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方案(2022-2035年)(5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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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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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2022-2035)编制单位:北京市文物建筑保护设计所协编单位:唐山清东陵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清东陵文物管理处二零二二年一月编制单位:北京市文物建筑保护设计所协编单位:唐山清东陵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清东陵文物管理处二零二二年一月前言前言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系在此前各版规划基础上多次完善后的稿本。2014 年 10 月及 2015、2016 年、2017 年初,清东陵保护区管理委员多次提出对于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大纲)的审读意见。编制人做了相应完善、调整。于 2017 年规划大纲经遵化市规委会同意。2018 年经讨论和现场补充调查,在大纲基础上深化、完成清东陵文2、物保护规划(2019-01 送审版)。2020 年 5 月 25 日,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2019-01 送审版)在遵化市规委会上原则通过。其后,编制组再次进行了现场补充调查,并得以补充了相关资料。同时,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人就土地利用问题等相关联的问题做了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了规划文件,提交了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2020-08 送审版)。2021 年 6 月报送国家文物局,经评审,得到“原则同意”的批复意见。规划编制人响应批复中的具体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完善。2021 年 12 月河北省文物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了核准前评审。随后,规划编制人响应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个别调3、整和补充完善,完成当前规划文件。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核心工作是: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和不断发展的文物保护理念,在以往保护、研究、规划成果等工作基础上,再次明确界定了清东陵文物本体;针对社会发展中城镇化形势的压力和保护展示目标的需要,充分尊重管理部门意见,再次调整了保护区划和有关保护策略。适应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规划依据现行法规和当前的保护理念,在保护对象认定、保护区划完善等核心内容上对以往的有关文件所认定的内容进行了较大的调改。为进一步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地)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清东陵文史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基础上,经现场调查,将皇族以外的陪葬墓、陵界标识遗存、守陵聚落遗4、存、相关王府(守陵机构)等明确认定为保护对象中的文物本体。为进一步有效保存、保持与文物本体密切关联的环境要素、空间特征,适度展扩、细化了保护区划。为合理提高历史环境保护水平和界划的可认读、操作性,对外围区划边界个别做了调整。其它与核心调整相关部分也随之进行了调整修改。本规划的条文、图版、附录、基础资料等组成部分均为有效部分,审读本规划应相互参阅。2022 年 1 月总目录卷一历史现状评估卷二规划条文卷三规划图版卷四规划说明附录基础资料汇编总目录卷一历史现状评估卷二规划条文卷三规划图版卷四规划说明附录基础资料汇编卷 一卷 二目 录卷 一卷 二目 录卷卷一一现现状状 历历史史 评评估估.1 1第第5、一一章章 清清东东陵陵概概况况.1 1第一节 保护单位概况及区位.1第二节 文物保护单位构成.1第三节 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概况.3第第二二章章 价价值值评评估估.5 5第一节 清东陵的整体价值.5第二节 分类构成要素对于清东陵整体构成的价值.6第第三三章章 保保存存现现状状评评估估.7 7第一节 整体评估.7第二节 构成要素分类评估和范围界定.7第三节 前圈范围内帝后陵寝.8第四节 前圈内园寝.11第五节 神道及其关联遗存.12第六节 前圈内其它遗存.15第七节 前圈外的禁区(界桩)内陵寝及其它设置.15第八节 圈外东随葬区园寝和墓葬.16第九节 散落墓葬.17第十节 调查范围内其它有密切地理关6、系的历史遗迹.17第十一节 遗存保存现状综合评估.18第第四四章章 环环境境现现状状评评估估.2 20 0第一节 地理环境.20第二节 环境现状评估综论.22第第五五章章 文文物物保保护护管管理理现现状状综综合合评评估估.2 23 3第一节 遗存保护现状评估.23第二节 文物管理和利用现状评估.23第三节 考古调查和研究现状评估.26卷卷二二规规划划条条文文.2 27 7第第六六章章 总总则则.2 27 7第第七七章章 规规划划原原则则 目目标标 框框架架 对对象象 对对策策.2 29 9第第八八章章 保保护护区区划划与与管管理理规规定定.3 31 1第一节 保护区划.31第二节 区划管理规定7、.32第第九九章章 文文物物本本体体保保护护.3 35 5第一节 保护原则.35第二节 文物保护基础工作.35第三节 落实常态保护措施.36第四节 保护工程措施.36第第十十章章 历历史史环环境境修修复复和和整整治治.3 39 9第一节 建筑整治.39第二节 道路调整和相关设施.39第三节 地形地貌恢复.40第四节 人文环境协调.40第五节 地表植被和绿化、环境卫生.40第第十十一一章章 管管理理规规划划.4 41 1第一节 运行管理.41第二节 专项管理.42第三节 消防、安技防、监测、防雷建设及管理.43第第十十二二章章 考考古古及及研研究究规规划划.4 44 4第一节 考古工作规划.448、第二节 专项研究.44第三节 研究规划目标.45第第十十三三章章 展展示示利利用用规规划划.4 46 6第一节 展示体系.46第二节 展示条件限制.46第三节 游客管理.47第四节 文物本体的游客容量控制.47第五节 清东陵西部游客中心.48第第十十四四章章 规规划划分分期期与与实实施施重重点点.4 48 8第一节 规划分期.48第二节 近期实施重点与目标(20222025).48第三节 中期实施重点与目标(20262030).49第四节 远期实施重点与目标(20312035).49第第十十五五章章 规规划划实实施施保保障障体体系系.5 50 0第一节 衔接、实施、管理、监督.50第二节 经费9、来源与管理.51第第十十六六章章 附附 则则.5 52 21卷卷一一现现状状历历史史评评估估第第一一章章 清清东东陵陵概概况况第第一一节节保保护护单单位位概概况况及及区区位位第第 1 1 条条保保护护单单位位级级别别、类类型型、公公布布时时间间保护级别、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类型为古墓葬。公布时间:第一批公布 1961 年,公布批号 1-0179-2-018。第第 2 2 条条区区位位河北省唐山遵化市西部东陵满族乡、马兰峪镇、石门镇境内,东距遵化市 26 公里,西距北京 125 公里,南距天津 150 公里。第第 3 3 条条规规划划调调查查范范围围清东陵总体规划(2010、03 年修订版)所划 80 平方公里的保护区划范围,以及现状保护区划外的东陵满族乡、马兰峪镇、石门镇及天津市蓟县地域中与清东陵相关的守陵圈、营房、附属建筑及村落。第第 4 4 条条清清东东陵陵简简述述清东陵是中国最后的封建王朝清朝入关之后修建的帝王后妃陵墓群,规模庞大、体系完整。清顺治帝首选陵址,营建活动始于 1661 年,其后贯穿清王朝统治时期,计延续 247 年。陵区内有皇家陵、园寝 15 座,其中皇帝陵 5 座、皇后陵 4 座、妃园寝 5 座、公主园寝 1 座,并有废弃帝陵 1 处。陵区以孝陵为主陵,其他陵寝向东西两侧依次展开排列。陵区内共埋葬了 5 位皇帝、15 位皇后、136 位妃嫔11、以及 3 位皇子、2 位公主等皇室成员,共计 161 人。除皇室墓葬外,还有陪葬墓以及守护、礼仪、纪念、服务、道路、风水墙(陵区界墙)和出入门口、其它边界标识等各类设置或构筑物、衙署机构。第第 5 5 条条其其它它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于 2000 年作为“明清皇家陵寝”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15 年 10 月,批准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第第二二节节文文物物保保护护单单位位构构成成第第 6 6 条条东东陵陵系系统统分分布布东陵系统构成的分布以帝后陵为中心,绝大部分分布于今遵化市域,跨东陵满族乡、马兰峪镇、石门镇三乡镇;个别位于今天津蓟县境内。各部分又分别位12、于陵寝区(清代称为“前圈”)、外围界桩内、陪葬区或零散地域、马兰峪镇区、天津蓟县境内。第第 7 7 条条系系统统中中“前前圈圈”及及界界桩桩内内构构成成要要素素帝后陵寝帝陵、后陵、帝陵初选址遗存;皇室园寝嫔妃园寝;随各陵、园寝建造的朝谒、值守、祭品准备等附属功能建筑;陵寝礼仪性、纪念性设置碑楼、棂星门、牌楼等;2陵园风水墙(围墙)和大门、各出入门;护陵界标火道、界桩、界石;交通系统神道、桥梁、其它历史交通线;守陵聚落内府圈、营房;礼仪性植被仪树、树海;风水格局山水形胜。第第 8 8 条条“前前圈圈”及及界界桩桩外外其其它它有有关关要要素素与东陵同一体系的东随葬区中公主园寝及贵人园寝、乳媪和乳公13、近臣等非皇室成员的墓葬;守卫、管理、服务机构及驻地、八旗营房等;位于马兰峪镇内的专设守陵王公府第;位于陵区西南天台山之外隆福寺;隆福寺行宫(为谒陵驻地、咸丰帝梓宫暂时安奉处);在隆福寺西。位于陵区西南天台山之外隆福寺西北的王爷园寝;位于陵区西南天台山之外隆福寺西南的端慧皇太子园寝。第第 9 9 条条调调查查范范围围内内其其他他有有地地理理关关系系的的历历史史遗遗迹迹二郎庙(陵区内)明代建筑,清代损毁,1992 年重建;马兰关(陵区外)有明代关城遗址;三皇庙(陵区外)明代;永旺塔(陵区外)明代;胡家铺遗址(陵区内)历史聚落遗存。第第 1 10 0 条条现现存存文文物物本本体体梳梳理理国保单位申14、报清单列出 16 项,较为概括;2001 年至 2003 年清东陵总体规划开列 23 项,有所增补和细化【表 1】;尚有某些构成要素未纳入。表 1-清东陵文物构成对比表原有国保申报清单2001 年规划认定文物本体孝陵孝陵孝东陵孝东陵景陵景陵景陵妃园寝景陵妃园寝景陵皇贵妃园寝景陵双妃园寝裕陵裕陵裕陵妃园寝裕陵妃园寝昭西陵定陵定陵普祥峪定东陵普祥峪定东陵菩陀峪定东陵菩陀峪定东陵定陵妃园寝定陵妃园寝惠陵惠陵3惠陵妃园寝惠陵妃园寝道光陵遗址道光陵遗址端悯固伦公主园寝公主园寝太子园寝王爷园寝陵寝风水墙明长城官房二郎庙三皇庙永旺塔孝陵神道石象生 18 对第 11 条文物保护单位构成要素(本体)补充调整认定15、概述第 11 条文物保护单位构成要素(本体)补充调整认定概述调查范围内有实物遗存且清楚的、相对完整可辨的清代帝后陵以及密切关联的以下物质遗存。包括:所有清代建成的、完好保存的地上、地下建筑物;经后代灾害或人为破坏后,保存有台基或局部遗存,又在修缮工程中有依据修复的传统建筑物;经后代破坏后保留的台基或局部遗存等各种遗迹;神道系统及其相联的各种历史遗留的场地、铺装;经清代人工改造或修筑形成的沟渠等构筑物;经人工形成或修整的宝山、砂山等地形构成物和微地形;清陵时期遗留的神道以外的道路遗迹、遗存;界划陵区的各种标志物。具体对象的确认执行本规划第七章第 13 条的界定。第第三三节节文文物物保保护护单单位16、位环环境境概概况况第第 1 12 2 条条自自然然环环境境概概况况清东陵依托自然山水构成宏观的风水环境;各帝后陵寝又对微地形加以调整,形成微观的陵寝风水环境。二者和谐,构成自然与人工相结合的环境。陵区总体上以昌瑞山为靠山;金星山、影壁山为朝案;鹰窝山和黄花山左辅右弼;马兰河、西大河二水环绕;象山、烟墩山镇守水口。形成山环水抱、藏风聚气的宏大格局,符合传统风水的理想状态,达到“山水有情”的视觉效果,体现“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各代帝王在陵区选勘陵址,则在大格局中寻找符合风水理论的小环境,并掘地为渠、积土成山,用调整微地形的手段进行风水打造,从各层面实现和谐。各帝后陵与妃园寝的风水轴线(朝向)在前17、圈中交织密布【表 2、图 XP11】。表 2-清东陵各陵风水环境表陵寝风水环境明堂朝山案山后宝山孝陵、孝东陵昌瑞山阳金星山影壁山昌瑞山景陵孝东陵东南象山-昌瑞山景陵妃园寝景陵东金星山-昌瑞山4景陵双妃园寝景陵东二里象山影壁山昌瑞山裕陵胜水峪金星山-昌瑞山裕陵妃园寝裕陵西北象山-昌瑞山道光陵遗址宝华峪金星山-昌瑞山定陵平安峪天台山蟠龙山昌瑞山定陵妃园寝顺水峪天台山蟠龙山昌瑞山普祥峪定东陵普祥峪象山-平顶山菩陀峪定东陵菩陀峪象山-菩陀山惠陵双山峪金星山-玉顶山惠陵妃园寝西双山峪金星山-玉顶山昭西陵大红门外东-端悯固伦公主园寝 堂子山阳侯家山-堂子山荣亲王等王爷园寝 丈烟台扇子岭-黄花山第 13 条18、所在乡镇概况第 13 条所在乡镇概况1.清东陵占地涉及东陵满族乡、马兰峪镇、石门镇。东陵满族乡所辖面积 110 平方公里,下辖西沟、东沟、定小、定大、裕小、裕大、新太、新立、复兴、南大、西岫、学田、六合一村、六合二村、六合三村、南新城一村、南新城二村、南新城三村、南新城四村、影壁山、兴隆泉、惠大、五道洞、租户、马庄、钟庄、大汤河 27 个行政村。马兰峪镇所辖面积 50.8 平方公里,下辖马兰峪一村、马兰峪二村、马兰峪三村、马兰峪四村、马兰关一村、马兰关二村、马兰关三村、平山寨、上关、官房、黄土坡、石各庄、南吉峪、裕营房、峪河东、许家峪、侯家山、三合村、定营房、惠营房、现井、孙家洼、魏进河、东渤19、海寨、西渤海寨 25 个行政村和马兰峪镇居委会。石门镇所辖面积 72.68 平方公里,下辖石门一村、石门二村、石门三村、石门四村、大张庄、小张庄、黄各庄、尚庄、山庄、大岳各庄、小岳各庄、九间房、屈家铺、付家铺、王家铺、北窑、韦家岭、郭家场、小辛庄、大辛庄、寒河庄、李官屯、小汤河、前六、北六、义井铺、周家村、八户庄、提举坞、文山、窄各庄、贾庄子、季庄子、小渤海寨等 34 个行政村。2.东陵满族乡所辖的西沟、东沟、定小、定大、裕小、裕大、新太、惠大与马兰峪镇所辖的官房、裕营房、定营房、惠营房等村落的形成与清东陵的修建、守护以及其它相关功能有直接关系【表 3】。表 3-规划调查范围内现状村镇分类表历20、史村落陵区内西沟、东沟、南大、裕大、裕小、定大、定小、惠大、惠小、新太陵区外官房、裕营房、定营房、惠营房、南新城、新太营房、旧太营房、马兰峪一村非历史村落陵区内影壁山村、五道洞村、兴隆泉村、新立村、学田村、六合村、西岫、复兴村陵区外马兰峪二村、马兰峪三村、马兰峪四村、马兰关一村、马兰关二村、马兰关三村、峪河东、许家峪、侯家山、马庄、租户3.陵区南有石马公路(石门-马兰峪)与省道邦宽公路相连,并与高速路有衔接。东有堡东路(堡子店-东陵);北有长城旅游公路。通往北京、天津、唐山、承德等大中城市的直达班车常态运营。4.陵区核心区内为满足生产、生活和旅游开放,修建了公路、神道辅路。对交通关系有较大的改21、变;对神道和陵墓系统性有一定的负面影响。5第第二二章章 价价值值评评估估第第一一节节清清东东陵陵的的整整体体价价值值第第 1 14 4 条条重重要要地地位位清东陵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相对独立的丧葬和祭祀功能完备的完整体系之一;是中国古代皇家陵寝的集大成者之一;陵墓经营 247 年,几与清王朝共始终。葬入人物不乏对清代历史发生重要影响、声名显赫者;该陵是中国古代帝王陵寝的终结之作,综合体现了中国传统风水学、建筑学、美学、哲学、景观学、丧葬祭祀文化、宗教和民俗文化等内涵;在传统丧葬制度的传承、演变以及其它社会影响层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清东陵现存规模宏大、体系完整、布局严谨、保存较完好,具有无可替代的22、历史文化价值。第第 1 15 5 条条文文物物价价值值1.历史价值清东陵陵墓建筑群的选址、格局、建筑形制、工艺材料、功能设置等均真实承载了清朝入关后各阶段、各时期政治、宗法、经济、建筑工艺技术等方面在皇家丧葬制度上所体现的历史信息。是研究清代陵寝规制、丧葬制度、祭祀礼仪重要例证。是清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艺术的重要见证物之一。2.科学价值清东陵以实物形式展示了该时期陵寝选址、格局规划、建筑发展演变、木结构构造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成就。是研究该时期皇家丧葬建筑形制、技术与工艺的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3.艺术价值清东陵有依托自然山水加之微地形改造等手段构成的和谐风水环境,体现了传统美学观念;依23、托环境的规划、建筑格局和造型,构建了建筑艺术发展的实例;诠释了庄重肃穆的艺术风格。第第 1 16 6 条条文文化化、社社会会价价值值1.