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总体规划方案(2009-2025年)(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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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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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总体规划文本201003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镇域总体规划2第三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6第四章 城镇建设规划7第五章 城镇近期建设规划10第六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12第七章 附 则13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适应青平镇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城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1、国家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和镇规划标准;2、建设部制定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3、四川省制定的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其2、补充规定;4、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5、四川省关于省级重点镇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要求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03218号;6、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7、乐山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8、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9、乐山市市中区统计年鉴(2004-2008);10、青平镇自然、经济、社会等有关资料。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走可持续发3、展之路。2、充分利用青平镇丰富的自然资源、经济基础和区位优势,预测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为远期、远景发展留有充分发展余地和较大弹性,科学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及布局形态,充分发挥村镇网络体系的整体效能,突出城镇发展方向。3、规划立足于城镇长远发展目标,树立超前规划意识,着眼于2025年远期建设布局,强调2015年近期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城镇建设时序,着重近期、远期结合,加快城镇化进程。4、协调城镇建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力争实现城镇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的高度统一。第4条 规划原则1、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发展经济、改善环境的原则,对村镇各项建设合理布局、4、协调安排并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2、坚持合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发挥原有村镇的用地潜力。3、遵循城镇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正确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城镇的中心作用和村镇网络群体作用。4、注重规划的科学性、连贯性和可操作性,坚持近期、远期和远景相结合,滚动有序发展的原则。5、做到二个结合和一个衔接,即和当地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相结合,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化的推进相结合。一个衔接是与青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6、结合自然和传统特色,创造优美协调,具有现代乡土风格的村镇景观。第5条 规划年限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25年。第6条 规划5、范围1、镇域总体规划:与青平镇域范围一致,总幅员面积39.77平方公里。2、城镇建设规划:规划区范围包括青平城镇、青平村及张坝村部分村社,东起青普路,西至规划的青白路,南以规划的青平变电站为界,北至青白路与城镇北出口交叉口,规划面积0.56平方公里。第二章 镇域总体规划第7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镇域综合竞争实力明显加强,实现经济总量高速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初步确定城乡统筹的现代经济社会结构,实现人口、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和协调发展。