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规划方案(2021-2035年)(11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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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清河城镇人民政府2024 年 1 月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I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一节 规划定位.1第二节 规划依据.1第三节 指导思想.4第四节 规划范围.5第五节 规划期限.5第六节 其他.5第二章 发展定位与目标.6第一节 乡镇功能定位.6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7第三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8第一节 总体格局.8第二节 重要管控边界.8第三节 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12第四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15第2、四章 资源保护与利用.18第一节 耕地资源.18第二节 水资源.19第三节 湿地资源.20第四节 林草资源.20第五节 矿产资源.21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II第六节 历史文化资源.21第五章 镇村统筹发展.23第一节 镇村体系.23第二节 村庄布局.24第三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要求.26第四节 产业布局.28第五节 景观风貌.30第六章 国土空间保障支撑体系.32第一节 公共服务设施.32第二节 综合交通设施.35第三节 公用配套设施.36第四节 防灾减灾设施.39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43第一节 生态修复.43第二节 国土综合整治3、.43第八章 镇中心区功能布局与规划管控.45第一节 用地结构和布局.45第二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47第三节 景观风貌塑造.48第四节 保障住房.50第五节 城镇更新.50第六节 公共服务设施.50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III第七节 道路交通设施.52第八节 市政公用设施.53第九节 综合防灾设施.56第十节 开发强度与“五线”管控.59第九章 规划传导与近期建设.64第一节 详细规划传导.64第二节 近期建设.64第三节“一张图”建设与实施监督.65附表.67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4、第一节 规划定位规划定位第第 1 条条规划定位规划定位为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探索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编制,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202012 号)等文件要求,清河城镇组织编制了 本溪市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了细化落实,对清河城镇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5、等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是指导城乡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也是开展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第二节第二节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 年修订版);中华人6、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年修订版);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年);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修7、订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版)。2、标准规范、标准规范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 号);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24 年 3 月)。3、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8、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948 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942 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中办发201845 号);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9、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 号);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202012 号);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1948 号);辽宁省村庄建设边界初划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129号)。4、相关规划10、相关规划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本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草案);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和规划成果。第三节第三节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第第 3 条条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谱写绿色崛起、跨越发展、全方位振兴的11、新篇章筑牢基础。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第四节第四节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清河城镇行政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包括乡镇全域和镇中心区两个层次。乡镇全域为清河城镇行政区内全部国土空间范围,总面积33289.91 公顷。镇中心区总面积 47.97 公顷,为镇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确定规划范围,涉及到台后村、东阳村、清河城村、万利村、望城村、城西村、马家沟村 7 个行政村。第五节第五节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12、35 年。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其他第第 6 条条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加下划线部分条文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加下划线部分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本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应依法进行查处。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第二章 发展定位与目标第一节第一节 乡镇功能定位乡镇功能定位第第 7 条条规划传导规划传导1、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征求公众意见稿)。(1)在主体功能区中,清河城镇属于生态重点保护区。(2)在县域城镇等级结构体系中,清河城镇属于一般镇。(3)在13、城镇职能分工中,清河城镇属现代农业型。2、清河城镇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清河城镇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清河城镇建设成为“秀美清河、富裕清河、幸福清河”。第第 8 条条分级分类分级分类落实上位规划,确定清河城镇为一般镇。根据乡镇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文化特色、生态保护等因素,清河城为现代农业型乡镇。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第第 9 条条功能定位功能定位落实并深化上位规划对清河城镇的定位,同时结合清河城镇自身特色及发展条件,将清河城镇定位为观音阁水库水源保护基地、本溪县农业产业强镇。第二节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第第 10 条14、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到 2025 年空间管控控制线全面落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得到落实;城乡融合度显著提升,城乡发展格局基本奠定;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治理和修复水平明显提升。到 2035 年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安全和谐、开放高效、魅力品质的国土空间格局,并将清河城镇打造成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精品乡镇。第第 11 条条 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从空间底线、结构效率、空间品质等方面确定 29 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9 个。详见附表 1。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第三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一节第一15、节 总体格局总体格局第第 12 条条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构建“一核、三轴、双廊、三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核”:城镇发展核心。“三轴”:城镇发展轴、区域发展横轴和区域发展纵轴。“双廊”:沿观音阁水库生态廊道、小清河生态廊道。“三片区”:林地屏障区、现代农业区和水源保护区。第二节第二节 重要管控边界重要管控边界第第 13 条条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线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线,以现状稳定以现状稳定耕地为基础,优先将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至耕地为基础,优先将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至 203516、 年,年,清河清河城城镇耕地保护目标镇耕地保护目标 3353.48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075.25 公公顷,占国土总面积顷,占国土总面积 9.24%。镇域均有分布镇域均有分布。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特殊保护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草地、园地等其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17、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建设绿化带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能源能源、交通交通、水利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军事设施等重大建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经依法批准,在落实耕地在落实耕地18、占补平衡基础上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原则质量不降的原则,优先在永久基本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中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农田储备区的耕地中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第第 14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至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至 2035 年,年,清河城清河城镇生态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护红线面积 15087.01 公顷公顷,占国土总面积占国土总面积 45.32%。主要分布在镇主要分布在镇域域南南部部和北部和北部。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生19、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依照法律法规执行。除有限人为活动之外除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经环境保护部保护部、国20、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报国务院批准。准。第第 15 条条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县级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的规模与管控要求,优化城镇布局落实县级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的规模与管控要求,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紧凑布局紧凑布局。至至 2035 年年,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 47.97公顷,占国土总面积公顷,占国土总面积 0.14%。主要分布在。主要分布在清河城清河城村村、台后村和城西台后村和城西村村等。等。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规划许可规划许可”的管控方式的管控方式,21、城镇开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政严格控制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第第 16 条条 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结合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及未来发展趋势,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面积外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面积 337.02 公顷,占国土总面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积的 1.01%,村庄规划应落实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指标村22、庄规划应落实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指标,细细化落实村庄建设边界。化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现状保留区现状保留区。整合各类村庄建设用地整合各类村庄建设用地,以及村庄内部标注为村属以及村庄内部标注为村属性的耕地性的耕地、林地林地、水面水面、村庄道路等村庄道路等,生成现状村庄建设用地保留区生成现状村庄建设用地保留区。至至 2035 年,现状保留区年,现状保留区 332.45 公顷,占国土总面积公顷,占国土总面积 1.00%。