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2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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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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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开发布版)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二二三年四月目 录总 则1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2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现状2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3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4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6第一节 指导思想6第二节 基本原则6第三节 规划目标7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9第一节 勘查开采调控方向9第二节 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0第三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11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2第一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12第二节 优化开发利用结构12第三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14第五章 矿业绿色发展16第一节 绿色勘查162、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16第三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17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9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19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19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20第四节 加强规划信息化建设20附 则21iii总 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承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鹰手营子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全区矿产资源赋存特征、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和矿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3、下简称规划)。规划在全面细化落实承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基础上,安排部署了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等工作。规划是加强和改善全区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和实现全区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应遵循本规划,辖区内与矿产资源相关的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20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以下4、简称“营子区”)又称“鹰城”,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承德市南部,地处环首都经济圈腹地,除东北部分边界与承德县接壤外,其余均与兴隆县境相接。区内包括鹰手营子镇、汪家庄镇、马圈子镇和寿王坟镇四个镇,辖15个村、1个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区域面积148.2平方公里,人口6.68万。截止至“十三五”期末,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2.8亿元,其中矿业年生产总值1.56亿元,占生产总值的4.76%。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现状矿产资源概况。营子区已发现各类矿产12种,其中8种列入2020年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矿产地12处,按储量规模分:中型5处、小型7处,主要矿产有煤、铜、铁、钼、灰岩,截至2020年末,主5、要矿产保有资源量:煤炭1663.2万吨、铁矿6604.7万吨、铜金属7190.5吨、钼金属611.9吨、熔剂用灰岩771.8万吨、水泥用灰岩1674.8万吨。矿产资源勘查现状。截至2020年末,全区无探矿权。矿产地勘查程度较高,按勘查阶段分:勘探7处、详查3处、普查2处。矿产资源开发现状。截至2020年末,全区已开发利用矿产地10处,占总数的83%;煤炭矿产地有3处,中型2处、小型1处,均停采。已设采矿权9个,均为固体矿产采矿权,开采矿种以铁矿、铜矿、灰岩矿为主,按生产规模分:中型1个、小型8个;按开采方式分:地下开采5个,露天开采4个。3家矿山纳入河北省绿色矿山储备库。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6、效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区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任务落实,加大监管力度,推进矿业转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矿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2020年营子区矿业产值达到1.56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4.76%,完成了上轮规划预期矿业经济目标。矿泉水勘查取得成效。受产业发展和经济形势影响,未投入固体矿产勘查工作,未实现矿产勘查预期性指标。依托矿泉水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矿泉水资源勘查2项,助力矿业产业转型发展。矿产开发强度合理控制。关停全部4家煤矿企业,完成105万吨煤炭去产能任务。受市场环境影响,石灰岩矿开采总量高于预期,铁矿、铜钼矿开采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矿山数量由2017、5年的13个减少到9个,减少31%。大中型固体矿山占比达到11%,完成上轮规划目标。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积极落细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举措,截至2020年末,3家矿山纳入河北省绿色矿山储备库,绿色矿山占比33%,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良好态势。矿山地质环境有效改善。通过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环境治理、生产矿山环境整治等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成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面积9.767公顷,生产矿山十三五期间治理面积179.771公顷,新建、在建矿山实现土地全面复垦,完成上轮规划目标,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存在主要问题:矿产资源勘查方面,受产业发展和经济形势影响,未投入固体矿产勘查工作,未实现矿产勘查预期8、性指标;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受市场环境影响,石灰岩矿开采总量88.43万吨,高于预期指标。专栏1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类别指标名称单位规划目标实际完成属性矿业经济发展矿业产值亿元1.51.56预期性矿产勘查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后备产地处1-20预期性新增资源储量(333及以上)多金属矿万吨100石灰岩矿万吨3000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主要矿种开采总量铁矿矿石 万吨6032.28预期性铜钼矿金属量 吨1000石灰岩矿矿石 万吨2088.43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固体矿产矿山数量个109预期性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1011绿色矿山数量(比例)%103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9、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80100约束性新建、在建矿区土地复垦率%100100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十四五”时期是营子区全力开启“经济强区、幸福鹰城”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是抢抓机遇、推进跨越发展关键期,要深刻理解新发展阶段的科学内涵,全面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水平,牢牢把握新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开创我区矿业发展、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的新局面,重塑矿业开发保护新优势、新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营子区作为“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重要支撑区”和“国家资源枯竭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切实扛10、起“两区”责任,围绕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主线,以生态转型为抓手,用足用好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政策,加强尾矿库、露天采区、裸岩和采矿塌陷区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营造绿色发展新环境,重构绿色发展新空间,形成特色明显、可操作性与示范性强的“鹰城答卷”。