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说明书(2022-2030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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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部分说明书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目 录1 规划总则.11.1 规划背景.11.2 规划目的.11.3 规划原则.21.4 规划依据.21.5 规划范围.61.6 规划内容.61.7 规划期限.61.8 法律效力.62 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72.1 规划区域概况.72.2 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93 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163.1 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163.2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163.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12、83.4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目标.194 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224.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224.2 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234.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264.4 建筑工业化的技术路线.284.5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30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6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技术路线.315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345.1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现状分析.345.2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345.3 既有3、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计划.355.4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356 规划分区及指标要求.386.1 规划分区.386.2 测算方法说明.406.3 目标管理分区的指标要求.526.4 政策单元的控制性指标要求.526.5 引导性指标要求.577 专项规划保障措施.588 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599 相关文件要求及总体发展目标汇总.62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1 1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1.11.1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2015 年 12 月 4 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并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4、绿建条例第八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应当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等内容,并确定各类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绿建条例第十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示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响应绿建条例和浙江省、台州市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2018 年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并于 2021 年修编发布温岭市绿5、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2020 年 9 月 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并于后续其他国际性大会多次提及此承诺。2021 年 9 月,国家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同年 12月,浙江省发布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6、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工作,不断提高浙江省绿色低碳建筑发展水平,2022 年 5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 版)。2022 年 8 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既是地方法规赋予市、县7、(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履行绿色建筑监管的基本依据。做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是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的重要保障,是落实我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是高水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的刚性需求,更是提升建筑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内在要求,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1.21.2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实施建筑碳排放控制,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指导和推进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可8、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现对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以下简称“绿建规划 2020”)进行全面修编,形成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 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温岭市现有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发展基础和现状条件,合理考虑和设置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建筑碳排放总体发展定位、目9、标、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及指标控制要求,将规划要求与空间落实紧密结合,从而有效指导温岭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发展工作。1.31.3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本次规划修编遵循以下六项原则:1)和谐共生,创新驱动2)聚焦达峰,降低排放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4)双轮驱动,两手发力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6)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 年 3 月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对绿建规划 2020的编制原则进行了适当的增减和调整,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建筑安全、健康、宜居、便利、节约性能,以增进民生福祉10、。同时,聚焦 2030 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合理控制建筑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充分体现浙江省、台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相关的工作重点,以解决民用建筑绿色化、低碳化发展中的迫切问题为突破口,结合优势重点发力,从而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1.41.4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4.11.4.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4月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月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月修正)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5)浙江省城11、乡规划条例(2011年 12月修正)6)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 年 9月修正)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7)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21 年 3月修正)8)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2021 年 3 月修正)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4.21.4.2 政策文件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4)国务院 203012、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发办202137号)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号)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建20206 号)8)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6 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十四五”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机事发20218号)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 号)10)浙江省委 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13、作的实施意见(2021 年 12月 23日)1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考核奖补办法的通知(浙建设20227 号)1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13)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建设202247 号)1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改革发展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建设函2022268 号)15)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台建201848号)16)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14、局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台建20199 号)17)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宅全装修样板房管理的通知(台建201938号)18)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022 号)19)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2223号)20)台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台州市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台财经发202236号)21)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 年台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15、知(台建202283号)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22)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发20239号)23)台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台建202381号)2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1928 号)25)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1号)26)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宅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建2020133 号)27)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温建202391号)28)其他相关政策文16、件1.4.31.4.3 相关规划相关规划1)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温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5)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6)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8)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9)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7、10)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11)台州市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12)台州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13)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14)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15)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6)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17)温岭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18)其他相关规划文件1.4.41.4.4 规范标准规范标准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3)18、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4)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 版)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6)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7)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8)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9)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201610)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3-2016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12)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13)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JGJ/T 491-2021)14)既19、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201515)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202116)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2117)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2118)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2119)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1105-202220)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21)浙江省装配式内装评价标准DB 33/T1259-202122)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 33/T1132-201723)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D20、B/T 1261-2021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624)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 33/T1101-202225)其他相关规范标准1.51.5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温岭市全市域,包括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 5 个街道,泽国、大溪、松门、箬横、新河、石塘、滨海、温峤、城南、石桥头、坞根 11个镇。