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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23-2035年)(33页)
绛县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23-2035年)(3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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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1308499 2026-03-20 33页 765.64KB
1、目目 录录第一章总则.1一、编制背景.1二、规划类型.1三、规划范围.1四、规划期限.1五、编制依据.1第二章文物资源概况.3一、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概述.3二、可移动文物概况.3第三章文物价值评估.3一、历史价值.3二、文化价值.3三、科学价值.4四、艺术价值.4五、社会价值.4第四章文物保护现状评估.4一、古遗址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4二、古墓葬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5三、古建筑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5四、石窟寺及石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5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6六、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现状评估.6七、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评估.2、6第五章 文物管理现状评估.6一、“四有”工作现状评估.6二、文物所有权及管理权属现状评估.7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评估.7四、文物宣传现状评估.7五、文物消防现状评估.7六、文物安防现状评估.7七、文物防雷现状评估.7八、考古前置工作现状评估.7九、文物行政审批现状评估.7第六章 文物利用现状评估.8一、文物利用功能现状评估.8二、展示开放现状评估.8三、利用体系现状评估.8四、利用配套设施现状评估.8五、博物馆分布及利用现状评估.8六、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现状评估.8七、考古及研究现状评估.8第七章 现存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9一、现存主要问题.9二、现状致因分析.10第八章3、 规划总体框架.10一、规划原则.10二、规划目标.11三、规划布局.11四、规划对策.12五、重点任务.12第九章 文物保护措施.13一、文物本体保护措施.13二、文物环境保护措施.15第十章 文物管理规划.16一、管理体系及制度规划.16二、文物“四有”工作规划.16三、管理工作内容及责权奖惩要求.18四、经费筹措及管理要求.18五、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计划及相关上位规划衔接要求.19六、文物产权及管理权属规划.19七、考古前置工作要求.19八、文物行政审批及监管要求.20第十一章 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规划.20一、文物消防规划.20二、文物安防规划.20三、文物防灾减灾规划.20第十二章 文物利4、用专项规划.21一、文物利用工作思路.21二、利用方式与强度限定要求.21三、区域整体展示利用规划.21四、规划布局及功能分区.22五、展示利用主题规划.22六、博物馆利用专题规划.24七、文物展示利用及服务设施规划.25八、文化研学旅行专题规划.26九、游客管理及容量控制规划.26十、社会及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规划.26第十三章 考古及研究专项规划.27一、考古工作规划.27二、研究工作规划.27第十四章 规划分期.27一、分期依据.27二、规划分期.27三、分期内容.28四、规划近期投资估算.31第十五章附则.31一、法律效力.31二、规划调整与修编.31三、规划公布、实施及解释.31第 5、1 页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一、一、编制背景编制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示要求。在切实保护好、管理好绛县各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可持续地活化利用文物,在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上先行探索,营造彰显地域特色与时代特征的文化特色空间,发挥文物对传承弘扬中华文明、增强公众文化自信、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服务运城地区文旅建设的重要作用,特编制本规划。二、二、规划类型规划6、类型本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绛县的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是绛县全域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推动全县文物的整体保护和利用,并对文物的管理、考古与研究等工作进行全局统筹和整体协调。本规划依据国家有关文物的各项法律法规文件编制而成,依法审批并公布后,作为一定时期内绛县全域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研究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高质量发展规划等重要依据,具有战略性、协调性和约束性。三、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涵盖绛县所辖 8 镇 2 乡,分别是:古绛镇、横水镇、南樊镇、安峪镇、大交镇、磨里镇、陈村镇、卫庄镇、郝庄乡、冷口乡,有 132 个行政村,国7、土面积 978.3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 622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 处,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1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0 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447 处。四、四、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3 年2035 年,其中:近期:2023 年2025 年(3 年),中期:2026 年2030 年(5 年),远期:2031 年2035 年(5 年)。五、五、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一)相关法律规章(一)相关法律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8、规划法(201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宗教事务条例(2018 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 年)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2009 年)山西省旅游条例(2017 年)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6 年)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 年)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7 年)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2022 年)(二)相关行业文件(二)相关行业文件中共中央、国务9、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 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2018 年)第 2 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2021 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2021 年)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充分运用革命文物资源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21 年)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20210、1 年)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考古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2022 年)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安全防控“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2022 年)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2017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考古工作的意见(2022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 年)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2021 年)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20211、2 年)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导则(试行)(2022 年)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2017 年)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2019 年)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实施办法(山西省文物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 2022 年)运城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方案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运城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三)国际国内宪章、公约与规范文件(三)国际国内宪章、公约与规范文件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征的建议(1962 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1964 年)保护世界文化12、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 年)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1987 年)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1990 年)国际文化旅游宪章(1999 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 年)文化遗产展示与阐释宪章(2008 年)关于保护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2011 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 年)实施的操作指南(2021 年)文物建筑开放导则(2019 年)文物保护单位游客承载量评估规范(WW/T 0083-2017)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GB 50165-2020)文物保护单位标志(GB/T 22527-2008)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15 年)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13、2015 年)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2017 年)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 27-2002)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 16571-2012)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 年)(四)其他相关文件(四)其他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 年)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4、212035 年)绛县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5 年)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第 3 页绛县全域旅游规划(2017-2030)山西省绛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2016 年)第第二二章章文物资源概况文物资源概况一、一、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概述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概述规划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共计 622 处,其中:根据文物保护级别分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 处,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1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0 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47 处。根据文15、物类型分类,202 处古遗址,76 处古墓葬,278 处古建筑,16 处石窟寺及石刻,4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 处其他文物。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型中,有 4 处列入山西省文物局公布的革命文物名录。根据行政区划分类,古绛镇 165 处、横水镇 95 处、南樊镇 76 处、安峪镇 42 处、大交镇36 处、磨里镇 40 处、陈村镇 41 处、卫庄镇 51 处、郝庄乡 36 处、冷口乡 40 处。表表 1-11-1:绛县绛县文物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单位保护级别统计表级别统计表文物保护级别文物保护级别文物数量文物数量文物名称文物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6、0 处太阴寺、景云宫玉皇殿、董封戏台、周家庄遗址、横北倗国墓地、长春观、南柳泰山庙、绛县文庙、南樊石牌坊及碑亭、乔寺碑楼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3 处居太遗址、车厢城城址、裴行俭墓、晋献公墓、晋文公墓、晋灵公墓、横水成汤庙、北步康墓地、雎村墓地、沸泉九龙庙、韩庄净居寺、龙庆院、横北探花府运城市文物保护单位运城市文物保护单位2 处西吴壁炼铜遗址、任村龙王庙绛县文物保护单位绛县文物保护单位150 处见规划说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47 处见规划说明二、二、可移动文物概况可移动文物概况根据山西省绛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17、报告(2016 年),截止目前绛县共有馆藏可移动文物文物总数 1735 件,其中珍贵文物 296 件,其中二级文物 8 件,三级文物 288 件,一般文物 1439 件。第三章第三章文物价值评估文物价值评估一、历史价值一、历史价值绛县历史文化遗迹丰富,特别是夏商周三代考古遗址的多重发现,说明绛县在中华文明发源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并且绛县是有史可查的“天下第一县”,在晋国历史特别是晋文公的生平中占据重要地位。横北倗国墓地的发现,表明绛县在商周时期作为方国属地的重要价值及其在晋国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的历史地理,也是了解晋国“怀姓九宗”的重要考古发现。轵关陉是晋南进入豫北平原的战略要冲,历史上是连接晋南18、和洛阳盆地的关键通道,在夏商周三代文明中心转移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两千多年来,轵关古道一直是重要的驿道和商道,在绛县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绛县民居是晋南地区涑水民居的优秀代表,时代早,数量多,质量高。绛县是中共在山西建党较早的一个县。1925 年,受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共产主义思想开始在绛县传播,从绛县第一位共产党员常天义到绛县第一任县委书记曹金海,绛县人民积极投身革命,创建革命根据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绛县人民建立革命根据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抗日战争时期绛县革命老区创建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斗争经验。二、文化价值二、文化价值绛县作为“最早中国”的区域之一,留下了极为丰厚的人文资源19、,绛县作为尧文化、龙舞文化、晋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境内有着丰富的地上建筑和地下遗址,承载着多时代、多体系的文化。绛县考古发掘的多处遗址,在运城地区乃至中国历史序列的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绛县周家庄遗址为涑水流域最大的龙山文化时期遗址,具备舜都蒲坂的可能性,在中华文明探源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绛县为尧舜时期重要的活动区域,遗留文化内容丰富,其中保留的民风民俗更为珍贵,如“乡厉台”的风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尧的传说”和“汾洮之神台骀”。绛县源远流长,历代人才辈出,从巍严配天的尧帝到称霸天下的晋文公,从蟾宫折桂的宋代状元张观到名列一甲的清代探花乔晋芳,从战功显赫的西汉名相周勃到武艺超群的唐代战将敬珲;从20、明代知府张环到清代道台陈梦月,从革命先驱曹金海到为国捐驱的烈士乔亚,从“双第 4 页博士”董维翰到“发明家”赵越,还有成就晋国春秋霸业的利应侯狐突,第一位出使欧洲的山西人樊守义,他们的名字,像点点繁星,闪烁在历史的星空;他们的业绩,像幢幢丰碑,镌刻在古绛大地上。三、科学价值三、科学价值西吴壁炼铜遗址,“2019 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填补了中国冶金考古的空白。横北倗国墓地对于倗国历史地理范围、晋国都邑、晋初封地范围及早期疆域情况,晋国早期民族关系问题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国家图书馆镇馆之宝赵城金藏的主要刊印地在绛县太阴寺,对于金元时期佛教传播史和印刷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绛县现存的金元以21、来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建筑体,类型样式和构造特征丰富,体现出当地工匠高超的营造技艺,在建筑营造工艺技术的不断传承与革新,验证建筑构造特色及力学荷载的合理性,是古代工匠智慧的凝聚与创造力的结晶。对于研究绛县文物建筑的历史发展进程和地域特征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四、艺术价值四、艺术价值历史建筑是古代艺术和传统技术技艺表达的实物载体,在建筑的内外装饰应用有多样的石雕、砖雕和木雕,是古代雕刻艺术和古人审美的真实写照。绛县保存有丰富的雕刻文化遗产,是研究古代建筑、壁画、雕刻艺术以及佛教历史的珍贵遗产。绛县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始于三国的葫芦烫画艺术、绛县剪纸、绛县龙舞、绛县金钱石雕等。太阴寺是研究我国22、古代建筑、壁画、雕刻艺术以及佛教历史的珍贵遗产,内存有我国最大的独木雕卧佛一尊。乔寺碑楼是我国唯一一座单体规模最大的碑楼,集建筑、砖雕、石雕、书法艺术于一体,保存状况良好,具有较高历史和艺术价值。南樊石牌坊及碑亭和乔寺碑楼作为晋南地区石刻艺术的最典型代表,是保护和研究的重中之重。绛县保存有 200 多处民居建筑,其中柴家坡民居是典型代表,保存较好的四合院,砖雕、石雕、木雕十分精美,而且院落特殊的格局和使用功能也极具特色。五、社会价值五、社会价值新时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出了“实施五大举措、打造四宜绛县”的“五四发展思路”。对标找差、创新实干,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坚持转23、型发展蹚路、现代农业富民、新型工业强县、文旅融合兴绛、民生事业为本,奋力打造开放宜业之县、生态宜居之县、人文宜游之县、善治宜乐之县,绛县正在全力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速度跨越、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行。积极保护和发展绛县的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做好尧舜故地,传承中华文明和红色基因,形成因地制宜的“绛县记忆”,增加大众的民族自信心和对文物保护的自觉和热爱。在绛县积极推动“文旅+”理念,深度保护和发展地方资源,结合“早期中国”的文旅发展,将绛县至于晋南旅游开发的一处重要节点,同时积极开通与晋东南、河南洛阳地区的文旅联系和交通畅达,发挥绛县的文化实力,增强文物的社会实效和价值。第四章第四章文物保护现24、状评估文物保护现状评估一、古遗址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一、古遗址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绛县古遗址类不可移动文物共 202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 处(周家庄遗址),省级文物单位 2 处(居太遗址、车厢城城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西吴壁炼铜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0 处。