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十四五” 公共服务规划方案(2021-2025年)(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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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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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泸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目 录第一章 规划背景.4第一节 发展基础5第二节 机遇挑战7第二章 总体思路9第一节 指导思想9第二节 基本原则10第三节 主要目标11第三章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14第一节 完善公共服务制度14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5第三节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17第四节 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18第五节 推进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20第四章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22第一节 提供普惠安全儿童照护服务22第二节 提供优质公平终身教育服务25第三节 提供高效便捷就业创业服务28第四节 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31第五节 提供温馨友好健康养老服务36第六节 2、提供安心舒适住房保障服务39第七节 提供公正有力兜底保障服务40第八节 提供温暖贴心优军优抚服务43第九节 提供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44第五章 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创新49第一节 统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49第二节 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50第三节 强化公共服务要素保障支撑51第四节 促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53第五节 加强公共服务领域信用建设54第六章 健全实施保障55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55第二节 强化统筹协调55第三节 开展监督评估56 55 泸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泸州市建设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泸州的关键时期。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社会服务,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全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依据“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我市公共服务4、高质量发展。规划期为20212025年。第一章 规划背景“十三五”以来,泸州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起覆盖全民、比较成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第一节 发展基础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构建起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部门协同实施机制为支撑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持续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提高到51.3%,重点领域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印发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领域专项规划5、,市、区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持续强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2.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99.5%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超过90%。区县实现三级医院全覆盖,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7.99张,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73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床位26.83张。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融入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同建6、设同保障。基本实现以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为中心,区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为龙头,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站)为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室为基础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覆盖,村、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均达100%,“15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均等化程度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农村和困难群众倾斜,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大班额全面消除,全市7个区县均达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标准。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推荐标准达标率均位于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六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7、展,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城乡独居留守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全面覆盖。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620元/人/月、430元/人/月,位居全省前列。生活服务供给有效扩大。聚焦养老、托幼、家政、体育等方面短板弱项,加强规划引领和环境营造,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供给。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发展,托育机构数量逐年增加,全市共有托育服务机构128家,提供托位5625个。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比重增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重大幅提升。家政服务业加速提质扩容,发展规模和营业收入增长迅速。文化体育事业和8、产业高质量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人均文化场馆面积逐年增加。同时,我市公共服务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突出表现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仍然突出,婴幼儿照护、优质医疗、家政服务、文体旅等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较为明显,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需求,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硬件软件不协调、服务水平差异较大,基础设施不足与利用不够并存,公共服务人才支撑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活力和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激发,数字化、精细化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尚未成熟。第二节 机遇挑战“十四五”时期,面9、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市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经济副中心建设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发生新变化。全市着力打造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要求提供更加公平、更加优质、更高水平、更加多元的公共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产生了一系列新变化,全社会不仅将继续保持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旺盛需求,同时对普惠性、个性化的非基本公共服务也会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格局。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不断释放新活力。国家和四川省提出了一系列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重大政策举措,要求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补齐10、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以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这些重大政策和改革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更好地加强兜底线保基本工作,有利于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释放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互促共进的新活力。新型城镇化对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提出新要求。新型城镇化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有序推进,以及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加上城乡之间人口流动半径扩大、流动速度加快,城市地区和中心城镇面临越来越大11、的公共服务需求,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便携性要求大幅提升,这对城乡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和城市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带来了较大压力。人口老龄化要求公共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市进入深度老龄化,60岁及以上老人将超过105万人,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老年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进一步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上涨较快对医疗保障体系稳健运行产生压力。随着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和人均受教育年限增加,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期限相应延长,半护理和全护理需求的比重将明显上升,这不仅要求增加养老服务的供给量,也要求调整养老服务的供给结构,还要求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水平。新技术广泛应用提升公共服12、务的效率效能。以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和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形成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智能化环境,信息化对公共服务发展的引擎作用日益凸显。