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开稿)(8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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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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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稿)2023 年 11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规划基础.7 第一节 现状特征.7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8 第三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策略.10 第一节 目标愿景与城市性质.10 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10 第四章 区域统筹.14 第一节 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14 第二节 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14 第三节 加强省内协同.17 第五章 市域国土空间格局.19 第一节 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格局.19 第二节 三区三线划定.21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22 第六章 市域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23 第一节2、 保护利用目标与格局.23 第二节 水资源保护利用.23 第三节 耕地资源保护利用.24 第四节 保护利用湿地资源.25 第五节 保护利用山体和森林资源.26 第六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27 2 第七节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27 第七章 市域城乡融合发展.29 第一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9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9 第三节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32 第四节 优化乡村空间格局.32 第五节 塑造城乡特色风貌.34 第八章 市辖区国土空间格局.36 第一节 重要控制线规划.36 第二节 市辖区空间格局.36 第三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37 第四节 乡村振兴与镇村布局规划.38 第五节 低3、效用地盘活利用.39 第九章 中心城区布局优化.40 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优化.40 第二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保障.40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41 第四节 产业发展布局.41 第五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规划.42 第六节 城市风貌引导.44 第七节 有序推动城市更新.46 第八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47 第九节 城市控制线.47 3 第十章 综合交通与枢纽建设.50 第一节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50 第二节 市域综合交通系统.51 第三节 市辖区综合交通系统.53 第四节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54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59 第一节 整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59 第二节 活化利4、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62 第十二章 要素支撑体系.65 第一节 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65 第二节 完善市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68 第十三章 生态修复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73 第一节 系统实施生态修复.73 第二节 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74 第十四章 完善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75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75 第二节 完善规划管控传导机制.76 第三节 完善规划政策保障.78 第四节 加强规划动态监测与评估.79 第五节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80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化和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对5、本辖区内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并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编制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2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优化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各类资源和要素配置,实现国土空间底线6、牢固、结构优化、效率提高、品质提升、特色彰显、治理有效,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徐州样板”,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徐州图景提供空间保障。第3条 规划原则(1)严守底线,优化格局 2 全面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强化底线约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和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统领市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等活动,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2)战略引领,区域统筹 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创新引领、开放发展、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和共建共治共享等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全市空间治理能力,持续优化徐州空间结构,以更好支持“实力7、徐州”“创新徐州”美丽徐州”“善治徐州”“幸福徐州”建设。着力强化与周边毗邻地区空间布局等的统筹协调,以国土空间的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发展、高效率利用,更好保障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作用发挥。(3)以人为本,绿色发展 以人民为中心,以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互促并进。坚持“以水四定”,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绿色发展。(4)传承文化,彰显特色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处理好城市建设更新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凸显汉文化底蕴,促进传统与现代8、 3 融合发展,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高水平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5)多规合一,协同实施 坚持“多规合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逐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和管控体系,建立协同治理的规划实施机制,严格执行规划,抓好落实,久久为功,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6)部门合作,市县统筹 本轮规划基于部门规划和行业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各项专项规划成果,经过各层级研究,最终确定规划方案,并报经省政府批复。第4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9、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5)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18号)(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948号)(9)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10)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10、知(自然资办发202046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1号)(14)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省级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28号)(15)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16)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 (17)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1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19)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11、年远景目标纲要(徐政发202121号)(20)国家、江苏省和徐州市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5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徐州市行政辖区,分为市域、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1)市域范围:包括所辖 5 个市辖区、3 个县、2 个县级市,面积约 11764.94平方公里。(2)市辖区范围:包括铜山区、贾汪区、泉山区、鼓楼区、云龙区,面积 3062.67平方公里。(3)中心城区:660.71 平方公里,范围西至京台高速、西四环、泉山经济开发区和城北生态新城的外围组团道路,北至京台高速、郑徐客专铁路线、黄河故道、淮徐高速、贾汪北部道路、大外环,东至大外环、大洞山西侧道路、不牢河、徐贾快速通道、京杭12、运河、淮徐高速,南至大外环、连霍高速、张集组团南侧道路。第6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年。第7条 规划效力 6 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制定本市国土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管理的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7 第二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现状特征 第8条 黄淮平原、山水交融的自然地理格局 徐州市整体处于黄淮海平原,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降低。北部为泰沂山系的余脉延伸至黄淮海平原,形成大洞山、云龙山、吕梁山等较为独立的山体。黄河故道、京杭大运河贯穿全境,境内13、还有泗水、沂水等多条从泰沂山系流入黄淮海平原的南北向河流。总体上形成平原为主,水网纵横,山体零碎的自然地理格局。按照地形地貌和行政区划可分为西北部黄泛冲积平原区(丰县、沛县)、中部丘陵平原相间区(市辖区)、南部黄泛冲积平原区(睢宁)、东部平原岗岭相间区(邳州、新沂)四个主要片区。第9条 五省通衢、五通汇流的交通区位 徐州市地处江苏省西北部,是江苏、山东、河南、安徽四省交界地区的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拥有承东接西、沟通南北、双向开放、梯度推进的战略区位优势。徐州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京沪通道与陇海通道在徐州交汇形成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的“双十字交叉”,全市已形成铁路、航空、公路、水运、管道“五通14、汇流”的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第10条 彭祖故国、大汉之源的历史文化底蕴 徐州历史悠久、遗产丰富、特色突出,是国务院批准 8 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徐州是彭祖文化起源地,也是刘邦故里、项羽故都,有“大汉之源”美称。大运河徐州段见证了历史上“借黄、引黄、避黄、治黄、保运”复杂治水过程与技术。徐州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是抗日战争时期苏北和山东抗日根据地重要组成,是解放战争时期淮海战役的中心城市。第11条 国土空间现状底数 依据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徐州市国土面积11764.94平方公里,全市现状建设用地 2722.27平方公里。第12条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水资源是制约徐州城镇建设规模15、的主要因素。第13条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徐州市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占徐州市域国土面积的 8.18%。徐州市农业生产适宜性整体良好。第14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主要问题 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足,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需优化,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和社区生活圈布局都待优化。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15条 发展机遇 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为城市功能提升、空间格局优化创造条件,城市转型发展,为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提供动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提出更高要 9 求。