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项目瓦斯治理及通风防治管理制度(9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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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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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生产项目瓦斯治理及通风防治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XX煤矿瓦斯治理组织机构41、XX煤矿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42、XX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技术管理组的通知43、XX煤矿瓦斯治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通知74、XX煤矿瓦斯治理队伍及人员配备8二、XX煤矿瓦斯治理责任制91、XX煤矿瓦斯治理责任制91.1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91.2党委书记瓦斯治理责任制91.3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101.4安全副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101.5生产副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101.6机电副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112、职能科室2、区队瓦斯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12.1安通科瓦斯治理责任制112.3机电科瓦斯治理责任制122.4技术科瓦斯治理责任制132.5综合办瓦斯治理责任制132.6综采队瓦斯治理责任制132.7综掘队瓦斯治理责任制14三、一通三防各工种岗位责任制141、安通科长岗位责任制142、技术科长长岗位责任制153、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54、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165、测风工岗位责任制166、测尘工岗位责任制17四、瓦斯治理各项制度181、通风管理制度181.1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制度181.2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321.3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31.4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41.5矿井风量管理制度361.6通风设施管3、理制度421.7矿井通风巷道管理制度451.8无计划停风管理、追查制度461.9矿井反风演习管理办法481.10矿井通风图纸的绘制保证及标注内容492、瓦斯管理制度522.1瓦斯等级鉴定制度522.2瓦斯检查制度522.3防治瓦斯积聚制度542.4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552.5通风瓦斯分析制度572.6便携仪使用管理制度592.7自救器管理规定60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613.1矿井测尘制度613.2防尘洒水系统管理制度613.3防尘爆炸性鉴定制度623.4采掘作业点综合防尘管理制度623.5个体防护管理制度634、矿井防火管理制度644.1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664.2注氮系统管理制4、度674.3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制度685、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95.1安全监测监控一般规定695.2安全监测监控的安装、维护和保养制度695.3瓦斯传感器安装与维护制度706、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707、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718、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3五、瓦斯防治年度、中长期规划731、瓦斯防治年度计划732、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742.1指导思想742.2瓦斯治理的基本原则752.3工作目标752.4瓦斯治理规划762.5 瓦斯治理资金计划79六、一通三防综合防治措施791、瓦斯防治措施792、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技术措施803、防止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的措施814、粉5、尘防治措施825、煤尘防治措施826、矿井综合防尘措施847、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858、矿井火灾防治措施889、预防煤炭自燃发火的技术措施89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90XX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XX煤矿瓦斯治理组织机构1、XX煤矿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为加强瓦斯治理工作,完善XX煤矿瓦斯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1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2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指导、审核XX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整体规划、部署;完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健全机构、满足人员配备、保障资金投入;贯彻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程规定,落实有关6、瓦斯治理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1.2.5指导、审核瓦斯治理培训工作计划,保证培训工作计划的实施;1.2.6强化瓦斯治理工作的管理、检查、考核等制度的建立与落实;2、XX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技术管理组的通知为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我矿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范围包括制定瓦斯治理年度计划、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地质勘探、安全技术、开拓延伸等计划及方案。成立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分管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专业技7、术。 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人员职责总工程师职责:2.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审查瓦斯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瓦斯防治职责。2.2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协助矿长做好防治瓦斯工作,全面平衡瓦斯治理工作。2.3加强防治瓦斯工作技术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防治瓦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瓦斯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2.4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2.5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瓦斯治理办公会议,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2.6负责组织科技攻关,推广使用瓦斯治理新技术。2.7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8、理情况,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8加大科技投入,进行矿井瓦斯治理研究,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2.9组织编制矿井瓦斯治理灾害处理计划和预防措施,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时,负责制定抢险技术措施,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通风副总瓦斯防治职责:2.10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积极协助矿长、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管理,确保安全生产。2.1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季度、月度的瓦斯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2.12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按照瓦斯治理要求建造通风设施。2.13搞好本系统的瓦斯治理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2.14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生产现状,强化现场管理,落实瓦斯治理措施。2.15加9、强瓦斯治理设施的检查维修,保证瓦斯治理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2.16积极参加瓦斯治理办公会议,认真落实、整改本系统的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17强化技术管理,把好规程、措施审批关。2.18加强通风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全矿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隐患,迅速组织制订落实措施,并及时通报。2.22加强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工作,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通风主管瓦斯防治职责:2.23做好矿井的通风、瓦斯管理工作,按计划要求进行风量调节。井下各地点风量不足立即处理,保证各生产地点的风量供给,从通风管理上消灭瓦斯超限。2.24根据瓦斯测定结果分析瓦斯变化情况,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2.25做10、好瓦斯管理“三对口”、“三签字”,掌握井下瓦斯、风量、温度等参数的变化情况,掌握各作业地点瓦斯检查员巡检情况,做好瓦斯班报、日报工作。2.26负责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等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负责通风设施的构建,并保证构筑符合要求,杜绝井下出现盲巷和结束未封闭的巷道。2.27监督各生产区队瓦斯防治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的现场实施情况;对不符合瓦斯防治工作要求的,立即予以停工,确保井下各生产地点瓦斯不超限。2.28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防止风筒脱节、落后,杜绝因风筒脱节、落后引起的瓦斯超限,杜绝瓦斯超限作业。2.29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监督、配合好局部通风机的倒台实验,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无计划停11、电停风;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通风技术人员瓦斯防治职责:2.30在技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瓦斯防治技术工作。2.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2.32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技术矿长把好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全技措资金使用关。2.33强化通风安全技术工作,加强“一通三防”特别是防瓦斯等方而的技术管理,从技术上、管理上、设计上消灭瓦斯超限的因素,从而减少或杜绝瓦斯超限。2.34负责审查矿井通风、瓦斯、防尘管理方面的报表,协助技术矿长制定瓦斯防治工作规划、12、计划、措施等并组织实施。经常分析研究瓦斯综合治理资料,解决瓦斯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2.36审查瓦斯防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组织瓦斯隐患排查,对查出的瓦斯隐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组织实施。2.3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掌握通风、监控、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瓦斯防治的安全技措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系统运行可靠,资金落实到位。2.39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井下通风工作解决难题,并控制井下风量保证,通风可靠、风流稳定、风量充足、通风设施完好。监控管理员瓦斯防治职责:2.40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文件13、指示精神。2.41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控中心的全面工作,努力作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2.43及时将我矿的监控情况向矿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的各科室。2.44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网络管理的各项监管措施,抓好监控中心的各项工作记录和内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45要求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瓦斯超限记录、问题处理记录,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2.46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或关机。3、XX煤矿瓦斯治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14、。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建立瓦斯治理组织机构,为便于工作,现将瓦斯治理机构通知如下:3.1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组 长:程智强副组长:樊军、吴永江、刘国青、乔建平、冯永泉成 员:秦海波、刘永江、李建飞、秦耀东、杨瑞光、苏永平、杨强、潘文东、张有生3.2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机构名称:安通科主管:刘永江成员:赵彦锋、陈文清、付有、王勇飞、王喆、吕曙、李双俊、陈杰东、郝伟、田富其、曹志强、郭海良、薛义川、郭呈宇、张中正、骆俊易职责: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具体工作。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通风工作计划的安排意见,并负责督促安排按计划实施。“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化,及时解决矿井存在的“一通三15、防”隐患。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建立健全特殊工种培训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图纸、报表报送制度。健全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矿井监测系统图和通风、瓦斯、防尘等类报表,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日报审阅制度、巷道贯通制度和盲巷管理制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综合防尘制度、矿用爆破材料及放炮管理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3.3设置监测监控机构机构名称:调度室主 管:杨瑞光成 员:李军伟、刘瑞、刘勇、王欣、乔佳丽、王佳、杨聪慧、刘晓琴、田玲职责16、:3.3.1实行监测监控和调度值班联合值守。3.3.2必须掌握微机、接口及有关设备的开关及安全保护等基本知识,保持计算机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停开。必须24小时值班,实时监视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发现瓦斯监控系统有故障时,必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汇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副矿长。负责中心站室内管理:中心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室内保持整洁卫生,除矿领导、片区管理人员以外其它人员严禁入室。督促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瓦斯监控系统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必须对管辖范围内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后及时搬移。爱护瓦斯监控设17、备,严禁损坏、破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4、XX煤矿瓦斯治理队伍及人员配备瓦斯防治队伍配备情况:其中主扇风机房配备4人,瓦斯检查员配备8名,测风员配备2名,测尘员配备2名,通风设施工10名(区队配备),电钳工3人,监控电工3名,监控员6名。二、XX煤矿瓦斯治理责任制1、XX煤矿瓦斯治理责任制1.1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审定年度瓦斯治理措施计划,负责领导组织落实矿井的瓦斯治理措施和计划。(3)应当定期检查,解决瓦斯治理所需的人力、财力18、物力,确保掘、采平衡,保证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4)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5)负责审定推行新的防突工艺、措施、技术,提高矿井综合治理水平。(6)负责组织领导对突出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1.2党委书记瓦斯治理责任制(1)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2)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各区队、科室对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瓦斯治理后勤工作。(3)协助矿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4)监督“五同时”原则的贯彻执行,督促瓦斯治理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19、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5)组织教育本矿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在安全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治理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6)组织接待上级部门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7)参与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1.3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安全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对矿井瓦斯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当好矿长的参谋助手,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瓦斯治理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法规以及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技术规定等。(3)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20、划和措施。(4)负责推进瓦斯治理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瓦斯治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5)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综合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1.4安全副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命令和通知、决定等,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负责。(2)负责矿井瓦斯治理措施和计划的审查、监督落实。(3)负责定期检查瓦斯治理综合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4)协助召开瓦斯治理工作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防突方面的安全问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突出事故发生。(5)参加领导突出事故抢救、21、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5生产副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建立健全和落实下属各级瓦斯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当好矿长的参谋和助手,认真配合执行矿井的防突工作,保证不治理不生产,有危险不生产。(3)定期召开生产会议,总结安排工作,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瓦斯治理工作的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4)负责按照措施、设计、规程规定,做好采掘作业的瓦斯治理工作。(5)负责领导贯彻有关瓦斯治理措施、设计、规程、规定等的工作。