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迫切民生需求,新技术将为公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高品质服务,构建包含智能学习、交互式学习的新型教育体系,建立快速精准的智能医疗体系,大幅提升老年人产品智能化和智能产品适老化水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共服务资源不足、结构错配等问题,同时带来服务模式和业态的创新。第二章 总体思路第一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13、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正确处理基本和非基本、政府和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积极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底,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努力增进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第二节 基本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基本市情,充分考虑经14、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既关注回应群众呼声,明确政府兜底保障的标准与水平,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也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超越发展阶段,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不盲目攀比。新增公共服务项目内容、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进行充分的财力评估,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兜住底线,均等可及。牢牢把握基本民生需要,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补齐突出短板,强化精准服务,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立足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提高均等化水平,实现人民群众15、公平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扩大供给,普惠享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延伸下沉和提质扩容,扩大普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实现普惠性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明晰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和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公共服务为主体、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为有益补充的公共服务体16、系。第三节 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成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公平可及便利。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更加公平可及,“互联网+公共服务”快速发展,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基本实现。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17、活需要更加适应,服务数量和质量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得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可承受,服务体验不断改善,逐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协同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的供给更加适应人民群众在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市场化手段不断丰富,供给方式创新智能,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强。到2035年,高水平现代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18、众扶的公共服务产品广泛享受,人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表1 “十四五”时期泸州市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主要发展指标领域指标名称2025年属性幼 有所 育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4.5预期性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应保尽保预期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100约束性学 有所 教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0预期性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6预期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5约束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6预期性普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8.5预期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1约束性劳 有所 得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万人)19预期性城镇调查失业率(%)6预期19、性开展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12预期性病 有所 医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9预期性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3.85预期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预期性人均预期寿命(岁)79.67预期性孕产妇死亡率(/10万)14.5预期性婴儿死亡率()3.35预期性老 有所 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预期性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约束性住 有所 居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100约束性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100预期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户数(万)1320、.9预期性弱 有所 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优军服务保 障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安置率(%)100约束性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100约束性文体服务保 障群众文化机构年服务人次(万人次)245预期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2.6预期性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30预期性第三章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正确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合理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界限范围,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完善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第一节 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合21、理界定公共服务范围。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主要由政府负责、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主要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供给,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政府承担引导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的责任。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是指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的生活服务,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高品质22、多样化生活服务之间的界限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和四川省政策调整、财政保障能力及人民群众需求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完善衔接配套制度。结合国家和四川省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调整,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相关制度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广覆盖、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坚持系统观念,立足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推动不同领域公共服务制度安排配套衔接。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措施,推动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供给格局。细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信息共享、异地享有、“钱随人走”等配套制度安排。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细化完善公共资源与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健全公共23、服务共建共享机制。畅通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渠道,逐步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逐项明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软硬件设施条件,加强对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有效监管。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依据国家和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各领域标准规范,结合我市经济基础、空间布局、人口结构和变动趋势、文化习俗等因素,经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后,制定泸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负责单位及支出责任,作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准和全市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24、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对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与标准监督实施、维护自身权益。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监测体系和基础信息库建设。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继续加大对薄弱学校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特25、色服务,加强妇幼保健、综合性医院传染病、精神病诊疗能力和传染病医院建设。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级实施标准,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加快完善乡镇、村综合性文化设施条件。