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总体规划方案(2018-2030年)(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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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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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总体规划(20182030)文本(2021年修订版)2021年6月目 录I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规划期限和规模- 1 -第二条 规划范围- 1 -第三条 规划成果组成及法律效力范围- 1 -第四条 法律效力力度规定- 1 -第五条 组织实施机构及执法部门- 1 -第二章 规划目标- 1 -第六条 总体目标定位- 1 -第七条 经济发展目标- 1 -第八条 社会发展目标- 1 -第三章 镇域总体规划- 2 -第九条 经济发展规划- 2 -第十条 产业空间结构- 2 -第十一条 规划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2 -第十二条 镇域村镇体系暨新村布局规划- 2 -第十三条 镇2、域综合交通规划- 3 -第十四条 镇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4 -第十五条 镇域空间管制- 5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卫规划- 6 -第十七条 综合防灾规划- 6 -第四章 城镇建设规划- 7 -第十八条 城镇性质及规模- 7 -第十九条 发展方向选择- 7 -第二十条 城镇功能结构- 7 -第二十一条 用地布局规划- 7 -第二十二条 城镇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9 -第二十三条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10 -第二十四条 城镇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0 -第二十五条 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1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二十七条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2 -第二十八条 综合防灾规3、划- 12 -第二十九条 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13 -第三十条 近期建设规划- 14 -第三十一条 远景发展规划- 15 -第五章 规划管理措施与建议- 15 -第三十二条 规划管理措施与建议- 15 -第六章 附 则- 16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划生效日期- 16 -第三十四条 规划变更及程序- 16 -第三十五条 规划解释权- 16 -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总体规划(2018-2030)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期限和规模规划期限:2018-2030年。其中,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2030年。用地规模:近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56.59公顷;远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18.684、公顷。人口规模:近期6000人;远期22000人。第二条 规划范围镇域总体规划范围:以全福镇行政区为规划范围,规划面积为47.12平方公里。城镇建设规划范围:指全福镇城镇,规划控制面积为802.7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18.68公顷。第三条 规划成果组成及法律效力范围本总体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 法律效力力度规定本规划一经批准,凡在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均应以本规划为法律依据,原总体规划自动作废。同时,本规划对城镇体系发展布局、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要5、求等具有指导作用。文本中的斜体字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第五条 组织实施机构及执法部门本规划经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审批,由全福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乐山市市中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的实施和对违反本规划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六条 总体目标定位根据宏观发展战略,结合全福镇的发展基础、资源条件和区域发展态势,确定其总体发展目标定位为:把全福镇建设成为集宜业、宜居、宜游于一体的综合型城镇。第七条 经济发展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福镇生产总值达到2.9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000元,三产结构调整为25:40:35。规划到2030年,全福镇生产总值达到9.6亿元,农民人均可支6、配收入达到42000元,三产结构调整为30:10:60。全福镇经济发展目标表指标现状(2017年)近期(2020年)远期(2030年)生产总值产值(亿元)2.22.99.6年增率(%)10%12%三次产业比例23:50:2725:40:3530:10:60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58002100042000第八条 社会发展目标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推动城镇化进程。积极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电等各项社会事业,在全镇普及中学义务教育,健全各类文化体育设施,推动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医疗保健水平有较大改善,使全镇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社7、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和全民素质全面提高。- 1 -第三章 镇域总体规划第九条 经济发展规划1、发展战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新型城镇化,促进全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健康发展,建设绿色小镇健康生态循环产业主导的“健康绿谷”、商贸重镇以物流商贸、旅游服务为主的“乐山城市东部门户”。2、发展方向第一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绿色生态为核心竞争力,以品牌效益为动力,以农旅融合、“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为方向,大力发展体验农(林)业、休闲农(林)业,同时依托农产品加工与电子商务形成“种产销”一体化的发展模式。第二产业以保护全福镇的生态环境为前提,禁止污染大、破坏生态环境的工业企业进入全福镇,应8、逐步实现工业生态化转型,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第三产业根据自身资源环境条件,重点发展具有观赏性、游览性农作物的种植,打造以农业休闲、康养度假为主体的特色旅游品牌,增强对周边乡镇的旅游竞争力。积极主动的承接、联动乐山大佛景区的旅游服务功能,以佛光湖公园为抓手,立足自身旅游资源特色,明确自身乡村旅游的定位,通过完善配套服务,发挥生态优势,吸引游客。大力发展以物流贸易、物流配送、会展业等为代表的物流商贸业,以物流商贸凸显城镇特色,以冷链物流基地为依托,建设区域性物流商贸中心。第十条 产业空间结构根据全福镇的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基础、产业发展态势,整合现有资源,规划其形成“一心、一廊、两带、三区”的产9、业空间结构。“一心”:指全福镇城镇综合服务中心;“一廊”:指乐山绕城高速与S103形成的田园生态景观廊道;“两带”:乐井快速路产业发展带、泥溪河生态休闲观光带;“三区”:指城镇发展区、田园休闲区、森林体验区。