经过现场调研,对 202 处古遗址类文物的保存现状评估,6 处古遗址类文物受后人生产生活干预及影响较小,文物保存好,占古遗址类文物总数的 2.97%;149 处古遗址类文物受农业生产等人为活动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扰动,文物保存一般,占古遗址类文物总数的 73.76%;47处古遗址类文物受农田开垦、25、取土及民居建设工程的影响保存较差,占古遗址类文物总数的23.27%。绛县 202 处古遗址类文物的环境类型分为城乡型、农田型、自然型、综合型,其中:城乡型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是位于城镇或乡村内,共有 13 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6.43%;农田型主要是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共有 180 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89.11%;自然型以地处山区、林区的文物为主,距离城镇或村落较远,共有 4 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1.98%;综合型是指文物保护单位涉及两种及其以上的环境类型,共计 5 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2.426、8%。从绛县 202 处古遗址类文物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评估:184 处古遗址类文物面临的城乡建第 5 页设压力一般,基本未受到城乡建设的影响,占古遗址类文物总数的 91%;10 处文物受城乡建设的影响小,或城乡建设活动有向古遗址蔓延的趋势,或已有建(构)筑物对古遗址环境风貌产生负面影响,占 古遗址类文物总数的 5.22%;8 处古遗址受城镇发展、村庄建设、农业生产的冲击较大,甚至已经局部侵占到古遗址的分布区域,占古遗址类文物总数的 3.78%。二、古墓葬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二、古墓葬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从75处古墓葬类文物的保存现状评估,1处古墓葬类文物受后人生产生活干预及影响27、较小,文物保存好,占古墓葬类文物总数的 1.33%;56 处古墓葬类文物受农业生产等人为活动影响存在一 定程度的扰动,文物保存一般,占古墓葬类文物总数的 74.67%;18 处古墓葬类文物受农田开垦、取土及民居建设工程的影响保存较差,占古墓葬类文物总数的 24%。绛县 75 处古墓葬类文物的环境类型分为城乡型、农田型、自然型、综合型,其中:城乡型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是位于城镇或乡村内,有 0 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0%;农田型主要是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内,共有 69 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92.60%;自然型以地处山区、林区的文物为主,距离城镇或村落28、较远,有 2 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2.30%;综合型是指文物保护单位涉及两种及其以上的环境类型,共计 4 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5.10%。从绛县 75 处古墓葬类文物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评估:68 处古墓葬类文物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一般,基本未受到城乡建设的影响,占古遗址类文物总数的 91.56%;1 处文物受城乡建设的影响小,或城乡建设活动有向古墓葬蔓延的趋势,或已有建(构)筑物对古墓葬类环境风貌产生负面影响,占古墓葬类文物总数的 0.24%;6 处古墓葬受城镇发展、村庄建设、农业生产的冲击较大,甚至已经局部侵占到古墓葬的分布区域,占古墓葬类文物总29、数的 8.20%。三、古建筑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三、古建筑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近年来,绛县文化和旅游局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自主财力投入及吸收社会资金注入等方式,对部分重点文物进行了保护修缮。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对国保单位景云宫玉皇殿、乔寺碑楼、绛县文庙、太阴寺、长春观、南柳泰山庙、南樊石牌坊及碑亭、董封戏台共 8 处;省保单位沸泉九龙庙、韩庄净居寺进行了整体保护修缮。二是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由县财政投入对市县保及未定级单位任村龙王庙、华山庙混元塔、郑柴娘娘庙等 20 余处文物进行保护修缮。绛县古建筑类文物共计 279 处,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情况评30、估如下:已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共 30 处,占所评估的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10.75%;其中,部分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共 6 处,体现在由多个本体构成的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局部或单体开展过文物保护工程,但尚未实施整体、全面的文物保护工程,占所评估的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2.17%。未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共 249 处,占所评估的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89.25%。绛县 279 处古建筑类文物的环境分为城镇型、农田型两类,其中:265 处古建筑位于县城或乡镇,城乡型古建筑占古建筑类文物总数的 94.98%;14 处古建筑远离城乡及村庄,地处农田,农田型古建筑占古建筑类文物总数的 5.02%。从绛县 279 处31、古建筑文物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评估:占比 11.11的古建筑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一般,31 处古建筑多位于村庄外围或荒野,受人类生产生活扰动的可能性小;138 处古建筑大多位于城镇及村庄,文物建筑周边的现代民居在高度、外立面等方面对文物环境风貌产生一定影响,在短期内受到的影响,占古建筑类文物总数的 49.46%;110 处古建筑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较大,多位于城镇或乡村核心分布区内,占古建筑类文物总数的 39.43%。四、石窟寺及石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四、石窟寺及石刻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从16处石窟寺及石刻文物文物的保存现状评估,0处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未见明显残损点,保存好;8 处石窟32、寺及石刻类文物存在不同程度风化、开裂等残损,保存一般,占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总数的 50%;8 处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开裂严重、文物本体受人为等因素破坏,保存差,占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总数的 50%。绛县 16 处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的环境分为城乡型、农田型两类,其中:2 处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位于村庄内或乡村周边,城乡型文物占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总数的 12.50%;其余 14 处文物位于乡村外农田内,占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总数的 87.50%。从绛县 16 处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评估:9 处文物面临民居建设、道路改造等城乡建设压力,但压力相对较小,占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总数的 56.25%33、;6 处文物被后人专设碑亭或栅栏保护,空间相对独立,生产生活基本不会侵占文物本体,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一般,占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总数的 37.50%;1 处紧贴现代民房,文物本体与现代民房之间无任何安全距离,对文物本体的影响大,占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总数的 6.25%。第 6 页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本体及环境保存现状评估绛县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共计 48 处,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情况评估如下:已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共 2 处,占所评估的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4.17%;未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共 44 处,占所评估的文物保护34、单位总数的 91.66%。绛县 48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的环境分为城镇型、农田型两类,其中:46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位于县城或乡镇,城乡型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占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总数的 95.83%;2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远离城乡及村庄,地处农田,农田型占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总数的 4.17%。从绛县 48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评估:5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受人类生产生活扰动的可能性小,占比 10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一般;29 处近现代重要史35、迹及代表性建筑大多位于城镇及村庄,文物建筑周边的现代民居在高度、外立面等方面对文物环境风貌产生一定影响,在短期内受到的影响较稳定,占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总数的 60.15%;14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面临的城乡建设压力较大,多位于城镇或乡村核心分布区内,或文物建筑毗邻现代建筑,或产权人因住房及用地需求使文物建筑存在被拆除或蚕食的风险,占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总数的 29.85%。六、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现状评估六、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现状评估绛县其他类文物共计 2 处,其中:盖家沟碾坊、西桑池磨坊创建清乾隆和清道光时期。地处城乡内,面对周边建设压力一般。七、可移动36、文物保存现状评估七、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评估根据山西省绛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2016 年),截止目前,绛县共有馆藏可移动文物总数 1735 件,其中珍贵文物 296 件,其中二级文物 8 件,三级文物 288 件,一般文物 1439 件。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分为完整、基本完整、残缺、严重残缺(含缺失部件)四类,其中:完整的可移动文物 1325 件(套),占可移动文物总数量的 76.37%;基本完整的可移动文物 168 件(套),占比 9.68%;残缺的可移动文物 145 件(套),占比 8.36%;严重残缺(含缺失部件)的可移动文物 97 件(套),占比 5.59%。绛县的可移动37、文物保存在绛县博物馆,保存条件普遍较差,具体体现在:博物馆的展厅、库房等硬件设施满足不了文物保存的基本要求,缺少相应设备,不符合舍内空气设计规定,且安全防护级别偏低,实体防范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部分文物堆放在地面,部分碑刻露天堆放,长此以往严重影响文物保存。第第五章五章 文物管理现状评估文物管理现状评估一、一、“四有四有”工作现状评估工作现状评估(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现状评估(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现状评估绛县 606 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单位及建设控制地带,占所评估文物总数的 97.43%;16 处(石窟寺及碑刻类)文物保护单位尚未划定保护单位及建设控制地带,占所评估文物总数的38、 2.57%。606 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基本合理,并进行公布。(二)标志说明现状评估(二)标志说明现状评估己设立标志说明的文物保护单位共 621 处,占所评估文物总数的 99.84%;未设立标志说明的文物保护单位共 1 处,占所评估文物总数的 0.16%。(三)记录档案现状评估(三)记录档案现状评估25 处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完整,建立有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试行)(2003 年)要求的记录档案,占所评估文物总数的 4%;55 处文物保护单位有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修缮设计方案或消防、安防专项设计方案,档案资料的完整程度较好,占比 8.8%;5639、7 处文物仅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占所评估文物总数的 91.16%。(四)管理机构及人员现状评估(四)管理机构及人员现状评估绛县文化和旅游局是绛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其下专设文物保护中心,设专职文物工作人员 22 名。绛县文物管理机构中古建筑、考古和文博专业人才较少,有 2 名历史专业人才,文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3 名,高级职称的人员 0 名,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滞后,文物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制约了绛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除太阴寺、景云宫玉皇殿、董封戏台、长春观、绛县文庙、南柳泰山庙 6 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专职的文物管理机构,其余 616 处文物保护单位尚未设立专职的文40、物管理机构,由第 7 页各村村委会、网格员和义务保护员负责管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聘用文物保护员 67 名(国家级以上每处 3 名,省级中有 6 处每处 2名,另外 7 处每处 3 名,市级每处 2 名),县级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对辖区内文物进行安全巡查及看护。25 处文物保护单位设有专职保护管理员,占所评估文物总数的 4%;150 处文物保护单位设有 兼职看护员,占比 24.12%;447 处文物保护单位无管理人员,占比 71.88%。二、文物所有权及管理权属现状评估二、文物所有权及管理权属现状评估311 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权及管理权为国家,占所评41、估文物总数的 50%;68 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权及管理权为集体,多为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占比 10.93%;243 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权及管理权为个人,占比 39.07%。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评估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评估绛县文物保护单位已开展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太阴寺文物保护规划已公布,景云宫玉皇殿已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已制定周家庄遗址、横北倗国墓地、长春观等文保单位保护规划大纲。需加快国保、省保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文物宣传现状评估四、文物宣传现状评估绛县文物保护中心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倡议,“游山西读历史”公42、益 讲座话说尧王故里、美丽乡村百花节、东华山登山节、山西绛县尧王故里尧帝祭祀文化节等节庆活动。绛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悬挂文物保护宣传横幅,墙体标语,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单,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多次宣传文物保护,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普遍提高。在延续深入推进文明守望工程,倡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充分运用网路、微博、微信等公众媒体,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认养文物建筑,积极探索完善保护利用等认养工作,逐步完成已修缮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的文物认领工作。五、文物消防现状评估五、文物消防现状评估绛县文物保护单位共 622 处,其中43、:绛县文庙、太阴寺 2 处已实施专项的消防工程,配备有完善的消火栓、手动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及设施;13 处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有灭火器、沙袋、水缸等基本的消防设施,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2.09%;599 处文物保护单位尚未配备消防设施,无消防设施的文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63.02%。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共 279 处,其中:绛县文庙、太阴寺 2 处已实施专项的消防工程,配备有完善的消火栓、手动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及设施;13 处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有灭火器、沙袋、水缸等基本的消防设施,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4.66%;264 处文物保护单位尚未配备消防设施,无消防设施的文44、物保护单位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94.62%。六、文物安防现状评估六、文物安防现状评估19 处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已实施安装监控探头,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3.05%;603 处文物保护单位无安防设施,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96.95%。七、文物防雷现状评估七、文物防雷现状评估绛县目前暂无文物保护单位已开展防雷专项工程。八、考古前置工作现状评估八、考古前置工作现状评估2021 年 2 月,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运城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的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要求。目前绛县建设工程考古前置45、工作总体开展较好,区域的文物保护勘探工作已进行。九、文物行政审批现状评估九、文物行政审批现状评估绛县文物部门受理建筑、道路、电力等各类建设工程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行政审批申请,并开展建设用地与文物保护区重叠情况核查工作,但建设工程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建不符等情况仍然存在。第 8 页第六章第六章 文物利用现状评估文物利用现状评估一、文物利用功能现状评估一、文物利用功能现状评估绛县大部分文物点具有丰富的文化、艺术内涵,但登记文保单位仅有 54 处(含自然开放单位)已开展展示利用工作,占比仅 4.50%。由于缺乏系统的展示利用,多数文物的价值未得到全面体现。绛县文物整体展示利用工作缺乏46、宏观性、整体性及系统性,未从全市文化资源度统筹布局展示利用工作与建立阐释体系。二、展示开放现状评估二、展示开放现状评估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展示情况现状评估: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 处(乔寺碑楼、南樊石牌坊及碑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8 处(晋文公墓、成汤庙、沸泉九龙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任村龙王庙)和县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 37 处(含自然开放)己对外开放展示。