继续加强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体育健身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公园、体育中心、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可及。以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为依据科学布局公共服务资源,逐步打造“都市15分钟、乡村1.5小时”的基本公共服务圈。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公共服务建设,提高城镇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在充分尊重26、群众意愿前提下,引导居民向区域中心城市、中小城镇适度集中居住,扩大服务规模效应,缩小空间距离,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社会服务供给体系,借助科技力量扩大服务资源覆盖范围,使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便捷高效。推动教育、民政、人社、残联、医保、公安、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民生保障领域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窗通办”“跨区通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27、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众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第三节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降低服务成本。因地制宜、系统规划托育、学前教育、住房、养老、医疗等领域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进一步完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认定标准,明确用地保障、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要素价格、金融支持等多种扶持政策,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帮助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督促落实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跨部门综合审批指引,精简审批流程,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活力和潜力。促进价格普惠。按照补偿成本、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28、务价格,引导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实现保本微利运营,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及时披露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成本变化、服务质量等信息,提高定价调价透明度。建立健全服务价格随消费者物价指数等因素变化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适时开展价格监管。改革供给方式。通过公建民营、购买服务、财政奖补等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扩容,推动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深入推进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公办公共服务资源社会化改革。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创新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普惠性非基本公29、共服务供给主体提升服务质量。规范供给质量。加强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监管,明晰服务的软硬件条件和标准规范,强化服务后评价机制。稳妥实施分类管理,制定民办机构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分类管理政策。民办机构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接受相关部门审核监督。第四节 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做大做强生活服务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社会期盼,推动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引导其加大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充分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对公共服务体系的补充和支撑作用,优先发展能够与公共服务有序衔接的产业,统筹协调高端医疗与30、公立医院、休闲康养与养老服务等关系,形成互嵌式、阶梯式发展模式。推动高品质品牌化升级。紧扣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养老托育、休闲旅游、艺术欣赏、体育健身等高品质、个性化生活需求,引导龙头型领跑型服务企业集约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整合现有资源,保护传承“老字号”,开发打造“特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塑造代表性特色化服务品牌。鼓励优质生活性服务企业通过合作、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式,扩大高品质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生活服务中心,提供方便、可信赖的家政、儿童托管和居家养老等“一站式 ”服务。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深化“放管31、服”改革,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序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服务领城开放度,营造激励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的宽松环境。强化跨区域统筹合作,促进服务项目和标准水平衔接。稳妥推动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提升医疗、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重点领域的高品质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标准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综合监管市场秩序,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鼓励生活服务业态创新。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圈。顺32、应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趋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养老等服务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体验服务、私人订制、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鼓励支持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打破现有文旅设施和资源使用界限,积极挖掘公共文化场馆的旅游服务潜能,引导旅游业参与普惠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助力文旅融合发展,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桥头堡、川渝滇黔旅游集散中心、世界白酒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发33、展体育服务,积极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第五节 推进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生态退化地区、欠发达地区等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优先倾斜支持安排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相对落后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达到省级标准。推动公共服务相关制度和规则有序衔接,实现共建共享、均衡普惠。推进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发展。坚持城乡公共服务一体规划、整体推进,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整合衔接。推动构建以县级优质公共服务机构为龙头的城乡公共服务共同体,34、鼓励和引导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保障居住证持有者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科学划分县域内镇级和村级片区,围绕中心镇(村)统筹配置片区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养老、托育、应急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不同类型的生活服务圈。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制定并推行各类机构服务项目及其规范标准,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流动服务等手段,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补短板提质量。积极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35、务设施布局。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健全县城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增强县城发展韧性。支持“两翼”地区县城完善高等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功能,打造县域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地。推进“南翼”乌蒙山区县城补齐高等级医疗机构、职业教育、养老服务等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供给配置能力。推进三区一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推动教育合作发展,创新合作机制,协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三区内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采取三区合作办院、设立分院、专科扶植、组建区域医联体、医共体等形式跨区协同发展。联合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打造创业服务基地,促进人力资源尤其是高36、层次人才在三区间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关系跨区无障碍转移,统一三区各类社会保险政策标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推进社会保险跨区内异地办理,提升三区社会保障服务的便利化程度。建立三区养老托育服务协作协商机制,健全多元多样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联合发展养老事业、普惠托育,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加强文化政策互惠互享,推动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共筑文化发展高地,共同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全面提升三区文化创造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推进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医保、民政、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三区通办。第四章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37、生,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第一节 提供普惠安全儿童照护服务加强儿童健康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儿童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儿童照护服务重点向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负担较重的城镇倾斜。