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10-2020年)(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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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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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阳区城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二一三年十月31前 言城南街道位于汕头市潮阳区中心城区南部,东临汕头市濠江区,北接文光街道、西连金浦街道,南部与海门镇和潮南区井都镇分别接壤,234省道贯穿全境,交通便利。由于临近南海,气候温暖多雨,无严寒酷暑;地势也较平坦,以平原和丘陵为主。城南街道辖11个居民委员会,土地总面积2587.8公顷。2009年全镇年末人口数108170人,非农业人口39578人,全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81185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75843万元,农业总产值5343万元,全年完成镇级工商税收达1133万元,地方税收458万元。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2、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编制本规划。规划充分与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下称潮阳区规划)相衔接,潮阳区城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下称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城南街道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村镇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目 录前 言I第一章 总则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编制依据1三、规划编制原则2四、规划范围2五、规划期限3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4一、3、规模与结构4二、土地利用主要特点5三、土地利用主要问题6第三章 规划目标7一、土地利用总体目标7二、土地利用具体目标8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9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9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9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11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1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12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13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13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15一、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5二、土地复垦15三、“三旧”改造15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17一、土地用途分区17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1第八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23一、土地利用调控目标23二、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23第九章 近期规划25一、土地利用结构4、25二、建设用地安排25三、土地整治任务25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26一、树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26二、严格贯彻执行规划的各项指标26三、建立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26四、建立和逐步完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26五、严格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6六、开展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29七、认真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29附 表1 城南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 城南街道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3 城南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4 城南街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5 城南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 城南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附 图1 城南街道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2 城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5、-2020年)3 城南街道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 年)4 城南街道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城南街道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编制本规划。二、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3号);5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6转发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7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10广东省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1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12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三、规划编制原则(一)依法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汕头市和潮阳区等有关要求,结合城南街道实际进行编制。(二)上下结合与上级规划同步编制,在确定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利用布局和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与潮阳区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三)因地制宜规划编制采取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切实解决城南街道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四)相互协调规划注重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城镇、村庄规划,“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五)公众参与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8、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符合公众要求和利益。(六)注重实施原则规划编制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潮阳区城南街道辖区,包括11个居委会和西山农场、棉城水利所,土地总面积2587.8公顷。五、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规模与结构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下称“二调”)数据,城南街道土地总面积2587.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196.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787.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603.9公顷(详见表2-19、)。表2-1 城南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表(2009年)单位:公顷、地 类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214.1 8.27园地18.5 0.71林地426.0 16.46其他农用地538.1 20.80小计1196.7 46.24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636.3 24.59农村居民点用地81.3 3.14采矿用地0.0 0.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 0.00小计717.6 27.73交通水利用地60.37.66其他建设用地9.3 0.36小计787.2 30.42其他土地水域236.1 9.12自然保留地367.8 14.21小计603.9 23.34合计2587.8 100.00注:1、根据第二次全10、国土地调查数据(简称二调),按土地规划分类(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进行规划基数转换;2、耕地面积不包含可调整地类285.8公顷。