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总体规划方案(2012-2030年)(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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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总体规划文本(20122030)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镇域总体规划2第三章镇区建设规划9第四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18第五章附 则18附表一 临江镇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2012-2030)19附表二 临江镇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2012-2015)19附表三 规划避震疏散场地一览表19附表四 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19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实现市中区“十二五规划”战略,协调市中区区域城镇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临江镇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实现临江镇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2、部镇规划标准、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订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与技术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3、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4、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乐山市市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6、乐山市临江镇总体规划(2004-2020年);7、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8、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10、城市道路3、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11、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12、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13、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的补充规定; 14、其他地方及部门相关技术规定。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坚持贯彻执行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方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坚持把集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镇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第四条 规划原则(一)节约用地、保4、护耕地的原则。城镇空间布局紧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既要保证城镇各项功能有效运转,又要节约土地资源。规划应当有利于切实保护耕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二)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临江镇规划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防治生态环境恶化。要根据生态环境容量,科学确定城镇发展规模,为城镇居民创造安全、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三)合理布局、完善配套、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布置各类城镇建设用地。坚持城乡统筹,分级完善镇区和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四)因地制宜5、塑造特色的原则。规划应加强对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重视城镇特色的塑造,避免城镇个性的丧失。(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远期和近期的关系。在坚持“统一规划、科学统筹”的同时,兼顾分期目标的实现,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第五条 规划范围(一)镇域规划范围镇域规划范围指:本规划确定规划范围为市中区临江镇行政辖区范围,含7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20.15平方公里。(二)镇区规划范围镇区规划范围指:东到嘉燕路,西至光辉木材加工厂,南接临江河,北靠嘉燕路,面积约1.07平方公里。其中镇区建设用地面积为51.65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第六条 规划期限结合临6、江镇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经济发展目标,确定临江镇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2012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30年。第七条 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附件(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第八条 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文本中用黑体字加下划线表达的部分属强制性内容。第二章 镇域总体规划第一节 功能定位与规模确定第九条 城镇功能定位临江镇是市中区城乡统筹示范镇,生态田园小镇,以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都市农业和商贸流通为主的旅游型城镇。第十条 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一)人口规模现状镇域人口为0.92万人,预测到近期2015年,7、镇域总人口为0.97万人,预测到远期2030年,镇域总人口1.10万人。(二)城镇化水平现状城镇人口为0.20万人,城镇化水平约为21.7%;预测到近期2015年,城镇人口为0.2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7.7%;预测到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为0.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5%。第二节 城乡发展战略第十一条 城镇发展战略临江镇立足于打造集竹海森林公园、现代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宜居生活于一体,具有丘陵景观特色的旅游小城镇,着重依托区位交通优势,强化丘陵城镇服务职能,以特色农业兴镇,生态经济强镇为总体思路,推动商贸、旅游等服务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山区资源优势,重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抓好养殖业、8、农副加工业、速生经济林、茶叶、无公害蔬菜等项目的发展,大力发展全镇科教文卫事业,大力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全镇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完善全镇文化卫生福利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第十二条 镇域空间结构城镇空间发展组织结构为:“一心,两轴、两点”,一心带两轴,两轴带全镇,两点作为补充的空间结构。一心为临江镇镇区,为全镇的核心,负责全镇的物资中转、旅游带动和商业服务业,服务全镇。两轴:以嘉农镇至燕岗镇的快速通道(嘉燕路)为发展主轴;以苏稽镇至九里镇的主要交通道路(苏九公路)为城镇发展次轴。两点为:规划临江镇的砖房村和隔河村等两个中心村。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第十三条 总体目标加强城镇自身建9、设,使城镇空间拓展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进行,创造良好城镇形象;镇域综合竞争实力明显加强,实现经济总量稳速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实现人口、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和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十四条 经济发展目标确定规划期内临江镇近期国民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4%,远期国民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0%,产业结构将由2011年的55:30:15调整至2015年的40:35:25,到规划期末2030年将调整为35:30: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期不低于20000元,远期不低于35000;农民可支配收入近期不低于9500元,远期不低于23000元。第十五条 社会发10、展目标到规划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水平明显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第四节 村镇体系规划第十六条 村镇等级结构规划临江镇村镇体系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结构;第一级:临江镇区(临江镇城镇规划区);第二级:中心村(砖房村和隔河村);第三级:基层村(立新村、跃进村、游坝村、稻香村和禾丰村)。