第8条 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时期指标 项目2008年(现状)2015年(近期)2025年(远期)产值(万元)比重(%)产值(万元)年6、递增率(%)比重(%)产值(万元)年递增率(%)比重(%)国内生产总值84391001578011100340808100第一产业47265663124.24085203.025第二产业151918394514.6251124611.033第三产业219426552314.1351431410.042第9条 城乡统筹战略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充分发挥城乡各自优势,通过产业对接、市场对接、规划对接和生产要素在市场配置下合理流动,达到城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目标。第10条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镇域综合实力为中心任务7、,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环境优化、结构优化和效益优化,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培育建材、农产品深加工两大支柱产业;加快乡村旅游、商业贸易、文化娱乐、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第11条 镇域综合经济分区规划将青平镇划分为三个综合经济区:1、西部综合经济区 包括张坝、高堰2个村,规划该区以高中水库为依托重点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同时辅以林业、水产养殖业。将张坝村作为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村,同时带动高堰村发展,共同形成镇域乡村旅游发展的重点区域。2、中部综合经济区 包括青平镇区和八一、青平、青和、太洪4个村8、。规划该区以青平城镇为中心,主要发展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商业贸易、旅游服务业,同时带动周边4个村发展水果、蔬菜生产及家禽养殖。3、东部综合经济区 包括保卫、水竹、宝兴3个村。规划以保卫村为中心村,重点发展水产养殖、粮食生产。 第12条 产业发展与布局1、第一产业布局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推进农业的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和信息化进程。着重发展粮食生产、水产养殖,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和水产养殖两大产业基地。2、第二产业布局 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通过开发、引进、消化、吸收等途径,大力发展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工业,创建地方品牌,形成镇域主导产业,实现工业现代化9、。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工业主要分布在中心城镇及茅青路沿线。3、第三产业布局 结合高中水库和墨池河良好的环境发展生态农家观光旅游,建立以自身资源环境为优势的城郊型休闲观光旅游产业,把商贸、乡村旅游及其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第13条 镇域人口及城镇化水平2015年:镇域总人口1.27万人,城镇人口0.3万人,城镇化水平23.6%。2025年:镇域总人口1.25万人,城镇人口0.5万人,城镇化水平40.0%。第14条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镇村体系等级结构规划为中心城镇、中心村(2个)、基层村(7个)三级。1、中心城镇:指以青平城镇为中心包括青平、张坝部分村社,规划面积0.56平方公里,人口规模010、.5万人,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商贸、旅游服务中心,以发展乡村旅游、商业贸易、休闲娱乐及服务业为主。2、中心村:包括张坝村、保卫村,规划聚居人口500800人,用地标准100M2/人,形成农村初级贸易点,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同时带动周边基层村发展。张坝村主要发展乡村旅游,保卫村主要发展水产养殖业。3、基层村:包括青平、水竹、青和、太洪、宝兴、八一、高堰7个村,聚居人口规模300400人,用地标准100 M2/人,主要发展优质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家禽、水产养殖业。第15条 建设管制分区严格贯彻科学发展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农田保护、景观结构等要素的基础上,对镇域范围内的开发建设进行分11、区管制,确定城镇空间格局的基本框架。将青平镇域内的用地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并对各分区提出相应的建设管制对策。第16条 分区管制要点1、禁建区:水体保护控制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保护该区域内水域,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的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面积;在本区域内的陆域范围内不得建设除水利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滨水地区现有对水域及环境造成污染的工业或其它项目必须迁出或改造去污;山区库区内的农居点应搬迁或控制建设规模,不得扩建,必须做好污水处理与排放,不得影响水体水质。