第16条 风险与挑战 地质灾害与地震断裂带影响用地安全性,土地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凸显,采煤塌陷区治理与周边布16、局优化的难度较大。10 第三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策略 第一节 目标愿景与城市性质 第17条 发展定位 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第18条 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江苏省域副中心城市。第19条 发展目标 2025 年,城市能级和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国土空间格局明显优化,资源环境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明显改善,高水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2035 年,城市科技创新力、产业竞争力和城市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有力支持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17、设。2050 年,全面建成经济实力强、人民生活富、人居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相融并进美丽中国的“徐州样板”,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徐州图景。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 第20条 开发保护战略 11 (1)深度推进区域统筹,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 利用徐州链接南北、联动东西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强化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的贯通支撑作用。推动空铁水联运,提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加快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全力建设更高能级东西双向开放高地。全面提升徐州中心城市的能级和区域首位度,强化徐州在淮海经济区18、的创新引领功能、产业支撑功能、枢纽联通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高质量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2)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推动乡村振兴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正向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推动小麦、水稻、大豆等优势农业集中连片种植,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培育打造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示范带和五环路都市农业示范带,优化市域农业空间格局。结合城镇化趋势和乡村人口变化合理优化镇村布局,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分区分类指导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3)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促19、进城市发展绿色转型 大力保护山水交融的自然生态本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扎实开展采煤沉陷区、工矿废弃地、采石宕口等修复 12 治理。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建设健康洁净的水环境系统、低碳清洁的能源系统、无害再生的废物系统、安全韧性的防灾系统和智慧高效的市政管理系统。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筑绿色产业体系,加快实现空间利用的绿色转型,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形成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的“徐州模式”。(4)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高效配置空间资源 全面实施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控制,通过严控增量、挖潜存量、激活流量,高效20、配置国土空间资源。精准配置土地资源,引导有限的增量空间资源重点向民生服务、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进行定点供给。系统摸查现状低效用地资源,重点聚焦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拆、改、留”等多种措施,促进存量用地提质增效。充分衔接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市国土空间格局。(5)强化综合交通体系,巩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以提升四港能级为抓手,助推徐州由区域门户走向国家门户,建设更开放的公、铁、水、空国际级的立体交通门户。建设互联互通的区域交通设施,促进综合交通枢纽的共建共享,增强徐州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城区营造更幸福的绿色出行环境,打造“公交导向+慢行便捷”的 TOD社区,促进职住空间匹配,加强交通21、需求管理,促进低碳、集约交通模式发展。13 (6)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塑造高品质的人居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优质共享、普惠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全龄友好的美好家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凸显汉文化底蕴,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改善城乡风貌景观,深入推进精细化和品质化建设,创造高品质的人居环境。第21条 开发保护目标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市域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实现发展和管控的统一。优化市域空间格局,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国土空间底线管控,提升资源环境利用效率,加强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构建起安全22、开放、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约束性指标,逐步提高资源环境利用效率指标,优化城乡环境和公共服务质量。14 第四章 区域统筹 第一节 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 第22条 发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优势,建设双向开放高地 发挥徐州市在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的优势,构建“联动东西,互通南北”的对外开放新格局。西向加密中欧班列车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中心城市的经贸互通和产业合作。东向依托连云港、盐城、日照等港口出海,积极融入“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双向开放高地。第23条 巩固提升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继续巩固陆桥通道、京沪通道的23、运输能力。积极争取成渝、关中、长三角等方向对外铁路新通道,建设“米字型”铁路枢纽。第24条 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依托沿 G3 高速、京沪高铁、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徐宿淮盐高铁、京杭大运河等通道,建设长三角北翼综合交通枢纽。第二节 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 第25条 构建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 规划构建“一核四通道”的淮海经济区核心区空间发展格局。“一核”即徐州市辖区,打造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 15 业集聚核;“四通道”分别是指南北方向的京沪通道、东西方向的东陇海通道、西北东南方向的京杭运河-徐宿淮盐通道及东北西南方向的徐州-临沂和徐州-淮北-阜阳通道。第26条 提升徐州中心城市的服24、务和带动能力 全面提升徐州中心城市的能级和区域首位度,达到型大城市规模。加快建设区域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教育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双向开放高地,增强对周边地区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第27条 交通设施互联互通(1)拓展)拓展“徐州中心徐州中心”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 形成由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四网融合”的轨道交通网络。(2)加密区域高速公路网)加密区域高速公路网 加强与山东和安徽省高速公路网络的连通,规划新增沛丰高速、徐临高速、徐明高速、台睢高速、徐阜高速和徐蚌高速,形成东西向徐阜高速京台高速徐临高速,南北向徐明高25、速京台高速和济徐高速京台高速徐蚌高速,三条区域高速通道复线。(3)推推进重要联系通道快速化改造进重要联系通道快速化改造 推进以徐州为中心的联系通道快速化改造,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保障区域内主要市县和徐州中心城区至少有一条快速通道联系。16 第28条 生态环境协同保护 协同山东省枣庄市、济宁市共同推进微山湖保护;协同宿迁市启动骆马湖生态修复工程。第29条 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1)协同共建互联可靠的能源支撑系统 推进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设置集约高效的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设施通道,实现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综合能源保障能力。(2)统筹衔接区域市政廊道 各类跨区域输26、送廊道尽量归并,沿高速公路、国道等交通干道沿线设置,形成集约高效的基础设施廊道体系。第30条 文化价值体系协同营建 基于中原文化、东夷文化、楚文化交融辉映的区域文化地理特征,围绕诸子百家文化名人、汉文化源地等主要线索,联动周边城市打造区域文化展示游线,实施文化遗产景观廊道建设,推动汉墓、汉画像石申遗,共建淮海经济区文化体系。第31条 跨界毗邻地区的规划协同(1)徐州萧县(宿州)杜集区(淮北)加强道路交通一体化建设,推动市郊铁路 S4 线经杜集区段园镇连接萧县;推进徐萧快速路、汉马路西延、望桥线等道路建设,多通道融入徐州城区路网。(2)铜山区埇桥区(宿州)17 协同推进 S407 等升级改造项目27、,促进跨省公交常态化运行,形成一小时交通圈。(3)贾汪区-台儿庄区(枣庄)协同推进徐州-枣庄城际铁路项目、国道 206 徐州苏鲁省界改线段等交通工程。充分利用台儿庄古城、贾汪潘安湖、大洞山森林公园等文旅资源,加快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同城化。第三节 加强省内协同 第32条 协调连云港、宿迁、淮安共建陆桥东部联动带 加强徐州市与连云港、宿迁、淮安等市的协同,按照优势互补、陆海联动的原则,共建陆桥东部联动带。提升G310、G311 国道和 S324、S326 等道路等级,促进连云港海港功能向内陆延伸。加强徐州淮海国际陆港、连云港海港、淮安空港的协调,共同实施智慧物流升级、多式联运试点、物流标准化建设28、,加快海港、陆港、空港一体建设,打造现代物流“金三角”。第33条 协同打造京杭大运河文化魅力带 加强与宿迁、淮安、扬州等地的协调,整体保护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等文化资源,推进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推动跨行政区的滨水绿道建设,协调旅游服务设施布局,共同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大运河沿线清水通道维护区的水源水质保护,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确保南水北 18 调东线清水通道水环境。第34条 共建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 与宿迁、淮安、盐城等市共建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协同推动跨行政区的滨水绿道建设;统筹推进流域水生态修复与岸线整治,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水质与水29、环境安全;加强水系连通、河湖复苏建设推进黄河故道与下游连通工程。统筹流域防洪工程,完善河道、水库、蓄滞洪区等工程与非工程防洪防涝防灾体系。协同建立黄河淮河文化遗存保护体系,活化利用河工文化和红色文化,共同打造黄河故道文化旅游名片。19 第五章 市域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格局 第35条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构建“山水交融、中部都市、两翼田园、五点支撑”的美丽徐州国土空间格局。山水交融:徐州地处泰沂山脉与黄淮海平原交汇地区,在生态格局上呈现山水交融的特征,大洞山、吕梁山、九里山、艾山等山脉与黄河故道、京杭大运河、沭河、沂河、大沙河、复新河等水系相互交织,构成多样化的生态本底。中30、部都市:以市域中部的中心城区为核心,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区域服务能力,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两翼田园:农业区总体上可划分为西北丰县沛县农业区和东南邳州新沂睢宁农业区。五点支撑:以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和新沂市五个县城为主体,提高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成为促进本地城镇化、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重要支点。第36条 细化乡镇级主体功能区划(1)落实农产品主产区布局 将保障农产品生产和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划入农产品主产区,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的考核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评价。