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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方案(2022-2025年)(66页)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方案(2022-2025年)(6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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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913500 2024-04-07 66页 29.01MB
1、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 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 规划图纸 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 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 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 二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1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1 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 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范围和面积规划范围和面积.2 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2 第五条第五条 资源特色与景区性质资源特色与景区性质.3 第六条2、第六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3 第七条第七条 总体规划结构总体规划结构.3 第二章 保护规划.5 第八条第八条 资源分级保护资源分级保护.5 第九条第九条 资源分类保护资源分类保护.7 第十条第十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9 第三章 游赏规划.10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游客容量游客容量.10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特色景观与展示特色景观与展示.10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景点规划景点规划.11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游线策划游线策划.12 第四章 设施规划.14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4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游览设施规划游览设施规划.15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给水规划给水规划.3、17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排水规划排水规划.17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电力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18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19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环境卫生规划环境卫生规划.22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23 第五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25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调控类型调控类型.25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调控措施调控措施.25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26 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27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规划协调土地利用规划协调.27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与交通规划协调与交通规划协调.29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4、八条 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29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建设控制规划建设控制规划.29 第七章 建设布局规划.42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规划思路规划思路.42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42 第八章 规划期内实施内容.44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实施重点实施重点.44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44 图纸目录图纸目录 0-1 区位关系图 0-2 风景资源评价图 0-3 综合现状图 0-4 土地利用现状图(基于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0-5 土地利用现状图(基于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0-6 三区三线对接图 1-1 规划结构图 1-25、 规划总图 2-1 保护培育规划图 3-1 风景游赏规划图 4-1 道路交通规划图 4-2 游览设施规划图 4-3 给排水规划图 4-4 电力及通信工程规划图 5-1 居民点协调规划图 6-1 土地利用规划图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为了加强灵栖景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深化落实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25 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科学指导,统筹协调灵栖景区的资源保护、规划管理、旅游发展等,科学划定各类功能空间,依6、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和规范的规定,特修编本规划。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298-2018)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294-2018)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 国发(1982)136 7、号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23 号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发200213 号)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建设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建规2002204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和编制要求的通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8、文本-2-知(建城201593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07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4 年修订)浙江省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3 年修订)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 年)建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0 号)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范围和面积规划范围和面积 本次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对于景区范围、核心景区范围、外围保护地带范围的划定,并以明确的地标物为依据细化。景区范围:景区范围:北至淳安建德界山山脊,南至淳安建德界山山脚,东至绿荷塘水库大坝以东 209、00 米山脊线,西至建德人牙洞所在山体西麓(依具体地形确定),总面积约 59.48 平方千米。核心景区范围:核心景区范围:包括绿荷塘、灵栖洞、人牙洞区域。总面积 4.53 平方千米。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因风景区范围北侧与石林景区相接,故北侧不设置外围保护地带。其余风景区范围以外 5002000 米(依具体地形确定)划入外围保护地带,总面积约 19.96 平方千米。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1.总目标总目标 凸显景区“楠林溶洞多奇在,人牙洞里锁遗踪楠林溶洞多奇在,人牙洞里锁遗踪”的资源特色特色,加强山林生态系统、珍稀植物和灵栖洞、人牙洞洞穴遗址及其价值的保护,优化游赏体系与10、游赏设施配置,构筑三片联动的游赏格局,打造生态风景宜人、游赏科考价值高、旅游体验活动内容丰富的具有国家级品质的生态人文景区。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2.分目标分目标 资源保护目标保护核心资源,重点保护绿荷塘楠木林、人牙洞、灵栖洞洞穴地质遗迹价值。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和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生态服务能力 游赏利用目标形成三片联动游赏格局,通过对风景资源的保护、提升、挖掘和整理,凸显融汇审美与生态、文化与科研于一体的风景地域特色,并完善与其功能相适应的特色游览体系和服务设施。社会发展目11、标严格保护国土资源,防止无序开发利用。将灵栖村等与景点紧密结合的村庄纳入整体游赏体系增加相关配套设施,优化农家休闲活动,提升村庄形象风貌,植入科考休闲功能活化乡村产业,促进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协调发展。第五条第五条 资源特色与景区性质资源特色与景区性质 1.景区性质景区性质 以岩溶景观、生态森林和远古文化为特色,具有自然观光,地质、生态、人以岩溶景观、生态森林和远古文化为特色,具有自然观光,地质、生态、人类学科普、休闲度假等功能的生态人文景区类学科普、休闲度假等功能的生态人文景区。2.资源特色资源特色 景区风景资源丰富而集中,体现“楠林溶洞多奇在,人牙洞里锁遗踪楠林溶洞多奇在,人牙洞里锁遗踪”12、的总体品质。规划范围内有 4 个景源,其中一级景源 3 个,三级景源 1 个。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2-2025 年。