农田保护控制区。严格保护该区域内基本农田和优质园地,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用地形态,不得减少用地面积;在本12、区域内不得建设除农业附属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本区域用地类型的变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审批程序。森林保护控制区。严格保护该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原则上不得改变七原有的用地形态。2、限建区:风景保护区与其它生态用地保护控制区。本区域主要包括园地、林地、草地以及风景旅游区;本区域以生态自然保护为主导,可适度的、有选择的进行一定的建设活动;应对本区域进行具体的适建用地划分,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指标以约束建设活动的地点和规模。生态廊道、基础设施廊道。生态廊道宽度根据不同情况控制在30500米之间;廊道内严格限制建造与生态建设无关的人工建(构)筑物;基础设施廊道根据其不同功能性质,按相关技术规范和规13、定进行宽度和相关要求的控制;考虑到为不可预见的各项工程建设预留通道,除满足规定距离外,规划需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更大范围的廊道控制。3、宜建区:开发建设活动原则上不得越出该区域。对该区域应开展详细规划,根据规划布局结构和土地使用性质,进行用地开发强度的分区,并提出各分区相应功能地块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和要求,以规范多种开发建设行为。集镇内公园与绿地等开敞空间均属于本区域控制范围。建设管制分区空间管制分区划分标准与主要控制范围、要求禁建区包括河流、水库水面、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绿地、绿色廊道、集镇绿线控制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范围、高压走廊等。其中水域整治河道、14、水库水面,水网平原地区水面率达到8%。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源保护区和主要水源补给区。具体包括:水库。包括饮用水源水库,从水库正常水位线起外延伸100米。河流水源。河网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的范围。陆域:上述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向陆纵深 100米的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山体坡度大于15度以上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基本农田的区域。采用栅格网计算方法,以300300网复盖平原地区,网格中耕地019%的作为集镇发展用地,2039%的为一般农田,40100%的为基本农田。绿色交通廊道交通干道绿化带:国道、省道和一级公路两侧各20米。河道防护河道15、两边绿化带:当河流宽度小于20米时,则沿河绿化带宽度每侧应不小于12米;当河流宽度大于或等于20米时,则沿河绿化带宽度应不小于18米。电力管廊和输气输水管廊电力管廊:500KV电力线管廊宽度50米,200KV电力线管廊宽度40米,110KV电力线管廊宽度30米;输气输水管廊:天然气高压管道40米,天然气长输管道60米,区域输水干管60米;文保控制区在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区中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尽可能按原物进行修缮和恢复。限制建设区包括水源保护控制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廊道、交通干道噪声干扰区、高压走廊控制带等。其中水源保护控制区水源保护区的禁止建设区外边起纵深200米范围。历史文化保护区包括历16、史文化名村或名镇、历史地段。生态廊道主要包括片区间和区内、集镇建设区的规划生态廊道、绿化隔离带和绿楔。主要包括:镇域内的交通干道保留50米宽度的绿化隔离带;通过镇区的河流绿化隔离带宽度规划不少于12米宽度;高压走廊控制区高压线两侧缓冲距离30-90米的范围(电力管廊以外)。水源涵养区水源的集水区域。自然灾害限建区各类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和人为灾害易发限建区域。适宜建设区整合、优化各集镇、园区以及镇村居民点规划,在与禁建区、限建区平衡基础上慎重确定。并对该区内用地进行合理规划与建设管理控制。第17条 镇域新农村建设规划1、发展目标 到规划期末,基本建成农村社会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生产生17、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农村整体风貌显著改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村庄建设规划 按照城乡统筹,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有利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适度集中”的建设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点,配套建设,分步实施。