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作业等)(134页).docx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804470
2023-11-15
132页
128.32KB
1、制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作业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篇 总 则1、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2、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可靠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5、 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6、 本责任制所列各项,由于责任人因渎职未执行或未执行到位,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由责任人自己承担。7、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公司所有人员。第二篇各项规程制度1、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1、时时牢记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处处落实全安全防范措施,事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2、执行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过程。 3、主动参加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自觉接受考核,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业务水平;新职工进厂接受入厂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要求1、坚守“安全第一”,抵制违章指令,制止违章行为。2、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3、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具,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禁止穿化纤织衣物、拖鞋、短裤、背心及穿掌钉鞋进岗操作。4、班前不准饮酒4、,上班时间不准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和私活,严禁睡觉、串岗、嬉闹。5、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好安全防护护具,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6、非本岗位的操作人员禁止乱动阀门、开关、设备等;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私自动用。7、禁止乱放油品,不准用汽油、溶剂擦洗设备。8、非工作需要不准进入要害部位和在危险场所逗留,不准用金属物件敲击管线和设备。9、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等非工作所需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10、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管方法,做到“四懂三会”,记牢火警电话119。 11、非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陌生5、人进生产区内,。12、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停车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13、石棉瓦上作业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2、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机动车辆进入厂区时,一切应服从门卫指挥。2、所有机动车辆应按标志线和指定地点停放,严禁摩托车在生产区内行驶,并限制其进入生产区和车间。3、在厂区交通要道上不得无故停车、倒车,严禁大型机动车在厂区内超车。4、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出厂时,门卫有权检查;载货出厂车辆应向值班门岗出示出门凭证(如出门证、发票、货单等)方可出厂,强行出厂者予以重罚。5、严禁厂区驾驶员酒后开车外出执行任务,酿成事故的,肇事者应承6、担相应责任。6、严禁无证人员在厂区、库区、职工生活区内驾驶机动车辆,造成国家、私人财产损失和发生人身事故的,除照价赔偿损失外,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7、严禁厂部各种机动车辆交给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人员驾驶。若因此发生事故,机动车司机应承担责任。8、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拐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9、机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的罐车时为10千米/小时。10、叉车工作时速定为5公里/小时,严禁高速行驶和载人,或用其中一部车拖动、推动另一部车。严禁未经批准将叉车驶出厂区上路。11、厂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12、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7、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设置提示标志,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13、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备安保科批准方可占用。并按占道要求采取交通安全措施和按期恢复道路通行。 15、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清除。 16、其它未经事宜,按道路机动车管理规定处理。3、领导带班制度1、 由各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值班人员名单,如有人事变动要及时调整。2、 带班人员应熟悉掌握生产8、情况,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处理事故能力。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务。3、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带班时,必须提前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请假,落实代班人。4、 带班人员必须按时到班,必须24小时在公司内。4、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交班时应将当班情况交接清楚。在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4、门岗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门岗的各项规章制度。 2、禁止任何人携带香烟火种进入生产区。 3、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加带阻火器,押驾证领取、归还;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 4、严把货物出岗关,对所出货物9、要按出岗证明逐一核对,准确性无误后,双人签字方可放行,确保企业物资进出有凭据、无走漏现象。 5、严格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加强本辖区内巡逻。负责对食堂、宿舍、办公室、五金仓库等情况巡查,防止被盗事件发生,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6、非生产人员,外单位业务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凭出入凭证,经请示相关部门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入。 7、搞好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及辖区卫生工作,进入公司车辆必须执行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非运输车辆进入生产区。摩托车及自行车进司必须推行,违者加以制止。 8、检查和督促员工的摩托车和自行车摆放整齐,并防止被破坏和被盗事件发生。9、上班期间必须衣着规范、精神饱满、礼仪标准;坚守岗位10、,不脱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10、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1、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例会通知工作。 2、安全科长负责公司安全例会的组织及会议记录工作。3、各车间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例会的组织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成本、质量、设备分析例会,时间为每月的月初(16日)对公司上一个月的工作进行评价,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责令整改到位,并布置下月的工作。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安全例会,积极参与汇报、研究和解决问题,完成安全会议所布置的各项任务。 3、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后及时、准确把会议内容传达下去,及时分解落实,否则追究当事人11、的责任。 4、公司每周一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上周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本周需要哪些工作,分级落实到人,规定完成时间,并及时组织人员验证。安全例会原则上由公司负责人亲自主持,也可由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主持。 5、公司每周二车间组织召开代班长会议,传达公司周例会精神及工作要求,对本部门上周存在的各类问题分析解决,落实措施,对上周的安全、质量、设备等工作进行总结与分析,对各类整改落实情况验证考核,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6、参会人员必须在签到簿上签字,记录在案。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对请假未参会人员落实专人传达会议精神。 7、安全例会必须严肃、认12、真、规范,严禁“走过场”,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要跟踪落实到位。 8、安全例会设专人(安全员)记录外,参会人员也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做到规范、详细、完整。健全档案,方便查对。6、安全检查制度一、 管理职能1、安保科部负责组织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2、各子公司组织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3、各车间、班组定期组织各分管范围内的专业性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二、 安全生产检查的任务和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坚持贯彻领导、职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检查包括:单13、位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检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质量、设备类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安保科制定的安全、设备、电器等检查表的内容分部门进行落实检查,并将检查内容报安保科备案,并将检查出的隐患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各部门同时要根据检查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分管项目的检查,责令整改工作。 5、安全检查必须严肃、认真、规范,严禁“做过场”,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单位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解决。三、形式与内容1、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14、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对设备和自身防护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其中安全员每天至少一次深入现场督查,纠正违章,坚持原则对违章失职行为和事故责任人严格按标准考核,同时对有关处罚人员做好疏导和教育工作,值班车间主任不定时巡视检查尤其加强夜班督查,每班至少3次,班长正常检查本岗位设备运行和工艺安全操作。发现问题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 2、专项检查分别由各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设施15、危险化学品等进行检查。 3、综合检查:包括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用电、危化品管理、安全防护与安全操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安全软件资料是否规范齐全等内容的检查。4、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度特点,针对生产、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5、定期检查分为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科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16、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的内容的检查。公司检查每周一次,车间每天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级每班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6、不定期检查:公司根据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倾向性问题进行检查和巡查。7、节假日检查:公司针对节假日期间及员工心理状态不稳,安全生产意识易被淡化的问题,进行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检查。8、危险作业检查:公司安全科对起吊、高空、带电等危险作业专门的安全检查。9、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四、安全检查结果的处理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17、容及整改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整改情况回执、验收意见或处理结果,分管领导意见等,由公司经理(分管付经理)、安全科长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三定”(定措施、定人、定期限),“三不推”(凡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实行登记制度,并积极组织整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防范,并及时逐级上报,组织落实整改保证安全生产。3、公司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在设备大修期间实施整改。4、公司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安全科立即制定并落实防18、范措施,同时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按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规定报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单位确认、评估、立项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又无安全防范措施,并随时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可责令停止。5、对要求整改的问题检查部门组织复查,确认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完毕要销案。五、安全检查资料管理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通知书、安全检查表、事故隐患台帐、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事故隐患报告书、复查记录、销案记录、安全检查总结等资料归档管理。7、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公司安全科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日常管理。2、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二、事故隐患管理的范围:1、改善和消除19、危及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的事故隐患。2、改善和配套防止事故隐患扩大的防范措施。3、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4、安全检查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5、设备年久失修,超期服役、老化、技术落后、安全得不到保证。6、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差。7、危及社会环境,而造成社会群伤群亡。三、管理内容1、事故隐患的报告公司、各专业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事故隐患大检查,各部门一旦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应出具事故隐患报告书,立即报告相关责任单位,并由安全科其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类别、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目标方案,并组织上报分管负责人。各部门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20、,安全科立即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同时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按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规定报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有关单位确认、评估、立项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又无安全防范措施,并随时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可责令停产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2、事故隐患的报告内容(1)事故隐患报告单位。(2)事故隐患的主要危害。(3)事故隐患现状。(4)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5)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佐证材料。(6)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7)现阶段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公司安全科负责对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逐项登记建立档案,绘出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图,生产部各级管理人员掌握本21、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能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立即组织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其发生可能性、程度,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同时纳入整改计划,限期解决。4、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做到“三定”、“三不推”:定整改方案,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推给总部6、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模拟重大事故救援演练,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7、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产整改,并报当22、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8、各级领导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全面负责,做到“四亲自”,亲自参加项目审查 ,亲自布置安排,亲自参加抓进度、质量,亲自验收总结,并做到“四优先”:计划安排优先、资金安排优先、施工力量优先、物资能力供应优先。9、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后,由项目承建部门组织安全、生产、设备、技术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10、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的防止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部门应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11、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措施项目,按劳动部199848号文件规定,做到“三同时”,防止出现新的事故隐23、患。 12、有关事故隐患管理的规定和制度,事故隐患的监控材料等必须及时归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管理。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制度 一、管理职能 1、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 2、公司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教育的计划的制定和组织管理考核(厂级)工作。 3、生产、技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检修规程等方面的施教工作。 二、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具体要求1、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要素,加强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养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在工作、生活过程中要多关心职工,了解他们的困难给予帮助和解决,让他们安心的工作和生活。要经常性的召开职工座谈会24、,关注他们的思想波动,及时采取对策,解决问题,预防因为思想问题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因为职工人心的不稳将是安全的最大隐患。