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版)(7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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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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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洞口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公示版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二二三年四月 1 前 言 粮食,乃国之根本、民之命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守住耕地红线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是造福子孙、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耕地保护的目的就是要实现耕地可持续利用,它要求耕地面积、耕地物质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能适应人类生存和发展中对不断增长的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的需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邵阳市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扛稳粮食安全重2、任,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着眼于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三位一体”新格局,形成具有洞口特色的耕地保护利用体系,依据湖南省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洞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制定 洞口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和深化洞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上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的重要环节,是洞口县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包括洞口县行政辖区的全部国土空间,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目标年为 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2 第一章第一章 3、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第一节第一节 资源基础资源基础 一、一、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洞口县,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西南,东接隆回县,南连武冈市、绥宁县,西枕怀化市洪江市,北邻溆浦县。地势西北山多岭峻,中部地势低平,东南丘冈棋布,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洞口县东西长 80.15 千米,南北宽 65.30千米。洞口县现有交通运输体系由高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客货运输站场等组成,以公路交通为主。G320 国道横贯东西,东至邵阳,西连怀化。高速公路有国家高速网 G60 沪昆线邵怀高速公路 61 公里、S20 洞城高速 16.3 公里,正在规划的洞口至溆浦高速公路洞口段约 54、0 公里,与邵怀高速洞口段形成十字交叉。怀邵衡快速铁路从西往东经过洞口县境内 55 公里于 2018 年 12 月 26日已建成通车。全县共辖文昌、雪峰、花古 3 个街道,高沙、竹市等 14 镇,古楼、渣坪、桐山等 6 个乡以及茶铺茶场管理区,土地总面积 2179.47 平方公里。二、二、自然条件自然条件 洞口县属江南丘陵大地形区。地形地势的基本特点是:地形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岗地、平地、平原各类地貌兼有,以丘陵、山地为主。洞口县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热量丰富,严寒酷暑期短,作物生长期长;春季冷暖多变,寒流活动频繁;春 3 末夏初多雨,盛夏初秋多旱;山区丘陵两地。季节相差各异。西5、北部雪峰山地区和东南部丘岗地区,气候差别明显。西北部山区属于亚热带湿润凉区,雨水充沛,热量资源较差,春夏多暴雨,冬季多冰雪,盛夏温凉,气候垂直差异大。东南部丘陵区属于亚热带湿润温和区,春季多雨,伴有冰雹雷雨大风,夏秋多旱,丘岗地形不同,小气候差异明显。洞口县共有大小溪河 130 多条,其中 5 千米以上的溪河 80 条,大部分发源于西北雪峰山脉,顺势向东南、西北奔流,分别属于资、沅两水系。注入资水水系的 71 条,县内流域面积1949.58 平方千米,占洞口县总面积的 88.60%;注入沅水水系的 9条,多在罗溪瑶族乡境内,流域面积 249.80 平方千米,占洞口县总面积的 11.40%。三、6、三、经济社会经济社会 2022 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14.45 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 4.8%。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 66.42 亿元,增长 3.5%;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 53.24 亿元,增长 3.4%;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94.79 亿元,增长 6.6%。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 31.0:24.8:44.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 23.4%、16.4%和60.2%,分别拉动 GDP 增长 1.1、0.8 和 2.9 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32036 元。全年出生人口 2801 人,出生率为 2.97;死亡人口 2667 人,死亡率为 2.83;全7、年净增人口 134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0.14。全县年末常住人口 66.42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49.53%。4 第二节第二节 主要主要成效成效和问题和问题 作为湖南省的农业大县,洞口县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坚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为重要抓手,通过管控、建设和激励约束多措并举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为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发挥重要作用。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力保障项目落地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8、有力保障项目落地。全县自1999 年国家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以来,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和调度自然资源、农业、财政、审计、森林公安、发改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实施耕地开垦项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垦。凡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其新增耕地面积经省市核定并取得指标确认后,按相关文件规定奖励。完善新垦耕地后期管护制度,确保新垦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双平衡。对新开垦耕地,安排后续培肥费用 900-1500元/亩。实行党政同责,将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近年来9、,洞口县共开展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60 多个,全面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20 万亩。强化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旱地改造水田工程,2020年全县实现粮食产量 47 万吨,高居全省第 22 位,粮食单位面积产 5 量达到 431 公斤/亩,高于全省 423 公斤/亩的平均值,有效提高了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打造洞口农田建设“丘岗模式”。打造洞口农田建设“丘岗模式”。洞口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始终坚持“规划引领、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理念,立足该县丘陵山岗特点,做到按流域、按灌区连片设计,针对性施策、系统化治理,打造洞口农田建设“丘岗模式”,推动全县农业高10、质量发展。夯实农业基础,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让高标准农田成为农民愿意种的“稳产田”、“高产田”,推动乡村振兴。认真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近年来,洞口县相继制定了洞口县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洞口县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洞口县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洞口县加强耕地保护和利用制止耕地抛荒的若干规定、洞口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洞口县违法用地督察考核细则等文件,严格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并深刻吸纳习近平总书记“耕地红线不突破”、“保护粮食安全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底线。要确保中国11、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必须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等重要论述。6 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比例较高。划定比例较高。洞口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6.31 万亩,占现状耕地的 90.22%,占全县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1.01%,比例较高。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洞口县的城镇发展战略面临新一轮的调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开发建设空间受限程度逐渐增加,现行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洞口县12、经济社会发展。第三节第三节 当前的新当前的新形势形势 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采取耕地卫片监督等方式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新形势新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仍然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将耕地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党中央、国务院将耕地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始终坚持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将耕地保护放到了前所13、未有的重要位置,多次强调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明确按照“先农田、再生态、后城镇”顺序统筹布局国土空间,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 7 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实行最严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实至名归。实行最严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实至名归。明确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端稳中国饭碗。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14、保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推进撂荒耕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明确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以“零容忍”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以“零容忍”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红线。线。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要求新增耕地一亩不假。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15、的耕地一亩不少。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强化耕地保护督察考核,要求实现违法用地“零新增”,将耕地保护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唯一一票否决事项,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第四节第四节 面对的新挑战面对的新挑战 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面临挑战。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面临挑战。国家层面强调“耕地保护要求非常明确,18 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严守耕地 8 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对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但从国土调查和督察执法情况来看,违规占16、用耕地植树造林、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工商资本流转耕地改变用途和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对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造成一定的冲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日趋加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日趋加大。洞口县地形以丘陵和山地为主,农业开发适宜区与建设开发适宜区高度重叠,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随着洞口县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产业不断向中心城区集聚,县城规模将不断扩大,加之国家、省、市级重大战略的实施和重大项目的相继落户,用地需求量剧增,势必会对洞口县耕地保护带来较大挑战。耕地后备资源经过多年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开垦条件好、面积大、易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已被开发利用,剩17、余的大多是零星分散、开垦条件较差的地块,投入成本较高。