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建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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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6314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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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和所承包内容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xx”住宅小区建安工程1.2 工程地点:路以北1.3 工程规模:xxxx建安工程,包括地上1#、2#、4#、5#、商铺D、E栋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54832.23m2,其中地上120908.09m2,地下室27693.19m2。各建筑物层数、面积见下表。栋号 层数建筑面积(m2、2)备注1#栋3030536.92#栋3331148.94#栋3024623.025#栋3232729.78商铺D、E栋36230.95地下室127693.19合计154832.23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为甲方提供的“xx”住宅小区 #楼建安工程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的全部建筑单体土建、初装修(详见装修标准附件)、防火门、消防疏散、应急指示灯及其水电安装工程和经图审后出具的设计变更及其有关解释、说明。水电安装包含室内外上水、下水(下水接至外墙第一口下水井,不含下水井),并包括所有弱电线管预埋(全区域网)及楼道电子对讲系统管道预埋,包含商铺、地下室、物业用房的开关、插座、龙头等水电按施工图3、(及发包方通知)安装到位,住宅每户安装户内开关箱。(载客电梯、消防、楼道电子对讲门铃系统不含在本合同中)。2.1 .1土建部分:2.1.1.1承包内容为甲方提供的“xx”经图审后的建筑工程施工图纸的部分土建工程,不含桩基工程。2.1.1.2地下车库包括车库以下的基础至顶板面除甲方直接分包以外的所有土建部分(含后浇带、基础砖胎膜、砖胎膜抹灰、止水带、防水及保护层等所有工作内容,顶板防水保护层以上内容不在施工承包范围内)。2.1.1.3基础包括所有基坑及基槽开挖、以及大型土方施工完成后50cm以内的现场高差及边坡不齐的局部土方,不包括地下室整体土方大开挖、室内外回填土的回填、夯实,不包括地下室顶板4、上部所有回填土,不包括深基坑支护。2.1.1.4抗渗砼含砼外加剂,由甲方、监理随机抽查,若发现外添加剂不合格,视同整个工程防水砼未添加外加剂,外加剂费用由甲方全额双倍扣回,防水处理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2.1.1.5未明确部分,按施工图纸执行2.1.2 安装、装饰部分:2.1.2.1 雨水施工至距建筑物外边线第一口雨水井(不含井)。2.1.2.2污水施工至距建筑物外边线第一口污水井(不含井,不含化粪池、下水管)。2.1.2.3地下室水电安装工程包含在乙方承包范围内。(但地下室二次供水设备不包含在内,由乙方安装二次水管碰通)2.1.2.4住宅标准层自来水出水表后,每户安装一个水5、源点。住宅标准层电源分户主线接至施工图的各单元集中分户箱,内线管按施工图预留到位,安装户内开关箱,但户内不穿线,只有客厅顶棚装60W白炽灯一盏,开关插座各预留一个,其它房间预埋管穿钢丝、暗盒安装到位,主卫生间预留一个水龙头。管道井内水管、水表由乙方施工,水表甲供。下沉式卫生间只施工到立管三通,非下沉式卫生间排水管施工到位。2.1.2.5门面、商场、物业管理房、地下室照明、电源及其它配套电力系统进线按施工图接至小区专变送到地下室的电表箱及配电箱。(电梯井排污泵、电表箱、配电箱、地下室的桥架、电表配电箱前段电缆以及电梯电缆、与相关电线、电缆未包含在内)。2.1.2.6装饰部分内容为按施工图所需的设6、计铝合金窗,铝合金百叶窗,入户防盗门、防火门及其他外墙瓷片(甲供)、电梯前室装修(不含一层入户大堂及前室,不含电梯门套)等工程。以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甲方通知为准。2.1.2.7 除二次装修(入户大堂及一层前室、架空层、地下室车库砼底板以上地面二次施工、商铺门面门、外墙干挂)、消防、电梯、电表以外的强电(含电表箱)、发电机组、二次供水、防雷装置、室外给排水、智能化管理、绿化工程垃圾站、外墙亮化、天然气工程、三网合一及有线等由甲方单独发包外, 所有施工图内容包含在乙方的承包及管理配套责任范围内。2.1.3总包服务费及分包管理费按分包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费用计取(不再计其他费用),总包7、服务费及分包管理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1.3.1各分包商使用总承包商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提供水电接口,现场安全文明,协调分包工程进度,各专业交叉作业配合协调,分包工程资料的汇总整理,一起报建委验收,分包工程验收的费用各分包商负责。2.1.3.2对各分包商的配合、协调、管理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和分包商进行质量、进度总负责所发生的成本、规费和税金各自负责;2.1.3.3总承包服务费不因任何情况变化而调整,且不得向其他各分包商再收取任何总包服务费和措施费及其他任何费用(除水电费外)等。2.1.3.4电梯总包服务费及分包管理费按6000元/台计算(不再计其他费用,不另外收取2%管8、理费用),2.1.4以下由甲方单独发包土建、安装工程不计配套费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室外道路、高低压配电、燃气工程、园林景观、防火卷帘、二次装修、二次供水等。2.1.4.1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界定:由各分包单位负责。2.1.4.2分包工程成品保护由各分包单位自行负责。2.1.4.3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评定直接影响整体工程的,由分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分包单位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2.2 其他辅助工程及费用:2.2.1 甲方已完成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即“三通一平”),并已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施工场地内的临时道路由乙方负责施工、维护和保养,施工用水9、电由甲方代收代交,施工中产生的水损电损按各自用量各栋号分摊。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临时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自行拆除,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必须符合文明施工标准,施工中一起配套附属设施如场地硬化、附属用房等均不予计算。2.2.2 甲方需承担检测检验费用,根据文件湘建价2014113号文M.4.11条规定。2.2.3 施工场地内的雨水、积水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排放到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不予计算。地下渗水由甲方负责。2.2.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均由乙方清运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不予计算。