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工区安全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6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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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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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矿山工区安全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标准化程序文件 作业现场管理7第一节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72 范围73 术语74 职责75 安全标志的设置76 安全标志的安装位置87 安全标志的使用88 安全标志的维护与管理8第二节 爆破管理制度92 范围93 术语94 职责95 工作程序105.3采场爆破125.4溜井、漏斗堵塞处理136 相关文件14第三节 采空区管理制度142 范围143 术语144 主要职责144.2生产技术部144.3生产工区144.4地测部155 相关文件12、5第四节 残矿回采安全管理制度152 范围153 术语154 主要职责156 相关文件17第五节 乘罐管理制度17第六节 充填管理制度18第七节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18第八节 地表塌陷区管理制度192 范围193 术语194 主要职责194.2地测部194.3生产技术部204.4综合部205 相关文件20第九节 顶、帮安全管理制度202 范围203 术语204 主要职责205 工作内容及程序205.2做好顶板鉴定与分级管理工作。215.6及时处理采空区,预防地压危害,防止大冒落事故发生。21第十节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212 范围213 术语214 主要职责215 工作内容及程序21矿体顶板管理一3、般规定225.3采场顶板管理235.4顶板浮石的检查与处理236 相关文件24第十一节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242 范围243 职责与分工244.1防尘244.2防中毒和窒息措施255 相关制度256 相关记录25第十二节 防雷电安全管理制度252 范围253 职责与分工25第十三节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272 范围273 职责与分工274 工作重点275 相关文件28第十四节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282 范围283 管理内容28第十五节 副井提升安全管理制度291 上下人员292 上下材料29应在保护伞下作业;30第十六节 交接班管理制度302 范围303 主要职责304 工作程序305 相关文件4、316 相关记录31第十七节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3117 副井上下材料32第十八节 井下通风与防尘管理制度342 范围343 职责与分工344 要求345 相关文件35第十九节 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制度352 范围353 主要职责353.1 安监处353.2 生产技术部353.3 生产工区36第二十节 井下炸药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62 范围373 职责与分工374 要求375 相关文件37第二十一节 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制度372 范围373 术语374 主要职责384.3生产工区384.4外委施工单位385 工作程序386 相关文件39第二十二节 卷扬机房安全管理制度39第二十三节 劳动防5、护用品管理制度402 范围403 术语404 主要职责405 工作程序415.2发放415.4检查425.5保养425.6检测425.7使用425.8评估436 其他437 相关文件44第二十四节 人行天井安全管理制度442 范围443 术语444 主要职责44第二十五节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452 范围453 术语455 工作程序456 相关文件467 相关记录46第二十六节 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462 适用范围463 职责划分464 审批程序与条件475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475.4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档案47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47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6、特种作业;47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7第二十七节 提升运输管理制度472 范围473 术语484 主要职责484.2安全监督管理处485 工作程序486 相关文件49第二十八节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492 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493 天、溜井安装的安全规定513.2溜井安装要求514 天、溜井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52第二十九节 通风管理制度522 范围523 术语524 主要职责535 工作程序53通风构筑物管理54盘区或采区通风系统管理54局部通风545.3通风系统检查、测定555.4考核办法556 相关文件55第三十节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6第三十一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61 逐7、级防火检查制度572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573 防火宣传、教育制度574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75 电、气焊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86 仓库保管员防火岗位负责制587 用火、防火管理制度598 焊接、气割工岗位防火责任制599 仓库防火制度5910 电气防火管理制度6011 油库房防火管理制度60第三十二节 岩移监测管理制度61第三十三节 噪声管理制度612 适用范围613 职责614 管理规定614.2.1 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624.2.2 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625 相关文件63第三十四节 照明管理制度632 范围633 术语634 职责635 工作程序636 相关文件647 相关记8、录64第三十五节 支护管理制度642 范围643 术语644 主要职责644.4生产工区645 工作程序645.2安全规定65作业时66作业完成后665.6下班666、相关文件667、相关记录66作业现场管理第一节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指导人们采取合理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作业区域、塌陷区等所有场所的安全标志管理。3 术语安全标志主要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令标志。4 职责4.1安全监督处负责对全矿范围的安全标志进行监督。4.2各工区、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所有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包括标牌的计划、订做、设置和日9、常管理等)。5 安全标志的设置5.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显著位置,以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提示的内容。5.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结构坚实、醒目。5.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5.4对于陈旧、过时的安全标志,要及时更换,尤其是警示特殊危险的标志,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标志的忽视与干扰,甚至误导。6 安全标志的安装位置6.1所有标志的安装都不可存在对人员危害的威胁。6.2标志上显示的信息不仅要正确,而且要清晰、易懂、醒目。6.3标志通常设置于观察者水平视线稍高一点的位置,10、特殊情况除外。6.4危险和警告标志应设置在危险源前方足够远处,以保证观察者在首次看到标志即有充足的时间注意到此危险。例如,警告不要接触开关或其它电气设备的标志,应设置在它们近旁,而大厂区或运输道路上的标志,应设置于危险区域前方足够远的位置,以保证在到达危险区之前就可观察到此种警告,从而有所准备。6.5安全标志不应设置于移动物体上,以免遮挡标志或使其变得模糊不清。6.6已安装好的标志不要任意移动,除非位置的变化有益于标志的警示作用。7 安全标志的使用7.1危险标志:只安装于存在直接危险的地方,用来表明存在危险。7.2禁止标志:用符号或文字的描述来表示一种强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种行为。7.3警告标11、志:通过符号或文字来指示危险,表示必须小心行事,或用来描述危险属性。7.4安全指示标志:用来指示安全设施和安全服务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处给出与安全措施相关的主要安全说明和建议。7.5消防标志:用于指明消防设施和火灾报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这些设施。7.6方向标志:用于指明正常和紧急出口、火灾逃逸和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及卫生间的方向。7.7交通标志:用于向工作人员表明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指示和警告。7.8信息标志:用于指示出特殊属性的信息,如停车场,仓库或电话间等。7.9强制性行动标志:用于表示须履行某种行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预防措施。例如,穿戴防护鞋、安全帽、眼罩等。8 安全标志的维护与管理8.112、为了有效地发挥标志的作用,各单位管辖内应对其定期检查,定期清洗,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存在时,应立即更换或修理,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况。8.2当建议设立一个新标志或变更现存标志的位置时,应提前通告职工,并且解释其设置或变更的原因,从而使职工心中有数。8.3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8.4各单位制作、使用各类安全标志,要依据遵循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和相对应的国家标准(如:矿山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危险化学品标志、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等等)。第二节 爆破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爆破作业程序符合*公司安全标准,杜绝爆13、破作业带来的各种危害,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采场爆破、平巷和天井掘进爆破及大块二次爆破生产作业活动。3 术语3.1爆破: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3.2爆破作业人员:指从事爆破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3.3爆破作业环境:泛指爆区及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及其对爆破安全的影响。3.4盲炮:因各种原因造成药包拒爆的装药。未能按设计起爆的装药或部分装药。3.5起爆器材:用来引爆炸药的器材。如工业雷管、各种索状起爆材料以及起爆器具等。3.6爆破器材:工业炸药、起爆器材和器具的统称。3.714、起爆网路:向多个起爆药包传递起爆信息和能量的系统,包括:电起爆网路,非电起爆网路和混合起爆网路。3.8二次爆破:二次爆破泛指破大块和炸孤石的爆破作业,一般用浅眼爆破。4 职责爆破作业人员的职责:4.1爆破工作负责人,应由从事过3年以上爆破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并持有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职责是:4.1.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4.1.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4.1.3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4.1.4组织领导爆破工作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4.1.15、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4.1.6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持有安全作业证。其职责是:4.2.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4.2.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4.2.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4.2.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3爆破段(班)长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有三年以上爆破工作经验的爆破员担任。其职责是:4.3.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4.3.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4.3.3制止无证的人员参与爆破作业。4.3.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16、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4.4爆破员的职责:4.4.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4.4.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4.4.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上报。4.4.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4.5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班长负责在爆破施工现场、起爆站警戒并保持通讯联络。通讯联络使用便携式对讲机,并遵守有关规定。4.6取得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个月,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在高温、有瓦斯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爆17、破工作,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变更爆破类别应经过专门培训。5 工作程序5.1爆破器材的运输在井下,应随身携带好矿灯,将炸药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一人一次运送爆破器材量不准超过:1)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材10Kg。2)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3)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4)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5.1.3禁止用电机车(含电机车牵引的矿车)运送爆破器材,炸药和雷管需分运,大爆破(用药量超过100Kg)可以用平板车人工推运炸药。5.1.4携带爆破器材乘罐的爆破员不得和其他作业人员同罐,运送雷管时罐笼的提升速度不得超过2m/s。5.2井巷掘进爆破5.2.1平巷掘进(含采场切割)1)进18、入作业面一人首先对作业面进行通风、洒水,清除有害气体,将爆破器材放到离作业面一定距离安全、干燥的地方且将炸药和雷管分开放置。2)熟悉周围环境,在间距小于20m的两个平行巷道掘进时,其中一个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巷道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3)在炸药发放站30m以内的区域不准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炸药发放站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需通知炸药库人员全部撤离,不得停留在发放站内。4)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在工作面附近安全无淋水的地方进行,每次加工的起爆药包不准超过该次爆破的使用量,加工起爆药包必须:插入药卷内的雷管要与药卷扎牢;禁止无关的人员进入起爆药包的加工现场,加工现场必须杜绝19、一切明火;接好照明,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装药工作。5)掏槽眼起爆药包需放置孔底且反向起爆,放置起爆药包要轻,不得损坏导爆管壁,避免发生拒爆。6)设立爆破警戒,看好爆破作业点的出入口,并发出让人能听到的警戒信号(如敲管子),防止其他作业人员误入爆区。7)在按要求连接好起爆网路前不得将放炮大线端头接入放炮器接线柱。待一切准备完毕,警戒到位并发出信号后方可接入接线柱充电起爆。8)按下起爆按钮,若发生拒爆时,必须拆除起爆器接线柱,使接线柱和起爆器处脱离状态方可处理盲爆!9)拒爆5分钟以后,在起爆器和接线柱处在脱离状态下,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沿线查巡拒爆原因(起爆器和钥匙随身带走)20、,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拒爆有最大两种可能:插入导爆管中的小脚线短路;大线断路。10)查明原因后,重新连接,重新警戒后,连接起爆器充电起爆。11)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全部退库,由库管员归入退库单元。