第七条第七条 总体规划结构总体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线三景群一线三景群的结构 一线串联三景群的科考主题游赏线路 规划打造一条南北向的串联三景群的科考线路,分别游赏自然森林风光、自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4-然洞群风光和远古文明风光。三景群绿荷塘景群、灵栖洞景群、人牙洞景群 绿荷塘景群:灵栖景区北部景群,森林植被茂密,环境优美,更有珍惜树种分布其中,风景13、资源整体呈现幽静休闲的特点,以展现楠木文化、森林生态楠木文化、森林生态为主,游赏活动以森林观光、休闲漫步、户外活动、科普展示为主要特色。灵栖洞景群:灵栖景区中部景群,包含灵栖洞群、公曹水库等景点。风景资源整体呈现洞奇、山灵的特点,以展现自然溶洞奇观自然溶洞奇观为主,游赏活动以溶洞观光、溶洞观光、休闲漫步、科普展示休闲漫步、科普展示为主要特色。人牙洞景群:灵栖景区南部景群,以展示人牙洞历史文化资源为核心人牙洞历史文化资源为核心,游赏活动以科普展示、考古体验、文化教育科普展示、考古体验、文化教育为主要特色。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14、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5-第二章 保护规划 第八条第八条 资源分级保护资源分级保护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主要包括绿荷塘楠木林、灵栖洞、人牙洞区域。总面积 4.53 平方千米。保护要求:保护要求:除满足核心景区相关法规的保护要求外,一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必需的步行游览道路和相关配套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严格控制机动车交通,除必要的生产、生活、维护及安全防护需求,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此区。只允许开展观光游览、生态旅游活动,严格控制游客容量。严格保护核心景区自然山体、水体、植被、景点,尤其绿15、荷塘楠木林等生态敏感区域。严格保护连成片的风景山林。按照相关要求保护公曹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对于在满足保护要求基础上开展的适当游赏活动的必须设施,应符合规划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区内应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对核心景区内的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限期搬迁、拆除。区内的文物,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的规章条例,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要落实核心景区的保护责任,风景区管理机构应该是核心景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层层落实保护责任。2.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16、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将核心景区范围至风景区范围线的山林、水库、田园划入二级保护区。总面积 53.07 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成为开展游览活动的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6-辅助区域,适当分担核心景区压力。保护要求: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保护现有山水格局,区内以开展游览活动为主,可以安排少量服务设施和旅宿床位,限制与风景游览无关的建设,控制区内设施规模,新建设施应同已有风貌相协调。各项建设应按照景区规划要求实施,严格按照建设审批程序办理,严禁乱建。保护生态17、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严禁发展和布局对景区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已对景区保护培育、游览利用和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生产、生活项目和内容。3.三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风景名胜区用地为三级保护区。总面积 1.88 平方千米。保护要求:保护要求:三级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由于三级保护区内游览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应采取措施杜绝污染,用地控制应严格按照本规划要求执行,功能设施尽量结合景区景点建设和游览活动需要进行设计,做到景服合一,并控制规模和风貌。4.外围保护地带外围保护地带 因风景区范围北侧与石林景区相接,故北侧不设置外围保护18、地带。其余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名胜区范围以外 5002000 米(依具体地形确定)落定,总面积约 19.96 平方千米。外围保护地带应严禁破坏山体、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城乡建设景观应与风景环境协调,消除干扰或破坏风景区资源环境的因素。禁止开展污染环境的各项建设,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不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集中贮存、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不得建设垃圾填埋场。从景观角度考虑,也应杜绝与风景区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存在,禁止一切对风景区内部格局、交通、视线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活动。外围保护地带中的乡镇和村庄,应鼓励发展旅游配套服务业,缓解风景区中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19、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7-的服务接待压力,同时也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第九条第九条 资源分类保护资源分类保护 1.山水格局保护山水格局保护 为保护区内山水格局不受破坏,应严格禁止风景区内开山采石牟利,同时对外围保护地带的石灰岩生产企业采取关停并转措施,外围保护地带以外的石灰岩生产企业也应积极引导转产。区内建筑应避免大体量,与山争高的现象出现。建筑形式也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2.水体保护水体保护 公曹水库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20、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此外水系驳岸应以自然式驳岸为主,并结合亲水植物,形成生态驳岸。现状已硬化的驳岸,应创造条件尽量改造为生态驳岸。绿荷塘水库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2016 年)要求,控制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东坑山塘、富豪岑山塘等山塘,严格按照山塘运行管21、理规程(DB33/T 2083-2017)要求,山塘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堆放物料、爆破、违规建设建筑物等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小石门坑溪等河道,严格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管控。3.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 具体保护措施有:(1)对景区内的野生动物和珍惜植物进行科学建档管理,定期观测,禁止针对濒危野生动物的捕猎活动。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8-(2)保护野生动物,严禁饲养和捕杀。应严格禁止在景区内设置捕猎装置和进行捕猎活动,加大宣传,提高游人和居民的动物保护意识,并结合游览设置22、观赏动物的观赏点,进行生物科普。(3)合理的处理景区与农、林的关系。在主要景区边的农田应逐步退耕还林,引导农民发展经济林、果木林,严禁毁林或垦荒造田。(4)种植、抚育与管理要同时并重。促进林分稳定,有利于永续利用。确保森林防火、病虫害预报与防治等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5)利用和创造多种类型的植物景观或景点,重视植物的科学意义,组织专题游览环境和活动。(6)对景区内的山林植被进行保护,整体上以抚育为主,不宜大面积进行林相改造,严格保护绿荷塘楠木林,不得人为改变其林相构成,维护景区内的原生植物种群。(7)保护古树名木。具体保护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档案,明确其位置、树龄、立地条件并且配有照片23、,定期检查、更新档案资料,实现动态管理。所有古树名木均需挂牌保护(但不准钉钉子、栓铁丝),游路两侧及游览景点内的古树名木应设防护栏,严禁游人攀爬、划刻、折采、砍伐。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的小环境治理,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加强古树名木的病虫害防治和养护管理,加强防雷、防火工作。对于衰老的古树名木,应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古树复壮。表表 2-1 古树名木一览表古树名木一览表 树种 拉丁学名 树龄(年)地址 树高(m)树胸(地)围(cm)枫香 Liquidambar formosana Hance 600 建德市灵栖洞风景管理 16 377 4.文物古迹保护文物古迹保护 景区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 处乌24、龟洞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处灵栖洞壁题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设立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和管理,逐渐将其培育为独具特色的文物景观。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9-表表 2-2 文物古迹一览表文物古迹一览表 编号编号 级别级别 名称 时代名称 时代 大类 小类 地址 批次大类 小类 地址 批次 公布时间 公布文号 公布时间 公布文号 1 国保 乌龟洞遗址 距今约 510万年 古遗址 洞穴址 李家镇新桥村 7 2013-3-5 国发 2013 13号 2 25、市保 灵栖洞壁题辞 唐 至明 石窟寺及石刻 摩崖石刻 航头镇灵栖村西面铁帽山南坡 1 1982-10-30 建政(82)182号 注重对史迹景点相关历史的保护和挖掘,通过展板、解说、多媒体等形式加强介绍。文物和历史建筑应得到有效的保护,必要的地方设立围栏、玻璃墙等防护设施。定期对文化建筑和文物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注意对自身和周边山林的防火工作。游人较少的历史遗迹内还应定期清理环境,避免破败荒废景象出现。第十条第十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灵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表表 2-3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 保护分级 大气环境质量 水环26、境质量 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 绿化覆盖率 一级保护区 达到 I 级 达到或优于 II 类 优于 0 类 85%二级保护区 达到 I 级 达到或优于 III 类 优于 0 类 70%三级保护区 达到 I 级 达到或优于 III 类 优于 0 类 55%(1)严格控制景区内新污染源的产生,严禁在景区建设工厂。