规划新增区规划新增区。至至 2035 年年,规划新增区规划新增区 4.57 公顷公顷,占国土总面占国土总面积积0.01%。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新增建23、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围要求,优先保障农村宅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建设需求优先保障农村宅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建设需求,宅基宅基地建设应依法落实地建设应依法落实“一户一宅一户一宅”要求要求,遵守地方宅基地建设标准遵守地方宅基地建设标准;公共公共服务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服务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进行建设。布局要求进行建设。暂不涉及暂不涉及弹性发展区。弹性发展区。第第 17 条条 其他空间控制线其他空间控制线1、河道管理范围线、河道管理范围线依据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本溪市河道管理办法规定依据24、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本溪市河道管理办法规定,河道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制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制。河道管理河道管理坚持全面规划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保护优先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河道管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本区域内的水安全理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本区域内的水安全、水环境负责。落实清河管理范围线,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水环境负责。落实清河管理范围线,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2、水源地控制线、水源地控制线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5、)文本11观音阁水库观音阁水库根据根据 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进行进行管控。管控。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已有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已有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市市、县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化肥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引并引导其逐步退出。导其逐步退出。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责由县人26、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令拆除或者关闭;已有的工业和生活排污口已有的工业和生活排污口,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关闭或者迁出关闭或者迁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分散式畜禽养殖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分散式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实施生态养殖实施生态养殖,逐步减少网箱养殖总量逐步减少网箱养殖总量;集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无害化处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无害化处置城镇生活垃圾。置城镇生活垃圾。准保护区内已建成的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准保护区内已建成的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由县人27、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迁出方案并逐步实施。组织制定迁出方案并逐步实施。3、历史文化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规划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采用二级保护规划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采用二级保护,即划定保护范围即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1)核心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即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即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2)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即在保护区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须严格即在保护区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须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的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的区域。控制其建(构)筑物的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的区域。(3)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28、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结合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划定结合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包括历史建筑物包括历史建筑物、构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以及必要的风貌协调区。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以及必要的风貌协调区。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4)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29、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5)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应当限期治30、理。第三节第三节 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在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基础上,将清河城镇镇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五大类。规划分区,确定国土空间功能导向和主要用途方向,制定用途准入原则和管控要求。第第 18 条条 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全镇划定 16424.35 公顷生态保护区,占国土空间总面积49.34%,为全镇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观音阁水库一级保护区域。生态保护区要进行严格的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31、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除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观音阁水库根据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已有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引导其逐步退出。第32、第 19 条条 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加强生态保护,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开展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的区域。全镇划定 4523.28 公顷生态控制区,占国土空间总面积的13.47%,在全镇的一般林地、草地等集中分布的区域。生态控制区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因地制宜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管理。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和结构布局调整。生态控制区内原有的各种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防洪安全的生产、开发活动应当逐步退出,并进行生态修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态控制区内特定区域的建设活动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第第 20 条条 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33、区为了维护粮食安全,以稳定耕地为主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全镇划定 3075.25 公顷农田保护区,占国土空间总面积的 9.24%,乡镇全域均有分布。本区域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原则上严禁开发建设活动,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严格论证并按照有关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要求调整补划。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的活动,以零容忍、“长牙齿”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严禁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34、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条件地区有序开展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采取工程培肥等措施逐步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第第 21 条条 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清河城镇规划城镇发展区面积47.99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 47.97 公顷,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 0.02 公顷),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0.14%,主要分布在清河城村。城镇发展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城镇发展区内所有建设35、行为应按照详细规划进行精细化管理。城镇集中建设区内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第第 22 条条 乡村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在村庄建设边界内按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外按照“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方式,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5村庄建设区。村庄建设区。划定 335.17 公顷的村庄建设区,占国土空间总面积的 1.036、1%,主要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区内重点提升村庄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向有利于农业生产提升、农村生活改善的方向转变,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优先向本区内倾斜。一般农业区。一般农业区。划定 529.35 公顷一般农业区,占国土空间总面积的 1.59%,主要用途包括耕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一般农业区内的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杂粮杂豆、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鼓励开展土地整治,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区内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严格限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用地,严格控制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允许准入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37、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林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划定 8359.72 公顷林业发展区,占国土空间总面积的 25.11%,主要包括人工商品林地、树圃、苗圃、经济林。林业发展区内鼓励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林业发展区。区内的经济林地鼓励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严格控制征占用林业发展区中的丰产优质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基地等重要林地。林业发展区中各类建设应做好选址论证,严格控制建筑规模与开发强度,严格风貌管控,确保生态安全和生态服务质量不降低。第四节第四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国土38、空间用途结构优化严格落实上级确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加强全域用途管制。稳定农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规模,保障生态安全和蔬菜、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6粮食等基本生产。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盘活,激活建设用地流量,提升土地使用质量。第第 23 条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规划至 2035 年,建设用地从 498.01 公顷调整为 500.76 公顷,增加 2.75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386.09 公顷,较基期年增加 10.44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47.99 公顷,较基期年39、增加了 10.96公顷,其中镇中心区 47.97 公顷,镇中心区外城镇用地 0.02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338.10 公顷,较基期年减少了 0.52 公顷;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面积 85.37 公顷,较基期年减少 1.90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29.30 公顷,较基期年减少了 5.79 公顷。