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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说明书(2023-2035年)(50页)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说明书(2023-2035年)(5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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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921883 2024-04-30 50页 3.13MB
1、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 目 录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2 2 一、规划背景.2 二、编制意义.2 三、规划依据.2 四、规划范围.3 五、规划对象.3 六、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历史沿革及历史文化特色历史沿革及历史文化特色 .4 4 一、历史沿革.4 二、历史文化特色.4 第三章第三章 保护对象构成及文物价值评估保护对象构成及文物价值评估 .5 5 一、保护对象构成.5 二、文物价值评估.5 第四章第四章 现状评估现状评估 .6 6 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评估.6 表 4.1 自然损坏文物保护单位表.7 二、道路交通现状评估.7 三2、基础设施现状评估.8 四、展示利用现状评估.8 五、管理现状评估.8 第五章第五章 规划目标、原则与框架规划目标、原则与框架 .9 9 一、规划目标.9 二、规划原则.9 三、规划内容与框架.10 第六章第六章 整体保护措施规划整体保护措施规划 .1010 一、县域整体保护规划.10 二、新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10 三、用地性质调整.11 四、道路交通规划调整.11 五、市政设施规划原则.11 六、环保及环卫工程规划.12 七、综合防灾规划.12 第七章第七章 文物保护措施规划文物保护措施规划 .1313 一、文物保护级别调整建议.13 表 7.1 文物保护单位等级提升建议表.13 二、文物3、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调整建议及管理规定.14 表 7.2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调整一览表.14 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17 表 7.3 古建筑类文物保护措施表.18 表 7.4 近现代重要史迹类文物保护措施表.19 表 7.5 古遗址类文物保护措施表.20 表 7.6 古墓葬类文物保护措施表.22 表 7.7 摩崖石刻类文物保护措施表.23 四、文物保护单位病害防治.23 第八章第八章 利用展示及旅游规划利用展示及旅游规划.2424 一、利用展示目标及原则.24 二、文物利用功能的选择.24 表 8.1 文物保护单位利用功能选择.24 三、文物展示与价值阐释策略.25 四、旅游资源分析及开发方4、向.26 表 8.2 文物旅游展示资源分类及开发意向表.26 五、旅游展示总体布局.27 六、项目体系.28 七、旅游线路规划.30 八、游客服务设施规划.30 表 8.3 展示点游客服务设施配备一览表.30 九、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展示.31 十、周边旅游资源整合.31 第九章第九章 组织与管理机构规划组织与管理机构规划.3232 一、管理策略.32 二、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32 三、管理依据.33 四、管理能力建设.34 五、保护管理经费.34 六、运行管理.35 七、公众参与.36 第十章第十章 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实施 .3737 一、相关规划衔接.37 二、规划实施分期.37 三、投5、资估算.37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实施保障实施保障 .3838 一、财政保障.38 二、管理保障.38 三、规划保障.38 附表一 石门县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详表 .3939 附表二 石门县 41 处一般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详表 .4545 附表三 自然损坏文物保护单位表 .4747 附表四 文物保护单位等级提升建议表 .4747 附表五 文物展示利用及服务设施配备一览表.4848 附表六 投资估算一览表 .5050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一)石门文物遗产丰富,构建高标准保护传承体系是展示时代价值的迫切需求 文物是6、历史留给我们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文化遗产空间是塑造特色魅力国土空间的核心构成。石门有着近 2000 年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历史文化沉淀,是湖南省文物大县之一,这些珍贵的文物遗产,无声地记录、述写石门的历史文化。近年来石门县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文物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强,土地权属错综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及管理多头等因素,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矛盾依然突出,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整体水平不高,难以形成对石门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有效支撑。(二)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背景下,各级政府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物保护7、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延续历史文脉,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要求。2021 年 3 月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从空间信息处理、遗产保护管控、保护类规划编制审批、相关区域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等方面提出遗产保护管理的专项要求。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为做好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衔接,2021 年 7 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8、员会关于印发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列入湖南省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列入湖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建议清单。(三)近十年间石门县文物保护实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自石门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至今已有 10 余年,石门县文物保护现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石门县新建了博物馆,新增了郑洞国墓等文物点,对王尔琢故居、陈振亚故居、覃氏祖祠等文物逐步修缮,重焕异彩,为石门县的文物保护传承教育、文化展示发挥积极示范作为。但仍有部分文物尤其是尚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损毁严重,面临岌岌可危的境况,大量的古遗址、古建筑、革命旧址以及9、周边环境亟待抢修保护。综上,为了满足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把握契机,尽快启动石门县文物专项保护规划,切实指引石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二、编制意义 石门县是湖南省常德市辖县,现拥有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41 处尚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为加强石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正确处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落实、执行历史文化遗产优先保护和全面系统保护,衔接深化石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统筹安排各文物保护项目,特制定本规划。三、规划依据 1.1.法律法律10、法规法规及部门规章及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 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8 年修订)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11 年修正本)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2005 年)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2008 年)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 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2.2.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11、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 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07 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04 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其他规范及技术标准 3.3.相关规划及其他文件相关规划及其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12、传承的意 见(厅字202136 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38 号)湖南省石门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20)(2018 年修改)石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改)石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在编)石门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石门县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0)其他文件及相关规划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石门县国土空间规划所确定的县域范围一致,为石门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 3970.20 平方公里。县域范围辖楚江街道13、二都街道、宝峰街道、永兴街道、蒙泉镇、夹山镇、易家渡镇、新关镇、皂市镇、维新镇、太平镇、磨市镇、壶瓶山镇、南北镇、新铺镇、白云镇、子良镇、三圣乡、罗坪乡、雁池乡、所街乡、东山峰管理区、夹山管理处、秀坪园艺场、大同山林场、白云山林场、洛浦寺林场,共 4 个街道、13 个镇、4 个乡、1 个管理区、1 个管理处、4 个农林场。五、规划对象 根据湖南省相关要求,本次规划的对象为石门县域范围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六、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石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为2023-2035 年,分14、为近期、中期和远期,共13 年。规划期限分别为:近期 2023-2025 年;中期2026-2030 年;远期 2031-2035 年。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4 第二章 历史沿革及历史文化特色 一、历史沿革 石门,自南北朝置石门郡始,已有 1400 多年的历史。县名来历传说不一,主要有三:一曰:县城以东二里处两岩壁立如门;一曰:县城以西三里地杨岭岗与新街口附近之石山,隔河对峙似门;一曰:县城以东 15 里处有岩门口。三者虽方位、距离不同,但俱说明系地形特征而得名。县城古为荆楚之地,秦隶黔中郡慈姑县,汉属武陵郡零阳县,三国吴永安六年改隶天门郡,晋属天门郡15、澧阳县(西北部曾置渠阳县),南北朝时天门郡治由今大庸县境下迁石门,陈武帝永安二年(公元 558 年),后梁肖察(即皇帝位于江陵之后)罢天门郡,更置石门郡,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 589 年),废石门郡,建石门县,划归澧州管辖。此后,虽隶属有变,而县名未易。二、历史文化特色 1.1.千年历史千年历史 石门古为荆楚之地,隋文帝开皇九年(589 年)置石门县,县名沿用至今。距今 30 万年的青狮岭旧石器遗址、距今约 1.6 万年-3 万年的燕尔洞“石门人”古人类化石、皂市遗址的“皂市下层文化”遗存和商代青铜文化遗存、夹山寺、战国古城堤遗址、明代添平所土司衙门遗址都述说着石门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人文底蕴,16、是名副其实的千年古郡。2.2.禅茶祖庭禅茶祖庭 石门夹山,是千年古刹、皇家寺院、祖师道场和茶禅之源,诞孕了“东方圣经”、“宗门第一书”碧岩录和“茶禅一味”文化。石门夹山以禅宗、禅茶、禅隐“三禅”为基础的禅文化厚重深远。夹山禅宗文化孕育了“宗门第一书”碧岩录和宋明理学,把中国禅宗文化推向顶峰。夹山的禅宗文化孕育了宋明理学,朱熹在继承儒家道统的基础之上,汲取佛家理论(碧岩禅宗)优势发展了宋明理学,撑起中国儒学后半个天空,对世界影响深远。夹山禅茶文化孕育了禅茶文化之魂“茶禅一味”,是世界茶禅文化的瑰宝。夹山孕育的禅隐文化是中国最神秘的禅隐文化。夹山名山、名泉、名茶、名人、名书、名寺和名陵荟萃,厚重的17、三禅文化孕育了它的神圣、神奇和神秘,孕育了石门文化和博大精深的湖湘文化,并成为宋明理学的重要渊源地。夹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建立将使夹山成为世界茶禅文化的溯源地、茶禅祖庭朝圣地、禅隐禅修地和旅游目的地。3.3.土家文化土家文化 石门县居住着土家族、回、苗等 16 个少数民族,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历史上是添平土司统治的中心区域,土家族占全县总人口比例的 51%。土家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有民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接近彝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土家传统习俗浓郁,其纯朴、勤劳、智慧的土家人有自己的毕兹莎语言,有古老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有欢快隆重的牛王节、端午节、六月六、尝新节、冬至节18、公王节等节日及营造、乔迁喜庆,有生动活泼的摆手舞(又称舍巴日)、地花鼓、三棒鼓、九子鞭、山歌、渔歌、茶花歌等多种文艺形式,有香味考究的肉食“三奇”、腊肉、腊香肠及泥鳅钻豆腐等传统名肴,有精美的吊角楼建筑和艳丽多彩的土家织锦等工艺品的。4.4.万里茶道万里茶道 万里茶道作为大型文化线路遗产,是继古代丝绸之路衰落之后在欧亚大陆兴起的又一条重要的国际商道,具有突出的商业贸易、文化交流的重要意义,并直接支撑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万里茶道的文化特征具有以下的特点和优势:类型丰富的自然和文化要素,内涵丰富的“茶文化主题”,与现代社会的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密切相关。石门县位于万里茶道文化线路遗产的生产路段,称19、为宜红故茶道。处于梅山茶产区、武陵山茶产区的交通地带,是万里茶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茶园+古道/水路+村落+集镇”为代表性的遗存组合,且保存现状较好。石门茶道遗产在清代晚期较为兴盛,属于万里茶道整体历史阶段的俄商主导期,对整体价值具有较为显著的支撑作用。石门茶道遗产在利用条件上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具有良好的生态基底和山水环境、历史悠久的茶文化和独特的人文环境、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土环境。石门县茶道遗产点分布广阔,类型丰富,依据遗产规模、类型大致分为三类,聚落类遗产点 5 处。建筑单体/建筑群类遗产点 21 处。古茶道/渡口遗址/石刻类遗产点 19 处,共计 45 处。其中壶瓶山镇泰和合茶号建20、筑群、古茶道水南渡段、夹山寺三处文物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5 5.5.红色文化红色文化 常德石门是红色旅游胜地,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石门县是红二方面军的核心根据地之一,是红二、红六军团长征最初出发地。历史中的“石门苏区”是湘鄂西苏区和湘鄂川黔苏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湘鄂边根据地创立初期,石门是湘鄂边苏区建设的中心区域,在湘鄂西苏区形成和扩展时期,石门是红军依托的坚固后方,红色文化历史悠久。现有王尔琢、陈振亚(毛泽东亲家)等烈士故居,黄鳌、曾庆萱烈士墓、红军烈士覃君振墓、陈光钊烈士墓和红军烈士陈兆觉墓、红军吴正清墓、红军柳鸾材墓、21、木方坡红军墓组成的罗坪红军墓群等烈士墓,苏维埃政府成立旧址、山河圆烈士陵园、蔡晴川纪念碑等红色革命史迹,石门县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文物资源众多,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第三章 保护对象构成及文物价值评估 一、保护对象构成 本规划的保护对象包括石门县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其环境,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可移动文物不作为本规划的研究内容。不可移动文物(或称古迹、史迹、文化古迹、历史遗迹),是先民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的具体遗产或遗址。文物古迹既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也包括经文物普查确定为文物的对象。本次规划保护对象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 18722、 处。1.1.保护级别保护级别 (一)文物保护单位 截止 2022 年 3 月,石门县现有公布文物保护单位 146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8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8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7 处。(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本次规划中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截止2022 年 3 月,石门县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共有 41 处。2.2.保护类型保护类型 不可移动文物按类别可分为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类。目前,石门县的不可以文物包括古建筑 18 处、古遗址 99 处23、古墓葬 24处、石窟寺及石刻 2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4 处。二、文物价值评估 1.1.历史价值历史价值 石门历史悠久,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在易家渡镇盘山庙村和军档桥村、新关镇青山河社区和七松社区、新铺乡黄溪峪村和狮岭村、渫阳社区项家山等多处发现众多的旧石器时代遗址遗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6 迹证明距今约几十万年前,石门境内自古就有人类活动。在皂市镇十坪村、永兴街道永固社区、新关镇新桥社区、所街乡添坪村、蒙泉镇梅家河村等多处发现的众多新石器、东周时代的古村落遗址遗迹表明距今约万年左右,先民就开始生活在石门境内。屹立至今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夹山寺和石门文庙,见证了在明清时期石门独特的文化魅力。大型文化线路遗产万里茶道是古代丝绸之路之后在欧亚大陆兴起的又一条重要的国际商道,具有突出的商业贸易、文化交流的重要意义,并直接支撑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其中壶瓶山镇泰和合茶号建筑群、古茶道水南渡段、夹山寺三处遗产点,已经被国家文物局发文列入中国段申遗一般推荐名录。通过2009 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更多久远迷失在荒野山川中的史前与一批反映石门历史特色的汉唐、明、清时期的遗址被发现。石门县被发现的各类文物古迹表明,石门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这些文物古迹见证了石门的发展,是反应石门历史文化价值的活化石,具有极其重要和深远的历史价值。2.2.科学价值科25、学价值 石门的文物古迹类型众多,从古建筑到古遗址,从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到古墓葬等,种类齐全多样,从各个角度反映了石门先民在城市设计、商业贸易、建筑构造技艺、冶金铸造、地域文化、防御工事构思、传统手工业技术、墓葬选址等诸多领域的发展与革新,为后人研究当地文化、建筑工艺、区域经济等提供了直接的证据和实例,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3.3.艺术价值艺术价值 石门县众多文物古迹各具特色,如三朝御修的夹山禅寺,雕梁画栋的石门文庙,气势宏伟的黄虎港石拱大桥,古色古香的祖祠旧居等,都凝聚了石门县人的智慧与汗水,反映了当地的民俗风情与文化特色,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第四章 现状评估 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评估 126、.1.真实性完整性评估真实性完整性评估 (一)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文物古迹本身的材料、工艺、设计及其环境和它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社会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就是保护这些信息及其来源的真实性。石门县的文物古迹比较真实的保存了石门各个时期的遗址墓葬、古建筑、近代建筑、石窟寺及石刻等人文、历史元素的外形、材料、功能、格局及内在的关联;并保存了湖湘文化、茶禅文化、红色文化及民俗文化的重要内容。但近年来,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与改变,对文物利用方式的改变,以及对部分文物的不当修缮,使得文物的真实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二)完整性 文物古迹的保护是对其价值、价值载体及其环境等体现文物古迹价值的各个要27、素的完整保护。文物古迹在历史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包括各个时代特征、具有价值的物质遗存都应得到尊重。石门县比较完整保存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古迹等承载文物价值的要索,传承了湘北地区的多元文化和信仰,具有较高的完整性。改革开放以来,因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和人为原因导致的文物古迹构成要索缺失或残损,由于社会文化变化导致的部分传统文化和信仰传承的中断,对遗产完整性构成了威胁。2.2.文物文物保护保护现状现状评估评估 (一)文物保护现状 近年来,虽已有部分文物保护单位都得到了保护修缮,特别以县城城区地上文物保护单位为主。但除城区地上以外的文物保护单位许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残损,特别是县城区周边众多的地28、下遗址类的文物保护单位,因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开发,部分文物保护单位遭到严重破坏,甚至文物本体被严重破坏。(1)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受到城镇建设和开发的严重破坏。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7 石门县县城内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尤以地下遗址类型为主的如后西溶遗址、东方桥遗址、渫阳城城址、明阳遗址、刘家坪遗址、永固遗址、宝塔遗址、曹家棚遗址、月亮窑址、陈氏祠村墓群等。均直接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上进行城市建设和开发,新建建筑、新建道路、新建公园广场都严重破坏了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导致部分文物本体被严重破坏。(2)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受到城市建设和开发的影响,环29、境要素缺乏梳理。石门县县城内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环境与风貌受到了影响和破坏,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石门文庙、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忠烈祠(秀峰书院)受到商业住宅楼的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其所在区域周边被商业住宅小区包围等,新建筑的体量与色彩都严重破坏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3)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年久失修,缺乏日常性维护,逐渐成为危、旧建构筑物。如郑金材烽火屋、万世桥、洛浦寺等,由于年久失修,其结构和设施破损、腐朽而不断老化,加之缺乏应有的日常性维护,损坏严重,急需加固和维修。(4)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利用不合理或未得到有效利用。石门县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在使用中由于缺少必要的保护知识,存在文物保护单位30、的利用展示方式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本身的文化内涵不协调的现象,还有部分有利用价值的文物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展示,如石门县抗日碉堡群、苏维埃政府旧址、大柳树茶马道以及覃氏祖祠等。(5)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自发式修缮或保护修缮措施不合理。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虽已做保护修缮,但由于村民自发式修缮、对原始材料理解不足、保护技术不合理、设计人员不专业、施工过程图省事等原因造成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措施不当,对文物造成破坏,如观国山寺、紫和寺等。(6)部分文物中体现文物较高价值的构件因管理不到位,遭到偷盗和破坏。石门县部分文物建筑由于长期闲置、无人管理,部分建筑构件遭到随意拆毁如覃远琎烽火屋、曾庆辉住宅(烽火屋)等,31、还有部分古墓葬遭到偷盗和破坏如武略将军墓和郑协武墓等。(7)文物保护相关人才与资金匮乏 石门县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多、类型丰富、分布广泛,文物保护工作任务繁重,需要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的长期维护,特别是需要一定规模的稳定资金保障。尽管目前有县文旅广体局和文物保护中心等相关单位进行专门管理,并有一定数量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但面对石门众多文物保护单位仍显得捉襟见肘,明显匮乏。(二)评估结论 石门县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现状一般,除少部分级别较高的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有效保护与展示外,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未得到及时的保护与修缮,许多有价值的文物在长期闲置中日渐损坏。还有众多文物保护单位遭到严重破坏,已基本无存。急需32、对石门县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统筹规划,制定修缮保护计划。(三)自然损坏的文物保护单位 石门县现有文物保护单位 146 处,经现场调查,因石门县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少数文物保护单位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并已新建民居,无相应保护条件(详表 4.1)。表 4.1 自然损坏文物保护单位表 序号 级别 名称 类别 情况说明 1 县级 王尔琢烈士故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2 县级“走避隘”土司衙门 古遗址(宫殿衙署遗址)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遗址上已经新建居民住宅 3 县级 曾庆辉住宅(烽火屋)古建筑(宅第民居)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建筑被拆毁,8033、 年代居民建房时又陆续拆除一部分,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4 县级 唐荣阳旧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二、道路交通现状评估 1.1.道路交通现状道路交通现状 (1)四横 鹤峰县-南北镇-壶瓶山镇-寨子垭村-太平镇-子良乡-联益桥-松滋市(S308-S301-S302),均为规划中的省道,是县域北部东西向联通的主要通道,规划为二级公路。彭家堰村-三圣村-新开寺-燕子坪(原王维线)-袁公渡-石磺寺,为现状 S241G241,在维新镇域内接 G241,是石门县对外区域联系的主要通道,规划为一级公路。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34、2035)规划说明书 8 马鞍铺村-川店铺村-闫家溶村-龙凤园艺场-界牌垭-苗市镇,为规划中的 G353,是石门县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规划为一级公路。规划中的安慈高速,沿十九峰南麓东西向穿越县域,东西向联系松滋市和慈利县,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全线采用 100km/h。(2)两纵 规划新建宜张高速和 G241,其中宜张高速北起太平镇白果树村以东南至白云乡温家溪村以西,南北向经过太平镇、维新镇和国太桥乡,南北联系五峰县和慈利县,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全线采用 100km/h。G241 与宜张高速平行,南北向经过太平镇、维新镇和国太桥乡。新堰口村-新铺乡35、-曾家台-双溪村-中心城区-夹山镇-蒙泉镇,为规划的 S241、新城大道和沅澧快速干线的部分段。规划 S241 按照二级公路设计;新城大道道路断面 42m 宽,为双向八车道;沅澧快速干线设计时速 90km/h。(3)一环 太平镇-二房坪村-曾家垭村-大同山林场-维新小河口村-琢之坪村-新堰口村-新铺乡-留家铺村-闫家溶村-新关镇-皂市镇-白云乡-磨市镇-雁池乡-所街乡-李马坪村-穿山河居委会-太平镇,为规划中的 S301、S307、S241、G353、S308、G241 和 S304 等省道和国道的部分路段。其中规划国道为一级公路,省道为二级公路。2.2.评估结论评估结论 与周边县市的大交通环36、境基本建立,县城南部东西向安慈高速公路已投入使用,县域东部南北向炉慈高速公路正在建设,预计近年内会通车,每日有多次长沙火车站直达石门北站的城际铁路。县内乡镇间和村间道路交通体系已基本建立,整体通达性较好,但部分村道路面材质、质量较差,路幅较窄,对未来文物安全和展示利用等方面造成影响,需要整治。三、基础设施现状评估 1.1.基础设施现状基础设施现状 县内由文物部门直接管理和已做展示利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其他分布在各个村落,使用率较低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设施存在较大缺陷,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无法保证水、电等正常的供给;消防与安防设施普遍无法达到相关要求。2.2.评估结论评估结论 全县文37、物保护单位的基础设施小部分可基本满足文物日常基本需求,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设施存在缺陷,需要尽快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四、展示利用现状评估 1.1.展示利用现状展示利用现状 2017 年由当地旅游局组织人员编制石门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此规划已通过规划审批,现已进入规划实施中期,前期已依照规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开发与旅游产业提质。县内文物保护单位现有夹山寺、石门文庙、王尔琢故居、陈振亚故居、泰和合茶号、崇秀寺革命纪念地、南乡起义烈士殉难旧址善人坡、石门烈士陵园等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已做展示利用相关设计或旅游规划,其余文物保护单位均处于未进行展示利用状态。目前石门县开放展示的主38、题和内容偏重历史名人、重要历史事件的活动场所,对其它文物和历史文化主题展现不充分。在文物展示上形式较为单一,以文物实物、图片陈列等方式为主,展示效果不够生动和深入。同时缺乏主题性展示,对石门县的文物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价值表达严重不足。另外,石门县文物展示设施数量不足,缺乏整体设计,未能与石门县历史文化和旅游发展有效结合。2.2.评估结论评估结论 县内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未进行合理有效的展示与利用,县内整体文物展示利用工作滞后,推广工作力度较弱,导致众多优秀的文物保护单位无人问津,整体的文化产业体系未建立起来,并未有效的带动当地经济与文化发展。五、管理现状评估 1.1.管理能力管理能力 石39、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9 石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文物局)为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下设有文物保护股,二层单位有县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中心(加挂石门县博物馆的牌子)。(1)管理人员:人员编制不足,不能满足全县文物保护的需求。(2)专业能力:缺遗产保护专业人员,专业技能技术人才少。(3)乡镇支持:乡镇文物保护工作由文物所在乡镇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安排有专人负责看护管理,但由于经费紧张和缺乏专业知识,经常会造成保护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管理用房:除极少部分的级别高的文物保护单位有专门的管理用房外,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没有文物管理用房。2.2.管理依据管40、理依据 (1)法律法规: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2)地方条例:尚未公布本地或针对某个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办法或条例。