(2)筑牢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 20 将生态功能价值重要、生态保护范围较大的区域划入重点生态功能31、区,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考核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和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评价。(3)优化城市化地区布局 城市化地区要合理安排建设空间、优化空间布局功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水平、保护历史文化与旅游观光资源、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成为承载高强度、多功能国土开发的战略空间与增长极。第37条 优化市域农业空间布局 全市形成“两带三区多基地”的农业空间格局,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两带是指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示范带和五环路都市农业示范带。三区包括都市农业发展区、滨湖生态农业发展区、高效农业种植区。建设若干个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第38条 保护市域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以田园为生态基底、以河网为生32、态骨架,以重要林地、湿地、湖泊、公园绿地等生态斑块为支点的“两河两湖、三横六纵”的生态保护格局。落实全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规范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第39条 构建市域城镇格局 规划形成“一主五副,两轴四区”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一主”为徐州中心城区;“五副”分别为新沂、邳州、睢宁、沛县、丰县五个县级中心;“两轴”分别为东陇海对外开放发 21 展轴,串起徐州、邳州、新沂连接连云港,深入参与国家对外开放大格局;融入长三角协同发展轴,沿着徐宿淮盐通道方向,串联起西北的丰沛片区、中心城区和睢宁县,延伸至长三角中心区,是徐州与长三角核心区联系的重要轴带;“四区”33、分别是徐州市辖区、东部发展区(新沂、邳州)、东南发展区(睢宁)和西部发展区(丰县、沛县)。第二节 三区三线划定 第40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 坚 持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实 际 划 定 耕 地 面 积5567.5029 平方公里。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34.9184平方公里。第41条 永久基本农田管控 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建设、管理、补划、考核”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特殊保护制度。第42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794.8984平方公里。第43条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34、域的管控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第44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全市城镇开发边界的扩展倍数为 1.3246倍。第45条 城镇开发边界管控 22 积极推进城镇发展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引导城镇空间合理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以“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理方式,实行以详细规划为依据核发规划许可的用途管制;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新增城镇集中建设原则上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 第46条 市域功能分区与用途管制 将生态保护红线之外生态服务功能较重35、要、生态环境较敏感的地区划入生态控制区。将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空间划入城镇发展区,重点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理方式,城镇开发边界按照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进行分类管理。将主要的村庄建设用地和一般耕地划入乡村发展区。第47条 国土空间结构优化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合理引导农业生产空间结构调整。加强林地、水域、湿地等重要生态用地保护,拓展绿色空间和水源涵养。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23 第六章 市域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 第一节 保护利用目标与格局 第48条 保护利用目标 到 2035年,全市生态保护格36、局得到巩固,生态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不断优化,重要湿地得到良好保护;山体植被覆盖率不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得到合理控制,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价值实现路径不断强化。第49条 优化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 锚固“一山两水七分田”的市域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统筹山林资源、河湖资源、湿地资源、农田资源、矿产资源等各类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确保规划期末自然资源总量保持稳定、质量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价值持续增强。第二节 水资源保护利用 第50条 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加强水资源承载空间及重要河湖保护,促进经济发37、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开源与节流并重,强化水资源的多源统筹、循环高效使用,不断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控制用水总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至 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和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完成上级下达任务。24 第51条 开展水生态治理,提升水质 以系统治理为抓手,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总体目标,打通断头河涌,科学有序退出建设用地,新增一定水面面积。第52条 河湖水系布局 全市形成“两湖九水十二河”的格局。“两湖”是指微山湖、骆马湖两个大型湖泊,“九水”包括云龙湖、大龙湖、金龙湖、九里湖、九龙湖、吕梁湖、潘安湖、高塘水库、庆安水库等个湖泊或水库,“十二河”包括黄河故38、道、京杭大运河、复新河、大沙河、郑集河、奎河、房亭河、徐沙河、徐洪河、邳苍分洪道、沂河、沭河等主要河流。第53条 管控规则 划定水域蓝线,建立负面清单,严格限制不符合水域保护的开发建设活动,属于负面清单的行为必严格禁止。严格大运河沿线管控和利用,执行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明确的规划分区和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细则。第三节 耕地资源保护利用 第54条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加强耕地保护考核监督,加大耕地恢复力度,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第55条 提高耕地质量 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 25 区为重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田块39、整治、灌排设施提升、田间道路改造、农田输配电建设、农田防护等工作,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逐步将本轮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第56条 优化提升耕地生态功能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山、水、林、田、路、村、矿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通过系统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改善耕地生态环境,维持现有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升耕地气候调节、空气净化、土壤保持、昆虫授粉、病虫害控制、水文调节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第57条 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第四节 保护利用湿地资源 第58条 保护目标 完善现有湿地40、保护载体,到 2035年,形成完整的湿地资源保护体系,全市重要湿地得到良好保护。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开展河湖湿地恢复、小微湿地保护恢复、采煤塌陷地生态恢复等湿地修复工作。第59条 空间格局 全市形成“一片、两带、三区”的湿地空间布局。“一片”为“骆马湖湿地保育”核心片区,主要包括骆马湖湿地。“两 26 带”为“京杭运河湿地生态带”和“故黄河湿地生态带”,主要包括京杭大运河(徐州段)及故黄河湿地。“三区”包括西部湿地生态屏障区、中部河湖水系及采煤塌陷地修复区、东部湿地水源涵养区。第60条 管控规则“骆马湖湿地保育”核心片区重点进行湿地水质和生物多样性为目的的有效保护。“京杭运河湿地生态带”要41、开展河道生态清淤工程,“故黄河湿地生态带”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故黄河沿线滩涂湿地,开展生态型河岸线恢复,提高防洪、灌溉、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等综合效益。第五节 保护利用山体和森林资源 第61条 保护目标 提升山体植被覆盖率,扩大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规模,完善沿京杭大运河和黄河故道沿线防护林,实施森林进城围城,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不低于省级下达任务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实施林长制“一增、二保、三防”目标任务,编制并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第62条 空间格局 全市山体与森林形成“三片多点”的空间分布格局,集中在中心城区北部、东部与南部,外围包括艾山、马陵山、岠山等多处点状集聚森林。第63条 管控42、规则 27 严格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程序,保证森林资源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第六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64条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市划定自然保护地 17个,类型全部为自然公园。第65条 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 衔接自然保护地规划,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合理分区,加强自然保护地分区分级管控,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第七节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第66条 保护目标 全市矿产资源年开采总量预期在 4220万吨以内,矿山总数预期不超过 34个。第67条 空间格局 全市矿产资源呈现出“大分散、小集中”片状分布的特点。盐矿资源主要分布在丰县东部和沛县西部,煤43、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沛县北部、铜山西部、贾汪东部等地,铁矿资源主要分布在铜山北部和沛县西部,石膏矿资源主要分布在邳州市北部,石灰岩矿资源主要分布在铜山区和贾汪区,岩盐资源主要分布在丰县东部和沛县西南部。第68条 管控规则 28 严格落实江苏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苏政办发202190 号),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内禁止实施未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修复计划的废弃矿山、采石宕口等治理或修复工程项目,禁止以生态修复为名而开山采石。29 第七章 市域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69条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率(1)市域人口预测 规划至 2025 44、年,徐州市域常住人口 920-950 万,实际服务人口 1000万左右,户籍人口规模为 1100万;规划至 2035 年,徐州市域常住人口 980-1100 万,实际服务人口 1200万左右,户籍人口为 1150万。(2)市域城镇化率 2025 徐州市域城镇化率达到 70%;2035 年徐州市域城镇化率达到 80%。第70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城镇等级分为“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4 级,即一个区域中心城市、5 个县域中心城市、33个中心镇、58个一般镇。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71条 构建合理均衡的市域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协调市域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布局,结合市域城45、镇体系规划和镇村布局规划,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四个层级,构建覆盖市域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各层级按教育、医疗卫生、托育服务、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管理、商贸金融等设施类型进行城乡公 30 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机制,打造城乡共同体。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标准化供给,提高均等化水平,实现服务公平普惠。第72条 明确城乡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分类分层级构建城乡社区生活圈。基于街道社区、镇行政管理边界,构建城镇 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面向全体城镇居民、内容丰富、规模适宜的各类服务要素。结合城镇46、居委社区服务范围,构建城镇 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城镇居民日常使用,特别是面向老人、儿童的基本服务要素。