12)爆破作业不得少于2人,不得单人作业。5.2.2天井掘进1)进入作业面一人首先对作业面进行通风、洒水,清除有害气体,将爆破器材放到离作业面一定距离安全、干燥的地方且将炸药和雷管分开放置。2)天井掘进到上部贯通处附近时,不应采取从上向下的做炮贯通法;如果最后一炮仍未贯通,在下面钻孔爆破不安全,需在上面做炮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3)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在工作面附近安全无淋水的地方进行,21、每次加工的起爆药包不准超过该次爆破的使用量,加工起爆药包必须:插入药卷内的雷管要与药卷扎牢;禁止无关的人员进入起爆药包的加工现场,加工现场必须杜绝一切明火;接好照明,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装药工作。4)严禁在作业前将爆破器材放在吊罐内带入工作面,应在打眼后,用绳子将爆破器材提至工作面。5)设立爆破警戒,看好爆破作业点的出入口,并发出让人能听到的警戒信号(如敲管子),防止其他作业人员误入爆区。6)在按要求连接好起爆网路前不得将放炮大线端头接入放炮器接线柱。待一切准备完毕,警戒到位并发出信号后方可接入接线柱充电起爆。7)按下起爆按钮,若发生拒爆时,必须拆除起爆器接线柱,使接22、线柱和起爆器处脱离状态方可处理盲爆!8)拒爆5分钟以后,在起爆器和接线柱处在脱离状态下,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沿线查巡拒爆原因(起爆器和钥匙随身带走),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拒爆有最大两种可能:插入导爆管中的小脚线短路;大线断路。9)查明原因后,重新连接,重新警戒后,连接起爆器充电起爆。10)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全部退库,由库管员归入退库单元。5.3采场爆破5.3.1将爆破器材放到离作业面一定距离安全、干燥的地方且将炸药和雷管分开放置。5.3.2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在工作面附近安全无淋水的地方进行,每次加工的起爆药包不准超过该次爆破的使用量,加工起爆药包必须:1)插入药卷内的雷管要与药卷扎牢。23、2)禁止无关的人员进入起爆药包的加工现场,加工现场必须杜绝一切明火。3)接好照明,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装药工作。5.3.3装药作业时,应使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在装药过程中发生卡塞时,若在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索、导爆管。5.3.4爆破装药使用电灯照明。5.3.5个别孔发生拒爆时,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距离不应小于30cm;为确定平行孔的方向,可从盲炮孔口掏出部分填塞物,切不可将钻杆打入钻孔引起爆破事故。5.3.6或可用木、竹或其它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24、地将炮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5.3.7设立爆破警戒,看好爆破作业点的出入口,并发出让人能听到的警戒信号(如敲管子),防止其他作业人员误入爆区。5.3.8在按要求连接好起爆网路前不得将放炮大线端头接入放炮器接线柱。待一切准备完毕,警戒到位并发出信号后方可接入接线柱充电起爆。5.3.9按下起爆按钮,若发生拒爆时,必须拆除起爆器接线柱,使接线柱和起爆器处脱离状态方可处理盲炮!5.3.10拒爆5分钟以后,在起爆器和接线柱处在脱离状态下,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沿线查巡拒爆原因(起爆器和钥匙随身带走),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拒爆有最大两种可能:插入导爆管中的小脚线短路;大线断路。5.3.11查明原因后,重新连接25、,重新警戒后,连接起爆器充电起爆。5.3.12装药作业时,应使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在装药过程中发生卡塞时,若在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索、导爆管。5.3.13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全部退库,由库管员归入退库单元。5.3.14发现有拒爆情况,不得私自处理,必须通知原爆破员来处理。5.3.15一次起爆100Kg以上药量的爆破,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生产部门,再由生产部门通知其他相邻作业点的工区,由工区通知本工区作业人员在爆破前撤离。必须提前2天通知炸药库送药,确保炸药安全送到。爆破单位必须在规定时26、间响炮。5.3.16不得擅自销毁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挪作他用。5.3.17二次破碎大块使用浅眼法或人工大锤破碎,不允许糊炮球。5.4溜井、漏斗堵塞处理5.4.1用爆破法处理溜井堵塞,不允许作业人员进入溜井,应采用木杆或竹竿把炸药包送到堵头表面进行爆破振动处理。5.4.2处理漏斗、溜井悬顶、卡斗时,震动爆破一次爆破用药量不超过2Kg。以免炸坏漏斗或天井设施。5.4.3用爆破法处理漏斗、溜井堵塞时,相邻井巷、采场不应进行其它爆破作业,相邻溜井或漏斗应停止出矿。5.4.4爆破时应做好警戒,发出警戒信号;并通知相邻采场或巷道作业人员撤离。6 相关文件6.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27、6.2*公司安全标准。6.3*公司管理文件。6.4岗位操作规程。7 相关记录7.1采场钻孔原始记录。7.2采场爆破原始测量图。7.3采场爆破原始记录表。第三节 采空区管理制度1 目的各中段因其采矿方法不同,为了采空区处理方法、处理程序能够有效保证井下作业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采空区的安全管理工作。3 术语采空区:矿石采完后所暴露的空间。4 主要职责4.1安全监督处1)针对各中段所采用的不同采矿方法,当不能准确了解采空区大小、顶板冒落情况时,各分层回采巷道一旦退采完毕,禁止人员再次进入采空区作业。2)连接采空区的报废巷道应及时进行充填或浇注钢筋混凝土封闭,28、入口处设立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禁止任何人员进入采空区。4.2生产技术部采空区的暴露面积应控制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禁止超范围采矿。必要时应采取支护措施或预留保安矿(岩)柱支撑,以保持采空区的稳定。采用留矿法回采的矿体,矿体回收完毕及时安排充填,不能及时充填的采场要设立标志,严禁人员进入。采用充填法回采的矿体,矿体采完后要及时充填接顶,采空区充填要列入年度生产计划。4.3生产工区1)设计中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开采或者毁坏,工区由技术区长负责检查和管理,以确保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采用充填采矿法时,应在采区采完后,及时充填采空区,以控制围岩崩落和地表下沉。2)采空区内回采矿石过程29、中,如发现有大面积冒顶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问题没查清时,不得恢复采矿。4.4地测部做好各采空区相关的图纸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包括各分层采矿设计图纸、退采界线位置图纸、月施工巷道实测图以及井下井上对照图等。采矿时,测量人员应携带仪器,准确测定采空区空间位置。5 相关文件5.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采矿手册。6 相关记录6.1地质资料及说明。6.2采空区实测图及井下井上对照图。第四节 残矿回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实现对残难矿体回收规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管理,确保残难矿体回收安全生产。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残难矿体的回采。3 术语残难矿体:以正常的回采方法30、和作业程序难于达到工业技术指标的部分采场,主要是指采场安全状况差、地质条件复杂、矿体分支复合现象严重,矿体面积极小,周边环境复杂的部分矿体,以及采掘边残、零星矿脉,已采矿块顶、底、间柱,淘汰老矿、帐外矿等。4 主要职责4.1地测部:提供较为可靠的地质资料和较为完整的周边环境测量资料。4.2生产部:回收方案设计。4.3安全部:检查、监督回采过程中的安全。4.4生产工区:负责回收方案的实施。5 工作程序5.1残难矿体回收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5.2回收工作在组织上、技术上、管理上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管31、生产必须管安全,讲效益必须将安全的工作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多方面的预防措施,确保残难矿体回收的安全。5.3对残难矿体回收要严格按照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井下单体设计或制定回收实施方案,由总工程师牵头,会同生产、安全、地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待方案批复签字正式出图后,方可施工。5.4单体设计或回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5.4.1当时未被回收的原因和图文记载记录。5.4.2周边关系和所处的空间位置。5.4.3地质情况、回收条件、安全状况等。5.4.4地压管理和采空区管理工作。5.4.5回收的可行性分析。5.4.6作业过程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5.5设计或方案批复32、后,设计人员应到现场将详细情况向回收作业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6技术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应对残难矿体回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如确需改变作业地点或过程做法,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同意。5.7对残难矿体回收,应成立专项小组,回收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5.8采矿回收作业面,应保持两个安全出口。作业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5.9残矿回收应遵循自上而下、从里向外,后退式回收原则。不具备回收条件而采取前进式回收,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管理好顶底板和两帮松石采取强采快出方式回收。5.10严禁在以下区域和地点进行残矿回收:5.10.1地压活动明显区。5.1033、.2永久保安矿柱和间柱。5.10.3围岩严重破碎,危及现有采场的正常生产。5.10.4通风条件不好,粉尘浓度高。5.10.5无法建立可靠的安全出口;可能激发和导致大规模地压等区域。5.10.6其它规定禁止残难矿体回收的区域。5.10加强残难矿体回收地压和采空区顶板管理工作,应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地压预报预测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离人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5.11凡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废井、废巷道、采空区、地压活动严重区域,都应封堵、隔离、圈定危险区域或者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进入。5.12残难矿体回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勤检查现场安全,34、及时处理安全隐患。5.13爆破作业应有关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工程贯穿,必须事先测量准确位置,并在相邻井巷布置警戒。5.14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地点,首先要检查周边环境,敲帮问顶,看有无异常变化,在处理好松石、加固支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5.15公司、工区对残难矿体回收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安全管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检查、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章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作业和提出处理意见。5.16搞好场地文明生产。6 相关文件6.1矿山安全生产法。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7 相关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记录。第五节 乘罐管理制度罐35、笼是保证矿井职工上下班安全的关键设备,任何人上下井乘罐都要遵守以下制度。1 严格遵守乘罐规定,限罐期间,任何人无权随意动罐提升人员。特殊情况可经当班值班调度许可,酌情给罐。 3 下井人员在井口等罐要遵守秩序,服从井口工安排,按顺序排队,副井每罐所乘人数不得超过20人、主井、盲竖井每罐所乘人数不得超过15人。4 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佩戴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定的侯罐场所等罐,根据井口指示灯显示,井口管理人员可将人员放入头道门内等罐,放入头道门下井人员不得超过20人。5 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36、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6 上罐人员要听从跟罐人员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报中段名称,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关上安全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7 各中段距井口安全门5米内,任何人不得停留和放置一切物品。8 机电工区负责付井井口上罐秩序、监督下井人员打卡考勤和环境卫生。9 不准其他人和搬运爆炸材料的人同乘一罐。提升材料、矿石、空车时不得同时乘人。材料超高应捆好扎好。10 罐笼运行时,乘罐人员要抓牢扶手,安全门边的乘罐人员要面向安全门。11 不准在罐内抽烟、大声喧哗、戏笑、打闹37、和移动位置,身体各部不要伸出罐外。12 未经允许乘罐人员不得进入各中段安全门内候罐。13 乘罐时必须服从井口、信号、跟罐工的指挥,不得自行打铃乘罐,乘坐人时罐笼顶的安全门、安全卡、安全链等应保证完好。第六节 充填管理制度1 各工种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2 采场必须保持两个出口,并有照明。人行井、充填井都必须保持畅通。3 每分层回采后要及时充填,确保充填质量。最后一分层要采取措施,严密接顶。4 禁止人员在充填井下方停留和通行。充填时,各工序间应有通讯联系。5 顺路人行井、溜矿井应有可靠的防止充填料泄落的背垫材料,以防止堵塞及形成悬空。6 混凝土铺底、混凝土假巷、墙、人道、漏斗构38、筑物等,和基岩接触部位,浮石要清净。混凝土标号不得低于设计标号。7 用组合式钢筒作顺路天井(行人、滤水,放矿)时,钢筒组装作业前应在井口悬挂安全网.8 保证充砂质量,严格执行*矿业有限公司产品(工程)质量考核验收标准。9 确保采掘设备的安全,不受污染。10 采场下部巷道及水沟堆积的充填料,应及时清理。11 采场交给采矿工区时,应做到:人道畅通、板台浮石清理干净、人道、采场照明良好、采场顶帮浮石处理干净、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采场砂面平整、无淤泥、积水、无跑砂、漏砂、采场下部巷道清理干净。第七节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为加强出、入井人员验证管理,准确掌握出入、井人员信息,确保电子验证系统的正常运作,特39、作以下规定。1 所有下井人员必须刷卡验证后才能出入井口。来公司检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备案登记后,指派专人带领方可下井。2 所有下井人员都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安全教育档案齐全,并按要求填写员工安全信息卡后,由安全部出具证明,综合部制作发卡。3 井口工要加强出入井口人员管理,对出井或入井未刷卡人员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工区和安全部),并作好书面记载。4 综合部要及时汇总当班出入井人员,当班未出井人员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员工单位。5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验证卡交回综合部,以便注销。6 卡是下井的唯一证件,员工必须爱惜验证卡,不得遗失、转借、冒名顶替下井。7 爱护刷卡验证设40、备,不得随意敲打、撞击。8 井口工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维护和监督工作。第八节 地表塌陷区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证地表塌陷区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保证矿区及井下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事故,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地表塌陷区的安全管理工作。3 术语地表塌陷区是指根据井下回采情况和围岩错动角等参数,在地表圈定的塌陷区平面范围。4 主要职责4.1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监督处)4.1.1当地表已发生塌陷沉降,上面的道路全部封闭,禁止人员、车辆进入塌陷区。路口树立明显禁止进入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塌陷区。4.1.2地表塌陷区及周边地区,应立即取缔一切形式的种植、取土和采矿活41、动。4.1.3塌陷区范围内禁止种植、建厂和建筑等非法活动,选矿尾矿、垃圾等杂物也不得随意排往地表塌陷区。4.2地测部4.2.1设立地表塌陷区沉降观测网。地测人员每月至少观测一次,圈出塌陷区范围,标明较大的地表裂缝走向,并将观测数据、分析结果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4.2.2在地表塌陷区埋设沉降观测站,当沉降变形较大时能及时报告,以便井下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4.3生产技术部采矿设计部门,应根据回采情况、围岩错动角等参数,圈定地表塌陷区范围,作为管理和制定防范措施的依据。