2.2.5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均由乙10、方承担 ,不予计算。2.2.6乙方为确保合同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增加的一切费用不予计算签证(如修施工道路,模板周期使用费等),甲方特殊要求超常规施工除外。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3.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水电、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质保维修、按政策规定各自缴纳相关费用。第四条 合同计价:4.1 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最终以实际完成结算为准。暂定地下室 1800 元/平方;商业1600 元/平方;住宅 1500元/平方。4.2计价原则:4.2.1本合同为清单计价,按实结算总价下浮承包方式本项目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颁发11、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和2014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印发及的通知;湘建价2016134号关于取消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材料价格按xx市定额站发布的xx建设造价施工同期的价格执行,人工工资价格按湘建价(2014)112号文中xx地区的综合工资单价执行,社会保险费计算,在以上原则的基础计算税后总价下浮 计算工程造价,甲指甲供项目不下浮。4.3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双方约定:本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按实计算按合同条款12、条执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特别约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增加的承包范围的计价按设计变更计价原则执行。现场签证及变更签证须按业主规定,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且现场签证自发生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手续,否则,缺前述任何一个条件其签证均无效。业主方任何个人、部门、单位出具的变更和签证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均不得作为结算依据。4.4乙方为确保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因赶工增加的一切措施费用不予计算签证(如修施工道路,模板周期使用费、不计附属设施)。在合同外发生土方挖运,不按预算外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计价原则计价,约定按场内挖运土石方按10元/m3总包干价,场内挖土外运土石方按25元/m3总包干计13、价(运距远近、卸土场地费用都由乙方负责)4.5特别约定: A、质量通病防治费按100%计算;B、社会保险费计算100%;C、配套费分包工程造价的2%计算;D、保温工程如甲方指定分包,按图纸按工程量及预算造价的10%计算费用补偿施工方;E、按现行定额、取费标准、规范、施工同期xx工程造价,没有的价格双方协商。F、窗户如果甲方指定外包,收口、填缝、外墙渗水由甲方指定外包方负责。说明:(1)施工当期与xx建设造价发行期保持一致;(2)如果当地“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停办,或者所办内容已经失效,不具备可比性,双方协商解决;(3)因施工方原因超过工期节点和总工期导致水泥、商品砼、钢材价格上涨的部分不予调整。14、(4)计时工造价计算方法:按120元/工日计价,税费另计算。4.6本工程除本合同约定固定情形外,不因其他任何因素(包括人工工资调整、国家政策性调整、环境因素及其他原因等)而变更。4.7甲供材料:甲方供应材料乙方需按实申报认领,造成浪费损坏乙方自负。并在付工程款扣回。甲指甲供材料均应包含17%增值费发票,甲指甲供项目及材料均不下浮4.8 材料品牌及价格:序号名称单位要求价格1建筑钢材吨涟钢、湘钢、武钢,萍钢型号按设计2混凝土立方按设计标号富强、华龙,建强等同等品牌3水泥吨华新、海螺、南方4公共区域防火门樘满足消防验收甲指乙供5推拉门M2暂不计算6外墙瓷片m2瓷片甲供甲供不计入造价7给排水材料湘材15、中财、顾地管道8水表只甲供甲供不计入造价9电线电缆金杯、金龙10应急照明 统一标准和品牌11配电箱开关统一标准和品牌12桥架甲指乙供指定品牌13楼梯扶手甲指乙供指定品牌14阳台栏杆甲指乙供指定品牌15防水用材SBSm2地下室底板、顶板采用东方雨虹、地下室外墙和屋面防水卷材用中原、大地第五条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序号时间节点付款比例暂定付款基数(元/m2)1主楼地下室完成并验收合格(因甲方原因除外),项目首次开盘(最迟以2017年5月28日为准)后一个月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造价70%2主楼十层以后到十五层支付进度款,以后每增加五层,按已完工程量造价的支付70%3主楼结构封顶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造价7516、%4砖砌体工程完成一半,按已完工程量造价的支付75%5砖砌体工程完成全部完成,按已完工程量造价的支付75%6主楼装饰以每10层内外墙粉刷完成付装饰工程造价的70%;70%7外墙脚手架落地按已完工程量造价的支付80%8达到验收条件后支付至工程合同暂估总造价的86%9竣工备案及结算完后支付至总结算造价(甲方审计时间为3个月内);90%10甲方交付结算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11质保金退还:根据保修条款,哪部分保修时间到期就返还哪部分12履约保证金及退还: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按建筑面积100元/m2向甲方缴纳,退付方式:开盘后十天内退保证金的80%,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2017、%。 注:乙方必须在次月5号前上报上月进度款给甲方进行审核。 第六条 工期:6.1 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为绝对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等);工期的起止时间自甲方下达的开工令或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之日止。6.2 工期调整:本工期双方已经考虑了天气、政策、市场等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在内,除不可抗力(仅指7级以上地震)、甲方重大的战略投资调整(此项调整须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外,其他任何原因均不作任何工期调整。6.3合同总工期已包含了四方验收前所需要完成的全部工程工期(包括总承包商承包范围的工程及所有分包工程的工期)。第七条竣工验收标准、质量标准7.118、竣工验收标准:合格;质量等级:合格。7.2所有工程材料及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品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技术、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标准,国家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引用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严禁偷工减料擅自更改设计和降低质量验收标准。 