(6)完成领导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瓦斯治22、理的工作。1.6机电副矿长瓦斯治理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命令、决策、通知等。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全矿的机电安全管理工作,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有关供电、主提升运输、供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协调解决机电专业的各类问题。(3)认真抓好电气设备管理、维修、保养、使用,使设备完好率、待修率符合要求,井下设备符合保安规程规定。(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种电气设备运转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鉴定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5)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设备大修计划、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参23、与矿井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技改工程计划制定及采区供电设计的审查,落实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电装备的现代化和自动化水平。(6)按时参加矿安全办公会、生产会,主持召开矿井停产检修、雨季三防等机电专业会议,主持对机电事故的分析处理,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机电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妥善解决。(7)负责建立各类设备的入库验收和出库检查制度,保证设备、配件质量安全可靠。2、职能科室、区队瓦斯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1安通科瓦斯治理责任制(1) 熟悉掌握瓦斯治理相关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24、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2)负责协调本科室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3)负责井下瓦斯治理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及治理规定要求进行构筑。(4)根据批准的贯通措施,做好贯通时和贯通后的供风、瓦检、风流调整、通风构筑工作。(5)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学习瓦斯治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6)深入井下检查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瓦斯治理工作任务。2.2调度室瓦斯治理责任制(1) 熟悉掌握瓦斯治理相关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2)负责协调本科室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25、(3)实行监测监控和调度值班联合值守。(4)必须24小时值班,实时监视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发现瓦斯监控系统有故障时,必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汇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副矿长。(5)督促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瓦斯监控系统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必须对管辖范围内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后及时搬移。(6)爱护瓦斯监控设备,严禁损坏、破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瓦斯治理工作任务。2.3机电科瓦斯治理责任制(1)熟悉掌握瓦斯治理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26、命令、决策、通知等。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制定设备、电气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贯彻执行。(3)认真抓好电气设备管理、维修、保养、使用,使设备完好率、待修率符合要求,井下设备符合保安规程规定。(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种电气设备运转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鉴定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5)负责组织本部门机电安全大检查并参加矿每周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的问题及时处理。(6)负责机电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7)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台帐、卡片,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8)建立各类设备的入库验收和出库检查制度,保证设备、配件质量安全可靠。2.27、4技术科瓦斯治理责任制(1) 熟悉掌握瓦斯治理知识,协助做好本室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2)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各作业场所的生产状况及存在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并负责提出解决方案。(3)负责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4)负责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制度、施工图纸的会审的工作。(5)负责井下有关工程的测量管理工作,必须定期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指令性的瓦斯治理工作。2.5综合办瓦斯治理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瓦斯治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在矿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对瓦斯防治工作负责。(2)负责组织有关瓦斯防治方面的材料和文件。(3)上级下达有关28、瓦斯防治方面的通知、指令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4)经常深入基层,掌握瓦斯防治相关知识,不断总结经验,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帮助。(5)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抢救事故的车辆、通讯、接待上级领导等工作。2.6综采队瓦斯治理责任制(1)熟悉掌握瓦斯治理相关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全面负责本队的瓦斯治理安全工作。(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本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条件、运输条件等,统一协调各班组正规作业和防突工作的协调配合,促进安全生产。(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加强维修,确保畅通。(4)监督本工作面(或区段)的瓦斯治理29、安全工作。(5)负责组织好班前会,对本队的入井人员进行相关瓦斯治理知识培训。(6)负责监督本队的瓦斯治理工作中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作业人员认真实施。(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瓦斯治理工作任务。2.7综掘队瓦斯治理责任制(1)熟悉掌握瓦斯治理相关知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各项规定、指令、方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全面负责本队的瓦斯治理安全工作。(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本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条件、运输条件等,统一协调各班组正规作业和防突工作的协调配合,促进安全生产。(3)掘进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加强维修,确保畅通。(4)监30、督本掘进面(或区段)的瓦斯治理安全工作。(5)负责组织好班前会,对本队的入井人员进行相关瓦斯治理相关知识培训。(6)负责监督本队的瓦斯治理工作中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作业人员认真实施。(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瓦斯治理工作任务。三、一通三防各工种岗位责任制1、安通科长岗位责任制1.1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安通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通风、瓦斯、防灭火和综合防尘等的规定及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搞好“一通三防”工作,促进安全生产。1.2负责组织编制并实行矿井“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计划,加强通风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提高矿井的抗灾31、能力,积极推行全面质量标准化管理。1.3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行政、技术的工作,以及规程、措施、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1.4矿井发生通风、瓦斯、火灾、煤尘爆炸事故时,要参加抢救和处理工作,并参与事故原因的分析的追查,如果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1.5负责定期召开通风例会,布置总结全矿井“一通三防”的各项工作,平衡劳动组织与生产任务。1.6负责组织搞好“一通三防”工作中所需仪器、设备标准、工具的计划编制以及供应、管理和维修工作。1.7负责组织各队组各工种岗位制度的监督落实,编审职工的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1.8经常深入一线,了解职工工作、生活思想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地改进工作32、。1.9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了解矿井采掘现状,经常分析“一通三防”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向矿长、总工程师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处理报告,搞好通风工作。2、技术科长长岗位责任制2.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通风、瓦斯、煤尘、等项技术工作,组织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通风安全技术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规定和指示。2.2编审通风、防尘、瓦斯、煤尘、防灭火计划、设计与安全措施,并随着生产的进行组织各分管技术员及时修改、补充。2.3负责审查矿井风量的分配计划,调节计划,组织各种有关通风数据的测定,粉尘的测定,煤层注水设计,及时向领导提供情况。2.4负责组织编审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检查实施情况,深入实际与分管技术员一道33、负责现场技术指导。2.5全面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的实施,并组织按文件规定执行。2.6主管编制矿井停风、反风计划、参加反风演习,并负责组织编定报审总结报告。2.7负责编制通风系统图、网络图并根据情况定期修改。2.8负责组织和编写安全技措计划。2.9参加每年的瓦斯等鉴定工作,组织编写,核查瓦斯等级报告。2.10组织好本区队技术员的业务学习,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搞好新技术的推广工作。2.11编写通风专业各方面的技术总结报告和年度计划。3、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3.1在队长和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通风系统改造工作和计划编制、报审以及施工的技术指导和工程验收。3.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通风安全的方针、34、政策,负责编制通风系统的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合理。3.3全面了解矿井生产、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生产进度,掌握井下各地点作业情况,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整,做到风量按需要分配,提高有效风量率。3.4负责通风设施的设计,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拟定设施数量地点,构筑时间安排,保证正常生产。3.5虚心请教,加强实践锻炼,提高业务能力,认真负责,协助队长搞好质量标准的达标工作。3.6参加编制矿井停风、反风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反风试验后负责编写试验报告,以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3.7负责编写通风职工岗位培训,岗位练兵计划,带领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职工业务能力。4、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4.1严格35、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班前必须提前半小时到队,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听从领导的分配,不服从分配不与另行安排。4.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手拉手交接班制度,按时填写牌板及瓦斯记录手册,遵守汇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提前出井或在井下睡觉如发现严重情况按“三违”扣除当月奖金直至开除矿籍。4.3瓦检员必须熟悉井下通风系统,爱护通风设施,一经发现有损坏者要立即汇报,发现风机停风、停电要立即断电撤人,再向调度室汇报原因及影响范围。4.4瓦斯浓度超限时,瓦检员应把守在巷口,严禁任何人进入工作面只有等待救护队排放完瓦斯后,确认无误才可恢复生产,如停风、停电发现瓦检员不在现场要对其严加追究和处理。36、4.5瓦检员对检查范围内的特殊地点要设点检查,掘进巷风机开关20米内,绞车工作地,回采工作面,溜头、溜尾,回风巷做到不留隐患,确保安全生产。4.6瓦检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对于“三违”行为要敢说敢管,如放炮不使用炮土、水炮泥、放炮停风、堆煤打炮,明火操作,电器失爆,随意打开风袋的放炮,不洒水除尘的都要制止,如不执行应向矿值班人员汇报。4.7要爱护自己的仪器确保清晰、准确,如发现人为损坏要按价赔偿,工作面的牌板要在规定地点互相交接,如无辜损坏或丢失要追究原因及严肃处理。5、测风工岗位责任制51按规定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各配风点、各分风点的风量、温度、瓦斯和局部通风工作进行测定,测定数据准确,记录37、清楚、齐全,及时填送报表,为领导生产提供可靠依据。5.2根据矿井风量分配计划,协同总工程师合理分配风量,发现风量不足或因设施破坏造成风流短路,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风量严重不足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3负责及时地将井巷通风设施填写在通风设施牌板上,并根据井巷通风设施的变更随时修改、补充。5.4测风时首先检查测风地点的顶、帮、支架和机电以及运输情况,严禁进入通风不良的巷道或盲巷内。5.5在老塘口、风眼或密闭处检查时,要首先检查氧气和有害气体的浓度,只有确认安全时才准工作。5.6经常检查通风网路以及通风设施情况,熟悉采掘现状及各地点的分配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5.7按时填38、写旬报,并做到上报及时,填写各种牌板,做到填写记录准确无误。5.8正确使用、爱护仪表、仪器,遵守劳动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干好本职工作。6、测尘工岗位责任制6.1按规定采取产生和粉尘地点的粉尘浓度,做到测定位置合理,记录工艺流程,操作仔细,计算精确,及时填送报表。6.2采取气样时要注意顶板、煤壁,机械运行等切实做好自身安全保护。6.3爱护测定仪表、仪器,严禁无故损坏,丢失。6.4监督、检查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洒水设备的使用以及洒水系统的管理情况,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6.5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6.6了解采煤掘进的工艺过程,以及全矿采掘现状,使粉尘测定能真正反映井下生产实际,为领导决策提供39、可靠的依据。6.7按时参加班前、后会议,认真学习安全业务知识,干好本职工作。6.8承担新瓦检员的仪器使用业务培训。四、瓦斯治理各项制度1、通风管理制度1.1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伊东煤炭集团所属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及通风能力核定办法并依此实现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有序的管理。本办法适用于伊东煤炭集团所属矿井。引用引用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42 号)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管理职责(1)安通科负责督促、落实本管理办法的执行。(2)集团公司负责督促、落实所属矿井依据本管理办法对风量计算及通风能力核定相关内容修订。工作要求(1)矿井供风原40、则1)矿井供风的总原则是,既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要符合经济要求。2)矿井所需风量的确定,必须符合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42 号)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即:氧气含量的规定;沼气、二氧化碳、氢气等有害气体安全浓度的规定;井巷风流速度的规定;空气中悬浮粉尘允许浓度的规定;空气温度的规定;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少于4m3 的规定。矿井需要总进风量计算矿井需要总进风量按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备用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等用风地点实际需要风量分别进行计算。 Q 矿=(Q 采+Q 掘全+Q 硐+Q 备Q 其它)K 矿通(m3/min) (11)式中:41、Q 矿矿井需要总进风量,m3/min;Q 采矿井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Q 掘全矿井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处全风压需要风量之和,m3/min;Q 硐矿井独立通风硐室需要风量之和,m3/min;Q 备矿井独立通风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Q 其它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和备用工作面以外的其它用风巷道需要风量之和,m3/min;K 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衡等因素,一般可取K 矿通=1.151.2,低瓦斯矿井(有高瓦斯区域的矿井除外)独立供风采掘工作面数量少于12 个且最大通风流程小于10000m 时,取K 矿通=1.15,否则,取K 矿42、通=1.2。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每个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和爆破后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Q 采1Q 采5的最大值作为该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1)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Q 采1=Q 基本K 采高K 采面长K 温(m3/min) (21)式中: Q 采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Q 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见表1);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见表2);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见表3)。Q 基本=60V 采43、1S 采max70% (m3/min) (22)式中:V 采1采煤工作面适宜风速,取V 采11m/s;S 采max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时净断面积,m2。S 采max=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输送机、支架(支柱)、梁子等所占的面积(m2) (23)表1,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采高(m) 2.0 2.02.52.5 对应放顶煤工作面系数(K 采高) 1.0 1.1 1.5 表2,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m) 150 150200 200对应调整系数(K 长) 1.0 1.01.3 1.31.5表3,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44、空气温度()采煤工作面风速(m/s)配风调整系数K 温4N (m3/min) (29)每千克炸药供风量25m3/min: Q 采525A 药(m3/min) (210)式中:N工作面最多人数;A 药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Kg。(5)按采煤工作面风速进行验算:15S 采平均Q 采4N (m3/min) (33)每千克炸药供风量25m3/min:Q 掘425A 药(m3/min) (34)式中:N掘进工作面最多人数;A 药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Kg。4)按风速进行验算:岩巷掘进最低风量, Q 岩掘9S 掘max ( m3/min)煤巷掘进最低风量, Q 煤掘15S 掘max (m3/min)岩煤巷45、道最高风量, Q 掘9S 其i (m3/min) (53)架线机车巷中的风速验算:Q 其它架线机车60S 其I (54)式中: S其i第i 个其它巷道断面,m2。