4.4综合部建立塌陷区安全巡查小组,每月不少于2次对塌陷区地表现场检查,发现违规活动坚决制止,解决不了的,上报有关部门。5 相关42、文件5.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采矿手册。6 相关记录6.1地表塌陷区实测图及井下井上对照图。6.2设计圈定地表塌陷区范围。第九节 顶、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防止和预防井下生产过程中顶板冒落和片帮事故的发生,保证人员、设备安全。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掘进与回采作业过程中的顶、帮安全管理工作。3 术语冒顶片帮事故,一般是由于地质条件,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要防止冒顶片帮事故,必须从多方面采取综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4 主要职责4.1地测部负责将顶帮按岩石软硬程度不同进行分级,组织人员编写相关管理制度。4.2安全监督管理处(以下称43、安全监督处)负责监督顶帮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4.3工区安全员、安全督察员、工程技术人员、找顶工、支护工等井下作业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并严格执行顶帮分级管理制度。5 工作内容及程序5.1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重视井巷的支护与维护工作。5.2做好顶板鉴定与分级管理工作。5.3各生产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顶帮检查,定期下井检查处理各自生产中天溜井、运输巷、作业面顶帮岩石,以防冒顶、片帮伤人。撬毛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同时作业,不准单人作业,撬毛顺序必须由人行道开始,逐次向前推进,采场爆破后未经检查,撬毛作业人员不得进入。5.4作业前,作业人员,须对作业面顶、帮进行一次全面的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下一道44、生产程序。5.5在不稳固岩层中施工时,应及时做好临时支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5.6及时处理采空区,预防地压危害,防止大冒落事故发生。6 相关文件6.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2采矿手册。7 相关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第十节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1 目的井下作业环境必须建立在稳固的顶板之下,而顶板岩石性质的差异又很大,因此,为了保证井下作业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冒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掘进与回采作业过程中的顶板安全管理工作。3 术语顶板:分巷道顶板和采场顶板两种。巷道顶板是指由巷道墙面支撑并在两墙面之间的上部岩石或矿石的总称,通常有三心拱,半圆拱等形状;采场顶板是指回采过程45、中由矿柱和围岩支撑或由其它物体支撑的上部矿岩的总称。4 主要职责4.1地测部负责将顶板按岩石软硬程度不同进行分级,组织人员编写相关管理制度。4.2安全监督管理处(以下称安全监督处)负责监督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4.3工区安全员、安全督察员、工程技术人员、找顶工、支护工等井下作业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并严格执行顶板分级管理制度。5 工作内容及程序5.1顶板的分级5.1.1按岩体稳固性对顶板进行分级1)(级)开挖后稳固、无坍塌或经撬检后无大块围岩。特性有:单一岩性,均质块状;风化不明显;节理不发育。2)(级)开挖后围岩脱落或检撬法难以处理。特性有:岩体构造呈块状;节理不发育,但有较大裂隙;受地压或震动46、后出现各种结构的危岩块。3)(级)开挖后:较稳固;长时间会出现危害脱落或局部倒塌;受爆破影响有危险脱离。特性有:岩体构造呈块状且破碎;一般风化不明显;节理较发育,有少量软弱面。4)(级)开挖后极易倒塌,有时突然脱落或一层一层脱落。特性有:岩体呈碎石状压碎构造;岩性复杂多样,构造发育;层节理发育,裂隙中有泥岩;各种软弱的蚀变岩浆岩;严重风化带。5.1.2按顶板岩性的强度大小和冒落难易,对矿体顶板进行分级:1)易冒落的松软顶板,岩性复杂多样,主要为黄斑岩、泥质灰岩、裂隙发育的变质岩以及严重风化带,顶板易冒落。2)中等冒落的顶板,岩性为薄层状泥灰岩、闪长岩及风化闪长岩,冒落后上部坚硬顶层呈悬空状态,47、随着悬空面积增大,产生初次来压,以及随后的周期来压,威胁顶层的稳固性。3)难冒落的坚硬顶板,岩性为中等强度的灰岩和矽卡岩,不随岩柱和邦壁垮落,但采空区悬空时间长,压力大,周期来压明显,需加强监测。4)极难冒落的坚硬顶板,岩性为厚度大整体性好的灰岩和坚硬的矽卡岩,这些顶板悬空时间长,面积大,平时来压小,突然来压大,可造成压垮工作面的严重冒顶事故。5.2顶板管理一般规定5.2.1巷道顶板管理一般规定1)对于级岩体顶板,一般无需任何支护。2)对于级岩体顶板,一般采用锚杆支护或支持支护。3)对于级岩体顶板,一般采用临时素喷或用喷锚网永久支护。4)对于级岩体顶板,一般采用方式有三:临时支护跟上推进,不准48、空顶;用锚网永久支护;当冒落高度超过1.5米时,架棚支护。5.2.2矿体顶板管理一般规定1)对于易冒落的松软顶板,由于其顶板支得住,放得下,比较稳定,因此,易于管理,一般不会发生大面积来压和冒顶事故。2)对于中等冒落的顶板,由于其随着悬空面积增大,产生初次来压,以及随后的周期来压,威胁顶层的稳固性,因此要加强监测,掌握初次来压和周期性来压步距和规律,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3)对于难冒落的坚硬顶板,由于其采空区悬空时间长,压力大,周期来压明显,因此,必须加强监测,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4)对于极难冒落的坚硬顶板,由于这些顶板悬空时间长,面积大,平时来压小,突然来压大,造成的危害大,因此,为避免事故,49、常需充填接顶或封闭处理。5.3采场顶板管理5.3.1工区每天由安全员对采场顶板、邦壁等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进行专项检查与隐患整改;做好季节性的顶板管理,发现顶板有异常,如突然渗水、有响声、裂缝等应立即停止作业,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分析并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5.3.2采场回采施工中,应对顶板稳定进行观测,按稳定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并分别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5.3.3采场回采时,采场浮石清理干净,敲邦问顶,对于松软破碎矿岩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以减轻对顶板的震动破坏作用,保证顶板稳定,发现悬拱应及时处理,严禁人员在悬拱下方作业。5.3.4采场内暂时停止回采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矿(岩)石自50、然冒落的措施。恢复生产时,各工区生产负责人必须组织打眼工、爆破工、找顶工、安全员等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5.3.5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有明显地压活动的采场,应有专人负责地压管理工作,及时进行现场实测、定期观测、积累资料,掌握地压活动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建档工作。5.3.6发现有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5.3.7矿石松散破碎及断层、节理发育不稳固的采场,对顶板必须加强支护,采用锚杆、锚杆金属网、长锚杆或用控制爆破与锚索联合控顶。在爆破后进入采场凿岩、装运等作业过程中,都必须注意观察顶板和支护发生的变化,发现冒顶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51、撤出人员、设备;经妥善处理后,方准恢复作业。5.4顶板浮石的检查与处理5.4.1工人进入工作面,首先要详细检查工作面15米以内及主要通道的顶板,发现浮石要及时处理,禁止冒险作业。5.4.2专职找顶工每班至少对工作范围的井巷检查一次,发现浮石要及时处理。5.4.3对用检撬法不能处理的大块浮石,班组工人或撬顶工要及时向工区报告,工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安全监督处汇报,处理不好,安全监督处有权停止该工作面作业。5.4.4进入长期不用的旧巷道,要经过工区批准,由工区组织检查,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进入作业。6 相关文件6.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2采矿手册。7 相关记录7.1地质52、资料及说明。7.2相关会议记录。第十一节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 目的控制尘毒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场所。3 职责与分工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工区(选厂):为本制度的执行单位。4 防护与治理4.1防尘矿山作业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才能达到有效的除尘效果,使工作面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目前较行之有效的综合防尘八字措施;风(通风防尘)、水(湿式作业)、密(密闭尘源)、护(个体防护)、革(技术革新)、管(科学管理)、教(宣传教育)、查(定期检查)。4.1.1凿岩防尘措施:凿岩工序是井下主要尘源之一,矿山凿岩防尘的措施,主要是采用湿式凿岩加通风排尘。4.1.253、爆破防尘措施:在炸药爆炸的瞬间产生大量矿尘,这些矿尘往往飘散很远距离。爆破防尘措施主要有喷雾降尘、水幕降尘、水封爆破等。4.1.3装矿岩防尘措施:先将矿岩堆用水洒透,难以一次洒透的,必须在装矿岩过程中多洒几次方可出矿。4.1.4加强通风、局部强制通风的措施,加快井下气流流动和逸散速度。4.1.5对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达到1级标准。4.1.6选厂防尘措施:配备除尘设施,包括吸尘风机、吸尘管道、灭尘装置、粉尘回收装置等。4.1.7矿山备有通风防尘检测仪器和设施,对公司产尘场所的有害物质和空气的含氧量定期进行检测,切实粉尘浓度控制在2mg/m3以下。4.2防中毒和窒息54、措施4.2.1保持井下通风系统的完善,是控制井下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方法。4.2.2密封废弃巷道和采空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工作面。4.2.3井下爆破前后应加强通风和洒水,控制炮烟;未进行通风或炮烟未吹尽的作业面禁止人员入内。4.2.4对使用、散发的有害物质,加强排风,对粉尘和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4.2.5加强个体防护,正确配戴和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4.2.6使用、贮存腐蚀品和有毒品的岗位,除配备足量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冲洗设施。4.2.7矿区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2.8安全部定期对产尘点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点进行监测,并将检55、测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同时报总公司安全委员会。5 相关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6 相关记录6.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6.2值班记录。第十二节 防雷电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范围适用于*公司地表工业场地作业场所、设备、设施。3 职责与分工设备能源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工区(选厂):为本制度的执行单位。4 工作内容及程序4.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4.2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56、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4.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4.4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4.5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4.6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市气象主管机57、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4.7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4.8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十三节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 目的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公司安全渡汛。2 范围适用于*公司地表工业场地、尾砂库。3 职责与分工3.1分工副井、南北风井区域由机电工区负责;主井区域由运输工区负责;尾矿库由总公司安委会负责。3.2组织管理总公司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防汛应急办公室,并成立防汛应急抢险队。各责任单位要成立防58、汛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防汛应急队伍。汛期各责任单位和公司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做好汛期检查及应急救援工作。4 工作重点4.1尾砂库:为我公司汛期重点监控点。公司必须在五月前根据公司防汛总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年度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汛期前,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专项安全检查,检查防御洪水灾害方案和措施进行,做到思想、组织(队伍)、物料、责任和措施“五落实”。每年汛期和其他特殊灾害性天气时,实行昼夜全时值班。及时了解有关气象、雨情、水情、风情、险情、灾情及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汛期前,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必须根据公司防汛预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汛期发生险情,各责任59、单位要根据灾情及时启动救援,并向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公司预案。公司在防汛抢险工作需要援助时,由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当地政府部门请求援助。4.2地表工业场地、井口:每年雨季前,应由公司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其工程应在雨季前竣工。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泄水沟;泄水沟应避开裂缝和透水岩层;不能修筑沟渠时,可用泥土填平压实;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安装水泵排水。雨季应设专人检查矿区防洪情况。地面塌陷、裂缝区的周围,应设截水沟或挡水围堤。不应往塌陷区引水。有用的钻孔、井筒,应妥善封盖,防止地表水进入地下采区。4.3井下采掘作业面:雨季应密切注意地表水涌60、入井下的可能,水泵房应坚持24小时有人;密切注意采场及井巷作业面顶、帮,因雨水渗入对顶帮稳固性的影响、变化,必要时停止作业。5 相关文件5.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第十四节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保护环境,加强放射卫生防护,保障接触射线员工和周围公众的健康与安全。2 范围适用于*公司地表核子秤。3 管理内容3.1加强放射性防护管理,成立放射防护组织机构,加强对放射防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完善的防护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3.2质量部负责核子秤的管理使用,设备能源部负责维修保养;选厂负责浓密计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凡在放射区域附近作业的员工61、都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射线防护,防止射线伤人。3.3放射性计量器具有射线危害,属重点要害岗位。质量部和选厂要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交接班记录;设备能源部要建立维修、检修记录。3.4放射源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上锁防盗。在其入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及悬挂安全标志牌,提示操作人员及行人注意射线防护。3.5质量部和选厂对射线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切实消除可能造成放射事故的一切隐患。3.6对故意盗窃或任意毁坏放射源,利用放射源伤害他人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防止放射源危害社会,引起群众恐慌。3.7加强放射监督管理工作,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放射源周围操作人员及维修管理人员进行剂量监测62、评价,并建立档案,妥善保存。3.8安装、维修或者更换与辐射源有关部件后,应当经检测机构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3.9核子称、浓密计等放射源的报废要送交放射性废物管理机构或交由原供货单位回收。