第第 24 条条 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结构调整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结构调整规划至 2035 年,陆地水域面积和湿地面积分别为 3117.64 公顷和 10.91 公顷,基本保持不变。第第 25 条条 建设用地总规模及机动指标预留建设用地总规模及机动指标预留1、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落实最严格40、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建设用地总量。规划至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建设用地总量。规划至 203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控制在 500.76 公顷以内,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严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格控制在 386.09 公顷以内公顷以内,城镇用地控制在城镇用地控制在 47.99 公顷以内公顷以内(城镇开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发边界内建设用地 47.97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 0.02公顷公顷)。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72、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预留根据自然41、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可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8第四章 资源保护与利用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资源耕地资源第第 26 条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将上位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足额带位置落实到各行政村,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全面落实“田长制”,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耕地主要用于粮食42、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优先保护城镇周边优质耕地,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蔓延。第第 27 条条 规范落实规范落实“占补平衡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进出平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占补平衡优先在镇域内进行自平衡,多途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范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以进定出、总量平衡、优进劣出”原则,确保年度内耕地转进数量不少于耕地转出数量,转入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不低于转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第第 28 条条 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43、行动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行动开展耕地表土剥覆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表土剥覆利用。剥离的表土主要用于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的客土回填。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9深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将焚烧秸秆、土壤污染与耕地保护基金相挂钩。通过在坡耕地上侧修建拦水沟等工程措施,增强耕地抗自然灾害能力,提高耕地治理水平。对清河城镇地区水土流失脆弱区的土壤进行治理,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土壤质量。第二节第二节 水资源水资源第第 29 条条 严控用水总量与水质管控严控用水总量与水质管控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44、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第第 30 条条 加强河湖资源保护加强河湖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水资源保护利用措施,持续推进小清河、台后河、前央河、山城子河、马圈子河以及观音阁水库等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至 2035 年水域面积不低于 3117.64 公顷。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加强河湖水面资源管控,保护自然水域、坑塘等蓝色空间,坚持保护与防治相结合,加强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严禁非法侵占河道、水库等。第第 31 条条 提高水45、资源利用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0优化用水结构,按照工农业用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的原则,加强节水管控,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用水结构。强化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水质保护与排污总量控制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加强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和入河排污口污染物监测,优化监测布局,完善预警体系。加强工业用水、生活取水、农业用水的监测能力,提升用水效率。第第三三节节 湿地湿地资源资源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辽宁本溪观音阁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目标,自然保护地等级为地方级,面积为 31146、3.10 公顷,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式,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第第四四节节 林草林草资源资源落实林地保护任务,积极推进森林质量提升。第第 32 条条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造林绿化工程,推进老化退化农田防护林更新、农田防护林建设、村屯绿化美化、沟壑治理,加强幼龄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对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规划至 2035 年全镇林地保有量不低于 25657.15 公顷。第第 33 条条 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1划分林地保护等级,制定相应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突出森林生态47、和森林景观建设,增加森林植被,提升森林质量,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第五节 矿产资源第五节 矿产资源第第 34 条 细化规划布局,严格勘查开发准入管理条 细化规划布局,严格勘查开发准入管理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改造升级,提升绿色矿山达标率。禁止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强化开采规模准入管理,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水平,推进矿山规模化发展,促进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拟设立矿业权区域需协调好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公益林的关系,禁止未经审批占用耕地、林地。第六节 历史文化资源第六节 历史文化资源第48、第 35 条 历史文化保护条 历史文化保护镇域各时期的镇域各时期的 3 处古城址、古墓葬、古遗址,包括富城峪山城遗址、清河城明长城遗址和英甘子大石盖墓。处古城址、古墓葬、古遗址,包括富城峪山城遗址、清河城明长城遗址和英甘子大石盖墓。历史文化保护原则:(1)整体性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统街区街巷格局和整体空间尺度,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和居住生活形态,整体延续城市的历史发展脉络。(2)原真性原则:保护城市肌理、街巷网络与尺度、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真实的历史信息,保持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2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还应当49、设置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3)可持续性原则:运用多种保护、利用和更新方式,使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及其环境既保持历史风貌特色又符合现代生活需求,在保护的前提下兼顾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整体品质。(4)可操作性原则:既要满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要求,还要充分考虑划定对象所处区位、周边的现实情况、相关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城市紫线的范围,便于规划管理和实施。继承和发扬清河城镇历史文脉,建立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体系,重点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址等的保护。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3第五章 镇村统筹发展第第一一节节 镇村体系镇村体系第第 36 条50、条 乡镇人口规模预测乡镇人口规模预测综合考虑清河城镇人口发展历程和社会经济状况,清河城镇近几年人口逐步减少,至 2022 年末,清河城镇老龄化占比达 30.74%。随着观音阁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原有企业逐步退出,项目落地极为困难。预计至 2035 年,清河城镇人口逐步减少。预计到 2025 年镇域户籍人口约为 11430 人,常住人口约为 5900人,到 2035 年镇域户籍人口约为 10000 人,常住人口约为 5100 人。预计到 2025 年镇中心区户籍人口约为 2573 人,常住人口约 1450人,到 2035 年镇中心区户籍人口约为 2251 人,常住人口约 1550 人。第第 3751、 条条 构建镇村等级体系构建镇村等级体系综合考虑乡镇区位交通条件、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职能辐射范围等因素,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在村庄分类调整的基础上规划形成镇中心区、中心村和一般村三级结构:专栏专栏 1 镇村等级体系镇村等级体系等级数量名称镇中心区1清河城村中心村1清河城村一般村6城西村、望城村、万利村、东阳村、马家沟村、台后村第第 38 条条 优化镇村职能分工优化镇村职能分工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4结合现状城镇职能特点,划分镇村职能分工为综合服务型,农业生产型、农旅融合型三类。其中,综合服务型村落是完善新城镇服务配套的重要节点与承载产业转52、型发展的战略要地,农业生产型村落是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种养示范基地,农旅融合型村落是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的重要依托。专栏专栏 2 镇村职能分工镇村职能分工村镇名称职能等级职能类型主要产业清河区城镇区镇中心区综合服务型商贸、农产品加工清河城村中心村农旅融合型红松、中药材、酸菜加工、博物馆陈列、满族风情园区东阳村一般村农业生产型红松、中药材望城村一般村农业生产型红松、黑木耳、中药材城西村一般村农业生产型红松、中药材台后村一般村农业生产型木耳、山野菜、红松、榛蘑万利村一般村农业生产型红松、棚菜、食用菌、中药材马家沟村一般村农业生产型大榛子、红松第二节第二节 村庄布局村庄布局第第 53、39 条条 村庄分类村庄分类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村庄分类布局,将村庄划分为“集聚建设类、整治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作为指导村庄规划编制的依据。清河城镇共 7 个行政村,整治提升类村庄 6 个,城郊融合类村庄 1 个。详见附表 4。1、整治提升类村庄、整治提升类村庄村庄:城西村、望城村、万利村、东阳村、马家沟村、台后村。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5精准识别问题,重点补齐村庄设施短板、强化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村庄建设以盘活存量用地为主。2、城郊融合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村庄:清河城村。以推动城乡54、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为核心,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打造田园特质与城镇功能并存的“城市后花园”,促进城乡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双向流动,根据需求可预留一定规模的增量用地指标,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空间。第第 40 条条 居民点分型居民点分型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空心化程度等因素,将各行政村内的居民点分为“增量型、等量型、减量型”三种类型,作为村庄规划用地管控及指标投放的依据。清河城镇共 7 行政村,其中清河城村为减量型,万利村为增量型,其余村庄为等量型。详见附表 5。增量型是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中心村或其他自然村。该型自然55、村是村内一二三产业融合与人口集中安置的重要承载空间;是行政村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主要投放空间;是行政村内增减挂钩流量指标调入区。等量型是在自然村内部进行建设用地等量增减的村庄。该型自然村通过整理零散用地、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实施增减挂钩等方式,实现村庄用地布局优化和有机更新。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6第三节第三节“通则式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要求村庄规划管理要求第第 41 条条 乡村建设地块管控规则乡村建设地块管控规则1、农村宅基地村庄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建宅基地户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 300 平方米。