矿井有关通风参数的计算方法(1)矿井有效风量是指风流通过井下各用风地点实测风量之和(包括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备用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巷道)。 矿井有效风量计算: Q 有效=Q 采i+Q 掘全i+Q 硐i+Q 备iQ 其它i (m3/min) (61)式中:Q 有效矿井有效风量,m3/min;Q 采i矿井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实测风量之和,m3/min;Q 掘全i矿井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处全风压实测风量之和,m3/46、min;Q 硐i矿井独立通风硐室实测风量之和,m3/min;Q 备i矿井独立通风备用工作面实测风量之和,m3/min;Q 其它i矿井其它独立用风巷道实测风量之和,m3/min。(2)矿井有效风量率(E)是矿井有效风量与各台主要通风机工作风量总和之比。 矿井有效风量率计算: EQ 有效Q 主通i100 (62)式中:E矿井有效风量率,%;Q 有效矿井有效风量,m3/min;Q 主通i各台主要通风机工作风量总和,m3/min。(3)矿井外部漏风量是指直接由主要通风机装置及其风井附近地表漏失的风量之和。 矿井外部漏风量计算: Q 外漏Q 主通iQ 井i (m3/min) (63)式中:Q 外漏矿井外47、部漏风量之和,m3/min;Q 主通i各台主要通风机工作风量总和,m3/min;Q 井i各回风井的实测风量之和,m3/min。(4)矿井外部漏风率是指矿井外部漏风量与各台主要通风机工作风量总和之比。 矿井外部漏风率计算: LQ 外漏Q 主通i100 (64)式中:L矿井外部漏风率,%。Q 外漏矿井外部漏风量之和,m3/min;Q 主通i各台主要通风机工作风量总和,m3/min。(5)矿井内部漏风量是指矿井实际总进风量与矿井有效风量之差。 矿井内部漏风量计算: Q 内漏Q 实进Q 有效(m3/min) (65)式中:Q 内漏矿井内部漏风量,m3/min;Q 实进矿井实际总进风量,m3/min;Q48、 有效矿井有效风量,m3/min。(6)矿井主要通风机工作风量(排风量),应等于矿井的实际总回风量、外部漏风量之和。(7)矿井总进风量比(G)是反映矿井通风能力大小的指标,该值合理范围应在100%G110%。该值大于110%时,则反映主要通风机能力充裕,矿井实际进风量过大,经济不合理,主要通风机工况点应予下调;该值G100%时,则反映主要通风机目前工况点满足不了矿井安全生产,工况点应予上调。 矿井总进风量比计算:GQ 实进Q 矿100 (66)式中:G矿井总进风量比,%;Q 实进矿井实际总进风量,m3/min;(8)矿井等积孔(A)是用以表示矿井通风难易程度的指标。1)单风井矿井等积孔计算: 49、(67)因Rm=hm2,故有 (68)式中:A矿井等积孔,m2;Q主要通风机工作风量,m3/s;hm矿井通风总阻力,Pa;Rm矿井总风阻,Ns2 /m8;由此可见,A是Rm的函数,故可以表示矿井通风的难易程度。当A,容易;A 2,中等;A困难。2)对于多风井矿井等积孔的计算,应根据各主要通风机工作系统的通风阻力和风量,分别计算各主要通风机所担负系统的等积孔,进行分析评价。矿井内部漏风系数是指矿井实际总进风量与矿井总有效风量之比。矿井内部漏风系数计算: KQ 实进Q 有效(69)式中:K矿井内部漏风系数;Q 实进矿井实际总进风量,m3/min;Q 有效矿井有效风量,m3/min。计算矿井有效风量50、有效风量率、漏风量、漏风率、漏风系数及主要通风机工作风量时,风量均应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Q 标Q 测测1.2 (610)式中:Q 标标准状态下的风量,m3/min;Q 测测定地点的实际风量,m3/min;测测定地点的空气密度,kg/m3;1.2标准状态下矿井空气密度,kg/m3。矿井通风能力核算方法 矿井通风能力是指矿井主要通风机在实际工况点时对应的矿井实际总进风量可供生产煤炭量的能力。 矿井有两个及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1)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具体核算方法参照安监总煤矿字251、00542 号“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进行。(2)矿井通风能力验证1)矿井通风能力的验证。按照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实际特性曲线对通风能力进行验证,主要通风机实际运行工况点应处于安全、稳定、可靠、合理的范围内。2)采用通风网络解算验证通风能力的矿井,在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中,按下限选取有关系数。通风网络解算时,要对矿井所有巷道进行阻力测定,利用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的结果对矿井通风网络进行解算,验证通风阻力与主要通风机性能是否匹配,能否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3)井下各用风地点有效风量的验证。采用矿井内各采区有效风量验证用风地点的供风能力,核查矿井内各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是否满足风量52、需要,井巷中风流速度、温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稀释瓦斯能力的验证。利用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安全监控系统及瓦斯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检测的结果,验证矿井通风稀释排放瓦斯的能力,各地点瓦斯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计算 按照以上方法计算的通风能力为矿井初步通风能力,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以及有下列情况的,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减相应部分的通风能力,扣减后的通风能力为最终矿井核定通风能力。1)高瓦斯矿井、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没有专用回风巷的采区,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没有独立完整通风系统的采区的通风能力;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合理的,没有形成53、全风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和没有独立完整通风系统的掘进工作面的通风能力,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减。2)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的用风地点的通风能力,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减。(4)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要求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每年在安排年度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按矿井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矿井通风能力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在15 日内以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以便上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1)通风系统发生变化;2)生产工艺发生变化;3)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54、重大变化;4)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5)其他影响到矿井通风能力的重大变化。说明:(1)矿井必须每月按本细则进行风量核算,列出矿井配风计划,做到“以风定产”,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2)在计算和考核矿井需要风量时,应扣除矿井实际发生的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串联通风规定的串联通风用风地点的风量。(3)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备用工作面和非独立通风的硐室,其实供风量虽不独立计入矿井有效风量,但以上用风地点的需要风量亦须进行理论计算,并保证实供风量要大于需要风量计算值。(4)空气温度的测点:掘进工作面空气温度的测点应在工作面迎头2m 处的回风流中,采煤工作面空气温度的测点应在采55、煤工作面内输送机道空间中央距工作面回风道口15m处的风流中,机电硐室空气温度的测点应在硐室回风道口的回风流中,串联通风时要分别测定。一般使用经过校正的最小分度为0.5的温度计测定空气温度,测定时间一般在8:0016:00 之间进行,在其他班次也要测定,以便掌握空气温度的变化情况。(5)备用工作面是指具备生产条件而没有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如供风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应按巷道供风标准配风。(6)新投产的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计算,可参考同一煤层相邻工作面的空气温度、瓦斯绝对涌出量等参数进行计算。(7)巷道中的允许风流速度、有害气体的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8)以采掘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和56、实际供风量为计算参数,核算采煤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年产量和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条件下的年进尺。(9)矿井安排月度生产计划时,必须根据矿井实际总进风量满足各用风地点需要风量允许布置的采掘工作面数量(采掘比要合理)及其生产能力,确定矿井生产计划,并严格考核,防止集中赶产造成超通风能力生产。(10)采煤工作面实际供风量符合本细则风量计算要求的情况下,若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出现了CO,矿总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灭火措施(可适当降低工作面风速),报集团公司备案。(11)采用矿井主要通风机在当前风网条件下所能提供的矿井最大进风量(主要通风机配套电动机容量允许且实际工57、况点在合理范围内)核定矿井通风能力时,本年度每月矿井实际进风量均要达到该风量要求。(12)所有矿井要保持通风能力充足,随着矿井生产的发展,不断改善矿井通风系统。加强巷道维修,降低矿井通风阻力。矿井通风阻力应不超过2500Pa,否则,应制订降阻措施,列入生产计划,限期解决。(13)矿井应做好与风量计算及通风能力核算有关的基础资料(主要通风机性能曲线、矿井通风阻力、各用风地点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有效风量、月度矿井实际产量、串联通风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产量、不同规格和型号的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及工作风压值、风筒百米漏风率)测定、收集、存档工作。核定矿井通风能力时应编制采掘工作面接续图表,58、明确同一时间内矿井所能布置的采掘工作面数量、名称。(14)矿井主要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的风流速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时,应视为超通风能力生产。其它要求(1)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所有设计到风量计算及通风能力核定的内容都依此办法进行。考核(1)违反本办法任意一条规定的对分公司进行1001000元/次不等的考核。1.2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调整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采、掘、开生产衔接必须优先考虑通风系统,通风巷道的施工必须符合设计断面,生产技术室要积极组织对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进行清理整巷,保证调整通风系统工作的顺利进行。(2)调改通风系统前,通风队必须先对调整区域内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59、各通风地点进行全面风量测定,通风系统不合理或设施不牢固的,必须先完善处理,然后制定专门的措施,报相关负责人批准,最后进行调整通风系统工作。(3)调整通风系统改变主要通风系统或采区以上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4)调整通风系统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5)调整通风系统改变采区以下通风系统时,报通通风室主管批准。(6)调整通风系统时井下所有涉及生产的工程都必须由通风室下达调改风通知单,根据调改范围,通知单分别送矿调度和通风室等有关单位。通知单必须在调改风前2-4个小班下达。各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调改风工程。(7)采区以内调改风必须由60、通风队长或技术员现场指挥;调改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必须由通风室主管或专工现场指挥,并有测风员参加。(8)在调改风中,发现风向、风量与计划不符,达不到改风的目的,必须在井下汇报调度,由通风室主管、专工或当日值人员查出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调改完通风系统后,测风员必须认真测量调改地点风量,不得假报、虚报。并及时填写测风日报。1.2.2考核制度(1)对影响调改风工程的通风巷道未进行清理整巷或达不到规定要求,对责任部门罚款1000-5000元。(2)井下调改风工作没有专门措施或有专门措施但未经有关负责人审批而进行调改通风系统的责任人,处罚100元。(3)调改风期间无指定负责人现场指挥,造成调61、改风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处罚责任人50元。(4)未及时下达调改风通知单,处罚责任人50元。(5)调改风期间,发现问题不汇报,不处理,处罚责任人100元。(6)调改完毕后,测风员不准确测量各地点风量,处罚50元。1.3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3.1横管贯通(1)正常掘进正付巷间横贯贯通,由生产技术室制定统一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队执行。通风队要向工人认真贯彻,并指定专人负责。(2)掘进头与横贯相距15m以内时,任何一方放炮都必须两方撤人,并设置警戒。(3)横贯贯通后,对后一横贯应立即设置临时闭墙,保持原通风系统,并且随即进行钉道,移风机,及时对后一横贯进行封闭。1.3.2一般巷道贯通(1)一般掘62、进巷道同其他巷道贯通,在炮掘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相距50m,地测部门必须上报矿总工程师,并向生产和通风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施工单位只准一个方向接通。地质队要负责做出明显的贯通距离标记。(2)生产技术室负责组织通风、安监、机电、地测等有关部门编制巷道贯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由生产、通风、安监、机电、地测等有关部门贯彻审查,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送局备查。(3)通风队必须严格把关,每次放炮前,放炮后和生产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工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和被贯通巷道,并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直到确认双方工作面没任何异状,方可恢复生产,准备下63、一次放炮工作。施工单位不按措施执行,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分析。(4)贯通前,必须由通风队长或通风主管提出贯通后通风系统的调整方案以及巷道是否全断面贯通,由安全监察部现场监督贯通措施执行情况。(5)贯通后,通风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6)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必须制定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1.3.3溜道与盲巷贯通(1)尾巷内的顶板、瓦斯、水等情况都必须清楚,否则,必须经整巷、排瓦斯、排水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贯通工作。(2)尾巷情况不清,无条件整巷、排瓦斯、排水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64、,提出专门贯通措施,并亲自组织落实。1.3.4回采面遇无炭柱或断层等地质构造,需打绕巷与回采工作面贯通(1)贯通前,需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贯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2)绕巷掘进与回采面相距15m以内,放炮时工作面必须撤人。(3)通风队应提前做好控制风流的设施,保证贯通后工作面正常通风。1.3.5未经局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已采区和老窑贯通,一旦打透已采区和老窑,要按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1.4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局扇的安装及管理(1)安装局扇要求距轨道大于50cm,离地高度大于30cm,高噪音风机必须上消音器,防护网固定牢固,局扇周围要清理干净无杂物。(2)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专65、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高压开关),“二闭锁”(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3)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减少无计划停风。局扇实行挂牌管理(1)局扇检查牌板由瓦检员每班填写2次,瓦斯、二氧化碳等内容。(2)局扇观测牌板由测风员每十天测定一次风量,并认真填写进风量、出风量、有效风量等内容。(3)局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其它掘进面局扇由区队负责管理,其余地点的局扇由本地区瓦检员负责管理。(4)不准随意停开局扇,因检查或其它原因须停局扇时,必须签批停风计划审批单。(5)因检修,更换局扇或采区配电室更换变压器等原因需停局扇时,须提前填写停风停电联系单,并由当日矿值班长批准,方可停止局扇运行。(66、6)节假日期间停工的掘、开工作面,一般不应停局扇。风筒管理(1)风筒无破口末端2节除外、风筒接头要严密(手距风筒10cm感觉不到漏风),软质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铁风筒接头要加垫,螺丝要上紧,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吊。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弯度小于或等于90)异径风筒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2)风筒出口风量应根据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选定,并符合煤矿安全规定规定的最低风速要求(岩巷0.15 m/s, 半煤岩巷、煤巷0.25m/s),曾发生自燃发火的掘进工作面最低风速为0.5m/s 。(3)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煤岩头的距离,在保证煤岩头不积存瓦斯及吹散炮烟的前提下,煤巷不超过7m,半煤岩巷不超过167、0m,岩巷不超过15m,综掘工作面不超过5m。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管理(1)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以采用一次串联,超过一次时,必须制定措施报矿井总工程师批准。(2)其它必须施工的临时工程,构成全负压通风确有困难的可以串联通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串联通风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或施工巷道总长度不超过100m,并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考核制度(1)局扇安装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人20元。(2)牌板填写每少一块罚责任人20元。(3)局扇不执行“三专”“两闭锁”罚责任人200元,随意甩掉风电闭锁的给予留察或开除处分,并罚款1400元。(4)风筒、探头距煤头超距离的罚责任人2068、元。(5)局扇停运时未及时把人员撤至全负压新鲜风流中的罚责任人200元。(6)风筒有破口、接头漏风、风筒未双反压边、缺环、吊挂不平直等,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元。(7)无计划停风不汇报的罚责任人20元。(8)风筒出口风量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人20元。(9)串联通风无措施的罚责任人100元。1.5矿井风量管理制度1.5.1风量计算的标准及原则(1)风量计算的标准供给煤矿井下任何工作用风地点的新鲜分量,必须依照下述各种条件进行计算,并取其最大值,作为该工作用风地点的供风量。1)按该用风地点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2)按该用风地点的分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69、害气体浓度,风速以及温度等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各项规定要求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2)风量计算原则无论矿井或采区的供风量,均按该地区各个实际用风地点,按照风量计算标准,分别计算出各个用风地点的实际最大需风量,从而求出该地区的风量总和,再考虑一定的备用风量系数后,作为该地区的供风量。即“由里往外”的计算原则,由采掘工作面、峒室和其它用风地点计算出各采区风量,最后求出全矿井总风量。(3)矿井风量计算的基础资料1)新井设计、生产矿井的改、扩建和水平延深时的采、掘工作面,峒室和其它用风地点的配置数量、工程设计、平面布置图和地质说明书。2)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测资料。根据煤层瓦斯含量预测瓦斯70、涌出量,或按矿井实际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梯度计算。新井设计当瓦斯资料不足时,也可参照邻近生产矿井的瓦斯资料进行计算。3)采、掘工作面和通风巷道风流温度预测资料。按矿井当地的气温、地温、井下机械设备等资源,其他热源和岩石的物理性能,计算井下各通风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流温度。4)每个机械峒室的装机容量和运转的电动机总功率,爆破材料库的空间总容积和充电峒室中蓄电池机车同时充电的台数和吨数。矿井风量计算(1)矿井总进风量,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必须采取其中最大值: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即Q矿进=4NK矿通, m3/min式中 N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71、和配风不均匀等因数,一般可取K矿通=1.201.25。2)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即 Q矿进=(Q采+Q掘+Q硐+Q备+Q其他)K矿通, m3/min式中 采采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掘掘进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备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其他矿井除了采煤、掘进和硐室地点外的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的总和, m3/min。