第18条 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城镇及各村的公建设施按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加以配置。1、城镇:包括政府、居委会、中学、小学、托幼、文化站、银行、医院、敬老院、兽医站、综合市场、邮政支局、电信支局、广播电视站、计生站等。2、中心村:包括村委会、托幼、文化活动室、医疗点、邮政代办点、商贸服务点等。3、基层村:主要有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医疗点、邮政代办点、商贸服务点等。第19条 镇域基础设18、施规划1、道路规划 以茅青路、青白路、青普路为主导轴,沿线辐射,在镇域内形成环网状交通道路网体系,逐步改造,提高现有道路等级。第一级:对外交通道路,即茅青路、青白路、青普路,路幅宽度8-10米,其公路两侧各控制10米宽绿化带。第二级:中心城镇与中心村的交通网,路幅宽度6-7米。第三级:中心村与基层村、基层村与基层村的交通网,主要为环状、枝状路网,路幅宽度4-5米。2、供电 规划在镇区南面新建一座35KV变电站,并从该变电站引出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到中心城镇、中心村、基层村后自行变压供电。3、供水 近期选择从乐山中心城区引水,在青平城镇西南面建设一座日供水量达1500吨水厂,城镇及周边有条件村社19、由水厂供水,其他村社自行采取地下水,生活用水均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4、供气 规划近期采用液化气罐供气,远期沿茅青路敷设燃气干管,引入天然气供气,并逐步延伸至各村庄和大型居民聚居点。5、邮政、电信规划 在中心城镇建邮政支局和电信支局,中心村及基层村设邮政代办点。镇域内各村、社电话普及率达100%,有线光纤入户率达100%,广播信号覆盖全镇。6、环卫设施 城镇东侧相对独立地段设1垃圾转运站。城镇垃圾纳入乐山市中心城区环卫系统管理,垃圾集中无害化综合处理。第20条 镇域环境保护规划1、退耕还林建设 按规划要求进行退耕还林建设,努力提高全镇的森林覆盖率,加强高中水库周边区域和墨池河两侧的绿地建设20、,抓好公路两侧的防护绿地建设。2、水源保护 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城镇生活污水、村民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含病原体的医疗废水、工业污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镇域大部分地表水体水质应达到国家类水域标准。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养殖业的污染;改善能源结构;引导农户发展生态农业,建立合理的农产品结构;积极推进土地林网化,加强河流水域综合治理,完善水利设施;乡镇企业重点向绿色产业、资源利用可持续化方向发展,严格控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第21条 镇域防灾规划加强镇域范围内不良地质灾害的监控,防止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镇域内高中水库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墨池河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墨池21、河两侧各控制20米作为高中水库泄洪区,泄洪区内禁止各类影响水库泄洪的建设活动。地震方面,新建工程及一般建构筑物按七度设防,重要建构筑物及生命线工程按八度设防。规划城镇不单独设消防站,其城镇消防由周边的茅桥镇消防站负责。第三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第22条 城镇性质镇域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镇域农副产品集散地,以发展乡村旅游、商业贸易、休闲娱乐及服务业为主的综合型小城镇。第23条 城镇规模近期2015年人口0.3万人,建设用地28.99公顷;远期2025年人口0.5万人,建设用地53.79公顷。第四章 城镇建设规划第24条 城镇用地选择与发展方向城镇用地发展方向在现有城镇用地基础上,重点向西发展22、,适当向东拓展。第25条 城镇规划结构规划城镇用地形成“一中心,一区、两组团”的功能结构形式。“一中心”是结合现有城镇,依托“H”型城镇道路主骨架,形成的行政、商贸公共服务中心;“一区”是指利用现状东部两处自然山体与鱼塘水面,打造城镇特色,发展乡村旅游,形成休闲度假区;“两组团”是指结合居住现状及用地规划布局,在城镇南、北形成的两个居住组团。第26条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规划结合现状居住用地分布,选择城镇西部新区作为居住用地,围绕城镇H型公共服务中心,形成南、北两个居住组团。城镇现状建成区居住用地分别采取保留、调整和更新的措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环境建设,提高居住水平;新开发23、建设的居住用地必须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区内现有村民就地安置入城镇居住用地内。居住用地面积为13.7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5.54%,人均居住面积为27.48平方米。第27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集中在城镇“H”型主干道两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7.8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62%,人均用地面积为15.72平方米。