是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传承、发展了汉文化的实例。是当代人群感受传统文化、认知传统文化、了解封建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接受建筑艺术熏陶、提高文化修养等方面的重要实例教材。2.清东陵历史功能的结束,使其在当前社会中转化为游览、学习、体味传统文化的公共场所;同时,往日的皇家禁区,演化为一个多元管理和开放旅游的社会实体;又是一定地域内具有唯一性的、支撑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当地社会生活水平的重要文化资源。第第 1 17 7 条条独独特特性性清东陵中的孝陵是处于特选的、具有唯一24、性的地理环境中的满清关内第一陵寝,是在其关外陵寝形制基础上接受汉文化、承接明朝帝陵制度的首例实物例证;是帝陵发展演变链条中独特的一环。第第 1 18 8 条条代代表表性性清东陵是中国陵墓营建活动高峰期的代表作,在环境质量、山川形势、陵寝建筑以及陵寝建筑的配置与山川形势的结合上都达到了最为完美的地步,成为中国历代皇家陵寝中最富特色的例证之一。6第第 1 19 9 条条关关于于“世世界界文文化化遗遗产产”的的突突出出普普遍遍价价值值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所据“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评估标准”分别为:(i)作为人类天才的创造力的杰作;(iii)能为延续至今或业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25、证;(iv)是一种建筑、建筑或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v)是传统人类居住地、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当它面临不可逆变化的影响而变得脆弱;(vi)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活传统、观点、信仰、艺术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有形的联系。标准所述与文物价值表述无冲突。第第二二节节分分类类构构成成要要素素对对于于清清东东陵陵整整体体构构成成的的价价值值第第 2 20 0 条条陵陵寝寝、园园寝寝皇家陵寝、园寝是清东陵处于统领地位的核心构成要素。在平面构成、建筑和墓冢的具体形制等方面体现了对汉文化的认同和继承;26、各陵寝、园寝规制方面的异同,体现了丧葬礼仪制度的相对灵活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同时,反映出清代政治、经济社会背景和等级制度的具体内容。陵园中的道光弃陵,因其既有的拆毁状态,事实上具有了以遗存实物准确揭示清代帝陵地下工程的规模、形制、材料做法、构造等资料的条件。具有补充该方面实物资料欠缺的特殊意义和一定的珍稀性。第第 2 21 1 条条附附属属其其它它建建筑筑要要素素在组成、构架东陵体系的方面和保障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完整性方面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要素。第第 2 22 2 条条神神道道和和其其它它历历史史交交通通路路径径是对整体具有联系、组织、引导作用的重要构成要素。枝杈式结构的神道27、,支撑了陵墓群体的构架。7第第三三章章 保保存存现现状状评评估估第第一一节节整整体体评评估估第第 2 23 3 条条能能够够承承载载文文物物保保护护单单位位的的文文物物价价值值清东陵陵墓建筑群的选址、格局、建筑形制、工艺材料、功能设置等均真实反映了清代皇陵的面貌;真实记叙了清朝政治、宗法、经济、建筑工艺技术的一个侧面。其各类遗存以物态的形式真实地承载了历史、科技、艺术、文化、社会价值;承载并传递了其特有的历史信息。第第 2 24 4 条条能能够够完完整整承承载载、传传递递清清东东陵陵的的各各类类价价值值和和有有价价值值的的信信息息环境特征、陵墓群组、丧葬祭祀、服务管理、交通系统等建陵时代的所有28、构成要素齐全。虽有局部、个别损伤破坏,但仍足以完整地展现清皇陵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同时,历史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件的印记也得到保留。第第 2 25 5 条条持持续续利利用用中中的的某某些些改改变变对对其其价价值值和和真真实实性性有有所所影影响响清东陵使用功能由封建帝王陵寝转化为所在人口的生产生活场所、向社会开放的文化资源和旅游地,并在转化功能的基础上得到持续使用。清东陵的持续使用,因其具有的作为社会发展资源的条件和以价值展示为基础的旅游活动条件,而有利于体现其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这种使用本质上不破坏其文物价值。在持续使用中产生了某些对文物本体和十分密切的环境要素的改变,则对其突出的普遍价值和真29、实性、完整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未从根本上破坏其普遍价值和真实性、完整性。这些具有负面影响的改变,仍具有一定的纠正、修复的条件。第第 2 26 6 条条遗遗存存的的安安全全稳稳定定性性清朝灭亡后的历次盗掘,造成了除孝陵以外陵寝地宫和相联部分的破坏。1949年以后至今,对盗掘和其它原因造成的破坏陆续进行了有效的修复。当前各类建构筑物基本处于安全、稳定的状态,未发现明显的危险迹象和重大的结构性隐患。第第 2 27 7 条条遗遗存存损损伤伤和和病病害害除近期实施了保护整修者外,陵园寝及各类构成要素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伤或病害。一般表现为:人为的侵扰、拆改、挖掘平整、占压;自然条件侵害和养护不及30、时造成的损伤。第第二二节节构构成成要要素素分分类类评评估估和和范范围围界界定定第第 2 28 8 条条构构成成要要素素分分类类规划将构成要素的类别分为帝后陵寝、其他园寝和墓葬、神道及关联遗存、其它构成等。按分布区域和分类做现状表述和评估。第第 2 29 9 条条陵陵寝寝、园园寝寝、其其它它墓墓葬葬范范围围界界定定1.帝后陵寝文物本体特指后宝山、砂山及其所围合的空间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场地,其前导部分的界线根据各陵不同的布局和构成确定【图 XP03、04】。其范围内包含的部分神道段落归入“神道类”中表述。82.园寝、其它墓葬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界定【图 XP03、04】。第第三三节节前前圈圈范范围31、围内内帝帝后后陵陵寝寝第第 3 30 0 条条孝孝陵陵界定范围:以宝山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伸至碑楼广场以南的马槽沟、三座桥。陵寝历史格局保存完整。除神厨院内的南神库、神厨两座建筑仅存台基残墙外,其余均完整保存。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筑主要有历史上遗留的门窗拆改和构件锯截破坏、屋面渗漏并有少量木构糟朽和轻微大木梁架开裂、个别瓦顶材料破碎、木构建筑的墙体酥碱等轻度损伤、铺装地面残损、建筑台基轻度变形、砌体结构(方城)渗水冻胀等损伤破坏现象。其中方城常年渗水冻胀并产生墙面大面积鼓闪和墙面材料酥碎、脱落,是较突出的结构性隐患。陵寝隆恩殿后两进院落及宝32、顶,树木生长茂密,改变原视线通透效果;其根系并对场地、宝顶产生较大破坏。内外沟渠部分砌体驳岸变形、错位,以前场部分为重;外围部分沟渠被渣土湮埋、杂物覆盖,不能完整展现并在一定程度影响水体排放。左右砂山破坏严重。原山脚界线不清晰,大部山形遭改造平整,并栽植果木。遗存基本安全;重点隐患应及时处理;砂山必要修复;构成进一步研究、清理。第第 3 31 1 条条孝孝东东陵陵界定范围:以宝山和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伸至马槽沟南海墁边缘。陵寝历史格局保存完整。神厨库院内的省牲亭、神厨两座建筑仅存台基灶台铜锅(其铜锅、灶台系东陵唯一完整保存者),东值房不存,其余建筑均完整保存。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33、,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筑主要有屋面渗漏并有少量木构糟朽、木构建筑的墙体酥碱等轻度损伤、铺装地面残损、建筑台基轻度变形、砌体结构(方城)渗水冻胀等损伤破坏、宝城有个别处开裂现象。其中方城常年渗水冻胀并产生变形,是较突出的结构性隐患。外围沟渠被渣土湮埋、杂物覆盖、走向不清,不能完整展现并一定程度影响水体排放。砂山破坏严重。原山脚界线不清晰,大面积山形遭改造平整,压占砂山建房并栽植果木。宝山有轻度平整变化。建筑及其遗存基本安全;重点隐患有发展趋势;砂山问题构成明显违法现象;其它构成进一步研究、清理。第第 3 32 2 条条景景陵陵界定范围:以宝山和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34、伸至碑楼广场南五孔桥、沟渠处。9陵寝历史格局保存完整。除神厨院内神库、神厨三座建筑仅存台基残墙外,其余均完整保存。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筑主要有历史上遗留的门窗拆改和构件锯截破坏、屋面渗漏并有少量木构糟朽、轻度大木梁架走闪、个别瓦顶材料破碎、木构建筑的墙体酥碱等轻度损伤、建筑台基较大变形和风化、铺装地面残损、砌体结构(方城、宝城)有渗水冻胀等损伤破坏现象。其中方城渗水冻胀并产生墙面局部鼓闪,是较突出的结构性隐患。陵寝隆恩殿后两进院落中,树木生长茂密,改变原视线通透效果,并对场地产生一定程度的损伤顶;宝顶上有树木生长,其根系对夯筑体产生较大破坏。内外沟渠有淤35、积、湮埋,部分砌体驳岸变形、错位;外围部分的沟渠被渣土杂物覆盖,不能完整展现并一定程度影响水体排放。砂山破坏严重,以东砂为重。原山脚界线不清晰,大部山体遭改造平整,并成片耕作、栽植果木树。遗存基本安全;重点隐患应及时处理;砂山必要修复;构成进一步研究、清理。第第 3 33 3 条条裕裕陵陵界定范围:以宝山和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伸至碑楼广场南界。陵寝历史格局保存完整。建构筑物均完整保存,基本安全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筑主要有少量木构糟朽和轻微大木梁架开裂变形、个别瓦顶材料破碎、木构建筑的墙体、陵墙酥碱等轻度损伤,未构成严重隐患;砌体结构(方城、宝城、地宫)有渗36、水、酥碱现象,隐患较严重。陵寝隆恩殿后两进院落树木生长茂密,改变原视线通透效果,其根系并对场地、产生较大破坏;宝顶有局部树木生长,根系产生破坏。内外沟渠并砌体驳岸保存较好。宝山、砂山有局部破坏,部分山脚界线不清晰,并有耕种现象。遗存基本安全;重点隐患应及时处理;砂山必要修复;构成进一步研究、清理。第第 3 34 4 条条定定陵陵界定范围:以宝山和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伸至神道碑亭广场南牌楼门。陵寝历史格局保存完整。陵门门前西朝房、院内西配殿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拆卸“落架保护”,唯存台基残墙,其余均完整保存;东值房梁架变形严重、方城和宝城的砌体出现裂缝,有渗水冻胀现象。现存其余建构筑物基37、本稳定,无严重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筑主要有屋面渗漏并有少量木构糟朽和轻微大木梁架开裂、个别瓦顶材料破碎、木构建筑的墙体酥碱等轻度损伤、门窗和天花有少量缺失、铺装地面残损、建筑台基轻度变形、隆恩殿月台渗漏明显。内外沟渠部分砌体驳岸轻度变形;陵墙内部分沟渠淤积。后宝山、砂山有、挖掘平整破坏,原山脚界线不清晰,并有果木栽植。室外碑碣有轻度风化。遗存基本安全;重点隐患应及时处理;砂山必须修复;构成进一步研究、清理。10第第 3 35 5 条条普普祥祥峪峪定定东东陵陵(慈慈安安)和和菩菩陀陀峪峪定定东东陵陵(慈慈禧禧)界定范围:以宝山和东西砂山、南砂山及其围合的两陵范围为界。陵寝历史格局保存38、完整。两组并列陵寝中,仅普祥峪定东陵神厨院的省牲亭焚毁并于台基上建构房屋,其余建筑均完整保存;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筑主要有少量木构糟朽和轻微大木梁架开裂、个别瓦顶材料破碎、木构建筑的墙体酥碱等轻度损伤;另有建筑台基轻度变形、铺装地面残损、砌体结构(方城)渗水、少量开裂等现象。其中方城渗水系轻度结构性隐患。2020 年,普祥峪定东陵维修东西朝房屋面,消除渗漏。两陵寝宝城周围,树木生长茂密,改变原视线通透效果,其根系并对场地、砌体有一定破坏作用。菩陀峪定东陵地宫潮湿、券石局部生苔藓,有渗漏。马槽沟砌体驳岸保存较好,菩陀峪段落沟内分段植有莲花、荷花。后宝山和东39、西砂山有较大改造平整、山形破坏严重,并有栽植。东砂折转南砂的转角破坏山体开辟了通道。两陵之前马槽沟以南有较严重的园林化改造。遗存基本安全;重点隐患应及时处理;砂山形制有必要修复;园林化必须消除。外围构成要素应进一步勘察、研究。第第 3 36 6 条条惠惠陵陵界定范围:以宝山和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伸至碑楼广场之南的五孔石桥。陵寝历史格局保存完整。神厨院内南神库和北神库、院外东值房、院内东焚帛炉仅存遗址,其它建筑基本完整。现存建筑中东西值房为近期复建。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严重的结构变形和明显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构筑物主要损伤现象有:建筑屋面局部漏雨、椽望局部糟朽、各部装修局部缺失40、建筑台基踏跺变形、方城和宝城砌体有渗漏及冻胀损伤、陵墙墙体和墙帽局部损坏、铺装地面普遍存在碎裂、马槽沟与河道内丛生杂草灌木,有淤积阻水,北部与地形关系不清;沟渠驳岸局部压面石歪闪、错位、缺失。后宝山有房屋占压,砂山遭平整破坏后原山脚界线不清,并大面积耕作栽植。遗存基本安全;重点隐患应及时处理;砂山必要修复;构成进一步研究、清理。第第 3 37 7 条条道道光光弃弃陵陵遗遗址址界定范围:宝山和砂山遗迹及其围合范围内所有清代人工构筑遗存物。人工构筑的遗存范围清晰;清代迁址的拆卸破坏和后代拆毁、破坏叠加,造成遗存具体构成不清、构筑的构造不清;有堡东路(县道)从陵址中段拦腰通过,破坏了遗址的完整性。41、砂山等人工微地形的痕迹清晰,但平整破坏严重。遗存体上有不当的绿化种植,产生一定的破坏。各类遗存基本安全;缺乏保护手段;应进一步进行考古调研。11第第四四节节前前圈圈内内园园寝寝第第 3 38 8 条条景景陵陵妃妃园园寝寝界定范围:后宝山、园墙及围合范围左右外展 50 米并向前延至石拱桥。园寝历史格局核心区片基本完整,外围要素构成及状态欠明确。东西朝房、东值房、享殿、殿后琉璃门存基址,其它建构筑物保存较完整。(有否配殿不明)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构筑物和基址的损伤主要有:木构架局部轻微开裂和糟朽、遗存台基发生轻度变形、铺装场地残损严重、墙体局部开裂及饰面层和42、墙帽损坏。享殿、宝顶两重院落中树木杂乱生长,改变并影响原视线通透的空间效果并对场地产生一定的破坏。宝顶有损伤,部分宝顶夯土坍塌,宝顶台基有植物生长破坏。园后宝山基本可辨,但有建构筑物压占和种植,有否砂山之痕迹不清。院外东侧沟渠系统部分可辨,西侧、南部沟渠及相互关系不清。紧邻墙外的耕作湮埋并对外围遗迹构成较大的破坏。各类遗存基本安全;缺乏保护手段;遗存形制不能完整展示;尤其外围遗存应进一步进行考古调研。有逐项排除隐患的必要。第第 3 39 9 条条景景陵陵皇皇贵贵妃妃园园寝寝界定范围:以宝山和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伸至朝房广场之南界沟渠石桥。园寝历史格局基本完整。东西值房、享殿存基址43、,其它建构筑物保存基本完整。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构筑物和基址的损伤主要有:铺装场地地面材料残损、院墙墙体局部开裂及饰面层和墙帽损坏、砌体结构(方城宝城)渗水和局部开裂变形、宝顶封土酥松损伤。突出损伤:淳怡皇贵妃宝城宇墙开裂,歪闪现象近期发展。园后宝山及双侧砂山严重破坏。宝山局部被平整,全部栽植果木;东侧砂山有不当植树,西侧砂山被平整栽植果木。沟渠系统可辨,淤积严重,驳岸严重破损,沟渠拱桥西侧新建平板桥。各类遗存基本安全;缺乏保护手段;不能完整展示形制;外围遗存应进一步进行考古调研。有逐项排除隐患的必要。第第 4 40 0 条条裕裕陵陵妃妃园园寝寝界定范围44、:外陵墙围合的空间范围并外展 50 米,并向前延伸至朝房广场以南的沟渠石桥。园寝历史格局核心区片基本完整,外围要素构成及状态欠明确。院外东西朝房、院内东配殿存基址,其它建构筑物保存基本完整。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构筑物和基址的损伤主要有:铺装场地地面材料层残损、院墙墙体局部开裂及饰面层和墙帽损坏、砌体结构有渗水和面层酥碱、宝顶封土酥松损伤。园寝后院树木繁茂,改变原视线通透的空间特征,并对场地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12明楼前礓礤、墓顶封土均有材料做法方面的拆改。有否宝山、砂山不明,紧邻院墙耕作,极大破坏园寝形制。沟渠系统难以辨识,仅存园前部分段落,并于两端新建45、栏坝形成水池状。其余沟渠均遭平整,辟作农田耕作。各类遗存基本安全;缺乏保护手段;不能完整展示形制;外围遗存应进一步进行考古调研。排除隐患。恢复拆改。停止耕作。