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方案(2023-2035年)(5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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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青县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文本 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3 月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一条 规划目的.1 第一条 规划原则.1 第二条 规划依据.1 第三条 规划范围.2 第四条 规划期限.2 第五条 强制性内容.2 第二章 村庄发展目标.2 第六条 发展总目标.2 第七条 村庄类型.2 第八条 功能定位.2 第九条 村庄规模预测.2 第十条 规划指标.2 第三章 国土空间利用和空间管制.3 第十一条 村域国土空间布局.3 第十二条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规划.3 第十三条 村域空间管制规划.3 第十四条 生态保护与修复.5 第十五条 土地整2、治.5 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5 第十六条 产业发展思路.5 第十七条 产业规划布局.5 第五章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6 第十八条 村域道路交通规划.6 第十九条 村庄道路交通规划.6 第二十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6 第二十一条 给水工程.7 第二十二条 排水工程.7 第二十三条 电力工程.7 第二十四条 电讯工程.7 第二十五条 燃气工程.7 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设施.7 第二十七条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管制.8 第二十八条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8 第二十九条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8 第六章 村庄建设规划.8 第三十条 宅基地规模.9 第三十一条 农房建设规划.9 第三十二条3、 农家环境.9 第三十三条 农宅节能.9 第三十四条 景观系统规划.9 第七章 近期建设及实施对策.9 第三十五条 近期建设规划.9 第三十六条 实施对策.9 第八章 规划实施.10 第九章 附则.10 第三十七条 成果形式.10 第三十八条 规划效力.10 附表 1:规划控制指标表(总表).11 附表 1-1:规划控制指标表(艾李湖村).12 附表 1-2:规划控制指标表(胡家堡村).13 附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总表).14 附表 2-1: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艾李湖村).16 附表 2-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胡家堡村).18 附表 3: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21 附表 44、:土地整治调整表.22 附表 5:近期建设项目表.23 附表 6:村庄规划管制规则.24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49 号)及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主要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5、.多规合一、统筹安排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整合村庄土地利用、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统筹安排村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2.保护生态、绿色发展 加强对各类生态保护地、地质遗迹、水源涵养区和优质耕地等的保护,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3.优化布局、节约集约 优化村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盘活利用村庄闲散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建筑布局,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4.传承文化、突出特色 传承乡土文化,利用自然环境,保护特有的村庄肌理、建筑风貌、农业景观,突出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营造具有地方特点的人居环境。5.尊重民意、简明6、实用 规划编制应体现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划成果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村民接受和执行。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 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2013);山东省自然7、资源厅转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49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 号);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2019);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9);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2 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导则(2018);高青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高青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年);高青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5 年);高青县常家镇总体规划(8、20152030 年);其他相关规划及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标准。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艾李湖村、胡家堡村两个村村域国土空间,总面积为 551.1915公顷。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3-2035 年,近期到 2025 年。第五条第五条 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第二章 村庄发展目标 第六条第六条 发展总目标发展总目标 规划到 2035 年,将艾李湖村、胡家堡村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特色明显、生态优越、经济富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新型美丽乡村。助力常家镇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第七条第七条 村庄9、村庄类型类型 艾李湖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胡家堡村为特色保护类村庄。第八条第八条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领悟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因此艾李湖村和胡家堡村村庄发展定位为“以黄河自然景观为依托,发展休闲养生、农家娱乐、生态观光等高质量发展旅游示范区”。第九条第九条 村庄规模预测村庄规模预测 1.人口规模人口规模 2025 年,户籍人口规模为 2342 人,2035 年,户籍人口规模为 2433 人。2.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规划艾李湖村、胡家堡村土地总面积 551.1915 公顷,包括农林用地 425.0648 公顷,10、建设用地 73.5421 公顷,自然保护保留地 52.5846 公顷。