三、利用体系现状评估三、利用体系现状评估绛县丰富的文物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内涵挖掘不够。一是文物展示利用的创新力度不足,缺少表现形式,展示方式多偏重于原状展示、复原展示或展览陈列,展示利用形式较单一,水平一般;二是宣传力度薄弱,文47、物及文化旅游产品在境内外旅游市场上的影响力较低;三是展示利用配套设施不完善,政府政策支持及社会力量投资吸引力不足等。四、利用配套设施现状评估四、利用配套设施现状评估目前有太阴寺、晋文公墓和南樊石牌坊及碑亭等 28 处文保单位的展示设施设置较完备,能够满足目前的展示与游览需求,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设施布置不足,无法应对游览人数增加后的需求。大部分文物点为古遗址和古墓葬形式,其利用配套资金需求量大,大部分处于荒废闲置状态。绛县文物保护单位的展陈设施分为专题展示、图文展板、无展陈设施三类,其中:9 处文物保护单位已实施专题展示陈列工程,配套有完善的展厅、陈列设施及展示游线,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48、的 1.45%;19 处文物保护单位仅设有文物名称、基本介绍等信息的图文展板,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3.05%;597 处文物保护单位无展陈设施,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95.98%。五、博物馆分布及利用现状评估五、博物馆分布及利用现状评估1981 年成立绛县博物馆,原馆址位于绛县文化馆院内,1989 年迁至绛县文庙内,博物馆建有 108 平方米文物库房,配备有监控,防盗等安全技术防范设备。文物库房内设 15 个陈列柜,其中 12 个为普通木制陈列柜,3 个保险柜为珍贵文物陈列柜,库房内设置简易通风设施及防潮设施,藏品按等级分类排列。博物馆共有馆藏文物总数 1735 件,其中珍贵文物49、 296 件,其中二级文物 8 件,三级文物288 件,一般文物 1439 件。珍贵文物存放于市文物局文物库房内。博物馆现开放四个基本陈列展览:石狮展览,共展出展品 35 件套;孔子圣迹展,共展出展品 1 件套;碑刻展览,共展出展品 26 件套,明代琉璃制品展览,共展出展品 42 件套。绛县博物馆近年申请国拨资金,对馆藏文物信息进行数字化采集登录,为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夯实了基础。利用影像、光感、语音等技术在博物馆展览中灵活运用,观众在参观时可以利用数字博物馆进行互动。绛县博物馆目前尚未规划建设新型的博物馆,不利于绛县馆藏文物的保存环境提升及绛县文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六、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现状50、评估六、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现状评估2022 年 10 月 20 日,绛县提出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倡议。目前认养人在文物保护、管理、宣传和利用等方面,文物保护意识和理念薄弱,需要加强学习。绛县民居是涑水民居分布中的典型代表,但所有权多为私有,现缺少对于传统民居的保护工作和政策引导。对于私有文物中的产权人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有待提高。七、考古及研究现状评估七、考古及研究现状评估1、考古工作现状评估绛县古墓葬和古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共 277 处,其中:3 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过考古发掘工作,系统揭露过文物面貌,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1.08%;7 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过考古调查51、勘探工作,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2.53%;267 处文物保护单位或无考古工作需要,或因经费所限暂未开展考古工作,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96.39%。第 9 页绛县考古工作总体是以抢救性考古发掘为主。近年在山西绛县西吴壁炼铜遗址、雎村墓地、横北倗国墓地、周家庄遗址、乔野寨遗址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取得重大发现。西吴壁炼铜遗址已知是中国内地时代最早、规模最大的冶铜遗址之一,在当时具有较高的专业化生产程度。该发现是一处以冶炼纯铜为主,兼可制作小型工具的聚落,是学界首次在邻近夏商王朝的腹心地带发现的专业冶铜遗址,填补了冶金考古的空白,意义重大,考古发掘成果荣获 2019 年全国考古“十大52、”新发现。2022 年 11 月,绛县乔野寨遗址发现距今 5000 多年的庙底沟二期、龙山及商、周等时期遗存,为研究晚商王朝的西部边界及国家社会形态提供了重要资料。2、研究工作现状评估绛县尚无文物研究的专门机构,缺少专项研究资金,尚未建立起与相关专业研究机构的交流平台。文物保护单位的研究工作成果分为专著、论文、期刊、多类研究工作(两类及以上),其中:2 处文物保护单位有专题研究论文,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0.27%;13 处文物保护单位已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过研究成果,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1.25%;3 处文物保护单位已开展多类研究工作(两类及以上),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0.53、41%;609 处文物保护单位暂未开展研究工作,无研究成果,占所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 98.10%。第七章第七章 现存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现存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一、现存主要问题一、现存主要问题1、文物保护现存主要问题绛县文物主要集中在遗址类和建筑类,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总体较差。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重点不均衡,保护修缮资金投入不足。文物保护工作侧重于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馆藏珍贵文物,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未定级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力度不足。尤其是个人产权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保护方面面临较大压力,因现行文物法律法规的制约和资金紧缺,不能得到及时修缮,因宅基地紧54、张、改善居住条件等因素,加速了个人产权的文物建筑自然损毁或消亡。古遗址、古墓葬的考古工作滞后,文化研究方面需亟待强化。普遍受到城乡建设、旅游发展和生产生活等不同程度影响,已经逐步挤压甚至侵占了文物本体空间,文物本体及文物环境风貌受到一定影响,矛盾日益显现。且大多位于丘陵地区或农民庄稼地范围内,地处偏远隐蔽地带,不利于文物本体的安全防范。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划定工作欠佳,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衔接不足,不能满足“多规合一”相关要求。2、文物管理现存主要问题绛县文物资源丰富,现有管理机构、人员队伍与资金投入等,不能满足现有文物保护管理要求,其财政投入的管理经费不足,缺乏专业的文物安全防护设施55、,严重制约了古遗址、古墓葬的安全保护,存在安全隐患。在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亟待提升。绛县现有未定级文物点数量 447 处,相对保护工作力度较弱,且文物保护资金多针对级别较高的文物点,文物工作资金渠道较少,缺乏运营机制。大部分文物点四有工作有待完善,另由于大部分文物权属关系复杂,管理及保护难度较大。3、文物利用现存主要问题绛县文物资源分布分散,文物展示利用方式单一化,对于资源的整合利用有待规划。未能深度挖掘文物资源核心价值和文化内涵,展示利用主题为红色文化、尧文化、宗教文化、晋文化,方式单调,未能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名片,文物价值和文化价值欠缺深度研究和阐释,没有提升到坚定文化自信、传56、承中华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文物利用投入资金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振兴的融合发展不充分,展示及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在文物数字化方面,乔寺碑楼和南樊石牌坊及碑亭急需进行数字化工作,以便后期的保护利用。4、考古及研究现存主要问题文物考古工作由于资金缺乏,制约了古遗址和古墓葬的考古研究工作。考古工作在实证中华文明史和文化研究方面的作用亟待强化。除去大的遗址如周家庄遗址、西吴壁炼铜遗址以外,多数文物未开展研究工作,未充分发掘地域特色和文物资源蕴含的深厚文化内涵,缺少对历史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和地方历史精神的提炼概括,文物研究成果较少,制约服务文物利用、提第 10 页升文化自信和实证中华57、文明起源与发展的作用。二、现状致因分析二、现状致因分析1、自然因素和人为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受自然风化、雨水侵蚀、冰雪冻融、地质灾害等自然原因影响,导致不可移动文物发生不同程度的残损病害。由于人类的活动以及产权属性的问题,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由于使用功能的改变对文物本体产生破坏性的人为改造。2、文物经费不足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会导致文物保护工作滞后、管理人员缺乏、文物安全防护措施欠缺等问题。文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目前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专项资金拨款,相对保护工作力度较弱,且文物保护资金多针对级别较高的文物点,文物工作资金渠道较少,缺乏运营机制。大部分文物点四有工作有待完善,另58、由于大部分文物权属关系复杂,管理及保护难度较大。3、公众文物保护意识薄弱突出体现在公众对于文物保护的认识不到位、对于文物考古工作存在认知错误、对于文物本体的修缮存在认知偏差、对于文物的所有权归属存在盲区等,加上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仍然不足,间接导致部分文物保护工作举步维艰。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绛县很大比例的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在乡村,民众对于文物保护和文物认识的匮乏,直接影响县级及基础文物单位的保护。基层文物保护面临着经费不足,导致人才缺乏及文物保护宣传不到位,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整体不强,公众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淡薄,以及政府重经济建设等因素,造成文物资源流失或损毁。4、文物研究工作不足文物研究工作不59、足,使部分文物的价值评估不到位,史实资料不清等,导致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认定、分布边界、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缺乏科学依据。5、多部门协调合作的有效性差文物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缺乏常态化的联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执法不力,造成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受损或和破坏。以及城乡建设发展、国土空间管制与文物保护管理的矛盾,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文物保护单位与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灾害控制线、风景名胜保护区等发生叠压和冲突。6、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模式复杂绛县较多文物因远离城市建成区,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道路通达性、电力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满足展示利用的需求,少量文物甚至在保护管理60、方面都受到限制。市域农村公路网短板严重,普遍存在道路通行能力不足等问题。对于已经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仍存在设施陈旧等问题。因此,未来配合文物整体展陈规划,应进一步完善重点文物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绛县现有未定级文物点数量较多,相对保护工作力度较弱,且文物保护资金多针对级别较高的文物点,文物工作资金渠道较少,缺乏运营机制。大部分文物点四有工作有待完善,另由于大部分文物权属关系复杂,管理及保护难度较大。第八章第八章 规划总体框架规划总体框架一、一、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坚持党对文物工作领导原则(一)坚持党对文物工作领导原则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发挥党在文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61、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二)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原则(二)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任何文物工作要以不违背法律为底线,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各级政府法定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利用法治环境。(三(三)坚持坚持“保护第一保护第一、加强管理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挖掘价值、有效利用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方针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正确文物保护理念,提62、高文物保护水平,增强管理力量,创新管理方法,加强文物价值研究阐释,防止文物过度利用,更好发挥文物作用。树牢文物保护要依靠科技的发展理念,第 11 页提升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文物分级保护,加强文物日常的预防性保护。(四)坚持整体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四)坚持整体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对文物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对文物保护工程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文物工作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划定文物保护利用的红线和底线,保护为先,守正创新,确保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文物利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保用结合,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任何文物利用都要以文物保护为前提,以服务公众为目的,63、以彰显文物价值为导向,推进合理适度利用。(五)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原则(五)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原则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改革创新,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破除影响文物事业持续发展、制约文物作用更好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更新观念,协同创新,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六)坚持强化国家站位、主动服务大局原则(六)坚持强化国家站位、主动服务大局原则文物事业要主动顺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64、展中保护,充分发挥文物资源服务大局、融入社会、促进发展、传承文明、惠及民生的作用。始终把保护文物、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文物工作服务大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渠道,共享文物保护利用成果,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二、二、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总体目标(一)总体目标科学、有效保护绛县文物及其所依存的环境,形成绛县文物保护新格局,合理开展文物展示及利用,坚持文物与民众共存、共建、共享,谋取文物保护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谐共生和可持续发展,并在绛县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二)分期65、目标(二)分期目标1.规划近期目标(2023-2025 年)提升改善绛县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完成晋灵公墓、韩庄净居寺、晋献公墓、晋文公墓、裴行俭墓和居太遗址 6 处文物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实施董封戏台、长春观和景云宫玉皇殿环境整治和安防工程。全面核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完成将军庙、张上帝君庙、柴家坡二号民居、西赵财神庙、崔村戏台等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保护。改造可移动文物库房等配套设施,提升馆藏文物的保存保护条件。持续深入开展西吴壁炼铜遗址和周家庄遗址的考古工程。优化文物管理机构,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完善文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健全联防体系。2.规划中期目标(20266、6-2030 年)加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预防性保护,不可移动文物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 35%。博物馆藏品的保存环境全部达标。制定保护措施,形成保护体系,在不同层面协调和统一绛县文物的保护思想,保护和抢救濒临破坏的文物古迹,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展示核心区,重点展示绛县历史文化特色,为总体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3.规划远期目标(2031-2035 年)全面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工程。全面消除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险情。建立完善文物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健全数据管理和开放共享机制,加大文物数据保护力度。完善文物保护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法治环境。不67、断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和文物行政审批体系,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基本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机制。三、规划布局三、规划布局规划构建“一轴两带七区”的绛县文物保护利用总体布局:一轴,即即依托东西向跨越县域的 G241 和 G342 国道形成主轴线。两带,即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设置的城镇发展带和涑水河田园风光示范带,串联起沿途文物资源。七区,即依托区域文物资源形成典型的七个文化展示利用功能分区,包括博物馆展示及游客集散区、遗址文化区(横北倗国墓地、周家庄遗址为代表)、晋国文化区、摩崖石刻文化区、第 12 页红色文化区、民俗民居文化区(以乔寺碑楼为代表,串联周边的涑水民居)、古建68、艺术文化区(以南樊石牌坊及碑亭为代表,串联周边董封戏台、南柳泰山庙等古建筑)。四、规划对策四、规划对策(一)文物保护对策(一)文物保护对策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坚持预防性保护为主。文物保护单位存在重大险情、重大隐患,针对其文物价值、保存状况、轻重缓急分批开展文物抢救性保护。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开展文物研究性保护项目,强化区域文物系统保护,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二)文物管理对策(二)文物管理对策加强日常维护和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标准化建69、设,强化属地化管理和应急管理,落实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并规范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工作。立足于社会服务的全局意识,层层分解、认真落实政府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管理人才队伍,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构建完善文物管理体系。