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完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等各阶段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备孕和怀孕期女职工保护,加强新生儿出生缺陷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产妇和新生儿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完善育儿休假制度。加强38、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全面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提供免费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中医调养等服务,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发生率,加强儿童听力和口腔保健等服务。做好高危儿筛查、转介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筛查,重点加强高危儿专案管理及诊治和干预。开展儿童定期体检服务,加强农村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加强儿童传染病防治。增强普惠性托育服务。合理设立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提质扩容,提供人民群众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有39、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推进托幼一体发展。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推动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区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托育服务网络。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加强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充分调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相关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并向附近居民开放。探索构建农村地区特色托育服务模式。拓展多样化个40、性化儿童照护服务。推动育幼向高品质、多样化转型升级,吸引外地优质儿童照护服务资源与我市机构合作或连锁经营,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式。增强家庭照护能力,为家庭科学育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或利用单位场地引入专业机构提供托育服务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依托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充分运用信息平台,积极开展上门指导,提供科学、准确、适用的知识、信息及服务。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多种主体参与,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亲子活动、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培养、儿童安全与应急避险、青春期保健和性健康知识等指导和服务。健全幼儿照护行业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服41、务内容。专栏1 幼有所育工程优生优育服务工程。全市至少建成1家具备产前诊断服务资质的机构,每个区县原则上至少建成1家具备产前筛查服务资质的机构,实现产前筛查率达到70%以上。儿童照护服务扩容工程。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4.5个,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家以上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妇幼健康提升工程。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与临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一批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第二节 提供优质公平终身教育服务发展普及普惠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继续实施学前教42、育提质扩容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建设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大力发展公办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保障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扩大城镇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提升保教质量。发展优质均衡义务教育。优化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实施义务43、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全面加强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和在流入地升学考试政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和学区制管理。扩大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支持泸师附小等优质公办教育资源推动集团化办学试点。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发展多样化特色普通高中教育。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着力提高44、“县中”办学水平。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行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拓宽综合实践渠道,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建设一批涵盖体艺、科技、人文、综合等多领域的特色普通高中。支持每个县至少办好1所优质普通高中,加强示范高中和县域特色高中建设。继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发展多元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涵盖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培养体系。积极创建中职“三名工程”、国家中职“双优计划”、省级高职“双高计划”,推动职业教育与周边地区融合发展,建成川南职业教育中心和技能型人45、才培养基地,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职业教育高地。实施县域职业教育提质工程,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中职学校。打造区域和行业职教集团,培育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融合园区,加快建设一批共享性实训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申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或开展本科层次人才培养试点。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职队伍建设,加强“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发展内涵式高等教育。实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工程,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点)建设、四川警察学院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鼓励知名高校在泸设立研究生院或研究机构,推进与国内外名牌大学深度合作,46、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发展惠及全民终身教育。推动“学分银行”建设,落实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建立各类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互认机制,为各类受教育者拓宽上升渠道。加强开放大学建设,适度开设体现区域特色、满足地方需求的专业、课程。发展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鼓励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社会开放,扩大教育资源共享覆盖面。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城乡社区和网上家长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泸州四渡赤水分院建设,打造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专栏2 学有所教工程学前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新建、改扩建38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幼47、儿学位12782个。义务教育提升工程。加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中心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学校25所。义务教育提升工程。加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中心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学校25所。高中教育攻坚工程。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校舍,按国家和省定标准配置好专用教室、图书、体育场馆、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推进龙马高中、泸州高中忠山校区改建,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宿舍楼、泸州一中综合楼等项目建设。职业教育发展工程。加快泸县建校、江南职中和古蔺职高迁建,支持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全省“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支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申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工程。加快西南医科大48、学创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支持四川警察学院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第三节 提供高效便捷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政策服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加大财税、金融等支持力度,有效拓宽城乡就业空间。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政策制度障碍,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实名制,实施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分级分类公共就业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加强基层公共49、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人口等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完善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元化就业政策措施。加强求职招聘、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等建设,强化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大力推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和转移就业,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规模。