设计与建筑场所环境的配合;4.2.3.2 配电线路与建筑分区的配合;4.2.3.3 配电线路与保护电器的配合,用电设备的操作和控制系统的安全;4.2.3.4 配电163、线路的系统形式和接地故障保护;4.2.3.5 各种线路、管道的交叉处理;4.2.3.6 用电设备的安全接地及接地形式、等电位联结措施;4.2.3.7 过电压保护措施。4.2.4防雷设计审查4.2.4.1 建筑物的防雷等级、防雷措施,防雷设备的选择;4.2.4.2 防雷引下线的设置及防危险高压电的措施;4.2.4.3 接地电阻值的要求,接地装置的选择、设备和防跨步电压、接触电压的 措施。4.2.5防火设计审查4.2.5.1 建筑物的防火分类及消防措施;4.2.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置和选择;4.2.5.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设备的供电方式,末端双电源切换措施,应急照明、 疏散164、照明的设置和电源配电方式;4.2.5.4 建、构筑物的航空故障灯的设置要求;4.2.5.5 消防电气线路和非消防电气线路的防火措施;4.2.5.6 消防系统通信设施的位置。4.2.6弱电系统设计审查4.2.6.1 电话通信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4.2.6.2 卫星天线和电缆电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4.2.6.3 有线广播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设备选择和线路敷设;4.2.6.4 闭路监视和安保电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质量指标、设备选择 和管线选择;4.2.6.5 综合布线系统的结构及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4.2.6.6 建筑设备监控的设计标准、技术165、措施和设备选型;4.2.6.7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资质、设计标准、供电电源级别及环境要求。4.3.审查要点4.3.1供配电设计4.3.1.1 建筑工程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建筑物的防火和功能要求,一、二 级负荷应用 2 个电源供电,高层普通住宅客梯、生活水泵、楼梯照明为 Th 级负荷。4.3.1.2 装有 2 台以上的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 1 台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不 应小于 60的全部负荷,并保证用户的一、二级负荷用电。4.3.1.3 配电所的 10KV 或 6KV 非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应安装设带保护的开关 设备,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时,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 线分段开166、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4.3.1.4 民用建筑的继电保护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应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并计算灵敏系数。4.3.1.5 电能计量应按供用电管理部门对不同用户的计费要求,每套住宅、住宅 建筑的水泵、电梯和公共照明应分别设电度表。4.3.1.6 电气设备和导体的绝缘水平、载流量、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气设备的 断流能力应满足正常运行、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4.3.1.7 变配电所的位置应选择在通风、散热条件较好的正常场所,室内除本室 需要的管道外,不应有其他的管道通过,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一类高、低层主体建筑内,严禁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167、气设备的配电所。 配电室长度超过 7m 时,应设 2 个出口。4.3.1.8 低压电力网中,电源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欧姆;电气设备的外 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排的配电装置的 两端均应与接地线相连。4.3.2用电安全4.3.2.1 住宅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应采用 TT 制,在建筑物内应设置 总等电位联结和局部等电位的联结。4.3.2.2 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中性线(以下简称 N 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 小于线路中最大不平衡负荷电流,且应计入谐波电流的影响。PE 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积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 2.5m168、m2;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 4mm2。4.3.2.3 电线、电缆的载流量应根据不同的基准条件进行校正。.3.2.4 配电线路过负荷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不大于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且不 小于线路计算电流,保护装置上、下级之间应有选择性配合。4.3.2.5 TT 系统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以下要求:RaIa50V式中Ra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电阻和线的电阻;Ia保证保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作电流。 当采用过电流保护电器时,反时限特性过电流保护电器的人为保证在5s 内切断的电流;采用瞬时动作特性过电流保护电器的 Ia 为保证瞬时 动作的最小电流。当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时,Ia 为额定动作电流 169、I。4.3.2.6 暗敷于地下的管道在穿过建筑物基础时,应加保护管保护;在穿过建筑 物伸缩、沉降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当封闭式母线直线敷设长度超过 制造厂给定的数值时,宜设置伸缩节。在封闭式母线水平跨越建筑物的 伸缩缝或沉降缝时,也应采取适当措施。梯架、托盘的直线段超过下列 长度时,应留有不少于 20mm 的伸缩缝:钢制,30m;铝合金或玻璃钢 制,15m。4.3.2.7 竖井内的高、低压电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应等于或 大于 300mm,或采取隔离措施,并且高压线路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当强 电和弱电线路在同一竖井内敷设时,应分别在竖井的两侧敷设或采取隔 离措施以防止强电对弱电的干170、扰,对于回路线数及种类较多的强电和弱 电的电气线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竖井内。4.3.2.8 电梯机房和井道照明电源应与电梯电源分开。4.3.2.9 用电设备的启动、运行、控制及调速方式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电压波动的 允许值的要求,电动机频繁起动时配电母线上的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 的 90,当突然起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安全时,应在机旁设起动预先信 号和应急断电开关或自锁按钮。4.3.3防雷安全4.3.3.1 一、二、三级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屋顶避雷带网格分别为不应大于10m10m,15m15m 和 20m20m;其引下线间距分别为不应大于 18m,20m 和 25m。其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171、中的钢筋,建筑外 廓各个角上的柱筋应被利用。当钢筋直径为 16mm 及以上时,应利用 2 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如果为 10mm 及以上但小于 16mm 时,应利用 4 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4.3.3.2 为防止雷电波的侵入,进入建筑物的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和其他各种 金属管道,应在进出建筑物处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对低压架 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4.3.3.3 一、二级防雷等级的高层建筑物内的各种竖向金属管道及类似的金属物 应每三层与圈架的钢筋连接一次,并在底部与防雷装置连接;30m 及以 上部分外墙上的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直接或通过其埋172、铁与防 雷装置相连以防高电位跳门和侧击雷。4.3.3.4 当防雷接地装置与其他接地装置合用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 欧姆。4.3.4防火安全4.3.4.1 消防用电,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符合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物应按 二级负荷要求供电。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双电源自动切 换。4.3.4.2 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 5.0 的厨房、卫生间外, 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建筑物,火灾危险性较大。性质重要的 部位(或房间)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4.3.4.3 消防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 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4.3.4.4 消防173、栓按钮控制回路应采用 50V 以下的安全电压,消防控制设备具有显 示启动按钮位置的功能。4.3.4.5 消防控制设备应具有显示喷淋系统的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 工作状态的功能。4.3.4.6 消防用电设备电动机的过载保护、接地故障保护应只发报警信号而不自动切断电源。4.3.4.7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及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消防 要求,应急照明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4.3.4.8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应按建筑类型选用不同防火等级的电线、电缆。 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电 缆构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 墙、174、楼板的孔洞处,均应实施阻火封堵。4.3.4.9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水泵房等重要部位应设置消 防电话分机,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内应严禁与其无关的管线穿过。4.3.5弱电系统4.3.5.1 电话站初装机容量宜接电话用户数量与近期发展的容量之和再计入 30% 的备用量进行确定,每户住宅电话进线不应少于两对。电话通信系统设 计应符合 JGJ/T16-92 第 19,20 章,CECS09:89 的规定。4.3.5.2 有线电视系统输出口电平设计值宜符合下列要求:非邻频系统可取(705)dBMV,采用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644)dBMV;卫星175、天线 和电缆电视(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应符合 GB50200-94,GBJ120-88, JGJ/T16-92 第 15 章4.3.5.3 火灾应急广播线路应按疏散楼层或报警区域划分分路配线,该线路不应 和其他线路(包括火灾信号、联动控制等线路)同线或同线槽槽孔敷设,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不得加开关。有线广播系统应符合 GB50116-98 第 五章,GBJ42-81 第五章和 JGJ/T16-92 第 21 章的规定。4.3.5.4 闭路监视电视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应高于摄像机最低照度的 10 倍, 摄像机应安装于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并且不影响现场设备运行 和人员正常活动的地方,摄像机应176、避免道光安装。闭路监视电视系统设 计应符合 GB50198-94,GBJ115-87 和 JGJ/T16-92 第 16 章的规定。4.3.5.5 综合布线子系统的 8 芯线长度应90,综合布线系统应根据不同场合 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和防火措施。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符合 GB/T50311-2000 的规定。5.4 采暖通风图设计检查要点1.目的 对采暖通风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 规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2.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采暖通风设计审查。3.职责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工作。4177、.内容4.1.检查依据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97)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7)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4.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4.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178、96-19994.2.审查内容4.2.1设计文件审查4.2.1.1 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 单位对本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批文;4.2.1.2 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2.1.3 签署、出图章及有关专业会签是否符合规定。4.2.2地下汽车库设计审查4.2.2.1 地下汽车库排风;4.2.2.2 排风系统防火阀;4.2.2.3 地下汽车库送风系统;4.2.2.4 排风(烟)系统风口。4.2.3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审查4.2.3.1 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方位;4.2.3.2 机械防烟风量计算、系统位置;4.2.3.3 机械排烟系统设计、179、排烟量计算及防火阀的位置;4.2.3.4 通风和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4.2.3.5 有害气体排放。4.2.4空调、通风设计审查4.2.4.1 系统设置;4.2.4.2 新风量、正压值;4.2.4.3 调节阀设置;4.2.4.4 保温材料的选用。4.2.5锅炉房设计审查4.2.5.1 锅炉房布置;4.2.5.2 进户管设置;4.2.5.3 油、气系统的设置;4.2.5.4 锅炉间、控制室和化验室的卫生标准。4.3.审查要点4.3.1地下汽车库设计审查要点4.3.1.1 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其排风量应按允许的废气标准量计算, 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6 次/h。4.3.1.2 排烟风机应保证180、在 280时,连续工作 30min。排烟风机入口总管处应 设排烟防火阀,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自动关闭,排烟风机也连锁关 闭。4.3.1.3 对无直接通向室外的地下汽车库,在设置地下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 送风系统,且其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 50%。