乡村地区构建“乡集镇村组”两个乡村社区生活圈层级,依托乡集镇所在地形成乡村社区生活圈的服务核心,依托行政村集中居民点或自然村组,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 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形成村/组生活圈,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基本服务设施。第73条 完善各级各类公共服务配置(1)公共教育设施 适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构建规模适度、体系完善、布局合理、城乡统筹的教育设施空间格局。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质化、优质化发展。47、健全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导向的托育服务体系。强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徐州产业发展对职业技术技能人 31 才的需求,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完善职业学校布局。(2)医疗卫生设施 加强各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完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儿童、老年、精神、肿瘤、康复、护理、妇幼保健等专科医疗机构;加强院前急救站(点)以及献血屋(点)、中心血库(储血点)等采供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支持社区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健全“15 分钟健康服务圈”。充分保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要的建设空间。(3)文化设施48、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高品质文化设施,构建市县(区)镇(街道)社区四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街道、社区级基础文化设施;每个 15分钟社区生活圈至少配建1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4)体育设施 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以市、县(区)级体育设施为核心,镇(城区组团)级体育设施为骨架,社区级体育设施为基础,公园绿地广场与大中小学体育设施为补充,构建公共体育设施体系。(5)社会福利设施 建立以“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到 2035年,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44张。保障基层养老设施建设,城市 32 街道至少布局一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49、心,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 100%,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0%以上。完善各类福利设施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与医疗设施临近设置、功能共享,实现医院治疗、机构康复、社区康复有效衔接,鼓励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服务,精细设计、精准实施。(6)殡葬设施 构建生态节地、服务优质的殡葬服务体系,按照“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殡仪服务站”进行配置。新建公墓生态安葬区域占公墓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 30%。第三节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第74条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核三带、四区、多基地”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一核”指产业核心区。“三带”包括绿50、色转型产业带、新兴制造产业带和特色创新产业带。“四区”包括都市产业拓展区、产业转型示范区、新兴工业先导区和特色产业引领区。第75条 主要产业园区发展指引 依托徐州经开区、高新区和综合保税区 3 大国家级产业平台,带动 14 个省级产业园区和 N 个市县级产业集聚区错位发展,形成“3+14+N”的特色产业空间体系。第四节 优化乡村空间格局 第76条 保障农业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空间 全市建设 21个富有特色、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优势特色 33 农业产业集群。第77条 分片区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在省级以上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等园区,重点布局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51、配套设施成本高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在中心城区周边、县城驻地周边等主销区附近,引导布局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业,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78条 分类引导乡村有序发展 将全市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一般类五种类型,引导乡村差异化发展。第79条 统筹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空间 支持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保障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确保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等配套工程设施建设用地需要。第80条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52、村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推进城乡道路联网,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实施供水和供电巩固提升工程;推广农村光伏、生物质能清洁能源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完善以基础保障型为主的乡村社区级、网格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的品质和 34 特色。因地制宜改善全市农村住房条件,强化县域统筹,畅通多元渠道,引导农民自我更新住房,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消险解危、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老旧农房改善。优化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第81条 促进农业绿色化发展 加快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田排灌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加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第五节 塑造城乡特53、色风貌 第82条 市域总体风貌格局 依托徐州“山、水、林、田、湖”自然禀赋,打造“八区四片,一城双河”市域总体风貌格局。突出山河湖相间的自然景观风貌魅力。第83条 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自然生态风貌区重点突出山河湖相间的景观魅力,保护自然山体丘陵空间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空间,协调好城镇村与自然景观间的关系。乡村田园风貌片着重擦亮平原地形下的沃野田园风貌。深入挖掘黄河故道、京杭大运河沿线人文资源与水文景观潜力,形成若干富有风貌特色的河段,打造成为徐州的特色历史文化名片。第84条 乡村风貌建设引导 体现徐淮农业区特色乡村景观特征,按照山居景观型、临水景观型、平原林地景观型、生态田园景观型、历史文化景观54、型等分类引导乡村特色田园景观营造,建设具有徐淮农业区地 35 域特色的农业大地景观。36 第八章 市辖区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重要控制线规划 第85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 完成上级下达的保护目标。第86条 生态保护红线 市辖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166.9428平方公里。第87条 城镇开发边界 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的扩展倍数为 1.3238倍。第二节 市辖区空间格局 第88条 人口与城镇化率 规划至 2025 年,徐州市辖区常住人口规模为 380-400 万人左右;规划至 2035 年,徐州市辖区常住人口规模为 420-470 万人左右。规划至 2025 年,徐州市辖区城镇化率达到 83-855、5%左右,规划至 2035年,徐州市辖区城镇化率达到 85-90%。第89条 生态安全格局 市辖区构建“大湖北踞、两水绕城、三山鼎立、七脉入城”的生态安全本底。第90条 城镇空间格局 在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构建“一主两翼、三带四组团”弹性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第91条 城镇体系规划 37 市辖区城镇等级分为“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三级。中心城市为徐州中心城区,含贾汪城区、铜山城区、张集镇、青山泉镇、柳新镇和汉王镇。第92条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市辖区内镇级(城市片区)中心共 40 个,其中镇级中心22个、城市片区级服务中心 18个。第三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第93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56、 市辖区划定生态红线区 166.9428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1124.7391平方公里。城镇发展区 654.0658平方公里。第94条 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用地 严格保护耕地、林地、湿地等重要农业和生态功能用地,确保规划期末耕地规模不低于耕地保有任务。结合生态修复,加强林地、水域、湿地等重要生态用地保护,拓展绿色空间和水源涵养空间,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开展生态修复与全域综合整治,充分利用采矿、未利用地等其他用地,适度减少其他用地,补充建设用地、林地和湿地。第95条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57、。落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要求,精准配置区域战略功能用地土地资源。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确保设施及廊道用地管控。38 第四节 乡村振兴与镇村布局规划 第96条 镇村布局规划 衔接镇村布局规划,科学确定市辖区村庄分类,对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一般类等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第97条 乡村用地管控 市级和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中应安排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第98条 村庄风貌分类引导与管控 集聚提升类村庄。建筑群体在遵循村庄肌58、理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改造及设施提升,引导其向乡村新型社区方向发展。城郊融合类村庄,充分利用近郊乡村丰富的景观资源,展现地域特色、民俗风情,强化对城镇地区居民的吸引力。特色保护类村庄。应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传统格局的完整性、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和居民生活的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搬迁撤并类村庄。该类村庄应坚持建设用地减量与“空心村”治理相结合,统筹权衡搬迁计划。其他一般类村庄。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破损民房进行修缮,对村庄环境进行整治。第99条 乡村空间治理 39 健全乡村土地、规划管理制度,组织村民全过程参与规划编59、制实施,发挥村民自治和互相监督作用,真正使村庄规划成为具有约束性的“村规民约”。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审议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制度,推动乡贤、村民、村委、企业协同治理,实现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五节 低效用地盘活利用 第100条 市辖区低效用地盘活利用 安排建设项目时优先利用存量低效土地,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40 第九章 中心城区布局优化 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优化 第101条 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范围由山体生态廊道、河流生态廊道和区域基础设施廊道分割为 20个相对独立的城市功能组团,规划明确各组团的面积与常住人口。第102条 规模60、与用地布局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660.71 平方公里,规划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320-360万。在国土空间基本分区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用地功能分区,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10大类用地。第103条 鼓励用地混合与用地兼容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第二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保障 第104条 完善住房供应 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市场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包括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等多种类型的住房供应体系。第1061、5条 居住用地布局 41 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原则,疏解老城区人口,引导城区人口合理分布。