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取K矿通=1.151.2。(2)采煤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矿井各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即 Q采=(Q采-1+Q采-2+Q采-i72、+Q采-n), m3/min; 式中 Q采-1、Q采-2分别为各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m3/min;每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的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要求分别进行计算,并必须采取其中最大值。回采工作面在有串联通风时,应按其中一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的最大风量计算。1)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或沼气涌出量(用瓦斯涌出量计算,采用高瓦斯计算公式)确定需要风量,计算公式为: Q采= Q基本K采高K采面长K温, m3/min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 m3/min; Q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Q基本=工作面73、最大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工作面有效断面70%适宜风速(不小于1 m/s )m3/min;K采高回采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m3/min(见表1);K采面长回采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m3/min(见表2);K温回采工作面温度调整系数,m3/min(见表3);表1 K采高回采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采高200长度调整系数(K长)1.01.01.31.31.5表3 K温回采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回采工作面空气温度采煤工作面风速m/s配风调整系数4N, m3/min每千克炸药供风不小于25 m3/min: Q采25A, m3/min式中 : N工作面最多人数,A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kg。5)按风速进行验算74、:15S Q采25A,m3/min每人供风4 m3/min:Q掘4N,m3/min式中:N掘进工作面最多人数;A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kg。(4)按风速进行验算:按最低风速验算:岩巷掘进最低风量Q岩掘9S掘, m3/min;煤巷掘进最低风量Q掘15S掘, m3/min;岩巷、煤巷或半煤岩巷掘进最高风量Q掘9S其i,m3/min架线机车巷中的风速验算:Q其它架线机车60S其i,m3/min式中S其i第I个其它井巷面积,m2。1.6通风设施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挡风墙1)永久挡风墙在主要总进回风道、主要进回风道、上下山和顺槽之间的隔离和对已采区及火区的封闭等必须采用永久挡风墙。永久挡风墙要75、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井筒和巷道高度超过3m的地点为2.5m;平巷、上下山和已采区闭墙为2m;采区顺槽为1.5m。挡风墙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岩石上,有伪顶或粘矸时,要挑顶或起底,煤巷挡风墙两邦见实煤后掏槽深度不小于30x30cm,岩巷要见实邦。挡风墙两面用料石等不燃性材料砌墙,石墙厚度不小于30cm,墙壁中间用黄土层层夯实。挡风墙内外有积水时,前后墙有一定高度的水泥抹面,墙壁内底部要先用红粘土掺白灰捣实后再填黄土或用混凝土砌筑墙体,并在挡风墙底部设反水池或反水管,孔口要封堵严实。2)临时挡风墙临时性的改风或封闭盲巷时采用临时挡风墙。临时挡风墙的厚度,顶部不小于是76、1m,两面用料石或井下坚硬岩石砌筑,厚度为30cm,用泥抹面,中间用黄土或煤粉充填并捣实。挡风墙设在顶帮良好处,四周掏槽见硬底硬帮,要与煤岩接实。(2)防火墙1)防火墙厚度应根据封闭地点及自然条件而定,但不得小于2.0m。2)防火墙上下要砌在顶底板坚实的岩石上,其掏槽深度不小于30x30cm。3)防火墙内外必须用料石砌墙,并用水泥砂浆砌筑勾缝,墙中用黄土层层夯实。4)防火墙内外有积水时,或有可能有水流经闭墙时,其墙底部必须用混凝土构筑,高度不低于0.8m。前后墙用水泥抹面,并在墙底设反水池或反水管,防火墙必须预留直径为32mm钢管,以备观察、注氮。5)防火墙面和距墙1m范围内的巷帮巷顶必须进行77、喷浆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8cm。(3)风门1)永久风门风门应在同一地点安装两组四道,并有连锁装置。两组风门的距离,应能保证行车或行人时不同时打开。人工推车不小于5m,无极绳运输不小于是10m,电机车运输不小于一列车长度。风门垛的规格,井筒和巷道高度超过3m的地点为2.5m;平巷、上下山和已采区为2m;采区顺槽为1.5m。风门门框规格应根据运输工具的类型而定。通车风门要能自动开关,通行电车不能自动开关的风门要设专人负责开关,行人风门能自动关闭。专用行人的风门可缩小到0.6x0.8m,也可以在大门上安装一个小风门。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框要有35度的倾角,门扇与门框不得歪扭。风门78、底部的水沟处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过电缆口应堵严。当风门所处的巷道长度大于是15m时,必须留有一定面积的通风窗口。永久风门必须预留穿墙管。2)临时风门临时风门门垛顶部不小于是1m,两面用料石或井下坚硬岩石砌筑,厚度为30cm,用泥抹面,中间用黄土或煤粉充填并捣实。临时风门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4)调节风窗1)增减巷道风阻调节风量时设置调节风窗,调节风窗质量标准可根据时间长短,分别与永久风门和临时风门相同。2)调节风窗断面的大小应根据配风计划或生产所需要来确定。3)矿井的一翼或采区要设置永久性风窗时必须设置两道,保证坚固牢靠。4)临时调节风窗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5)风桥79、1)永久风桥永久性风桥设置在主要进、回风道交岔口。风桥上、下巷均应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或砌碹,支护或砌碹后,桥面要用黄土夯实。黄土厚度不小于0.6m。充填黄土的长度,每端都要超出交岔4m以上。风桥上巷的断面不小于原巷断面的4/5,坡度要小于30,桥面要成流线型。风桥两帮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并要充填捣实。风桥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风桥的上下巷均不得设置风门或调节风窗。若用上行或平行绕道代替风桥时,上巷底板与下巷顶板的距离不得小于3m。特殊情况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临时风桥临时改风、硐室通风或做工程需要分区通风时可以使用铁质风筒代替风桥。铁质风筒风桥内风速不得超过去时15m/s,支护80、铁质风筒要采用不燃性材料,风筒不得承受压力。(6)栅栏1)瓦斯超限区、无人工作巷道、放炮贯通的巷道超过6m的盲巷等处要设置栅栏。2)设置栅栏时应根据设置地点宽度首先打起坚固的立柱,在立柱上使用宽度不少于4cm,厚度不少于2cm的柱条,木板条横竖间距不超过节20cm,要全巷道断面设置,但可以留有只供通风人员进出的用铅丝捆绑的小栅栏门。3)栅栏上部应挂有白底红字,上写“禁止入内”或“对方放炮严禁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板,未经队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拆除栅栏。考核制度(1)风墙面不平整、有裂缝、重缝、空缝、漏风现象,罚责任人50元。(2)挡风墙前无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罚责任人50元。(3)闭墙距离81、盲巷口超过5m,造成瓦斯积存,罚责任人500元。(4)闭墙内外有积水而不设反水池,罚责任人50元。(5)闭墙厚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罚责任人500元。(6)风桥漏风严重,罚责任人1000元。(7)栅栏设置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20元。1.7矿井通风巷道管理制度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构成通风系统前,禁止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等,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采用。采掘工作面都要采用独立通风系统,严禁采用不符合煤82、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等。通风衔接工作要及时,通风设施要牢靠,合理调节风量,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通风能力要满足生产需要,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配风量要符合公司的规定。井下各地点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在各巷道交叉口要悬挂瓦斯煤尘事故和火灾的避灾路线标志牌,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和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中,必须及时建造永久通风设施,防止风流短路。采煤工作面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在所有同已采工作面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已采工作面。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必须及时永久密闭。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83、采。通风部门必须每季度绘制一次通风系统图,每月进行一次补充修改,并将修改图发布内部网上通风管理栏内,还应矿井通风网络图。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改变通风机状态时,必须由通风部门进行风量和通风阻力的计算,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产前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的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通风部门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每季度要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矿井分配方案。凡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部门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得开工作业。1.8无计划84、停风管理、追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通风可靠”,落实集团公司“煤矿能够做到零死亡、煤矿生产过程中能够做到瓦斯不超限”的精神,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焦煤集团瓦斯超限管理办法(2013年1月1日实施版)的相关要求,杜绝无计划停风,消除瓦斯超限。特制定以下无计划停风追查制度,保证通风可靠。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2)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3)必须安装2套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85、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4)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5)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修1次。(6)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批准。(7)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追查制度;(1)严格执行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和恢复矿井通风的管理制度。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止运行时,必须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立即启运矿井应急预案,由矿领导组织按应急预案的相关程序进行处理。(2)主扇司机必须立即查86、明原因,起动备用风机,并向矿调度报告,矿调度要立即通知矿总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等有关领导,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汇报集团瓦斯治理室。(3)在采取措施恢复通风后,由集团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追查,由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室、调度室、机电运输室、通风室、机电队、通风队等相关科室单位及相关人员参与。(4)事故追查原则,坚挂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追查不清楚不放过。2)责任人末受到处理的不放过3)责任人和群众末接受事故教训不放过4)末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不放过事故追查内容:事故原因、事故经过、落实责任人、处罚意见、事故报告以及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安87、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3)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88、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4)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5)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正常工作的局89、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6)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7)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8)每10天至少90、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9)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10)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11)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矿井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追查制度;(1)在采取措施恢复通风后,必91、须由矿总工程师牵头,通风副总工程师协助,由矿局通管理单位和局通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人员参与验收。(2)事故追查原则,坚挂四不放过原则同上。(3)事故追查内容:事故原因、事故经过、落实责任人、处罚意见、事故报告以及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等。1.9矿井反风演习管理办法为提高矿井抗灾能力,检验反风设施的可靠性,锻炼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矿井反风规定如下: (1)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装置,必须能在10分钟内实现巷道风流方向的改变。 (3)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 对采煤工作面局部反风要求如下: (1)采煤工作92、面必须具备局部反风条件,反风设施应至少每季检查一次,当工作面进风巷发火或其它事故时,必须能迅速实现局部反风; (2)采煤工作面实现反风后,风量不低于正常风量的60%; 当矿井进风井筒、井底车场(包括井底车场的主要硐室)和井底车场相通的各翼运输大巷发生火灾时,必须实现全矿反风。 反风演习期间,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反风演习时,应重点监视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变化,防止因矿井配风量的变化,气体涌出造成通风瓦斯事故。 灾害时期,要有防止风流逆转的措施。 反风演习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及排查工作,对通风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93、修。1.10矿井通风图纸的绘制保证及标注内容1.10.1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1)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名称必须按以下标称:“XX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2)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必须采用以下图纸规格(1594mm*841mm)绘制,巷道采用双线条上细下粗左细右粗,按轴测投影图绘制,并突出立体感。(3)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必须由绘制人签名,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及总工审核签名,签名栏格式参照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所制定样式执行。(4)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必须标注每条巷道的名称及各水平主要运输、通风巷道及矿井进回风井口标高。(5)每条巷道必须标注风流方向、巷道长度、风量、断面、风速。(6)主通风机必须标明风机型号(包94、括备用风机)、功率、频率、风量、叶片安装角度。(7)图上必须标注矿井所有通风设施。(8)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的同时必须单独绘制相应的矿井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网络图采用3号图纸(297mm*420mm)绘制。(9)通风网络图采用单线条圆滑曲线绘制,每条巷道必须标注风量、风速、断面及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10)通风网络图每个节点风量必须闭合。(11)图例按以下样式执行: 1.10.2矿井防尘系统示意图(1)矿井防尘系统示意图名称必须按以下标称:“XX矿井防尘系统示意图”。(2)矿井防尘系统示意图必须采用以下图纸规格(1594mm*841mm)绘制,巷道采用双线条上细下粗左细右粗,按轴测投影图绘95、制,并突出立体感,水管采用虚线条绘制在巷道的中间。(3)矿井防尘系统示意图必须由绘制人签名,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及总工审核签名,签名栏格式参照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所制定样式执行。(4)矿井防尘系统示意图必须标注每条巷道的名称及各水平主要运输、通风巷道及矿井进回风井口标高。(5)每条巷道必须标注管径、长度及三通、喷雾、水幕、隔爆设施。(6)隔爆设施要标明水量、棚区长度及巷道断面,防尘水池要标明水池容量、标高,水源井要标明水泵功率、扬程。(7)图例按以下样式执行 1.10.4矿井监控传感器布置图(1)以通风系统图作底图,布置监控传感器布置图,采用以下图纸规格(1594mm*841mm)绘制。(2)确定96、地面监控中心站及各分站的具体位置,以单线联接作通讯线。(3)各分站的监控传感器以单线和分站相连。(4)在分站和传感器安装位置应标明分站编号和测点编号及其符号。(5)图上标明各巷道及工作面名称。(6)图例按以下样式执行1.10.5矿井监控系统供电与断电系统图(1)以本矿井供电系统图作底图,在底图上监控系统供电与断电系统图,采用1号图纸(594mm*841mm)绘制。(2)用单线联接断电器与断电设备,用单线联接出分站供电电源线和断电器电源线。(3)标明断电器的名称、型号、符号。(4)圈定断电区域及其设备名称。(5)图上标明各巷道及工作面名称。2、瓦斯管理制度2.1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97、定,煤矿每2年必须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为规范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真实反映矿井瓦斯等级情况,我矿的瓦斯等级鉴定为内蒙古安科院进行鉴定;2.2瓦斯检查制度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瓦斯检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通风瓦斯管理98、制度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并且所带瓦斯检测仪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1.5m以上胶管、检查棍,严禁携带不完好的检查仪器入井;入井后必须在井底车场新鲜风流中校准光学瓦斯检查仪;检查过程中对所携带的仪器要爱护好,不准随意破坏。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工作区域的通风系统、风量分配、瓦斯涌出情况,负责分管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温度的检查工作,随时掌握和监视本区域各点的通风、瓦斯变化情况。检查地点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下列地点必须设点挂牌检查:(1)采煤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隅角、回风及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风、工作面、回风、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3)99、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通风队制定的瓦斯巡检线路认真检查,瓦斯检查手册要按照巡检线路的顺序,认真填写地点、名称、检查结果,字迹清晰工整,严禁乱填写。通风队要根据井下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检查路线,并书面通知检查人员。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填入手册、牌板,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由作业人员签字;瓦斯检查必须做到手册、牌板、日报三对口;发现检查地点瓦斯浓度超限,要及时进行汇报,并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带。瓦斯异常涌出区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检查次数至少3次,间隔时间不小于2小时;其它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100、度每班检查次数至少2次,间隔时间不小于3小时;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特殊情况要随时检查区域瓦斯情况。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瓦斯检查员必须乘坐第一趟人车入井,检查各工作地点的气体情况,并坚持8小时工作制。