4.3.1.4 当排风和排烟合用一个系统时,下部风口应有阀门控制,上部排烟口的 风速不大于 10m/s,总排烟出风口的有效截面积应保证排烟效果。4.3.2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审查要点4.3.2.1 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或合用前室及避难间等,应分别设置自然排烟或机械防烟系统。4.3.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4181、.3.2.2.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 2.00 , 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0 ;4.3.2.2.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 2.00;4.3.2.2.3 长度不超过 60m 的内走廊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廊面积的 2%。4.3.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 2%。4.3.2.2.5 净空高度小于 12m 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 庭地面积的 5%。4.3.2.3 机械加压送风量及各部位的余压值应满足规范要求。4.3.2.4 加压送风机的位置及新风入口处应不受火烟的威胁。4.182、3.2.5 排烟口应设在顶栅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4.3.2.6 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在穿越防火分区时,在防火墙处应设置防火阀,在 穿越变形缝时,在变形缝两侧应设置防火阀。4.3.2.7 厨房、浴室、厕所等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4.3.3空调通风设计审查要点4.3.3.1 通风空调系统设置应合理、相关设备的选用应满足功能要求。4.3.3.2 通风空调系统应注意空气品质,合理设计新风、排风系统,且按房间性 质控制其正压或负压值。4.3.3.3 室内保持正压的空调房间,正压值不应大于 50Kpa。4.3.3.4 通风、空调系统应设置必须的调节风阀,满足风量分配的要求。4.3.3.5 各风183、口形式和位置布置应合理,满足气流组织的要求。4.3.3.6 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包括空气调节的新风系统的风管), 横向应按每个防火分区;竖向可每隔五层设水平集合管,分别连接各层 的送排风支管;当送排风支管采取防止回流措施时,每个垂直风管所辖 的楼层数,不应超过十层。4.3.3.7 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和电线,不得穿过风管的内腔,也不得沿风管的外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液体管道,不得穿过通风机房。4.3.3.8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及粘结剂等,应采用非燃烧 材料。4.3.4 锅炉房设计审查要点4.3.4.1 燃油锅炉房的日用油箱,重油不超过 5m3 ,柴油不184、超过 1m3。当锅炉总 容量较大,1m3 不足供应 20min 可放大至 30min 耗油量,但不得超过 2m3。 日用油箱间应设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设甲级防火门,并设灭火装置。4.3.4.2 锅炉房每层至少有 2 个出口。4.3.4.3 锅炉间外墙或屋顶至少有锅炉占地面积 10%的泄压面积。4.3.4.4 锅炉本体各连接管均应采用无缝钢管。4.3.4.5 排污须考虑一次性汽排放和排污水的降温措施。4.3.4.6 锅炉房内的噪声应满足职业卫生要求,控制室、化验室等的噪声不应大 于 70dB(A)。4.3.4.7 锅炉房的烟气排放应满足项目环评要求。4.3.4.8 当 2 台以上的燃油燃气锅炉185、共用烟囱,水平烟道的长度超过 5m 应有泄 暴装置。4.3.5 设备材料选用审查要点4.3.5.1 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4.3.5.2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4.3.5.3 禁止淘汰产品的选用。4.3.5.4 除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外,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及供应商。第六章、工程质量检查要点6.1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要点1. 目的确保地基、基础、支护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2. 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地基和基础分部工程。3. 职责工程部负责地基基础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4. 内容4.1. 检查依据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186、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2-83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789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91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高层建筑箱形基础设计与施工规范JGJ68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94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 10697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 9395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187、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4.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4-804.1.11 地区标准、规定和条例4.1.12 施工图纸、资料4.2. 检查内容4.2.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4.2.1.1 地基处理、桩基施工等单位的专用资质情况。4.2.1.2 水泥浆液流量计的计量标定情况。4.2.1.3 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4.2.1.4 各种建筑材料的存放条件。4.2.1.5 护坡、桩基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各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4.2.1.6 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及沉桩机械的定期鉴定情况。4.2.1.7 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4.2.1.8 周边建筑物188、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防护措施。4.2.2 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检查4.2.2.1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图纸会审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地基加固范围、加固方法、支护方案、检验要求及施工顺序和要求等。4.2.2.2 明确采用桩基类型、数量、单桩设计容许承载力、设计桩长、桩径、桩混凝土强度等级、桩顶标高、接桩形式、停锤控制标准、试桩要求、桩位偏差要求、桩的检测要求等。4.2.3 质保资料检查4.2.3.1 各种加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和进场检验报告;钢筋、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准用证;预制桩出厂合格证;商品混凝土质量保证书和准用证。4.2.3.2 混凝土、水泥土试块的强度测试报189、告。4.2.3.3 单桩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及其他地基质量检验报告。桩基轴线及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测量记录。4.2.3.4 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4.2.3.5 桩基隐蔽验收记录(包括预制桩接桩、灌注桩成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吊放、混凝土灌注等)。4.2.3.6 灌注桩混凝土试块报告及评定结果。4.2.3.7 单桩静载和动力测试报告。4.2.3.8 桩位轴线偏差和标高验收记录。4.2.3.9 桩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4.2.3.1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2.3.11 桩位竣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4.2.4 现场实物检查4.2.4.1 换填法(砂垫层)重点检查换填范围、分190、层施工的垫层密实度。4.2.4.2 水泥土搅拌法(湿法)重点检查水泥用量、桩长、搅拌提升时间和复搅次数。4.2.4.3 树根桩重点检查钢筋笼制作质量和成孔、注浆的各项工序指标,开挖后、检查桩位、桩数和桩顶强度。4.2.4.4 注浆法重点检查浆液制备、注浆孔位置、注浆顺序、注浆量和压力。4.2.4.5 基坑支护重点检查成孔质量、锚杆质量、注浆水泥用量及预应力张拉情况(若有的话),护坡面层砂浆或混凝土厚度及质量。4.2.4.6 打(压)桩A现场制桩质量。B打(压)桩过程中的桩身垂直度和贯入度。C焊接或硫磺胶泥接桩质量。D开挖后桩位偏差及桩顶处理质量。4.2.4.7 灌注桩A成孔和清孔的方法和质量;191、B钢筋笼制作与吊放质量;C水下混凝土浇灌方法和浮桩长度;D开挖后桩位偏差及破桩、锚固质量。4.2.4.8 回填土回填土土质、分层夯实、夯实系数、回填标高控制。4.3. 检查要点4.3.1 地基加固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但不得采用现行规范标准未予以规定的或未经本市技术和管理部门鉴定、审核通过的地基加固处理措施。4.3.2 地基加固处理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当地基加固设计与主体结构设计不是同一设计单位时,地基加固设计施工图必须由主体结构设计单位认可并会签,施工单位不得自行设计。4.3.3 当加固地基载荷试验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应由设计核定并办理签证手续。4.3.4 换填法(砂垫192、层)4.3.4.1 填筑材料严禁混入垃圾。4.3.4.2 砂垫层材料应选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含泥量不超过3,若用细砂,应掺人 3050的碎石。4.3.4.3 当坑底为软土时,须在与土面接触处铺一层细砂起反滤作用,其厚度不计入砂垫层设计厚度内。4.3.4.4 砂垫层的第一层虚铺厚度宜为 150200 mm,其余各层可取 200250mm。4.3.4.5 换填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载荷试验检验换填质量,如设计无要求,则砂垫层的分层施工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中砂干重度16 kgm3,粗砂干重度17 ka/m3 。4.3.2 水泥土搅拌法(湿法)4.3.2.1 设计前必须进行室内水泥土的抗压强度试193、验,对承重水泥土桩试块龄期应取90 天。4.3.2.2 承重水泥土桩的单桩容许承载力应通过单桩载荷试验确定。4.3.2.3 水泥土搅拌法施工现场事先应予平整,必须清除地上和地下的一切障碍物。4.3.2.4 严禁没有水泥用量计量装置的搅拌桩机投人使用,必须对水泥用量进行有效控制。4.3.2.5 承重水泥土桩施工时,设计停浆面一般高出基础底面标高300500 mm,在开挖基坑时,应将该施工质量较差段挖去。4.3.2.6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中必须加强搅拌、增加水泥与土拌和均匀性。最后一次喷浆程序完成后,必须进行复搅,一般要求做到两喷三搅或一喷两搅。4.3.2.7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必须严格监控。要求施工194、单位随时抽查水泥浆液比重(即水灰比),每工作班不少于4 次,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每根桩完整的现场施工记录和注浆量记录。4.3.2.8 承受竖向荷载作用的水泥土桩,基底标高以上 300 mm 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以防止桩顶与挖土机械碰撞发生断裂。4.3.2.9 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作规定时,应采用单桩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力。载荷试验应在龄期28 天后进行,检验点数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三点。4.3.2.10 水泥土桩桩位偏差不得大于 50 mm,桩径偏差不得大于4,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1。4.3.3 树根桩4.3.3.1 树根桩常用的主筋直径为1218 mm,箍筋直195、径为68mm,间距为150250mm,截面主筋不得少于3 根。承受竖向荷载时的钢筋长度不得小于0.5 倍桩长。4.3.3.2 树根桩的填灌碎石应用水冲洗,计量填放,填入量应不小于计算体积的0.80.9 倍。在填灌碎石过程中应始终利用注浆管注水清孔。树根桩施工时应防止穿孔和浆液沿砂层大量流失。树根的额定注浆量不应超过桩身体积计算量的3 倍,当注浆量达到额定注浆量时,应停止注浆。4.3.3.3 每36 根桩做一组试块,以便测定桩身混凝土强度,试块材料宜取自成桩后的桩头。4.3.3.4 对承受垂直荷载的树根桩,应采用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方法检验其承载能力和沉降特性,也可采用动测法检验桩身质量。4.3.196、3.5 树根桩桩位偏差应控制在 20 mm 之内,垂直度偏差不超过 1。4.3.4 注浆法4.3.4.1 注浆点的覆盖土应大于2m。4.3.4.2 注浆顺序一般应跳孔间隔、先外围后内部的方式进行。4.3.4.3 注浆施工的场地事先应予平整,除干钻法外,应沿钻孔位置开挖沟槽与集水坑,以保持场地的整洁干燥。4.3.4.4 注浆施工应有压力和流量记录,宜采用自动流量和压力记录仪。4.3.4.5 当钻到设计深度后,必须通过钻杆注人封闭泥浆,直到孔口溢出泥浆方可提杆。当提杆至中间深度时,应再次注人封闭泥浆,最后完全提出钻杆。4.3.4.6 待封闭泥浆凝固后,移动注浆管自下向上进行注浆。注浆所用水泥宜采用197、普通硅酸盐水泥,一般不得超过出厂期2 个月,受潮结块不得使用。4.3.4.7 浆体必须经过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后,才能开始压注,并应在注浆过程中不停顿地缓慢搅拌,时间应小于浆液初凝时间,浆体在泵送前应经过筛网过滤。4.3.4.8 如注浆中途发生地面冒浆现象应立即停止注浆,调查冒浆原因。4.3.4.9 注浆结束28 天后,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标准贯人或静力触探方法对加固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点一般为注浆孔数的25。如检测点不合格率20,或虽20但检验点平均值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核定后,应对不合格注浆区实施重复注浆。4.3.5 基坑支护4.3.5.1 根据基坑深度、气候条件、土质情况和周遍位置建筑情况198、,合理选用基坑支护形式;4.3.5.2 砂浆护坡、锚杆护坡、预应力锚杆护坡和排桩护坡等护坡的施工质量要符合相应规范和规定;4.3.5.3 合理排放坡顶和基坑的水,坡面和坡顶的水得到有效排放,能较好地维护土质结构。4.3.6 桩基工程一般规定4.3.6.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定的资质等级承接相应的桩基施工任务,钻孔灌注桩施工必须具有专项资格。4.3.6.2 各项桩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委托有资质证书的检测单位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的检测。4.3.6.3 现场预制桩和一次浇灌量大于15m3 的钻孔灌注桩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浇捣。4.3.6.4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199、坏后果的严重性,桩基分为3 个安全等级,其中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为二级桩基。4.3.6.5 桩基工程施工前应进行试桩或试成孔,以便施工单位检验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及技术参数。