总面积约 2412.4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 1074.29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 1338.11平方公里。1.61.6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结合双碳重大战略背景,为满足民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要求,本次修编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21、划编制导则(2022 版)等相关规定,在绿建规划 2020基础上,结合规划区域气候、环境、能源、经济及产业发展等特点,除优化更新规划区域内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的指标外,还补充完善了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等低碳技术及指标要求,包括总体发展目标及定位、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等,同时聚焦绿色化和低碳化两个方面科学划定目标管理分区和政策单元,明确各目标管理分区及政策单元内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碳排放等控制性指标。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版)要求,以及本次规划的具体内容,将规划内容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全市域,明确全市域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22、应用、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目标;第二层次:各目标管理分区,明确各目标管理分区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碳排放的指标要求;第三层次:各政策单元,明确各政策单元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碳排放的控制性指标要求,以及引导性指标要求。1.71.7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本次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期限为 20222030年,并提出 2025年、2030年阶段性目标,其中近期为 2022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0 年。1.81.8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本规划是指导温岭市绿色建筑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成为温岭市开展绿色建筑规划和管理23、的法定性文件。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的解释权归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72 2 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2.12.1 规划区域规划区域概况概况温岭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夏、商、周为东瓯地,秦属闽中郡,汉属会稽郡,三国属临海郡,东晋分属临海郡、永嘉郡。唐至明代为台州之黄岩、温州之乐清二县,明成化五年(1469 年),置太平县(县以境内太平岩得名),属台州府,24、治所设太平乡泉溪。成化十二年,温州府乐清县之山门乡、玉环乡,划归太平县。民国三年(1914 年),因与山西、四川、安徽等省的太平县同名,改以县西温峤之别称“温岭”为名,称温岭县。1949 年 5 月 28 日,温岭县城解放,温岭县人民政府随之成立。1994 年 3 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始称温岭市。2.1.12.1.1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温岭是中国大陆新千年、新世纪第一缕曙光首照地,地处浙江东南沿海,长三角地区的南翼,三面临海,东濒东海,南连玉环,西邻乐清及乐清湾,北接台州市区。甬台温铁路客运专线、沿海高速公路、104国道穿境而过,市人民政府驻地太平街道距省会杭州约 300公里。全境“四山25、一水五分田”,是著名的温黄平原所在地,素称“鱼米之乡”,被誉为“虾仁王国”。2.1.22.1.2 气候特征气候特征陆域地势自西和西南向东渐倾,西部和西南部为海拔 100-250 米的低山丘陵,最高处为太湖山主峰,海拔 734 米,系北雁荡山余脉。北部、中部和东部为平原。温岭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海洋性气候影响明显。总的特征是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适宜。2.1.32.1.3 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全市辖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 5 个街道,泽国、大溪、松门、箬横、新河、石塘、滨海、温峤、城南、石桥头、坞根 11 个镇,82 个社区(居)委会,579个行政村。2.1.42.1.4 经济人口26、经济人口2022 年,温岭全市实现生产总值(即 GDP)1306.76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94.21 亿元,增长 4.0%;第二产业增加值569.47亿元,下降 0.1%;第三产业增加值 643.08亿元,增长 4.6%。与 2019 年相比,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三年平均分别增长 4.6%、4.2%和 5.3%。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调整为 7.2:43.6:49.2。按户籍年均人口测算,温岭市人均生产总值为 107635元,增长 2.8%。据 2022 年 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市常住人口 142.3 万人,城镇化率为 66.8%。年末全市27、户籍总人口 1211900人,其中男性人口 612480人,女性人口599420 人,男女性别比为 102.2100;全市城镇户籍人口 718215 人,乡村户籍人口 493685 人。全年市出生人口 6085 人;全年死亡人口 9187 人。人口出生率为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85.01,死亡率为 7.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6。2.1.52.1.5 温岭市总体规划(温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温岭市总体规划(温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年)(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市域范围:总面积约 2412.40 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 1074.29 平方28、公里(根据“三调”),管辖海域面积约 1338.1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规划控制范围包括太平、城东、城西、横峰、城北五个街道以及温峤镇,总面积 199.61 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包括五个街道以及温峤镇的工业城片区,总面积 140.41 平方公里。(2)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深入践行习近平同志寄予温岭的重要嘱托,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围绕“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的美好愿景,大力实施强工兴市、创新驱动、城乡融合、品质生活、现代治理“五大战略”,坚定不移走以产业兴旺能级跃升为核心、以集聚人才集聚青年为导向、以山海交辉生态宜居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建设“人港产城文旅”一体融合的大三29、角“品质新城”和东部“滨海新城”,形成“东西并进、陆海联动、双核引擎”城市发展格局,努力把温岭打造成为现代产业新城、品质宜居新城、开放港口新城、山海文旅新城,开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新境界。至 2025 年,“两城两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重点建设以九龙湖为中心,推动主城区、泽国镇、大溪镇、温峤镇相向发展的大三角“品质新城”,和以龙门湖、老虎山为纽带,联动经济开发区、松门镇、石塘镇的东部“滨海新城”。至 2035 年,“两城两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年轻化、生态化的九龙湖中央活力区和环龙门湖科创带;大三角“品质新城”成为创新集聚、人才汇聚、生态优美、生活30、富足的区域型节点城市;东部“滨海新城”科技实力、经济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成为浙东南重要创新策源地和经略海洋实践地,持续擦亮“曙光首照地、东海好望角”城市金名片。至 2050 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成为中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社会高品质建设、全域生态系统高水平保护的示范标杆城市。(3)规划规划定位定位形象定位:山海曙光之城,工贸智造之都。城市性质:长三角南部民营经济发达的工贸智造名市,台州都市区南翼的副中心城市,浙东南山海魅力彰显的曙光首照美城。(4)城镇体系结构城镇体系结构围绕“两城两湖”战略,形成“市域主中心市域副中心中心镇特色镇”的四级城镇职能等级体系。市域主中心:即31、大三角品质新城,由中心城区(包括五街道和温峤工业城片区)、泽国镇、大溪镇组成;市域副中心:即滨海新城,由经济开发区、松门镇、石塘镇组成。中心镇:包括泽国镇、大溪镇、松门镇、箬横镇、新河镇。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9特色镇:包括石塘镇、滨海镇、温峤镇(除工业城片区以外)、城南镇、石桥头镇、坞根镇。图2-1 中心城区范围图图2-2 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2.22.2 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2.2.12.2.1 绿色建筑的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绿色建筑的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20 世纪 90 年代起,世界各国逐渐开始了关于可持续建筑、绿色建筑的研究。1990 年英国首先制32、定并发布了世界首个绿色建筑评估标准英国建筑研究组织环境评价法(简称 BREEAM)。1992 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首次明确提出了“绿色建筑”的概念。进入 21 世纪,绿色建筑的全球热潮开始涌现,美国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LEED、德国的建筑可持续评价系统 DGNB、加拿大的 GBTOOL 评估体系、澳大利亚的建筑环境评价体系 NABERS、日本的 CASBEE 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价体系等都是当地针对地域特点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我国节能建筑发展较早,绿色建筑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1 世纪开始,我国开始了关于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的推进。在技术与法规层面,2001 33、年我国首个关于绿色建筑的科研课题完成;2004 年召开了首届中国国际智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2006 年住建部印发了第一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随后先后推出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等;2019 年修订发布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并实施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我国绿色建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0筑快速发展,法规、标准日渐完善。2015 年 12 月 4 日,我省正式发布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首次提出编制绿色34、建筑专项规划,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具有我省特色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监管体系。为规范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高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我省于 2016 年 4 月发布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16 版)。2017 年2018 年,各地市及所辖区县(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陆续编制完成并执行,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整体进入快速稳定规模化发展时期。同时,2016 年 5 月 1日起施行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16 等一系列标准,为绿色建筑的发展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台州市陆续出台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台州市人民政35、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办发201749 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022 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台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调整充实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管理职能,建立实施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制度、督察督办制度、执法检查制度等。