第十七条 村镇规模结构镇区:临江城镇,人口规11、模约0.5万人;中心村:砖房村和隔河村,人口大于900人;基层村:立新村、跃进村、游坝村、稻香村和禾丰村等5个行政村,人口为5001200人。第十八条 村镇空间结构规划临江镇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村镇空间布局结构,以对外交通线为发展轴,采用点轴发展模式的空间布局结构。一个中心:临江镇区;两个基本点:砖房村和隔河村两个中心村形成的镇域副中心。第十九条 镇村职能结构镇区:临江城镇,市中区西部一般镇,镇域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旅游服务基地,农副产品集散地。砖房村:商贸型,生活赶集及生活居住(以发展茶叶种植、商业服务业为主);隔河村:旅游型,乡村旅游业及生活居住(以发展茶叶种植、乡村旅游为主);跃12、进村:农业型,农副业生产及生活居住(以发展茶叶种植、传统种植为主)立新村:农业型,农副业生产及生活居住(以发展茶叶种植、传统种植为主);游坝村:农业型,农副业生产及生活居住(以发展茶叶种植、蔬菜种植为主);稻香村:农业型,农副业生产及生活居住(以发展茶叶种植、传统种植为主);禾丰村:农业型,农副业生产及生活居住(以发展茶叶种植、传统种植为主)。第五节 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第二十条 产业发展战略结合临江镇的区位条件、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确定临江镇的产业发展战略为:“做大三产、转变一产、控制二产”。(一)做大三产重点发展旅游业,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依托竹海公园、临江河和田园景观等优美的资源发展生态旅13、游观光业,展现田园风光,吸引乐山城区及周边居民来此休闲、娱乐,带动临江镇第三产业的发展;努力打造成为全镇经济的重要支柱;打造市中区“休闲观光、旅游度假”特色城镇。(二)转变一产继续依托茶叶产业的龙头带领作用,加快土地流转、整理,进一步扩大茶叶种植面积,以“福选九号、名山一三一号”为重,并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抓好生猪、小家禽等养殖产业,重点培育年出栏2万只以上的养殖大户;以游坝村、砖房村等临河平坝地区重点发展蔬菜产业,培育成市中区重要的蔬菜基地。(三)控制二产临江应依托现有工业企业(乐山市宏浩制铁有限公司、乐山市天源锌粉加工厂和三环公司工业硅),引进环保型企业,适当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茶叶深加14、工企业,形成临江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布置在嘉燕路西侧。第二十一条 发展重点和措施稳定优化第一产业,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第二产业。第一产业: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传统农业向都市农业、现代农业方向转型,为农民增收。重点实施基地建设:建设临江茶叶基地;建设优质种猪基地,特种养殖基地,形成产业化,改造老品种,提高品种质量。第二产业:临江镇应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重点引进茶叶深加工企业);适当发展环保型企业;控制发展建筑建材企业。第三产业:以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和商贸为重点,搞好镇域基础设施的综合配套开发,加强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利用区位交通优势大力发15、展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以及旅游服务业。加强经济辐射力,以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第二十二条 产业分区布局规划结合临江镇产业发展现状,规划形成:“一核、两轴、两区”的结构。一核:临江镇区,主要发展商业、居住、旅游为主的产业核心。两轴:以苏九公路为产业发展纵轴和以嘉燕路为产业发展横轴。两区:以砖房村为中心形成的南部经济区和以跃进村为中心的北部经济区。北部经济区:该区域在稳定茶叶种植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新型农作物种,扩大特色农业的产业规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游坝村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同时发展水稻、油菜等传统种植,争取3-5年内打造出具有一定影响的拳头产品,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南部经济区:积极引进茶叶16、深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形成工业集中发展区。大力发展茶叶种植、经济林木和生态农业,打造成为全镇的经济增长点。第六节 镇域土地利用规划第二十三条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村庄聚居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60-80平方米,分散居住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0-100平方米。第二十四条 建设用地选址原则(一)建设用地应尽可能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其界线与林地界线、农田界线相协调,不得发生冲突。(二)建设用地应尽可能靠近生产作业区,选取交通便利、便于设施配套、便于排水、通风向阳和地质条件适宜的地段;选址时应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地段,并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17、地下采空区。(三)建设用地应根据地理位置、基础设施、自然条件、现有建筑和建设投资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第二十五条 用地布局规划(一)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规划规划沿嘉燕路以西约1.5公里,临江河北侧约500米范围内作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范围约1.0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总量约为0.5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103.30平方米。(二)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在砖房村、隔河村、立新村等规划新村30个,集中居住聚居度为60%,建设用地约为52.8公顷,约792亩。在临江河以东增加新村集聚点。鼓励农村建设用地采用“大集中、大聚居”的布置原则,除原址重建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允许在新型社区以外的农村用地18、上进行改扩建项目建设。(三)城镇发展备用地规划规划将城镇建设用地以西、以北的部分区域约21公顷用地规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备用地,以便于满足城镇未来的发展需求。(四)非建设用地规划规划确定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基本农田为非建设用地。1、生态用地规划将现状竹海公园、临江河两侧30米范围、自然山体等作为城镇的生态绿地,以保持整个区域的生态平衡。还包括沿现状和规划的550KV、220KV、110KV、35千伏电力线两侧应按电力规范的要求控制相应的防护绿地;沿成昆铁路两侧各控制50米的防护绿地;沿县道两侧各控制15米的防护绿地;沿水库周围控制30米的生态涵养区。2、农业用地镇域范围内除建设用地及生态用19、地以外的其他用地作为本镇的农业种植用地,主要用于农产品的种植,家禽、鱼类的养殖等。3、基本农田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远期全镇耕地保有总量应保持在4266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100%。第七节 空间管制规划第二十六条 空间管制分区(一)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涵养区、地下水饮用水源涵养区、坡度大于25度以上的用地、电力高压走廊及其它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临江河流域及其生态保护区域、竹海公园景区核心区及其生态保护区域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二)限制建设区包括生态林地、一般农田、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质灾害中易发20、区和重要基础设施走廊。(三)适宜建设区包括镇区规划区、独立工矿区、农村居民点及基础设施用等区域。第二十七条 空间管制原则与措施(一)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内禁止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地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积极整治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二)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适建区与禁止建设区的过渡缓冲地带,应控制好与两区的衔接,成为禁止建设区的前沿屏障;在靠近适建区的地带可根据发展需要适量进行一定建设,随着向禁止建设区的延伸控制人工建设逐步减少。另为保障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对规划的基础设施廊道实行控制,以保证规划基础设施的实施。(三)适宜建设区根据资源环21、境条件及承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提高土地使用价值。第二十八条 “四线”规划本次规划在镇区范围内划定蓝线、绿线和黄线范围。1、蓝线控制范围:界定为临江河等水体的本体及岸线。2、绿线控制范围:界定为规划区内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的控制线。