7.3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和现行规范规程及甲方有关标准要求施工,如乙方发现设计有不合理的,应提出合理化建议,甲方协同设计院修改。7.4材料设备供应与检验7.4.1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分四种类型;甲定品牌、定质量等级、定价格,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甲定三种以上品牌、定质量等级,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甲供材料;乙方自主采购的材料及设备。19、7.4.2材料设备检验;7.1条中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要求进行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且具有政府相关部门准入证明及出厂合格证能保证验收。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由甲方、监理方、乙方共同签字验收。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呈报材料验收记录表一式三份,由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乙方三方签字认可后,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7.4.3乙方自主采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要求采购,并按施工规范要求的材料验收程序报验。7.4.4根据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具有厂家或总经销、总代理销售单以及出厂合格证明的基础上20、,甲方、监理方、乙方等相关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计量费、试验费、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7.4.5对各种材料改变和代用必须征得甲方、设计方、监理方同意,并签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能使用。7.4.6甲方工程部、审计部有权对进场材料设备随时进行抽查,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场7.5质保期内,因发生质量问题,总承包商须在3天内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无条件扣回,同时有权对总承包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行为要求每次承担相应(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总承包商无异议)的违约金(甲方自行维修的,不解除总承包商的保修责任和义务)。无论总21、承包是否按合同约定承担了维修责任,总承包商对在保修期内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总承包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7.6总承包商应对其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对分包商的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7.7质保金到期需返还时,总承包商须提前3个月出具返还质保金的书面申请,否则甲方从总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相应顺延3个月。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8.1甲方的一般责任和义务甲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1)按照工程进度及总承包商图纸需求计划提供施工图纸6套;(2)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3)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4)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文件,在22、1 4天内给予答复(起始时间以甲方工程部资料员书面签收时间为准)。(5)在施工中发现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直接影响施工进度的,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在三日内给予答复。(6)甲方工程部在甲方直接分包单位进场开工前负责书面通知乙方并督促乙方和分包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书,如乙方和分包单位有争议,由甲方协助裁决。(7)甲方工程部在分包单位进场开工后,负责协助乙方督促分包单位保护好乙方的成品与半成品,如有损坏且分包单位不予复原的,由甲方代乙方扣回相应损失8.1.1现场的准备和移交甲方完成现场准备工作,并向总承包商移交现场。现场应具备以下施工条件,开工后继续负责以下事项遗留问题:(1)清除现场内地面,包括房屋拆迁23、青苗树木迁移(或赔偿);(2)水源接口;(3)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4)电源接口;(5)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总承包商,并进行现场交验。(6)对上述条件或工作的具体要求(如水源管径、电源的额定功率、接口的位置等)。甲方以书面形式移交施工现场,并进行交验。总承包商应对上述设施妥善管理和保护,并保证在整个施工期内处于可使用状态。8.1.2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书在开工前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证书及手续(总承包商应取得的批准除外),甲方将尽力在开工前完成,总承包商协助。根据相关规定,应该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将按照规定的金额或比例支付。8.2甲方的权利8.2.1要求撤换总承包商管理人员的权利24、如果总承包商管理人员的工作不能得到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满意,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新的管理人员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8.2.2变更权利甲方有权发出书面指令对本工程进行变更,总承包商必须遵守并执行每项变更指令。8.2.3委托监理甲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监理。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已经注明,甲方将在签约后一个月内,在工程开工以前,业主将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详细资料、职责、权限等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商。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9.1 乙方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须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联系、安排及协调直至完成整个总承包工程。 (2)25、乙方按照合同完成的工程应完全符合合同并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预期目标。乙方的工作应包括约定全部合同工作内容。 (3)工程现场的生活办公区设置及建筑应符合甲方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4)总承包商应按照质量保修条款的要求和约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和职责。(5)乙方应为工程的设计(如果合同中约定为乙方的工作)、实施、竣工及修补缺陷而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照管、监督、劳务、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临时工程以及其他所有相关物品或工作。(6)乙方必须在正式进场施工前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给甲方,并经甲方及监理审核确认后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7)乙方现场布置的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布置必须合理,并需根据甲方提出的26、指导意见调整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布置位置,并相应增减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数量。(8)乙方必须确保材料资源、劳力资源的投入,满足各施工阶段对材料、劳力资源的需求,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工期节点。(9)乙方必须确保本项目所有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商、独立分包商负责的工程)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竣工验收及备案条件,并完成所有法定的手续。(10)提供为保障现场安全所需的围墙、护网及护板等。(11)乙方须负责对整个工地的看管与保安工作。(12)隐蔽工程验收前主动与分包商确定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子槽、孔洞、榫眼等的位置,并给予分包商足够时间去供应及放置由分包商负责完成预埋工程之电缆、电线27、管、其它管道、预留配件等于适当位置。(13)协调不同工种工作以确保在施工时形成配合。配合土建施工程序并召开机电统筹协调会议,以确保各分包商的施工情况能够满足及遵循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表要求。(14)预留管槽、孔洞、榫眼等,预埋套筒,使用后予以填充密封,并用适当的填充包围电线、电缆、管道的缝隙。对穿过混凝土结构和二次结构之预埋套管之内外空隙的填充,必须满足防水、人防、消防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指派其他单位封堵,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或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和分包商的具体职责界面如下:1)桥架和母线的防火封堵以及管道套管内外的封堵由乙方与分包商分别完成各自施工范围内的封堵;若乙方与分28、包商共同使用,则由乙方负责封堵;2)若因乙方预留不到位或现场管理问题引起洞口或套管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封堵。(15)竣工时执行全面清理,包括清洁所有已完成的分包工程及其设备,但分包商须在所负责工程竣工和交付给总承包前须自行清洁完所负责的一切工程及其设备。(16)墙体节能基金和散装水泥缴费及退还:如果甲方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缴纳工程墙体改造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若需由乙方负责办理退费,乙方需保证按政府规定退费办法将上述费用退费给甲方,否则甲方将从结算款中扣除上述未退还的费用,若因设计原因造成不能全退或部分退还的除外。(17)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不得偷工减料。29、(1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19)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控制质量通病,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遵循“提前计划,过程落实,总结改进”的原则,杜绝楼板裂缝、墙体裂缝、楼地面渗漏、外墙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渗漏等质量通病的发生。(20)乙方还须负责对分包工程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费用由甲方工程部裁定。这类工作主要有如下几项(但不限于此): 1) 用水泥砂浆等材料填实设备、管道、框架及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及孔洞,并达到所要求之防火等级(上述缝隙及孔洞的封堵,包括预留的和因变更增加的所有工程量)。 2) 因乙方没有或部分没有完成的预留、预埋工作而导致的任何修补工作。修复所有受30、影响的工程,及完成其它一切有关土建工程的项目。3) 进行其它一般所需的修补工作。乙方在其总承包合同价款内的措施费中已经考虑了此类工作的费用。若总承包商不能及时实施填补与修复工作,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为此项工作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或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21)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先期从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中支付,不足部分将从应付工程款、剩余工程款、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在事后3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甲方账面上的资金额不足,甲方有权追缴,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2)施工用水、电由甲方代收代缴,施工中产生的水损电损按各自用量各栋号31、分摊。(23)甲方指派限本工程内的计时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指定的变更签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如搭设样板房等),如乙方拒绝施工或拖延施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4)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要求和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真实编制结算书,乙方应保证其编制的结算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2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职资料管理员及时整理、收集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各阶段的工程技术资料(含设备及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收集时间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技术资料达到xx市城建档案馆及市质监站验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甲方提供xx市备案制度要求合格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32、三套(其中原件二套)。