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必须在井下制定的地点交接,不准在井上交接;交接的地点要有明显的标志或专门的101、瓦斯交接班硐室,并有交接班记录备查。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作好“一炮三检”记录。通风部门当班领导或班(长)在每班进班前清点瓦斯检查员人数,发现缺人时必须立即安排替补。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102、。对于高冒区以及工作面瓦斯异常的区域要重点检查,每班向通风调度汇报。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停电停风区域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和警标。每班不少于两次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检查员每班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情况。发现通风瓦斯隐患必须及时汇报。任何人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地点,否则必须有专门措施。2.3防治瓦斯积聚制度加强瓦斯管理,做到生产布局合理,采用先进采煤方法,制定好瓦斯治理近期和长远规划,及时掌握采掘动态和瓦斯涌出情况,按规程要求,严密地组织瓦斯检查工作。配足瓦斯检查人员,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路线定时、103、定点、定人员进行检查,完成瓦斯检查计划;严格执行班中汇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脱岗等现象发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或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汇报。及时对巷道冒高处和盲巷进行包帮装顶、封闭、充填处理。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盲巷的产生,不留能够造成瓦斯积聚的空间。采煤工作面落顶要及时,特别是上下隅角处,一定要落实、落严,必要时可采用封堵措施。对井下各用风地点做到合理配风,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一台局扇只准供一个地点用风,严禁无计划停风,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并设置栅栏、警标,否则进行封闭处理。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提高风门质量,确保风流稳定。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巷104、道贯通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对需要进行瓦斯排放地点,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严密的排放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排放工作。做好安全装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校正等管理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2.4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突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落实“大风量、大断面、双回路、严封闭”的瓦斯防治措施,加强瓦斯零超限制度建设,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瓦斯事故、遏制较大瓦斯事故、减少一般瓦斯事故,特制定本制度。通风系统管理(1)矿井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主要通风机,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其105、他用风场所的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2)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独立。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前,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3)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不低于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三分之二。(4)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5)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并保持完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106、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可靠,连续运行。(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得大于300,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3)监控系统按要求设置风速、风压、一氧化碳、温度、烟雾、设备开停、风门开关等传感器。(4)严格执行各作业点和其它必须检测瓦斯的地点同时实现“瓦检仪、报警仪、瓦斯探头”三同时管理。(5)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甲烷检测设备、甲烷传感器及报警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光学瓦检仪必须每月检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6)矿井必须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设107、置T1、T2甲烷传感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T0甲烷传感器。T1甲烷传感器设置于工作面上出口,距工作面不得大于10m,T2甲烷传感器设置于距工作面回风上山1015m处。(7)煤矿监控室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审阅。(8)煤矿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排除隐患。供电系统管理(1)煤矿不定时组织人员对矿井上下供电系统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时处理供电系统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可靠。(2)矿井必须实现双回路电源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108、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3)煤矿必须制订对突发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停电,必须立即撤出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4)煤矿必须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和用电制度,不得无计划停送电,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生停电、停风,必须立即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矿井恢复通风、排除瓦斯时送电的安全措施,只有在恢复通风后,所有安装电气设备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瓦斯浓度降到规定范围内,方可开启送电。现场管理(1)煤矿健全瓦斯治理工作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进行安全生产109、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3)煤矿必须正常开展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4)严格执行采掘作业规程,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5)瓦斯巡检必须正常运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牌板和瓦斯日报表数据一致)管理。(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规范填写交接班记录。(7)凡瓦斯浓度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的瓦斯积聚区进行瓦斯排放时,必须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2.5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110、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 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 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忽大忽小。瓦斯浓度较大, 经常处于临界状态; 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 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 异常时,现场瓦斯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111、即向安通科、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 0.8%、不超过 1%时, 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煤矿跟班领导,并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主任、总工程师112、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安通科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4、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或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总工程师、总经理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通风、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出现通风异常,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 采区回风巷、 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采掘工作面发生无113、风、微风、循环风时;正常情况下,风量突然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瓦斯涌出变化,幅度较大时;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时;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发生位移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 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5m3/min,掘进工作面 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3m3 /min;存在其它瓦斯涌出异常情况。3、分析内容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系通风、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通风系统情况:通风机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 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114、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 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 瓦斯抽采情况:抽采工艺,抽采系统运行状况。4、分析方法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 通风副总、 技术科、 安通科、 生产区队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对瓦斯异常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做好分析记录、建立瓦斯异常涌出分析台帐。 瓦斯数据分析方法采取即时分析和定期分析两种。 即时分析法:人员检查或监测数据出现瓦斯异常时,要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小组成员参加,对瓦斯数据异常进行 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定期分析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分析会议,对1个月内出现的瓦斯动力现象和115、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注瓦斯异常点,标明瓦斯浓度、 瓦斯涌出量,在分析台帐上记录异常原因、发生异常时的生产活动情况及处理措施等。5、其它要求 每月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条件变化时,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技术科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 安通科要经常对瓦斯调度台帐的数据进行分析,调度监控室值班人员要时时观察监控系统各种信息,发现瓦斯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处于快速上升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安通科和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采掘工作面116、作业规程必须经煤矿调度会,通过各科室、区队进行严格审查。2.6便携仪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6.1使用范围矿领导、区队长、班组长、爆破工、安全员、瓦检员、特殊工种等人员下井时随身携带。2.6.2使用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2.6.3使用时间下井后实行8小时连续不间断实时监测。2.6.4发放由煤矿检身房发放。2.6.5使用管理:(1)维修人员应按时调校仪器,保证仪器性能稳定,灵敏可靠。性能不稳定的仪器,不得下井。(2)仪器在发放时,应先检查外观,然后检查电压及零点,有117、问题时必须更换,领仪器人员下班时必须按时交回,若超一班(从领仪器到交仪器超12小时),将给予罚款,若超过一天不交者,罚款100元,超过三天,视为丢失。(3)下井后,应正确使用仪器,不得敲打、碰撞、挤压,不得损坏零件,否则视损坏程度给予50800元的赔款,丢失者按仪器原价赔偿。(4)根据上述规定,凡应携带仪器的人员,下井时要随身携带,否则给予50100元罚款。2.7自救器管理规定 自救器是井下发生灾害时职工使用的自救仪器,是矿工的第二生命,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生命安全。针对我矿现使用情况,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职责,使用好每台自救器,切实保证职工的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2.7.1发放检查管理制度(1)118、新自救器投入使用前必须编号,严禁未编号自救器投入使用 。(2)发放人员每班发放前必须认真检查每台自救器,确保发放的每台自救器封条完好,氧气压力达到18MP以上,否则每发现一台自救器发放出去不完好不能使用。(3)发放时必须认真登记,掌握每台自救器的使用人,回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必须查明原因和使用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报废的按原价赔赏。(4)自救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作实验,该报废的及时报废,严禁报废自救器投入使用。(5)维修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对发放人员检查有问题的自救器必须及时检查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数量。(6)由于发放人员发放不能使用的自救器或维修人员维修不合格等原因,在井119、下出现灾害时不能使用造成事故的,将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7.2使用管理制度、(1)所有使用者在领取时必须认真检查,确保领取的自救器完好可以使用,对发放不能使用的自救器可以拒绝领取,若领取不能使用的自救器下井,由于自己领取不合格自救器造成事故责任自负。(2)使用者在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保护好外壳,若发现外壳损坏,视损坏程度罚款50-200元,若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照价赔偿。(3)使用过滤式自救器者,在没有遇到灾害和特殊情况时,不得随意撕开封条,造成报废的照价赔偿。(4)使用压缩氧自救器者不得损坏压力表观察窗。(5)使用压缩氧自救器者不得随意打开封条。(6)使用压缩氧自救器者不得随意打开120、外盖,释放氧气。(7)无故损坏自救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罚款。(8)工作中正常使用造成报废的, 将不追究使用者的责任,按照正常报废处理。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1矿井测尘制度3.1.1配备2名测尘人员,测尘员必须持证上岗3.1.2测尘人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10天对全矿粉尘进行一次测定。3.1.3认真填写测尘报表。3.1.4粉尘浓度的测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测定。3.1.5按时向科领导和矿有关部门汇报粉尘测定结果。3.1.6各矿井和地面产尘的辅助生产单位必须建立粉尘测定制度,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3.1.7总粉尘(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3次;(2)粉尘121、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3.1.8呼吸性粉尘(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3.1.9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3.2防尘洒水系统管理制度3.2.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管路可与消防管路共用)。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3.2.2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积的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按规定安设支管与阀门(胶122、带运输系统每50m设一个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3.2.3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3.2.4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的范围内。3.2.5各区队应分别建立综合防尘管理台帐。3.3防尘爆炸性鉴定制度3.3.1新矿井投产,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都要进行一次煤尘爆炸鉴定工作。采样工作由通风部负责,采样地点以采区为单位,选择能代表本煤层特征的生产工作面进行。煤尘的爆炸性,必须送国家煤炭工业管理局授权单位进行123、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煤管局备案。3.3.2主要隔爆设施的设置:矿井主运大巷和辅运大巷等。3.3.3辅助隔爆设施的设置采掘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及尾巷。3.3.4主要隔爆设施,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不小于400L/m2。采、掘工作面隔爆设施,用水量不小于200L/m2,回采的进、回风顺槽每200米设置一组辅助隔爆设施,首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 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与风门的距离必须大于25m。水棚排间距为1.2m3.0m。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3.3.5隔爆设施要挂牌管理,牌板标明:124、地点、隔爆水袋的容量、数量、巷道断面、负责人、安装时间等,采区以上的主要隔爆设施和采、掘巷道的辅助隔爆设施均由安通科负责设计,施工队负责安装、日常维护和管理。3.4采掘作业点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4.1综放工作面防尘措施:喷雾洒水设施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管路系统,顺槽管路按百米一处(皮带巷每50米一处)标准设置三通筏门,每7天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各种喷雾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1)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均设置不少于两道以上水幕,其中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超过30米设一道,距收缩眼3050m范围设一道,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的净化水幕设施。2)移架喷雾采用液控联动阀结构。综采支架必须安装125、架间喷雾,起降柱、拉架降尘作用。3)各转载点喷雾,要设施就位,进、回风巷应安设低于2道净化水幕,使用正常,必须采用喷嘴型结构,必须上过滤器。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安装齐全,一步到位。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3.4.2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管理完善,三通阀门齐全,必须采用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喷雾、冲刷井壁巷邦,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2)净化水幕安设两道,其中距掘进迎头不超过50m设一道,距回风口3050m设一道。(3)各转载点要安设喷雾,水压不低于0.4MPa,每道喷雾必须有过滤器。(4)综掘工作面,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126、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5)掘进工作面巷道必须定期冲洗,不得有煤尘堆积。每七天冲洗巷道一次。3.4.3运输巷道防尘措施 矿井主运大巷、辅运大巷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冲洗,回风大巷每7天安排人进行冲洗。3.5个体防护管理制度3.5.1噪声污染防治:本工作面噪声污染超过规定时,另行制定有效措施。