第十一条 规划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1、镇域人口预测近期2020年:15000人远期2030年:31000人2、城镇人口预测近期2020年:6000人远期2030年:22000人3、城镇化水平预测近期2020年:40.00%远期2030年:70.97%第十二条 镇域村镇体系暨新村布局规划1、村镇体系本次规划的村镇体系等级结构分为三级:中心城镇、中心村、基层村。(1)中心城镇中心城镇为全福镇城10、镇,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中心,规划总用地规模为802.7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18.68公顷,聚居人口22000人。(2)中心村中心村为镇域各片区中心,为基层村的经济、文化、生活服务中心。本次规划主要在镇域南侧设置全福村为中心村,而镇域北侧考虑到全福镇城镇及乐山城市的辐射效应,不予配置中心村。(3)基层村规划裕农村、台子村、石农村、石梯村、夏沟村、普农村为基层村。村镇体系规划一览表等级名称人口(人)职能定位中心城镇全福镇城镇22000镇域政治、经济、文化、旅游中心中心村全福村2000片区经济、文化、生活服务中心基层村裕农村1500本村的主要居民点和生活服务场所台子村1500石农村11、1500石梯村500夏沟村500普农村1500合 计310002、新村布局规划全福镇规划聚居点6处,聚居人口为2800人,占地面积为17.07公顷,其中,全福村为现状提升,其余均为新建。规划新村(聚居点)建设一览表序号村名聚居点名称规划人数(人)用地面积(ha)备注1裕农村裕农村聚居点9002.12新建2石农村石农村聚居点14703.56新建石农村聚居点23302.49新建3全福村全福村聚居点8006.12现状提升4普农村普农村聚居点1251.2黄冲普农村聚居点1751.58万家坝5合计6280017.073、公共设施配置规划对全福镇城镇、中心村及基层村的公共配套和社会管理设施进行整体规划,优12、化资源配置,完善全镇的公共配套设施体系。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序号设施类别城镇中心村基层村新村聚居点1行政管理其中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2教育机构其中中学小学幼儿园3医疗保健其中卫生院敬老院日间照料点卫生站4文体科技其中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运动场健身场地5商业服务其中集贸市场储蓄所便民服务站邮政代办点注:1、“”表示应设置有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表示应可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2、城镇临近乐山城区,部分公共设施共建共享;3、裕农村是全福镇区所在地,部分设施考虑与镇区共用,可不单独设置;4、新村聚居点应设置便民服务站与健身场地。第十三条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1、公路规划以完善镇域道路交通网络,进13、一步加强乐山城区与全福镇的联系,构建城区、城镇一体化道路新格局,构建城、镇、村四通八达、方便快捷的公路运输体系。(1)对外交通包括乐山市绕城高速、省道305线、省道103线、乐井快速路,是全镇主要的对外交通通道,主要联系乐山主城区、井研县等。(2)对内交通主要包括城镇与中心村及各基层村的交通联系网络。规划保留乐井路,并利用现状村道沿泥溪河打造旅游通道,达到三级公路建设标准。对镇域乡村公路进行梳理完善,村联系道路路幅宽度5-6米,村庄道路通村率达到100%。2、交通枢纽规划规划建设乐井快速路与省道305的全互通立交,保留乐山绕城高速全福半互通立交。3、道路交通设施规划(1)保留镇域省道305东侧14、现状加油站,保留城镇现状加油站,规划城镇新建加油站1座。(2)规划在全福镇设置公交首末站1处,作为乐山主城区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3)根据全福镇旅游服务发展需要,规划城镇设置社会停车场4处,镇域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自行设置。第十四条 镇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1)供水量预测全福镇镇域用水总量为15167.5m/d。(2)水源规划规划城镇、全福村、乐井快速路沿线聚居点及散居供水纳入乐山市城区供水系统,未纳入城区供水系统的聚居点、产业用地等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散居自行采取地下水。2、排水工程规划(1)排水体制规划规划城镇及聚居点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2)污水系统规划污水量预测:镇域污水量15、按用水量的80%计,则全福镇域污水总量为12134m3/d。污水处理厂(设施)规划:规划保留全福镇城镇现状污水处理站。规划在全福镇城镇动物防疫站南侧设置污水泵站1处,并在全福镇城镇东北部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在全福镇西南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达排放标准后就近排入沟渠。根据污水量的逐年递增变化的情况,污水处理厂可采用分期建设,也可一次建成。规划在全福村设置污水处理站1处,其余聚居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或采用沼气池、生态湿地等生态化处理方式。(3)雨水系统规划全福镇雨水遵循就近排放的原则。城镇采用排水暗管的形式,聚居点以排水暗管或明渠为主,根据地形及区位条16、件就近排放。部分地区根据地形可采用明沟形式汇集雨水,直接排入水体。雨水管道沿道路敷设,建设用地边缘可采用明沟。3、供电工程规划(1)用电量预测全福镇镇域总用电负荷为2.8万kW。(2)电源规划规划近期继续采用现状35kV全福变电站供电,远期纳入城区供电网络。(3)变电设施规划规划将全福35kV变电站升级为110kV变电站,提高供电可靠性;保留佛光220kV变电站。4、通信工程规划(1)电信需求量预测规划采用三网(电视、电话、网络)合一的新型电信供应方式,对全镇居民供应,入户率达到100%,按1线/户的标准测算,公建按居民的10%计,则预测镇域电信需求量约9700线。(2)通信设施规划规划全福城17、镇电信线路由乐山市市中区电信分局引入,中心村、基层村完善邮政代办点。5、燃气工程规划(1)用气量预测全福镇镇域总用气量为8370m3/d。(2)气源规划规划全福镇城镇、乐井快速路沿线聚居点及散居用气纳入乐山市城区燃气管网,其余聚居点、散居采用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第十五条 镇域空间管制1、适宜建设区(1)范围规划划定适建区包括全福镇城镇、新村聚居点、产业用地,该区域为发展经济、推进城镇化、集聚人口的区域。(2)控制要求城镇的开发与建设应遵循本规划及相应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新村聚居点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用地,其规划需经市中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应符18、合国家规定的用地定额指标,用地布局不得擅自扩展到规划区外,规划区内农用地在获得改变批准用途前,应按照原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均需依法申请。征用土地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补偿。2、限制建设区(1)范围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镇域内一般农田,城镇远景发展用地、城市规划区,以及坡度在12至25度的用地等。(2)控制要求城镇建设应尽可能避让、避免与生态保护发生冲突。确有必要开发的建设项目应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3、禁止建设区(1)绝对禁建区基本农田及泥溪河两侧20米范围为本次规划确定的绝对禁建区。(2)相对禁建区绿化保护区:19、城镇绿线内的用地。市政基础设施防护:变电站、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的防护绿带。交通设施防护:乐井快速路两侧20米防护绿带;乐山绕城高速两侧100米防护绿带;省道103及省道305两侧20米防护绿带,互通立交两侧30米的防护绿带。(3)管制要求要依法进行强制性保护,坚决禁止任何有损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1)绝对禁建区管制要求:因生态价值保护、环境容量控制和灾害风险避让等要求,在绝对禁建区内严格禁止新增一切城乡建设。2)相对禁建区管制要求:在相对禁建区内禁止与主导要素无关的城乡建设用地类型。在绿化保护区、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防护区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防护区等要素空间内,禁止损毁设施与环境,非法取用资源行20、为,如开山、挖砂、采石、取土、开渠、打井、砍伐、开采地下资源、狩猎、开矿等,这类区域以保护为主、严格控制开发建设行为。