回收处理后要及时到原审批发证的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五节 副井提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副井提升安全运行,确保人员、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 上下人员1.1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根据井口指示灯显示,井口管理人员可将其人员放入头道门内休息等罐,放入头道门内下井人员不得超过20人。1.2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1.63、3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口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进入二道门上罐人员,数量不超过20人,当随身工具较多时可以减少上罐人员。1.4罐笼运行前必须关好二道安全门,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握紧扶手,两腿稍弯曲,身体不得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打闹抽烟。1.5上罐人员必须听从跟罐工的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后报中段名,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到达该中段人员不得拥挤按顺序下罐后,上罐人员依次序上罐,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罐笼安全64、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1.6各中段要罐人员,在罐没到时,必须在该中段井口门安全门外(距井筒5m外)等罐,不得进入该门内活动,待罐到后停稳(听到停点后)方可上罐并关上安全门,上罐前必须关闭该井口门。1.7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安全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上人,若没发出开车信号,有人需上罐,本着节约原则,跟罐工可以通知信号工等一下,该人方可开井口门上罐;若跟罐工不同意或已发出开车信号,该人不得打开井口门强行上罐,否则以“三违”论处。1.8以上条例如有不遵守者,井口及各中段工作人员、信号工均有权禁止其乘罐,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井下各中段信号工兼有井口工职责,各中段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265、 上下材料2.1上下材料必须在规定场所堆放,然后由井口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上午原则上不上下需打开罐笼盖(如:轨道)和拆下安全门(如:T2G,电车等)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安排在下午检罐前上下(应急救援等特殊情况除外)。2.2专罐上下大宗材料或大型设备,需提前告知生产部或在调度会上敲定,由生产部安排调度室统一安排时间上下。2.3专罐上下炸药、大型设备、大批材料时,罐笼应减速慢行,严禁同罐乘人;专罐上下雷管时,罐笼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同时上下点需有人接送。2.4专罐上下较长材料需打开罐笼盖时(如:上下轨道,4m轨道不能超过20根且等称放置固定,8m不超过10根以此类推等),需做好稳固措施,即:罐内66、外都需用安全绳或其它材料稳定,以防和井筒内设施碰撞发生事故。长钢筋上下罐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钢筋从罐笼底部缝隙穿出。人员在罐笼顶部作业需佩戴安全带。2.5专罐上下需拆下安全门(如:T2G等),需确定设备确已在两阻车器之间,且阻车器确已起作用。2.6人员站在空提升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应在保护伞下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如:对讲机);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第十六节 交接班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井下交接班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井下生产的安全运行,确保井下67、作业人员、设施的安全。2 范围适用于*公司地下采掘过程中的交接班工作。3 主要职责3.1安全监督处、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井下交接班管理制度实施监督检查。3.2生产工区负责井下交接班制度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所属的各工段、外来施工单位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交接班管理。4 工作程序4.1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符合GB164232006规定的井下作业人员的条件。4.2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知井下作业各项管理制度。遵守上、下井时间规定。4.3上下井作业人员必须履行考勤和井口打卡制度。以便及时掌握人员上下井的具体时间和井下作业人数。4.4集中生产期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遵循原则: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68、我不走)。对现场的设备、生产、安全等情况进行交底。停产检修期间车间另行安排。4.5特殊岗位作业人员(信号、卷扬、水泵、配电等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4.6交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把重要事项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当班值班负责人在确认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利用交接班的时间召开班前会,对现场的设备状况、生产条件、安全情况向相关的接班人员交底。5 相关文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6 相关记录6.1班组考勤记录。6.2打卡机考勤记录。第十七节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1 机电工区统一负责副井口安全管理,运输工区统一负责主井和盲主井的安全管理,信号工、卷扬工、跟罐工必须接受安全教69、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卷扬工、信号工和跟罐工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3 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外来参观或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带领下方可下井。4 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5 严禁酒后下井。井口工督促下井人员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登记打卡后到候罐区等待下井。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6 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70、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7 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口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进入二道门上罐人员,数量不超过20人,当随身工具较多时可以减少上罐人员。8 罐笼运行前必须关好二道安全门,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握紧扶手,两腿稍弯曲,身体不得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打闹抽烟。9 上罐人员必须听从跟罐工的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后报中段名,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到达该中段人员不得拥挤按顺序下罐后,上罐人员依次71、序上罐,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罐笼安全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10 各中段要罐人员,在罐没到时,必须在该中段井口门安全门外(距井筒5m外)等罐,不得进入该门内活动,待罐到后停稳(听到停点后)方可上罐并关上安全门,上罐前必须关闭该井口门。11 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安全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上人,若没发出开车信号,有人需上罐,本着节约原则,跟罐工可以通知信号工等一下,该人方可开井口门上罐;若跟罐工不同意或已发出开车信号,该人不得打开井口门强行上罐,否则以“三违”论处。12 不服从井口管理者,井口及各中段工作人员、信号工均有权禁止其乘罐,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井72、下各中段信号工兼有井口工职责,各中段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13 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副井的人员上下罐制度也适用于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原则上主井、盲主井只上下运输工区作业人员,其他单位人员从副井上下。14 主井、盲主井上下人除了维修外主要集中在交接班时间,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上下人,以确保提升净时间。15 主井可从平硐、或山头上下人,从平硐上下人要有信号工,主井只允许2#罐笼乘人。当2#罐笼乘人时,1罐笼不可同时载物。16 主井每罐不得超过15人,盲主井每层罐不得超过10人。17 副井上下材料17.1上下材料必须在规定场所堆放,然后由井口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上午原则上不上下需打开73、罐笼盖(如:轨道)和拆下安全门(如:T2G,电车等)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安排在下午检罐前上下(应急救援等特殊情况除外)。17.2专罐上下大宗材料或大型设备,需提前告知生产部或在调度会上敲定,由生产部安排调度室统一安排时间上下。17.3专罐上下炸药、大型设备、大批材料时,罐笼应减速慢行,严禁同罐乘人;专罐上下雷管时,罐笼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同时上下点需有人接送。17.4专罐上下较长材料需打开罐笼盖时(如:上下轨道,4m轨道不能超过20根且等称放置固定,8m不超过10根以此类推等),需做好稳固措施,即:罐内外都需用安全绳或其它材料稳定,以防和井筒内设施碰撞发生事故。长钢筋上下罐时要采取措施防74、止钢筋从罐笼底部缝隙穿出。人员在罐笼顶部作业需佩戴安全带。17.5专罐上下需拆下安全门(如:T2G等),需确定设备确已在两阻车器之间,且阻车器确已起作用。17.6人员站在空提升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应在保护伞下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如:对讲机)。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第十八节 井下通风与防尘管理制度1 目的保证井下有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职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所有作业场所。3 职责与分工生产部:负责井下通风系统的设75、计、规划,系统的通风方式及其管理。安监处:负责井下局部通风管理、局扇配置,配合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规划、管理。设备能源部:指导通风系统风机的安装、维护和更换等工作。机电工区:负责通风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维修等。生产工区:负责自己作业区域内的局部风机的安装、维护和更换等工作。4 要求4.1井下空气质量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4.1.1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应不超过0.5mg/m3。4.1.2排尘风速,采场风速0.154m/s,巷道0.256m/s。4.1.3进风井巷冬季的空气温度,应高于2。4.2通风系统应符合本标准化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有关要求:4.2.1应根据生产和76、季节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风流、风向及风量大小。4.2.2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4.2.3采场等作业面应利用贯穿风流通风或机械通风。4.2.4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4.2.5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4.3主扇4.3.1正常生产情况下,应连续运转。4.3.2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min内反向的措施。4.4局部通风4.4.1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4.4.2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l0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77、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l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5m以上。4.4.3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应连续运转。4.4.4停止作业并己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若需要重新进入,应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准进入。4.4.5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4.5防尘措施4.5.1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4.5.2湿式凿岩时,凿岩机的最小供水量,应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4.5.3爆78、破后和装卸矿(岩)时,应进行喷雾洒水。凿岩、出碴前,应清洗工作面10m内的巷壁。4.5.4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浮物应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6.58.5。贮水池容量,应不小于一个班的耗水量。4.5.5接尘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达到I级标准要求(即对粒径不大于5m的粉尘,阻尘率大于99%)。5 相关文件5.1采矿手册5.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 相关记录通风系统测定数据表。第十九节 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运输巷道的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矿山的运输巷道的维护与安79、全管理工作。3 主要职责3.1 安监处负责运输巷道的安全总体管理及审查。定期对运输巷道维护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处理。3.2 生产技术部 根据采矿设计要求决定运输巷道的维护方式,解决维护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根据生产需要和采场的实际情况对须报废的运输巷道进行认定并报审。3.3 生产工区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对运输巷道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督处等,讨论决定处理办法。 对运输巷道的维护质量进行检查并负责废弃运输巷道的安全防范工作。4 工作程序4.1 运输巷道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定期对运输巷道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向工区汇报80、, 工区上报安全监督处,安全监督处根据运输巷道破坏形式决定支护形式。支护形式确定后由安全监督处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支护。 安全监督处管理人员督察支护材料的质量,确保质量达到要求;同时工区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巷道支护质量,如果质量达不到预定要求时,由安全监督处下令通知施工单位返工。 对所有支护的运输巷道,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清理浮石时,应在安全地点操作工器具; 轨道维修、处理安全、巷道支护时,应禁止车辆通行,并设明显的警戒标志; 在运输巷道内,人员应沿人行道行走。双轨巷道有列车错车81、时,人员不应在两轨道之间停留。在调车场内,人员不应横跨列车。5 相关文件5.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采矿手册。6 相关记录6.1运输巷道日常检查台账。6.2运输巷道维护质量记录。第二十节 井下炸药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和规范井下炸药库安全管理,预防炸药库火灾爆炸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炸药库、发放站。3 职责与分工安监处:检查、督促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直属仓库:落实消防设施的配备,确保炸药库消防设施的完好。4 要求4.1火工品库的消防工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从事操作、保管、警卫工作人员,必须经训练后方能上岗,82、否则不准工作。4.2火工品库除火工品管理人员和仓管人员,其他任何人员严禁进入。4.3火工品入库专人检查,带有打火机等隐患物品严禁入库。