落实政策支撑和措施保障。(三)文物利用对策(三)文物利用对策依托多规合一数据库,建设绛县文物保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在调研基础上明确文物的保护需求,甄选重点项目,统筹部署文物保护工作。对文物资源价值进行梳理与研究,推动各类型文物资源科学合理的展示利用,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推动文物和文化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探索符合绛县实际情况的文物活化利用新路径。在文物保护基础70、上,发挥文物在文化产业中的积极作用,以品牌为文化突破口,依托绛县尧文化、龙舞文化、民居文化的发祥地等的文物资源特色,创建绛县地标性的文化品牌。运用“文旅+”,与山西省绛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已有的内容相结合,推进遗址公园、名镇名村、博物馆、遗产酒店的规划与建设,进一步发挥文物价值。提升博物馆建设发展和管理水平,筹建数字博物馆,利用先进数字化展示和数字化服务手段提升展陈水平。发挥文物在社会公众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构建青少年社会教育平台,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考古及研究对策(四)考古及研究对策健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提升古遗址、古墓71、葬考古和保护水平。深化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开放展示工作,设立研究课题专项经费,提升学术研究与成果转化。五、重点任务五、重点任务(一)文物保护重点任务(一)文物保护重点任务开展尚未编制规划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保护规划。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整治和三防工程。分期完成文物保护单位和典型传统民居的保护修缮工程。实施可移动文物修复计划,完善提升文物监测和调控设施,及全面提升文物库房。对消防、安防、防雷存在隐患的重要建(构)筑物开展升级改造。解决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不足问题,调整优化满足“多规合一”相关要求。有序开展乔寺碑楼和南樊石牌坊及碑亭等典型文物代表的数字化72、保护工作。(二)文物管理重点任务(二)文物管理重点任务落实地方党委及政府文物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相关政府部门文物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合行政执法机制。增加文物管理人员数量,强化文物管理专业能力,建立文物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多规合一的文物管理机制。加强文物管理机构的建设,并配备专职文物保护管理员。严格实施考古前置、文物行政审批制度。实施文物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县、乡(镇)、村、农户及文物保护员四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多种形式加强文物保护巡查管理。完善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标志,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界桩。第 13 页创建文物数字73、化档案,开展相关文物信息高清数据采集,建立绛县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平台。妥善处理文物产权及管理权问题,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内宗教活动的管理。补充文物消防、安防、防灾减灾设施,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设施的科技水平。深入推进实施“文明守望工程”,拓展社会力量参与途径,采取共同保护利用、共同分享成果的方式鼓励参与文物工作。(三)文物利用重点任务(三)文物利用重点任务推进绛县数字化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的建设,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创办非国有博物馆,打造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综合性博物馆。将革命文物建设成为党政军干部教育、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党的历史、加74、强党性锻炼的重要阵地,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课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推出县域及跨县域的文物主题游径路线。(四)考古及研究重点任务(四)考古及研究重点任务组建文物研究队伍,深入开展中华文明形成与发展、革命精神挖掘、文物价值阐释等课题研究。加强文物研究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积极争取晋南区域考古中心在绛县落地,继续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实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夏文化研究、晋南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等重大课题。第九章第九章 文物保护措施文物保护措施一、文物本体保护措施一、文物本体保护措施(一)(一)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保护措施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75、保护措施1.对于保存状况较差,或已经被严重盗掘的古墓葬,应尽快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经过考古发掘的遗址和墓葬,在取得资料或实施抢救性保护后,若无特殊需要应实施回填保护,回填前应做好微生物灭杀及隔离支撑,防止回填时造成二次破坏。2.实施文物保护工程时,应严格坚持“最低限度干预”的原则,对于文物本体出现的局部滑坡坍塌,基础掏蚀,局部缺失等明显结构性问题,应开展必要的结构加固,对于仅出现局部剥落或表面风化的遗址本体,可暂不必干预。结构方案应根据实验比选后确定,新加的支撑结构应有可识别性。所有新材料及工艺都必须经过前期实验,证明切实有效,对文物古迹长期保存无害、无碍方可使用。3.强化遗址集中分布区域的重76、点调查、考古勘探或发掘工程,依据考古工作成果获取古遗址分布格局、地下遗存埋深等基本信息,厘清地下文物的分布边界、空间格局及功能分区,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划定、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及城乡建设发展提供依据。4.古遗址或古墓葬表面的生物病害,应妥善处理。对于植物病害,应依据局部生长情况及对结构稳定性的影响决定去留,注意将清除与日常养护结合。但对于古遗址边坡处的乔、灌木植被,应予以剔除。对于动物病害,如影响结构安全,应予以必要的结构加固处理。5.改善古遗址或墓葬顶部及基础排水设计。依据文物地面遗存形态,地形标高及周边环境状况,整体进行遗址排水设计,建议以场地自然排水为主。6.对于埋藏于地下的遗址,应进一步77、明确地下文化层的埋藏深度,采取必要的禁耕或限耕处理,严格控制扰土深度。应将考古前置纳入古遗址、古墓葬文物保护工作,严禁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深耕以及大面积平田整地或扩大梯田面积、大面积修整地堰等行为出现,以免造成对遗址文化层的破坏。7.对于古墓葬表面封土出现的坑洼、缺失、动物洞穴等极易蓄积雨水的潜在破坏问题,应对墓葬表面封土实施必要的覆土干预,避免雨水内渗,防止进一步风化蚕食。8.加强古遗址、古墓葬防灾减灾工作,逐步建立遗址分布区环境监测系统。包括遗址分布区域动土耕种强度、水土流失、地质边坡、水文监测、地下水监测、空气质量监测等。9.加快古遗址、古墓葬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重要古遗址、古墓葬的78、安全围护工作,加快安防监控与保护界桩或其它相关围挡设施的建设,完善遗址区监控、预警等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古遗址、墓葬文保单位的不间断调查与安全巡查力度,加大文物信息采集与整理,减免基本建设工程可能出现的文物本体损坏。第 14 页(二)古建筑类文物保护措施(二)古建筑类文物保护措施1.古建筑修缮工程应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尽最大可能保护原构件,尽量减少原构件的更换。应保留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做法。针对文物建筑保存状况的差异,分类制定保护修缮措施。对于保存状况较好的文物建筑,仅针对局部残损部位进行维修,包括局部揭瓦、墙体剔补、台基及地面局部修整、门窗修整等。针对保存状况一般的文物建筑,修补或局79、部更换影响结构安全的残损构件,对残损严重的可进行拆砌或支顶加固、更换。针对保存状况较差的文物建筑,应对残损的大木构件或结构歪闪等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如涉及基础问题,应对其变形的基础进行勘探,进而确定基础加固措施。修缮工程应谨慎采取落架大修 的方式,如必须采取落架大修,其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报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2.严格遵守“真实性”的基本原则,文物建筑修缮时,应对后期改造、加建的临建、水泥地面,门窗等现代材料及建筑元素进行去除、替换。3.从文物观瞻风貌的度考量,对局部剥落的油饰,开裂的木构件,污染的墙体等影响文物外观风貌的残损病害,虽未涉及结构安全,但仍是修缮工程中重点解决的问题。480、.侧重点开展绛县涑水河民居,以柴家坡民居为典型代表,作以民居展示博物馆。5.开展文物建筑周边地质状况勘察,对可能引发灾害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针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区域,结合地质勘察报告,由专业人员制定加固方案。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不得对文物造成损毁,工程措施应与文物整体风貌协调统一。(三)石窟寺及石刻专题保护措施(三)石窟寺及石刻专题保护措施绛县 16 处石质文物保存状况较好,尚无明显结构病害,无需开展必要的本体加固工程。对于碑刻建议实施保护性设施或覆罩保护,以延缓其自然风化。石质文物的日常管理及定期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应进一步加强碑刻表面历史断痕的定期巡查,应采用设备监测和人工巡查81、相结合的方式,对 断痕的发育情况持续监测。2.人工监测石质文物表面风化发育情况及速率,建议定期使用近景摄影测量设备,拍摄正射影像图,并进行图像对比,观察石刻表面风化程度。3.应定期巡查保护性设施的保存情况。4.加强碑刻覆罩后保护罩内的微环境监测。5.定期清理石质文物表面霉菌等生物病害及其他人为污渍,减轻表面沉积物对碑体的腐蚀破坏。(四)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本体保护措施(四)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本体保护措施1.全面细致调查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现存状况,绘制详细的现状测绘图、残损勘察图等。通过考证、评估,精确记录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在特别时期的形式、外貌及特征,拆除后期添加的无82、历史意义部分。2.对现存建筑修补、加固均以保护历史信息,确保文物安全为原则。所有维修部分均应坚持使用原材料、原尺寸、原工艺、原做法。3.开展文物建筑周边地质状况勘察,对可能引发灾害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针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区域,结合地质勘察报告,由专业人员制定加固方案。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不得对文物造成损毁,工程措施应与文物整体风貌协调统一。4.重点完善文物建筑防雷设施建设。文物建筑防雷设施工程实施应严格遵循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QX189-2013),避雷设施的选择、安装及布置方式,应充分结合建筑的保护,避免直接固定于文物本体破坏性的安装,同时满足文物建筑外观的协调性。对已安装的防雷设施开展定期检83、测及维护。(五)其他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五)其他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对盖家沟碾坊、西桑池磨坊 2 处文物采取保养维护工程及预防性保护。(六)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六)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1.可移动文物本体保护修复措施建立集病害调查分析、保存环境监测、保护修复为一体的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体系。对珍贵文物采取预防性保护和环境监测,有效监测文物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有机挥发物(VOC)、光照度、紫外线以及有机污染物等基本环境和污染物指标,通过存储和处理监测数据,做好风险识别、预测、预警和评价,提前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制定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加强项目储备工作实施。依托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文博单位、高84、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对严重残缺(含缺失部件)的可移动文物,申报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计划。2.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改善措施第 15 页尽快组织实施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改善工程,逐步完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保管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物安全防护水平,推广馆藏环境监测、检测、评估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强化预防性保护,充分运用科学研究成果和环境监测数据,推进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达标建设,推广基于“平稳、洁净的预防性保护和微环境控制理念,改善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推动多元化、低成本、高效能的藏品保存设施设备体系建设。二、文物环境保护措施二、文物环境保护措施(一)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措施(一)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措施85、针对已编制文物保护规划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周边环境复杂、迫切需要开展环境整治工程的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向各级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开展环境整治工程,并按行政审批程序上报至相关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在报审时应根据审批要求开展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评估。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及红色文化遗址的文物周边环境采取保持现状、城镇开发建设控制、周边建筑改造、道路整治、水土流失防治、垃圾清运等措施进行整治。注重整体环境保护、整治和监测。防止文物及遗址所在地的环境受到污染,综合考虑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文物本体及所依存古村落、祠庙等与社会环境等各类环境86、要素,以及重要的历史环境要素纳入建设控制地带,并纳入监测、巡查的工作内容中。逐步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周边建筑分别采取拆除、保留、改造措施,其中:对占压并严重影响文物本体安全的现代建筑、违章建筑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调查处理并协调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拆除,并通过以地换地、异地安置、拆迁补偿等方式同步做好居民安置工作;对高度不超过限高要求、外观及色彩与文物风貌协调、不影响文物环境的现代建筑予以保留;对高度超过限高要求、外观及色彩与文物风貌不协调、影响文物环境的现代建筑采取降层、刷色、材料替换等改造措施;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或者控制地带周边,建筑修建,需依据或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要求,实行87、建筑体量、建筑风格、高度的一致。文物周边传统街巷的位置、走向、尺度等肌理不得随意改变,新建的建(构)筑物不允许侵占传统街巷空间。对穿越或侵占文物分布范围或保护范围的道路进行改线,对毗邻文物建筑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并在有条件时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道路铺装实现文物环境风貌的协调化改造。(二)文物用地规划(二)文物用地规划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建议将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文化遗址文物本体分布区域的用地性质规定为文物古迹用地。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与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规划边界的融合错位,及时解决文物古88、迹用地与其余用地性质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严守基本农田的红线,加强一般农田的保护,杜绝农村宅基地建设侵占遗址分布区农田行为,防治对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产生侵扰与破坏。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土地保持原状,若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土地性质发生变更的,应履行考古前置工作程序,经考古调查及勘探工作后,方可变更土地性质。(三)文物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三)文物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三区三线”协调规划协调规划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89、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针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空间,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空间形态控制指标和要求是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作为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文物保护利用的部分应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文物保护与生态环境空间保护协调规划:在制定文物环境保护措施前,应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要求,当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与生态保护红线存在矛盾时,要遵循“从严、从新、从广”的原则进行管理控制,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保护置于首位,在不对90、生态功能造成破坏的前提下,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开展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以及适度的参观旅游和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文物保护与农业生产空间保护协调规划:当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存在矛盾时,应将文物本体及保护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置于首位,其次结第 16 页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统筹考虑文物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要求,对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设为禁止建设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与一般农田用地区是以种植业为主的低密度开发区域,该区域严禁大规模集中开发建设。文物保护与城镇开发建设协调规划:当文物本体、保护91、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与城镇开发边界存在矛盾时,应将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置于首位,妥善协调好文物保护与建设之间的矛盾,加强城镇区域内文物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行为破坏文物本体及其环境,严禁违反规划或擅自调整规划在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区域建设高层建筑、大型雕塑等高大构筑物。