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矿产资源提供有力支撑。营子区地处承德西部环京津产业承载隆起带和环京津1小时同城化经济发展圈,区位优势明显,形成了以钒钛新材料、新型建材为主导的产业架构,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和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加力,铁、建材类非金属等大宗矿产需求增加,营子区要发挥区位和产业优势,为保障京11、津、雄安新区经济建设需要提供有力支撑。深化改革创新要求矿业转型升级发展。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深化期,经济增长从资源要素依赖逐渐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矿业发展必须突破传统路径,坚定走转型升级、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之路。坚持以产业转型为先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支持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钒产品深加工、高品质钒钛特钢、新型建材、尾矿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创新,促进经济转型与绿色高质量发展,为资源枯竭型地区的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借鉴与示范。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2、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矿业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重要支撑区”和“国家资源枯竭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战略定位,优化开发布局,加快结构调整,强化开发管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全力开启“经济强区、幸福鹰城”建设新征程提供资源保障。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13、意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开采,统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坚持节约集约,促进高效利用。持续优化开发布局,加快结构调整,强化开发管控,促进转型升级,引导矿产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加强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推动矿业安全、绿色、集聚、高效发展,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成本最大限度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科学分区,促进优化布局。依据矿产资源分布、主体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科学划定矿产开采分区,优化开发利用布局,严格准入管理,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矿产开发,推动矿业14、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国家、省、市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作用,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提升矿产资源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第三节 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形成生态友好、布局合理、开发有序、管控有效、保障有力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达到新水平。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更趋优化。以实现矿产资源集中、集聚、集约开发利用为目标,科学调控铁矿、建筑石料类矿产开采总量。规划期末,预期铁精粉(62%)年产量15.0万吨左右,建筑石料类矿产矿石年产量20.0万吨左右。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规划期末,预期固体矿山15、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提高到35%左右。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新水平。矿产开发严格执行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标准要求。通过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提高铜等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矿山开发形成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和充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新改善。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原则,继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逐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消除存量、遏制增量,有效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质量。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新成效。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16、水平不断提升,矿业绿色发展成效更加凸显。专栏2 2021-2025年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指标类别指标名称单位规划指标属性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主要矿种开采总量铁矿铁精粉(62%)万吨15预期性建筑石料类矿石 万吨20预期性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35预期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公顷18.39约束性注:规划指标栏中,带括号数据表示规划期内总量,其他表示期末量。展望2035年,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科学合理,资源开发集聚效应、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资源利用水平达到新高度,矿业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开发与营子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17、保护高度协调融合,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达到较高层次。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勘查开发要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要求,以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格局为目标,充分挖掘矿山废石、尾矿综合利用的潜力,弥补区域建筑石料矿产供给缺口,全面推动绿色勘查和绿色开采,实现矿业绿色发展。第一节 勘查开采调控方向实施勘查矿种差别化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立足营子区成矿条件和资源潜力,确定不同矿种差别化勘查方向。在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的前提下,鼓励持证矿山企业开展勘查工作,以增加资源储量。将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破坏耕地资源的矿产确定为禁止勘查矿种,禁止勘查矿种严18、格禁止新设探矿权。专栏3 重点、禁止勘查矿种重点勘查矿种铁矿、铜矿、萤石、矿泉水、山区地热等禁止勘查矿种高硫高灰煤、砂金、砂铁、泥炭、砖瓦用粘土实施开采矿种差别化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市矿业政策,结合市场需求、矿产开发现状,充分考虑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因素,确定主要矿种差别化开发方向。将重要矿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需求的矿产确定为重点开采矿种,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开发强度适度有序申请投放采矿权。落实省、市规划,将超贫磁铁矿确定为限制开采矿种,设置采矿权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并对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严格论证。