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10-2020年)(4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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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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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阳区金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一三年十月39前 言金灶镇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北部,西部、北部、东部分别与普宁市和揭阳市接壤,南部自西向东依次是贵屿镇、谷饶镇和关埠镇。234省道贯穿全境,交通便利。临近南海,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征显著,全年温暖多雨,无严寒酷暑;地势也较平坦,以平原和丘陵为主。 金灶镇辖62个居民委员会,土地总面积7913.5公顷。农业主要以无公害、绿色果林业为主,形成了三捻橄榄、杨梅、香蕉等7个产业园区。2009年全镇年末人口数139130人,非农业人口6588人,全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45184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8238万元,农业总产值36846万元,全2、年完成镇级工商税收达194.0万元,地方税收176.0万元。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编制本规划。规划充分与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相衔接,主要阐明规划期内金灶镇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村镇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目 录前 言I第一章 总则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编制依据1三、规划编制原则2四、规划范围2五、规划期限3第二章 土地3、利用现状4一、规模与结构4二、土地利用主要特点5三、土地利用主要问题6第三章 规划目标7一、土地利用总体目标7二、土地利用具体目标7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9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9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10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12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2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13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14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14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16一、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6二、“三旧”改造16三、土地复垦17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18一、土地用途分区18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2第八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25一、土地利用调控目标25二、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25第九章 近期规划284、一、土地利用结构28二、建设用地安排28三、土地整治任务28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29一、树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制定规划的实施办法29二、严格贯彻执行规划的各项指标29三、建立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29四、建立和逐步完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29五、严格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9六、开展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30七、认真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30附 表附表1.金灶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2.金灶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附表3.金灶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附表4.金灶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附表5.金灶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6.金灶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附表7.金灶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附 图5、1.金灶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2.金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3.金灶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 年)4.金灶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金灶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编制本规划。二、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6、源部令 第43号);5.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6.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7.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10.广东省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1.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10.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7、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三、规划编制原则(一)依法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汕头市和潮阳区等有关土地管理文件要求,结合金灶镇实际进行编制。(二)上下结合与上级规划同步编制,在确定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利用布局和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与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下称潮阳区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三)因地制宜规划编制采取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切实解决金灶镇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四)相互协调规划注重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城镇、村庄规划,“三8、旧”改造、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五)公众参与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符合公众要求和利益。(六)注重实施原则规划编制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潮阳区金灶镇辖区,包括62个村委会,土地总面积7913.5公顷。五、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规模与结构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下称“二调”),金灶镇土地总面积7913.5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446.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090.9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76.0公顷(详见表1-1)。表1-1 金灶镇土地利用结构表(2009年)单位:公顷、%地类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1044.3 13.20园地3075.3 38.86林地1890.5 23.89其他农用地436.4 5.51小计6446.5 81.46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22.8 1.55农村居民点850.9 10.75采矿用地32.5 0.41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 0.00小计1006.2 12.72交通水利用地76.80.97其他建设用地8.0 0.10小计1090.9 13.79其他土地水域280.10、2 3.54自然保留地95.8 1.21小计376.0 4.75合计7913.5 100.00注:1、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按土地规划分类(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进行规划基数转换;2、耕地面积不包含可调整地类2671.5 公顷。(一)农用地耕地面积1044.3公顷,占农用地16.20%;园地面积3075.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7.71%;林地面积189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33%;其他农用地面积436.