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探索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强化就业困难人50、员动态管理,提供优先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初创实体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发展,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培育发展一批承载能力强、辐射带动大的创新创业平台,扶持建设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实施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鼓励引导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的能力。51、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广泛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适应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趋势,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范围。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制度,提高防范化解各类劳动关系矛盾和风险的能力。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分类指导和监督,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52、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按照省上部署,开展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劳动者跨省市有序流动。完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管手段,强化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挥失业保险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展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工作。推进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持续提高工伤人员定期待遇水平。全面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相关政策。专栏3 劳有所得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53、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45个、公共实训基地23个。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2个。打造优质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心(基地)1个。培育标准化人力资源服务示范企业(机构)10家。就业创业基地提升工程。力争打造一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工伤康复服务提升工程。完善现有康复医院工伤康复设施设备,实现市本级至少有1所工伤康复服务机构。第四节 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以市、区县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现代化疾控体系。推进市、区县级疾控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提54、升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加快推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建成川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设置,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加强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职业病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布局建设区域卫生应急、疾病防治机构和高等级实验室,提升区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建成川南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中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构建整合型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体系,全55、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实施县级强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促进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管理聚合和服务融合。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建成博士授权单位点,做优做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省市“三甲”医疗机构,围绕急危重症、疑难杂症和罕见病,开展 “高精尖优”技术攻关,建设省级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大力发展专科医院,优先建设传染、儿童、妇产、老年、肿瘤、精神、口腔、康复等专科医院。优化调整基层卫生机构布局,构建起以县医院为龙头、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56、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实施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工程,加强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展“互联网+健康”服务,推动互联网医院有序发展,提供普惠数字医疗。加快建设泸州健康云,升级完善市县镇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打造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协同推动“三医联动”,建立药品供应、采购、医疗服务协同保障机制,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全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机制,突出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非免57、疫规划疫苗管理,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成人接种指导工作。加强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积极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策略与措施。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启动狂犬病消除行动。加强艾滋病防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肺结核主动发现。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整合并逐步扩展现有慢性病及其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慢性病综合监测系统。完善癌症防治体系,推动癌症防治能力建设。强化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全市实现消除血吸虫病,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巩固和保持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跁子病消除状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依托省级和市级中医优质资源,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快国家中医药58、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和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强化区县中医医院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到2025年,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达10个、省级达35个、市级达50个。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医馆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医角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和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治短板,完善市、(区)县两级中医应急体系,推动中医药及早、全面、深度介入重大疫情防控。加强中医59、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中药强市”。推广普及健康生活。加强全民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普及,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实现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全覆盖。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营养方面的健康教育,减少超重、肥胖等营养问题对健康造成的损害。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加强青少年学生近视综合防控。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机构指导、满足个人需求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心理卫生机构建设,推进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导,以医院、学校、社区为依托的心理健康网络化服务。强化控烟限酒,60、运用法律、价格、税收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加强限酒健康教育,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工程。争创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建设川渝两地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示范区。夯实基本医疗保障。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61、能,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人员进行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支付范围和标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安排部署,探索建立适应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专栏4 病有所医工程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省级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市疾控中心建立生物安全防护三级(P3)实验室,县级疾控中心建立加强型生物安全防护二级(P2+)实验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质工程。各区县按16个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62、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10%达到推荐标准;3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社区医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规划建设省级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建设职业病防治院。建设人口大县精神卫生服务机构(科室),实现每万人精神科床位数达到5.3张,规划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精神卫生中心。支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打造特色专科集群,建设西部一流医疗中心。支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立“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口腔专科联盟”。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和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强化区县中医63、医院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建设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工程。