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守则(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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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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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事务管理手册及流程表格合同模板资料合集
1、目录目录 第一部份第一部份 引言引言 5 5- -6 6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装修工程指引装修工程指引 7 7 2.12.1 单位的移交单位的移交 8 8 2.22.2 业主业主/ /租户联络资料租户联络资料 8 8 2.32.3 业主业主/ /租户进行装修工程租户进行装修工程 8 8 2.3.1 批核装修图则 9 2.3.2 准备装修图则/图样 10 2.3.3 机电工程 10 2.3.4 递交装修图则/图样 11 2.3.5 由发展商所选定的承判商为商户进行装修工程 11 2.3.6 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 12 2.3.7 临时电力供应 12 2.3.8 检查装修及业主/租户营业通知 12、3 2.3.9 其他装修注意事项 13 2.42.4 业主业主/ /租户装修流程表租户装修流程表 1 14 4 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装修规则装修规则 1515 3.1 3.1 装修工程之通知装修工程之通知 1616 3.23.2 装修工程负责人名单装修工程负责人名单 1616 3.33.3 保险保险 1616 3.4 3.4 物料运送及装修垃圾清理物料运送及装修垃圾清理 1616 3.5 3.5 因工程导致损毁因工程导致损毁 1616 3.6 3.6 装修工程只可于单位内进行装修工程只可于单位内进行 1616 3.7 3.7 物料及工具保管物料及工具保管 1616 目录目录 3.83.8 重新装3、设已改动之装置重新装设已改动之装置 1717 3.3.9 9 水电供应水电供应 1717 3.103.10 装修时间及工人名单装修时间及工人名单 1717 3.113.11 在公众地方工作程序在公众地方工作程序 1818 3.12 3.12 安全措施安全措施 1818 3.13 3.13 装修工人行为装修工人行为 1818 3.14 3.14 围板围板 1919 3.15 3.15 施工区域之通道施工区域之通道 1919 3.16 3.16 遵守规则遵守规则 1919 第四部份第四部份 管理服务管理服务 2020 4.1 4.1 主要物业管理工作范围介绍主要物业管理工作范围介绍 2121 4.4、2 4.2 缴交管理费地点缴交管理费地点 2121 4.3 4.3 缴费须知缴费须知 2121 第五部份第五部份 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 2222 5.1 5.1 入伙须知入伙须知 2323 5.1.1 预约使用货运电梯 23 5.1.2 使用胶轮手推车运载 23 5.1.3 派员在场监管 23 5.1.4 垃圾之清理 23 5 5.2.2 大厦规则大厦规则 2323 5.2.1 紧急事故联络 23 5.2.2 安装及更改工程 23 5.2.3 招牌 23 5.2.4 安装天线 23 5.2.5 起卸货物 24 目录目录 5.2.6 货运电梯之使用 24 5.2.7 洗手间之使用5、 24 5.2.8 单位用途 24 5.2.9 睡觉或住宅用途 24 5.2.10 不可处理食物或煮食 24 5.2.11 营业时间 25 5. 2. 12 保 持 开 业 时 间 25 5. 2. 