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77%。(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006.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2.23%,其中城镇用地面积122.8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850.9公顷11、,采矿用地32.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76.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0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8.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73%。(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280.2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74.52%;自然保留地面积95.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5.48%。二、土地利用主要特点(一)自然与区位条件比较优越金灶镇地处榕江三角洲平原,西部有部分丘陵分布,地势也较平坦,水资源丰富。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北部,234省道贯穿镇域,交通便利。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较好的区位优势对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极为有利。(二)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区域内农业用地面积较大,农用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81.4612、%,垦殖率不太高,土地垦殖率为13.20%,但中低产田比重较大。(三)在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比重较大全镇建设用地的比重为13.79%,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占10.75%,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全镇建设用地的比重为78.00%。(四)土地后备资源比较缺乏金灶镇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已开发利用各类土地7537.5公顷,土地利用率达95.25%。其他土地面积376.0公顷,其中水域占74.52%,虽然有少量的山坡地可供开发,但总体上适宜开发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相对比较缺乏。三、土地利用主要问题(一)人地矛盾突出金灶镇地处榕江三角洲冲积平原,人口密集,2009年人口密度高达1758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仅0.13、72亩,人均耕地0.11亩,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线。随着金灶镇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人地矛盾更显突出。(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待提高自上轮规划实施,金灶镇的土地利用效益虽有一定提高,但城乡建设用地仍较粗放,城乡建设以外延式拓展为主,镇区建筑容积率偏低、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则存在“一户多宅”和“空心村”现象。工业用地大多为单层简易厂房,产出率较低。(三)农业用地缺乏集约经营,生产效益有待提高本镇是汕头市传统的蔬菜生产基地,农业历来具有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但由于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十分有限,难以发展规模经营,未能形成规模效应。近年来虽然“三高”农业有所发展14、,但受比较效益的影响,农民普遍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未能实现高效开发、集约经营。土地潜力没有充分挖掘和发挥,农业用地生产效益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第三章 规划目标一、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保障生态安全、社会和谐的前提下,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与产出,实现金灶镇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协调发展。主要控制指标详见表3-1。表3-1 金灶镇土地利用主要指标(2010-2020年) 单位:公顷指 标2009年2015年2020年指标属性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3715.8 32315、4.9 3234.9 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80.6 2863.9 3105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090.9 1183.9 1248.5 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06.2 1050.4 1086.1 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55.3 190.5 203.1 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84.7 133.5 162.0 预期性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84.6305 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79.3296.2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92.0179.8 约束性补充耕地规模92.0 141 约束性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71 68 约束性注: 1、表中2015年一列指2010-16、2015年指标;2020年一列指20102020年指标; 2、约束性指标是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3、耕地保有量含可调整地类;4、城镇工矿用地包括城镇用地、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二、土地利用具体目标(一)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实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34.9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15公顷,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二)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 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517、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050.4公顷和1086.1公顷以内;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5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90.5公顷和203.0公顷以内。 (三)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到2015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达到133.5公顷和162.0公顷。(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土地平均工农业总产值的产出水平为2009年的3倍,从每公顷5.95万元增至17.85万元;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值从每公顷29.2万元增至58.4万元;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低效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18、用地,2015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1平方米/人以下,2020年控制在68平方米/人以下。(五)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稳定和保护榕江水系的水体和沿岸滩涂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完善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强化对大气污染、固体物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污染排放强度逐步下降,使本镇境内的狮尾岭水库水质保持地面水类水平,全镇空气质量保持二级水平;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期间适应金灶镇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增长的需求,合理开发其他土地;积极盘活城乡存量土19、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适当调整农用地面积。全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1。 (一)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至2020年,全镇开发利用其他土地45.0公顷(主要是适度开发河滩地),土地利用率提高0.57%;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124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比2009年提高1.98%;农用地面积633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比2009年降低1.41%。(二)农用地结构至2020年,耕地面积1092.2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9年提高0. 