并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与监测平台建设和绿色建筑标识等工作。温岭市积极落实国家、浙江省、台州市绿色建筑发展要求。2018 年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36、7-2025),并于 2021 年修编发布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温岭市先后印发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1754 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1928 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1 号),对于非政府性投资项目经省相关部门认定达到绿色建筑二星、三星标准的,分别给予建设单位奖励 10 万元、30 万元。温岭市已经连续五年获评浙江省建筑工业化考核优秀县(37、市、区),连续两年获评浙江省建筑工业化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双优秀县(市、区)。自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正式实施以来,对温岭市绿色建筑的建设推广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根据温岭市住建局提供节能评估项目清单,2018年2022年温岭市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情况统计如下:表 2-1 2018年2022 年温岭市新建民用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统计表年份年份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比例比例无星级无星级一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星级总计总计一一星级及以上星级及以上二星级及以上二星级及以上三星级三星级一一星级及以上星级及以上38、二星级及以上二星级及以上三星级三星级2018年2019年1396453275778362137037775603637916362137096.30%9.59%0.00%2020年5046429605924064803232933740828369036472977232329398.65%19.51%8.64%2021年312543414181702337041477724116519702337099.25%16.93%0.00%2022年134572208259143816023655332352075143816099.43%6.08%0.00%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39、0)说明书11总计2348201185881016147713232931403169313796873193806332329398.33%13.81%2.30%20182020年190109623637076861732329375183887328280109190932329397.47%14.52%4.30%20212022年447115622440846154065133056468594846154099.31%12.99%0.00%2018 年2022 年间,在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及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联合作用下,温岭市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平均 13.81%,三星级绿色建筑比40、例平均 2.30%。总体而言,在温岭市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市场的主动推进下,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2.2.22.2.2 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2016 年 2 月 6 日,我国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用 10 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41、见,提出工作目标: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 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同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随后,我国先后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持续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十三五”期间,我国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政策不断完善,示范城42、市和产业基地带动作用明显,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 20.5%。2016 年 8 月 31 日,我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及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全覆盖。2016 年 11月 8 日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为促进住宅全装修稳定健康发展,2020 年 5 月 14 日,我省发布浙江4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分区域、分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实现“一城一策”。“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 2.83 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已达 30.26%,提前五年实现国家确定目标。率先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累计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556万平方米。住宅全装修稳步推进,累计实施面积 1.17 亿平方米。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台州市陆续出台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办发201749 号)、台州市人民政府44、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022 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作为建筑业大市,台州市积极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基地建设,在装配式钢结构、节能环保门窗、装饰装修产业链、被动房建设等方面也都开展研究尝试并向市场全面推进,已具备装配式建筑发展市场化运作的条件。温岭市积极落实国家、浙江省、台州市绿色建筑发展要求。2018 年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并于 2021 年修编发布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2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为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温岭市先后印发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45、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1754 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1928 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1 号),对获台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的生产企业奖励 100 万元,获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的生产企业奖励 200 万元;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扣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 2%费率计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 20%;推行住宅46、全装修,购买全装修住宅的购房者可按成品住宅成交总价确定贷款额度。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宅项目管理工作,提升商品住宅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温岭市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建201915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宅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建2020133 号)。温岭市已经连续五年获评浙江省建筑工业化考核优秀县(市、区),连续两年获评浙江省建筑工业化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双优秀县(市、区)。自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正式实施以来,对温岭市建筑工业化的推广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梳理温岭市施工许可证及装配式建筑47、项目清单,汇总 2018年2022年民用建筑工业化建设情况如下:表 2-2 2018年2022 年温岭市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化统计表(民用建筑)年份年份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比例比例新建民用建筑新建民用建筑新建住宅新建住宅建筑建筑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钢结构钢结构住宅全装修住宅全装修装配式占新建装配式占新建民民用用建筑比例建筑比例钢结构占装配式钢结构占装配式比例比例全装修占新建住全装修占新建住宅比例宅比例2018年2019年2020年37518131004759872732580827264123.26%0.67%27.13%2021年3929116269784210448、6113044764826.62%0.00%16.59%2022年27291011819872896357022636932.84%0.00%12.44%总计1041003155224732815202580894665827.04%0.21%17.14%20182020年37518131004759872732580827264123.26%0.67%27.13%20212022年665821845177141942471067401729.17%0.00%14.92%注: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化数据来源非单一,或存在统计口径不一而导致数据偏差,仅供参照。2018年2022年间,在温岭市绿色建筑专49、项规划及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联合作用下,全域新建民用建筑装配式面积比例平均27.04%,住宅全装修实施比例平均17.14%,取得了显著成效。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32.2.32.2.3 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的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的发展回顾及现状分析随着我国环境问题、能源改革问题日益突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成为我们发展的目标。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幅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建设更高品质的“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的关键任务之一。近年来50、,温岭市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及台州市关于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建筑节能减碳的相关政策,有效提高了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减碳水平,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并于年初制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年度工作计划,于年底认真总结,积极参加台州市住建局组织的有关建筑领域碳达峰培训会议;开展绿色低碳公益行动。根据温岭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市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迅猛发展,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市电源装机比例显著提高。截至 2020 年底,新增光伏发电装机 14.26万千瓦,相较于 2015 年装机 0.046 万千瓦呈现爆发式增长。目前,结合地方电网实际发展,温岭市正在加快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51、的新型电力系统,解决光伏、天然气等分布式清洁能源并网及电力消纳问题,以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为核心,打造集光储为一体的并网型微电网示范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紧盯能耗“双控”目标,致力聚焦节能降耗,我市广泛深入开展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建筑领域节能方面,我市积极引导和鼓励实施各项建筑节能措施,组建成立绿色建筑工作协调小组,出台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激励保障,绿色建筑从试点示范逐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2项;公共机构节能方面,我市不断加强在节能宣传、能耗统计管理方面的力度,强化公共机构52、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节约用能、合理用能的良好舆论氛围。“十三五”期间,温岭全市单位 GDP 能耗累计下降 15.0%,是台州地区实施节能降耗成效最明显的县(市)区之一,能效水平处于省市领先水平。自温岭市 2019 年接入台州市节能信息管理平台以来截至 2022 年底,累计近 280 个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项目;建筑面积超过 1400 万平米,基本实现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全覆盖。近年来,温岭市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台州市及温岭市关于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政策,有效提高了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建筑领域取得了明53、显成效。根据从台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收集的 20192022 年期间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分析:温岭市可再生能源在新建民用建筑的应用以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为主,辅以太阳能光伏和光热系统,少量项目采用了排风热回收、浅层地热能热泵系统以及生物质能的节能措施;部分项目同时采用 2 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或余热废热利用技术,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多元化应用模式。