4.4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堆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为确保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必须根据各种爆炸物品的性能,分类专库储存。4.5库内不准使用铁制或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严禁在库区周围吸烟用火。4.6井下炸药库应备有储存足够水量的防冻池或消防用水管道.,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更换。5 相关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2爆破安全规程。6 83、相关记录6.1火工品出入库表。6.2炸药库专项检查表。第二十一节 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井下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井下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井巷、硐室报废后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矿山的井巷、硐室维护与管理工作。3 术语3.1井巷、硐室的维护:为了保障巷道在生产服务期保持稳定,对已掘巷道暴露岩壁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3.2报废井巷、硐室:已完成生产服务使命不再使用的巷道。4 主要职责4.1安监处4.1.1负责井巷、硐室维护安全的总体管理及审查。4.1.2定期对井巷、硐室维护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下达整改通知责84、令施工单位及时处理。4.1.3参加井巷、硐室报废的研究、审定。4.2生产技术部4.2.1根据采矿设计要求决定井巷、硐室的维护方式,解决维护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4.2.2根据生产需要和采场的实际情况对须报废的井巷、硐室进行认定并报审。4.3生产工区4.3.1负责现场管理,对井巷、硐室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3.2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督处等,讨论决定处理办法。4.3.3向生产技术部提出井巷、硐室报废的申请。4.3.4对井巷、硐室的维护质量进行检查并负责废弃井巷、硐室的安全防范工作。4.4外委施工单位4.4.1施工时发现井巷、硐室破坏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4.4.2按*公司、85、生产技术部的要求对存在隐患的巷道、硐室进行维护。5 工作程序5.1井巷、硐室的维护管理5.1.1现场管理人员定期对井巷、硐室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向工区汇报,工区上报安全监督处,安全监督处根据巷道破坏形式决定维护形式。维护形式确定后由安全监督处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维护。5.1.2安全监督处管理人员督察维护材料的质量,确保质量达到要求;同时生产工区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巷道维护质量,如果维护质量达不到预定要求时,由安全监督处下令通知施工单位返工。5.1.3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进行定期检查。井下安全出口和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86、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5.1.4维修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型硐室,应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按规范要求进行。5.1.5维修斜井和平巷,应遵守下列规定:1)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备。2)每次拆除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的拆除,一次应不超过两架。3)撤换松软地点的支架或维修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片帮区,应在支架之间加拉杆支撑或架设临时支架。4)清理浮石时,应在安全地点操作工器具。5)维修斜井时,应禁止车辆通行,并设明显的警戒标志。6)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边不应有人。5.1.6维修竖井,87、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1)应在坚固的平台上作业,平台上应有保护设施和联络信号,工作平台与中段平巷之间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方式。2)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绳;作业地点以下3m处应设防坠平台。3)作业前,应将各中段马头门及井框上的浮石清理干净。4)各中段的马头门应设专人监护。5.2井巷、硐室的报废管理5.2.1报废的井巷和硐室入口,应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入内。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及报废日期。5.2.2报废竖井和倾角30以上的报废斜井,其支护材料不应回收,如必须回收,应按照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进88、行。倾角30以下的报废斜井或报废平巷的支护材料回收,应由里向外进行。5.2.3修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分布情况,废旧井巷内的空气成分,经测定确认安全方可施工。6 相关文件6.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采矿手册。7 相关记录7.1井巷、硐室日常检查台账。7.2井巷、硐室报废会议记录。7.3井巷、硐室维护质量记录。第二十二节 卷扬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卷扬机房是我公司要害部位,为保证卷扬机房的安全,确保主、副井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 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 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2 机房门外要悬挂89、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字样的警告牌。3 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保卫制度。4 持证上岗,定期考核。5 非本机房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因工作确需进入,须经有关方面准许后方能进入,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6 如果发生事故,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7 要对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要对参加检查、维修的人员、项目、时间等情况由检查、维修单位作详细记载。第二十三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2.1本公司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规定,为本公司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90、职业危害的在岗在册的员工,配发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2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3 术语3.1本规定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本公司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3.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3.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4 主要职责4.1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及使用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4.2每年年底必须回顾并更新劳动防91、护用品管理规定。4.3综合部应于每年12月底前,编制好下一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4.4经营部应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或直属库或综合部下达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4.5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经营部应会同安全监督管理处、质量部或直属库等部门,对入库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验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4.6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劳保卡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发放标准的制定以及劳保卡的审核与发放。 新进员工以及岗位调动的员工应凭人力资源部或综合部签发的调令,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办理劳保卡或更换劳保卡。 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4.7工92、会组织,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4.8综合部和直属库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核定的标准,开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用人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4.9综合部和直属库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4.10本公司员工应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和保养、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任意转让和出售劳动防护用品,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在作业过程中未正确穿戴93、劳动防护用品按违章论处,并与月度安全风险责任金兑现挂钩,对无故丢失和损坏的给予批评教育及折价赔偿。5 工作程序5.1采购5.1.1经营部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1)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2)供应商应当有满足经营劳动防护用品需要的固定场所和了解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知识的人员。3)供应商不得有经营假冒伪劣或无安全标致劳动防护用品的不良记录;并确保供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5.1.2经营部在采购过程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出示本批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出示本批次采购的特种劳动94、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5.2发放5.2.1规定以外的工种、岗位,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发放。5.2.2因大修、技改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的品名以及数量,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放。5.2.3因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原发放标准不适用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应及时修改员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5.2.4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应另外发放特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5.2.5任何时候都不得发放无安全标致、不合格和超过使用期限的劳95、动防护用品,否则将依法追究用人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5.3贮存5.3.1本公司设有专门存放劳动防护用品的仓库。5.3.2直属库对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种类的不同分开存放。5.3.3直属库对不同种类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采用不同的贮存方法,贮存量不得超过公司设定库存上限。5.3.4使用单位对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也要有专门的地方存放,不得乱仍乱放。5.3.5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应该按各自工作职责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5.4检查5.4.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和生产单位共同负责教育指导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5.4.2直属库应定期对劳动防护96、用品进行检查,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5.5保养5.5.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和员工,对使用后受到污染的劳动防护用品,有义务进行必要清洗保养。5.5.2对不能消除污染或超期使用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和员工应坚决弃置不用或报废。5.6检测5.6.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质量部和直属库应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测,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5.6.2检测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择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要求出具检测检验报告,对检测检验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97、方可使用。5.7使用5.7.1本公司按照评估后各个工种防护需求,按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5.7.2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要督促、教育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5.7.3本公司杜绝采购和为员工配发经检测检验不合格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杜绝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5.7.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工会、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负责对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日常督察并及时纠正。5.7.5本公司鼓励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98、用品而导致发生事件或事故的员工,本公司将根据发生事件或事故的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处。5.7.6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避免发生事件或事故的员工,本公司将大力弘扬和奖励。5.8评估5.8.1本公司成立了由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职业医务专业人员和员工或员工代表组成的劳动防护用品评估小组。5.8.2劳动防护用品评估小组应对员工头保护,眼睛保护,脸保护,听力保护,手保护,脚保护,呼吸保护,热、冻保护,触电保护的防护需求进行评估。5.8.3评估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对不同岗位作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进行评估。5.8.4当员工的工种或工艺、设备、材料及作业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评估小组应及时对员99、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进行重新实施评估,以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评估小组每年必须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进行回顾和更新,以确保所有员工都能获得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6 其他6.1本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劳保卡,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出示劳保卡到综合部进行登记,凭综合部开出的领料单到直属库再次登记后方可领取;若不慎将劳保卡遗失,应及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登记补办。