(一)农用地耕地面积214.1公顷,占农用地17.89%;园地面积18.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1.54%;林地面积426.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60%;其他农用地面积538.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4.97%。(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17.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16%,其中城镇用地面积636.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81.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60.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66%;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19%11、。(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236.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9.09%;自然保留地面积367.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0.91%。二、土地利用主要特点(一)自然与区位条件比较优越城南街道地处练江三角洲平原,东部有部分丘陵分布,地势也较平坦。位于汕头市潮阳中心城区南部,234省道贯穿街道区域,交通便利。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较好的区位优势对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极为有利。(二)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城南街道区域内农业用地面积较大,农用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46.24%,垦殖率不太高,土地垦殖率为8.27%。(三)在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比重较低全街道建设用地的比重为30.42%,其中农村居民12、点用地占3.14%,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全街道建设用地的比重为10.33%。(四)土地后备资源比较丰富城南街道土地利用程度不太高,已开发利用各类土地1983.9公顷,土地利用率为76.66%。其他土地面积603.9公顷,其中水域占39.09%,其他土地中适宜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较丰富。三、土地利用主要问题(一)人地矛盾突出城南街道地处练江三角洲冲积平原,人口密集,2009年人口密度高达4180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仅0.23亩,人均耕地0.03亩,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线。随着城南街道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人地矛盾更显突出。(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待提高潮阳市13、城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下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城南街道的土地利用效益虽有一定提高,但城乡建设用地仍较粗放,城乡建设以外延式拓展为主,建成区建筑容积率偏低、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则存在“一户多宅”和“空心村”现象。(三)工业用地相当分散,生产效益有待提高城南街道是汕头市潮阳区逐步发展的中心基础,但工业基础薄弱,工业用地相当分散,未能形成聚集效应。工业用地大多为单层简易厂房,产出率较低。全街道人均工业产值仅有6635元,土地潜力没有充分挖掘和发挥。第三章 规划目标一、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14、保障生态安全、社会和谐的前提下,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与产出,实现城南街道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协调发展。主要控制指标详见表3-1。表3-1 城南街道土地利用主要指标(2010-2020年)单位:公顷指 标2009年2015年2020年指标属性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499.8416.5416.5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4.0320.0320.0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787.2945.41059.4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17.6872.6984.5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36.3789.0906.2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69.672.8715、5.0预期性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58.6276.9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06.1131.0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43.270.9约束性补充耕地规模120.2272.0约束性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8080约束性注: 1、表中2015年一列指2010-2015年指标;2020年一列指20102020年指标; 2、约束性指标是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3、耕地保有量含可调整地类;4、城镇工矿用地包括城镇用地、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二、16、土地利用具体目标(一)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街道实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6.5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0公顷,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二)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5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872.6公顷和984.5公顷以内;全街道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5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789.0公顷和906.2公顷以内。(三)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到2015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达到72.8公顷和75.0公顷。(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至202017、年,全街道土地平均工农业总产值的产出水平为2009年的3倍,从每公顷29.89万元增至89.67万元;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值从每公顷72.6万元增至145.2万元;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低效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2015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0平方米/人以下,2020年控制在80平方米/人以下。(五)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稳定和保护练江水系的水体和沿岸滩涂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完善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强化对大气污染、固体物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污染排放强度逐步下降,使本街道18、境内的东岩水库水质保持地面水类水平,全街道空气质量保持二级水平;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适应城南街道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增长的需求,合理开发其他土地;积极盘活城乡存量土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适当调整农用地面积。全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1。 (一)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开发利用其他土地379.70公顷(主要是适度开发荒坡地),土地利用率提高15.36%;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1058.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比2009年提高10.50%;农用19、地面积1290.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比2009年增加3.61%。