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4图2-3 温岭市可再生能源应用统计图图2-4 温岭市不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的数量及占比图2-5 温岭市同时采用不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占比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554、图 2-6 温岭市太阳能系统应用统计图目前,温岭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战略部署中,紧跟台州市步调,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市新出让及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执行更高要求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项目设计节能率提升到 75%。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年来不断强化行政审批管理,把好审批关,全面贯彻城镇建筑绿色低碳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管理的理念;在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查、节能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严格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落实绿色低碳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低能耗建筑,提升可再生能源设计综合利用量。自 2020 年起,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台州市住建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将55、节能贯穿监督全过程,在工程验收中把控能效测评和能耗监测工作,按照要求对达到标准的工程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同时,不断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近零能耗(含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建筑能耗在现有节能率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围绕台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工作考核目标对我市各项任务分解要求,为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发展品质。通过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作用,引导建造和发展方式的思路转变,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为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奠定基础。“十四五”时期,温岭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全市上下将认真落实浙江省委和台州市委关于建筑领域碳达峰战略部署,努力56、在台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中贡献温岭力量,乘势而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面临社会发展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改善生活品质需求强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等新形势新要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也面临新机遇。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63 3 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3.13.1 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定位“十三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57、外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温岭市全市上下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综合实力迈上新的台阶。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由 2015 年第 40 位提升到 2019 年第 34 位。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地区生产总值从 2015 年的 804.28亿元跃升至 2020 年的 1125.70 亿元,年均增长 5.8%;按户籍年均人口测算的人均生产总值由 2015 年的 66107 元提升至 92165 元,年均增长 5.7%;财政总收入 119 亿元,年均增长 3.9%;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6.5万元、3.6 万元,均高于浙江省、台州市平均水平。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连续两年入选全省58、小微企业成长指数三十强,并成为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试点县。创新能力不断升级,2020 年,全市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 47.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截至 2020 年底,累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76 家、省科技型企业 1283 家。“十四五”时期,是温岭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温岭市打造千亿产业集群,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的重要时期。围绕争当新时代“重要窗口”排头兵,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十四五”新征程,盯牢台州市“三立三进三突围”发展路径,到 2025 年,力争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前 30 强,成为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59、展望到 2035 年,温岭将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人均生产总值力争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建成营商环境更加优质、生态环境更加精美、社会治理更加高效、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文化发展更加繁荣的美丽湾区城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浙江省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整体谋划温岭市绿色建筑发展新规划。基于温岭市域气候、环境、能源、经济及产业文化发展等特点,根据我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建筑碳排放发展60、水平,结合浙江省、台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温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各相关发展规划,本次规划基本沿用绿建规划 2020的总体发展定位:浙江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重点发展区域、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重点发展城市。浙江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重点发展区域、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重点发展城市。3.23.2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绿建规划 2020中绿色建筑的总体目标为: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100%,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强61、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至 2025 年,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5%以上。至 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40%以上。梳理浙江省和台州市政策及规划文件,汇总相关文件对绿色建筑总体目标的要求: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7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 年 9 月 24 日修正)第七条: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62、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 年):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本专项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温岭市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面积占比,近期达到 35%,远期达到 45%。温岭市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面积占比,近期达到 4%,远期达到 6%。温岭市6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温岭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 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35%。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到 2025 年和 2030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到 35%以上和 45%以上。综合绿建规划 2020的总体目标、浙江省和台州市政策及规划文件要求,结合温岭市自然、经济、社会的基本特点,本次规划修编将在绿建规划 2020基础上提高远期二星级及以上比例要求、增加三星级比例要求,与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64、22-2030 年)对温岭市的指标要求保持一致。温岭市绿色建筑总体发展目标如下:全面执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贯彻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战略,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建筑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222025 年):年):1)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及本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2)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3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65、准进行建设。3)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262030 年):年):1)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及本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2)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4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3)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83.66、33.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绿建规划2020中建筑工业化的总体目标为:2020年起,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至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至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2020年起,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实行成品交付。梳理浙江省和台州市政策及规划文件,汇总相关文件对建筑工业化总体目标的要求:浙江省建筑67、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建设202247号):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适宜装配式结构的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市政桥梁、轨道交通等项目,提倡优先采用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温岭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近期达到35%,远期达到40%。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温岭市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近期达到14%,远期达到18%。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温岭市住宅建68、筑全装修,需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1928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1号):自发文之日起,我市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自发文之日起,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上述范围内新建的商品住宅鼓励实施全装修和成品交房。2021年1月1日起,泽国镇、69、大溪镇及铁路新区、东部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东部新区、铁路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农村住宅以及市政桥梁工程中,积极推广钢结构。在保障房项目推广装配式全装修。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和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分别达到35%和40%。大力发70、展钢结构等绿色低碳的装配式建筑,全力发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优势,加速建筑工业化质能提升,全市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式装修,推广结构与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综合绿建规划2020的总体目标、浙江省和台州市政策及规划文件要求,结合温岭市自然、经济、社会的基本特点,本次规划修编将在绿建规划2020基础上,增加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对温岭市的钢结构指标要求。温岭市建筑工业化总体发展目标如下: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19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推广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集成技术和产品,强化智71、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加速建筑业转型升级。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222025 年)年):1)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5%。