第十条第十条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规划指标属性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约束性指标包括村庄建设用地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预期性指标包括户数、户籍人口数、常住人口数、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林地保有量(详见附表一)。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3 第三章 国土空间利用和空间管制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村域国土空间布局村域国土空间布局 依据高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调相关数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结合村庄发展诉求,合理布置用地。艾李湖村、胡11、家堡村国土空间面积为 551.1915 公顷。规划远期 2035 年,农林用地面积为 423.0232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 75.5837 公顷(居住用地 36.9128 公顷,工矿用地 2.8356 公顷,仓储用地 0.3663 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2.5735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1.6582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9.2306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1249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15.9619 公顷,特殊用地 6.0449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2691 公顷)。(详见附表二)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规划 规划落实淄博市永久基本12、农田划定成果,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域内永久基本农田 130.9838 公顷(艾李湖村 107.9668 公顷、胡家堡村 23.0170 公顷)。分布在村域中部和南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艾李湖村、胡家堡村耕地保有量 164.3194 公顷(艾李湖村 127.0370 公顷、胡家堡村 37.2824 公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街道办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村域空间管制规划村域空间管制规划 1.三线管控规划三线管控规划 生态保护红线:将高青县生态红线成果与三调最终成果进行对比,村域范围含13、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57.8982 公顷(胡家堡村 57.8982 公顷),生态保护红线区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与保护要求不符的既有建设应加快迁出,逐步疏解区内常住人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明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总面积 130.9838 公顷(艾李湖村 107.9668 公顷、胡家堡村 23.0170公顷)。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有效稳定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提升耕地质量。村庄建设边界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线 74.9288 公顷(艾李湖村 33.7299 公顷、胡家堡14、村 41.1989 公顷)。2.三区管控规划三区管控规划(1)生态空间 规划划定生态空间面积 288.1704 公顷(艾李湖村 115.6253 公顷、胡家堡村172.5451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52.28%。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内所有地类,以及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草地、沟渠和坑塘水面。.管控要求 1.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除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外的工业项目;禁止房地产开发活动;禁止违规毁林开荒、围湖造田、侵占滩涂湿地;禁止新、改、扩建对生态环境安全有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2.按照限制区域严格管理,控制建设开发和农业利用强度,控制生态用地向农业用地、城镇用地转15、用;鼓励农村生活、生产类建设用地逐步退出;鼓励农业用地向生态用地转用。一般生态空间内的建设活动以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为主,严格控制增量,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4 增量利用应发挥生态服务功能为导向。3.允许符合要求的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社会公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振兴战略、民生、生态旅游等项目由乡镇统筹,采用机动指标方式(预留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落位不上图)落实项目审批。4.严禁往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倾倒废物,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2)农业空间.村庄农业空间 规划划定农业空间面积 18716、.4374 公顷(艾李湖村 135.2771 公顷、胡家堡村52.1603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34.01%。农业空间指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等农业生产用地。.管控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村庄建设必须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一般农业空间保护要求: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17、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街道办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3)建设空间.村庄建设空间 规划划定建设用地面积 75.5837 公顷(艾李湖村 33.7299 公顷、胡家堡村 41.8538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3.71%。主要包括村庄产业发展区、农村居民点建设区。.管控要求 1.建设项目符合土地使用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核减相应村庄建设边界规模后,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进行建设。2.有序推进空心村整治和村庄整合,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适度允许区域性基础设施建18、设、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特殊用地建设,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非农活动影响范围。3.零星建设用地用地指标由乡镇统筹,可在乡村土地整治和存量优化用地指标腾挪实现乡镇统筹平衡,也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 5%机动指标中平衡。对于国家与省级重点项目超出建设用地指标的,纳入市、县用地指标平衡。属于公益类设施用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属于经营类用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建设手续。