(3)文物监测:因县内文物数量庞大,管理人数严重不足,文物监测工作并不到位,尤其是较偏远的文物保护单位。3.3.评估结论评估结论 县内文物管理各方面均有较大缺陷,急需着重加强全县文物管理工作,扩充人员编制,增加文物保护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文物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第五章 规划目标、原则与框架 一、规划目标 规划应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为核心。针对石门县文物古迹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41、理的保护措施,指导其文物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工作科学、有序的进行;同时在国家及湖南省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将文物保护与石门县综合规划、旅游规划、产业发展等已有规划研究充分协调衔接。结合石门文化特色、区位优势,对石门县文物的整体性、可持续性保护进行全面的探索实践,保护历史遗存,延续历史文脉,重现历史价值,把石门县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文化遗产地、旅游目的地。二、规划原则(1)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正确处理文物与发展建设的关系,强化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地位,对于石门而言,保护就是发展,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目标。全面提升石门文化软实力,积极开展文物展示活化利用,推动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42、(2)坚持整体保护与分类、分区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县域城乡遗产保护体系,全面保护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保护力度,整体保护文物古迹及其周边环境。根据文物保护单位自身特征,对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摩崖石刻等进行分类控制,彰显不同类别文保单位的特征风貌,因地制宜制定保护措施。对不同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分级保护,将保护的刚性需求与弹性需求相结合,在严格贯彻保护控制要求的同时,兼顾地方发展的需求。(3)坚持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保护体现历史文化价值的真实历史原物,保护其所遗存的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保护不同历史时期留存的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各类城乡文43、化和自然遗产。(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的保护更新模式,避免简单的大规模的推倒重来的旧城改造模式,增进和树立民众对文物的理解与保护观念,在政府主导下妥善处理居民生活环境改善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0 5、坚持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创新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教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速推进文物保护的法制化进程,健全文物保护实施与监管的保障机制。三、规划内容与框架 1.1.规划内容规划内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 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 处44、,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8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7 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是本规划的重点内容,主要调整不合理的保护区划,制定修缮计划和保护管理措施,综合考虑周边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严禁破坏性开发和建设。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对文物保护单位的补充与扩展,对于县域内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做好普查与保护工作,加强对地下埋藏文物调查、勘探、鉴定和保护,经过全面评估后对于具有申报文物可能性的不可移动文物、需要修复的不可移动文物、需要保留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分类规划,提出保护管理措施。2.2.技术方法和路线技术方法和路线 (1)规划背景:总述项目概况、规划编制背景、规划范45、围及依据,确定石门县文物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2)现状分析与价值评估:对石门县文物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资料,掌握石门县文物资源的基本情况;科学评价石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分析文物保护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3)保护与利用:确定石门县文物保护利用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石门县文物保护的主要任务、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提出石门县文物展示利用的总体思路、功能利用负面清单、游览展示策略和重点项目。(4)实施与保障: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分期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第六章 整体保护措施规划 一、县域整体保护规划 1.1.构建构建“一核三区一核三区”的县域历史46、的县域历史文化保护格局文化保护格局 (一)“一核”以石门中心城区为核心,依托石门文庙、梯云塔、忠烈祠(秀峰书院)等历史文化资源,构建石门历史文化保护核心。(二)“三区”分别是以夹山寺、碧岩泉、南乡起义烈士殉难旧址、城门寨等为依托的东南部片区,包括夹山镇、蒙泉镇、新铺镇、新关镇和易家渡镇;以王尔琢故居、陈振亚故居、皂市遗址、洛浦寺、湘西两黄墓园等为依托的中部片区,包括皂市镇、维新镇、磨市镇、白云镇、雁池乡、太平镇、三圣乡和子良镇;以贺家台苏维埃旧址、泰和合茶号、覃氏祖祠、天主教堂、万世桥等为依托的西北部片区,包括壶瓶山镇、南北镇、所街乡、罗坪乡。2.2.县域总体保护要求县域总体保护要求 保护“一47、核三区”规划格局,分片区进行展示;对县域文物保护单位分期分批进行保护修缮工程;依照上位规划进一步推进县域主要道路改造建设,打造完整的展示游线;依照上位规划进一步推进乡镇村落的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以及旅游服务等级;对于历史上存在的重要文物原址竖立说明碑进行说明,深入细化文化保护展示工作;二、新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1)对于未来新增加的文物保护单位,应依照“调研确定申报等级建立四有档案申报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对文物进行保护规划编制对文物进行保护修缮工程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文物进行展示对文物进行长期监测”的基本框架执行保护工作;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48、11 (2)新增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所在位置,在实施保护修缮工程后,纳入其所在展示片区和游线内进行整体展示;(3)未处于展示片区新增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其价值高低和交通便利程度等综合评估其展示地位。若价值较高、交通便利 的可开发为独立展示对象;若价值较低、交通不便的以保护监测工作为主,暂不做展示;(4)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中,因尽量避免盲目将所有“老建筑”均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导致文物保护工作量太大、就轻避重、保护资金长期匮乏等后果。对于发现的历史遗存应综合评估其价值高低,再合理申报其等级。可先将部分历史遗存划定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采取先保留后修缮的原则,待各方条件允许时,再进行申报。三、用49、地性质调整 目前石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正在编制中,本次规划重点对县城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性质进行了局部规划建议,并对县域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用地性质进行划定。具体如下:(1)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已在上版县城总体规划中确定为文物古迹用地,根据本规划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划定的保护范围进行局部调整,以便后续落实到详细规划中。(2)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均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特别是地下遗址遗迹类型文物保护单位,该类文物保护单位地上用地性质也应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四、道路交通规划调整 到“十四五”期中,基本建成依托民航、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向外大畅联50、,依托国省干线、县道、乡村公路交通 网络向内大循环的区域性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网络。目前汉阳山通用机场拟选址位于县城的东北侧,目前正处于选址论证中。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启动建设。现行总体规划规划石门县域预留宜昌石门常德长沙高铁,以及荆(州)张(家界)高铁线路,在中心城区东城区预留高铁站场站用。宜昌石门常德铁路属呼南高铁线位,已列入国家十三五铁路规划,目前正在选线,并在易家渡镇区东侧预选址点进行了实地查勘。石长铁路目前增建二线并提速,并于 2017 年 9 月开行动车组列车。建成“四横两纵一环”的县域一二级干路网,配合做好宜张高速、安慈高速和沅澧快速干线的建设工作,宜张高速公路在县域范围内共有51、 2 处高速出入口,分别为宜张高速与 S302 的互通交叉口,位于太平镇;宜张高速与 G241 的互通交叉口,位于维新镇。安慈高速公路在县域范围内有一处高速出入口,为安慈高速与新城大道的互通交叉口,位于夹山镇,现已通车。推进县际、乡际及村际联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全面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公共运输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率。到 2024 年,全县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 100。加强水运航道建设和疏浚工程,实施渡口码头和渡船标准化改造,重点推进易市、东城区、新街口、三江口、皂市五个港区等建设和改造,增强通航能力。五、市政设施规划原则(1)目前石门县5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正在编制中,近期可依照湖南省石门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20 年)(2018 年修改)和相关专项规划中相关要求执行,同时积极对接正在编制中的石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县域内,特别是老城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要充分协调保护与更新、开发旅游与居民生活的关系,做到市政工程设施的现代化功能与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风貌特色相统一,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服从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风貌的要求。(3)市政管线布置要有效利用规划保留的街巷体系,不拘一格,综合考虑。(4)结合修缮工程,对现状输电设施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改造53、,采用套管敷设方式统一布线,达到相关设计要求,消除火灾隐患。将文物周围电线杆取消,改为地下敷设的方式,在保护区范围外设变电室。老城区的管线布置,可采用常规地下铺设和综合管沟两种方式配合使用。(5)县域内每处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均应考虑独立线路进行控制,保证文物安全。铺设独立的消防设施供电线路,与其他线路分开双路供电,以保证消防水泵及其他消防设施的正常工作,同时装配发电设备以应对突发事故。(6)互联网线路应覆盖到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加强对古村落的电信基站覆盖,村内应光纤接入,为信息化古村落及今后旅游点信息服务建设奠定基础。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254、 (7)探明供水系统管道的具体走向,供水管道布置尽可能沿现状或规划道路敷设,对有布置不合理、威胁文物本体安全的管线进行改造。加强供水管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减少供水事故,提高供水安全性能。加强水质的监测与管理,保障居民与游客的用水卫生与安全。(8)雨水排水系统应尊重历史排水系统,辅以必要的现代添加设施。采用明沟、暗沟铺设的方法,个别部位需要开通或疏浚。雨水排放汇集入市政雨水管线。排水设施尽量采用雨污分流的形式,加强污水排放管理,推进污水处理工作,保护环境。(9)考虑远期引入中水系统,将遗产保护和生态,绿色发展理念相结合。六、环保及环卫工程规划(1)垃圾转运站:在古村落内统一设置垃圾收集转运站,55、且注意隐蔽,不得破坏村落风貌。转运规模一般不超过 100t/d,每座转运站用地面积一般不超过 500(含绿化隔离带用地)。(2)公共厕所:文物周边应设置 1-2 处卫生间分别或同时供工作人员和游客使用。这一辅助功能宜选用非文物建筑。以方便使用、减少对文物建筑扰动为原则。(3)垃圾桶:在文物周边区域设置与文物风貌协调的垃圾箱进行垃圾收集,统一收集到垃圾转运站处理。在城区以及商业繁华地段,每 30-50 米设置一处垃圾桶,垃圾桶宜区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七、综合防灾规划 以建设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为目标,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切实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56、备等设施建设。确定每个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取水点。完成全县山洪灾害调查评估,加快水利数据库、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开展山洪灾害预警工程升级和重点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完善城镇排涝体系,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排涝能力。推进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水库蓄水、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等人工增雨作业。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增强林火监测、预防和火灾扑救能力。1.1.消防设施规划消防设施规划 (1)完善各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和疏散道路统一考虑,并与避难场所结合,注意57、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有条件的情况下,在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设置环形的消防通道。在不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风貌的前提下,尽可能疏通拓宽消防道路。(2)改造老旧电路,增设避雷装置,改造电力通讯设施采用埋地穿管的方式敷设线路,消除火灾隐患。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使管线地埋暗敷,保障管线铺设与建筑、环境风貌相协调。(3)完善消防给水设施,现有消防系统无法满足要求的需对消防系统进行统一设计,铺设消防管线,设置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泵房,增设消防报警系统,确定每个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消防取水点,消火栓由规范的 120 米加密到 80-100 米,同时充分利用传统消防手段,如风水塘、水58、缸、水井等水源补给。(4)增加手持灭火器数量,保证每座文物保护单位都配备至少四个手持式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质量状况,严格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制度。(5)在文物建筑内设置感烟探测器及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安装时应避免对建筑梁架及墙壁造成损害。建筑的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在重点防护区及其他高火险重点要害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6)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编制防火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及技能的培训,进行专业的消防技能培训。设专职消防责任人,轮班执勤保证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隐患全时监控。结合文物点周边环境整治和建筑整治,加强文物59、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防火保护措施和日常监管。(7)聘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专门的消防设计,最终以审批通过的消防设计为准。2.2.防洪设施规划防洪设施规划 (1)与水利部门合作,收集现状水文数据对现状防洪渠泄水能力、上游水库的抗洪能力进行测算,建立防洪预警机制。(2)完善排水系统,定期对河道进行疏通,提高防洪能力。(3)雨季到来之前,对道路、危险建筑予以查看,适时采取防范措施。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3 (4)对现有防洪渠进行疏通。3.3.抗震防灾规划抗震防灾规划 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立足于抗防”的方针,建议编制石门县城市安全和防灾减灾60、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等区域防震减灾体系。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分类进行安全鉴定,拟定预防措施抗震设防采用以抗地震基本烈度 6 度。地质灾害防范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编制石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第七章 文物保护措施规划 一、文物保护级别调整建议 根据石门县文物现状的调查研究,规划对保存真实性较好,能够比较完整地反映石门县文物古迹历史、价值、风貌,有利于加强反映石门县各个发展时期、各主要文物类型具有代表性的不可移动文物,建议对其文物保护级别进行调整。本规划对61、已公布的 146 个文物保护单位中 12 做出等级提升调整建议,包括泰和合茶号、陈振亚故居、王尔琢故居、笨虎台遗址、天主教堂、覃添顺墓等(详表 7.1)。表 7.1 文物保护单位等级提升建议表 序号 名称 现有级别 建议申报级别 建议提升说明 1 泰和合茶号 省级 国保 泰和合茶号见证了湘鄂西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发展,红四军指挥部、红二、六方面军指挥机关曾驻扎于此。泰和合茶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茶号生产的宜红茶远销俄罗斯、英国等,在中国茶叶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是万里茶道路线上典型的遗产之一。2 陈振亚故居 省级 国保 陈振亚故居始建于 1903 年,木质结构,穿斗式构架,小青瓦,面阔62、三间,保存完好。陈振亚烈士是毛泽东亲家,被誉为“商溪三杰”之一。他为我国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场所。3 王尔琢故居 省级 国保 王尔琢故居始建于 1903 年,砖木结构,小青瓦屋面,保存完好。王尔琢参加过东征、北伐战争、南昌起义和湘南起义,为保卫和发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大贡献。2009 年王尔琢荣膺“100 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称号。4 笨虎台遗址 市级 省级 笨虎台遗址为新石器时期龙山文化遗存,遗址保存状况完好,面积较大,文化堆积厚,周边邻近遗址分布较多,可成片保护。5 覃添顺墓 市级 省级 覃添顺墓位于七里公王陵园内,保存完好。覃添63、顺为明代添坪所土官,被封为“武德将军”,人称顺祖公。他一生安边守土,深受土家人的爱戴,在石慈桑永、荆澧松宜一带久负盛名,是湘西北土家人的共同领袖。6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 市级 省级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具有浓厚的湘西北土家风格,保存完好。贺龙曾在此建立了苏维埃政府,并且在此居住过。屋前有“泰和合”茶号创始人卢次伦捐资修建的骡马道,是万里茶道路线上一处重要的遗址。7 天主教堂 市级 省级 教堂为砖木结构,小青瓦,硬山顶,由门楼、教堂两栋建筑组成。格局独特,充满浓厚的宗教气氛,建筑保存基本完好,建议公布为更高级别的保护单位,加强保护。8 石门古茶道遗址(水南渡段、岩门口段)市级 省级 石门古茶道遗址包含64、古茶道、古民居、古碑刻、古渡口,元素丰富。古茶道是“泰和合”茶号创始人卢次伦捐资修建的,为万里茶道路线上比较重要的节点。其中古茶道水南渡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4 9 梅家河遗址 县级 市级 梅家河遗址属于新石器文化遗存,文化层堆积较厚,保存基本完好,面积约 1800 平方米。该遗址为研究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时期文化聚落分布,文化谱系提供了资料。10 冻青遗址 县级 市级 遗址面积较大,保存较好,文化层明显丰富,建议公布为更高级别的保护单位,加强保护。11 将军渡遗址 县级 市级 遗址是新石器文化遗存,面积较大,地层明显,保存较65、好。12 丁家山遗址 县级 市级 遗址是新石器文化遗产,面积较大,地层明显,保存较好。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调整建议及管理规定 1.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调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调整建议建议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保护范围为准,对于现有部分保护区划存在不合理处,本次规划提出调整建议,为今后保护区划调整时作为依据。本次规划建议对第一、二、三批公布的县级文保单位缺少保护区划范围的进行调整和完善(详表 7.2)。同时对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也划定一定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便加强文物的保护与管理。表 7.2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调整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66、公布的保护区划范围 建议调整的保护区划范围 建议调整原因 1 秀峰凸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米。参考同类遗址保护区划 2 保尔桥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结合实际和周边道路情况 3 后西溶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 项家山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 1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67、划,结合实际和周边道路情况 5 肖忠贞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5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 米 参考同类型保护区划划定 6 东方桥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 渫阳城城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1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遗址位于城市建成区,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8 陨阳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68、护区划划定 9 刘家坪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遗址位于城市建成区,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0 雷山坡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1 阎家坝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5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遗址位于城市建成区,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2 永固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1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69、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3 二都宝塔商代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1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4 曹家棚墓群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5 曹家棚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6 胡家凸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70、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7 七松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8 石家凸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19 林德轩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5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20 竹家凸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1、21 王家岗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22 月亮窑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23 陈氏祠村墓群 县级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24 高桥遗址 县级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25 望夫台古墓 县级 无72、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26 癞子岗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27 田家桥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28 梅家河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东、南、西各至 30 米处,北至白蒙公路;建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73、(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5 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29 广寿桥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周边遗址丰富,结合实际情况划定 30 龙长丘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周边遗址丰富,结合实际情况划定 31 刘家桥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32 下七里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74、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33 陈光钊烈士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墓基边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处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34 官渡桥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35 康家山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36 野拂维禅师塔 县级 无 保护范围:75、四向各至建筑主体外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米处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37 善会大和尚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建筑主体外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38 黄福桥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建筑主体外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39 麻纳口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北、东、南至遗址边缘 50米,西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0 郑协武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墓外缘 10 米;建76、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1 南坪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5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2 添坪所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1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3 冻青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北、东、南至遗址边缘 100米,西 5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遗址周边较开阔平坦,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4 窑坡山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北、西、南至77、遗址边缘 50米,东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结合周边地形环境实际情况划定 45 将军渡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5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遗址周边较开阔平坦,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6 庙丘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5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遗址周边较开阔平坦,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7 迭龙观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寺庙东南北各 5 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 5 米处 根据文物建筑本体形成保护片区,适当增加控制范围。