6%;园地为2816.6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9年降低3.27%、林地为1870.6公顷,占农用地比重分别比2009年降低0.20、2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55.4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9年增加1.5%。(三)建设用地结构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64.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比2009年提高0.5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882.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比2009年增加0.4%,采矿用地面积19.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比2009年降低0.1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9.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比2009年提高0.25%。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54.3公顷、7.9公顷,比2009年分别增加77.6公顷、降低0.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分别比2009年增加0.98%、降低0.10%。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充21、分考虑各村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影响的土地适应性,结合各村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等经济社会因素,在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保护好生态用地的前提下,逐步优化全镇土地利用布局。(一)农用地布局金灶镇的农用地分布在镇区外围地区,234省道以北平原区以耕地和园地为主,234省道以南丘陵区则以林地、园地和耕地为主。1.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各村的优质耕地,稳定耕地布局。规划至2020年,耕地主要分布在柳岗、金溪、芦塘、东坑、下寮、彭厝、官坑、华岗、宫山、徐寮等地。2.其他农用地布局园地: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规划至2020年,园地主22、要分布于径头、宫山、花园、金溪、澄港、竹桥和金灶镇新农场等地。其他农用地:结合农田整理,优化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二)建设用地布局1.城乡建设用地234省道沿线的镇区及周边各村将逐步城镇化。其他各村将按新型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开发改造,搞好旧村庄改造,相应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方面,建设了潮(州)惠(州)高速公路金灶段、揭(阳)惠(来)高速公路金灶段,根据汕头市潮阳区土地总体规划和区交通规划的要求完善、改造区域内道路网。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23、布局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质量较差的耕地。规划至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79.8公顷以内。挖掘耕地补充潜力,合理安排补充耕地任务。规划至2020年,全镇通过土地开发、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41.36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含可调整地类)3682.3公顷,比潮阳区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指标(3234.9 公顷)多447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1.科学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定。规划将建设规模边24、界内、扩展边界内的基本农田,低等别、质量较差以及生态脆弱地区、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将高等别耕地、集中成片耕地等优质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全镇共调入基本农田910.58公顷,调出基本农田365.21公顷。全镇共划定基本农田3151.1公顷,其中落实潮阳区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105公顷,预留基本农田46.1公顷,占下达指标的1.5%,以保持规划期内基本农田的稳定性。各村调整情况详见附表7。调整前基本农田平均利用等别为13等,调整后为13等,质量稍微有所提高。调整后基本农田集中程度有所提高,主要分布在镇域北部的榕江平原和南部的丘陵低坡河谷地带。2.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大政府财政对粮食25、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资金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田土地整理和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实施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生产能力。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1.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金灶镇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规划期内要切实搞好节约集约利用有限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48.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03.1公顷以内。开展以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下称“三旧”)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用地整治。严格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对散、杂、乱的工业用地进行清理,逐步向金灶26、榕江片工业集中区转移。合理制定项目用地投资定额标准,提高用地的投资强度。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大幅度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水平,单位工业用地产值提高2倍以上。2.整合规范农村用地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科学做好村镇规划,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问题。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供给,坚持建新拆旧,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883.4公顷以内。3.积极盘活闲置土地进一步加大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力27、度,盘活存量土地。对闲置用地根据各用地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限期开发、限期完工、公开交易转让、改变用途、等价置换、临时使用等多种形式,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和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以经济杠杆促进土地整理利用;对法院查封的闲置土地,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依法无偿回收。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一)交通运输工程密切配合潮阳区道路交通规划,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规划期安排重点交通运输工程项目二项:建设潮(州)惠(州)高速公路金灶段、揭(阳)惠(来)高速公路金灶段,规划至2020年交通运输工程用地总规模为148.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76.9公顷、占用耕地21.5公顷。逐步完善全镇道28、路网结构。(二)水利工程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洪灌溉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按照国家防洪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防洪除涝工程体系,重点建设金(灶)关(埠)堤围达标加固工程,用地总规模为14.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9公顷。(三)其他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金灶工业集中区,规模为40.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8公顷、占用耕地37.0公顷。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一)生态农业建设金灶镇属于城乡交错地带,生态农业建设是城郊农业升级的重要途径。本镇规划保留的农用地,既有一定的生产功能,也有很大的生态功能,应该加以切实保护。例如榕江南岸29、的农田保护区,既有保证农产品供应的重要作用,又是各种鱼类和鸟类保护的重要屏障,生态功能十分显著,应加以严格保护。应加强对科学技术的运用,调整农业结构,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农业。提倡使用有机肥,开展生物防治,逐步取消劣质、高残留化肥、农药和难降解农业薄膜的使用。加快发展城郊型农业,重点发展蔬菜、花卉等高效精细农业,使城郊农田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又具良好的生态效益,成为城市绿地的一部分。(二)水源地和森林保护榕江潮水溪、狮尾岭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位于本镇辖区北部和东南部,承担着金灶镇区的供水功能,也是金灶镇区的直接生态屏障,必须加以严格保护,以加强金灶镇区供30、水安全的保障程度。(三)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环保准入。