3、黄线控制范围:界定为城镇的交通设施(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首末站)、公共停车场、交通广场;城镇供水、排水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城镇供电设施;城镇通信设施;城镇邮电设施;城镇消防设施;城镇防洪设施;城镇抗震防灾设施及其他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线。第八节 镇域新村布局规划第二十九条22、 新村布局规划原则(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要求,把满足当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和发展需要作为规划的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深入研究本地综合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合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组织模式,促进新村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三)集约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区域空间,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新村的聚居度及其农业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四)突出特色的原则深入展开研究工作,保护区域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资源,结合新村产业组织和聚居点建设,努力塑造各具风貌特色的新村空间景观。第三十条 新村布局规划结合临江23、镇实际,规划建议50人以下为散居,50人以上适度集中,规划临江镇农村村民集中居住聚居度为60%;结合四川省的相关规范,规划临江镇的新村等级为小型、中型、大型三个等级,临江镇共设置1个大型新村,22个中型新村,88个小型新村。第三十一条 人均宅基地控制人均宅基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2人户以下的户均不超过70平方米,3人户的按3人计算;4人户的按4人计算;5人户以上的按5人计算,户均不超过150平方米。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重点对村民宅基地用地进行控制,杜绝村民擅自扩大宅基地范围。第九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第三十二条 规划目标与原则(一)规划目标1、利用地理位置优势,24、加强与周边区域的衔接,提高对外交通能力。2、结合镇域现状,全面提升镇域公路等级和通达能力,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二)规划原则1、根据镇域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公路和道路路网,保证镇域对外交通以及内部交通的通畅、便捷。2、明确划分公路及道路功能、等级,增加交通设施。根据功能、等级及地形条件确定路幅断面,避免过分超前造成浪费。第三十三条 道路交通规划按照临江镇村镇体系规划布局,并结市中区和临江镇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完善镇域道路交通系统,提高道路等级。结合临江镇对外交通联系,旅游发展规划,规划形成“一环、两轴、多联络”的主骨架道路,村社道路为分支的道路系统。一环:连接立新村、砖房村、稻香村、隔河村和跃进村25、的环形道路;两轴:嘉燕公路为横轴、苏九公路为纵轴;多联络:区内其余联系各村、新村的道路。县道按路基宽度9米控制,双车道。尽量同境内的省道、县道相连,所有道路两侧均控制10米绿化带;乡道按路基宽度7.5米控制,双车道。尽量同境内的省道、县道相连,所有道路两侧均控制5米绿化带;村道路基按4.5米控制,村内各设之间的内部道路红线宽度按3.5、4.5米控制,并按要求设置错车场地。第三十四条 交通设施规划在临江镇规划一处综合汽车站,等级为四级;临江镇规划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大力发展农村公交系统,在各村村委会处、新村点、村主干道、旅游接待点布置招呼站、公共停车场等;规划在嘉燕东侧设置1座加油站。第三十五条26、 后退道路红线控制经过一般地段的省道、县道沿两侧用地红线分别往外控制15米、10米宽保护带,同时严禁在公路防护距离内建设任何建、构筑物;苏九路、嘉燕路两侧建筑分别向外控制10米、15米宽保护带;村道两侧建筑后退5米。第十节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第三十六条 给水工程规划(一) 用水量预测农村用水:指标按人均综合用水量150L/人.d计算,得出农村用水量为900m/d。城镇用水:人均综合用水指标300L/人.d计算,加上公建、道路、绿化、市政等设施用水,得出镇区用水量为2100 m/d。工业用水:按用水指标按1200 m/(k.d)计算。预测至2030年,全镇居民总用水量约为4200m/d。(二)供水27、分区和水源规划规划临江镇采用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的模式,水源主要为地下水;砖房村、跃进村沿苏九路两侧可结合临江镇供水厂统一供水。(三)供水设施规划临江镇区采用集中供水,水源为地下水,水厂位于砖房村内(苏九路与嘉燕路交叉处西侧),日供水量为300立方米。各供水分区居民聚居点修建高位蓄水池和净水设施,保证给水水质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水厂(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第三十七条 排水工程规划(一)污水量预测根据预测用水量,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污水量采用给水定额乘以折减系数0.80-0.90计算,按远期考虑,总污水排放量为3780立方米/天。(二)排28、水体系规划临江镇区严格采用雨、污分流制,旧城区近期可采用雨污合流制,远期逐步改造成雨、污分流制,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和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直接排放至受纳水体。各新村采用雨、污分流制,可采用沼气池或生化处理池处理生活污水。养殖场应单独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需达国家相关标准,方可排入受纳水体。(三)排水设施规划镇区污水将引至镇区北侧(嘉燕路旁)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中集中处理。农村居民点所产生的人、畜粪便,可通过沼气池发酵处理,所产生的余渣,可作为农业有机肥,做到真正的“循环、生态、环保、节能”;其余污水通过土壤、水体、湿地等自净处理。第三十八条 供电工程规划(一)规划目标根据市中区电力大网络统一规划29、建设目标,结合镇域用电量分布情况,以及各行业经济发展需要,建设具有充足供电电源、变配电站布置合理、设备先进、供配电质量高的现代化电力系统,效率高、安全可靠、灵活方便的电网结构,充分满足临江镇镇域城镇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二)用电负荷预测村民:远期指标取800kwh/(人.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1500小时;镇区(场镇):远期指标取1200kwh/(人.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1800小时。则临江镇总用电负荷,远期为14.90MW。(三)电源规划近期保留现有供电网络,远期随着用电负荷的加大,应进一步完善供电设施,确保供电的安全和可靠性。电源仍引自紧邻的苏稽35KV变电站。第三十九条30、 邮政电信工程(一)规划目标结合临江镇国民经济发展趋势,建设高传播速度、广覆盖、强技术水平的通信网络;建设先进的DWDM和SDH光纤,以及语言、数据、图象为一体的宽带高速信息网;为澄溪镇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电信业务。(二)需求预测根据市中区及临江镇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临江镇镇域各村的性质、特点、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的需求。农村1部/户;镇区居住用地:1.2线/户,公建用地:1线/5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工业用地:1线/100-200平方米(建筑面积)。则至2030年话机总需求量:0.48万门。(三)网络规划根据规划区的规模、性质、功能,建设具有现代化的全方位电信系统31、,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电信服务,并具有足够的可持续性。规划扩建临江镇电信交换局,装机容量达到0.5万门。近期移动通讯、电信网络覆盖全镇域,并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维护。现有有线闭路电视和广播系统也应巩固发展,有条件的村社和农户应接通计算机网络系统,努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四)广播、电视规划加强广播电视建设,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结合城镇和乡村电信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为节约成本,广播电视线路敷设可与通信电缆敷设同管道,也可与架空通信电缆同杆架设。第四十条 燃气工程规划(一)规划目标随着临江镇国民经济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天然气资源,完善输配气管网建设以及储配气设施32、的建设,积极发展和开发天然气,提高普及率,净化城镇环境,保护生态,减少大气污染,满足居民用气的需要。(二)用气量预测规划至至2030年镇域内农村用气普及率达到80%,结合临江镇镇域产业结构,预测镇域总用气量为:2030年临江镇镇域总用气量:0.52万立方米/天。(三)气源规划规划临江镇气源为九里配气站,规划供气管线直径为,管材建议为PU管;远期建议在临江镇规划一处调压站。(四)管线防护规划保留镇域输气管道,并予以保护。同时按天然气管道部门的相关规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和“第十六条”执行。