所以在培训的过程中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来抓。3、安全培训要突出思想意识、工艺单元操作、设备、安全技术、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先解决思想意识,再考虑防范,突发事故处理的培训,坚决打击“三违”。4、公司安全科负责系统识别,组织各个层次和职能所需要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然后针对各个层次和职能评价其现有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根据两者的差距,确定培训需求,制定短期和长期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的主题,明确培训负责人,安全科为组织机构,安全科长为培训负责人,安全科、生产技25、术科、设备科为施教机构,常务经理为督查总负责。5、培训内容:工艺类由技术部审核;设备类由技术、安全、设备部共同审核;安全、制度类由安全科审核,最终由分管安全副总批准执行。6、培训方式:课堂授课、现场演练、现场讲解、电化教育等,公司根据培训内容备好教材、电教设备和培训场所。7、对新进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可上岗,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培训换证。8、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技人员须经过安全监督局专业的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每三年复审一次。9、每个教育培训后,必须考核,考核结果填入安全作业证,考核不合格的停班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26、两次不合格的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考试试卷由公司存档,全年考试成绩中有一次不合格的不得参评先进个人,并与工资奖金挂钩。三、安全教育可分为:(一)三级安全教育 1、新进厂人员(含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工作)岗位,不合格要重新教育、补考。所有的考核必须有考核记录和成绩记录。2、 厂级安全教育:新职工进厂后,由公司生产部组织,安全科承担教学工作,实施并进行安全知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才可分配工作,否则需重新教育。教育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等;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各项纪律(操作、工艺等);本厂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基27、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防火防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本厂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工厂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主要危险危害因素与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及注意事项;本厂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车间(二级)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新职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再分配到班组,教育内容为:本车间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本车间的生产概况,生产特点,以及所要接触到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及其它注意事项;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急救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和维护保养及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本车间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28、规程,开停车的注意事项;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曾发生过的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新职工经班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操作。教育内容为:班组的安全生产守则及交接班制度;本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及其生产流程和有毒有害特点与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本岗位易发生的事故,预防事故及灾害的应急措施,安全消防设施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保管方法等;本岗位典型事故案例及其原因分析与经验教训等。(二)职工转岗安全教育 1、职工在原工作车间或科室内部转岗,须经班组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工作。 229、跨车间(科)调动转岗,须经车间、班组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工作。 (三)安全活动 公司及各车间每月必须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每次活动不少于1小时,不得挪用他用,干部、职工都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内容:学习有关安全知识,通报检查部门生产、劳动保护及各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涉及安全的问题进行整改;结合本厂和同行业典型事故开展讨论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开展消防器材演练、事故预防和岗位练兵,技术表演等所有安全活动必须有记录。 (四)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凡从事压力容器、电气、焊接、高空作业等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安全科会同工种所属业务主管部门按期组织专业性安全教育和培训30、培训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事故案例分析及故障排除等,经考试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五)“四新”安全教育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安全科、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要编制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和检修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顶岗操作。 (六)“复工”安全教育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时间较长,重返生产岗位,需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1、工伤复工,伤假在一个月以上者,由公司安全科进行复工安全教育,伤假在一个月以内者由所在车间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2、其他原因离岗三个月以上者由公司安全科进行复工安全教31、育,三个月以内者由所在车间、部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七)“违章”安全教育1、 一般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由所在车间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确认吸取教训后,方可回岗工作。2、 重大事故责任者,严重违章冒险作业者,由所在车间送到安全科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回岗工作。 (八)外来人员安全教育1、对进入厂区办事、参观、学习、实习人员由接待部门或公司安全科所属门卫负责将本厂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指定专人陪同才能进入生产区。2、凡临时工,外包工及其他外来施工人员,由招收、使用部门在安全科的指导下,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工作时间在一个月32、以内口试合格,对安全培训告知内容认真背诵熟记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九)日常安全教育1、公司每年一次职工安全技术、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安全操作证,考试不合格者,不准独立顶岗,学员不能转正定级。同时作为职工工资晋级依据之一。2、各车间根据本车间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小时。3、班组安全工作正常化,班前讲安全工作,班中查安全工作,班后会总结安全工作。4、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施工作业前,公司安全科和工程负责部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使全体作业人员明确方案,掌握熟悉安全措施33、,确保安全施工。 四、安全考核内容每个教育培训内容结束后均必须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停班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两次不合格作待岗或移岗处理。考试试卷由公司存档,全年考试成绩只要一次不合格的不得参评先进个人,也不得年终奖。1、经理级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2、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2)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本单位的生产工艺和特点。(4)本单位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34、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6)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7)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8)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3、职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35、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7)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五、安全作业证1、发放范围 (1)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公司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2)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3)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2、考核内容和办法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36、作法和有关安全防护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3)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安全科核发。 3、使用管理(1)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3)安全科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视情况)。 4、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37、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1、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建立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协议书、安全责任状、培训教育内容、教育培训成绩、考试试卷,证书复印件,安全作业证。2、教育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登记表、考核成绩统计、教师档案等。9、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公司安全科负责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3、各车间落实劳动保护具体措施。二、劳动保护管理依据国家及地方劳动保护部门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本厂劳38、动保护的规定。三、管理内容与要求1、各车间、班组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止人身伤害的一切防护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各种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2、对生产过程中散发有害健康的气体、粉尘和噪音的设备,必须采用密闭或隔离措施,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保证有害气体和物质的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3、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物质的设施,并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种防尘、防毒和一切防护措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4、根据需要分别供给职工适用有效的个人39、防护用品及保护人体安全的特种防护器具,特种防护器具有专人妥善保管,车间岗位上的特种防护器材要设立专柜保管、逐班交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强调让职工按规定配戴使用。5、各部门每月初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发放清单,经公司安全经理(科长)审批后负责发放到各部门或个人,并做好领取手续,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6、各种安全装置和设施,各种防护器具,都必须由设备科和安全科组织定期检查、校验,专人负责,保证性能灵敏好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和失效的防护器具。7、在生产、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各车间落实防护和急救器、应备足急救药品,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有灼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设有冲40、洗设备和洗眼药水,以便急救。8、环保部门检测生产岗位和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溶液,如超过同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岗位和场所,所在车间应迅速扭转超标情况,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四、职工健康保护。1、新工人入厂应经过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特殊工种的,不得分配有毒,有害岗位和特殊工种。2、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特殊工种的在册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人员,至少每年检查一次,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特殊项目检验,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或过敏症者,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及时调离,积极治疗和妥善安排。3、女工的四期保护:即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的保护,女工“四期”期间应根据国家41、,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生活方面给予适当安排和照顾。五、劳保用品发放1、根据国家有关防护用品政策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及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必须佩戴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能进入生产岗位。发现穿戴不合理或不按规定要求使用防护用品者,应予及时纠正。凡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或采购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而造成工伤事故的,要追究采购、发放和批准人员的责任。如属于防护生产单位不按国家标准粗制滥造而影响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的,应追究生产单位的责任。2、发放范围:从事有烧、烫伤或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和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从事腐蚀、42、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连续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3、发放原则: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4、发放使用标准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43、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挥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一线干部按管辖的车间不同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后以旧换新。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对于生产44、中不可缺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罩、防尘口罩等个人特殊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佩戴。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场所的作业工人,禁止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员工调出时,贵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留到其它岗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10、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公司各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2、公司安全科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平衡,编制全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批同意后组织检查其执行情况45、。3、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批。4、公司生产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5、财务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落实。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1、国家发布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2、影响安全生产急待解决的重大隐患。3、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需采取的技术措施。4、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各项措施,如消防措施、安全防护装置、保护及信号装置等。2、工业卫生:改善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46、一切措施。如粉尘及有毒介质的回收处理,通风降温,消除噪音的设施等。3、房屋及设施:有关保证职工劳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存衣箱、消毒间、改善厕所卫生设施,工人休息室等。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购置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增加安全展览所需的设施、出版安全刊物等。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及审批程序1、由车间主任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本厂有关安全规定结合车间实际要求,确定车间年度安全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写具体计划和方案,报送安全科审核汇总。2、安全科对各单位提出的项目进行全厂平衡后,编制出全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草案报公司负责人审核,经审核后报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347、主管安全副总应召集会议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草案进行审定,决定以下事项:(1)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2)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及来源;(3)确定施工单位及负责人;(4)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负责人;(5)确定完成或使用日期;(6)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4、经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计划部门列入生产经营计划下达执行。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报告:1、安全科负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2、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向安全副总书面汇报执行情况。六、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1、安全措施费用,每年应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48、中一定比例提取,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财务部门要专立帐户。2、安全装置的大修和威胁安全生产的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费开支。