积极探索和制定环境补偿政策、排污权交易政策以及合理的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政策。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有效降低地表水、大气、固体废气物和噪声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土地污染监控和治理。严格规范工业污水的达标排放,提高生活污水的处理率,防止水污染进一步带来的土地污染。减少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排放,基本实现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和资源化。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一、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成立土地整治领导机构,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明确项目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管护31、责任人及各自的权利、职责等。项目应切合金灶镇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实际。规划设计人员应深入村、组、农户,对项目区水、田、林、路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广泛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力求规划设计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在争取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引进社会资金,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土地整治的积极性。规划至2020年全镇整理低效园地、开发滩涂和山坡地73.4公顷,合计新增耕地60.2公顷。各村各项土地开发和整理项目见表6-1。表6-1 金灶镇规划期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一览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地 点总 面 积期 限增加 耕地面积备 注山坡地开发彭厝村44.02012-2013年32、36.4田心围村1.22012-2013年0.9合计:45.237.3园地整理宫山村18.32012-2013年14.3柳岗村9.92012-2013年8.6合计:28.222.9二、“三旧”改造规划至2020年全镇改造旧村居10.1公顷。以功能的完善、改造为主,均保留为建设用地,预计所需资金为0.45亿元。重点改造大联村、前洋村等村居。改善旧村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倡集中兴建农民公寓。旧村改造要切合当地实际,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防止强拆强建。三、土地复垦土地复垦依据村镇规划结合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进行,并为新的建设腾挪空间;重点整治不符合规划的违法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禁止建设区内的现状33、建设用地、待迁村并点的农村居民点等。规划期内全街道规划复垦面积145.0公顷(复垦为园地33.1公顷、林地28.6公顷、其他农用地83.3公顷),占2009年建设用地总面积13.29%;主要分布于仙阳、新基阳、径头、石鼓、芦塘等村。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一、土地用途分区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结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其他用地区等10个类型区。各村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详见附表6。(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010-202034、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275.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1.39%,包括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的农田道路、农业设施、防护林,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151.1公顷,包括落实潮阳区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05.0公顷,预留基本农田46.1公顷,以保持规划期内基本农田的稳定性。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芦塘、东坑至下寮和榕江南岸各村。对区内的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应严格按照或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积极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确保规划期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35、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和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利用基本农田开挖鱼塘。4.预留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间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用地。允许占用预留基本农田项目包括潮(州)惠(州)高速公路工程、揭(阳)惠(来)高速公路工程、金(灶)关(埠)堤围加固工程和金灶工业集中区。(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包括一般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等,总面36、积1163.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4.7%,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全镇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特别是蔬菜、水果生产。对本区的土地要增加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良好农业生态环境,提高耕地的产出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禽畜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调整、整理复垦为耕地、园地,规划期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4.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37、站和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内配置的国家和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三)城镇建设用地区金灶镇城镇建设用地区主要沿中部234省道线分布,包括金溪和玉浦等村,总面积18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33%。要按金灶镇总体规划,把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改造为城镇建设用地,提高建筑容积率,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要民生工程,满足城镇化对用地的需求。(四)村镇建设用地区全镇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893.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3%。本区应适当提高居民点的集聚规模,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益。村镇建设用地区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各村应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内建设以内部挖潜38、为主,集约用地,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和废弃地;按村民自愿原则进行旧村改造。(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全镇规划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总面积58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44%。本区大部分区域已划入禁止建设用区,以严格保护。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六)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全镇规划林地面积1293.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6.39、35%,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以徐寮、芦塘、官坑、安乐、外美、下寮、高斗、金溪、光溪和新溪等行政村面积较大。管制规则:1.林业用地区的土地主要供营林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林业用地区内耕地除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以外,也不得擅自转变用途。2.鼓励区内严重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3.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建设除外)占用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用地。4.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地内挖沙、取土和放牧。(七)独立工矿用地区全镇规划独立工矿用地区土地面积19.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4%,主要分布于径头、何厝、华岗、港内、沟头、波头和旗头村40、等地。管制规则: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控制独立工矿用地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标准定额,安排各项独立工矿建设用地。