将高硫高灰煤、砖瓦用粘土等5种矿产确定为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矿种不19、得新设采矿权,已有采矿权依法有序逐步退出。专栏4 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重点开采矿种铁矿、铜矿、建筑石料矿产等限制开采矿种超贫磁铁矿禁止开采矿种高硫高灰煤、砂金、砂铁、泥炭、砖瓦用粘土第二节 产业重点发展区域根据生态保护要求、资源赋存特点、区域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按照生态优先、区域联动、结构优化、合理布局、集中集聚集约开采、保障资源就近供给的原则,在持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基础上,推动矿山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发展,加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业态、新模式的融合应用,促进产业安全、绿色、集聚、高效发展。铁矿铜矿资源供给区。加强寿王坟一带铁矿、铜矿矿山建设,发挥区内矿业基础好、资源20、丰富、分布集中的优势,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评价和利用,不断提升资源规模效益和综合利用水平,为稳定资源供给提供有力支撑。石灰岩矿资源供给区。发挥老爷庙一带水泥用石灰岩、溶剂用石灰岩矿和汪家庄一带建筑石料用灰岩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推动矿山企业整合重组,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稳定供给,保障需求。矿泉水资源开发转型区。推进北马圈子一带、寿王坟一带矿泉水资源的开发可行性、适宜性评价,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助推矿业转型升级和旅游业发展。第三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战略性矿产保障要求及产业发展需求,结合营子区矿产资源禀赋及产业结构特点,以保障资源、21、集约化开采、规模化开发为目标,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实施分区差别化政策管控,科学合理保护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勘查规划区块。落实省、市规划,未设置。规划期内,在未设置勘查规划区块的区域,确需投放探矿权,需经过严格论证,按程序报批。严格勘查规划区块管理,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勘查主体。开采规划区块。落实省、市规划划定的4个开采规划区块,其中:铁矿1个、铜矿1个、矿泉水2个。严格开采规划区块管理,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开发主体,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及供需情况择优适时投放采矿权。规划期内,在未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的区域,确需投放采矿权,22、需经过严格论证,按程序报批。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加强矿种差别化管控和开采总量调控,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推动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业绿色低碳、生态环保、循环节约、健康持续发展。第一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实行矿山开发总量控制、减量化管理,防止和解决开发布局分散、生态环境损害、资源利用粗放等问题。合理调控重要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与化解过剩产能、产业结构调整、矿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促使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强化建筑石料类矿产开发管理,推进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强矿山废石、尾矿的综合利用,弥补市场非金属矿产供给的不足。23、规划期末,预期铁精粉(62%)年产量保持在15.0万吨左右,建筑石料类矿产矿石年产量保持在20.0万吨左右。第二节 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通过技改、整合重组等措施,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不再新建年产10万吨(不含)以下地下开采铁矿山。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300吨(不含)以下的露天开采项目、100吨(不含)以下的地下开采项目。调整优化矿山规模结构。落实省、市规划,加大固体矿山关闭、整合重组力度,科学压减小矿山数量,提升矿山规模。依法关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浪费水资源的、限期整改仍未达到环保和安全标准的矿山。对照国家新政策、新要求24、,对资源禀赋条件好、有扩能改造潜能、相邻采矿权最小距离不满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安全距离等条件的矿山列入资源整合范围,通过市场配置矿山夹缝和周边零星资源,做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整合重组后的露天开采矿山达到大中型矿山标准,地下开采矿山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规划期末,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提升到35%左右。推进矿产资源绿色节约高效利用。严格控制露天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大力推广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开采技术,推进具备条件的露天矿山转为地下开采。严格执行矿山“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评价和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加强新技术研发,重点加强难选25、矿、复杂共伴生矿采选技术攻关,加强选矿装备与技术工艺研发,优化选矿工艺流程。提升固体矿产废石、废渣、尾矿等综合利用效率。加强高附加值产品成果转化应用。鼓励矿山企业优化矿产品结构,延长链条,加强多元化研发,提高矿产品附加值。支持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钒产品深加工、高品质钒钛特钢、新型建材、尾矿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加强开发钒钛新材料制品,推广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逐步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政策,鼓励尾矿、废石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新型、节能、环保的新产品,促进矿业经济转型与绿色高质量发展。第三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绿色勘查准入。严格执行绿色勘查技术标准、规范,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26、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落实地质勘查活动中道路施工和场地平整、驻地建设与管理、勘查施工、环境修复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通过运用高效、环保的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影响,并对受扰动的环境进行修复,落实勘查主体责任义务。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红线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采规模准入。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一个采矿许可证原则上只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新建、扩建和整合的独立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达到国家、省确定27、的中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科学压减小矿山数量,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与其资源储量规模不匹配的,通过技改、整合等措施,逐步达到规定标准,实现规模化、集聚化开发。开发利用水平准入。矿产开发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达到环境要求和公共安全标准,达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新建矿产开发项目须对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进行评估论证,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和环评审批不通过,禁止开发。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位于省级规划确定的重点开采区除外。严格重点开采区开采准入,新建矿山达到大型规模,强化开采秩序管理,推进绿色开发,提升开采技术水平,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绿色矿山建设准入。将绿色28、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全过程,加强宣传引导,促使矿山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明确矿业权人落实绿色开采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绿色开采资金投入、创新绿色开采技术和方式,构建科技含量高、环境影响小、开发效益好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新建、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要因地制宜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新设采矿权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从源头上进行管控。