4、“四线”控制线划定(1)红线镇内各项建设活动,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线及新村建设用地范围线。尤其是城镇应遵循规划所确定的道路红线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所划定的用地红线,所有建设活动应满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2)绿线规划城镇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公园和单位绿地等。规划区绿线主要指规划区内泥溪河及其河流沟渠两侧的绿化带控制线。(3)蓝线以现有河流和主要灌溉、排洪渠多年来形成的岸线为控制蓝线。蓝线范围内除修筑防洪堤、护岸等,不得进行其他建设活动,并应定期疏通河道,保21、护河道、沟渠的水流畅通,不得向河道、沟渠内倾倒垃圾、渣土,不得向河道直接排放污水。规划区蓝线主要指泥溪河及其河流沟渠。(4)黄线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黄线控制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地面输送管廊的用地及设施所需安全距离的用地范围,以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卫规划1、环境保护规划(1)水环境质量目标:镇域范围内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以上水体标准;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污水处理率达80%。(2)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镇域范围内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22、0%,气化率达7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为95%。(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9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医疗垃圾、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率100%。(4)声环境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划城镇综合居住区、镇域新村聚居点按噪声环境1类区控制;城镇居住、行政、商业中心区及与其它功能区的混杂区按噪声环境2类区控制;冷链物流基地及城镇物流配送区域按噪声环境3类区控制;镇域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按噪声环境4类区控制。一类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不高于55dB(A),夜间不高于45dB(A);二类区昼间不高于60dB(A),夜间不高于523、0dB(A);三类区昼间不高于65dB(A),夜间不高于55dB(A);四类区昼间不高于70dB(A),夜间不高于55dB(A)。2、环卫设施规划生活垃圾按人均1kg/d计,镇域内生活垃圾量为31t/d。全福镇城镇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收集站收集,在各居住小区和公建设施附近放置垃圾收集容器,城镇设置生活垃圾转运站1个。城镇配置专用垃圾车,垃圾当日清运至土主镇垃圾压缩站统一处理。各新村聚居点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城镇垃圾车统一清运。全福镇城镇设置公厕5座。各新村聚居点根据用地面积设置公厕12座。第十七条 综合防灾规划1、消防规划规划将全福镇纳入乐山市城区消防大队消防服务范围。全福镇城镇建设区的道路上按24、规范要求按120m间距设置消火栓,城市道路下布置消火栓的给水管管径不小于DN150。新村聚居点根据实际情况,配建消防栓或消防水池,镇域内水量充沛的河流、堰渠上应考虑消防取水平台。全福镇城镇、新村聚居点的街坊内应留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最小宽度为4米。2、防洪规划全福镇城镇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镇域内泥溪河及其支流以及新村聚居点按10年一遇标准设防。3、抗震防灾规划抗震防灾应认真贯彻“予做准备,减少损失”和“预防为主、平震结合、防震减灾”的方针,以全福镇城镇为基础,从实际情况出发,提高城镇、中心村及基层村的综合抗震能力。全福镇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设防标准为7度。重点工程和生命线25、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各类建筑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4、地质灾害防治以“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为原则,做到责任落实、宣传与教育并重、监测信息反馈渠道建设畅通,建设好全福镇地质灾害防治网络。由于本次规划缺少地勘数据,无法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因此要求在规划的实施与管理中,必须完善地勘数据和进行工程地质评价,根据工程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避免发生地质灾害。第四章 城镇建设规划第十八条 城镇性质及规模1、城镇性质全福镇城镇性质为:乐山东大门;承接城市功能,配套旅游服务;全福镇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以物流商贸、休闲康养为主的综合型城镇。2、城镇规模规划到226、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256.59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为427.65/人。规划到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318.68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为144.85/人。第十九条 发展方向选择规划全福镇城镇向东北发展。第二十条 城镇功能结构规划形成“一轴两组团”的城镇功能结构。一轴:指乐井快速路城镇发展轴;依托乐井快速路,联动乐山城区及全福城镇各功能组团。两组团: 指以生活居住、休闲为主的全福组团和以工业为主的汽车商贸组团。第二十一条 用地布局规划1、居住用地全福镇城镇规划居住用地为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对居住用地进行统筹安排,集中布置形成城镇南、北两侧两个相对独立的居住小区。27、规划住宅用地35.64公顷。规划服务设施用地共计4处。新增综合服务中心3处,1处保留原设施。原有台子村村委会、裕农场社区居委会就近搬迁。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37.72公顷(其中住宅用地35.64公顷,服务设施用地2.0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1.84%,人均用地面积17.15/人。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共4处,分别为全福镇人民政府用地、派出所用地、国家电网用地(2处)。规划保留并扩建全福镇人民政府,位于裕民街西侧,用地面积为3653.51;规划搬迁现状派出所,位于镇政府西侧,用地面积为1983.74;规划保留两处现状国家电网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28、824.24、6191.32。(2)教育科研用地规划教育科研用地共1处。将现状九年一贯制学校搬迁至乐井路南侧,用地面积为24230.22。(3)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共2处,分别为全福镇卫生院用地、全福镇动物防疫站用地。规划搬迁全福镇卫生院,位于乐井路南侧,用地面积为5315.49;保留现状动物防疫站,位于裕全街西侧、裕民街东侧,用地面积为1835.73。(4)社会福利用地规划社会福利用地共1处,指三康养老院用地。保留并扩建现状养老院,位于乐井快速路北侧,用地面积为13350.72。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6.0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90%,人均用地面积2.75/人29、。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商业设施用地规划根据现状情况,围绕促进城镇商贸繁荣,方便城乡居民为目的,规划对老场镇商业进行改造提升,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主要包括零售商业、餐饮店、便民超市、旅店等;规划在乐井路南侧,通过旧城改造,打造全福特色商业街或小吃一条街;规划在乐井快速路南侧、绕城高速西侧,建设乐山市西部冷链物流中心;规划在冷链物流基地南侧建设园林式旅游休闲中心;其余如农家乐则进行提档升级或建设片区商业中心,打造现代化的购物平台,促进城镇商业提档升级。