3.5.2风湿关节炎防治:(1)现场作业人员穿衣厚度适中,保证人体温度。(2)顶板淋水时,施工人员必须穿雨衣。(3)严禁作业人员在井下睡岗。3.5.3尘肺病防治:(1)加强作业场所的127、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和毒危(2)井下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要正确佩戴防尘口罩。(3)各综掘工作面出煤时,要保证巷道内各转载喷雾、净化水幕和炮头喷雾的正常开启,进行有效降尘。各炮掘工作面在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洒水灭尘,并保证巷道内各转载喷雾和净化水幕正常开启,进行有效降尘。(4)各采煤工作面每班进行上隅角洒水灭尘;出煤时,保证采面架间喷雾、上下顺槽净化水幕及采煤机滚筒喷雾的开启。备采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5)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3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6)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128、个月测定一次。(7)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8)全体员工定期体检。4、矿井防火管理制度4.1每年年初必须编制井下的防灭火措施,并报公司审批备案。4.2矿井必须做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和阀门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4.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演习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将井区反风演习报告集团公司。4.4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库内配备的消防材料和备品工具符合有关规定,具129、体品种和数量由井长根据井区实际情况决定(至少要保证发生火灾时有五套消防斧、消防楸、消防桶、消防铲、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建两道正常巷道断面密闭墙的砖、沙、灰等材料以及不同管径的消防软管各200米),并由专职队伍负责管理、定期更新补充,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挪作它用。4.5生产矿井相关煤层都必须由煤矿组织送省级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结果由煤矿备案。4.6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新采区时,必须对所开采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如果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必须采取联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报公司,所采取的防灭火措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和实施。4.7管理要求4.7.1外因火灾管理(1)进风口130、必须安装防火铁门;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暖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装有2道防火门。(2)井筒与各水平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3)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每一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扦衣服;严禁将失爆矿灯带入井下,严禁随意敲打、磕碰、拆卸矿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4)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必须放在盖严131、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乱倒。(5)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及支护材料等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6)严禁使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起爆器材和炸药。(7)严禁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下井,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经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井下供电线路必须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杜绝电气设备失爆。(8)井下变电所两头必须安设防火铁门,具备阻燃性能,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防止摩擦撞击火花的产生。(9)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132、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封闭采空。(10)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漏风压差,减少搂风量。(11)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井区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12)不得将非防爆照相机、摄相机带入井下进行照相、摄相。如果工作需要必须在井下照相、摄相,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13)矿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队伍,建立消防队伍人员名单,一旦133、发生火灾时马上投入抢险。(14)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矿井避灾线路。4.7.2火区管理(1)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要建立火区管理制度,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进行火区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片。 (2)在火区下或领近火区开采的工作面,在开采前1个月必须将编制好火区下或领近火区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3)对废弃的溜煤眼、暗斜井和风眼由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安排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和充填,以防止自燃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4)对火区的日常管理由井区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台帐,密闭关注火区的变化,并对火区的变化情况及时汇报生产中心。(5)要严格火区管理,定期进行观察,134、其观察内容包括:CO、CO、2CH4、O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墙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防火墙要设观察孔,掏槽深度不小于50c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6)火区的密闭墙处及流经该处的风流的下风侧应设置CO传感器,不间断监测CO浓度的变化情况,发现CO浓度超标必须立即撤出受CO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7)对符合注销或 启封条件的火区先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启封和注销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启封和注销。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4.1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4.1.1矿135、井必须建立健全的注氮系统防灭火系统,并加强日常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使用。4.1.2对碹后的空隙、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塞实,不得漏风。4.1.3采区在设计时,必须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最短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采煤方法、通风方式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自燃发火的有关规定。4.1.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火注氮计划,落实注氮地点、时间、进度和注氮量。4.1.5对采区开采线、停采线、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必须加强防火注氮。 4.1.6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止自燃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付诸实施。严禁CO超限。4.1.7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136、行永久封闭。4.2注氮系统管理制度4.2.1制氮设备的管理及维护(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及时检修制氮设备,且不允许向井下注氮。1)氮气纯度97%;2)氮气流量(表显)30;4)各种参数显示仪表有一个失灵时;5)制氮设备出现其它故障影响正常运转时。在上述故障情况下,因防灭火需要,确需注氮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机电队必须做好制氮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对影响设备正常运转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3)在制氮期间,通风队人员要按运行记录表上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或其仪器仪表所显数据出现异常时,要及时向通风室反映情况,以便及时解决。4.2.2采空区注氮与停注条件(137、1)当采空区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及时注氮:1)工作面上隅角出现CO,其浓度向上递增,达到40PPm,且仍向上递增;2)工作面上隅角CO浓度达到60PPm时;3)工作面上隅角或其它测温地点的温度高于进风流温度15时;4)工作面上隅角或工作面其它测温地点温度高于35时;5)当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因推进度缓慢,采空区中处于自燃带中的浮煤达到了其自然发火期时;6)工作面回撤期间,采空区自燃带中的浮煤达到了其自然发火期时。(2)已封闭的采空区,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注氮:1)密闭内氧气浓度相对减少,CO、CO2浓度逐渐增加时;2)密闭内空气温度增大,密闭外巷道周壁上有水珠时;3)密闭内温度达到138、30以上,且仍向上递增时;4)密闭内逸出气体有特殊的火灾气味(煤油味等)、烟雾时。(3)另外,巷道中的火区在下列情况下,可适当注氮以防止其进一步发展:1)火区扩展速度快,且范围已较大,打钻注凝胶速度相对较慢时;2)打钻设备不能及时到位时;3)防灭火材料(如配凝胶材料等)不能及时到位时。(4)停止注氮条件当如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停止注氮:1)获取内CO浓度稳定低于10PPm以下;2)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3)火区出气与进气温度差不超过5;4)火区内氧气浓度降低到5%以下。(5)需要注氮时,由通风队汇报调度室,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由通风室安排注氮。停止注氮必须经矿总工程师139、批准后,调度室方可通知制氮工停止注氮,通风队制氮人员未接到安全调度室当班调度员通知时,制氮人员不得听从他人指挥而随意开始或停止注氮。4.2.3注氮安全技术要求(1)为提高氮气的利用率与注氮效果,必须对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已封闭采空区及巷道火区采取相应的堵漏、均压措施。(2)地面制氮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设备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汇报,必要时先关机后汇报,严禁将氮气浓度低于97%的空气注入火区。(3)输氮管路必须做到平、直、稳,按要求设置三通阀门,并加强软管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漏气、打死褶或被浮煤压埋;严禁在注氮管路上堆放、吊挂他物。(4)对管路分岔处及管路中的阀门要严格管理,经常检查,严禁阀门处漏气140、及非工作人员随意开、关。(5)注氮结束后,通风队制氮人员必须及时关闭通向采空区中的管路闸阀,以防止空气串入采空区。(6)开始注氮前,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安排派人员先打开井下卸气阀门,待氮气浓度达到97%以上后,方可打开注氮点阀门,关闭卸气阀门,开始正式注氮。4.3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制度4.3.1通风部门指派救护队队负责对井下所有的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工作,测点在综采工作面上下端头和工作面中部以及综掘工作面迎头。4.3.2测定项目主要有CH4、CO2、CO、气温、水温、O2和煤体温度。4.3.3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数据整理工作。4.3.4所有测定结果必须及时汇报给工程技术人员141、,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测定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和结果分析,并将分析结果绘制成曲线图。4.3.5如测定结果显示,某一区域有发火征兆时,应及时进行通报,同时安排相应的防灭火工作。4.3.6将预测预报表装订成册,作为历史资料备查,并通过此项工作摸索矿井发火规律。5、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1安全监测监控一般规定5.1.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并能覆盖瓦斯涌出量较大的采区的所有采、掘、开拓工作面。5.1.2矿井通风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一名具有通风和安全监测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监测人员。5.1.3安全监测人员必须经过通风和监测技术专业培训,经有资质单位考核持证上岗。5.2142、安全监测监控的安装、维护和保养制度5.2.1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分站、电源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明确规定,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5.2.2传感器的各类包括: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开停等。5.2.3所有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综采、综放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装备开停传感器。5.2.4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层的采煤工作面,采区回风、矿井总回风安设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5.2.5矿井、采区进、回风应安设风速、负压传感器。5.3瓦斯传感器安装与维护制度5.3.1回采工作面瓦斯探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43、:(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超前支护段、回风流中各设一个瓦斯探头:报警浓度,断电浓度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浓度小于。回风流探头安设在距回风行人上山1015m,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为,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浓度小于。(2)综采工作面应在采煤机上安设机载式瓦斯断电仪。当机组附近瓦斯浓度达到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达到1.5时间自动切断采煤机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探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掘进工作面应在距煤头5m以内,巷道口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台瓦斯探头,瓦斯报警浓度均为,断电浓度为1.5%,工作面回风流144、探头为。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2)掘采工作面串联时,除按正常安设瓦斯传感器外,还需在串入回采工作面的进风巷中再增设一个瓦斯传感器,位于距回采面煤壁m范围,瓦斯报警断电浓度0.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浓度小于0.5。(3)掘进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时,在被串入的局扇前m范围内再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被串入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浓度小于0.5(4)掘进机上配有机载式断电仪时,工作面风流中可不另设瓦斯传感器。5.2.3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145、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风速、差压、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6、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6.1矿井应按规定配齐足够是通风仪器仪表,如瓦斯鉴定器、多种气体鉴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风表、测尘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自救器等。6.2所有仪器仪表必须登记在册,标明在册、使用、备用报废台数,仪器仪表的性能状况及使用年限;使用仪器仪表必须到发放人员出登记,发放人员必须认真登记好仪器仪表的编号;个人使用的仪器仪表不得转接他人使用;对于任意破坏、损坏仪器仪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3各类仪器仪表的使用、维修、检查制度:6.3.1瓦斯鉴定器、风表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仪器是146、否完好,使用过程中严禁拍打和撞击仪器,要认真爱护、保养,保证仪器的准确性。每半年送集团公司通风实验室进行标校。6.3.2多种气体鉴定器在使用中要爱护好,按操作要求进行操作,维修工每月检查其气密性及完好状态。6.3.3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周必须标校一次,严禁在超过量程的环境下使用,以防仪器损坏;充电时间不少于16小时。6.3.4风电瓦斯闭锁装置要进行定期的必要的保养,定期检查仪器的性能,探头每周标校一次。6.3.5自救器的发出与回收制度要严格执行,每班发出的自救器回收时要认真检查是否完好;过滤式自救器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测,压缩氧自救器定期检查药品、氧气压力是否正常。7、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为贯彻执147、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继续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定制度如下:7.1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排查领导组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矿长领导下,要进一步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一通三防”的职责权限,协调解决生产与“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杜绝瓦斯、爆破、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一通三防”工作做到齐抓共管。矿总工程师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设计、规程、措施,严把通风瓦斯关。每月组织不少于148、一次的通风例会,对本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做好重点通风工程的衔接布署。7.2强化“一通三防”管理规定7.2.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完善、合理、畅通。生产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坚持以风定产,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通风系统不健全或风量未达到计划风量的采掘工作面,一律不准生产。严禁实行串联通风(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措施视串联时间、巷道长度报矿总工程师或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7.2.2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系统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足够数量的监测人员。回采、综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测装置,否则一律不予验收和生产。瓦斯监测系统的断电装置必须灵敏、可靠。7.2.3建立健149、全瓦斯与二氧化碳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开工作面瓦检工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严禁班漏检,虚报假报瓦斯含量,严禁瓦斯超限作业。7.2.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控制无计划停风井下所有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掘开工作面全部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控制和减少无计划停风次数。7.2.5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严格执行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落实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现场把关制度。