第第 4 41 1 条条定定陵陵妃妃园园寝寝界定范围:以宝山和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伸至朝房广场迆南沟渠南端。园寝历史格局核心区片完整,外围构成欠清晰。建构筑物保存基本完整。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2018 年有修缮工程正在进行。园寝后院树木繁茂,极度改变原视线通透的空间特征并对场地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并对巡视有较大妨碍,产生安全隐患。园后宝山部分平整栽植果木、山脚不清晰;有否砂山不明,紧邻院墙耕作,极大破坏园寝形制。沟渠系统难46、以完全辨识,仅存园前部分段落,并于两端新建栏坝形成水池状。其余沟渠均遭平整,辟作农田耕作。各类遗存基本安全;缺乏保护手段;不能完整展示形制;外围遗存应进一步进行考古调研。应排除隐患;恢复拆改;停止耕作。第第 4 42 2 条条惠惠陵陵妃妃园园寝寝界定范围:以宝山和砂山及其围合的范围为基础,并向前延伸至朝房广场之南界的沟渠石桥。园寝历史格局核心区片完整,外围构成欠清晰。东西朝房存基址,其它建构筑物近期完成保护修缮,保存基本完整;其中东西值房系 1998 年复建。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2018年有园寝大门、享殿修缮工程正在进行。墓冢院落中树木繁茂,极度改变原视线通透的47、空间特征并对场地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并对巡视有较大妨碍,产生安全隐患。园后宝山及双侧砂山山脚不清,均有一定程度地平整、不当栽植、耕种。沟渠系统难以完全辨识,仅园前部分段落清晰,其余沟渠均遭平整,辟作耕作用地。各类遗存基本安全;缺乏保护手段;不能完整展示形制;外围遗存应进一步进行考古调研。必须逐项排除隐患。第第五五节节神神道道及及其其关关联联遗遗存存第第 4 43 3 条条主主神神道道及及其其关关联联建建筑筑1.石牌坊及场地石牌坊稳定、完整,台基有沉降变形,个别处破碎;彩画色彩基本消退。铺装场地边界清晰,牙石保存完整、个别有移动和沉降。城砖铺墁场地,形制清楚,面层双层材料均有不同程度的酥碎。1348、2.大红门、值房及圈墙恢复(1979 年)屋顶后的大红门结构无变形,屋面椽飞、苫背等材料改变为混凝土材质,台基有移动沉降变形,屋面有渗漏、檐头滴水形成钟乳,滴落的溶解液对地面丹陛石有污损。1999 年恢复的门扇材料做法和质量均较差,并有损坏。两侧门门洞内加做水泥仿砖硬质坡道。大红门两侧各保存有小段陵寝风水墙围墙,整修后完好。重建后(1993、1995 年)的东、西班房现状完整、结构稳定。大红门周围场地形制基本清楚,边缘牙石基本保存,铺砖层保存极差,门外场地铺装破坏较严重,门后场地材料做法痕迹清晰。3.具服殿原址重建(1993 年)后的具服殿完整。院前甬道原位保留御路石、路牙石,路面重铺城砖,路49、牙石有遗失。路两侧新铺砖地做临时停车,场地有改变。4.孝陵大碑楼及广场碑楼近年(1979 年)修缮后保存完好,结构稳定。场地形制、边界清楚,保存较完整,四圈牙石基本完整保留。四角华表的栏板有走动变形。场地外围有后来的地面硬化,后设的外围栏杆已拆除,留有栏杆基座。.5.影壁山原山脚边界不清,山体遭到较严重的破坏并经平整后用为耕作,毁坏了清东陵的重要构成要素。6.龙凤门及场地龙凤门整体保存完好,台基有轻度移动沉降变形。原场地形制、边界清楚,场地牙石和铺装保存相对较好。地面有戗柱础石保留。场地外围有后来的地面硬化,后设的外围栏杆已拆除,留有栏杆基座。.7.一孔桥及场地整修后的桥和驳岸保存完整。桥周围50、有场地铺装痕迹,具体形制和边界不清。8.七孔桥及场地整修后的桥和驳岸保存完整、稳定。桥周围有场地铺装痕迹,具体形制和边界不清。9.五孔桥及场地整修后的桥和驳岸保存完整、稳定。桥周围有场地铺装形制清楚,有自然酥碎损坏,具体边界不清。10.主(孝陵)神道各段路面主神道界定范围:自石牌坊广场至孝陵三孔桥南,不含前述各节点。后代开辟的道路 11 处与神道交叉,直接破坏路面和路径的完整。神道形制、走向清楚。各分段路心御路石保存基本完整,路牙石间有遗失或遭取用,城砖双层路面多有酥碎损坏,路外砖散水时存时无。除五孔桥以北段落单侧辅路外,均双侧建有辅路。11.石像生、值房石像生基本保存完好。重建的(1979)51、西值房完好、稳定。神道外侧石像生之间有透水绿地砖硬化,对原形制有改变。14第第 4 44 4 条条孝孝东东陵陵神神道道及及相相联联场场地地界定范围:自与主神道的衔接点至孝东陵一孔桥南。无后代开辟的道路与神道交叉,但现有辅路部分区域直接碾压神道,且两侧现状的保护范围遭严重侵占,村落扩展紧逼神道。形制、走向清楚。路心御路石基本保存完整,左侧(北、西)严重缺失,相对侧断续保存。路面砖铺装破损严重。桥前的铺墁场地保存较好,但碾压迹象清楚,局部面层墁砖有拆毁。第第 4 45 5 条条景景陵陵神神道道1.神道界定范围:自与主神道的衔接点至景陵五孔桥南。与主神道的衔接点附近有后代开辟的道路与神道交叉,计两处52、,直接破坏路面。交叉处以外路段形制、走向清楚。路心御路石、双侧路牙石基本保存完整。砖墁路面有自然酥碎损坏。2.大碑楼及碑楼广场大碑楼已完成主体复建,尚未绘制彩画。碑楼台基火焚崩裂等明显迹象得到保留。周围铺墁场地完整、边界清楚,砖墁地面有自然酥碎损坏和渣土覆盖。3.神道中五孔桥的桥周铺墁场地边缘不清。第第 4 46 6 条条裕裕陵陵神神道道1.神道界定范围:自与主神道的衔接点至裕陵神道碑亭广场南界。后代开辟的道路有四处与神道交叉,直接破坏路面。部分路段有车辆碾压破坏。形制、走向清楚。除破坏段外,路心御路石基本保存完整。路面砖铺装破损严重。村落扩展严重逼占当前保护范围。2.大碑楼及碑楼广场大碑楼(53、2017 至 2018 年完成修缮)保存基本完好;周围铺墁场地完整、界线清楚,砖墁地面有自然酥碎损坏。3.石像生保存基本完好。4.五孔桥及关联遗存五孔桥保存完好。桥周场地铺装毁坏、界线不明;河道驳岸保存基本完好。5.牌楼门牌楼门整体保存完好,原场地形制、边界清楚,场地牙石和铺装保存相对较好。6.一孔桥一孔桥保存完整,桥北侧与神道交界处有被车辆碾压现象;原驳岸保留,但驳岸延伸范围不清;河道明显被人为破坏。第第 4 47 7 条条定定陵陵神神道道及及相相关关遗遗存存1.神道界定范围:自与主神道的衔接点至定陵牌楼门南(核对取舍)。后代开辟的道路有六处与神道交叉,直接破坏路面。部分路段仍作为日常行车道54、15路,车辆碾压破坏较严重。神道形制、走向清楚。除破坏路段外,路心御路石、路牙石基本保存完整。路面砖铺装破损严重,其中南厂村北约 200 米段落遭碾压后路面砖铺装层不存。村落扩展严重逼占当前保护范围。2.七孔平桥石桥结构基本稳定,有少量桥面塌落和栏板遗失;原驳岸、雁翅台保留,但驳岸延伸范围不清;河道明显被人为破坏。桥左右辅桥及土石辅道质量较低且简陋。第第 4 48 8 条条定定东东陵陵神神道道界定范围:自与定陵神道的衔接点至定东陵砂山西口处。后代开辟的道路有两处与神道交叉,直接破坏路面。神道形制、走向清楚。除破坏路段外,路心御路石、路牙石基本保存基本完整,牙石有少量遗失。路面砖铺装保存相对完好55、。村落扩展严重逼占当前保护范围。第第 4 49 9 条条其其它它陵陵寝寝、园园寝寝与与陵陵区区交交通通系系统统的的联联系系路路径径惠陵、昭西陵、定陵妃园寝、裕陵妃园寝、景陵妃园寝、景陵皇贵妃园寝、惠陵妃园寝未设神道;道光弃陵神道历史上与主神道联系路径不明,未发现明显的遗迹。第第六六节节前前圈圈内内其其它它遗遗存存第第 5 50 0 条条围围墙墙前圈东、南、西三界的围墙(又称大红墙、风水墙)。大红门两侧有一定段落的遗存,另有部分段落尚存墙基,其它均不存,仅可大致指认所在,具体准确位置不清。遗存段落中的便门已形制不清。第第 5 51 1 条条守守陵陵聚聚落落(内内府府圈圈)孝陵内务府、景陵内务府、56、道光陵内务府、裕陵内务府、裕陵妃园寝内务府、定陵内务府、定陵妃园寝内务府、定东陵内务府新太后陵圈、定东陵内务府旧太后陵圈基本都在原址得到保存。聚落的历史边界、路网格局基本清楚;有个别围墙、地物、房屋遗物,其它原有墙、门、房屋基本不存;所有聚落普遍向外围扩展,形成大村落。扩展状态严重改变形制,并较大程度上对主陵区的氛围、面貌形成负面影响。扩展部分同时有占压现状保护范围的现象。第第七七节节前前圈圈外外的的禁禁区区(界界桩桩)内内陵陵寝寝及及其其它它设设置置第第 5 52 2 条条昭昭西西陵陵界定范围:外陵墙围合的空间范围并外展 50 米,再向南延伸至神道碑亭遗址之南,包括神厨院。陵寝历史格局保存完57、整。现状无宝山、砂山和沟渠之制。建构筑物仅有方城明楼、宝城和两层陵墙完整保存,其余均存台基等遗址。其中,隆恩殿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拆卸“落架保护”,形成现状。现存建构筑物中明楼墙体有部分损坏,其它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此外,建构筑物有个别瓦顶材料破碎、墙面酥碱等轻度损伤;铺装地面有残损;建筑台基轻度变形;砌体结构(方城)有渗水冻胀等损伤现象。16遗存基本安全;重点隐患应及时处理;外围是否有构成遗存,应进一步调研。第第 5 53 3 条条护护陵陵界界标标东、西、南三面的红、白、青三色界桩和界石已无存;北界区域遗存数量和状态不明。第第八八节节圈圈外外东东随随葬葬区区园园寝寝和和墓墓58、葬葬第第 5 54 4 条条公公主主园园寝寝界定范围:陵墙围合的空间范围并外展 50 米,并向前延伸至现状道路。园寝历史格局核心区片基本完整,外围要素构成及状态欠明确。建构筑物保存基本完整。现存建构筑物基本稳定,无明显的结构变形和结构性破坏。各单体建构筑物和基址的损伤主要有:铺装场地残损、院墙墙体局部开裂及饰面层和墙帽损坏、宝顶封土酥松损伤。园寝后院树木较多,部分树木根系生长于墓基,造成台基损坏。外围有否沟渠系统之设不明,地表无痕迹可循。紧邻园墙辟为果林或苗圃,对园寝形制有较大破坏。各类遗存基本安全;缺乏保护手段;不能完整展示形制;外围遗存应进一步进行考古调研。排除隐患。第第 5 55 5 条59、条佑佑圣圣夫夫人人墓墓(现为遵化市文物保护单位)界定范围:以现存墓葬中轴线为基准,左右各 10 米、前后端各延伸 10 米。遗存位于农田之中,保存较差。仅存墓冢一座、墓碑两统。墓冢封土严重坍塌破坏,基本无存;且冢顶杂草丛生,缺乏保护措施。建筑格局无存,墓冢残损严重。第第 5 56 6 条条保保圣圣夫夫人人墓墓(现为遵化市文物保护单位)界定范围:以现存墓葬中轴线为基准,左右各 15 米、前后端各延伸 10 米。遗存位于农田之中,核心格局基本清楚,外围要素构成欠明确。存墓冢一座,墓碑两统和石供桌一座。构筑物保存基本完整,较为稳定。墓冢受植物根系影响严重开裂,封土严重风化。墓地用铁丝网围合,无其它保60、护措施第第 5 57 7 条条奉奉圣圣夫夫人人墓墓(现为遵化市文物保护单位)界定范围:以现存墓葬中轴线为基准,左右各 15 米、前后端各延伸 10 米。遗存位于农田之中,核心格局基本清楚,外围要素构成欠明确。存墓冢一座,墓碑两统,祭文碑七统和石供桌一座。构筑物保存基本完整,较为稳定。墓冢受植物根系影响严重开裂,封土严重风化。墓地用铁丝网围合,无其它保护措施建筑格局无存,墓冢存在较为严重开裂损伤。祭文碑仅有两统保存较好,其余五统残损严重。第第 5 58 8 条条傅傅达达理理墓墓(现为遵化市文物保护单位)界定范围:以墓碑为中心,以 15 米为半径范围之内。遗存位于农田之中,仅存墓碑且倒伏断裂。1761、第第 5 59 9 条条穆穆成成格格墓墓(现为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界定范围:以墓碑为基准,按墓碑正方向设轴线,轴线左右各 10 米,沿轴线碑前 10 米、碑后 20 米范围之内。遗存位于农田之中,仅存墓碑,基本完好。第第九九节节散散落落墓墓葬葬第第 6 60 0 条条雍雍正正老老贵贵人人及及苏苏麻麻喇喇姑姑园园寝寝(现为遵化市文物保护单位)界定范围:(现场确认)遗存位于农田之中,仅存老贵人、苏麻喇姑两座墓冢。两墓冢饰面风化脱落、局部夯土风化侵蚀。紧邻墓冢建有村民棚屋。遗存缺少必要的保护措施,有整修保护的必要。第第 6 61 1 条条端端慧慧皇皇太太子子园园寝寝(现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清代皇62、家园寝”)仅存其址,墓葬盗掘一空。遗存无保护措施。第第 6 62 2 条条王王爷爷园园寝寝(现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清代皇家园寝”)共计六处。裕宪亲王园寝存墓碑和地宫,其地宫被盗;理密亲王园寝仅见破碎残碑、龟趺,其地宫废弃;荣亲王园寝存散碎残碎砖石瓦料和地宫废坑;恂勤郡王园寝存龟趺石碑两统,有少量建筑构件和残台基等遗留;纯靖亲王园寝存龟趺碑一统、享殿残毁的台基、少量零散建筑材料等;直郡王园寝存少量墓园石墙和建筑石料;六处园寝均无保护措施。第第十十节节调调查查范范围围内内其其它它有有密密切切地地理理关关系系的的历历史史遗遗迹迹第第 6 63 3 条条马马兰兰峪峪王王爷爷府府(现为遵化市文物保护单63、位)院落格局已不完整,仅存南北轴向第三进院落、第二进院落西侧的游廊基址、局部院墙。其余院落及历史建筑单体不明,院内多新建房屋,院外紧邻居民用房。现存清代建筑有木构架糟朽、歪闪、瓦面垄间植物生长,个别屋面局部坍塌。院落铺地杂草丛生、大面积垃圾堆积;砖石铺地基本无存,或为后代重新铺设。清王爷府现存建筑已废弃,原院落格局不详,现仅存南北轴向三进院落及二进院落西侧游廊基址,建筑单体木构架糟朽、歪闪、坍塌情况严重,院落内外环境糟乱,没有明确的文保标识和适当保护。第第 6 64 4 条条南南新新城城未发现历史建、构筑物遗存;格局大致可指认。第第 6 65 5 条条官官房房遗遗存存(现为遵化市文物保护单位)64、清代围墙基本完整,另存两座平桥,四口古井,在原址上新建门楼一座。遗存保持稳定。第第 6 66 6 条条守守陵陵聚聚落落(其其它它守守卫卫、管管理理、服服务务机机构构及及八八旗旗驻驻地地)裕陵、定陵、定东陵、惠陵礼工部八旗和旧太营房、新太营房及孝东陵内务府等历史上与陵寝密切关联的机构或可指认其地,尚存部分古井,其它已无实物遗存。18第第 6 67 7 条条二二郎郎庙庙陵区内,明代建筑已毁,1992 年重建后保存完整。第第 6 68 8 条条马马兰兰关关(调查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陵区外,明代关城遗址,存明代东营遗址和西营遗址、清代总兵署遗址。(补充调查、落实)第第 6 69 9 条条三三皇皇庙庙(65、现为遵化市文物保护单位)陵区外,始建于明代。第第 7 70 0 条条永永旺旺塔塔(现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陵区外,始建于明代。第第 7 71 1 条条胡胡家家铺铺遗遗址址(调查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为金代历史聚落遗存。第第 7 72 2 条条隆隆福福寺寺和和行行宫宫陵区西蓟县属地,隆福寺为梓宫暂时安奉处;行宫为清朝皇帝谒陵驻地。寺与行宫仅可指认所在遗址,无建筑遗存。第第十十一一节节遗遗存存保保存存现现状状综综合合评评估估第第 7 73 3 条条历历史史各各时时期期的的干干预预、扰扰动动、修修缮缮清代陵寝功能延续时期的各类修缮、重建工程的印记作为重要的历史信息在遗存体上有反映。陵寝功能结束后至成立66、保护机构之前的盗掘、破坏、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生产和生活造成的改变等对遗存产生了难以挽回的损坏。但遗存物能够在原址得到保留。成立管理机构(1952 年)以来的各时期对遗存的各类修缮、重建及其它干预,大多是必要性的干预,对于遗存的延续保存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但因政治、经济背景和保护观念等方面的历史原因,在保存方式以及各类修缮工程中的材料工艺、形制把握、工程质量等方面也有某些缺憾,甚至与当前的保护理念有所冲突。第第 7 74 4 条条发发生生损损伤伤和和干干预预后后的的遗遗存存样样态态类类别别类:未经整修或经小规模整修,形制、材料做法等均得以保持的原有建构筑物;类:经较大规模修缮,并有局部按原制、67、原材料做法恢复的原有建构筑物;类:经较大规模修缮,局部按原形制恢复,但在材料做法方面有改变的原有建构筑物;类:在原址按可考形制复建的建构筑物;类:因拆卸和自然破坏而坍塌,但存有台基、残墙等残构,原存建筑平面清楚的建筑遗物;类:被占压、湮埋或填埋,造成局部格局不清或遗存范围不清的构筑物;类:经后代破坏或自然损坏,条件限制暂不能进行调查、因而保存状况、保存数量不清的构筑物;类:被人为破坏、改变的人工地形地貌(砂、山);类:因旅游需求进行不当的环境打造、园林化处理,而极大改变了历史面貌的19核心陵墓空间(定东陵);类:经人为刻意破坏成为遗址,但残留部分的材料做法可辨的遗存(道光弃陵址)。针对各类不同68、样态,在保护、管理、利用中必须区别对待。第第 7 75 5 条条遗遗存存主主要要破破坏坏、损损伤伤、不不当当处处理理现现象象综综述述1.陵园寝等丧葬、祭祀、礼仪建构筑物砌体结构(方城)渗水冻胀等损伤破坏现象,其中若干处方城常年渗水冻胀并产生墙面大面积鼓闪和墙面材料酥碎、脱落,是较突出的结构性隐患。门窗拆改和构件锯截破坏、屋面渗漏并有少量木构糟朽和轻微大木梁架开裂、个别瓦顶材料破碎、木构建筑的墙体酥碱等轻度损伤、铺装地面残损、建筑台基轻度变形。一些院落及宝顶,树木生长茂密,根系并对场地、宝顶产生较大破坏。并改变空间氛围,也为隐蔽盗掘创造了条件。为满足当前车行条件在大红门门洞中修砌坡道、占压遗存。69、沟渠部分砌体驳岸移动变形沉降;部分沟渠被渣土湮埋、杂物覆盖、填埋。影壁山、后宝山、砂山程度不同的破坏和占压:包括对山形的平整、改造,并栽植果木、建设房屋,新辟山口、封堵山口、改变山口。陵寝个别的园林化处理。游人刻划等接触性损坏。2.神道、各处铺装场地后代开辟的道路与神道交叉,直接破坏路面的完整。大量路段路心御路石、路牙石间有遗失及不同程度的风化,砖质路面层大量酥碎损坏。局部路段直接用于现实生产、生活交通,延续产生破坏。个别路段经重车碾压,路面、路基完全破坏。神道各节点场地铺装多有面层毁坏、兼有边界线损毁不清、个别处人为揭取材料。3.守陵聚落(内府圈)除个别围墙、地物、房屋遗物外,其它墙、门、房70、屋破坏无存。聚落普遍向外围扩张,对格局有所改变。4.其它遗存经盗掘、多种破坏后仅存少量遗物。主要表现在分布于各处的随葬、陪葬墓和驻守、管理机构建成设施上。20第第四四章章 环环境境现现状状评评估估第第一一节节地地理理环环境境第第 7 76 6 条条山山形形地地貌貌1.