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广西区域广告创作规范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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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4993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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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1月 广西区域 广告创作规范要求 一、重点注意事项及 常见错误案例分析 一:集团logo与项目logo不可同时输出 如若必须输出项目案名与集团logo时,项目案名可直接以文 字形式输出,同一画面不可同时出现两个凤凰logo。 错误案例错误案例 正确示范 重点注意事项 二:项目logo不可与“给您一个五星级的家” 组合输出 “给您一个五星级的家”只能与集团logo组合输出,若需与 项目案名同时输出时,案名必须以文字的形式体现,不可与 项目凤凰logo组合输出。 错误案例错误案例 正确示范 重点注意事项 错误案例一 物料:户外牌、展板 存在问题: 1)户外牌设计稿未报区域创作统筹和总部审2、批 2)项目名不清晰,主标排版混乱,设计不规范。 各区域错误案例示意 错误案例二 物料:海报 存在问题: 1)制作时白边未裁切,即开始张贴发布,影响项目形象。 2)张贴不平整,品质感差。 3)凤凰logo重复。 各区域错误案例示意 错误案例三 物料:网络、桁架、展架等 存在问题:热销阶段主题输出没有考虑客群利益,自说自话, 消费者无法理解,看不懂。 各区域错误案例示意 二、创作稿件 流程管理 所有项目案名、全新VI、户外、报广,必须严格按 照审批流程报总部审批。提交总部审批的广告文件必 须附上确认后的项目核心价值点,以供创作把控。 所有报总裁及主席的创作类文件必须先经徐总、程 总审批,同意后方3、可递交审批。 所上报的审批文件(尤其是报主席、总裁的文件), 必须在文件抬头中注明清楚针对的宣传对象,如宣传 对象为政府还是购房客户等,避免误会及延误审批效 率。 项目案名、全新VI、户外、报广必须报总部审批 基于制作成本的考虑,为避免事后修改造成经济损 失,在广告创作过程中,重要物料,如VI、围墙、灯 旗、户外的设计稿,必须线下提交至广告创作部对应 小组创作负责人把控品质,再执行出街。 如广告部发现问题提出修改意见,项目不执行修改, 导致创作出品质量不高或有较大错误的,酌情给予 500-2000元/人不等的处罚。 vi及重要物料必须线下与广告创作部沟通 三、出街物料 须打样确认 项目所有印刷物料须打样确认 为实现广告出街效果的最优化,印刷物料必须打 样确认,由当盘主策及营销第一负责人把控品质。 若因没有打样,导致广告出街效果品质差的,第 一次对当盘主策及营销第一负责人给予警告,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