为促进人口集聚、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村民在中心56、组内新建、翻建农房,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现状建设用地。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的,建筑层数不超过 3 层,建筑高度不大于 10 米,并应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建筑色彩以红顶白墙为主。村民自建房应依法办理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手续。村集体统筹建设的村民住宅,应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退线等指标控制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主要用于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养老服务、便民服务等设施建设建筑密度不得大于 40%,建筑高度均不超过 12 米,容积率不超过 1.2绿地率不得低于 35%。3、公用基础设施不得在村庄规划的村道、相关安全敏感57、设施防护范围,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规划村庄干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7路道路红线宽度为 8-12 米,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 5-7 米,宅间路道路红线宽 3-4 米为消防通道的,不准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村庄内的健身广场、闲置学校等空旷用地作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用于躲避灾害。4、产业发展用地管控规划村内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密度不超过 50%,建筑高度不超过 12 米;仓储用地和工业用地参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由村委会提出,并经村58、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审议和公示通过,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5、村庄建设边界管理村庄建设边界内:积极引导乡村建设行为向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内集聚,边界内建设用地适用范围包括:农村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用地;符合规定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符合国家“三农”政策的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项目用地,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鼓励乡村建设用地复合利用。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成本高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要向县城或有59、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8村庄建设边界外:村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集中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在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点状”建设用地;农村道路、电力、电讯等线性公益设施用地,以及宗教、殡葬等特殊用地可在边界外安排;符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的可在边界外安排用地,项目确需建设的,可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60、部门申请使用机动指标。第第四四节节 产业布局产业布局新时代,新征程。清河城镇将紧紧围绕“生态引领、后发赶超”的发展定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创新思维方式,汇聚兴镇富民力量,抓住“弯道赶超”的新机遇,实现跨越新发展。到2035 年,将清河城镇建设成为“秀美清河、富裕清河、幸福清河”。第第 42 条条 夯实夯实“生态立镇生态立镇”绿色根基绿色根基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观音阁水源地,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狠抓保护区内污染行为,重点抓好秸秆禁烧、小开荒治理、线下地保护,通过升级工作目标、工作路径、创新治理模式和治理体系、优化政策手段和加快推进实施生61、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实现全面推动清河城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铸实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本底。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9第第 43 条条 重点发展特色农业,注入农业强镇动力重点发展特色农业,注入农业强镇动力发展清河城特色农业发展清河城特色农业。以打造农业强镇为目标,加快建设“一村一品”,形成以农家美食公司、村庄经济合作社为领导的特色农产品示范园区。打造食用菌、干坚果、中药材以及优质米的示范园区,重点发展香菇、大榛子、红松籽、刺五加等,打造清河城绿色品牌,依托网络电商体系,结合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按照“互联62、网+”的发展方式,实现产品直销。第第 44 条条 挖掘历史底蕴挖掘历史底蕴完善新城镇服务,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完善新城镇服务,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坚持以健康旅游为主题坚持以健康旅游为主题,走旅游产业差异化道路走旅游产业差异化道路,推进环库旅游推进环库旅游产业带建设,以此牵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带建设,以此牵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特色餐饮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有重点、有规划的发展特色农家乐及旅游消费品,增强生态清河吸引力,倾力打造旅游新地标。推进历史遗迹的保护与开发,深入挖掘清河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以文化名片开启明清古镇的溯源之旅。第第 45 条条 全域统筹,合理布局产业空间全域统筹,63、合理布局产业空间规划构建“一心两轴三片区多节点一心两轴三片区多节点”的镇域产业空间格局。一一心心。依托镇政府驻地,打造综合服务核心,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两轴两轴。沿省道柞本线公路东西向串联各产业的发展轴、沿省道抚丹线公路在镇域西侧南北向串联各产业的发展轴。三片区三片区。林下经济区、现代农业区和水源保护区。多节点。多节点。旅游节点+产业基地。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0第第五五节节 景观风貌景观风貌第第 46 条条 风貌分区风貌分区以山水林田等自然资源为本底,结合地形地貌及用地空间形态,整体形成“山林环抱”的景观风貌,划分为北部、西部南部山地景观风貌区、64、东南部水库景观风貌区和中部平原城镇风貌区三大风貌分区。北部、西部南部山地景观风貌区:依托乡镇全域的山地和林地资源,主要发展林地经济和沟域采摘经济。东南部水库景观风貌区:以观音阁水库保护地为根本,优化水库保护基地的生态系统,保护自然特色。中部平原城镇风貌区:提升镇中心区和村庄整体环境,展示传统地域风貌特征的精品小镇。第第 47 条条 风貌管控风貌管控延续具有清河城镇特色的聚落肌理、生态景观和田园风光。构筑生态基底,凸显“山林环抱”的原生态自然风貌和原乡土景观特色。聚落空间形态聚落空间形态:条带式布局的村庄整体风貌应与水系等自然要素相协调;村庄布局应保持依托水系绵延成带的布局形态。团块式布局的村庄65、整体形态应加强与自然环境的融合;保持村庄整体空间格局与道路结构;集约节约利用村庄空间,紧凑布局;丰富内部空间,避免空间形式单一。线性空间风貌:线性空间风貌:滨水空间重点保护水空间网络肌理与水体资源,强化各类水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及维护,打造体现山水格局的景观特色。尊重水网肌理与水体资源特征,加强水质净化和水岸空间打造,呈现出水系纵横有序的差异化景观。道路空间重点为尊重自然环境与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1聚落格局,形成层级分明、布局合理的路网系统。在满足交通功能基础上,将道路和环境充分融合,塑造景路相依的道路景观。道路两侧建设具有遮阴、美观的绿化空间,同66、时考虑植物配置的要求。林田空间风貌:林田空间风貌:保护现有林地资源,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构建多层级、网络状的平原森林体系。以严格保护农田耕地为前提,鼓励田林交织和多样化种植,形成不同的肌理景观。并适度引入休闲游憩活动,丰富林田功能。第第 48 条条 村庄风貌设计指引村庄风貌设计指引村庄居民建筑风貌引导:农村住宅应按传统风貌要求,体现地方特性;建筑风格以砖木结合、石材建筑为主;建筑色彩尊重传统,典雅朴素,以“红瓦白墙”或“灰瓦白墙”为主导;屋顶色彩应协调统一;建筑高度控制在 12m 以下,与村域整体地形地貌相互协调。村庄公共空间风貌引导:利用闲置土地建设绿67、地景观,改善居住环境;强化公共活动场地的功能复合性,增加健身器材、休息座椅、景观小品等设施,搭配种植本土绿植花卉;加强村庄道路整治,完善街道绿化,注重边沟环境治理。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2第六章 国土空间保障支撑体系第一节第一节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在尊重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分项分级设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镇中心区中心村一般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打造镇村服务圈,全面实现城乡基本服务设施均等化。镇中心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5 分钟生活圈、10 分钟生活圈”两级。打造面向镇域服务的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向城镇开发边68、界范围集中,提升镇中心区设施服务水平和设施利用效率。中心村服务设施:中心村公共服务中心共 1 个,结合现状村委会规划,为本村和周边村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一般村服务设施:一般村公共服务中心 6 个,结合现状村委会规划,为本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第第 49 条条 教育设施教育设施建设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立优质均衡、公平开放的基础教育体系。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布局,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普惠迈进,完善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镇中心区:依据人口测算,保留、优化现状幼儿园即可满足未来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无需新增教育设施用地69、。中心村及一般村:保留现有教育设施,闲置教育设施用地可充分利用作为文化、体育、养老设施;加快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完善教学配套设施,加强儿童学前教育,配备完善的教学设备。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3第第 50 条条 文化设施文化设施建立供给丰富、均衡高效的文化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建设一批高品质文化设施,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城乡文化服务互联互通。镇中心区:现状镇中心区东侧设有一处综合文化站,作为文化活动中心,内设图书阅览、体育健身、文化活动、教育培训等;结合社区生活圈建设,完善文化活动站建设,满足居民和游客70、的文化活动需求。中心村:设置包括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特色民俗活动点、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服务周边村民。一般村:结合村委会综合设置,主要包括村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日常文化生活需要。第第 51 条条 体育设施体育设施建立体系完善、惠及大众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兼顾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的需求,侧重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体育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公园绿地、滨水空间及其他开敞空间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功能。镇中心区:保留现状镇区东侧,教堂南侧的广场用地。在镇政府东北侧新增两处广场用地,满足镇中心区居民日常体育活动需求。中心村及一般村:对现71、状各行政村健身广场用地予以保留,规划对健身广场设施进行补充,配备必要的运动设施及体育器材,组织村民参加活动。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4第第 52 条条 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高标准配置医疗卫生设施,建立乡镇级医疗卫生设施诊疗体系。构建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级卫生所为补充的卫生网络系统。基本建成覆盖镇域、功能齐全完善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镇中心区:保留、优化现状清河城镇卫生院,通过改善医疗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镇中心区医护职能;在镇区东侧、省道柞本线南侧新增卫生监督所和防疫站,以满足突发疫情需求。中心村及一般村:规划按照一村一室进行配置村72、级卫生室,对现有村庄卫生室进行提升,完善乡村一级医疗卫生水平,强化基层医疗作用,做到小病不出村。第第 53 条条 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高标准建设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切实保障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士的基本公共服务,建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网络健全、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格局。镇中心区:在镇卫生院北侧规划新建 1 处养老院,满足城镇养老需求;结合生活圈建设,新建小区内均应设置 1 处老年活动室或 1 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通过翻建、改造的方式按需补足养老设施。中心村:结合村委会以及73、闲置校舍建设村级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和孝老餐厅,服务周边村民。一般村:结合村委会以及闲置校舍综合设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室等。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5第第 54 条条 殡葬设施殡葬设施各村规划村级公益性公墓。第第 55 条条 便民服务、商业金融设施便民服务、商业金融设施加强城乡商业配套服务,建立以镇郊村为核心的城乡商业服务体系。镇中心区:保留现状部分质量较好的商业服务设施。