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具体参照 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能源、军19、事等其他村庄特殊用地管控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要求执行。5.规划期内村庄建设边界和有条件建设区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村庄建设空间内的经营性用地,应按照集体土地入市方式进行相应出让。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5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保护与修复 1.生态保护生态保护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从事任何建设活动。保护生态空间内用地,生态空间内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活动。2.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区主要分布在村域的北部、东南部以及村庄周边,包括林地、草地、沟渠、坑塘水20、面、黄河水域以及沿岸林地、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面积 288.1704公顷(艾李湖村 115.6253 公顷、胡家堡村 172.5451 公顷),占全村总面积的 52.28%。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生态林地、水域保护岸段等生态功能及重要区域和生态极敏感区、脆弱区的保护任务和要求,对村域内的水域进行保护,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对村庄内坑塘水面及林地进行生态修复,垃圾清理,增强生态涵养功能。依据“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的原则,梳理现有“河、塘、林”等各类生态要素,通过增绿、理水等手段,优化水系、林网、绿道、小微湿地等生态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体系。第十五条第21、十五条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 对涉及艾李湖村、胡家堡村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整理,村庄土地整治共调整土地面积 6.0046 公顷。(详见附表四)(1)建设用地整理 0.4953 公顷,建设用地转耕地 0.4829 公顷,建设用地转林地 0.0124 公顷。(2)农用地整理 5.5093 公顷。耕地转建设用地 2.0574 公顷,林地转建设用地0.4794 公顷,其他农用地转耕地 2.8175 公顷。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思路思路 从建设特色明显、生态优越、经济富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新型美丽乡村目标出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22、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以托黄河自然景观,发展休闲养生、农家娱乐、生态观光游,充分利用村域特色资源,产业差异化发展促进农村产业提档升级,提升村庄的核心竞争力。一产:加大农产品科技支持力度,着力发展粮食作物种植、有机蔬菜种植等现代农业,科学推广“稻虾共作”模式,充分利用稻田的浅水环境和冬闲期,有效提高稻田单位面积经济效益,实现一地两用、一水两收,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尾水污染。形成绿色农业经济。三产:利用区位和交通优势,整合黄河、安澜湾、天鹅湖湿地、温泉、乡村等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打造的一处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婚庆娱乐、研学科普、康体养生23、研学拓展、生态宜居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产业规划布局产业规划布局 农业生产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挖掘当地资源优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实施有机蔬菜种植,重点种植高产易储存的蔬菜,提高农民收益。村庄西部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6 部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形成高效农业示范区;村庄中部水田推广“稻虾共作”,稻虾共作模式是将水稻种植与小龙虾养殖有机结合于一体,充分利用稻田浅水环境和冬闲期,能够在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基础上,大幅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和使用,同时产出高品质的小龙虾。农业观光区: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开发具有较24、高观赏价值的作物品种园地,或利用现代化农业栽培手段,向游客展示农业最新成果。如引进优质蔬菜、绿色食品、高产瓜果、观赏花卉作物,组建多姿多趣的农业观光园、自摘水果园、农俗园、果蔬品尝中心等。另外,区内除自然农业景观外,还可通过人造农业景观吸引物与当地有较好基础的农业经济和技艺观光相结合,开发新的农业三高园区,走出一条新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发展之路。生态林业种植区: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对区域生态林业种植结构进行调整,推广规模种植和土地流转,建立高质量、规模化的森林观光休闲产业。生态旅游区:立足黄河自然生态禀赋,发掘黄河文化资源,加快推进黄河水体健康保护和黄河文化带旅游产品供给,以村25、域特色资源安澜湾、温泉、慢城、湿地,黄河以及黄河文化为支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打造黄河文旅精品,开发黄河旅游新模式,以黄河旅游带动全县经济发展,提升市民游客幸福感受。畜禽养殖区:加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示范推广疫病综合防治、健康养殖、圈舍改造技术。推广养殖肉鸭,主推品种麻鸭、樱桃谷鸭和花边鸭,主推技术为保温育雏技术、配合饲料技术、湿度规模养殖技术和家禽无公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从而实现现代化科学养殖,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出栏率,更容易实现规模化养殖,给农民带来更大的收益。综合发展区:村北利用优越的交通区位条件,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传统优势,整合生产要素,大力发展餐26、饮、民宿等服务型产业,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结构合理的综合服务区发展格局。特色休闲区:结合本村域内旅游文化资源,打造成一个房车露营地,为房车和自驾车者提供停靠、餐饮、休息住宿,以及全套的供给补给服务区。第五章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村域村域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改扩建刘春路,提升村域内交通区位条件。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村村庄庄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对未硬化的部分道路进行硬化,部分主、次道路进行拓宽。2.规划结合党群服务中心、村庄主要活动广场以及沿村庄主要道路的闲置宅基地、闲置用地规划停车停车场,配建充电桩,为村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停车服务。3.继承村庄内27、部传统路网格局,同时应符合消防通道的要求,严禁生产和建设侵占路面。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庄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 3 米。整合沿道路两侧的建筑,使之成为连续的街道界面。沿主干道布置绿化,从而形成活泼舒适的村庄街道环境。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共计 4.4641 公顷。规划卫生室、便民超市、文化中心、健身广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规划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7 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成片、规模布置,以人为本,形成生活环境好、生活设施齐28、全、基础设施标准高的现代化生活居住区。