6.2生产单位的集体劳保卡,由各单位自行保管,当需要领用集体劳动防护用品时,须经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6.3本公司将为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参观者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6.4已办理离、退休(包括内部退养)和退职手续的人员100、,一律停止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6.5本规定若有与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的相关规定为准。7 相关文件7.1国家安全生产法。7.2国家矿山安全法及实施条例。7.3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8 记录8.1劳动防护用品领料单。8.2劳保卡。第二十四节 人行天井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1.1为加强人行天井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的管理工作,使人行天井更好的服务于井下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人行天井的安全管理。3 术语人行天井:连接中段与中段、中段与采场之间主要用于行人、通风的天井。4 主要职责4.1生产技术部负责和组织人行天井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101、规范的要求。 根据井下地质条件决定人行天井的施工、维护方法。4.2 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如发现人行天井达不到安全规范的要求,应立即责令相关部门更换。4.3生产工区 负责人行天井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负责人行天井的日常维护工作。5 主要技术参数5.1人道梯子间的设置,必须符合: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4米。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米和0.6米。梯子上端高处平台1米,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米。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梯蹬间距不大于0.4米。6 相关文件6.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2采矿手册。第二十五节 特102、殊工种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矿业公司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3 术语3.1特种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3.2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作业。3.3特种作业人员即特殊工种人员:是指经过培训且取得特种作103、业操作证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主要职责4.1综合部负责配备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4.2安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明细台账和档案,对各单位及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明细台账及档案。配合安全部做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工作。把好作业现场持证操作关,且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对无证操作人员应进行处罚并报安全部备案。保持在岗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需人员变更应及时报综合部和安全部备案。5 工作程序5.1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在有104、效期内向安全部提出申请,安全部按上级规定组织实施。复审内容包括:.1健康检查.2本工种安全知识理论考试。.3本工种安全知识实践考试。.4违章作业记录检查。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请再复审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证失效。5.2各单位必须按本制度4.3严格执行,否则将按规定、制度进行严厉考核。5.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有关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进行处罚。5.4本制度必须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6 相关文件6.1安全生产法。6.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技术培训考105、核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6.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7 相关记录7.1健康检查表。7.2理论试卷。7.3实践试卷。第二十六节 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1 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3 职责划分3.1安监处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3.2安监处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3.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3.4安监106、处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4 审批程序与条件4.1安监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4.2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4.3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5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2安监处、安环处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5.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5.4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档案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107、。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6.1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6.2安监处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6.3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进行定期检测,安监处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存档。6.4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第二十七节 提升运输管108、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提升运输的管理工作,保证提升运输的安全运行,更好的服务于井下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3 术语提升运输:4 主要职责4.1设备能源部负责和组织提升系统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提升系统的要求选择提升运输设备。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如发现提升运输设备达不到安全规范和设计能力要求,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更换。4.2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如发现提升运输系统、设备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达不到安全规范的要求,应立即责令相关部门更换和完善。4.3机电、运输工区负责提升运输设备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安装。原则上机电工区109、主要负责副井提升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运输工区主要负责主井、盲主井的提升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或托台)、装卸矿设施、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机的各部分,包括卷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装置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应由设备能源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5 工作程序5.1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定期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向工区汇报, 工区上报设备能110、源部,设备能源部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决定维护方法。维护方法确定后由设备能源部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维护。设备能源部管理人员督察提升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确保质量和运行达到要求;同时工区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如果运行质量达不到预定要求时,由设备能源部下令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更换。5.2人员站在空提升容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应在保护伞下作业。 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5.3 对提升钢丝绳,除每日进行检查外,应111、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人工检查时的速度应不高于0.3m/s,采用仪器检查时的速度应符合仪器的要求。对平衡绳(尾绳)和罐道绳,每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存档。5.4提升装置,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提升机说明书。提升机总装配图和备件图。制动装置的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系统图。提升系统图。设备运转记录。检验和更换钢丝绳的记录。大、中、小修记录。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司机班中检查和交接班记录。主要装置(包括钢丝绳、防坠器、天轮、提升容器、罐道等)的检查记录。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提升机的技术特征、提升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应悬挂在提升机室112、内。6 相关文件6.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2采矿手册。7 相关记录7.1提升运输系统日常检查台账。7.2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记录。7.3提升钢丝绳检查记录。第二十八节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溜井安全管理,确保井下生产安全,特制定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2 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2.1采用简易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2.1.1使用的工作台、保护平台必须牢固可靠。2.1.2工作平台下2米左右必须设置保护平台;在具备条件时,要在最接近工作面的联道处再架一层保护平台。2.1.3临时梯子用16螺纹钢或L404角钢制作,每架梯子长度不大于3.0m,梯子宽度不小于113、0.4米,脚踏间距不大于0.3米,每架梯子必须有4根锚杆固定,与上部相邻梯子搭接长度不小于0.3米,且搭接牢固,梯子与井壁平行,距离保持0.20.3米;。2.1.4天井、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在各副中段水平,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0m的工程。2.1.5天井掘进距上部中段7m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护栏。2.1.6工作人员在搭设平台及上下时,严禁手持物品。2.1.7施工前应检查通风,梯子安全等情况,安全带挂在锚杆上并系好,先搭保护平台,再搭工作平台,撬清井上端及侧壁的浮石。2.2采用普通法掘进天、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2.2.1使用的工作台114、,必须牢固可靠。2.2.2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米。2.2.3掘进大于45度倾角的天、溜井,其高度超过7米时,应装梯子间,碴子间等设施;掘进45度35度的天井,应设上部有安全棚的梯子。2.2.4天、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不应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但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可在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米的工程。2.2.5天井掘进距中段7米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2.2.6溜矿格矿碴不准放空,应保证存放一槽炮的矿岩量高度。2.3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下列规定:2.3.1上罐前必须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联接、保护盖板、钢丝绳、风水管接头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115、装置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损坏或故障,须经处理方准作业。2.3.2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总根数的5%,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2.3.3吊罐升降时,应认真处理卡邦和浮石;处理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得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绑紧制动装置。2.3.4吊罐必须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开关绞车应装设电磁抱闸。2.3.5信号通讯线路不准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2.3.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从吊罐钢丝绳孔和吊罐往下投掷工具和材料。2.3.7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铁轨断开;吊罐检修,应移至安全地点进116、行。2.3.8吊罐天井与上部巷道贯通时,上部中段必须加强通风和警戒。天、溜井施工过程应首选吊罐法,其次用普通法,在上述施工方法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简易法施工;施工中应加强局部通风,在通风条件较差的地点,可辅以动力风强制通风,并为施工人员配备有害气体报警器;起爆材料尽量采用长导爆管,在中段水平起爆;天、溜井设计应尽量选择稳固岩层内,如发现天、溜井岩石不稳固,可采用锚、网、钢支架等进行临时支护,施工完后采用砼进行永久支护。3 天、溜井安装的安全规定3.1人行井安装要求:梯子间的布置应符合如下规定:1)梯子安装的倾角一般不应大于80度。2)相邻两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应大于6米。3)平台梯子口尺寸不应小于0117、.60.7米。4)梯子的上端应伸出平台一米。5)梯子下端与井壁的距离不小于0.5米,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脚踏的间距不大于0.3米。梯子间的构件材料有木材的和金属的两种,其构件尺寸按下列参数选取:1)木梯子间的平台铺板可用宽100160毫米、厚3050毫米的木材制作;隔板可用宽100180毫米、厚1525毫米的木材制作;梯子柱可用4050毫米或5060毫米的方木制作。木梯子间的主要问题是腐蚀严重,使用期限短。通常采用金属梯子间。2)金属梯子间的平台铺板常用6毫米厚的花纹钢板或普通钢板(但必须进行防滑处理);平台与材料间要制作1.5米高的护栏;梯子柱可采用4060的角钢或“”1280的扁钢制作118、;脚踏采用404的角钢制作;梯子梁一般采用814#的槽钢制作。3)梯子平台的钢梁一般采用633的角钢和直径为16毫米的螺栓连接。梯子梁与角钢之间采用固安装置焊接。4)管道间、管路、线、缆要求固定牢固,且要求电缆线与管路距离不小于0.3米。3.2溜井安装要求3.2.1振动漏斗及简易漏斗安装要符合技术要求,且安装牢固。3.2.2各出矿水平要有护栏,警示牌及照明,防止车辆及人员坠入溜井。3.2.3未出矿的中段溜井要求用钢筋网封盖。4 天、溜井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4.1人材井内须照明好,风、水、电管线悬挂整齐规范,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4.2人材井梯子要牢靠,梯子平台干净,无泥无毛石,井内无明显淋水119、。4.3各中段有水流入天、溜井的,在中段水平天、溜井入口砌筑挡水墙,并在人材井内设水管将水引至中段水沟内。4.4天、溜井口必须设有标志、照明(36V)、护栏或格筛、盖板。4.5严禁将不合格大块、废旧钢材、木材和钢绳等杂物放入井内。4.6严禁将矿(废)石溜井放空。