对需要通过试桩检测确定桩基承载力的工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 根,总桩数在50 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 根;试成孔数量不少于2 个。4.3.6.6 桩基轴线测量定位须经总包、建设或监理单位复核签认。施工过程中应对其作系统检查,每10 天不少于1 次,控制桩应妥加保护,若发现移动时,应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4.3.6.7 沉桩结束后,应根据土质、沉桩密度及速率不同,休止一段时间后才可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开挖应200、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为防止土方开挖不当,造成桩位偏移和倾斜,土方开挖应分层实施,分层厚度视土质不同而定。4.3.6.8 破桩后,桩顶锚人承台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规定时,桩径(边长)大于或等于400mm 时,取100mm;桩径小于400mm 时,可取50mm;桩顶应凿成平面,桩顶上的浮泥、破裂的混凝土块要清除干净。4.3.6.9 成桩结束后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检测数量和方法由设计单位书面方式确定。若设计无要求时,则应符合以下要求:4.3.6.9.1. 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荷载检测工程桩承载力,检测桩数不宜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 根,总桩数50 根201、内检测不应小于2 根:4.3.6.9.1.1 工程桩施工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桩基。4.3.6.9.1.2 工程桩施工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靠性低,桩数多的二级建筑桩基。4.3.6.9.2. 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工程桩承载力进行检测。4.3.6.9.2.1 工程桩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桩基。4.3.6.9.2.2 属于上述第(9)A.b.款规定范围外的二级建筑桩基。4.3.6.9.2.3 三级建筑桩基。4.3.6.9.3 采用高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质量时,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202、的5,并不少于5 根。4.3.6.9.4 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的质量时,检测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对于多节打(压)入桩,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一30,并不得少于10 根,对灌注桩必须大于50;对于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一柱一桩形式的工程以及重要建筑的桩基工程,必须增加检测比例。4.3.6.10 成桩检测中发现有、类桩及单桩静载荷试验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处理意见。4.3.6.11 当桩基工程的一些重要技术指标(如桩位轴线偏差、桩长、桩顶标高、灌注桩充盈系数、泥浆比重等)超过了设计和规范规定的限值要求时,必须取得设计单位认定的处理意见。4.3.7 打(压)桩4.3.7.1203、 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可运输,采用锤击法沉桩时,混凝土预制方桩还需满足令期不得小于28 天的要求。4.3.7.2 沉桩过程中若发现以下异常现象,要及时研究由设计单位认定处理意见。4.3.7.2.1 锤击沉桩、贯人度突变;4.3.7.2.2 桩身出现明显的倾斜移位;4.3.7.2.3 静力压桩阻力骤减或骤增;4.3.7.2.4 多接桩接头破坏和错断;4.3.7.2.5 桩顶发生破碎,桩身裂缝扩大。4.3.7.3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现场地面标高,需送桩时,在每根桩沉至地面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中间验收办理签证手续。4204、.3.7.4 混凝土预制桩和钢桩的停打(压)控制原则应符合以下要求:4.3.7.4.1 设计桩尖位于坚硬、硬塑的粘土、碎石土、中密以上的砂士或风化岩等土层时,以贯人度控制为主,桩尖进人持力层深度或桩尖标高可以作参考。4.3.7.4.1 贯人度已达到而桩尖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3 阵,其每阵10 击的平均贯人度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控制贯人度应通过试验确认。4.3.7.4.2 桩尖位于其他软土层时,以桩尖设计标高控制为主,贯人度可作参考。4.3.7.4.3 压桩应以桩端设计标高控制为主,压桩力作为参考。4.3.7.4.4 桩基施工图要求实行双控时,若发现桩顶标高已符合设计要求,但贯人度仍未达到要205、求或贯人度已达到停锤标准而桩顶标高达不到要求需截桩时,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定手续后方可实施停锤和截桩。地基变化不是太大时,可以了解周边类似建筑桩基数据作为参考依据。4.3.7.4.5 采用液压压桩机沉桩时,若桩顶标高已达到设计要求,而其压力值小于设计极限荷载较多或压力值远大于单桩极限荷载值,但桩顶标高仍未达到设计要求需截桩时,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定手续后,方可停压或实施截桩。4.3.7.5 焊接接桩时,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 10 m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1桩长,焊接质量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程的要求。4.3.7.6 混凝土预制管桩和钢管桩,在沉桩前除检查强度报告和出厂合格证外,尚应按有206、关标准抽样检验。4.3.7.7 钢管桩焊接应符合国家钢结构施工的验收规范和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其每个接头除按下表要求做好外观检查外,还应按接头总数的5做超声波或2做X 光射线拍片检查,在同一工程内探伤检查不少于3 个接头。气温低于0,雨、雪天气和桩身潮湿时,无可靠措施确保质量时,不得进行焊接操作。预制桩(钢桩)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钢管桩接头质量偏差允许值4.3.7.10 钢桩接头焊接完成后,需经1min 以上冷却后,才能继续锤击沉桩。4.3.7.11 沉桩记录应完整,内容包括:锤型、落距、每米锤击数、最后贯入度、总垂击数、入土深度和平面偏差,钢管桩应增加土芯高度和回弹量。4.3.8 灌注207、桩4.3.8.1 成孔用钻头直径应等于桩的设计直径,桩身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和按设计桩身计算体积加预留长度体积之和的比,即充盈系数不得小于 1,也不宜大于 1.3。4.3.8.2 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不得无故停钻,成孔过程中的泥浆密度一般可控制在1.11.3g/cm3,若遇特殊地质,不易成孔时,应采用特制泥浆,确保成孔质量。4.3.8.3 清孔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清孔在下放钢筋笼和浇捣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毕后进行。4.3.8.4 二清后,泥浆密度应小于1.15gcm3。若遇土质较差时,泥浆的密度不易达到1.15gcm3,可通过试桩得出一个实测泥浆密度,并经设计208、签证可将泥浆密度适当放宽。4.3.8.5 二清结束后,校孔内仍应保持足够的水头高度,并在30min 内灌注混凝土。若遇特殊情况超过30min,则应该在灌注混凝土前,重新测定沉淤厚度,若沉淤厚度超过下列标准:承重桩100mm、支护桩300mm,应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4.3.8.6 钢筋笼经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入孔,在起吊、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安装时,钢筋笼应保持垂直状态,对准孔位徐徐轻放,避免碰撞孔壁,下笼过程中,遇到阻碍,严禁强冲下放;应吊起查明原因处理后,再继续下笼。4.3.8.7 钢筋笼安装位置确认符合要求后,应采取措施使钢筋笼定位,防止灌注混凝土时钢筋笼上拱。4.3.8.8209、 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导管应始终埋在混凝土中,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面。导管埋人混凝土的深度以 310 m 为宜,最小埋人深度不得小于2m。混凝土灌注用导管隔水塞应采用混凝土浇制,并配有橡胶垫片,若大直径灌注桩采用球胎作导管隔水塞时,必须要有球胎回收记录。4.3.8.9 混凝土实际灌注高度应比设计桩顶标高高出一定高度,其最小高度不少于桩长5,且不小于2m,以确保桩顶混凝土质量。4.3.8.10 混凝土在浇注过程中,现场应进行塌落度测定,测定次数如下:单桩混凝土量少于25m3,每根桩上、下各测一次;单桩混凝土量大于25m3时,应上、中、下各测一次。4.3.8.11 水下浇筑的钻孔灌注桩混凝土的强度应210、比设计强度高一等级进行配制,以确保达到设计强度。所以,混凝土试块强度按高一等级验收,设计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4.3.8.12 沉管(套管成孔)灌注桩应根据不同沉管方式如锤击沉管、振动沉管、振动冲击沉管、静压沉管;按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制订防止缩径、断径等措施,通过试成桩符合要求后,方可采用。4.3.8.13 套管沉孔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或活瓣桩尖。混凝土预制桩尖的强度不得低于C30,钢制桩尖亦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套管下端与桩尖接触处应垫置缓冲密封圈。4.3.8.14 沉管符合要求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尽量减少间隙时间;灌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桩管内是否吞桩尖或进泥、进水。211、4.3.8.15 为确保沉管混凝土质量,必须严格控制拔管速度;同时还应根据不同的沉管方法采取使混凝土密实措施。4.3.8.16 沉管桩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设计规定执行,但不得小于1。成桩后的实际桩身混凝土顶面标高应大于设计桩顶标高500mm 以上。4.3.8.17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应提供每根桩的一组试块报告,沉管灌注桩: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应提供每一台班一组试块报告。4.3.8.18 灌注桩桩位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要求。注:(1)d 系设计桩径、H 系施工地面与桩顶标高的距离(2)桩径允许偏差负值是指个别断面4.3.9 地基降排水4.3.9.1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原212、排水系统相适应。作好统筹规划,阻止场外水流入施工场地。4.3.9.2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进行排水。4.3.9.3进行低于地下水位挖方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尺寸和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等,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应使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不少于0.5m。4.3.9.4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别及其渗透系数、要求降水深度、工程特点、施工设备条件和施工工期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用适当的井点装置。4.3.9.5井点降水的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4.3.9.5.1 基坑(槽)或管沟的213、平、剖面图和降水深度要求;4.3.9.5.2 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的结构(包括孔径、井深、过滤器类型及其安设位置等)和地面排水管路(或沟渠)布置图;4.3.9.5.2 井点降水干扰计算书4.3.9.5.2 井点降水的施工要求4.3.9.5.2 水泵的型号、数量及备用的井点、水泵和电源等。4.3.10 土方开挖4.3.10.1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在施工中要对以上部位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4.3.10.2土方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平面挖制桩和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4.3.10.214、3开挖基坑(槽),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操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厚度: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4.3.10.4土方开挖允许偏差见下表4.3.10.5雨冬期施工4.3.10.5.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必须开挖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4.3.10.5.1雨期施工在开挖的基坑(槽)或管沟,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设堤埂和截水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堤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4215、.3.10.5.1土方开挖如必须在冬季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4.3.10.5.1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时气候条件决定,一般不小于30cm。4.3.11 土方回填4.3.11.1. 前期准备:4.3.11.1.1从经济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挖土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减少运土工程量,4.3.11.1.2回填土优先选用基槽中挖出的原土,但不得含有垃圾及有机杂质。4.3.11.1.3回填土使用前含水量应符合规定,简单测试方法:手攥成团,落地开花。4.3.11.1.4回填土施工前,必须对基础墙或地下室防水层、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216、,并办好隐检手续,而且砼强度达到规定强度,回填坑垃圾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回填。4.3.11.1.5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管道安装检查分段打压无渗漏后,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4.3.11.1.6施工前,必须看清图纸,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和厚度,如在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隔3m钉上水平橛,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水平控制木桩。4.3.11.2 过程中控制:4.3.11.1.1回填土必须分层铺摊,每层虚土厚度应根据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m,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虚土铺摊时,随铺随找平。4.3.11.1.1回填土每层217、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连,行行相接。深浅不一致的基础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础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依次类推。如必须分段填夯实,交接处应填成踏步槎,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m。4.3.11.3 事后控制:4.3.11.3.1验收方法按规范要求,夯实系数满足规范要求;4.3.11.1.1部分室外回填土在雨后可查看有无沉陷,若有较大量的沉降,必须重新补填夯实。