48 易淑珍墓 县级78、 无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49 龙家坪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0 台丘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1 王家渡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2 王尔琢烈士故居 县级 无 保护范围79、:以墙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 周边限制较小,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3 渫(仙)阳城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5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4 蔡家岗墓群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5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遗址周边较开阔平坦,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5 西王母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6 东王公墓 县级 无 保80、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7 金岭汉墓群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8 覃远琎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59 重阳树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0 雷公嘴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81、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1 刘家棚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6 62 桅岗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3 桅岗墓群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墓外缘 1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4 皂角市遗址 82、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边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5 马安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6 新关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7 香炉观 县级 无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建筑主体外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8 陈金次民居 县级 无 保护范83、围:东西各至主体建筑外 10 米,南北各 5 米;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南北各 5 米 结合周边道路及建筑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69 刘孔阶墓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0 青狮岭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1 洛浦寺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结合实际84、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2 营盘岗墓群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3 王家山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5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遗址周边较开阔平坦,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4 烟支堆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处 周边民居较多,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5 八亩大地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85、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6 丁家山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7 军家当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结合周边环境和道路情况,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 78 大河洲遗址 县级 无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参考同类保护区划划定(一)保护区划管理规定86、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的划定以公布的为准。本次规划建议调整保护区划的文保单位最终的保护区划由该文物保护单位所属级别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二)保护范围管理规定 区内不得进行除保护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展示工程之外的任何可能影响文物本体、总体格局和相关环境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保护范围内一切活动与行为均不得影响遗存的真实性,保护工程与展示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尽可能减少干扰的原则。区内已有危害建筑本体及整体环境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根据其危害程度在不同时限内87、予以拆除。保护范围内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各种基础设施管线(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等)应尽可能埋地敷设,不得影响文物风貌。区内各种展示、宣传标识等形式,应体现文物历史文化内涵,并与整体环境风貌相协调,标识设立或安装位置不应影响整体景观风貌。(三)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88、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严禁一切破坏自然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新建项目应对文物及相关环境的干扰程度进行评估,并分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办理报批程序。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7 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应以文物古迹用地、科研教育用地、居住建筑用地、林业用地为主。区内新建建筑规模、风格、色彩均应以文物本体建筑特征为参照,不得影响整体景观风貌。拆除区内严重影响整体景观风貌的建(构)筑物,对区内建筑进行整饬改造,整饬后建筑以文物本体建筑特征为主。展示服89、务设施应以满足游客最基本需求为主,不得建设与文物历史文化价值展示无关的设施。区内各种展示、宣传标识等形式,应体现文物历史文化内涵,并与整体环境风貌相协调,标识设立或安装位置不应影响 整体景观风貌。区内相关历史环境的修复应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绿化植被应尽可能采用历史植被品种或当地特色植被品种。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城市建设活动不得对文物保护单位造成景观风貌影响和噪声、空气、水体等环境污染。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 遵照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相关条文规定,结合石门县文物现状情况,对文物古迹的保护措施包括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90、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工程、保护性设施工程和迁建六类工程。1、保养维护及监测:是文物古迹保护的基础。保养维护能及时消除影响文物古迹安全的隐患,并保证文物古迹的整洁。作为日常工作,保养维护通常不需要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专项设计,但应制定并落实文物古迹保养制度。说明保养维护的基本操作内容和要求,以免不当操作造成对文物古迹的损害。监测是认识文物古迹蜕变过程及时发现文物古迹安全隐患的基本方法。无法通过保养维护消除的隐患,应实行连续监测,记录、整理、分析监测数据,作为采取进一步保护措施的依据。保养维护根据监测及时或定期消除可能引发文物古迹破坏隐患的措施。及时修补破损瓦面,消除影响文物古迹安全的杂草植物,保91、证排水、消防系统的有效性,维护文物古迹及其环境的整治等,均属于保养维护的内容。2、本体保护工程:主要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进行保护工程,包含加固、现状修整和重点修复。加固:是直接作用于文物古迹本体,消除蜕变后损坏的措施。加固是针对防护无法解决的问题 而采取的措施,如灌浆、勾缝或增强结构强度以避免文物古迹的结构或构成部分蜕变损坏。加固措施应根据评估,消除文物古迹结构存在的隐患,并确保不损害文物古迹本体。加固是对文物古迹的不安全的结构或构造进行支撑、补强,恢复其安全性的措施。加固措施通常作用于文物古迹本体。加固应特别注意避免由于改变文物古迹的应力分布,对文物古迹造成新的损害。由于加固要求增加的支撑应92、考虑对文物古迹整体形象的影响,应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环境特征。新增加的构筑物应朴素实用,尽量淡化外观。非临时性加固措施应当做出标记、说明,避免对参观者认识文物古迹造成误解。加固必须把对文物古迹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当文物古迹自身或环境突发严重危险,进行抢险加固时,应注意采取具有可逆性的措施,以便在险情舒解后采取进一步的加固、修复措施。修缮:包括现状整修和重点修复,目的是排除结构险情、修补损伤构件、恢复文物原状。现状整修主要是规整歪闪、坍塌、错乱和修补残损部分,清除经评估为不当的添加物等。修整中被清除和补配部分应有详细的档案记录,补配部分应当可识别。现状整修包括两类工程:一是将有险情的结构和93、构件恢复到原来的稳定安全状态,二是去除近代添加的、无保留价值的建筑和杂乱构件。重点修复包括恢复文物古迹结构的稳定状态,修补损坏部分,添补主要的缺失部分等。重点修复工程对实物遗存干预最多,必须进行严密的勘察设计,严肃对待现状中保 留的历史信息,严格按程序论证、审批。对传统木结构文物古迹应慎重使用全部解体的修复方法。经解体后修复的文物古迹应全面消除隐患。修复工程应尽量保存各个时期有价值的结构、构件和痕迹。修复要有充分依据。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8 附属文物只有在不拆卸则无法保证文物古迹本体及附属文物安全的情况下才被允许拆卸,并在修复后按照原状恢复。由于灾94、害而遭受破坏的文物古迹,须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进行修复,这些也属于修缮的范畴。3、展示保护工程:是对文物古迹进行展示、陈列、解说等工作。以便让人们更好地了解文物古迹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和价值,同时也保护文物古迹不被破坏。应减少对文物古迹原有的形象特征的影响,不得改变或损伤被防护的文物古迹本体。展示和游客服务设施的选址应根据文物保护规划和专项设计进行,须符合文物古迹保护、价值阐释、保证游客安全、对原有环境影响最小等要求。服务性设施应尽可能远离文物古迹本体。展陈、游览设施应统一设计安置。4、环境整治工程:是保证文物古迹安全,展示文物古迹环境原状,保障合理利用的综合措施。整治措施包括:对保护区划中有95、损景观的建筑进行调整、拆除或置换,清除可能引起灾害的杂物堆积,制止可能影响文物古迹安全的生产及社会活动,防止环境污染对文物造成的损伤,营造为公众服务及保障安全的设施和绿化。绿化应尊重文物古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风貌,如采用乡土物种,避免因绿化而损害文物古迹和景观环境。影响文物古迹环境质量主要因素有: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景观因素。5、保护性设施工程:通过附加防护设施保障文物古迹和人员安全。保护性设施建设是消除造成文物古迹损害的自然或认为因素的预防性措施,有助于避免或减少对文物古迹的直接干预,包括设施保护设施,在遗址上搭建保护棚罩等。监控用房、文物库房及必要的设备用房等也属于保护性设施。它们的建设、改96、造须依据文物保护规划和专项设计实施,把对文物古迹及环境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消防、安防、防雷设施属于保护性设施。由于保护需要必须建设的监控用房、文物库房、设备用房等,在无法利用文物古迹原有建筑的情况下,可考虑新建。保护性附属用房的建设必须依据文物保护规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多个场地设计,通过评估,选择对文物古迹本体和环境影响最小的方案。6、迁建:是经过特殊批准的个别的工程,必须严格控制。迁建必须具有充分理由,原则上是不允许文物古迹实施迁建工程,更不允许为了旅游观光而实施次类工程。迁建必须经过专家委员会论证,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必须取得并保留全部原状资料,详细记录迁建全过程。迁建新址选址的环境应尽量与迁97、建之前的环境特征相似。迁建后应当展示迁建前的资料。迁建后必须排除原有的不安全因素,恢复有依据的原状。避免更换有价值的构件。迁建必须是现存实物。不允许仅依据文献传说,以修复名义增加仿古建筑。1.1.古建筑古建筑类类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现有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 16 处属于建筑类型,其中 1 处自然损毁;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其中 2 处属于建筑类型需采取措施。本规划针对古建筑类的 16 处文保单位及 2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从结构完整性、功能延续性、空间布局完整性、历史环境完整性、材料原真性、历史要素原真性六个方面进行综合现状评估。遵照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相关条文规98、定,结合现状评估以及文物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对文物修缮保护作出指导。(详表 7.3)表 7.3 古建筑类文物保护措施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类别 保护措施 1 夹山寺 国家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2 石门文庙 国家级 古建筑(坛庙祠堂)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本体保护工程 3 梯云塔 省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4 忠烈祠(秀峰书院)省级 古建筑(学堂书院)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本体保护工程 5 覃氏祖祠 省级 古建筑(坛庙祠堂)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6 泰和合茶号 省级 古建筑(店铺作坊)保99、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本体保护工程 7 观国山寺 市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 8 宋圆悟禅师塔 市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9 万世桥 市级 古建筑(桥涵码头)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本体保护工程 10 天主教堂 市级 古建筑(坛庙祠堂)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11 洛浦寺 市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19 12 仙灵井 县级 古建筑(池塘井泉)保养维护及监测 13 野拂维禅师塔 县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保养维护及监100、测、展示保护工程 14 蛟龙井 县级 古建筑(池塘井泉)保养维护及监测 15 曾庆辉住宅(烽火屋)县级 古建筑(宅第民居)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16 香炉观 县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17 峡峪河红军水磨房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建筑(其他古建筑)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8 细沙隘土司百户衙门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建筑(其他古建筑)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2.2.近现代重要史迹类保护措施近现代重要史迹类保护措施 石门县现有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 33 处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类,其中 1 处自然损毁;未核101、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 11 处属近现代重要史迹类。本规划针对近现代重要史迹类的 33 处文保单位及 11 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从结构完整性、功能延续性、空间布局完整性、历史环境完整性、材料原真性、历史要素原真性六个方面进行综合现状评估,结合现状评估及文物实际情况,确定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对文物修缮保护作出指导。(详表7.4)表 7.4 近现代重要史迹类文物保护措施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类别 保护措施 1 郑洞国墓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2 白云屋桥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102、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3 陈振亚故居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4 王尔琢故居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5 蒙泉烈士纪念碑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6 石门抗日碉堡群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6-1 夹山抗日碉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6-2 新街口抗日碉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保养维护及103、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6-3 月亮抗日碉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6-4 天供山抗日碉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已无存 7 南乡起义烈士殉难旧址善人坡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8 崇秀寺革命纪念地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9 沈克家林贞淑夫妇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0 申悦庐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104、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11 曾庆轩烈士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12 黄鳌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3 郑金材烽火屋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传统民居)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4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15 贺锦斋烈士殉难地丝茅坡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105、 16 黄虎港石拱大桥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7 常德会战石门保卫战遗迹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7-1 彭士量将军殉国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17-2 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18 肖忠贞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9 石门烈士陵园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20 曹家棚红军临时救106、护所三祝堂土地庙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21 林德轩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22 陈光钊烈士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23 黄福桥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24 红军覃君振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0 25 郑定琼、陈107、英教夫妇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26 王尔琢烈士故居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27 山河圆烈士陵园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28 陈金次民居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传统民居)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29 刘孔阶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29-1 罗坪红军墓群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29-108、2 红军烈士陈兆觉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29-3 红军吴正清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29-4 红军柳鸾材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30 木方坡红军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31 仙女洞遗址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32 唐荣阳旧居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33 知青上山下乡纪念碑 县级 近109、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34 徐超明烈士墓 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35 李耳渡槽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36 蔡晴川纪念碑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 37 灌坪渡槽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38 恩子潭渡槽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110、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保养维护及监测 39 覃添秀墓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保养维护及监测 40 磺厂-沅市渡口老桥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41 李桂庭纪念碑(墓)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保养维护及监测 42 槐树阁渡槽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43 双红渡槽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1、(水利设施及附属物)保养维护及监测 44 泥沙老桥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保养维护及监测 3.3.古遗址古遗址类类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石门县现有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 71 处属于古遗址类型,其中 1 处年久失修,自然损毁;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中有 28 处属于古遗址类型。本规划针对古遗址类的 71 处文保单位及 28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文物保存现状以及文物自身价值的高低,制定保护措施。(详表7.5)表 7.5 古遗址类文物保护措施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类别 保护措施 1 皂市遗址 国家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保112、护性设施工程、环境整治 2 城门寨 市级 古遗址(军事设施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保护性设施工程、环境整治 3 云南寨 市级 古遗址(其他古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保护性设施工程、环境整治 4 笨虎台遗址 市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保护性设施工程、环境整治 5 白洲台旧石器遗址 市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保护性设施工程 6 石门古茶道遗址(水南渡段、岩门口段)市级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6-1 石门古茶道水南渡段 市级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保护性设施工程、环境整治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113、5)规划说明书 21 6-2 岩门口古道 市级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保护性设施工程、环境整治 7 秀峰凸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 保尔桥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 后西溶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0 项家山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1 东方桥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2 渫阳城城址 县级 古遗址(城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3 陨阳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4 刘家坪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5 双桥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114、)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治理 16 雷山坡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7 阎家坝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8 永固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19 二都宝塔商代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0 曹家棚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1 胡家凸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2 七松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3 石家凸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4 竹家凸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5 王家岗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6 月亮115、窑址 县级 古遗址(窑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7 高桥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28 紫和寺 县级 古遗址(寺庙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 29 癞子岗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0 田家桥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1 梅家河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2 广寿桥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3 龙长丘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4 刘家桥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5 下七里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6 官渡桥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116、维护及监测 37 康家山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8 麻纳口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39 南坪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0 添坪所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1 冻青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2 窑坡山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3 将军渡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4 庙丘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5 迭龙观 县级 古遗址(寺庙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 46 龙家坪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7 台丘遗址 县级 117、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8 王家渡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49 渫(仙)阳城遗址 县级 古遗址(城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0 重阳树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1 雷公嘴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2“走避隘”土司衙门 县级 古遗址(宫殿衙署遗址)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53 雷公嘴洞遗址 县级 古遗址(洞穴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4 刘家棚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5 桅岗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6 皂角市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7 新关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118、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8 瓦窑凸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59 牙齿洞遗址 县级 古遗址(洞穴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60 青狮岭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61 洛浦寺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62 大柳树茶马道 县级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63 王家山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64 烟支堆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65 八亩大地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66 丁家山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67 军家当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119、保养维护及监测 68 邱家台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69 大河洲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0 大胜寨 县级 古遗址(其他古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71 平东商周遗址 县级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2 下儿湾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3 丁家坪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4 马家坪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5 车家堰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6 羊岭岗遗址 未120、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7 渡槽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8 官渡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79 高家堰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2 80 夹山寺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1 所街窑坡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2 磨香坪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121、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3 寨坪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4 覃家冲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5 雁池坪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6 刑家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7 中军渡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8 磨岗隘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89 鲍家堰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0 鲍122、家渡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1 大福村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2 大福桥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3 永安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4 隔家咀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5 白沙渡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6 镇水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7 苏城岗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123、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8 尖丘遗址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聚落址)保养维护及监测 99 万仞洞茶马古道 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4.4.