第十一节 镇域公共服务规划第四十一条 教育设施规划临江镇区设九年制一贯学校一所,幼儿园一所;33、其余村设幼儿园,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100%,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升学率达到100%,临江镇高中(含职业高中)入学率需达到85%;到2030年基本普及高中教育。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规划全镇形成完善的医疗体系,从镇区到中心村、基层村,根据需要配置不同规模的医疗卫生设施。完善和加强临江镇公共卫生体系,保障居民医疗卫生环境。镇区保留原有卫生院,规划在原址扩大用地规模,加强其作为全镇中心医院的职能地位。规划中心村和基层村均设置小型卫生所,满足村民日常就医看病。第四十三条 文体科技设施规划镇区设置体育活动中心和室外活动场地,其配置标准分别为200平方米/千人、400平方米/千人,服34、务于镇区各个组团及周围的村庄;社区内设置社区文化中心,按建筑面积80平方米/千人、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千人配置。中心村设置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全民健身设施场地(含篮球场),文化活动室(含科技服务点),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图书室建筑面积50-100平方米;全民健身设施结合小广场和集中绿地设置,用地面积不少于420平方米。各基层村分别设置文化活动室(含科技服务点)和全民健身设施,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控制在100-200平方米,全民健身设施主要设置小型运动场,用地面积控制在420平方米左右。第四十四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镇区配建经营门类齐全的连锁超市、副食店、综合市场、农贸市场、生产资料市35、场、银行、信用社、加油站、酒店旅店等设施。中心村配置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设施,包括便民店、农资超市、肉菜市场、等商业服务场所,建筑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基层村配置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设施,包括便民店、农资超市,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第十二节 镇域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规划第四十五条 规划原则(一)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三)城镇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第四十六条 规划保护目标(一)总体目标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之成为空气新鲜、水质清澈、宁静舒适、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的现36、代化生态城镇。(二)分期目标2015年,全镇面源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城镇和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功能得到全面恢复,基本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建成乐山市环境保护模范城镇。2030年,全镇各方面污染得到全面控制,镇区和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打造生态型田园城镇。第四十七条 环境保护目标(一)大气环境目标大气环境整体上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镇区、集中居民点、工矿点及交通干线两侧不低于二级标准。(二)水环境目标1、地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类水质标准,地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不低于国家类水质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37、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镇域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低于国家类水质标准。(三)噪声强度1、2015年镇区和生态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覆盖率90%,监测区域噪声达标率95%;2030年镇区和生态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覆盖率100%,监测区域噪声达标率95%。2、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2030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0dB。3、2015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38、65dB;2030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60dB。(四)固体垃圾循环利用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为100,实现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第四十八条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退耕还林。对粮食产量低且不稳、生态区位重要的坡耕地和坡度在25度以上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二)林地资源保护。对镇域所有林地实施严格管护,禁止商业性采伐林木。(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坡面综合防护体系,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综合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对坡地进行综合治理。第四十九条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地质、山洪等灾害与环境污染的防治,绿化系统建设,39、能源、水资源合理利用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一)规划区内确定的各类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必须严格保护,不允许置换和侵占。(二)保护天然水体,不得向其中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进行其它对水质有污染的活动。(三)保护山体植被,不得毁林开荒和随意更换植被种类。(四)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五)综合治理城镇污染,严格审批工业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六)完善排水设施,污水要经过排污管线收集后汇入镇区规划排污管道。第五十条 环卫设施规划加强村庄环卫设施建设,对生活、生产污染加以控制;在规划集中居民点配建公厕、垃圾收集点;在镇区设置垃圾转运站;各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转运至临江镇垃圾转运站40、,统一收集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第十三节 镇域综合防灾规划第五十一条 消防规划集镇规划一所微型消防站,位于集镇区内南侧,占地1476 m2。各村设置义务消防队,配备手抬消防泵等装备,各村用水供给中,要考虑消防水量。第五十二条 防洪规划临江镇规划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防,各行政村及集中居民点按10年一遇标准设防。第五十三条 抗震规划临江镇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作为设防标准,重要公共建筑及生命线工程可适当提到7度设防。第五十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切建设活动及永久性建筑设施的选址要求避开滑坡区域、塌陷区域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不良地质区,在建设时必须先进行地质勘察工作,41、根据工程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避免发生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第五十五条 防雷规划下列场所和设施,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规划区内的大型公共建筑设施。(三)规划区内电力高压线路、用电开闭所等电力设施。(四)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设施和场所。实行定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制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信、电子设备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第三章 镇区建设规划第一节 镇区性质与规模第五十六条 人口及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临江镇城镇人口数为:0.27万人;近期用地为31.76公顷,人均建设用42、地117.63平方米;远期2030年临江镇城镇人口数为:0.5万人。远期用地为51.6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3.30平方米。第五十七条 城镇性质规划将临江镇的城镇性质确定为:市中区一般远郊城镇,临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乐山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城镇、生态田园小镇。第二节 空间结构与发展方向第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临江镇应向北、向东方向发展为主,向西发展为辅,南侧控制发展;建议采用西优、东展、北进、南控的发展策略。