(二)农用地结构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耕地面积701.2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9年增加12.58%;园地为17.84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9年降低0.16%、林地为413.32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9年减少3.56%,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57.74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9年减少8.86%。(三)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城镇建设用地面积897.1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比2009年提高3.88%;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87.2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比2009年降低2.09%,采矿(石)用地面积与其他独立建20、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65.16公顷,比2009年增加4.8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比2009年减少1.51%;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4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比2009年降低0.29%。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充分考虑各居委会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影响的土地适应性,结合各居委会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等经济社会因素,在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保护好生态用地的前提下,逐步优化全街道土地利用布局。(一)农用地布局城南街道的农用地分布在城区外围地区,西南部以耕地和鱼塘为主,东部以林地、园地和耕地为主。1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各居委会的优质耕地,稳定耕地布局21、。规划期耕地主要分布在凤东、凤南、凤上和大南等居委会、西山农场、棉城水利所等地。2其他农用地布局园地: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规划期园地主要分布在大南、凤北、凤东、凤南和凤上居委会,要适当重视园地建设,种植名优特色水果。其他农用地:结合农田整理,优化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二)建设用地布局1、城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的各居委会将加快城镇化建设。分散农村居民点将按新型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开发改造,搞好旧村庄改造,相应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重点开发建成区内部和周边区域,优化街区用地,积极开发练江新城。形成西部城镇建设区和东22、部生态经济带的城乡空间格局。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方面,扩建234省道,根据汕头市潮阳区土地总体规划和区交通规划要求完善、改造区域内道路网。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布局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质量较差的耕地。规划至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0.9公顷以内。挖掘耕地补充潜力,合理安排补充耕地任务。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通过土地开发、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72.0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耕地保有量(含可调整地类)701.2公顷,比潮阳区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指标(416.5公顷)多284.7公顷。23、(二)基本农田保护1科学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定。规划将建设规模边界内、扩展边界内的基本农田,低等别、质量较差以及生态脆弱地区、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将高等别耕地、集中成片耕地等优质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全街道共调入基本农田254.6公顷,调出基本农田170.2公顷。全街道共划定基本农田338.9公顷,其中落实上级规划下达保护指标320.0公顷,预留基本农田18.9公顷,占上级下达指标的5。91%,以保持规划期内基本24、农田的稳定性。规划调整前基本农田平均土地利用等别为13等,调整后为13等,质量稍微有所提高。调整后基本农田集中程度有所提高,主要分布在街道域东部的练江平原和低台地。2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大政府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资金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田土地整理和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实施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生产能力。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1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城南街道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规划期内要切实搞好节约集约利用有限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59.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25、制在906.2公顷以内。开展以“三旧”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用地整治。严格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对散、杂、乱的工业用地进行清理,逐步向相邻的汕头广东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海门片区转移。合理制定项目用地投资定额标准,提高用地的投资强度。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大幅度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水平,单位工业用地产值提高2倍以上。2整合规范农村用地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科学做好村镇规划,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问题。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供给,坚持建新拆旧,26、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78.3公顷以内。3积极盘活闲置土地进一步加大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对闲置用地根据各用地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限期开发、限期完工、公开交易转让、改变用途、等价置换、临时使用等多种形式,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和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以经济杠杆促进土地整理利用;对法院查封的闲置土地,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依法无偿回收。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一)交通运输工程密切配合汕头市潮阳区道路交通规划,统筹部署全街道交通建设用地。规划期安排重点交通运输工程项目27、一项:新建汕(头)揭(阳)高速公路城南段。规划至2020年交通运输工程用地总规模为27.0公顷,新增和净增建设用地规模均为3.5公顷,占用耕地2.2公顷。逐步完善全街道道路网结构。(二)水利工程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洪灌溉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按照国家防洪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防洪除涝工程体系,重点建设潮阳区城市防洪工程。(三)其他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练江新城,规划期为建设首期,建设规模为130.0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30.06公顷,占用耕地29.06公顷。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一)生态农业建设城南街道属于城乡交错地带,28、生态农业建设是城郊农业升级的重要途径。本街道规划保留的农用地,既有一定的生产功能,也有很大的生态功能,应该加以切实保护。例如护城河南河口的农田保护区,既有保证农产品供应的重要作用,又是河口区鱼类和鸟类保护的重要屏障,生态功能十分显著,应加以严格保护。应加强对科学技术的运用,调整农业结构,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农业。提倡使用有机肥,开展生物防治,逐步取消劣质、高残留化肥、农药和难降解农业薄膜的使用。加快发展城郊型农业,重点发展蔬菜、花卉等高效精细农业,使城郊农田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又具良好的生态效益,成为城市绿地的一部分。(二)水源地和森林保护东岩水库饮用水源29、一级保护区位于本街辖区东部,承担着潮阳中心城区的后备供水功能,也是潮阳中心城区的直接生态屏障,必须加以严格保护,以加强潮阳中心城区供水安全的保障程度。(三)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环保准入。