4.3.11.4 冬施注意:4.3.11.4.1冬季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0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压实。其虚土厚度不得超218、过150mm。4.3.11.1. 1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室内土基坑(槽)或管沟不得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冬施回填土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底或已填土层受冻,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6.2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1. 目的确保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2. 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的砌体结构工程。3. 职责工程部负责砌体结构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4. 内容4.1. 检查依据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98)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4.12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 3-88)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 11-89)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JGJ/T 13-94)4.1.6 设计施工图文件、资料4.2. 检查内容4.2.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4.2.1.1 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操作工人的上岗证;4.2.1.2 砌体材料的进场验收与堆放保管情况;4.2.1.3 砂浆的配合比、搅拌料的计量情况;4.2.1.4 试块标养与见证取、送样执行情况;4.2.1.5 仪器的定期鉴定情况。4.2.2 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220、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砌体材料和粘结材料的强度等级、砌块排列要求、圈梁、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及要求等。4.2.3 质量保证资料4.2.3.1 砖、砌块、预制构件出厂证明、准用证及进场试验报告;4.2.3.2 隐蔽验收记录:4.2.3.2.1 基础墙的砌筑;4.2.3.2.2 砌体结构拉结钢筋;水泥、钢筋等材料、构件的质量证明书4.2.3.2.3 现浇圈梁、构造柱钢筋;4.2.3.3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报告及评定结果;4.2.3.4 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4.2.4 现场实物质量检查4.2.4.1 砌体轴线位置与标高;4.2.4.2 皮数杆的设置及砌块排列221、图的实施;4.2.4.3 砖、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4.2.4.4 回土时对墙体的监护;4.2.4.5 组砌方法与留搓;4.2.4.6 变形缝净宽及防护措施;4.2.4.7 构造柱、预留洞、预埋件等的位置、尺寸及施工质量;4.2.4.8 拉结筋、锚固筋等构造筋的施工质量;4.2.4.9 预制构件的安装与防腐木砖的位置与方向;4.2.4.10 砌体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4.3. 检查要点4.3.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4.3.1.1 多层砖房粘土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砌筑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2.5。4.3.1.2 六层及六层以上房屋的外墙应采用MU10 的砖或M222、U5 的砌块。4.3.1.3 基础墙和水池、水箱等不得使用多孔砖。基础墙粘土砖强度不得低于MU10,水泥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5。4.3.1.4 除基础墙和砖砌女儿墙外,墙体不应使用实心粘土砖,非承重墙体禁止使用粘土砖。4.3.1.5 构造柱和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15。4.3.2 砌体工程的构造柱应符合以下要求4.3.2.1 多层砖房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设置部位应符合规范规定。4.3.2.2 多层砖房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240mm180mm,构造柱保护层宜为20mm,且不小于15mm。4.3.2.3 构造柱必须与圈梁连接,相交结点处适当加密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在梁上、下均不应小于450mm 或1223、/6 层高,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4.3.2.4 构造柱应沿整个建筑物高度对正贯通,不应使层与层之间的构造柱相互错位,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内外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 设26 拉接钢筋,且每边深入墙内大于1.0 米,局部突出屋顶间的顶部及底部均应设置圈梁。4.3.2.5 在浇灌构造柱混凝土前,应先清除模板内的杂物,先注入适量同配比水泥砂浆,振捣时,振捣器应避免触碰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4.3.2.6 构造柱位置墙体应砌马牙槎,每牙高度不宜超过300mm,每边牙扩宽度大于60mm,且应沿高每500mm 设置26 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1.0 米。224、4.3.2.7 构造柱的竖向钢筋末端应作成弯钩,接头可以采用绑扎,其搭接长度宜为35 倍钢筋直径。在搭接接头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4.3.3 砌体工程的围梁应符合以下要求4.3.3.1 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应上下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垂直间距的2倍,且不得小于1 米。4.3.3.2 山墙及横墙圈梁钢筋应弯入纵向圈梁,其弯入长度不小于500mm 和钢筋直径的35 倍。4.3.3.3 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最小纵筋410,最大箍筋间距200mm。4.3.4 砌体工程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4.3.4.1 砌体施工,应设置皮数杆,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225、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当第一层砖水平灰缝大于200mm 时,应先用细石砼找平。砌筑砌块墙体时,尚应根据预先绘制的砌块排列图进行。4.3.4.2 砌完基础后,应及时双侧回填。单侧填土应在砌体达到侧向承载能力要求后进行。4.3.4.3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材、碎渣和杂物等。4.3.4.4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多孔砖、空心砖、空心小砌块墙体表面不得留置水平沟槽。门窗洞处不应采用无筋砖过梁,过梁每边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0mm。砌体中的预埋件应作防腐处理,预埋木砖的木226、纹应与钉子垂直。宽度超过300mm 的洞口,应砌筑成平拱或设置过梁。4.3.4.5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符合GB50203-98 第2.0.18 的规定。4.3.4.6 砂浆试样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每一楼层或250m3 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砂浆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以龄期为28 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4.3.4.7 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和微破损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砂浆的强度:4.3.4.7.1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227、数量不足;4.3.4.7.2 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4.3.4.7.3 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确定砂浆或砌体强度。4.3.5 砌体砌筑时应符合以下要求4.3.5.1 砌筑砖砌体时,粘土砖应在砌筑前1 天浇水湿润,砌筑时一般以水侵入砖四边1.5cm 左右为宜。加气混凝土砌块运输、堆放时应防止雨淋;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4.3.5.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并应填满砂浆。4.3.5.3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不得出现透明缝,严禁用水冲浆灌缝。砖砌体灰缝厚度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加气混凝土砌块水平灰缝厚度不得228、大于15mm,垂直灰缝宽度不得大于20mm。4.3.5.4 砖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4.3.5.5 后砌隔墙可于墙中引出凸搓并应预埋拉结筋,拉接筋沿墙高每500mm 一道,每道不得少于26 钢筋,埋入长度每边不得小于600mm,末端应有900 弯钩。4.3.6 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4.3.6.1 用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填充墙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4.3.6.2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在抹灰前采用侧砖、或立砖、或砌块斜砌挤紧,其229、倾斜度宜为60左右,砌筑砂浆应饱满。4.3.6.3 砌体填充墙框架应沿框架柱高每隔500mm(加气砌块因模数可为600mm)配置26mm 的拉筋,伸人填充墙内长度,一、二级框架应沿墙全长设置,三、四级框架不应小于墙长的1/5 且不应小于700mm。4.3.6.4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洞口下部应放置26mm 钢筋伸过洞口两边长度每边不得小于500mm。4.3.6.5 加气混凝土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并应不小于150mm。如不能满足时,在水平灰缝中应设置26mm 钢筋或4mm 钢筋网片加强,加强筋长度不应小于500mm。4.3.6.6 不同于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230、砌块不应混砌,加气砌块也不得与其它砖、砌块混砌。4.3.6.7 底框砖房的砖填充墙框架的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柱。4.3.7 砼小型空心砌块工程检查要点4.3.7.1 进入施工现场的小砌块在厂内的养护龄期不得少于28 天,并必须持有同一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等级、强度等级、密度等级、批量和生产日期)。承重小砌块最小外壁厚30mm,最小肋厚25mm。4.3.7.2 除框架填充内墙、住宅和其他民用建筑内隔墙、围墙可使用合格品等级小砌块外,其他工程部位均应采用不得低于一等品等级的小砌块。4.3.7.3 多层砌体结构抗震一般规定 七度设防时,多层砌体房屋不应超过231、七层,总高度不应超过21m,底框房屋不应超过六层和19m。4.3.7.4 对室内地面以下的砌体。应采用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和不低于M5 的水泥砂浆砌筑;五层及五层以上民用房屋的底层墙体,应采用不低于MU5的小砌块和M5 砌筑砂浆。4.3.7.5 墙体施工前必须按设计图房屋的轴线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列图。4.3.7.6 单排孔小砌块上下皮砌块应对孔、错缝搭接砌筑,灰缝应饱满,砌筑时,墙面必须用原浆作随砌随勾缝处理,缺灰处应补浆压平、压实,并作出凹缝,凹进墙面2mm。4.3.7.7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砌筑砂232、浆强度末达到设计要求70%,不得拆除过梁底模,水平灰缝的厚度和垂直灰缝的宽度应控制在8 一12mm,砌筑时的铺灰长度不得超过800mm,严禁用水冲浆灌缝,当垂直灰缝大于20mm 时,一般可采用C20 细石混凝土灌缝。4.3.7.8 个别情况下无法对孔砌筑时,可错孔砌筑,但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轻骨料砼120mm),当小于90mm(120mm)时,应在水平灰缝中设24 点焊网片,网片长度不小于800mm。但无论何种情况,竖向通缝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双排孔小砌块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90mm。4.3.7.9 砌筑砂浆必须搅拌均匀,随伴随用,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0,砂浆必须分别在2233、h 和3h 内用完;砂浆稠度,用于普通砼小砌块时宜为50mm,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时宜为70mm。4.3.7.10 承重墙体不得采用小砌块与粘土砖等其它块体材料混合砌筑,隔墙和填充墙顶面和上部结构接触处应用一皮实心混凝土砌块楔实。但房屋顶层内隔墙顶应离该处屋面板板底15mm,缝内用1:3 石灰砂浆或弹性腻子嵌塞;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或壁肋中有竖向凹形裂缝的小砌块砌筑承重墙体;严禁使用外表明显受潮的小砌块进行砌筑,阴雨季节应采取防雨措施。4.3.7.11 不得在已砌筑墙上打洞凿槽;严禁在小砌块墙体中预留水平沟槽;水、电、煤气管道、箱盒、门窗均应在墙体砌筑时预留或预埋,一般可采用专用留槽砌块;门窗234、预埋铁件、预埋木砖、管道卫生洁具支架预埋件以及开关、插座预埋处,周围应采用C20 混凝土灌实。4.3.7.12 施工设置的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距离不应小于600mm,并在顶部设过梁;填砌施工洞口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4.3.7.13 砌体内不宜设置脚手眼,如必须设置时,可用190190190mm 小砌块侧砌,利用孔洞作脚手眼,砌体完工后用C15 混凝土填实。下列部位不得设置脚手眼。4.3.7.13.1 过梁上部,与过梁成60 度角的三角形及过梁跨度1/2 范围内;4.3.7.13.2 宽度不大于800mm 的窗间墙;4.3.7.13.3 梁和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 的235、范围内;4.3.7.13.4 门窗洞口两侧200mm 内和墙体交接处400mm 的范围内;4.3.7.13.5 设计规定不允许设脚手眼部位。4.3.7.14 内外墙同时砌筑,纵横墙交错搭接;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墙体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2/3;接槎部位宜延至门窗洞口。4.3.7.15 为防止顶层墙体开裂,应在顶层窗台下设置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顶层纵横墙应每隔400mm 高度加设通长4 点焊钢筋网片。4.3.7.16 每一层楼或250m3 的砌体,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制作两组试块,每层楼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至少制作一组试块。4.3.7.17 常温条件下的日砌筑高度,普通砼小236、砌块控制在1.8 米内,轻骨料砼小砌块控制在2.4 米内。4.3.7.18 7 度设防时,六层小砌块房屋应在外墙四周、楼梯间四周和各内外墙交接处设置芯柱,其中外墙四角灌实5 个孔,楼梯间四角内外墙交接处灌实4 个孔,内墙交接处灌实35 个孔;顶层各内外墙门、窗洞两侧宜加插筋芯柱,灌实1 个孔。顶层所有横墙和端开间内纵横每隔23 个孔洞,设双孔插筋芯柱。