3、生产车间将安全装置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计划,进行维护检修管理。七、项目的验收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由安全科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验收。2、使用三个月后,由使用单位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使用效果和存在问题作出全面评价。11、安全经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 管理职责1、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经费的审批。2、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安全经费的审核。3、安全科负责安全经费的日常管理。4、财务科负责安全经费的监督管理。二、 管理内容和要求(一)安全经费由安全科独立管49、理,并开设安全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安全财务,配专业人员担任管理,对安全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安全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调安全经费,按要求编各项财务报表。 (四)公司安全经费开支,由公司经理“一支笔”审批。借款和报销均需填写正规的借款单和报销单。 (五)年初有预算,年末有决算,重大活动项目有包含所需经费的申请报告,待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六)每年度末向董事会公布安全经费收支情况。 (七)财务科可随时对安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报告。12、新改扩项目“三同时”制度一、管理职责1、公司安管副总组织对本化工生产区内新项目的“三同时”组织审查验收50、。2、生产部、设备部、安全科参与新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二、管理内容与要求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称建设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试车、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职业危害的设施,这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对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做出说明,同时提出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作专门论述,并提出劳动安51、全卫生措施和资金安排的原则要求。(三)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的建议项目,其评价工作应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审批。(四)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完善设计,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必须编制劳动安全卫生篇(章)。其主要内容如下:1、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依据;2、设计采用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3、建设地区安全卫生概况;4、施工过程中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分析;5、设计中采用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6、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效果及评价;7、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成员;8、劳动安全卫52、生监测;9、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算;10、结论及建议。建设单位应填报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于初步设计会审前按规定时间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按规定随表附送相应的文件和资料。(五)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依据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做好施工图设计。并在申请规划许可证前按规定时间将施工图设计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图纸、资料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申请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六)建设项目的“试车试生产阶段”,公司应当遵守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的要求,在开展生产准53、备、试车工作的同时,应完成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履行“中间交接”、“开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等程序,对职业安全检查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对运行效果进行评价,按照经批准的“试车总体方案”组织试车,转入试生产。(七)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总公司应委托法定单位完成作业场所劳动安全卫生数据的检测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经法定单位检测检验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八)公司验收报告中,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章)篇”。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使用,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未验收合格,不得投产使用54、,强行投产造成的产生事故或产生职业危险的,要依法追究批准投产人责任。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 管理职责 1、公司负责本单位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复审等监督管理。 2、公司负责本单位特种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为保证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素质,提高其作业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特殊工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认真,遵章守纪。(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特殊工种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55、术培训,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由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培训考核。严禁无证操作。4、培训结束后应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工种。6、已取得操作证书者,每隔2年需由原考核单位复训考核一次(汽车驾驶员除外),复审不合格者,应收缴其操作证,取消其操作资格。7、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56、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9、公司对所属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指导,督促他们在生产操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事故发生。10、公司按规定及时发放特殊工种人员的防护用品,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防止事故的发生。11、公司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组织工作,建立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档案,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成绩进行建档记录,建立特殊工种人员卡,督促到达复训期限的特殊工种人员到安全监督培训机构进行复训考核。12、有如下情形57、之一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1)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及复核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记录达3次以上的。(3)经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13、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对特种作业人员辞职的应及时补充。14、对特殊工种人员应提供保障的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1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14、危险(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一、管理职能1、作业项目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护措施的落实,对本项目作业安全负全责。2、公司安全科负责一般作业和危险较大作业的审58、批并督查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护措施的落实。3、公司经理负责特别危险作业的审批,并督查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护措施的落实。二、管理内容与要求(一)本制度指对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及设备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又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作业,包括: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2、在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类动火作业;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4、高处作业;5、缺氧或者有毒的场所作业(如设备容器内、下水井等);6、带电作业。7、吊装作业。8、动土、断路作业等。(二)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办理危险作业证。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审批。(三)危险作业的审批59、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和危险较大的作业由公司经理审批,一般危险作业由安全科审批,“危险作业审批单”由作业部门填写,一式两份。(四)危险作业审批前,审批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认为其安全符合要求后,可批准同意施工,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不批准。(五)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六)安全责任人原则上由作业项目负责人担任,监护人由安全员或申请作业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班组长)担任。(七)审批人、监护人、安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60、(八)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九)职责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2、监护人的职责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有缺陷时提出改进意见。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3、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61、与指导。4、审批人员的职责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1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1、公司安全科负责制定高处作业操作规程,并负责高处作业管理。2、各责任部门负责落实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监护措施。3、安全科负责高处作业的审批,制定并检查安全措施以及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高处作业的规定按国家标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二米以上(含二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三、高处作业审批程序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落实实施由安全科制定的安全措施。2、生产过程中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62、高处理时,安全员或代班长、或车间主任要亲自监护,并且穿戴好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但个人防护措施必须齐全有效。3、10米以下的一般作业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安全科审批,签发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4、10米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公司经理、安管副经理审批,签发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验合格,凡不适于登高的人员不得从事于高处作业。四、执行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1、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交审批单位,一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要追查责任。2、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63、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3、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破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五、高处作业要求:1、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如发现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作业时,特别是不拴安全带的人员,要立即指出,责其纠正,经指出不改者,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2、公司其它活动,如贴刷标语、打扫卫生、擦玻璃等需要登高的,亦应严格执行化工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3、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监护人员未尽到责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64、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6、高处作业一般不交叉进行,因现场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8、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工安全工作规程执行。9、遇到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16、焊接作业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1、公司负责制定焊接作业操作规程,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各申报作业单位负责落实焊接作业的安全措施及监护65、措施的到位。 3、公司安全科负责审查焊接作业的审批,监督检查安全措施以及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非专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 (一)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必须做到: 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具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使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466、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5、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体)和氧气瓶之间有不少于7米的距离,与明火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6、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二)电弧焊割必须做到: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有妥善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辩认。4、在特殊环境与条件下进行焊接(焊割)作业要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三)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四)在多人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五)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相关67、防护措施。17、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公司安管经理负责制定预防职工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逐步改善作业场所卫生环境,以消除职业危害。2、各化工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落实改善作业场所环境的措施,加强职工防尘与防毒的个人防护工作。3、各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其完好。4、公司安环科负责作业场所环境监测申报、联系并检查防尘、防毒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编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中毒事故的急救。二、管理内容与要求(一)防护与治理1、公司重抓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2、根据预防为主的原则,制订预防职68、工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职业危害。3、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定期对作业场所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要停止整顿。4、有害作业生产过程应采用清洁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无毒、低毒工艺与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的物料。5、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6、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69、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批准,不准停用、挪用或拆除。(二)组织与抢救1、公司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生产、安全、设备、环保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工作由安全科负责。2、公司安全科及车间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有害作业岗位应配备急救箱。3、公司编制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4、各车间(岗位)应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制定预案,及应急措施并配备充足药品与器材。有毒有害腐蚀性的物料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设施。(三)体检和职业病1、公司定期组织对从事70、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2、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18、生产区禁止烟火制度 一、管理职能 1、安全科负责本单位生产区禁止烟火的宣传、巡回检查及对违反者处罚等日常管理工作。 2、门岗负责对进入生产区人员烟、火种的督查、收存保管及出厂时发还工作。 3、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人员及外来人员的禁止烟火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生产区域内一律禁止吸烟和携带烟、火种。 2、进入生产区的本厂职工和外来人员,都必须将所携带的烟、火种主动交门卫室保管,出门时收取,门卫负责监督。 3、各相关部门对所有前来我海洋联系71、工作、施工、办事、参观、实习人员要进行入厂禁止烟火宣传、学习。 4、生产区内严禁吸烟。 5、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不论在厂内或厂外执行任务的驾驶员及随车人员一律禁止在车上吸烟。 6、手扶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一律要配带防火罩(阻火器),否则不得进入厂内。 7、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由安全科视情节处罚及进行教育。19、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 管理职能1、公司经理负责特殊项目的动火审批。2、安全科负责本厂一、二类安全动火的审批、巡查管理,安全措施和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3、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动火的安全措施和监控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动火。