(1)优化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村内规划超市分布在村庄主要道路两侧,布局集中,服务便捷。(2)规划文化中心与卫生室、村委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设置。(3)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得随意占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给水给水工程工程 总用水量估算:村庄总用水量远期至 2035 年为 283.13m3/d。配水管网:配水管网干管管径为 DN300,支管 DN200,采用环状+枝状网供水方式布置管道,供村内各用水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排水排水工程工程 排水体制: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处理达标后用于道路绿化、农业灌溉等。雨水通过雨29、水排水边沟就近排入水体。(1)雨水规划 雨水管网:采用暗沟方式收集雨水,雨水沿地表径流流入雨水管道,就近排入沟渠及附近农田,下渗作为水资源的补充。(2)污水规划 生活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 85%计,总污水量远期为 240.66m/d。污水处理设施:远期各村均规划 1 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化粪池+无动力处理方式,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实现雨污分流。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电力电力工程工程 规划期末预计共有 688 户,负荷按照 4kW/户取值,根据负荷预测值,预测用电负荷 2752kw。结合用电需求增长,目前变压器可满足村庄用电要求。村庄道路两侧绿化带或人行道上设置路灯,主干道路灯间距 40m,次30、干道为 50m,在广场、水域处结合街景、水景设置庭院灯、造型灯。路灯控制为手动、联动及时控、光控的减半控制,以利于节约用电。高压系统,规划保留一条现状 500KV 电力高压走廊,走廊宽度控制为 60-75 米。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电讯电讯工程工程 电讯管网规划从村庄西部主出入口接入街道办电讯管网系统,电讯线以地埋电缆接入各住宅,规划电讯管线为采用形式为七孔管或九孔管。电讯线为综合管道,内含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有线电视等多家运营商的管线,配置电讯配线分线盒分给用户使用。规划最小覆土深度为 0.4m。电讯线布置在村庄道路或者绿化带以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燃气燃气工程工程 规划按人均用气量031、.3立方米/人 日预测村庄燃气用量,至规划期末后艾李湖村和胡家堡村人口规模为2433人,则用气量为729.9立方米/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设施设施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8 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就地减量等要求,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为:垃圾收集到中转站集中处理。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为 70 米。结合村庄公共活动场所,合理布置公厕,服务半径为 300 米。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不得随意占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管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管制 1.项目建设优先利用32、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2.村内供水、排水设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委会确认后再进行建设。3.电力、电信线路需按规划统一接驳,严禁私自乱拉乱接,影响村容村貌。4.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卫生室等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便占用。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防洪工程设施规划防洪工程设施规划 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结合防洪标准(GB50201),防洪标准规划为 10 年一遇设防。对现状村域内农田灌溉干渠进行综合治理,清理垃圾杂物,对河渠两侧进行清理整治,保障行洪通畅。与交通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交通道路和原有河渠的堤岸,一33、堤多用,少占耕地。2.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规划区内所有建筑按地震裂度 7 度进行设防。原有建筑达不到设防标准要有计划的拆除,短期内不能拆除的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在规划中选择对抗震有利地形进行建设。健全完善生命线系统,保证生产和生活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服务系统。提高生命线工程(如供水、供电、通信、救护中心等)设施的抗震能力,以利于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居民生活的尽快恢复。增加公共绿地及广场建设,作为紧急避难场所,开辟乡镇的疏散通道,提高避震应急能力。3.地质防灾规划地质防灾规划 应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开发建设时避免大挖大填,按规范进行挡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各类建设用地34、安排可靠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为依据。工程建设应避让不良地质,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4.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在村委设置消防指挥中心,村内主要道路系统作为消防疏散通道,利用现有坑塘水体设置消防备用水源。加强消防供电建设,确保消防供电的安全可靠。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 1.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村民生产建设活动应注意远离这些区域。2.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3.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4.禁止破坏村庄安全防灾减灾设施,并由专人定期检查35、和维修。第六章 村庄建设规划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9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宅基地宅基地规模规模 至 2035 年,规划一类村庄宅基地面积 34.2317 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 6.21%。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农房建设规划农房建设规划 新建农宅基底面积控制在 200 平方米以内。农宅分区明确,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 3 层,建筑高度不大于 9 米,除在宅基地原址翻建房屋外,原则不允许新建一层住宅。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厨房、卫生间直接采光、自然通风,正房以坡屋顶为主,辅助用房注意平屋顶、平坡屋顶结合,红瓦屋面,立面色彩为白色或浅灰色。第36、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农家环境农家环境 新建村居、保留村居采用农屋立体绿化,结合农家民宅房前屋后空地种植观赏花卉,利用空旷地种植瓜果蔬菜,解决农民日常生活需求。