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应根据建设工程涉及到的文物保护级别、建设用地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重叠情况,严格履行法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第十章第十章 文物管理规划文物管理规划一、管理体系及制度规划一、管理体系及制度规划(一)管理体系规划(一)管理体系规划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92、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格局。依法落实绛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文物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县政府要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每年财政预算。推动各级政府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正确理念,将文物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当地党委及政府要定期检查本地文物安全防范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责任履行情况,对文物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93、方式,限期整改安全隐患,责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肃问纪追责。(二)管理制度规划(二)管理制度规划推动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健全法治保障体系。研究制订绛县文物保护条例,明确文物管理人员、制度;明确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当地的财政支出预算:明确各部门联合机制;完善文物执法队伍的建设、培训工作和设备配置;明确对文物宣传工作的规定,落实宣传责任制,建立文物宣传奖励机制。为基层文物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积极探索符合绛县实际情况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和制度。(三)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规划(三)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规划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94、关于“四项责任”、“五项防范”、“四项措施”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方法,明确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夯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落实以区政府、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土地承包人为主体的文物安全管理四级责任制,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明晰、任务落地、问责有人。建立完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二、文物二、文物“四有四有”工作规划工作规划(一)保护区划及管理规定(一)保护区划及管理规定1.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规划近期沿用现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各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一95、张图”实施严格保护、监督实施。鉴于前期低级别文保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有臆测性,在规划中远期,通过四普工作,依据实地普查资料可进行适度调整,古建单位则要依据实地环境划定,古遗址、古墓葬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可依据实际地形及数据扩大或缩小,可以与基本农田相叠加。坚持文物保护优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要求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旅游等开发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为各级政府部门在土地出让、工程选址、矿权审批等决策时提供科学依据。2.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在绛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96、设污染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禁止开采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地下矿藏。保护范围管理规定: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第 17 页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本体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文物保护范围核定公布前已有的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危害文物本体安全的应当拆迁,破坏或者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的应当结合城市改造和旅游开发逐步拆迁或者改97、造。拆迁、改造费用由文物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但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属于违法建筑的,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禁止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举办灯会、焰火晚会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设立高压输变电设施,高压输变电线路不得擅自跨越文物,确需跨越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与该文物相应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并与该文物行政部门商定保护措施,保证文物安全。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在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本体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的限制,应结合文物本体类型、周边环境实际98、状况、当地传统民居建筑高度和既有建(构)筑物高度等具体制定,原则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不得高于文物建筑本体。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河流、林地、农田等区域,应结合河流、林地、农田等保护要求设置禁建区或限建区。(二)管理机构建设及管理人员引进培养计划(二)管理机构建设及管理人员引进培养计划1、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县、乡(镇)、村、农户及文物保护员四级文物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一级管理中心即绛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县域内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培训、研究工作的实施;二级管理中心在各乡镇分别建立文物管理站,由乡长或镇长负责辖区内99、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三级管理中心是各村村委会,成立文物保护领导机构,落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四级管理中心是衣户及文物保护员,建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依靠群众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遴选具备条件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专职文物管理机构。2、管理人员引进培养计划坚持文物保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依托绛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人才培养及引进计划,不断健全文博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机制,引进集考古、古建筑保护、科技创新、文物鉴定、文物修复、文物展览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100、落实文化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青年文化英才工程,建立健全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发掘培养各艺术门类和流派的带头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多渠道基层文物保护看护机制。做好文物管理人员的酬薪、奖励机制、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的保障工作。制定文物管理人员培训计划,采用线上线下融合的培训模式加快文物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依托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的线上培训教育平台开展网上培训,并与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每年通过现场培训班、网上学习班、外出考察学习等培训形式和现场实践、在岗培训、定期轮训等方式,定期对文物管理人员进行文物保护安全防范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组织文物专职及兼职管理人员至少开展 101、1 次集中式的业务教育培训,加强对文物专职及兼职管理员、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专业管理、教育、培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多渠道基层文物保护看护机制,采取“志愿者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常态化、专业性、全方位文物保护巡查队伍,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的方式。3、多部门协作管理规划严格落实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会议精神,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采用不定期方式召开全体会议。加强绛县文物保护中心与绛县发改局、绛县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教科局、环保局、公安局、消防队、交通局、工商质监局、档案局、水务局、林业局、广电中心、新闻中心、各乡102、镇人民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建立绛县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多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联合巡逻防控,定期开展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联动、防范与打击联动、专业部门与社会力量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共建常态长效协作机制、安全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检查机制、应急管理机制以及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共同提升工作能力和防范水平。(三)标志说明完善规划(三)标志说明完善规划为绛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碑,保护标志碑的设立应符合文物保护单位标志(103、GB/T 22527-2008),根据文物保护级别由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拨付文物标志说明设施第 18 页所需费用。对已设立的文物保护标志碑要及时更新文物名称、保护级别等文物基本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在标志碑的基础上,增加说明牌,陈述文物的基本内容,形制材质与标志碑统一。重点是涑水民居,在近期工作内容中,依据现有名单,建议集中挂牌,确保保护工作。(四)(四)文物档案及数据信息管理规划文物档案及数据信息管理规划优先对绛县国保和省保的古建筑类文物实施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工程,并在规划远期结合文物价值、文物类型选择有条件的重点文物开展数字化保护工作,推进文物数字资源高效采集、三维数字化测绘、数据档案建设等104、基础工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各类资源转化为量化的数字信息存储。加强文物数字资源的保密管理力度,对数字化数据要建立数据灾备中心。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资源总目录和大数据资源库等,逐步建立文物大数据库及数据平台,积极推进文物数据平台与同级各行政部门其他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与各级文物数据平台的竖向对接:将绛县文物资源空间信息数据库纳入绛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各政府部门共建共维共享共用平台;做好文物数据资源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平台的竖向对接,整合文物数据资源,推动绛县文物数字化工作纳入山西省文化遗产综合应用平台,并适时对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三、管理工作内容及责权奖惩要求105、三、管理工作内容及责权奖惩要求(一)(一)管理工作内容管理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个人及文物保护员”四级责任制,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方式,将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列为督察重要事项。强化预防控制措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建立案件分级管理、应急处置、挂牌督办等机制,建设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并与省级安全监管平台联网,与公安机关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对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专人 24 小时在岗制度和保护责任人制度,加强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措施。每年组织文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文物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察,联合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对文106、物安全、保护管理、合理利用等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将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列为督察重要事项,并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不断强化文物旅游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文物、旅游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文物旅游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巡视检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定期组织评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状况并向社会公布,促进文物保护和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景区的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水平。文物管理使用者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本单位文物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自觉接受属地监管。(二)(二)责权奖惩要求责权奖惩要求严格落实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107、和人员责任。滥用职权、不履行文物安全责任,瞒报、谎报、迟报文物违法案件、文物安全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文物安全责任事故和案件责任追究由有处分权限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机制和“双随机”抽查机制。把依法保护文物、确保文物安全列入旅游景区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对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不落实,造成文物破坏、损毁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并通报批评,涉及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结合文物工作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办法。对文物工作成绩显著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有杰出贡108、献的文物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对漠视文物保护、散漫无为、推进落实不力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实施惩戒及问责制度,对影响恶劣的事件要约谈乡镇政府的相关责任人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处理。四、经费筹措及管理要求四、经费筹措及管理要求(一)(一)经费筹措计划经费筹措计划落实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中央引导、省市统筹、各县落实、社会参与的多渠道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严格执行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要求,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并按照文物发展计划逐年增加文物保护专项经109、费。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发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统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新农村建设及乡村振兴资金等优化配置用于相关联的文物工作。鼓励当地政府第 19 页积极申请山西省人民政府一般债券,加大政府一般债券对低级别文物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申请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健全多元化的文物保护利用资金投入渠道,采取共同开发利用、共同投资保护、共同分享成果等方式,通过减税降费、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对文物事业投入,吸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文物事业捐赠,建议设立绛县文物保护利用基金,对社会力量参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试点给予110、必要的奖励,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开展试点,逐步推广实施。为建立社会保障资金多 渠道筹措机制营造良好氛围。(二)(二)经费管理要求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审核、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文物保护经费的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重复评审或重复立项等形式截留项目资金。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五、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计划及相关上位规划衔接要求五、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计划及相关上位规划衔接要求(一111、)(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计划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计划规划近期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文物专项经费或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完成周家庄遗址、横北倗国墓地、长春观等重点文保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及公布工作。