13 保 持 橱 窗 及 招 牌 光 亮 25 5.2.14 不可占用公共地方 25 5.2.15 业主/租户地方之清洁 25 5.2.16 垃圾及废物之清理 25 5.2.17 兜售/招揽生意 26 5.2.18 骚扰 26 5.2.19 动物/宠物 26 5.2.20 危险物品 26 5.2.21 不可阻塞走火通道 26 5.2.22 非营业时间出入登记 26 5.2.23 非大厦开放时间逗留6、 26 5.2.24 修改规则 26 5.2.25 遵守规则 26 第六部份第六部份 火警撤退火警撤退 2727 6 6.1.1 消防系统之显示消防系统之显示 2828 6.1.1 如果你看到火警发生,请保持镇定 28 6.1.2 如果你听到火警警铃响,请保持镇定 28 6.1.3 使用消防栓方法 28 目录目录 6.26.2 疏散指示疏散指示 2929 6.2.1 当等候指示时 29 6.2.2 如果疏散指示已播出,请保持镇定 29 6.36.3 警报系统警报系统 2929 6.3.1 火警钟 29 6.3.2 附加设备 30 6.3.3 公众广播系统 30 6.3.4 紧急照明 30 6.7、46.4 防火措施防火措施 3030 第七部份第七部份 附录附录 3 31 1 7.1 7.1 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 3232 7.2 7.2 临时电力押金收费表临时电力押金收费表 3232 7.3 7.3 第三者责任保险之保险费第三者责任保险之保险费 3333 7.4 7.4 管理处办公时间及联络电话管理处办公时间及联络电话 3333 7.5 7.5 写 字 楼 客 用写 字 楼 客 用 及 货 运 电 梯 之 使 用 时 间及 货 运 电 梯 之 使 用 时 间 3333 7.6 7.6 写字楼空调供应时间写字楼空调供应时间 3333 7.7 7.7 商 场 客8、 用 及 货 运 电 梯 之 使 用 时 间商 场 客 用 及 货 运 电 梯 之 使 用 时 间 3434 7.8 7.8 商场空调供应时间商场空调供应时间 3333 7.9 7.9 非营业时间空调供应费用非营业时间空调供应费用 3434 7.10 7.10 常用电话号码常用电话号码 3 34 4 第一部分 引 言 第一部份第一部份 引言引言 上海新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港新世界大厦管理处欢迎阁 下成为本大厦新业主/租户,并祝各位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本手册概述商业单位的装修事宜与守则, 管理处日常管理服 务及业主/租户须遵守的规则等。本手册只属指引及参考性 质,一切仍以租/售合约条款为准,且9、不影响业主或租户在 法律上的义务及于租约上的一切责任。如需任何查询及协 助,请与本大厦管理处职员联络。 现谨此向各位保证,上海新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论何时, 均会为各位提供最佳的服务。 上海新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谨启谨启 第二部分 装修工程指引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装修工程指引装修工程指引 2.1 单位的移交单位的移交 当业主/租户在本大厦租赁部签妥办理租/售合约手续及 缴交管理费后,租赁部将会发出收楼通知书及收 楼须知等文件,于指定日期内,业主/租户持相关指 定文 件 及公 司 印鉴 到香 港 新世 界 大厦 物业 管 理处 接 收 单位钥匙。管理10、处职员将陪同业主 /租户核对单位内设 施,于核对清楚后,业主/租户须签收有关设施均为完 整无缺,并负责保持该设施及单位状况良好。 业户/租户接收单位后,设施如有任何损坏,概由业主/ 租户负责修妥,惟租赁合约条款另有规定者除外。若业 主/租户委托代理人接收有关单位,其代理人必须向管 理处提交业主/租户授权书。 2.2 业主业主/租户联络资料租户联络资料 业主/租户于接收单位后,须填写本处发出予业主/租户 的资 料 填报 表 及即 时提 交 管理 处 以便 日后 作 商务 及 紧 急联络之用。 2.3 业主业主/租户进行装修工程租户进行装修工程 业主/租户须负责单位内之装修工程,包括就发展商提 供11、的装饰或设施而进行的改装/增建工程,并支付所需 一切费用。为确保业主/租户进行的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避免不必要时间阻滞,业主/租户请于收楼前呈交有关 图则。业主/租户应聘用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师为其单位 设计施工图则及图样予管理处考虑。