自然山形地貌未发生人为的明显变化。个别处有开山现象,已经停止。2.各帝后陵与妃园寝的风水轴线(朝向)在前圈中交织密布,其通视视廊基本得到保持。第第 7 77 7 条条环环陵陵水水系系概概况况1.河道走势基本保持历史路径,但各流域水源出现断流。2.部分水道由于村庄扩展成为村内沟渠。3.前圈范围内部分土质河床有不同程度的填埋,并有河道71、内耕种。4.兴隆口水口处建设龙门口水库,筑坝蓄水,改变了局部的河道形态。5.马兰河沿线存在采选矿作业场地。第第 7 78 8 条条地地面面村村落落建建成成现现状状评评估估1.前圈范围以村落为主,形成原因可分为三类:内务府守陵圈发展而成9个村,11个圈定大村、定小村、裕大村、裕小村、新太村、西沟村、东沟村、南大村、惠大村东陵围墙上出入口附近聚集2 个村五道洞村、六合村而成无历史背景村落9 个村南场村、复兴村、万年沟、复兴龙凤门自然村、影壁山、学田村、西岫村、新立村、兴隆泉村2.前圈以东、马兰峪镇以南地区以村落为主,兼有零星选矿厂地。村落形成原因可分为三类:礼兵部八旗营房发展而成3 个村裕营房村、72、定营房村、惠营房南新城发展而成4 个村南新城一村、南新城二村、南新城三村、南新城四村其他6 个 乡村租户、马庄、六盘营、钟庄、侯家山、东陵满族乡政府营房和南新城都是为陵寝服务的外围设施,与陵寝存在密切的内部关联性,但现状中各营房、新城与陵寝之间被新生村落、乡政府、选矿厂阻隔,削弱了与陵寝的联系。3.由内府圈(守陵聚落)发展而成的村落均有扩展,扩展部分有侵占保护范围、改变历史环境的较大负面影响:其中孝东陵神道、孝东陵前场、定陵神道、定陵、定东陵、景陵等处受到的环境负面影响极大。新生的一些村落如南场村,也存在侵占当前神道保护范围的问题。4.村落街口、外围房屋以现代材料或仿古材料的某些不当建设在形式73、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均产生了极强的不协调现状。21第第 7 79 9 条条耕耕作作的的影影响响1.若干陵园寝外紧邻界墙辟为农业耕地,严重破坏与本体十分密切的历史环境,对外围遗存有湮埋、破坏等危害,并改变原降水的疏排,影响陵寝的安全。2.在与陵、园寝邻近、关系较密切的区片中,设置的果蔬采摘园与环境氛围极不协调。第第 8 80 0 条条管管理理、旅旅游游服服务务设设施施分分布布及及影影响响1.管理机构位于当前保护区划边缘地带,建于前圈以外界桩围合的原皇陵禁区内。建有游客中心、小卖部、办公楼、旅游停车场等设施。占地 22 公顷,建筑面积2.0 万平方米。管理机构用地之外的北侧、东侧建有原拟用于商74、业的楼房,最高者 6层、建成面积约 2.0 万平方米。该地片与前圈内的各陵寝、园寝无视线关联。但场地开敞宽阔、建筑体量偏大、与道路和周围空间缺少视线隔离。该地片系历史上的陵区构成部分同时又是前圈主陵区的外围环境和过渡空间,但建成现状有欠环境协调。2.前圈内为旅游服务的商业、餐饮等服务业设施主要集中分布于定东陵以南的定大、定小、裕大、裕小村落面向陵寝的外围周边,其它区片还有一些零星分布。集中分布的商业、餐饮邻近陵园寝,极大地改变了核心区的历史面貌,并产生了与陵寝极不协调的商业氛围。对历史环境产生破坏性的影响。第第 8 81 1 条条马马兰兰峪峪镇镇、马马兰兰关关1.马兰峪镇区和马兰关与东陵存在历75、史关联:马兰峪镇由马兰峪城发展而成,内部有服务于东陵的王府、公府、衙门、库等设施。马兰关由军事驻地马兰镇发展而来。2.马兰峪和马兰关都与陵区有山岭相隔,没有直接的视线关联。3.现状主要街道沿街建筑已进入城市化阶段,远离街道的腹地还保留有历史肌理。第第 8 82 2 条条道道路路现现状状评评估估1.历史交通系统1)清代,前圈内道路系统以主神道为主干构成陵区的伞状道路骨架;惠陵偏居陵区东隅,其神道未与孝陵主神道相连,交通关系不清。道光陵建成后即被废弃,故其神道也未见地表遗迹。具服殿、各陵妃园寝、神厨库等均有各自的甬道通行,但园寝通道的历史痕迹不明。各内务府守陵圈有路径通达各自对应管理的园寝、陵寝,76、但具体通道的历史痕迹不明。上述交通系统中的神道当前基本退出使用,仅个别路段仍供车辆行驶。2)前圈出入口及通达关系神道起端的大红门为主入口;其余七处为次入口,由北向南向西依次为:东口子门(通往马兰峪镇)、吉祥口(通往礼工部八旗)、吉祥门(位于惠陵内务府圈外、二道洞旁)、东便门(通往南新城)、新开口(位于五道洞旁)、西便门(通往蟠龙山)、小红门(黄花山与杏花山之间山口)。当前各出入口多数与陵区内部的交通流线关系不详,其地可指认,但具体遗迹地表无存。223)历史交通流线改变状况大红门外原存清代谒陵路径系自兴隆口入,经今龙门口水库,进大红门。但由于龙门口水库建成,地貌改变,原路线已被破坏。2.现状道路77、交通系统建设1)清东陵前圈范围内现状以孝陵主神道所建双侧辅路为主干道,并在其东部、西部和北部各辟一条过境干道:东为连接石门镇与马兰峪镇石马路;西为环陵西路;北为连接东陵与马兰峪的堡东公路。四条干道组成“卅”形道路骨架。2)石马路是石门镇与马兰峪镇之间最主要的交通路线,交通流量最大。路通过陵墙位置上的吉祥口和东便门两个次入口,分隔、破坏了惠陵与主陵区的关系。3)堡东公路横穿核心陵寝区,联系内务府守陵圈形成的各村庄。公路割断定陵、裕陵、孝陵、景陵神道,并由道光弃陵遗址中部横穿。该路是东西向的主要交通线,有大型客车与货车通行,虽满足当前的生产、生活功能,但严重破坏了神道和道光弃陵遗存;严重破坏了历史78、交通体系的格局,从而严重破坏、干扰了陵区的历史流线,破坏了陵区格局的系统性;同时产生很多负面的环境影响问题。4)因陵区内新形成的村落交通,村落间和村落与生产场地间增加了多条路线,横穿、破坏神道。5)旅游道路对清楚展示陵寝格局有不利影响。3.评估结论现状与历史的道路交通系统的展示、保护产生较大矛盾,新增道路打断原有路网、割裂陵区格局;道路交叉打断神道、穿过道光弃陵,使文物本体遭受严重破坏,对清东陵体系的整体性造成严重干扰,严重破坏了陵寝的空间秩序。陵寝内部交通体系适应当代生产、生活,但对原体系有较大干扰,对历史道路体系保护不力。当前旅游交通路线不能对东陵历史格局、系统结构清晰揭示,引导性较差。神79、道辅路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游览、展示、当地生活的需求;并对降低对神道的破坏方面有实际作用。但与神道关系上缺少隔离措施,有一定的景观负面影响。第第二二节节环环境境现现状状评评估估综综论论第第 8 83 3 条条山山水水格格局局未未有有大大改改变变清东陵所处山川形胜构成其风水格局,是清东陵不可分割的重要构成。其中的二郎庙是为补充完善陵寝风水而建,也属于风水内容。三皇庙、永旺塔建于明代,是先于清东陵存在的历史环境。综上所述,各皇家陵寝和其它园寝、附属建筑为清东陵的文物本体,风水格局和已演化成村落的护陵设施为清东陵的历史环境。第第 8 84 4 条条主主要要环环境境破破坏坏因因素素内府圈(守陵聚落)的现80、代扩张;新生村落对空间的侵占;改变环境特征的果木林和农业耕作;商业、服务业对陵寝环境的侵扰;新辟道路对总体格局的不良影响。23第第五五章章 文文物物保保护护管管理理现现状状综综合合评评估估第第一一节节遗遗存存保保护护现现状状评评估估第第 8 85 5 条条保保护护和和展展示示工工作作的的主主要要问问题题因历史原因,清东陵保护展示活动与陵区内的各种生活、生产活动共存,同时因保护观念方面的问题,在保护工作方面存在某些需要再认识、梳理的问题。重局部轻整体;重主体轻附属;重内核轻环境;保护体系的整体性较弱。相应的现象是:对陵寝构成全面性的关注不足,若干遗存未列入文物本体之列,或未按核心遗存同等对待。道81、路、村庄的建设发展未从整体出发考虑,产生了较大的不良影响。对陵寝制度上重要的地形元素没有足够的认知,放松了管理和保护,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对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关系处理不当,服务业对环境氛围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安全方面有盗掘的风险。第第 8 86 6 条条现现状状保保护护区区划划评评估估1.现行的保护区划与 世界遗产公约申报文化遗产:中国明清皇家陵寝(1999年)对应,划为三级控制,分别为“绝对保护区”、“历史环境恢复区”和“环境协调区”。2.根据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确保有效保护的边界”的原则,清东陵各陵以建构筑物遗存边界为基准外扩 15 米,划定为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以现状保护区划的外边界作82、为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3.现状区划总体上基本合理,能对陵寝和大部分园寝实现保护作用,在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4.保护区划层次较为笼统概括,不利于应对不同层面的、较为复杂的保护、展示利用等问题;核心区保护范围偏小,保护力度不足,在体现清东陵构成要素完整、保护对象的全面性等方面有所欠缺。5.现行保护区划大致分别对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但其对应性并无法理方面的依据,不具备严谨的依法管理条件。6.在区划管理规定方面有原则化的趋向,不利于准确执行。第第 8 87 7 条条关关于于现现状状土土地地利利用用分分类类现状“绝对保护区”的用地规定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83、。由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的角度,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需求有所不适。须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村镇规划标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或当地土地分类进行合理调整。第第二二节节文文物物管管理理和和利利用用现现状状评评估估第第 8 88 8 条条管管理理机机构构沿沿革革与与现现状状评评估估1952 年唐山专员公署组建清东陵文物保管所;1984 年遵化县政府组建清东陵文24物管理处;2010 年作为唐山市政府派出机构,组建唐山清东陵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2 年旅游区更名为唐山清东陵保护区,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清东陵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唐山市政府委托遵化市政府进84、行管理,同时管理东陵满族乡、马兰峪镇、汤泉乡 3 个乡镇。2016 年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中剥离了对 3 个乡镇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保护区管委会下辖清东陵文物管理处(事业单位),文管处主任由管委会 1 名副主任兼任。文管处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劳资管理科、综合管理科、保卫科、定东陵管区、裕陵管区、景惠陵管区、昭西陵管区 8 个机构。文管处同时辖清东陵博物馆、国营东陵林场、清东陵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3 个事业单位和唐山清东陵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遵化清东陵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 个国有企业。事业编制 757 名(包含国营东陵林场 80 名)。经费在清东陵旅游收入上缴财政后返还的资金中列支。当前管理85、机构层级、职能清晰,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在当前保护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第 8 89 9 条条文文物物管管理理现现状状评评估估1.相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清东陵基本得到执行;地方层面的规定相对完善,在管理范围、管理控制内容及管辖权限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清东陵的管理基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关注清东陵陵寝本身的正常运作,对历史遗存的保护、周边陪葬墓群的存留关系缺乏全面整体考虑,与清东陵遗产的保护有一定矛盾之处。3.因历史原因,违法侵占文物保护范围甚至侵占文物遗存等方面的问题较多,陵寝周边环境的管理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4.聚落和服务业管理存在聚落空间膨胀和外围环86、境现代化、建构筑物形式色彩等于陵寝区环境不协调,核心区商业化氛围浓重等问题5.管理和利用缺乏公众参与。清东陵神道与周边聚落紧密相连,沿神道有丢弃生活垃圾现象,显示一些公众对陵寝环境的保护意识不足,对各种管理条例的规定认同不足。6.部分文物“四有档案”不完善。7.展示面积、内容不足,价值揭示深度不够。第第 9 90 0 条条展展示示和和利利用用状状况况1.展示点位、面积不足,特征和价值揭示欠深度、欠全面。目前开放的陵区有:孝陵主神道、裕陵、裕妃园寝、定东陵(慈禧)、孝陵、景陵;曾经开放的有定陵、慈安陵、定妃园寝和昭西陵。2.整体性、系统性较差,不利于公众对清东陵遗产价值形成整体认识。3.部分陵寝87、建筑遗产的展示利用方式不恰当,影响遗产本身的真实性,甚至影响到遗产的保护。4.缺少系统展示文物、陵寝和丧葬制度、清代历史文化的展陈场所。第第 9 91 1 条条火火险险及及消消防防能能力力、安安防防现现状状1.火险隐患清东陵地表文物建筑木结构占比极大,有耐火等级低,易燃烧的特点;且各陵寝建筑相对集中,有一定的密度。25陵区栽植大量林木,系可燃物,并可能发生山火。尤其在干燥多风的季节火险隐患加剧。对外开放的文物建筑内和作为护陵工作人员办公休息用房的文物建筑内有照明、其它用电、采暖等需求,可能成为火灾风险源。陵区中的大量村落驻民的生活用火、电气设备等均有引发火灾的可能。并极易蔓延。陵寝处于雷区,历88、史上曾多次发生因雷击引起的火灾造成建筑物焚毁的事件。火灾直接危及清东陵文物建筑。2.消防设施现状当前,各陵寝、园寝消防设施或未设置,或参差不齐。孝陵、孝东陵、定东陵、惠陵等处消防设施经多年,或已不能正常使用,或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完全瘫痪,且厂家已经无替换设备,难以维修更换。同时,现有设施已不符合最新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和相关消防规范规定。景陵、景妃园寝、景皇贵妃园寝消防工程虽已在实施,但因设计较早不符合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和相关消防规范要求。定陵、定妃园寝、公主园寝、裕陵、昭西陵、大红门建筑群六处消防工程分别于2015 年、2016 年批复立项,正在设计过程中。清东陵建立了灭火自救89、队伍,但人员力量和装备配置与专业消防队有极大差距,而且火险点相对分散及地处偏远,若发生火灾,附近消防队很难及时到达。3.防雷设施定陵、定妃园寝、裕妃园寝、裕陵、景陵、景妃园寝、景陵皇贵妃园寝、昭西陵、公主园寝等防雷升级已完成;普祥峪定东陵、菩陀峪定东陵、孝陵、孝东陵、惠陵、惠妃园寝的防雷设施在升级改造中。4.安防设施陵寝、园寝中除昭西陵未设安防设施外,定陵、定妃园寝、慈安陵、慈禧陵、裕妃园寝、裕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景妃园寝、景陵皇贵妃园寝、惠陵、惠妃园寝、公主园寝等处均建有二级监控平台。5.评估结论综上,清东陵火灾隐患大,灭火设施和失火后的灭火能力较差。同时,陵、园寝分布范围大,管理和保卫90、人员有限,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极不完善,难以及时发现和扑灭初起火灾。易燃的木构建筑群防雷设施近期将完备,该方面有较好的安全保障。安防设施基本满足当前保护的需要,但有进一步全覆盖的必要。第第 9 92 2 条条盗盗掘掘安安全全风风险险据资料记载,近百年来清东陵盗墓案不断,帝陵中仅孝陵未遭盗掘。其余陵、园寝和随葬墓也少有未遭难者。1928 年军阀孙殿英盗掘清东陵的裕陵、菩陀峪定东陵;1945 年景陵、定陵、普祥峪定东陵、惠陵同时被盗,一些陪葬墓也未能幸免;1949 年已被盗的若干帝陵遭遇二次盗取;2015 年景妃园寝中温僖贵妃地宫遭盗挖;2016 年昭西陵隆恩殿栏板望柱头被盗。管理机构在安全防范方面91、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但因清东陵遗存分布面广,往来26人群成分复杂,设备仍有不完备等原因,可能发生的盗掘依然是所面临的较大风险。第第 9 93 3 条条执执行行落落实实 2 20 00 01 1 版版清清东东陵陵总总体体规规划划(修修订订稿稿)(2 20 00 03 3 年年批批准准颁颁行行)保保护护情情况况评评估估清东陵总体规划(修订稿)颁行后,在清东陵保护、展示、协调保护与当地生产生活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规定性内容包括三类保护对象(遗存、格局、山水环境)的界定、保护区划及管理规定、对于保护对象的保护措施、历史环境的修复、旅游功能设施的安排、部分聚落的迁移等。规划文件包括影像在内92、的图版 31 幅,其中图则 11 幅。清东陵总体规划(修订稿)关于保护对象的界定、保护区划及管理规定、对于保护对象的保护措施、旅游设施等规定性内容基本得到落实;某些有关环境保持、恢复、整饬的规定因各种原因未能执行。较为重要的有以下各项。1.前圈陵墙范围内村落搬迁尚未得以执行。2.