第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结构规划采用组团状的开放结构。规划城镇用地总体结构为“两轴”、“一心”、“五组团”的布局形态。两轴-是指沿苏九公路和嘉燕快速通道形成的两条城镇发展轴线;一心-一43、轴是指原老城的综合中心,它是原临江镇最具活力的地方;五组团-即北部居住组团、旧城综合组团、南部居住组团、工业发展组团和远景用地组团。第三节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第六十条 用地布局规划(一)居住用地规划了南部居住组团和北部居住组团用地,针对老集镇进行分期改造旧城中心区以商业和教育为主,兼有部分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22.05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42.69%。人均44.10 m2。(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7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4.01%。,人均4.14m2。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对现有行政办公用地(镇政府、派出所)进行保留整治,重新打造新临江的行政办公44、形象。规划行政办公用地0.3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0.70%。2、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临江镇现状文化设施用地较少,为满足临江镇居民文化活动的需要,在镇政府北侧规划一处文化设施用地,各居住组团自行安排一定的文娱活动场所。文化设施用地0.1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0.31%,人均用地为0.32m2。3、教育科研用地镇区现有一所小学、一所初级中学和幼儿园,小学位于镇区西部地区。随着镇区的发展,现状临江中学和临江小学,用地及师资力量将不能满足规划期内的发展需求。因此,本次规划中临江小学在现有用地基础上适当扩大用地规模,并增强师资力量,完善教育设施,营造优美的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3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245、.69%,人均2.78m2。4、医疗卫生用地临江镇医院位于旧城综合组团南部,现状医疗条件较好,设施较为齐全,但规模偏小,规划对其适当扩建。在居住片区配套建设医疗站点,为居民提供日常医疗服务。镇区逐渐形成以卫生院为主导、门诊部和医疗站点作为补充的医疗体系。医疗卫生用地0.1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0.31%,人均0.32m2。 (三)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本次规划沿苏九路两侧集中布置商业服务设施。同时在各区内组团式集中布置,补充沿街商业的不足,通过集中布置一批档次高,服务优的商业服务设施,形成镇区的商业中心,逐步完善镇区商业金融系统,提升城镇层次。在各居住片区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日常商业服务设施,46、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商业设施用地3.8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7.51%,人均用地为7.76m2。2、集贸市场用地镇区现有一座集贸市场,条件较为简陋。赶集天仍然呈现以街为市的现象。本次规划保留原农贸市场,改善用地条件,提升服务质量,为临江镇居民服务。农贸市场用地0.3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0.74%,人均0.76m2。(四)道路交通设施用地1、城市道路用地规划在城镇西侧规划一条过境道路,以减缓城镇内交通压力,使临江镇能方便快捷的与外部交通联系。在临江河两岸规划路幅宽度12米的滨江路,以满足城镇旅游发展需要。城镇道路采用“方格网”式加自由式。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用地7.13hm2,占城镇建设总用47、地的13.80%,人均14.26m2。2、交通枢纽用地规划在城镇西侧规划一条规划区南部居住组团规划布置一处客运站,为三级汽车客运站。规划交通枢纽用地0.40hm2,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0.77%,人均0.80m2。3、交通场站用地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本次规划在城镇南部规划一处停车场。规划交通场站用0.15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0.29%,人均0.30 m2。(五)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9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78,人均1.84m2。1、供应设施用地规划供水厂、邮政所、电信所等供应设施用地0.29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0.56%。2、环境设施用地规划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环境设48、施用地0.48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0.93%。3、安全设施用地规划消防站等安全设施用地0.15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0.29%。(六)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保留北部山体为山体公园绿地,临江河两岸保留一定范围的公共绿地,城镇西北部过境路两侧各保留10米的防护绿地。规划4处广场。规划绿化广场用地8.28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16.03%,人均16.56m2。第四节 道路交通规划第六十一条 对外交通规划规划区西北部规划一条过境道路,替代太平路作为临江镇的主要过境道路。规划区新规划一处公路客运站,位于城镇南部居住组团。第六十二条 镇区道路网规划镇区在整合、梳理现有道路的基础上,结合地形布置“自由49、式+方格网”式道路网,形成“三横一两纵”的干道路网;规划形成: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三级道路等级。第六十三条 道路红线及断面形式规划主干道红线宽度控制为18米,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为16米,支路红线宽度控制为1012米。规划道路横断面形式如下:18米宽主干道:2+14+2(人行道+车行道+人行道)16米宽次干道:4+8+4(人行道+车行道+人行道)16米次干道:2+12+2(人行道+车行道+人行道)12米支路: 2+8+2(人行道+车行道+人行道)10米支路: 1.5+7+1.5 (人行道+车行道+人行道)第六十四条 交通设施规划本次规划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共占地0.15公顷。位于城镇南部居住组50、团。规划设置1处加油站,位于城镇北侧苏九路沿线,占地0.18公顷。规划设置1处客运站,位于,占地面积0.40公顷。第六十五条 步行系统规划在道路系统中留足人行道空间,16米、18米道路中步行系统设置无障碍通道,在临江河两侧规划沿河步行通道。第六十六条 道路经济技术指标(一)道路总长度本次规划道路总长度9.5公里。(二)道路网密度规划道路网密度为8.91km/k(三)平曲线半径干道最小平曲线半径90米;支路最小平曲线半径20米。道路纵坡:规划道路最大纵坡2.74%,最小纵坡0.1%。第五节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规划第六十七条 用地性质及地块划分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51、)分类。公用工程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等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环境相容建设条件变化必须改变性质的用地,须事前进行规划调整并经依法批准。本规划用地性质划分至小类,为便于土地开发及规划管理,土地建设开发最小单位一般以道路红线所围合的用地为基本地块。第六十八条 规定性指标控制(一)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为地块规划建设强度上限控制指标。地块建筑密度一般按下述指标控制:(1) 居住用地:35%(2) 行政办公用地:35%(3) 教育科研用地:35%(4) 文化设施用地:30%(5) 医疗卫生用地:35%(6) 商业设施用地:50%(7) 集贸市场用地:45%(8) 工业用地:60%(二)容积率容积率为地块规划建52、设强度的上限控制指标。容积率控制指标如下:(1)居住用地:1.2 (2)行政办公用地:1.5(3)教育科研用地:1.2(4)文化娱乐用地:1.2(5)医疗卫生用地:1.5(6)商业设施用地:1.8(7)集贸市场用地:0.8(8)工业用地:1.5(三)绿地率绿地率为地块规划建设强度的下限控制指标。绿地率控制指标如下:(1)居住用地:30% (2)行政办公用地:35%(3)教育科研用地:35%(4)文化娱乐用地:30%(5)医疗卫生用地:35%(6)商业设施用地:30%(7)工业用地10%(四)停车泊位结合其用地性质、用地面积配置机动车停车位,禁止沿道路随意停车。停车位的数量由建筑面积确定,公共建53、筑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至少设0.5个停车位;居住建筑每100平方米至少设0.4个停车位,且满足每户一个停车位。(五)建筑限高建筑高度应从临江镇整体风貌考虑,以低层为主,并满足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之相关要求。第六十九条 指导性指标控制(一)建筑立面及其他在建筑外墙设置空调室外机搁板、各类管道时,各类管道及搁板的位置应结合立面统一设计,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设置装饰构件以达到统一美观的效果。(二)建筑间距、建筑退界主干道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3.0米;次干道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支路两侧建筑后退红线不少于1.0米。