规划商业设施用地共101.03公顷。(2)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共2处。规划保留现状加油站用地1处,位于乐井路北侧,用地30、面积为1892.30;规划新增加油站用地1处,位于乐井快速路路北侧,用地面积为8903.55。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101.98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面积的32.00%,人均用地面积46.35/人。4、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共6处,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16.32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面积的5.12%,人均用地面积7.42/人。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城市道路用地规划道路主要为乐井快速路辅道、乐井路、规划城镇道路等城镇市政道路。(2)交通场站用地规划交通场站用地共1处,为全福镇公交首末站,位于乐井快速路北侧,用地面积为6146.09。社会停车场用地共计4处,为附属建设。(3)其31、他交通设施用地规划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共计1处,为乐山绕城高速与乐井快速路互通服务站,位于乐井快速路以东、乐山绕城高速以以西,用地面积为12258.06。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55.97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7.56%,人均用地面积25.44/人。6、公用设施用地(1)供应设施用地规划供应设施用地共2处。规划保留现状供应设施用地2处,为佛光220kV变电站用地,并将现状35kV全福变电站升级为110kV全福变电站。(2)环境设施用地规划环境设施用地共5处。规划保留现状污水处理站,位于裕全街北侧,用地面积为578.87。规划保留现状嘉州监狱旁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新建污水泵站一处,位于动物32、防疫站南侧,用地面积为563.39。规划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处,位于乐井快速路南侧、乐山绕城高速东北侧,用地面积为15478.96。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处,位于乐井快速路南侧,省道305东侧,用地面积5215.59。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5.30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66%,人均用地面积2.41/人。7、绿地与广场用地(1)公园绿地规划保留佛光湖生态绿地,并沿城镇内泥溪河支流两侧布置大小不等的开敞绿地,且预留景观节点,合理布局活动场地,通过点状、线状和面状的绿地渗透整个城镇。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7.00公顷。(2)防护绿地城镇防护绿地主要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等周围控制的防护绿带,规划防33、护绿地面积为25.99公顷。(3)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主要结合互通出入口以及道路交叉口设置,打造全福形象展示区。规划广场用地5处,分别位于乐井快速路与乐井路交叉口、绕城高速与乐井快速路交叉口南侧及绕城高速与乐井快速路交叉口北侧,和佛光湖西北侧。用地面积为4.01公顷。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37.00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1.61%,人均用地面积16.82/人。8、其他建设用地(1)区域交通设施用地规划规整现状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指乐井快速路、绕城高速和省道103,用地面积为26.22ha。(1)区域公用设施用地规划保留现状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指乐山市公墓,用地面积为6.45ha。(2)特34、殊用地规划保留现状特殊用地,指现状嘉州监狱及四川监管中心,用地面积为25.62ha。9、非建设用地(1)农林用地规划保留部分农林用地,用地面积为419.43ha。(2)水域指泥溪河支流及佛光湖水域,用地面积为6.33ha。城镇规划用地统计一览表(2030年)序号用地代码用地类别名称面积(h)比例(%)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 )备注1R居住用地(R2)37.72 11.84%17.15 其中住宅用地(R21)35.64 11.18%16.20 服务设施用地(R22)2.08 0.65%0.95 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6.04 1.90%2.75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A1)1.36 035、.43%0.62 教育科研用地(A3)2.42 0.76%1.10 医疗卫生用地(A5)0.82 0.26%0.37 社会福利用地(A6)1.44 0.45%0.65 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01.98 32.00%46.35 其中商业用地(B1)100.90 31.66%45.86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1.08 0.34%0.49 4W物流仓储用地(W)16.32 5.12%7.42 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16.32 5.12%7.42 5M工业用地(M)58.35 18.31%26.52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58.35 18.31%26.52 6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6、S)55.97 17.56%25.44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54.13 16.99%24.60 交通场站用地(S4)0.61 0.19%0.28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1.23 0.38%0.56 7U公用设施用地(U)5.30 1.66%2.41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2.56 0.80%1.17 环境设施用地(U2)2.74 0.86%1.24 8G绿地与广场用地(G)37.00 11.61%16.82 其中公园绿地(G1)7.00 2.20%3.18 防护绿地(G2)25.99 8.16%11.81 广场用地(G3)4.01 1.26%1.82 9城镇建设用地318.68 10037、.00%144.85 10H其中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26.22 乐井快速路、绕城高速省道10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6.45 乐山市公墓特殊用地(H4)25.62 嘉州监狱及监管中心11E非建设用地425.76 其中水域(E1)6.33 农林用地(E2)419.43 12规划总用地面积802.73 备注:至2030年,规划全福镇城镇总人口为22000人。第二十二条 城镇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规划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及规模一览表设施类别设施名称数量(个)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备注(m/处)(m/处)行政管理人民政府13653独立占地派出所11983独立占地居委会3100-300附建设置警务室22050附建38、设置教育设施九年制义务学校124230独立占地 幼儿园1-独立占地文体科技文化活动站350-100附建设置居民健身场地5100250附建设置医疗保健卫生院15315独立占地敬老院113350独立占地卫生站350100附建设置动物防疫站11835独立占地商业金融农贸市场18511独立占地储蓄所1100200附建设置第二十三条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1、绿地系统规划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廊串珠、蓝绿相映”的绿地系统,创造人工与自然相得益彰的生活居住环境。