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农宅农宅节能节能 遵循适用、经济、节能、美观的原则,积极利用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广节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景观系统规划景观系统规划 村域范围内加强对河流周边绿化,加强绿化建设和生态景观控制。村庄外围形成乔木林区、自作物种植和自然景观以为一体的绿化景观带。村庄主要道路景观,选取树形笔直树种,衬托街道整体氛围。选择落叶乔木,如白蜡、国槐、五角枫等,在此基础上选择反映村庄生活的树种,如37、枣树、柿子树等,以丰富道路景观。形成“一心两节点三轴”的景观系统。“一心”即天鹅湖湿地自然公园;“两节点”即“安澜湾景区和特色休闲区”;“三轴”即一心两节点串联三条景观轴、并向周边形成景观渗透。第七章 近期建设及实施对策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结合相关要求,到 2025 年,本村近期建设涉及产业发展、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三个方面。(详见附表 5)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实施对策实施对策 1.农田整治农田整治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对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林地和建设用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恢复永久基本农田用地性质,本次规划近期进行土地整治面积为 6.0045公顷。38、其中建设用地调整为农林用地规模为 0.4952 公顷,农林用地内部调整规模2.9726 公顷。2.村庄道路硬化村庄道路硬化 对村庄内部已破损的道路进行硬化,硬化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善村庄通行条件。3.村庄建筑风貌整治村庄建筑风貌整治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0 根据对传统民居建筑元素提取,确定村庄主色调以红白色系为主。塑造村庄整体空间景观意向。对质量较好的房屋结构安全,无危险点的房屋进行原址保留,质量一般主体结构安全有个别危险点的房屋,进行修缮,质量较差的承重结构存在危险的局部危房进行原址重修。4.环境整治工程环境整治工程 种植乔木、灌木、花卉等观39、叶赏花植物,形成“村在绿中”景观风貌。路旁绿化:以当地树种槐树、核桃树、柿子树等乔木种植为主;宅旁绿化:见缝插绿,灵活绿化。第八章 规划实施 1.加强管理与宣传加强管理与宣传 各级政府应积极发挥组织管理、协调作用,制定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村庄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村庄的指导、监督、管理,在规划通过后严格按规划实施。2.群众参与,村民自觉群众参与,村民自觉 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农民自愿,村民自治,在规划过程倾听农民意见,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积极吸收群众意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让农民接受,规划完成后,通过公开展示,深入宣传,以村规民约的方式确定规划,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和形成执行规划的自40、觉性。3.以鼓励代替强制以鼓励代替强制 规划制定完成后,鼓励农户自主申报改造项目,自行投资、投劳,与农户自己完成的工作量挂钩,多完成多补助,少完成少补助,不行动不补助,提高农民积极性。4.选准切入点选准切入点 在建设中研究农民的迫切需求,先易后难,先选择较易实施、易见成效、群众意见最大的项目进行整治。5.建章立制建章立制 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操作,使新农村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发展轨道。成立村庄建设农民理事会,主持村庄建设和调解矛盾纠纷。理事会主要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和农村能人中有声望、有公心的人组成。通过建立规章制度,使理事会自主管理、民主决策、大胆工作,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不可41、替代的作用。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成果形式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包含文本、图件和数据库三部分。三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结合使用,不可分割。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规划效力规划效力 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都必须遵守本规划。本规划的文本、图件结合艾李湖村、胡家堡村实际和今后发展制定,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山东省、淄博市和高青县的有关技术规定。由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本规划成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1 附表 1:规划控制指标表(总表)42、序号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属性 1 户籍户数 642 688 7.17 预期性 2 户籍人口数(人)2269 2433 7.23 预期性 3 常住人口数(人)1433 1660 15.84 预期性 4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公顷)73.5421 75.5837 2.78 约束性 5 户均宅基地面积()563.990 497.55 -11.78 约束性 6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01.29 199.36-0.96 预期性 7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0.1817 0.1817 0.00 预期性 8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9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7.96643、8 107.9668 -约束性 10 耕地保有量(公顷)164.3194 165.7175 0.85 约束性 11 林地保有量(公顷)134.7653 134.1432 -0.46 预期性 注:表中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以户籍人口计算;连片编制的村庄规划需分别说明全部规划范围的控制指标情况和单个行政村规划控制指标情况;“户均宅基地面积”中宅基地不包含宅旁绿地等其他用地。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2 附表 1-1:规划控制指标表(艾李湖村)序号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属性 1 户籍户数 434 465 0.07 预期性 2 户籍人口数(44、人)1527 1637 0.07 预期性 3 常住人口数(人)977 1130 0.16 预期性 4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公顷)30.7367 33.7299 0.10 约束性 5 户均宅基地面积()563.9900 526.39-6.67 约束性 6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01.2882 200.3300 0.00 预期性 7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0.1817 0.1817 0.00 预期性 8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9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7.9668 107.9668 0.00 约束性 10 耕地保有量(公顷)127.0369 127.2060 0.00 约45、束性 11 林地保有量(公顷)89.8319 89.8318 0.00 预期性 注:表中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以户籍人口计算;连片编制的村庄规划需分别说明全部规划范围的控制指标情况和单个行政村规划控制指标情况;“户均宅基地面积”中宅基地不包含宅旁绿地等其他用地。