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在土地出让和划拨环节明确实施装配式建造要求,装配式建筑评价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中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4%。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3)温岭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鼓72、励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262030 年)年):1)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0%。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在土地出让和划拨环节明确实施装配式建造要求,装配式建筑评价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中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8%。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3)温岭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鼓励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3.43.73、4 可再生能源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目标的总体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目标要求为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版)结合建筑领域碳达峰目标,新增的目标要求;是对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台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新建建筑标准提升行动,降低建筑排放强度,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行动,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提升建筑绿色化低碳化水平等建筑低碳技术应用的响应;也是建筑领域碳达峰的重大行动路径,更是我市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化建设的关键途径。依据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新建建筑节能绿色低碳设计标准,74、提升新建建筑单位面积节能率,将低能耗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全市新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执行设计节能率达到75%的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提升我市新建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应用量。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公共建筑优先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技术。住宅建筑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热技术与空气源热泵热水技术。到2025年,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达2万千瓦,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力争达到8%,75、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30%。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0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力争达到12%,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大力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改造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教育、医疗、体育等其他既有民用建筑结合建筑改造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结合新农村、老旧小区建设提升工程同步实施加装光伏改造。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程度,鼓励光伏发电能力就地消化。鼓励建设家庭及村集体屋顶分布式光伏。旅游度假区等建筑容积率较小的区块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技术;符合环保、水务、航道等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海水运输距离不76、超过2km范围的公共建筑根据实际情况鼓励采用海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天然光不能满足采光标准的场所,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导光管采光技术;建筑本身具有余热或废热或者周边有余热或废热的建筑,积极利用余热或废热。”关于建筑运行碳排放设计强度降幅的目标制定依据主要是: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中规定严格控制新建民用建筑碳排放强度,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a)以上。同时,梳理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对温岭市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相关指标任务要求,见下表:表3-1 77、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中对温岭市可再生能源和建筑碳排放工作的要求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核算替代率()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任务(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12%)(万)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万kWp)设计节能率()建筑运行碳排放设计强度降幅kgCO2/(.a)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数量(个)近期远期到2025年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温岭市8.010.011.03.13.775757.08.04.85.812结合上述文件指标要求,综合浙江省、台州市和温岭市政策及规划文件要求,结合温岭市自然、经济、社会的基78、本特点,制定全市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总体发展目标如下:加速推进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建建筑应采用可再生能源系统,并配置太阳能系统,满足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 1105的要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新建建筑设计节能率稳步提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进一步加大,用能结构逐步优化,新建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为提升温岭市建筑领域减碳能力、绿色低碳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以及新时期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目标的顺利达成,提供有力支撑。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222025 年)年):1)到2025年,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79、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8%;可再生能源应用任务(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12%)完成11.0万;2)2022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3.1万kWp;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13)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75%;4)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区域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不低于7.0 kgCO2/(a);5)20222025年,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建筑面积不低于4.8万,近零能耗建筑累计示范数量不少于1个。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262030 年):年):1)到2030年,温岭市域城镇建80、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10%;2)20262030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3.7万kWp;3)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进一步提高达到75%以上;4)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区域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不低于8.0 kgCO2/(a);5)20262030年,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建筑面积不低于5.8万,近零能耗建筑累计示范数量不少于2个。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24 4 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81、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4.14.1 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战略(1)贯彻全生命周期理念,实现绿色建筑的)贯彻全生命周期理念,实现绿色建筑的全过程全过程发展发展1)大力营造建筑设计、施工、运行、改造全生命周期中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绿色建筑氛围。2)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维修和养护到拆除再利用的全生命期视角进行绿色建筑实践活动,有效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加快既有民用建筑的绿色改造计划实施与力度。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82、规范标准,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绿色建筑强制性指标要求,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绿色建筑形成规模化发展。显著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降低建筑领域碳排放。3)建立健全建筑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行和绿色改造规范标准体系,执行更高要求节能绿色低碳设计标准,严格落实建筑绿色低碳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低能耗建筑,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推动高效设备应用。4)建立节能低碳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研究建立碳达峰要求在规划至运营的全过程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和政策制度。注重规划源头落实绿色低碳要求,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审查,规范民用建筑绿色节能设计、节能评83、估、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竣工能效测评、建筑能耗监测、节能监察和节能执法等制度,加强新建建筑的碳排放全过程追踪监管,实现建筑低碳节能全过程闭环管理。(2)加强产业联动效应,助推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强产业联动效应,助推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1)发展绿色建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大力发展适用于温岭市气候特点和满足工程需求的新型绿色建材。积极引导墙材生产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和设备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值,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提升。研究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推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鼓84、励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鼓励打造一批政府投资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2)加强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装配式建造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鼓励研发应用新型围护结构保温技术、高效用能系统及关键设备技术、高效照明及智能控制系统、建筑光伏规模化应用技术、新型电力系统及“光储直柔”建筑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智能化及大数据运维管理技术、建筑能耗评价比对技术等,逐步形成绿色低碳全产业链体系。同时,由主管部门牵头,对各种绿色建筑技术进行地区适宜性研究,确立因地制宜、具有地方特色的技术路线,推出地区适宜性技术目录,降低85、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3)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实现开源节流并重的绿色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实现开源节流并重的绿色发展同步实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利用。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31)全面贯彻实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的 DBJ33/T 1105,加快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可再生能源设施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实现设施与建筑和环境的有机协调,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提高群众居住生活的舒适程度。因地制宜地选用太阳能、地热能、86、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2)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实践总结与后评估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新建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系统(含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其中居住建筑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并应配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公共建筑宜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因地制宜发展地源热泵系统应用,开发利用浅层地温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积极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切实提升我市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水平。