未能实现道路系统调整目标(将石马路降级、淡化堡东公路、建设登山步道等)。3.未按推荐方案修建有关系统展示功能的全部神道辅路。4.密切关联的建控地带(清东陵总体规划(修订稿)表述为“历史环境恢复区”)树海、仪树等历史环境要素的修复未能落实。5.关于陵寝微地形砂山的保护未能全面落实。第第三三节节考考古古调调查查和和研研究究93、现现状状评评估估第第 9 94 4 条条学学术术研研究究未系统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当前有部分个体研究成果;但缺少系统的研究成果,缺少有关保护展示发展的实用成果;价值发掘、民众历史教育方面有待加强。第第 9 95 5 条条调调查查考考证证对构成要素的全面性、遗存保存的全面状况把握欠充分。第第 9 96 6 条条科科技技保保护护科技保护开展缓慢。27卷卷二二规规划划条条文文第第六六章章 总总则则第第 1 1 条条文文物物性性质质清代大型古建筑、古墓葬群。第第 2 2 条条规规划划性性质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规划,属文化资源保护性质。本规划与所在地的国土空间规划、各类发展规划相衔接。第第 394、 3 条条规规划划目目标标实现清东陵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真实、完整的保护清东陵及周边同时期的密切关联的相关重要历史遗迹的全部有形物和有价值的历史信息。实现合理利用,创造条件展示其文化价值与内涵,谋求文物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关系。第第 4 4 条条指指导导思思想想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对清东陵的保护与利用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策划。规划尽可能涵盖清东陵陵墓、祭祀系统的所有有价值的遗存。提出策略和措施,有效保护历史遗存,保持清东陵文物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得以延续。正确处理清东陵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第第95、 5 5 条条规规划划范范围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共 80 平方公里。其中主陵区:北面沿昌瑞山主峰分水岭(明长城遗址)为界向东至马兰关西营长城,向南沿原风水墙南行,经官房西、马兰峪镇西、塔山南、玉顶山东及惠小圈东、至惠大圈南,折向西行至石马公路。沿公路向南,至烟墩山东山脚向西沿烟墩山、象山、天台山分水岭,向北经葛山分水岭、风水墙、黄花山分水岭与古长城交界。面积约 76 平方公里。东陪葬区:东侧北起石家口,沿赵家沟西分水岭向南行至许家峪村东赵家沟路口堡东公路北边沟。南侧东起赵家沟路口,沿堡东公路北边沟西至马兰河水泥桥东端。西侧自马兰河水泥桥东端,沿马兰河东岸向北至磨盘山沟与马兰河汇合处。北侧磨盘山96、沟与马兰河汇合处向东至石家口。面积约为 4 平方公里。第第 6 6 条条规规划划依依据据1.国家法律、法规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1997)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5)2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化部 2006)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家文物局 2016)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2009 年)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2.规范、标准文物建97、筑开放导则(试行)(国家文物局 2017)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199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05)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 2011(2011)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2007)3.地方法规与相关文件河北省实施办法(2007)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2012)清东陵申报世界遗产文本(2000)4.参考文件清东陵总体规划(2003)5.国内、国际宪章、公约与文件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关于保护景观和遗98、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1962)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1964)保护考古遗产的欧洲公约(1969)关于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西安宣言2005)奈良真实性问题文件(1994)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实施操作指南(2016)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1990)第第 7 7 条条规规划划期期限限2022 年至 2035 年第第 8 8 条条适适用用范范围围本规划依法公布后为清东陵保护区划范围内实施文物保护、利用、管理与其他建设活动依据的法规性文件。29第第七七章章 规规划划原原则则 目目标标 框框架架 对对象象 对对策策第第 9 9 条条规规划划原原则则1.依法保护清99、东陵,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2.着眼长期有效保护,合理适度的展示利用,注重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第第 1 10 0 条条规规划划总总目目标标1.保护清东陵的国有文物所有权与使用权和法律地位。2.保护清东陵文物本体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延续性。3.保护文物环境的特征与真实性。4.保护文物历史信息的完整性与传递正确性。5.保持环境和文物的协调性。第第 1 11 1 条条规规划划框框架架1.以文物保护为规划第一层面;以科学保护文物为根本。2.以文物历史环境保护为规划次要层面;以历史环境分类保护、修复、整饬为辅助。3.以合理利用文物资源为第三层面。第第 1 12 2 条条保保护100、护对对象象1.文物本体在前此界定的东陵文物本体基础上进行完善、梳理,以下物质遗存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清东陵的文物本体:1)全部帝、后、妃陵、园寝及相关遗存;2)规划调查范围中列入东陵系统构成要素的其它实物遗存中相对完整可辨读的、与清代帝后陵密切关联的、处于同一地理单元而且空间关系密切的、在同类要素中保存相对较好、位置重要且具有代表性的,以及其它相关重要地面遗存。3)构成要素中已列为其它省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纳入本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认定。2.附属文物所划保护区划范围内出土的相关可移动文物及遗址。3.历史环境自然山水环境、风水格局;与文物本体构成要素空间关系密切、有直接视线关系的地理、人为要素,包括各101、类建成和种植;与清东陵形成及保护相关的有价值的其他历史信息载体。第第 1 13 3 条条文文物物本本体体构构成成界界定定1.前圈范围内帝后陵寝序号名称类型葬入人物葬入人数1孝陵帝陵顺治帝、后 232孝东陵后妃陵顺治朝后 1、妃 7、福晋 4、格格 17293景陵帝陵康熙帝、后 4、皇贵妃 164裕陵帝陵乾隆帝、后 2、皇贵妃 365定陵帝陵咸丰帝、后26普祥峪定东陵(慈安陵)后陵慈安太后17菩陀峪定东陵(慈禧陵)后陵慈禧太后1308惠陵帝陵同治帝、后29道光陵遗址帝陵初选址无010昭西陵后陵孝庄文皇后12.前圈范围内园寝序号名称类型葬入人物葬入人数1景陵妃园寝妃园寝康熙朝贵妃 1、妃 11、嫔102、8、贵人 10、常在 9、答应 9、阿哥 1492景陵皇贵妃园寝皇贵妃园寝惇怡皇贵妃、悫惠皇贵妃23裕陵妃园寝妃园寝乾隆朝后 1、皇贵妃 2、贵妃 5、妃 6、嫔 6、贵人12、常在 4364定陵妃园寝妃园寝咸丰朝皇贵妃 2、贵妃 2、妃 4、嫔 4、常在 3155惠陵妃园寝妃园寝同治朝皇贵妃 443.前圈范围内其他遗存序号名称备注1神道包含碑碣、石像生2围墙大红墙、风水墙3护陵界标红、白、青三色界桩和界石4.前圈范围外园寝及墓葬序号名称类型葬入人物葬入人数1公主园寝公主、皇子园寝道光帝女 2、子 242老贵人墓贵人园寝老贵人、苏麻喇姑23奉圣夫人墓保姆墓顺治、康熙两帝乳媪朴氏及其夫哈喇24佑103、圣夫人墓保姆墓顺治帝乳媪李嘉氏及其夫满笃理25保圣夫人墓保姆墓康熙帝乳媪瓜尔佳氏及其夫图克善26穆成格墓官员墓资政大夫穆成格7傅达理墓官员墓一等哈哈番傅达理5.内府圈(守陵聚落)序号名称服务对象功能现状名称历史名称1西沟圈西沟村孝陵内务府孝陵2东沟圈东沟村景陵内务府景陵3南大圈南大村道光陵内务府道光陵4裕陵大圈裕大村裕陵内务府裕陵5裕陵小圈裕小村裕陵妃园寝内务府裕陵妃园寝6定陵大圈定大村定陵内务府定陵7定陵小圈定小村定陵妃园寝内务府定陵妃园寝8旧太后陵圈旧太村定东陵内务府普祥峪(慈安陵)9新太后陵圈新太村定东陵内务府菩陀峪(慈禧陵)10惠陵大圈惠大村惠陵内务府惠陵11惠陵小圈惠大村惠陵妃园寝内104、务府惠陵妃园寝6.保护区划外其他遗存序号名称备注1马兰峪王爷府第 14 条保护对策第 14 条保护对策1.在当前区划基础上适当调整文物保护范围,保障文物本体的安全;2.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制订管理规则,保护文物历史环境的相对真实和协调;3.提出保护修复基本措施,防范和控制隐患、损伤、病害的发展,保持文物的持续保存、使用;4.充分行使保护机构的职责权利,制订管理措施,依法执行保护职责;5.提出展示控制条件,保障合理使用并发挥社会效益。6.提出必要的保护和修复工程概念。31第第八八章章 保保护护区区划划与与管管理理规规定定第第一一节节保保护护区区划划第第 1 15 5 条条区区划划原原则则根据中华人105、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并立足于保护文物本体安全和保护文物存在环境的实际需求,划定文物保护区划。具体划定,尊重当前既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划,根据地上遗存和地下埋藏的重要程度、针对损坏及其他影响因素对保护对象可能产生的不同负面作用程度,调整规划范围内保护区划。第第 1 16 6 条条区区划划策策略略1.根据文物法规规定和考古学遗存分布评估,围绕文物本体,调整或补充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根据文物历史环境完整和现状环境和谐的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3.根据环境对于文物遗存保护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将建设控制地带划分类别。4.对当前有地上遗存和地下埋藏且范围明确的文物进行106、明确区划;暂不明确范围的文物,根据对保存现状的考古学基本评估划定区划。5.当有新的考古或文献研究发现,且发现本规划所拟区划不适应对其进行有效保护时,须及时进行区划调整或划出临时性区划。6.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条件,区别不同现实条件,分别实行集中和点式区划处理。第第 1 17 7 条条保保护护范范围围昌瑞山主峰以南,金星山以北区域,各陵寝及其他文物遗存建筑物、构筑物、神道、砂山、后宝山、案山、朝山周边区域。该区域总面积约为 1700 公顷,即 17 平方公里。保护范围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两类。1.重点保护区各陵寝建筑物、构筑物散水外 100 米以内,砂山、后宝山、案山、朝山坡脚外50 米以107、内。该区域总面积约为 800 公顷,即 8 平方公里。2.一般保护区昌瑞山主峰以南,金星山以北,除重点保护区以外的保护范围区域。该区域总面积约为 900 公顷,即 9 平方公里。保护范围内的原守陵圈,拐点坐标如下表:名称坐标西北角东北角东南角西南角西沟圈401135N401136N401125N401125N1173917E1173920E1173924E1173920E南大圈40106.34N401058N401050N40108.67N11740.88E1174013E1174016E11740.39E东沟圈4011 80N40119N401060 N401060N1174010E1174108、017E1174019E1174012E裕陵大圈401058.64N40111N401052N401049N1173828.31E1173835E1173842E1173835E裕陵小圈40113N40114N401059N401057N1173820E1173825E1173828E1173824E定陵大圈401050.9N401052N401046N401044N1173821.66E1173829E1173832E1173824E定陵小圈401060N40112N401058N401056N1173814E1173820E1173822E1173817E32名称坐标西北角东北角东南角西南109、角旧太后陵圈401057.9N401058.64N401049N401054N117386.38E1173828.31E1173835E1173828E新太后陵圈401053N401055 N401052N401049N1173845E1173850E1173852E1173848E第 18 条建设控制地带第 18 条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约为 63 平方公里(6300 公顷),划分为三类。一类建设控制地带 24 平方公里(2400 公顷),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37.8 平方公里(3780 公顷),三类建设控制地带 1.2 平方公里(120 公顷)。类别范围具体位置一类前圈东部大部分范围,陵墙以南与110、石马路以西区域马兰河、西大河之间,昌瑞山与金星山之间;与东陵相关的原有聚落:惠大村;二类前圈西部,西大河西岸山地;东部陪葬区西大河西岸至黄花山东麓文物点附近允许保留的非历史聚落距离文物较远的地块五道洞村及其与龙门口水库之间地块;兴隆泉村;东陵满族乡以北;峪河东村与仓房村;许家峪村。蟠龙山以南、牤牛山以东、西大河以西、天台山以北(六合村、西岫村);三类金星山以南区域金星山以南,烟墩山以北(旅游服务基地)用地。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原守陵圈,拐点坐标如下表:名称坐标西北角东北角东南角西南角惠陵大圈40941.60N40941N40943N40935N117422.5E117429E117428E11111、7421E惠陵小圈40946.63N40945.76N40941N40942N117425.12E1174212.04E1174211E117424E第二节区划管理规定第二节区划管理规定第 19 条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第 19 条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1.保护区划的管理措施作为本规划及清东陵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执行。2.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和展示利用功能等方面的变更必须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3.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依法管理。4.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保护配套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执行相应的112、报批程序。5.管理体制须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与实际保护需要不适宜的,根据实际逐步进行调整。6.根据条文、图则的坐标表述和地貌关系表述并互校,实地落实区划边界,组织安装各层次区划的电子界桩,联网管理。33第第 2 20 0 条条文文物物保保护护范范围围管管理理规规定定1 1.保保护护范范围围统统一一管管理理规规定定1)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与保护措施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2)因特殊需要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在充分保障文物安全性的前提下,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3)禁止挖砂、取土、砍伐树木等破坏性作业。4)除必要113、的恢复性工作和清廓、考古工作以外,不允许改变地形地貌。5)禁止放牧牲畜。