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方案(2022-2024年)(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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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892064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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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4年)为科学配置全市司法鉴定资源,保障和推动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4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规模、协调、规范发展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更好满足诉讼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原则,合理2、配置司法鉴定资源,逐步建立类别相对齐全、数量规模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技术实力雄厚、队伍素质过硬、运作规范高效的全市司法鉴定实施体系和行业新发展格局,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二、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有序发展。在规范、调整现有司法鉴定机构的基础上,坚持总量控制,审慎、稳妥、有序地发展司法鉴定机构,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发展、恶性竞争和低水平运行。(二)优化配置、合理布局。根据省会经济社会特点、人才状况和人口分布,有重点地发展符合实际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和业务类别,不断满足全市司法鉴定需求。(三)做精做强、发展品牌。坚持优胜劣汰,积极引3、导司法鉴定机构整合资源,鼓励和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加大投入、引进人才、做精做强,形成具有济南特色的司法鉴定品牌。三、规划目标到2024年,全市司法鉴定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布局结构更加合理,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提高,业务覆盖面扩大,业务量持续增长,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总体实现平衡、充分发展。(一)司法鉴定机构发展目标总体目标:全市统筹,布局合理,优化结构,持续发展。1.基本保持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总量。保持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总体规模基本稳定,鼓励和支持现有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通过业务增项、吸收合并等实现规模发展。2.控制发展从事法医临床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除便民服务填补县4、域空白或依托高等院校、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发展高资质司法鉴定机构外,原则上不再新设从事法医临床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再为现有司法鉴定机构新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项目。3.控制发展从事法医病理、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法医类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除依托高等院校、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发展高资质鉴定机构外,原则上不再新设从事相关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4.暂不发展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近五年全市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求和业务数量基本平稳,目前我市依托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满足鉴定需要,不再新设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再为现有司法鉴定机构新增法医精神病鉴定5、项目。5.控制发展从事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展高资质、综合类司法鉴定机构外,原则上不再新设从事相关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6重点培育高资质、高水平品牌司法鉴定机构。到2024年,国内领先的高水平机构达到3家以上,省内高资质、高权威综合类机构达到10家以上。7.持续减少“弱、小、差” 司法鉴定机构数量。进一步健全淘汰退出机制,通过增加专职司法鉴定人及注销、合并等方式,逐步减少5人以下司法鉴定机构数量,逐步淘汰业务水平低、鉴定质量差的司法鉴定机构。8.依法依规规范“四类外”司法鉴定机构。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根据诉讼需要纳入登记管理的会计、知识产权6、建设工程、产品质量等鉴定类别在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修订后进行重新归类管理。(二)司法鉴定人员队伍发展目标总体目标:数量适中,结构合理,能力过硬,发展可持续。1.司法鉴定人数量合理增加。对于从业人员趋于饱和的法医临床鉴定业务,适当控制从业人数总量,严格控制兼职人员数量,鼓励增加法医专业司法鉴定人,适度增加从事其他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数量,形成数量适度、满足业务需要的司法鉴定人队伍。2.司法鉴定人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持续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较高,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良好,具备基本法律素养的司法鉴定人队伍。到2024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司法鉴定人占比达到90%以上,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7、达到70%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达到40%以上。优化年龄结构,鼓励增加45岁以下司法鉴定人,逐步实现每个司法鉴定机构60岁以下司法鉴定人占比达到80%以上。优化专兼职司法鉴定人比例,专职司法鉴定人占比达到90%左右。充分发挥专才优势,提高司法鉴定人执业专业化程度,除行业领军人物和高端人才外,原则上每名司法鉴定人执业领域不超过2个。3.司法鉴定人助理队伍不断壮大。大力发展司法鉴定人助理队伍,鼓励从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发展、培养司法鉴定人助理,为司法鉴定人助理创造学习、培训、技能提升的条件,畅通司法鉴定人助理职称评审、执业证申请等上升渠道,为司法鉴定人队伍储备后续力量。(三)司法鉴定业务发8、展目标总体目标:覆盖传统领域,拓展新型领域,保障公益服务,数量稳步增长。1.传统诉讼领域业务量持续提升。保持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委托业务量增长趋势,年均增长5%左右,到2024年总量超过3万件。2.非诉领域业务量显著增长。积极拓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保险等非诉领域司法鉴定业务,年均增长6%左右,到2024年总量超过1万件。3.公益性司法鉴定得到保障。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司法鉴定参与公益诉讼、法律援助等工作。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要保障公益诉讼的需要,每年每个司法鉴定机构至少办理1件公益诉讼司法鉴定案件。从事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鉴定业务的司法鉴9、定机构应当积极做好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4. 司法鉴定质量明显提高。建立司法鉴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力争到2024年,司法鉴定首选率、采信率提高,重新鉴定率、有效投诉率降低。四、落实措施(一)强化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方向教育引导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更新视野、更高站位、更高标准全力以赴做好司法鉴定各项工作。着力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组织建设,尽快消除党建“盲区”和“死角”,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有关纪律规定,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规矩,10、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业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鉴定队伍。(二)完善专业体系,加大品牌化机构培育力度引导建设高资质、高水平的品牌司法鉴定机构和品牌司法鉴定项目,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司法鉴定机构。重点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打造基础设施齐全、人才技术雄厚、管理规范有序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励司法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定点扶持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性司法鉴定机构,满足不同领域的鉴定需求。(三)完善淘汰机制,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的淘汰退出机制,通过资质评估、质量评估、诚信评估、执业检查等措施,对资质条件发生变化11、,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对于规模小、资质差、技术能力弱、社会信誉低以及不适应诉讼和社会需求的司法鉴定机构,要积极引导其进行资源整合或合并重组,确保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数量、结构、布局符合本规划要求。(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鉴定人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充分利用省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资源优势,创新培训形式,确保培训效果,认真抓好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帮助司法鉴定人提高法律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制定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建设人才发展的畅通渠道,提供人才工作和科研的环境;科学谋划,合理配置,建立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备齐全,层次高,能力强的实验人员梯队。通过业务研讨、学历教育、出国学习培训等形式,积极培养全国知名鉴定专家,省内专业学科骨干和带头人。(五)坚持从严管理,引领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发展按照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综合评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星级评定,针对不同星级实行差异化管理,落实精准监管。针对机构及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积极发挥市司法鉴定协会技术指导、标准制定、行业惩戒等作用,定期分析行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阻碍,认真研究,不断改善行业现状,带领行业突破发展瓶颈,引领全行业改革升级。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