景区内制订风景区环境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对环境质量进行定期检测。(2)严禁在风景区周围山体开山采石,禁止毁林开荒。加强山林防火,设置消防设施。提高植被覆盖率,保持森林资源结构合理。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27、规划文本-10-第三章 游赏规划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游客容量游客容量 1.游人容量游人容量 灵栖景区的年游人容量为 240 万人次,日游人容量 8000 人次。2.游人规模预测游人规模预测 至规划末期 2025 年将达到 30 万人次,日游人量约 1000 人/日。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特色景观与展示特色景观与展示 1.植物典型景观规划植物典型景观规划 1)山体风景林 风景林的建设应结合地形地貌和现有森林植被,以森林生态功能优化为规划理念,创造四季有景的背景风景林环境。现状山体风景林主要由松林、竹林构成,季相色相变化不够明显。规划应在维护现状植被原生种群和区系的基础上,适度改造单一的人工针叶林,增28、加阔叶树、色叶树及花灌木,以丰富林相和季相变化;要因景制宜提高林木覆盖率,并分别控制其水平郁闭度和垂直郁闭度。2)特色绿化景观带 作为景区交通的重要廊道,道路沿路绿化景观应打造以田园风光和山谷林地为主要特色的景观带。景观风貌凸显车行尺度,充分运用乡土树种,营造乡野粗犷的景观风味,并完善夜晚照明和标志指示等基础设施。2.建筑典型景观规划建筑典型景观规划 应以“簇团式”或“点”式分布。保持景区自然山水空间结构与尺度。(1)核心景区建筑风貌要求 规模与布局特点沿湖建筑以点式布局为主。建筑布局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减少对原有地物与环境的损伤与破坏,不得阻碍山水关系。风格体现传统园林建筑或当地传统29、民居特色。强调传承建筑与园林的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1-特点,服务设施建筑应采用当地传统民居建筑形式与风格,色彩以白、灰、黑色为主,多应用自然石材、木材、竹材等,以突出自然生态。(2)其他区域建筑风貌要求 规模与布局特点簇团式布局为主。主要分布山谷区域以及平原区域。风格建筑采用当地传统民居风格或新中式风格,色彩淡雅,以黑白灰色作为基调,力求融于自然山水环境之中。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景点规划景点规划 规划景点共 12 处,现状景点 5 处,新增景点 7 处,详见下表:表表 3-3 景点规划布局30、表景点规划布局表 景群 景点 绿荷塘景群(7)灵栖洞景群:(2)人牙洞景群(2)现状提升(5)绿荷塘、楠林书院(提升为植物生态科普馆)灵栖洞群、公曹水库 建德人牙洞 规划新增(7)紫楠林、绿荷山风、林冠之上、里洪问茶、青谷微澜 水帘洞 考古体验实践课堂 表表 3-4 规划景点一览表规划景点一览表 景群 编号 景点名 位 置 建设类型 游赏项目 规划要求 绿荷塘景群 01 绿荷塘 绿荷塘 现状提升 野外游憩 停留休息 应注重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可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丰富的特点,开展森林野趣型的科普游览活动,如森林探险等。02 植物生态科普馆(楠林书院)绿荷塘 规划新增 审美欣赏 文化怀古 利用现有书31、院建筑,开展生态科普、文化休闲活动。03 紫楠林 绿荷塘 规 划新增 野外游憩 审美欣赏 休闲漫步 保护森林资源,开展科考活动。仅建设必要的游览步道和观景休憩设施。04 绿荷山风 绿荷塘 规 划新增 野外游憩 审美欣赏 休闲漫步 设置休憩、游赏平台,开展森林游憩活动。05 林冠之上 绿荷塘 规 划新增 野外游憩 审美欣赏 休闲漫步 设置栈道、指示系统,组织游客在林冠穿越。06 里洪问茶 绿荷塘西 规 划新增 野外游憩 文化体验 规划要求保护现有茶园,维持种植面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建设茶文化体验休闲设施,融入茶园风光中,并开展茶文化休闲体验活动。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32、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2-表表 3-4 规划景点一览表规划景点一览表 景群 编号 景点名 位 置 建设类型 游赏项目 规划要求 07 青谷微澜 绿荷塘西 规 划新增 野外游憩 审美欣赏 休闲漫步 在里洪坑所在山谷谷口,结合滨水步道在湖边设置滨水管径停留点,设置传统园林风景建筑供游人停歇赏景。可开展品茶休息等特色活动,以与里洪坑茶文化相呼应。灵栖 景群 08 灵栖洞群 灵栖洞 现状提升 野外游憩 审美欣赏 休闲漫步 规划应进行整治和进行新的提升完善,并加强与淳安部分的石林景观的联系。增加游览设施,提供探险、科考活动。09 公曹水库 公曹水库33、 现状提升 野外游憩 审美欣赏 休闲漫步 规划应保护水域和植被,保持其自然生态风貌,同时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10 水帘洞 灵栖洞东 规划新增 野外游憩 休闲娱乐 延伸运用西游文化进行包装,强化景区内在联系,集西游文化体验、亲子娱乐、团体拓展、户外运动于一体的休闲活动区。人牙洞景群 11 建德人牙洞 人牙洞 现状提升 野外游憩 审美欣赏 规划中以现状保护为主,作为科普考察景点,同时作为宣讲浙江人类发展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2 考古体验实践课堂 人牙洞 规划新增 野外游憩 审美欣赏 以人文地理科考为主题,开展户外拓展、露营度假等体验活动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游线策划游线策划(1)主34、题游线 地质景观科普游览线地质景观科普游览线 串联滨江重要的地质景观节点,凸显绿荷塘景区地质景观集聚的特色。绿荷塘植物生态科普馆紫楠林绿荷山风林冠之上灵栖洞群公曹水库 远古文化游览线远古文化游览线 建德人牙洞考古体验实践课堂(2)日程建议 一日游 上午:(绿荷塘景群)绿荷山风绿荷塘植物生态科普馆紫楠林林冠之上 下午:(灵栖洞+人牙洞景群)灵栖洞群人牙洞考古体验实践课堂 二日游(推荐)第一天:上午:绿荷山风绿荷塘植物生态科普馆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3-下午:紫楠林林冠之上 第二天:上午:灵35、栖洞群 下午:人牙洞考古体验实践课堂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4-第四章 设施规划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出入口设置出入口设置 由于游览点分布较散,且内外交通道路交织,故出入口仅结合各主要游览点设置。结合灵栖洞游人服务中心设置主入口,次入口设置在绿荷塘、建德人牙洞两处。2.道路网规划道路网规划 基于不同的交通方式,将道路分为对外交通道路、机动车道与慢行道三个层次。(1)对外交通道路 包括寿李线及其至各出入口的连接线等。目前道路宽度较窄,规划要求道路进行改造,宽度米,36、双向 2 车道,沥青路面。规划建议根据建德市域道路交通规划,对上述公路进行优化,融入道路交通网络中,从而使景区对外交通和市域道路网衔接。建议研讨建设经公曹水库至淳安石林景区的道路,与石林景区协调发展。(2)景区内部机动车道 景区内通达各村庄的道路作为景区内部机动车道。景区内机动车道主要依托现有道路进行建设,内部机动车道路宽度 3-5 米,如为现状道路且等级高于此标准则以现状为准。表表 4-1 机动车道规划表机动车道规划表 编号 道路起迄点 景区内长度(m)路宽(m)路面材料 备注 1 寿李线-10 沥青 景区范围外。现状改造提升 2 灵栖绿荷塘-7 沥青 景区范围外。现状改造提升 3 曹源村石37、林景区 4000 7 沥青 现状改造提升 4 建德人牙洞内部机动车道 900 3-5 沥青 现状改造提升 5 绿荷塘内部机动车道 1000 3-5 沥青 现状改造提升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5-(3)慢行道及景观游线 慢行道按两级控制。一级游步道宽度 2.5-3 米,主要为绿荷塘沿岸绿道。此外可考虑借道寿李线设置绿道,连通三个主要景点。二级游步道宽度 1.22.0 米,主要是游览区域内部的游步道或登山步道。游步道设置应因地制宜,因山就势,既能满足观光游览之需,也应注重沿线景观,触发游兴。规38、划建设的主要游步道如下表:表表 4-2 主要游步道规划表主要游步道规划表 路名 道路起迄点 景区内长度(m)路宽(m)等级 备注 绿荷塘沿岸绿道 绿荷塘沿岸成环,部分借道绿荷塘景区内部机动车道 3000 2.5-3 一级 新建 灵栖景区绿道 建德人牙洞灵栖洞绿荷塘-2.5-3 一级 在景区范围外。新建 登山步道 各登山游览线路 34800 1.2-2 二级 新建结合现状改造 3.停车场规划停车场规划 以各入口服务区为依托布局停车场,共规划 3 处停车场,具体见下表:表表 4-3 规划停车场一览表规划停车场一览表 停车场位置 大车车位 小车车位 面积(平方米)备注 绿荷塘入口 5 70 200039、 灵栖洞入口 20 150 4750 建德人牙洞入口 8 80 2400 合计 33 300 9150 4.内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内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 景区内以灵栖洞游人服务中心为核心,开通辐射绿荷塘、建德人牙洞的内部公交线路,根据游人数量可灵活设置对开线路。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游览设施规划游览设施规划 1.游览设施布局游览设施布局 规划设置旅游村旅游村 1 处、旅游点处、旅游点 3 处。处。表表 4-5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表旅游服务设施规划表 级别 名称 现状 规划 规划建议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40、本-16-用地面积(公顷)建筑面积(平方米)床位(床)用地面积(公顷)建筑面积(平方米)床位(床)旅游村 灵栖洞旅游村 1.16 4058 200 1.16 4058 200 规划将其打造成为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的休闲活动场所,增长游人停留时间,满足游客游憩需求。旅游点 绿荷塘旅游点 1.48 0 0 1.48 5920 170 该游人服务中心集中餐饮、娱乐、住宿、文化设施,鼓励建设融于自然森林、郊野风貌的游览服务设施。青谷微澜旅游点 0.85 1965 200 0.85 3400 250 位于绿荷塘西侧,集中餐饮、娱乐、住宿、文化设施,服务于景村融合发展的载体,鼓励建设融于自然森林、郊野41、风貌的游览服务设施。人牙洞旅游点 0.2 0 0 0.2 800 100 在人牙洞景点建设的基础上,延续景点文化氛围,在原地形基础上建设综合服务休闲活动、文化体验场所 2.旅宿床位预测及安排旅宿床位预测及安排 床位安排分配如下表:表表 4-6 旅宿床位安排表旅宿床位安排表 编号 旅宿点 旅游服务设施等级 床位数 1 灵栖洞旅游村 旅游村 200(其中包括 100 张野营床位)2 绿荷塘旅游点 旅游点 170 3 青谷微澜旅游点 旅游点 250 4 人牙洞旅游点 旅游点 100(野营床位)合计 720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42、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7-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给水规划给水规划 1.用水量估算用水量估算 本区块用水量主要为居民、游客及服务人员用水量,通过测算,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为 622m3/d,平均日用水量 478m3/d.,用水量计算详见下表:2.