6)禁止其他对文物本体和地形产生破坏的活动。7 7)建立环境保护制度。2 2.重重点点保保护护区区管管理理规规定定执行保护范围统一管理规定,并同时执行以下规定。1)禁止一切与文物保护、管理、展示无关的建设活动。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同时要进行考古勘察。2)禁止修建与文物保护无关的任何形式的地上、地下构筑物。3)现存的与遗址保护、管理、展示无关的,以及对保护对象有破坏作用和影响遗存与环境真实性的建筑物、构筑物须陆续予以拆除。4)未经论证、许可不得新辟道路。5)禁止新辟果林和各类采摘园;现存果园和114、采摘园陆续取消,恢复历史植被。6)禁止在陵墙和其它与陵墓有关的人工构成物所紧邻的土地上进行农业耕作。现存的该类耕作统一清理。3 3.一一般般保保护护区区管管理理规规定定执行保护范围统一管理规定,并同时执行以下规定。1)必要的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必须通过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同时要进行考古勘察。2)对保护对象有破坏作用和影响遗存真实性与环境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陆续予以拆除、整饬。4 4.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内内的的原原守守陵陵圈圈进进行行必必要要的的建建设设时时必必须须遵遵守守以以下下要要求求保护范围内的原守陵圈,须保持历史位置、范围、功能、形态,并允许安排管理、服务、展陈辅助功能。原守陵圈之115、外后来扩展的各类房屋应创造条件,陆续搬迁拆除。1)守陵圈内必须保持原有街巷格局。2)限制高度:从室外历史地平至坡顶檐口不超过 3.5 米。3)建筑平面:面阔、进深均应与历史遗存房屋基本一致。4)新建房屋室内外地平差不得超过 45cm(以历史地平标高为基准)。5)建筑密度保持现状水平。6)建设必须注意散落历史遗迹的保护。7)建筑风格:与文物环境协调,体现清东陵文化特色的单层房屋,灰瓦坡屋顶传统民居形式。建筑形制、体量、色调参照陵区内遗存的清代民居风格。34第第 2 21 1 条条保保护护范范围围用用地地分分类类调调整整1.文物保护范围的重点保护区的用地分类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镇规116、划标准)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或文物保护区用地)。2.受建设用地指标条件限制,重点保护区的用地分类调整分为两期实施。近期以 2021 年调整的世界遗产核心区范围作为边界,将其范围内用地分类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或文物保护区用地),面积约 2.44 平方千米。3.对于近期未调整用地分类的重点保护区,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待有条件时逐步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或文物保护区用地)。4.文物保护范围的一般保护区保持当前土地分类属性。第第 2 22 2 条条建建设设控控制制地地带带管管理理规规定定1.建设控制地带统一管理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执行所在地域相应土地分类规定;同时按建设117、控制分类执行下列规定。2.一类建设控制地带1)限制高度:从室外历史地平至最高点不超过 6 米。2)新建房屋室内外地平差不得超过 45cm(以历史地平标高为基准)。3)建筑风格和规模:与文物环境协调,体现清东陵文化特色。建筑物采用小体量、院落组合、灰瓦坡屋顶传统民居形式;宜为单层。具体建筑形制、体量、色调参照陵区内遗存的清代民居建筑风格。4)停车场应有与外界环境的适当视线隔离,可设置可拆卸的临时性服务设施。5)村、镇建设应尽量保持原有街巷格局。6)注意散落历史遗迹保护。3.二类建设控制地带1)限制高度:可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范围中,从室外历史地平至最高点不超过 9 米;同时应满足118、的条件为:在任何陵墓的最高点上观测,均不得出现不良视觉影响。2)山区和水域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应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3)严格控制陵区范围之内各山山体的建设项目,保护各山体自然面貌。4)现有的基本农田、耕地、园地、山林地不得擅自更改用途;各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相应用地类别的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规定。5)建成区中现有超出 9 米的建筑暂时保留,待条件具备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改造、整饬或降层、拆除。4.三类建设控制地带1)限制高度:从室外原有地平至最高点不超过 15 米;同时满足在任何陵墓的最高点上观测,均不得出现不良视线影响;2)所有建筑均应严格控制单体体量;3)所有建构筑物和119、场地均应与道路交通用地之间设置有效视线隔离;4)建成区中现有超出 15 米的建筑暂时保留,待有条件时降层改造;5.关于马兰峪镇街区的文物保护区划和建设控制1)文物遗存的保护范围内执行重点保护范围管理规定。2)镇建成区执行马兰峪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建设管理规定。353)保护既有历史街区、历史村落。4)保护东部公主园寝与主陵区之间的通视廊,对影响通视廊的建筑逐步整治。6.与陵区相邻地域的建设控制标准应参考三类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规定执行。7.保护区划与文化遗产地区划管理的协调方面按下列规则执行:同期保留 1999年文化遗产申报:中国明清皇家陵寝规定的“绝对保护区”、“历史环境恢复区”、“环境协调120、区”的区划范围。其不能对应“清东陵文物保护区划”的部分留待相关遗产保护文件修编时解决。具体区划管理原则上均执行文物保护区划的管理规定。遇有在某区片内遗产地的区划管理严于同区片文物保护区划管理规定的情况,执行遗产地区划管理规定。第第 2 23 3 条条区区划划内内地地下下文文物物埋埋藏藏规规定定保护区划内任何涉及地下的工程,均应先行进行考古调查。确定未发现文物埋藏,按照文物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经文物行政部门确认后允许实施。第第九九章章 文文物物本本体体保保护护第第一一节节保保护护原原则则第第 2 24 4 条条保存第一,遵循文物保护法规、体现当代科学的文物保护理念。第第 2 25 5 条条针对具体保121、存对象和利用的状态,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第第 2 26 6 条条基础、常态技术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并举。第第二二节节文文物物保保护护基基础础工工作作第第 2 27 7 条条进一步完善有关文物保护的各方面制度,并建立监督机制。第第 2 28 8 条条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范围、保护标志、记录档案、保管机构方面的工作。1.经批准确认的保护区划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相关区划管理规定纳入遵化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2.遵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第三章要求,确认各区划边界,并设置必要的标志。3.严格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试行)(2003122、)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清东陵“四有”档案。4.在建档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体和环境的信息采集计划;实现保护工程资料数据的及时采集存档。5.深入调查列入文物本体的遗存的保存状态、分布、数量。尤其关注以往关注不足的部分。36第第 2 29 9 条条强强化化保保护护管管理理1.文物管理机构与乡镇行政、旅游等多部门、多行业配合与协调;全面管理与针对性管理并举。2.日常管理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计划,并申请保护专项经费,为建立科学的保护管理和监测平台提供实施保障。第第 3 30 0 条条提提高高公公众众参参与与度度1.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于清东陵遗产价值的认识度和保护意识。2.吸引公众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的长123、效保护与管理体制。第第 3 31 1 条条进进一一步步开开展展研研究究与与考考古古工工作作1.加强清东陵的历史研究,梳理陵寝与各守陵圈的内在联系;进一步深入发掘清东陵的遗产特点,以及清东陵遗产价值的提炼。2.制定科学的考古工作计划,应用可持续的勘测方法探明周边陪葬墓群的原状。弄清遗址的准确历史信息,为保护与展示质量的提升提供依据。第第三三节节落落实实常常态态保保护护措措施施第第 3 32 2 条条建立岁修、零修制度,强化季节维护、年度维护和年度保养。第第 3 33 3 条条随时保障场地和沟渠、水体疏浚、屋面杂物清理。第第 3 34 4 条条随时清理破坏遗存的小直径树木,控制各类植物对遗存的破坏124、性生长。第第 3 35 5 条条陆续砍伐文物保护范围中后代栽植或自然繁育的过密植树,适时修剪陵寝、园寝古树枝杈,保证视线通透的历史面貌。第第 3 36 6 条条随时监督清理、有效控制紧邻文物建构筑物(建筑、墙体、沟渠、砂山等)的农作物耕种和果树栽植。第第 3 37 7 条条加强陵寝本体日常监测、进一步强化巡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第第 3 38 8 条条加强交通管理和有效监督,禁止将神道作为车辆通行道路,禁止碾压。第第 3 39 9 条条加强文物安防、消防、防雷及其它保护。第第四四节节保保护护工工程程措措施施第第 4 40 0 条条保保护护工工程程目目标标以工程技术的支持为手段,随时排除危险;及125、时排除隐患;整修排治病害;保持健康安全。实现文物本体的长久保存。第第 4 41 1 条条保保护护工工程程统统一一规规定定1.所有保护措施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对具体问题开展调研与分析。在保护措施和技术欠成熟的情况下,应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制定简易有效的、具有“再处理“可能的措施。2.文物本体修缮保护工程,必须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包括建筑物构件的形式、材质及工艺等。并优先采用能够反映建成年代特征的、与实物一致的传统材料做法。3.必须采用现代材料技术时,保护遗存的有价值的历史信息,尽可能优先考虑37可逆的技术手段。同时应慎用化学材料、技术。4.坚持“必要干预”原则;体现“最低程度干126、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5.正确执行和体现“可识别性”原则。6.保护工程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和实施。设计必须确保遗产本体的安全、符合各类工程的规范要求。并履行报审批准程序后方可实施。第第 4 42 2 条条保保护护工工程程分分类类对对策策1.针对第三章、第 71 条“干预、损伤的遗存分类样态”中第类(未经整修或经小规模整修,形制、材料做法等均得以保持的原有建构筑物)和第类(经较大规模修缮,并有局部按原制、原材料做法恢复的原有建构筑物)建筑,保护工程必须保持原形制、原有材料做法。2.针对前述第类(经较大规模修缮,局部按原形制恢复,但在材料做法方面有改变的原有建构筑物)建筑,保护工程中允许127、对改变的局部加以有依据的恢复。3.针对前述第类(在原址按可考形制复建的建构筑物)建筑,当有新发现的准确形制依据可以证实设计失准或局部失准后,保护工程中宜加以纠正。4.针对前述第类(因拆卸或自然破坏而坍塌,但存有台基、残墙等残构,原存建筑平面清楚的建筑遗物)遗物,保护工程一般应以展示遗址为首选;有特殊的建筑形式展示的需要或结合功能需求予以恢复时,必须严格地保护遗存部分并进行严格考证。第第 4 43 3 条条针针对对不不同同性性质质的的破破坏坏、损损伤伤及及其其程程度度确确定定工工程程属属性性针对保护对象的现存样态,应计划进行下列工程:1.重点修复1)结构性重要隐患:砌体结构(方城、宝城)渗水冻胀128、和其它原因产生结构变形、墙面鼓胀和酥碎、崩脱和开裂。其中变形严重有坍塌趋势的,即为危险状态,应安排(抢)险加固工程;2)影壁山、后宝山、砂山程度不同的破坏,进行修复;3)神道被后代开辟的道路交叉打断、碾压和重车碾压形成的路面、路基完全破坏者,结合道路调整进行修复。2.现状整修1)木结构轻度糟朽和轻微大木梁架开裂;2)建筑及其它墙体的酥碱等损伤;3)屋面渗漏并别瓦顶材料损坏;4)建筑台基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变形;5)门窗拆改和构件锯截破坏;6)铺装地面残损;7)沟渠部分砌体驳岸移动变形沉降;8)神道路心御路石、路牙石间遗失及不同程度的风化、砖质路面层酥碎损坏;9)神道各节点场地铺装面层毁坏、边界线损129、毁不清等损伤;10)其它符合现状整修条件的项目。3.遗址保护和展示1)各部建筑残存基址;382)其它建构筑物的有价值的遗存、遗迹。4.清理修复(包括对被湮埋、填埋以及破坏的遗存的考察、清理、整修和修复的综合性保护工程)1)湮埋、填埋的部分沟渠;2)陵圈围墙基址、破坏的出入口;3)列入文物本体的守陵聚落外围、内部的各类历史遗存。5.复建出于特殊的形制展示、管理需求或结合展示服务功能需求,在原址复建。第第 4 44 4 条条针针对对保保存存状状态态拟拟定定工工程程排排序序优先进行重点修复工程;合理安排现状整修工程;结合展示进行遗址保护和展示工程;结合环境整饬进行清理修复工程;确有必要时进行复建工程130、。第第 4 45 5 条条分分项项保保护护工工程程序号遗存名称工程项目破坏、损伤、病害主要现象工程措施1孝陵结构糟朽歪闪,室内外装修风化。结构维修、部分室内外装修恢复,内外环境整治和必要的拆移清理。2孝东陵3景陵4景陵皇贵妃园寝5裕陵6裕陵妃园寝7定陵8定东陵普祥峪菩陀峪9定陵妃园寝10 惠陵11 景陵妃园寝周边紧邻或内部有农作物种植,结构和室内外装修风化严重,内外环境糟乱。结构维修、部分室内外装修恢复,内外环境整治清理。12 惠陵妃园寝13端悯固伦公主园寝14 昭西陵由于落架保护造成陵寝整体建筑不完整,现存遗址部分构件损毁,周边及内部环境糟乱,农作物种植影响风貌。现存结构维修加固、遗址清理、131、挂牌保护。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恢复主要建筑15 老贵人园寝建筑损毁现象严重,多数为遗址,周边及内部环境糟乱,农作物种植影响风貌。现存结构维修、遗址清理、挂牌保护。24 奉圣夫人墓16 保圣夫人墓17 佑圣夫人墓18 道光弃陵基本全部为遗址,环境糟乱,残迹边界模糊,风貌较差。确认遗址边界,考古发掘,展示利用。19 佐圣夫人墓20 穆成格墓21 傅达礼墓22 王府部分废置、用途改变、环境较差。修复残损的建筑遗址,考虑清代文化展览展示。23 砂山部分砂山被民房占压及耕作、植树侵蚀。逐步搬迁民房,培补砂山24 神道神道多处被打断、受车辆碾压。调整道路体系,修建神道辅路,采取必要隔离措施,减少交叉,最大限度132、排解车辆碾压状况。25 内府圈原有墙、门、房屋基本不存,聚落普遍向外围扩展。标示范围和对外交通节点;保护历史街巷格局、尺度;保护原有的各类遗存;原圈墙范围之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逐步清理。圈墙内的建筑逐步恢复历史风貌。39第第十十章章 历历史史环环境境修修复复和和整整治治第第一一节节建建筑筑整整治治第第 4 46 6 条条历历史史聚聚落落整整治治通通则则各内府圈(守陵聚落)原圈墙范围之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创造条件限时拆除、清理。第第 4 47 7 条条非非历历史史聚聚落落处处理理紧邻神道的南场村、复兴村、万年沟、复兴龙凤门自然村、影壁山等村落,创造条件逐步搬迁限时完成。迁移选址意向为东环陵路以东南新133、城村、马兰峪一带,规模满足远期目标,具体安排由国土空间规划限定。第第 4 48 8 条条非非管管理理服服务务设设施施处处理理陵区内现有与文物、旅游无关,并对景观环境有负面影响的企业、单位,创造条件限时逐步搬迁。有环境污染的企业优先进行整治。第第 4 49 9 条条管管理理区区环环境境处处理理采取种植树木的方式分隔、遮蔽办公区、停车场、公路、路东民俗餐饮区的方式,改善该处的环境效果。并采取适当措施削弱宽阔道路的尺度感。第第 5 50 0 条条定定大大、定定小小、裕裕大大、裕裕小小守守陵陵圈圈外外围围环环境境处处理理具具体体规规定定1.定大、定小、裕大、裕小守陵圈外围超出历史上圈墙之外的门店,限时134、拆除;修复、再现与陵寝协调的历史环境。未拆除期间内,面向陵寝的旅游服务商业、餐饮门店一律封闭外向门脸,均转为门脸面向村内的“内敛式”经营活动。同时采取相应的引导措施,将客流引入村内。2.包括裕陵片在内的守陵圈迆北停车场地全部调整到村落以南,执行道路调整规划。