在规划远期根据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需求,制定文物集中连片分布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计划,并依法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中、远期根据文物保护规划公布情况,开展文物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和三防工程,环境治理内容包括保持视线通廊、空间景观整治、道路修建改建、居民搬迁调控、不协调建造物的拆除或整饰要求等。(二)(二)相关上位规划衔接要求相关上位规划衔接要求加强本规划与绛县“三级三类”规划体系的其余规划、各级国民经112、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的衔接及融合工作,本规划文物本体保护措施、由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构成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空间形态控制指标和要求、文物利用限定等属于规划强制性内容,要作为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纳入相关上位规划,相关上位规划中涉及文物保护利用的部分应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统筹将包括文物本体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为政府部门在土地出让、城乡规划、工程选址、矿权审批等决策时提供科学依据。六、文物产权及管理权属规划六、文物产权及管理权属规划及时将新发现文113、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建议绛县文物管理部门尽快依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2009 年)规定程序将新发现文物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完善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文物核定公布标准,规范文物调查、申报、鉴定、登记、定级、公布程序。绛县人民政府组织文物所在地存在争议单位或个人产权争议的,应理顺文物使用权属与管理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国有产权文物的管理使用单位为保护责任人,无管理使用单位的由所在乡镇政府指定保护责任人;集体、个人产权文物,由绛县文物主管部门与集体、个人签订文物保护协议,由集体、个人承担保护管理责任。文物管理使用人是文物安全保护的责任人,对文物安全114、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保护责任人应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义务,落实文物安全岗位职责,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制定奖惩及行政问责制度,并自觉接受属地文物主管部门监管。鼓励政府部门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居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七、考古前置工作要求七、考古前置工作要求深入贯彻“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按照“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绛县基本建设过程中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实现优化招商引资及发展服务环境,提前发现并保护地下文物遗迹,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减少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好绛县的土地储备115、考古前置,加强新建项目的供地管理,在土地出让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前严格遵循考古前置规定,将考古作为土地供应前提条件,地方政府在土地储备时,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要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依法完成考第 20 页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在文物主管部门完成考古工作、认定确需依法保护的文物、提出具体保护要求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出让中落实。暂不具备考古前置条件的,文物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出让前完成考古工作。八、文物行政审批及监管要求八、文物行政审批及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116、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应依法履行批准手续。根据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新建改扩建革命文物及红色文化遗址周边的革命纪念设施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未批先建、边报边建。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面向社会的文物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发建设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建设工程的,要事先依法征得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的,不得立项,更不得开工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117、实施意见,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建不符、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环境风貌等法人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要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并向社会曝光。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规划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规划一、文物消防规划一、文物消防规划全面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检查,完成火灾风险评级。优先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火灾隐患严重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工作。健全完善消防系统,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配齐消防器材、器具,增强有效防护灭火能力。绛县消防救援大队设立为一级消防站,在各乡镇中心区域设立二级消防站,各消防站的救援范围应覆盖到全县不可移动118、文物,打造“15 分钟应急消防救援圈”。加强消控指挥中心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县级、片区、乡镇三级联动,公安、消防、应急三员联防的消防安全联防联动机制。以现状绛县消防指挥中心为基础,完善城市消防联动系统、火灾报警与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图像传输系统、卫星定位综合集成系统的建设。加快文物保护单位专职消防员、管理人员监督培训,增强文保单位自防自救能力。二、文物安防规划二、文物安防规划加强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体系梳理、评估。对已有的安防体系进行优化提升。根据相关 规范,尽快建设尚未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的文物保护单位,完善人防、技防、物防的安防体系,保障文物安全。完成绛县文物安全119、监管平台建设,推动文物安全监管平台与“雪亮工程”对接并接入公安机关,实现文物信息共享。绛县公安局、绛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完成绛县 622 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安全信息采集,纳入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动态管控,全面提升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强化协作机制。公安、海关、工商、交通运输、水利、文物等单位要密切配合,保持对盗窃、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文物犯罪,推动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文物安全。建立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法治保障体系。120、三、文物防灾减灾规划三、文物防灾减灾规划推动绛县人民政府将文物防灾减灾纳入地方自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当中。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成果,加强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等火灾防控、洪涝监测预警、地球和地质灾害防控信息技术应用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文物灾害风险预判、防范和统筹部署工作。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排查,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广科学适用的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文物安全监测和执法督察中的应用。由文物行政部门会同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成立文物防灾抢险应急组织,完善文物灾害险121、情监测预警、危险评估研判、灾情防备、受灾处理、信息报告、灾后修缮修复等一系列应急处理程序和方式,加强各文物关于安全风险评估、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辨识、风险等级管理、地第 21 页质灾害和地震防控信息技术应用,展开应急训练和演练,提升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控水平,有序推进文物排险处置工作。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文物利用专项规划文物利用专项规划一、文物利用工作思路一、文物利用工作思路遵循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的关系,利用方式应有利于阐释文物价值、发挥文物社会功能、保障文物安全、提升文物管理水平,严禁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不恰当开发利用,积极推动全县文物旅游业融合化、品牌化发展,同时规122、范文物旅游开发活动,坚持发展旅游以保护为前提,避免文物景点景区过度商业化、娱乐化。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为牵引,以打造春秋故绛城为中心,将尧的故乡、天下第一县、倗国墓地、晋国和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人类聚集地周家庄遗址、乔寺碑楼等文化遗产,以点带线,以线成面,打造出三维立体的春秋故绛城。实施精品战略,繁荣艺术文化,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升绛县文化底蕴、旅游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绛县历史博物馆、周家庄遗址、西吴壁炼铜遗址、民居展示、碑楼和牌楼艺术区等建设项目,开发文物研学旅游线路和产品,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山西黄河板块划分为主体区 19 个县(市)和关联区 30 个123、县(市),绛县是关联区之一,以此为契机,依托红山机械化厂,弘扬绛县大三线时期红山精神,重点打造天下第一县军工游乐园县级重点项目,塑造绛县文创品牌,再造红色旅游热点。结合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 年2035 年、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绛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的规划目标,依托绛县独特的军工文化、优越的生态山水风光、深厚的历史文化以及浓郁的民俗风情,挖掘旅游资源的特色和文化内涵,重点打造文化体验类、度假与养生类、山水观光与运动类产品,构建特色突出、体系完备的旅游产品体系。二、利用方式与强度限定要求二、利用方式与强度限定要求遵循“保护124、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应注重对文物核心价值的准确阐释,防止对文物价值的误解、歪曲或滥用,严禁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不恰当开发利用,发挥好文物资源在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可以分为原功能延续、村社服务、社会教育、文化展示、商业利用等,制定展示层次、展示路线、展示节点,结合县域内不同特色文物资源,将原貌展示、场馆展示、标识展示、民俗体验等展示模式相结合。对文物本体保存较差、观赏性较差、不具有典型性、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匮乏、难以对外开放展示的文物,暂不列入展示利用范畴。根据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125、018-2022 年)的意见(2018 年),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促进晋冀豫片区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的联动性。宣传、文化、文物部门管理使用的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应全部对外开放,其他部门管理使用的应尽可能对外开放。结合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依托革命文物资源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载体,整体纳入规划。坚持文物保护优先,严格履行涉及文物的旅游开发审批程序,合理利用文物资源,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景区的历史风貌、自然环境和文化内涵。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评估体系和制度,科学核定与控制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文物和游客安126、全。三、区域整体展示利用规划三、区域整体展示利用规划依据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提出的构建“两山七河一流域”为骨架的国土空间保护修复格局,属于国土空间保护修复格局“七河”中绛县境内涑水河。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先导,描固自然生态空间本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形成“山清水秀、林茂草丰”的绿色国土空间,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更好地履行山西作为黄河中游生态安全保障关键区域、环京津冀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区的使命担当。“三河一山一边关、八个集聚片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总体布局,绛县涉及“八个集聚片区”中的“临汾运城盆地片区”,绛县属于历史城市,传承三晋历史文化127、魅力,以更开阔的视不断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扩大保护对象范围,积极拓宽能体现三晋魅力的文化资源与文化空间,实现一体化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新格局。根据绛县文化主题类型及其分布情况,构建绛县文物的展陈体系,形成全县文物展示利用第 22 页新格局;遴选一批价值突出、核心文化内涵丰富的文物资源,作为彰显绛县历史文化古城的实物载体,开展相应的展示利用重点项目;综合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街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文化资源,构建文旅融合示范区,促进文旅深度融合;以“文物+旅游”工程为契机,打造一批优秀 的文物展示参观目的地,建设文化旅游示范城市;发展博物馆建设,提升博物馆综合服务水平。同运城市十四五文化旅游128、融合发展规划、绛县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相对接。四、规划布局及功能分区四、规划布局及功能分区(一)规划布局(一)规划布局规划构建“一轴两带七区”的绛县文物保护利用总体布局。一轴即依托东西向跨越县域的 G241 和 G342 国道形成主轴线。两带即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城镇发展带和涑水河田园风光示范带,串联起沿途文物资源。七区即依托区域文物资源形成典型的文化展示区域,包括博物馆展示及游客集散区(集中以文庙、太阴寺为主)、遗址文化区(以横北倗国墓地、周家庄遗址为代表)、晋国文化区、摩崖石刻文化区、红色文化区、古建艺术文化区(以南樊石牌坊及碑亭、董封戏台、南柳泰山庙等为代表)、民俗民居文化区(以乔寺碑楼129、柴家坡民居为代表)。(二)功能分区(二)功能分区规划布局 7 个文物利用功能分区,包括:1、博物馆展示及游客集散区以绛县文庙、长春观、尧王故里展馆和太阴寺为重点,成为对外集中展现绛县不可移动文物与可移动文物的资源优势及价值特色的重要窗口,加快在县城新区建设一个核心旅游集散中心,承担旅游集散功能和为游客提供问询、交通、导游和住宿等各项旅游接待服务,贯通各乡镇和重要景区的节点性旅游集散中心。2、遗址文化区依托以横北倗国墓地和周家庄遗址为主的文物遗址资源优势,提升绛县早期遗址文化的全国知名度,加大居太遗址、横北倗国墓地、周家庄遗址的多学科研究,中远期打造完成周家庄遗址公园和倗国遗址博物馆的建设,带130、动周边周家庄遗址、居太遗址等以点成面打造成晋南文化遗址旅游示范区。3、晋国文化区以晋文公墓、晋献公墓、晋灵公墓等晋国遗迹和晋文公展馆为核心,展现晋国的深厚文化内涵,推进晋文化、晋国历史研究和展示利用。4、摩崖石刻文化区利用华山摩崖石刻和八宝滩摩崖石刻为中心,结合山水生态度假集聚区发展的需求,发展文旅自驾线路,将摩崖石刻的艺术和历史价值生动对外展示。5、红色文化区以绛县抗日政府旧址为核心,各革命遗址建筑为亮点,传统村落北坂村为支撑。依托 541工程一分指和四分指区域打造军工文化旅游项目,构建军工主题公园“峥嵘堡垒”和特色主题小镇“三线村”两大核心吸引物,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实施红色基因保护131、传承工程,组织青少年、党校学员到文物、博物馆开展现场教育,利用重大纪念日和大型节庆活动做好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打造集红色教育、民俗体验、乡村休闲等为一体的红色文化旅游胜地。6、古建艺术文化区以南樊石牌坊及碑亭、董封戏台、南柳泰山庙和槐泉五号民居等不同类型的文物建筑为展示资源,以山西作为古建筑大省为背景,重点展现绛县特有传统建筑和石刻、砖雕艺术风格,突出展示绛县传统的建筑营造技术和雕刻工艺,可发展营造基地。7、民俗民居文化区以乔寺碑楼以及周边的传统涑水民居为展示点,充分发掘涑水河流域的民俗和民风文化,打造绛县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的典型代表。以绛县飞龙、打铁花、尧传说等非遗为重点132、,推进“故绛文化城”的打造。五、展示利用主题规划五、展示利用主题规划(一)展示定位(一)展示定位1.人类起源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人类大型的聚集地绛县具有丰富地下文化遗产,集中体现了新石器时代及夏商周时期的遗存,典型代表有居太遗址、周家庄遗址、横北倗国墓地和西吴壁炼铜遗址等,遗址面积大、种类丰富、年代从石第 23 页器时代开始。绛县可以充分利用这些遗址遗存,通过遗址片区形式讲好黄河文明,做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向世人展示好人类起源。2.尧王故里尧王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的五帝之一,开人类文明之先河。尧王的出生地在绛县有充分的证据,如:东尧岭尧王庙遗址,在尧寓村有娥皇、女英庙遗址,在尧王山有仰韶文化、龙133、山文化、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三尧岭有古灰坑、古陶窑、灰层、灰舀遗址等。同时,山西省绛县“尧的传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绛县可以充分利用本地尧王文化遗产打造尧王故里和尧王故里拜祖大典。3.春秋故绛城晋国和倗国晋献公曾在绛县建都,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曾在此成就霸业,留下了车厢城、晋文公墓、晋献公墓、晋灵公墓等诸多遗迹。2004 年,横水倗国墓地的发掘揭开古倗国地理谜团,对于研究晋国周边的“怀姓九宗”有着重要的研究意义。这些遗址遗存都有利于绛县打造春秋故绛城晋国和倗国。4.天下第一县左传中关于绛县老人的记载,是先秦历史文献中出现的第一个县名,绛县成为中国最早设立县制的地方,134、素有“天下第一县”之称。要利用这一历史记载,打造新的文化品牌。(二)各乡镇展示利用主题(二)各乡镇展示利用主题以绛县的多元文化遗存为基底,构建“一核、一带、多组团”的文化展陈体系。一核:依托居太遗址、周家庄遗址、横北倗国墓地,集结该三处文化领域内的代表,打造形成绛县核心文化地春秋故绛城,将多元故绛文化串联为一体,完整的展现绛县历史文化的时空序列,打造绛县文脉核心,并辐射周边的文化资源。一带:以沁东线为绛县文化带,将各镇区组团文化,以点成串,打造出绛县文化旅游串。依托绛县七山二岭一分川的自然生态,将绛县的文化和自然生态深入融合,打造出生态故绛城。多组团:基于绛县 10 个乡镇的文化遗产特征和聚集135、度分析,整合各个乡镇文化类型,以乡镇具有突出历史意义、重要文化价值、具有文化影响力的先贤名人和文物资源为主干,遴选一批能够支撑乡镇多元文化的文物资源,再依托组团的文化效应,作为绛县文化展陈体系的重要内容,以组团提升绛县春秋故绛城,构建彰显绛县文化和民族自信的展陈体系。1.古绛镇尧王故里目前古绛镇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165 处,国保单位绛县文庙,省保单位北步康墓地、龙庆院和车厢城城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尧的传说。古绛镇文化遗产丰富,以绛县文庙和车厢城城址为亮点,来带动提升古绛镇尧王故里的社会影响和地位。