供水系统供水系统 根据根据“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新安江-泷江分区规划,规划区用水需自行就近在合适地点取水库水、溪水经处理后供水。供水管网管径 DN200-DN100 不等。3.供水水压供水水压 管道的供水压力一般要求控制在 0.20MPa 以上,以满足建筑用水的水压要求。4.消防用水消防用水 消防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采用生活与消防合并的低压制43、消防系统。有关消防系统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市政消火栓均匀布置在道路一侧,尽量靠近路口,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 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150 米。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 100mm。5.管道材料管道材料 管道可采用球墨铸铁管,特殊地段,如过河、穿越障碍可采用钢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排水规划排水规划 1.排水体制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一般根据地势分散自流排放。2.污水量污水量 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为 382m3/d。3.污水排放污水排放 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44、,不允许未经处理的污水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8-任意排放,造成污染。4.污水管布置污水管布置 污水管的布置应尽量方便道路两侧污水的接入并尽可能在管线较短,埋深较小的情况下,让最大区域的污水自流接入,管道定线时要充分利用地形,尽量使管道的排水方向与地形趋势一致,顺坡排放,尽量少穿河道及障碍物。5.管道材料管道材料 本区的污水管和雨水管一般使用 UPVC 加筋排水管。6.雨水排放雨水排放 雨水可散排,通过沟渠直接排放。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电力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 1.电力需求预测电力需求预测(145、)电力负荷预测 规划拟定灵栖景区合计电力负荷约 1300kW,根据相关电力规程的要求,需要建德市 35110kV 高压配电网提供变电容量约 2.42.8 兆伏安。(2)年用电量预测 规划期内灵栖景区年用电量预计达到 340 万 kWh 左右。2.电力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1)电网电压等级 按照以上用电负荷框算结果并考虑景区现状用电水平,规划安排以 10kV 中压配电和 380V 低压配电建设灵栖景区配电网。(2)电源规划 根据电力需求预测结果,结合当地电网建设和电源布局情况,规划景区采用以大网电源为主的供电模式。规划灵栖景区内不安排建设 35kV 及以上高压电源点,也不安排新增 35kV 及以46、上高压线路过境廊道。规划安排灵栖景区中压配网电源就近接入周边高压变电站。灵栖景区规划范围自西南向东北呈长条形带状分布,主要风景资源集中在西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19-南侧和东北端。据此,将规划范围划分为西南和东北两个供电分区,分片供电。(3)中压配电设施规划 规划期内灵栖景区西南分区(B、C、D 区)中压配网以 35kV 李家变为主供电源,并在李家变与 110kV 大同变之间形成 10kV 手拉手供电环网,以便在故障情况下及时转移用户负荷,迅速恢复供电,提高景区供电可靠性;待 35kV 李家47、变升压改造为 110kV 变电所后,景区 10kV 线路仍割接入 110kV 李家变就近取电。东北分区(A 区)中压配网以 110kV 航头变为主供电源,并在更楼变和 110kV航头变之间形成 10kV 手拉手环网供电。(4)电力线网规划 规划灵栖景区内不安排建设 35kV 及以上高压电源点,也不安排 35kV 及以上高压线路过境廊道。灵栖景区内采用架空布线的 10kV 线路一般沿道路或山坡架设,进入主要景点、旅游服务设施(旅游村、旅游点、服务部)、居民聚居点时,应改用电缆方式地埋布线。低压配电线路一般采用电缆方式埋地敷设,但在主要景点、旅游服务区(点)、主要居民点以外的场所少量应用时,也可采48、用架空绝缘线敷设。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 1.发展目标预测发展目标预测(1)固定通信需求预测 根据“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安排的各景点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和控制的居民点规模,框算景区内可发展固定电话用户约850 门。(2)移动通信需求预测 规划以普及率法测算规划期末移动通信用户规模。根据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的预测,至规划期末,景区人口规模为单日游人规模和居民人口之和,即 2269 人。根据浙江省及建德市移动通信用户发展的趋势,拟定规划远期移动通信普及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49、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0-率为 150%。规划预测远期移动通信用户为 3400 户。(3)广播电视用户预测 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按综合指标法测算,预测规划远期灵栖景区建设有线电视信号端口共 1200 个。2.通信规划通信规划(1)固定通信网规划 规划安排灵栖景区规划范围内固定通信网以建设光纤接入网为主。1)通信话源安排 景区用户接入网一般按行政区划分区域就近接入航头镇、寿昌镇电信端局,各端局间的电信干线光缆均按大小环自愈环网模式建设,并环入建德市中心机楼。2)通信局房建设 规划区内不安排建设位于城域网汇聚层及以上的大中型电信机房,景区内所有通信局房均为位于城域网接入层的小型电信机房50、。3)接入网络规划 建德市 IP 城域网采用核心、汇聚、接入的三层网络结构建设。根据固话电话和宽带用户预测结果,灵栖景区固定通信网可按用户接入网建设,主要负责为区内通信用户提供多种接入方式,其城域网服务下挂在各自运营商的建德城域网之下。(2)移动通信网规划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应适应公用移动通信发展,坚持选址布局优化合理、站址资源统筹共享的原则。各移动通信运营商应根据业务量吸收和网络发展的实际情况,在规划区内渐次增加各类移动通信基站的布点,适应规划区建设发展及自身业务运营的需要。各运营商应根据网络运行和公司运营的需要,根据业务量吸收的实际情况,渐次增加各类移动通信基站布点建设,原则上所有新增51、基站仍采用各型网络共址的模式。(3)有线电视网络规划 1)节目源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1-规划区有线电视网属建德市城市有线电视网的分支网络,根据规划区用地布局与周边区域的地理分布,规划仍以建德市有线电视台作为规划区有线电视网的节目源,并以其作为区内有线电视综合信息网的总前端。根据灵栖景区的地理分布特点和总体布局,规划安排景区有线电视网络分片建设。以航头镇广电管理站为中心组织西南片区(A 区及周边地区)的有线电视综合信息网,以寿昌镇广电管理站为中心组织东北片区(B、C、D 区及周边地区)有52、线电视综合信息网。2)机房建设规划 规划灵栖景区有线电视网采用光纤接入网方式建设,按景区各片区用户预测数和用地布局,规划安排新建广电小区接入机房 10 个。各广电接入机房与综合通信小区接入设施用房合并设置,建设广电系统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共建共享综合通信接入机房。3)有线电视分配网 规划建议在建筑楼内或楼外公共部位布置箱式配线箱,形成地块内有线电视光纤网络。采用光纤到建筑和光纤到邻里(单元)以及同轴电缆和 Cat5 类双绞线到户方式建设区内有线电视用户配线网,完善 HFC 有线电视混合网络。规划远景有线电视网络逐步由目前的光纤、电缆混合网向全光纤网过渡,建成一个开放式的传53、输图像、语音和数据的宽带高速综合业务数字网,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高速信息平台。3.综合通信管路规划综合通信管路规划(1)建设要求 通信线缆进入主要景点、服务区(点)、居民聚居点时,一律采用地埋管道敷设。地埋通信管道原则上应采用综合通信管道模式统一建设。规划期内,除主要景点、服务区(点)、居民聚居点以外的山林地区仍允许架空建设各类公共通信线路,但所有通信杆路应由各运营商共建共享。现状各自单独建设的通信杆路应尽快整改。(2)管位安排 规划灵栖景区综合通信管道一般采用通信排管方式沿道路埋设在人行道或绿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54、)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2-化带下,通信杆路沿路侧绿化带或山坡建设。通信管道(杆路)原则上东西向道路走路南,南北向道路走路东。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环境卫生规划环境卫生规划 1.健全景区的环卫设施和管理体系,修建生态公厕和垃圾箱,在区内交通便利的主要服务设施布局点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及时清运并作无害化处理。提倡“生态旅游”,鼓励游客自主清理游赏活动产生的垃圾废物。2.加强环卫队伍建设,保证环卫管理。加强景区内的截污、疏浚及综合治理。周边山林内的农居点生活垃圾、污水废物必须集中处理。3.逐步调整风景区内燃料结构,尽可能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对大气的污染。4.环卫设施规划:景区游步道、游人集散地产生55、的生活垃圾按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类分类袋装运送至垃圾分捡处理点。垃圾收集和运输采用人力和机动结合的方式,选择错过游客高峰期运输下山。表 4-11 风景区生活垃圾收集作业方式 表 4-11 风景区生活垃圾收集作业方式 序号 类别 作业方式 作业特点 适用范围 1 自行运送 垃圾产生源的单位或场所自行将分类收集的垃圾送往收集站或转运站。人力为主,减少垃圾暴 露和投放行为造成的大面积污染。综合服务区的餐饮等配套服务场所和各个景中村。2 定点收集 采用固定式废物箱收集游、步道上行人投放的垃圾;采用临时收集点集中部分时段、或特殊位置产生的垃圾。袋装化、密闭化、容器化,便于人们投放垃圾,垃圾相对集中,仍以人56、力清扫收集为主。垃圾产生量较为集中的地点,如景点。3 巡回收集 不采用任何固定收集容器,依靠环卫作业工人沿路收集垃圾 完全依靠人力,每间隔 一定时间就要沿路段巡扫,捡拾散落的垃圾 收集设施配备不足的山路、阶梯等游步道处 自行运送方式示意图 定点收集和巡回收集方式示意图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3-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 1.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确立防灾规划目标为建立景区防火、防涝、地质灾害防治、防震抗震、防风抗台及防止病虫害的综合防灾安全体系。2.防火防火(1)建立健全57、的风景区防火组织机构,统一领导风景区内各乡镇、村共同联防。(2)制定防灾预案,包括灾害的监测与预报、防灾抗灾的布局、物资技术的准备、抗灾救灾的组织、岗位责任制及灾后恢复重建等。(3)落实防火经费,增加防火灭火器材设备,配置先进的消防通讯器材和专用消防车辆。(4)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风景区山林防火宣传月(周)活动,在林区风景点周围火灾多发地段,散发防火宣传资料。(5)加强火源管理。建立一支专业人员与当地群众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在通往高山、远山的主要道口,派专人设障,进行宣传和管理。(6)风景区山林防火按要求在尽量不破坏森林景观的前提下,设立防火道,建立山林防火贮水池,完善山林防火队伍建设。3.防58、涝防涝(1)实时监控区内水库水位并根据情况进行水位调控。