4.3.7.19 芯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4.3.7.19.1 芯柱截面不应小于120mm120mm,混凝土强度C15。4.3.7.19.2 芯柱每孔内插竖筋不小于112,上下与圈梁锚固,锚固长度大于500mm,上下楼层钢筋可在圈梁上部绑扎搭接,237、搭接长度不小于40d并不小于50mm。4.3.7.19.3 芯柱应沿房屋全高贯通。并与各层圈梁浇注成整体,若采用预制楼板时,在芯柱位置处的每层楼板应留缺口或浇一条现浇板带,以保证芯柱贯通。4.3.7.19.4 在楼面或圈梁面砌筑第一皮小砌块的,应用开口砌块砌出清扫孔,芯柱混凝土必须待墙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大于l MPa 时方可浇灌,应连续浇灌至离芯柱最上一皮小砌块顶面50mm 止,不得留施工缝。4.3.7.19.5 芯柱混凝土的实际灌入量严禁小于计算需要量。4.3.7.20 钢筋混凝土芯柱与墙体相接处,应沿柱高每隔600mm 在水平灰缝内设置4 点焊网片,网片伸人墙内不得小于600mm;对框架填238、充墙,应沿柱高每隔600mm 预留26 钢筋与填充墙拉结,钢筋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小于600mm。4.3.7.21 圈梁高度不应小于150mm,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15,圈梁下一皮小砌块必须采取有效封底措施;山墙及横墙圈梁的钢筋应弯入纵向圈梁内,弯入长度满足35d 和500mm。4.3.7.22 小砌块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后进,形成200mm200mm 的凹凸槎口。柱墙间用26 拉结筋拉结,间距600mm,每边伸入墙内长应为1000mm。4.3.7.23 填充墙施工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3.7.23.1 填充墙厚度不得小于190mm,90mm 厚的填充墙用于厨房、卫生间239、隔断。4.3.7.23.2 填充外墙第一皮小砌块孔洞必须用C20 混凝土填实或丁砌3 皮C20实心混凝土块。4.3.7.24 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柱、梁接触处的灰缝在砌筑时必须饱满填实并补浆勾缝,压实后呈凹缝。粉刷前,在接缝的正反面均应钉设钢丝直径为0.5,菱形网孔边长20mm 的钢丝网,网宽为缝两侧各100mm。4.3.7.25 墙体下列部位,应用混凝土灌实砌块孔洞:4.3.7.25.1 当设计标高0.00 以下墙体用小砌块砌筑时,小砌块孔洞应全部用不低于C15 的混凝土灌实。4.3.7.25.2 楼板支承处如无圈梁时,板下应砌一皮C20 混凝土实心砌块或用不低于C20 混凝土填实一皮砌块。4240、.3.7.25.3 主次梁和悬臂梁板支承处应设置混凝土垫块、实心砌块或用C20 混凝土进行局部填实,填实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4.3.7.26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与屋面板在墙上或梁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80mm;雨蓬梁宜与圈梁联结,否则应在门口两侧各加一个插筋芯柱,与上下圈梁锚固。4.3.7.27 层顶女儿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如采用钢筋混凝土斜屋面时,应在屋面板外侧设置保温隔热层。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应同时设置隔热层和保温层,还应设置分隔缝,屋面的表面或架空层表面应做成白色或银白色。6.3 钢筋砼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1. 目的确保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2. 范围适用于公241、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3. 职责工程部负责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4. 内容4.1. 检查依据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242、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4.1.10 国家建委(80)建发施字82 号进口热轧变形钢筋应用若干规定4.1.11 建设部建科(1996)588 号关于限制使用水平电渣焊的通知4.1.12 国家建材局、经贸委、建设部、农业部、技监局建材生管发字(1993)183 号关于加强水泥产品质量管理的通知4.1.13 国家冶金部、经贸委、建设部、农业部、内贸部、技243、监局(1993)冶质字第256 号关于严禁生产、经销、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钢材的通知4.1.14 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4.2. 检查内容4.2.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4.2.1.1 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4.2.1.2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和贮运条件;4.2.1.3 试块标准养护条件;4.2.1.4 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送样制度;4.2.1.5 混凝土搅拌计量情况。4.2.2. 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4.2.2.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混凝土结构形式、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连接方式、锚固搭接长度、重要部位的钢筋配置、现浇混凝土施工缝后浇带的设置部位及要求等。4.2.3. 质保资料检查4244、.2.3.1 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证书、准用证、生产许可证、交易凭证、复试报告、进口钢筋的商检报告;4.2.3.2 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和坍落度检验记录;4.2.3.3 混凝土强度和抗渗试验报告及评定结果和钢筋连接试验报告;4.2.3.4 大体积混凝土浇捣记录;4.2.3.5 预制构件的安装记录;4.2.3.6 隐蔽验收记录:4.2.3.6.1 柱、梁、板、梯、阳台、雨篷钢筋;4.2.3.6.2 基础混凝土的浇筑;4.2.3.6.3 施工缝、后浇带的处理等;4.2.3.7 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4.2.4 现场实物质量检查4.2.4.1 模板工程4.2.4.1.1 模板体245、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4.2.4.1.2 模板体系的起拱度;4.2.4.1.模板拆除时间和方法;4.2.4.1.4 脱模剂的品种。4.2.4.2.钢筋工程质量检查4.2.4.2.1 钢筋规格、数量和间距,检查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是否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及污染现象;4.2.4.2.2 钢筋弯钩或弯折角度及断料长度;4.2.4.2.3 钢筋连接的接头形式和连接工艺;4.2.4.2.4 钢筋连接接头的间距和设置位置;4.2.4.2.5 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和焊接接头长度;4.2.4.2.6 箍筋加密区长度和箍筋间距、直径;4.2.4.2.7 墙板拉筋直径、间距和位置;4.2.4.2.8 受246、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4.2.4.3 混凝土工程4.2.4.3.1 混凝土存在的蜂窝、孔洞、露筋、漏浆等缺陷及缺陷修整工作;4.2.4.3.2 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高度;4.2.4.3.3 大体积混疑土的浇筑方法、测温及内外温差控制方法;4.2.4.3.4 混疑土的自然养护条件;4.2.4.3.5 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位置。4.3. 检查要点4.3.1 现场质保条件4.3.1.1 建设工程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所有试块,均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人员应取得上岗证书。4.3.1.2 建设工程用的计量器具(电子计量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等)应按规定按期检定。4.3247、.1.3 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混凝土、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面积最小不少于5 ,应配置恒温装置,室内温度控制在20土3范围,水温须与室温相同,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须配置温度计和湿度计,水泥混合砂浆养护控制湿度为60%80%,水泥砂浆养护控制湿度为90%以上,温湿度应由专人记录。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4.3.2 模板工程4.3.2.1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4.3.2.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对油质类等影响结构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248、不宜采用,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与混凝土接搓处。4.3.2.3 当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4m 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起拱高度易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4.3.2.4 现浇多层房屋,上层支架的立柱与下层支架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4.3.2.5 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对本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4.3.2.6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GB50204-92 第2.4.1、2.4.2、2.4.3 条的规定,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249、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4.3.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mm)4.3.3 钢筋工程4.3.3.1 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材应具备出厂质量证明书和生产许可证,对进场的钢材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检验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在工程上。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志,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油污。4.3.3.2 进口钢筋应有出厂质量保证书和商检报告,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机械性能复检,如用于焊接,应分批进行化学分析试验。4.3.3.3 对有抗震要求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其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一级抗震设计250、,不应大于1.25;二级抗震设计,不应大于1.4。4.3.3.4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4.3.3.5级钢筋末端作1800 弯钩,弯曲直径D2.5d,平直长度3d;、级钢筋末端作900 或1350 弯钩,级钢筋弯曲直径4d。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5d(d 为钢筋直径)4.3.3.6 钢筋接头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4.3.3.6.1 电渣压力焊不得用于梁、板等构件中水平钢筋的连接。4.3.3.6.2 一级抗震纵向钢筋的接头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二级抗震纵向钢筋的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框架底层柱、剪力墙加强部位纵向钢筋接头,对一、二251、级抗震等级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对三级抗震等级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4.3.3.6.3 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柱中的受压钢筋,当钢筋直径大于32时,应采用焊接接头。抗震墙分布钢筋,直径大于22时,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4.3.3.6.4 当焊接网片只有一个方向受力时,受力主筋与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交点必须焊接;当焊接网片同时两个方向受力时,则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其余的相交点可间隔焊接,焊接骨架的所有钢筋相交点必须焊接。4.3.3.6.5 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用铁丝扎牢外,保证受力钢筋位置不偏移时252、,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用铁丝扎牢。梁柱箍筋与受力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柱角筋弯钩方向平分模板夹角,柱筋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不得小于150。4.3.3.6.6 钢筋的绑扎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4.3.3.7 钢筋接头的设置位置、锚固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4.3.3.7.1 焊接接头及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 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4.3.3.7.2 采用绑扎接头时,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到搭接长度的1.3 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受拉区253、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接头处钢筋净距d 及25mm。4.3.3.7.3 采用焊接接头时,从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35d 且500mm 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而且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受拉区非预应力筋不宜超过50、预应力筋不宜超过25。4.3.3.7.4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从任一接头中心至35d 的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受拉区不宜超过50。4.3.3.7.5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GB50204-92 规范中表3.5.3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的0.7 倍254、。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不应小于200mm。4.3.3.7.6 框架梁、柱和抗震墙连接中的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一、二级时应比非抗震设计的最小锚固长度相应增加5。钢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表6.1.4 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50mm。