如果工程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工程质量等级的认定,延误工期或导致房屋产权资料等手续不能及时办理的(非承包方原因除外),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26)施工阶段每周开工程例会前一天提交周计划及周进度情况(周报),每月20号前提交本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和下月的月施工进度计划,当月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总进度计划时,乙方应在两日内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经监理方、甲方批准后执行,但不免除乙方延误工期所承担的责任。(27)乙方必须委派专职安全员坚守工地,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经常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现场张贴、悬挂安全标示,严格按照国33、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施工,并做好安全检查防护措施。乙方承担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期间的整个过程中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相关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警告信号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28)进出施工工地上市政道路或小区己完成道路面层的道路的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才能上路,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汽车冲洗设施,其费用乙方承担。(2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搞好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人员相互礼让,防止违法乱纪的事件发生;要爱护公共投施和居民设施,如有损坏,应接受处罚并赔偿其损失;现场施工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有关规34、定要求,并接受检查;须及时办理施工时工伤保险及有关手续,承担各项费用。(30)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办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施工安全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技能培训证等各种证照,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31)乙方必须为从事作业的员工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强制性保险。(32)乙方应严格审查承包范围内各专业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或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向甲方提出投计施工图中明显的常规性的错、漏、空、缺等错误。9.2乙方对分包商及指定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工程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日期承担本工程(包括独立分包工程、指定分包工程、指定供35、应的材料、设备)内的各项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工作。这些基本的设施包括以下所列项目(但不仅限于此): (1)向分包商提供辅助设施及贮存库房。在施工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需迁移已建造的分包商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库房,分包商应负责迁移的所有工作及费用,乙方不得提出工期及费用的索赔。当工程竣工时现场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库应全部拆除,所有的拆除和清场的责任均应由分包商负责。 (2)提供工地内的临时道路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清除分包商施工面内障碍,及时为他们提供所需的工作面。(3)提供工地上现有临时垂直运输机械供分包商卸货、垂直运输之用;提供现有的机械设备帮助指定分包商将其大型材料、设备吊放36、至作业现场。 临时垂直运输拆除时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4)提供工地内现有提升机、脚手架等供分包商合理使用,但脚手架搭设要求应满足安全规范,脚手架拆除时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5)允许分包商合理使用乙方设在现场的卫生设施。 (6)工程进行期间每一层提供足够的照明及电力配电箱和所需电力负荷;每两层提供足够的工程用水驳接点;对所有使用总承包商提供工程用水用电接驳点的分包商进行挂表计量,定期向分包商收回垫付的水电费用。(7)向分包商提供办公、生活照明用电和生活用水点,并在完成工程之后清除一切遗留在工地之垃圾和材料。(8)向分包商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点、线等。 (9)乙方安排分包商垃圾、废料堆放地点(堆37、放地点应设在红线范围内)并负责清理由分包商堆放至指定地点的垃圾与废料。现场施工垃圾应指派专人管理、检查,督促各分包单位及时清理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指派其他单位清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0)施工电梯需保证甲方及指定分包商的需要,楼内电梯必须做好防水、防护措施,并承担防水、防护等管理责任。(11)其他未尽事宜按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规定进行管理、配合、协调等工作。9.3乙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9.3.1乙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范围:(1)本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包施工工程范围、独立分包、指定分包、指定供应商施工的各分项工程范围。 (2)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38、法规、建设消防防火规范和本合同的约定,对消防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计、消防工程质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组织、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事宜承担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同时,乙方在施工现场采取的消防管理制度、措施应符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9.3.2乙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责任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2) 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查验消防安全管理范围内涉及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39、保证消防施工质量。