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完善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试点开展医保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药店信息管理系统监管平台建设。第五节 提供温馨友好健康养老服务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实施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64、运行。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应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待遇政策。推动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进建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个人养老金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养老服务“七大工程”,深入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加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65、农村“30分钟养老服务圈”。规划建设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现有床位改造升级,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能力。优化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布局,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农村养老机构联合体,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探索“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拓展老66、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精神关怀服务,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因地制宜发展阳光康养、森林康养产业,打造一批医康养综合体示范项目,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长江经济带上游、辐射西南地区的生态健康旅居品质养老中心。创新智慧养老新模式,加快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加强县级殡仪馆、乡镇殡仪服务站(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探索林地和墓地综合利用模式,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教育与促进,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强化老年人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老年疾病诊治,采用老年综合评估、共病处理和多学科团队工作模式,为老年患者提供老年综合征诊治服务。规划建67、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发展医养结合型机构。强化老年心脑血管、恶性肿瘤、呼吸等重点学科建设,提升老年患者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发展老年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服务。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老年护理服务,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功能和定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优化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推进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构建老年健康宜居环境。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试点项目,促进老年人心68、理健康。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制,精准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逐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专栏5 老有所养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泸州市失能照护中心(老年养护院)、泸州市老年大学长湿校区、区县失能人员照护机构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养老项目建设,开办1个老年用品市场(展示体验场所),建设1个养老实训基地,力争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区县至少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或智慧养老社区、1所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转型康复护理院14个,实现“两院合一”7个,建成1个综合型老年医院69、,建成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5个。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程。对老旧住宅、公共场所等实施适老化改造,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建设农村示范性公益性公墓10个,低偿或无偿向当地群众提供安葬服务。第六节 提供安心舒适住房保障服务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加大对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70、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优先保障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体。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水平。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综合考虑财力保障、收入增长等因素,对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对象范围。建立以政府补助、农户自建为主,统筹农村集体公租房等多种71、方式相结合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尊重民族地区居民居住传统和生活习惯,合理确立改造方式。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支持自住型住房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实现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享有同等权利。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专栏6 住有所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房屋13.9万户。农村72、危房改造计划。力争完成5000户农村危房改造。第七节 提供公正有力兜底保障服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相衔接,逐步实现常住地救助申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科学认定城乡低保对象,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提高政策精准性。综合考虑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制定、公布和调整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不断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专项救助。对73、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低保、特困等家庭学生及因身心障碍等原因不方便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未成年人,给予教育救助。对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住房困难的,实施住房救助。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为社会救助对象优先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落实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加大对严重性侵、家庭暴力等案件的救助力度,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根据家庭增收情况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强化“救急难”功能。对遭遇突发事件、74、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推进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渠道。完善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供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受灾人员救助。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优化调整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和条件,完善应对程序和措施。统筹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寒灾旱灾临时生活75、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境救助等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落实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对有突出表现的按规定给予表扬。规范发展网络慈善平台,加强彩票和公益金管理。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妇女基本权利。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的关76、爱保护。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建立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机制,完善康复托养设施,强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照护和托养服务机制。保障残疾人平等教育和就业权利,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专栏7 弱有所扶工程社会救助服务工程。新建市级救助管理站1个,新建或改扩建县级救助管理站1个。社会福利保障工程。建设6个市、县级儿童福利院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77、设1336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市精神病医院长江湿地新城新院区,扩建市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和市南寿山公墓,在具备条件的区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殡葬服务设施,在条件成熟的重点镇建设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墓地。残疾人康复托养工程。建设1所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区县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三者有其二”,保障已建成的残疾人服务设施健康运行。第八节 提供温暖贴心优军优抚服务稳步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拓展安置渠道,改进安置办法,进一步提升安置质量,做好随调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落户和教育等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完善待遇保障制度,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提高重点78、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增强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水平。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等建设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就业培训,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退役军人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提升优抚机构服务保障能力。