随着耕地后备资源的持续减少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的实施,占补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制约用地报批的重要因素。用途管制要求下耕地“进出平衡”落实难度较大。用途管制要求下耕地“进出平衡”落实难度较大。国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当前,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等“非粮化”行为已经成为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耕地流出管控难、时效性差,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9 农业结构调整仍将不断深入,耕地转出18、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而全县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有限,且难以保障持续落实耕种,耕地“进出平衡”的落实难度较大。耕地耕地提质改造任务仍然艰巨。提质改造任务仍然艰巨。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耕地提质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前期建设选址不当、建设标准偏低,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标准不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不够完善;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中低产田数量大,新增耕地质量不达标、种植不合规、实地未耕种等问题,加之耕地污染防治历史欠账较多,治理难度较大,全县耕地提质改造任务非常艰巨。耕地利用、耕作难度增加,挑战更严峻。耕地利用、耕作难度增加,挑战更严峻。随着人口外流、劳动外外出,耕地种植面积增长19、乏力。丘陵地区,存在机械化耕种难,流转统一经营耕种难等问题。平坦山外地区,水利设施念旧失修,到田块的毛细血管萎缩减少,抛荒可能性大。10 第二章第二章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第第一一节节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8 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切实保20、障粮食安全,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武陵山区现代农业领头县。第第二二节节 规划规划原则原则 国家立场,保护优先。国家立场,保护优先。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严的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提高粮食生产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粮食产能,自觉担当粮食主产区责任。统筹协调好发展与保护关系,非农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或农业设施用地,确保稳定利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系统思维,多措并举。系统思维,多措并举。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严格落实规划期耕地保有量、永久 1121、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补充耕地任务量、恢复耕地任务量等指标,划定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耕地后备资源区等边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督察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开创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奖惩并举的耕地保护新局面。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立足当前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日趋加大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突出等问题,以严守耕地红线为目标,贯彻“严紧实”的基本要求,尊重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提高耕地保护政策的科学性,建立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机制,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22、力的举措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责任,全民保护。压实责任,全民保护。全面加强党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将耕地保护目标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强化落实耕地保护部门共同责任,不断健全县乡村及网格田长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全面增强全社会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同管理,营造严格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承上启下,承上启下,强化约束强化约束。严格落实湖南省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洞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与目标,加强和其他相关规划、专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在充分考23、虑洞口县经济社会条件、12 自然资源禀赋和涉农产业发展的基础下,确定耕地保护总体目标和策略,有效向下传导耕地保护任务,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第三节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洞口县行政辖区,包括 3 个街道(文昌街道、雪峰街道、花古街道)、20 个乡镇(江口镇、毓兰镇、高沙镇、竹市镇、石江镇、黄桥镇、山门镇、醪田镇、花园镇、岩山镇、水东镇、杨林镇、月溪镇、石柱镇、古楼乡、长塘瑶族乡、罗溪瑶族乡、渣坪乡、桐山乡、大屋瑶族乡)、1 个管理区(茶铺茶场管理区)。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基期年为 2020 年,目标年为 2035年,近期至 2025 年。第第四四节节 规划24、规划目标和任务目标和任务 通过足额带位置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确保全县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地落实。到 2035 年,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严格耕地保护目标管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保护目标管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按照先农田、后生态、再生产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足额带位置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对占用的耕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确保25、耕地总量不 13 减少。到 2025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73.35 万亩,全县补充耕地不少于 0.25 万亩。到 2035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73.15 万亩,全县补充耕地不少于 0.50 万亩。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稳定优质耕地布局。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稳定优质耕地布局。逐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明确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落实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和动态调整更新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布局总体稳定。到 2025 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66.45 万亩。到 2026、35 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66.31 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规模 0.66 万亩,为重大建设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空间,切实保障“菜篮子”产业空间,大力优化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确保粮食、蔬菜、农产品有效供给。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防止耕地“非粮化”。“非粮化”。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计划管控,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27、占水田补水田”,积极拓宽途径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大力推进高标准 14 农田建设,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有序实施旱地改造水田工程,有效提升粮食产能。全面推进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切实保护优质耕地耕作层资源。到 2025 年,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 20.33 万亩,到 2035 年,把 66.31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28、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引导耕地集中布局。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引导耕地集中布局。科学评价耕地恢复资源,划定耕地恢复空间,按照年度恢复计划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规范和强化耕地恢复过程管理和耕种落实,探索建立耕地恢复长效机制,确保恢复耕地可长期稳定利用。到 2025 年,全县恢复耕地不少于 3.27 万亩。到 2035 年,全县恢复耕地不少于 4.61万亩。专栏专栏 1 洞口县耕地保护规划指标表洞口县耕地保护规划指标表 注:带*为累计值 指标指标 规划规划 基期年基期年 规划近期规划近期 目标年目标年 规划规划 目标年目标年 指标指标 属性属性29、 耕地保有量(亩)735000.90 735000 731475.82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亩)663095.02 664500 663095.02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规模(亩)6630.95 6630.95 6630.95 预期性 补充耕地任务量(亩)2500 5000 预期性 恢复耕地任务量(亩)32678 46100 预期性 粮食播种面积(亩)1250000 1250000 预期性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亩)203300 663095.02*预期性 15 第第三三章章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耕地保护新形势、新任务,要切实发挥党举旗定向、统领全30、局的引领作用,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带位置落实耕地红线,全面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因地制宜统筹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强化特殊区域耕地的保护和利用,夯实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开创耕地保护新局面,确保耕地实至名归。第一节第一节 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带位置带位置落实落实耕地保护任务。耕地保护任务。按照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要求,现状耕地应保应保、应划尽划。耕地保护目标实行带位置管理,规划期占用的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将 73.15 万亩耕地带位置下达至乡镇,作为规划期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任务。县31、委、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一年一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各街道(镇、乡)耕地保护任务详见附表 4。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计划管控,严格项目用地审查,全力避让或减少占用耕地,单独选址建设用地中点状、块状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20%,线性工程占用耕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50%,因特殊原因确需超过的须提供项目选址比选方案。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从严从紧管 16 理村民建房占用耕地。通过有序安排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32、工程措施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力争规划期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不低于 0.50 万亩,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全面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应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转出和转进耕地地块实现图数和实地一致。第二节第二节 从严控制建设占用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耕地地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要求,严格控制全县城镇开发边界、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布局。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33、耕地的,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开展选址论证。推进城镇集约集聚发展。推进城镇集约集聚发展。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尽量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发挥连片优质耕地对城市“摊大饼”式扩张的阻隔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按照“先农田,再生态,后城镇”统筹布局,协调处理优质耕地与城镇开发建设的矛盾,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供资源要素保障,重点满足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和产业园用地需求。优化基础设施选址布局。优化基础设施选址布局。