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尽量减少工矿企业可能带来的污染。4.对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八)风景旅游用地区全镇规划风景旅游用地区土地面积5.4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6%。主要包括玉云寺天然林公园和淡水湖旅游区等。管制规则:1.风景旅游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控制风景旅游用地区内的建设41、用地规模。3.尽量减少建设期间的不良环境影响,注意山林和水域的保护,建设完成后应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九)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金灶镇划定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共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1%。本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逐步退出;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十)其他用地区规划至2020年,全镇其他用地区总面积487.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42、的6.1%,包括未纳入安全生态控制区的水域、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土地以及交通水利用地。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一)允许建设区1.范围和面积将金灶镇内现有以及规划新增的城镇、工矿、村镇建设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2020年允许建设区面积1098.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87%。2.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通过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43、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1.范围和面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划定有条件建设区。至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45.4公顷,占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22.6%,占全镇土地面积的3.1%。 2.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44、批机关批准。(三)禁止建设区1.范围和面积全镇规划禁止建设区总面积869.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0%,主要为榕江潮水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潮水溪潮美闸下游1000米至上游1200米河段)、狮尾岭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2.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四)限制建设区1.范围和面积指允许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规划至2020年限制建设区面积5700.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2.0%。2.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45、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八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一、土地利用调控目标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标准,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构建宜居、高效、优美的人居环境。到2015年,全镇农村居民点面积控制在864.9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883.0公顷以内。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村庄规划和设计,优先保障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用地,积极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卫生服务设施的建设。引导新办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46、废弃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的力度,引导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通过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向镇区和中心村迁移。二、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控制方向,综合各村经济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等因素,分别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农村居民点面积等指标,强化村域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其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村,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农村居民点用地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各村土地利用主要控47、制指标情况见表8-1。表8-1 金灶镇各村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域2020年2010-2020年农用地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规模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新增量建设占用农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规模镇合计3234.32863.91245.91079.9214.0299.0290.3176.160.2玉浦村93.476.273.065.052.712.311.82.60.0金溪村100.295.875.058.656.522.322.210.20.0邹阳村51.746.421.121.12.73.13.01.10.0舒荣村22.916.6148、2.712.70.02.11.91.20.0大吴村40.233.38.38.00.01.81.71.60.0玉林村20.516.45.85.80.00.90.70.30.0桥前村24.015.412.212.20.01.81.71.50.0桥陈村27.520.45.75.70.00.70.70.60.0澄港村16.611.716.511.54.44.44.31.50.0竹桥村52.441.032.725.40.09.89.74.40.0径头村14.312.768.647.510.715.114.50.00.0宫山村44.027.744.832.30.015.114.71.214.3潮美村41.49、534.829.623.70.05.65.52.80.0仙田村15.010.610.58.10.00.80.80.70.0新港村11.19.93.93.90.00.50.50.00.0寨内村23.714.95.75.70.00.70.60.20.0阳美村32.129.013.413.40.01.91.81.70.0石鼓村31.122.812.212.20.02.62.52.00.0何厝村9.59.713.911.42.92.92.32.20.0柳岗村188.5147.672.772.70.09.29.07.28.6新林村125.0101.69.78.90.01.61.50.10.0新陈村13.50、112.59.86.80.13.43.41.10.0东坑村281.7282.424.424.00.02.92.82.70.0芦塘村299.2298.833.432.70.04.03.83.60.0徐寮村82.182.512.312.00.01.31.31.20.0官坑村97.695.514.013.60.01.41.21.20.0乐安村52.353.23.73.70.00.60.50.30.0下寮村140.9139.025.412.80.014.814.67.40.0高斗村49.047.811.47.60.04.44.32.40.0外美村85.282.98.28.10.00.90.90.60.51、0彭厝村47.213.87.37.30.01.10.80.836.4行政区域2020年2010-2020年农用地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规模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新增量建设占用农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义务量光溪村31.127.65.05.00.00.70.60.60.0田心围村70.870.15.75.70.00.60.60.60.9花园村25.217.730.619.40.012.912.94.60.0外洋村9.28.113.411.03.21.61.20.70.0灶市村8.80.022.016.615.73.83.60.60.0路头村17.81752、.37.47.40.00.80.60.60.0后林村14.011.33.43.40.00.50.50.40.0旗头村37.622.113.213.10.31.71.61.60.0东里村43.336.619.519.50.01.81.71.60.0河下村27.023.69.19.10.00.80.80.70.0河尾村20.617.66.95.00.00.80.70.40.0新基洋村81.172.016.416.40.02.22.12.00.0人家头村26.623.39.89.80.02.31.91.80.0广美村18.317.49.99.90.02.32.32.20.0涂寨村10.67.29.053、9.00.05.24.94.60.0仙阳村33.226.610.710.70.02.92.82.70.0华岗村55.651.221.221.22.13.93.63.50.0波头村16.311.277.771.245.247.347.237.50.0金沟村45.934.919.917.40.02.72.72.60.0大联村22.020.028.021.90.010.510.38.80.0东仓村20.916.811.89.80.02.52.51.40.0灶内村28.225.820.116.414.75.65.64.40.0新荣村21.217.310.08.70.03.13.02.90.0沟头村8654、.472.938.234.91.25.95.85.50.0前洋村84.979.930.530.40.04.14.12.30.0后洋村18.717.95.55.50.01.20.90.90.0玉路村111.1107.634.534.30.04.23.93.10.0溪头村37.436.210.410.30.01.21.21.20.0港内村30.228.616.814.71.51.81.71.40.0新庙村27.423.610.99.10.03.13.02.80.0新联村15.915.518.98.40.011.111.17.90.0观音农场3.23.30.40.00.00.00.00.00.0新农55、场0.00.00.50.20.00.00.00.00.0注:耕地保有量含可调整地类。