第第 5 51 1 条条规规定定拆拆除除的的建建构构筑筑物物拆拆前前使使用用的的控控制制与与拆拆除除后后场场地地处处理理陵区中规定拆除的建构筑物未拆迁前,禁止任何形式的翻建和改造。在用房屋确有危险的,允许做临时性的加固处理。按规定拆除建构筑物后的场地除地下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外不允许其它任何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按再现历史环境的目标,恢复为与周边135、土地利用类别一致的耕地、林地等。第第二二节节道道路路调调整整和和相相关关设设施施第第 5 52 2 条条道道路路调调整整的的目目标标1.保护神道和历史道路遗迹;消除割裂陵区整体的、破坏陵区历史流线和系统展示的、破坏格局秩序的破坏性元素。2.提升皇家陵寝交通结构的展示水平;突出神道在陵寝展示上的引导性。3.兼顾生产生活的需要和展示游线组织的需求;消除村民出行碾压神道问题。第第 5 53 3 条条神神道道两两侧侧辅辅路路具具体体调调整整项项目目1.主神道(孝陵神道)两侧的现状辅路与神道关系进行调整,逐步外移。结合陵40区仪树配植,形成与神道的视线隔离条件。2.孝东陵神道辅路调整。结合村落边界整治和136、陵区仪树配植,形成与神道的视线隔离条件。3.景陵神道辅路调整。结合村落边界整治和陵区仪树配植,形成与神道的视线隔离条件。4.裕陵、定陵、定东陵神道等未修建辅路者,有条件的均修建双侧辅路;路宽4.0 米。不具备双侧修路条件者,建单侧辅路,路宽 6.0 米;不具备路宽条件的,设路宽 4.0 米,并适当修建港湾式会车场,净宽不超过 3.0 米。辅路均结合陵区仪树配植,形成与神道的视线隔离条件。第第 5 54 4 条条神道两侧辅路作为旅游车行道,并分别连接至拟建和已建便民道路,允许轻型生活用车通行。第第 5 55 5 条条逐步取消与神道有关联的机耕路,减少穿过各处神道的道路、路口。并具体设计与神道交叉137、路口的保护方式。第第 5 56 6 条条其其它它主主要要调调整整项项目目1.自元宝山村至龙门口水库,沿西大河东岸修建便民、旅游景观道路。2.堡东路与拟建西大河路相交点向东至与石马路相交点段落,取消干道交通,改造为横穿陵区的步行道,允许人力自行车通行;其东端穿道光弃陵段落取消,改道向南绕行。所有其它车辆均避让神道向南绕行。3.降低大玉线兴隆泉村至马兰峪段公路等级,改至兴隆泉村南环陵东路至马兰峪镇段,排解惠陵、惠陵妃园寝与主保护区被石马公路割裂问题。4.从西便门进入的旅游车辆进入西游客中心停车场,非旅游车辆由环陵西路通行,禁止由环陵西路与堡东路相交点东拐。第第 5 57 7 条条与神道相交的各类路138、口均设限行设施。第第 5 58 8 条条整修、恢复各陵砂山山口,并设置允许人行通过禁止车辆通行(包括自行车、小摩托)的设施。第第 5 59 9 条条根据道路调整规定,进行调整道路的专项设计、其它道路与神道相交路口的保护专项设计、与道路关联的各类停车场布置和专项设计。第第三三节节地地形形地地貌貌恢恢复复第第 6 60 0 条条加强对保护区划内开山、挖沙、取土等破坏植被行为的监管与处罚。第第 6 61 1 条条矿场拆除后清除选矿弃渣,恢复植被。第第 6 62 2 条条逐步恢复马兰河、西大河两大水系。第第四四节节人人文文环环境境协协调调第第 6 63 3 条条清除陵区范围内与历史原貌不符的景观设施。139、第第 6 64 4 条条搬迁影响陵寝历史环境的各处零散墓地;并禁止任何随意的丧葬。第第五五节节地地表表植植被被和和绿绿化化、环环境境卫卫生生第第 6 65 5 条条保护现有的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养护。41第第 6 66 6 条条根据文献资料确定仪树海树品种和种植方式。第第 6 67 7 条条根据景观需求调整仪树、海树和景观树的种植疏密度。第第 6 68 8 条条采用适当植株对环陵水系河道及景观道路走向进行标识。第第 6 69 9 条条禁止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议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制度。第第十十一一章章 管管理理规规划划第第一一节节运运行行管管理理第第 7 70 0 条条沿140、沿袭袭当当前前管管理理机机构构运运转转1.根据管理机构职能要求和规划评估结论,设立清东陵文物管理处,隶属于清东陵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家对文物保护单位直接实施保护管理的事业机构。2.清东陵文物保管处负责清东陵的日常维护、调查研究、安全保卫、藏品保管、宣传陈列、游客组织等工作,保证未来遗址公园及遗址博物馆的日常运行。3.其人员编制应当结构合理、满足工作正常开展。规划近期的办公用房应由唐山清东陵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远期办公用房应与遗址博物馆建设一并考虑。第第 7 71 1 条条建建立立协协调调机机制制在文物保护法规和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协调机制由清东陵管委会、遵化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唐山市政141、府有关行政部门协调组织。该机制由各相关部门、乡镇领导参与,定期召集议事,解决和落实有关清东陵的管理协调问题。文物、陵区管理部及清东陵保护管理、运营所涉及的乡镇政府和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机构共同执行协调议定事项。同时,进一步完善清东陵保护管理委员会的构成。第第 7 72 2 条条制制定定管管理理规规章章1.完善编制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由协调机制认定后逐级报送人大审批、公布执行。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422.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作为保护和管理清东陵的地方行政法规,主要内容应包括:保护区划;管理体制与经费;保护管理内容及要求;奖惩与处罚等。3.142、编制其他管理规章制度,包括遗址日常管理规章、安防条例、应急预案、游客守则等,进一步提升管理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保障遗址的安全性和延续性。4.建立健全文保员负责机制,包括职责范围、工作时间、工作考核标准、奖惩制度等相关内容,将清东陵的日常巡视与维护工作落实到人。第第 7 73 3 条条统统一一落落实实管管理理经经费费调整及新增设的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清东陵管委会协调落实,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要求统一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统一财政经费来源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完善财务与资产规范化管理。第第 7 74 4 条条加加强强队队伍伍建建设设1.在建立、完善清东陵143、专门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加强员工职业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和分批、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2.注重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清东陵保护队伍建设。第第 7 75 5 条条宣宣传传教教育育1.通过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清东陵所在地居民的自豪感,鼓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协助工作,将清东陵的保护工作置于社会的支持与监督之下。2.通过展陈、出版、电子传播等多种宣传方式,提升清东陵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公众对清东陵的价值认知,认识到其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3.采用不同形式对当地民众进行遗址文物价值及保护意义的宣传;通过学校教学和活动等途径对当地中小学生进行144、该方面的教育,增强青少年文物保护意识,并通过文化教育扩展影响度。第第二二节节专专项项管管理理第第 7 76 6 条条规规划划管管理理1.根据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或深化分项规划内容,落实分项规划的实施计划与责任部门。2.组织各相关部门根据保护规划相关内容制定本部门的详细实施计划。3.根据保护规划和调研资料,组织编订建控地带的建控管理操作手册,强化该方面管理的可操作性。4.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衡量标准,监督实施进展与问题,及时向相关负责部门提交详细计划实施情况或保护规划监测报告,根据文化遗产保护要求及时组织修编或调整主要保护措施。第第 7 77 7 条条工工程程管管理理1.工程管理要求凡在清东陵保护范145、围内进行的保护、展示、管理等工程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满足文物保护的安全性要求;满足与清东陵环境和谐性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规模。432.工程管理规定1)按照 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26 号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的规定程序,履行管理报批手续。2)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办发200343 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实施所有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的资质管理。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执行文物保护工程的资质管理规定。第第三三节节消消防防、安安技技防防、监监测测、防146、防雷雷建建设设及及管管理理第第 7 78 8 条条消消防防设设备备、设设施施改改造造和和完完善善1.拆换更新各陵寝、园寝等文物本体既有的老化、失效消防设施;增设和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给水、消火栓、自动灭火等消防系统及消防灭火设施。2.对在建的景陵、景妃园寝、景皇贵妃园寝消防工程进行核查,满足清东陵整体消防升级改造标准。3.及时补建定陵、定陵妃园寝、公主园寝、裕陵、昭西陵大红门建筑群等各处文物本体的消防工程。满足清东陵整体消防升级改造标准。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设置总消防控制室,对所有陵寝进行集中监控。消防给水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和优化,分区片合理设置消防水源。第第 7 79 147、9 条条安安全全防防范范措措施施1.全面检查现存各文物点的监控警报系统完好率;及时补装昭西陵等处的监控警报系统,保证文物本体全方位覆盖。2.对老旧设施及时进行更新和必要的调整。3.全面清理对安全巡视检查有不利视线影响、产生遮蔽作用的各种植物。第第 8 80 0 条条加加强强管管理理,完完善善制制度度,明明确确职职责责,落落实实下下列列事事项项。1.建立指挥系统,由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并分层级明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2.定期进行安防、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安防、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3.建立安全和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必要的标志。4.明确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148、事故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第第 8 81 1 条条安安消消防防控控制制中中心心建建设设利用原售票处(昭西陵以西)改建安消防指挥中心,作为安技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控制室。第第 8 82 2 条条文文物物遗遗存存监监测测委托专业机构,设计、实施必要、有效的遗存监测系统。第第 8 83 3 条条建建筑筑防防雷雷委托专业机构,研究东陵建筑雷击历史及其规律,在其基础上根据需要设计、实施必要有效并对遗存扰动最小的防雷设施。44第第十十二二章章 考考古古及及研研究究规规划划第第一一节节考考古古工工作作规规划划第第 8 84 4 条条全全面面调调查查与与重重点点勘勘察察结合文物保护工程和展示制定系统的考古149、工作计划,制定清东陵考古研究的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并分步实施。全面调查解决进一步明确各类遗存的保存状况问题;重点勘察结合各类遗址的清理、保护进行。第第 8 85 5 条条结结合合环环境境整整治治进进行行的的考考古古工工作作在清东陵保护范围内的建筑拆迁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有考古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配合。随规划任务的逐步推进和实施,及时对居民搬迁和环境整治腾出来的原建设用地开展考古清理。第第 8 86 6 条条考考古古工工作作程程序序要要求求1.各类建构筑物残址、遗址的清理,宜有考古专业人员参加,采用考古学方法科学进行。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清东陵保护区划内一切150、必要的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考古发掘单位应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考古发掘资质;并应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3.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三十、三十一条规定:在清东陵保护区划内进行必要的基本建设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河北省文物局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选址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必要时进行考古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河北省文物局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河北省文物局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时,应当由河北省文物局在勘探工作151、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4.在清东陵保护区划内开展的各项考古工作须符合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要求。第第 8 87 7 条条考考古古调调查查和和勘勘察察、发发掘掘重重点点关关注注以以下下方方面面,提提供供保保护护和和全全面面科科学学展展示示的的基基础础资资料料。1.界墙(风水墙)、各处门址、北界界桩等遗存的具体位置和保存状态;2.无神道联系的陵寝、园寝与主神道之间、相互之间历史上的交通途径;3.所有人工建造物(截排水渠一类)保存状况;4.道光弃陵遗存清理,具体工程规模确认,材料做法剖析。第第二二节节专专项项研研究究第第 8 88 8 条条研研究究计计划划1.地方政府、管理机构和152、相关学术部门继续组织开展清东陵及相关学术问题的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深化价值研究。2.在系统开展清东陵的考古调查后,应及时整理出版相关成果。45第第 8 89 9 条条保保护护措措施施研研究究为满足清东陵的保护、展示需求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土地利用和居民调控对策研究、遗址区植被配置和作物种植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研究。第第三三节节研研究究规规划划目目标标第第 9 90 0 条条道光弃陵的遗存保护和展示研究(建筑形制和地宫材料做法)、各陵寝和园寝缺失建筑的原建形制研究、各处门址和边界设施的保护和展示研究、旅游和生产生活矛盾的解决方式研究。第第 9 91 1 条条系统展示方案研究、全面的展153、示流线研究、必要的馆舍建设研究。第第 9 92 2 条条恢复“保护性拆除”和已毁建筑的可行性和合理用于服务、售品、监测、值守功能的研究。第第 9 93 3 条条有关管理、保护功能建设的地下工程可行性研究。