(4)坚持示范创新路线,强化模范引领发展作用)坚持示范创新路线,强化模范引87、领发展作用1)创建一批理念先进、设计领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且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含超低、零)能耗建筑、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建设。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各类型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按高星级绿色设计标准建设;结合未来社区、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等试点,推进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和国有企业投资(或以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民用建筑项目率先示范,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积极参与。对标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 51255 和省级相关标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示范区域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88、点建设,积极推动各乡镇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的培育。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同感。2)鼓励施工企业开展能耗申报,探索施工工地安装太阳能光伏,创建一批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控尘十条”与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积极做好裸土覆盖、围挡规范、净车出场、场地硬化等防控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通过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优先就地消纳等方式减少垃圾外运,推进工地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与处置。(5)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保障引导绿色建筑发展)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保障引导绿色建筑发展出台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办法,完善激励政策。积极争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各89、类绿色建筑示范、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新技术在民用建筑中的推广和应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示范和推广等民用建筑节能活动。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含超低、零)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施工、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绿色建筑技术产品予以确认和奖励,推动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4.24.2 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1)安全耐久)安全耐久1)建设用地避开地质危险地段,洪涝地区应有可靠防洪涝设施,同时避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电磁辐射以及含氡土壤的危害。2)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围护结构应满90、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合理采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并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鼓励采用高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4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和技术措施,合理提升建筑耐久性设计年限。3)建筑门窗、幕墙应符合气密性、抗风压性能等相关规范的规定。鼓励提高建筑临空处围护结构、构件和设施的安全防护水平,建筑出入口设置与遮阳、遮风或挡雨结合的防坠物措施,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合理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门窗等产品或配件。建筑外部设施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内部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4)室内外91、地面或路面合理设置防滑措施,鼓励提高建筑公共交通空间、有水房间、活动场所等室内外楼地面的防滑等级,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坡道、楼梯踏步采用防滑构造。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墙面、顶棚按要求设置防水层和防潮层。5)鼓励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活动配件选用长寿命产品并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不同寿命部品组合时应便于分别拆换。鼓励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饰面材料、防水和密封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6)合理设计通用开放、灵活可变的使用空间或采取功能可变措施,同时采用与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和控制方式,建筑设备管线与结构分离布置。7)采取人车分流措施,且步行和自行车交通92、系统有充足照明。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并保持畅通。场地和建筑设置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2)健康舒适)健康舒适1)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鼓励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浓度。鼓励选用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合理组织室内通风,采取措施避免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排气倒灌,合理设置禁烟措施。2)围护结构应防止内部冷凝及内表面结露,隔热性能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鼓励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合理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增大通风开口面积并改善自然通风条件,以改善室内热舒适度。3)鼓励营造良好的室内热93、湿环境,采取措施提高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热舒适度、热舒适时长与范围。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设置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主要功能房间设置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4)鼓励充分利用天然光,提高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采光质量、时长与范围,改善公建内区、地下的采光条件,主要功能房间采取眩光控制措施。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采用无危险类照明产品。5)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围护结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94、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鼓励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室内声环境并提升隔声性能。6)生活饮用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等的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鼓励生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5活饮用水储水设施使用符合标准的成品水箱或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的措施。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采用自带合规水封的便器。(3)生活便利)生活便利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场地人行出入口与公共交通站点、轨道交通站应联系便捷,与公共交通站点超过 500 米95、应配备专用接驳车,站点鼓励设置多条公交线路以增加便利性。2)合理增加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开敞空间的步行可达性。增加场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的便利性与可达性,如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医疗保障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停车与充电空间及设施、公共活动及通行空间等,鼓励设置多样性公共服务设施并资源共享。3)停车场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鼓励设置室外健身场地、专用健身慢行道和室内健身空间,合理设计楼梯间。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场地及道路进行全龄化、无障碍设计并注重安全性,鼓励设置可容担96、架的无障碍电梯。4)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应按相关规定设置分类、分级用能、用水自动远传计量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鼓励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合理设置家电控制、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类型的服务功能,并可远程监控,根据条件接入智慧城市(城区、社区)。5)制定完善的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且有效实施。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鼓励运行维护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97、估,并根据结果进行运行优化。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并定期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4)资源节约)资源节约1)节地。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鼓励采用综合性建筑,提高场地空间的利用率。大力支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2)节能。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进行节能设计。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降低建筑供暖空调负荷。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现行值、限值并鼓励按目标值执行。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鼓励结合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98、,积极采取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3)节水。合理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合理设置减压设施并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要求;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的要求,鼓励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采用节水灌溉系统,采用节水控制措施,或种植无须永久灌溉植物;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或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结合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营造室外景观水体,室外景观水体利用雨水补水,且采用保障水体水质的生态水处理技术。鼓励绿化灌溉、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冲厕、冷却水补水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99、(2022-2030)说明书264)节材。合理设计建筑造型,避免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避免大量装饰性构件。鼓励建筑所有区域实施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及施工。合理采用符合工业化建造要求的结构体系与建筑构件,并选用工业化内装部品。建筑施工应就近取材,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鼓励使用高强度钢筋、混凝土、钢材,鼓励使用非现场焊接节点等技术;合理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鼓励选用绿色建材。鼓励按照绿色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进行投保。5)规划设计、施工建造阶段合理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5)环境宜居)环境宜居1)建筑场地应具备良好的光环境、风环境、热100、环境、声环境条件,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2)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保持场地内的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鼓励采取净地表层土回收利用或其他生态恢复、补偿措施,及时处理场地内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并应符合规划要求,鼓励公建绿地向公众开放。合理选择绿化方式并保证生长环境,鼓励种植无毒害、易维护乡土植物并采用复层绿化。优先保留场地原生树种和植被,提倡立体绿化,合理配置树种,加强绿化养护,提高植被健康水平。绿化配置时避免影响低层用户的日照和采光。3)合理进行场地竖向设计,规划场地地表和屋面雨水径流,有效组织雨水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场地雨水实施101、外排总量控制,进行必要的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利用场地空间设置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4)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与周围景观协调。