1、行政管理用地 将现有镇政府迁至城镇西部新区带动新区建设发展,原有镇政府用地置换为文化站用地。2、教育机构用地 保留现有的中、小学用地,并适当加以扩大,改善周边环境,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规划在城镇西部新区南、北居住组团内各新建一所幼儿园。3、文体科技24、用地 远期将原有镇政府用地置换为文化站用地,并配套图书馆、影视中心等文化设施。另在城镇旅游度假区内规划部分文化娱乐用地。4、医疗卫生用地 将镇卫生院迁至新区中部,并扩大用地规模,创造良好的医疗条件。5、商业金融用地 沿城镇H型干道布置商业金融服务设施。6、集贸设施用地 保留现有的农贸市场,并扩大用地规模,形成一个综合型农贸市场,以满足城镇集市贸易需求。第28条 生产设施用地规划搬迁城镇现有污染企业青平机砖厂,在城镇西南规划一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内主要安排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的一、二类工业项目。生产设施用地为1.2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25%。第29条 仓储用地规划现有仓储用地,25、迁至城镇西南,与工业用地毗邻。仓储用地为0.2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48%。第30条 工程设施用地规划电信支局和邮政支局布置在新区中心广场对侧,水厂、供气站布置在城镇西南端,。现状加油站规划予以保留,并扩大其建设用地。城镇垃圾转运站布置于城镇东侧。工程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2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23%。第31条 城镇规划用地计算表青平城镇用地计算表序号类别代号用地类别名称现状2008年2000人规划2025年5000人用地面积(ha)比例(%)人均(m2/人)用地面积(ha)比例(%)人均(m2/人)1R居住用地7.3759.5836.8513.7425.5427.48R1一类居住用地26、5.250.37R2二类居住用地2.1213.372C公共设施用地1.7414.078.707.8614.6215.72C1行政管理用地0.100.88C2教育机构用地0.921.06C3文体科技用地-0.85C4医疗保健用地0.130.35C5商业金融用地0.404.34C6集贸市场用地0.190.383M生产设施用地0.776.223.851.212.252.42M2二类工业用地0.771.04M4农业服务设施用地-0.174W1普通仓储用地-0.260.480.525T对外交通用地-2.935.455.866S道路广场用地2.3418.9211.709.9918.5719.987U工程设27、施用地0.151.210.751.202.232.408G绿地-16.6030.8633.20G1公共绿地-16.49G2防护绿地-0.11小计城镇建设用地12.3710061.8553.79100107.589E水域和其他用地43.572.15E1水域0.07E2农林用地36.15E6养殖用地7.35合计城镇规划范围用地面积(ha)55.94第32条 绿化用地布局规划绿化用地由公园、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生活小区绿地组成。规划利用现状东部两处自然山体,在城镇东部形成2个生活游憩性公园;在城镇重要节点,结合地形布置块状街头绿地,沿过境公路、对外交通道路布置带状街头绿地;在工业用地、供气站与其28、它用地边缘地带设置防护绿地。绿化用地面积为16.6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0.86%,人均绿化用地为33.20平方米。第33条 景观风貌规划加强城镇入口、主要道路交叉口、公园及中心广场等景观节点的建设,保护好城镇周边的自然景观。城镇建筑风貌宜简捷明快,外形灵活多样,色彩淡雅。重点控制好城镇中心地段沿街建筑的体量及外观,其风貌应体现地方特色。城镇重要地段应做景观规划设计。第34条 道路系统规划道路布局结构采用“环状与方格网状”相结合的形式。在规划镇区外围形成一个环状道路网,并与对外交通干线相连接;城镇内部路网则采用 “三横两纵”的方格干道路网,并辅以支路来完善城镇道路系统。城镇道路分为两级:干路29、16-20米,支路9-12米。道路断面形式均采用一块板。道路广场总用地为9.9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8.57%。第35条 对外交通规划1、过境公路规划 在城镇外围形成交通环线,并在环线两侧各控制10米宽的绿化带。2、汽车站规划 在城镇南端设1座汽车客运站。规划对外交通用地2.9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45%。第36条 广场、停车场规划规划在城镇新区中心地段设一处绿化广场;在旧城区结合公园入口设一休闲文化广场。在城镇南、北两端入口以及集贸市场旁分别设置1个社会停车场。第37条 给水工程规划规划近期从乐山中心城区引水,在青平城镇西南面建设一座日供水量达1500吨水厂,集中向城镇及其周边村社供水30、。规划近期城镇综合用水量为250升/人日,远期为300升/人日。供水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供水管网形式,管道沿路埋设,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采用同一供水系统。给水主干管布置成环状供水管网,确保城镇供水安全。第38条 排水工程规划城镇规划区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结合地形就近排入城镇规划区内的河流或沟渠内。雨水量计算的暴雨强度公式采用乐山市暴雨强度公式,重现期P取1年,地面集水时间t取10分钟,地面径流系数取0.6,全部按暗管计算。城镇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算。