第九章 近期规划一、土地利用结构规划至2015年,金灶镇农用地面积6381.3公顷,比2009年减少65.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比重减少0.82%,其中耕地(不含可调整地类)面积1023.5公顷,比2009年减少20.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183.2公顷,比2009年增加92.2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比重增加1.17%,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049.8 公顷,比2009年增加43.7公顷。其他用地面积70.0公顷,比2009年减少25.8公顷。二、建设用地安排2009年城镇工矿用地为155.3公顷,规划到256、015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185.0公顷。主要建设项目有潮(州)惠(州)高速公路金灶段、揭(阳)惠(来)高速公路金灶段、金灶榕江片工业集中区等。2009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850.9公顷,规划到2015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达到864.9公顷。三、土地整治任务近期整理低效园地23.2公顷,新增耕地22.9公顷;山坡地开发37.8公顷,增加耕地面积37.3公顷。改造旧村居10.1 公顷,以功能的完善、改造为主,均保留为建设用地。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一、树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制定规划的实施办法本规划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土地利用的方57、针政策编制,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镇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是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违反。为使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制定金灶镇规划实施办法。二、严格贯彻执行规划的各项指标镇域各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服从本规划,规划中分解至各村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必须得到全面的落实,部门及各专项用地规划必须服从本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订。三、建立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镇内的土地出让、划拨、开发、用地审批必须符合本规划。四、建立和逐步完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要以规划为依据,以严格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为基本手段,以相配套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为保障58、,使本规划中的各项规划用地指标得以贯彻落实。五、严格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认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以村为基础单位,实行农田保护奖惩制度。采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搞好保护区农田的保护与建设,对国家建设确需占用保护区农田的,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处理。六、开展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依托汕头市和潮阳区国土管理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体系,监测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同时,要按政策规定,根据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和规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修正,使其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协调一致,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七、认真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规59、划颁布后,要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并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与监督,提高群众的土地规划管理意识,从而保证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 附表1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 类2009年2015年2020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7913.51007913.51007913.5 100 0农 用 地耕地1044.313.21023.512.931092.2 13.80 47.9园地3075.338.862970.537.542816.6 35.59 -258.7其中:可调整园地2593.332.772545.532.17260、513.5 31.76 -79.8林地1890.523.891878.423.741870.6 23.64 -19.9其他农用地436.55.52508.96.43555.4 7.02 118.9其中:可调整坑塘水面78.20.9977.40.9876.6 0.97 -1.6农用地合计6446.681.466381.380.646334.8 80.05 -111.8建 设 用 地城乡建 设用地城镇用地122.81.55135.21.71164.9 2.08 42.1农村居民点850.910.75864.910.93882.2 11.15 31.3采矿用地32.50.4124.20.3119.461、 0.25 -13.1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25.50.3219.6 0.25 19.6小计1006.212.711049.813.271086.1 13.72 79.9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 0.00 0公路用地71.50.9120.31.52149.0 1.88 77.5民用机场用地00000.0 0.00 0港口码头用地1.40.021.40.021.5 0.02 0.1管道运输用地00000.0 0.00 0小计72.90.92121.71.54150.5 1.90 77.6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 0.00 0水工建筑物3.80.053.80.053.8 0.62、05 0小计3.80.053.80.053.8 0.05 0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80.17.90.17.9 0.10 -0.1特殊用地00000.0 0.00 0盐田00000.0 0.00 0小计80.17.90.17.9 0.10 -0.1建设用地合计1090.913.791183.214.951248.3 15.77 157.4其他土地水域280.23.542793.53278.2 3.52 -2自然保留地95.81.21700.8852.2 0.66 -43.6其他土地合计3764.753494.41330.4 4.18 -45.6附表2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单位63、:公顷基期耕地保有量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近期3715.8141.340.00.0141.340.092.092.00.00.0-49.343666.46规划远期3666.460.00.00.00.00.087.887.80.00.0-87.83599.9规划期合计3715.8141.340.00.0141.340.0179.8179.80.00.0-34.463234.9年均增减5.52.20.03.30.016.016.00.00.0-10.5附表3 汕头市潮阳64、区金灶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项 目2010-2015年2016-2020年2010-2020年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108.0104.870.7114.1110.883.9227.5221.7147.81、城镇19.418.92.312.912.61.553.452.033.02、农村居民点88.686.068.459.057.345.6154.4150.099.1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42.240.936.719.719.715.7二、交通用地76.774.421.30.20.20.277.5765、4.532.0三、水利设施0.00.00.00.00.00.00.00.00.0四、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总 计184.6179.392.0114.4111.084.1305.0296.2179.8附表4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单位:公顷调整至地类类型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合计1、土地整理00.00.00.00.010.010.02、土地复垦0.00.00.00.0144.90.0144.93、土地开发141.80.00.00.00.00.0141.8合 计141.80.00.00.0144.410.0296.7附66、表5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1、交通潮(州)惠(州)高速公路新建2011-201348.7 