二、管理内容与要求(一)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及其划分172、根据火灾发生及危害程度和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长内划分出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2、固定动火区为机修间及生活区;3、厂区内除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二)动火许可证的办理1、凡在禁火区动火,应在动火前办理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动火。2、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单位的负责人(车间主任、副主任)提前向安全科申请办理。3、安全措施方案的编制由须动火车间负责人会同安全科到动火的现场进行认真仔细检查,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由动火单位负责人落实到位。4、动火车间在确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后报安全科复查,经安全科确认合格后履行审批手续,准予动火;若复查达不到要求则自行整改直到落实73、到位。后面程序同前。3、 一、二类动火由安全科长审批,特殊危险项目的动火由安全经理审批或安全分管经理审批。4、 动火之前,动火执行人必须收到动火许可证,并且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方可动火。5、 动火许可证由动火执行人员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6、 动火必须按动火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若动火期满,施工未结束,必须新办理动火许可证。7、 动火者必须做到“三不动火”:没有批准手续完备的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三)动火作业要求1、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74、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四)各项负责人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科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安全员或安全科长呈验75、动火证。3、动火监护人员由车间正副主任或车间安全员担任。 监护人权限:对动火部位与作业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到位,有权制止动火;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者未做到“三不动火”的又不听劝阻的有权收回作业票;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76、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九)动火安全规定1、凡在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管道,设备上动火,必须切断其进料,排尽剩余物料,插好盲板。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4)动火部位77、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2、凡进入有毒物质的管道、设备、容器内动火,有毒物质浓度应在化工部规定的卫生允许浓度范围内。3、动火时,氧气瓶、乙炔瓶离明火的水平距离应在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7米以上,乙炔瓶应直立使用。4、高处动火应采取防火花飞溅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防火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动火。5、安全科应加强动火安全检查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有危险性,可收回动火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情节,严肃处理。6、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一类动火审批许可动火时即最长不超过8小时。特殊动火,安全科指定专职78、人员亲临现场进行全过程监护。7、正常生产装置内,可动火可不动火一律不动火。可以拆下来,进行固定动火区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作业,一律禁止。21、消防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责1、公司安全科负责对本单位的各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与考核。2、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工作。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公司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2、公司立公司经理为组长,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领导小组;车间相应设立由车间主任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科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管理。3、公司根据自79、身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工作目标。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对公司内部各种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试运、演练。4、设备科对固定式消防设施(消防泵)负责管理,定期进行试运,并负责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5、各部门要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配备生产、储存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7、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灭火并车间负责人及值班经理汇报情况,说明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情80、况严重时应迅速报警(119),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公司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集合分组,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20、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1、公司安全科负责本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编号、登记、建档汇总工作并监督厂区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定置定位、标识、维护保养、检查校验及使用管理,对其安全有效性负责。 2、各车间(部门)负责所属区域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及使用管理工作。 二、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配备 1、公司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如消防水池、消防沙、消防袋、灭火器材等,公司不得81、以任何理由拒绝配齐所必需的安全设施; 2、消防用水系统应与生活用水分开,若共用则必须按消防要求设置警戒线; 3、一旦失效或出现故障,必须购买、更换、修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三、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布置要求: 1、厂区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提出配备清单及布置地点,由公司安全科按规定地点存放。 2、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给水量时,水栓射程不低于15m的要求。地下防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82、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水桶、砂、水池、钩铁等。 四、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公司根据要求与车间一道制定定置方案,由各车间(部门)统一逐台编号、登记、建档,定置定位管理,绘制平面布置图。车间每周清点检查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并监督各部门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校验及使用管理,安全科对安全消防设施有效性负督查之责任。 五、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1、消防设备所在单位应每月检查,维护保养一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使用后或发现不良情况,应立即送安全科组织送外装药或修理,连续生产的单位应各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列入交接班检查事项之一。各车间(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83、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2、各装置内所设的消防灭火蒸汽线,应该经常检查其阀门是否良好,如阀门不良或缺少手轮,应及时修理和配齐,灭火蒸汽接头应分布均匀、适当,在管线低处应有排水阀,并应经常放水,在冬季要做好防冻排凝工作。 3、各装置所配备的灭火胶皮管应用明显标记,箱子上锁、不得挪用。违者罚款50元/次。 4、公司设立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紧急情况下有独立电源保证消防给水,设备科每周进行试启动一次,并保持相关测试记录。5、消防设备如需要移动或拆除,或做非消防使用,必须提出申请取得安全科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予以追究责任。 6、公司交通要道,不准堆放任何物体,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如需要破路84、或占用路面时,必须办理有关占用手续。 7、公司各部门消防器材,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唯因救火需要不得破以启用。 8、消防器材放在明显便于取拿的地方,周围不得有障碍物。灭火器的放置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潮湿,不受高温辐射,日晒雨露,放在密闭的容器内。 9、凡破坏消防设备,虚报火警,影响火灾抢救者,应给予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按国务院消防监督条例追查责任。2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1、设备部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审核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维护保养方法。对全公司设备安全运行负技术安全和领导责任。2、公司设备安全归口管理,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公司设备安全操作85、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维护保养方法并定期培训考核。3、各责任单位负责设备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设备科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设备科对各部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逐台编号、登记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2、特种类设备的技术资料,如全套图册、使用说明书、历次修理保养记录、验收记录和事故报告单等均由设备科统一归档管理。 3、运行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必须有标牌,注明操作人、维护保养责任人,应实行定人、定期检查保养,责任人要对其正常运转和有效性负责。4、新增设备必须办理验收手续(设备科、使用车间和生产部一起进行)86、,生产部开出新设备拨交通知。正式使用时,由使用车间填写使用报告单,通知财务科开始提取折旧。 5、自制设备,包括技术革新项目,经生产6个月,验证能达到工艺图纸要求,技术资料亦齐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方可提交生产部管理。 6、精、大、贵关键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所有设备例行每班巡回检查制度。 7、因生产工艺要求进行设备改装,要提高科学依据,由使用部门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改装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须交设备科存档。 8、设备封存,对闲置设备,属车间或班组应清洗上油封存,做好保管,对三个月以上不用设备填写生产封存报告申请单,报主管部门87、批准,并通知财务科停止提取折旧,对搁置一年以上的长期不用设备,由生产部报上级处理,搁置不用设备严禁露天存放,必须保持零部件和附件的完整。 9、设备的借入与借出,须经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设备科(生产部)办理协议手续,期满及时督促归还,并同时办理外借费结算。 10、设备报废,由于生产设备陈旧,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按规定向设备科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11、设备事故的处理:设备不因正常损坏,致使停产或生产能力降低者,按设备事故报告分析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组织抢修,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12、室外设备要放置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潮湿,不受高温辐射,日晒雨露,并做好防盗88、工作。机修间的设备(包括切割沙轮、电焊、气割、车床等)在未经专职负责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违者罚款50元/次。13、特种设备、高危、高腐设备的管理实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和日常维护保养,具体的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2、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一、管理职能 1、设备科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检修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并全面负责设备安全检修。 2、各车间负责落实本单位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的落实。 3、安全科负责审批安全作业证并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措施和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检修安全负责,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加强检修工89、作,明确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申请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的确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的安全技术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机修和人员交底。5、抓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测分析,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措施。 6、检修前生产单位要按检修安全要求对检修设备、管道作工艺安全处理。7、检修单位与生产单位共同对工艺安全处理等情况检查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不经生产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拆卸90、设备管道。8、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9、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10、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11、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烟道、管路、容器以及地下池、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化工行业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12、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91、1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并外有人员监护。14、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作业时,必须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履行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15、设备内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做好固定防护措施,并配备救护绳索,保障通风、确保应急撤离需要。1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络。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品或紧急停车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17、检修传动设备及上面92、相关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起动牌或上安全锁卡。18、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19、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20、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堵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同时清理现场,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21、投料开车前,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检查确认维修部位和安全部件,保证其安全可靠,仪表管线畅通。22生产岗位交接班时,操93、作人员必须检修中变动的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情况相互交接清楚。23机修间的设备(包括切割沙轮、电焊、气割、车床等)在未经专职负责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 24、大修理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改造由公司牵头,技术、设备、安全、车间一起制定整套的计划,由公司审核,报公司批准执行,同时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备案。25、外协单位到公司施工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合同,同时安全科对其操作过程实施监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三、维修项目负责人职责、一、维修前的准备工作职责: 1、车间内设备、管线,容器内的所存原料必须放净,不得存有任何残留溶液。 2、对车间所有的贮罐、管道、阴井、下水道等部位要进行94、认真的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确保不留死角。 3、车间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撤离到动火区30米以外。 4、要求拆除、安装人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穿戴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否则,不允许进入作业区域。 5、对安装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的检查,对不合乎安全要求的工具、设备,一律不得作业,保证安全可靠。 6、对不能明确动火的管道,则要求检修、安装单位通过锯、拆等非动火方式或焊割部位内部形成空气对流的状况下进行切割(人应避免站在管口)。 7、凡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管线、设备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8、监护人必须检查动火证、动火执行95、人的操作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对于无证,手续不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不得同意作业。 9、确保安装过程中需用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有效到位。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职责: 1、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维修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周围环境必须保证行人安全,危险部位应设置标志。 3、在现场监护过程中,发生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科书面报告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装置,处于安完好状态。 4、凡96、动火执行过程中,不具备动火条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护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动火作业,并报请领导处理。三、每次安装结束后的安全职责: 每次作业完成后,会同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保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2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1、设备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编号、建立台帐及软件资料建档及其定期检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单位落实各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及维护保养、正确使用情况。 3、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特种设备的安全措施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定期检测、使用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科和设备科97、共同管理。2、健全规章制度。根据不同工种,建立各种安全操作规程。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购买特种设备、安装特种设备后必须及时索取并核对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和符合规定要求。