“绿面”:指佛光湖生态绿地,为居民闲暇时的休闲娱乐提供方便。“绿线”:指沿城镇内河流两侧的滨河绿地以及主要道路两侧绿地所构成的带状绿地,其贯穿整个城39、镇,是重要的生态通廊及休憩活动空间。“绿点”:指块状街头绿地,如棋子般点缀在沿河形成的“轴线”与“绿带”中,与之形成有机的整体。2、景观系统规划形成内外交融的绿地景观系统。外部景观系统:充分利用田园背景、泥溪河防护绿地等外部景观资源,形成蓝绿交织的生态格局。内部景观系统:“一心、一轴、四带、多点”一心:以佛光湖生态绿地作为城镇生态绿心,为居民闲暇时的休闲娱乐提供方便。一轴:指乐井快速路绿轴。四带:沿主要道路形成的绿化景观带,与乐井快速路构成“井”字行绿地系统骨架。多点:以块状绿地、入口广场、滨河绿地等为主形成的景观节点。3、建筑风貌特色规划依功能分区等因素的不同,将规划区分为三类风貌区,分别为40、生态居住风貌区、现代商贸风貌区、现代工业风貌区。第二十四条 城镇道路交通系统规划1、对外交通系统规划全福镇城镇对外交通主要有三条,分别为:乐井快速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2米;乐山绕城高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米;省道305,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米。2、路网系统规划全福镇城镇内部道路可分为:对外道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并结合各支路,形成“城-镇联动,纵横交错”的城镇内部交通系统。3、交通组织(1)对外道路对外道路为连接全福城镇与外界的干道,主要用于城镇与外界交通运输。全福城镇对外道路为乐井快速路、省道305及省道103。道路红线分别为32米、24米、24米。(2)主干道主干道为连接组41、团功能区的干道,皆为综合性干道,主要用于城镇内的交通运输,承担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使用,其交通功能主要是“通”。主干道红线宽度为24m、20m、18m,设计行车速度3040km/hr。(3)次干道次干道主要用于疏解主干道的交通负荷,承担城镇内各组团之间的交通运输任务,其交通功能是“通”、“达”兼有,兼顾能在支路与主干路之间的顺利转运到达目的地的功能。次干道红线控制宽度为16m、15m、12m,设计行车速度2030km/hr。(4)支路支路主要是承担居民出行要求,其交通功能是“达”,须使车辆能进出、到离目的地与出发地的到达功能混合交通。道路红线控制7-9米。4、道路交通设施规划(1)停车场规42、划规划区范围内共设置社会停车场4处,。(2)交通设施规划规划设置公交首末站1处,用地面积为6146.09。5、道路工程规划(1)路网工程规划规划本着尊重现状建设情况,以发挥对外交通优势,完善内部交通网络,构建流畅的道路网体系的原则,形成了全福镇城镇道路骨架。规划城市道路网密度为12.10km/km2,道路面积率为16.98%。(2)道路平面规划规划道路横断面主要依据道路等级、功能、两侧用地性质以及承担的交通特性,并结合地下管网、绿化等方面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对道路横断面尽量进行了统一。根据相关规范,结合现状实际,城镇道路断面包括两块板一条,为乐井快速路,其余均为一块板形式。第二十五条 城镇市政43、公用设施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规划供水普及率按100%计。最高日用水量为11577.10m3/d。规划城镇供水纳入乐山市城区供水系统。规划供水管网结合城镇道路网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城镇生活、消防、绿化洒水等共用一套供水管网系统;供水管道沿城镇主干道环状布置,管径为DN300-400,内部次干道及支路敷设DN150-DN200管道以构成较小环网。在室外供水管道上设置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得大于120米;给水压力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0.28MPa的要求;在给水管网的设计中应按用水量的最高日最高时水量计算管径,适当考虑管道的使用年限。道路下的给水干管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或道路两侧的绿化带。44、城镇道路敷设给水管时要保证每隔120米间距设置一个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50,消防栓宜按地下式设置。2、排水工程规划(1)排水体制城镇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2)污水规划城镇的污水总量最高日约为9261.68m/d。规划城镇污水统一收集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规划保留现状污水处理站,并于动物防疫站南侧设置污水泵站1处。规划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处,用地面积为1.54公顷,位于城镇东北侧,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标准。规划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处,用地面积为0.52公顷,位于城镇西南。规划沿乐井快速路铺设污水主管,管道直径为DN800,其余道路铺设污水支管,管径为d40045、-d600。(3)雨水城镇雨水量计算采用乐山市暴雨强度公式。城镇雨水遵循就近排放的原则。雨水结合道路地面径流就近排放,并利用乐井快速路边沟、泥溪河支流和城镇雨水管集中收集后排入泥溪河。规划综合考虑地势、道路工程规划、道路竖向规划及排水需求;城镇内雨水干管为D500D1200。3、供电工程规划城镇远期用电负荷为2.2万kW。规划保留佛光220kV变电站不变。规划近期保留35kV全福变电站,远期升级为110kV变电站,提高供电可靠性。规划设置10kV电力开闭所4座,附建于片区绿地之中,电力开闭所在路间绿地及建筑物旁,采用电缆进出线的箱式配电所,也可和当地建筑物统一考虑设于室内。规划电力线路应按道路46、走向统一布置,城镇逐步实现10kV电力线路电缆埋地化。4、通信工程规划规划采用三网(电视、电话、网络)合一的新型电信供应方式,对全镇居民供应,入户率达到100%,按1线/户的标准测算,公建按居民的10%计,则预测城镇电信需求量约6900线。规划全福城镇电信线路由乐山市市中区电信分局引入,其余由商业设施配套建设邮政、电信营业厅等。5、燃气工程规划城镇燃气用气量为6600m3/d。规划全福镇城镇用气纳入乐山市城区燃气管网。天然气干管沿乐井快速路铺设,管径为DN200,支管沿城镇其他道路铺设,管径为DN100。6、管线综合规划1)全福镇城镇内各类管线应在规划的道路红线内平行红线敷设,走向应顺直、便捷47、。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至另一侧。地下管线施工宜与道路建设或改造同步进行。2)沿公路走向的管线,一般可在公路两侧布置。3)为避免重复施工、节约资金、减少道路的二次开挖和有利于各种管线的正常运行、满足施工、管理维护、安全要求,管线平面综合一般情况下的布置顺序按(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面):电力电缆或燃气管道、给水管道或电信电缆、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同时应优先考虑自流管、大口径管道的竖向要求。4)电力浅沟在穿越道路时,应作结构处理以解决承受车荷载问题,尽量避免加大埋深方式,以减少管线在交口的碰撞矛盾。5)在各种管道设计和实施中,管道高程出现矛盾,一般按下面原则解决:压力管让自流管;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48、;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新建的让现状;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6)规划断面管线布置:在一般情况下道路的西、南侧布设电力、供水、雨水管道,道路的东、北侧布设电信、污水管道和燃气管道。7)地下管线最小覆土深度、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规定。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规划1、大气环境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全福城镇属于大气环境二类区域,执行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噪声环境居住、教育、医疗区为噪声1级环境保护区,其噪声环境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49、30962008)1级标准,LA,eq昼间55dB,夜间45dB;其他建设用地噪声环境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级标准,LA,eq昼间60dB,夜间50dB。3、水体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福城镇的佛光湖水域按地表水类水体进行保护。