在规划区内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还应严格按照乐山市城市规划54、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三)配套公共设施指地块内应配套建设停车场、公交站场、供电、通讯、消防、交通、垃圾转运、公厕等公共设施。上述设施在地块开发建设中必须同步建设,并不得挪作它用。(四)禁止机动车开口道路重要地段、坡陡弯急处、滨水以及道路交叉口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场镇二级路(城市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向场镇三级路(城市支路)方向延伸3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第六节 绿地系统规划第七十条 规划目标加强山体、河岸、坡地、林园地及镇区道路等绿地建设,建设生态型城镇。近期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30%,人均公园绿地8平方米;远期绿化覆盖率达到50%,绿地率35%,人均公园绿地15平方米以上。55、第七十一条 绿地规划原则(一)生态性原则:从改善城镇环境质量的角度出发,保持城镇清洁卫生,降低各种环境污染,实现城镇生态平衡。(二)多样性原则:引入新的绿地设计构思,以乡土树种为主,模拟当地植被的顶级群落类型,设计物种丰富、结构合理的绿地系统。(三)因地制宜原则:在绿化用地和绿化设计选择方面,即要发挥绿地改善城镇环境质量,美化环境的作用;又要在满足植物生长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废弃地、闲置地等。第七十二条 公园绿地规划在镇区沿临江河及其支流两侧布置30米宽的滨河公园绿化带,老街最窄处不得小于5米,新建区的滨河公共绿化带宽度不小于20米。另外结合自然山体和区内点状水体布置公园绿地,优化组团内居住56、区品质。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3.0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1.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6.18平方米。第七十三条 防护绿地规划沿配气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加油站、水厂、变电站等周围控制不小于20米防护绿地;规划沿过境公路两侧各控制10米宽的防护绿带。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3.5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86%。第七节 城镇风貌规划第七十四条 规划重点突出鲜明的现代化小城镇特色的美好景色。强调结合地形,保护自然资源,城镇由内到外,重点控制关键节点和线性空间,着力打造18米的大道和16米的主干道沿线景观,重点控制东部入镇节点、镇政府节点、中部商业中心节点。第七十五条 风貌分区规划镇区景观风貌建设57、以营造“生态城镇、宜居城镇、活力城镇”为目标。临街建筑显现道路景观的延续性和韵律感,设计连续性的景观轴线和视觉通廊。规划临江镇形成:第七十六条 建筑风格控制(一)建筑体量和尺度规划城镇广场、公园的周边建筑尺度不宜太大,并严禁对山体形成遮挡,破坏自然山水风貌。沿主要道路两侧建筑应整体规划设计,在形成城市界面韵律感的同时,街道空间不宜太封闭,应加强城市空间的内外渗透。(二)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建设区建筑高度控制为多层,居住建筑控制在15米以下;在主要景观轴线交叉口、广场、商业中心、镇政府等位置或建筑可适当放宽,建筑高度可控制在24下;临江建筑应控制在10以下。(三)建筑色彩建筑色彩的控制和引导根据不同58、性质的建筑采用不同的色调处理。建议一般居住建筑以浅暖色调(米黄、橙色、锗石色等)系列为主。公共建筑以重色为主。檐口、阳台、门窗等可运用不同色彩以增加建筑鲜明特色。建筑风格宜延续地方传统的川西建筑风格。第七十七条 景观轴线规划规划控制四条景观轴线,其中一条为自然景观轴,另外三条为人文景观轴。自然景观轴包括临江生态景观轴;人文景观轴包括南北向主干道和东西向主干道;建设景观体现序列起伏有致,轴线上协调,建筑风格结合行政、商业、广场等形成轴线序列景观和收放有致的空间。第七十八条 重要节点和典型建筑控制重要节点为镇政府大楼及行政广场,入口广场,城镇中部的商业中心,东西向干道和南北向干道交叉口,展示城镇形59、象。典型建筑为规划新建行政办公中心,商业中心、汽车站等重点吸引人流的建筑,规划建议在展现现代化建筑的基础上尽量统一风格,吸取部分传统建筑元素。第八节 四线控制规划第七十九条 红线控制规划(一)红线导控原则红线是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的控制线。红线的导控的核心是控制道路用地范围、限定各类道路沿建(构)筑物的建设条件。(二)红线导控要点严格控制区,对高速公路、铁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及它们的防护绿带,严格控制。严格控制区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设施使用。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50米防护带;铁路干线两侧各控制20米防护带。防护带内可以耕种、造林、绿化、60、挖建池塘;经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也可架设杆路、埋设管线、修建道路、停车场、公厕、垃圾站等市政设施以及高速公路的工程配套设施。弹性控制区即支路及具有防护、隔离功能的道路两侧的控制区域,可根据用地规模和建设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三)红线导控的重点内容道路、铁路、重要交叉口等重要交通设施红线属于红线控制的重要内容,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保护的规定。镇区道路用地总面积8.39公顷。第八十条 绿线控制规划(一)绿线导控原则绿地规划控制绿线导控系统绿线包括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开敞空间节点绿地、河流防护绿地、高速公路、铁路、高压线防护绿地等绿化用地的控制线。(二)绿线的划定规划根据各类绿地的功能和用途将控制区域划分61、为一级、二级、三级控制区。(三)绿线导控要点二级控制区为严格控制地带,即规划提出对城市公共绿地,对该类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不得减少它的面积。三级控制区即划定重点控制区域,规划提出对广场、嘉燕路、过境道路绿地进行重点控制,在区域内可以建设游憩、休闲、服务等设施,但禁止与广场绿地不相关的项目占用。(四)绿线导控重点内容镇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16.59公顷。第八十一条 蓝线控制规划(一)蓝线导控原则蓝线用于划定较大面积水域、水系及其沿岸一定范围的陆域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二)蓝线的划定根据水域的等级和规模之不同,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控制区。(三)蓝线导控要点本规划没有一级、二级控制区三级控制区即对临江62、河的控制区,沿河两侧的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不得小于15米。第八十二条 黄线控制规划(一)黄线导控黄线用于界定供水、供电、燃气、电信、环卫、垃圾中转站、殡葬等市政设施范围的控制线,黄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各类市政设施、地面输送管廊的用地范围,以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二)黄线的划定规划根据不同的建设时序,对镇区的市政设施用地划分为近期控制区(严格控制)和远期控制区。(三)黄线导控要点近期控制区即近期开发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规划要进行严格的控制,以确保各类设施的正常建设。 远期控制区即对远期开发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弹性控制,控制其用地规模,近期可作为绿地或停车场库等,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63、(四)黄线导控的重点内容镇区的市政设施用地总面积为0.92公顷。第九节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第八十三条 给水工程规划(一)用水量预测预测至规划期末,规划区日最高水量为2500立方米,平均日用水量2100立方米。(二)供水水源规划规划区由临江镇供水厂供水,规划水厂供水规模,供水能力达到2100立方米/日。临江水厂供水水质执行国家一类水质标准。(三)给水管网规划临江镇供水管网采用枝环结合的模式;规划主供水管管径为DN300、DN200,支管DN150、DN100,干管成环形布置,支管成树枝状布置;给水管网水压,按满足住宅、公建接管点处服务水压不低于0.28兆帕考虑;主干管应按规划管径一次建设到位,管材64、采用钢管或PE管。(四)卫生标准规划区生活用水水质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标准。第八十四条 排水工程规划 (一)排水体制规划区采取雨污分流制,分流制排水管网与用地开发和道路建设同步实施。(二)污水量预测规划区内污水量约为2125立方米/日;平均日污水量为1785立方米/日。(三)污水处理厂规划规划在临江河下游规划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800立方米/日。规划区所有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工艺,排放标准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四)污水管网规划排入临江污水管网的各类污、废水,均执行国家6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相关内容标准。规划要求医院污水,在排入临江污水管网之前,必须自行处理方可排入市政管网。规划建议污水管网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市政管网污水管最小管径D100,街坊内污水管最小管径D100。(五)雨水工程1、雨水量按乐山市暴雨强度公式推算。2、雨水系统具体布置充分利用地形,雨水依靠重力流就近排入水体或水沟。沿道路布置雨水干管,干管管径不小于DN600,支管管径不小于DN200。第八十五条 电力工程规划(一)用电负荷照城市电力工程规划规范,参考类似地区情况,按用地性质确定,主要用地负荷指标如下:居住用地负荷指标为200kW/ha;公用设施用地负荷指标为66、300kW/ha;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负荷指标为200kW/ha;对外交通用地负荷指标为40kW/ha;道路广场用地负荷指标为30kW/ha;同时系数取0.75,预测规划区片区的用电负荷为7.16MW。