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2)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当置于或者附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备本身的技术文件和使用管理、检查记录等有关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特各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98、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或在检验中发现缺陷,需要进行维修。一般维修应做好记录;对一些重大维修,例如更换、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压力的受压元件;更换、修理影响强度的部件、安全装置,应该由负责维修、更换的单位出具证明,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要有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监督检验报告。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99、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使用过程的记录文件,包括定期检验、改造、维修证明,自行检查记录,设备日常运行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定期检查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工作。时间要求。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安排具体时间。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可根据本单位设备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包括下面几项内容。使用单位对特制设备进行月检,至少应检查下面项目: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润滑油是否足够,100、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日检时,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对乘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切实做好相关记录。检查的项目、要求应该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设备使用说明进行,并记录检查情况,存档备查。在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也必须做好记录,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101、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例如锅炉的安全阀、温度计、水位表、起重机械的超载限制。7、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腐蚀、疲劳、磨损等因素影响,会随着使用时间而产生一些新的缺陷,或使原来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而产生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检验就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经便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保证特种设备能够运行到下一个周期。时间要求。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使用周期期满前1个月,申请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依照特种设备本身结构和使用情况不同而不同,例如锅炉一般为2年、压力容器为4-6年。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投入使用。8、102、特种设备的报废特种设备本身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时,必须予以报废,否则极易导致事故发生。特种设备超过使用年限,必须予以报废。报废的特种设备必须办理注销手续。使用单位必须到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将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交回使用登记证。9、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验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要求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103、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操作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科科长和安全科长及相关人员报告。 1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4、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设备科负责对本公司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查,校验104、工作,加强计划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2、安全科负责监督督各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情况。3、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加强维护与保养,正确使用。二、压力容器的安装1、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须经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由有资质的监理部门负责监理,确保规范安装。三、使用与管理1、设备科负责对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负责。设备科为压力容器技术管理职能机构。2、设备科应根据容器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制订容器的操作法,操作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岗位职责及操作范围,工艺指标控制,运行中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及部位,容器的开车、正常操作、停止操作及特殊操作法,容器的事故处理方法,容器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3、使用单位不105、得任意修改容器原设计的工作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4、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和岗位责任制,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5、当容器出现下列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如非正常降温、降压、停车)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1)容器的工作压力超过许可值,采用常规降手段仍不能使之下降;(2)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3)安全附件失灵、接管断裂、紧固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4)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直接威胁到容器的安全运行。6、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都应制订施工方案,并经压力容器主管技术人员同意。二、三类容器应经设备科批准,并106、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7、容器应按时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的年度计划应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8、安全附件管理要求:压力表的装计,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核定周期由计量部门的要求为准。新购进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后才能使用。经校验后的压力表有合格证。压力表的管理体制按压力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阀的使用管理按安全阀安全管理制度执行。25、安全阀、压力表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设备科负责本单位安全阀、管理工作,校验以及技术资料档案齐全完整; 2、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二、安全阀、压力表运用标准安全阀、压力表的安装、使用和107、维护应遵照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三、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要求1、安全阀每年定压校验一次,不定压不准使用,中途因故启跳失灵后,应申请重新定压。2、安全阀在安装吊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振动和撞击,并处于垂直方位,防止弹簧错位或铅封脱落,安全阀应垂直安装。3、安全阀与容器管道之间必须畅通无阻,对盛有易燃、易爆、有毒或粘性介质的容器可安装截止阀,但截止阀的选用,不得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工作,在使用前必须全开并加以铅封。4、压力表安装处应避免辐射热、震动、碰撞、冻结,应便于观察和操作,安装处的最高工作压力应用红线标出。5、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使用中发现批示失灵,刻度不清,玻璃破裂、108、泄压后指针不回零等应立即更换。6、压力表的改装、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定期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检验合格应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7、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设通旋塞或针型阀,并有开启标记,以便校对与更换,测蒸汽压力表之间应有水弯管,测高温、腐蚀介质之间应有隔离缓冲装置。26、气瓶安全使用制度一、管理职能:1、设备科负责本单位气瓶的定期检测与日常管理与检查工作。2、安全科负责监督气瓶的使用情况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3、公司气瓶由设备科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二、气瓶的使用规定:1、气瓶必须指定机修班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或使用中交接班均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放置位109、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2、气瓶应直立稳固放置。放置处避阳光、明火、热辐射,离取暖设备一公尺,离火源十公尺。3、气瓶禁止敲击、碰撞。4、开关气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损坏阀杆。5、开关应缓慢,开始使用前应吹扫瓶口。6、气阀、减压阀或管道冻结时,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绝对禁止明火烘烤。7、氧气瓶禁止沾有油脂,不准使用带油的工具及手套开关氧气瓶阀门。8、使用爆炸性、可燃性气瓶时,工作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开关阀门时应站在气阀侧面。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气压低于0.5个压力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三、气瓶的储存: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0、中的有关规定。库内温度应在35以下,温度超过要采取降温措施,禁止明火取暖。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气瓶在库内应直立存放,应有支架或栏杆加以固定,卧放应防止滚动。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5、空瓶与满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标识,满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雨淋。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111、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面具和灭火器材。7、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遵照以下储存规定:(1)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2)退库的空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四、气瓶的充装与定期检验:1、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1)漆色、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2)安全附件不全,损112、坏或不符合规定的。(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5)超过检验期限的。(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7)氧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污的。2、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3、各种气瓶必须由设备科门组织定期技术检验,盛装氢气、氧气、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氨气瓶两年检验一次。五、对气瓶附件的要求: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戴瓶帽,瓶帽上必须留有泄气孔。2、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27、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1、安全科负责本单位危险源的评估,并落实各种危险源的责任人做好监控记录,组织各种应急措施113、(预案)的演练,负责其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所有危险源的识别、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及制定其安全防护应急措施(预案)、监控措施,并检查应急措施和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公司安全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各部门危险源日常监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公司安全科对本全公司危险源应当识别、评估、登记建档,各生产车间应对本部门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并做好相应的识别、评估、登记建档工作。公司定期对识别危险源的训别进行全员培训,识别各岗位存在危险源,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危险源识别,考虑现在的情况、以往遗留的危险源及将会出现的危险源;包括正常的生产活动、非正常潜在114、的情况即也要考虑机器检修、开车、停车等异常情况,以及火灾、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包括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活动(包括合同方人员及访问者)和公共场所,本组织内内部设施和由外界提供的设施等。识别出的危险源点必须挂牌做到一点一卡。在充分识别的基础上,公司生产部和安全科组织评估(重大危险源由安全监督部门组织评估),安全科对各种危险源逐一登记建档,这是做好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基础。 2、对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检测。公司生产部和安全科根据危险源辨识结果,采用科学评估方法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危险源等级划分,对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可容许、不可容许),以确定管理的115、重点。同时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应关注各种环境条件的变化,要定期对进行评审及时修订、更新,确保危险源辨识、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应当对其定期进行检测,掌握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3、制定风险监控措施、控制措施、目标和管理方案(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制定目标和管理方案,加强对危险源监控管理,在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时,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如可行)然后再考虑降低风险(降低发生概率或潜在严重程度)最后考虑个体防护设备。对于可容许风险需保持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不断监视做好记录,以防其风险变大不在可容许范围内,各分公公司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对于不可容许风险116、编制风险控制优先顺序排列清单,以及保持或改进风险控制的措施清单。风险控制措施与企业运行经验和能力相适应,各分公公司对各危险源 风险监控措施、控制措施、目标和管理方案全员培训,让相关人员能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准备好应急器材和设备,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部和安全科必须制定和执行,并定期检验和评估其有效程度,以便必须时进行修改。 4、必须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告大丰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局和盐城市有关管理部门,以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一旦发生事故,政府及其有关部117、门可以调动有关方面的力量进行救援,以减少事故损失。28、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生产部负责组织制定各车间应急救援预案。2、安全科负责审核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并按照方案要求配置软硬件,组织演练,以增强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3、经理负责审批公司救援预案。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针对公司潜在的事件和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台风、化学危险品泄漏、安全设施失灵等,(即在风险控制措施失效情况下)采取的补充措施和抢救行动,以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的损失。2、根据各车间(部门)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结果,对以往事故、事件、紧急情况的经验,及其他企业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经验118、,做好识别应急准备和响应需求。3、公司按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导原则的要求,制定公司救援预案,公司经理审核,分管安全副总批准执行。4、预案必须把各车间所有比较重大危险源当作目标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应急计划,(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权限及明确分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应急救援器材准备、事故发生应采取各种有效应急控制措施、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伤员救护及危险区的隔离等)。5、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相关网络,明确总指挥,参与人员及候补人员,明确各组人员职责,做到分工明确。6、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并按照应急设备的基本配置要求,设置应急器材室尽可能做到充分合理配备,如报警119、系统、应急照明和动力、逃生工具、消防设备、急救设备(应急喷淋、眼冲洗点)通讯设备等,并落实专人管理,日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测试,保持其完好。7、在保证应急有效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内应急资源和应急人员能力技术经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各种应急措施。8、对参加应急计划的人员的能力的评估,制定各种应急培训计划,并组织各种演练(应急措施、紧急疏散、危险区隔离、伤员救护等)确保在任何时间、地点、拉得出、打得响,处置及时有效。9、应急撤离通道规范、畅通,疏散标志明显。10、建立事故报警机制,事故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必须以最快捷方式向领导汇报,再逐级上报。11、发生事故时,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120、赶到现场指挥,实施急救方案。12、发生事故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根据情况,如本单位无力控制事态的发展,应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应急救援。13、各分公公司救援方案时,以救人为第一目的,其次控制事故的扩大,第三组织力量彻底处理事故。14、公司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调查,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验证。15、对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进行定期测试,以验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必要时修改应急计划和程序,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后,公司根据实际应急情况评审应急计划和程序,以提高应急能力。16、公司应急响应计划和程序应报集团总公司存档并市安监局备案。2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设备科负责公司用电安全121、的一切管理工作,负责审查以及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用电情况。2、辖区电工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汇报。