发挥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引导作用,协调推进对全县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各类 17 基础设施布局,强化重要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预留和管34、控,项目选址少占或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分割和过度占用。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耕地分布情况,区分项目类型,按照建设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科学确定项目总用地规模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占比上限。项目选址应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选址的合理性及建设用地定额标准等方面开展占用耕地必要性论证,严格控制项目占用耕地比例。重点保障对全县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探索开展全35、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在严格管控占用耕地总量前提下有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全面保障乡村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第三节第三节 统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空间布局统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空间布局 统筹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统筹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基于自然地理格局,结合适宜性原则,按照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优先序,逐步通过实施耕 136、8 地进出平衡,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在陡坡山地上种植苗木,林木。科学利用滩涂等未利用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设施农业产能向非耕地地区适度转移。严格管控进出平衡的耕地质量,将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逐步置换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体提升耕质量。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永久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37、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科学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科学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实事求是进行生态退耕。坡度大于 25 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不能实现水土保持或者重要水源地 15-25 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荒漠化和石漠化的耕地、严重污染且无法修复的耕地、移民搬迁38、后确实无法耕种的耕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应当退出的耕地可纳入生态退耕范围。生态退耕后的土 19 地,不得擅自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擅自将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和坡改梯耕地等纳入生态退耕范围。第四节第四节 加强特殊区域耕地保护和利用加强特殊区域耕地保护和利用 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洞口县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 0.32 万亩。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耕地 0.29 万亩(核心区范围内 0 万亩,一般控制区内 0.29 万亩),自然保护地外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 0.03 万亩。其中,核心区范围内耕地集中主要分布在湖南洞口大湾省级森林公园、湖南洞口罗溪国家森林公园、湖南洞口平溪江国家湿地公园。39、按照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的耕地,允许在不扩大现有耕地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活动。城镇开发边界内耕地。城镇开发边界内耕地。洞口县城镇开发边界内耕地 0.71 万亩。在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进行成片开发,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片开发占用耕地的,应对占用必要性,合理性和用地规模开展论证,进行多方案比选,尽量避让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洞口县位于河湖范围内耕地 0.17 万亩,其中纳入耕地保护目标 0 万亩,未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耕地 0.17万亩。对河湖管理范围内40、耕地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类处理。待建高标准农田耕地。待建高标准农田耕地。洞口县待建高标准农田耕地 40.30万亩,占耕地面积 60.78%。规划期应围绕稳固提升水稻、油菜籽、20 棉花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应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严格管控类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针对农用地土壤污染41、状况进行分类施策,把全县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定期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调监测与评价,确保种出合格粮;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开展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生产。同时探索综合种养、双季青贮玉米、酒用高梁+双低油菜等耕地安全利用种养技术模式。鼓励采用客土法、热修复法等物理改良技术、原位化学修复和异位化学修复等化学改良技术以及生物改良技术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改良。种植油茶耕地。种植油茶耕地。全县种植油茶耕地 0.22 万亩。针对全县耕地资源刚性短缺现状和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充分42、发挥油茶不与人争地、不与粮争田的独特优势,将耕地空间的油茶林逐步退出,引导在陡坡山地上发展油茶种植,优化“山上山下”发展布局。柑橘核心产区、农业现代产业园规划种植区可以不退出,规划为园地。“批而未用批而未用”耕地。耕地。全县已批未用耕地 1.02 万亩。将已批准 21 建设但尚未建设的耕地实行单独管理,纳入卫星监测重点监测对象,对耕地使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43、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城镇村范围内耕地。城镇村范围内耕地。全县城镇村范围内耕地 1.66 万亩。对城镇村范围内耕地实行单独管理,未被依法批准建设占用前按照现状耕地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耕种。依托村庄规划引导乡村建设合理用地,村民建房、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等用地应优先使用村庄范围内土地。规划期占用的按要求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非农化非农化”“”“非粮化非粮化”耕地。耕地。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处理现状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对于 2020年 44、9 月 10 日前耕地“非农化”和 2020 年 11 月 4 日前耕地“非粮化”存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新增的未经批准改变耕地用途的问题,区分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予以处置。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22 第四章第四章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建设占用,量质并重做好调整补划,全面加强质量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总体稳定。第一节第一节 优化永久45、基本农田布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逐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逐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依据现状耕地分布,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土壤污染状况,优先将合法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蔬菜生产基地等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条件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切实推进在县乡层面将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地块,同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到 2025 年,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 20.33 万亩。到 2035 年,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66.31 万亩,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各街道(镇、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详见附表 4。优化永久基本农田总46、体布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总体布局。按照湖南省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预案。通过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将零星分散等劣质耕地逐步调出,土层深厚、土壤性状良好的优质耕地等量划入,促进零星分散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逐步解决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等问题,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更优、布局更加合理。同时,将历 23 年高标项目、耕地开垦、旱改水项目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城镇、村庄周边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为乡村建设预留空间。专栏专栏 2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重大行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重大行动 科学47、评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科学评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以“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从永久基本农田是否存在划定不实、质量不优和布局结构不合理等方面,分析永久基本农田中因划定规则等原因遗留未处理的问题。核实划定不实情况。核实划定不实情况。通过利用遥感影像信息智能解译技术、油茶种植细化调查数据、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等,全面摸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内“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摸清质量不优情况。摸清质量不优情况。结合山地丘陵、平原河网等地形特点,从耕地结构、坡度、质量等别、污染状况等方面分析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的质量状况,识别质量不优地块数量和分布。评价布局合理性状况。评价布局合理性状况。评估现有永48、久基本农田补划潜力,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质量不优等问题,识别是否存在“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问题,科学评价空间布局合理性。分类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图斑空间置换优化布局。通过图斑空间置换优化布局。基于县域平衡原则,将本行政区内优质的一般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质量不优等图斑进行空间置换,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实现总体布局优化。加大恢复加大恢复耕地力度增强补划潜力。耕地力度增强补划潜力。对于永久基本农田问题突出但补划潜力不足的地区,应加大恢复耕地力度,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行动,增强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潜力,逐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积极推进问题图斑就地整改。积极49、推进问题图斑就地整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潜力和恢复耕地潜力均较小的乡镇(街道、管理区),制定整改恢复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问题图斑就地整改。第二节第二节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根据未来一定时期内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等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需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初步成果分析论证,按照“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统筹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布局,优先从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 15 度的耕地或全域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等情形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0、储备区 0.66 万亩,为切实保障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变、质量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后备 24 资源保障。