积极探索和制定环境补偿政策、排污权交易政策以及合理的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政策。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有效降低地表水、大气、固体废气物和噪声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土地污染监控和治理。严格规范工业污水的达标排放,提高生活污水的处理率,防止水污染进一步带来的土地污染。减少工业废弃物和城镇生活垃圾排放,基本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一、30、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开发滩涂和山坡地379.7公顷,合计新增耕地273.5公顷;除补充建设占用耕地(70.9公顷)外,多余的202.6公顷作为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备用地。各居委会土地开发项目见表6-1。表6-1 城南街道规划期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一览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地点总面积期 限增加耕地面积备 注土地开发五仙居委会9.92012-2015年5.4口美居委会96.12012-2015年83.5沧洲居委会26.12012-2015年13.5后双园居委会20.52012-2015年17.4凤北居委会90.52016-2019年64.6凤东居委会66.82016-2019年49凤31、南居委会40.92016-2019年27.1凤上居委会18.12016-2019年6.6大南居委会10.82016-2019年6.4合计:379.7273.5二、土地复垦土地复垦依据村镇规划结合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进行,并为新的建设腾挪空间;重点整治不符合规划的违法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禁止建设区内的现状建设用地、待迁村并点的农村居民点等。规划期内全街道规划复垦面积1.9公顷(复垦为林地0.4公顷、其他农用地1.5公顷),占2009年建设用地总面积0.18%;主要分布于凤上居委会。三、“三旧”改造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改造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104.3公顷。以功能的完善、改造为主,均保留为建32、设用地,预计所需资金为4.7亿元。旧城镇改造:全街道改造旧城镇18.1公顷,重点改造后双园居委会的城镇用地,疏导不适合在城镇发展的产业,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逐步改善城镇职能。旧厂房改造:全街道改造旧厂房11.6公顷,重点改造五仙、新宫居委会早期建设的单层简易结构厂房,提高适当建筑容积率,建设多层厂房。旧村庄改造:全街道改造旧村居74.6公顷,重点改造大南、凤上、后双园、沧洲、东内、凤北居委会等村居。改善旧村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倡集中兴建农民公寓。旧村改造要切合当地实际,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防止强拆强建。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一、土地用途分区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结合土地利用33、结构和布局调整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全街道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其他用地区等9个类型区。各居委会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详见附表6。(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全街道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43.0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3.25%,包括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的农田道路、农业设施、防护林,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40.8公顷,包括落实潮阳区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0.0 公顷,预留基本农田20.8公顷。主要分布于凤上、凤东、凤南、凤北、大南等居委会、西山农场34、和棉城水利所等地。对区内的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应严格按照或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积极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确保规划期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和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利用基本农田开挖鱼塘。4预留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间省级以上重点建设35、项目占用,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用地。(二)一般农地区包括一般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等,规划一般农地区总面积514.1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9.87%, 在各居委会均有分布。本区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特别是蔬菜、水果生产。对本区的土地要增加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良好农业生态环境,提高耕地的产出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禽畜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调整、整理复垦为耕地、园地,规划期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36、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4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和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内配置的国家和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南街道城镇建设用地区主要沿中部234省道分布,主要分布于沧州、大南和凤南等居委会,总面积898.9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34.74%。要按潮阳中心城区建设总体规划,把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改造为城镇建设用地,提高建筑容积率,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要民生工程,满足城镇化对用地的需求。(四)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全街道村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88.5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337、.42%。本区应适当提高居民点的集聚规模,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益。村镇建设用地区在全街道大部分居委会均有分布。各居委会应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内建设以内部挖潜为主,集约用地,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和废弃地;按村民自愿原则进行旧村改造。(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全街道规划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总面积128.6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4.97%。本区大部分区域已划入禁止建设用区,以严格保护。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38、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六)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全街道规划林地面积293.9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1.36%,全街道各居委会均有分布,以凤东、凤北、凤南、凤上和大南等居委会面积较大。管制规则:1林业用地区的土地主要供营林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林业用地区内耕地除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以外,也不得擅自转变用途。2鼓励区内严重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3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建设除外)占用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用地。4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地内挖沙、取土和放39、牧。(七)风景旅游用地区全街道规划风景旅游用地区土地面积6.0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0.23%。主要为东岩风景区用地。