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3 附表 1-2:规划控制指标表(胡家堡村)注:表中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以户籍人口计算;连片编制的村庄规划需分别说明全部规划范围的控制指标情况和单个行政村规划控制指标情况;“户均宅基地面积”中宅基地不包含宅旁绿地等其他用地。序号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46、(%)属性 1 户籍户数 208 223 0.07 预期性 2 户籍人口数(人)742 796 0.07 预期性 3 常住人口数(人)456 550 0.21 预期性 4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公顷)17.4267 18.0624 0.04 约束性 5 户均宅基地面积()482.0914 418.65-13.16 约束性 6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34.8612 218.7286 -0.07 预期性 7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0.2007 0.0978 -0.51 预期性 8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57.8982 57.8982 -约束性 9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3.0170 247、3.0170 -约束性 10 耕地保有量(公顷)37.2825 38.5115 0.03 约束性 11 林地保有量(公顷)44.9334 44.3114 -0.01 预期性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4 附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总表)单位:公顷;%地类名称 基期:2021 年 远期:2035 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农林用地 耕地 水田 15.0660 2.73 15.0660 2.73 0.0000 0.00 水浇地 149.2535 27.08 150.6515 27.33 1.3980 0.94 小计 16448、.3194 29.81 165.7174 30.07 1.3980 0.85 园地 果园 8.2519 1.50 8.2519 1.50 0.0000 0.00 其他园地 1.5955 0.29 1.5955 0.29 0.0000 0.00 小计 9.8474 1.79 9.8474 1.79 0.0000 0.00 林地 乔木林地 101.6603 18.44 101.6725 18.45 0.0123 0.01 其他林地 33.1049 6.01 32.4706 5.89 -0.6343 -1.92 小计 134.7652 24.45 134.1431 24.34 -0.6221 -0.49、46 草地 其他草地 1.5002 0.27 1.5002 0.27 0.0000 0.00 小计 1.5002 0.27 1.5002 0.27 0.0000 0.00 其他农用地 村道用地 4.6569 0.84 4.5675 0.83 -0.0895 -1.92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5.1437 0.93 5.0911 0.92 -0.0526 -1.02 坑塘水面 80.9470 14.69 78.2716 14.20 -2.6754 -3.31 沟渠 21.6710 3.93 21.6710 3.93 0.0000 0.00 田间道 2.2140 0.40 2.2140 0.40 50、0.0000 0.00 小计 114.6326 20.80 111.8151 20.29 -2.8175 -2.46 合计 425.0648 77.12 423.0232 76.75 -2.0416 -0.48 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2.5735 0.47 2.5735 0.47 0.0000 0.00 小计 2.5735 0.47 2.5735 0.47 0.0000 0.00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一类农村宅基地 34.5048 6.26 34.2317 6.21 -0.2731 -0.79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农村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0.2575 051、.05 0.1442 0.03 -0.1133 -44.01 农村生产服务设施用地 0.0356 0.01 0.0000 0.00 -0.0356 -100.00 农村游览接待用地 0.0000 0.00 2.5368 0.46 2.5368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5 地类名称 基期:2021 年 远期:2035 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小计 34.7979 6.31 36.9128 6.70 2.1148 6.08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餐饮用地 0.1975 0.04 0.1975 0.04 0.0000 0.52、00 零售商业用地 0.1919 0.03 0.1919 0.03 0.0000 0.00 其他商业设施用地 1.2687 0.23 1.2687 0.23 0.0000 0.00 小计 1.6582 0.30 1.6582 0.30 0.0000 0.00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0.4607 0.08 0.4607 0.08 0.0000 0.00 采矿用地 2.3749 0.43 2.3750 0.43 0.0000 0.00 小计 2.8356 0.51 2.8356 0.51 0.0000 0.00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0.3663 0.07 0.3653、63 0.07 0.0000 0.00 小计 0.3663 0.07 0.3663 0.07 0.0000 0.00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6.7849 1.23 6.7849 1.23 0.0000 0.00 交通场站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2.4457 0.44 2.4457 0.44 0.0000 0.00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0.0732 0.01 0.0000 0.00 -0.0732 -100.00 小计 9.3037 1.69 9.2306 1.67 -0.0732 -0.7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0.1249 0.02 0.1249 0.02 0.0000 0.00 公54、用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0.0104 0.00 0.0104 0.00 0.0000 0.00 水工设施用地 15.7879 2.86 15.7879 2.86 0.0000 0.00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0388 0.01 0.0388 0.01 0.0000 0.00 小计 15.9619 2.90 15.9619 2.90 0.0000 0.00 特殊用地 殡葬用地 0.1248 0.02 0.1248 0.02 0.0000 0.00 其他特殊用地 5.9200 1.07 5.9200 1.07 0.0000 0.00 小计 6.0449 1.10 6.0449 1.10 0.000055、 0.00 合计 73.5421 13.34 75.5837 13.71 2.0416 2.78 自然保护保留用地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52.5846 9.54 52.5846 9.54 0.0000 0.00 小计 52.5846 9.54 52.5846 9.54 0.0000 0.00 合计 52.5846 9.54 52.5846 9.54 0.0000 0.00 总计 551.1915 100.00 551.1915 100.00 0.0000 0.00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6 附表 2-1: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艾李湖村)单位:公顷;56、%地类名称 基期:2021 年 远期:2035 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农林用地 耕地 水田 14.8770 5.23 14.8770 5.23 0.0000 0.00 水浇地 112.1600 39.41 112.3290 