所有装修工程必须 依据已批准之装修图则进行,而以后的改建或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装修工程指引装修工程指引 加建工程,须得管理处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涉及 机电 部 份的 改 建或 增减 工 程须 由 发展 商指 定 之承 判 商 进行,费用由业主/租户自行承担。而未经管理处事先 批准,不得进行任何装修工程。 2.3.1 批核装修图则批核装修图则 业主/租户需于装修工12、程开始前,呈交详细图则, 在获得管理处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 在一般的情况 下,应提交下列图则(视乎改装/增建工程的规模而 定): 2.3.1.1 详细的平面图并详述装修用料规格; 2.3.1.2 详细的铺面立视图/切面图(附列铺面/商 号招牌细节) ; 2.3.1.3 排水系统分布图; 2.3.1.4 供水系统/水管分布图; 2.3.1.5 消防设备及烟感喷淋系统分布图; 2.3.1.6 空调风管系统分布图(附列有关细节) ; 2.3.1.7 强电系统图 2.3.1.8 强电平面布置图(照明动力功率) 2.3.1.9 弱电系统图 2.3.1.10 弱电平面图(电话、电脑分布情况) 2.3.1.13、11 温控布置图 2.3.1.12 其他设施之设计说明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装修工程指引装修工程指引 2.3.2 准备装修图则准备装修图则/图样图样 为免延误,业主/租户在提交装修图则/图样之前, 应注意下列事项: 2.3.2.1 所有图则/图样均应采用公制比例,并妥为 编号; 2.3.2.2 所有技术资料应以公制为单位; 2.3.2.3 正确的水平及尺寸应标明于所提交的图则 /图样内。无论如何,所有尺寸均应实地量 度核实; 2.3.2.4 建筑细则、材料规格及装置方式应在图样 内显示; 2.3.2.5 机械设备应随附证明文件、说明书等,以 便评估负量; 2.3.2.6 不得对大厦建筑结构进行任14、何改建增建。 2.3.3 机电工程机电工程 管理处将不会批准业主/租户进行庞大的改建或加 建工程;小规模的改建工程,如有实际需要,管理 处将会考虑, 但此等工程须获得管理处的书面同意 后,方可进行。 业主/租户于装修期间铺设电线,若须暂时关闭大 厦总擎, 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管理处, 以便配合安排。 管理处不会接受即时申请。 关闭大厦电力须于夜间 十一时后进行。若业主/租户未经批准而进入大厦 公用表房接驳电力, 一旦损坏大厦设施或影响其他 租户/业主营业,一切后果,由该租户承担。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装修工程指引装修工程指引 2.3.4 递交装修图则递交装修图则/图样图样 业主/租户须向管理公司递交15、装修图则/图样。下列 为交图地点: 2.3.4.1 上海新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港新世界大 厦 物 业 管 理 处 : 上 海 市 淮 海 中 路300 号 层 2.3.4.2 如有需要,业主/租户可联络管理处安排会 面,以讨论建议进行的装修工程。 2.3.5 由发展商所选定之承判商为商户进行装修工程由发展商所选定之承判商为商户进行装修工程 为确保公众安全和装修期间及日后系统正常操作, 下列装修工程,必须聘用发展商所指定承造商进 行,所有费用均由业主租户自行负责: 2.3.5.1 业主/租户对空气调节系统 (包括风机盘管、 空气调节机等)进行增建/改装工程,无论 单位内或公共地方均须聘用发展商所16、指定 承判商进行。 2.3.5.2 业主/租户对供水及排水系统进行增建改装 工程,无论单位内或公共地方均须聘用发 展商所指定承判商进行。 2.3.5.3 业主/租户之消防装置(包括消防喷淋、警 钟等)增建/改装工程,无论单位内或公共 地方,均须聘用发展商所指定承造商进行。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装修工程指引装修工程指引 2.3.5.4 业主/租户之电气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 话系统、资讯系统之增建/改装工程,不论 单位内或公共地方,均须聘用发展商所指 定承造商进行。 