古墓葬类保护措施古墓葬类保护措施 石门县现有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 24 处属于古墓葬类型,本规划针对这 24 处文保单位,根据文物保存现状以及文物自身价值的高低,制定保护措施。(详表 7.6)表 7.6 古墓葬类文物保护措施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类别 保护措施 1 覃添顺墓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124、2 覃友仁墓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3 陈文宾校尉墓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4 湘西两黄园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5 郭东史墓 县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 6 曹家棚墓群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 7 陈氏祠村墓群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 8 望夫台古墓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9 善会大和尚墓 县级 古墓葬(其他古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0 唐元祖进士墓 县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环125、境整治 11 张家渡悬棺墓葬群 县级 古墓葬(其他古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2 郑协武墓 县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13 武德将军覃海凎墓 县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14 易淑珍墓 县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15 蔡家岗墓群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 16 西王母墓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17 东王公墓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18 金岭汉墓群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 19 覃远琎墓 县级 古墓葬126、(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20 桅岗墓群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 21 马安墓 县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保养维护及监测、本体保护工程、环境整治 22 郑立成古墓群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 23 武略将军墓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 24 营盘岗墓群 县级 古墓葬(普通墓葬)保养维护及监测、环境整治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3 5.5.石窟寺及石刻石窟寺及石刻类保护措施类保护措施 石门县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有石窟寺及石刻类型 2 处,本规划针对其文物保存现状以及自身价值的高低,制定保护措施(详127、表 7.7)表 7.7 摩崖石刻类文物保护措施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类别 保护措施 1 碧岩泉摩崖石刻 市级 石窟寺及石刻(摩崖石刻)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2 石船洞石刻 县级 石窟寺及石刻(其他石刻)保养维护及监测、展示保护工程 四、文物保护单位病害防治 1.1.石质文物病害防治石质文物病害防治 石质文物主要包含石窟寺及石刻,石塔、石桥、石碑等石质建筑,主要病害分为机械损伤(断裂、机械裂隙、残缺、倾倒等)、水侵蚀、风化、生物侵蚀(根劈、霉变、腐蚀等)、人为活动诱发等。加强对文物本体、表面病害及保存环境的的分析检测,评估病害种类及诱导因素,建立管理与养护制度,对已经产生病害的文物根据病128、害分类采取清洗、渗透加固、喷涂防护材料、局部修复等手段进行保护。采用化学药剂、物理清洗等方式定期对文物进行清洗,去除文物周边表面的杂草、苔藓等植物及微生物;预防地基沉降、受力不均等因素导致的文物倾倒、断裂;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石灰水、有机硅类、有机氟类及新型材料等,对文物表面、空鼓及裂缝部分进行加固处理;喷涂憎水防水材料、生物抑制剂等防治文物表面溶蚀。2.2.木质文物病害防治木质文物病害防治 木质文物主要包含木结构建筑及木质构件等,由于木质文物本身材质的特殊性,温湿度变化,环境中所含的盐类腐蚀和微生物侵蚀,易造成生物病害(糟朽、涂料脱层变色、断裂、表面污染等)、物理病害(干裂、变形、残损断裂等129、)、化学病害、光辐射、空气污染、人为活动等。木质文物的预防病害主要采取监测和控制文物保存环境,注意通风、防潮、防漏和透光。控制环境中的温湿度;保持空气清洁,可配合空气净化器降低有害气体及灰尘浓度;根据木材种类和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防腐防霉手段;加强日常监测,安装侦测白蚁专用的探测箱,对易受白蚁蛀蚀的部位如木楼梯下、木柱根部、梁柱节点、木屋架端节点等处,应喷洒或涂刷防蚁药物,预防虫害。同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在木质建筑中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对木质文物建筑进行药剂防火处理。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4 第八章 利用展示及旅游规划 一、利130、用展示目标及原则 通过对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的活化利用,进一步彰显石门千年古郡特色,认知石门历史文化的内涵,突出人文传承;在城市发展进程中,保存石门历史印记,继承优良的精神传统,维系石门文化脉络,将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内涵作为城市景观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强化与延续,使文化遗产得以整体的保存,使文化特色得以全面的展示,使文化内涵得以不断的深化。文物利用功能调整原则:(1)不对文物的价值造成不良影响;(2)符合文物在历史上的地位和文化氛围,与其历史功能相协调;(3)符合文物空间布局、体量和结构特点,不会造成文物和人员安全隐患;(4)符合文物所在区域的性质、历史氛围及在整体展示利用中的定位;(131、5)符合文物所有者、使用者的意愿和能力。二、文物利用功能的选择 根据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同时考虑文物的文物价值、保护等级、保存状况、重要性、敏感度、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结合其利用现状以及文物所在地区的需求,形成利用功能负面清单,并提出建议的主导用途。基于文物现状和文物价值,对石门县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和 41 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中的62 处提出文物利用功能负面清单,将石门文物的利用功能分为几大类:(1)社区服务:祠堂、会馆、书室等建筑,可作为社区书屋、公益讲堂、文化站、管理用房、社区活动中心等,开展文化活动,发挥服务功能。(2)文化展示:文物价值、建筑特征、空间规模等方面具备条件的古建筑和行政132、会堂、工业等功能的近现代建筑,可作为博物馆、展示馆、美术馆或科研展陈场所等,进行文物建筑现状展示或进行陈列布展,发挥文化传播、科研和教育功能。(3)参观游览:庙宇、园林、塔幢、桥梁和文化纪念、交通等功能的近现代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墓葬类文物,可作为参观游览对象,发挥游憩、纪念和教育功能。(4)经营服务:民居古建筑和住宅、商业等功能的近现代建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作为特色酒店、客栈、民宿、店铺、茶室、传统工艺作坊等经营服务场所,发挥服务功能。(5)教育传媒:文庙、书院、家塾等古建筑,可作为国学基地、培训中心、中小学研学基地等场所开放,发挥参观游览、教育功能。(6)公益办公:文庙、书院等古133、建筑和行政、金融、商肆等近现代建筑,可作为政府机构、文物部门等管理办公场所,划定开放区域,明确开放时段,并采取信息板、多媒体、建筑实物展示等方式开放。表 8.1 文物保护单位利用功能选择 序号 名称 级别 类别 建议主导用途 1 皂市遗址 国家级 古遗址(聚落址)文化展示、参观游览、研学基地 2 夹山寺 国家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文化展示、参观游览 3 石门文庙 国家级 古建筑(坛庙祠堂)文化展示、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4 梯云塔 省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参观游览 5 忠烈祠(秀峰书院)省级 古建筑(学堂书院)参观游览、国学讲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6 覃氏134、祖祠 省级 古建筑(坛庙祠堂)参观游览 7 泰和合茶号 省级 古建筑(店铺作坊)文化展示、参观游览、中小学研学基地 8 白云屋桥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参观游览 9 陈振亚故居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10 王尔琢故居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11 城门寨 市级 古遗址(军事设施遗址)参观游览 12 蒙泉烈士纪念碑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13 观国山寺 市级 古建135、筑(寺观塔幢)参观游览 14 石门抗日碉堡群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5 南乡起义烈士殉难旧址善人坡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5 16 崇秀寺革命纪念地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17 沈克家林贞淑夫妇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18 申悦庐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136、墓)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 碧岩泉摩崖石刻 市级 石窟寺及石刻(摩崖石刻)参观游览 20 宋圆悟禅师塔 市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参观游览 21 覃添顺墓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参观游览 22 覃友仁墓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参观游览 23 曾庆轩烈士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24 黄鳌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基地 25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26 万世桥 市级 古建筑(桥涵码头137、)参观游览 27 陈文宾校尉墓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参观游览 28 湘西两黄园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参观游览、中小学研学基地 29 洛浦寺 市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参观游览 30 贺锦斋烈士殉难地丝茅坡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31 石门古茶道遗址(水南渡段、岩门口段)市级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参观游览、中小学研学基地 32 常德会战石门保卫战遗迹(彭士量将军殉难处、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33 石门烈士陵园138、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社区服务、参观游览、市民公园、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34 曹家棚红军临时救护所三祝堂土地庙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35 林德轩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6 陈光钊烈士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37 野拂维禅师塔 县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参观游览 38 善会大和尚墓 县级 古墓葬(其他古墓葬)参观游览 39 张家渡悬棺墓葬群 县级 古墓葬139、(其他古墓葬)参观游览 40 迭龙观 县级 古遗址(寺庙遗址)参观游览 41 郑定琼、陈英教夫妇墓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42 山河圆烈士陵园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民公园、中小学研学基地 43 石船洞石刻 县级 石窟寺及石刻(其他石刻)参观游览 44 罗坪红军墓群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基地 45 仙女洞遗址 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参观游览 46 大柳树茶马道 县级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参观游览 47 知青上山下乡纪念碑 140、县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参观游览 48 徐超明烈士墓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基地 49 蔡晴川纪念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教育活动 50 覃添秀墓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参观游览 51 峡峪河红军水磨房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古建筑(其他古建筑)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52 细沙隘土司百户衙门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古建筑(其他古建筑)参观游览 53 万仞洞茶马古道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参观游览 三、文141、物展示与价值阐释策略 1.1.文物文物展示策略展示策略 石门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应当实现规划引导与管理实施为主导、政府建设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主要通过组织参观游览路线、提供展示场所、完善展示设施、引导合理利用等,进行环境与设施建设,并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导教育、文明度培养等多种措施的补充,实现展示利用目标。具体的展示利用策略可概括为:(1)以线串点。将文物和相关旅游资源结合,把分散的文物点通过展示线路有机串联,形成能够反映和代表石门历史文化特色的总体展示结构。(2)以面盖点。通过划定展示分区,并对分区内遗产点进行展示,形成主题性的片区展示结构。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142、规划说明书 26 (3)充分发掘和融合相关非物质文化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展示文物价值。由于文物本体大多类型较单一,且对许多不了解文物的游客来说吸引力较弱,因此文物展示需要借助多种手段、结合文物环境与相关历史遗迹的历史信息增加展示内容,提高观赏效果,实现对文物价值的全面展示。加大力度挖掘与文物历史文化相关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如夹山禅茶习俗传统农业生产、夹山禅茶习俗、泰和合宜红茶制作技艺、传统农业生产、传统手工业等,并可以歌舞、影像制品,如石门土家山歌、南路吹打乐、湘北大鼓等方式展现,以丰富展陈内容。(4)鼓励对文物展示工作的广泛参与。结合各个文物点的历史独特性,充分发挥社会广泛参与的力度,尤其要鼓励143、当地老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相关的历史学者、青少年等对文物的展示、宣传等工作进行参与,并在管理工作中为其提供便利条件。2.2.展示主题和内容展示主题和内容 根据石门县文物价值分析结果,将石门县文物古迹的展示主题定位为“禅茶之源,古韵石门”,突出核心主题促进游客对石门的整体认知。同时基于价值和历史研究分析,开展多元文化主题的展示和阐释,主要包括:茶禅文化、红色文化、土家土司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让观众对于石门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遗产有多元性的感知。3.3.展展示方式示方式 石门县内文物保护单位众多,且种类各不相同,对于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有以下几种展示方式:(1)原状展示:文物本体按照文物保护144、要求,辅以适当的图文说明。(2)陈列展示:通过展陈设施的改造,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传统实物展示方式,力求完整、准确、系统、形象地展示 历史信息和文物价值。(3)游览展示:整治文物周边环境,营造环境氛围,游客可通过参观游览周边自然及社会环境来对文物进行更完整全面的认识 和理解。另外应注重夜景展示,增加游览趣味性。(4)互动展示:利用场景复原、多媒体播放、互动参与等方式,为游客营造能够体验根据地氛围的场所环境。(5)宣传活动:结合石门千年古郡的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知识等相关内容,为游客和学者提供多层次的文化活动空间,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石门县的人文特色。可举办各类相关活动,比如:145、传统节日和戏曲演绎、文物建筑修缮过程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禅师、传统手工业体验、研究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等。四、旅游资源分析及开发方向 石门县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本规划对县域内文物的旅游开发价值和开发方向进行分析梳理,结合石门县旅游发展现状、资源开发潜力、文物价值、资源吸引力等要素,融合自然及历史人文资源,以文化为魂、旅游为体,优先开发具有优势和影响力的旅游资源。表 8.2 文物旅游展示资源分类及开发意向表 名称 级别 地址 文化资源分类 资源开发思路 石门文庙 国家级 县城 历史文化 独立开发,代表和展示石门历史 梯云塔 省级 县城 历史文化 忠烈祠(秀峰书院)省级 县城 历史文化 石门抗日碉堡群 146、市级 县城 抗战文化 打造县城红色文化和抗战文化展示线路,并辐射整合夹山、蒙泉等周边乡镇的红色资源 整合到周边旅游线路打造 常德会战石门保卫战遗迹(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市级 县城 抗战文化 石门烈士陵园 县级 县城 红色文化 曹家棚红军临时救护所三祝堂土地庙 县级 县城 红色文化 林德轩墓 县级 县城 抗战文化 徐超明烈士墓 县城 红色文化 东南片区 夹山寺 国家级 夹山国家森林公园 禅茶文化 以茶禅文化为核心,整合自然人文资源,形成集宗教朝觐、禅修度假、禅茶体验、道教养生、乡村休闲为一体的文化体验组团 碧岩泉摩崖石刻 市级 夹山国家森林公园 禅茶文化 宋圆悟禅师塔 市级 夹山国家森林公园 禅147、茶文化 善会大和尚墓 县级 夹山国家森林公园 禅茶文化 野拂维禅师塔 县级 夹山国家森林公园 禅茶文化 洛浦寺 市级 洛浦寺林场 禅茶文化 南乡起义烈士殉难旧址善人坡 市级 夹山镇 红色文化 利用南乡起义的知名度,整合周边遗址遗迹、革命纪念场所等,打造革命战役纪念区,彰显南乡起义的革命意义和教育意义 崇秀寺革命纪念地 市级 夹山镇 红色文化 郑洞国墓 省级 夹山国家森林公园 抗战文化 沈克家林贞淑夫妇墓 市级 夹山国家森林公园 红色文化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7 申悦庐墓 市级 夹山国家森林公园 红色文化 蒙泉烈士纪念碑 市级 蒙泉镇 红色文化 陈光148、钊烈士墓 县级 蒙泉镇 红色文化 蔡晴川纪念碑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蒙泉镇 红色文化 湘西两黄园 市级 洛浦寺林场 名人文化 城门寨 市级 蒙泉镇 文化遗址 依托南部观国山、蒙泉水库等优越的山水资源和历史遗迹,打造生态观光、道教养生、乡村休闲一体的休闲体验组团 观国山寺 市级 蒙泉镇 道教文化 仙女洞遗址 县级 新铺镇 文化遗址 整合到周边旅游线路,可进行生态溶洞观光开发 大柳树茶马道 县级 新铺镇 万里茶道文化遗产 整合到古茶道专题旅游线路 石门古茶道遗址(水南渡段、岩门口段)市级 新关镇 万里茶道文化遗产 常德会战石门保卫战遗迹(彭士量将军殉难处)市级 新关镇 抗战文化 整合到周边红色文化149、和抗战文化旅游线路 中部片区 皂市遗址 国家级 皂市镇 文化遗址 打造皂市遗址公园 覃友仁墓 市级 维新镇 土家土司文化 以土司文化为核心,结合土家民俗风情、地域宗教文化、自然资源进行整合开发 细沙隘土司百户衙门 维新镇 土家土司文化 迭龙观 县级 雁池乡 佛道文化 峡峪河红军水磨房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维新镇 红色文化 依托磨市镇红军驻扎、修整、训练的历史为依据,进行红色旅游资源开发 陈振亚故居 省级 磨市镇 红色文化 王尔琢故居 省级 磨市镇 红色文化 郑定琼、陈英教夫妇墓 县级 磨市镇 红色文化 白云屋桥 省级 白云镇 历史文化 整合到周边旅游线路 曾庆轩烈士墓 市级 三圣乡 红色文化 150、整合周边红色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开发 黄鳌墓 市级 三圣乡 红色文化 万世桥 市级 太平镇 建筑文化 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可结合太平镇桩巴龙传说和孝悌文化 陈文宾校尉墓 市级 太平镇 历史名人 整合到周边旅游线路 万仞洞茶马古道 皂市镇 万里茶道文化遗产 整合到古茶道专题线路 西北片区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 市级 南北镇 红色文化 结合壶瓶山森林、峡谷、飞瀑、溶洞等独特风光,结合红色旅游和山地度假,打造“红绿融合”旅游发展区 山河圆烈士陵园 县级 南北镇 红色文化 贺锦斋烈士殉难地丝茅坡 市级 东山峰管理区 红色文化 罗坪红军墓群 县级 罗坪乡 红色文化 泰和合茶号 省级 壶瓶山镇 万里茶道文化遗产 以151、泰和合茶号为依托,重点打造宜红茶+红色文化、历史老街+茶马文化等 黄虎港石拱大桥 市级 壶瓶山镇 建筑文化 结合峡谷生态和避暑度假旅游打造 知青上山下乡纪念碑 县级 东山峰管理区 知青文化 覃氏祖祠 省级 所街乡 土家土司文化 以土司文化为核心,依托渫水观光带,结合土家民俗风情、自然资源进行整合开发 覃添顺墓 市级 所街乡 土家土司文化 张家渡悬棺墓葬群 县级 所街乡 生态文化 覃添秀墓 所街乡 土家土司文化 石船洞石刻 县级 罗坪乡 文化遗址 整合到周边旅游线路,可融入到长梯隘民俗村寨、罗坪地质公园等景区 五、旅游展示总体布局 1.1.总体布局总体布局 以红色文化为引领,茶禅文化为品牌,以湖152、南屋脊为基底,积极培育壮大文旅产业,致力于区域性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本规划综合考虑石门县自然资源和历史文物资源,将历史文化展示空间的总体布局定位为“一轴一核三片区”。(1)一轴 以县域旅游交通干线为载体,串接夹山-仙阳湖-壶瓶山地区,打造县域自然历史文化展示主轴。(2)一核 以石门中心城区为核心,依托石门文庙、梯云塔、忠烈祠(秀峰书院)等历史文化资源,结合湖湘文化、石门名人故事与澧水自然风景,形成城区整体展示链接,展现千古石门独具特色的文化瑰宝,构建石门古郡文化遗存集中展示区和县城旅游服务核心。(3)三片区 东南片区、中部片区、西北片区。2.2.展示分区展示分区 (1)县城“澧水明珠”文旅服务153、核心 文物资源:包括楚江街道、二都街道、宝峰街道、永兴街道,有 1 处国保、2 处省保,具备历史代表性和旅游展示价值的文物有 9 处;非遗资源:澧水船夫号子、湘北大鼓、石门县其它有代表性的非遗文化;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8 文化资源: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自然要素:澧水等。以石门中心城区为核心,依托石门文庙、梯云塔、忠烈祠(秀峰书院)等极具地域文化代表性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现千古石门独具特色的文化瑰宝,讲述石门悠久的历史文化与光荣革命传统。“以文为魂、以水为脉”,加强澧水风光带的文化景观建设,形成城区整体展示链接,彰显山水旅游城市特154、色。完善县城综合服务设施,构建石门古郡文化遗存集中展示区和县城旅游服务核心。(2)东南片区 文物资源:片区包括夹山镇、夹山管理处、蒙泉镇、新铺镇、洛浦寺林场、新关镇和易家渡镇,其中具备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 25 处,主要分布在夹山和蒙泉;非遗资源:夹山禅茶习俗、夹山李自成的传说、江家湾赛牛灯习俗等;文化资源:禅茶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古文化、道教文化等;自然要素:夹山国家森林公园、蒙泉湖水利风景区、洛浦寺省级森林公园等。以夹山寺、碧岩泉、南乡起义烈士殉难旧址等为依托的东南部片区,拥有世界禅茶文化发祥地夹山、蒙泉观国山道教会场、以及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围绕夹山国家森林公园,游山水古寺,品禅茶一155、味,集自然观光、问道祈福、品茶体验、参禅修心于一体,着力打造石门禅茶祖庭文化品牌。加强洛浦寺生态旅游建设,讲述李闯王在洛浦的故事,打造森林观光与宗教朝觐为依托的文旅融合旅游区。同时,依托夹山镇和蒙泉镇红色旅游资源点,南乡起义烈士殉难地、崇秀寺革命纪念地、蒙泉烈士纪念碑三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南乡起义革命战役为主题,整合周边的遗址遗迹、自然景观资源等,打造弘扬爱国主义,传承红色革命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游览区。(3)中部片区 文物资源:片区包括皂市镇、维新镇、磨市镇、白云镇、雁池乡、太平镇、三圣乡和子良镇,其中具备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 20 处,以皂市古文化遗址、磨市红色文化和维新土家风情较为突出156、;非遗资源:桩巴龙传说、峡峪河的传说、麻花制作技艺(望羊麻花)等;文化资源:古文化、红色文化、土家土司文化、工业文化、宗教文化等;自然要素:皂市水库国家水利风景区、太青山、八户山、龙王洞、热水溪温泉、峡峪河、大河洲温泉、米汤泉等。以王尔琢故居、陈振亚故居、皂市遗址等为依托的中部片区,自然风光优美,红色旅游资源和土家民俗风情突出。依托磨市镇红军驻扎、修整、训练的历史和故居参观,打造石门中部红色文化体验区。以皂市国家水利风景区及仙阳湖峡谷为自然景观为基础,打造皂市遗址公园,融入环仙阳湖休闲旅游区。结合遗址展示、古桥古道,述说石门之古,展示石门地区的商周文化及农耕文化、土家民俗风情及手工艺、古建筑艺157、术和工商贸发展历史等,打造文化旅游和乡村振兴示范区。(4)西北片区 文物资源:片区包括壶瓶山镇、东山峰管理区、南北镇、所街乡和罗坪乡,其中具备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 19 处,以壶瓶山、南北镇红色文化资源,茶马道历史遗迹,和所街土家文化遗产较为突出;非遗资源:石门土家山歌、土家族跳丧舞、传统木榨油技艺、泰和合宜红茶制作工艺、地花鼓等;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茶文化、土家土司文化、知青文化等;自然要素:壶瓶山、东山峰等。以贺家台苏维埃旧址、泰和合茶号、覃氏祖祠等为依托的西北部片区,自然山水壮丽秀美,拥有森林峡谷、茶山云海、土家民俗及丰富的红色资源。融合宜红茶文化和红色文化、山地生态旅游和土家民俗,绘就红158、绿交织的旅游发展路径。六、项目体系 在对石门县文物和文化资源、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石门县全域旅游发展格局,重点考虑文物资源禀赋、资源影响力、周边环境与旅游资源协调度、区域战略方向契合度、交通条件等因素,构建石门县文物展示重点项目体系,作为未来文物展示利用的核心内容。1.1.三大品牌三大品牌引擎引擎项目项目 (1)夹山文化旅游区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29 文物展示点:夹山寺、碧岩泉摩崖石刻、郑洞国墓、宋圆悟禅师塔、善会大和尚墓、野拂维禅师塔、沈克家林贞淑夫妇墓、申悦庐墓、紫和寺等 文化主题:禅茶文化、红色文化和抗战文化 功能定位:文化参悟159、宗教朝觐、禅修养生、生态观光、森林探险、休闲度假 深入挖掘禅茶文化,按 5A 级景区标准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以夹山寺为中心,整合周边的夹山文化广场、碧岩湖、碧岩泉等,打造禅宗文化汇聚地和交流体验中心;以闯王陵为核心景点和禅隐文化载体,包括南边塔林和北面佛光山,构建禅隐文化的参观、游览、体验多重功能的区域;对紫和寺进行修缮,以其为基础,结合山体建设朝拜景观大道、禅祖景观标识等,打造登高朝觐释怀区。(2)仙阳湖休闲旅游区 文物展示点:皂市遗址、白云屋桥 文化主题:古遗址文化、生态文化 功能定位:高峡平湖观光、滨水休闲体验、垂钓养生、湖泊度假 围绕皂市水库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环湖旅游道、旅游服务中心160、滨水及水上休闲项目,打造环仙阳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作为仙阳湖周边文化支撑景点,保护性开发皂市新石器时代至商周遗址,建设皂市遗址博物馆,通过科技艺术创新和新媒体展示手段,增加公众的理解力和参与度,同时还原塑造周边特色景观,并建设游客中心、集散广场、生态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3)壶瓶山康养度假区 文物展示点:泰和合茶号、黄虎港石拱大桥、贺家台苏维埃旧址、贺锦斋烈士殉难地丝茅坡、山河圆烈士陵园等 文化主题:宜红茶文化、红色文化 功能定位:生态观光、文化体验、运动拓展、森林康养、避暑度假 依托壶瓶山主峰“湖南屋脊”的唯一性资源优势,开发户外运动、康养度假旅游产品。依托黄虎港天161、险和黄虎港大桥周边森林峡谷资源,建设峡谷栈道、观景平台、溪谷茶室、溯溪游线等项目,打造峡谷生态探险区;依托泰和合茶号和泥市古镇等遗址,展示宜红茶生产、运输、扬名海外的百年兴衰以及红茶名楼的红色革命的历史,打造红色文化与茶文化的融合示范点,结合非遗项目泰和合宜红茶制作工艺展示,增加游客参与度和体验感;结合东山峰知青文化体验和南北镇红色文化遗址,打造重要的红色文化和党性教育基地,修缮知青旧屋,建设知青年代宿舍、公社食堂、礼堂等,结合东山峰茶场让游客参与劳作和生活体验;修缮贺家台苏维埃政府旧址,并恢复遗址周边风貌,建设小型集散广场与停车场,增加贺龙元帅指挥红二、红六两军团北上时的战斗情景小品,还原革162、命历史场景;利用薛家村原生态自然环境,提升山河圆烈士陵园的景观环境,建设红色文化展厅,展示王新法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2.2.七大重点发展项目七大重点发展项目 (1)石门历史遗存展示区石门历史遗存展示区 对县城内的文物点,以保护为主,进行环境整治,设置解说牌与指示牌,结合石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民俗节庆活动、传统文化宣传和公益性教育活动。加强澧水风光带文化建设,打造老城历史文化景观带。(2)南乡遗址纪念圈南乡遗址纪念圈 打造夹山镇、蒙泉镇遗址纪念景点圈,以南乡起义革命战役为核心,串联相关文物点,建设南乡起义纪念馆,展示南乡起义革命事迹,同时结合乡村旅游,加强红色文化绿道建设,建设红军驿站163、军民红家乐等服务配套。南部可融合红色文化、生态文化、道教文化,恢复蔡晴川故居,对观国山寺进行修缮和环境整治,强化观国山的道教文化氛围,与蒙泉镇水库观光、城门寨等四十八寨的休闲旅游线路结合,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区。(3)洛浦寺森林旅游区洛浦寺森林旅游区 对洛浦寺进行修缮和环境整治,还原寺庙原有风貌,有依据的情况下可修缮恢复寺庙原有规模,展示洛浦寺传说、建寺历史。考夹山寺、洛浦寺禅师法系,讲述李自成禅隐夹山与洛浦寺的故事,加强两寺之间旅游交通联系或文化活动交流。完善登山游道及配套设施,利用周边朝阳观、唐朝湾和洛浦寺东周遗址等人文资源,结合周边景区景点,将洛浦寺森林公园建设成为森林观光与宗教朝觐为一体164、的文旅融合旅游区。(4)三圣乡红色景点群三圣乡红色景点群 三圣乡红色旅游主要集中在刘家峪村,且距离较近,可以共同打造景点群。完善三圣乡红色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小型餐饮住宿点,设置引导标识及解说牌,详细介绍烈士生前事迹。建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0 设三圣乡革命历史纪念陈列室,挖掘展示三圣乡的红色故事,收集黄鳌和曾庆萱和三圣乡其他烈士的实物与资料,采用历史场景还原史实的立体展示手法再现三圣乡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5)商溪红色旅游区商溪红色旅游区 位于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核心区域,挖掘商溪河流域深厚的红色文化和精神之魂,围绕“商溪红谷”主题,沿商溪河两岸把陈振亚165、故居、王尔琢故居、红二六军团长征集结出发地、洞国学校校史馆等资源串成“红”线,打造成为湖南省重要的红色旅游目的地。(6)峡峪河旅游圈峡峪河旅游圈 峡峪河水清山洁、溶洞密布,周边一带民俗风情浓郁,结合山水自然资源、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打造乡村振兴旅游示范区。对水岸建筑群进行外立面改造,挖掘红军与群众的感人故事,建设军民鱼水情的感人故事主线,绘制红军故事墙绘及主题雕像群。打造纪念广场、重阳古树、红军水磨坊、红军粮仓等景点。建设乡村滨水休闲基地,加快游客中心、停车场、住宿、餐饮、旅游商店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7)渫水渫水土家风情休闲圈土家风情休闲圈 以土家族文化和土司文化为支撑,结合七里公王陵、覃氏166、祖祠、张家渡悬棺墓葬群等景点,沿渫水打造水陆观光游线,开展土家族文化、餐饮、购物、民俗风情展示等活动与服务。