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从严控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准入门槛,储备区内耕地参照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按一般耕地使用,并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加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确保储备区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为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提供保障。对于因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调整等,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造成储备区耕地减少的,则根据实51、际情况及时补充补划,以确保储备区耕地满足占用调整补划需求。对于因生产建设活动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储备区内耕地严重损毁破坏,不能满足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的,损毁与破坏的耕地要及时调出储备区,以确保储备区耕地质量。第第三三节节 量质并重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量质并重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按照国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必须优化选址,科学论证并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占用的必要性和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必须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基本稳定的要求补足补优,尽量与原永久基本农52、田连片集聚,补划地块应当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原则上优先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土地整理复垦开 25 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在立项阶段,应当进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平衡分析,因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少量占用和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要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难以补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在县域范围内落实补足任务,落实补划后应及时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按照永久53、基本农田划定、建设、补划和数据库建设标准,依托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针对当前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允许占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完成后,按照最新的数据库标准进行数据建库,逐级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逐级汇交到省,由省统一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报部,实现动态更新管理。第四节第四节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护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护 从严管从严管控建设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各类建设项目必须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建设单位应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尽量少占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落实占用54、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26 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报批。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专栏专栏 3 符合占用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的情形 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包括:(1)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2)按关于梳理55、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688 号)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清单的项目;(3)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4)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5)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和连接原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项目;(6)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项目。土地整治:土地整治: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要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难以补足的,县级自56、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县域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生态用地:生态用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建设的重大生态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有关要求调整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省级人民政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出具有国家重大意义的生态建设项目,经国务院同意,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有关要求调整补划。其他景观公园、湖泊湿地、植树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等人造工程,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矿山修复:矿山修复:已有因采矿塌陷确实无法恢复原用途的农用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按规定进行调57、整补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探矿采矿:探矿采矿:(1)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油气战略性矿产的地质勘查,经批准可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布设探井。在试采和取得采矿权后转为开采井的,可直接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按规定补划永久基本农田;(2)煤炭等非油气战略性矿产,矿业权人申请采矿权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根据露天、井下开采方式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于露天方式开采,开采项目应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对于井下方式开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应落实保护性开发措施。井下开采方式所配套建设的地面工业广场等设施,要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要求。(3)已设矿58、业权与永久基本农田空间重叠的,各级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等日常监管,允许在原矿业权范围内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已取得探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或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按上述煤炭等非油气战略性矿产管理规定执行。矿业权人申请扩大勘查区块范围或扩大矿区范围、申请将勘查或开采矿种由战略性矿产变更为非战略性矿产,涉及与永久基本农田空间重叠的,按新设矿业权处理。矿业权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不得批准新设矿业权,不得批准新的建设用地。坚决制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坚决制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 27 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不得闲置、荒芜,坚59、决遏制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临时用地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预制场、拌合场等易造成耕地耕作层严重破坏的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60、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禁止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与规模化粮食生产无关的种植和养殖设施。强化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强化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域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土地整治工程技术创新和应用,逐步将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有效稳定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行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剥离的表土优先用于新增耕地、劣质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土壤改良,拓宽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性保护途径。28 第五节第五节 健全健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保护61、机制 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实行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衔接有关涉农补贴政策,加大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制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保护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落实对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积极性与主 强化执法监督和保护考核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和保护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执法监察力度,充分应用各级执法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加强自然资源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审计、发展改革等单位的联处联动。严格规范涉62、嫌耕地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落实县、乡级政府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开展年度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基本农田县域范围跨乡镇异地代保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基本农田县域范围跨乡镇异地代保补偿机制。规划期间,因建设占用、“非农化”、“非粮化”无法在辖区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需要在县域内调剂跨乡镇补划的,向增加保护任务的乡镇、村支付异地代保资金。以规划期年限为时间节点,国家、省、市、县各级重点项目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人民政府或实施部门单位落实代保资金。继续落实违法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责任追究制度。继续落实违法用地占63、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责任追究制度。按 29 照洞口县违法用地督察考核细则,对乡镇(街道、管理区)和有关部门实行考核、问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进行曝光,并强化宣传,做到打击一处,震慑一片。同时,加强巡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对于限期不履行整改义务的,要提起公益诉讼。30 第第五五章章 严格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耕地用途管制 立足全县耕地资源禀赋,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以用途管制为核心,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64、非粮化”。第一节第一节 分类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分类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全县永久基本农田 663095.02 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90.65%,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的种植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一般耕地。一般耕地。全县一般耕地 68380.80 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9.35%,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65、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做到年度“进出平衡”。31 第二节第二节 切实规范切实规范耕耕地占补平衡地占补平衡 严格严格占用耕地用地审批占用耕地用地审批。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计划管控,严格项目用地审查,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建设项目选址应当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除国家规定项目外,应当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单独选址建设用地中点状、块状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20%,线性工程占用耕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50%,因特殊原因确需超过的须提66、供项目选址比选方案。