(3)乙方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或未按本条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范围内涉及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的进行审查,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发的火灾直接损失、工期延误损失、甲方更换消防产品、建筑材料和室内外装饰材料的费用等)。甲方有权根据损失金额直接从未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如未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总承包商继续追偿。9.3.3乙方对于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40、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2)乙方应保证现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应针对施工现场使用明火作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保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乙方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妥善存放施工器具和材料,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4)乙方应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临时建筑、设施和在建工程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预案,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参41、加消防安全演练。(6)如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履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和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由于乙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而给业甲方造成火灾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损失的金额直接从未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如未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9.3.4乙方的消防安全组织和灭火救援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在进场前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体系和消防应急预案,并报甲方批准。乙方项目经理应作为甲方组织的施工现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构成员,按甲方要求参加应急事件的处置,并按甲方指定的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履行相关职责。(2)乙方应在消42、防安全管理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对于消防安全管理范围内发生的火灾,乙方应立即按照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和扑救火情。乙方应根据火情及时报警,并为公安消防机构火灾扑救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保障。(4)由于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或未按约定组织灭火救援的,乙方应对甲方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根据损失金额直接从未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如未付乙方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乙方因承担消防43、安全管理责任、采取消防安全措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措施费中,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第十条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要求:10.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管理要求: 10.1.1甲方及监理验收前,施工方做好隐蔽部分书面自检资料,并附影像资料供甲方、监理方在验收当天核对并签字确认。验收前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理方、甲方、设计院和质监站及有关单位。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及有关单位。10.1.2隐蔽覆盖前的检查:未经甲方代表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覆盖,当任何部分的隐蔽工程或达到中间验收部分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甲44、方、设计院和质监站及有关单位。甲方代表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且不得无故拖延。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通知24小时后没有批复,乙方可以覆盖这部分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10.2设计变更管理要求:1O.2.1设计单位发出的变更通知须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监理签字并加盖印章方可实施,否则变更工程量甲方不予签证。10.2.2甲方发布的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由甲方项目现场负责人及监理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方可实施。10.2.3.严禁乙方擅自变更设计。乙方可提出设计变更书面建议,交由甲方审查,被采纳的通过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程序实施。10.2.4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只作为实施45、通知单,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外,还必须有相对应的实施后的签证单一同作为结算依据,否则甲方不予结算。