第第 9 94 4 条条与神道相关的交通关系和神道保护技术措施和形式研究。46第第十十三三章章 展展示示利利用用规规划划第第一一节节展展示示体体系系第第 9 95 5 条条展展示示对对象象:1.陵寝、园寝、陪葬墓及相关建构筑物实物遗存;2.道光弃陵清理后遗存的规模、形制、结构、材料做法等全部形态;3.陵寝历史环境;地理关系密切的其它景点、景观;4.馆舍内文物藏品和相关历史丧葬文化、陵寝制度、建154、筑烫样(复制)、图纸文件(复制)、生活场景、与东陵有关的文献和资料、相关文化活动。5.陆续实现相关清东陵的全体系、全范围、全方位展示。第第 9 96 6 条条展展示示对对象象分分类类:1.核心陵、园寝及系统设施(前圈內和前界桩内);2.其它墓葬遗存和散落的机构设施;3.其它一般景点和景观;4.馆舍内展示。第第 9 97 7 条条展展示示系系统统展示系统的构建按实存展示单元、管理展示和服务设施等部分划分。展示单元由陵区各类遗存实物构成。管理展示服务设施主要为管理、服务、展陈馆舍等,主要集中于南北两区片;同时按需要在各展示单元附近设置。第第 9 98 8 条条展展示示单单元元组组合合根据展示、游览155、专项方案,根据游客规模,分季节、分区片、分专题对展示单元做合理组合。第第 9 99 9 条条展展示示游游线线安安排排根据具体展示组合合理安排展示活动的车行游线、步行游线。车行游线应循陵寝神道,突出揭示神道对于陵区整体的结构、系统作用。单组建筑(点)步行游线宜按历史功能流线设定;区片步行游线宜按陵寝园寝之间历史交通关系设定。第第 1 10 00 0 条条 管管理理服服务务设设施施南区管理服务设施现址延续使用;北区管理服务设施在核心展示区附近择址建设,满足当前和发展的需要。第第二二节节展展示示条条件件限限制制第第 1 10 01 1 条条 禁止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禁止与陵寝制度、丧葬制度、建筑、风156、水、历史无关的旅游活动。第第 1 10 02 2 条条 防止文物损伤第第 1 10 03 3 条条 不允许进行超容量人员活动。第第 1 10 04 4 条条 展示中的服务设施建设:设备、电气、交通、燃气规划条件:不许破环遗存,有必要扰动时,须经论证和批准程序。47第第三三节节游游客客管管理理第第 1 10 05 5 条条 游游客客管管理理制定游客须知,设置警示牌和指示牌,规范游客行为,降低对遗址的干扰程度。加强游客管理水平: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监测年、日、时段游客量,监测游客安全状况。第第 1 10 06 6 条条 服服务务水水平平提提升升提升游客服务水平:合理利用神厨、朝房、值房等157、附属建筑、原址复建的建筑,安排设计和配置完善、便利的游客服务设施。提供售票、咨询、寄存、团队接待、多语种服务和语音服务等各项服务。关注游客需求,设立游客满意度问卷调查,及时提供游客服务需求。第第四四节节文文物物本本体体的的游游客客容容量量控控制制第第 1 10 07 7 条条 参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公园设计规范、文物保护单位游客承载量评估规范、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等相关游客容量控制指标,限定前圈和前圈南界桩内的陵寝、园寝和相关文物点游客数量控制基础指标。开放面积分别按各群组或区片核算;开放时间以每天 8 小时为基准。第第 1 10 08 8 条条 安排开放和编制旅游规划时宜根据实际开放时158、间和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不应突破本节规定指标。陪葬墓区、一般景点游览区不做游人量控制指标规定,可以自行调整。第第 1 10 09 9 条条 各陵、园寝和相关文物点游客数量控制基础指标1.孝陵游人容量:383 人;日空间容量:4848 人次。2.孝东陵游人容量:352 人;日空间容量:5354 人次。3.孝陵神道游人容量:466 人;日空间容量:4088 人次。4.大红门游人容量:636 人;日空间容量:4161 人次。5.景陵及神道游人容量:689 人;日空间容量:3042 人次。6.景妃园寝游人容量:236 人;日空间容量:5215 人次。7.景皇贵妃园寝游人容量:246 人;日空间容量159、:5206 人次。8.裕陵游人容量:530 人;日空间容量:6235 人次。9.裕陵妃园寝游人容量:274 人;日空间容量:3383 人次。10.裕陵神道游人容量:167 人;日空间容量:1742 人次。11.定陵及神道游人容量:534 人;日空间容量:3870 人次。12.定东陵游人容量:608 人;日空间容量:3225 人次13.定妃园寝游人容量:261 人;日空间容量:5553 人次14.惠陵游人容量:366 人;日空间容量:3813 人次。15.惠妃园寝游人容量:266 人;日空间容量:6115 人次。16.昭西陵游人容量:317 人;日空间容量:5790 人次。48第第 1 11 1160、0 0 条条 限定客流开放的陵、园寝综合游客总容量:6331 人;总日空间容量:71640人次。第第 1 11 11 1 条条 根据旅游条件建设和管理条件,决定具体开放区、点;总开放区、点一般不少于陵、园寝和相关文物点总数的 70%。同时在开放中进行游客规模和活动数据统计、分析,进一步合理调整、确定游客容量。第第五五节节清清东东陵陵西西部部游游客客中中心心第第 1 11 12 2 条条 选选址址、功功能能与与规规模模1.清东陵西部游客中心选址位于清东陵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环陵西路与堡东路相交点的附近、与陵寝有一定视距的较隐蔽位置,具体选址由概念设计阶段确定。2.承担游客中心的服务功能。3.规划161、建议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占地面积 1 公顷。并根据功能论证后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第第 1 11 13 3 条条 设设计计要要求求1.建筑设计服务功能为依据。2.建筑应满足以下高度限制条件:以规划选址点地坪为基准,限定建筑最高点不得超过 6 米。3.建筑外观应与清东陵整体景观协调,应尽可能运用生态建筑设计手法和采用生态建筑材料,注重节能设计,降低日常运行成本和管理投入。第第十十四四章章 规规划划分分期期与与实实施施重重点点第第一一节节规规划划分分期期第第 1 11 14 4 条条 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国家文物工作方针、文物保护工作法定程序、“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162、创新规划、国家经济计划管理期划和文物所在地相关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因素策划规划分期。第第 1 11 15 5 条条 规划分为三期实施,按轻重缓急安排项目。第一期(近期):20222025 年第二期(中期):20262030 年第三期(远期):20312035 年第第二二节节近近期期实实施施重重点点与与目目标标(2 20 02 22 22 20 02 25 5)第第 1 11 16 6 条条 管管理理项项目目1.申报清东陵文物构成调整;获批准后及时设置散落文物遗存的保护标志及说明牌。2.清东陵保护规划批准颁行后及时向有关规定的各方面公布。3.公布保护区划,根据相关条文实地验证界划,根据需要设置163、必要的标志,完成电子界桩的设置,落实保护区划管理规定。4.调整土地使用分类,以世界遗产核心区范围作为边界,将其范围内土地分类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或文物保护区用地),面积约 2.44 平方千米。495.在当前基础上调整清东陵文物管理机构,完善和补充编订包括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建控管理操作手册在内的各项保护管理制度。6.建立协调机制,解决清东陵的管理协调问题。7.开展员工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第第 1 11 17 7 条条 本本体体保保护护工工程程1.编订规划期限内保护工程计划,并报审。2.整修陵墓,全面排除危险。3.修复部分神道,结合便民路建设辅路。第第 1 11 18 8 条条 考考古古研研究究164、工工作作1.编订完成清东陵中长期的考古、研究工作计划,并申报。2.考古普查道路、界墙、界标,初步。3.仪树和树海的研究。第第 1 11 19 9 条条 环环境境整整治治1.整顿定东陵园林化;部分拆迁占压神道、砂山的房屋。2.办公区环境协调性整治。3.专项道路设计、停车设计。4.调整道路,废弃横穿陵区的的堡东路。第第 1 12 20 0 条条 展展示示利利用用1.编订展陈、展示计划。2.筹备展陈中心建设、组织建设方案设计。第第三三节节中中期期实实施施重重点点与与目目标标(2 20 02 26 62 20 03 30 0)第第 1 12 21 1 条条 本本体体保保护护工工程程1.完成对道路、界墙165、界标,保护、修复、展示和标识。2.编制弃陵保护、展示方案设计。第第 1 12 22 2 条条 考考古古研研究究开展并完成道光弃陵清理、考古研究第第 1 12 23 3 条条 环环境境整整治治拆迁二期陵圈外围,拆除有负面环境影响的后建功能建筑。第第 1 12 24 4 条条 展展示示利利用用1.必要时根据展示或功能的需要,陆续修复各处缺损的建筑。2.对以落架保护为名拆卸的建筑均予以恢复,安排合理的功能;调整各处神厨院的使用,赋予系统的服务、管理功能。3.建设北部游客中心。第第四四节节远远期期实实施施重重点点与与目目标标(2 20 03 31 12 20 03 35 5)第第 1 12 25 5166、 条条 管管理理项项目目1.管理方面的项目均进入常态。502.筹备规划执行评价,决定修编工作,适时修编。3.调整土地使用分类,将世界遗产核心区范围外的重点保护区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或文物保护区用地)。第第 1 12 26 6 条条 本本体体保保护护工工程程1.进行道光弃陵保护展示工程。2.加强日常保护、保养,常态运转。第第 1 12 27 7 条条 考考古古研研究究持续开展全方位的研究工作,整理、提交阶段研究成果。第第 1 12 28 8 条条 环环境境整整治治全面完成规划规定的环境整治项目。第第 1 12 29 9 条条 展展示示利利用用完善、完成东陵全方位展示系统;完善揭示东陵价值的展示系167、统和游览、休闲服务系统。第第十十五五章章 规规划划实实施施保保障障体体系系第第一一节节衔衔接接、实实施施、管管理理、监监督督第第 1 13 30 0 条条 保护规划与唐山市遵化市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衔接,其目标、措施,应当纳入遵化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据以制定各种涉及保护规划范围内土地管理、建设报批、筹集资金、计划安排、经济补偿等方面的有关细则、规定。第第 1 13 31 1 条条 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办法等法规。根据法规,结合保护规划目标制定保护的管理、使用、鼓励、惩处等政策和规定,保障、168、推进保护工作的落实。第第 1 13 32 2 条条 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补充、完善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部分调整。对保护规划进行调整,必须先进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在其基础上提出调整原因和调整目标,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查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执行期内有规划修编必要时,应履行法定程序。第第 1 13 33 3 条条 最大程度避免各种人为因素的负面影响,属地有关的各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各有关机构、各类有关活动的举办单位均须有效沟通、相互协作、互相监督,构成有效保障体系。51第第 1 13 34 4 条条 在规划范围内有关建筑群保护和历史环境保169、持的拆迁、环境整治、城镇建设、经营活动等方面均须严格执行区划管理规定。第第 1 13 35 5 条条 严格程序保障,规划范围内所有涉及保护、展示、建设、整饬的活动均应严格履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程序。第第 1 13 36 6 条条 建立知识化、专业化的文物管理队伍和多功能的管理机构,满足规划实施的基本条件。第第 1 13 37 7 条条 执执行行与与监监督督1.保护规划的实施与管理由遵化市人民政府负责。2.清东陵文物管理机构、东陵满族乡、马兰峪镇、石门镇政府机构按职能负责保障规划的实施。3.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划管理,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4.明确管理权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中各类建设均不得越权170、审批。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符合保护规划的行政行为,有权向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控告、检举。第第二二节节经经费费来来源源与与管管理理第第 1 13 38 8 条条 保保护护经经费费构构成成1.本体保护经费:包括文物本体的清理、加固、维修;保护性修复;界限标志标识;建档;遗产监测;防灾;安防系统;日常管理等项目经费。2.陈列展示建设经费:包括展示设施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展陈文物修复、文物征集等项目经费。3.田野考古经费:包括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考古清理等项目经费。4.科学研究经费:包括考古与历史研究、成果出版、宣传、培训教育等项目经费。5.居民搬迁、停耕和土地征用或租用费。6.服务及管理用房171、建设费。7.环境整治经费:排水沟壑整治、道路改线、植被保育培育、基础设施等项目经费。第第 1 13 39 9 条条 保保护护经经费费来来源源和和管管理理1.清东陵保护的各项经费以国家和省市地方财政投入、社会集资构成。文物本体保护及相关经费由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投入,基本建设和环境整治费用由国家补助,地方财政投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要求,唐山遵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清东陵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各项投入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加大对清东陵保护经费的投入和管理,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资金的分配份额。3.遵化市农业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172、设等各项建设资金的配置和使用,应充分考虑、优先安排与清东陵保护和利用相关的项目。4.清东陵保护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并将有偿出让的收入用于清东52陵保护。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清东陵的门票收入要实行专户集中统一管理,并用于清东陵的保护管理。5.各级财政部门应不断加大对清东陵的保护管理经费投入,并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清东陵保护的捐赠。6.以收益回报方法吸引当地居民参与投资。第第十十六六章章 附附 则则第第 1 14 40 0 条条 规规划划成成果果及及法法律律效效力力本规划由历史现状评估、规划条文、规划图版(现状 评估图版、规划图则)、规划说明、附图与基础资料汇编等部分组成,规划条文和规划图则经批准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条文中下划横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第第 1 14 41 1 条条 规规划划解解释释权权本规划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清东陵文物管理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第第 1 14 42 2 条条 规规划划执执行行与与执执行行时时间间本规划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后,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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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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