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从严控制乡村零散占用耕地建房,鼓励集中连片建房,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对于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有序安排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等工程措施,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拓宽补充耕地来源渠道。拓宽补充耕地来源渠道。强化补充耕地源头管控,充分利用土地开67、发整理复垦、旱地改水田、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类项目,对零星、分散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打捆开发,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废弃宅基地及矿山等建设用地退出,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积极支持在可以垦造耕地的荒山荒坡上种植果树、林木,发展林果业,同时将在平原地区种植果树、植树造林的地块开垦为耕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不是耕地的 32 新开垦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项目选址应充分体现生态优先原则,严格遵循选址要求,综合考虑与居民点的相对海拔高差、交通、水利等因素,便于后期耕种。加强补充耕地过程管理。加强补充耕地过程管理。依据立项阶段土地利用现状图做好可行性论证,确保新增耕地地块在立项前应68、为非耕地,且符合生态建设、空间管控和占补平衡要求;要按照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标准,结合实际实施土地平整、田块归并、客土回填、改良培肥等工程,修建灌排和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确保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与周边现有耕地质量相当。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逐地块调查测量新增耕地位置、面积和利用状况,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部核查通过后,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评定新增耕地质量,形成明确验收意见。要带承包经营合同和成熟作物向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指标确认,新开垦耕地必须经过耕种熟化、种植的农作物必须具备正常产量,方能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报备入库。要充分结合田长制对报备入库的补充耕69、地项目进行日常巡逻,确保储备新增耕地保持稳定耕种状态,用于占补平衡时保持耕地用途不变;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后纳入耕地日常管理。落实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责任。落实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责任。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后,由项目实施主体、乡镇、村组或土地承包经营者等负责后期管护。各级各类投资主体投资的补充耕地项目要安排不少于 3 年的后期管护资金,纳入项目预算,按年度及管护落实情况分批拨付给新开耕地种 33 植户,专项用于后期管护。持续落实新增耕地种植状态,确保开发的耕地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蔬菜等农作物,其中水田要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新增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后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补充耕地后期管护情况纳入70、田长制工作范围,村级及网格田长应定期做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防止出现补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第三节第三节 严格落实耕地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进出平衡”严格落实耕地年度严格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进出平衡”。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的,应落实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加强耕地“进出平衡”计划管控,确保年度转进的耕地不得少于转出的耕地,转进的水田不少于转出的水田;实行进出耕地挂钩对应管理。转出和转进耕地地块实现图数和实地一致。严格严格落实进出平衡71、属地责任。落实进出平衡属地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对耕地进出平衡负主体责任。县域范围内无法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县级人民政府报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在邵阳市范围内落实。实行耕地“进出平衡”计划管控,县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确保年度转进的耕地不少于转出的耕地,转进的水田不少于转出的水田,实行进出耕地挂钩对应管理,并探索乡镇(街道、管理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机制和跨乡镇平衡补偿机制。坚持耕地总量平衡,坚持以进定出,坚持进优出劣,严格控制耕地转出规范耕地 34 转进,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出。严格控制耕地转出。确需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选72、择质量较低、零星分散、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得通过将优质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方式,规避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责任。建立耕地转出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设施农业用地应尽量避让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尽量避免破坏耕地耕作层,并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保护耕地耕作层。不硬化、挖损地面或建设永久性建筑,且种植条件即可恢复的,不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确需使用一73、般耕地的,在符合省规定用地规模标准的前提下,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规范引导耕地转进规范引导耕地转进。引导在生态稳定的荒山荒坡上种植果树、林木,同步在规划划定的耕地恢复空间中将种植条件好的林地、园地通过土地整治等方式恢复为耕地,实现空间置换、布局优化。不得在 25 度以上陡坡地上整治耕地;不得在河道、湖区、林区、牧区、沙荒、石漠化土地上整治耕地;不得在严格管控类污染土地上整治耕地;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整治耕地;不得将城镇村庄范围内整治耕地作为进出平衡转进耕地来源;不得违规毁林整治耕地,不得将已实施退耕还林 35 形成的林地整治恢复为耕地。第四节第四节 严肃处74、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新增“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严处置、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从严处置、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结合耕地卫星遥感监测、执法、年度及日常国土变更调查情况对重点类型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重点清理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坚决止住新75、增、稳妥处置存量。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对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和 2020 年 11 月 4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严格落实田长制。严格落实田长制。强化日常巡田,提高耕地“非农化”“非粮划”行为发现、制止、整改效率。加大田长制等各项配套制度的落实力度,强化各乡镇(街道、管理区)日常巡田工作调度。36 专栏专栏76、 4 耕地用途管制规则耕地用途管制规则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八不准”:(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耕地保护耕地保护“六个严禁六个严禁”:(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77、。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六严禁六严禁”:(1)严禁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5)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耕地用途耕地用途“五不得五不得”:(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2)78、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规模;(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37 第六章第六章 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空间 落实国家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牢牢扛稳产粮大省政治责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树立大食物观,在优先巩固粮食、菜篮子生产空间的同时,构建农产品多样化空间布局,保护稻鱼共生等特色传统生产方式,全面79、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第一节第一节 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空间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空间 稳定水稻生产空间。稳定水稻生产空间。确立以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水稻生产功能区为主的种植空间布局。稳定双季稻播种面积,全力制止耕地抛荒,引导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上一季水稻,支持一季稻区发展再生稻,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和不适合发展水稻生产的严格管控区等发展旱杂粮生产。拓展玉米大豆生产空间。拓展玉米大豆生产空间。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抛荒地、房前屋后自留地以及其他零散地块发展玉米大豆种植。以提高单产,优化种植制度为导向,着力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重点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间80、套作玉米选用株型紧凑、适宜密植和机械化收获的高产品种,间作春大豆选用耐荫抗倒、宜机收高产品种,套作夏大豆选用生育期长、耐荫、宜机收高产品种。通过品种搭配、宽窄行带状配置、缩株保密等关键技术实现玉米大豆协同高产。优化其他粮食作物生产空间。优化其他粮食作物生产空间。以多元发展,实出专用,改 38 善品质为目的,不断优化丰富粮食生产结构,全力制止耕地抛荒,大力发展种植马铃薯、甘薯等旱地杂粮作物,着力提升规模化、机械化水平,推广轮作、立体种养等生产模式,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产出率。到 2025 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125 万亩左右,建设绿色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 40 万亩,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81、96%。第二节第二节 切实保障“菜篮子”生产空间切实保障“菜篮子”生产空间 构建城镇农业保障生产空间。构建城镇农业保障生产空间。优先保护城镇周边农村地区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资源,结合实际建设蔬菜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场等,稳定城镇周边蔬菜生产,保证城区蔬菜常年供应平衡,提高生鲜农产品等就近供给能力。到 2025 年,全县建设 3-5 个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面积发展到 30 万亩。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空间。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空间。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源禀赋短板,合理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发展现代设施种养业,推广设施蔬82、菜春提早、秋延后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等,加强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新型智能化节能化日光温室、植物工厂等设施,推进蔬菜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给能力和经济效益。优化渔业水产品生产空间。优化渔业水产品生产空间。保护养殖水域、滩涂和传统渔场,拓展稻鱼、稻虾综合种养,合理布局养殖空间,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推进生态化、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39 第三节第三节 大力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大力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 巩固巩固柑橘柑橘生产空间。生产空间。以雪峰蜜桔上市为依托,建立 3-5 个柑桔绿色防控高产高效、省力化栽培示范基地场;认证无公害柑桔面积 15 万亩,83、认证 2 万亩绿色食品基地。到 2025 年,新扩面积 5万亩,保持成为全国柑桔重点县。保障油茶、油茶生产空间。保障油茶、油茶生产空间。优化油料作物生产空间。优化食用植物油产业布局,发挥“三高两低”油菜、油茶生产优势,聚焦重点、多油并举,深挖潜力,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引导油茶种植空间由耕地向其他国土空间转移,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千方百计提升油料产能。到 2025 年,全县油菜面积达到 43 万亩。调整油茶栽种区域,退耕地可栽种油茶。新建 5-10 个高标准油茶种植示范基地,新扩油茶林面积 1.5 万亩,幼林抚育与管护 7.5 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 1.5 万亩;建好亿丰良种油茶苗圃基地;继续扩大84、毓兰油茶种植面积,打造毓兰油茶特色小镇;新建油茶康养基地 10 个、油茶生态观光主题园 21 个。拓展叶茶生产空间。拓展叶茶生产空间。新扩建 2-4 个高标准茶叶生产基地,新扩面积 2 万亩,每年高标准新扩面积 4000 亩。继续建设好古楼茶种质资源圃,不断发展壮大古楼茶群体。建设无公害茶面积达到 2.5万亩,绿色食品茶基地 1 万亩,有机茶基地 1 万亩,成为全省最大的有机茶基地和优质茶生产基地。通过 2 万亩无公害优质茶基地认证,1 万亩绿色食品认证。40 改进水果、药材等其他作物生产空间。