2.3.5.5 业主 /租户 之大厦结构之更改 工程、增建 / 改装工程,不论单位内或公共地方,均须 聘用发展商所指定承造商进行。 17、2.3.6 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 在装修期间, 管理处将于指定的地方设置装修垃圾 收集站。业主/租户及其装修承造商须依照管理处 所规定路线及时间, 负责将装修垃圾运往上述收集 站。 而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详列于附录 7.1。 装修垃圾清运费主要包括由装修垃圾收集站运往 政府垃圾堆积区的支出。业主/租户须于装修工程 开始前缴交上述费用。若业主/租户之装修垃圾弃 置于大厦公众地方,管理处将安排清理,是项清理 费用于装修押金(附录 7.1)扣除。 2.3.7 临时临时电力供应电力供应 业主/租户于装修期间可借用公众电力进行,惟必 须向管理处申请及填妥临时电力申请表。业18、主/租 户须向管理处缴交临时电力供应费用(附录 7.2) , 施工临时电源均须由指定承判商进行并租用临时 电源箱。但如因供电引起之一切损失,概由该业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装修工程指引装修工程指引 主/租户负责。有关装修押金,待装修完成及扣除 临时电费、租用临时电源箱费用后发还业主/租户, 但不附带任何利息。 2.3.8 检查装修及业主检查装修及业主/租户营业通知租户营业通知 管理处职员将定时于业主装修期间到装修单内检查,以确 保租户室内装修是依照有关批准图则而进行。此外租户于 装修完成后,须通知管理处作最后检查。而租户亦通知管 理处开始营业时间日期,及于管理处发出的营业记录表中 签署证实,以便管19、理处跟进。 2.3.9 其他装修注意事项其他装修注意事项 2.3.9.1 业主租户应确保设计师或承办商知道有关 设 备 /设 计 须 符 合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及 相 关 部 门所有法定规则。即使装修图则/图样获管 理处批准,也不保证有关当局会发出许可 证。 2.3.9.2 业主/租户的装修设计,应避免与发展商在 单位内所提供楼宇设备的位置有所抵触。 如进行移位或改装工程,所需费用概由业 主 / 租 户 支 付 。 因 此 , 业 主 / 租 户 应 事 先 与管理处商议申请提供有关的图则,以作 参考。 2.3.9.3 如欲进行装修,必须事先获得管理处批准, 方可施工。请注意,事先未经管20、理处书面 表示同意,不得将支柱、墙壁、横梁或地 台板切开。同时,装设任何机器前,须确 保单元具备充足的负荷量。 第二部份第二部份 装修工程指引装修工程指引 2.4 业主业主/租户装修流程表租户装修流程表 2.4.1 接收单位及管理守则; 2.4.2 监视该单位各项设施,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则填 报于收楼工程处置记录表中; 2.4.3 申请安装水电表; 2.4.4 将装修图则/图样提交管理处批核, 若可能情况下, 请于接收单位前提交; 2.4.5 如有需要,请与管理处安排面谈,以讨论各项装 修工程; 2.4.6 所有装修工程须按改建有关规定经由消防部门, 质监部门核准 2.4.7 所有装修工程须获21、管理处批准,方可进行; 2.4.8 业 主 /租 户 应 于 动 工 前 再 提 示 工 程 承 造 商 以 下 各 点; i) 装修规则; ii) 管理处监控中心紧急联络联络电话; iii) 向管理处提交有关保险文件及办理临时电、 装运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等手续。 iv) 电线接驳大厦总电掣时,须提前三天通知管 理处并由发展商指定之承判商进行,费用由 租户自理。 2.4.9 装修完成后,请立即通知管理处,以便进行最后 检查,并需经过政府消防部门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后,方算完成该装修工程。 第三部分 装修规则 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装修规则装修规则 3.1 装修工程之通知装修工程之通知 业主/租户如22、欲授权其设计师、建筑师或承造商直接与 管理处联络,洽谈装修工程事宜,则应以书面通知有关 安排。 3.2 装修工程负责人名单装修工程负责人名单 业主/租户须将各装修工程负责人名单交予管理处,以 便在 装 修期 间 及在 非办 公 时间 发 生紧 急事 故 时与 其 联 络。 