着力保障军队伤病残军人移交地方医疗需求。细化明确光荣院服务对象,重点保障集中供养人群,建立统筹平衡供需服务模式。统筹推进褒扬纪念工作。加强褒扬纪念制度体系和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褒扬纪念服务管理能力。加强新时代褒扬纪念工作,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整体效能。优化烈士纪念馆(陈列室)的改陈布展,利用互79、联网、数字化等手段,使陈列展示结构向多视角、立体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科技布展水平。建设数字化陵园,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数字展示工程,对革命文物进行数字化展示宣传。加强烈士遗属关心关爱,建立烈属定期联络制度,切实为烈属办实事解难题。通过建强英烈讲解员队伍、挖掘英烈事迹、组织各类主题展览和宣讲活动等方式,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做好双拥工作,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专栏8 优军优抚工程优抚医疗健康服务工程。新建优抚医院1个,新建光荣院1个。烈士纪念设施改造工程。提质改造全市6个区县烈士陵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程。规范化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95个,实现市、县、乡、村退役军人80、服务中心(站)服务手段信息化和线上线下“通办”。第九节 提供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新一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加快市级“五馆一院”提档升级和区县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硬件建设和服务管理达标,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市、区县级公共文化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枢纽”作用,重点针对建设未达标、年代久远、服务功能不足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制定市、区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为抓手,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继续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优化服务内容和品81、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错时、延时服务。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强化数字文化服务和流动文化服务。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统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同步规划、建设、管理。做好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共建共享。高质量建设乡镇综合文化体、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乡镇数字电影院、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服务阵地,因地制宜建设开放式文化广场,提升中心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乡村文化广场建设,因地制宜建设集文化活动、宣传展览、旅游购物、体育健身、应急避难为一体的开放式82、文化广场。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持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扶持川剧经典剧目和精品剧目复排创作,推进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广泛开展乡村艺术节、少数民族艺术节、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创新开展“醉美泸州百姓舞台”“泸县农民演艺网”“群众文化旅游艺术展示活动”等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做强“书香四川”全民阅读品牌,实施“川阅之声”全民有声阅读活动,推行“馆店融合”示范工程,推广“你读书、我买单”服务模式。整合创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整合创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统筹整合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文化共享工程、公共文83、化云等平台,推动不同文化惠民工程数字化服务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加快智慧广电网络乡村全覆盖,实现场馆预约、线上观看、网络视频学习等网络“一站”服务、“一码”获取。推进全市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推进市级媒体融合发展,增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基层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功能。建设线上“公共文化服务超市”,丰富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数字资源,推广群众文化活动高清网络直播,推动公共文化从“云端”“指尖”获取。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巴蜀文明等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重点工程,实施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建立健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加强古籍类、戏剧类、石刻类以及红色文化、酒文化、龙文化84、等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打造传统节庆品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实施一批对重要文物保护单位、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做好实物性保护,开展数字性保护和展示。加强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专题博物馆、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推进神臂城遗址考古、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保护建设。加强革命文物、石刻保护展示。深度挖掘泸州白酒相关遗址遗存、人文轶事、历史传说,展现泸州白酒独特文化属性和特质,推动泸州酒文化与生态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长江文化融合,形成特色酒文化体系。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深入85、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加快建设旅游强市,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桥头堡、川渝滇黔旅游集散中心、世界白酒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文旅特色镇,提档升级一批景区景点,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中国龙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讲好泸州故事,传播泸州声音,不断提升“中国酒城醉美泸州”知名度和吸引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打造文旅综合体,发展康养旅游、音乐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推动传统技艺、传统饮食、表演艺术等项目集聚转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86、加大和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育力度,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加强群众身边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统筹建设一批乡镇健身中心、社区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健身公园、健身步道、城市绿道等全民健身设施示范项目,城市社区形成“15分钟健身圈”。鼓励各地新建、改造一批体育公园和社会足球场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丰富传统假日健身活动内容,持续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升体育赛事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普及推广户外运动。鼓励发展智能体育,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专栏9 文化体87、育工程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全市9个公共图书馆、8个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培育公共文化服务优秀品牌、优秀案例、优秀团队、优秀空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程。规划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推进神臂城遗址考古和泸县叙永石窟寺石刻保护利用,创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3个非遗工艺工作站和1个非遗馆。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农村广播电视双向改造工程,推进高清电视户户通、县级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省级示范县。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每年扶持12部优秀剧本,恢复一88、批优秀戏剧保留剧目,创作23部以上优秀剧(节)目参加国家、省级重大艺术展演活动。文旅品牌建设工程。创建1个以上天府旅游名县、2个天府旅游候选县、2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泸州老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推动红军四渡赤水红色旅游区创建5A级景区、福宝景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黄荆老林按照国家旅游度假区标准提升打造。全民健身工程。建成各级全民健身中心5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0个、体育公园5个、足球场(笼式足球场)21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50个,健身步道20公里,区县“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100%,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第五章 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创新聚焦公共服务领域突出的共性问题,统筹谋划89、精准施策,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引导公共服务融合创新,推进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第一节 统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设定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选址贴近服务对象,与服务半径和服务对象数量、年龄结构等因素有机衔接。幼儿园和小学、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卫生站(室)等服务频次高、服务对象活动能力弱的设施,适度控制设施规模,合理安排设施密度。人员居住相对分散的偏远农村地区,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固定服务设施和流动服务设施,流动服务明确服务时间和地点并保持相对稳定,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合理控制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的原则,不盲目追求大规90、模的综合性设施。对于高频次服务设施,适度减小规模、增加布点,通过总分馆(院)、连锁等多种方式形成服务合力,共享优质资源。对于服务频次相对较低或多个服务事项具有较强相关性的设施,统筹考虑服务链条,适度集中布局,简化办理流程。