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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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7715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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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化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合法的休息权利,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持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根据集团有关精神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定。第二条 员工休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五种。第二节 事假第三条 审批程序(一) 所有员工事假须事前请假,不得事后补假。(二) 员工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并按如下程序报批:1. 一般员工及部门副部长,12日以内(含2日)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日以上(含2、3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批件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备案。2. 部门负责人的事假,经分管副总经理和企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批件报公司办公室和企业管理部审核备案。3.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事假,由总经理审批,报公司办公室备案。4. 公司总经理如若其离开宿州市,必须提前12天书面通知集团办公室综合室,并报集团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应立即电话报告集团办公室,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办事。第四条 事假天数(一)事假天数以员工实际未出勤天数为准,期间若含有公休假,公休日不计为事假。(二)事假不满1日者,以钟点累计,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算,累计满8小时为1日。(三)事假跨月份的,累计3、计算。(四)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全年(自然年度)累计不得超过10天。(五)超假者以旷工论处。第五条 事假工资在规定的事假期限内,每请假1天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的5。第三节 病假第六条 审批程序(一)所有员工的病假须提前并当面请假,不得事后请假。(二)事后请假视为旷工,但遇突发事故,应于次日到所在部门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由家人代办),经领导核实批准后,准予补假。(三)员工病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建议病休(住院)证明、病历;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除出具上述材料外,还须出具医疗费发票(住院治疗的销假时出具),经企业管理部审核后,按事假的相同程序报批。第七条 医疗期规定4、医疗期是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第八条 病假天数(一)病假天数以员工实际请假天数为准,期间若含有公休假,病假连续计算。(二)病5、假不满1日者,以钟点累计,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计满8小时为1日。(三) 病假跨月份的,累计计算。(四) 超假者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病假工资(一)一个月以内的病假,按实际病假天数,每天扣当月岗工资的2(病假期间有公休的,公休假不扣工资)。(二)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病假,按当地企业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三)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病假,按当时企业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四)六个月以上的病假按以下标准发放病假工资:本单位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不含十年),按当地企业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十年以上的(含十年),按当地企业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五) 病假工资低6、于当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按当地城市居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发放。第十条 其它规定(一)患重症、绝症的员工,连续病假一个月后,部门应将该员工退到企管部,病愈后(没有超过医疗期),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已恢复正常,企管部给予重新安排工作。(二)员工如因小病大养,办理虚假病历和其它病假证明或借助病假名义在公司外从事其他工作的,一经查实,按旷工论处。第四节 婚假第十一条 审批程序(一)一般员工及部门副部长婚假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部门、工会、企管部依次审批后生效,批件报企管部和公司工会备案。(二)部门负责人的婚假,经其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公司工会、企管部依次审批后生效,批7、件报办公室、企管部和工会备案。(三)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的高管人员婚假,经其直接上级同意,批件报集团办公室和集团工会审批备案。第十二条 婚假天数 (一) 员工初婚并符合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婚假23天(婚假期间有公休日的,婚假连续计算)。(二) 未到晚婚年龄(或再婚)结婚,婚假3天(婚假期间有公休日的,假期顺延)。第十三条 婚假工资按上年度本公司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公司在岗员工平均工资高于请假员工岗位工资的,按请假员工岗位工资标准发放。第五节 丧假第十四条 审批程序员工请丧假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报批:(一)一般员工及部门副部长丧假经所8、在部门、企管部依次审批后生效,批件报企管部备案。(二)部门负责人的丧假,经分管副总经理及分管企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生效,批件报公司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三)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的高管人员的丧假,经其直接上级同意,批件报集团办公室和集团工会审批备案。第十五条 丧假天数(一)员工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可请丧假2天。(二)丧假天数以员工实际未出勤天数为准,期间若含有公休假,公休假不计为丧假。第十六条 丧假工资按上年度公司在岗员工月平均标准发放;公司在岗员工月平均高于请假员工岗位工资的,按请假员工岗位标准发放。第六节 产假、照料假第十七条 审批程序办理产假9、照料假手续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报批:(一)一般员工及部门副部长请假须经所在部门、工会、企管部依次审批后生效,批件报企管部和工会备案。(二)部门负责人请假,经其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工会、企管部依次审批后生效,批件报公司办公室、企管部和工会备案。(三) 公司高管人员请假,经其直接上级同意,批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工会审批备案。第十八条 产假、照料假天数(一) 产假期间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初产加30天,在产假期内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者再加30天。第一次人流假15天(产假期间有公休日的,产假连续计算)。(二) 10、男方、女方均为集团或所属公司员工,且女方符合晚婚、晚育规定的,给予男员工3天的照料假,女方在外地工作且在外地休假的,路程时间不含在照料假中。第十九条 产假、照料假工资(一)产假工资按上年度本公司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公司在岗员工平均工资高于请假员工岗位工资的,按请假员工岗位工资标准发放。(二)照料假工资:按上年度本公司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公司在岗员工平均工资高于请假员工岗位工资的,按请假员工岗位工资标准发放。第七节 其它规定第二十条 各部门每月应将本部门员工的休假情况及时填入当月员工考勤表,并详细记入员工情况登记表和丰原集团员工考核档案。第二十一条 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休假,按集团外派人员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第八节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下发的员工请假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解释,如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调整,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