结合生活圈建设,在镇政府东侧,省道柞本线北侧配置商业服务设施,满足商贸核心需求;在西部学校布置多处小型商业服务设施,满足学生以及周围居民的商贸需求。74、中心村:规划建设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点、电商中心,服务周边村民。一般村:规划建设便民农家店,服务本村村民。第二节第二节 综合交通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充分发挥清河城镇区位优势,支撑社会经济发展,构建以省道为主骨架,乡道为基础,农村公路为补充的安全便捷、内畅外达、智慧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区域交通、城乡交通协调发展。第第 56 条条 对外交通对外交通构建内畅外达的对外公路网体系,提升省道柞本线、省道抚丹线通行能力,实现区域交通一体化。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6第第 57 条条 内部交通内部交通增设马家沟村与城西村、东阳村与台后村道路相连。构建四通八达的镇75、域交通网,优化镇域道路网络骨架,完善和提升现有道路等级,形成“国道县道乡道村道”四级道路体系,提高内部道路通行能力和运转效率。构筑便捷畅达的镇域公交网,各村屯均应设置公交乘降点,力争300 米半径覆盖率不小于 90%,加强与慢行交通衔接换乘,步行短时间可达。第第 58 条条 交通设施交通设施镇域内加油站位于镇政府西侧约 1.70 公里处,规划予以保留。第三节第三节 公用配套设施公用配套设施第第 59 条条 给水工程规划给水工程规划规划自来水普及率 100%。镇域供水水源均采用地下水。规划镇中心区水源联通,保障供水安全。保留各村现状供水泵站,规划 24小时全天供水。第第 60 条条 排水工程规划76、排水工程规划规划镇域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1、污水工程规划、污水工程规划规划污水收集率 100%,规划污水处理率 100%。规划在镇中心区铺设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规划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对镇中心区及其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7周边村庄均接乡镇污水管网。其他村庄采用污水村收集、镇转运、镇处理的措施,各村屯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及储水池,定期清运,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雨水工程规划、雨水工程规划镇域雨水的排放主要排向外围农田或河流水系;镇域内村庄排水应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充分利用坑塘、沟渠,拦蓄雨水,以达到雨洪利用,或用于农业灌溉,或用于涵养77、地下水的目的。第第 61 条条 供热工程规划供热工程规划镇域采用镇中心区集中供热与村屯分散供热模式。镇中心区采用集中供热,利用电力、空气能及其它能源供热为补充的供热模式,规划在镇中心区规划新建一座燃气锅炉房。规划村庄供热采用自供热方式,逐步提高电供热、空气能等新能源供热比例。第第 62 条条 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规划近期保留现状液化气罐的供气方式不变,远期有条件的村庄铺设供气管线。规划形成以液化气为主的城乡燃气利用格局。增加液化气供气管网,逐步提高天然气普及率,规划供气普及率达到 100%。第第 63 条条 供电工程规划供电工程规划优化电网结构,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尽量78、满足“N-1”或更高供电要求。2035 年对各子系统进行整合,用电端不停电作业率和状态检修率 2030 年达到 99.8%以上。规划保留现状镇中心区 66kV 变电站。规划镇中心区内现状 10kV 架空电力线路均拆除改线,规划 10kV 线路沿道路及绿化带布置,采用地下电缆敷设;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8在电缆较少较分散的地区采用直埋敷设,在电缆较多较密集的地区采用地下电缆沟道敷设。第第 64 条条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高速宽带传输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79、合,推进互联网与物联网应用,推动城市智能化建设,加快 5G 网络建设,扩大千兆及以上光纤覆盖范围。升级改造现状通信局所,加快通信基站建设,建成高速、泛在、融合、安全的立体信息通信网络。加大现状邮政局所信息化改造,加快邮递网路的优化。规划镇中心区内现状架空通信线路均拆除改线,规划通信线路引自区域内的现状通信局所。规划镇中心区内现状架空通信线路近期保留远期拆除改线,规划通信线路全部采用地下通信管道方式敷设。构建现代化邮政体系。提升邮政收寄、处理、运输和投递环节服务能力,构建“骨干-枢纽-末端”综合立体、通达高效、智能安全的邮政寄递网络。完善农村邮站及邮路建设,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第第 65 条条80、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1、公共厕所规划、公共厕所规划商业街区、人口流动密集、新建居民区的街道设置距离为 300500 米;一般街道设置距离以 7501000 米为宜;未改造的老居民区100150 米;旧区成片改造地区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 3 座;公共厕所按常住人口 25003000 人设置 1 座;街巷内建造的供设有卫生设施住宅的居民使用的厕所,按服务半径 70100 米设置一座。城镇公共厕所建筑面积按 3050 平方米设置。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9墙以相邻建筑物距离一般不应小于 5 米,周围应设置不小81、于 3 米的绿化带。2、垃圾收集运输、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 70m,在新住宅区未设垃圾管道的多层住宅,每四幢设置一个垃圾桶(箱)收集点,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桶(箱)。现状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方式应逐步改为袋装分类收集方式,同时合理布局垃圾袋装收集点,城镇道路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分类果皮箱。废物箱设置间隔:商业、金融业街道 50-100 米;主干道、次干道 100-200 米;支路 200-400 米。医院、疗养院、化验室、生物制品厂、科研机构所产生的特种垃圾须单独存放,不得混入居民生活垃圾。运输应使用封闭垃圾收集车,垃圾运输以美化环境,减少运输距离为原则。减少运82、输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运输效率。第四节第四节 防灾减灾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第第 66 条条 防震减灾规划防震减灾规划清河城镇按地震基本烈度为度进行设防。1、规划在清河城镇人民政府设置抗震救灾指挥中心。2、避灾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地疏散通道主要利用城镇的主次干道及对外交通设施,形成通畅的快速疏散体系。农村以村村通道路和公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以农田空地作为主要疏散场地。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03、生命线系统及建筑设施:重点加强对供水、电力、交通、电信、燃气、医疗救护、粮食供应、防洪、防地质灾害、消防等生命线系统的防护措施,这些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设防,所有83、的工程设施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筑物,必须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城镇的其他各类建筑物及工程构建物工程设计,必须遵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执行。4、政府、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加油站等属于重点设防类,在原有地震标准上提高一度设防。第第 67 条条 防洪规划防洪规划根据国家有关规范,结合清河城镇实际情况,规划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 规定,镇中心区部分小清小清河防洪标准为重现期河防洪标准为重现期 20年一遇标准,其余河流为重现期年一遇标准,其余河流为重现期 10 年一遇标准。年一遇标准。规划期内现有河道,加固河道河堤,积极疏84、浚河道,确保河道行洪畅通。通过流域综合治理,搞好水土保持,减少河床泥沙淤积。抓好现有水库除险加固和河渠系配套建设,以保障下游城镇安全。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1第第 6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镇中心区采用消防站等专业灭火救助队伍承担消防任务,在清河城镇人民政府内设置 1 座一级普通消防站。有条件的大型企事业单位或重点防火单位应自建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消防任务。2、镇域内外围各村庄社区分别设置 1 处消防点,附建村委会内,配备消防通信设备。鼓励群防群治,互帮互助的防火形势,提高群众自救能力。3、消防水源主要供水管网。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的同时,完善85、消防报警、通讯调度等通信设施。第第 69 条条 地质灾害减防规划地质灾害减防规划规划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地质环境,尽最大可能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保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地质灾害预警和监测,制定突出性异变情况应急措施。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用地监管,对村镇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避让不良地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企事业单位在选址建设时必须严格管理。第第 70 条条 防疫规划防疫规划在清河城镇结合乡镇卫生院设防疫站,负责本镇及周边86、地区防疫工作。考虑到清河城镇农牧业发展需要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2清河城镇乡镇卫生院布局一处动物检疫站,重点负责镇域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第第 71 条条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规划1、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使城区人口密度合理分配。2、按平战结合的要求,完善城镇道路,保证城镇福外道路的通畅。3、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应有一定的绿地和空间,加强防空、防火、抗灾能力。4、积极保护、严格伪装、加强防卫、适时疏散重要物资。5、完善人防通信、警报系统,增强人防通信、警报系统的抗毁能力。6、城镇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和通87、信管网,在满足作战时生产、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同时考虑防火、防灾要求。7、新建工厂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仓库应远离城镇密集区,对原有的进行搬迁和控制其数量、规模,加强防护管理,提高抗毁能力。8、重点设防目标为:镇政府、广播电视台、邮政局、电信局、变电所、移动基站、油库、水源地、工业区、客运站。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3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一节第一节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第第 72 条条 河道综合整治河道综合整治加强河道生态综合整治。主要清除河道中的淤泥和垃圾,改善河道底泥状况,采用生态护坡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并进行景观造景,丰富滨河景88、观。同时对池塘、水库、沟渠进行去污化处理,再构水生生物群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规划期内河道生态修复长度约 410.48公顷,主要分布在小清河、台后河、山城子河、前央河、马圈子河和东阳河两侧的村庄。第第 73 条条 森林综合整治与修复森林综合整治与修复加强人工林的保护,通过“路网”“景观林”,未来增加对外交通道路和村庄主要道路的绿化空间,增加景观林改造,为未来发展林下乐园提供自然生态环境,增加村域绿量,也对村域景观的生态稳定性和景观美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村域范围内形成林路相依,林田相依的互相连通林业空间格局。第二节第二节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74 条条 农用地整治农用地整治高标准89、农田建设重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暂不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4第第 75 条条 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整理观音阁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用地,退出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管控。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5第八章 镇中心区功能布局与规划管控第一节第一节 用地结构和布局用地结构和布局第第 76 条条 用地功能结构用地功能结构规划形成“一轴、三心、三区”的用地布局结构。镇区重点布局居住以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根据乡镇原本空间肌理和历史底蕴分为三片区90、。“一轴”:指城镇发展主轴指以省道柞本线为核心,串联城镇集中建设区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三心”:指教育中心位于镇区西侧,是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镇幼儿园教育基地。政务服务中心位于镇区中部,为全镇提供服务的服务中心。养老医疗中心位于镇区东部,集合镇卫生院与养老院,为老人提供医疗照料服务。“三区”:指古镇风貌区、西部宜居宜业区和生活居住区。第第 77 条条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规划到规划到 2035 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 47.97 公顷。公顷。第第 78 条条 用地布局用地布局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居住用地面积 15.99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33.3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91、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4.47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的 9.32。(1)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地面积 0.85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78,新增用地 0.04 公顷。用地包含清河城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所和消防站等。(2)文化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面积 0.52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08,新增0.40 公顷。规划保留现状学校东南侧文化站,规划在清河城镇人民政府北侧新增一处古城博物馆。(3)教育科研用地教育科研92、用地面积 2.64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 5.50%,新增 0.16公顷。