在鼓励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服务便利性的同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保留必要的现场服务窗口。第二节 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积极发挥国有经济作用。鼓励国有经济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参与的领域和条件,推动国有资本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作用,支持国有经济参与的社会公共服务做大做强91、。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拓宽国有经济进入渠道。加大对国有资本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国有企业承担公益类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逐步扩大财政资金支持国有经济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资金规模,根据社会公共服务发展需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重点支持国有经济从事非营利性或微利活动。国有经济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发展,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优化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统筹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探索相对统一的支持发展政策,为社会办机构发展预留空间。进一步规范和公开基本公共服务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严控审批时限,充分调动社会92、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积极性。创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鼓励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化、集团化、连锁化经营优势,加快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社会办公共服务发展。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力量参与。大力培育发展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建设全市三级覆盖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一批有影响、有规模、规范化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发挥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精准供给、需求表达、监93、督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公益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志愿服务项目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制度。第三节 强化公共服务要素保障支撑健全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着力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财力需求,严格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合理划分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确保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着力构建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系,鼓励地方政府依法合规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94、合作(PPP)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和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社会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筛选与管理水平,确保政府投资发挥应有效益。强化人均公共服务支出的监督考核,确保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完整、规范、合理编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和拨付。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资源市场,积极探索新的人才模式,持续增加从业人员数量。健全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提95、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泸州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根据公共服务人才需求开设一批急需专业,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紧缺人才学科建设,扩大公共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规模。探索公办与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办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技术等级评价、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住房保障等激励政策,改善从业环境,吸引更多人才从事公共服务供给。统筹教师编制配置和跨区调整,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急需紧缺教师“多点施教”。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与规模,扩大儿科、全96、科等短缺医师规模,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培训和教育。健全养老服务培训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壮大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探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格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保障劳动就业服务窗口力量。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立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细化完善公共资源与常住人口挂钩、与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覆盖。逐步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逐项明晰公共服务标准及所需的软硬件97、标准规范,加强对供给水平和质量的有效评估监督,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第四节 促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强化科技支撑。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通过“科技手段+”公共服务应用的方式,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智能化水平以及获取服务的便捷程度,增强定位服务人群、发现服务需求的灵敏性和有效性。释放发展新动力。加快公共服务数字化发展,在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领域,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发展数字化教育服务,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98、完善在线教育资源共享体系。深化和拓展医疗信息化应用范围,加快异地转诊、就医、住院、医保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持续提升偏远农村远程医疗设施设备普及,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丰富数字文旅服务,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建设智慧图书馆体系、智慧博物馆、数字化美术馆和数字化艺术档案,打造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建设公共文化云。深入发展智慧旅游,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强化全市旅游资源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第五节 加强公共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健全公共服务诚信制度,推动诚信记录共享共用,建立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机99、制,不断提升各类主体的诚信感受度。加强信用建设区域合作,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依托公共信用平台和数据归集成果,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数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环境保护黑名单信息等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在全市范围内推动信用报告查询、信用审查(报告)、信用信息异议申诉、信用修复等公共信用服务成果互认。将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将有关服务质量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100、合惩戒。第六章 健全实施保障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落地落实,强化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分领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统筹推进各项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优先行动,深化政策解读,正确宣传引导,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的“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101、细化实化落实举措,并与“十四五”时期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部门与地方间要明晰权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规划实施效果。第二节 强化统筹协调用好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充实参加部门,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研究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突出解决淤点堵点难点问题,分领域谋划和推进具体合作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服务和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蹲点调研和现场督导,定期召开协调机制工作会议,推动协调协商机制化常态化。积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区县在公共服务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分步推广实施。市102、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均等化程度高、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切实推动公共服务取得新突破,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第三节 开展监督评估市级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公共服务发展监测评估,跟踪督促各区县的规划实施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区县要持续完善公共服务监测评估体系,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日常监测和实时考核,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公共服务发展年度报告和考评情况。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增强社会各方的认同感和积极性,汇聚形成推动公共服务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