(2)定期疏浚,增加水系调蓄能力。(3)结合滨水景点建设,增加水域面积,从而增加总体蓄水能力。(4)在低洼地周围挖永久性排水沟,然后铺设地下排水管道,建立完善排水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4-系统。4.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风景区范围内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针对不同地质灾害类型的特点,应采取不同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1)严格控制风景区内地下水的开采,杜绝地面塌陷的发生。(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59、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不得开山取石、挖土填湖,以减少人为造成的灾害条件。(3)对坡度超过安全指数的边坡、沟谷等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区域进行治理,对坡度过大,有滑坡或坍塌危险的边坡必须进行加固处理,如该地为居民居住点,可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进行搬迁,但需对搬迁地进行地质环境评估。(4)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治山治水,涵养水土,防止水土流失。(5)建立专业队伍,对风景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在进行调查后,建立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灾害的发生,控制隐患的扩大。5.防震抗震防震抗震 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加强风景区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和应急救助能力。新建工程、已建工程的抗震加固,按60、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3183062001)和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设防。6.防止病虫害防止病虫害(1)风景区的山林绿化覆盖面广,应及时防止风景区内林木受病虫侵袭。(2)及时防止风景区内林木遭受病虫害侵袭和生物入侵,根据要求设立完善对虫害的监测点,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3)在引进外来植物种群时,应加强植物病虫害的检疫工作,严格防止有害生物入侵。(4)设立专项课题,对景区内山林植被的病虫害防治进行以生物防治为主的专题研究。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5-第五章 居61、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调控类型调控类型 区内居民点调控类型均为控制型。曹源、下官山为控制型村庄,人口按照千分之三的自然增长率控制。规划期末景区内居民人口控制在 1549 人以内。表表 5-1 居民点调控一览表居民点调控一览表 村名 现状人口 村庄控制类型 规划人口 曹源村 661 控制型 675 灵栖村 582 控制型 594 新桥村 270 控制型 275 童家村 4 控制型 5 合计 1513 1549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调控措施调控措施(1)控制人口规模:控制景区内的居民点人口规模,防止无序村居发展,维持良好的村居尺度关系。控制型居民点近期严格控制区内人口,严禁外来62、人口流入。在保护风景资源的同时,以综合手段组织景区内的居民外迁,降低景区内人口容量,提高环境质量。(2)引导产业结合:积极引导结合农业生产,开展农业观光体验项目和服务经营活动。积极引导区内工业的外迁和功能转化工作,向旅游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转化。依托村庄现有的业态基础,塑造优化各村庄的业态特色,实现“一村一品”,加强景中村发展引导。(3)加强风貌管控:严格保持历史文化名村街巷的传统格局、走向和形态,严禁侵占老街巷空间搭建附属建筑、堆放杂物。保持街巷与两侧建筑的原始尺度及路面原始高程,采用传统街巷的路面铺装。保护沿街建筑以及院墙的立面形式、建筑材料、建筑色彩等的原初性。新民居设计应借鉴传统形式,色63、彩宜以黑、白及原木色为主,建筑材料优先选择地方传统材料。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6-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在规划期内,择机引导建筑高度降至三层。引导景区内的居民点整体统一风格的基础上精致化、特色化发展。整体街巷空间提升、庭院环境提升。建筑风貌整治优化:控制并统一建筑物风貌,防止商业过度侵蚀,。违章搭建拆除治理:移除景区不和谐部分,对于妨碍建筑安全、占用公共绿地、广场的区域进行整治拆除,拆除主要界面的临建、搭建。保证道路通畅和公共空间的完整性。公共空间特色营造:对植物64、进行疏剪和整饬,重塑活动场地,在现状基础上予以改善和提升。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7-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规划协调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依据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与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实施协调,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居民社会用地建设利用要制定统一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标准执行,避免土地浪费和无序占用农田与风景用地。在切实保护基本农田65、的同时,重点保障风景旅游等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保证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对土地、环境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和再利用。表表 6-1 用地平衡表用地平衡表 大类 中类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用地 规划用地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用地 规划用地 面积(公顷)比率(%)面积(公顷)比率(%)面积(公顷)比率(%)面积(公顷)比率(%)甲 风景游赏用地 76.47 1.29 141.75 2.38 甲1 风景点用地 76.47 1.29 141.07 2.37 甲4 其他观光用地-0.68 0.01 乙 游览设施用地 2.75 0.05 5.02 0.08 乙1 旅游点建设用地 2.75 66、0.05 4.89 0.08 乙4 解说设施用地-0.13 0.00 丙 居民社会用地 22.38 0.38 21.85 0.37 丙3 村庄建设用地 21.79 0.37 21.4 0.37 丙4 管理设施用地 0.18 0.00 0.18 0.00 丙6 特殊用地 0.41 0.01 0.27 0.00 丁 交通与工21.51 0.36 21.55 0.36 丁1 对外道路与交通设18.02 0.30 17.7 0.30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8-程用地 施用地 丁3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67、 3.49 0.06 3.85 0.06 戊 农林用地 5573.79 93.71 5518.58 92.78 戊1 有林地 5517.53 92.77 5463.12 91.84 戊2 灌木林地 27.23 0.46 26.72 0.45 戊3 其他林地 29.03 0.49 28.74 0.49 己 园地 80.15 1.35 79.86 1.33%己1 果园 12.76 0.21 12.76 0.21 己2 茶园 40.67 0.68 40.67 0.68 己3 其他园地 26.72 0.45 26.43 0.44 庚 耕地 107.90 1.81 107.39 1.81%庚1 水田 468、6.29 0.78 46.21 0.78 庚3 旱地 61.61 1.04 61.18 1.03 辛 草地 5.12 0.09 5.12 0.09%辛3 其他草地 5.12 0.09 5.12 0.09 癸 滞留用地 10.55 0.18 0 0 癸1 滞留工厂仓储用地 4.63 0.08 0 0.00 癸4 滞留事业单位用地 5.85 0.10 0 0.00 癸5 滞留交通工程用地 0.07 0.001 0 0.00 壬 水域 47.38 0.80 47.38 0.80%壬1 江、河 13.09 0.22 13.09 0.22 壬2 湖泊、水库 34.29 0.58 34.29 0.58 总69、计 5948 100.00 5948 100 5948 100 5948 100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29-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与交通规划协调与交通规划协调 本景区至石林景区的道路选线及宽度,本规划中仅作建议。考虑到该道路选线跨行政区划所带来的实施难度,实施过程中需与当地交通规划协调,也可另选其他线路,并就道路选线和环境景观影响问题专题论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再予以实施。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 1.与三区三线的衔接:与三区三线的衔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70、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建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实施协调,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体现“严格保护耕地、科学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转变利用方式、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的重点与特点,尽量扩大风景游赏用地。保护风景游赏地、林地、水源地和耕地。因地制宜的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发展符合风景名胜区特征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结构。风景名胜区部分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部分重合,重合范围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风景名胜区部分范围与生态红线部分重合,重合范围内应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管理要求,禁止71、房地产开发、禁止工业制造活动、禁止污染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大规模农业开发活动等其他活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合,重合范围内均规划为耕地,未安排游览设施用地和道路交通用地。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建设控制规划建设控制规划 1.