结合风向合理布置室外吸烟区,控制与建筑出入口、门窗、新风口、儿童和老人活动场所的距离,鼓励与绿植结合并配置座椅和烟头收集设施。4.34.3 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1)科技创新,引领建筑工业化关键技术发展)科技创新,引领建筑工业化关键技术发展1)加快推动建筑工业化管理制度创新。立足建筑工业化的发展要求,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创新,探索新形势下高效的管理102、模式,利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建筑工业化制度建设创新。同时,利用互联网思维改造升级传统建筑业,实现建筑业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三化融合”,促进企业管理升级。2)完善技术规范。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编制相配套的标准图集、工法、手册等。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标准化设计研究,扶持产业化建筑技术研究与设计队伍发展,构建部品与建筑结构相统一的模数协调系统,实现建筑部品、构配件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3)加快装配式建筑的科技创新。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103、生产力,加快装配式建筑制造装备和安装工艺的技术突破,完善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顺应大数据时代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建筑工业化与建筑信息化融合发展。完善 BIM 技术应用相关政策,加快推进 BIM 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实现全产业链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在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7筑项目中,探索 BIM技术在项目报建审批、施工图审查等环节的应用。(2)设计引领,推行新型建设与技术咨询服务模式)设计引领,推行新型建设与技术咨询服务模104、式1)结合建筑师负责制要求,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积极采用适合装配式建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强化设计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数字化设计手段,加强专业协同,实行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设计。推广模数化、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方式,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优先选用通用部品部件。发挥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综合优势,保证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2)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鼓励装配式建筑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融合发展。钢结构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推动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变革。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着重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105、业,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引导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在前期方案阶段优化技术策划,充分考虑装配式建筑的实际特点,推进产业链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3)产业融合,促进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提质增效)产业融合,促进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提质增效1)结合设计、生产、施工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方式,重点支持具有科研、设计、施工、采购、房地产开发等全产业链的大型企业参与建筑工业化项目的建设。鼓励传统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转型与联合,组建一批资本雄厚、技术密集、管理一流、核心能力强的企业集团,提高建筑生产集约化和一体化程度。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106、转化,加强建筑工业化技术的发展和实施。2)大力提升装配施工水平。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施工组织方式,推行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与装饰装修、围护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发挥结构与装修穿插施工优势,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施工企业研发应用装配式施工技术、设备和机具,推广应用高精度模板、新型支撑等,提高装配施工质量、安全和效益。3)提升预制构件生产储运水平。不断提高建设项目标准化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完善预制构件的标准化规格,建立以标准构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引导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逐步增加自动流水线使用比例;鼓励通过引入自动化和柔性等集约型构件生产线,提升预制构件107、生产效率。鼓励构件厂应用信息化构件管理工具,采用立体存储等方式提升构件存储和周转效率;鼓励新型预制构件运输专用车辆研发与应用,降低构件运输对市政道路的影响,保证构件安全运输。4)根据地方特色做强钢结构产业。积极扶持地方钢结构产业,逐年提高钢结构建筑实施范围和比例。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带头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鼓励商场、办公楼、写字楼等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继续推进钢结构住宅试点工作,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编制钢结构住宅建造技术指南,鼓励钢结构商品住宅规模化试点建设。(4)团队建设,以足够的人才储备支撑建筑工业化)团队建设,以足够的人才储备支撑建筑工业化加快产业队伍培育。108、建立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培养和发展机制,举办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规范培训,编制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和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和产业工人。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81)与各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科研合作,培养该专业领域的设计、预制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技术人员。2)以现有建筑工业化产业园区为基础,培养建筑部品、部件及其他预制件生产团队,以旧带新,加强团队建设,打造规模化、专业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3)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与相关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培养实用技术人员,帮助传统建筑业工人升级转型为具备建造相关专业技术及109、生产、操作经验的职业技术工人。4)依托试点、示范工程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培养并打造优秀的装配式项目管理人员队伍。(5)示范驱动,树立建筑工业化标杆)示范驱动,树立建筑工业化标杆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引领作用,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和浙江省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认定。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引领带动作用,率先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示范,推广整体厨卫、装修部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等技术应用。1)以基地和项目建设加大示范力度。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以基地建设和项目示范带动建筑工业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及时总结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的经验,面向社会推广110、。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建设标杆示范性工程。2)以多样化激励措施提升示范水平。通过打造全方位的政策激励环境,形成促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建筑工业化扶持政策和实施细则,增加政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基地和项目建设。搭建金融支持平台,为建筑工业化基地和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在税收、土地供给、相关手续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对开展建筑工业化生产的企业、园区和示范项目给予支持。4.44.4 建筑工业化的技术路线建筑工业化的技术路线(1)标准化设计)标准化设计1)建筑工业化项目应充分体现标准化设计理念,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111、实现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应进行模数协调,采用模块组合的标准化设计,以满足建造装配化与部品部件标准化、通用化的要求。减少部品部件的规格种类、提高模板的重复使用率,有利于部品部件的生产制造和施工,提高生产速度和工人的劳动效率,降低造价。2)模块的选取应针对不同的建筑类型,进行精细化、系列化设计;部品部件采用标准化接口。同时应重视建筑平面、立面和剖面的规则性,便于工厂化、集约化生产加工,提高工程质量,并降低工程造价。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平面的灵活性、立面的多样性及剖面的合理性。3)加快建立设计单位与施工企业、构件生产企业和部品部件厂家的协同工作机制。在设计阶段就不断深化相关内容,充分考虑112、加工制作、施工装配等环节的要求,满足后续工作要求。设计单位结合建筑师负责制要求,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积极采用适合装配式建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强化设计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数字化设计手段,加强专业协同,实行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设计。推广模数化、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方式,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优先选用通用部品部件。发挥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综合优势,保证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29(2)工厂化生产)工厂化生产1)工业化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产品标识,提高生产精度,保障产品质量。应具备相应的生113、产工艺设施、试验检测条件。建立质量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编码规则和标识系统,并应与构件 BIM 模型有接口。生产前应编制生产方案,强化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和作业指导监管,明确生产过程中的 BIM技术应用、构件二次深化、芯片植入等相关要求。2)注重原材料及配件的进场检验,制定有针对性的模具方案,建立健全模具验收、使用制度,构件和部品的各类生产信息标注规范化、清晰化,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品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合理的存放、吊运及成品保护方案,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安全保障措施。3)预制构件和部品的资料应与产品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形成完整体系,并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114、文件。合格部品应具有唯一编码和生产信息。4)严格部品部件质量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建设管理部门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管理部门加强部品部件进场验收、施工安装等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监督管理,采用数字信息化手段,建立部品部件全过程质量追溯机制。(3)装配化施工)装配化施工1)建筑工业化项目应遵循设计、生产、装配一体化的原则整体策划,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和内装等专业,制定相互协同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装配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劳动效率。2)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施工组织方式,推行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与装饰装修、围护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发挥结构与装修穿插施工优115、势,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施工企业研发应用装配式施工技术、设备和机具,推广应用高精度模板、新型支撑等,提高装配施工质量、安全和效益。3)推行工程总承包。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鼓励装配式建筑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融合发展。钢结构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推动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变革,健全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采购及施工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4)一体化装修)一体化装修1)采用一体化系统性装配思维,大力推广土建装修设计一体化,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装修设计协同化,推行116、装配式装修。2)装配式建筑项目本身具有系统性,根据系统性装配要求,各专业协同设计、组拼成整体。同时,门窗、厨卫等部品采用模块化设计、工厂化制作及现场化装配,实现门窗、厨卫部品一体化装修。提高各系统的集成度、施工精度和效率,加快装配化施工工艺的研究和应用,注重接口和构造设计。完善瓷砖、石材等装修材料的施工指引,配备排版图纸。