3.3 保险保险 业主/租户须安排购买工人赔偿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便在装修期间一旦有财物损失或有 人受伤时,可提供保险。于装修工程进行前,业主 /租 户必须向管理处呈交保险单副本。有关保险金额,请参 阅附录 7.3. 3.4 物料运送及装修垃圾清理物料运送及装修垃圾清理 所有 材 料 及装 修 垃 圾均 23、应 以 胶轮 手 推 车经 指 定 的货 运 电梯及通道,运往指定卸货区及垃圾收集站。在搬运材 料及垃圾时,不得使用客用电梯及自动扶梯。 3.5 因工程导致损毁因工程导致损毁 在进行装修期间,如损及大厦公众地方的装饰或装置, 则须由业主/租户将之修复,直至管理处满意为止。而 管理处保留代业主/租户修理的权利,而有关费用则由 有关业主/租户支付。 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装修规则装修规则 3.6 装修工程只可于单位内进行装修工程只可于单位内进行 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单位内进行,而一切工具、材料等 也必须存放在单位内。不可将工具、废料或杂物堆放于 公共走廊通道及后楼梯。否则,管理处可将之清理,清 理费用连24、同 15%附加行政费于装修押金中扣除。如押金 款额不足,费用由有关的业主/租户负责。 3.7 物料及物料及工具保管工具保管 业主/租户所聘用的承造商须负责保管其工具及材料。 3.8 重新装设及改动之装置重新装设及改动之装置 业主/租户如将发展商于单位内所装设的固定装置及装 备拆除,必须事先获得管理处之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3.9 水电供应水电供应 业主/租户可到管理处联系,以便在装修期间获得临时 水电供应。 3.10 装修时间及工人名单装修时间及工人名单 业主/租户单位装修时间为每日晚上六时至凌晨一时。 惟有关装修工程若对其他业主/租户造成滋扰,管理处 将安排该工程于指定时间内进行。若须延长工作25、时间于 大厦公众地方包括走廊、电表房等,须向管理处申请及 领取工作证。为免闲杂人 等出入,业主/租户于装修开 始一星期前,须向管理处提交装修工人之名单及身份证 编号,以便保安人员核对。此外,装修工作若须白天进 行,亦须向管理处提前申请及领取工作证。 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装修规则装修规则 3.11 在公众地方工作程序在公众地方工作程序 业主/租户若须于大厦公众地方施工,必须事先向管理 处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动工,并于指定之时间、日期地 点工作。于动工前到管理处保安部监控登记并领取工作 证,并于工作期间佩带工作证。当日工程完结后须将工 作证交回,否则须缴交做证手续费。 3.12 安全措施安全措施 业主26、/租户于大厦公众地方工作期间,须依从大厦保安/ 管理人员指示,并于工作范围内摆放工作警告告示牌及 适当地围封场地,以保障途人安全。 3.13 装修工人行为装修工人行为 业主/租户于单位内或公众地方工作期间,须避免对本 大厦的顾客或临近业主/租户造成滋扰,并不得于大厦 内睡觉、留宿、赌博,煮食及行为不检,否则管理处或 保安人员有权即时终止其工作而无须事前通知。 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装修规则装修规则 3.14 围板围板 若业主/租户地装修工程对临近业主/租户或其他人士有 所影响或潜伏危险时,如声浪太大、污染环境等,业主 /租户须装设适当的围板以减低影响,并须经常关闭大 门,否则管理处或保安人员有权立27、即终止其工作而无须 事前通知。 3.15 施工区域之通道施工区域之通道 若业主/租户须经发展商施工区域进入所属单位进行装 修工作或所属单位于发展商区域之内,业主 /租户或其 承造 商 进入 上 述区 域必 须 依照 发 展商 或其 施 工代 理 人 指示,遵守各区域工作守则,保障双方利益,免至发生 任何意外。 3.16 遵守规则遵守规则 业主/租户及其聘用的承造商及其雇员必须遵守管理处 随时所订定之其他各项大厦管理规则。 第四部分 管理服务 第四部份第四部份 管理服务管理服务 4.1 主要物业管理工作范围介绍主要物业管理工作范围介绍 保安:提供二十四小时全面保安服务,保障业主及租户 之利益。 