建设控制指标体系建设控制指标体系 本规划对于用地的建设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体系详见下表: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0-表表 6-2 建设控制指标表建设控制指标表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说明 强制性指标 用地性质 指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实际用途。按72、照景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分类进行控制。用地面积 按照地块周围用地分界线所围合的区域计算面积,以平方米计。容积率 指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以上限强制控制。建筑密度 指地块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率,以上限强制控制。建筑后退 指地块内建筑后退相邻道路红线或者用地红线的距离。以米计,下限控制。建筑檐口限高 建筑最高层檐口相对其室外地面高差。以米计,上限控制。绿地率 指地块内用于绿化种植的场地(包括小块水面,活动场地,但不包括屋顶和晒台绿地,垂直绿化)绿地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率,以下限控制。指导性指标 建筑层数 主要引导地块内建筑层数控制,分为主流层数和局部层数。出入口 指地块对外交通联系73、所允许的机动车出入开口方位。建设内容 对地块内功能及景观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建筑风格 对地块内建筑风格的指导性意见。建筑色彩 对地块内建筑色彩的指导性意见。停车位 地块内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以个计,下限控制。公共服务设施 指地块内的相关配套设施的设置规定。2.控制通则控制通则 控制通则作为确定各块用地控制指标的原则性要求或思路,最终控制指标以控制通则作为确定各块用地控制指标的原则性要求或思路,最终控制指标以地块控制表为准。地块控制表为准。(1)用地指标控制 用地指标分级控制导引如下表:表表 6-3 用地控制指标导引表用地控制指标导引表 所处保护区 容积率(甲 12/甲 13)容积率(乙丁)容积率(74、丙)建筑层数 建筑檐口限高(米)一级保护区 0.1/0.05-1 层为主,局部 2 层 6.5 二级保护区 0.2/0.1 0.4 0.6 1-2 层为主,局部 3 层 9(甲)11(乙丙丁)三级保护区 0.3/0.2 0.5 0.6 1-2 层为主,局部 3 层 9(甲)11(乙丙丁)注:依据建德市农民建房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景区内新建农居点建筑檐口限高 11 米。甲类用地范围内的非建设地块,可按照每地块不超过 500 平方米,建设风景建筑;沿绿道、登山道两侧 200 米范围内可建设风景建筑和驿站等服务建筑,每处建筑面积不超过 200 平方米,密度应大于 2 公里一处;规划林地范围内可建设小75、型服务建筑,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 平方米/平方公里,需办理林地转用手续。(2)建筑退界 临路的用地或相邻建设用地的建筑退界(指标为下限)距离基本控制在 5m,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1-个别较小或者瘦长地块可控制在 3m,并且应符合有关的日照和消防标准。应由规划部门个案审理。(3)机动车出入口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的数量与地块的用途和面积有关。游览服务设施用地(乙类)在 1.0 公顷或以下、居民社会用地(丙类)在 3.0 公顷或以下,原则只设置 1处机动车出入口。用地规模大于上述相应标准的地76、块,机动车出入口的数量可以作为个案审理,但尽可能避免在同一道路上设置 1 处以上机动车出入口。(4)公共服务设施 对于功能复合度较高的游览服务设施用地(乙 1),根据各用地不同需要,按照乙类用地的小类(见下表),以兼容用地的形式选择设置相关配套设施。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2-3.分地块控制表分地块控制表 表表 6-4 分地块控制表分地块控制表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77、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1 LHT1-01 丙3 绿荷塘 0.1 0.36 40 40 11 356 356 二 居民点用地 2 LHT1-02 丁3 绿荷塘 0.15/20 30 11/0 二 现状设施用地,按现状控制,风貌应与景区协调 3 LHT2-01 甲1 绿荷塘 14.57 0.01 10 60 9 1457 0 二 绿荷山风景点建设用地,拥有我国华东地区最大楠木林,为寿昌林场 4 个林区之一,主要树种为阔叶林。其中有珍贵的楠木林分布,1984 年 9 月由省科委列为重点保护。林区紧邻绿荷塘水库,山水相依,林木繁茂,环境清幽。现状植被保护完好,尚未被破坏。据悉为我国华东最大的楠木林基地78、。林区的杂木林中散生有刨花楠、大叶楠、紫楠、红楠 4 种楠木,是我省珍贵速生阔叶用材和庭园观赏树种之一。最大的刨花楠胸径达 60 厘米。全林区 6,500 亩山林均有零星分布,景区内比较集中的有 150 亩。被省林业科技部门列为重点保护区。应注重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可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丰富的特点,开展森林野趣型的科普游览活动,如森林探险等。4 LHT2-02 丙3 绿荷塘 0.2 0.13 30 40 11 400 400 二 居民点用地 5 LHT2-03 甲1 绿荷塘 7.28 0.05 10 60 9 3640 0 二 植物生态科普馆景点建设用地,利用现有书院建筑,开展生态科普、文化休闲活79、动。6 LHT2-04 丙3 绿荷塘 0.22 0.39 40 40 11 1333 1333 二 居民点用地 7 LHT2-05 丙3 绿荷塘 0.04 0.6 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8 LHT2-06 乙1 绿荷塘 1.48 0.4 25 50 11 5920 0 二 绿荷塘旅游点,该游人服务中心集中餐饮、娱乐、住宿、文化设施,鼓励建设融于自然森林、郊野风貌的游览服务设施。该地块可考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3-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80、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9 LHT2-07 甲1 绿荷塘 3.75 0.01 10 60 9 375 0 二 植物生态科普馆景点建设用地,利用现有书院建筑,开展生态科普、文化休闲活动。10 LHT2-08 丁3 绿荷塘 1.02/20 30 11 按现状 0 二 现状设施用地,按现状控制,风貌应与景区协调 11 LHT3-01 甲1 绿荷塘 0.09 0.1 10 65 9 90 0 二 青谷微澜景点用地,在里洪坑所在山谷谷口,结合滨水步道在湖边设置滨水观景停留点,设置传统园林风景建81、筑供游人停歇赏景。可开展品茶休息等特色活动,以与里洪坑茶文化相呼应。12 LHT3-02 乙1 绿荷塘 0.27 0.4 50 40 11 1080 1392 三 青谷微澜旅游点集中餐饮、娱乐、住宿、文化设施,服务于景村融合发展的载体,鼓励建设融于自然森林、郊野风貌的游览服务设施。13 LHT3-03 乙1 绿荷塘 0.08 0.4 70 20 11 320 573 三 14 LHT3-04 乙1 绿荷塘 0.5 0.4/40 11 2000 0 三 15 LHT4-01 丙3 绿荷塘 0.04 0.48 50 40 11 192 192 二 居民点用地 16 LHT5-01 甲1 绿荷塘 482、.38/10 60 6.5 0 0 一 林冠之上,设置栈道、指示系统,组织游客在林冠穿越。17 LHT5-02 甲1 绿荷塘 34.44/10 60 6.5 0 0 一 紫楠林景点,保护森林资源,开展科考活动。仅建设必要的游览步道和观景休憩设施。18 LXD1-01 丙6 灵栖洞 0.19/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绿荷塘水库管理用地 19 LXD1-02 丙3 灵栖洞 0.1 0.31 30 40 11 311 311 二 居民点用地 20 LXD1-03 丙3 灵栖洞 0.08 0.36 35 40 11 287 287 二 居民点用地 21 LXD1-04 丙3 灵栖洞 0.1283、 0.44 45 40 11 529 529 二 居民点用地 22 LXD1-05 丙灵栖0.15 0.18 20 40 11 264 264 二 居民点用地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4-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3 洞 23 LXD1-06 丙3 灵栖洞 0.22 0.47 50 40 11 1029 1029 二 居民点用地 24 LXD1-0784、 丙3 灵栖洞 0.11 0.27 30 40 11 293 293 二 居民点用地 25 LXD1-08 丙3 灵栖洞 0.08/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26 LXD1-09 丙3 灵栖洞 0.51 0.34 35 40 11 1732 1732 二 居民点用地 27 LXD1-10 丙3 灵栖洞 0.19 0.56 55 40 11 1057 1057 二 居民点用地 28 LXD1-11 丙3 灵栖洞 0.11 0.1 10 40 11 110 110 二 居民点用地 29 LXD1-12 丙3 灵栖洞 0.07/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30 85、LXD1-13 丙3 灵栖洞 0.73 0.08 10 40 11 566 566 二 居民点用地 31 LXD1-14 丙4 灵栖洞 0.11/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管理设施用地 32 LXD1-15 丙3 灵栖洞 0.24 0.32 35 40 11 760 760 二 居民点用地 33 LXD2-01 丙3 灵栖洞 2.7 0.28 30 40 11 7630 7630 二 居民点用地 34 LXD2-02 丙3 灵栖洞 0.06 0.2 20 40 11 120 120 二 居民点用地 35 LXD2-03 丙3 灵栖洞 0.04 0.43 45 40 11 170 17086、 二 居民点用地 36 LXD2-04 丙3 灵栖洞 1.61 0.53 55 40 11 8558 8558 二 居民点用地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5-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37 LXD2-05 丙3 灵栖洞 0.16 0.47 50 40 11 754 754 二 居民点用地 38 LXD2-06 丙3 灵栖洞 0.4 0.31 30 4087、 11 1238 1238 二 居民点用地 39 LXD2-07 丙3 灵栖洞 0.01/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40 LXD2-08 丙3 灵栖洞 0.08 0.72 70 40 11 579 579 二 居民点用地 41 LXD3-01 丙3 灵栖洞 0.04 1 80 40 11 400 420 二 居民点用地 42 LXD3-02 丙3 灵栖洞 0.04 0.57 50 40 11 229 229 二 居民点用地 43 LXD3-03 丙3 灵栖洞 0.27 0.09 10 40 11 235 235 二 居民点用地 44 LXD3-04 丙3 灵栖洞 0.19 88、0.11 15 40 11 204 204 二 居民点用地 45 LXD3-05 丙3 灵栖洞 0.18/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46 LXD3-06 丙3 灵栖洞 0.19 0.52 50 40 11 982 982 二 居民点用地 47 LXD3-07 丁3 灵栖洞 0.11/20 30 11 按现状 0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48 LXD4-01 甲1 灵栖洞 0.48 0.1 10 60 9 480 0 二 灵栖洞入口景点用地,以山水游赏、户外拓展为主题,依托现状水塘,营造品质游园,打造山水文化休闲园。