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 电气设备、线路的一切安装、接线、维修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的人进行,其它员工一律禁止上述工作。2、电气设备线路检修时,应拉下开关和刀闸,并在开关或刀闸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牌。3、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对待,绝对不准触及。4、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任何人不得触及,已安装好的安全罩或围栏隔离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拆除。5、放在电气设备上的危险标志,非原来放置人或未经放置人的同意均不得移动。6、电气装置拆除后,122、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必须保留电线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线头用绝缘胶布包好。7、电气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进水、蒸汽、酸碱等液体影响绝缘。8、凡电气工具使用结束后或暂停工作时,应切断电源。9、发现有断头或拆开的电线,必须立即通知电工处理。10、新装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接地等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要求。11、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每年至少测定一次,防雷保护装置,于每年第一季度雷雨季节前校验检查一次,以上测定,测验情况均应作出详细记录、存档。12、凡高压、低压配电室,非电工或非生产指挥人员不得入内。三、电气运行管理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123、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现场要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查,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5、化工设备接地应同时遵守化工企业静电检查规程。6、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8、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9、电气设124、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10、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11、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护。12、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人在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13、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四、电气检修管理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明确工125、作票签发人(安全科长)、监护人(设备员或安全员)、工作许可人(设备科长)、工作班成员责任。工作票必须经签发人签发,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2、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3、带电检修安全要求。A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126、的安全措施,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B 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C严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查工作。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源。4、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察,否则不准进行作业。6、外线杆、塔、电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127、作业。A 详细了解工作地周围的线路情况,检查安全皮带,登高板是否牢固,工具和零件不准抛扔,防止跌落伤人。腐烂的电杆担架应及时更改。严重劈裂和腐蚀的电杆,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攀登作业。横担、角铁需装牢固。防止歪斜,所有擅头裸露部分,一律用绝缘带包扎好,防止误及触电造成事故。角铁绝缘子应装牢固,不准活络,导线嵌在绝缘子中,应用铜丝扎紧,不使导线脱落。B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C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D对于地下直埋128、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临近电缆。E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F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杆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结束办理汇报手续。G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因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7、工作完毕后,应检查线路是否正常,尤其是三相线制线路,电器材料是否留在场内和电杆角铁上,由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电。8、维修变129、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在化工区域动火作业时,应同时遵守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9、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输“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铺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10、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11、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130、全措施。12、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铺设方式,禁止明铺设。13、电缆在下列地点铺设应采取穿管保护措施。A 电缆引入、引出建筑物,穿过楼板;B从沟道引出自电杆或墙面铺设的电缆,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C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每根电力电缆应单独穿在一根管内,但交流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中。D其它。14、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五、电气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1、电气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本厂电气工作,全面掌握本厂电气技术,搞好电气安全运行。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事故隐患,并立即处理和汇报,对一切不安全的行131、为加以制止。广泛开展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安全活动。3、团结协助,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时刻掌握电气设备运行状况。4、准时准点抄表,做好各项记录。5、做好材料、工具、使用仪表等管理和保管工作,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6、认真做好电气设备、配电环境的清理工作,按日清扫,做好环境卫生工作。7、上班不得饮酒,更不要酒后操作,确保做到安全用电工作。8、不断开展技术业务学习,并加强装、拆、运、检四个环节,为本厂电气工作生产效益作贡献。“装”即安装电器设备要符合安装规程的要求;“拆”即不用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及时彻底拆除,断头包扎完好。“运”即运行的电器设备要严格管理,高压设备要求连续完好,防止误132、操作,误触带电设备,运行中的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要完好。“检”即对电器设备和小型用电器具经常进行维护和检查修理,保持完好无损。30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1、公司负责本单位事故管理的领导工作。2、公司安全科主管本单位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破坏性事故的调查,统计和报告;并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报告。3、设备科负责对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和报告,当发生涉及人身伤亡的设备事故时,以安全科为主调查,设备科配合;当发生设备损坏而停产事故,应以设备科为主调查,其他部门配合。4、生产科主管本单位生产(含非计划停产)操作事故的调查、统计和报告。5、公司质控科主管本单位质量事故的调查、统计和133、报告,其他业务职能部门配合。6、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7、发生重大事故或事故涉及部门较多,争议较大时,由分管安全副总(分管)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8、上述事故主管部门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时应提前上报分管安全副总,及时通知安全科派员参加,事故发生部门(车间、科室)的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事故调查、处理。9、安全科是所有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事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事故报安全科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总公司。二、事故分类1、按事故性质分为:(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134、成的事故。 (3)破坏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件)。 设备责任事故:由于设备疲劳而引起的事故。 2、按事故内容分为: (1)火灾事故:企业内外部发生的与企业相关的着火事故(不论火势大小、人员伤亡与否、财物损失多少、均按火灾事故处理)。 (2)爆炸事故: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无论人员伤亡与否,财物损失多少,均按爆炸事故处理)。(3)交通事故:企业车辆及与企业人员有责任关系的车辆在行车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4)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包括附件)、管道、电线、建(构)筑物设施以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损坏,造成财135、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5)污染事故:“三废”处理装置停用,工业装置排放污染物,引起周围居民人员中毒、死亡、农作物减产,树木枯死和牲畜伤亡,影响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作,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6)急性中毒事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等)。 (7)人员伤亡事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8)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操作不当或指挥有误造成跑料、串料,生产大幅度波动,减产、停产事故。(9)质量事故:指外购物、料和本公司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136、服务质量)达不到质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事故。(10)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原因侥幸或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如:设备严重超压、超负荷、安全装置失灵,高压气瓶高处跌落、机械设备失控,检修中误送电、误启动、大量泄漏有毒、有害、危险气体或生产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降低设备使用寿命的事故等)。 三、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137、等事项。 (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车间)、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及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同意,不得借口任何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事故报告 (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138、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公司领导。 (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到公司领导。 (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由公司负责报告。3、事故调查(1)设备事故由设备科(或技术部门)和安全科共同负责调查,交通事故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室进行。火灾事故由保卫部门配合公安部门依法调查。(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139、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拒绝。(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现场拍照、事故图示等),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责任者,并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责任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它相关附件材料。(5)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4、责任追究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首先追究领导者的责任。(1)该单位发布的决定、命令、制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或违反公司相关规定。(2)制度不健全,缺乏140、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混乱。(3)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4)设备有缺陷,不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保护、防范措施,包括信号、标志、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缺陷。(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削减安全设施。(7)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8)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9)发生事故后未积极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卫生“三同时”不落实。下列情况造成事故,追究当事者责任:(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机动车违章驾驶。(2)玩忽职守、违141、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违反劳动纪律。(3)发现事故隐患、险情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4)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5)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6)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四、事故统计分析1、各分公公司要建立专门事故台账,事故登记要在接报当天进行。登记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地点、大致情况、报告人、报告时间、登记人等。 2、各分公公司负责对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并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五、事故档案各分公公司负责收集各类事故的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包括:(1)事故登记表。(2)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142、证及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4)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及设计资料。(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6)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材料。(7)事故调查报告。(8)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六、罚则 对违反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辞退等处罚。31、 劳保用品(具)、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一、劳保用品1、根据国家有关防护用品政策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及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必须佩戴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能进入生产岗位。发现穿戴不合理或不按规定要求使用防护143、用品者,应予及时纠正。凡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或采购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而造成工伤事故的,要追究采购、发放和批准人员的责任。如属于防护生产单位不按国家标准粗制滥造而影响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的,应追究生产单位的责任。2、发放范围:从事有烧、烫伤或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和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连续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其他需要个人劳144、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3、发放原则: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4、发放使用标准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挥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145、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一线干部按管辖的车间不同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后以旧换新。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对于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罩、防尘口罩等个人特殊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佩戴。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场所的作业工人,禁止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员工调出时,贵146、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留到其它岗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二、*保健品1.保健品要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不得自行扩大或降低标准。 2. 各种保健用品一律要按照标准发放实物,不得折换成现金放发。 3.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规定的期限领用,不得提前或延后。4. 对各类管理人员,凡工作需要的,可根据情况发放。5. 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6. .防暑降温食品(药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7. 保健品的采购必须从正规厂家购买,有卫生合格证,有保质期。 32、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装置1147、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年月日七部一委规程),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3、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汇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以下。4、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148、控制系统。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向阀。6、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8、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9、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149、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10、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11、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米以上。 