改进水果、药材等其他作物生产空间。加强水果、药材种植产业基地建设,合理优化种植布局,积极引导多年生木85、本藤本果、茶、药作物从平原耕地向陡坡山地转移,实现山上、山下区域置换。抓好老果园品改低改,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推动空间复合利用。41 第第七七章章 切实加强切实加强补充耕地管理补充耕地管理 开展未利用地开发、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耕地进行复垦、闲散地和废弃地整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充分考虑生态保护要求,确定耕地后备资源总体布局,合理确定各地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范围、规模及时序,实现耕地后备资源有序开发。第一节第一节 积极拓展积极拓展补充耕地空间补充耕地空间 整合利用耕地周边资源潜力。整合利用耕地周边资源潜力。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86、地、裸土地、沙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和废弃农村宅基地、采矿用地等低效建设用地,作为现有耕地周边主要的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综合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空心村”治理等工程措施,优先将与现有耕地集中连片的、有水源保证的地块开垦为耕地,确保地块经开垦后具备较好的耕作条件。针对耕地细碎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积极稳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全县预计耕地周边资源潜力为 0.52 万亩。从各乡镇(87、街道、管理区)来看,黄桥镇、竹市镇和高沙镇现有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较大。深入挖掘可深入挖掘可旱旱改水资源潜力改水资源潜力。以现状旱地为对象,剔除生 42 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退耕、土壤污染和 15以上坡度等不符合旱改水选址条件的地块,并从地块的水源、坡度、土壤质地、耕作便利度和集中连片程度等方面开展科学评价,充分挖掘可早改水资源潜力,通过在光热充足、水源丰富、地势低平、耕地连片的区域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旱地改水田等工程措施对原有耕地提质改造,切实提升耕地粮食产能。全县预计可旱改水资源潜力为 0.95 万亩。从各乡镇(街道、管理区)来看,竹市镇和黄桥镇可旱改水资源潜力较大。合88、理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合理划定耕地后备资源。根据地块植被状况、地形坡度、灌溉排水条件、有效土层厚度等情况,综合考虑与居民点的相对海拔高差、交通、水利等因素,并剔除城镇开发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地块,合理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全县划定耕地后备资源 2.32万亩,其中林地 0.77 万亩(灌木林地 0.18 万亩、其他林地 0.59 万亩),非林地 1.55 万亩(果园 1.20 万亩、茶园 0.04 万亩、其他园地 0.09 万亩、其他草地 0.22 万亩、裸土地 0.003 万亩)。从各乡镇(街道、管理区)来看,高沙镇、山门镇、黄桥镇和竹市镇耕地后备资源数量较大。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地块实行特殊管89、控,并注重保护优先。第二节第二节 加强加强耕地开发计划管理耕地开发计划管理 根据历年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未来建设占用耕地计划,科学制定补充耕地计划,并加强补充耕地指标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无序开发,确保补充耕地稳妥有序开发。43 合理确定补充耕地任务。合理确定补充耕地任务。以补充耕地计划管理为抓手,有序引导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落实耕地“占一补一”,预计到 2025年,全县需要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2500 亩;到 2035 年,需要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5000 亩。落实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责任。落实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责任。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后,由项目实施主体、乡镇、村组或土地承包经营者等负责后期管护。各类投资主90、体投资的补充耕地项目安排不少于 3 年的后期管护资金,纳入项目预算,按年度及管护落实情况分批拨付给新开耕地种植户,专项用于新开耕地培肥和耕种奖励。持续落实新增耕地种植,确保开发的耕地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蔬菜等农作物,其中水田要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新增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后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补充耕地后期管护情况纳入田长制工作考核范围,村级及网格田长应定期做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防止出现补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第三节第三节 划定补充耕地重点区域划定补充耕地重点区域 以耕地后备资源为基础,考虑现有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和旱改水潜力情况,将县域范围内补充耕地潜力地块较为集91、中的区域作为补充重点区域,全县共计划分出 2 个补充耕地重点区域,即中部花古毓兰补充耕地重点区域、东部山门黄桥补充耕地重点区域。通过在重点区域内优先选择集中连片的现状耕地周边实施重点项目,调整优化耕地布局,促进优质耕地集中连片。中部中部花古花古毓兰毓兰补充耕地补充耕地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区域包括花古街道和毓 44 兰镇,土地总面积 24.35 万亩。该区域流经平溪河,水资源丰富,宜耕后备资源地块集中连片度高,地势平坦,海拔相对较低,开发难度较小,大多适宜开发为水田,规划期通过新建或整修部分灌溉与排水设施、机耕道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合理开发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东部东部山门山门黄桥黄桥补充耕地补充耕92、地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区域包括山门镇、竹市镇、石江镇、高沙镇和黄桥镇,土地总面积 99.84 万亩。该区域以低丘缓坡为主,宜耕性较好,主要分布在现有耕地周边,规划期依托新建骨干水利工程,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分布集中、具备开发条件的宜耕后备资源、旱改水地块进行适度开发。第四节第四节 推进推进农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治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抛荒耕地整治、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退化土壤改良修复等,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促进土地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数量93、指标、水田指标和粮食产能指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更集中的前提下,因耕地集中连片整治需要,允许对项目区内的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适度调整,整治后经验收合格增加的优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提供补划空间,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三级耕地空间管控与治理体系。45 依托整治建设“最美田园”。依托整治建设“最美田园”。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引导耕地集中布局,完善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条件发挥耕地生产功能,进一步挖掘耕地多元价值,发挥耕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和提供休闲观94、光、美学体验、教育等文化景观功能。通过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建设等手段,挖掘休闲农业、游憩体验、文化景观等多元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农业加工与农业观光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美丽田园。46 第第八八章章 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 根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缺口情况和上级下达的恢复耕地任务,综合考虑可恢复耕地资源状况,确定近期和远期耕地恢复计划,分阶段有序推进耕地恢复。第一节第一节 科学划定耕地恢复空间科学划定耕地恢复空间 合理确定恢复合理确定恢复耕地潜力耕地潜力。对“二调”现状为耕地、“三调”中标注“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属性的农用地按用途管制规则实施单独管理,根据恢复为耕地的难易95、程度和实际需要确定耕地恢复时序,纳入恢复耕地潜力,用于全县耕地总量补足、动态监测流出耕地补充等,实现在县级人民政府所承担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下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年度进出平衡。根据实地调查成果可以恢复耕地的林地,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协调一致,作为恢复耕地潜力保留,不再规划为林地,不纳入林地“一张图”管理。全县划定可恢复耕地资源 8.04 万亩,其中果园 1.16 万亩、茶园0.05 万亩、其他园地 0.37 万亩、乔木林地 3.66 万亩、竹林地 0.26万亩、灌木林地 0.33 万亩、其他林地 1.49 万亩、坑塘水面(废弃的、不具备灌溉条件的)0.72 万亩。从各乡镇(街道、96、管理区)来看,高沙镇、石江镇、黄桥镇和竹市镇可恢复耕地资源数量较大。积极引导统筹推进耕地恢复。积极引导统筹推进耕地恢复。在规划期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方式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将耕作条件好的林地、园地逐步恢复为耕地,实现耕地集中布局,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47 第二节第二节 实行实行恢复恢复耕地年度计划管理耕地年度计划管理 根据现状耕地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缺口情况,综合考虑可恢复耕地资源状况,确定近期和远期耕地恢复计划,分阶段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到 2025 年,全县预计恢复耕地 3.27 万亩,到 2035 年预期有效恢复 4.61 万亩。将年度耕地计划落实情况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有97、效推进耕地恢复计划的落实。第三节第三节 确定耕地恢复重点区域确定耕地恢复重点区域 根据恢复耕地资源的利用现状、植被状况、道路通达度以及规模化种植程度和农户恢复意愿等,将恢复耕地资源划分为 2 个重点区域,即中部山门花园恢复耕地重点区域、东部水东杨林恢复耕地重点区域。规划期通过对地势平坦、集中连片、恢复耕地成本相对较低、农民恢复意愿较为强烈的地块实施耕地恢复。中部山门中部山门花园花园恢复耕地重点区域。恢复耕地重点区域。区域包括雪峰街道、山门镇、岩山镇、毓兰镇、高沙镇和花园镇,土地总面积 110.51 万亩。该区域现代农业发展速度较快,规划期通过对地势平坦、集中连片、恢复耕地成本相对较低、农民恢复98、意愿较为强烈的地块实施耕地恢复。东部水东东部水东杨林杨林恢复耕地重点区域。恢复耕地重点区域。区域包括水东镇、竹市镇、石江镇、黄桥镇和杨林镇,土地总面积 52.89 万亩。该区域近年来由于撂荒、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导致耕地出现“非粮化”现象。规划期通过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耕地保护,重点整治低效园地 48 和残次林地,在把握社会风险、生态环境影响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第第四四节节 建立建立耕耕地恢复长效机制地恢复长效机制 规范规范实施管理实施管理。按照计划下达、选址立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指标确认入库和后期管护等环节要求,建立恢复耕地实施管理办法,规范恢复耕地全过程管理。明确恢复耕地认定99、标准,做好恢复耕地地块的上图入库,将年度耕地恢复计划落实情况和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有效衔接,做到恢复耕地图、数、实地相一致。严格监督考核。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恢复耕地属地责任,将年度耕地恢复计划落实情况列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省人民政府真抓实干督瘵激励考核事项,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恢复计划,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恢复和通过验收的,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逐年落实经济补偿。落实资金保障。落实资金保障。根据年度耕地恢复计划落实专项资金,建立耕地恢复资金台账,将耕地恢复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及时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探索建立耕地恢复部门统筹机制,将年度耕地恢复计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抛荒治理等工作统筹100、推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强化监测监管。强化监测监管。利用卫星遥感、铁塔视频、动态巡查、“空天地网”一体化综合监测体系,实行恢复耕地全程监测监管。将恢复耕地地块纳入“湖南田长”综合监管平台,对耕地利用状况实行重点监测,确保耕地实至名归。49 第第九九章章 着力提升耕地质量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树立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建管协调、公共耕保、健康土壤”的理念,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统筹实施旱地改造水田,全面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因地制宜实施耕地休耕轮作,有效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切实实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全面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第一节第一节 统筹101、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能力。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五统一”要求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升。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102、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在现有高标准农田基础上,“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 20.33 万亩左右。