通过深挖和完善“尧都村”、“宿尧村”、“尧寺头”和“尧寓村”,向世人展示能够反映和佐证尧故里的136、古石碑、古石匾,砂陶及古灰坑、古陶帘、灰层等遗址,巩固尧王故里地位,吸引华夏儿女前来祭奠和悼念,助推打造绛县尧王故里拜祖大典礼仪文化。继续挖掘和宣传郝家窑村下沉式地窨院传统窑洞民俗,展示明、清以来的晋南家具、生活用具、农耕用具、古代陶瓷和红色文化,打造山西晋尧民俗博物馆。吸引游客观赏、怀旧和体验,发展成远近闻名的窑洞文化展示、民俗文化传承、青少年科普教育、生态休闲旅游观光、蔬果采摘体验为一体的 3A 级乡村旅游村。2.横水镇打造周家庄遗址和横北倗国墓地遗址公园和考古体验馆目前横水镇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95 处,国保单位周家庄遗址、横北倗国墓地、乔寺碑楼和景云宫玉皇殿,省保单位居太遗址、横北探花府137、和横水成汤庙。横水镇文化遗产丰富、集中度高和价值高,古墓葬和古遗址占比 55.79%,依托周家庄遗址和横北倗国墓地打造遗址公园,宣传绛县龙山文化和倗国文化。通过遗址公园的公共性,吸引游客探寻考古的魅力,修建考古体验馆,组织考古体验活动,增加文化体验趣味性和游客粘度,开发考古文创品,增加文化产业收入。3.南樊镇打造古建筑文化和石刻艺术研学基地目前南樊镇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76 处,国保单位南樊石牌坊及碑亭和南柳泰山庙,省保单位晋献公墓和沸泉九龙庙。南樊镇古建筑和古民居丰富,在不可移动文物中,占比 59.21%,其中民居占比 48.68%,依托南樊石牌坊及碑亭的建筑艺术价值为中心,结合西堡民居、槐泉138、民居和吉峪民居等,打造艺术写生、影视基地和乡土寻根等文化研学基地,通过科学规划,采取政府和村民结合方式,申请国家乡村振兴资金,打造民宿和美丽乡村,来增加文化的深度体验,同时增加文化旅游收入。4.安峪镇打造古遗址文物遗产涵养区目前安峪镇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42 处,主要位于临磨线以西的平原地带,国保单位为董封戏台。不可移动文物主要以古遗址为主,且分布较为分散和价值偏低。绛县的文物遗产集中度高,主要位于古绛镇和横水镇,结合绛县文物保护的现状,安峪镇的文物工作主要以挖掘文物第 24 页价值,提升文物等级为主,依托安峪镇文物分布平原地带,便于管理的条件,设立文物遗产涵养区,加大县级和未定级文物点的巡护和139、抢险保护,通过加深研究,提升文物等级和价值。统筹文物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完善日常养护制度机制,强化基层文保力量配备,增强文物抗灾能力和抢险救灾保障能力。5.大交镇打造文物民居遗产涵养区目前大交镇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36 处,其文物为县级和未定级的文物点,文物类型主要为古民居,古民居的产权为个人和集体居多。结合绛县文物保护的现状,大交镇的文物工作主要以挖掘文物价值,加大文物管理为主,打造绛县文物民居保护标杆乡镇。依托民居集中优势,设立文物民居遗产涵养区,加大民居文物点的巡护和抢险保护,通过发传单和新媒体方式,引导居民以身作则,加入民居保护的行动之中,探索古民居与居民和谐共荣的理念。6.磨里镇打140、造红色文化体验区目前磨里镇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40 处,省保单位晋灵公墓。磨里镇主要位于山区之中,拥有绛县抗日政府旧址。结合山西省绛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打造天下第一县军工游乐园的主题,深入挖掘绛县抗日政府旧址红色文化价值,打造成绛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山区地形,打造青少年红色文化体验区,体验军旅生活,增强体魄。7.陈村镇道教和堪舆文化研究区目前陈村镇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41 处,国保单位长春观。陈村镇主要位于山区内,以长春观道教道场为主,还有东坡帝君楼和东峪五圣母庙。结合陈村镇的山地山貌特征,便于道教文化的发展。长春观作为长春真人丘处机的道场,以此为中心,推动绛县道教文化、堪舆文化的研究和发展141、。8.卫庄镇打造春秋故绛城目前卫庄镇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51 处,国保单位太阴寺,省保单位雎村墓地、晋文公墓和韩庄净居寺。在绛县现存晋文公墓、晋灵公墓、晋献公墓、车厢城城址和西吴壁炼铜遗址以及东华山发现的晋国古币太阴币铸造地,见证了春秋时期晋国的发展历程。同时,绛县县委、县政府把打造晋国文化当作重头戏,成立了由领导、学者参与的晋国文化研究小组,出版了 晋国资料汇编、晋文公、晋文公的传说、古绛春秋、绛县与晋国有关的村名、祁奚用及后裔在绛县考和与晋文公有关的成语故事等多部资料汇编。依托晋文公墓和晋国文化研究成果,打造晋国遗址公园和晋国文化馆,助推绛县三晋文化推广和文旅产业发展。9.郝庄乡打造文物遗产142、涵养区目前郝庄乡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36 处,省保单位为裴行俭墓。郝庄乡不可移动文物主要以古民居和古遗址为主,且分布较为分散和价值偏低。结合绛县文物保护的现状,郝庄乡的文物工作主要以挖掘文物价值,提升文物等级为主,依托郝庄乡文物分布平原地带,便于管理的条件,设立文物遗产涵养区,加大县级和未定级文物点的巡护和抢险保护,通过加深研究,提升文物等级和价值。统筹文物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完善日常养护制度机制,强化基层文保力量配备,增强文物抗灾能力和抢险救灾保障能力。10.冷口乡打造古民居文化研学基地目前冷口乡拥有不可移动文物 40 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以古民居和古遗址为主,古民居占不可移动文物 30%143、,冷口乡位于山区之中,结合尧寓民居和马堡民居,集中连片,打造艺术写生、影视基地和乡土寻根等文化研学基地,通过科学规划,采取政府和村民结合方式,申请国家乡村振兴资金,打造民宿和美丽乡村,来增加文化的深度体验,同时增加文化旅游收入。(三)展示利用线路(三)展示利用线路全域旅游精品游线(故绛风情):绛县历史博物馆故绛文化城车厢城城址尧寓村周家庄遗址横北探花府横北倗国墓地乔寺碑楼景云宫玉皇殿。规划 2 条文物主题展示利用精品游线,分别是:人类起源文化主题游线:绛县历史博物馆西吴壁炼铜遗址周家庄遗址横北倗国墓地乔寺碑楼尧寓遗址太阴寺长春观绛县文庙。晋国文化主题游线:绛县历史博物馆晋灵公墓晋文公墓晋献公墓144、车厢城城址。六、博物馆利用专题规划六、博物馆利用专题规划(一)博物馆建设提升规划(一)博物馆建设提升规划优化博物馆布局。配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文化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做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等发展规划中博物馆建设相关项目的对接和实施。争取建设类型丰富、主体多元、主题鲜明的现代博物馆体系,规划遗址博物馆、行业博物馆、专题博物馆、社区博物馆落地实施。以现有绛县博物馆、山西晋尧民俗博物馆、曹金海烈士纪念馆等为基础,完善馆藏文物数字化档案建设,支持新建一批特色专题博物馆,遗第 25 页址博物馆和社区博物馆。积极推动利用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博物馆工作计划,健全民办博物145、馆专业化建设的扶持资助机制,探索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博物馆建设模式,将更多的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免费开放范围,促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做好博物馆藏品管理。加快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进程。加强馆藏珍贵濒危文物、材质脆弱文物本体保护。推动多元化、低成本、高效能的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体系建设。加强馆藏石刻文物拓印监管。加强国有馆藏文物外借管理,履行相应备案审批程序。推动藏品信息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正规授权方式对文物资源进行合理创作,以信息技术激发文物价值阐释传播,建立权责清晰、统筹规范的文物信息管理制度。建立涵盖县、乡、村三级的特色展览馆体系。支持绛县博物馆特色化发展、智慧化升级,提升146、博物馆基础展陈质量,采用科技手段将展示方式提升至数字化、多维度、沉浸式体验的新高度。将绛县博物馆、绛县文庙、太阴寺、西吴壁炼铜遗址和迴马岭红色教育基地等纳入县政府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建设工程。支持鼓励社区企业建设博物馆,依托本地闲置的文物建筑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博物馆,逐步推广智慧博物馆、生态博物馆、流动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试点,打造成为区域特色旅游目的地。提升改造曹金海烈士纪念馆,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策划推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合理运用新媒体和新方法进行展品的沉浸式展示陈列,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积极推进革命文物联展巡展。完善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147、,健全博物馆藏品征集、登记、定级机制,并广泛征集民间可移动文物。(二)线上数字化博物馆展示平台建设(二)线上数字化博物馆展示平台建设依托国家“云展览”平台、山西文旅集团的“智慧旅游云平台”、绛县数字文化云平台,配合山西省文物局建设全省文物(包括流失海外的山西文物)数据系统、监测系统、监管系统,延伸开发文物数字化平台、智能化平台、故事化平台,依托构建的绛县全域智慧旅游云平台,实现绛县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化平台、革命文物大数据库、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博物馆平台、展览馆、纪念馆、旅游景区的文化资源等数据同步和信息交换,推进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通过“文物+数字化”方式,积极推进绛县文物数字再现工程,融合互联148、网、多媒体技术、三维模型等技术手段,开发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培育一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数字系列产品。七、文物展示利用及服务设施规划七、文物展示利用及服务设施规划(一)文物展示利用设施规划(一)文物展示利用设施规划对太阴寺、绛县文庙等已成熟开放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题展厅更新、换展。对景云宫玉皇殿、董封戏台、周家庄遗址、横北倗国墓地、长春观、南柳泰山庙、南樊石牌坊及碑亭、乔寺碑楼等 31 处国保和省保处文物设立展板,展板内容包括:各文物建(构)筑物的年代、价值特色、历史文化内涵或革命事件等基本信息。文物展板的外观应与文物风貌协调一致,并将文物元素融入展149、板设计。在绛县博物馆等定期实施一批集陈列展览、教育活动、学术研讨、文化创意于一体的特色精品展览项目,推出一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组织策划一批格调高雅、内容丰富、形式活泼、贴近群众的专题展览。以乔寺碑楼和南樊石牌坊及碑亭为着重展示点,凸显牌楼文化,代表晋南高超的石刻技艺。以两牌楼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为基础,做好牌楼石刻的细节展示,做好周边的环境改造和串联周边历史遗迹,真实还原历史环境,体现牌楼的文物价值。(二)文物利用服务设施规划(二)文物利用服务设施规划依据整体展示空间格局及文化路线,对接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150、纲要等,建立高效便捷的对外交通系统,提升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加强对周边其他地区的交通辐射带动;建设城乡通达的全域交通系统;推进可持续发展、宜人的交通发展模式,促进城乡空间高品质发展。加快推进绛县与周边县市的对外交通提升建设,做好高速路口、国道、县道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衔接工作。加强主干道路通往文物保护单位的道路改造,提升重要展示节点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道路通行能力。实施旅游道路改扩建工程,加快旅游节点公路、美丽乡村、古村落保护利用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道路不得对古建筑周边环境,以及周边的遗址、墓葬等地下文物埋藏区造成破坏。对于村级道路穿过的文物保护单位,如南樊石牌坊及碑亭等,禁止大型车辆穿行,减151、少机动车穿行。对于贯穿在传统古村落的内部道路,严格控制其街巷宽度与空间尺度。对文物周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保持或恢复传统肌理、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对于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道路,应当限期改正。对太阴寺、绛县文庙的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定期检修、完善。对董封戏第 26 页台、长春观、南柳泰山庙、南樊石牌坊及碑亭、乔寺碑楼等配备公共卫生间、游客服务用房、停车场等完善的游客服务设施。其余 15 处省保、市保文物视展示利用状况分别设立冲水厕所、文物指示路牌等基本的游客服务设施。文物利用服务设施应尽量远离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位于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服务设152、施应尽量改造既有建筑物使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的服务设施应依法报批,获得文物行政许可后方可实施。展示区内道路规划,应尽量利用原有市政道路,可配合展示需要新建道路,新建道路前需论证必要性,并以步行道及电瓶车车行道为主。完善文物展示区域内环卫设施建设,不列入展示节点或暂不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期内暂不设环卫设施。在规划远期对游客较多的已开放利用文物实行参观预约,并提供文物保护档案、数字化信息、交通路线、开放状况及时间等自助查询服务。八、文化研学旅行专题规划八、文化研学旅行专题规划绛县丰富的文物资源和多元文化特色,打造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人类较大聚集地研学基地、尧王文化研学基地、倗国文化153、研学基地、晋尧民俗文化研学基地、曹金海烈士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一批研学教育基地,融文化旅游、科普教育、文化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并积极申报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全县研学基地建设;结合各基地研学主题,面向不同年龄段学生市场针对性研发制定研学课程体系。积极推广“尧王文化”、“倗国文化”和“红色文化”等一系列科普研学旅游活动,依托“文物+景区”、“文物+研学基地”、“文物+博物馆”和“文物+数字化”等方式,提升绛县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水平。九、游客管理及容量控制规划九、游客管理及容量控制规划(一)游客管理要求(一)游客管理要求完善涉及文物的景区游客管理制度。加强已开放参观游览区及非参观游览区154、的管理和宣传引导,重点对古墓葬封土堆、古建筑构件、古碑刻等露天、易损的文物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合理设置参观导览警示标识,警示游客参观活动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造成破坏,并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规范和引导旅游者的行为。文物管理机构应在文物游览区内设置游客注意事项的提醒标识,并在游览区内举办文物保护宣传公开课、文物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向游客普及文物保护知识。(二)游客容量控制要求(二)游客容量控制要求根据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文物保护单位游客承载量评估规范(WW/T 0083-2017),由绛县委托专业单位逐步对展示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游客容晕测算,设定游客流量预警阀值,并出具游客容155、量测算报告。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卡口法实测卡口处单位时间内通过的游客数量,与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及环境容量等进行校核与综合平衡,综合考虑观赏心理标准、文物容载标准、生态允许标准、功能技术标准等,从而确定科学、合理的最大日游客容量与最大年游客容量,并根据监测数据对游客容量不断进行调整,直至能够满足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双重要求。文物管理机构或运营单位应配备游客流量监测调控设施,加强客流分析研判,制定高峰期游客流量疏导应急预案,一旦游客数量超过设定的游客流量预警阈值,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预约、错峰、限流限量、分流引流等动态调节措施,将游客数量严格控制在最大容量内,并在可能造成人员聚集、滞留的地方安排专人156、疏导,对游客接待量超过承载量造成文物破坏或可能造成文物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十、社会及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十、社会及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推广实施文明守望工程,推介拯救老屋行动、文物认养领养、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义务巡查员等社会力星参与实践。丰富和完善“绛县文化和旅游局”和“绛县文物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文明守望工程专版,对文明守望工程政策和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的渠道。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捐赠、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157、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投入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工作。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第 27 页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考古及研究专项规划考古及研究专项规划一、考古工作规划一、考古工作规划绛县考古工作总体是以抢救性考古发掘为主。规划近期开展 4 处(西吴壁炼铜遗址、横北倗国墓地、周家庄遗址、居太遗址)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的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成果,补充重点调查、局部重点区域考古勘探或发掘工程,厘清地下文物分布的密集区、可能分布密集区和可能分布区等,统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历史文化保护线,制定管理规定和空间形态管控指标要求,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监管平158、台,作为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加强文物研究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依托文物资源,积极推进考古基地建设,争取晋南区域考古中心在绛县落地,形成集学、研、践于一体的“1+3”考古实训基地模式。依法开展乔寺遗址、尧都遗址、乔野寨遗址、尧寺头遗址等重要遗址的试探或考古发掘工作,厘清地下文物的分布边界、空间格局及功能分区等基本信息。优化考古出土文物、涉案文物移交制度。强化考古项目监管,开展考古出土文物移交专项行动,考古发掘单位、当地公安机关要依法向博物馆移交文物。加强考古发掘资质管理,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考古中的应用,鼓励多学科多领域协同合作,159、将传统考古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利用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对地观测等现代科技手段,以及考古现场文物保护、信息提取和实验室考古技术攻关成果,提升考古信息采集管理、综合分析、研究应用和出土文物保护水平。在已有西吴壁炼铜遗址考古工作的基础上,深度发掘、串联绛县其他的冶铜遗址和铜矿遗址,形成绛县的青铜冶炼考古基地,辅以多学科研究,吸引高校和大型企业支持,打造绛县为青铜时代的冶铜基地品牌。二、研究工作规划二、研究工作规划加强与省内外不同学科的文博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文物研究工作,邀请涉及历史、古建、民族、宗教、旅游等行业的国内外研究机构及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作为文物研究顾问,建立跨部门跨地160、区的协同创新工作机制,争取建设多学科交叉的文物研究高地、文物人才培养基地、文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围绕“考古中国”重大项目,“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夏文化研究”、“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晋南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等一系列重大课题开展考古工作。设立尧王文化、倗国文化、晋尧民俗文、古代建筑艺术史、涑水民居、红色革命史等系列研究主题,组织文物专家、学者及研究人员,系统梳理历史脉络、古迹遗存、文化传承等,深入挖掘绛县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先进文化精神内核等,高度提炼文物蕴含的文化基因和对时代价值。深化文物学术研究和文物价值内涵的挖掘,加快研究成果的转化宜传,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促161、进文旅融合发展。以物知史,以物见人,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整合文物、党史、军史、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研究力量,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开展实物、文献、档案、史料和口述史征集,挖掘革命文物深刻内涵,推出重要研究成果,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弘扬革命精神。