二、 动火、用火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第九十六条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二150、)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三)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五)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六)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2、 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151、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第九十九条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4、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一)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二)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三)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四)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152、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五)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六)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5、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8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72小时)。6、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7、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153、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154、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8、 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155、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经理终审批准。第一百零五条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第一百零六条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体积比。以下同)。(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156、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时,其浓度应小于;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时,其浓度应小于,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其浓度应小于。9、 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三、157、消防组织与设施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2、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3、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4、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5、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158、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6、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7、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8、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9、执行化学工业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化生字第号)。10、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159、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11、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12、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13、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14、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15、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倍。16、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17、 160、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18、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19、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20、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21、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161、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22、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23、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24、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33、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162、卫生管理制度: 一、 管理职能:1、公司安管经理负责制定预防职工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逐步改善作业场所卫生环境,以消除职业危害。2、各化工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落实职工个人防护卫生工作。二、要求:1、各部门、各车间在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3、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163、。 4、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应给予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7、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8、依法164、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9、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0、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11、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34、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如易燃液体的流动、搅拌、调和、过滤、飞溅等,粉体物料的搅拌、干燥、输送等,压缩气体的喷射和静电感应等,车间主任根据车间存在的静电现象报安全科审核后,采取相应的安全措165、施,加强日常安全监督。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甲苯、乙醇等)擦搓衣服。二、防静电技术4、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接地。不允许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设备或金属零部件。亚导体或非导体应作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各生产装置系统(或装置单元)的总泄漏电阻都应在1103欧 以下。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166、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技术要求。、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当法兰或连接螺栓腐蚀、锈蚀时必须另外加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其总泄漏电阻必须符合第1条要求。、平时不能接地的槽车和槽船在装卸易燃液体时,必须在预设地点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接地,所用接地材料,必须采用在撞击时不会发生火花的材料。、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装卸工作完毕后,必须按规定要求静置一定时间才能拆除地线。、直径大于2.5m或容积大于50m3的大型金属装置应有两处以上的接地点。较长的输送管道应每隔80100m设一接地点。167、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特殊状态下,必须在桶口安置静电消除装置后方可执行装贮。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测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测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直接加热易燃液体。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应急处理时,禁止用高压水枪对准处于爆炸极限内易燃易爆气液体)。10、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或管道伸入罐底)方式。11、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168、般不应超过1米/秒。12、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14、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15、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16、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17、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18、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169、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19、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20、防静电生产工序及场所中,机械传动尽量采用齿轮传动。当采用三角带传动,必须选用防静电三角带;当使用普通三角带传动时,必须采用取提高其表面导电性能的措施。21、在负压蒸馏结束时,必须在停止搅拌5分钟后,再逐步慢慢放空。防止因放空导致空气进入反应釜内,与易燃物料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静电火花的作用下,产生爆炸。22、在突然停电的情况下,对于负压蒸馏的系统,需要注意的是当反应釜内的压力刚显示正压时,则必须170、逐步慢慢打开放空。三、防静电管理21、设备科电工组负责防静电管理工作,会同各车间主任做好静电危险性情况的调查并形成措施方案,报安全科核准实施。22、定期对已建防静电设施进行有效性测量,及时修复静电设施的失效性;23、公司安全科做好防静电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落实预防静电灾害措施的执行情况。四、事故责任24、一旦发生因未辨识出的静电隐患引起的安全事故,车间负责人承担事故的40%的责任;电工组负责人承担30%的责任;设备科负责人承担15%的责任,安全科负责人承担15%的责任。25、因静电消除装置被破坏未能及时得到修复而发生的事故,区域电工承担事故的40%的责任,电工组负责人承担25%的责任,设备科负171、责人承担15%的责任,车间当班负责人、安全科当班督查人员各承担15%的责任。26、事故责任人员因未能严格执行静电防范措施规定而导致的事故,主要责任人承担80%的责任,车间当班负责人、安全科当班督查人员各承担10%的责任。 35、消防应急器材管理制度一、 目的: 为规范物资管理,突出应急抢险器材及物资使用的应急特殊性,明确相关管理、使用、维护要求。二、 要求:2、 应急室物资应根据公司应急抢险要求,合理配备相应的应急抢险工具、设备机械、常用应急物资及相关药品,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时的使用与调配到位。3、 应急室所有物资必须摆放整齐合理并登记在册、妥善保管,其门锁由安全科统一保管,三班交接。4、 应急172、物品的使用必须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安全科负责人同意后,履行登记手续,及时登记,方可借出,用好及时归还,其使用范围为公司突发情况下应急使用,当人身受到威胁或公司财产面临损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用。原则上当天借当时还,无特殊发现情况不得拖欠不还;5、 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损坏(非人为)的物资应及时申报,登记以使及时补给,人为损坏照价2倍赔偿。6、 物资归还时应做好清洗整理工作,保障清洁;摆放到原有定置位置;并登记归还时间;7、 安全科每月1-2次对应急室内物资进行整理,维护,对过期的药品要及时更换,确保有效性。8、 加强物资管理、杜绝流失现象发生,安全科对其内物资应建立长期使用登记档案,确保物资使用不流失173、,并做好补给工作。9、 对应急室所配机泵应定期由设备科安排人员试运,对蓄电类电器应正常充电放电,保证设备良好有效。10、 做好应急室内的卫生管理工作;36、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现场临电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2 各相关管理人员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结合临时用电管理标准进行标准检查,规范管理。3 监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保证24小时不空岗。4 现场临电管理人员保证施工现场及化工车间的安全用电,随时检查、巡视现场及作业面的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责任区电工负责责任区安全用电的检174、查、维修,并接受现场临电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5 现场临电管理人员参加每月5日、20日的现场综合自检,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临电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纠正措施落实整改。各责任区安全员参加安全自检活动并执行整改。6 各部门安全员及临电管理人员参加每月公司、上级的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参加每月一次的总结会并按纠正措施落实整改。各责任区安全员参加安全月检及其活动并执行整改。7 各责任场区的电气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8 认真执行审批制度,安全科审批,责任电工执行。37、劳保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175、有害物质、粉尘及其它有害因素,容易危害到员工的健康安全。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劳保用品的管理。3.职责3.1采购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采购及按公司规定标准采购劳保用品;3.2安全科负责组织有关正确使用(配备)劳保用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计划的申报和审核发放;3.3安全科负责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3.4员工负责按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4.管理规定4.1采购部应到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176、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4.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4.3劳保用品的配备:有下列情况的,由公司配备相应劳保用品免费以实物形式发给职工使用(不得折发现金),各车间及部门标准由生产安全确定。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公司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由分别发放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靴等防护用品。a)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b)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c)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d)经常177、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肮脏的操作。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员工,由公司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镜、皮肤的,由公司分别供给员工洗漱药水或者防护膏药。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员工,由公司分别供给耳塞,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经常站在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员工,由公司供给防水靴、绝缘手套等。高空作业员工,由公司供给安全带。电气操作员工,由公司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员工,由公司供给防晒、防雨的用具。在寒冷气候中必须露天进行工作的员工,由公司根据需要供给178、御寒用品。在有传染疾病危险的生产部门中,由公司供给员工洗手用的消毒剂,所有工具、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公司负责定期消毒。有毒作业岗位,应备有防毒救护用具,必要的时候应设立防毒救护站。凡从事多项工种作业的人员,公司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危害最大的工种发给必备的劳保用品。4.4劳保用品的领用:对于新员工,由其所在部门进行集中申领;其它情况下,由本人提出领用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到物料仓库领用。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防毒面具、护眼镜、帽盔等为三年。使用年限到期后,实行以旧换新。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注意节约、防止浪费。4.55各部门应建立工作服/工作鞋的发放、领用台帐,物料部应建立其它劳保用品发179、放、领用台帐。4.6各车间及安全科应定期组织专门的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于从事有危险性工作的员工(如电气工,化工操作工等),应教会他们掌握紧急救护法。4.7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安全科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8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4.9生产部应经常检查、试验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用品用具、安全带、绳、网以及特殊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38、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目 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180、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大、小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全司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具体要求:1、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2、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值班巡回制度;根据国家对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办法,公司贮槽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各人的职责明确如下:(1)、各贮槽的原料保管为危险品危贮区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天对贮罐的安全附件,设备完好运行状态,操作负全责,必须对以上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181、报处理;(2)、电工每天负责对贮槽区的电器线路、电器设施的完好状态进行检查;(3)、安全科日班督查人员及分管消防督查员 对消防设施、安全附件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4)、安全副科长科长每周六对电器、机械、安全附件负责全面检查,并负责解决日常运行过程中协调解决;(5)、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对车间同贮槽区的隔离措施到位;(6)、安全科长每周二要求对以上各责任人汇报发现的异常情况并协调解决遗留问题;3、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保持畅通;4、对进库原料的严格执行进入库验制度,对于不合格品不得入库;5、原料的发放程序:原料使用车间向保管员提出用料申请,并保管员一同协182、调打料,车间打料负责人负责对进贮罐的阀门、管路阀门,贮罐进出阀门进行检查;按钮由保管员负责控制。6、安全技术措施; (1)、仓贮温度应控制在28以下; (2)、储罐区30米以内,上风向50米以内,不准进行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保管员上报,采取安全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无火种后方可 现场施工; (3)、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 (4)、贮槽应采用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远离防火堤; (5)、防火堤的排水管应设置相应的隔油池或水封; (6)、储罐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39、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183、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2.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3. 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公司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4. 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如库区。