4.7溜井放矿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出口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矿车上和漏斗的下面放矿。4.8严禁人员进入溜井内处理堵塞。4.9溜井多中段倒矿(废)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4.10严禁手持利刃工具上下井,须将刀尖包好,装入工具袋内或工具箱中。4.11严禁在天井内单人作业。4.12严禁在天井下方和不安全地点作业。4.13严禁在溜井格筛上或运输平120、巷进行二次爆破作业。4.14严禁在矿仓卸矿作业时不系安全带。4.15在溜井口、井筒等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4.16严禁在人行梯子上绑扎电缆或电线。4.17天、溜井使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维护与维修,不再使用的天、溜井要及时进行封闭。第二十九节 通风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证通风系统和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矿山井下的通风防尘管理工作。3 术语3.1机械通风:利用风机运转产生的通风动力,使空气在井下巷道流动的通风方法叫做机械通风。3.2单翼对角式通风:进风井和回风井分别位于井田两翼,只有一个通风回风井的通风方式。3.121、3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可分为截断风流的构筑物、通过风流的构筑物和调节风流的构筑物。3.4通风系统:由通风网络、通风机械、通风构筑物组成。3.5抽出式通风: 主要通风机安装在回风井口,污风往外抽出的通风方式。4 主要职责4.1生产技术部负责确定通风式方式和通风设备的选定。绘制通风系统图。解决井下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通风技术问题。定期组织进行井下风量测定,每季度分析汇报井下通风状况。根据井下生产和掘进计划,进行通风部署。4.2设备能源部风机的采购。风机安装的方案制定和施工指导。负责通风系统的供配电。安排、指导井下风机的检修。井下风机管理。4.3 工区(井下)负责通风系统风机的安装、维122、护和更换等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安装和调整局扇。风墙、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加工、安装和拆除等。机站备用风机的定期更换、开停,确保风机可开动率。协助自己作业区域内的局部通风的风机安装和维护。及时反映本区域内通风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4安全监督处负责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转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5 工作程序5.1通风系统确定根据开拓方式、矿体分布确定适合的通风方式。风量计算。按井下工作面除尘条件计算所需风量,装矿巷道最小排尘风速为0.5m/s,其余巷道最小排尘风速0.25m/s。风机选型和采购。根据矿井总风量、矿井风量分配及负压计算结果,选择矿井通风设备123、。通风设备的安装。5.2通风管理主扇风机运行管理.1主扇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如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修时,必须经主管矿长审批。主扇风机的月检、年检必须要按计划进行,并制定临时措施。 .2主扇风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主管矿长报告,并组织抢修。.3各生产工区因工作需要停运主扇风机时,必须办理书面停机手续,由单位通风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报主管矿长批准后,由调度室通知主扇风机运行管理单位执行。停机时间不够时,要重新办理停机手续。.4主扇风机连续停机12小时以上时,矿业公司必须向集团公司生产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井下安全。.5通风技术改造,需要增加、减少或移动主扇风机时,124、报集团公司安环处审批。通风构筑物管理.1通风构筑物必须保持完好,根据通风系统的变化,需要调整通风构筑物时,必须由主管矿长批准后,由通风主管部门实施。.2通风主管部门必须每月对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破坏、拆除、占用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通风构筑物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和有关矿井通风的技术要求。盘区或采区通风系统管理.1各生产中段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相对独立的通风系统,要求采用贯穿风流通风。.2中段或采区未形成采用贯穿风流的通风系统之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以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3各中段或采区必125、须保证通风系统的完善和畅通,进风道、回风道堵塞时,必须立即组织疏通。.4安装在回风川脉道的辅扇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出现故障时,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5因工作原因停运回风道辅扇风机时,由需要停风的单位办理书面相关停机手续,经通风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矿调度室安排辅助风机运行单位执行。局部通风.1作业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先启动局扇。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2超过50米的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混合式局部通风方式。.3上下不通的井筒和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巷道、超过200米的独头巷道,必须设栅栏和标志,禁止人员进入。如需要进入,必须先进行通风,确认126、安全后方可进入,否则,必须配备防护器具方可进入。5.3通风系统检查、测定通风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测风仪器、仪表和气体分析仪器,并每年进行校检一次。 生产工区每月检查一次矿井通风系统中的主要进风回风道、通风构筑物、主扇风机,每周对辅扇风机、盘区或采区进风回风道进行一次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总进风量、总回风量每年测定一次。进风井、回风井的各水平石门及进风斜坡道的风量每季度测定一次。主扇风机的运转特性及状况,每半年测定一次。各采区进风道、回风道、各盘区或采区进、回风道的风量和作业地点的空气条件(温度、湿度和风速),每月测定一次。通风主管部门要及时将通风系统测定的数据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通过127、矿调度会通报有关单位,存在问题的,立即组织整改。通风系统测定数据由*公司通风主管部门存档管理,总公司安环处监督检查。5.4考核办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限公司安全绩效专项考核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通风构筑物不合格的。.2未办理主扇风机停机手续,擅自停运主扇风机的。.3主扇风机因故障停机,未按规定报告的。.4中段进、回风道和进、回风井人为造成堵塞的。.5掘进作业面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局部通风的。.6因通风系统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导致其它事故后果扩大的。在通风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有关128、规定进行表彰奖励。6 相关文件6.1采矿手册。6.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7 相关记录7.1通风系统测定数据表。7.2通风点检记录。第三十节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外来参观或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带领下方可下井。2 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3 严禁酒后八小时内下井;醉酒者24小时内不得下井。下井前需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到候罐区等待下井。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129、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4 到达目的中段下罐后,要行走在人行道一侧,发现有电机车过来,要选择巷道较宽的地方暂停避让,待其通过后再行走;行走过程中要注意顶邦有无浮石,不要碰电机车架空线,避让风水管道,以防撞伤、碰伤及触电。5 对自己不了解的巷道(穿脉)不要随意进入,以防有溜井、充填井、措施井造成坠井事故和吸入有害气体造成中毒事故;从漏斗下通过要先观察其是否处在稳定状态,不要盲目穿行;严禁进入井下悬挂危险及禁止通行标志的采空区、巷道、采场、天井、人道、爆区等;电缆线、电器开关、管道闸阀及机械设备等井下设施不得随意乱动。6 不得随意攀爬天井,确需上天井,需先充分通风,再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从人130、道上采场前必须先喊几声,以便上下取得联系,每架梯子只准停留一人,从人道上下钎杆、维修工具时,人道暂时不准上人,待结束时需确认安全后方可上下人,非作业需要不得在天井、人道、漏斗口长期停留。7 进入采场后,首先要了解漏斗和充填井位置,检查漏斗是否有防坠网,然后检查顶、邦安全,确认安全或处理安全后方可作业。8 下井人员不准乱敲管子和损坏安全设施,不得随意进入自己不熟悉的场所,严禁采场单人作业。9 不得在电缆线、电线、开关柜、局扇的进风口和将要爆破的地点等处悬挂物品;拾到爆破器材要及时上交。10 严禁在井下打闹、睡觉、打牌和烤火等非生产行为。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所在中段以及采场至少二个安全出口(避灾线131、路)。第三十一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 逐级防火检查制度1.1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进行一次检查,节假日要对各工种岗位进行全面检查。1.2工区(厂)、部门、生活区负责防火安全的领导每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检查。1.3各班组在上下班时,班长、安全员每天对本区域岗位内进行检查。1.4主管防火安全的部门,每月对公司各单位检查23次。1.5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其他漏洞要逐条登记,及时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2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2.132、1各单位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要逐条登记,实行立案、销案制度。2.2各单位自己能够整改的火险隐患,要立即整改,确需一定时间整改的单位防火负责人要组织有关领导一起,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2.3对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和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采取措施整改,按时函复。2.4对于提出的火险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发现火警、火灾事故或者虽未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但经消防监督机关通知采取防火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3 防火宣传、教育制度3.1每星期四为防火安全活动日,各单位要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133、火自觉性。3.2对特殊工种的消防基本知识,要定期进行考试,并作为考试评比的一项内容。3.3对从事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炸药库工、变电工等)要定期进行专业性的消防训练,定期进行考核。3.4经常运用矿业简讯、井口大屏幕、黑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向职工广泛深入地进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同火灾作斗争的本领。4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1各单位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防止破坏和无故损坏。4.2消防器材损坏和丢失后,应本单位查原因,责成当事人负责赔偿。4.3各单位的消防器材,有损坏和丢失的,除应照价赔偿外,还扣发本单位当月奖金的10%。4134、.4对消防器材损坏严重者,应给予罚款处分。4.5如因消防器材损坏,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者,报请上级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制裁。4.6所有消防器材应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时保养、定期换药、定管理制度)三不准(不准挪用、不准损坏、不准随便转移)。4.7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随意乱拨火警电话,违者罚款530元。5 电、气焊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1加强对电、气焊作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安全作业的责任心,建立和健全操作规程。5.2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5.3严格对电气焊设备的管理,不准非电气焊作业人员进行电、气焊操作。5.4焊割前应135、经本单位消防或保卫、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作业。5.5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堆垛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对正在生产易燃易爆产品设备装置、容器和周边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消防作业点周围和上、下方的可燃物,在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喷水、盖石棉板等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5.6风天焊割时,要设置风档。5.7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或者化学危险物品、容器和设备在处于危险状态时,不得进行焊割,必须经过蒸气洗通风和气体分析后,验证确无爆炸危险时才能进行,如焊割输送管道时,应将与之相连管线拆卸隔离方可作业。5.8严禁在有可然蒸气气体或者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割在简易建筑和易燃、可然物136、质储存加工等有火灾危险性场所,一般不得进行焊割,必要时,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并采取严密措施后方可操作。5.9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导线残破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电焊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不能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体作为电、焊接地油脂或沾油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5.10焊接工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隐患,特别是焊割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的金属构件在作业结束后,必须专人看守一段时间,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方可离开。5.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在重点部位进行焊割137、作业时,应有专人在现场监护。6 仓库保管员防火岗位负责制6.1每个保管员,都对自己所管的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要防止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仓库安全。6.2懂得消防基本知识,不但要维护好消防器材,而且要会使用和扑救初期火灾。6.3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要懂得不同性质物品储存中的火灾危险性,对不同性质的物品采取不同保管方法。6.4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对于一切影响仓库安全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6.5经常保持自己所管库房的清洁对堆放的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和库区内的杂草及时消除。6.6坚持每天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向仓库负责人报告和提出整改意见。6.7对138、保管员有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条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7 用火、防火管理制度7.1生产或取暖,使用各种固定的明火设施,在安装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的检查同意。7.2对具有爆炸、易燃或有重大火灾危险的物品和禁火区动用明火,必须经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同意,否则严禁动火。7.3进行明火作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7.4不准用汽油、柴油、酒精等来升炉引火。