污水系统管网成树枝状布置,以重力流为主。规划城镇污水采用人工湿地法处理,即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道系统,再汇入城镇污水31、集中处理的人工湿地,经过人工湿地处理达标后排放入墨池河。 第39条 电力工程规划规划在城镇南端建一座35KV变电站。城镇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近期3000kwh/人年,远期4000kwh/人年。城镇供电电网电压等级分二级,10KV中压配电网和380V/220V低压配电网。镇区供电方式采用电力浅沟与杆架线相结合的方式。现有10kV配电线路应结合规划道路的建设进行改建,在主要道路应布置电力浅沟,电力线与通信线应分隔设置,分设于道路两侧,不宜同侧。第40条 燃气工程规划规划在城镇西南侧设一供气站,负责镇区及周边村社供气。城镇内天然气采用网状与枝状管道输气。规划燃气管网系统采用中压一级和区域调压站供气。中32、压管道沿干道、街坊路直至居民楼前或大型公共建筑用户前,通过调压箱减压后直接供气。第41条 电信、邮政工程规划在城镇新区中心地段新建邮政支局和电信支局,规划镇区电话装机容量为0.5万门。电信电缆沿道路敷设,均采用管道式埋地敷设。第42条 环境保护规划1、生态环境保护 必须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各项建设,控制城镇规划区环境质量,搞好城镇绿化建设,形成稳定、高效的城镇生态环境系统。2、大气环境保护 城镇大气环境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3、水环境保护 城镇规划区河流、水体水质均应达到国家类水域标准。4、噪声控制 城镇建成区噪声环境按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GB22337-2008)控制。5、固体废弃物控制 33、严禁将有害废弃物排向水体和公共场所。建立、健全对有害废弃物的监督及管理系统。第43条 环卫设施规划在城镇东侧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1座,在居住小区内设立分散的垃圾收集点,按时定期投放后,由专人负责转运到垃圾转运站。城镇垃圾运至乐山市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无害化综合处理在城镇内设立水冲式公厕,地点主要规划在人口活动频繁的场所,如集贸市场、长途汽车客运站以及大型公建的底层等。每座公厕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城镇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服务半径5080米要求设置。第44条 城镇防灾规划1、防洪 城镇防洪严格按照现行国家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城镇规划区河流、沟渠防洪按20年一遇设防。2、消防34、 城镇道路每120米设消防栓一个,并结合旧城镇改造,开辟消防通道。规划青平城镇范围内不单独设消防站。城镇消防由茅桥镇消防站负责,城镇自身应建立消防义务队,在灾情发生时协助专职消防人员扑救。3、抗震 新建工程及一般建构筑物按七度设防,重要建构筑物及生命线工程按八度设防,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按现行抗震设计规范执行。城镇对外交通道路及干道为避震疏散通道,各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社会停车场均为避震疏散场地。第五章 城镇近期建设规划第45条 近期建设规划指导思想1、以城镇建设规划为依据,坚持合理和高标准的规划原则,充分利用现状,搞好近期建设,为远期城镇建设打下基础。2、近期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对近35、期不具备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做好规划控制,为今后时机成熟时对各项建设活动提供保障。3、新区的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注重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4、保持城镇用地在不同时序发展阶段的生态平衡和城镇功能的完善。第46条 近期城镇建设重点近期青平城镇建设用地在现状城镇基础上重点向西扩展。近期城镇建设的重点是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改造与建设。扩建城镇现有农贸市场;改建、扩建中学、小学,新建幼儿园;改造龙安路,整治街道两侧建筑,消除安全隐患;新建水厂、汽车客运站、邮政支局、电信支局;搬迁敬老院、镇卫生院;完成城镇新区主干道建设以及青白路改线工程,配套敷设给水、排水等管线工程,不断地完善城镇的配套设施,提高36、城镇居住环境质量。第47条 近期城镇用地布局1、居住用地 近期内居住用地以城镇西部新区居住组团建设为主。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做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一次规划,分步实施。2、公共设施用地(1)行政管理用地:现有镇政府所在地和其他行政用地予以保留。(2)教育机构用地:保留现有的中小学用地,并适当加以扩大,改善周边环境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另在城镇新区南部居住组团内新建幼儿园1所。(3)文体科技用地:保留现有文体科技用地。(4)医疗保健用地:现有镇卫生院,环境条件较差,用地较小,无扩建发展用地,规划将镇卫生院迁至城镇新区南北干道中段。(5)商业金融用地:保留并改造旧镇商业设施,沿规划的城镇H型干37、道布置商业金融服务设施,以带动城镇新区的发展。