28、清洁:提供高质素清洁服务,使大厦公共地方整洁,保 持高级商业楼宇之形象。 维修: 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确保大厦公共设施正常运作。 有关管理处办公时间及联络电话,请参阅附录 7.4。写 字楼客用及货运电梯之使用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请参 考附录 7.5 及 7.6,而商场客用及货运电梯之使用机空 调供应时间,则请参阅附录 7.7 及 7.8。如需非营业时 间空调供应,请提前于办公时间内与管理处接洽。有关 非营业时间空调供应费用,请参考附录 7.9。 4.2 缴交管理费地点缴交管理费地点 业主/租户可亲临或邮递方法缴交有关费用,缴费地点 如下: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300 号 层香港新世界 大厦物业管29、理处 4.3 缴费须知缴费须知 4.3.1 请于管理处办公时间缴付费用; 4.3.2 管理费请以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支付,抬头人为 “ ” ;支票背面写上贵商户名称、单 位号码及有关缴费通知单编号; 4.3.3 每月管理费须于每月第一日预先缴交; 4.3.4 正式收据将待支票过数正确后发出。 第五部分 入伙须知 及 大厦规则 第五部份第五部份 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 5.1 入伙须知入伙须知 5.1.1 预约使用货运电梯 业主/租户于入伙前一星期,必须以书面通知管理 处预约使用货运电梯运载。 5.1.2 使用胶轮手推车运载 业 主 /租 户 于 搬 运 傢 俬 /货 物 时 必 须30、 使 用 胶 轮 手 推 车运载,以免弄花地面材质。 5.1.3 派员在场监督 业主/租户必须派员在场监管起搬运工人之工作。 5.1.4 垃圾清理 因拆箱而留下着废物须搬往指定之垃圾收集地点, 不可将垃圾放置在公共走廊及楼梯。 5.2 大厦规则大厦规则 5.2.1 紧急事故联络 提供联络人姓名及联络电话,以便在发生紧急事 故或报警装置发出警报时可与其联络。 5.2.2 安装及更改工程 如 业 主 /租 户 须 进 行 加 改 工 程 , 请 参 照 第 二 部 份 “装修工程指引”作出申请。 5.2.3 招牌 除得到管理处许可外,业主/租户不得展示或张贴 或安装任何招牌于面向公共地方之铺面玻璃31、或外 墙。 5.2.4 安装天线 除获得管理处之批准外,业主/租户不可安装天线 于大厦内。 第五部份第五部份 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 5.2.5 起卸货物 业主/租户必须遵守卸货之指定车位/地点, 或由管 理处顺应环境而作出之指示。 5.2.6 货运电梯之使用 业主/租户之雇员、代理人或送货员不可使用可用 电梯盛载任何货物、工具、货物、架或危险物品, 业 主 /租 户 必 须 确 保 此 类 物 品 只 用 指 定 之 货 运 电 梯运载。而油压手推车亦不可于公共地方使用。 5.2.7 洗手间之使用 业主/租户须适当地使用业主/租户专用洗手间, 切 勿损毁其卫生设备,而其日常清洁32、及备用品,均 由业主/租户自行负责。 5.2.8 单位用途 在任何情况下, 业主/租户之单位只可用作租/售合 约中指定之用途,不可作不道德或非法之用途。 5.2.9 睡觉或住宅用途 业 主 /租 户 不 可 容 许 其 雇 员 或 施 工 代 理 人 或 第 三 者于单位内睡觉、作住宅用途或出租予雇员作住 宿使用。 5.2.10 不可处理食物或煮食 业主/租户不可在单位内处理食物或煮食,除非事 先得到管理处之书面批准。 第五部份第五部份 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 5.2.11 营业时间 一般营业时间为: 写字楼:周一至周五 上午八时至下午六时 周六( 节 假 日 除 外 )上午八时33、至下午一时 周日及节假日 非开放时间 商场: 每天 上午十时至晚上十时 停车场:每天 二十四小时 5.2.12 保持开业时间 业主/租户须尽可能保持单位每天于指定时间内 开业。 5.2.13 商店须保持橱窗及招牌光亮 商户须依照公共交通工具的行走时间(早上六时 至夜间十时) ,保持单位的铺面装饰、橱窗及招 牌光亮(通常亮起铺面一排灯饰) 。 