48.7 6.0 沟头、玉浦、新陈、新林、竹桥、光溪、金沟、宫山、金溪、波头、东仓、径头、大联、新联村揭(阳)惠(来)高速公路新建2011-201320.2 20.2 3.0 新庙村、何厝村、潮美村2、水利金(灶)关(埠)堤围加固工程改建2011-201314147.9新庙、何厝、潮美、沟头、阳美、仙阳、旗头、华岗、后林、港内、溪头、玉路、灶内、灶市、新荣3、工业区金灶工业集中区新建267、010-201240.8 40.836.9波头村合计125.0 125.0 54.0 附表6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用途行 地政区区域 行政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镇(合计)7913.43275.17 41.39 1163.51 14.70 184.96 2.34 893.52 11.29 19.69 0.25 5.47 0.07 589.04 7.44 0.90 6.72 129368、.91 16.35 487.28 6.16 玉浦村358.587.75 24.48 56.78 15.84 50.84 14.18 14.66 4.09 0.00 0.00 0.53 0.15 102.04 28.46 0.00 0.00 31.84 8.88 14.08 3.93 金溪村366.4109.59 29.91 69.45 18.95 54.26 14.81 4.45 1.21 0.00 0.00 0.28 0.08 0.00 0.00 0.00 0.00 106.49 29.06 21.88 5.97 邹阳村91.354.35 59.53 15.58 17.06 2.55 2.769、9 18.82 20.6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舒荣村45.518.88 41.49 13.77 30.26 0.00 0.00 12.88 28.3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大吴村59.740.92 68.55 10.35 17.34 0.00 0.00 8.17 13.69 0.00 0.00 0.28 0.4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玉70、林村32.621.25 65.18 5.15 15.80 0.00 0.00 6.17 18.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桥前村4817.45 36.35 17.56 36.59 0.00 0.00 12.26 25.5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77 1.61 桥陈村42.427.37 64.55 8.08 19.06 0.00 0.00 5.73 13.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71、0 0.00 0.00 0.00 0.00 1.26 2.97 澄港村43.213.11 30.34 13.04 30.18 4.25 9.85 7.86 18.1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97 11.50 竹桥村170.447.58 27.92 35.74 20.98 0.00 0.00 25.63 15.04 0.00 0.00 0.31 0.18 0.00 0.00 0.00 0.00 51.11 30.00 10.05 5.90 径头村343.114.37 4.19 83.11 24.22 0.00 0.72、00 38.34 11.18 10.30 3.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3 173.27 50.50 23.65 6.89 宫山村226.831.49 13.89 84.46 37.24 0.00 0.00 33.52 14.7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5 0.24 61.11 26.94 15.63 6.89 潮美村115.339.20 34.00 26.94 23.36 0.00 0.00 24.02 20.83 0.00 0.00 0.76 0.66 0.00 0.00 0.00 0.00 13.07 11.73、33 11.27 9.78 仙田村43.811.87 27.11 18.20 41.55 0.00 0.00 8.80 20.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91 11.21 新港村33.911.00 32.44 16.04 47.32 0.00 0.00 3.98 11.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88 8.49 寨内村35.217.21 48.89 12.23 34.74 0.00 0.00 5.71 16.22 0.00 0.007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阳美村61.333.50 54.65 7.53 12.28 0.00 0.00 13.66 22.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58 10.73 石鼓村55.726.34 47.29 14.89 26.74 0.00 0.00 12.21 21.9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3.96 何厝村33.69.81 29.21 2.82 75、8.40 0.00 0.00 8.85 26.33 2.81 8.37 0.20 0.6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06 26.96 柳岗村332.3167.73 50.48 76.42 23.00 0.00 0.00 74.00 22.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5 0.92 11.11 3.34 新林村203119.29 58.76 29.65 14.61 0.00 0.00 10.39 5.1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2.7776、 21.07 0.91 0.45 新陈村11612.92 11.14 11.29 9.74 0.15 0.13 8.33 7.18 0.00 0.00 0.00 0.00 25.17 21.70 0.00 0.00 54.28 46.79 3.87 3.33 东坑村485.3311.19 64.12 22.50 4.64 0.00 0.00 24.14 4.97 0.00 0.00 0.00 0.00 21.78 4.49 0.34 0.07 97.45 20.08 7.87 1.62 芦塘村465.8329.38 70.71 14.92 3.20 0.00 0.00 32.66 7.01 077、.00 0.00 0.00 0.00 41.42 8.89 0.00 0.00 44.17 9.48 3.21 0.69 徐寮村22591.67 40.74 3.20 1.42 0.00 0.00 12.07 5.37 0.00 0.00 0.00 0.00 105.43 46.86 0.00 0.00 0.55 0.24 12.13 5.39 官坑村246.3108.47 44.04 7.68 3.12 0.00 0.00 13.89 5.64 0.00 0.00 0.00 0.00 13.90 5.64 0.00 0.00 93.08 37.79 9.24 3.75 乐安村104.359.78、97 57.50 2.21 2.12 0.00 0.00 3.75 3.60 0.00 0.00 0.00 0.00 21.81 20.92 0.00 0.00 16.27 15.60 0.28 0.27 下寮村454.3156.15 34.37 12.92 2.84 0.00 0.00 12.90 2.84 0.10 0.02 0.00 0.00 176.41 38.83 0.00 0.00 82.76 18.22 13.08 2.88 高斗村195.554.32 27.78 9.63 4.93 0.00 0.00 7.75 3.97 0.01 0.00 0.00 0.00 48.26 2479、.69 0.00 0.00 71.02 36.33 4.46 2.28 外美村14392.01 64.35 13.48 9.43 0.00 0.00 8.24 5.7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8.62 20.02 0.66 0.46 彭厝村124.315.87 12.77 39.92 32.12 0.00 0.00 7.55 6.0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0.78 48.90 0.22 0.17 光溪村109.332.45 29.69 6.83 6.25 0.00 0.0080、 5.15 4.7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0.71 55.54 4.18 3.83 田心围村90.777.86 85.84 7.10 7.83 0.00 0.00 5.74 6.3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土地用区单位行政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花园村120.81、421.88 18.18 58.62 48.68 0.00 0.00 19.47 16.1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28 6.05 13.17 10.94 外洋村30.99.02 29.20 7.65 24.74 3.03 9.82 8.01 25.9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14 10.17 灶市村56.15.71 10.18 16.81 29.96 15.49 27.61 2.10 3.74 0.00 0.00 0.00 0.00 0.00 0.082、0 0.00 0.00 0.00 0.00 16.02 28.56 路头村31.219.70 63.14 4.11 13.17 0.00 0.00 7.43 23.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后林村25.715.01 58.41 2.76 10.74 0.00 0.00 3.53 13.7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42 17.19 旗头村121.337.14 30.62 15.49 12.77 0.00 0.00 183、2.97 10.69 0.33 0.