七、旅游线路规划 根据石门县文物的自身特色、历史脉络及自然、文化资源的分布等设置不同类型的展示线路,向公众重点推荐,使参观者全面了解石门文物的特色,主要游览路线包括:1.1.万里茶道万里茶道专题游线专题游线 万里茶道作为大型文化线路遗产,具有突出的商业贸易、文化交流的重要意义,并直接支撑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石门万里茶道是文化线路遗产的生产路段,称为宜红故茶道。石门茶道遗产在利用条件上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具有良好的生态基底和山水环境、历史悠久的茶文化和独特的人文环境、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土167、环境。石门县茶道遗产点分布广阔,类型丰富。展示石门茶道文化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其中壶瓶山镇泰和合茶号建筑群、古茶道水南渡段、夹山寺三处文物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将万里茶道与禅茶文化之源景点融合,主要包括:夹山寺-野拂维禅师塔-碧岩泉-宋圆悟禅师塔-善会大和尚墓-岩门口古道-洛浦寺-大柳树茶马道-万仞洞茶马古道-古茶道水南渡段-泰和合茶号建筑群-泥市古镇老街岩板路等。2.2.红色红色革命专题游线革命专题游线 以红色文化、抗战文化为核心,展示石门的红色印记和革命精神,讲述名人故事,主要景点包括:蔡晴川纪念碑-陈光钊烈士墓-蒙泉烈士纪念碑-崇秀寺革命纪念地-南乡起义烈士殉难地善人坡-石门抗日168、碉堡群-沈克家林贞淑夫妇墓-申悦庐墓-曹家棚红军临时救护所-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徐超明烈士墓-彭士量将军殉国处-石门烈士陵园-湘西两黄缘-曾庆萱烈士墓-黄鳌墓-峡峪河红军水磨房-王尔琢旧居-陈振亚旧居-贺锦斋烈士殉难地丝茅坡-知青上山下乡纪念碑-贺家台苏维埃旧址-山河圆烈士陵园-罗坪红军墓群。3.3.寻古探幽寻古探幽专题专题游线游线 寻访石门的史前文化和古文化遗址,探访古建、古桥、寺院等,展示石门的地域文化及其载体,主要景点包括:城门寨-观果山寺-梯云塔-忠烈祠(秀峰书院)-石门文庙-白云屋桥-皂市遗址-仙女洞遗址-万世桥-迭龙观-黄虎港石拱大桥-石船洞石刻。4.4.民俗风情专题游线民俗风情专169、题游线 展示和体验石门地方民俗风情和土家土司文化,主要景点包括:细沙隘土司百户衙门-覃友仁墓-覃添顺墓-覃氏祖祠-覃添秀墓-张家渡悬棺墓葬群。八、游客服务设施规划 综合考虑文物点旅游展示利用价值和交通区位等因素,规划针对 28 处主要展示点和 15 处一般展示点提出以下游客服务设施配备标准。在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注意文物本体的保护以及风貌协调,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以及周边景观环境均要与文物对象相协调。表 8.3 展示点游客服务设施配备一览表 名称 旅游路线 导游标识 休息庇护 卫生间 餐饮点 住宿点 购物点 医疗点 游客服务中心 皂市遗址 寻古探幽 夹山寺 万里茶道 石门文庙 寻古探幽 -梯云170、塔 寻古探幽 -忠烈祠(秀峰书院)寻古探幽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1 主要推荐展示点 覃氏祖祠 民俗风情 -泰和合茶号 万里茶道 -白云屋桥 寻古探幽 -陈振亚故居 红色革命 -王尔琢故居 红色革命 -城门寨 寻古探幽 蒙泉烈士纪念碑 红色革命 -南乡起义烈士殉难地-善人坡 红色革命 -崇秀寺革命纪念地 红色革命 -沈克家林贞淑夫妇墓 红色革命 -申悦庐墓 红色革命 -碧岩泉摩崖石刻 万里茶道 -宋圆悟禅师塔 万里茶道 -覃添顺墓 红色革命 -覃友仁墓 红色革命 -曾庆萱烈士墓 红色革命 -黄鳌墓 寻古探幽 -万世桥 红色革命 -陈文宾校尉墓 红色171、革命 -湘西两黄园 万里茶道 -石门古茶道遗址(水南渡段、岩门口段)红色革命 -曹家棚红军临时救护所三祝堂土地庙 红色革命 山河圆烈士陵园 万里茶道 -知青上山下乡纪念碑 红色革命 -万仞洞茶马古道 万里茶道 -一般推荐展示点 观国山寺 寻古探幽 石门抗日碉堡群 红色革命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 民俗风情 -洛浦寺 民俗风情 -贺锦斋烈士殉难地丝茅坡/-常德会战石门保卫战遗迹 万里茶道 -石门烈士陵园 红色革命 -林德轩墓 红色革命 -陈光钊烈士墓/-野拂维禅师塔 红色革命 -善会大和尚墓 万里茶道 -张家渡悬棺墓葬群 万里茶道 -迭龙观 民俗风情 -郑定琼、陈英教夫妇墓 寻古探幽 -石船洞石刻/172、-罗坪红军墓群 寻古探幽 -仙女洞遗址 红色革命 -大柳树茶马道 寻古探幽 -徐超明烈士墓 红色革命 -蔡晴川纪念碑 红色革命 -覃添秀墓 民俗风情 -峡峪河红军水磨房 红色革命 -细沙隘土司百户衙门 民俗风情 -注释:“”应该执行,“”允许开展,“-”不适用。九、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展示 以石门不可移动文物为载体,利用这些文化遗产的物质空间,结合非物质文化的宣传展示和活态表演,推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如利用古祠古寺来展示传统戏剧表演、民间音乐、祈福活动等。通过节庆活动、民俗曲艺表演、传统手工艺品、传统饮食等多种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发展和地方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发173、展和弘扬传统文化,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和旅游体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文化的共同繁荣。石门县已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以夹山禅茶习俗为代表的传统习俗,以望羊麻花制作、传统饴糖熬制、牛抵茶制作等的传统手工技艺,以石门土家山歌、湘北大鼓为突出特色的地方音乐曲艺和以桩巴龙传说为代表的古代传说等,均可被合理的与石门旅游开发相结合,形成石门独特的旅游产品和文化特色。十、周边旅游资源整合 石门县作为世界禅茶之都,武陵山片区全域旅游发展的中心县之一,是湘北旅游发展重要引擎,展示石门的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考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特别加强与常德市、张家界、桃源、慈利等周边优质174、旅游资源的合作,共同构建精品旅游线路。以禅茶文化为核心,整合历史文化、自然山水、红色旅游、民俗体验于一体,与周边景点构成柳叶湖-桃花源-夷望溪-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西洞庭湿地-夹山-仙阳湖-壶瓶山的世外桃源休憩之路,与长沙-常德-石门-张家界-凤凰构成武陵山水休闲线路,打造禅茶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2 第九章 组织与管理机构规划 一、管理策略(1)完善行政管理机构,成立专业咨询机构,培养社区保护组织、引入社会保护力量,最终形成“社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家咨询”的责、权、利分配明确合理的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机制。(2)补充完善规175、章制度、规划体系、管理和技术导则及法律协议,为文物保护利用的管理提供制度、技术和法律上充分的 依据。(3)建立培训和提升机制、补充设备和人员、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遗产管理机构保护和管理能力。(4)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和签订法律协议,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职责权利,合理分配文物及传统村落利用的收益,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形成遗产利用反哺保护工作的资金运转良性循环,避免重复投入,促进石门县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在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二、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 1.1.建立各方参与的管理机制建立各方参与的管理机制 (1)目前,石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文物局)作为监管部门,指导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176、作,文物属地所在乡镇、文物使用管理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与维护工作。(2)城区文物保护单位应由所在社区、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全面保护管理及相关工程的组织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文物景点要按规定设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文物局)要负责指导其文物业务工作。(3)县域内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应由文物所在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应明确文物保护的分管领导或专人负责,成立文物保护管理小组,负责该乡镇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监测工作。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当地居民建立群众性保护组织,参与文物和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4)拥有文物保护单位177、的各村均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本村文物保护单位的残损、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并由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小组统一管理。(4)建立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机构,为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5)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建立有效的渠道,鼓励志愿者、保护公益组织及其他相关团体参与保护利用工作。(6)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协调会商的工作模式,确保各方参与的渠道,培育基层组织保护和社会公益力量的辅助工作。(7)在规划中远期形成由村内专职保护人员执行文物监测工作,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小组负责日常保护利用管理工作,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政府管理机构进行引导监督,专业组织提供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社会保护力178、量积极参与的各方参与的梯队式保护利用管理模式。(8)建立于周边县市的协调机制与部门合作机制。2.2.管理机制和职能设置的调整管理机制和职能设置的调整 (1)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组长,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2)建立发改部门负责县内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财政部门负责文物相关财政支出收入等经费统筹计划、建设部门负责监管与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相关建设活动、规划部门负责宏观调控文物保护区与城市发展的区域发展、旅游部门应结合文物保护利用建立完善和文化旅游体系的健全的管理体系;(3)成立具有综合管理权限和协调能力的管理专门机构,即“石门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石门县文物保护179、管理委员会”保护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为:日常保护:包括文物日常维护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调查、登记和保护、修缮工作,传统村落景观的整治和维护工作;协助筹备和举办传统民俗活动,进行记录并维持秩序。建设管理:包括组织各类基础设施的设计、实施、维护和管理,审核建设项目选址及核定用地范围。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3 产业发展:负责拟订旅游、农业及其它相关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相关产业发展的宣传营销及相关项目招商。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县城城区建设交通、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卫生、旅游、公安、消防、气象防灾、工商、卫180、生质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及各级政府和群众性保护组织,落实综合管理工作。宣传教育: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拟定宣传计划、口号和方针;开展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提高当地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和相关知识,引导和培育居民保护组织的发展。综合执法:负责各项执法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落实文物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提出的保护整改意见;实施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和制止对各类对保护对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4)石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应完善现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对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其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各类保护规划(文物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展示利用规划)导则编制以及工181、程项目的方案设计调整和实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根据检查对象和目的,可与公安、消防、国土、建设、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及时发现影响 威胁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划和导则,对全县各项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居修缮及改造工程、环境整治 工程、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以及文化旅游活动场所的开辟和现有文物建筑利用功能和所有权、使用权的调整进行审批,并按 法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建立和维护文物保护档案和信息数据库,组织和实施日常监测工作。(5)应建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3.3.建立专业咨询机构和机制建立专业咨询机构和机制 (1)近期组织成立“石182、门县文物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暨学术研究委员会”(以下简 称“专家委员会”),聘请国内相关领域学者和当地专业人士形成石门县遗产保护与研究专家库,并设立相关组织制度,建立资金保障渠道;中远期,该咨询机构的组织运行由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2)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对石门县文物保护相关规划、工程项目及宣传展示方案进行评审,对遗产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工作提供咨询建议;组织相关专题学术研究、出版工作和学术会议;配合石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遗产地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或开展相关科普教育宣传工作。4.4.建立居民保护组织建立居民保护组织 (1)积极鼓励、引导当地居民建立保护组织,近期可吸收当地非物质遗产传承183、人、文物保护积极分子为文物协管员,参加各乡镇文物日常保护管理,中远期建立居民保护协会,积极参加保护利用管理工作。(2)鼓励当地传统工艺制作者、民宿和餐馆经营者等成立各类行业协会,参与保护利用工作。(3)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村民成立义务消防队、护林队等其他群众性保护组织。三、管理依据 1.1.完善管理体系的法律框架完善管理体系的法律框架 (1)在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部门性规章制度,规范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研究和保护的地方性工作,将工作职权和规范落实到人并保障其顺利实施。(2)制定石门县文物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全县文物的保护工作融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事业中,并对文物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有184、力的法律支持。(3)应与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目前的使用者、管理者签订相应的法律协议:应在实施保护利用工程前与文物建筑所有者签订保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应与日后负责各文物保护单位旅游经营的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旅游收益的分配;应与专业咨询组织和居民保护组织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必要的扶植政策。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4 2.2.编制完善各类规划及导则编制完善各类规划及导则 (1)以本规划为依据,尽快编制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2)编制石门县文化遗产导览手册,发放到各村组织学习阅读,提升本地居185、民对当地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增强自豪感,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乡村,带动地方经济、文化事业共同发展。3.3.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1)文物保护区划内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备案、监督和验收,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与之相关的行政管理和处罚制度,将遗产保护的基本程序概念纳入审批和备案制度中的各审批环节,保障对遗产构成要素干预行为的控制和约束力;(2)制定对旅游商业服务设施及行为的认证、规范、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保障文物遗产地旅游服务的品质提升,防止过度商业化和不当旅游开发对遗产价值造成负面影响;(3)制定鼓励精品文化生活、主题文化旅游和艺术创作活动的扶植政策,促进石门各文物保护单位及传统村186、落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全县的游览品质,促进公众参与。四、管理能力建设 1.1.管理队伍建设管理队伍建设 (1)根据石门县文物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保护利用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的组织架构,建立具备综合专业人才结构的职工队伍以满足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需求;(2)根据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近期应重点增加石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人员编制,并加强人才引进,通过交流、培训、教育和有效激励制度,吸引专业人才力量投入石门县文物保护事业;(3)对各级保护组织予以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和必要的教育培训;(4)加强与国内外专业机构和民间遗产保护组织的联系,建立有效的外部专家顾问、专业机构187、咨询、人才交流和志愿者招募机制,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加入石门县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的行列,弥补目前县内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缺乏专业人才的不足,提高整体管理水平。2.2.管理能力培养管理能力培养 (1)在乡镇级管理部门内部建立知识普及和更新机制设定专人负责,确保对所在乡镇的文物价值认知和遗产保护基础知识、理念在管理机构各级人员中的普及,保障对文物的新研究成果和遗产保护的新动向在相关职能部门内的及时传递;(2)建立多元化的外部培训渠道和相关管理机制,按保护管理阶段发展的需求和职工知识技能水平编制培训计划,选送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加强与国内外其他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传统村落的合作,进行业务与学术交流,学188、习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的先进理念、技术及经验;(4)添置信息管理、文物本体及环境监测、安防监控等必要的设备;(5)现文物管理所应对遗产地群众性保护组织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五、保护管理经费 1 1、建立合理保护管理经费建立合理保护管理经费 (1)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各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环境整治、防灾及基础设施建设及展陈系统建设,作为文物保护利用的启动经费;(2)通过完善规章制度、签订必要的法律协议,明确由文物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负担日常维护费用;(3)通过完善规章制度、签订必要的法律协议,将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利用收益进行合理分配189、,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基金;(4)制定“以奖代补”的基金使用管理机制,对今后的保护利用相关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持和补助,鼓励和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5)制定必要的社会捐助、认养资金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文物保护利用,作为管理经费的重要补充。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5 2.2.经费保障与管理经费保障与管理 (1)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保护专项经费实行专帐核算,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由国家文物局下拨的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必须由当地文物部门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90、,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将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经费,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专项规划,合理编制资金预算,向上级政府争取足够的拨款和贷款;(3)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收益的分配情况必须严格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居民通报;并纳入监测工作,通过收支平衡分析,对资金分配比例进行验证并不断改进,实现文物遗产保护工作经济上的可持续性。六、运行管理 1.1.保护工作责任主体说明保护工作责任主体说明 (1)修缮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由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其中市级以上文物191、保护单位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由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监管。(2)修缮工程经费责任主体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经费由相应的专项经费和地方配套经费提供,部分历史建筑和无拨款文物的修缮经费则由产权所有者负责承担,若产权所有者无法承担保护经费时,可拓宽资金来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修缮工作。2.2.完善完善“四有四有”工作工作 (1)补充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的说明内容:标志说明的内容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保护范围以及建 设控制地点范围和保护机构名称,说明文字内容应准确;(2)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必须以界桩形式予192、以明确,并定期检查;(3)进一步充实、规范、完善各级文物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并加强维护更新;(4)完善遗产管理机构,满足遗产运行管理的要求;(5)完善“五纳入”机制。3.3.日常管理日常管理 (1)文物日常巡查,确保文物及环境构成要素安全,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隐患;(2)各类物质遗存的经常性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化解文物受到的外力侵害,对可能造成的损伤采取预防性措施;(3)协调、监督各类工程的实施,确保遗产和人员安全;(4)落实日常监测和记录、积累数据、收集相关资料,做好资料整理,做好业务档案,为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5)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与社区居民和旅游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他们的保护意193、识和保护能力。4.4.日常监测日常监测 (1)监测内容 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监测、利用展示效果和影响监测及建筑所在地社区监测;应建立针对文物保护利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监测记录的数字化存储,并通过历年数据积累分析,协助监测工作的制定和改善。(2)遗产构成要素保存状态监测包括遗产构成要素清单中所列清单,特别是遗产特征要素的保存完好率、结构稳定性、残损情况、格局的完整性、非物质遗产传承情况、与周围环境关系、整体风貌、用地变更、所有权归属等;现场监测和记录方式主要采取仪器监测、人工观察记录、图纸记录、摄影图像记录、访谈和调查问卷等。作为监测档案的记录和保存,应建立对文物整体保存状况194、的文物保护信息 数据库实现监测记录的数字化存储,并通过历年数据积累分析,协助监测工作的制定和改善。(3)保护利用措施实施效果监测包括对文物保护利用措施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保护防护设施的建设情况和保护效果、功能提升、适应性改造及基础设施改造对文物利用状况的改善效果以及利用措施对文物真实性、完整性造成影响的监测;主要包括人工观察记录、摄影图像记录、设站观测、仪器自动监测数据等。仪器监测主要针对价值高且结构状况不稳定的文物建筑,可设置监测仪器,对其状况进行长 期跟踪,应特别注意工程量较大或者工艺比较复杂的保护工程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实时监测。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195、035)规划说明书 36 (4)文物威胁因素发展趋势包括当地各类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及其对遗产产生的影响,游客数量(包括年游客总量、每月游客数量金周及春节游客数量、日最大游客量等)、游客来源、游客旅行时间及路线、游客在当地的主要活动和行为对文物本体造成的影响,当地建设带来的空气水污染和外围景观环境的恶化对于文物及环境的影响,包括空气质量监测、水质监测、植被监测、环境卫生监测等,主要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地震、火灾及相关次生灾害,应对其特征、范围、规模及相关气候、地质参数进行全面监测;以人工观察记录、摄影记录、数据统计分析、设站监测、仪器自动监测、航空影像对比、地理信息系统监测为主。(196、5)当地社区监测包括当地社区的人口数量变化(包括常住人口数量、人口年龄比例、人口受教育状况、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比例等)、经济发展情况(包括社区人均收入、各行业发展状况及从业人数比例等)、土地利用状况、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生活满意度、社区传统活动进行的频率及规模等;以人工观察记录、问卷调查及访访谈、数据统计分析、航空影像对比为主,应适当引入社会学调查方式。5.5.工程管理要求工程管理要求 凡在保护区划内进行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不改变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保证文物遗产构成要素的安全性;(2)必须委托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并组织197、相应级别的专家论证;(3)必须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程序,尤其是项目前期的影响评估和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工程记录和监测;(4)必须严格控制新建建筑和构筑物的选址、规模和外形,力求位置隐蔽、造型简洁、外观协调;(5)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配合文物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6.6.工程管理规定工程管理规定 (1)参照 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 26 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履行管理报批手续;(2)参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办 2007 年 10 月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实施所有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198、第十五条,执行文物保护工程的资质管理。七、公众参与 1.1.遗产保护意识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遗产保护意识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1)在当地普及对全县文物价值的认知,文物保护的意义和原则;并鼓励社区公众和旅游者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通过 交流对文物形成统一的认知。(2)对有可能参与到遗产保护工作,或其日常生活工作有可能对遗产要素构成干预的机构或人员进行必要的遗产保护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保障其行为不会因为缺乏相应的遗产保护知识和意识造成对遗产的不利影响。(3)配合遗产地所在市、县、乡(镇)地区的青少年教育,编制宣传阐释石门县文物价值的教育素材,鼓励开展相关课外活动,促进当地青少年对文物遗产内涵199、的正确认知和文化认同感。2.2.建立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的渠道和相关激励机制建立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的渠道和相关激励机制 (1)文物管理部门应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设立相应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发布各时期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公众参与的内容和相应要求。(2)文物管理部门应将规划及工程设计方案提前公示,征求社区和公众意见,并建立公众监督机制。(3)文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石门县文物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为公众特别是关注文物保护的团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建立有效的渠道。根据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参与遗产保护工作并有积极贡献的团体或个人进行公开的表彰和奖励。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7 第200、十章 保护规划实施 一、相关规划衔接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通过审批后应将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纳入到石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县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凡涉及到文物保护相关内容时,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二、规划实施分期 规划年限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石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相衔接,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共 13 年。规划年限分别为:近期 2023-2025 年;中期 2026-2030 年;远期 2031-2035 年。分期实施目标:(1)近期实施目标 对保护级别较高的文物进行保护规划编制及方案设计,对濒危文物进行抢救201、性修缮或挖掘,完成对重点文物建筑的加固和修缮工程,对古遗址类文物古迹的保护性设施建设,初步建立文物监测系统。对主要展示文物点进行整治,优先开展禅茶文化和红色革命文物的利用试点,建立展陈体系,对已完成文物保护工程的文物逐步开展文物利用展示的整体开发运营。(2)中期实施目标 对剩余文物进行保养修缮,进一步完善全县文物展示和游览相关设施,建立全县文物展示游览路线,打造以文化旅游为主的经济大县。