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管理制度(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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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38777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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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防护达标” 一、“两项达标” (一)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 (二)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 二、“四项严禁” (一)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二)严禁违规进行挖孔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三)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2、控量测措施施工。 (四)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三、“五项制度”、 (一)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子啊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二)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开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3、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单位内容和方法,审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加强巡视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三)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4、;高瓦斯隧道、水滴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 7.爆破工程; 8.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必要时,施工单位对上述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四)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五)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5、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2007年新立项的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列支取、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畴。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四、“三项行动”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 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6、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治理行动: 对一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7、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记录的; (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8、 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 育互动; (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9、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五、“三项建设” 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重点骨干企业为主体,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特别能战斗的安全监管和监察队伍,为履行职责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六、“三项达标” 即岗位安全达标、现场安全防护达标、项目安全管理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