用地为九年一贯制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用地,为现状保留。(4)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用地面积 0.32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67,新增0.06 公顷。规划保留现状清河城镇医院,在医院新增卫生防疫站和卫生监督站。(5)社会福利用地社会福利用地面积 0.14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30,均为新增用地。在现状镇医院以北,规划新建一处社会福利用地。3、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 3.42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7.14,新增用地 3.22 公顷。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93、2035 年)文本474、工矿用地、工矿用地工矿用地面积 11.37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3.71,新增用地 3.98 公顷。5、交通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6.81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4.19,新增用地 3.25 公顷。规划保留现状镇卫生院南侧客运站和镇区内道路修整拓宽,在变电所西侧新增一处停车场。6、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2.40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5.00,新增用地 0.29 公顷。规划保留现状清河城变电所、燃气用地、广播电视设施用地和水工用地,规划新增排水用地和供热用地。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94、地面积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 3.38 公顷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7.04。8、特殊用地、特殊用地特殊用地面积 0.13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26。规划保留现状基督教堂,无新增特殊用地。第二节第二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绿地和开敞空间第第 79 条条 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构建功能完善、尺度宜人、蓝绿交织、富有活力的绿地与开敞空间体系:1、公园绿地、公园绿地公园绿地 1.40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92。在镇政府驻地西侧、滨河路北侧规划一处滨河公园,在镇政府西侧、省道柞本线北侧规划一处门户公园。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95、年)文本48在省道柞本线两侧住宅区和清河城村村委会东侧规划多处社区公园。2、防护绿地、防护绿地防护绿地 1.53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3.18。规划防护绿地主要分布于产业用地及道路两侧。考虑产业用地实际情况,均以 5 米防护绿地为主。3、广场用地广场用地广场用地 0.45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94。规划保留镇政府驻地东侧、教堂南侧的广场用地,在镇政府北侧住宅区新增两处广场用地。第三节第三节 景观风貌塑造景观风貌塑造第第 80 条条 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依据各片区在城镇风貌构成中的作用,结合功能布局,将镇政府驻地划分为城镇生活风貌区、商业休闲风貌区、滨河景观风貌区。196、城镇生活城镇生活风貌控制及引导风貌控制及引导该风貌区位于乡镇政府东北侧和西南侧镇区。乡镇政府东北侧住宅区重点结合清河城博物馆,打造具有明清特色的古镇风貌。乡镇政府西南侧住宅区重点结合周边产业与配套设施,打造现代宜居宜业风貌区。建筑形态:以传统空间肌理格局的延续为主,注重各体块间的协调,建筑形体变化丰富,体量不宜过大。建筑风格:以现状传统地域风格为主。建筑高度:以低层为主,多层为辅,建议总体控制在 18 米以下。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9建筑材料:以砖、石材、混凝土等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部分商业建筑可适当采用质感涂料以及可塑性强、有现代感和光泽的金97、属为建筑材料。建筑色彩:延续现状城镇低饱和度的浅色色彩,以现状浅灰色、浅黄色为主,重点部位和驻地局部地段应适量施以重彩,烘托镇中心气氛。商业、娱乐建筑聚集区,建筑色彩宜丰富。2、商业休闲商业休闲风貌区控制及引导风貌区控制及引导该风貌区位于镇中心区东侧与西侧商业区。建筑形态:建筑形体以简洁为主,重点建筑形体可变化丰富,但要注重各体块间的协调。建筑风格:形成简约、实用的建筑风格。建筑高度:以两层为主,省道两侧新建筑高度控制在 10 米以下。建筑材料:以砖、混凝土等为主要建筑材料,注意材料质感、肌理的处理。建筑色彩:以中低明度淡彩色灰色系、中低明度土黄色系,如白色、冷灰色、土黄色为主,辅以适量红色、98、桔红暖色。3、滨河景观风貌滨河景观风貌区控制及引导区控制及引导该风貌区位于镇中心区南侧,小清河北侧。建筑形态:形象应美观、清新宜人,体现滨河休闲风貌。建筑风格:现代与传统建筑相结合,与现有建筑相协调,体现地方特色。建筑材料:以砖、混凝土等为主要建筑材料,注意材料质感、肌理的处理。建筑色彩:以低明度浅灰系为主,如冷灰色、白色,可辅以适量暖色。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0第第四四节节 保障住房保障住房第第 81 条条 住房建设住房建设规划重点对新增居住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比例,降低外来人口进入城镇的门槛,同时逐步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99、供给比例。规划新建住宅以多层为主,容积率小于 1.4,建筑密度不大于 28%,绿地率不小于 30%,建筑高度控制在 27 米以下。第第五五节节 城镇更新城镇更新第第 82 条条 城镇更新城镇更新城镇用地整合,推进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贴近居民生活的社区公园、体现乡镇特色的门户公园和滨河公园;加强产业用地与其他用地间的防护绿地建设;加强新建商业街区的亮化与环卫建设。对现有居住用地整合改造,加强居住区市政、交通、公共服务以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服务水平。第第六六节节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83 条条 乡镇公共服务设施乡镇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乡镇人口规模,配置乡镇公共服务设施,100、具体内容见专栏 4。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1专栏专栏 4乡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乡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要素分项要素名称目标年标准和规模备注行政管理乡镇政府5000 司法所240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600 文化活动文化站1200 博物馆3900 教育设施幼儿园用地共 26000 小学初中体育健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2500 结合广场设置1000 950 医疗卫生清河城镇医院3190 商业服务商场结合沿省道商业设置银行营业网点电信营业网点邮政营业场所社会福利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400 就业服务社区就业服务中心100 结合乡镇政府设置第第 84 条条 社区生活101、圈构建社区生活圈构建构建优质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优质公共服务体系,超标准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超标准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重点完善提重点完善提升基础教育、文化、体育、福利等设施。共划定升基础教育、文化、体育、福利等设施。共划定 5 个个 5 分钟生活圈分钟生活圈、1 个个 10 分钟生活圈。分钟生活圈。强化生活圈内基本服务功能可达性强化生活圈内基本服务功能可达性,将生活圈作为社区公共资源将生活圈作为社区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制定配置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制定 10 分钟生活圈、分钟生活圈、5 分钟生活圈居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配置清单。住区配套设施配置清单。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102、划(2021-2035 年)文本525 分钟生活圈配置清单分钟生活圈配置清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博物馆、镇政府、社区服务站、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垃圾箱、公博物馆、镇政府、社区服务站、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垃圾箱、公共厕所、社区公园等。共厕所、社区公园等。10 分钟生活圈配置清单分钟生活圈配置清单:初中初中、小学小学、幼儿园幼儿园、电信营业网电信营业网点、邮政营业网点、银行营业网点等。点、邮政营业网点、银行营业网点等。第第七七节节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第第 85 条条 道路系统道路系统根据现状道路特点和用地开发边界,规划道路结构为方格网形式。道路等级分为干103、路、支路和巷路三级。其中:干路是各主要功能分区的连通道路,以承担机动车交通为主,规规划干路红线宽划干路红线宽 18 米。米。支路衔接的集散道路,以承担各功能分区内部交通为主,规划规划支支路路红线宽红线宽 12 米。米。巷路衔接的集散道路,以承担各功能分区内部交通为主,规划规划巷巷路路红线宽红线宽 8 米。米。第第 86 条条 慢行系统慢行系统综合考虑镇中心区用地格局和自然水系打造城镇慢行系统,形成慢行网络。慢行网络主要连通居住社区与公共服务与市政设施以及公共空间。根据实际交通情况,优先打造安全、宜行的绿色交通体系,重点完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空间,鼓励绿色交通出行,提升慢行交通生活品质。本溪满族自104、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3第第 87 条条 公共交通系统公共交通系统根据用地性质和居民需求布设公交停靠站、停保场及相关配套设施,便于运营调度。公交站点 500 米半径覆盖率不小于 90%。加强与慢行交通衔接换乘,步行短时间可达。规划保留现状客运站,规划在学校与乡镇政府处设置两处停靠站。持续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县区、重点乡镇延伸,引领城镇发展。加强信息技术在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服务监管方面的应用,提高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推广普及城乡公共交通“一卡通”。第第 88 条条 静态交通系统静态交通系统规划在镇中心区规划一处停车场,总面积 291105、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与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 10%。其中快速充电桩设置比例不宜低于 50%。第第八八节节 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第第 89 条条 给水工程规划给水工程规划规划自来水普及率 100%。完善供水管网系统,着力改造建成区漏损管网,逐步将现状支状管网改造为环状管网,提高供水率,保障用水安全。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4第第 90 条条 排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1、污水工程规划、污水工程规划规划污水收集率 100%,规划106、污水处理率 100%。规划在规划在镇中心镇中心区区污水管网接城区污水管网污水管网接城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最终排入规划规划镇中心区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对对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及其周边村庄均接城区污水管网。及其周边村庄均接城区污水管网。2、雨水工程规划、雨水工程规划规划雨水的排放主要排向外围农田或河流水系;应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充分利用坑塘、沟渠,拦蓄雨水,以达到雨洪利用,或用于农业灌溉,或用于涵养地下水的目的。第第 91 条条 供电工程规划供电工程规划优化电网结构,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尽量满足“N-1”或更高供电要求。2035 年对各子系统进行整合,用电端不停电作业107、率和状态检修率 2030 年达到 99.8%以上。规划规划保留现状保留现状镇中心区镇中心区 66kV 变电站。变电站。规划镇中心区内现状 10kV 架空电力线路均拆除改线,规划 10kV线路沿道路及绿化带布置,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在电缆较少较分散的地区采用直埋敷设,在电缆较多较密集的地区采用地下电缆沟道敷设。第第 92 条条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高速宽带传输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5联网三网融合,推进互联网与物联网应用,推动城市智能化建设,加快108、 5G 网络建设,扩大千兆及以上光纤覆盖范围。升级改造现状通信局所,加快通信基站建设,建成高速、泛在、融合、安全的立体信息通信网络。加大现状邮政局所信息化改造,加快邮递网路的优化。规划镇中心区内现状架空通信线路均拆除改线。规划规划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内内现状架空通信线路近期保留远期拆除改线现状架空通信线路近期保留远期拆除改线,规划通信线路全部采用地规划通信线路全部采用地下通信管道方式敷设。下通信管道方式敷设。构建现代化邮政体系。提升邮政收寄、处理、运输和投递环节服务能力,构建“骨干-枢纽-末端”综合立体、通达高效、智能安全的邮政寄递网络。完善农村邮站及邮路建设,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第第 93 条109、条 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近期保留现状液化气罐的供气方式不变近期保留现状液化气罐的供气方式不变,远期铺设供气管线远期铺设供气管线。规规划形成以划形成以液化气液化气为主的城乡燃气利用格局为主的城乡燃气利用格局。增加增加液化气液化气供气管网供气管网,逐逐步提高天然气普及率,规划供气普及率达到步提高天然气普及率,规划供气普及率达到 100%。第第 94 条条 供热工程规划供热工程规划镇中心区镇中心区采用集中供热采用集中供热,利用电力利用电力、空气能及其它空气能及其它清洁清洁能源供热能源供热,规划在规划在镇中心区镇中心区新建一座锅炉房新建一座锅炉房,规划用地,规划用地 1270。第第 95 条条 环110、卫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规划在规划在镇中心区镇中心区设置设置生活生活垃圾箱垃圾箱,服务半径服务半径 70m,设置生活垃圾箱设置生活垃圾箱 25 处处,镇区生活垃圾镇区生活垃圾由德纯物业日处理。由德纯物业日处理。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6第第九九节节 综合防灾设施综合防灾设施第第 96 条条 抗震防灾规划抗震防灾规划清河城清河城镇镇镇中心区镇中心区按地震基本烈按地震基本烈度设防。度设防。1、建筑物抗震加固与旧城改造、建筑物抗震加固与旧城改造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进行旧城改造,改善城镇111、布局和土地利用状况,拆除危房,拓宽路面。新建居住小区按规范标准建设绿地,地震时作为居民疏散用地。