5.2.14 不可占用公共地方 业主/租户不得利用单位外之公共地方作贮存或 陈列货物之用,并不得在该等地方或其上面加建 任何搭建或上盖。 5.2.15 业主/租户地方之清洁 业主/租户将自行负责室内单位清洁, 如需管理处 提供相应服务,则所涉费用则由该业主34、 /租户 负 责。 5.2.16 垃圾及废物之清理 业主/租户须自行将垃圾/食肆之食物残渣等搬到 指定地点。请注意不可将垃圾放置在公共走廊及 楼梯等,本处将清理该垃圾。所有清运费用由该 业主/租户负责。 第五部份第五部份 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 5.2.17 兜售/招揽生意 业主/租户或其雇员及代理人不可于大厦范围内 兜售或招揽生意或派发单张或广告等。 5.2.18 骚扰 业主/租户不可产生噪音、 恶臭或污水以致骚扰其 他商户。 5.2.19 动物/宠物 业主/租户不可将动物/宠物带进大厦范围内。 5.2.20 危险物品 业主/租户不可存放危险物品或易燃物品于大厦 范围内。 5.35、2.21 不可阻塞走火通道 业主/租户不可在楼梯、 走廊或通道放置或弃置任 何装修物料、 废物或其经营之垃圾、 纸箱傢俬等。 5.2.22 非营业时间出入登记 基于保安理 由 ,任何人士于非营业时间进入大厦范围 内,必须于保安岗位登记个人资料。 5.2.23 非大厦开放时间逗留 若业主/租户于非大厦正常营业时间仍逗留单位 内工作, 必须提前向管理处申报。 并于工作期间, 切勿进入不属于其单位范围以外区域。 5.2.24 修改规条 管理处有权随时增加, 删除或修改各大厦规则以便执行 正常之管理及保障大厦各业主及租户之权益。 5.2.25 遵守规则 业主/租户及其雇员须遵守管理处因应环境所需 而修36、订其他大厦规则。 第六部分 火警撤退 第六部份第六部份 火警火警撤退撤退 6.1 消防系统之显示消防系统之显示 6.1.1 如果你发现火警发生,请保持镇定 6.1.1.1 打破走廊之消防报警箱玻璃片,以触动火 警警铃。 6.1.1.2 即通知管理处。 6.1.1.3 如情况紧急,即致电 119 通知消防局。 6.1.1.4 尝试用消防栓/消防水管扑灭火种,但如果 是电掣/电路起火,则不可用消防栓,以免 引起爆炸,只可立即关上电源及使用粉末 式灭火器扑灭电火。 6.1.1.5 如果火警已无法扑灭,应使用最近之楼梯 走至地面及等候消防员处理,以便向他们 提供火势之情况及火势之环境,切勿在火 警时使37、用电梯。 6.1.2 如果你听到火警警铃声,请保持镇定 火警警铃只会于发生火警地点该层、上两层、下 一层及消防控制室响起。如果该层响钟,未必是 发生火警之地点。 6.1.2.1 召集及疏散公司全体员工往一安全地方。 6.1.2.2 在确保所有员工疏散后关闭所有门户。 6.1.2.3 各公司之高级员工于疏散时须负责点算所 有员工之数目。 6.1.2.4 切勿使用电梯。 6.1.3 使用消防栓方法 6.1.3.1 将消防栓之闸掣以反时针方向扭开。 6.1.3.2 将射嘴指向起火位置。 6.1.3.3将 射 嘴 之 横 闩 扭 至 与 喉 嘴 成 一 直 线 。 第六部份第六部份 火警撤退火警撤退 38、6.2 疏散指示 如果你发现大厦其他地方发生火警,但在你所属层数 的火警钟没有响起,请等候管理处或消防员进一步之 指示。 6.2.1 当等候指示时 6.2.1.1 保持镇定,避免惊慌。 6.2.1.2 将重要之文件锁好。 6.2.1.3 将所有电源关闭。 6.2.1.4 停止使用电话。 6.2.2 如果疏散指示已播出,请保持镇定 6.2.2.1 使用湿水之毛巾去掩盖口鼻,以免吸入浓 烟引致窒息。 6.2.2.2 在所有员工疏散后锁上大门。 6.2.2.3 请勿使用升降机,因火警会引致被困与升 降机内。 6.2.2.4 请使用最近之走火梯步行往下。 6.2.2.5 协助伤残、老弱人士及女士首先疏39、散。 6.2.2.6 切勿携带过重物件疏散。 6.2.2.7 女士应脱去高跟鞋以便于行走。 6.2.2.8 遵守管理处或消防员之指示。 6.2.2.9 各公司之指定负责人须负责点算各公司在 此次疏散之人数。 6.3 警报系统警报系统 6.3.1 火警报警警铃 火警报警警铃系统是由一片可被打碎之玻璃及警钟组成, 并设于每层之消防栓箱内。 中央控制之掣板设于保安控制 室内,所有火警讯号会显示于该控制室掣板上。 第六部份第六部份 火警撤退火警撤退 6.3.2 附加设备 一套全自动之消防烟感探测器安装于各层掣房及 机房内。 6.3.3 公众广播系统 在由火警发生的情况下,公众广播系统将会用来 传递紧急40、讯息。各层之走廊、电梯、电梯大堂及 洗手间均已安装上扬声器。 6.3.4 紧急照明 各层之走火通道出口已装置紧急照明系统。 