(3)远期实施目标 对文物进行长期监测和维护,提托文物古迹及其展示,打造石门文化旅游特色,形成成熟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并成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城市文化的健康发展。三、投资估算 本规划涉及文物保护工程数量较多,202、许多工程项目因工程量较大,相应的资金投入难以精准计算,以下投资估算表是根据现场评估和经验值匡算,具体投资应以专项方案设计预算为准。详见附件六投资估算一览表。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说明书 38 第十一章 实施保障 一、财政保障 1.1.建立石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建立石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 包括明确专项基金管理、审批程序、使用内容、使用方式、绩效监督等等,并形成财政制度。专项基金来源以政府为主,列入石门县财政预算,保证最低的比例。通过保护专项基金,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长效的经济保障。2.2.建立多元化的保护资金筹措模式建立多元化的保护资金筹措模式 我县文物保护工203、作中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单纯地依靠政府投入难以彻底解决资金短缺的所有矛盾。随着城市市场经济发展,历史文化保护的资金筹措渠道也应当增加。例如,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社会捐献赞助,以及市场资金参与(银行、信贷等)等,扩大资金来源。3.3.加强保护规划及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保护规划及管理的宣传工作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作为县 60 余个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之一,对石门县今后发展有重大意义,应加大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宣传,包括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公示和宣传。提高市民的保护意识和对文物价值、保护内容的理解,推动保护工作的开展与落实。二、管理保障 1.1.完善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工作 尽快出台石204、门县文物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法制化管理,规范历史文化保护行为,有效协调城市建设。2.2.历史文物管理历史文物管理 石门县政府应尽快开展历史文物的普查工作,并对历史文物进行公布和挂牌保护。将历史文物的保护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加强宣传,呼吁居民参与到保护工作中。并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指导和鼓励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目前的使用者、管理者依法依规保护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政府应积极投入改善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保护要形成完整的制度,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3.3.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结合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结合 本规划开始实施后,管理部门应尽快公205、布历史文物保护范围、控制范围和保护要求,公布调整后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建设部门与文物部门应共享信息,做到管理到位、信息准确、宣传及时、市民知情。4.4.人才培养及引进人才培养及引进 人才短缺和岗位限制也是我县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普遍存在的困境,这样的现实对保护工作的开展非常不利。政府应加大对保护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扩大历史保护相关机构的人员设置,建设现代化的管理队伍。三、规划保障 在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指导下,尽快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市政设施、环境整治等专项规划等,深化保护细则、明确保护要求;引导展示利用、落实操作方案。建议针对最206、新的石门历史文化遗产分布情况对县域旅游规划进行更新,历史文化资源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旅游产业往往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地方政府保护历史遗产的动力,但要处理好旅游发展与历史保护的关系,不能 本末倒置。因此,在符合历史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应开展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39 附表一 石门县 146 处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详表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地址地址 年代年代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现状描述现状描述 保存保存状态状态 可达可达性性 坐标坐标 全国重点文物207、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3 处)处)1 皂市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皂市镇十坪村第一大组,西距县城 18 公里,遗址在澧水支流渫水北岸 新石器时代、商、东周 2013.3.5 第七批 保护范围:东至皂市张家回窝,南至渫水北岸,西至皂市皂新公路,北至丫角山南角;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北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米处 皂市遗址东西长,南北窄,基本呈长方形,为临河台地,面积约 6 万平方米,遗址分布区域内现大部分为果园或菜园,靠北沿丫角山南、029 乡道居民多。较好 好 293941.6;1111432.3 2 夹山寺 古建筑(寺观塔幢)夹山国家森林公园夹山寺居委会十五组 明至清 2013.3208、.5 第七批 保护范围:灵泉禅院、闯王陵围墙外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北各至保护范围外 50米 灵泉禅院现有建筑呈轴线布局,座北朝南,由南向北依次有山门、九曲桥、钟楼、鼓楼、天王殿、观音殿、法堂、涌花亭、灵泉塔等。建筑轴线左边有四方禅林、斋堂、客堂、居土楼、行廊与主殿相连。右边有般若门、念佛堂等,局部有行廊与主殿相连;另外大悲殿后面有李自成因战备需要所设立“李闯王秘宫”。闯王陵位于灵泉禅院西侧,建筑群座西朝东,呈轴线布局,由西向东依次为陵卫、大顺桥、紫石牌坊、陵寝、野拂塔、明楼,两边有李自成禅隐夹山纪念馆,碑廊和陵墙,东北角陵墙外设有神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好 好 293355209、.1;1112857.9 3 石门文庙 古建筑(坛庙祠堂)楚江街道观山社区文庙路6 号,北距火车站 100 米 清 2019.10.7 第八批 保护范围:从文庙围墙基起,至东、南、西各20 米及北 5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文庙占地面积 4495,按南北中轴线对称布局,分三进,两个自然四合院,由南而北为头门、泮池、棂星门、大成门、大成殿、崇圣祠、尊经阁、礼(乐)器库及东西两庑。以砖木结构为主,具有皇家建筑的款式和湖南地方建筑的特点。目前保存较好,文革中被破坏的建筑经多次维修已基本恢复。较好 好 293514.1;1112208.3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210、单位(8 8 处)处)1 梯云塔 古建筑(寺观塔幢)宝峰街道宝塔社区二组,北临澧水 清 2002.5.19 保护范围:从塔基起,四向各至 10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0 米 建筑占地面积约 43,该塔属 7 级重檐楼阁式盔顶花岗石塔,通高 34.15 米,底层直径 7.65 米,每级成八面梯台出檐起翘,每层有东南西北四穹窿巷道从四面通向中心,成正十字形,内的回旋石阶可达塔顶。顶层中部由花岗石雷公柱支撑。第一层门额上由清朝著名书法家、文学家王大猷手书“梯云塔”三字。现塔表面污迹斑斑,裂痕较多,杂草丛生,塔结构稳定,整体保存一般。一般 较好 293523.8;1112352211、.5 2 忠烈祠(秀峰书院)古建筑(学堂书院)楚江街道观山社区澧阳中路,县湘北职业中专校内 清 2011.1.24 第九批 保护范围:以外墙墙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米处 占地面积 280,系砖木结构的清式民间建筑,其为二进,第一进过大门为厅堂,头门正面为高大结实的封火山墙,正中为方形石门,有石刻门联一幅:“浩气英风长留天地,傧笾旅事报赛春秋。”第二进为讲堂。现存部分保存较好,2001 年维修后,拆除院内违章建筑,使大部分建筑恢复原貌。较好 好 293513.4;1112217.3 3 覃氏祖祠 古建筑(坛庙祠堂)所街乡文家村三组 清 2011.1.212、24 第九批 保护范围:以外墙墙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30 米 祠堂高 20 余米,为二处清式小青瓦结构四合院落,依山而建,坐西朝东稍南,石基呈长形,建筑面积约为 550 平方米,分三进,一进为厅堂,二进为中堂,次间大部分已毁,仅存青石基脚,三进为拜堂,两侧有耳房,主要供奉覃友仁、覃添顺、覃添秀等覃氏祖先。主体建筑保存较好,于 2021 年进行修缮,目前为二进院落,建筑左右两侧均已新建民房。较好 较好 295506.6;1105301.0 4 泰和合茶号 古建筑(店铺作坊)壶瓶山镇泥沙居委会二组 清 2011.1.24 第九批 保护范围:以外墙墙基为起点213、,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 清代砖木结构建筑,主楼三进两层,东侧为制作、储存茶叶的库房和骡马房。建筑面积约 3000 平方米。茶号的门槛、石刻、窗棂、泥塑、彩绘等工艺精谌,突显地方民族特点和朴实的建筑风格。茶号为广东商人卢次伦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 年)创办,建筑规模宏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较好 好 295610.0;1104637.26 5 郑洞国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夹山寺村居委会,东侧山岗上 2006 年 2011.1.24 第九批 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处 墓于 2006 年 3 月214、建成,占地 1 亩多,座北朝南,全部用灰色、白色和黑色的汉白玉建成,墓冢为方形,墓碑顶端刻有缠枝花纹,墓前有石灯点缀,墓地和台阶两侧种有柏树和樟树。墓地入口处立有石门县委、县政府所制大理石碑,一面刻“抗日名将郑洞国将军墓址”,另一面刻生平简介。好 好 293342.9;1112857.2 6 白云屋桥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白云镇乡白云桥村一组 清 2011.1.24 第九批 保护范围:以桥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米处 白云屋桥横跨渫水支流南溪河,全长 30 米,桥高 8.8 米,桥面东头宽 6 米,西头宽 7 米,系三孔石墩悬215、山顶吊楼式平板桥。整个桥由桥墩、桥身、屋面组成。面阔 9 间,东头的 20 米长廊各等分成 6 个廊间,每个廊间宽 1.2 米,长 3.35 米,整个桥身的栏、枋、梁、柱均为木结构,屋顶为悬山式,极具地方土家族民族吊脚楼风格,整体保护较好,周边居民较多。较好 好 293812.2;1111048.8 7 陈振亚旧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磨市镇黄龙岗村二组 近现代 2021.12.21 第十一批 保护范围:主体建筑四周外延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 旧居位于乡级公路旁,周边居民较多,建于清代末年,本体修缮面积约 500 平方米,坐西朝东,木质结构216、穿斗式构架,小青瓦硬山顶,面阔三间,进深两间。已建陈列室,长期对外开放,东侧配套停车场。较好 好 294559.8;1105312.4 8 王尔琢故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磨市镇王官桥村一组。近现代 2021.12.21 第十一批 保护范围:以墙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米 位于王官桥村山腰处,分为上下两处,入口处单独建有停车场和公共厕所。旧居单独修建,占地面积约260 平方米,旧居右侧立有“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王尔琢故居”石碑,为砖木结构、穿斗式架构、小青瓦硬山顶、白色墙体。旧居为二进式建筑,首进为门厅,中间有庭院,东西厢217、房,主屋设有堂屋、书房、卧房等,组合为一个四合院子。旧居为近年修建完成。较好 较好 294504.0;1105305.1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828 处)处)1 城门寨 古遗址(军事设施遗址)蒙泉镇两河口村七组 明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城门寨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处 山寨占地面积约 3000 平方米,三面悬崖绝壁,另一面则修有长约 1.5 米,宽、厚为 0.5 米的青石砌成的城墙,有一条青石铺成的石板路通往城墙脚下。原寨内建筑均无存,现仅存三段长短不一的高约 4 米的城墙。一般 差 292424.218、2;1111711.8 2 云南寨 古遗址(其他古遗址)蒙泉镇两河口村十三组政府林场 明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5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米处 云南寨位于蒙泉水库西侧的悬壁上,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依山势而建,现存有石栈道、石屋遗迹、石臼遗迹等,栈道石壁上有明代所留字迹,因此长期人烟稀少,无人管理,损毁较为严重,现已辟为政府林场。较差 一般 292602.0;1112200.4 3 笨虎台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梅家河村一组 新石器时代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东、南、西各至遗址外 30 米,北至白蒙219、公路;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地势开阔平坦,台地形状不规则,遗址分布东西最长约 200 米,南北最宽约 80 米,面积约 12500 平方米,上面均为农田、桔园,范围无居民居住。较好 较好 292448.3;1112532.3 4 蒙泉烈士纪念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蒙泉镇夏家巷居委会三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碑基座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处 烈士纪念碑位现有纪念碑一块,说明碑墙一围,面积约 80 平方米,系周边群众和学生重要爱国主义教育和德育教育的重220、要基地。较好 较好 292451.2;1112335.2 5 观国山寺 古建筑(寺观塔幢)蒙泉镇观国山山顶 清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寺庙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 米处 寺庙位于观国山山顶,海拔 440 米,前坪往下有王爷殿,北侧向下约 80 米山腰处有老庙,原观宇、神像及寺壁饰件均已毁,为后期新建,主庙为白色瓷砖贴面。一般 一般 292345.7;1112241.3 6 石门抗日碉堡群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二都街道月亮社区、新坪社区、南峰社区及夹山镇 近现代 2012.12.11 第四批/6-1 夹山221、抗日碉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夹山镇绍福寺村四组 中华民国/保护范围:以碉堡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米处 碉堡群分布在十九峰山脉的几个山顶,周边居民较少,植被茂盛,碉堡群共有 4 座,均用混凝土筑成,圆形,二面设射击孔,大小、形制相差无几,直径约 3.5 米,内高 1.5 米。该碉堡群保存完好,是抗日战争的重要历史见证。较好 一般 293232.5;1112521.4 6-2 新街口抗日碉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宝峰街道新坪社区 17 组 1942 年 /保护范围:以碉堡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处222、;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米处 碉堡北临澧水,碉堡为单体圆形钢筋水泥结构,厚实坚固,直径 4.4 米。碉堡有三个射击孔,最大的正对北岸渡口,顶部正中有 25 厘米的正方形通气口。一般 较好 293419.7;1112159.1 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0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地址地址 年代年代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现状描述现状描述 保存保存状态状态 可达可达性性 坐标坐标 6-3 月亮抗日碉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宝峰街道月亮社区九组 1942 年/223、保护范围:以碉堡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米处 占地面积 10,碉堡全长 5.5 米,高 2.5 米。直径 3.3 米,由钢筋水泥夹杂碎石修成,有两个射击孔,孔宽 1.3 米,高 0.65 米,一孔朝西偏北,一孔朝东偏北。碉堡厚实坚固,无遮挡,长期日晒雨淋对其有一定影,整体保存较好。较好 一般 293424.1;1112422.3 6-4 天供山抗日碉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二都街道南峰村天供山顶 1942 年/保护范围:以碉堡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米处 遗址大小约 8,村道边立224、刻有“石门县革命遗址遗迹天供山抗日碉堡”石碑。碉堡为长方形,入口处宽2.8 米,深 3.3 米,高 1.7 米。坐东朝西。由钢筋水泥夹杂碎石修成,有一个射击孔,孔朝西偏南方向。现碉堡基本已被树木及灌木杂草所掩盖,不易发现,入口处有人为破坏的痕迹,整体保存状况较好。较好 一般 293358.3;1112455.6 7 南乡起义烈士殉难旧址善人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夹山镇西周村七组 中华民国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旧址外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占地面积约 300 平方米,坐北向南,墓前为长约十米的台阶,198225、5 年县委在此修建纪念碑,碑长 4.5 米,宽 3 米,碑后为圆形墓冢,直径 6 米,高 1.8 米,为水泥堆砌而成。较好 较好 293029.2;1112239.9 8 崇秀寺革命纪念地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夹山镇汉阳村 近现代 2022.3.28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米处 崇秀寺占地面积约 1800 平方米,现遗址上有附近民众于 1999 年自发修建的 3 间小房屋,供人们祭祀,前坪已立纪念碑,坐北向南,高约 4 米,后侧有两面纪念石碑,碑前为长约十米的台阶,台阶下广场立临石联立崇秀寺小学革226、命遗址石碑,均为水泥堆砌而成。较好 一般 293040.2;1112351.8 9 沈克家林贞淑夫妇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夹山居委会 90 年代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墓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墓占地近一亩,座西朝东,墓冢呈圆形,高 3 米,直径 5 米,墓道两侧分别立有石门一中,临澧一中,常德一中,湖南中医学院纪念碑各一块,墓冢后有墓志铭墙,墓地为青石地面。纪念碑,墓志铭、墓碑等均为现代刻制,四周有四季常青的柏树、桃树及桔园。好 好 293336.0;1112848.3 10 申悦227、庐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夹山寺村十五组东侧山岗上 近现代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墓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申悦庐墓东临抗日将领郑洞国将军墓,墓地有通往墓冢的青石台阶,两侧种有万年青。墓冢为翻开的书形,四角立刻有诗句的大理石柱,墓地四周立有林伯渠、袁任远、郑洞国等人与申悦庐先生的书信纪念碑九通,墓冢后为墓碑,台阶始处立有保护碑和简介碑。好 好 293342.6;1112856.8 11 碧岩泉摩崖石刻 石窟寺 及石刻(摩崖石刻)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夹山寺村居委会 明、清 2012.1228、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东至玉带湖沿湖路,南至山脊,西至茶园向西 50 米处,北至碧岩廊南头;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0 米处 碧岩泉摩崖石刻由碧岩牌坊、碧岩溪、碧岩桥、碧岩池、碧岩亭、碧岩洞、碧岩茶园、碧岩广场、碧岩摩崖石刻等景点组成。碧岩泉由石柱所围的三口泉水,其中第一口就是泉眼,碧岩泉后侧为摩崖石刻,有各个朝代的名人题词,可见善会题碧岩泉。好 好 293332.1;1112856.5 12 宋圆悟禅师塔 古建筑(寺观塔幢)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夹山寺村居委会 宋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塔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29、50 米处 圆悟禅师塔是宋代三层四角形密檐式塔的代表,座北朝南,除塔刹和石碑为青石质外,塔基塔身均为青砖砌筑。塔基呈正方形边长约 5 米,塔身高约 4.5 米,塔身的青砖雕有“佛八宝”纹饰,塔身南面有一块青石碑作塔门,碑上阴刻楷体“宋佛果圆悟克勤真觉大禅师塔”。一层塔身以上叠涩出密檐三层,每层塔檐间高度逐渐变短,面积逐渐缩小。塔刹用青石精雕仰莲瓣组成的须弥座,刹顶为宝顶,全塔通高 8.8 米。好 好 293342.0;1112851.4 13 覃添顺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所街乡麻纳口村七组官椁山腰 明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230、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米 覃添顺墓实为覃善教、史宜天三人合葬墓,现已建陵园,名为“七里公王陵”。墓冢四周建有青石围栏,墓冢直径约 8.8 米,立有 3 米多高的大理石碑,上刻有“诰封武德将军覃添顺之墓”。较好 一般 295039.7;1105313.3 14 覃友仁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维新镇观峰山村九组,龟凸丘上 明 2022.3.28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米 墓位于龟凸山脚下,墓园前有台阶,入口新建牌楼,墓碑座西朝东,墓碑高 2.4 米,宽 2.7 米,栏板宽1.9 米,占地面积 35 平方米,碑由三块组成231、,中高两边低,墓前左右各有一石碑,为覃友任生平纪事和功德碑,墓左侧有一座新墓。较好 较好 294808.2;1105935.3 15 曾庆轩烈士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三圣乡刘家峪村三组 近现代 2007.6.30 第三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墓边缘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 米 墓座东朝西,墓前有护栏,立有栏柱,柱高 1 米,墓碑高 1.5 米,宽 65 厘米,碑上部横书“永垂不朽”四字,下竖书:曾庆暄烈士之墓“,墓冢呈圆形,由青石砌成,墓的西部十米处立有一高 2.5 米,宽 2 米的纪念碑一块,用于介绍曾庆轩烈士的生平,该地现为进行爱国主义教232、育的重要场所。较好 较好 294555.4;1110954.3 16 黄鳌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三圣乡刘家峪村桐子坡十三组 1928 年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墓边缘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近年来对墓进行修整扩大形成墓园,呈长方形,约 200 平方米。入口处 2019 年立有石门县革命遗址遗迹“黄鳌烈士墓”纪念碑,墓葬位于墓园尽头,呈圆形,墓前立有“黄鳌烈士之墓”墓碑,墓葬后围墙处写有“革命先烈 永垂不朽”宣传标语。较好 较好 294559.9;1110943.8 17 郑金材烽火屋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233、筑(传统民居)三圣乡山羊冲村三组 清代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墙基边缘 1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郑金材烽火屋,建于乾隆,原有四进,第一进为头门,第二为二堂屋,第三进为下堂屋,第四进为上堂屋。石雕、木雕保存较好,形象生动。维妙维肖,露天式无井 24 个环绕四周,原有花园。较好 较好 294920.3;1110748.5 18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南北镇潘坪村八组贺家台 1929 年 2000.6.27 第二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主体建筑外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至保护范围外 30 234、米 旧址为一座三间四排木屋,坐北朝南,为典型的湘西北山区民居,建筑面积约 150 平方米。屋前有碎青石砌成的 2 米高的平台,西侧有后期修建一间碎石房,屋顶与原建筑融合,旧址前有乡道通往湖北境内。较好 较好 295410.4;1103818.2 19 万世桥 古建筑(桥涵码头)太平镇太平街村 清代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桥基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米处 桥建于清光绪五年(1879 年),为石质连四拱结构。全长 47.6 米,面宽 3.6 米,高 10.4 米,中间两孔跨径约 6.2 米,其余两孔跨径为 7.2 米。桥墩用条石和方石235、叠成,桥墩的两头为尖形,宽约 3.8 米,长约7.8 米。桥上石块叠砌严谨、平整,工艺朴实,结构坚固。较好 较好 294004.6;1112811.2 20 天主教堂 古建筑(坛庙祠堂)太平镇石水田村十二组,东距太平镇约 25 公里 近现代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墙基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 米处 教堂坐南朝北,砖木结构,小青瓦硬山顶,由门楼、教堂两栋建筑组成。门楼系砖式门楼,上楷书“天主堂”,门框由青石雕刻而成。教堂又分为两个部分,左边为大殿,殿内宽敞明亮,后方设有祭台、配之穹顶的圣像壁画,可容纳教徒百余人,右侧为主教办公和教徒236、休息之所,分为两层。较好 较好 293939.1;1112646.7 21 陈文宾校尉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太平镇苦竹坪居委会八组 明代 2022.3.28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处 墓前立有二块石碑,碑一为“诰封昭信校尉土官百户原祖公陈文宾之墓”,碑二为“敕封百户陈文宾校尉之墓”,碑文两侧对联“忠国卫民创治绩,靖边守土垂贤声”。较好 较好 295830.0;1110409.6 22 湘西两黄园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新铺乡黄家峪村岩门口片 近现代 2007.6.30 第三批 保护范围:以古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4237、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 米处 墓园占地 700 平方米,墓东西两侧建有诗墙,两墓冢之间中前方有石亭,石亭中立有黄道让简介石碑一块,总体保存完好。好 较好 295715.1;1105641 23 白洲台旧石器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新铺乡黄溪峪村一组 旧石器时代 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5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 米处 遗址大部分保存得较好,西南部因修铁路取土被挖去部分,现存遗址大体呈长方形,东西长 200 米,南北宽 50 米。民房大部分集中在东面,其它方向为耕地。较好 较好 29404.6;1112811.2238、 24 洛浦寺 古建筑(寺观塔幢)新铺乡洛浦寺林场洛浦寺村北部,北距林场场部600 米 清代 2022.3.28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寺庙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米处 洛浦寺始建于唐代,清康熙年间野拂和尚主持扩建,现仅存道光年间两殿。寺庙坐北朝南,砖木结构。面阔五间,后殿山墙两侧各嵌嘉庆年石碑两块,前殿依山势彽于后殿,均为水青瓦硬山顶。寺前两侧有千年银杏树两株,有“活化石”之称,相传为唐建寺时植。一般 较好 294010.0;1112509.4 25 贺锦斋烈士殉难地丝茅坡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壶瓶山镇东山峰管理239、局杨柳村四片枫香坡 近现代(1928)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 纪念塔呈四方柱形,上小下大顶有四角上翘的塔帽和五星图形,纪念塔上楷体阳刻“革命烈士贺锦斋纪念碑”十字和其生平。四周有小卵石砌成的围栏,围栏有三棵柏树,塔前有碑刻两通。好 好 295559.7;1104432.4 26 黄虎港石拱大桥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壶瓶山镇簸箕山村 近现代(1958)2012.12.11 第四批 保护范围:以桥、塔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至保护范围外 20米 大桥始建于 240、1958 年 10 月,1959 年 12 月竣工通车,桥长 103 米,宽 8 米,高 51.2 米,桥栏立有石狮,石虎,大桥是当时亚洲单跨最大、桥孔最高的石拱桥。桥头(壶瓶山镇境内)立有“黄虎港修建工程纪念碑”一座,详载工程情况,追念工程中献身的英雄,碑塔周围饰有标语口号及图案。好 好 295544.0;1104729.8 27 石门古茶道遗址(水南渡段、岩门口段)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新关镇新关社区居委会莫家塌 清 2022.3.28 第五批/27-1 石门古茶道水南渡段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常德市石门县所街乡水南渡村 清/保护范围:至古茶道路基外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241、护范围外 10 米 古茶道长度约 1 公里,现状仍保留了古茶道、石板路、石桥、泉、碑、古驿站、茶亭等遗迹,东段周边民居较多,西段以种植茶园为主。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较好 较好 295441.7;1105134.8 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1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地址地址 年代年代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现状描述现状描述 保存保存状态状态 可达可达性性 坐标坐标 27-2 岩门口古道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新关镇新关社区居委会莫家塌 清/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处;242、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处 石板路现存一段 25 米长的石板路,为整座山岗开凿形成,高 2-3 米,东西走向,路两端均种有柑桔。较好 较好 293557.0;1111848.9 28 常德会战石门保卫战遗迹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近现代 2022.3.28 第五批/28-1 彭士量将军殉国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新关镇新关社区居委会莫家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范围:以纪念碑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5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30米处 彭士量将军殉国处现已立纪念石碑,石碑下有台阶,基座高约 1 米,石碑高约 7 米243、,基座和边缘为灰色麻石,碑文为黑底金字,上部书“彭士量将军殉国处”,下部为彭士量将军豪言壮语。较好 较好 293558.2;1111849.0 28-2 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楚江街道老西门社区,一完小校园东侧 1948 年/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建筑主体外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占地面积 3,纪念碑高 1.64 米,呈四方锥形,顶端尖状,碑的前、左、右三面阳刻楷体“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基座为正方形。宽 1 米,高 60 厘米,均为青石刻成,是一处保存较好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场所。现纪念碑尖顶残断,锥柱边缘有崩破现象244、,整体保存状况较好。较好 较好 293519.8;1112237.1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7107 处)处)1 郭东史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楚江街道观山社区家属区 清 2004.12.2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墓外缘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占地面积 300,墓在 1972 年石门修建枝柳铁路时损坏,现仅存墓址。现状为路边绿化景观和围墙。差 较好 293527.0;1112216.0 2 秀峰凸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楚江街道荷花堰居委会十三组棕树台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占地面积 3500,东侧不远处为张长元、张长245、里住宅,遗址东西长,南北窄。当地居民常年生产生活取土,破坏较大,但遗址大部分尚存。现地表面为桔树、林木及灌木杂草等,整体保存状况较好。较好 较好 293543.6;1112230.9 3 保尔桥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楚江街道渫阳社区七组 商、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占地面积 1640,遗址范围为邮电局电杆厂和民居以及树木杂草,现因工农业生产和建房破坏严重,整体保存差。