4.3.3.7.7 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4.3.3.8 箍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3.3.8.1 箍筋应按设计图纸设置,框架柱、梁端加密区的箍筋配置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程;4.3.3.8.2 框架节点核芯区内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255、径宜与柱端加密区相同。4.3.3.8.3 箍筋的末端应作135弯勾,弯勾的平直部分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4.3.3.8.4 在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4.3.3.9 洞口的加固钢筋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4.3.3.9.1 剪力墙上门窗洞口周边应配置不小于212 的水平和竖向构造钢筋,从洞边角算起伸入墙内长度40d。4.3.3.9.2 对于现浇墙板、楼板预留孔洞(如厕所、厨房间等)处四周钢筋(包括后凿洞)必须采取设计认可的加固措施。4.3.3.10 钢筋的固定及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4.3.3.10.1 为防止墙、柱主筋偏位,墙板内外排钢筋间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设256、置撑筋,墙板筋在模板上口加一道水平筋,并采取措施(如电焊)加以限位。4.3.3.10.2 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且应符合GB50204-92 第3.5.7 条规定。4.3.3.11 钢筋位置允许偏差见下表(mm)4.3.4 混凝土工程4.3.4.1 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4.3.4.1.1 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交易凭证,要做到先检验后使用,杜绝使用无证和假冒伪劣水泥。重大工程、住宅工程必须使用旋转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4.3.4.1.2 水泥按不同品种、标号和牌号按批分别储存,如因存储不当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水泥出厂超257、过3 个月(快硬水泥1 个月)时,使用前应进行复试。4.3.4.1.3 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细砂,钢筋混凝土工程中严禁使用海砂。对进场使用的砂料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每验收批应严格按规范进行颗粒级配、粗细程度、含泥量和泥块量等试验。4.3.4.2 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4.3.4.2.1 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隙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4.3.4.2.2 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4.3.4.2.3 在浇筑竖向结构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100mm 厚与混凝土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浇筑中不得发生离析现象。4.3.4.2.4 梁柱节点258、部位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当节点钢筋过密时,可采用同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4.3.4.2.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其留置位置应符合GB50204-92 第4.4.18、4.4.21条和JGJ3-91 第7.3.4 条规定。4.3.4.2.6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捣混凝土时,已硬化混凝土抗压强度应达到1.2Nmm2,并应清除水泥薄膜、松动石子及软弱砼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在施工缝处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细致振捣,使新旧砼紧密结合。4.3.4.2.7 后浇带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并按规定时间浇筑混凝土259、。浇筑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将钢筋加以整理或施焊,然后浇筑早强、无收缩水泥配置的混凝土。4.3.4.2.8 在浇筑与柱墙连成整体的梁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再继续浇筑。4.3.4.2.9 大体积砼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4.3.4.3 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4.3.4.3.1 在自然气温5时,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在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和时间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且表面不出现干缩裂缝。4.3.4.3.2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用塑料布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4.3.4.3.3260、 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 天,对用缓凝型外加剂和粉煤灰混凝土以及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 天。4.3.4.3.4 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控温措施,混凝土表面和内部温度的温差不宜超过25。4.3.4.3.5 冬期施工时的养护措施必须按GB50204-92 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执行。4.3.4.3.6 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 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4.3.4.4 混凝土质量检查4.3.4.4.1 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结构构件的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261、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强度,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强度。4.3.4.4.2 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抗压混凝土试件留置应符合GB50204-92 第4.6.7 条的规定,抗渗混凝土试件留置应符合GBJ108-87 第3.4.2 条的规定。4.3.4.4.3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一批验收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4.3.4.5 混凝土缺陷修整和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4.3.4.5.1 对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4.3.4.5.2 对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不合格或未按规定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262、程,可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非破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处理措施。6.4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要点1. 目的确保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2. 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工程。3. 职责工程部负责建筑装饰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4. 内容4.1 检查依据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263、计防火规范GB50222-95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4.1.6 建设部令第46 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1.7 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4.2. 检查内容4.2.1 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检查4.2.1.1 装饰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4.2.1.2 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4.2.1.3 装饰材料的储存运输条件。4.2.1.4 计量器具的设置和完好程度、需定期鉴定的仪器计量装置的定期鉴定标志。4.2.2 设计图纸与施工合同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合同及施工方案,明确装饰工程的项目和部位、装饰工程用材、施工要求等。4264、.2.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4.2.3.1 各种原材料出厂质量证书、准用证、复试报告及其它试验报告。4.2.3.2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4.2.3.3 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记录。4.2.4 工程实物检查4.2.4.1 装饰工程用材是否符合设计与有关标准的要求。4.2.4.2 施工工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工艺要求。4.2.4.3 装饰施工中的结构变动和加固情况。4.2.4.4 结构和吊顶、分隔、招牌的构架及饰面板、罩面板的连接固定。4.2.4.5 是否按图施工。4.3 检查要点4.3.1 建筑装饰装修队、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265、。4.3.2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应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4.3.3 装饰工程所用得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的规定。4.3.4 装饰工程应注意施工工序和成品保护,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损。4.3.5 装饰工程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GB50222-95 规定。4.3.5 抹灰工程4.3.5.1 抹灰用的各种主要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抹灰的等级、种类、构造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冬季施工,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4.3.5.2 不同结构相接处基体应先铺钉金属网,应绷紧牢固,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266、浆或混合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涂抹在水泥砂浆层上。4.3.5.3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 的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4.3.5.4 抹灰分格缝(或条)的宽度、深度要均匀一致,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砂眼,通顺,不得有错缝、缺棱掉角。滴水线、滴水槽的流水坡向要正确,滴水线应顺直,外墙滴水槽的深度、宽度均不小于10mm,要求整齐一致。4.3.5.5 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尺寸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4.3.5.6 抹灰工程应分层操作,每层厚度水泥砂浆宜为57mm,混合砂浆和石灰砂浆宜为79mm,基层应清理干净,光滑的基层应斩毛或涂刷界面剂。267、各抹灰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4.3.5.7 抹灰层总厚度:平顶板条、现浇混凝土基层15mm,预制混凝土基层18mm,金属网20mm;内墙面抹灰层总厚度:普通级18mm,中级20 mm,高级25 mm;外墙面抹灰层总厚度20 mm,勒脚25 mm,石墙35 mm。4.3.6 吊顶工程4.3.6.1 吊顶工程采用的轻钢龙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若设计无规定,吊顶以上净空高度大于等于400 mm 时,上人的吊顶应采用大于CS60 系列、壁厚为1.5 mm 的轻钢龙骨,承载龙骨和吊杆间距不得大于1200 mm,覆面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 mm。4.3.268、6.2 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力,当设计无规定且吊杆长度大于1500 mm时,应使用直径为8 mm 以上吊杆,暗架吊顶不宜采用铁丝做吊杆。4.3.6.3 吊顶与结构必须连接牢固,膨胀螺栓严禁打入多孔板中,并不得直接与吊杆焊接。4.3.6.4 龙骨吊杆不得与其它吊杆共享,并不得与振动设备直接接触。轻型灯具、音响、探头等不得直接搁置、固定在吊顶罩面板上,重型灯具、空调、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吊杆。吊顶应设检修孔,风口、检修孔等周边宜用附加龙骨加强。4.3.6.5 所有外露在结构外的铁件必须进行防绣处理。4.3.6.6 采用木质吊顶时,不允许有钉劈裂现象,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达到装269、饰规范中的防火等级。4.3.6.7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含两主龙骨连接处)距离不得超过300 mm,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1/200。4.3.6.8 明架吊顶纵横向龙骨的间隙和高低差均不得大于1 mm 且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4.3.6.9 在现浇楼板及预制板的板缝中,应按设计要求在结构施工时预埋吊杆,根据吊顶荷载之不同,吊杆可采用直径为610 mm 的钢筋。4.3.6.10 吊顶内若有通风、水电管线、上人的行走信道、消防管道、重型灯具等,应先行安装完毕及试水试压合格,并要单独挂吊;然后才能进行吊顶工程施工。4.3.6.11 较脆易碎的面层270、材料要防止碰掉棱角,安装时上螺丝或卡入框中时不能硬撬、硬敲而造成裂缝或掉角。4.3.6.12 对易收缩材料,在拼缝处一定要采取措施,防止完工后一定时间出现开裂的缝道而造成外观不佳。4.3.6.13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猎、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4.3.6.14 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见JGJ7391 中5.6.5 表格中规定。4.3.7 隔断工程4.3.7.1 隔断不到梁、板底部时,构架顶部应有固定措施。4.3.7.2 上下沿边龙骨固定的钉距不宜大于600 mm271、,靠墙、柱龙骨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000 mm,龙骨固定应牢固,边框龙骨与基体间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密封条。4.3.7.3 隔断主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 mm,门洞处应设置加强竖向龙骨。4.3.7.4 在浴厕、厨房等潮湿场所,隔断底部应做相应高度的混凝土墙垫。4.3.7.5 木质隔断内敷设电器管线时应有防火措施。4.3.7.6 隔断玻璃应有足够的牢度与稳定性,玻璃不得松动并不得与刚性材料直接接触,玻璃与槽口两侧和槽底的空隙及玻璃伸入槽口的深度应符合JGJ113-97 第6.1.2 条的规定。玻璃底部应设置不少于2 块橡胶或塑料支撑垫块、邵式硬度为8090A,其位置应在距端部1/4 边长处,玻璃四周与272、框槽交界处应设置定位块。