适当提高城市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比例,优化居住用地空间布局。第106条 加强住房保障 按照职住平衡原则,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第107条 构筑四级四类的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规划形成“城市主中心次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的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同时结合地区专业职能特色,打造4个的专业职能中心。第108条 完善社区服务配套,形成便民生活圈 将生活圈作为社区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在每个生活圈内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基本服务设施 15分钟步行可达,保障市民享有便捷舒62、适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社区生活圈服务半径 800-1000 米,服务人口 5-10 万人。根据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确定中小学、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养老院、商场等各类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第四节 产业发展布局 第109条 优化科创研发产业布局 坚持空间形态、产业业态和创新生态深度融合,积极布局建设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战略科技平台,着力打造“两区一城”三位一体(徐州高新区、徐州经开区、淮海科技 42 城)创新发展引领极和“一谷一区一院”(徐州科技创新谷、潘安湖科教创新区、徐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研发集聚平台。第110条 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 分“产业基地63、产业社区”两级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按照“保障总量、提质增效、产城融合、严格管控”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产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新增工业制造业用地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引导工业用地空间指标优先向重大园区平台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放,优化工业用地布局。第111条 建设先进制造产业基地 充分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高新区为依托,推动工业用地相对集聚布局。第112条 建设三个产城融合的都市产业社区 按照产城融合方式,依托鼓楼高新区、泉山经开区和云龙经开区平台,布局鼓楼、云龙、泉山三个都市产业社区,重点发展科技创新和64、绿色低碳,培育发展环境友好、资源节约、智慧智能的都市型工业。第五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规划 第113条 绿地开敞空间建设目标 按照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目标,持续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成果,结合徐州自然山水和建设现状,43 联通城市内外蓝绿空间,优化城市开敞空间布局,改善城市环境品质,全面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布局协调、生态优良、景观优美的城市蓝绿开敞空间系统。第114条 绿地开敞空间格局 构建“青山入城、环湖塑心、水绿织网”的城市绿地开敞空间格局。青山入城:楚王山-九里山、拉犁山-云龙山-杨山和拖龙山-翠屏山三条西南东北方向的山体构成徐州市最重要的组团隔离生态绿地。环湖塑心:以云龙65、湖、大龙湖、金龙湖、九里湖、潘安湖、龙吟湖、大湖、东湖、玉龙湖、娇山湖、九龙湖、玉潭湖等水面为中心,建设服务周边区域的公共绿地。水绿织网:以京杭大运河和黄河故道为主要水系,串联丁万河、拾屯河、奎河、顺堤河、楚河、肖庄河、荆马河、房亭河、玉带河、三八河、徐运新河等多条支流,构建带状滨水绿化空间,串联城市主要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形成水绿融合的城市生态网络。第115条 绿地系统布局 重点保护云龙山、凤凰山、九里山、琵琶山、广山、杨山、泉山、牛头山、拉犁山、韩山、拖龙山、卧牛山、辛山等分隔城市组团的生态绿地。规划形成“市级综合公园片区级公园街头绿地(口袋公园)”三级公园绿地系统。规划防护绿地主要布局在66、重要交通廊道沿线,形成沿京沪铁路、陇海铁路、京沪高铁、徐连高铁、京台高速、连霍高速、淮徐高速、徐济高速的防护绿带。在变电站、燃气门站、高压走廊周边按相关 44 规范布置防护绿地,确保城市安全。在城市产业组团与生活居住区直接布置防护绿地,形成一定的隔离。第116条 河网水系 规划分为主干河流水系、其他河道及排洪水渠、公园水系3类进行规划管控。第六节 城市风貌引导 第117条 城市总体风貌特色定位 突出“楚韵汉风、南秀北雄”充满活力的城市风貌特色。楚韵汉风:擦亮徐州楚地汉源的历史底蕴,活化历史文化遗产,发扬拓展城市文化,引导古今风貌元素的相互辉映,展现淮海中心城的磅礴大气。南秀北雄:整合生态人文景67、观要素,传承徐州山水湖交织、园林婉约秀丽的南方特色和沃野平原、雄浑辽阔的北方特色。第118条 景观风貌结构 秉承传统山水城市格局,构建“一环两水四区七楔”的城市整体景观格局。一环是古城山体风貌环;两水为黄河故道与京杭大运河邻水重点风貌控制区;四区为特色丘陵地形区、滨水开敞沿线区、历史风貌维育区和城市公共门户区;七楔为联系微山湖、大洞山、不牢河、吕梁山、大窝山-皇姑山、义安山、黄河故道等七处山水入城绿楔。第119条 加强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的空间形态设计引导 规划确定特色丘陵地形区、滨水开敞沿线区、历史风貌维育区和城市公共门户区等 4 类重点风貌片区,通过景观视廊、45 建筑色彩、公共开放空间等方68、面的管控策略,引导下一层级城市设计工作。第120条 控制视线通廊和城市天际线 保持山、水、城之间良好的视线通达性,在重要公共开敞空间(政府广场、黄河故道两岸、云龙湖、大龙湖、潘安湖、云龙山、九里山顶)等设置城市眺望点、城市阳台,与重要的地标之间建立景观视廊。重点引导历史城区与沿山滨水地区的建筑高度。保护历史城区平缓有序的城市天际线,维护户部山、回龙窝等重要建筑(群)周边传统空间轮廓的完整性。构建山城融合的沿山天际线,保护城市周边连绵的山峦背景,严格控制沿山地带的建筑高度与体量。营造起伏有序的天际线。加强新城中心、高铁商务区、大郭庄等城市重要功能区、城市节点及风景区周边天际线指引,整体形成富有层69、次感、韵律感的天际线。第121条 开发强度分区管控 规划将建设用地分为四个开发强度等级,进行分区管控。强度 1 区为高强度开发地区,主要包括大郭庄中央活力区、新城商务中心、高铁商务中心、苏宁广场等城市核心区,科学引导高层建筑布局,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的数量和分布,注重新建超高层建筑与城市开敞空间协调融合,局部超高层建筑可建设标志性建筑,成为城市天际线标志地区。强度 2 区为次高强度开发地区,主要指各功能组团的中心区,可结合城市设计方案,合理布局高层建筑。强度 3 区为中强度开发地区,包括历 46 史城区和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一般城市地区,建筑以多层为主。强度 4 区为低开发强度地区,主要包括工业和物70、流园区、科研机构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聚集区及滨河近山地区的高度控制地区。加强建筑高度管控。严格限制新建 20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塑造轮廓舒展、韵律起伏的城市天际线。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严格执行已批复的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限高规定,控制历史街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新建高层建筑;严格控制老城旧城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第七节 有序推动城市更新 第122条 加大低效用地盘活力度 加大对旧厂矿、旧居住、旧商服等低效用地的深入摸底排查力度,按照“一地一策”、先易后难、分批推进的原则,探索土71、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推进城市更新。第123条 分类开展城市更新 结合镇街行政区划、规划管理单元等界线,考虑低效用地更新的重点地区,规划划定 5 种类型 12个城市更新片区。划定1 个高端功能集聚片区,集中在大郭庄片区,按照片区控规进行全面改造,集聚高端功能,转型为中央活力区。划定 2 个补短板品质提升片区,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划定 3 个产业转型重塑片区,47 推动工业用地改造,加快向城市功能转型,打造成为综合服务片区。划定 4 个产城融合片区,加强产业发展相关的服务和设施配套,推动产业和城市功能融合。划定 2 个工业提质增效片区,推动低效工72、业用地改造,实施腾笼换鸟、技术升级、产业链完善等举措,推动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单位面积产出提升。第八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124条 引导合理有序开发,划定重点利用区域 鼓励中心城区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利用,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结合城市中心体系、综合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构建与城市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地下空间布局。第125条 坚持立体分层利用,统筹地上地下布局 坚持地上地下相协同的原则,有序引导地下空间开发,细化竖向分层利用,确保地上地下功能协调、互补。中心城区内重点鼓励开发浅层;适度开发利用次浅层;次深层限制开发资源加以保护控制;深层地下空间资源需严格保护,非必要禁止开发利用。第126条 73、促进地下综合开发,衔接安全科学管理 统筹考虑地上开发和地下建设现状,确保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安全、合理。强化重点地区控制引导,衔接各级规划管理,保障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建设。第九节 城市控制线 第127条 绿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将中心城区范围内 2 公顷以上重要的市级结构性公园绿地 48 划示为城市绿线控制,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确因国家重点工程、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重大防灾项目建设需要占用绿线,应当组织论证,按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调整绿线并制定调整方案。各层级规划应深化落实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各项控制要求。第74、128条 蓝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主要河道水系,大龙湖、云龙湖、金龙湖等集中河湖水面为蓝线管理范围。其他河道以及排水渠的蓝线由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具体划定。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蓝线范围内原则上可以进行水利工程、市政管线、港口码头、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对确需占用河道建设的,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对占用水域岸线进行补偿。第129条 黄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中心城区范围内将重大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供水、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燃气供应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消防设施、防洪设施、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75、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划示为黄线管理范围。其他黄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具体划定。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城市黄线控制范围不仅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同时应考虑与周围其他 49 建(构)筑物的间距要求。对现有损坏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作的建(构)筑物,应当限期整改或拆除。第130条 紫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紫线范围包括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和状元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建筑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依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城市紫线的划定和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严格遵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50 第十章 综合交通与枢纽建76、设 第一节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131条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到 2035年,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基本建成,有效支撑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江苏向西开放门户和淮海经济区对外开放枢纽。第132条 综合交通发展战略 建设建设国际门户国际门户:一方面提高强化区域枢纽机场、国际陆港和内河枢纽的能级,利用大型空港、陆港融入国际运输体系,更多参与国际分工协作;另一方面要建立与门户职能相适应的区域内部和对外辐射交通网络,支撑门户设施职能的发挥。构建构建区域区域交通枢纽交通枢纽:积极融入国家高铁干线网络,畅通与国内主要城市群的客运通道;全面建成国家、区域、城市三级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布局,拓展城际铁路77、网络,强化中心城市与区域内城市的直联直通;完善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网络体系,强化市区与县城的快速通道建设,实现县域公路网络化。营造绿色出行环境营造绿色出行环境:一是以轨道引导城镇空间拓展,支撑城市重要发展轴带;二是建设由轨道交通系统为主体,常规公交为骨干,其他公交为补充的多模式、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三是形成良好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与街道空间品质,营造包容、公平的出行环境。