第二十七条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保留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并于城镇东北设置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处,城镇西南设置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处,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标准,处理城镇工业及周边居民点污水。垃圾转运站:规划于城镇外围,绕城高速东侧、乐井快速路南侧设置垃圾转运站1座。生活垃圾收集站:规划设置5座生活垃圾收集站,附建于绿50、地中。废物箱:规划沿城镇道路设置若干废物箱,一般按照商业区街道间隔25-50m、干道间隔50-80m、一般道路间隔80-100m设置。公厕:在城镇内设立水冲式公厕,主要规划在人口活动频繁的场所。规划共设置公厕8座,采用独立或附建设置。第二十八条 综合防灾规划1、防洪规划规划全福镇城镇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2、消防规划(1)规划将全福镇城镇纳入乐山市城区消防大队消防服务范围。(2)消防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3)室外消防最不利点的消火栓出口水压不能小于10米水柱,城镇消防栓间距不能大于120米。消火栓的界面直径不小于DN150。3、抗震规划全福镇城镇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设防标准51、为7度。重点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各类建筑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4、地质灾害的防治本次规划缺少地勘资料,无法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因此要求在规划的实施与管理中,必须完善地勘资料和进行工程地质评价,根据工程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尽量避免发生地质灾害。第二十九条 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1、地块划分1)地块编码规则本次规划城镇地块编码由4级构成,即“综合分区码+片区码+街坊+地块块码”的表示方式;规划城镇共划分为8个片区,30个街坊,131个地块。2)编码规则地块(或分地块)编码原则上按照由北向南,由西北往东南,自西向东的总体顺序赋予地块(或分地块)编码。3)52、表达方式地块编码表达为:QF-A-a-01,其中QF表示全福镇镇区;A表示片区,a表示街坊,01表示地块。2、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控制本规划区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划分,为鼓励功能复合、集约利用,本次规划公共设施用地以划分至中类为主,其余用地划分至小类。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与管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原则。参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相关内容执行。原则上用地兼容性比例不超过用地主导性质比例,如若超过用地主导性质比例则需调整用地属性。具体兼容比例等由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中予以明确。3、土地使用强度控制(1)容积率53、(FAR)本规划容积率为上限控制,不得高于该值,物流仓储用地除外,具体为:居住用地:2.0、2.5、3.0服务设施用地:1.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1.8、2.0、2.5商业用地:1.6、2.0、2.5、3.0仓储物流用地:1.5、2.0工业用地:2.0(2)建筑密度(BD)空间使用强度控制指标项为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建筑密度是控制地块建筑容量、环境容量和空间使用强度的重要指标,本规划建筑密度为上限控制,不得高于该值,具体为:居住用地:40%、35%、25%、20%服务设施用地:5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0%、35%商业用地:60%、55%、50%、30%仓储物流用地:54、60%工业用地:30%-60%(3)绿地率(GSP)绿地率是衡量地块环境的重要指标,本规划绿地率为下限控制,不得低于该值,具体为:居住用地:30%、25%服务设施用地:3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0%商业用地:30%、20%、10%仓储物流用地:5%-20%工业用地:5%-20%(4)建筑限高(BHR)建筑高度为地块内建筑最大高度限制,规划根据不同地块的景观、空间组织、开发强度等要求采用不同的指标。本规划建筑高度为上限控制,不得高于该值,具体为:居住用地:100米、60米、24米服务设施用地:15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4米、18米、15米、12米商业用地:100米、60米、255、4米、18米、15米仓储物流用地:24米、18米工业用地: 40米、24米4、建筑间距、退界要求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在本规划区参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相关内容执行。5、机动车开口控制按规划确定的主、次、支路交叉口转折点向两侧延伸,主干道50米范围内禁止开口,次干道30米范围内禁止开口,支路20米范围内禁止开口。6、零星地块控制(1)认定标准本规划参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中零星用地的认定标准,将小于15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含与其他用地性质混合性兼容的居住用地)和小于1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地作为零星用地,(2)管控要求1)零星用地中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可互相兼容56、。2)零星用地改扩建时建筑密度不得超过原有建筑密度,绿地率根据前后建筑密度相应调整。3)零星用地建筑后退主干路不小于5m,后退次干路不小于3m,后退支路不小于2m。4)零星用地建筑间距应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第三十条 近期建设规划1、近期建设重点1)城镇主要向东北发展,加快乐山嘉州商贸物流园建设建设2)优化城镇中心职能3)加快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4)理顺城镇的交通网络。5)完善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2、建设时序首先,加快城镇东北部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新区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开发建设,使之成为全福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好的促进城镇综合组团的改造升级。其次,改善环境质量,优化城镇核心发展区空间组合,合理利57、用空间资源,提高人民生活质量。3、建设内容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序号建设内容规模备注1佛光湖海棠别院项目面积为99835.69一期建设2幼儿园扩建幼儿园面积为4671利用原小学扩建3全福九年制学校迁建全福九年制学校面积为242304医院迁建医院面积为53155农贸市场的建设农贸市场面积为8511利用原屠宰场建设6全福东侧入口广场打造入口广场面积为458137冷链物流基地一期一期面积为1881568镇政府扩建镇政府面积为3653原址扩建9派出所迁建派出所面积为198310基础设施的建设主干道长约2.3公里11新居建设面积为2831412污水泵站建设面积为60013乐山嘉州商贸物流园面积746577一58、期建设城镇近期规划用地统计表(2020年)序号用地代码用地类别名称面积(h)比例(%)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 )备注1R居住用地(R2)19.07 7.43%31.78 其中住宅用地(R21)18.12 7.06%30.20 服务设施用地(R22)0.95 0.37%1.58 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6.04 2.35%10.07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A1)1.36 0.53%2.27 教育科研用地(A3)2.42 0.94%4.03 