管制规则:1风景旅游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控制风景旅游用地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3尽量减少建设期间的不良环境影响,注意山林和水域的保护,建设完成后应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城南街道划定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东岩保护区等,面积共15.5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0.6%。大部分都已纳入或计划纳入旅游开发。本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2区内40、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逐步退出;(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九)其他用地区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其他用地区总面积299.2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1.56%,包括未纳入安全生态控制区的水域、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土地以及交通水利用地。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一)允许建设区1范围和面积将城南街道内现有以及规划新增的城镇、工矿、村镇建设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规划全街道允许建设区面积987.5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38.16%。241、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通过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1范围和面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划定有条件建设区。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43.1公顷,占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14.51%,占全街道土地面积的5.53%。 2管制规则(1)42、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禁止建设区1范围和面积全街道规划禁止建设区总面积190.4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7.36%,主要为东岩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练江河流水域及其隔离带等。2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43、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四)限制建设区1范围和面积指允许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规划至2020年限制建设区面积1266.8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48.95%。2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八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一、土地利用调控目标本街道的村级行政单位均为居民委员会,各居委会的土地开发以城镇建设用地为主。规划到2015年,全街道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789.0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944、06.2公顷以内。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标准,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构建宜居、高效、优美的人居环境。到2015年,全街道农村居民点面积控制在83.6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78.3公顷以内。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村庄规划和设计,优先保障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用地,积极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卫生服务设施的建设。引导新办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废弃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的力度,引导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通过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二、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45、标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控制方向,综合各居委会经济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等因素,分别制定各居委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等指标,强化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居委会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其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居委会,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农村居民点用地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各居委会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情况见表8-1。表8-1 城南街道各居委会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单位2020年2010-2020年农用地46、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规模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新增量建设占用农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规模五仙居委会3.20.040.939.733.96.53.10.05.3口美居委会49.30.048.646.344.50.90.50.081.4新宫居委会10.910.582.882.983.94.42.13.60.0沧洲居委会50.40.0201.6197.5190.2113.468.832.113.5后双园居委会10.30.058.658.459.06.03.63.617.1凤北居委会52.113.789.274.960.314.42.23.068.0凤东47、居委会67.550.279.865.864.68.81.21.547.8凤南居委会53.840.3105.194.694.021.62.23.626.4凤上居委会44.674.4125.4118.477.515.63.15.26.5大南居委会15.422.6134.2119.9112.134.45.73.56.3东内居委会4.57.475.871.672.126.210.515.10.0西山农场19.635.40.30.10.00.00.00.00.0棉城镇水利所34.865.817.214.114.00.00.00.00.0全街道合计416.5320.01059.4984.5906.225248、.0103.070.9272.0第九章 近期规划一、土地利用结构规划至2015年,全街道农用地面积1261.3公顷,比2009年增加64.6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比重增加2.50%,其中耕地(不含可调整地类)面积353.8公顷,比规划基年的2009年增加139.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945.3公顷,比规划基年的2009年增加158.1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比重增加6.1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72.5公顷,比规划基年的2009年增加154.9公顷。其他土地面积245.0公顷,比2009年减少122.9公顷。二、建设用地安排2009年城镇工矿用地为636.3公顷,规划到2015年,全街道城49、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786.4公顷。主要建设项目有新建汕揭高速公路城南段、练江新城。2009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81.3公顷,规划到2015年,全街道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86.1公顷。三、土地整治任务近期开发滩涂、山坡地开发142.3公顷,新增耕地120.2公顷;改造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103.7公顷,以功能的完善、改造为主,均保留为建设用地。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一、树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规划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编制,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街道办事处颁布实施。规划是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50、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违反。为使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制定城南街道规划实施办法。二、严格贯彻执行规划的各项指标各居委会的土地利用必须服从本规划,规划中分解至各居委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必须得到全面的落实,部门及各专项用地规划必须服从本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订。