建筑物的加固要与旧城改造相结合,紧密结合城镇规划,保证重点,区别对待。老旧房屋要以更新改造为主,对有加固价值的应先鉴定后加固。加固的重点应该是生命线系统工程的薄弱环节和对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建筑、设施及设备;地震时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重要建筑物;党政军指挥系统、人流集中的公共建筑物和学校的主要建筑。对已建的未达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应进行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2、新建工程设防与管理、新建工程设防与管理所有新建工程均应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所有新建工程均应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112、GB5001-2010)的要求及有关抗震技术规程进行设计的要求及有关抗震技术规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管理施工和管理。新建工程在选址上应尽量选择抗震有利地段新建工程在选址上应尽量选择抗震有利地段,避开不利的地段避开不利的地段,不在不在危险地段进行建设危险地段进行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设计时严格按照设防标设计时严格按照设防标准设防准设防,不得随意降低设防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设防标准。对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建筑对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建筑,要按高要按高于基本设防标准设防于基本设防标准设防,更要严格把好设计质量关更要严格把好设计质量关。凡不符合设防要求凡不符合设防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的项113、目,一律不予审批。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73、设防震减灾指挥中心、设防震减灾指挥中心规划在清河城镇人民政府设施防震减灾指挥中心,负责制订地震应急方案,负责本镇的抗震救灾工作。指挥中心由县政府有关领导负责,指挥处理地质灾害的避难、疏散与营救工作。4、避震疏散道路和疏散场地、避震疏散道路和疏散场地规划将下列道路定为震时规划将下列道路定为震时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居民疏散和救灾货物运输的居民疏散和救灾货物运输的主通道主通道,即即省道柞本线省道柞本线。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上述疏散通道要保证上述疏散通道要保证畅通畅通,并彼此构成环路及有两个以上114、出入口与居民区联接并彼此构成环路及有两个以上出入口与居民区联接。对通向避对通向避震场所的道路设置明显路标。震场所的道路设置明显路标。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内部设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和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内部设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和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包括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包括: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内的内的公园公园、广场及中小学操场广场及中小学操场等。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等。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 1 平方米,服务半径宜为平方米,服务半径宜为 500 米。米。固定避震场所包括固定避震场所包括:公园绿地公园绿地、广场广场、学校操场等作为避震疏散学校操场等作为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场所。人均115、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 2 平方米,服务半径宜为平方米,服务半径宜为 2 公里公里。第第 97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镇中心区内设置 1 座一级普通消防站。有条件的大型企事业单位或重点防火单位应自建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消防任务。消防水源主要供水管网。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的同时,完善消防报警、通讯调度等通信设施。第第 98 条条 防洪规划防洪规划清河城清河城镇镇镇中心区镇中心区防洪标准按防洪标准按 20 年一遇标准设防。加强年一遇标准设防。加强清河清河的的河道整治和防洪堤建设,对位于河道及泄洪范围内的建筑物一律拆河道整治和防洪堤建设,对位于河道及泄洪范围内的建筑物一律拆除,防洪堤按不低于除,防洪堤按不低116、于 20 年一遇标准设防。年一遇标准设防。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8跨河桥梁的设防标准需大于或等于河流的设防标准。跨河桥梁的设防标准需大于或等于河流的设防标准。第第 99 条条 人防规划人防规划1、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规划规划战时留城人数按照规划战时留城人数按照镇中心区镇中心区规划人口的规划人口的 40%计算,每人掩计算,每人掩蔽面积蔽面积按按1平方米平方米,防空专业队工程按照战时留城人员数防空专业队工程按照战时留城人员数的的6%考虑考虑,医疗救护工程按照留城人员的医疗救护工程按照留城人员的 3.5计算。计算。物资仓库工程按照留城人员在半年时间内117、供需要求考虑。2、人员疏散与掩蔽、人员疏散与掩蔽规划形成以规划形成以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干路和对外交通联系的公路干路和对外交通联系的公路省道柞本线省道柞本线为为主的紧急疏散通道主的紧急疏散通道。人员疏散主要以就近就地掩蔽为主人员疏散主要以就近就地掩蔽为主,规划战时城规划战时城镇人口疏散方向为周边村屯。镇人口疏散方向为周边村屯。3、重点设防目标、重点设防目标重点防护目标为指挥控制系统目标、生命线系统目标和工业及交通系统目标。(1)指挥控制系统目标:镇政府、广播电视台、邮政局。(2)“生命线”系统目标:变电所、移动基站、油库、水源地。(3)工业及交通系统目标:工业区、客运站、省道柞本线。对上述重点目标118、进行加固伪装,以重点防护目标为重点,构筑一定规模的骨干工程。4、次生灾害防御系统、次生灾害防御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企业或仓库,选址应远离居住区和重点防护目标,对原有的应进行控制。搬迁或构筑地下工程,加强安全检查和防护管理,制定防灾应急措施,提高抗毁能力。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9第第 100 条条 生命线系统规划生命线系统规划城镇生命线系统包括交通、能源、通信、给排水等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的“血液循环系统”和“免疫系统”。各类生命线工程设防标准应保证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镇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和经济119、建设的正常进行。规划应由便捷畅通的疏散交通网络,并为城镇提供部分避难场所。第十节第十节 开发强度与开发强度与“五线五线”管控管控第第 101 条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镇中心区城镇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按三级控制,实行差异化的土地开发强度管制。土地使用强度区,高强度开发地区,主要为铁路以南,迎宾大路东侧的小高层建筑发展区。整体容积率 1.5f1.8,整体建筑密度控制在 25-30之间。土地使用强度区,中强度开发地区,主要包括城镇公共服务中心、商业中心和铁路以北的新建居住区等地区,属于多层建筑发展区。整体容积率 1.0f1.5,整体建筑密度控制在 30-35之间。土地使用强度区,低120、强度开发地区,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以及其他镇区边缘地区。整体容积率 f1.0,整体建筑密度控制在 5-40之间。各具体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落实。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0第第 102 条条 绿线管控绿线管控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规划确定的绿线控本规划确定的绿线控制对象制对象,主要是主要是镇中心区镇中心区已经建成和规划建设的公共绿地已经建成和规划建设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防护绿地等。等。“绿线绿线”控制要求:控制要求:1、“绿线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121、,必须按照镇规划标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必须按照镇规划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2、“绿线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1)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绿线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范围内进行建设。(2)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线内用地的,)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3)在)在“绿线122、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4、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5、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123、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如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绿化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第第 103 条条 黄线管控黄线管控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控制界线。城市基础设施控制界线。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1“黄线黄线”控制要求:控制要求:1、“黄线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镇发展和城镇功能、一经批准,124、不得擅自调整。因城镇发展和城镇功能、布局变化等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需要调整“黄线黄线”的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镇规依法调整镇规划划,并相应调整并相应调整“黄线黄线”。调整后的调整后的“黄线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镇规划一应当随调整后的镇规划一并报批并报批。调整后的调整后的“黄线黄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但法律、法规规定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不得公开的除外。2、在、在“黄线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125、根据城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3、在、在“黄线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镇规划要求,进行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镇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行建设;未经批准未经批准,改装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镇基础设施迁移或拆毁原有城镇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其他损坏城镇基础设施或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城镇基础设施或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4、在在“黄线黄线”内进行建设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在在“黄黄线线”内新126、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办理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迁移、拆除拆除“黄黄线线”内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内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5、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黄线黄线”内土地的,应当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第127、 104 条条 蓝线管控蓝线管控城市蓝线是指城乡规划确定的江城市蓝线是指城乡规划确定的江、河河、湖湖、库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蓝线”控制要求:控制要求:控制要求:控制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21、“蓝线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镇发展和城镇布局结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镇发展和城镇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确实需要调整“蓝线蓝线”的的,应当依法调整镇规划应当依法调整镇规划,并相并相应调整应调整“蓝线蓝线”。调整后的。调整后的“蓝线蓝线”,应当随调128、整后的镇规划一并报批,应当随调整后的镇规划一并报批。调整后的调整后的“蓝线蓝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的除外。2、在、在“蓝线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蓝线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擅自填埋、占用城市占用城市“蓝线蓝线”内水域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破、采石采石、取土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其它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的活动。3、在在“蓝线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129、的镇规划必须符合经批准的镇规划。在在“蓝蓝线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4、确需临时占用、确需临时占用“蓝线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130、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第第 105 条条 紫线管控紫线管控紫线紫线”为为清河城镇明长城遗址清河城镇明长城遗址范围界线,此范围线暂未确定。范围界线,此范围线暂未确定。“紫线紫线”范围内应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定。范围内应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定。