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5.33 45.62 东里村79.743.01 53.96 16.51 20.72 0.00 0.00 19.91 24.9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22 0.28 河下村45.326.51 58.53 9.66 21.33 0.00 0.00 9.14 20.1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河尾村84、34.219.92 58.24 7.15 20.92 0.00 0.00 5.00 14.6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88 0.10 0.28 2.01 5.87 新基洋村118.483.04 70.13 18.79 15.87 0.00 0.00 16.54 13.9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人家头村43.726.25 60.07 7.64 17.49 0.00 0.00 9.84 22.51 0.00 0.00 0.00 0.00 0.00 85、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广美村35.720.42 57.21 4.62 12.95 0.00 0.00 9.99 27.9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68 1.90 涂寨村25.38.13 32.12 6.67 26.37 0.00 0.00 9.05 35.7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9 0.73 1.23 4.87 仙阳村67.130.12 44.89 16.61 24.76 0.00 0.00 10.86、83 16.1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44 0.66 9.14 13.63 华岗村104.458.48 56.02 10.80 10.35 0.00 0.00 19.25 18.44 2.15 2.0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41 0.39 13.34 12.78 波头村188.912.69 6.72 14.50 7.67 40.36 21.36 29.05 15.38 1.34 0.7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2.26 43.55 8.75 4.687、3 金沟村12038.66 32.22 16.11 13.42 0.00 0.00 17.95 14.9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2.02 35.01 5.21 4.34 大联村75.222.68 30.16 8.00 10.64 0.00 0.00 22.05 29.3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53 16.66 9.93 13.20 东仓村41.819.38 46.36 8.75 20.92 0.00 0.00 10.38 24.84 0.00 0.00 0.00 0.88、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34 8.00 灶内村66.629.21 43.85 10.76 16.16 14.03 21.07 2.36 3.5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28 15.43 新荣村48.119.43 40.39 9.11 18.94 0.00 0.00 8.72 18.1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84 22.53 沟头村199.485.86 43.06 29.06 14.89、57 0.00 0.00 34.18 17.14 1.23 0.6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2.65 16.37 16.42 8.24 前洋村147.792.08 62.34 18.16 12.30 0.00 0.00 30.72 20.80 0.00 0.00 0.17 0.11 0.00 0.00 0.00 0.00 0.89 0.60 5.70 3.86 后洋村31.220.99 67.26 4.64 14.88 0.00 0.00 5.55 17.77 0.00 0.00 0.05 0.16 0.00 0.00 0.00 0.00 0.00 0.90、00 0.00 0.00 玉路村219.6124.49 56.69 19.60 8.93 0.00 0.00 34.38 15.65 0.00 0.00 0.15 0.0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98 18.66 溪头村72.541.54 57.30 11.92 16.44 0.00 0.00 10.39 14.33 0.00 0.00 0.04 0.0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56 11.80 港内村89.132.93 36.96 8.03 9.01 0.00 0.00 13.57 15.22 1.42 191、.59 2.25 2.53 0.00 0.00 0.00 0.00 2.03 2.28 28.87 32.40 新庙村53.227.28 51.27 7.09 13.32 0.00 0.00 9.20 17.2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67 18.17 新联村54.617.70 32.43 7.18 13.14 0.00 0.00 8.53 15.6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90 21.80 9.28 17.00 金灶镇观音农场45.63.56 7.92、8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45 0.98 32.80 71.94 0.00 0.00 8.81 19.32 0.00 0.00 金灶镇新农场18.70.00 0.00 17.23 92.15 0.00 0.00 1.18 6.3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32 1.72 附表7 金灶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预留基本农田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93、%)镇合计2880.63151.1 3105.00 46.1 910.5871.37365.228.63玉浦村92.582.74 82.72 0.02 72.5787.7810.112.22金溪村60104.51 104.08 0.43 45.2292.063.97.94邹阳村46.950.57 50.31 0.26 12.5983.272.5316.73舒荣村19.918.06 18.00 0.06 0.836.531.3963.47大吴村37.838.00 36.10 1.90 0.1316.050.6883.95玉林村19.719.97 17.78 2.19 4.9898.810.06194、.19桥前村20.616.68 16.68 0.00 1.2224.853.6975.15桥陈村24.922.58 22.12 0.46 1.9260.761.2439.24澄港村14.612.77 12.68 0.09 7.688.171.0211.83竹桥村46.845.97 44.45 1.52 3.0739.464.7160.54径头村20.113.99 13.77 0.22 4.136.847.0363.16宫山村22.329.65 29.50 0.15 8.0878.142.2621.86潮美村37.837.90 37.73 0.17 4.7755.993.7544.01仙田村1795、.511.43 11.40 0.03 3.1153.252.7346.75新港村18.310.75 10.73 0.02 2.922.1510.1977.85寨内村3.816.27 16.15 0.12 12.66阳美村33.731.08 31.00 0.08 3.7860.482.4739.52石鼓村13.424.79 24.72 0.07 12.96何厝村8.19.17 9.10 0.07 2.0222.446.9877.56柳岗村132.2161.05 160.13 0.92 47.3381.5510.7118.45新林村51.3118.88 110.15 8.73 105.494.0796、6.645.93新陈村13.212.50 12.50 0.00 3.7147.084.1752.92东坑村275.3306.91 306.28 0.63 32.8165.0217.6534.98芦塘村162.6325.75 324.06 1.69 264.7397.965.52.04徐寮村8589.86 89.45 0.41 5.372.52.0127.5官坑村79.7104.05 103.54 0.51 24.9889.253.0110.75乐安村57.557.63 57.50 0.13 0.517.792.3182.21下寮村149150.83 150.70 0.13 104.7290.697、410.819.36高斗村55.952.02 51.82 0.20 6.153.465.3146.54外美村88.290.43 89.88 0.55 9.8165.055.2734.95彭厝村49.315.05 14.96 0.09 3.27.6738.5192.33光溪村28.930.05 29.92 0.13 5.0552.064.6547.94田心围村5476.43 76.00 0.43 37.2691.753.358.25花园村21.220.54 19.30 1.24 3.9567.291.9232.71外洋村58.83 8.78 0.05 4.5872.811.7127.19行政区域98、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预留基本农田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灶市村05.46 0.00 5.46 5.4692.540.447.46路头村17.318.83 18.76 0.07 1.6970.120.7229.88后林村12.714.38 12.25 2.13 0.4541.670.6358.33旗头村30.935.57 29.15 6.42 12.768.915.7331.09东里村42.740.02 39.68 0.34 2.97河下村26.525.80 25.70 0.10 1.14河尾村19.319.13 199、9.08 0.05 2.27新基洋村80.178.41 78.06 0.35 0.092.094.2197.91人家头村27.925.47 25.37 0.10 4.49广美村19.219.01 18.86 0.15 0.166.532.2993.47涂寨村11.77.78 7.78 0.00 5.47仙阳村34.729.11 28.84 0.27 5.72华岗村59.456.39 55.62 0.77 1.6826.134.7573.87波头村64.612.20 12.14 0.06 52.07金沟村47.237.49 37.49 0.00 11.43大联村27.421.76 21.68 0100、.08 12.06东仓村22.818.08 18.00 0.08 3.5灶内村32.227.88 27.00 0.88 5.87新荣村23.818.89 18.76 0.13 4.59沟头村80.279.38 79.04 0.34 0.725.6312.0694.37前洋村82.585.60 85.60 0.00 3.4927.359.2772.65后洋村19.919.54 19.41 0.13 1.61玉路村104.9116.80 116.66 0.14 12.8583.062.6216.94溪头村39.139.68 39.25 0.43 0.4111.523.1588.48港内村33.231.28 31.02 0.26 0.7814.914.4585.09新庙村27.125.76 25.59 0.17 3.53新联村20.916.74 16.70 0.04 0.030.47.3899.6金灶镇观音农场5.43.56 3.50 0.06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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