医疗卫生用地(A5)0.82 0.32%1.37 社会福利用地(A6)1.44 0.56%2.39 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74.77 29.1459、%124.62 其中商业用地(B1)73.69 28.72%122.82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1.08 0.42%1.80 4W物流仓储用地(W)9.47 3.69%15.79 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9.47 3.69%15.79 5M工业用地(M)58.35 22.74%97.25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58.35 22.74%97.25 6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49.10 19.14%81.83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47.26 18.42%78.77 交通场站用地(S4)0.61 0.24%1.02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1.23 0.48%2.04 7U公用设施60、用地(U)5.30 2.07%8.83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2.56 1.00%4.27 环境设施用地(U2)2.74 1.07%4.56 8G绿地与广场用地(G)34.48 13.44%57.47 其中公园绿地(G1)5.68 2.21%9.47 防护绿地(G2)25.99 10.13%43.32 广场用地(G3)2.81 1.10%4.68 9城镇建设用地256.59 100.00%427.65 10H其中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26.22 乐井快速路、绕城高速省道10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6.45 乐山市公墓特殊用地(H4)25.62 嘉州监狱及监管中心11E非建设用地487.861、5 其中水域(E1)6.33 农林用地(E2)481.52 12规划总用地面积802.73 备注:至2020年,规划全福镇城镇总人口为6000人。第三十一条 远景发展规划由于城镇发展与经营逐步以市场机制作用为主,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城镇的发展难以得到完整和确定性的预测,因此对城镇远景发展做出策略性思考和方向性选择,使城镇具备应付意外因素影响的能力,并使长远的空间发展策略具有战略指导价值,为以后的镇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提供借鉴,保证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区域空间架构上具有连续性。到2030年,城镇远景发展主要向东北方向发展。第五章 规划管理措施与建议第三十二条 规划管理措施与建议1)乐山市市中区全福62、镇总体规划(2018-2030)一经批准实施,对规划确定的重大原则问题不得擅自修改变动。如确需修改,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同意。2)为适应市场经济和未来形势发展,本规划在人口、性质、技术经济指标、土地使用等方面采用弹性控制,留有发展余地。为此,要求规划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素质,适时掌握动态变化,及时跟踪调控管理。3)控制旧区改造,加快发展新区。旧区改造以完善基础设施和改善人居环境为主;新区发展应坚持“全面统一规划,分期开发,分批建设,开发一片、建成一片,配套一片、收效一片”的原则。4)为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和保证规划编制的超前性,指导具体工程建设,应尽快编制各专项规划、近期建设地区和重点地区等的详细规划63、,并加大规划编制的资金投入力度。5)城镇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等都应以本规划为总体依据,统一行使各类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权,以保证城市规划管理高度统一。6)加强建设的规划管理,对规划为禁止建设区的已建项目,不得再新建、扩建、改建,并逐步迁建到相应的规划建设用地中去。7)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应以国家有关法律为依据,加快制定建设地方法规实施细则,依法治城。8)为了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应建立城镇建设信息储存和计算机管理。加强城镇规划与土地管理的协调统一工作,并实行土地分级控制,以充分发挥土地效益,为城市建设积累资金。9)广泛宣传,使全民自觉参与、遵守、维护和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10)本次规64、划缺少地勘资料,无法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因此要求在规划的实施与管理中,必须完善地勘资料和进行工程地质评价,根据工程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避免发生地质灾害。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本规划生效日期本规划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第三十四条 规划变更及程序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效力,不得擅自改动。如因实际需要,对本规划作局部调整,应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中区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十五条 规划解释权 本规划解释权属乐山市市中区规划主管部门所有。附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分区(大区)地块分区(小区)地块编码用地代码用地性质地块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65、)绿地率(%)配套设施QF-AQF-A-aQF-A-a-01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64536.80 0.8 12 乐山市人民公墓QF-A-a-02G2防护绿地8194.69 QF-A-a-03U1供应设施用地4003.52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变电站QF-A-bQF-A-b-01W物流仓储用地43814.39 1.5 40-602420 QF-A-b-02R22服务设施用地1842.31 1.8 50 2430 QF-A-b-03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2129.68 2.0 60 24520QF-A-b-04A6社会福利用地14385.50 1.5 35 1530 敬老院QF-A-b-05B66、1商业用地6225.13 2.0 55 2420 QF-A-b-06G2防护绿地4030.18 QF-A-cQF-A-c-01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68449.01 2.0 60 18 520QF-A-dQF-A-d-01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20651.99 2.0 60 18 520QF-A-d-02B1商业用地11624.04 2.0 55 15 20 QF-A-d-03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5848.74 2.0 60 18520QF-BQF-B-aQF-B-a-01R21住宅用地3460.38 2.0 25 2425 QF-B-a-02R21住宅用地4375.42 2.0 25 242567、 QF-B-a-03R21住宅用地20181.49 2.0 25 2425 QF-B-a-04B1商业用地15464.32 2.0 55 2420 储蓄所QF-B-a-05R21住宅用地5733.83 2.0 25 2425 QF-B-bQF-B-b-01U2环境设施用地5514.30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QF-B-b-02G1公园绿地37826.00 附建公厕、居民健身场地、停车场QF-B-b-03G1公园绿地837.02 QF-B-b-04B1商业用地5719.04 2.0 55 2420 QF-B-b-05A5医疗卫生用地1043.18 1.8 50 1530 卫生站QF-B-b-068、6R21住宅用地2083.49 1.8 25 2425 QF-B-b-07A1行政办公用地6191.33 1.8 1530 国家电网QF-B-b-08R21住宅用地8551.83 