6.4 防火措施防火措施 在任何时间,各人均须遵守下列之防火措施: 6.4.1 当离开写字楼时,请确保所有电源及电器包括打 字机、影印机等已关上。 6.4.2 确保所有电器装置已作定期检查。 6.4.3 切勿用万能插头加重电荷。 6.4.4 切勿将电线插进插座,应使用正确之插头。 6.4.5 切勿在写字楼或铺内存放易燃物品。 6.4.6 切勿在写字楼或铺内燃烧香烛。 6.4.7 请勿将未弄熄之烟头弃于写字楼/铺内。 6.4.8 如发现在楼梯或大堂内有垃圾阻塞,请立即通知 41、管理处,以便尽快派员清理。 6.4.9 切勿于写字楼/铺内煮食。 6.4.10 防烟门必须经常保持关闭。 第七部分 附 录 第七部份第七部份 附录附录 7.1 装修装修押金及装修垃圾清运费押金及装修垃圾清运费 单位面积 装修押金收费 装修垃圾清运 输费 个别单位 RMB 100/平 方 米 建 筑 面积 业主/租户 须缴付建筑垃 圾清运费 每平方米 5 元人 民币 (以单位建筑 面积计) 最低 RMB20,000.00 最高 RMB100,000.00 以上垃圾清运费用只包括由本大厦之垃圾站运往垃圾堆 填区之费用, 各租户须将垃圾放置于指定之垃圾收集站。 如垃圾随处弃置,本处将另行征收垃圾搬运42、费,该费用 将由有关业主/租户之装修押金内扣除。 * 管理处保留对上述收费作出修订之权利。管理处保留对上述收费作出修订之权利。 7.2 租用临租用临时电力箱时电力箱 电力需求 收费 缴费 30 安培单相电缆由配 电间至单元 5 米内租 户之临时电箱 RMB 1600/组 30 安培三相电缆由配 电间 5 米内之用户之 临时配电箱 RMB 2000/组 60 安培三相电缆由配 电间至单元 5 米内租 户之临时配电箱 RMB 4000/组 * 管理处保留对上述收费作出修订之权利。管理处保留对上述收费作出修订之权利。 第七部份第七部份 附录附录 7.3 第三者责任保险之保险费第三者责任保险之保险费 43、单位面积 保险金额 500sq.m2 (以下) 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500-1000sq.m2 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 1000 sq.m2(以上) 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 * 保险合约内须列出业主及管理公司的权利及利益保险合约内须列出业主及管理公司的权利及利益。 7.4 管理处办公时间及联络电话管理处办公时间及联络电话 周一至周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 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但有管理人员值 班) 管理处电话 5382 3486(临时) 保安监控中心电话 如遇紧急事故, 可致电保安监控中心或到保安岗位要 求协助。 * 管理处在非办公时间派驻管理人员在大厦内为各业户提供管理处在非办公时间派驻管理人员44、在大厦内为各业户提供 经济之管理服务。经济之管理服务。 7.5 写字楼客用及货用电梯之使用时间写字楼客用及货用电梯之使用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七时之晚上八时 周六 上午七时之下午一时 周日及节假日 关闭(不供应空调) 7.6 写字楼空调供应时间写字楼空调供应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晚上六时 周六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一时 周日及节假日 关闭(不供应空调) 第七部份第七部份 附录附录 7.7 商场客用及货运电梯之使用时间商场客用及货运电梯之使用时间 每天 上午九时至晚上十时 7.8 商场空调供应时间商场空调供应时间 每天 上午九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 7.9 非营业时间供应费用非营业时间供应费用 写字楼:RMB 400/楼层单位 商场: 单独核算 7.10 常用电话号码常用电话号码 单位 电话号码 管理处(全日) 保安控制中心(全日) 治安报警 110 消防报警 119 医疗急救 120 电话查询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