5. 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活,按公司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6. 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详细记录。7. 加强对公司内美、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184、保卫部门,方可离去。8、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双从管理、双人锁、双人帐目、双人收发、双人清退的“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橱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9、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料搭建搁层。库房内的加工间和发货、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置或与库房有隔离设施。除经消部门许可外,不准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畅通。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185、当及时清除。严禁库内吸烟。危险品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10、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置,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炮,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11、库房(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闭离、锁门、断电。 40、人员进出管理制度一、公司内员工的管理:1、入厂区员工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及相关劳保防护用品,按要求佩戴公司标牌。所有出厂区人员必须186、自觉接受门卫出厂检查,进生产区不得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2、任何员工喝酒后不得进入生产区。3、非工作时间内非因工作理由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包括科室、生产车间、仓库)等地串岗闲谈,影响他人正常工作。3、工作时间,出岗或外出者,需办理准出出岗手续,注明出入时间、随行车辆物品等由主管签字方可出厂。4、各科室、车间,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及客户遵守公司厂规厂纪的教育,强化“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措施的有效落实;5、进入生产车间除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准予持手机其它任何人员不得开机,行管人员必须在车间办公室或离开车间接打;二、外来人员的管理:1、凡外来访问、工作、学习人员必须经经187、理层批准,经同意后安排相关部门具体安排。2、所有外来宾客进入生产区必须经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办理全员登记手续,并留下香烟火种;门卫要电话汇报请示核对清楚,经经理层同意后提示客人到相关部门,对一时找不到接待人的应将客人请到生产办公室等候。出生产区时应有接待人签字并由门岗做好登记(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由门岗自行登记,可予放行并电话汇报经理层)。3、来访者如到生产车间参观,一律经公司经理批准,并由经理层陪同带领方可进入。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车间及当事人责任。车间内禁止拍摄、录像及记录相关数据参数。4、外来学习、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危化品贮存区188、等地域。外来施工单位内部必须严格内部安全、纪律管理,服从本公司一切相关制度的管理,特别要加强生产区内明火管理及安全操作,杜绝违章指挥。5、外来人员私事探访,恕不接待,更不得进入生产区,如确有要事由门岗代转;6、加强物流、人流分道管理,东岗为物流专道,南岗为人流专道,特殊情况除外,门岗应做好相关告知与登记手续;7、外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依据公司管理办法同等处罚;41、交接班管理制度1 范围1.1为加强车间一线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交接行为及要求,特制定交接班制度.1.2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工作岗位的人员实施规范的交接班的要求。1.3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连续倒班岗位的交接班。2 引用标准2.1189、公司安全管理标准。3 管理职责3.1 安全科负责督促车间交接班制度的制订,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3.2 车间负责本部门各工段交接班工作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与考核。4 管理内容及要求4.1 接班准备: 值班车间主任、安全员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了解上班运行情况和公司、车间工作安排为班前会做准备。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上岗准备。 接班前由车间主任召开班前会,安全督查科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并进行考勤。 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生产情况。4.2 交班准备: 当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本班设备运行、工艺控制等生产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必须将工具、仪表、备品备190、件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做好岗位辖区内文明卫生工作。 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4.3 交接班内容: 上一班的生产工艺和工作程序以及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对下一班的工作、产品质量要求与具体技术措施。 生产设备、备品备件所处状态、数量以及设备运转和使用情况、各阀门开关情况、各设备内物料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 对本班人员的出勤情况和未出勤原因。 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有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 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的要求和有关通知。 生产、设备维护的原始记录和注意事项。领耗料情况;放料情况、消防器材使用情况;交班后由车间主任召开班后会191、,安全督查科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5交接要求5.1准时 接班人应提前到达自己的岗位,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予先检查。5.2对口交接 接班人到齐后车间主任与车间主任、各岗班长与班长、操作工与操作工对口交接。5.3严格认真对本岗位设备及安全附件,物料及工艺控制,仪表使用情况逐一交待;对重要数据如原辅耗材用量,重要工艺指标逐一交接.对重要生产工具及各种消防器材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逐一交接;5.4谨慎细致 交接班时应谨慎细致,应当看到的要看到,应听到的应听到,应摸的要摸到,应闻到的要闻到.5.5坚持五交、五不交五交:1、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2、交机电设备、仪表运行和使用情192、况及设备跑冒滴漏情况。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及事故的处理情况。4、交原始记录是否完整和岗位区域是否卫生。5、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事项。五不交1、生产不正常、事故隐患未处理、安全措施未落实不交2、原始记录不清不交3、设备情况不明不交4、工具不齐全不交5、岗位卫生不好不交6 考核6.1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对口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6.2 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6.3 按交接班内容认真填写好交接班本,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其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接班人都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签署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6.4当193、班主任及带班长在交接及当班过程中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抓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将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6.5对上班工作严重失职,本该完成的工作量未完成而有意拖到下班的有权拒绝接班;车间并将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考核;6.6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请示解决。6.7 各车间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的领导也要履行签名和签署时间等手续。6.8 违反交接班制度按员工细则执行考核,责任划分:一律以交接签字为准,接班后的若交接不清所致一切责任接班人承担。6.9车间主任与主任交接194、,各班长交按手续完成后,必须由接班主任到各岗位现场,检查验收,在各岗位上签字确认后,上班人员方可离开。 42、装卸班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以常日班上下班时间为准),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内一次性扣5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一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一次扣20元(凡晚上加班除外)。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有事必须书面请假(口头请假或他人代请假无效),经管理部批准后方可离厂。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50。3、每天晚上下班后,安排值班的装卸人员负责晚上原料的装卸及生产部临时安排的任务。值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厂罚款20元/次195、。4、遇到重大发货或装卸任务,所有装卸人员不得离厂,确保正常发货。二、日常工作1、按时完成各类原料的装卸任务,装卸完毕,必须搞好现场卫生,排放整齐,现场卫生不到位罚款5元/次,排放不整齐罚款罚款10元/次,并立即整改到位。2、按要求做好成品的入库、发货工作,要求整齐、清洁、美观。3、按时完成生产部安排的其他工作。4、各种原料严格按照保管员的要求进行计量、堆放等。5、装卸时必须按照先装后卸制度。三、组织纪律1、服从生产部统一管理,不折不扣完成生产部下达的各项任务。2、装卸班长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保管员处请示安排,接到任务后应立即落实人员组织实施,不得借故推诿或拖延,如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生产者罚款196、20元/次,情节严重者由生产部会办处理。3、所有装卸人员必须服从装卸班长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装卸班长分配的任务,不得消极怠工,拈轻怕重。不服从装卸班长安排的,装卸班长必须立即向生产部汇报,生产部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2050元不等的处理。四、安全防护1、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按上述要求违规操作罚款20元/次,造成后果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2、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0元/次,并责令停班反省。五、工资结算1、装卸工资按照定额以实际出勤天结算,未出勤不计工资。43、装卸工岗位责任制1、装卸工由氟乐灵原料保管归口管理;2、上班前,必须开好班前会,布置安全操作及防范197、措施。3、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和酒后作业。4、爱护好自用的劳动工具及防护用品,下班后及时收理,丢失照价赔偿。4、按时上下班,卸载任务紧时,应服从加班安排。5、严格服从代班长的安排和调遣。6、严禁班前、班中喝酒,上班严禁打瞌睡、溜岗。7、严格执行装卸搬运相关安全规程。8、作业前、中、后要清扫,检视工作现场,清除障碍,对散、漏货要及时归堆、归库,保持现场作业干净。4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198、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2.生产和使用 (1)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199、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3.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200、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6)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7)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中毒人员的抢救。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201、氰化物相遇。 (3)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必须采用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5)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6)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7)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8)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202、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5.储存和养护 (1)库房内应设有温度表,每天记录一次,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一次。 (2)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7。 (3)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 (4)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5)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有问题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6)有效物品应在有效期间一个月前通知相关部门。 6.出入库管理 (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203、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2)物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由品质部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 (3)仓库部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后作出验收记录。 (4)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 (5)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7)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仓库管理人员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通知装卸摇动人员。 (9)在出入库过程中,仓管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 7.装卸运输 (1)运输危险物品方必须204、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205、,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6)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7)温度较高时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8)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9)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8.报废处理 (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仓库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206、,不得改作它用。 (3)包装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4)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4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与使用范围为了消除各类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制度规定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施工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业要求。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207、。2、职责范围2.1安全环保部、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各自范围的监督管理。2.2有关施工部门、各车间、班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制度要求。3、施工前的准备3.1根据作业项目要求,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落实作业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3.2项目作业负责人应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交待清楚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3.3进行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电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作业,如需登高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容器、受限区域、用电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 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作业。3.4项目负责人208、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安全。3.5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3.6在进行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规定审批签发各类作业证,施工单位各类措施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3.7在进行抽堵育板、设备检维修、吊装、动土及电气检修和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以上作业审批手续,由设备动力部门审批签发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4209、安全要求和措施4.1对施工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4.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后进行作业。4.3作业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4.4应对作业现场的爬梯、围栏、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4.5对使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4.6对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4.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210、和冲洗装置。4.8对作业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4.9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4.10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4.11需夜间施工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5、作业中的安全要求5.1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5.2施工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电气设备施工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5.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211、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5.5严禁涂改、转借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5.6对各类票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7特种作业必须由具备安全作业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6、现场作业结束后的检查内容6.1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6.2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6.3对影响作业需要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6.4现场作业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6.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6.6施工作业单位应会同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单位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