10.3进度管理要求:10.3.1乙方必须按照所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如发现工期拖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进度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工程,乙方承诺不受自身资金等原因而影响进度。10.3.2乙方每月20日前甲方和监理方提交上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和当月的月施工进度计划。10.4现场管理:10.4.1甲方用书面形式将设计院、监理公司及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姓名、职务、所担负的工作和联络方法通知乙方。10.4.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将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姓名、职务、所担负的工作、联系电话及有关资46、格证书(五大员)复印件报送甲方,未经甲方同意,施工期间不得变动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对于不称职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10.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1O.5.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10.5.2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105.3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0.5.4接受甲方、监理方和安监部门检查,做好安全资料工作,参与安全工作的评比。1O.6现场签证管理:1O.47、6.1乙方提出的现场签证一式六份,内容、格式必须符合同规定,否则将被退回。10.6.2签证项目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合格后2天内(隐蔽工程必须先签证并附有摄影影像资料后隐蔽)向建设方提交经济签证单,建设方经办人必须在15天内,核实现场签证量。应签证的项目在验收合格后7天未提交签证单,视为自动放弃,甲方不予补签和结算。1O.7工程技术资料管理10.7.1各施工项目必须配备专职的资料员;10.7.2所有的工程文件、技术资料都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文制度;10.7.3技术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及时、有效;10.7.4对于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实单要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工程相关人员,并在图纸上相应部位标注清楚48、。10.7.5所有的材料进场,需要有材料合格证、供应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必须遵循先送检后使用的原则;10.7.6所有的检验批及各工序的验收必须先有资料后验收签字,杜绝验收后补做资料的行为;10.7.7乙方项目部必须明确实验计量员、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在工程技术资料方面的职责;10.7.8隐蔽工程必须先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后实行隐蔽;10.7.9资料员必须按时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各相关部门,做到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负责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分册、汇总和装订成册工作。10. 7.10所有上交甲方工程的资料(含签证单)必须至少有1套是原件,且必须真实可靠、报送及时10.7.11所有签证在经甲方49、签署书面意见后,必须至少返还一分原件给乙方存档。第十一条竣工资料:11.1乙方应统筹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工程的竣工资料并按甲方要求整理、装订后,向甲方提交 4 套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且乙方同意剩余的工程款不予支付,作为损失补偿,多退少补11.2甲方从正式接受乙方结算文件起三个月内审核完毕。在审核期乙方接到甲方审核通知时,必须按甲方审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及时对审,否则审核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审核延误,甲方概不负责。第十二条工程验收12.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根据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50、一2013及施工图纸与xx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文件进行白检、白评,自检合格后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 1整理好全部的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提前三天书面申请甲方、监理方及相关单位(勘察单位、设计院、质监站等)组织验收,各项验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12.2工程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正式备案日期为准。第十三条工程移交、工程保修13.1工程移交: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乙方应无条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13.2乙方不得单方面留置本工程,若留置本工程或不按规定移交竣工资料或移交不全面的视为乙方违约,则从甲方实际遭受损失的时间开始,乙方除按每天1051、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延期移交工程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3.3乙方按照建设部(2000)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规定如下:13.3.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保修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13.3.2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13.3.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所有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两年;13.3.4屋面、外墙面、外窗户、阳台、卫生间地面及其他房间有防渗要求的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部位、外墙面瓷砖脱落保修期为五年。13.3.5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保修期为一年;1336其它未说明的因施工责任造成的项52、目保修期为两年;凡因承包方施工质量问题,在上述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无偿保修。