39.46 0.1690 0.15 小计 127.0370 44.63 127.2060 44.69 0.1690 0.13 园地 果园 0.5240 0.18 0.5240 0.18 0.0000 0.00 小计 0.5240 0.18 0.5240 0.18 0.0000 0.00 林地 乔木林地 71.2215 25.02 71.22157、4 25.02 -0.0001 0.00 其他林地 18.6104 6.54 18.6104 6.54 0.0000 0.00 小计 89.8319 31.56 89.8318 31.56 -0.0001 0.00 草地 其他草地 0.3540 0.12 0.3540 0.12 0.0000 0.00 小计 0.3540 0.12 0.3540 0.12 0.0000 0.00 其他农用地 村道用地 1.4130 0.50 1.4130 0.50 0.0000 0.00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4.5469 1.60 4.5469 1.60 0.0000 0.00 坑塘水面 13.7833 4.58、84 11.5569 4.06 -2.2264 -16.15 沟渠 13.2236 4.65 13.2236 4.65 0.0000 0.00 田间道 1.5872 0.56 1.5872 0.56 0.0000 0.00 小计 34.5540 12.14 32.3275 11.36 -2.2264 -6.44 合计 252.3009 88.64 250.2433 87.92 -2.0575 -0.82 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1.7089 0.60 1.7089 0.60 0.0000 0.00 小计 1.7089 0.60 1.7089 0.60 0.059、000 0.00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一类农村宅基地 24.4773 8.60 24.4773 8.60 0.0000 0.00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农村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0.0568 0.02 0.0568 0.02 0.0000 0.00 农村游览接待用地 0.0000 0.00 2.0575 0.72 2.0575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7 地类名称 基期:2021 年 远期:2035 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小计 24.5341 8.62 26.5916 9.34 2.0575 8.39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60、业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0.1919 0.07 0.1919 0.07 0.0000 0.00 小计 0.1919 0.07 0.1919 0.07 0.0000 0.00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0.4266 0.15 0.4266 0.15 0.0000 0.00 采矿用地 1.1694 0.41 1.1694 0.41 0.0000 0.00 小计 1.5960 0.56 1.5960 0.56 0.0000 0.00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0.3453 0.12 0.3453 0.12 0.0000 0.00 小计 0.3453 0.12 0.3453 0.61、12 0.0000 0.00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3.1029 1.09 3.1029 1.09 0.0000 0.00 小计 3.1029 1.09 3.1029 1.09 0.0000 0.0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0.1249 0.04 0.1249 0.04 0.0000 0.00 小计 0.1249 0.04 0.1249 0.04 0.0000 0.00 特殊用地 殡葬用地 0.0683 0.02 0.0683 0.02 0.0000 0.00 小计 0.0683 0.02 0.0683 0.02 0.0000 0.00 合计 31.6724 11.13 33.72962、9 11.85 2.0575 6.50 自然保护保留用地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0.6590 0.23 0.6590 0.23 0.0000 0.00 小计 0.6590 0.23 0.6590 0.23 0.0000 0.00 合计 0.6590 0.23 0.6590 0.23 0.0000 0.00 总计 284.6323 100.00 284.6323 100.00 0.0000 0.00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8 附表 2-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胡家堡村)单位:公顷;%地类名称 基期:2021 年 远期:2035 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63、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农林用地 耕地 水田 0.1890 0.07 0.1890 0.07 0.0000 0.00 水浇地 37.0935 13.92 38.3225 14.38 1.2290 3.31 小计 37.2825 13.99 38.5115 14.45 1.2290 3.30 园地 果园 7.7279 2.90 7.7279 2.90 0.0000 0.00 其他园地 1.5955 0.60 1.5955 0.60 0.0000 0.00 小计 9.3234 3.50 9.3234 3.50 0.0000 0.00 林地 乔木林地 30.4388 11.42 30.45164、1 11.42 0.0124 0.04 其他林地 14.4946 5.44 13.8602 5.20 -0.6343 -4.38 小计 44.9334 16.86 44.3114 16.62 -0.6220 -1.38 草地 其他草地 1.1461 0.43 1.1461 0.43 0.0000 0.00 小计 1.1461 0.43 1.1461 0.43 0.0000 0.00 其他农用地 村道用地 3.2439 1.22 3.1544 1.18 -0.0895 -2.76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5968 0.22 0.5442 0.20 -0.0526 -8.81 坑塘水面 67.165、637 25.20 66.7146 25.03 -0.4490 -0.67 沟渠 8.4474 3.17 8.4474 3.17 0.0000 0.00 田间道 0.6268 0.24 0.6268 0.24 0.0000 0.00 小计 80.0786 30.04 79.4875 29.82 -0.5911 -0.74 合计 172.7640 64.81 172.7799 64.82 0.0159 0.01 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0.8646 0.32 0.8646 0.32 0.0000 0.00 小计 0.8646 0.32 0.8646 0.32 66、0.0000 0.00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一类农村宅基地 10.0275 3.76 9.7544 3.66 -0.2731 -2.72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农村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0.2007 0.08 0.0874 0.03 -0.1133 -56.45 农村生产服务设施用地 0.0356 0.01 0.0000 0.00 -0.0356 -100.00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19 地类名称 基期:2021 年 远期:2035 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农村游览接待用地 0.0000 0.00 0.4793 0.18 67、0.4793 -小计 10.2639 3.85 10.3212 3.87 0.0573 0.56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餐饮用地 0.1975 0.07 0.1975 0.07 0.0000 0.00 零售商业用地 其他商业设施用地 1.2687 0.48 1.2687 0.48 0.0000 0.00 小计 1.4662 0.55 1.4662 0.55 0.0000 0.00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0.0341 0.01 0.0341 0.01 