2.0 25 2425 QF-B-cQF-B-c-01R21住宅用地20249.28 2.0 25 2425 QF-B-c-02R21住宅用地7693.28 2.0 25 2425 QF-B-c-03R22服务设施用地3977.50 1.8 50 1530 社区居委会、文化站、警务室、卫生站QF-B-c-04M1一类工业用地14528.79 2.0 60 24520QF-B-c-05B1商业用地8511.58 2.069、 55 1520 市场QF-B-c-06R21住宅用地16423.52 2.0 25 2425 QF-B-dQF-B-d-01B1商业用地72930.51 2.0 55 1520 QF-B-d-02R21住宅用地17707.96 2.0 25 2425 QF-B-d-03G3广场用地7187.48 附建公厕、居民健身场地QF-B-d-04G2防护绿地1342.67 QF-B-d-05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892.30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加油站QF-B-eQF-B-e-01G3广场用地11489.62 停车场QF-CQF-C-aQF-C-a-01G2防护绿地33735.28 QF-C-70、a-02U2环境设施用地5215.59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QF-C-a-03B1商业用地7522.43 2.0 30 10030 QF-C-a-04B1商业用地3493.90 2.0 30 10030 QF-C-a-05R21住宅用地5271.45 2.0 25 10025 QF-C-a-06G3广场用地1494.73 QF-C-a-07R21住宅用地4652.99 2.0 25 10025 QF-C-a-08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2299.07 2.0 60 15520QF-C-a-09B1商业用地43761.27 2.0 30 10030 QF-C-a-10R21住宅用地8816.4071、 2.0 25 10025 QF-C-a-11B1商业用地6229.23 2.0 30 10030 QF-C-a-12R21住宅用地1301.22 2.0 25 10025 QF-C-a-13A1行政办公用地1824.24 1.8 30 1530 QF-C-a-14R21住宅用地6753.11 1.0 25 1525 QF-C-a-15B1商业用地4186.18 2.0 30 10030 QF-C-a-16B1商业用地11715.82 2.0 30 10030 QF-C-a-17B1商业用地3744.89 2.0 30 10030 QF-C-a-18B1商业用地6273.09 2.0 30 172、0030 QF-C-a-19B1商业用地8627.67 2.0 30 10030 QF-C-a-20B1商业用地1392.90 2.0 30 10030 QF-C-a-21B1商业用地16639.95 2.0 30 10030 QF-C-bQF-C-b-01R22服务设施用地11259.06 1.8 50 1530 社区居委会、文化站、警务室、卫生站、幼儿园QF-C-b-02G1公园绿地6839.50 附建公厕、居民健身场地、停车场QF-C-b-03R21住宅用地61322.27 2.5 20 6030 QF-DQF-D-aQF-D-a-01H4特殊用地14889.67 QF-D-a-02G373、广场用地11954.88 附建公厕、居民健身场地QF-D-a-03R21住宅用地41687.84 2.0 25 2430 QF-D-bQF-D-b-01R21住宅用地20788.01 2.0 25 2425 QF-D-b-02A51医院用地5315.49 2.0 35 2430 卫生院QF-D-b-03G1公园绿地3309.75 附建公厕、居民健身场地、停车场QF-D-cQF-D-c-01R21住宅用地23479.00 2.0 25 2425 QF-D-c-02B1商业用地2882.79 2.0 55 2420 QF-D-dQF-D-d-01B1商业用地9090.56 2.0 55 1820 74、QF-D-d-02A51医院用地1835.73 1.8 35 1830 动物防疫站QF-D-d-03B1商业用地4388.12 2.0 55 1820 QF-D-d-04U2环境设施用地563.39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污水泵站QF-D-d-05B1商业用地4803.74 1.6 55 1520 QF-D-d-06B1商业用地3730.59 2.0 55 1820 QF-D-d-07U2环境设施用地578.87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污水处理站QF-D-d-08R21住宅用地15979.68 2.0 25 2425 QF-D-d-09G1公园绿地5625.63 QF-D-d-10B1商业75、用地3726.33 2.0 55 1820 QF-D-d-11U1供应设施用地1343.18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QF-D-d-12B1商业用地2337.69 2.0 55 1820 QF-D-d-13R21住宅用地15724.40 2.0 25 2425 QF-D-eQF-D-e-01R21住宅用地20654.41 2.0 25 2425 QF-D-e-02G2防护绿地18429.56 QF-D-fQF-D-f-01R22服务设施用地3764.29 1.8 50 1530 社区居委会、文化站QF-D-f-02S4交通场站用地6146.09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公交首末站QF-D-f-76、03G2防护绿地4579.52 QF-D-f-04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8903.55 0.8 35 15 20 加油站QF-D-f-05G2防护绿地3527.53 QF-D-gQF-D-g-01R21住宅用地25076.18 2.0 25 2425 QF-D-g-02G2防护绿地2806.73 QF-D-hQF-D-h-01A1行政办公用地1983.74 1.8 50 1230 派出所QF-D-h-02A1行政办公用地3653.51 2.0 2430 全福镇政府QF-D-h-03A33中小学用地24230.22 1.5 1530 九年一贯制学校QF-D-h-04G2防护绿地4854.94 77、QF-EQF-E-aQF-E-a-01G2防护绿地2916.91 QF-E-a-02G2防护绿地6728.99 QF-E-a-03B1商业用地38965.66 2.5 50 6020 QF-E-a-04B1商业用地69929.08 3.0 50 10010 QF-E-a-05G1公园绿地3279.51 QF-E-a-06B1商业用地27003.34 2.5 50 6020 QF-E-a-07B1商业用地63237.38 3.0 50 10010 QF-E-a-08G1公园绿地2994.53 QF-E-bQF-E-b-01G2防护绿地5034.76 QF-E-b-02G1公园绿地9236.62 78、QF-E-b-03G2防护绿地7120.10 QF-E-b-04B1商业用地327728.15 2.0 50 2410 QF-E-cQF-E-c-01G2防护绿地5318.02 QF-E-c-02G3广场用地7941.71 QF-E-c-03B1商业用地39438.80 3.0 50 10020 QF-E-c-04S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12258.06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QF-FQF-F-aQF-F-a-01B1商业用地112497.42 2.5 60 6020 QF-F-bQF-F-b-01G2防护绿地36807.13 QF-F-b-02G2防护绿地67290.12 QF-F-b-03B79、1商业用地28834.10 2.0 60 2420 QF-F-cQF-F-c-01U1供应设施用地20292.21 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确定变电站QF-F-c-02U2环境设施用地15478.96 0.5 40 15 10 污水处理厂QF-GQF-G-aQF-G-a-01M1一类工业用地20251.96 0.8-230-6024520QF-G-a-02G2防护绿地7291.87 QF-G-bQF-G-b-01M1一类工业用地65295.74 1.2-230-6040520QF-G-b-02M1一类工业用地46345.78 1.2-230-6040520QF-G-b-03M1一类工业用地108880、44.25 1.2-230-6040520QF-G-b-04G2防护绿地10695.39 QF-G-b-05M1一类工业用地104843.56 1.2-230-6040520QF-G-cQF-G-c-01G2防护绿地9881.77 QF-G-c-02M1一类工业用地41381.91 1.2-230-6024520QF-G-c-03B1商业用地36263.26 2.0 55 6020 QF-G-dQF-G-d-01G2防护绿地13392.90 QF-G-d-02M1一类工业用地115342.85 1.2-230-6040520QF-G-eQF-G-e-01M1一类工业用地66676.99 1.2-230-6040520-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