13.4乙方应在本工程竣工前与甲方签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3.5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等任何方式的通知4小时内回复,且24小时内(紧急情况下两小时内)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维修,另在同一部位乙方维修两次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按甲方发生直接成本加15管理费计算,在乙方工程尾款及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当质量保修金不足够支付维修费用时,乙方必须及时予以补足。13.6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保修期限内53、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和损失费用。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5.1甲方违约责任15.1.1甲方未及时提交本工程相关资料,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若影响工程关键工期的按实际情况顺延15.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如超过1个月,超过时限按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向乙方支付利息。15.2乙方违约责任15.2.1乙方不准转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工程,如发现转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5.2.2工期违约15.2.2.1因乙方原因实际工程超过本合同规定工期或节点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按54、每天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延期交房给业主赔偿的延期交房违约金及其它相应失。其中10层以下节点每延期一天,乙方按每天3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提前合同工程完成本标段承包任务,每提前完成l天奖2000元。累计工期奖罚金额不超过合同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5)。但延期2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对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据实计算下浮30%后办理结算,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50万的延期违约金后清理退场。15.2.2.2施工过程中乙方停工或减少人力物力致使工程进度延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15.2.255、.3乙方因自身资金等原因影响进度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乙方向甲方支付50万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5.2.2.4如乙方实际工程进度比甲、乙双方约定的计划工程进度延期一个月或乙方原因停工、怠工5天以上以及乙方对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同意除外)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乙方发出乙方退场通知,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或应当送达至乙方之日起,本合同及双方之间签订的所有补充协议解除,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天内全部无条件退出施工场地。15.2.3工程质量违约: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设计、国家及行业标准或合同要求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立56、即返工,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5.2.4其他违约15.2.4.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一周内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5.2.4.2若出现乙方雇佣的农民工、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所采纳材料的供应商到甲方工地、办公场所打架闹事、集会上访或实施其他行为影响甲方经营、销售、施工及工地周边秩序的事件,每发生一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15.2.4.3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不满足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如已经使用的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57、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5.2.4.4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完成竣工备案(非乙方责任造成的除外)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天。15.2.4.5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致甲方需要对第三人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5.2.4.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毕退场事宜的,应当每日向甲方支付1 O万元违约金。15.2.4.7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后,甲方有权将工程另行发包,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58、及其他证照、手续的变更,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变更,应当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15.2.4.8双方之间关于工程结算或工程款支付的纠纷不能成为乙方拒绝退场、拒绝移交工程或拒绝移交资料、拒绝办理备案的理由。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遇合同执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向xx楼区人民法院提起仲裁。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日期及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叁份。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乙方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电话: 电话: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托代理人(签字):附件(一):承包合同约定平方包干单价预算清单附件(二):甲方指定品牌及价格材料清单附件(三):装修标准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