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规划分期规划分期一、分期依据一、分期依据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发展规划。文物工作的方针、程序和原则。现状评估结论、各项实施内容紧迫程度、文物工作实际需求。地方财政的可行性。二、规划分期二、规划分期规划期限为 2023 年2035 年,总计 18 年,分为规162、划近期、规划中期、规划远期。近期:2023 年2025 年(3 年)。中期:2026 年2030 年(5 年)。远期:2031 年2035 年(5 年)。第 28 页三、分期内容三、分期内容(一)规划近期(一)规划近期(2023-2025(2023-2025 年)实施内容年)实施内容1.规划近期文物保护项目对乔寺郝氏宅院、周家庄遗址、横水成汤庙等 13 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抢险保护工程。完成西吴壁炼铜遗址、长春观、任村龙王庙、崔村戏台、柳庄戏台、横南龙神殿、西赵财神庙等 21 处文物保护规划立项及编制工作。深入开展绛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彩塑壁画的全面调查工作,开展彩塑壁画病害险情严重的全国重点163、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完成乔寺碑楼、南樊石牌坊及碑亭的数字化保护工作及保护规划和保护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展示利用工作。在完成低级别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绛县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对保存状况较差、险情严重的低等级文物开展抢救保护工作。在完善涑水河流域民居内容的基础上,实现民居建筑的挂牌保护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民居档案和再利用做基础。对材质脆弱、损毁严重、亟需修复的馆藏珍贵文物开展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博物馆新馆的投入使用。2.规划近期文物管理项目组织开展雎村墓地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及公布工作。完善文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研究164、制订绛县文物保护利用实施办法、绛县革命文物保护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优先选择还没有设立专职管理机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并落实文物管理专业人员配置,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山西省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建立绛县文物安全档案,完善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址的记录档案。为 2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阴寺、绛县文庙)实施消防专项工程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推动县人民政府将文物防灾减灾作为重要和专项内容纳入自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实施抗震加固、地质灾害防控等防灾减灾工程。持续深化西吴壁炼铜遗址考古勘探或发掘工作。深化重大考古研究,定期举办研究165、会或考古成果新闻发布会,加强中外考古交流,定期出版成果简报。争取晋南区域考古中心落地绛县,通过绿色通道加大人才引进,联合相关院校筹备设立文博研究机构。实行土地“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文物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尽快启动认领认养文物的保护工程,尽快完成正在修缮的认领认养文物的保护工程,定期发布一批文物认领认养名单,定期组织召开文物认领认养推介会。3.规划近期文物利用项目优先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全国重点文物和馆藏珍贵文物开展数字化工作,开展绛县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及数据平台。对绛县博物馆进行智慧化提升改造,每年策划推出一批文物166、精品展览,开展网上数字化博物馆建设,启动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打造绛县礼物系列文创产品,将绛县博物馆纳入全省文化旅游网络线路。提升红色遗址类博物馆(绛县抗日政府旧址)的展示水平,定期策划推出一批革命文物主题展览和流动展览,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容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开展红色基因保护传承工程,传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每年至少开展 3 场以上文物公益大讲堂,开发一批研学旅行营地,依托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绛县文博”系列内容,开发专题小程序。做好高速路口、国道、县道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衔接工作,完善绛县县域内开放文物点的导览标识系统。对太阴寺、绛县文庙167、的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完善提升。对董封戏台、长春观、南柳泰山庙、南樊石牌坊及碑亭、乔寺碑楼等配备公共卫生间、游客服务用房、停车场等完善的游客服务设施。其余 15 处省保、市保文物视展示利用状况分别设立冲水厕所、文物指示路牌等基本的游客服务设施。(二)规划中期(二)规划中期(2026-2030(2026-2030 年)实施内容年)实施内容1.规划中期文物保护项目第 29 页待四普工作完成后,重新公布因调整行政区划修改的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或地址。并开展文物提档升级工作,核定并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实现绛县有价值的木结构建筑保护等级认定全覆盖。为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符合相应保护级别168、的文物保护标志。开展 3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董封戏台、长春观和景云宫玉皇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庆院和横水成汤庙)实施环境整治措施,开展编制绛县文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对渠头水井房、任村关帝庙、石窑村关帝庙、炭元河三神庙、通泰协号染坊、歪头山神庙、西堡白衣堂、西堡水井、西南城徐家祠堂、下柏寨子关帝庙、下村观音堂、下庄财神庙、仙人洞、阎庄观音庙、英雄楼、垣上门戏台、月宫楼、郑柴村娘娘庙、沸泉九龙庙、中牛永宁寺和周家庄戏台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安防设施设计和建设工程,并实施文物安全监管平台的全覆盖。2.规划中期文物管理项目完善文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建设绛县专家智库。完善地方性169、法规制订、修订工作,研究、制定、修订、发布、应用一批文物保护利用地方标准。要尽快设立未设立专职管理机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加低等级文物的管理人员数量,加强不同文物类型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的方式。制定文物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组织 1 次文物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教育培训,并定期对文物执法人员进行文物行政执法培训。及时更新文物保护标志说明。优先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馆藏珍贵文物开展数字化工作,全面推广馆藏珍贵文物的藏品电子标识,完善绛县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及数据平台,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继续开展文物提档升级工170、作,核定并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制定文物的降级、撤销程序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文物考古工作管理,推动智慧化文物行政审批,继续简化文物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每年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摸排整治工作。为 15 处县保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太阴寺、绛县文庙、南柳泰山庙、乔寺碑楼、南樊石牌坊及碑亭、横北倗国墓地、周家庄遗址、晋献公墓、北步康墓地、裴行俭墓、晋灵公墓、晋文公墓、横北探花府、韩庄净居寺、居太遗址)更新完善安防工程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对存在安防隐患的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安防专项工程并配备地下震动探测报警、无人机等科技装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将各级文物保护171、单位全面纳入“雪亮工程”;研究制定绛县文物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排查,提升防灾减灾科技装备。对车厢城城址、尧寺头遗址、烟庄墓葬、西南城遗址 4 处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立项和筹建工作。引进人才和考古技术,实施数字考古,持续深化重要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重点调查、考古勘探或发掘工作。定期发布一批文物认领认养名单,设立文明守望系列公益基金平台。建立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文物志愿者队伍,率先试行一批文物保护利用资金筹措方案。3.规划中期文物利用项目申报创建绛县省级综合型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提前做好新建博物馆陈列172、布展规划,持续开展智慧化博物馆升级改造,培育发展一批文物主题的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推出一批优秀文化创意产品。支持新建一批特色主题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军工工业博物馆形成绛县博物馆群参观游线。与文化旅游部门合作共建一批精品文化旅游项目。新创一批“游山西读历史”文化主题活动,每年至少开展 5 场以上“游山西就是读历史”公益讲堂的专题讲座,编辑出版一批优秀文学作品,创排一批优秀文艺剧目。开发一批以文物为主题的研学旅行营地,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展示及服务设施数字化、智慧化提升。研究制定绛县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景区游客管理条例,对展示开放的文物全面开展游客容量测算,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文物保护173、法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规划、干部教育体系,遴选绛县优秀的馆藏文物或不可移动文物积极参与媒体宣传节目。积极发掘以西吴壁炼铜遗址为代表的青铜冶炼遗址,串联中条山中的铜矿遗址,打造绛县作为青铜时代黄河流域重要的冶铜基地这一内容。(三)规划远期目标(三)规划远期目标(2031-2035(2031-2035 年)年)1.规划远期文物保护项目全面开展已修缮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养护及预防性保护工程。对北坂关帝庙、北坂门楼、柴堡民居、大交水井、东坡帝君楼、盖家沟文昌阁、槐泉碑楼、第 30 页雎村奎光楼和路村关帝庙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修缮工程。对安峪东北遗址、安峪东南遗址、八宝滩摩崖石刻、北晋峪遗址、北牛遗址174、北乔野东遗址、北乔野遗址、陈村遗址、城内村石造像、城内村遗址、程景村遗址、创建昊天洞老君殿碑、大交遗址、大吕经幢、东仇张遗址、东晋峪北遗址、东晋峪东南遗址、东荆上遗址、东录佳遗址、东南城遗址、东三涧北遗址、东三涧东遗址、东山底泰山庙遗址、东山底遗址、东外感德碑、东吴壁遗址、范壁遗址、范村堡址、范村遗址、沸泉遗址、冯村岭堡址、冯村遗址、盖家沟遗址、岗底堡址、巩村遗址、沟塄遗址、韩庄遗址、韩庄寨子堡址、横水供销社旧址、华山摩崖石刻、槐泉西北遗址、槐泉西南遗址、郇王遗址、吉峪遗址、加家堡南遗址、加家堡西遗址、绛县抗日政府旧址、孔家庄遗址、兰峪南堡址、李善宅院、里册遗址、里册寨子堡址、柳庄北遗址、柳175、庄西遗址、牤牛蛋战斗遗址、弥陀洞遗址、磨里遗址和南堡村堡址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防设施工程。对安峪墓群、北柳遗址、东仇张墓群、东山底墓群、东峪五圣母庙、盖家沟墓群、横北墓群和南城墓群文物保护单位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对残损严重的、保存有彩塑壁画的市级及以下文物开展保护工程,对保存有彩塑壁画的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预防性保护。结合革命文物公布名录持续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对保存较好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实施预防性保护。对残损严重的低等级文物开展修缮工程,指导督促好低等级文物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重视文物日常检查巡查。持续开展科技考古及分支发展,出版考古研究成果,推进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将考古发掘176、项目及成果纳入国家考古工作信息数据平台。对残损严重的未定级可移动文物开展保护修复工程,对馆藏珍贵文物全面实施病害定期监测等预防性保护,完善可移动文物监利、调控和专业保藏等技术装备,建设多元化、低成本、高效能的藏品保存设施设备。针对受生产生活严重影响的文物保护单位,对有必要、有条件开展环境整治的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实施环境整治工程。2.规划远期文物管理项目定期召开文物工作联席会议。支持文物相关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结合综合文化站设立乡镇级文物管理站。提高文物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大力推行“文物长制”、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的方式,建立以177、工作业绩为主要指标的人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文物管理机构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制度,加大非国有博物馆管理人员、文物管理员培训力度。及时更新文物保护标志说明。推动数字化采集工程下沉至具有重要价值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可移动文物,实现文物数据平台与其他信息平台对接。研究制定文物保护补偿办法。持续开展考古前置工作,将地块考古工作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持续开展文物行政审批改革,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查,每年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摸拌整治工作。对存在严重火灾、盗窃、雷击、自然灾害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持续开展文物安全防护专项工程。优先对 6 处(太阴寺、绛县文庙、长春观、178、南柳泰山庙、景云宫玉皇殿和董封戏台)文物建筑更新消防工程。为 17 处(乔寺碑楼、南樊石牌坊及碑亭、横北倗国墓地、周家庄遗址、晋献公墓、北步康墓地、雎村墓地、裴行俭墓、晋灵公墓、晋文公墓、横水成汤庙、横北探花府、韩庄净居寺、龙庆院、沸泉九龙庙、车厢城城址和居太遗址)文物保护单位更新安防工程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对 13 处(太阴寺、绛县文庙、长春观、南柳泰山庙、景云宫玉皇殿、董封戏台、乔寺碑楼、南樊石牌坊及碑亭、横水成汤庙、横北探花府、韩庄净居寺、龙庆院和沸泉九龙庙)存在雷击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更新防雷工程。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与装备提升改造消防、安防、防雷、防灾减灾设施,开展消防控制指挥中心系统信息179、化建设,将所有不可移动文物纳入“雪亮工程”,成立文物防灾抢险应急组织,全面实现远程智能化、多部门协同化管理。定期发布一批文物认领认养名单,全面推广利用公益基金推进实施文物保护工作,完善公众对文物工作的监督机制。推广实施一批文物保护利用资金筹措方案,开发文物保护保险产品。依托山西省文物遗产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绛县文物科技数据共享服务平台。联合省内外不同学科的高校、研究机构及社会团体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教学和文物研究工作,加大文物科研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宣传,并定期出版研究成果。3.规划远期文物利用项目完成绛县省级综合型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创建。建设绛县博物馆集群,探索建立绛县博第 31 页物馆群的联合180、认证、共建共管机制,延伸开发博物馆文物数字化、智能化、故事化平台,采用科技手段丰富博物馆数字化、多维度、沉浸式体验的展示方式,开发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的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数字系列产品,定期组织策划一批高质量的文物精品展览,形成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品牌,搭建绛县文化创意产品营销平台。建设游客流量监测调控和监管设施,建立绛县游客流量大数据统计应用分析平台,定期对己利用、易受损害的文物资源开发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开展绛县文物网络化、社交化、科技化传播,举办文化旅游推介会和博览会推介宣传绛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参与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传播活动,与海外国家开展合作开展绛县文化传播工程。独立181、制作一批绛县文物题材的精品图书、节目、栏目、纪录片、专题片和文艺作品。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建设青少年文化遗产教学、实践、交流平台,支持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读本,编纂出版系列革命文物知识读本,命名一批文化传承教育实践基地、传习特色学校,推动本地文化遗产传承弘扬纳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学内容。四、规划近期投资估算四、规划近期投资估算规划近期投资估算表是根据现场评估和经验值粗算,因文物涉及因素的复杂性和隐蔽工程的不可预见性,相应的资金投入难以精准计算,具体投资应以专项方案设计预算为准。规划近期投资估算总投资约 1575 万元,详见附表 1。第十五章第十五章附则附则一、法律效力一、182、法律效力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用于解释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二、规划调整与修编二、规划调整与修编本规划是综合性的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其编制与实施是一个长期补充、完善、修订的动态过程,可根据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际变化及需求修编。绛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若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需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与总结,提出调整原因、调整目标和调整措施,由规划审批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批准后,重新由绛县人民政府公布。三、规划公布、实施及解释三、规划公布、实施及解释本规划经审批通过后由绛县人民政府公布。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审批单位负责解释。由公布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依托绛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依托城市体检评估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将有关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内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监督体系,有关执行情况纳入城市体检评估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范围,跟踪监测文物专项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实现进度,加强体检,指导近期行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实施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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