51 第二节 市域综合交通系统 第133条 航空 将观音国际机场建设成淮海经济区的区域门户机场和区域航空货运中心,与区域内机场共建淮海经济区机场群。严格保护好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从严控制机场周边地区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根据78、航空市场的发展需求,适时增加航线、航班。规划建设多方向、多通道、多方式的机场集疏运系统,提供便捷可靠的联系服务。规划建设市域轨道 S2 线(机场快线),S2 线远景延长至睢宁县和宿迁市。规划预留淮北、宿州至观音机场的高速通道。第134条 铁路 高速铁路方面,规划建设潍坊至宿迁铁路、新沂至淮安铁路、徐州至菏泽高铁。城际铁路方面,规划新增徐州至枣庄城际铁路,构建京沪高铁分流通道。普速铁路方面,规划新增徐州至菏泽普铁、推进新长铁路扩能改造。远景预控徐州至济宁城际铁路,徐州宿迁南京城际铁路,沛县至枣庄城际铁路。利用符夹线,远景开行徐淮宿城际列车,规划延长至阜阳和蚌埠方向。第135条 市域客货运枢纽(179、)铁路枢纽)铁路枢纽 在徐州站、徐州东站的基础上,结合规划新增的潍坊至宿迁铁路、新沂至淮安铁路,新建新沂东站;结合规划新增徐州至菏泽高速铁路、徐州至枣庄城际铁路,新增九里站、贾汪西 52 站、丰县南站、沛县南站;完善邳州东站、新沂南站、观音机场站等,形成“三主多点”的铁路客运枢纽布局。(2)公路枢纽)公路枢纽 徐州外围县市布设 7 个客运枢纽,包括丰县汽车客运站、沛县汽车客运站、睢宁汽车客运站、邳州汽车客运站、邳州新城客运站、新沂汽车客运站、新沂城南汽车客运站。(3)货运枢纽)货运枢纽 徐州外围县市规划 8 个货运枢纽,重点发展多式联运,提升物流效率,包括丰县物流中心、顺堤河公铁水多式联运基地80、金山桥保税物流中心、双楼港物流中心、徐州国际陆港物流中心、徐州东高铁快运中心、新沂市公铁联运物流基地、观音机场空铁快运等物流基地。第136条 公路 形成“两环两横四纵四射两联三控”的高速路网布局,全市域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约 800千米。第137条 水运 规划构建“两纵一横”的干线航道网络布局形态。“纵一”为京杭运河(含不牢河、顺堤河、金山桥疏港航道),“纵二”为徐洪河(含房亭河),通过“两纵”与山东、苏南、安徽沟通,“一横”为新沂河航道,为徐州提供出海通道。第138条 港口 依托徐州港铁水联运枢纽优势和对外开放通道,将徐州港建成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和国家煤炭运输体系的重要转运港。徐 53 州港以81、煤炭、矿建材料、非金属矿石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运输,规划形成“一港六区”的总体格局,分别为丰县港区、沛县港区、徐州港区、邳州港区、新沂港区和睢宁港区。第三节 市辖区综合交通系统 第139条 对外公路系统 高速公路系统由 8 条高速公路组成,分别为现状 G0323 济徐高速、G3 京台高速、G30 连霍高速,G2513 徐淮高速,S65徐明高速(在建),新建 S12 徐临高速、S67 徐阜高速,G0323徐蚌高速。规划扩建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预留京台高速大黄山枢纽至苏鲁省界段扩建条件。普通国省道形成“公路外环放射连接线”结构的快速通道网络。环线作为徐州城区的外部保护环线公路,分流过82、境交通和货运交通。放射连接线网络主要承担城市对外交通的快速疏解功能,国省道与城区的城市快速路系统衔接,构成城区与外围县市的快速联系,其中国省道均达到一级公路等级。放射连接线网络共由 9条公路组成。城市对外公路主要出入口均与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衔接,城市快速路、国道、省道与高速公路的衔接全部采用互通式立交桥,其中城市快速路、国道、省道与高速公路立交形式为全互通式,地方公路与高速公路立交形式可采用部分互通式。第140条 市域(郊)线 市域(郊)线承担轨道快线的功能,由中心城区向外围组 54 团放射。规划徐州至贾汪的 S1 号线、至双沟镇(机场)方向的 S2 号线,以及至萧县方向的 S4 号线;预控至83、黄集方向的S3 号线,邳州、利国 2个方向利用既有铁路开设。第141条 港口 市辖区范围内重点发展“亿吨大港”顺堤河作业区和金山桥作业区、双楼港作业区。第四节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 第142条 城市道路(1)城市道路等级)城市道路等级 中心城区道路分为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五个等级。规划各级道路的红线宽度为:快速路为 40-60 米,主干路主要为 40-60 米,次干路主要为 30-50 米,支路20-30米。规划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总长为 2275.6公里。(2)城市城市快速路快速路 快速路系统形成“一环两联十二射”结构。“一环”由北三环西三环南三环东三环构成,承担缓解中84、心区交通压力、联络城市各个片区,分流中、长短距离交通的功能。“两联”分别为长安大道彭祖大道珠江路和徐贾快速路,徐贾快速北延至京台高速,南延至五环路。“十二射”分别是徐丰快速路、徐沛快速路、徐韩快速路、金港路、城东快速路、彭祖大道、迎宾快速路、彭祖大道(东 55 延)、彭祖大道(南延)、北京路、大学路符离大道、徐萧快速路和徐商快速路。(3)城市主干路)城市主干路 城区主干路总长 916.1 公里,主干路路网密度 1.91 公里/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主干路长度为 317.4 公里,二级主干路598.7公里。(4)次干路及支路网络)次干路及支路网络 打通断头路、改善错位交叉口、逐步开放单位大院内部道85、路,提高城市道路网密度。优化道路红线宽度及断面布置,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5)交通措施)交通措施 利用城市更新,打通断头路。预控跨水体、山体、铁路和高速的通道。重点优化城区拓展组团的路网系统,包括高新棠张片区、九里片区、贾汪潘安湖片区和城东片区。第143条 城市公共交通 构建由轨道交通为主体,常规公交为骨干,其他公交为补充的多模式、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1)城市功能中心与轨道交通枢纽耦合)城市功能中心与轨道交通枢纽耦合 城市功能中心与交通枢纽耦合,增强轨道站点服务覆盖能力。徐州市城区的功能中心分为 3 个一级中心、4 86、个二级中心和 5个职能中心。(2)推动)推动 TOD 开发建设开发建设 56 提高轨道站点和交通枢纽周边的高强度开发,在站点的核心圈层、边缘圈层及辐射圈层分别实行高强度、中高强度及低强度开发,以轨道交通建设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以 TOD及站城一体的模式调整徐州城市功能布局,有效提高站点周边人口居住密度,最大化提升站点周边土地价值和使用效率。(3)城市轨道)城市轨道 至 2035年,构建以大运量轨道交通为骨架、中低运量轨道交通为补充的多层次城市轨道交通体系。规划建设 8 条线路,总规模 292.1公里的普通轨道线网。(4)综合交通枢纽)综合交通枢纽 中心城区内设置 3 个区域综合交通枢纽,6 87、个客运枢纽站,1个货运枢纽信息管理中心。(5)公交场站规模)公交场站规模 根据交通需求预测,徐州城区的公交车辆按照不小于 7462标准台配备。场站用地面积按照 200 平方米的高标准配备。近期至 2025 年,公交场站用地按照不小于 70 公顷控制;远期至2035年,按照不低于 149公顷控制。(6)公交停保场)公交停保场 规划公交停车保养场 14处,其中现状公交停保场 6处,规划新增公交停保场 8处。(7)公交枢纽站)公交枢纽站 规划公交枢纽站 27处,其中现状公交枢纽站 9处,规划新增公交枢纽站 18处。57 (8)公交首末站)公交首末站 公交首末站宜结合居住区、城市各级公共服务中心、交通88、枢纽等主要客流集散点设置。鼓励推行公交首末站配建制度,保障公交首末站的用地。每个首末站的用地面积不宜低于 2000平方米。在用地紧张地区,首末站可适当简化功能、缩减面积,但不应低于 1000平方米。(9)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 规划“九横十一纵”的公交优先车道网络,“九横”包括:北三环、响山路大庆路下淀路、北二环、淮海路(建国路)城东大道、湖北路和平路、郭庄路、南三环昆仑大道、黄河路、珠江路。“十一纵”包括:西三环大学路、西二环、中山路、解放南路北京路嵩山路、煤港路复兴路迎宾大道、东三环、长安大道汉源大道、振兴大道、华山路、长安路、城东规划 1路(暂定名)。第144条 城市慢行及绿道系统 结合89、城区交通改善和人性化的出行需求,增加公共自行车布点网络和投放量,配套公交线网覆盖情况增设一批公共自行车换乘站点,发挥慢行交通短距离出行和接驳公交的功能。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和驻车换乘条件,倡导绿色环保出行,在中央活力区、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区等重点地区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区。优化交叉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强化机非分隔,防止非机动车随意穿越道路,干扰交通正常秩序。在行人流量大的干道、商业区、医院和交通枢纽场站研究规划立 58 体过街设施。第145条 城市停车场(库)社会停车场的布局和容量应基本满足城市未来停车需求,在城区内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泊位 6.58.1 万个,路内停车 1.90、2 万个。规划大型停车场 21 处。大型公共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均应严格按照配建标准,配套建设停车设施。59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第一节 整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146条 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坚持全面保护、真实保护、完整保护的原则,整合各类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要求,构建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专项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六个保护层次,包含重要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遗产的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突出徐州山水文化为根基,汉文化为标志,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古代军事文化、工业文化、史前文化、彭祖文化等为重要组成的历史文化价值体91、系及保护内容。整体保护京杭大运河文化遗产廊道、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大遗址、水利工程遗产、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各类遗产,不断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载体,夯实遗产保护空间基础。以徐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及周边文化景观地区为核心,以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等历史水路为脉络,构建“一核两带多区”的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空间结构,串联沛丰、贾汪、睢邳、马陵山等文化遗产集聚区和众多历史文化聚落节点,形成网络化的历史文化保护格局,促进徐州市域历史文化的整体性保护。60 第147条 加强历史文92、化遗产空间保护 规划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历史文化保护线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第148条 统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重点保护 1 处窑湾省级历史文化名镇,4 处中国传统村落和 38处省级传统村落。第149条 加大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 文物的保护范围内,应明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禁止性行为,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应依法履行93、报批程序。在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或者保护措施的要求,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加强文物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通过合约、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严禁擅自拆除和破坏已确定的历史建筑。持续推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制度和路径创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通 61 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鼓励引入专业团队进行代管经营和市场化运营。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审批机制。处理好遗址保护与城市94、建设关系,保障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的合理空间需求。第150条 坚持历史城区整体保护 整体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徐州历史城区范围,包括徐州明清府城以及与古城选址营建密切相关的户部山、云龙山及周边地区,北至夹河街,西至西安南路建国西路中山南路,东至民主路建国东路解放路莲花井巷沙前巷云东二道街泰山路,南至苏堤路。传承徐州古城“枕山环水面屏”的历史营城格局,统筹协调历史城区周边地区风貌,在城市建设中传承、发扬、诠释徐州建筑文化和地域特色。复兴徐州古城传统轴线,保护展示徐州古城城墙轮廓、地下城址与肌理格局。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临山滨水地区的用地和建筑高度,保护地下城、快哉95、亭、戏马台、云龙山四处重点空间节点,保护戏马台云龙山凤凰山、云龙山云龙公园等观山眺水景观视廊,传承古城“冈岭四合”的自然景观眺望体系。第151条 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利用 保护徐州户部山、状元府 2 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遗产真实性、明清民国时期的传统民居群历史风貌完整性和运河聚落市井生活的延续性,全面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各 62 类保护性建筑、传统街巷、古树绿化、山水地形、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重要场景和要素。第二节 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第152条 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 建设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徐州段),推动沿线历96、史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红色文化遗址遗存、自然景观环境要素保护利用,整合沿线生态景观、历史遗存、传统文化、城乡传统风貌等独特资源,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完善分类分区保护和利用的政策机制,保障重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徐州段)管控保护区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第153条 促进专项遗产活化利用 结合工业遗产认定工作,利用韩桥煤矿、权台煤矿等煤矿工业遗产的废旧矿区进行活化利用,结合大湖火车站旧址、前亭火车站旧址、徐矿铁路专线等铁路工业遗产进行徐州铁路历史记忆彰显,合理推进徐工集团重型机械厂、利国铁矿遗址、沛公酒窖池等其他工业遗产的展示。