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29、,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自觉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第五章 矿业绿色发展第一节 绿色勘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地质勘查工作方式转变,积极推进绿色地质勘查,全面落实绿色勘查要求,执行绿色勘查技术标准、规范,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影响。积极推进地质勘查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把绿色勘查理念贯穿于地质勘查立项、设计、施工的全过程,项目部署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要求,科学评估勘查作业可能对生态环境、水源涵养的影响。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强化施工管理,将绿色勘查30、要求和责任落实到位,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地质勘查环境保护水平。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保护资源、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示范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推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矿山企业在建设绿色矿山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鼓励、引导矿山企业加快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不定期对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矿山企业进行抽查,形成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专业规范、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绿色矿山评价体系和31、长效机制。新建、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要因地制宜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规划期末,全区大中型固体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小型固体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有序推进。第三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矿山生态环境准入,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一、新建矿山新设采矿权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在申请采矿权时,按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32、水土保持方案等材料,地热水、矿泉水还需办理取水许可证;新建矿山须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等相关费用,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方案及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二、生产矿山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的相关要求,依照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等相关费用,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义务,自觉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降低矿山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三、关闭矿山对矿山作出关闭退出决定时,明确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33、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因矿施策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关闭退出矿山矿业权注销后,对于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仍由原企业履行的,原企业应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修复任务。四、历史遗留矿山积极争取省、市资金和政策支持,因地制宜,采取自然恢复、转型利用、修复绿化等措施,有序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等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规划期内,对营子区内14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修复治理,面积18.39公顷,有效改善矿山生态环境质量。专栏5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序号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编号位置治理年度面积(公顷)11300000734、30092004汪庄镇涝洼滩村2023年0.172C1300002010071120070861047汪庄镇涝洼滩村2023年0.353C1300002010071120070861054汪庄镇涝洼滩村2023年0.804C1300002010127120087163001北马圈子镇金扇子村2023年0.575CT1308042016000002002营子镇喇嘛沟村2023年0.106CT1308042016000006002寿王坟镇郑家庄村2023年1.417CT1308042016000006003寿王坟镇郑家庄村2023年1.218CT1308042016000006005寿王坟镇郑家庄35、村2023年0.249CT1308042016000008001汪庄镇涝洼滩村2023年0.98101300000530301003营子镇老爷庙村2023年3.32111300000530301001营子镇老爷庙村2024年6.23121300000530301002营子镇老爷庙村2024年0.7513CT1308042016000022009汪庄镇涝洼滩村2025年0.5114CT1308042016000022010汪庄镇涝洼滩村2025年1.75合计18.39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强化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提升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36、。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联动,推进规划实施。营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营子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及时研究解决或上报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确保规划落实。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活动,应当符合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办理用地手续。按省、市要求,落实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机制,加强规划重要目标、重点内容、重要措施37、的跟踪分析与动态评估,及时掌控规划实施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提高规划实施成效。严格规划调整程序,确需调整时,须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估,由原编制机关提出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经原批准机关批复规划调整。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矿产资源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年度实施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年检制度,加强动态监测。第四节 加强规划信息化建设加强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协调,将规划的编制、实施、评估、调整等纳入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动态跟踪评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调整等全过程。建立与省、市规划统一的规划数据库,及时将规划成果纳入行政审批平台,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衔接,提升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附 则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组成,具有同等效力。本规划经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批准,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