三、建立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街道内的土地出让、划拨、开发、用地审批必须符合本规划。四、建立和逐步完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要以规划为依据,以严格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为基本手段,以相配套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为保障,使规划中的各项规划用地指标得以贯彻落实。五、严格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认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以居委为基51、础单位,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实行农田保护奖惩措施。采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搞好保护区农田的保护与建设,对国家建设确需占用保护区农田的,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处理。六、开展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依托汕头市和潮阳区国土管理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体系,监测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同时,要按政策规定,根据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和规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修正,使其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协调一致,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七、认真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加强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并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与监督,提高群众52、的土地规划管理意识,从而保证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附表 1 城南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 类2009年2015年2020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例 面积比例面积比例2587.81002587.81002587.8100.00 0农用地耕地214.18.27353.813.67444.4317.17 230.33 园地18.50.7118.10.717.840.69 -0.66 其中:可调整园地0000000林地42616.46423.116.35413.3215.97 -12.68 其他农用地538.120.79466.318.02414.5116.02 -123.59 其中:可53、调整坑塘水面285.811.04268.310.37256.779.92 -29.03 农用地合计1196.746.241261.348.741290.149.85 93.40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636.324.59786.430.39897.1234.67 260.82 农村居民点81.33.1486.13.3387.283.37 5.98 采矿用地00000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小计717.627.73872.533.72984.438.04 266.80 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0 0.00 公路用地50.11.9453.32.0655.632.54、15 5.53 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小计50.11.9453.32.0655.632.15 5.53 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水工建筑物10.20.3910.20.399.530.37 -0.67 小计10.20.3910.20.399.530.37 -0.67 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9.30.369.30.369.420.36 0.12 特殊用地0000000盐田0000000小计9.30.369.30.369.420.36 0.12 建设用地合计787.230.42945.336.531058.9840.92 271.78 55、其他用地水域236.19.12136.25.2669.732.69 -166.37 自然保留地367.814.212459.47168.996.53 -198.81 其他土地合计603.923.34381.214.73238.729.22 -365.18 附表2 城南街道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保有量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近期499.8117.900117.9049.649.60068.3568.1规划远期568.1155.600155.6021.3256、1.300134.3702.4规划期合计499.8273.500273.5070.970.900202.6702.4年均增减27.40027.407.17.10020.3附表3 城南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项目2010-2015年2016-2020年2010-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144.4 59.0 41.3 96.2 39.3 27.5 240.6 98.4 68.8 1、城镇140.4 57.4 24.5 93.5 38.2 16.2 233.9 95.6 40.7 2、农村居民点57、4.0 1.7 16.8 2.7 1.1 11.3 6.7 2.8 28.1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交通用地3.1 1.9 0.0 8.3 2.7 2.1 11.4 4.6 2.1 三、水利设施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四、其他建设用地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总 计147.5 61.0 41.3 104.5 42.0 29.6 252.0 103.0 70.9 附表4 城南街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单位:公顷 调整58、至地类类型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合计1、土地整理00000104.3104.32、土地复垦000.401.501.93、土地开发273.500000273.5合 计273.500.401.5104.3379.7附表5 城南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居委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1、交通汕(头)揭(阳)高速公路新建2011-20133.53.52.2口美2、水利城市防洪工程改造2010-2012年24.724.73.5文光、棉北、城南、金浦街道3、其他练江新城新建2011-2020130.06130.0629.0659、沧州合计158.26158.2634.76附表6 城南街道分区规划表 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区单位行政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全街道(合计)2587.834313.25 514.119.87 898.934.74 88.53.42 60.23 128.74.97 15.50.60 293.911.36 299.211.56 五仙居委会54.300.00 7.814.42 34.663.73 6.411.82 00.00 00.00 00.60、00 00.00 5.510.04 口美居委会165.800.00 117.670.93 43.826.41 2.41.44 00.00 00.00 00.00 00.00 21.20 新宫居委会119.297.55 10.68.91 82.369.02 00.00 00.00 8.87.42 00.00 00.00 8.47.08 沧洲居委会300.364.421.45 34.811.60 187.962.56 9.93.31 00.00 00.00 00.00 00.00 3.21.08 后双园居委会8900.00 28.732.21 6067.46 0.20.20 00.00 00.0061、 00.00 00.00 0.20.17 凤北居委会329.3123.64 98.129.78 5516.71 15.64.73 1.10.33 195.78 00.00 66.420.18 62.118.85 凤东居委会313.143.814.00 84.927.11 66.521.25 1.70.56 00.00 18.15.77 00.00 43.513.90 54.517.40 凤南居委会327.334.710.59 68.520.92 91.928.09 1.90.58 1.10.34 10.31 00.00 77.423.66 50.815.52 凤上居委会314.566.121.62、03 25.88.19 7523.84 40.112.76 30.96 00.00 00.00 61.119.42 43.413.80 大南居委会305.419.66.43 216.87 114.437.47 9.23.01 0.50.16 62.520.47 15.55.08 43.714.32 18.96.18 东内居委会114.16.35.53 8.67.54 73.564.42 0.50.48 0.20.21 19.216.79 00.00 1.71.53 43.48 西山农场33.630.490.57 3.19.19 00.00 0.10.34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棉城镇水利所121.956.546.39 4.73.88 13.911.44 0.40.32 00.00 00.00 00.00 00.00 46.3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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