0.0000 0.00 采矿用地 1.2056 0.45 1.2056 0.45 0.0000 0.00 小计 1.2396 0.68、47 1.2396 0.47 0.0000 0.00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0.0210 0.01 0.0210 0.01 0.0000 0.00 小计 0.0210 0.01 0.0210 0.01 0.0000 0.00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3.6819 1.38 3.6819 1.38 0.0000 0.00 交通场站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2.4457 0.92 2.4457 0.92 0.0000 0.00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0.0732 0.03 0.0000 0.00 -0.0732 -100.00 小计 6.2008 2.33 6.1276 2.30 -069、.0732 -1.18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0.0104 0.00 0.0104 0.00 0.0000 0.00 水工设施用地 15.7879 5.92 15.7879 5.92 0.0000 0.00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0388 0.01 0.0388 0.01 0.0000 0.00 小计 15.8370 5.94 15.8370 5.94 0.0000 0.00 特殊用地 殡葬用地 0.0565 0.02 0.0565 0.02 0.0000 0.00 其他特殊用地 5.9200 2.22 5.9200 2.22 0.0000 0.00 小计 5.70、9765 2.24 5.9765 2.24 0.0000 0.00 合计 41.8697 15.71 41.8538 15.70 -0.0159 -0.04 自然保护保留用地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51.9256 19.48 51.9256 19.48 0.0000 0.00 小计 51.9256 19.48 51.9256 19.48 0.0000 0.00 合计 51.9256 19.48 51.9256 19.48 0.0000 0.00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20 地类名称 基期:2021 年 远期:2035 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71、比例 面积 比例 总计 266.5592 100.00 266.5592 100.00 0.0000 0.00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21 附表 3: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村名 类别 序号 项目 用地面积/备注 艾李湖村 社会管理 1 党群服务中心 500 在党群服务中心集中设置 2 警务室 3 劳动保障服务站 4 公共活动场所 公共卫生 5 卫生室 100 文化体育 6 文化活动室-在党群服务中心合并设置 7 互联网信息服务站 8 图书阅览室 9 户外体育运动场 200 商业设施 10 便民超市-胡家堡村 社会管理 11 党群服务中心 500 在党群服72、务中心集中设置 12 警务室 13 劳动保障服务站 14 公共活动场所 公共卫生 15 卫生室 150 文化体育 16 文化活动室-在党群服务中心合并设置 17 互联网信息服务站 18 图书阅览室 19 户外体育运动场 300 商业设施 20 便民超市-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22 附表 4:土地整治调整表 行政村名称 整治类型 面积(公顷)艾李湖村 农用地整理 耕地转建设用地 2.0574 林地转建设用地 0.0001 其他农用地转耕地 2.2264 合计 4.2840 胡家堡村 农用地整理 林地转耕地 0.1550 林地转建设用地 0.4793 其他73、农用地转耕地 0.5911 建设用地整理 建设用地转耕地 0.4829 建设用地转林地 0.0124 合计 1.7206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23 附表 5:近期建设项目表 行政村名称 项目类型 面积 艾李湖村 生态保护与修复 115.6253 农用地整理 4.283965 房车营地 2.0575 胡家堡村 生态保护与修复 172.54514 农用地整理 1.2254 建设用地整理 0.4952 房车营地 0.4793 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24 附表 6: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一、生态保护一、生态保护(1)一、74、生态保护一、生态保护(1)本村内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57.8289 公顷,主要包括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任何建设活动。(2)保护村内生态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分别为黄河、山东淄博天鹅湖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坑塘水面等,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30.9838 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艾李湖村和胡家堡村北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本村耕地保有75、量 165.7174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有 15 处,面积为 5.0911 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三、历史文化保护三、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不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四、建设空间管制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75.5837 公顷。(1)产业发展空间 经营性建设用76、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5%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20 米,容积率 0.5-1.2,绿地率不大于 25%。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工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 50-70%,建筑高度不超过 18 米,容积率 0.6-1.2,绿地率不超过 15%。(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 34.2317 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 200 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高青县常家镇艾李湖村、胡家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25 基地和未利用地。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 3 层,建筑高度不77、大于 9 米,应体现山东特色,统一采用新中式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 3 米。村内供水由芦湖水厂水厂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包括艾李湖村和胡家堡村污水处理站,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艾李湖村和胡家堡村村委会、党群活动中心、卫生室、便民商店,村民不得随意占用。五、防灾与减灾五、防灾与减灾(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 4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六、其他六、其他 黄河流域的防灾与减灾,充分发挥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应急预警指挥平台,实现部门互联互通,确保汛情及防汛指令传递畅通。沿黄堤坝不得违法建设占用或改变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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