差 一般 293516.2;1112114.3 4 后西溶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楚江街道渫阳社区石门二中西校区内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占地面积 300,遗址南侧紧邻新修建三江路,遗址现表面为树木246、灌木和杂草等,因修三江路和建房破坏严重,整体保存差。差 好 293439.1;1112126.7 5 项家山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楚江街道渫阳社区八组项家山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占地面积 1500,遗址呈东西长,南北窄的不规则形状,南临三江路。新建三江路对遗址南部破坏较大,加之工农业生产在此取土也对遗址造成破坏。现遗址表面主要为树木、灌木、柑橘和杂草等,整体保存一般。一般 较好 293454.2;1112054.8 6 肖忠贞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楚江街道渫阳社区公墓区 1943 年 1998.12.30 第三批 无 占地面积 40,2004 年 4247、 月因墓地属皂市水库淹没区,其后人将墓迁至此地。现墓坐南朝北,为肖忠珍与妻陈景芳的合葬墓。整个墓为青石所建,保存完好。墓前两块纪念碑刻有夫妻两人的生平,墓地有青石围栏,外侧上刻有龙、凤、松鹤等图案。内侧刻有晚清秀才李抟九为肖忠贞撰写的祭文,整体保存完好。好 一般 293523.1;1112108.6 7 东方桥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楚江街道荷花社区澧阳东路 商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迹大小约 3000,现因城市建设发展需求遗址表面均为澧阳路、其他城市道路和城市多高层建筑,遗址破坏严重,整体保存较差。差 好 293539.4;1112257.6 8 渫阳城城址 古遗址(城址)楚江街248、道渫阳社区八组 商周 1998.12.30 第三批 无 遗迹大小约 2200,东、西、南临澧水河,北侧为澧水河提和三江路。现澧水水位较低,遗址表面露出水面,基本为淤泥,该遗址因常年河水冲刷和修建三江路已基本无存。差 好 293459.7;1112036.1 9 石门烈士陵园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楚江街道红土社区化林铺 2014 年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烈士陵园内;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 遗迹大小约 60000,位于省道 308 线北侧,入口左侧为停车场,入口处设有重顶三门高大门楼,楼匾上书“石门烈士陵园”,两侧印有字联。内部有一大广场,广场中树立249、石门县烈士纪念碑,广场北侧和东侧为烈士墓碑。整体保存状况好。好 较好 293730.6;1112414.6 10 陨阳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永兴街道刘家坪社区二十五组 商周 1998.12.30 第三批 无 遗迹大小约 820,属于城市开发区域内,现遗迹表面为在建楼盘中伟国际公馆,整体保存状况差。差 好 293602.6;1112615.2 11 刘家坪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永兴街道刘家坪社区十七组 商周 1998.12.30 第三批 无 遗迹大小约 2450,属于城市开发区域内,现遗迹表面为湘佳永兴学校、澧阳春秋及在建楼盘碧桂园十里江湾,整体保存状况差。差 好 293530.3;111261250、7.9 12 双桥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永兴街道双桥社区十九组 新石器时代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东至村公路,南至石新公路,西至周常政住宅,北至村公路;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遗址大小约 4140,遗址东西略长,南北略宽,大体呈长方形,表面为耕地,种柑桔、棉花等农作物,水渠、电杆较多,四周多民居,整体保存状况较好。较好 较好 293800.2;1112524.0 13 雷山坡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永兴街道永固社区十一组雷山坡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约 7100,遗址点基本保存完好,遗址表面有菜地和柑桔等农作物,表层杂草丛生及251、部分零散树木。有现代墓几十处,没有民居。遗址西侧有新建几十户安置房,整体保存状况较差。较差 一般 293615.5;1112530.3 14 阎家坝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永兴街道阎家坝社区四组 商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约 5310,遗址东西长,南北窄,大体呈长方形。现遗址上为茶香路、在建梯云大桥工地、星河汇爱琴海、东城明珠、沿江风光带等,整体保存状况差。差 好 293542.4;1112412.1 15 永固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永兴街道永固社区四组 新石器、商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约 3500,属于城市开发区域内,现遗迹表面为三金世纪城、永兴大道、252、石门大道,整体保存状况较差。差 好 293548.7;1112539.6 16 二都宝塔商代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宝峰街道宝塔社区五组 商代 1984.5.19 第一批 无 遗址大小约 5200,属现遗迹表面为石门三馆二中心、橘香路、双宝路等,整体保存状况较差。差 好 293545.7;1112342.0 17 曹家棚墓群 古墓葬(普通墓葬)宝峰街道曹家棚居委会五组 汉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墓群面积大小约为 7000,原为小山堡,现墓群位于澧水沿江风光带绿化地,地势较为平坦,整体保存状况差。差 好 293501.0;1112523.6 18 曹家棚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宝峰街道曹253、家棚居委会十组 新石器时代夏商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位于澧水河南岸一级台地,面积大小约为 17000。现遗址上建有工业厂房,周边多为工业厂房建筑,整体保存状况差。差 好 293421.6;1112519.7 19 曹家棚红军临时救护所三祝堂土地庙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常德市石门经济开发区曹家棚社区 近现代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东至刘东英住宅、南至殷远支住宅、西至陈菊珍住宅、北至龚德富住宅;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 土地庙后有一颗大槐树,树侧一孔如门,里面可以容纳三人休息。现旁边为一座石门曹家棚英烈纪念碑,在英烈纪念碑下,254、是三座红军烈士墓,50 米外是殷家老宅。较好 较好 293436.4;1112523.8 20 胡家凸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宝峰街道七松社区五组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约 850,北临澧水南岸,遗址北部大部分被澧水淹没,东侧一旧瓦窑也没入澧水。两侧不远处为石家堡旧石器地点,三江电站蓄水等导致破坏较严重,现地表面为柑橘和杂草,保护状况较差。较差 一般 293418.8;1111828.3 21 七松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宝峰街道七松村 旧石器时代 1998.12.30 第三批 无 遗址大小约 12000,呈不规则形状,地势相对平坦,范围内部分用于农业生产,部分为砖厂255、,其他地表面现多为树木、杂草。省道 304 紧邻遗址的北侧,公路两侧有较多民居,遗址东部的海螺水泥厂等整体保存状况较差。较差 一般 293506.5;1111626.5 22 石家凸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宝峰街道七松社区居委会五组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约 120,遗址大部分被澧水淹没,仅存东西方向 120 平方米左右的狭长地带,北侧为澧水,现地表面杂草丛生,整体保存状况差。差 一般 293422.2;1111826.6 23 林德轩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宝峰街道月亮社区十组月亮水库坝上(南坝)1928 年 1998.12.30 第三批 无 占地256、面积约 60,村道边矗立 1998 年立的“林德轩墓”文物保护单位石碑。墓地四周设有石质矮围栏,墓冢位于正中偏南处,背靠道路和山,前方为月亮水库。墓冢左侧立有介绍林德轩将军介绍的石碑,为近几年翻新维护,整体保存状况好。好 一般 293353.8;1112428.2 24 竹家凸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宝峰街道月亮社区居委会四组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 1500,位于高于地面 3 米的台地上。遗址大体呈长方形,南北长、东西宽。现地表有民居数十栋、柑橘、树木灌木等,整体保存状况一般。一般 较好 293449.5;1112430.6 25 王家岗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宝峰257、街道双新社区十一组,北距 S304 线 50 米,西临大唐石门电厂 旧石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约 500,遗址呈不规则形状,东西稍长,南北略窄。遗址上已建大唐石门电厂以及民居,破坏严重,整体保存状况差,保护意义不大。差 好 293456.7;1112405.9 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2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地址地址 年代年代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现状描述现状描述 保存保存状态状态 可达可达性性 坐标坐标 26 月亮窑址 古遗址(窑址)宝峰街道天供社区居委会六组 宋258、代 1984.5.19 第一批 无 遗址大小约 7500,遗址呈不规则形状,属于城市开发区域内,现遗址上已建道路和众多企业,破坏严重,整体保存状况差。差 好 293433.2;1112452.8 27 仙灵井 古建筑(池塘井泉)楚江街道县委院内 晋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井口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米 293454.0;1112200.0 28 陈氏祠村墓群 古墓葬(普通墓葬)二都街道陈氏祠村一组 汉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约 2740,墓群分布较广,在澧水南岸的一级台地上,正北方向约 2 公里为澧水河,属于城259、市开发区域内,现遗址上已建大汉新城、共和路以及正在建设楼盘,墓群遗址破坏严重。差 好 293453.7;1112601.3 29 高桥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二都街道高桥村五组 商、战国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小约 6000,遗址分布呈不规则形状,地势较为平坦,北距平家桥溪沟约 100 米。遗址上均为农田,桔园,其生产活动对遗址有一定的影响,整体保存状况较好。较好 一般 293506.7;1113048.5 30 紫和寺 古遗址(寺庙遗址)二都街道南峰村南台大队 清 2004.12.2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寺外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占地面积260、约 120,清代修建,共五殿,文革时期拆毁,今仅存遗址和直径为 1.5 米的圆形古井一口。现寺为 98 年村民自发新建,整体为一层,一个正屋,正屋右侧有一小旁屋,现外墙为清水混凝土,屋顶为红色琉璃瓦,正屋正中设有木门,木门上方挂刻有“紫和寺”木牌匾,整体保存状况一般。一般 一般 293324.5;1112704.6 31 望夫台古墓 古墓葬(普通墓葬)二都街道双龙村(原青龙村五组)十二组 汉代 1984.5.19 第一批 无 遗址大小约 2000,古墓于七十年代被发现,初步推断为西汉时期古墓,具体情况有待发掘后再研究。现古墓上面已长满灌木杂草,不易发现。建设 S304 线公路在其附近取土,对古261、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整体保存状况一般。一般 一般 293444.7;1113011.1 32 癞子岗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二都街道卫星村五组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占地面积约 5800,遗址所在山堡现已辟为移民住房和农田,两侧主要是移民新区,东侧大部分被推平改为农耕地,线种植柑橘等,破坏严重,整体保存状况较差。较差 一般 293451.8;1112728.2 33 田家桥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白洋湖居委会七组,南距白蒙公路 300 米 新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该遗址地势平坦,面积约 2700,呈不规则长方形,地表均为农田桔园,周边有民居,其生262、产活动对遗址有一定影响。较好 一般 292505.3;1112748.1 34 梅家河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梅家河村 3 组,东距蒙泉镇政府约 5.5 公里,北距白蒙公路 50 米 新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地势平坦,遗址分布东西最长约 80 米,南北最宽约 30 米,面积约 1700 平方米,地表有两户农宅,其他均为柑桔树,在遗址的西部有数座现代墓和小片竹林,周边均为该村三组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东紧邻村级公路,交通较便利。较好 较好 292451.0;1112457.5 35 广寿桥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梅家河村(原广寿村)九组,东距镇政府约4.5 公里263、 新石器、东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分布呈不规则长方形,面积约 1170 平方米,南北最长 80 米,东西最宽 40 米,地表均为农田或桔园,有二条小溪自遗址的北面的西面绕过,范围内无居民住宅。较好 较好 292453.3;1112537.8 36 龙长丘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梅家河村 7 组,东距蒙泉镇政府 5 公里 新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地势开阔平坦,北部紧邻笨虎台遗址,面积约 1500 平方米,呈不规则长方形分布,东西最长约 80 米,南北最宽约 60 米,地势开阔平坦,上面为农田。一般 较好 292446.8;1112532.0 37 刘家桥264、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梅家河村四组 新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地势开阔平坦,面积约 220 平方米,周边人口居住较为密集,多以种植柑桔、脐橙和农田为主,农业生产活动对其影响较大。一般 一般 292445.6;1112443.3 38 下七里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下七里村九组,北距白蒙公路 1 公里 商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呈不规则长方形分布,面积约 4300 平方米,南北最长约 75 米,东西最宽 56 米,地势开阔平坦,上面多为农田、桔园,遗址范围内有现代墓数座。较好 较好 292432.5;1112706.1 39 陈光钊烈士墓 近现代重要史265、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蒙泉镇上七里村王家榜 近现代 2015.11.24 第五批 无 占地面积约 15,墓冢北侧有民居,墓冢部分被杂草掩盖,墓前立有石碑,碑文底为黑色清晰可见,周边树木杂草丛生,整体保存状况一般。一般 较好 292338.3;1112335.6 40 官渡桥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夹山镇官渡居委会六组 商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分布呈不规则长方形,面积约 540 平方米,地表均为桔园,遗址的南侧有一村级公路绕过,农业生产活动对其影响很大,现基本已扰乱。较差 较好 292925.1;1112123.3 41 康家山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夹山镇桂花村总堆 5266、 组 商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西距道水河 300 米,地势呈东北向西南倾斜,遗址分布南北长 300 米,东西宽约 25 米,面积约 165平方米,地表现建有一农宅,其他为桔树,遗址的南部有小片竹林。一般 一般 292547.9;1112614.1 42 野拂维禅师塔 古建筑(寺观塔幢)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夹山居委会十五组 清 1984.5.19 第一批 无 野拂维禅师塔系一整块青灰砂石雕凿而成,笔宝圆顶,塔身呈鼓形瓜状,高 163 厘米,直径 90 厘米,塔上阴刻:“传临济正宗第三十三世野拂维禅师塔,康熙壬午年四月吉旦。”较好 好 293350.4;1112847.8 43 267、善会大和尚墓 古墓葬(其他古墓葬)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夹山寺村居委会 唐 1984.5.19 第一批 无 善会大和尚墓为亭式砖塔,青砖砌成,通高 6.2 米,顶部为双层莲花座宝顶。好 好 293339.1;1112852.6 44 黄福桥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所街乡黄福峪村五组 中华民国 1984.5.19 第一批 无 桥东西横黄福峪河,全长 14 米,宽 6.2 米,高 4.6 米,净跨度 9.4 米,桥面宽 4.5 米,系横木板小青瓦屋桥。屋桥两侧有木质条椅供人休息,中为行人通道。原桥损毁严重,于 2019 年修缮。较好 一般 295226.8;1105624.8 268、45 唐元祖进士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所街乡柳家台村十一组 清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 米 座东朝西,墓基为砾石砌成,呈椭圆形,三通墓碑呈品字形排列,最高 2.5 米,最宽 2.6 米,碑帽上都雕刻有龙纹,碑额也刻有龙纹、梅纹、人物纹、万字纹等装饰,墓前两侧 2 米处有八字形柱,相距 8 米,柱高 2.5 米,直径 28 厘米。墓前有耕地小路,山坡下为村公路,耕地内主要种柑桔。较好 较好 295422.1;1105202.1 46 麻纳口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所街乡麻纳口村九组 商 1989.1.2269、4 第二批 无 西为渫水支流麻纳峪河汇入渫水的汇合处,北临渫水,南临石青公路。面积约 1450 平方米,遗址表面为农耕地,以柑桔、油菜为主。一般 一般 295057.0;1105337.4 47 张家渡悬棺墓葬群 古墓葬(其他古墓葬)所街乡三羊塔村张家渡电站上游 3.3 公里处的渫水南岸悬壁上 清 2004.12.2 第四批 保护范围:墓葬区;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 位于张家渡电站上游 3.3 公里处的渫水南岸洞口近百米的悬壁上。据目测可以发现一具悬棺墓放在两根圆形楔木上,因无法攀登,详细情况不知。较好 差 295633.3;1105046.5 48 郑协武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所街乡水270、南渡村八组 清 1998.12.30 第三批 无 该墓西距村公路约 250 米,距渫水河约 300 米,西北距张家渡电站约 1.5 公里,有一简易路自墓前经过,交通较为便利,墓前为农田,周边居民住宅较多。一般 一般 295444.9;1105255.5 49 南坪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所街乡添坪村六组 新石器时代、商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现面积约 1260 平方米,表面为耕地,东、西、南三面被渫水环绕,两条村简易公路穿过遗址南、北两侧。遗址表面为耕地,主要种柑桔、水稻。一般 一般 295216.3;1105353.6 50 添坪所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所街乡添坪村六、七组 商、271、西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略呈长方形,南北窄,东西略长,面积约 6000 平方米,遗址表面为农耕地,种有柑桔、水稻、红薯等农作物。较好 较好 295332.1;1105245.3 51 红军覃君振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所街乡文家村六组大凤山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 米 墓碑两侧竖刻楷体“松柏四季长青,烈士千古不朽”诗句,中刻有烈士简介及其亲属姓名,立碑时间,碑帽上方有半圆形装饰,刻有五星图案。基本保存完好,但因无人经常维护,墓四周及墓冢上已长272、满杂草。较好 一般 295519.8;1105236.5 52 武德将军覃海凎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所街乡文家村一组铜盆塌马尾尖山坡下 清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 米 墓冢呈圆形,高 2 米,直径 3.8 米,墓基用青石砌成,土堆黄色。墓碑上有“武德将军覃海凎之墓”楷体阴刻,碑帽为山字形,墓前有对称高 90 厘米的墓柱一对,相距 2.6 米。墓地保存完好,墓前有民房。好 一般 295503.1;1105309.3 53 冻青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所街乡窑坡山村二十二组官迎坪 新石器时代、商 1989273、.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占地约 49000 平方米,面积较大,保存较好。遗址西、南、东三面依渫水,位于渫水一级阶地,北面为山丘略高,遗址四面环山,东北面略高并向南、西方向渐缓,表面为耕地,以水稻、玉米、红薯为主。较好 一般 294918.3;1105443.1 54 窑坡山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所街乡窑坡山村七组,西北距乡政府约 4 公里 新石器时代、商、东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面积近 1000 平方米,西北长,东西窄,表面为耕地,主要以柑桔、油菜、菜地。一般 一般 295135.6;1105456.0 55 将军渡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雁池乡中军渡村四组 新石器时代 198274、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4500 平方米,位于渫水右岸河坎上,距石青公路 100 米左右,北距人渡口 200 米,南距雁池乡政府 3 公里,现状表面为农耕地,南边为小片果林,地势较为平坦。较好 较好 294909.6;1105441.8 56 庙丘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雁池乡中军渡村八组覃事雄屋附近 战国、汉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530 平方米,位于渫水南岸边,南靠将军渡遗址,现状表面为农耕地。较好 较好 294913.0;1105442.5 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3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地址地址 年代275、年代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现状描述现状描述 保存保存状态状态 可达可达性性 坐标坐标 57 迭龙观 古遗址(寺庙遗址)雁池乡竹儿垭村八、九组 清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第一进为茶殿,原为木质结构,始建于唐,历经修缮,现已重修为混凝土结构殿宇;第二进为文昌阁;第三进为观音殿,正在重修;第四进位金殿(顶),有四大天王像,旁边有铸钟一口。一般 较好 294845.8;1105219.2 58 易淑珍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磨市镇横铺村邓家坪六组七里湾山坡上 明 1984.5.19 第一批 无 墓建于山坡上,面积约 18 平方米,墓276、高 6 米,直径 5 米,墓前有碑,碑文楷书,记载墓主事迹及敕赐等事,旁有石栏柱,两旁均为常青松柏。因碑质系风化麻砂石质,故许多字已辨认不清。好 一般 294456.9;1105753.0 59 龙家坪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磨市镇横铺居委会 春秋、战国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4600 平方米,位于渫水南岸边,地势低易受洪水冲刷,现状为滩涂、草地及林地,周边无居民耕种。较好 较好 294521.5;1105819.9 60 台丘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磨市镇磨市居委会 东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5200 平方米,在渫水右岸鲍家渡渡口西,距人渡口 200277、 米,南距覃道富 50 米,上为农耕地。一般 一般 294535.5;1105647.1 61 王家渡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磨市镇铜鼓村 东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2880 平方米,遗址三面环水,地势较低,现状上为农耕地,南为渫水,附近居住人少。较好 一般 294446.4;1105846.5 62 蛟龙井 古建筑(池塘井泉)磨市镇洞国学校校内 明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井口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5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 米 蛟龙井井前有一座将军亭,可休息,井后侧考学校围墙,壁上书“蛟龙井”,两侧各有一块黑色修井铭志石碑。较好 278、较好 294449;1105054 63 郑定琼、陈英教夫妇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磨市镇南岳寺村 民国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 墓碑靠山为黑色,中刻有墓主简介及其亲属姓名、立碑时间,碑帽上方有红色翘角装饰,基本保存完好。较好 较好 294449;1105053 64 王尔琢烈士故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常德市石门县磨市镇王官桥村一组 近现代 1998.12.30 第三批 无 旧居在磨市镇王官桥村一组山脚处,占地面积约 150 平方米,砖木结构,黑色瓦片坡屋顶,黄土279、转墙体,房间一字排开,有堂屋、厨房、卧房等。中为堂屋,前为晒坪。由于年久失修,部分建筑和前晒坪已毁。较差 一般 294504.0;1105305.1 65 渫(仙)阳城遗址 古遗址(城址)维新镇古城堤村十五组 战国 1984.5.19 第一批 无 遗址面积约 59545 平方米,整个城呈长方形,东西略长,整个地形为小盆地环境,地势南高北低,目前地表为农耕地,因皂市水库建设,省考古所对其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居民搬迁,除少部分有人耕种,其他基本茺废,植被荗盛,以杂草、矮小灌木林为主。一般 一般 294514.1;1110611.2 66 蔡家岗墓群 古墓葬(普通墓葬)维新镇官坟山村二组 汉 1989280、.1.24 第二批 无 墓群面积约 1050 平方米,长岭岗的山腰间,周围群山环绕,林木茂密,多为杂木林,中间有一小片平地,地表种有玉米、红薯等农作物。一般 一般 294808.5;1110008.6 67 西王母墓 古墓葬(普通墓葬)维新镇金岭坡金岭村 2 组 汉 1998.12.30 第三批 无 面积约 45 平方米,座东北朝西南,墓前石碑高 1 米,宽 70 公分,上刻:口传西王母口口等字样,部分字已辨认不清,现墓前由附近村民新建庙宇一间,建筑风格为清末民国初期风格,距庙十米处有石碑三块,中为文物保护碑,两侧为建庙时功德碑。较好 一般 294620.7;1110413.0 68 东王公墓281、 古墓葬(普通墓葬)维新镇金岭坡金岭村十三组 汉 1998.12.30 第三批 无 东王公墓座西朝东,墓碑高 1.2 米,宽 0.8 米,占地面积 8 平方米,墓周均为油茶树,现仅存墓冢。碑上文字已辨认不清。一般 一般 294635.6;1110451.5 69 金岭汉墓群 古墓葬(普通墓葬)维新镇金岭坡村六组 汉 1998.12.30 第三批 无 墓群面积约 1500 平方米,位于公金品山半山腰的山丘地带,四周无居民居住,地表种有油菜、玉米等农作物,周边呈缓坡状向下延伸至平坦地带,植被茂盛,多为油茶、杉树等。一般 较差 294637.1;1110417.0 70 覃远琎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282、墓)维新镇中渡水村八组 清 1998.12.30 第三批 无 墓座东朝西,前后均有居民住宅,墓高 3 米,宽 2.4 米,为三碑组成,占地面积约 15 平方米,右侧有一现代墓,周边种植脐橙等作物。较好 较好 294701.8;1110201.6 71 重阳树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维新镇重阳树村四组 新石器、商、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670 平方米,位于重阳树村渡水河东岸的二级台地上,距渡水河约 100 米,村级公路自遗址的两侧绕过,遗址地表为农户桔园。较好 较好 294606.4;1110246.8 72 雷公嘴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白云镇王家堰村十一组 商、战国 1283、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900 平方米,东西长约 40 米,南北宽约 25 米,低矮小山丘上,高出地表约 1 米,现状为农耕地,目前表面为杂木林,部分区域种植柑橘。较好 差 293836.9;1110904.2 73 走避隘土司衙门 古遗址(宫殿衙署遗址)白云镇王家堰村十三组,南距石青公路 500 米 明 2004.12.2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建筑主体外 3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遗址面积约 280 平方米,系武德将军王天宝修建,始建于明洪武年间,坐北朝南,建筑已毁,遗址上已经新建居民住宅。差 一般 293901.7;1110840.8 284、74 雷公嘴洞遗址 古遗址(洞穴址)白云镇王家堰村十一组 旧石器时代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洞口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处 遗址位于小山丘上,高出地表约 8 米,山丘地形状为不规则长方形,洞口高约 1.5 米,宽约 90 厘米,深约 5 米,距地表约 2 米,洞口面朝东南方向,洞内土色为深黄色,较疏松,内含大量的动物化石,如野猪,鹿等,多属典型的华南哺乳动物群。该洞穴遗址周边的居民较多,因此经常有人出入该洞。较好 一般 293836.4;1110904.5 75 刘家棚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皂市镇白沙渡村 7 组 西周、东周 285、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3950 平方米,表面为农田和桔园。一般 较好 293852.4;1111627.6 76 桅岗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皂市镇桅岗村十三组,西北距皂市镇 2 公里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700 米,北侧为渫水河,南距省道 303 线 30 米,地势开阔平坦,呈不规则长方形分布,现为农田,种植柑橘为主。较好 好 293915.4;1111506.5 77 桅岗墓群 古墓葬(普通墓葬)皂市镇桅岗村九组 东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墓群位于一处低矮小土丘上,占地面积约 300 平方米,地势开阔平坦,北部有一溪沟经过286、,东面有一处堰塘,墓群的封土堆已被破坏,现为农户桔园,周边居民较多。较好 较好 293831.5;1111519.1 78 皂角市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皂市镇皂市居委会,东北距渫水河 50 米 西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呈不规则形状分布,地势平坦,地处省道 303 线北侧,东北距渫水河 50 米,西距皂市镇约 1 公里,周边居民较多,表面为农耕地,种植柑桔、脐橙为主。较好 好 293914.0;1111436.9 79 马安墓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新关镇新关社区(原安乐村)十二组莫家塌 元 1984.5.19 第一批 无 马安墓地占地约 8 平方米,287、墓冢及墓碑不存,保护意义不大,现墓地表面为一片小竹林。较差 较好 293558.1;1111848.5 80 新关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新关镇新桥社区居委会六组 新石器时代、商、西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西北临新九公路,东南临渫水北岸,东西宽,南北窄,约 6000 平方米,呈不规则圆形,现表面为农耕地,主要种植柑桔等经济作物。一般 较好 293709.8;1111802.4 81 瓦窑凸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新关镇青山河社区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已发掘 一般 一般 82 郑立成古墓群 古墓葬(普通墓葬)三圣乡山羊冲村三组,距村委会约 800 米 清代 2288、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墓边缘 1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郑立成有族墓群为 3 个墓组成,从左至右分别为郑立成配偶潘氏墓,郑立成墓,郑立成记事碑,郑金材配偶李氏墓 较好 较好 294916.9;1110746.8 83 曾庆辉住宅(烽火屋)古建筑(宅第民居)三圣乡刘家峪村三组 民国 2004.12.2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建筑主体外 2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座东南朝西北,村级公路在建筑北侧前经过,该烽火屋建于民国 14 年,原有正屋 10 间,偏屋 10 间,中间有二个天井,现仅存一间,其面宽 12 米,进深289、为 8 米,现由朱支珍作为柴火屋使用。从残存的建筑来看,屋顶的烽火墙较精美,具有典型的地方民俗特色。目前因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较差 一般 294920.3;1110748.5 84 山河圆烈士陵园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南北镇薛家村 2014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烈士陵园内;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 2014 年清明,河北老兵王新法在薛家村修建“山河圆”墓园,先后把牺牲在当地的 74 名英烈“请回家”。烈士墓园整体保存较好。好 较好 295225.6;1103855.6 85 香炉观 古建筑(寺观塔幢)罗坪乡栗子坪村五组(原海螺村)香山山290、顶 清代 1998.12.30 第三批 无 现无人使用已破乱不堪,已基本荒废,已基本倒塌,大部分樑、柱已腐蚀,原有的石构件散落于寺观四周,四周有古树数棵,保存状况差。差 差 294843.1;1104101.9 86 陈金次民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传统民居)罗坪乡六房峪村三组,西北距安寨公路 400 米 近代 1998.12.30 第三批 无 民居坐东北朝西南,系一栋面阔三间的青砖小青瓦屋面传统烽火屋。