1、保护范围的控制与管理规定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保护范围的控制与管理规定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程,对保护范围内有碍景观的非文物建筑的拆除对保护范围内有碍景观的非文物建筑的拆除、改建以及为文保单改建以及为文保单位本身复原位本身复原、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131、物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必须经文物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3在保护范围内在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取土禁止取土、开矿开矿、采石采石、拦河截溪拦河截溪、设置垃圾堆场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排放污水、违章搭建违章搭建、私设广告和其他有私设广告和其他有碍观瞻碍观瞻、破坏环境风貌的活动破坏环境风貌的活动。不得进行新的建设工程不得进行新的建设工程。确因特殊需确因特殊需要必须兴建其它工程要必须兴建其它工程、拆除拆除、改建或迁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时改建或迁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132、筑时,需经市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经市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与管理规定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与管理规定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高度、体量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破坏性的拆除禁止破坏性的拆除、爆破爆破、挖掘挖掘、填河等工程填河等工程。新建新建、改建建筑物和改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其它设施,其风格其风格、高度高度、体量体量、色彩均须与文物建筑133、相协调色彩均须与文物建筑相协调,其设其设计方案经市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计方案经市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本溪县本溪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准。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4第九章 规划传导与近期建设第一节第一节 详细规划传导详细规划传导第第 106 条条 详细规划传导详细规划传导1、全域规划单元划定、全域规划单元划定按照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依据行政界线、村庄分类、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镇村体系、地理位置等因素,将全域划分为 12 个规划单元,其中:城镇单元 4 个,村庄单元 7 个,特殊单元 1 个(观音阁水库)。第第二二节节 近134、期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近期主要对交通类和乡村建设进行重点建设。第第 107 条条 提升民生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水平提升民生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水平重点推进对现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镇中心区新建镇中心区养老院,提供养老服务。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推进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之家、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第第 108 条条 丰富完善道路交通体系丰富完善道路交通体系重点实施省道柞本线升级改造工程、省道抚丹线隧道工程以及镇中心区沿小清河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村庄道路改造工程,维护“村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5村通”道路135、“屯屯通”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实现重点自然屯 100%通硬化路。第第 109 条条 强化支撑体系强化支撑体系改建本溪县清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小河道治理、农田水利等的维修改造。第第 110 条条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治理镇域内河水污染,确保水质稳定持续改善。推进城郊绿带、小清河两岸重点地区绿地等重点绿化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立体绿化,优化中心镇中心区绿色慢行空间。建设生活垃圾分拣站,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生活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率。第第三三节节“一张图一张图”建设与实施监督建设与实施监督第第 11136、1 条条“一张图一张图”建设建设按照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要求和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将清河城镇现状、规划等数据纳入本溪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共享共用,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周期管理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6第第 112 条条 实施监督实施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为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内容,成立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帮扶力度,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开展。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分137、类推进乡镇发展建设,发挥好乡镇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稳步实现村庄布局优化,加强美丽乡村营建;探索更大范围内城乡联动、资源统筹的实施机制,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城乡产业融合,完善生态价值实现路径;加强农村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对规划执行情况实时监测、预警和定期评估。将规划实施管理列入政府工作政绩考核内容,定期考核,做到有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经费、运作机制、监督措施。加强规划宣传,强化公众参与。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和研讨会,使公众了解空间规划对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域138、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意义,并积极参与具体规划方案的选定,使规划工作取得广大群众的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7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体系表编号指标项规划基期年规划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指标属性指标层级一、空间底线1耕地保有量(公顷)3353.483353.483548.47约束性全域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3075.253075.253074.47约束性全域3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5087.0115087.0115087.01约束性全域4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约束性全域5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139、)10.3210.3210.32预期性全域6森林覆盖率(%)77.0777.0777.07预期性全域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预期性全域8湿地保护率(%)2060100预期性全域9水域空间保有量(公顷)预期性全域10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面积(公顷)37.0347.9747.97约束性全域11村庄建设边界划定面积(公顷)338.62338.00337.35约束性全域12自然和文化遗产(处)333预期性全域二、结构效率13常住人口规模(人)620613965900145051001550预期性全域、镇中心区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2.4924.5830.39预期性全域15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140、)137.35186.44213.11约束性全域、镇中心区16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10.8715.0019.95预期性镇中心区17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10.3911.0011.58约束性镇中心区18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预期性全域1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预期性全域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8编号指标项规划基期年规划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指标属性指标层级三、空间品质20公园、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5085100约束性镇中心区21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十五分钟覆盖率(%141、)50100100预期性镇中心区22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714555预期性全域23每千名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672.004.00预期性全域24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3.193.002.90预期性镇中心区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0.005.009.03预期性镇中心区26工作日平均通勤时间(分钟)10建议性镇中心区27降雨就地消纳率(%)100100100预期性镇中心区28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8085100预期性镇中心区29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5080100预期性全域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9附表 2 国土空间功142、能结构调整表用地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面积增减(公顷)面积(公顷)比重(%)面积(公顷)比重(%)耕地3634.3810.923631.8410.91-2.54园地108.500.33108.500.330.00林地25657.1577.0725657.1577.070.00草地100.690.30100.480.30-0.21湿地10.910.0210.910.02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62.630.49162.630.490.00城镇建设用地37.030.1147.990.1410.96村庄建设用地338.621.02338.101.02-0.5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87.270.268143、5.370.26-1.90其他建设用地35.090.1129.300.09-5.79陆地水域3117.649.373117.649.370.00合计33289.91100.0033289.91100.000.00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0附表 3 镇中心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序号用地类型规划目标年面积(公顷)比重(%)1居住用地15.9933.3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79.323商业服务业用地3.427.144工矿用地11.3723.715交通运输用地6.8114.196公用设施用地2.405.00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387.048144、特殊用地0.130.26合计47.97100.00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1附表 4 村庄分类表行政村类型行政村类型数量数量名称名称人口规模人口规模(人)(人)备注备注整治提升类6城西村望城村城西村万利村台后村马家沟村城郊融合类1清河城村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2附表 5 村庄分型表序号村庄名称自然村名称自然村分型备注1东阳村下围子等量型北沟上围子上山队孟家堡子2望城村石灰窑子等量型泉眼沟望城堡道沿团山子3城西村下围子等量型北沟上围子上山队孟家堡子丁家峪山城子汤槽太平山严家岭富城峪4万利村北沟增量型窑下145、等量型东沟等量型团山子减量型英守等量型5台后村台后堡等量型双岭堡陈贾堡贾家堡北大岭6马家沟村龙湾等量型平地新村石厂房身沟减量型富楼西沟等量型7清河城村清河堡等量型前央堡减量型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3八家窝棚等量型城记等量型阿拉等量型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4附表 6 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名称名称位置位置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等级等级清河城古城清河城村省级鹰杆子墓群马家沟村以 2 号墓中心为基地,东、北各 100 米,西、南各 200米以内保护范围外 50 米以内省级富城峪山城城西村以城146、墙及山险墙为基线,四面各向外 100 米以内保护范围外 50 米省级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5附表 7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用地规模(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所在地区1交通类柞本线清河城至高官段改扩建工程71.95清河城至高官2交通类抚丹线老黄岭段改建工程17.03老黄岭3交通类抚丹线南大岭至清河城段道路改扩建工程156.61南大岭至清河城4交通类柞本线抚顺交界万利至陈贾道口段道路改扩建工程59.17万利至陈贾5交通类抚丹线2.986产业类清河城农产品加工0.48清河城村7产业类原清河城镇城西砖厂改造项目3.47城西村8项目类清河城遗址博物馆清河城村9项目类满族风情园区清河城村10交通类东阳村至台后村公路11交通类马家沟村至城西村公路12项目类明城墙修复清河城镇13乡镇建设类镇区道路扩建美化清河城镇14乡镇建设类清河城镇敬老院清河城镇15乡镇建设类清河城镇污水厂清河城镇16乡镇建设类清河城镇供热设施清河城镇17乡镇建设类清河城镇绿地开敞空间清河城镇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