(6)集贸设施用地:保留现有的农贸市场,并扩大用地规模,形成一个综合型农贸市场,以满足城镇集市贸易需求。3、生产设施用地 近期将青平机砖厂迁出,其他生产设施用地暂且保留。规划在农贸市场西南侧布置一兽医站。4、对外交通用地 将青白路改线至城镇规划区西侧外围,并在道路两侧各控制10米宽的绿化带。在城镇南端设1座汽车客运站。5、工程设施用地 现有工程设施用地近期予以保留。新增水厂、电信支局、邮政支局、变电站和垃圾转运站。水厂布置于城镇西南;邮政、电信支局布置在新区中心广场对侧;城镇垃圾转运站布置于城镇东侧;现状加油站规划予以保留,并扩大其建设用地。6、绿38、地 加强城镇公园绿地、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带的建设,提高城镇绿化用地面积,改善城镇居住生活空间环境。第48条 近期城镇规划用地计算表近期青平城镇规划用地计算表序号类别代号用地类别名称现状2008年2000人规划2015年3000人用地面积(ha)比例(%)人均(m2/人)用地面积(ha)比例(%)人均(m2/人)1R居住用地7.3759.5836.856.3621.9421.20R1一类居住用地5.250.31R2二类居住用地2.126.052C公共设施用地1.7414.078.705.6919.6318.97C1行政管理用地0.100.10C2教育机构用地0.920.93C3文体科技用地-0.39、11C4医疗保健用地0.130.35C5商业金融用地0.403.82C6集贸市场用地0.190.383M生产设施用地0.776.223.850.170.590.57M2二类工业用地0.77-M4农业服务设施用地-0.174W1普通仓储用地-5T对外交通用地-2.9310.109.766S道路广场用地2.3418.9211.705.3718.5217.907U工程设施用地0.151.210.750.883.042.938G绿地-7.5926.1825.30G1公共绿地-7.59G2防护绿地-小计城镇建设用地12.3710061.8528.9910096.639E水域和其他用地43.5726.9540、E1水域0.07E2农林用地36.15E6养殖用地7.35合计城镇规划范围用地面积(ha)55.94第49条 近期城镇主要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近期城镇主要建设项目详见下表,总投资金额达2020万元,平均每年需投入337万元。近期城镇主要建设项目一览表序号建设时间项目名称预计规模投资估算金额(万元)备 注12010年至2013年青白路及市政管线建设(2010年)1670m5602隆发路及市政管线建设(2011年)580m2003城镇水厂建设(2011年)0.20ha2004文化广场建设(2011年)0.18ha105农贸市场(2012年)0.38ha306邮电所建设(2012年)0.16ha80741、电信分局建设(2012年)0.16ha808青平大道建设及市政管线建设(2013年)846m3509幼儿园(2013年)0.16ha40102014年至2015年青普南路改造及市政管线建设(2014年)715m17011小型垃圾转运站(2014年)0.12ha3012停车场(2014年)0.14ha1013环卫车一辆(2014年)1014车站(2015年)0.41ha5015兽医站(2015年)0.18ha4016公园广场(2015年)0.08ha1017卫生院(2015年)0.38ha150合计2020第六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第50条 规划法制建设措施1、加强规划法制宣传,增强规划意识。2、健42、全、加强法制监督和执法机制,保证青平镇总体规划依法实施。第51条 规划行政管理措施1、加强青平镇规划工作的行政领导和组织实施。2、加强城镇规划管理职能机构的力量建设。3、实行规范化的规划管理审批程序。第52条 规划经济保障措施1、加强资金筹措工作,积极推动城镇开发。2、采取差异开发政策,引导按规划进行土地使用功能的调整。3、实行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化经营和有偿服务。第53条 规划技术深化措施1、深化规划设计内容,镇总体规划经批准付诸实施后,要尽快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综合开发地段和其它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安排城镇建设。2、细化技术管理规定,确保城镇规划的全面实施。技术管理规定可参照43、市有关管理办法。第54条 其它措施1、积极引导附近村庄农民进镇居住,规划范围内农房建设纳入城镇发展区,统一安排,集中紧凑发展。2、各项用地进行建设开发前,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地质勘探及对周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段进行处理,方可进行建设施工。如经勘察不能使用的地段,应将其改为防护绿地。第七章 附则第55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纲要、规划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6条 文本中加粗字体内容为规划强制性内容。第57条 本规划是指导青平镇建设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依据,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变更本规划。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第58条 因城镇建设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应按法定程序进行。第59条 本规划由青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乐山市市中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