4.3.7.7 运动健身场所和浴室用隔断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应使用不得小于10 mm 厚的钢化玻璃。隔断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直接冲击玻璃,一般可采取在玻璃表面距地面1500 1700mm 处设置醒目标志或其它防撞措施。4.3.7.8 空心玻璃砖隔断,应建在有2 根直径68mm的钢筋增强基础上,基础 高度不得大于150mm,隔断与建筑结构连接处应采用滑缝构造,玻璃砖隔断的高度不得超过4m,玻璃砖之间缝隙应控制在1030mm 之间。4.3.7.9 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向室内,压花玻璃的花纹宜向室外。4.3.7.10 隔断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4.3.7.10273、.1 隔断骨架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现象;4.3.7.10.2 粘贴和用钉子或螺钉固定罩面板,表面应平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4.3.7.10.3 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4.3.7.10.4 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安装牢固,接缝紧密、光滑,表面平整;4.3.7.10.5 胶合板不得有刨透处;4.3.7.10.6 石膏条板板与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粘结密实、牢固、接缝平整;4.3.7.10.7 粘贴的踢脚板不得有大面积空鼓。4.3.7.11 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如下:4.3.8 招牌工程4.3.8.1 构架材质、规格、构造形式、焊接274、与主体苗固节点应与图纸相符,构架安装牢固。4.3.8.2 构架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4.3.8.3 招牌防雨水渗漏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4.3.8.4 招牌表面装饰材料(如大型饰面板、金属饰面、玻璃等)应有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4.3.9 罩面板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4.3.9.1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得有污染、折 、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4.3.9.2 罩面板和龙骨的连接螺钉应选用相应与各种面板的专用配套螺钉,不得混用。4.3.9.3 吊顶罩面板铺设时,其长边应沿覆面龙骨铺设,短边板缝应错开。隔断罩面板螺钉罩面板边不应小于15mm,板边钉距275、不大于200mm,板中钉距不应大于300mm,罩面板板缝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4.3.9.4 隔断罩面板内外接缝不应在同一根龙骨上,并不得在同一门樘处搭接,当用木踢脚板时,罩面板宜离地2030mm。4.3.9.5 纸面石膏板等强度较低的隔墙面板在阳角处应设置金属护角条,离地高度不应小于1.8m。4.3.9.6 吊顶采用镜面玻璃时,除用粘结剂有效粘结外,还需用安全件与有一定厚度的底板牢固连接,以免松脱伤人,潮湿部位的镜面玻璃应有防潮密封措施。4.3.9.7 以木质板做踢脚线、护墙板,木台度时,其整板和木筋必须靠实、平整,与墙面接触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4.3.9.8 当采用软包装饰时,其软质铺垫276、材料应为难燃烧或不燃烧材料,并不得伸入电气管线盒内。4.3.9.9 对于金属制品、化学建材的成品、半成品装饰品,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式样及其构造、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防止变形、裂缝、翘边、缺损和凹瘪等缺陷产生。4.3.9.10 潮湿环境墙面应经防潮处理后再予装饰。4.3.10 饰面板(砖)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4.3.10.1 饰面板应镶贴在粗糙的基体或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薄板基层应平整;饰面砖应镶帖在平整粗糙的基层上。光滑的基体或基层表面,镶帖前应处理。残留的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4.3.10.2 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湿铺饰277、面板(砖)严禁空鼓;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色泛碱。4.3.10.3 作业时,饰面板(砖)防止暴晒,接缝应填嵌密实不渗水、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半砖使用部位适宜。4.3.10.4 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必须有正确流水坡度和顺直滴水(线)槽;墙裙、贴脸等突出墙面厚度一致。4.3.10.5 以花岗岩、大理石等大饰面板面湿铺贴时,其板背面网格布应予去除后铺贴,板材与墙面拉结点不得少于四点,并用防锈金属丝连接。当采用干挂饰面板且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干挂饰面材不锈钢配件连接,并每块板材不少于四个连接点,不锈钢配件宽度不应小于25mm,厚度不278、应小于4mm,不锈钢螺栓不应小于M5。4.3.10.6 干挂饰面板应采用弹性密封胶嵌缝,用于室外的石材饰面板不宜采用光面的大理石板,接缝填嵌密实均匀。4.3.10.7 凡用大理石、花岗石做成的台面、窗台板、踏步等,其外露侧面及棱角宜打磨光亮圆滑,卫生间台面与墙面交界处应进行密封处理。4.3.11 涂料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4.3.11.1 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12%。4.3.11.2 涂料干燥前,应防止雨淋、尘土玷污和热空气的侵袭。4.3.11.3 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279、,外墙和厨卫间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4.3.11.4 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表干后进行。每一遍涂料应施涂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按涂料要求大气温度进行施工。4.3.11.5 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以防玷污。4.3.11.6 外墙涂料应使用具有耐碱和耐光性能的颜料。4.3.11.7 混凝土(抹灰)面层施涂前应将基体或基层的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表面灰尘、污垢、溅沫和砂浆流痕应清除干净。4.3.280、11.8 外墙涂料分段进行时,应以分格缝、墙的阴角或落水管等为分界线。外墙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均匀,颜色一致。4.3.11.9 溶剂型涂料表面严禁脱皮、漏刷;水溶性和乳液型涂料严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细木装修不得漏漆;金属表面不应漏刷底漆,不得泛锈。门窗扇施涂涂料时,上冒头顶面和下冒头底面不得漏施涂料。4.3.12 其它装饰工程4.3.12.1 当门框一面需镶门(窗)头线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装饰面层的厚度。4.3.12.3 木门窗及其它细木装修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4.3.12.4 中空夹板上下帽头和横楞上应有不少于2 个的透气孔。281、4.3.12.5 细木制品必须牢固不松动、不露钉帽、割角整齐、接逢严密,五金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开关灵活。4.3.12.6 壁纸、墙布施工基层含水率混凝土(抹灰)层不得大于8%,木制品不得大于12%。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裱糊过程中和干燥前,应防止穿堂风劲吹,和温度的突然变化。4.3.12.7 壁纸、墙布应顺光搭接,不得在阳角处有搭接缝,不糊盖需拆卸的活动件。4.3.12.8 壁纸、墙布必须粘结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和斑污,斜视时无胶痕;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紧接,不得有缝隙。4.3.12.9 各幅拼接横平竖直,拼接处282、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距墙面1.5 米处正视,不显拼缝;阴阳转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4.3.12.10 壁纸、墙布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不得有漏贴、补贴和脱层等缺陷。4.3.12.7 花饰安装必须牢固,条形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每米不得大于1mm,全长不得大于3mm;单独花饰位置偏差不得大于10mm;花饰表面应光洁,图案清晰,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和缺棱掉角等缺陷,玻璃花饰(扶拦板)不宜外露尖锐角部,浮雕花饰的拼缝应严密吻合。4.3.12.8 刷浆工程的基层干燥,涂抹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起皮裂缝,浆膜干燥前,防止尘土玷污和热空气侵袭。室外浆料应采283、用耐碱耐光颜料,石灰浆应用块状生石灰或生石灰粉调制。4.3.12.9 现场配浆,必须掺用胶粘剂,室外用石灰浆必须掺干性油、食盐明矾等。室外分段刷浆以分格缝、阴角处和水落管为分界线;室外刷浆,同一墙面应用相同的材料和配合比,浆料必须搅拌均匀。带色浆液应经常搅拌,每遍涂层不应过厚,要涂刷均匀、颜色一致。防止门窗玻璃玷污。6.5 门窗工程质量检查要点1. 目的确保门窗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2. 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的铝合金、塑钢门窗及防火门工程。3. 职责工程部负责门窗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4. 内容4.1. 检查依据4.1.1 中华人民共和284、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73-91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平开铝合金门 GB 8478-87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平开铝合金窗 GB 8479-87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推拉铝合金门 GB 8480-87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推拉铝合金窗 GB 8481-87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铝合金地弹簧门 GB 8482-874.1.8 国家建筑设计标准铝合金门窗 JSJT-242、243、244、247、248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塑285、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 103964.1.10 建筑工业行业标准PVC 塑料窗JG/T 3018-94、PVC 塑料门JG/T3017-944.1.11 防火门GBT58244.1.12 地方规定、标准和条例等4.1.13 设计施工图纸文件、资料4.2. 检查内容4.2.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4.2.1.1 门窗制作和安装企业资质;4.2.1.2 门窗安装时和安装后的防护措施。4.2.2 设计图纸的检查查看门窗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弄清采用的门窗的规格、构造、性能要求、安装节点等。4.2.3 质保资料检查4.2.3.1 门窗产品的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料的合格证;4.2.3.2 铝合金和塑286、钢门窗三性检测报告;4.2.3.3 门窗外观检验记录;4.2.3.4 铝合金和塑钢门窗安装隐蔽验收记录:4.2.3.4.1 连接件材料、间距、固定方式;4.2.3.4.2 填充材料和填充质量;4.2.3.4.3 注胶方式和注胶质量;4.2.3.5 铝合金和塑钢门窗喷淋试验记录;4.2.3.6 防火门窗安装隐蔽验收记录。4.2.4 门窗工程实物检查4.2.4.1 门窗材料及产品4.2.4.4.1 铝型材厚度和表面处理;4.2.4.4.2 五金附件的材质和装配质量;4.2.4.4.3 橡胶条、毛刷条、密封胶及玻璃的材质和装配质量。4.2.4.2 安装质量4.2.4.2.1 连接件材料、间距、固定方287、式;4.2.4.2.2 门框与结构间填充材料和填充质量;4.2.4.2.3 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注胶方式和注胶质量。4.3. 检查要点通过选择经济合理的门窗型材、配件和节点密封形式,通过防排结合,保证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安全和防水能力,保证防火门防火性能的可靠耐久性。4.3.1 事前控制要点:4.3.1.1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防火门窗的防火等级、主要材质、铰链和闭门器等配件技术性能要求;明确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部分关键技术性能要求。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方面要求例如:4.3.1.1.1 框料型材品牌型号、门窗壁厚、加强金属的规格和形式、玻璃厚度、胶条规格及密封形式、密封胶品牌及密封范围、铰链、门锁、滑288、轮、执手、铆钉打胶、框边塞缝、防水密封要求等;4.3.1.1.2 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根据规范及设计要求计算和设计大样施工图;4.3.1.2.3 明确发生渗漏的维修范围和赔偿责任;4.3.1.2.4 对门窗的水密性、气密性及风压强度试验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并在招标文件中对试验要求予以明确。以免施工中发生费用争议,而让施工单位逃避试验责任。4.3.1.2 在评标中检查投标单位的计算书及计算程式,仔细审核节点详图。投标单位一般会根据AAAA 要求的型材品牌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报价,同时提出投标单位认为最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并进行报价。我司要对各施工方案的经济和技术指标进行评审。4.3.1.3 防火门厂的资289、质在投标前必须审核通过。4.3.2 事中控制要点4.3.2.1 一般要求4.3.2.1.1 门窗的堆放地点应洁净、平整,以免砂石、灰尘等杂物进入玻璃槽、排水孔内,不得堆放在露天,避免日晒雨淋,避免高空堕物破坏铝合金框料,并不得与腐蚀物质接触,不应直接接触地面,下部应用方木垫,且应立放,立放的角度不应小于70,并采取防倾倒措施。4.3.2.1.2 在窗洞口划好中线和水平标高线,检查上下边的位置及其内外的朝向,按设计要求及现场施工情况统一确定门窗在墙体厚度方向的位置。4.3.2.1.3 门窗框底部水泥砂浆塞缝上口与窗台的宜有2CM 的高差,窗台的坡度必须大于20,加速雨水的排放,减少停水时间,严格290、规定硅胶的嵌缝位置、 断面尺寸,保证其密实性。4.3.2.1.4 框料拼缝处、节点及锚钉处全部打胶密封,不得留缝,以免进水。4.3.2.1.5 泄水孔必须设置档风板,泄水孔的标高必须比框料型材的底部略低,以便排水。4.3.2.1.6 外墙为涂料饰面时,窗楣设置双滴水线(滴水槽)形式;外墙为面砖饰面时,窗楣设置滴水线形式。4.3.2.1.7 凸窗遮阳板在墙根必须设置导流槽,以免遮阳板上的水停留时间太长,导致砌体外墙渗漏;或者在外墙挑檐位置在外墙设置混凝土止水坎,高度约100 高。4.3.2.1.8 对于同一类型的门窗及其相邻的上下、左右,洞口应保持通线,洞口应横平竖直,洞的允许偏差应在规范允许范291、围内。4.3.2.1.9 门窗安装后的成品保护十分重要: 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及验收前,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污损。 严禁在门窗框上、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上,并严禁蹬踩窗框、窗扇或窗撑。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应防止电、热和焊花烧伤或烫伤面层。门窗框的上槛及两侧用胶带纸、薄膜保护好,下槛用九夹板制成马蹄形盖板保护。主要通道、施工电梯口的门框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后装。已安装的门窗框洞口不得作为运料通道。