重点建设一批集中连片、高质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到 2035 年,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 50 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及时开展上图入及时开展上图入库库。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搭建农田建设系统与国土空间规划共享数据通道,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并将10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成果向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实时查询、对比、统计、分析,做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利用。强化后期动态强化后期动态监测监测。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惑、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设建设效果监测点,实施动态检测并开展效果检测评价。第二节第二节 有序推进旱地改造水田工程有序推进旱地改造水田工程 规范项目选址要求。规范项目选址要求。严格规范104、项目选址要求,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区域内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区域具备地形平坦、区块规整、坡度较缓、有水源保证、方便农业机械耕作等条件。明确重点实施区域。明确重点实施区域。综合考虑土壤条件、水源和耕作便利 51 度等因素,选取分布在旱改水重点实施区域,合理有序推进旱改水工程。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管理,按照水田建设标准推进田块建设,因地制宜采取水源工程、田块修筑工程等措施,切实增强田块的保水性能,提升耕地质量。严格项目验收标准,核定新增水田规模,评定新增水田质量,形成明确验收意见。严格按要求选址并验收核实新增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负责指标确认,对不符合耕地质量要求或105、种植要求的新增水田,不予确认相关指标。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统筹项目开发资金、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按规定落实后期管护费用。压实镇,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管护责任,鼓励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水田认定标准落实耕种。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大中型灌排泵站续建配套与更新改造工程建设,新建、改造中小型水库,建设水库自动监测系统,推进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新建山门水库,除险加固超美水库、大业冲水库、龙沐坪水库。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提高灌区骨干工程(中型水库)蓄水的利用效率。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106、优化高标准农田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节肥施灌设备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生产信息化水平。推进实施水价综合改革工程。第三节第三节 全面推进全面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 依法有序推进剥离再利用。依法有序推进剥离再利用。依据“谁占用、谁保护,谁补充”的建设占用耕地原则,由占用耕地单位负责耕地耕作层表主剥 52 离与保护利用的实施工作。充分利用较高等级耕地的耕作层的土壤剥离,有效提高补充耕地或其他较低等级耕地的质量。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原则上就近利用,以增加耕作层厚度,改善土壤结构,合理统筹安排剥离、存放、利用覆土等环节,做好剥离与利用覆土紧密衔接,实现耕地层剥离的高效利用。强化耕地耕作层保107、护与管理。强化耕地耕作层保护与管理。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剥离可能遭到破坏的耕作层土壤,剥离不能造成土壤和环境污染。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耕作层再利用方案,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将耕作层剥离至指定地点,用于改良新开垦耕地或劣质地。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在剥离所占用的耕地耕作层土壤时,应当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按要求落实。凡对耕地耕作层土壤未按规定剥离和再利用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被占用耕地面积处以罚款。第四节第四节 稳妥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稳妥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 构建以休耕轮作为核的保护体系。构建108、以休耕轮作为核的保护体系。严格防止耕地抛荒,根据耕地利用强度有计划实施休耕轮作或保护性耕作,实现耕地生态利用效率最大化。推广利用农作物秸秆覆盖地表,少耕、免耕播种,配套应用药剂拌种、种子包衣、化学除草等防治技术,减少土壤扰动,降低土壤侵蚀,促进蓄水保墒,提高土壤有机碳含量,稳定耕地质量,提高耕地固碳能力。扩展以生态涵养为主的绿色农业。扩展以生态涵养为主的绿色农业。优化种植区、养殖区布 53 局,提高种植业消纳养殖业排泄物水平,扩大生态种养和耕地用养的覆盖面。推广有机肥料和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农药等用量,降低碳投入,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固碳农业,推广“稻鸭互作”“稻鱼互作”“禽粮互作”型生态农业109、,打造农牧渔绿色健康发展综合试点。实施以科技创新为轴的固碳模式。实施以科技创新为轴的固碳模式。加强科技创新,科学合理种植高产低碳品种,采用旱耕湿整、控水栽培等先进农艺措施,施用减排肥料、优化施肥方式、改进肥料种类、提高水肥耦合,抑制稻田甲烷产生,减少氧化亚氮排放,在保障水稻丰产稳产的同时,实现增产与减排协同。第五节第五节 科学防治和利用污染耕地科学防治和利用污染耕地 严格源头管控。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耕地分类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精准开展污染耕地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严格防控重金属污染。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强预防保护,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提高科技支撑110、,精选粮食品种,确保产出合格粮;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退出水稻生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自愿”原则,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同时开展系统性治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探索综合种养、双季青贮玉米、酒用高梁+双低油菜等耕地安全利用种养技术模式。强化科学治理。强化科学治理。强化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全面摸清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严格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将污染耕地治理纳入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探索推广水肥调控、阻隔剂 54 施用、土壤调理技术、生物富集转移等技术措施,全面推进污染耕地结构调整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安全利用。加强安全利用。全面充分考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复杂性,以农用地和污111、染地块为重点,落实安全利用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提出分类分级管控措施,抓好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实以镉低积累品种替代、“淹水法”为主的安全利用农艺措施;抓好重度污染耕地的休耕治理。打造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规模化样板和示范区。55 第十章第十章 健全耕地保护管控体系健全耕地保护管控体系 深化耕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耕地全程一体化管控体系,不断加强耕地保护的制度供给、强化耕地保护的制度执行、形成耕地保护的制度合力,推动构建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耕地目标一亩不少、新增耕地一亩不假、违占耕地一亩不让、耕地质量一亩不降。第一节第一节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础制度贯彻落实112、耕地保护基础制度 贯彻落实基础法律制度。贯彻落实基础法律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复垦制度等基础制度。完善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完善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在发挥现有政策综合效能基础上,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力构建耕地保护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促进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落地实施。探索推行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和土地督察执法制度,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耕地保护技术标准规范113、,为全面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根本遵循。56 第二节第二节 全面推行田长制全面推行田长制 明确主要工作目标。明确主要工作目标。到 2025 年,田长制配套政策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高效、监测监管更加智慧、生态格局更加优化,全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不低于省级确定的目标。到 2035 年,现代化、法治化的耕地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完善完善田长体系田长体系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构建县、乡、村级田长及网格田长体系,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县级田长对本地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114、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粮食生产等负总责。乡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村级田长主要负责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开展劝耕促耕行动。网格田长负责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所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等行为进行劝诫,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管护。落实田长制主要任务。落实田长制主要任务。一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把保护任务足额带位置落实到各乡镇、村,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终身追责;二是强化耕地“一张图”管控,在“三调”底图上,明确稳定利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标注恢复属性地类边界,实行耕地“一张图”管控;三115、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农村村民住宅依照村庄规划及用途管制,坚持节约集约原则,57 合理选址,避免占用耕地;四是全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要确保耕地总量平衡;五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完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六是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监管,全面清理并重新核定粮食补助面积,完善耕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七是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耕地开垦后备资源和耕地恢复后备资源不得规划为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加强新增耕地认定、验收、种植管护等工作;八是严肃查处违法乱占116、耕地行为,对耕地数量低于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或违法占用耕地较多的乡镇(街道、管理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问责;九是全面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加强全县耕地保护田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田长制 APP 和耕地保护“一张图”的运行与维护,实现全程监测监管。第三节第三节 健全空天地网调查监测体系健全空天地网调查监测体系 推进全县铁塔视频监测统筹建设。推进全县铁塔视频监测统筹建设。加快推进全县铁塔视频监测统筹建设,到 2025 年,实现全县集中连片耕地铁塔视频监测覆盖率 50%以上;2035 年,将全县所有耕地纳入监测范围。持续开展智能识别、定位和自动预警、推送等技术攻关,不断提升对工程机械、推填土区、挖塘养117、鱼、发展林果业等地物目标智能识别能力,并实现精准定位,快速预警和推送处理。构建“空天地网”综合监测体系。构建“空天地网”综合监测体系。结合卫星遥感“全面覆盖”和铁塔视频监测“实时、高清”的特点,大力推进“空天地网”58 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围绕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开展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耕地抛荒、新增耕地、恢复耕地、农田设施管护等监测,为耕地保护管理提供强大监测支撑,助力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升社会各界耕地保护意识。助力“早发现,早制止”。助力“早发现,早制止”。对部、省下发的综合监测问题图斑反映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118、”等问题,第一时间推送至各乡镇开展实地核实,把问题“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降低执法成本和执法难度。对经初步核实,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面积较小、短时间内可及时整改到位的,督促所在乡镇、村立行立改。第四节第四节 构建耕地全程一体化管控体系构建耕地全程一体化管控体系 完善耕地协同监管机制。完善耕地协同监管机制。