7.2.6提高密闭工程等通风设施管理必须狠抓通风密闭工程质量,杜绝工程亏欠。7.2.7加强综合防尘工作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队要有专门防尘队伍,综合防尘领导组要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尘150、系统,认真落实采掘工作面、运输巷道防尘措施,完善隔爆设施,定期进行粉尘测定。7.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7.3.1每周日为XX煤矿“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排查时间,由安通科组织牵头对XX煤矿井下通风设施、粉尘治理、瓦斯管理等进行安全检查。7.3.2各区队对所辖范围内巷道进行洒水灭尘,洒水灭尘不彻底,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7.3.3发现密闭漏风、检查密闭日期填写不规范,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7.3.4井下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手册、瓦斯台帐做不到“三对口”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7.3.5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7.3.6出入风门不关、撞坏风门不及时汇报,罚款200元。7151、.3.7盲巷或无风区域必须及时设置栅栏。未按规定时间设置的罚款2000元;擅自进入盲巷栅栏或无风区域的罚款1000元。7.3.8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超距继续作业的,罚款500元;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工作面人员私自将风筒落地、摘除、捆扎的,罚款1000元。7.3.9风门损坏不及时修复、使风门失去挡风作用;随意拆卸通风设施影响供风的,发现上述一处罚当班负责人200元,责任人100元。8、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一通三防”文件、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8.1安通科必须设置有“一通三防”技术资料专用柜,并实行分类、分项、分152、盒按统一序号标签存放,一种资料(如排放瓦斯措施等)一个资料盒放不完的,可实行多盒存放,但标签必须一致,禁止两种及以上资料在同一资料盒内混合存放。8.2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编制和审批资料,需要上报审批和备案的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8.3安通科主要负责人负责接收当日所有文件,措施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接收,并在文件、措施进行签收。8.4各类“一通三防”文件、规章制度、方案、设计、措施、计划、图纸、报告、报表(旬、月、季、年)、记录、台帐等技术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填绘、变更、完善、上报、归档保存或注销,填写内容真实、齐全、准确、清楚。8.5通风室编制的“一通三防”相关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要一份存档、一份153、下发区队,通风技术人员每月所做的各类图纸及报表要及时存档,并自留一份。8.6外单位或本单位内部人员需要借阅“一通三防”相关文件、资料及措施时,由本人到通风室主管处借阅,并有借条本人签字,使用完毕及时归还。8.7上级领导或公司进行资料检查时,通风技术员必须准备好资料陪检,保证及时提供资料。8.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将“一通三防”资料借阅他人,查阅“一通三防”资料(包括书面和计算机资料),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8.9“一通三防”资料要做好防霉、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齐全。五、瓦斯防治年度、中长期规划1、瓦斯防治年度计划根据XX年度采掘接替安排,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154、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提前防治,杜绝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对XX年度矿井瓦斯防治计划如下:1.1优化通风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进行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构筑与管理,确保各采掘工作面、硐室有足够的新鲜风量。其标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进行管理。 1.2区域性瓦斯防治采区瓦斯防治计划:(1)6106回采工作面的收尾应加强通风、瓦斯、防火管理工作。在采面回柱放顶期间应按严格按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及时架设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管理,加强瓦斯检查、监测工作,发现瓦斯瓦斯超限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按照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进行处理。(2)6106155、回采工作面的瓦斯防治由于本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相对较稳定,此工作面的瓦斯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瓦斯管理制度、措施、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3)6106回采工作面的瓦斯管理由于本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相对较稳定,此工作面的瓦斯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瓦斯管理制度、措施、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掘进期间的瓦斯涌出量及地质构造,判定此工作面瓦斯储存量县对较小,瓦斯危害不大。但为确保安全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搞好瓦斯的检查与监测工作。掘进工作面及独头盲巷的瓦斯防治计划本年度主掘6203主运顺槽、辅运顺槽巷,根据掘进期间瓦斯涌出量判定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不大。应严格按照规定搞好瓦斯检查156、和监测工作。通风部门应根据瓦斯涌出量变化及时按标准要求安装架设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管理工作。巷道贯通及启封盲巷、瓦斯排放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施工、处理。2、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2.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治理瓦斯就是拯救生命”、“瓦斯事故可以预防和避免”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监管、强化监察,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切实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确保我矿安全生产157、。 2.2瓦斯治理的基本原则坚持科技兴安原则,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坚持“可保尽保、应抽尽抽、抽采平衡”的原则,积极推广“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等先进经验;坚持“以抽定产、以风定产”的原则。正确处理瓦斯防治与煤炭生产的关系。2.3工作目标争取建成集团公司瓦斯治理标准化矿井,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通过抽采手段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变为低瓦斯矿井,将吨煤瓦斯含量降到最低,保证安全生产,不出瓦斯事故。努力使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整体提高一个水平。杜绝瓦斯爆炸、燃烧、熏人等瓦斯事故的发生;杜绝井下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积聚;经过瓦斯治理,实现瓦斯零超限158、目标;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完善“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机构及职责,增配“一通三防”技术人员,努力使“一通三防”人员最低达到高中或技校毕业水平;建立完善的通风、抽采、监测监控专业队伍定期培训制度,并严格付诸实施;加大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奖惩制度,推动后进,激励先行;把瓦斯治理“一矿一策”、 “一面一策”制度切切实实落实到位;形成一套完备的通风设施安装、构筑、验收、管理制度及落实督查,提高矿井通风设施的防灾、抗灾、救灾能力;确定以瓦斯抽放和监测监控为重点的瓦斯治理方向,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提高综合配套能力,做到标本兼治;在每月一次的通159、风例会上,认真分析通风系统,找出缺点和不足,对通风系统进行月优化,确保通风可靠。力争使瓦斯治理团队做到“四个一流”(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管理、一流素质)。2.4瓦斯治理规划工作要求瓦斯治理整体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明确以通风、抽放为主,监测、监控为辅,做到标本兼治。对于抓出来的成果必须做到抓出一点,巩固一点,瓦斯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施计划稳扎稳打、稳步提高,坚决杜绝出现滑坡、反弹现象。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将瓦斯治理工作贯穿整个工作日程,清醒的认识到瓦斯治理是一场持久战,各部门必须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将瓦斯治理规范按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班组和个人,让大家160、切实感受到瓦斯治理就是生命工程,是安全生产、预防群死群伤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基础工程。中长期治理规划 1、加快队伍建设,强化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公司要克服目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加快通防部及防突队伍的建设,加大瓦斯治理宣传培训力度,采取公司、区队培训相结合,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专业和全员培训相结合,示范演习和技术比武相结合,利用安全会、电教、板报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推广方法内容简单、占用时间短、职工兴趣浓、易懂易记的“每周一题”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灌输瓦斯治理理念、方针、政策,大力营造“群防群治”氛围,坚持每会一案例,通过真实的事故案例让广大干部职工明白瓦斯治理工作的重161、要性、紧迫性。通过培训和事故案例分析,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和只认瓦斯不认人的现场管理理念及宁停三天,不抢一秒的口号。严格遵循“尊重规律、科技领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瓦斯治理方针。让各级领导明白加强基础建设,领导重视,是控制瓦斯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在资金使用上明确:资金再紧治理瓦斯投入不能紧;在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上:人员再减通防人员不能减;在生产中明确:生产任务再重不能忽视通风瓦斯治理;在技术上:从采区设计到生产准备首先考虑通风系统。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根据矿井实际条件,对照检查,及时调整瓦斯治理的工作思路和方法。2、认真落实矿162、井通风管理规划,完善矿井测风制度。计划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大检查过程中,重点对井下通风设施的合理性、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保证通风质量,减少了漏风量,提高风量利用率。井巷工程开工后,必须及时设置专职测风员。测风计划严格按10天一次侧风,并保证测风质量,测风时应一并检查通风巷道及设施的状况;至少每月检查1次通风机,每班检查一次风筒。3、狠抓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1)通防部每月按检查区域制定计划巡回检查图表,明确瓦检员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和检查时间。(2)坚持瓦检员现场签字交接班制度;(3)将瓦斯治理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明确班组及个人在瓦斯治理中的163、重要性,切实做到瓦斯治理人人参与,推广瓦斯由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矿的瓦斯治理层层互保、联保制度。4、 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分级管理制度及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停风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可由该工作面瓦检工直接启动风机恢复通风。(2)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停风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超过0.8%,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由通防部分管领导到现场指挥采取控制风量措施排放瓦斯。(3)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停风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专门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经公司总工164、程师审批后,由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4)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防部制定专门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会审后,由公司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负责启封和排放。(5)巷道贯通前,施工队必须及时编制贯通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贯通,贯通时,通风部门必须有分管领导在现场值班,贯通后,及时按规定调整通风系统。5、加强掘进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1)局部通风是瓦斯事故的多发环节,公司明确规定:局扇必须由瓦检员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同时制定以下措施并计划付诸实施:掘进面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公司通防部门下达局部通风设计,施工单位按设165、计进行安设,通风部门组织对安设地点、工程质量、配套设施等(风电闭锁、瓦斯闭锁、风量测定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行局部通风;局扇实行专人挂牌管理,现场交接班签名,建立存在问题交接及处理方案记录;设定专人维护、看管风筒;落实停风撤人、断电、设置栅栏和汇报制度;进行定期测风。引进高风压、大风量、节能型对旋局部通风机。(2)坚持爆破工归通风部门管理和专职爆破工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3)加强放炮管理,爆破工必须亲自连接母线,并在规定地点进行起爆(矿井未形成全负压通风前,在地面起爆,矿井形成全负压通风后,在反向风门外且距离爆破地点不少于300m外起爆,起爆地点必166、须按规定安设压风自救装置)。(4)把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局部通风、爆破管理认真落实到位。6、更换淘汰的瓦斯监控系统,安装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用由于原监测监控系统KJ85N性能不太稳定,公司确定将监测监控系统更换成性能稳定、兼容性好的KJ90NA系统,并安装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矿井投入建设前,及时招聘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专业维修人员,认真落实瓦斯监测装置的维修和管理制度,为保证瓦斯监测系统准确、灵敏、安全、可靠,监测工对综掘工作面每三天、其余地点每周调校一次传感器。瓦检员每班三次核准传感器显示的瓦斯浓度值。充分利用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负压、设备开停、风门开关等传感器,实167、现自动化实时监测,利用瓦斯检查和瓦斯监测双重手段,为瓦斯治理提供有力的保障,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7、进一步加大装备投入在瓦斯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装备,在技措资金的审批使用上,优先考虑“瓦斯治理”倾斜政策,切实做到安全先行。8、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完善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在今后的矿建工作中,把“瓦斯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面面有人抓,处处有人管,针对我矿实际,建立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公司的 “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瓦斯治理”各级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重点把好设计关、规程措施审查关、“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关。(1)凡涉及矿井168、建设设计、采区采面设计,实行通风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审查“一票否决制度”,各类设计必须满足“瓦斯治理”安全技术要求,并经通风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总工程师审查批准;(2)把住重大措施的审查关,通风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审查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在措施的执行过程中,通风部门现场监督实施。(3)把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关,切实做到专款专用。(4)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划清了职责范围,明确责、权、利,并同矿井安全生产进行挂钩考核;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张贴上墙,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并由公司安全部统一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形成全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良好氛围。9、完169、善、落实瓦斯治理规章制度完善瓦斯事故追究问责制度、瓦斯治理考核制度;认真落实瓦斯超限追查制度、瓦斯超限分级谈话制度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瓦斯排放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和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0、落实业务保安,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在每月组织的质量标准化、安全隐患检查中,通风瓦斯对整个达标具有否决权。凡存在通风瓦斯隐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产,进行处理。隐患不消除,不准生产。 2.5 瓦斯治理资金计划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从安全提留资金中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提取要按标准提取到位,提取的资金要切实用于改善通风系统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提高通风系统和监测监控设170、备的稳定性及可靠性,要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治理整治。六、一通三防综合防治措施1、瓦斯防治措施1.1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矿矿长必须定期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矿每月至少一次),并保证这一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各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采掘区(队)长对所辖区内“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安通科负责对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2要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良好,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通风系统不合理或风量不足的要停产整顿。局部通171、风设施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不按标准安装、维护风筒。严格矿井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瓦斯检查员配备不足的由矿长负责,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或弄虚作假由通风区(队)长负责。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掘进工作面高顶瓦斯积聚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凡因未制定措施而引起瓦斯煤尘事故的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措施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由分管矿长和采掘区(队)长负责。1.3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和瓦斯涌出异常区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高瓦斯采掘工作管理,由煤矿制订具体标准、管理办法和编制安全措施报公司各安全职能部门审批。