49 LXD4-02 丙6 灵栖洞 0.02 0.96 80 89、40 11 192 192 三 特殊用地,保持现状 50 LXD4-03 丁2 灵栖洞 0.09/20 30 11 按现状 0 三 停车场。51 LXD4-04 丙灵栖0.18 0.13 15 40 6.5 240 240 一 居民点用地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6-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3 洞 52 LXD4-05 乙1 灵栖洞 1.16 0.90、35 25 50 6.5 4058 4058 一 灵栖洞旅游村,规划将其打造成为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的休闲活动场所,增长游人停留时间,满足游客游憩需求。53 LXD4-06 丁3 灵栖洞 0.04/20 30 11 按现状 0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54 LXD5-01 甲1 灵栖洞 71/10 60 6.5 0 1655 一 灵栖洞景点建设用地,现状控制为主。优化交通系统,增设景点,体现生态自然特色。55 LXD6-01 丙3 灵栖洞 0.02 1 80 40 11 200 200 二 居民点用地 56 LXD6-02 丁3 灵栖洞 0.12/20 30 11 按现状 0 二 供应工程设91、施用地 57 LXD6-03 甲1 灵栖洞 0.52 0.1 20 30 9 520 0 二 原先为采矿用地,规划改建为风景游赏用地。58 LXD6-04 甲1 灵栖洞 2.22 0.05 20 30 9 2220 0 二 原先为采矿用地,规划改建为风景游赏用地。59 LXD6-05 丁3 灵栖洞 0.03/20 30 11 按现状 0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60 LXD6-06 甲1 灵栖洞 0.67 0.1 20 30 9 670 0 二 原先为采矿用地,规划改建为风景游赏用地。61 LXD6-07 甲1 灵栖洞 0.21 0.1 20 30 9 210 0 二 原先为采矿用地,规划改建为92、风景游赏用地。62 LXD6-08 甲1 灵栖洞 0.6 0.1 20 30 9 600 0 二 原先为采矿用地,规划改建为风景游赏用地。63 GCSK1-01 丁3 公曹水库 0.12/20 30 11 按现状 0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64 GCSK1-02 丙3 公曹水库 0.25 0.45 20 40 11 1124 1124 三 居民点用地 65 GCSK1-03 丙3 公曹水库 0.11 0.5 35 40 11 550 550 三 居民点用地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7-序号 93、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66 GCSK1-04 丙3 公曹水库 0.18 0.37 30 40 11 665 665 三 居民点用地 67 GCSK1-05 丙3 公曹水库 1.38 0.26 20 40 11 3604 3604 三 居民点用地 68 GCSK1-06 丙3 公曹水库 0.48 0.35 20 40 11 1667 1667 三 居民点用地 69 GCSK1-07 丙3 公曹水库 0.05 0.69 30 40 11 343 343 三 94、居民点用地 70 GCSK1-08 丙3 公曹水库 0.34 0.49 35 40 11 1664 1664 三 居民点用地 71 GCSK1-09 丙3 公曹水库 0.02 0.73 75 40 11 145 145 三 居民点用地 72 GCSK1-10 丙3 公曹水库 0.29 0.36 30 40 11 1051 1051 三 居民点用地 73 GCSK2-01 丙3 公曹水库 0.09 0.1 10 40 11 89 89 三 居民点用地 74 GCSK2-02 丙3 公曹水库 0.35 0.54 35 40 11 1886 1886 三 居民点用地 75 GCSK2-03 丙3 公95、曹水库 3.48 0.69 35 40 11 21030 21030 三 居民点用地 76 GCSK2-04 丙3 公曹水库 0.09 0.09 10 40 11 84 84 三 居民点用地 77 GCSK2-05 丁3 公曹水库 0.06 0.6 35 30 11 361 361 三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78 GCSK2-06 丁3 公曹水库 0.86 0.18 10 30 11 1512 1512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79 GCSK2-07 丙3 公曹水库 0.05/40 40 11 按现状 0 三 居民点用地 80 GCSK2-08 丙公曹0.04 0.64 35 40 11 257 296、57 三 居民点用地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8-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3 水库 81 GCSK2-09 丙3 公曹水库 0.07 0.96 40 40 11 674 674 三 居民点用地 82 GCSK2-10 丙3 公曹水库 0.03 0.59 30 40 11 176 176 三 居民点用地 83 GCSK2-11 丙3 公曹水库 0.197、2 0.89 45 40 11 1072 1072 三 居民点用地 84 GCSK2-12 丙4 公曹水库 0.07 0.48 50 40 11 337 337 三 管理设施用地 85 GCSK2-13 丙6 公曹水库 0.06 0.33 35 40 11 200 200 三 特殊用地 86 GCSK2-14 丙3 公曹水库 0.66 0.45 25 40 11 2968 2968 三 居民点用地 87 GCSK3-01 丁3 公曹水库 0.03/20 30 11 按现状 0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88 GCSK3-02 丙3 公曹水库 0.06/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98、89 GCSK3-03 丙3 公曹水库 0.05/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90 GCSK3-04 丙3 公曹水库 0.06 0.46 45 40 11 276 276 二 居民点用地 91 GCSK3-05 丙3 公曹水库 0.11/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92 GCSK3-06 丙3 公曹水库 0.04/40 40 11 按现状 0 二 居民点用地 93 GCSK4-01 丙3 公曹水库 0.49 0.78 35 40 11 3809 3809 三 居民点用地 94 GCSK4-02 丙3 公曹水库 0.53 0.38 25 40 11 2024 99、2024 三 居民点用地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39-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95 GCSK4-03 丙3 公曹水库 0.03 0.52 30 40 11 155 155 三 居民点用地 96 GCSK4-04 丙3 公曹水库 0.4 0.29 30 40 11 1140 1140 三 居民点用地 97 GCSK4-05 丙3 公曹水库 0.09 100、0.27 30 40 11 245 245 三 居民点用地 98 RYD1-01 丙3 人牙洞 0.17 0.94 30 40 11 1605 1605 二 居民点用地 99 RYD1-02 丁3 人牙洞 0.31 0.3 30 30 11 930 930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100 RYD1-03 丙3 人牙洞 0.04 0.86 35 40 11 343 343 二 居民点用地 101 RYD1-04 丙3 人牙洞 0.18 0.63 25 40 11 1133 1133 二 居民点用地 102 RYD1-05 丙3 人牙洞 0.09 0.69 70 40 11 623 623 二 居民101、点用地 103 RYD1-06 丙3 人牙洞 0.03 0.31 30 40 11 94 94 二 居民点用地 104 RYD1-07 丁3 人牙洞 0.28/20 30 11 按现状 0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105 RYD2-01 乙4 人牙洞 0.13 0.4 10 60 11 520 194 二 解说设施用地 106 RYD2-02 甲1 人牙洞 0.64 0.1 10 60 9 640 0 二 人牙洞景点建设用地,现状保护为主,作为科普考察景点,同时作为宣讲浙江人类发展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古体验实践课堂景点建设用地。以人文地理科考为主题,开展户外拓展、露营度假等体验活动。107 102、RYD2-03 甲4 人牙洞 0.68 0.2 10 60 9 1360 0 二 野外游憩用地 108 RYD2-04 丙人牙0.03 0.4 40 40 9 119 119 二 居民点用地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40-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3 洞 109 RYD2-05 乙1 人牙洞 0.2 0.4 10 60 11 800 0 二 人牙洞旅游103、点,位于人牙洞南侧,占地 0.2 公顷。在人牙洞景点建设的基础上,延续景点文化氛围,在原地形基础上建设综合服务休闲活动、文化体验场所。110 RYD2-06 甲1 人牙洞 0.06 0.2 10 60 9 120 0 二 原先为采矿用地,规划改建为风景游赏用地。111 RYD2-07 甲1 人牙洞 0.1 0.2 10 60 9 200 0 二 原先为采矿用地,规划改建为风景游赏用地。112 RYD3-01 乙1 人牙洞 0.1 0.4 25 50 13 400 0 二 旅游点建设用地 113 RYD3-02 丁3 人牙洞 0.63/20 30 13 按现状 0 二 供应工程设施用地 114 104、RYD4-01 丙3 人牙洞 0.05 0.64 30 40 9 322 322 二 居民点用地 115 RYD4-02 丙3 人牙洞 0.14 0.58 60 40 9 816 816 二 居民点用地 116 RYD4-03 丙3 人牙洞 0.18 0.19 20 40 9 338 338 二 居民点用地 117 RYD4-04 丙3 人牙洞 0.06 0.36 35 40 9 218 218 二 居民点用地 118 RYD5-01 丙3 人牙洞 0.04 0.47 50 40 9 189 189 二 居民点用地 119 RYD5-02 丙3 人牙洞 0.17 0.48 25 40 9 81105、6 816 二 居民点用地 120 RYD5-03 丙3 人牙洞 0.46 0.35 15 40 9 1611 1611 二 居民点用地 121 RYD5-04 丙3 人牙洞 0.13 1.18 55 40 9 1534 1534 二 居民点用地 122 RYD5-05 丙人牙0.11 0.24 25 40 9 263 263 二 居民点用地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41-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所在单元 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限高(米)建筑面积()(不含地下106、建筑)现状建筑量(平方米)属保护级别 建设指引 3 洞 合计 170.77 118336 98904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42-第七章 建设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针对规划范围内的重点建设区块绿荷塘片区、灵栖洞片区、人牙洞片区,进行了建筑布局规划引导,后续设计在此基础上深化。