系统保97、护煤炭冶炼工业流程中的重要建构筑物,对工业遗产进行挂牌和保护修缮,积极利用废旧矿区铁路作为绿地和慢行系统,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精品项目。加快制定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鼓励开展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工作。依托淮海战役纪念建筑群、淮海战役碾庄战斗纪念馆等市 63 域重点革命旧址打造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加强红色文化的系统性展示,对于未列入文保名单的革命遗址和烈士纪念地,逐一完善保护与利用措施。第154条 促进非遗文化传承与弘扬 开展徐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鼓励将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元素或符号运用在规划设计和设施建98、设中,开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支持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名人故居、历史建筑设立博物馆、展览馆,采用标识、挂牌、说明等多种方式展示名人故居、名人事迹和人文精神。支持地方特色品牌入驻老字号集聚街区。第155条 进一步彰显风景名胜资源魅力 完善促进风景名胜资源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的政策机制。云龙湖等城市风景名胜资源与城市空间开发相协调,营造高品质的市民活动空间。马陵山等城市郊区的风景名胜资源作为农业、生态、城镇功能融合的重要载体,满足市民日常休闲旅游需要。艾山等远离城市的风景名胜资源作为带动乡村振兴和富民行动的空间载体,丰富体验式旅游产品。第156条 打造99、特色展示利用体系 建设汉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生态文化等五大主题游线。加强大遗址展示利用,形成市辖区西汉楚王墓群徐州墓 64 群、邳州刘林梁王城遗址、睢宁下邳故城遗址、新沂花厅遗址等 4处大遗址片区。依托历史城区,建设徐州都市文博区,打造 3 条特色城市历史文化步径,分别展示徐州城市千年发展、古城黄河治水历程、近代府城百年文明,串联文庙、东门、户部山-徐州博物馆、云龙山等 5 片重点历史文化展示片,推动城市品质提升,激发地区综合活力。65 第十二章 要素支撑体系 第一节 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第157条 地质灾害防治 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降低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100、总目标,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不断加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全面提升应急机构、队伍能力和应急处置实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第158条 抗震防灾(1)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标准 徐州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度,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0-0.15g。所有新建、改扩建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101、建设工程和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者需要尽快恢复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第159条 防洪排涝 徐州市城市防洪标准为 100200年一遇。徐州中心城区山 66 洪防治标准达到 3050 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达到 3050 年一遇。第160条 消防(1)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布局 城市建设用地内,应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大型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应严格执行各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老旧城区消防安全布局:大力推进老旧城区更新改造,增加开敞空间,控制防火间102、距。引导部分人员密集、火灾隐患较大的重要单位和设施,逐步迁移至老旧城区外。易燃易爆设施、危化品生产储运等危险源消防安全布局:应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对周边地区有重大安全影响的易燃易爆设施、危化品生产储运等危险源,应设置防灾缓冲地带和可靠的安全设施。与相邻建筑、设施、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现有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易燃易爆设施、危化品生产储运等危险源,应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调整规模、技术改造、搬迁或拆除等。(2)消防站)消防站 以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 5 分钟内可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实现城市消防站辖区范围全覆盖。城市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 7 平方公103、里,设在城市建设用地边缘地区、新区且道路系统较为通畅的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 15平方公里。67 规划中心城区扩建消防指挥中心 1 座。城市消防站应与周边乡镇实现设施共享。距离城市消防站较远的乡镇,因地制宜单独或者联合建设乡镇消防队。(3)公共消防设施)公共消防设施 消防供水:消防水源主要以城市市政供水环状管网为主,天然水源为辅。消防通道:中心城区消防通道体系包括区域快速消防车道、区间消防车道、区内消防车道三个等级。消防通道宜设置成环状,减少尽端路。消防通道中心线间距不宜大于 160 米,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米。消防通信:建立和完善徐州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依托徐州市消防指挥中心,104、联网运行、统一领导,采用计算机指挥调度系统与各消防站计算机通信联网,同时与供水、供电、供气、救护、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立专线通信联络。第161条 应急救援 推动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应急指挥平台,强化部门协同、军地协同、区域协同,加大综合救援力量建设,满足全灾种应急救援需求。第162条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强化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及科学决策,同步强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健全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 68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105、。第二节 完善市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第163条 给水规划 规划徐州形成“地表水为主,非常规水源为补充,地表水、水库水互联互备,地下水应急补充”的供水水源结构。加强水源地保护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建设,涵养地下水。合理布局排水口与取水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改善供水水质。系统整治水体污染,深入推进工业和生活污水防治,全面控制城市和农业面源污染,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立足城乡一体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体系,加快构建智慧供水系统。第164条 排水规划 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截污和治污相结合、尾水导流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构建完善排水系统,基本实现城乡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污泥全106、收集、全处理。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 30。加快完善尾水导流及资源化利用工程,保障南水北调水质。2035 年,徐州市域平均日污水集中处理量约 247.8 万立方米/日,市辖区平均日污水集中处理量约 122.3 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平均日污水集中处理量约 103.4万立方米/日。规划徐州市域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 277 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不低于一级 A 标准,并满足当地水环境 69 功能区划对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的控制要求。规划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同步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现状污水处理厂逐步进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改造,提升再生水品质,扩大再生水应107、用领域。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减量化处理基础上,根据污泥产生量和泥质,结合徐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适宜的处置技术路线。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具体选址根据专项规划综合确定。提升城市雨水设施建设标准。规划徐州市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达到 25年,非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达到 23年,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行政中心、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商业聚集区等)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达到 510 年,中心城区的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易涝地区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达到 2030年。加快补齐城市内涝防治短板。全面消除严重影响城市生活生产秩序的易涝积水点,至 20108、25年中心城区规划完成 175项积水点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至 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1000 千米以上、雨水管网 1000 千米以上。实施排涝通道建设。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行洪排涝能力,确保与城市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系统体系,保护河流、湖泊等天然“海绵体”,增加下凹绿地、屋顶绿化等人 70 工“海绵体”,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改善城市综合生态环境,形成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和初期雨水污染治理体系。规划到 2035 年,城市建成区 80109、%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第165条 能源利用 建立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较低的能源消费确保较快的经济发展,保障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提高电力、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比重,降低煤炭、成品油等传统能源的比重。规划2035 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比重达到 15%,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 25%,煤炭和石油比重降为 60%。有序推进大型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大力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在风功率密度较高的山坡、沿湖等地区,适度发展低风速风力发电。利用全市丰富的生物质资源,积极发展秸秆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等新能源发电110、项目。积极开发浅层地热,在有条件的宾馆、行政办公楼、高档住宅小区、医院等具有冷热需求的新建建筑上适度应用。加快现有矿井改造升级,提高开采效率和安全水平,稳定煤炭产量。探索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积极研究煤炭洁净燃烧、煤炭气化、液化等方式,提高一次能源的利用效率。构建以电力系统为主要载体的能源网络,推动电力系统向 71 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推进氢能在能源企业、交通运输、工业用户、商业建筑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规范,积极发展低能耗智能化高品质的绿111、色低碳建筑,探索零碳建筑、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第166条 供电设施规划 推进现有煤电项目清洁高效利用,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等技术改造。优化电源结构,推进电源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第167条 燃气设施规划 完善中心城区高压管道布局,形成环网供气格局,提高天然气管网供气能力和供气可靠性。第168条 供热设施规划 城镇以集中供热为主,以工业余热为辅,以分布式供热为补充,取代分散小锅炉和分户小煤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农村形成以太阳能、天然气、电力等为热源的分布式供热系统。第169条 通信设施规划 完善城际干线传输网、市域骨干传输112、网以及用户接入网,建立全市信息交换中心和高速率大容量信息通信平台,采用高速光通信和宽带多媒体技术,构建融语音、数据、图像于一体的新一代综合信息通信网络。72 第170条 环卫规划 巩固国家级“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成果,优化全市固废资源利用产业布局。