屋长 18.7 米,宽 14 米,高约 10米,整个房基呈长方形。青石大门,门栓刻有缠枝花纹、回纹,门梁浅浮雕对称花鸟纹,左侧内间屋面现已垮塌,屋前有晒坪,高出前方的耕地约 2.5 米291、。一般 一般 295049.5;1104603.3 87 刘孔阶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罗坪乡红鱼溪村一组 民国 1998.12.30 第三批 无 墓坐南朝北,墓冢宽 4.3 米,高约 1.8 米,墓前有碑刻三通相连,通高 2.5 米,宽 2 米,墓冢用青石砌成半圆形,刘孔阶系清末民初石门名人,曾留学日本,回国后发展石门教育事业。此墓为刘孔阶夫妇合葬墓,是其后人捐资修复立碑。较好 较好 294848.1;1103802.9 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4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地址地址 年代年代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 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292、设控制地带公布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现状描述现状描述 保存保存状态状态 可达可达性性 坐标坐标 88 牙齿洞遗址 古遗址(洞穴址)罗坪乡长梯隘村一组 旧石器时代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洞口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5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 牙齿洞洞口坐南朝北,直径约 2 米,洞内深约 10 米,高 3 米,半径 5 米。洞内红土内夹少量石灰质岩石,牙齿化石在洞内大部分地方皆可挖到,距地表深约 20-50 厘米。洞内外宽内窄,自解放前至今已出土不少牙齿,夹杂少量动物骨骸。较好 差 294457.0;1104253.6 89 武略将军墓 古墓葬(普通墓葬)罗坪乡何家峪293、村三组,东临罗安公路 清代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 米 墓坐西朝东稍偏北,墓冢用砾石砌成圆形,土堆黄土,直径约 3.5 米。墓碑高 2 米,宽 1 米,有山字形碑帽,碑上刻有“皇清浩封武略将军陈公恩昌四府君墓”,阳刻楷体,是同治七年其后人立于墓前。较好 较好 294643.0;1104200.0 90 石船洞石刻 石窟寺 及石刻(其他石刻)罗坪乡罗家坪村三组 近现代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石刻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3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0米 石刻位于石船洞内,294、洞口座西北朝东南,为天然形成。洞口左侧刻有楷体“石船洞”三字,往洞内 2 米处的同侧刻有两行楷体“中民三 0,九,二,丹羽山馆主人郭东史誌”,均为阴刻。此洞深 11 米,洞宽 2.7米,洞口高 3 米,10 米处有向东的洞直通外界。好 较好 294514.1;1104142.3 91 罗坪红军墓群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罗坪乡栗子坪、罗家坪村、大房峪村 近现代 2015.11.24 第五批 /91-1 红军烈士陈兆觉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罗坪乡栗子坪村 近现代/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295、10米 墓冢位于台地上,三通墓碑呈品字形排列,墓碑为黑色,基本保存完好。好 较好 294822.9;1104113.5 91-2 红军吴正清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罗坪乡罗家坪村 近现代/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 墓位于山间,墓基为砾石砌成,呈椭圆形,因无人管理,墓冢上及四周长満杂草。较好 一般 294522.6;1104145.0 91-3 红军柳鸾材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罗坪乡罗家坪村 近现代/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296、 10米 墓基为混凝土材质,三通墓碑为灰色石材呈品字形排列,墓前修建平台和台阶。较好 一般 294534.8;1104149.4 91-4 木方坡红军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罗坪乡大房峪村 近现代/保护范围: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2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 墓位于山坡上,路边立刻有“石门县革命遗址遗迹 红军烈士纪念碑”的石碑(2021 年 6 月立),场地为简易混凝土地面,无人管理,保存基本完好。较好 一般 294140.1;1104259.1 92 青狮岭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新铺乡青狮岭村三组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297、无 遗址位于澧水三级台地的丘陵地带,原为茶树林,遗址南侧为村部,以林场公路为界,西面为长青山脉,东临大岭堡,村砖厂处于遗址内,北面为长青山下的开阔在带农耕地,遗址附近的民房主要集中在两面。较差 一般 293903.8;1112647.0 93 洛浦寺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新铺乡洛浦林场洛浦寺村四组 东周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位东临御驾沟,北为御驾 2 组,西临村级公路,南距林场公路约为 300 米。遗址文化层因修村级公路筑路取土破坏比较严重。较差 一般 294008.5;1112554.6 94 营盘岗墓群 古墓葬(普通墓葬)新铺乡营盘岗村四组 汉代 1989.1.24 第二批298、 无 墓群大体保存较好,表面为农耕地,南北为丘陵,中为平原,新(铺)燕(子山)公路从墓群南部东西经过。东距原燕子山镇政府集镇 1.5 公里,民房主要集中在公路两侧。较好 较好 294437.2;1111830.7 95 仙女洞遗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新铺乡开化寺村十组仙人洞(原名出水洞)清末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洞口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 5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处 洞口座西北朝东南,山底为入口,山腰为出口,洞全长约 1.5 公里。地下作坊位于距入口约 800 米处,有两个炼硝熔炉,直径 2.2 米,高 2299、 米。两熔炉之间的西侧有座青石砌成的大土灶,灶长 2.6 米,宽 1.5米,高 0.7 米,可同时放置两口大锅做饭,熔炉西侧洞室的洞壁顶部发现有太平天国时期当地“忠义团”留下的几段文字,字迹较模糊。较好 较好 294333.8;1111437.6 96 大柳树茶马道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新铺乡大柳树村饿根坡 清末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古道路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10米处 古道现为村民上山的必经之路,残长约 8 公里,路宽 1 米左右,沿山坡曲折前行,大致为东北走向,两旁均杂草,东侧有高 50-70 厘米的青石残墙,沿路长约 1 300、公里,相传为清末当地富商圈马养马之地,规模较大。较好 较好 294422.6;1111739.9 97 王家山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易家渡镇盘山庙村长青山片五组一砖厂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处于澧水北岸三级台地,北有小溪河自西向东经过,南临石新公路,民房主要集中在遗址南北两侧。大部分长满杂草,部分种有桔树,在西北不远处还有两座砖厂。较差 一般 293819.8;1112726.7 98 烟支堆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易家渡镇盘山庙村三组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临枝柳铁路、石新公路的天桥,民房集中在石新公路两侧,东西两侧各有一座砖厂,西侧有养鸡场301、。遗址大部分保存较好,东部因附近砖厂取土被挖去部分。一般 一般 29389.4;1112820.7 99 八亩大地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易家渡镇军档桥村马鞍铺片七组 旧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北临石新公路,西有枝柳铁路南北经过,四周均有民房,东侧有条小溪,东南面为菩萨堰。差 一般 29389.4;1112820.7 100 丁家山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易家渡镇丁家山村一组 新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大体保存尚好,临澧水北岸,四周有民房,遗址略呈南北长,东西窄的长方形,地势平坦,表面为农耕地,种有棉花等农作物,有农田灌溉小水渠穿过。较好 较好 2937302、18.3;1112922.2 101 军家当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易家渡镇军档桥村七组 商周 1998.12.30 第三批 无 遗址表面为农耕地,种植有柑橘、棉花等农作物,遗址内有现代墓数座,四周均有民房。保存大体完好,但临澧水北岸,发生特大洪灾时对遗址的冲刷损坏,农业生产对遗址也有一定程度的破坏。较好 较好 293812.2;1112940.3 102 邱家台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易家渡镇军档桥村四组 东周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东至村小路,南至澧水河,西至谌官建住宅,北至新沟;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 50 米处 遗址保存完好,大体呈长方形,南北长,东西窄,面积约303、 1 万平方米,遗址表面种有棉花、柑桔等。好 较好 29388.4;1112945.8 103 大河洲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子良乡水田岗村四组 新石器时代 1989.1.24 第二批 无 遗址分布呈不规则形状,东西最长 260 米,南北最宽 220 米,面积 54900 平方米,地势平坦,分布范围东抵沱水河,南至简易公路,西北至小溪。较好 较好 295805.2;1111923.4 104 唐荣阳旧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壶瓶山镇平洞村三组 近代 2004.12.2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建筑主体外 20 米 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差 一般 295804.9304、;1104932.4 105 大胜寨 古遗址(其他古遗址)壶瓶山镇姬塘峪村五组大胜山顶 清 2004.12.2 第四批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塞外 30 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向至保护范围外 20 米 原庙观已毁,现仅存庙观遗址和残碑三通,以及其它残构件,山顶西南方向的悬崖缓坡上现存石井一口,并有沿山坡凿刻的石台阶。相传明初山顶建有“任威观”,明嘉靖年间,道士王大胜募资扩建,更名为大胜寨。清雍正、嘉庆年间又多次葺修,“大胜钟声”即当时著名的“泥沙八景”。差 差 295757.8;1104823.0 106 平东商周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壶瓶山镇平洞村二组火连尖山顶 东周 2004.12.2 第四批 305、保护范围:遗址埋藏区 遗址大体长方形,文化层距地表约 30 一 50 厘米,厚约 70 一 80 厘米,位于山顶,远离水源有,从陶片分析,遗址可能是商周时期的祭祀遗址。一般 一般 295834.4;1104943.8 107 知青上山下乡纪念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东山峰管理区南山二片 2015.11.24 第五批 保护范围:以碑基为起点,四向各至 10 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至保护范围外 10 米 东山峰尼日垭东北约 500 米处,矗立着一座名为“原东山红茶叶培植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纪念碑”,纪念碑为深灰色。好 较好 295506.4;1104215.3 规划说明书306、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5 附表二 石门县 41 处一般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详表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地址地址 年代年代 现状描述现状描述 保存保存状态状态 可达可达性性 坐标坐标 1 下儿湾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楚江街道龙凤社区三组 商周 占地面积 2150,遗址大体呈长方形,东西略长,表面为填土。遗址滨临澧水,涨洪水时对遗址有损坏,农业生产和水库对遗址有一定影响,现为耕地,主要种柑桔,整体保存一般。一般 一般 293446.9;1111926.2 2 丁家坪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楚江街道双红社区三组 商周、汉 占地面积 10240,遗址南北长,东西窄,307、面积约一万平方米,村级公路南北、东西两个方向穿过遗址中西部,农业生产对遗址有一定程度破坏,现表面为桔园、玉米和灌木杂草等,整体保存一般。一般 一般 293532.1;1112041.3 3 徐超明烈士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宝峰街道七松社区居委会十组 80 年代 占地面积 30,墓地前有水泥台阶,墓高约 2 米,宽 6 米,座南朝北,用青石和水泥砌成,大体呈三角形,墓前有立“徐超明烈士之墓”墓碑,左侧立有徐超明烈士简介碑一通,墓前两侧各有青石砌成的悼念台,四周已杂草丛生,整体保存状况一般。一般 较好 293458.3;1111638.2 4 马家坪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308、)蒙泉镇白洋湖居委会原种场东北 东周 遗址地势开阔,面积约 1245,遗址表土层为农耕地,保存状况较好。较好 一般 292512.2;1112831.9 5 车家堰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白洋湖居委会镜溪八组 新石器时代 遗址面积约 7600,呈不规则方形分布,地势开阔平坦,上多为农田、桔园,有三栋居民住宅。较好 一般 292442.1;1112711.9 6 羊岭岗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蒙泉镇梅家河村二组 商 遗址分布呈不规则方形分布,面积约 1045 平方米,地势开阔平坦,地表均为农田、桔园,遗址保存较好。较好 较好 292444.2;1112531.1 7 李耳渡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309、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蒙泉镇上七里村三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于 1977 年,南北走向,全长 198 米,最高处 20 米,槽宽 2.6 米,由 21 组水泥柱支撑,每组为二柱,每组水泥柱间隔 9 米,渡槽周边居民较多,夏家巷至上午通的乡级公路自渡槽下东西向经过,渡槽保存完好,仍可使用。较好 较好 292325.8;1112329.1 8 蔡晴川纪念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蒙泉镇两河口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9 年立蔡晴川纪念碑,位于 047 乡道旁,纪念碑往西北约 70 米山脚为蔡晴川烈士故居旧址,占地面积约 220 平方米,老屋已拆除,遗址上目前种植柑橘310、等植被,背靠竹林,周边民居较多。一般 较好 292412.0;1112005.5 9 渡槽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夹山镇官渡居委会二组 商 渡槽遗址地势开阔平坦,呈不规则长方形分布,遗址文化分布东西最长约 45 米,南北最宽约 30 米,面积 1280 平方米,上面均为农田,种植玉米、柑橘等农作物,周边居民较多,道水河自遗址东边流过,保存现状不佳,被河水冲刷和农业生产扰乱。较差 较好 292933.0;1112207.6 10 官渡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夹山镇官渡村 8 组 汉 遗址位于道水河北岸的一处低矮小土丘上,高出地面约 2 米,岗地形状不规则,东西最长约 90 米,南北最宽约 35 米,311、面积约 2742 平方米,地势东高西低,上面有居民住宅四栋,其他均为桔园或菜园、小树林。较好 一般 292931.9;1112053.6 11 高家堰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夹山镇桂花村总堆五组 商 遗址面积约 2200 平方米,呈不规则方形分布,地势开阔平坦,地表均为农户桔园,除农业生产活动外,无其他影响,保存状况一般,西距道水河 300 米,村级公路自遗址的南边经过。一般 一般 292601.7;1112642.5 12 灌坪渡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夹山镇栗山村 8 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渡槽建于 1974 年,全长 209 米,最高处为 14 米,槽宽 2.8 米312、,由 21 组水泥柱支撑,每组为两根,水泥柱间隔 9.5 米,北端架在李家岗,南端架晓星山,横跨官渡至杨坪的乡公路,渡槽中央有钢筋所做的“灌坪渡槽”四个宋体大字。较好 较好 293057.3;1112226.4 13 恩子潭渡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夹山镇两合村新岗 11 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恩子潭渡槽建于 70 年代,全长 570 米,最高处为 43 米,槽宽 2.4 米,有一村级简易公路自槽上经过,保存完好,目前仍在使用。较好 一般 292847.2;1112310.5 14 夹山寺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夹山寺居委会十组 东周 夹山寺遗址分布面积约 5500 平方313、米,西侧紧邻夹山寺玉带湖大坝之下,遗址南侧有一条水渠,地势平坦,现状为表面农耕地。好 好 293346.7;1112922.4 15 所街窑坡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所街乡窖坡山村二组 东周 遗址面积近 1300 平方米,呈不规则圆形状,表面为农业耕地,因长期农业开垦和生产对遗址了较大的破坏。差 一般 295108.1;1105339.4 16 磨香坪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所街乡磨香坪村 6 组 新石器时代、商周 面积约 3000,遗址大体呈长方形,仅存于渫水东岸二级台地的空出高台地上,表面为农耕地,主要以柑桔、红薯、油菜为主。较好 一般 295135.3;1105341.7 17 覃添秀墓 近314、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所街乡文家村村部一村小学南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墓座北朝南,占地面积约 100 平方米。墓冢呈长方形,中心突出是尖状,长 4.2 米,宽 3.2 米,高 1.6 米,墓碑刻:覃氏九如堂始祖添秀公墓”,碑通高 1.8 米,宽 84 厘米,厚 12 厘米。墓冢四周有石栏杆,两侧刻有墓重修捐款碑纹迁墓记载,现保存完好。好 较好 295515.3;1105240.8 18 寨坪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所街乡寨坪村一组 商、西周 遗址大体呈长方形,面积残存 3000 平方米左右,上为耕地,明代以后的碎片较多,除西侧均有民房,遗址内的现代墓几座。一般 一般 295321.9;315、1105306.2 19 覃家冲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雁池乡雁池坪村二组 商 遗址面积约 2000 平方米,位于渫水南侧二级台地,遗址表土为农耕地,遗址南北宽,东西窄,地势较为平坦,保存较好。较好 较差 294823.2;1105613.9 20 雁池坪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雁池乡雁池坪村 东周 遗址面积约 54600 平方米,位于渫水东岸,北邻雁池大桥,西侧临河有堤岸,东北侧民居宾馆较多,现状表面为农耕地。较好 较好 294751.2;1105458.9 21 刑家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雁池乡雁池坪村一组邢道托 东周 遗址面积约 1100 平方米,位于渫水南侧、覃家冲遗址东侧,现状表面为农耕316、地,地势较为平坦。较好 一般 294822.7;1105619.6 22 中军渡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雁池乡中军渡村四组 东周 遗址面积约 2420 平方米,位于渫水东岸河坎上,北距人渡口 150 米,对岸是所街乡冻青村,现状表面为农耕地。较好 较好 294932.9;1105436.2 23 磨岗隘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磨市镇鲍家渡村 12 组 西周 遗址面积约 5100 平方米,现状表面为农耕地,现局部栽培柑橘、脐橙,保存较好,因所在地地势较低,易被洪水淹没。较好 较好 294520.7;1105710.4 24 鲍家堰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磨市镇鲍家渡村六组 东周 遗址面积约 2900 317、平方米,位于渫水北岸、鲍家渡遗址西北,地势较低,现表面为农耕地,与鲍家渡遗址、磨岗隘遗址形成一个遗址群。较好 较好 294520.7;1105723.5 25 鲍家渡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磨市镇鲍家渡村五组 汉 遗址面积约 15110 平方米,位于渫水北岸边,地势较低,易被淹没,现表面为农耕地,上为小树林,与鲍家堰遗址、磨岗隘遗址形成一个遗址群。一般 较好 294509.6;1105729.8 26 大福村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县磨市镇磨市居委会一组 东周 遗址面积约 3170 平方米,遗址在渫水左岸 100 米处,上为农耕地,地势较低。较好 一般 294529.4;1105651.4 27 318、大福桥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磨市镇磨市居委会 汉 遗址面积约 7180 平方米,遗址在渫水左岸,上为农耕地,地势较低。较好 一般 294537.8;1105643.3 28 永安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维新镇重阳树村六、七组 东周 遗址面积约 1680 平方米,遗址表面为农耕地,种植玉米、水稻等作物。较好 较好 294624.8;1110235.7 29 峡峪河红军水磨房 古建筑(其他古建筑)维新镇上坪村,峡峪河畔 中华民国 水磨房始建于 1935 年,由当时在此驻扎修整的红二、六军团所建,上世纪七十年代进行过修缮,安装了水轮泵、碾米机等设备。2017 年再次修缮,现仍可使用。现正在对其周边道路319、景观环境进行改造,将其作为开放参观景点。较好 较好 294742.6;1110159.3 30 细沙隘土司百户衙门 古建筑(其他古建筑)维新镇中渡水村 清 细沙隘土司百户衙门为覃氏土司覃友仁迁入石门首战驻地,此衙门旧址为覃氏、伍氏、盛氏三姓源祖。旧址现状为砖木结构、小青瓦顶房屋,占地面积约 20 平方米。较好 较好 294651.2;1110151.1 31 磺厂-沅市渡口老桥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白云镇鹤山村八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桥修建于 70 年代,系单拱石拱桥。桥长 19 米,宽 8 米,高 8 米,拱高 6 米,石拱跨度为 15.6 米,整座桥呈西北至东南走向320、,为当地居民通往磺厂集镇和维新等乡镇的重要交通要道。较好 较好 293927.4;1110223.9 32 隔家咀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白云镇美盛桥村八组 东周 遗址面积约 2030 平方米,遗址分布呈不规则长方形,东西最长约 55 米,南北最宽约 40 米,北面紧邻村引水渠,东侧为村级公路,表面为农户桔园。一般 较好 293807.7;1111245.2 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6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地址地址 年代年代 现状描述现状描述 保存保存状态状态 可达可达性性 坐标坐标 33 李桂庭纪念碑(墓)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321、白云镇竹坝桥村樟木峪 近现代 纪念碑占地约 19 平方米,呈长方形,由青砖堆成,墓约 30 平方米,墓地呈圆形,四周是农田,保存现状较好。较好 一般 293732;1111142 34 白沙渡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皂市镇白沙渡村八组 东周 遗址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呈不规则方形分布,东西最长约 140 米,南北最宽约 120 米,地势较为平坦,上面均为桔园,渫水自其东北流过,遗址西侧居民较多。较好 好 293732;1111142 35 镇水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皂市镇白沙渡村 7 组 东周 遗址面积 12000 平方米,呈不规则方形分布,地势平坦,北距省道 303 线约 50 米,地表322、为桔园和农田,周边居民较多。较好 好 293901.7;1111643.3 36 槐树阁渡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三圣乡彭家堰村 47 组 六十年代 渡槽东西走向,建于 1968 年,宽 1.7 米,全长 121.6 米,槽面呈锅底状,下有 19 根水泥柱支撑,每根撑柱之间相距 6.4 米,是当时和水利灌溉重要工程,该渡槽目前还在使用。较好 较好 293853.2;1111633.9 37 苏城岗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三圣乡北流溪村二组 东周 遗址位于阳河南岸一处小山丘上,地势开阔平坦呈不规则状,地势由西朝东略斜,遗址东西最长约 40 米,南北最宽约 30 米,面积 323、1244 米,遗址表面均是农田。较好 较好 29490.1;1111524.2 38 双红渡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易家渡镇塘上铺村六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渡槽长约 145 米,高 9 米,全水泥结构,渡槽上的水泥字有脱落现象。较好 较好 294736.1;1111200.8 39 尖丘遗址 古遗址(聚落址)子良乡水田岗村四组(原大河洲村八组,95 年合村并组)东周 遗址分布呈不规划形状,东西最长约 200 米,南北最宽约定 140 米,面积约会 28000 平方米,地势平坦。较好 较好 293836.2;1112441.3 40 泥沙老桥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4、交通道路设施)壶瓶山镇泥沙居委会五组 70 年代 桥长约 220 米,宽 10.8 米,桥高 21 米,为两拱大桥,每拱上有小拱 12 个,桥体为青石制作,两旁设有栏杆,桥面为混凝土。大桥始建于 70 年代,是沟通渫水南北两岸唯一大桥。较好 较好 295817.0;1111924.8 41 万仞洞茶马古道 古遗址(驿站古道遗址)石门县皂市镇万仞洞村 清 万仞洞茶马古道年代久远,基本荒废不用,原石板路破坏严重,当地村民平时生活偶有使用,路边立有石碑,碑文保存较差,部分碑文识别困难,现整体保护状态一般。一般 一般 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7 附表三 自然损325、坏文物保护单位表 序号序号 级别级别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1 县级 王尔琢烈士故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2 县级“走避隘”土司衙门 古遗址(宫殿衙署遗址)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遗址上已经新建居民住宅。3 县级 曾庆辉住宅(烽火屋)古建筑(宅第民居)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建筑被拆毁,80 年代居民建房时又陆续拆除一部分,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4 县级 唐荣阳旧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已新建民居 附表四 文物保护单位等级提升建议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现有级别现有级别 326、建议申报级别建议申报级别 建议提升说明建议提升说明 1 泰和合茶号 省级 国保 泰和合茶号见证了湘鄂西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发展,红四军指挥部、红二、六方面军指挥机关曾驻扎于此。泰和合茶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茶号生产的宜红茶远销俄罗斯、英国等,在中国茶叶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是万里茶道路线上典型的遗产之一。2 陈振亚故居 省级 国保 陈振亚故居始建于 1903 年,木质结构,穿斗式构架,小青瓦,面阔三间,保存完好。陈振亚烈士是毛泽东亲家,被誉为“商溪三杰”之一。他为我国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场所。3 王尔琢故居 省级 国保 王尔琢故居始建于 1903 年327、,砖木结构,小青瓦屋面,保存完好。王尔琢参加过东征、北伐战争、南昌起义和湘南起义,为保卫和发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大贡献。2009 年王尔琢荣膺“100 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称号。4 笨虎台遗址 市级 省级 笨虎台遗址为新石器时期龙山文化遗存,遗址保存状况完好,面积较大,文化堆积厚,周边邻近遗址分布较多,可成片保护。5 覃添顺墓 市级 省级 覃添顺墓位于七里公王陵园内,保存完好。覃添顺为明代添坪所土官,被封为“武德将军”,人称顺祖公。他一生安边守土,深受土家人的爱戴,在石慈桑永、荆澧松宜一带久负盛名,是湘西北土家人的共同领袖。6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 市级 省级 贺家台苏维埃328、旧址具有浓厚的湘西北土家风格,保存完好。贺龙曾在此建立了苏维埃政府,并且在此居住过。屋前有“泰和合”茶号创始人卢次伦捐资修建的骡马道,是万里茶道路线上一处重要的遗址。7 天主教堂 市级 省级 教堂为砖木结构,小青瓦,硬山顶,由门楼、教堂两栋建筑组成。格局独特,充满浓厚的宗教气氛,建筑保存基本完好,建议公布为更高级别的保护单位,加强保护。8 石门古茶道遗址(水南渡段、岩门口段)市级 省级 石门古茶道遗址包含古茶道、古民居、古碑刻、古渡口,元素丰富。古茶道是“泰和合”茶号创始人卢次伦捐资修建的,为万里茶道路线上比较重要的节点。其中古茶道水南渡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9 梅家河遗址 县级 市级 329、梅家河遗址属于新石器文化遗存,文化层堆积较厚,保存基本完好,面积约 1800 平方米。该遗址为研究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时期文化聚落分布,文化谱系提供了资料。10 冻青遗址 县级 市级 遗址面积较大,保存较好,文化层明显丰富,建议公布为更高级别的保护单位,加强保护。11 将军渡遗址 县级 市级 遗址是新石器文化遗存,面积较大,地层明显,保存较好。12 丁家山遗址 县级 市级 遗址是新石器文化遗产,面积较大,地层明显,保存较好。规划说明书 石门县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48 附表五 文物展示利用及服务设施配备一览表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级别级别 类别类别 建议主导用途建议主导用途330、 旅游路线旅游路线 重点推重点推 荐文物荐文物 导游标识导游标识 休息庇护休息庇护 卫生间卫生间 餐饮点餐饮点 住宿点住宿点 购物点购物点 医疗点医疗点 游客服游客服务中心务中心 1 皂市遗址 国家级 古遗址(聚落址)文化展示、参观游览、研学基地 寻古探幽 2 夹山寺 国家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文化展示、参观游览 万里茶道 3 石门文庙 国家级 古建筑(坛庙祠堂)文化展示、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寻古探幽 -4 梯云塔 省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参观游览 寻古探幽 -5 忠烈祠(秀峰书院)省级 古建筑(学堂书院)参观游览、国学讲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寻古探幽 331、-6 覃氏祖祠 省级 古建筑(坛庙祠堂)参观游览 民俗风情 -7 泰和合茶号 省级 古建筑(店铺作坊)文化展示、参观游览、中小学研学基地 万里茶道 -8 白云屋桥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参观游览 寻古探幽 -9 陈振亚故居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红色革命 -10 王尔琢故居 省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红色革命 -11 城门寨 市级 古遗址(军事设施遗址)参观游览 寻古探幽 12 蒙泉烈士纪念碑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332、重要机构旧址)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红色革命 -13 观国山寺 市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参观游览 寻古探幽 14 石门抗日碉堡群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红色革命 -15 南乡起义烈士殉难旧址善人坡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红色革命 -16 崇秀寺革命纪念地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红色革命 -17 沈克家林贞淑夫妇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333、小学研学基地 红色革命 -18 申悦庐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墓)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红色革命 -19 碧岩泉摩崖石刻 市级 石窟寺及石刻(摩崖石刻)参观游览 万里茶道 -20 宋圆悟禅师塔 市级 古建筑(寺观塔幢)参观游览 万里茶道 -21 覃添顺墓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参观游览 民俗风情 -22 覃友仁墓 市级 古墓葬(名人或贵族墓)参观游览 民俗风情 -23 曾庆轩烈士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红色革命 -24 黄鳌墓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基地 红色革命 -25 贺家台苏维埃旧址 市级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参观游览、红色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 红色革命 -26 万世桥 市级 古建筑(桥涵码头)参观游览 寻古探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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