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规划思路规划思路(1)绿荷塘片区:应注重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保持绿荷塘楠木林原生态特色,维持山体自然景观完整。可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丰富的特点,开展森林野趣型的科普游览活动,如森林探险、植物科普等。严格限制建筑107、体量,服务中心、旅游点等服务设施建筑规模应适应于景区自然山水空间结构与尺度,建筑风格应与自然山水保持和谐,隐于整体自然环境中。以滨水空间为核心开放空间,设置文化休闲功能,为游客提供多样化游线选择。(2)灵栖洞片区:片区内部分老旧建筑应及时修缮、改建。保护现有岩溶景观,严格控制建筑体量,结合地理景观特色,打造具有地质、生态、人类学科普,休闲度假等功能的生态人文游赏空间。进一步完片区之间的联系道路,通过合理的游线组织,提升片区内建筑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休憩空间。新建、改建建筑风格、色彩应与现状建筑一致,避免出现不合理的建筑布局。(3)人牙洞片区:应围绕人牙洞这一特色资源,在不破坏乡土建筑特色的前提108、下,建造人牙洞考古博物馆,为游客提供科普学习等游赏内容。其余建筑应控制建筑体量,与现状建筑体量应相近或缩小。应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筑,提供餐饮、住宿、休闲、购物等功能,提升游客游赏体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绿荷塘片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分地块指标表中的 LHT2-01、LHT2-03、LHT2-06、LHT2-07、LHT3-01、LHT3-02、LHT3-03、LHT3-04、LHT5-01、LHT5-02地块指标。灵栖洞片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分地块指标表中的 LXD4-01、LXD4-05、LXD5-01、LXD6-03、LXD6-04、LXD6-06、109、LXD6-07、LXD6-08 地块指标。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43-人牙洞片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分地块指标表中的 RYD2-01、RYD2-02、RYD2-03、RYD2-05、RYD2-06、RYD2-07、RYD3-01 地块指标。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 年)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44-第八章 规划期内实施内容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实施重点实施重点 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设计合理,各项设施配套,保护措施落实。抓110、紧完成景区内景点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全面启动环境整治建设以及山地植被改造工作。基本完成游线的整体打造,使新叶村在规划近期达到景点丰富、游线贯通、设施齐全、活动多样,成为景区吸引游人的重点地块。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近期建设估算表近期建设估算表 类别 建设项目 用地规模(公顷)投资估算(万元)备 注 景点建设 风景点建设 85.2 3000 包括 绿荷塘、植物生态科普馆、建德人牙洞(建德人遗址展馆)、考古体验实践课堂等。山林林相改造-700 游览服务设施 灵栖洞旅游村 1.16 1278 可以引入民间资金进行建设。绿荷塘旅游点 1.48 6160 可以引入民间资金进行建设。交111、通服务设施 机动车道 13.2 3766 游步道 18.8 1880 水电配套 基础设施水电配套 700 小计 17484 不可预见费(按上述项目10%计)1748.4 近期建设总投资 19232.4 注:本投资估算以建设费用为主,不包含拆迁费用。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区位关系图图号:0-1图名: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在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的位置灵栖景区在建德市的位置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与杭州区位关系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风景资源评价图图号:0112、-2图名: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综合现状图图号:0-3图名: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风景点用地其他草地滞留工业仓储用地未利用地其他滞留用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园地水田旱地对外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供应工程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管理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旅游点建设用地江、河湖泊、水库果园茶园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现状用地图(基于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图号:0-4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113、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戊1己1甲1甲1丙3丙3丙3乙1乙1壬1壬1戊1戊1丁3丁3庚3风景点用地其他草地滞留工业仓储用地未利用地其他滞留用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园地水田旱地对外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供应工程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管理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旅游点建设用地江、河湖泊、水库果园茶园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现状用地图(基于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图号:0-5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三区三线对114、接图图号:0-6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规划结构图图号:1-1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规划总图图号:1-2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风景点用地野外游憩用地其他草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园地水田旱地对外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供应工程设施用地游览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管理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旅游点建设用地解说设施用地江、河湖泊、水115、库果园茶园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保护培育规划图图号:2-1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风景游赏规划图图号:3-1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道路交通规划图图号:4-1回车场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116、设计研究院图名:游览设施规划图图号:4-2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给排水规划图图号:4-3绿荷塘旅游点给水:可在合适地点取溪水、水库水经处理后供水。污水: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达标后排入水体下游。灵栖洞旅游村给水:可在合适地点取溪水、水库水经处理后供水。污水: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下游。公槽水库旅游点、曹源村给水:可在合适地点取水库水经处理后供水。污水: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下游。人牙洞旅游点给水:可在合适地点取水库水经处理后供水。117、污水: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下游。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小型供水站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电力电信规划图图号:4-4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居民点协调规划图图号:5-1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灵栖景区范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土地利用规划图图号:6-1富118、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戊1己1甲1甲1丙3丙3丙3乙1乙1壬1壬1戊1戊1丁3丁3庚3乙1乙1甲1风景点用地野外游憩用地其他草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园地水田旱地对外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供应工程设施用地游览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管理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旅游点建设用地解说设施用地江、河湖泊、水库果园茶园灵栖景区范围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遥感卫星图图号:7-1灵栖景区范围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2022-2025年)组织编制单位:建德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名:地块编码图图号:8-1风景点用地野外游憩用地其他草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园地水田旱地对外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供应工程设施用地游览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管理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旅游点建设用地解说设施用地江、河湖泊、水库果园茶园灵栖景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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