4.3.2.2 铝合金门窗安装4.3.2.2.1 铝合金门窗的设计和安装,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和施工企业承担,重要部位应提供设计大样图,同时施工图纸必须盖有设计单位的出292、图专用章。4.3.2.2.2 铝合金窗产品应具备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三项基本物理性能的检测报告(标准窗可由厂家提供的两年一次的型式检验报告,非标窗应提供专用检测报告),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4.3.2.2.3 铝合金门窗产品进场后应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对门窗固定节点等隐蔽部位,监理应进行验收,并办理签证。4.3.2.2.4 工程项目有代表性的各类外门窗安装后应进行喷淋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每种类型不少于三樘。4.3.2.2.5 铝合金门窗产品及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4.3.2.2.5.1 铝合金门窗型材质量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 和铝及铝合293、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GB 3190 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窗的铝型材壁厚不小于1.2mm,门的铝型材壁厚不应小于2.0mm。4.3.2.2.5.2 铝合金门窗料表面阳极氧化膜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应达到AAl0 级以上(平均厚度不少于10m)。4.3.2.2.5.3 公共出入口处的铝合金门必须采用安全玻璃。4.3.2.2.5.4 五金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或相应标准的规定,露面的零件应采用不锈钢或经镀锌处理。4.3.2.2.5.5 橡胶条、毛刷条、密封胶以及玻璃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或相关标准的规定。4.3.2.2.5.6 铝合金窗框下槛应开设泄水孔,其位置和数量应保证雨天下槛排水通畅不积水。4.3294、.2.2.5.7 铝合金门窗框侧边不准随意钻孔。孔洞应用铜帽或塑料帽覆盖,并在洞口处用密封胶密封,铝合金门窗型材拼接处、紧团螺栓孔处也应用密封胶密封。4.3.2.2.6 铝合金门窗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4.3.2.2.6.1 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和连接件应是不锈钢件或经防锈处理金属件,连接件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5mm。连接件应两端均伸出铝框予以内外锚固,混凝土剪力墙可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砖砌墙体可采用预埋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固定点的位置为框边角180mm 处设一点,然后以此点为起始,间距不大于500mm,其他墙体的固定方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4.3.2.2.6.295、2 门窗平面位置、标高、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3.2.2.6.3 门窗框安装固定后,框与墙体间隙应均匀,填充材料饱满密实。填充料应符合弹性连接设计要求,如设计未规定时,应采用PU 聚氢酯发泡材料、矿棉、玻璃棉毡条等软质保温材料分层填塞缝隙,外表面留58mm 深的槽口填嵌防水密封胶。严禁粉刷砂浆直接接触铝合金框,外墙的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应双面打胶。4.3.2.2.6.4 横向或竖向组合门窗的组合构件应采取套插搭接形成曲面组合,搭接长度宜为10mm,并用密封膏密封。4.3.2.2.6.5 中空玻璃和面积大于0.65m2 的单面安全玻璃安装时,应在门、窗扇四边槽内设玻璃垫块。玻璃入槽后296、,用通长镶锯条固定,入槽深度不小于6mm,玻璃安装时的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4.3.2.2.6.6 平开门窗的安装:门窗扇铰链与门窗框连接部位装配应牢固,缝隙应不大于2mm。门窗框、扇四周搭接宽度应均匀,允许偏差不大于l mm。门窗装配后,不应有妨碍启闭的下垂、翘曲或扭曲变形。4.3.2.2.6.7 推拉门窗安装门窗框、扇配合严密,间隙均匀,其扇与框搭接宽度允许偏差不大于l mm,顶部限位装置应调节到窗扇抬高时不脱轨,推拉必须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扇面积1.5m2 时用小于40N 的力进行启闭,1.5m2 时用小于60N 的力进行启闭。4.3.2.2.6.8 弹簧门安装:严格控制地弹簧安装的轴孔297、中心线,必须在同一直线上,并与门扇底面垂直。门扇垂直应在门樘的中心线,垂直平行偏差不大于1.5mm。门扇关闭时,其对口缝和扇与框的缝隙应均匀,应控制在24mm。门扇与地面的间隙在开启范围内,如无特殊要求时,应为27mm。双扇门关闭时,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其平整度不大于2mm。启闭门窗的力矩不大于50Nm (近似10kgm)。门扇关闭速度适宜,应在315s 之间,开启为90030 的角度,地弹簧定位准确可靠。4.3.2.2.6.9 门窗安装时,执手、撑挡、插销、门窗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齐全、安装牢固,使用灵活可靠。玻璃密封条镶嵌紧密,平整服贴,不得有卷边、脱槽、断头、扭曲、缺角现象。门窗框周边298、所注的防水密封胶应连续、饱满、光滑,形成均匀直线,不得有气泡、气孔。4.3.2.2.6.10 铝合金门窗安装时,应注意产品保护,窗槛严禁搁置脚手板,校正严禁用金属锤敲击,以防其击伤或变形,保护膜应待安装完成和无污染后才能清除。4.3.2.2.6.11 高层建筑外墙铝合金窗安装应按设计要求,并做到有可靠的防雷接地。4.3.2.3 塑料门窗安装4.3.2.3.1 塑料门窗前部分要求同铝合金门窗4.3.2.1.14.3.2.1.4 的要求。4.3.2.3.2 塑料门窗产品及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4.3.2.3.2.1 门窗采用的异型材、密封条等原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GB 88299、14 和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l2002 的有关规定。4.3.2.3.2.2 门窗采用的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固定片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4.3.2.3.2.2.1 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除不锈钢外,其表面均应经耐腐蚀镀膜处理;采用热镀锌的低碳钢增强型材、紧固件,其镀膜厚度应不小于12m。4.3.2.3.2.2.2 增强型钢材质应符合GB 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的规定,壁厚应不小于l.2mm。4.3.2.3.2.2.3 五金件型号、规格、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4.3.2.3.2.2.4 固定片材质应采用Q235 一A 冷轧钢300、板,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厚度不小于1.5mm 宽度不小于15mm。4.3.2.3.2.3 玻璃四周的抗震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为7090(A)的硬橡胶、硬PVC塑料或ABS 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材料。4.3.2.3.2.4 与聚氯乙烯型材直接接触的五金件、紧固件、密封条、玻璃垫块、嵌缝膏等材料,其性能应与PVC 塑料具有相容性,应由厂家提供相关材料的相容性报告。4.3.2.3.2.5. 门窗产品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4.3.2.3.2.5.1. 门窗不得有焊角开焊、型材断裂等损坏现象,框和扇的平整度、直角度和翘曲度以及装配间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3017、JGT 30301、18 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下垂和翘曲变形。4.3.2.3.2.5.2 . 当门窗构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其内脏必须加衬增强型钢。4.3.2.3.2.5.2.1. 平开窗:4.3.2.3.2.5.2.1.1 大于50 系列,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窗扇构件长度不小于1200mm;小于50 系列,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000mm,窗扇构件长度大于900mm。4.3.2.3.2.5.2 .1.2 中横框和中坚框构件长度不小于900mm。4.3.2.3.2.5.2.2. 推拉窗:4.3.2.3.2.5.2.2.1 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4.3.2.3.2.5.2 2.2 窗扇下框构件长302、度不小于700mm。4.3.2.3.2.5.2.2.3 窗扇边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000mm。4.3.2.3.2.5.2.3. 平开门:门框扇构件长度不小于1200mm。4.3.2.3.2.5.2.4. 推拉门:4.3.2.3.2.5.2.4.1 门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4.3.2.3.2.5.2.4.2 门窗上、中、边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门窗下框构件长度等于或大于600mm。当门窗构件安装五金配件时,其内腔也应加衬钢板。4.3.2.3.2.5.2.4.2 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 个,其间距应不大于300mm,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得松动。4.3.2.3.3 门窗安303、装应符合以下要求:4.3.2.3.3.1 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4.3.2.3.3.2 门窗及玻璃的安装应在墙体大面和地坪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当需要在湿作业前进行时,应采用保护措施。4.3.2.3.3.3 门窗框安装固定应按规范规定,根据不同的墙体材料选用适合的固定方法,要求如下:4.3.2.3.3.3.1 混凝土墙洞口应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钉固定。4.3.2.3.3.3.2 多孔砖墙洞口应在砌筑时埋入预制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4.3.2.3.3.3.3 加气混凝土洞口应采用木螺钉将固定片固定在胶粘圆木上或用塑料膨胀螺钉固定,也可埋人304、预制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4.3.2.3.3.3.4 混凝土空心小砌块洞口两侧砌块空心应将细石混凝土灌实,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4.3.2.3.3.3.5 设有预埋铁件的洞口应采用焊接的方法固定,也可先在预埋件上按紧固件规格打基孔,然后用紧固件固定。4.3.2.3.3.3.6 其余新型墙体材料洞口的连接方式,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4.3.2.3.3.3.7 对于旧房改建项目的洞口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固定片与塑料门窗的连接应将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M420mm 拧入,不得直接锤击打入。固定片的位置应距窗角、中竖框、中横框150200mm,固定片之间的间距应不大于600mm305、。4.3.2.3.3.4 安装组合窗和连门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不大于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采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拼樘料与混凝土过梁或柱子应采用预埋铁件的方法固定;与砖墙连接时,应先将拼樘料两端插入预留洞中,插入深度不小于30mm,然后用强度等级为C20 的细石混凝土浇灌固定。4.3.2.3.3.5 门窗框安装固定后,框与墙体间缝隙均匀。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侧边缝隙应采用聚氨脂发泡剂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填塞饱满密实但不宜过紧,洞口内外侧与窗框之间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抹平,洞口外侧应留设58mm 槽口,待水泥砂浆硬化后,采用防水嵌缝306、膏进行密封处理。保温隔声等级要求较高的工程,洞口内侧也应采用嵌缝膏密封4.3.2.3.3.6 玻璃安装时,应在门、窗扇四边槽内设有玻璃垫块起承重、抗震作用,采用聚氯乙烯胶加以定位。玻璃入槽后用压条固定。对采用镀膜玻璃的外门、外窗、双层玻璃的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单面镀膜层应朝向室内。4.3.2.3.3.7 平开门窗的安装门窗扇与框的连接部位装配应牢固。门窗扇不许有倒翘、下吊,同樘门窗相邻扇角高低差不大于2mm;上悬窗关闭时应平整。4.3.2.3.3.8 推拉门窗安装门窗扇与门窗扇之间的高度应一致,中缝及企口搭接缝隙应垂直上下一致,顶部限位装置应调节到窗扇在任何位置抬高时不脱轨,推拉必须轻便灵活,307、无卡阻现象。开启或关闭时门窗扇面积1.5m2 时推拉力应小于40N,窗扇面积1.5m2 的推拉力应小于60N。4.3.2.3.3.9 弹簧门安装弹簧门安装的轴孔中心线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门扇关闭时,其对口缝和扇与门立框的缝隙应均匀。控制在24mm。门扇与上横框的缝隙应为24mm,两扇门上缝隙的平行差不大于lmm,门扇不应有下垂对角差。门扇与地面的间隙一般应为2 一”mm(特殊要求者除外),双门扇关闭时,应在同一的垂直平面内,其扇与扇对口缝的扇与框的平整度应不大于2mm。门扇关闭速度应适宜,应在315s 之间,开启角度为900 士30,地弹簧定位准确可靠。4.3.2.3.3.10 门窗安装时,执308、手、撑挡、插销、门锁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使用可靠灵活。玻璃密封条应顺直,平整服贴,不得有卷边、脱槽、断头、扭曲、缺角现象。门窗框周边所嵌注的防水嵌缝膏应连续、饱满、光滑,形成均匀直线,不得有气泡、气孔。4.3.2.3.3.11 安装塑料门窗时,应注意成品保护,保护膜应完整,以防止水泥、石灰、涂料等污染门窗框、扇的表面,待安装完成后并在竣工预验前方可清除保护膜。其表面必须洁净、平整、光滑,表面外观不得有划痕、碰伤,型材无开焊、断裂或弯曲等现象。4.3.2.4 防火门安装:锁点的形式及要求在防火门进场时要按合同要求检查。4.3.2.4.1 在主体浇筑过程中应在门洞口处加埋预埋铁,防火门309、预埋铁位置,门框底部节点在地面土0.000 往上20cm 为准,上框从门上口往下15cm,中间节点从上下两节点位置分中,中间位置为准。便于防火门的安装,保证安装节点牢固性。(节点位置允许偏差5cm )。若采用其他形式,必须确保其安全牢固。4.3.2.4.2 防火门出厂合格证和防盗安全门生产许可证及配件锁的出厂合格证要符合规定和要求。4.3.2.4.2.1 防火门作入户门时有防盗要求,防火门材料、钢门框的制作钢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门框上有锁孔时,其与锁舌(栓)的最大配合间隙不应大于3mm,各种防盗门在规定的破坏工具下,按其最薄弱环节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净工作时间平开全封闭式防盗安全门A 级310、为15 秒。防火门的金属和结构表面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漆层应有防锈底漆,漆表面无气泡和漆渣,电镀层色泽均匀,镀层无脱落。4.3.2.4.2.2 门扇、门框外形尺寸符合规范的规定,门扇断面结构符合设计规定。锁点的形式及要求在防火门进场时要按合同要求检查。4.3.2.4.2.3 门进出位安装以内墙为标准,避免出现进出位处地面贴砖不方正。4.3.2.4.3 严格检查防火门的外观质量有无损坏、变形。4.3.2.4.4 在进场时要检查队伍的资质,安装必须由专业队伍操作,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位置准确,节点必须焊牢开启灵活。4.3.2.4.5 检查门与扇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mm;门扇与门框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4mm;门扇与门框铰链边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2mm;门扇与地平面的缝隙应不大于5mm;门扇表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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