(二)供电电源临江镇用电来自苏稽镇35KV变电站,主变容量10MVA。为镇区和周边供电。(三)中、低压配变设施规划区按二级负荷要求进行供电规划设计。10千伏主干电缆构成闭环网络,开环运行。对重要负荷提供双电源(保安电源)供电;规划要求,中、低压配变电设施全部纳入室内,采用无人值守式公用配电房和专用配电房;规划区沿道路敷设10KV配电环路,均以电缆沟埋设;对现有10KV架空线路结合道路改造、建设,埋入67、电缆沟或拆除。(四)高压走廊现状临江镇北部有500KV电力架空线。要求按有关规定留出高压防护走廊,电力架空线走廊安全防护距离(距边导线):500KV60米,;高压走廊保护区域内,禁止种植高大树种,建筑物与导线间的垂直净距离应满足相关防护要求。第八十六条 通信工程规划(一)市话需求量至2030年估算规划区市话需求容量为2200线。(二)局、所规划邮政所和电信所设置在商业中心,占地面积1000平米左右。电信所装机容量扩容至5000门,服务全镇电信业务,电信电缆接自乐山市区。规划区电视终端总量为1715只。终期电视入户率为100%;有线电视网以光缆传输为主。(三)线路敷设电信用户近期采用交接箱配线为68、主,交接区基本上以各地块为单位划分。配线交接箱选用卡接式模块型,落地安装于人行道或小区绿地。每座交接箱容量6001000对。规划镇区内通信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宽带网络纳入统一规划,共用走廊,下地敷设,与电力电缆分别敷设于道路两侧。(四)移动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由专业部门按专业技术要求统一规划和实施。要求城市建设区及主要对外公路沿线实施信号无缝隙覆盖。移动通信网应不断技术更新,优化网络,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第八十七条 能源工程规划(一)用气量预测预测规划区生活和生产远期总用气量约为2230立方米/日。(二)气源规划规划区仍由九里配气站供气,远期在临江镇设置一处调压站。(三)燃气管网规划区配气69、管网采用中压A级单级系统,各用气楼栋和厂房设置用户调压箱。中压配气管网工作压力0.40.2兆帕,管材采用钢管或PE管。燃气管道沿道路敷设,主供气管道布置成环状。第八十八条 管线综合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遵循原则为: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位置宜相对固定,规划工程管线布置次序为:电力电缆、给水管、雨水管布置在道路的一侧,电信电缆、燃气管、污水管布置在道路的另一侧。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的排列顺序为:电力管线、电信管线、燃气管线、70、给水管线、雨、污水管线。交叉时的最小间距应大于0.3米。管线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大于2.5米。第十节 镇区防灾减灾规划第八十九条 防洪规划临江河防洪按20年一遇洪水频率标准设防,防洪标高为441米。第九十条 抗震规划规划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新建工程应按国标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第九十一条 地质灾害规划因本规划在无地勘资料下编制的,因此对地质构造情况存在未预见性,集镇建设及下一步详细规划设计必须以地勘资料为依据,如出现用地性质与地勘资料相冲突,应以地勘资料为准,采取防范措施或进行用71、地调整。对因人为或其它原因导致在规划区内出现不良地质地段时,则不得在不良地质地段上从事一切建筑活动,对不良地质地段上已有建(构)筑物,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护或搬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依法追求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 防灾疏散场地规划(一)防灾疏散通道城镇的对外主疏散通道为苏九路、西北侧过境公路及嘉燕路,内部主要疏散通道为城镇主干道,城镇相关危险设施和其它设施之间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设置防护距离。(二)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小广场、停车场、学校、绿地、公园等硬质或软质开敞空间,提高这类场地的开敞性和可达性,满足灾害发生时的疏散要求,重视城镇绿地的开发建设,发挥城镇绿地小而广的特色,见缝插72、针,形成各种灵活的、多样的避难场所。第九十三条 消防规划(一)消防安全布局1、汽车加油站布局加油站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同时规范加油站作业过程,工作人员、乘客必须严格执行加油站的安全行为规范要求。2、城镇燃气消防天然气管网、气站均属城镇生命线工程,需达到有关抗震和民防规定要求。输气管线的铺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范,严禁在输气管线上修建建筑物,并且保持防火间距。3、避难场所建设城镇结合公园、滨河绿地、广场、学校运动场等开敞空间建设防灾避难场所。重视小区绿地的开发建设,形成各种灵活、多样的防灾避难场地。4、建筑工程防火安全措施新建建筑的耐火等级应该以一、二级为主,控制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禁止修73、建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建筑物内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完善配套,并定期检查,与消防关系密切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以及医疗等设施应与开发建设同步,不留缺口。(二)消防站规划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2006年5月1日) ,规划在集镇南部地区布置一处微型消防站,以确保可在5分钟内达规划区任何灾情地点。(三)消防给水规划规划区室外消防用水量为108立方米。消防用水由生活给水管网供给。室外消防采用低压制,消防时由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加压。室外消火栓沿道路在不小于DN100的给水管道上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消防给水管道应保证在消防工作时消火栓处水压不低于0.1兆帕。并结合临江河的现状,74、规划设置四处室外消防取水点,以保障非正常情况下消防供水。(四)消防通道规划消防通道利用城镇道路网,规划标准基本满足街镇消防通道的要求,对沿街长度超过150米长或总长超过220米的建筑物,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面积不少于12*12米的回车场,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5*15米。(五)消防通信规划1、有线通信系统市话局设119火警专线至市中区消防指挥中心,规划全镇2对火警专线。2、无线通讯系统无线通讯系统应满足三级组网要求,实现有线通讯与无线通讯汇接,提高报警速度,实现自动报警处警,提高消防队快速反应能力。在消防重点保护单位安75、装无线报警系统,实现消防自动报警、处警,以弥补某些场所有线电话报警不足。第十一节 镇区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规划第九十四条 环境保护目标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切实保障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使城镇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破坏得到控制,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力争建设成为生态系统组织优化,山水布局合理、生态景观和谐优美的生态田园小城镇。第九十五条 规划措施(一)水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1、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保护好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质污染。2、对镇域水系进行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动态,及时调整水资源保护对策。3、加速建设完善城镇排水管网,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二)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1、调整能76、源结构,限制企业使用燃煤。推广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沼气等。2、保护原生林木,加强城镇绿化。3、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控制,提高尾气达标率。(三)声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1、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噪声控制达标区。2、加快镇区道路及过境公路建设并采用柔性路面材料降低噪声。3、加强商业、娱乐业、建筑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与管理。(四)固体废弃物控制对策和措施1、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提高原材料利用率。2、逐步推行工业废弃物集中处理与处置,推动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少废弃物二次污染。3、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4、禁止有害废弃物进入水体。5、加强建筑垃圾和医院垃圾等的收集处理。第九十77、六条 环卫设施规划(一)公共厕所规划到2015年,镇区公共厕所共3座;到2030年镇区公共厕所达到6座。每座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座。镇区新增的公厕采取独立式或与其它建筑相结合的方式,沿街大型的公共建筑物,应配建附建公厕,独立式公厕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在主要商业街、新建的小区等有条件的公厕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和残疾人专座。