依托推行田长制,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稳妥有序恢复耕地,将耕地保护作为单项指标纳入各乡镇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强化耕地保护目标管理。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执法监督119、机制。以动态巡查为主,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和信访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禁未办理用地手续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动工建设,对已经动工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对违法违规搞非农建设、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塘养殖、挖湖造景、“大 59 棚房”问题等破坏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健全耕地保护督察考核机制。健全耕地保护督察考核机制。通过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等形式,加大耕地保护督察力度,重点督察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建设用地审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120、占补平衡和违法用地监管等情况,并督促按时保质完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作为可考核、可追责的硬杠杠。60 第第十十一一章章 重大工程与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安排重点项目安排 围绕耕地保护利用目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积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旱改水、土地开发、耕地恢复等 1 个重大工程和 87 个重点项目。规划期间,拟安排的重点项目详见附表 6。第一节第一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完成洞口县高沙镇等 3 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洞口县黄桥镇等 3 个乡镇石狮村等 35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121、 2 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 14.00 万亩。主要分布在雪峰街道、花古街道、文昌街道、黄桥镇、杨林镇、石江镇、山门镇、竹市镇、岩山镇、高沙镇、花园镇和毓兰镇。第第二二节节 旱改水重点项目旱改水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完成岩山镇官冲村旱地改水田项目等 74 个旱地改水田项目,总建设规模 978.67 亩。主要分布在醪田镇、竹市镇、毓兰镇、高沙镇和花园镇。第第三三节节 土地开发重点项目土地开发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完成邵阳市邵阳县等三个县土地开发子工程,总建设规模 8 万亩。重点完成洞口县毓兰镇赤竹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 3.15 亩。主要分布在毓兰镇。61 第第四四节节 耕地恢复122、重点项目耕地恢复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完成江口镇花溪村耕地恢复项目等 10 个耕地恢复项目,总建设规模 1364.32 亩。主要分布在毓兰镇、高沙镇、竹市镇、石江镇、黄桥镇和山门镇。62 第第十十二二章章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加强规划传导和计划实施,加快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弘扬和传承农耕文化,营造全民耕地保护氛围,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第一节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耕地保护责任,研究部123、署方案,抓紧落实具体工作,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人员安排到位、资源配置到位、体系构建到位、监督考核到位。压紧压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国家立场,站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加强党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和严峻形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以更124、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落实耕地保护部门共同责任。强化落实耕地保护部门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主动作为,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自然资源主管 63 部门要全面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规政策,加大督察执法和政策宣传力度。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实施和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耕地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统筹林业发展规划与耕地后备资源。财政主管部门要保障耕地保护奖补资金落实,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及时掌握和反馈全县耕地环境状况。审计部门要125、切实将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项目选址、立项加强评估论证,严格审核,尽量不占或减少占用耕地。纪委监委、法院、检察、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建立违法用地纪检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落实涉及耕地违法违规问题的联动办案制度、涉及耕地违法的公益诉讼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和计划实施加强规划传导和计划实施 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加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传导体系的构建与落实,并配套建立规划传导、实施管理和监测评估机制,形成规划-实施-监督-维护的闭环管理,确保规划有效落实。强化与规划126、年度计划衔接。强化与规划年度计划衔接。耕地保护专项规划要落实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做好与林地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共同扛起耕地保护责任。按照短期计划与长期规划协调配合的要求,年度计划要落实耕 64 地保护专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专项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明确重点项目、重大举措的年度实施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实施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引导耕地保护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实现耕地保护管理从被动向主动转变。强化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相127、关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属于专项规划确定的耕地后备资源规划重点区域的优先安排。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实地调查研究,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强化各类建设项目审批与本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核,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后备资源和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第三节第三节 加快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加快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 在规划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在政策法规体系引导下,通过科技赋能、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高耕地保护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程度,促进耕地资源的安全利用,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坚实、128、强大的技术支撑。科技赋能提升耕地保护智慧监管水平。科技赋能提升耕地保护智慧监管水平。通过综合应用卫星遥感、人工智能、三维 GIS、移动通信等科技手段,融合多场景应用为耕地保护提供新技术和新手段,全面建立并实施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制度完备、监管到位的管理保护 65 体制,实现耕地变化信息监测、耕地保护监督、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等耕地保护业务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以及智能化,实现耕地保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事业探129、索新路子、推动新跨越、促进新发展。信息化建设增强耕地资源治理能力。信息化建设增强耕地资源治理能力。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一张图”,有效对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电子政务审批系统、“田长制”管理信息平台等,集成耕地变化信息、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恢复耕地任务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整治等内容,全面、实时、精准掌握耕地数量、质量等情况,加快从数据到决策、从决策到指令的过程,增强耕地资源治理能力。将专项规划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信息系统,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确保规划能实施、项目能落地。建立健全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价机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等落实130、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建立五年定期体检和评估制度,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实行差异化管控政策和措施。第四节第四节 加强耕地保护机制探加强耕地保护机制探索创新索创新 科学分析新时期耕地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行政、法律、经济、宣传等多种手段,探索建立一系列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能有效保护资源的耕地保护新机制。66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利益补偿机制、跨乡镇异地代保补偿机制、耕地恢复超任务奖励机制、耕地保有量超计划奖励机制,平衡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和耕地保护受益主体利益。建立耕地保护利用激励机制,从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等费131、用中安排资金,对耕地保护利用良好的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予以补偿。完善应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机制。完善应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机制。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挖潜存量建设用地两方面,推动建立耕地用途转换的听证制度,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与处置闲置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用地的挂钩机制,严格遏制耕地“非农化”。提高耕地种粮的比较经济收益,考虑耕地非粮化的实际状况,对食物类生产和非食物类生产实行差别化处置政策,做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物施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在乡村振兴中,对租赁经营耕地的活动进行监督,鼓励种粮型规模经营和耕地流转,严格限制耕地非食物类种植活动,通过财政补贴政策进行科学引导132、,并做好事中、事后督查工作。健全广大公民和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机制。健全广大公民和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机制。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的宣传,提升公民对耕地资源与粮食安全的认知水平,让广大公民理解国家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社会主体在耕地节约集约、耕地生态利用、耕地保护工程等方面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第五节第五节 挖掘和传播耕地的文化价值挖掘和传播耕地的文化价值 耕地作为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不仅是重要的自然资源,而且 67 是具有厚重底蕴的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耕地资源的同时,要深入挖掘和有效传播农耕文化价值,引导全社会树立“尊耕尚耕励耕兴耕”的良好风尚。传承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传承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133、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以耕地保护为契机,高度重视优秀农耕文化和传统农业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研究、挖掘农耕文化品牌,擦亮农耕文化新名片。文化创新驱动乡村旅游。文化创新驱动乡村旅游。结合耕地保护和农耕文化价值传播,依托产业基础、乡村风貌、生态环境、历史遗迹、民俗文化等资源,在传承保护与科学开发的基础上,提炼乡村旅游文化主题,赋予乡村旅游丰富的文化内涵,以景观农业、乡村民俗文化体验为核心内容,打造集农业观光、科普教育、文化体验、休闲运动、婚庆、乡村度假旅游为一体的新型乡村文化旅游服务业态,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开展美丽田园创建活动。开展美丽田园创建活动。以整治耕地“非粮化”、违法乱占耕地、抛荒地等耕地保护行动为切入点,强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全县开展美丽田园创建活动,定期评比表彰“最美田园”,着力打造成田园环境整洁、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整体效果美观的美丽新田园示范样板区。同时,加大对美丽田园创建的宣传力度,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田园整治行动,促进城乡环境优化、美丽经济发展、百姓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