1.4矿井要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掘进工作面迎头172、必须按规定悬挂瓦斯监控探头。装备安设和维修由矿井机电队队长负责:瓦斯监测仪器的日常使用管理由采掘区(队)长负责。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监测队伍,负责从事日常仪器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所有监测仪器的维修费用,必须予以保证。1.5矿井的放炮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每个炮眼必须按规定充填炮泥。1.6要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所有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员违章进173、入。1.7要加强矿井防火和电气设备管理,坚决消灭引爆火源。要严格井下明火作业的审批手续,特别是井下胶带运输机的防火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要严格把关。井下检修电器必须先检查瓦斯,并严禁带电作业。井下流动电钳工要配备便携式瓦检仪。1.8要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及各生产环节必须实现湿式作业,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消除煤尘堆积和飞扬。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2、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技术措施随着矿井采深的增大,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逐渐增高。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用挡风帘控制风流冲淡瓦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回撤溜尾支护或过往行人等原因,稍有不慎即可造成回采工作174、面上隅角瓦斯积聚并超限,严重威胁着矿井回采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由其是爆破作业。为此,煤矿特制定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内容如下:2.1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挡风帘必须按规定悬挂,以确保上隅角通风。任何人员不得无故取下、使用过程中要爱惜挡风帘不得蓄意破坏或拿做他用。每一回采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挡风帘的吊挂。2.2每一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上隅角50米处必须安设一台局部通风机。要求在撤下上隅角挡风帘时使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局扇,专人开关风机,局扇必须垫高,风筒必须吊挂。局扇吸风侧必须安设甲烷断电仪探头,当局扇吸入风流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能够停止局扇并切断电源。局扇甲烷断电仪175、必须灵敏可靠。2.3当回撤溜尾支护须撤下挡风帘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测同意,方可启动局扇向上隅角供风,冲淡上隅角积聚的瓦斯。2.4当溜尾放炮需要撤下挡风帘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测同意,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将上隅角瓦斯冲淡在允许范围内方可作业。2.5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要求每班不少于两次跟班检测上隅角瓦斯浓度,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2.6定期测量回采工作面风量,保持足够风量。2.7要求回采工作面值班矿长、班队长、放炮员、回撤工及所有通过上隅角挡风帘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此安全技术措施,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员、瓦斯检查员负责对井下各班队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挡风帘吊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当班风帘吊挂176、不好或回撤后、放炮后不及时吊挂挡风帘,造成瓦斯积聚或超限作业,将对当班负责吊挂挡风帘人员进行安全处罚。3、防止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的措施3.1每月组织一次瓦斯检查人员的工作会议及业务学习。加强瓦检员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每个瓦检员的责任心、工作积极性。3.2广泛采取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凡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入井发现瓦检员存在空班漏检现象时,经核实无误后奖举报者1000元人民币。对空班漏检的瓦检员给予开除瓦检队伍的处分,并对其罚款1000元。3.3领导干部定期不定期的入井检查制度,发现瓦检人员有空班漏检问题时严肃处理。3.4建立经济风险考核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以增加瓦检员工作责任心。4、粉尘防治177、措施4.1作业单位应当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4.2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该系统必须能有效运作。实施降尘。4.3对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防护用品采用防尘口罩。4.4企业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4.5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6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井下产生煤尘地点粉尘数据,建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情况档案,对于长期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应建立职工卫生档案,定期体检。4.7生产矿井放炮作业应积极使用水炮泥,掘进工作面爆破前、178、后要冲洗井壁巷帮,爆破时喷雾降尘,装煤(岩)洒水。5、煤尘防治措施5.1打钻时的防尘 湿式凿岩。湿式凿岩的实质,是随着凿岩过程的进行,连续地将水送至钻眼底部,以冲洗岩屑和湿润岩粉,达到减少岩尘的产生和飞扬的目的。水电钻打眼。水电钻主要用在回采和煤巷掘进工作面,亦可以用于软岩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干式捕尘。干式捕尘主要用于缺水、高寒地区和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5.2放炮时的防尘 水袋填塞炮眼。俗称“水炮泥”。其实质是将装满水的塑料袋装填在炮眼内,爆破时水袋被爆碎,并将水压入煤的裂隙和雾化,以达到防尘的目的 喷雾。喷雾是爆破时一种简单易行的降尘措施。喷雾器多为风水联合作用,以压风为主要179、动力,将低于风压98kPa196kPa的水喷射出去,使之雾化。它的射程大、雾粒细、喷射面宽、降尘效果好。 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水幕也是一种降尘与消烟的有效措施。同时,水幕也设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或尘源丰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尘和净化风流。5.3装岩(煤)时的防尘掘进或采煤工作面爆破之后,一般是先用水冲洗煤帮、岩帮,以清除沉积粉尘,然后对煤堆或岩堆进行洒水,最后再装运。人工洒水。总的要求是让爆破下来的煤或岩石充分湿润,不仅要在装运前洒水,随着装运的进行还要经常地洒水,这样可使粉尘浓度降到2mg m3 左右。喷雾器洒水。5.4运输时的防尘主要措施是喷雾洒水。5.5采掘机械割煤时的防尘 选择最佳切割180、速度。采掘机械的切割参数对产尘量影响甚大。一般采取减少齿数、增大齿距、加大截深和降低切割速度等措施。 喷雾洒水。喷雾洒水是采掘机械切割煤体时普遍应用的一种降尘措施。有外喷雾洒水和内喷雾洒水,也可同时并用。除尘措施: 除尘器除尘。 炮沫除尘。泡沫除尘是利用表面活性发泡剂与水混合,通过发泡装置和导管喷射至采掘机械割煤区,以捕捉煤尘。由于生成的泡沫体积很大,罩住了尘源,达到防止粉尘飞扬的目的。 通风除尘。合理的通风措施能够有效地排除粉尘,它是机械化工作面的防尘手段之一。掘进通风的排尘效果与通风方式密切相关。压入式通风能够较快地清洗工作面空间,但含尘空气要经过整个巷道。抽出式通风,只有当风筒入风口距工181、作面不超过2m时,排尘效果才显著。所以说,混合式通风除尘效果最好。5.6预先湿润煤体防尘预先湿润煤体是在煤体尚未开采之前用水加以湿润,增加煤体水分,以减少开采时的煤尘产生量。其方法有煤层注水和采空区灌水等。5.7个体防护措施由于煤矿中的吸呼性粉尘对矿工的身体危害很大。因此,个体防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常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有:(1) 自吸式防尘口罩。自吸式防尘口罩是靠人体肺部吸气使含尘空气通过口罩的滤料而净化的。它分无换气阀和有换气阀两种。(2) 送风式防尘口罩。送风式防尘口罩是用微型通风机将含尘空气送至滤料净化,净化后的空气再通过蛇形管送至口罩内供呼吸之用。(3) 压气呼吸器。压气呼吸器为一种隔绝182、式个体防护用具。它是井下压风管道中的压缩空气经过过滤、消毒和减压后,再经过导管进人口罩内供呼吸用的。其优点是,免除了粉尘的危害,而且呼吸舒畅。缺点是,工作地点需有压风管道,并且每人拖着一根长管子,行动不便。6、矿井综合防尘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综合防尘的规定,为消除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尘措施。6.1通风管理科负责编制专门防尘安全技术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好防尘设施。采煤、机电、掘进等各部门都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粉尘防治工作负责。重点是:各部门必须管好、用好其管辖区内的防尘设施。井下各地点的防尘、防爆设施的设置、挪移、维183、修等工作由通风队负责。各地点防尘设施的使用由其责任区队组负责,并附有看护责任。当各地点的防尘设施(如:供水管路及三通、闸阀、连接过道的软管等)需要更换或出现故障及其他原因致使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负责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及时通知矿调度室或通风队。当供水水压、流量不稳定或水压、流量不符合要求时,由通风队负责调整水压和流量。井下各采掘、喷浆、巷修和其它作业地点供水防尘管路及其附属的闸阀、三通的延接和安设由通风队负责。井下所有地点的防尘设施由通风队防尘工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维护,采掘地点每圆班不少于一次,行人较少的巷道每星期不少于两次。粉尘防治责任区的划分(冲刷巷道的具体使用)各采面(即进风侧20米和回184、风侧120米范围内)和各掘进工作面从局扇住里的煤尘清洗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洗(扫)尘,由各采掘队队长负责,生产矿井将煤尘管理和洗尘安全措施编入作业规程中,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减少和降低产尘量。6.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超前支护20m至工作面,前顺槽至工作面范围的防治粉尘工作由采煤队负责(主要是正确使用转载机处的喷雾和巷道积尘的清(扫)洗)。、前顺槽至溜煤眼或煤仓的煤尘防治工作由回采队负责。、回风巷超前支护以外 范围粉尘防治工作由通风队负责。、距工作面20m范围的巷道,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冲洗或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6.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在其工程未交接前185、的掘进过程中,其掘进巷道内的粉尘防治工作由掘进队负责(包括施工期间占用的其它巷道范围均作为防尘范围),但不包括隔爆水棚设置、挪移、加水、维护)。、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应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天或每周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6.4其它地点主要运输斜井、各甩车场以及入风石门的除尘、洗尘工作按各自工作范围由各区队负责。7、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包括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 7.1防尘措施 防尘措施的作用是减少井下煤尘的产生和飞扬。 1打钻时的防尘 (1)湿式凿岩。湿式凿岩的实质,是随着凿岩过程的进行,连续地将水送至钻眼底部,以冲洗岩屑和湿润岩粉,达到减少186、岩尘的产生和飞扬的目的。 (2)水电钻打眼。水电钻主要用在回采和煤巷掘进工作面,亦可以用于软岩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 (3)干式捕尘。干式捕尘主要用于缺水、高寒地区和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 2放炮时的防尘 (1)水袋填塞炮眼。俗称“水炮泥”。其实质是将装满水的塑料袋装填在炮眼内,爆破时水袋被爆碎,并将水压入煤的裂隙和雾化,以达到防尘的目的。 (2)水封爆破。水封爆破不仅能降低煤尘的产生量,而且还能减少瓦斯涌出,增加爆破的安全性和提高爆破效果。 水封爆破的做法是:将炸药装炮眼内后,孔口密封好,然后向炮眼内注水,再进行爆破。该爆破法可用于煤巷掘进,也可用于回采。 (3)喷雾。喷雾是爆破187、时一种简单易行的降尘措施。喷雾器多为风水联合作用,以压风为主要动力,将低于风压98kPa196kPa的水喷射出去,使之雾化。它的射程大、雾粒细、喷射面宽、降尘效果好。 (4)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水幕也是一种降尘与消烟的有效措施。同时,水幕也设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或尘源丰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尘和净化风流。 3装岩(煤)时的防尘 掘进或采煤工作面爆破之后,一般是先用水冲洗煤帮、岩帮,以清除沉积粉尘,然后对煤堆或岩堆进行洒水,最后再装运。 (1)人工洒水。总的要求是让爆破下来的煤或岩石充分湿润,不仅要在装运前洒水,随着装运的进行还要经常地洒水,这样可使粉尘浓度降到2mg m3 左右。 (2)喷雾器188、洒水。 4运输时的防尘 主要措施是喷雾洒水。 5采掘机械割煤时的防尘 (1)选择最佳切割速度。采掘机械的切割参数对产尘量影响甚大。一般采取减少齿数、增大齿距、加大截深和降低切割速度等措施。 (2)喷雾洒水。喷雾洒水是采掘机械切割煤体时普遍应用的一种降尘措施。有外喷雾洒水和内喷雾洒水,也可同时并用。 (3)除尘措施: 除尘器除尘。 炮沫除尘。泡沫除尘是利用表面活性发泡剂与水混合,通过发泡装置和导管喷射至采掘机械割煤区,以捕捉煤尘。由于生成的泡沫体积很大,罩住了尘源,达到防止粉尘飞扬的目的。 通风除尘。合理的通风措施能够有效地排除粉尘,它是机械化工作面的防尘手段之一。掘进通风的排尘效果与通风方式密189、切相关。压入式通风能够较快地清洗工作面空间,但含尘空气要经过整个巷道。抽出式通风,只有当风筒入风口距工作面不超过2m时,排尘效果才显著。所以说,混合式通风除尘效果最好。 6预先湿润煤体防尘 预先湿润煤体是在煤体尚未开采之前用水加以湿润,增加煤体水分,以减少开采时的煤尘产生量。其方法有煤层注水和采空区灌水等。 7个体防护措施 由于煤矿中的吸呼性粉尘对矿工的身体危害很大。因此,个体防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常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有: (1)自吸式防尘口罩。自吸式防尘口罩是靠人体肺部吸气使含尘空气通过口罩的滤料而净化的。它分无换气阀和有换气阀两种。 (2)送风式防尘口罩。送风式防尘口罩是用微型通风机将含尘空190、气送至滤料净化,净化后的空气再通过蛇形管送至口罩内供呼吸之用。 (3)压气呼吸器。压气呼吸器为一种隔绝式个体防护用具。它是井下压风管道中的压缩空气经过过滤、消毒和减压后,再经过导管进人口罩内供呼吸用的。其优点是,免除了粉尘的危害,而且呼吸舒畅。缺点是,工作地点需有压风管道,并且每人拖着一根长管子,行动不便。 7.2防爆措施 防止煤尘生成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称为防爆措施。 1清扫沉积煤尘 积聚在巷道周边、支架及设备上的沉积煤尘要定期清扫。我国煤矿多为人工清扫,洒水后清扫,以防煤尘飞扬,清扫的煤尘要运走。 2冲洗沉积煤尘 定期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和支架上的沉积煤尘,冲洗下来的煤尘要清理运出。 3刷浆191、 对主要巷道和硐室要进行刷浆。刷浆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体积比为1:1.4,用人工或机械喷洒在巷道帮、顶上。其作用是易观察巷道中煤尘沉积情况,同时,还可覆盖和固结已沉积的煤尘,使之不再飞扬。 4撒布岩粉 岩粉是惰性粉尘,在巷道周边撒布岩粉,能增加沉积煤尘中的不燃物质,可以防止和控制煤尘爆炸。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只有在煤尘中达到一定比例时,才能有效地发挥。随着煤尘产生量和煤尘沉积强度的增大,需频繁重复洒布。 5粘结沉积煤尘 粘结沉积煤尘就是向巷道周边喷洒粘结液。粘结液主要由湿润剂和吸人盐类组成,它能把已沉积的和陆续沉积的煤尘粘结起来,使其丧失飞扬能力,防止其参与爆炸。 7.3隔爆措施 限制煤尘爆炸192、事故的波及范围,不使其扩大蔓延的措施,称为隔爆措施。隔爆措施有以下两种: 1岩粉棚 将岩粉装在岩粉棚上,设置于巷道之中。煤尘爆炸时,冲击波吹翻岩粉棚,造成岩粉飞扬,形成一段浓厚的岩粉云,截住爆炸火焰,以达防止爆炸蔓延扩大的目的。 在矿井的两翼,相邻采区和相邻的煤层都必须用岩粉棚隔开。岩粉受潮不易飞扬时需更换,落入的煤尘要经常检查和清除。 2水棚 近年来利用水棚代替岩粉棚来隔绝煤尘爆炸。水棚是由水槽组成,与岩粉棚相似,爆炸冲击波使水棚翻转或破碎,将水于瞬间洒布在巷道空间,形成一段水雾,阻止爆炸火焰的传播。8、矿井火灾防治措施8.1 一般性技术措施: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设置防火门;设置消防材料库;193、设置消防水池。 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井筒、平硐、各水平的连接处及进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同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和支护。 进风井口和通风平硐口都要装设防火铁门。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由矿长确定,并备有明细卡片,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换,及时补齐。194、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O米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足量的水量。8.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预防明火、放炮引火、电气引火、摩擦生火。 严格杜绝火源。严禁将烟和火带下井,更不许在井下吸烟与使用明火;地面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地面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并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并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井下和地面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等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195、程第206条的规定。制订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规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药和雷管,并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 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防火花型。在必须使用某一种不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仪表或设备时,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措施。 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火器材的存放地点8.3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 合理布置巷道,采用合适的采煤法,封闭采空区等。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196、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必须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然发火。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9、预防煤炭自燃发火的技术措施9.1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准区。9.2正确选择煤层的开采顺序。9.3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尽量减小遗失在采空区的煤炭。9.4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必须保留的煤柱。9.5选择197、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9.6掌握自燃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燃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9.7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减少自燃发火的发生。9.8加强“三道”维修,加强对废旧巷道的处理,及时充填煤巷碹,及时处理高温点等。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0.1作业单位应当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减小职业病对职工身体造成的危害。10.2健全防尘制度,配备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各种记录、图纸、台帐要齐全。记录数据要准确。10.3公司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井下各工作面、掘进头、转载点等产尘地点进行实地取样,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10.4各运煤转载点必须要安设完善的喷雾撒水装置。要求设备运转时必须能够有效喷雾。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钻眼,爆破时要求使用水炮泥。10.5加强井下职工个人呼吸性防尘保护器具的发放与管理。要求凡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并使用。10.6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年必须按规定参加矿井组织的身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