7.5炉灶、烟器输送汽体燃料的管道和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裂缝、空隙、隔热不良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7.6固定的明火设施和临时明火作业点要符合周围环境安全要求,安装线路和电气不符合安全规定139、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提有关规定给予处分。8 焊接、气割工岗位防火责任制8.1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对于违章作业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负责,防止火警、火灾事故发生。8.2焊接、气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必须消除周围的一切易燃物,对具有易燃易爆的物品,未经公司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三级审批,不得进行焊接、气割作业。8.3坚持每天对焊接、气割工具、设备和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为险隐患,立即向保卫、安全部门报告和提出整改意见。8.4懂得消防基本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和保养维护好消防器材。8.5对氧气瓶、乙炔瓶要轻装、轻卸,避免受到强烈冲击和碰撞,防止发生爆炸危险140、。8.6对焊接、气割工有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条领和安全操作规程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9 仓库防火制度9.1严格遵守国务院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9.2仓库区域内不准随便使用明火,若生产必须使用时,一定要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动火要经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9.3库房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伍元,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带入库内。9.4库房内严禁住人,并不准设备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用火设备,任何人不准带小孩入库。9.5凡是性质互相抵触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开储存,库房周围不许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品。9.6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和其它火险隐患,应立141、即进行处理报告。9.7库房必须配置适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定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定期换药,严禁挪用。10 电气防火管理制度10.1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认真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不准随便乱拉电线。10.2对电器设备和电线路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绝缘应符合电压要求,连接处不能发生过热,绝缘物上要保持清洁。10.3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卫装置,保险装置要能保证及时切断电源的要求,保险丝绝对禁止用铜丝、铁丝等代替。10.4对有爆炸和容易引起火灾危险的房间,电器设备和照明装置必须是防爆型开关,保险要装在室外,根据导线所处环境的潮湿、化学腐蚀、高温等应先用不同类型的导线。10.142、5不准用铁丝牵引电线,同时也不准把电线安装在钉子上,要安装在磁柱上,电线尽量不要安放在闷顶内,电灯泡与可燃物要有一定的距离。10.6每个电工都要对自己岗位的防火安全负责,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凡安装线路和电气设备要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维修。10.7修理电器设备,一般应切断电源,若需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时,应有安全措施并经领导批准。10.8电气工人应懂得消防消防基本知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11 油库房防火管理制度11.1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和穿有带钉子的鞋进入油库房和工作地点,禁止在油库房吸烟和使用明火,违者罚款5元。11.2油库和溶剂等应储存在干燥143、通风、隔热和无阳光直射的地方,不准与其它普通物资混存。11.3储存库房三十米内不许动用明火,在显眼的地方应张贴严禁烟火等标志。11.4库存油汽容器应保证稳固,防止汽油桶互相磨擦,碰撞产生火星严禁直接将汽桶放在地面上,必放时应将桶底垫高10厘米以上,使之通风。11.5库房内必须安装防爆型电气设备,坚持每天清除汽垢,干残渣和可燃物,并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11.6油汽房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更换。第三十二节 岩移监测管理制度1 岩体变形与移动监测的任务是:判断岩体变形发展趋势,为岩体稳定性评价提供资料,对岩体变形失稳做出预测。2 确定岩体变形类型,判断144、移动岩体的空间形态及查明地下水动态。3 监测网平面观测基点应设置在移动区外相对稳定、坚固的地方。4 监测点应设置在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如不稳定的平巷、运输道路、高边坡、岩体结构面发育地段、风化带及受地表水及地下水影响较大的地段。5 观测周期应根据岩体变形活跃程度确定,边坡滑动后,观测周期必须随移动加速而缩短。6 定期整理观测资料,提供分析和预报。结合岩体工程地质条件,对可能发生滑坡的滑体位置、形状、倾角、滑落方向及时间作出推断。7 利用先进仪器及科学手段完善监测系统。可在一些重点工程区域布设GPS自动监测系统,在采空区用声波法监测。第三十三节 噪声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噪声的控制管理,减少噪声对环145、境造成的污染。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管理处在生产经营、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噪声的控制。3 职责3.1安全处负责全处范围内噪声治理工作的监督。3.2各部门、工区(厂)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噪声控制管理。4 管理规定4.1存在的主要噪声源: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空压机、水泵房、选厂设备等。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井下作业产生的噪声。其它。4.2噪声的控制措施 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1)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2)尽量减少各种机电设备运转的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3)按照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146、零部件等工作。4)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循检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5)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 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车辆、机械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2)定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3)检查车辆、机械设备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4)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5)进入厂区147、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井下噪声的控制措施1)机械设备上要设有防漏保护装置并设置隔音操作间,噪声源附近的操作人员配备防护耳塞等个体噪声防护用具。2)井下各工作地点的噪声,不宜超过85dB(A),暂时达不到的,应采用防护措施。3)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类型。4)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器消声后,其噪声应降至75dB以下。5)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折旧更新。对其它类噪音的控制措施1)在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2)在办公室区域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3)加强门窗的密封性,做到随时关闭门窗,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隔离开。在各148、种生产活动中,应注意改进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减少各种设备因长时间运转所产生的噪声。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设备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4.3 接受者的防护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安排工作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5 相关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5.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第三十四节 照明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井下检修、安全生产等工作能够正常进149、行,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照明的管理。3 术语专用变压器:矿用隔爆式变压器0.4/0.23KW等。4 职责4.1设备能源处依照其检查要点,经常深入现场严格监督检查。4.2井下各生产工区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照明灯具、照明材料等计划。4.3设备能源处负责照明灯具等材料的统一采购。4.4井下各生产工区负责工作范围内所有照明灯具、电气线路的检查维护等工作。5 工作程序5.1采购井下各生产工区根据生产、检修的需要,申报照明灯具等材料的月需求计划,经审批后,由设备能源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后,统一采购。5.2照明管理5.2.1井下所有照明灯具必须采用防爆、防水器材。5.2.2照明电源必须由井下专150、用变压器供给,不得随意变更。5.2.3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均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低于36V。5.2.4所有照明电源不允许搭接其他电动工具。5.2.5灯具维修保养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持电工操作证)。5.2.6所有照明电源必须由单独开关供电不准搭接其它负载。5.2.7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灯具和电源线路。6 相关文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7 相关记录维修纪录。第三十五节 支护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支护作业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使支护作业更好的服务于整个井下矿山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 151、范围适用于*公司井下支护作业的安全管理。3 术语支护是指为了维护岩石原有的应力平衡而采用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4 主要职责4.1经营部负责支护设备的采购。4.2设备能源部负责处理支护设备和设施运行故障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措施。4.3安全监督管理处4.3.1负责支护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4.3.2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如发现支护设备、设施达不到安全规范的要求,应立即责令相关部门更换。4.4生产工区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检查,保证支护设备良好运行,作业人员按要求操作,否则应立即停产整改。5 工作程序5.1上岗条件5.1.1接受每年不少于20h的在职安全教育,熟悉支护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5.1.2152、熟识和掌握所用工具的结构和性能,能熟练准确地操作,并懂得一般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知识,了解支柱的原理,熟练掌握支柱的方法。5.1.3身体条件具备高空作业的要求,能积极主动做好防坠落工作。5.2安全规定5.2.1严禁班前喝酒,工作期间不准脱岗,不准让非支柱工顶替支柱工进行支护作业。5.2.2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作业,单人不许进行作业。5.2.3高处作业,超过基准面2.0米,必须系安全带,在独头巷道作业时,安全出口要保证,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5.2.4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和处理支柱作业区的危石,材料应堆放在安全地带。5.2.5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携带的工具、绳索和安全带,有无滑落、磨薄和松脱153、的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5.2.6人道板台架设应牢固可靠,梯子应捆扎牢靠,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进行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天井下方严禁站人。5.3主要技术参数5.3.1采场人道梯子间的设置,必须符合:1)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0。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4米。2)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米和0.6米。3)梯子上端高处平台1米,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米,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梯蹬间距不大于0.4米。5.3.2用普通法掘进天井当高度超过7米时,应升梁备帮,设置梯子间、渣子间等设施,天井横梁不准打在浮石上,梁窝的深度,硬岩石不小于5cm,软154、岩不小于10cm,并用木楔从上往下楔紧,搭设的安全棚、工作平台必须牢固可靠。5.3.3打立柱(或点柱)时,要做到选取位置合理,能满足安全需要。柱窝要清到基岩,柱顶位置恰当,上下要楔紧,尽量做到“穿鞋戴帽”。5.4作业准备5.4.1下井前1)准点上班,接受派班指令和班前安全教育,了解本班作业意图和有关注意事项,清楚作业场所位置、熟识避灾路线。2)选料时要注意,不得选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开裂的木材作为永久支架,应使用经过防腐处理木材。3)备齐工具和支护所需的材料等,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照明、防尘用具等。乘罐、下井遵守乘罐制度,听从井口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5155、.5作业作业前1)天井搭设板台时,为防止作业地点的炮烟浓度太大,进入作业点时,首先要开动局扇,加强通风,确认无炮烟危害,方可进行后续作业。2)检查作业点的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保证工作区域安全。3)如需要找顶,先看好退路,由外向里找顶撬帮,找顶时,危险范围内不准有他人进入。4)搭板台时,要清理作业面上方的浮石与杂物,打立柱时,要清除开挖面的浮石和墙角的岩渣、堆积物,开挖柱窝要到基岩。5)在有车辆通过的巷道施工时,前后80m设置临时信号,结束后立即撤除。5.5.2作业时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安全地点加工木料,打锺时不准带手套,不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包内,严禁在天井上往156、下投掷工具材料。2)在人道内(或上方)提拉物料,应捆扎结实,下方禁止站人。3)在采场人道内搭设板台时,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隙,保证风水管路的上升。4)平巷架设支架时,应将梁、柱在搭接处用木楔与顶、帮楔紧,顶棚与两帮用背板背严,空隙要塞紧,梁与柱的搭接处应用扒钉固定。5)用普通法掘进天井当高度超过7米时,应按要求应升梁背帮,设置梯子间、渣子间等设施(具体要求见3、主要技术参数)。6)人道梯子间按要求搭设,平台无浮石、杂物,梯子生根要可靠。7)撤换安全棚子时应由里向外进行,天井由上向下进行,每次撤换不得超过两架,架设时,要从外往里进行,天井由下往上进行。8)封人道时,轨道(或圆木)应平行于帮壁紧密地排列,尽量不留有空隙。5.5.3作业完成后1)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掉板台上浮石和杂物,将撤下的废旧木料运到指定地点(大巷以外叉巷里面)堆放整齐,并将木料上的元钉、扒钉用钉锤起出或钉入木内。2)检查支护的棚子(或搭设的板台)是否牢固可靠,要及时进行加固正在使用的支护系统,如发现锈蚀腐烂不符合安全的材质必须及时更换。5.6下班下班前须向工区汇报本班工作情况或遗留问题,填好交接班记录。6、相关文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7、相关记录7.1三级安全教育记录。7.2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