(二)废物箱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等其它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三)垃圾收集点居住区内一般每四幢楼(120户左右)设一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可以为垃圾容器,也可以垃圾容器间,服务78、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垃圾容器间的用地控制在1015平方米左右。(四)化粪池住宅、单位及公厕,都必须建造符合规范的化粪池,现有的贮粪池应有计划地改造为化粪池,并逐步接入镇区污水管道,杜绝直接排入河道等水体。(五)垃圾转运站临江镇设置一座小型转运站,用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10米。配置垃圾清运车,发展密闭式、压缩式清运车,解决好垃圾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问题。(六)其它环境卫生设施逐步提高环卫机械化水平,镇区配置环卫专用车1辆。环卫车辆停车场建设按200平方米/辆标准配备。第十二节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第九十七条 近期建设规划指导思想在城镇远期规划指导下,提出近期经济发展策略79、,结合临江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落实近期建设项目。立足城镇现实基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发展,持续有序地建设城镇。确保城镇规划实施,近期建设为远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打下坚实基础,杜绝短期行为。保护和利用现有的优良自然资源条件,加强城镇生态景观特色营造。第九十八条 规划范围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主要集中在临江镇老城区苏九路两侧部分,利用苏九路的交通优势,大力发展临江镇的城镇建设,完善镇区基础设施配置;新建新的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完善旧城中心,激发旧镇中心的活力。第九十九条 规划时限近期规划时限为20122015年。第百条 规划规模至2015年,临江镇镇区城镇人口规模为0.27万人,城80、镇建设用地为28.7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3.6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2.21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8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9.01公顷。第百一条 城镇近期发展方向规划城镇发展近期向镇区西侧发展,该地段地势较较为平坦、开阔,可建设用地较多。基本可满足近期城镇发展用地的需要。第百二条 近期建设规划项目1、镇政府修建2、行政广场新建3、市场改建4、污水处理厂的建设5、消防站建设6、垃圾转运站的建设7、医院扩建8、供水厂新建9、汽车站建设10、滨江路建设第四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第百三条 规划实施措施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结合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总体规划,进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搞好土地使81、用权出让、转让和规划管理;拓宽城镇建设资金渠道。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镇居民规划意识和城镇意识,提高执行城镇规划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第百四条 规划实施的建议加强城镇规划的技术深化工作,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工程规划。坚持“一证”制度,杜绝无证建设,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第五章 附 则第百五条 生效日期本次规划由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第百六条 适用范围在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及规划相关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第百七条 修改规定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如确实因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必82、须组织专家论证,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或变更,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第百八条 规划解释权本规划解释权属市中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附表一 临江镇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2012-2030)规划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面积(公顷)比例(%)人均(/人)1R2二类居住用地22.05 42.69 44.10 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7 4.01 4.14 其中A1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36 0.70 0.72 A2文化设施用地0.16 0.31 0.32 A3教育科研用地1.39 2.69 2.78 A5医疗卫生用地0.16 0.31 0.32 3B商业83、服务业设施用地4.29 8.31 8.58 其中B1其中商业设施用地4.097.92 8.18 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20.39 0.40 4M工业用地6.46 12.51 12.92 5S道路交通设施用地7.58 14.68 15.16 其中S1其中城市道路用地7.03 13.61 14.06 S3交通枢纽用地0.40 0.77 0.80 S4交通场站用地0.15 0.29 0.30 6U公用设施用地0.92 1.78 1.84 其中U1其中供应设施用地0.29 0.56 0.58 U2环境设施用地0.48 0.93 0.96 U3安全设施用地0.15 0.29 0.30 7G绿地与广场用84、地8.28 16.03 16.56 其中G1其中公园绿地6.64 12.86 13.28 G2防护绿地1.17 2.27 2.34 G3广场用地0.47 0.91 0.94 8建设用地51.65 100.00 103.30 9发展备用地21.24 10水域33.75 11合计106.64 备注:规划期末人口为5000人附表二 临江镇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2012-2015)规划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面积(公顷)比例(%)人均(/人)1R2二类居住用地13.03 41.03 48.26 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7 6.52 7.67 其中A1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36 1.13 85、1.33 A2文化设施用地0.16 0.50 0.59 A3教育科研用地1.39 4.38 5.15 A5医疗卫生用地0.16 0.50 0.59 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1 12.63 14.85 其中B1其中商业设施用地3.9112.31 14.48 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20.63 0.74 4M工业用地2.88 9.07 10.67 5S道路交通设施用地6.74 21.22 24.96 其中S1其中城市道路用地6.19 19.49 22.93 S3交通枢纽用地0.40 1.26 1.48 S4交通场站用地0.15 0.47 0.56 6U公用设施用地0.92 2.90 3.41 86、其中U1其中供应设施用地0.29 0.91 1.07 U2环境设施用地0.48 1.51 1.78 U3安全设施用地0.15 0.47 0.56 7G绿地与广场用地2.11 6.64 7.81 其中G1其中公园绿地1.28 4.03 4.74 G2防护绿地0.65 2.05 2.41 G3广场用地0.18 0.57 0.67 8建设用地31.76 100.00 117.63 10水域0.02 11合计31.78 备注:近期规划人口为2700人附表三 规划避震疏散场地一览表 编号面积(平方米)类型规划用地性质140600固定绿地23111固定广场312211固定中学41821固定广场54021固87、定车站61462固定停车场附表四 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项 目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临江镇区砖房村、隔河村立新村、跃进村、游坝村、禾丰村、稻香村一、行政办公1、人民政府、派出所2、法庭3、建设、土地管理机构4、农林水电管理机构5、工商、税务所6、粮管所7、交通管理站8、居委会、村委会二、教育机构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2、初级中学3、小学、教学点4、幼儿园、托儿所三、文体科技1、文化站、室2、影剧院3、灯光球场4、体育活动场地5、广播站、转播台等6、儿童及老年活动中心7、敬老院8、科技馆、站9、计算机网站、点四、社会服务保障1、中心卫生院2、防疫、保健站3、计划生育指导站4、医疗站点、药店5、五保家园五、商业1、银行、信用社等2、农贸市场3、综合市场4、连锁超市5、便民店六、邮电1、邮电支局、邮电所七、道路交通1、汽车站2、乡村停靠站3、加油站4、停车场八、给水1、水厂2、供水站3、加压泵站九、排水1、污水处理厂2、污水泵站十、电力1、变电站十一、燃气1、储配气站2、煤气供应站十二、环卫1、垃圾处理厂2、垃圾转运站3、垃圾收集点4、公共厕所十三、消防1、消防站表中应设的项目“” 可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