以源头减量化、利用资源化、处理无害化为原则,实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利用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规划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73 第十三章 生态修复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一节 系统实施生态修复 第171条 分片区实施生态修复 综合考虑市域山林生态系统、河湖生态系统、工矿废弃地生态系统的受干扰、破坏和退化程度,结113、合生态系统服务需求,确定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第172条 持续推进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 修复对象包括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废弃工业广场盘活利用和采石宕口生态修复三种类型。第173条 开展市辖区重点片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总体理念,推进市辖区重点片区生态修复,推动斑秃修复与植被提升工程、退建还林与景观提升工程,推进采石宕口与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加快形成“山水林田湖草”共融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第174条 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 立足徐州市自然本底和自然保护地格局,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鸟类环志站和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开展生物多样114、性调查和长期监测。第175条 加快推动生态产品资源转化和价值实现 构建生态产品价值链、供应链和要素链,以“三链融合”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74 第176条 加强污染土地治理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进入用地程序的地块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要求。第177条 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空间预控和用地保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支撑有力、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第二节 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178条 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 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聚焦农村道路、沟渠、坑塘等全市整治潜力较大的农用地类型,与农业、水利、生态等项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最大程115、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第179条 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 衔接镇村布局规划,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第180条 推进未利用地综合整治 综合考虑水资源保障、生态环保等因素,促进耕地后备资源可持续利用。第181条 系统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结合建设占用耕地需求、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结余补充耕地指标情况等实际,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75 第十四章 完善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182条 坚持党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116、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把党的战略方针贯彻到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第183条 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 落实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规划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确保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117、到位。第184条 建立健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 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其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和议事决策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国土 76 空间规划和本部门的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确保国家、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第二节 完善规划管控传导机制 第185条 建立“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级”即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即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域全覆盖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118、依法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构建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实施;县级和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县、镇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由县级、镇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与实施。市域内跨县区特定行业涉及空间布局的专项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第186条 分县(市)指引 详见各县(市)成果。第187条 市辖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传导 市辖区中心城区以外的各乡镇,以行政边界为单元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各乡镇的三线控制与指标、人口规模、职能定位和119、发展引导;乡镇规划需要严 77 格落实。第188条 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传导 按照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编制单元层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应严格落实市、县级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要控制线、规划分区、中心体系布局、重大设施等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村庄根据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应与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结合,支持将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农田整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120、化保护等项目纳入村庄规划,使村庄规划成为统筹乡村地区土地、产业、资金、政策的实施性规划。第189条 专项规划编制清单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重点从公共服务完善、市政安全配套、资源保护利用、交通路网建设等方面编制专项规划,制定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批复后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78 第三节 完善规划政策保障 第190条 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机制 在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底线的基础上,根据空间主导功能,细化确定用途管制要求。分类详细制定不同区域的准入条件、121、开发强度,明确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清单,制定不同空间、不同用途的转换规则,明确转换方向、条件和管理要求等,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建立健全全域、全要素、立体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第191条 创新区域协同机制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打破行政体制障碍,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努力探索淮海经济区区域协同机制,实现区域合作水平和层次的新跨越。探索建立跨行政区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产业跨区域转移的利益共享机制,跨市布局产业项目的收益由合作各方分享。第192条 完善规划实施法规政策 深化研究和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的全过程配套法规、政策文件122、及实施细则。适时制定徐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构建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细化完善配套落实政策,加强相关政策协调配合。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创新人口、产业与用地的协同配置方法,79 构建有利于徐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第193条 严格规划监督管理 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社会等各方监督合123、力。第四节 加强规划动态监测与评估 第194条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平台建设。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全域数字化现状图等为基础,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边界精准落地,上图入库,形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通过整合政府各部门空间规划、项目管理、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控的部门协同、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规划体检评估、监测预警以及服务群众等功能。第195条 提升国土空间数据监测能力 依托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使用遥感卫星、航空摄影、无人机等对地观测技术与地面调查相结124、合,及时跟踪监测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建设用地、耕地、林地等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图斑,提高国土空间动态监管、绩效 80 评估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第196条 建立规划定期评估、预警和维护制度 建立年度体检、五年评估、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相结合的常态化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审批、修改规划和审计、执法、督察的重要参考。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全市在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空间政策等方面的要求,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为优化全市生产力布局、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指导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实现规划动态维护。第197条 全过程开展公共参与 建立国土空间125、规划的全过程公众参与制度,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发挥专家作用,坚持科学决策。规划全过程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方式;规划实施过程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搜集公众和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第五节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 第198条 加快实施生态修复与土地整治项目 近期重点推进废弃宕口生态修复、主要河道沿线生态廊道建设、采煤塌陷地治理等生态修复项目。第199条 完善公服配套设施建设 结合城市发展与人口布局,重点完善教育、医疗、养老、81 文体活动等设施建设,重点配套居民 15分钟生活圈不足的设施。第200条 保障重点126、产业项目 围绕“343”创新产业集群体系,即聚力打造工程机械、绿色低碳能源、新材料 3 个优势创新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数字经济、集成电路与 ICT、医药健康、安全应急 4 个新兴创新产业集群,提档升级精品钢材、高端纺织、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3 个特色创新产业集群,保障工程机械、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的空间。第201条 形成重点项目库 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统筹各相关实施计划,制定重点交通、水利、市政、民生保障项目列表,优先保证用地需求。第202条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徐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统筹工作由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解释职能范围内的规划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