全面使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5)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1)建立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装配式建筑建造过程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数据平台管理系统,将设计、生产、施工、物流和运营等各环节联系为一体化管理,对提高工程建设各阶段、几个专业之间协同配合的效率,以及一体化管117、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02)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统一标准DB33/T1154-2018 的要求,BIM 应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工程项目 BIM 应用程度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完善 BIM技术应用相关政策,加快推进 BIM 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实现全产业链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在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中,探索 BIM 技术在项目报建审批、施工图审查等环节的应用。同时,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于构件的追踪管理,在预制构件的生产、运输、堆放、安装阶118、段对其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对施工计划的制定、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把控起到积极作用。以 BIM 和RFID技术相结合,信息准确丰富,传递速度快,减少人工录入信息可能造成的错误。(6)协同化发展)协同化发展1)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协同发展,强化科技支撑,促进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能,切实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各项任务。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大智能建造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2)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加快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119、平台,推广应用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推动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现代工艺制造、智能控制和优化等一批核心技术。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探索适用于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新型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4.54.5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总体发展战略(1)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牵引,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牵引,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严格落实建筑绿色低碳基本要求,全市新建建筑推行低能耗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实施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建筑绿色低碳基本要求,提高120、建筑节能降碳低限控制水平。发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牵引带头作用,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结合未来社区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城镇有机更新以及海绵城市等的建设工作,提升建筑能效和绿色品质。实施建筑用能电气化工程,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推进建筑领域储能技术及应用的发展,发展柔性用电建筑。(2)以强化低碳设计为关键,推进建筑高质量发展)以强化低碳设计为关键,推进建筑高质量发展研究建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的民用建筑低碳化建设的全流程联动监管机制,重点强化低碳设计理念,规范低碳设计行为,着重对围护结构保温121、用能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等设计方面的监管,确保低碳建筑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和政策制度,强化关键节点和质量通病监管,规范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建筑能耗监测等制度,加强新建建筑的碳排放全过程追踪监管,做好新建建筑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建筑低碳节能全过程闭环管理,促进绿色低碳建筑高质量发展。(3)以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为引领,创新可再生能源利用模式)以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为引领,创新可再生能源利用模式牢牢把握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所形成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契机,推进商业建筑和科创园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在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的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122、统,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广光伏玻璃幕墙、光伏采光顶、光伏瓦及光伏建筑遮阳等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的使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1用。鼓励企业在太阳能光伏可利用资源集中区域实施太阳能屋顶光伏工程。以产业园区或开发区为重点,大力推进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积极探索整体连片利用等新模式。新建建筑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在地表水资源丰富的区域,推广应用水源热泵系统。继续执行并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相关政策,鼓励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多种能源耦合利用技术应用。推广其他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在照明不足的场所,推广应用导光管采光技术,积极利用建筑余热或废热123、。实施“光伏倍增”行动,全力推动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开展光伏发电建设,探索形成“光储充”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模式。有序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和智慧用能示范建设。(4)以技术创新为引擎,驱动建筑低碳产业变革)以技术创新为引擎,驱动建筑低碳产业变革培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新业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一批建筑领域绿色技术创新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合同污染物处理等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以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聚焦高效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材料124、绿色建材、建筑用能电气化、光伏建筑一体化、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社区、城市生态空间增汇减碳等重点领域,从城镇、乡村、社区、建筑等不同尺度、不同层次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发展方式和建设模式,驱动建筑低碳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5)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强化政策制度保障)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强化政策制度保障积极配合台州市绿色低碳建筑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创新集成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提升低碳建筑业创新能力和管理能级。以数据为基础,探索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研究建立碳普惠激励政策,拓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开展绿色金融试点,鼓励提125、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采用减免容积率等方式推动低碳建筑领域发展,促进政策保障措施与大数据深度融合与应用。积极探索自建自用、屋顶租赁、业主回购、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可再生能源商业推广模式,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企业与金融、文创、节能等企业跨行业合作,激发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壮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商业市场。4.64.6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技术路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技术路线最大限度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等被动式设计技术;合理控制保温隔热层厚度,以降低供冷能耗为主,兼顾降低供热能耗;以数字化作为驱动,通过主动节能技术和智能控制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和系统效率;辅以可126、再生能源应用措施,进一步降低建筑碳排放。(1)强化被动式节能降碳技术应用)强化被动式节能降碳技术应用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和技术手段,合理优化建筑布局、朝向、体形系数和功能布局,在规划设计之初就针对场地所处的具体环境气候特征,合理选址和安排建筑群体布局及建筑朝向,妥善优化外部环境条件,合理设计建筑形体,控制体形系数、窗墙比,创造良好的建筑室内微环境,尽量减少对建筑设备的依赖。同时,充分利用建筑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与保温隔热措施,建筑围护结构采用高效保温材料、高气密性材料、相变储能墙体材料,合理控制保温隔热层厚度,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冷供热需求。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127、书32(2)提升主动式节能降碳技术手段)提升主动式节能降碳技术手段加强对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设计,提高制冷设备能效,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措施有效降低春秋过渡季节以及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系统能耗,加强空调排风热回收技术的应用,推广风机、水泵变频技术,加快智能化技术运用,不断提升空调系统智慧化控制水平。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绿色节能、经济合理、寿命长的产品,降低运行、维护费用,如选用高效节能型变压器、水泵、高效灯具和镇流器等,鼓励采用节能型电梯,并进行群控。严格实施相关建筑分项计量标准,对建筑分类分项能耗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充分利用台州市级统建低碳数字化平台对建筑能耗的收集128、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以便采取主动措施降低建筑运行能耗。(3)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1)推动建筑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应用: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公共建筑优先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技术,应优先采用并网系统。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各级公共机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和国有企业投资(或以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民用建筑项目应率先示范。结合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特色小镇等举措,探索更多的建筑领域“光伏”应用场景。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智慧能源及储能技术发展为契机,探索推广应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129、”建筑,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实现区域光伏发电与建筑用电之间的合理调配,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公共建筑中的大规模发展。开展以智能光伏系统为核心,以储能、建筑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技术为载体的区域级光伏分布式应用示范。鼓励各乡镇利用扶贫资金实施光伏发电项目,促进农村清洁能源(光伏扶贫)扶贫项目,打造“造血式扶贫”新模式,实现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的有机结合。以“可再生能源+储能”为重要路径,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多元发展,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水平,推动多种能源方式互联互济、源网荷储深度融合。2)提升空气源热泵热水技术、水源热泵系统技术130、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持续推进空气源热泵热水、太阳能光热利用在城乡的普及应用,促进空气源热泵热水、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其他能源技术的互补应用。在城市综合体、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大型居住区等有较大屋顶面积和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单元,进一步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技术,安装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鼓励各地根据地热能资源及建筑需求,因地制宜地推广使用水源热泵和地源热泵技术;在满足土壤冷热平衡及不影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情况下,推广浅层土壤源热泵技术。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采用梯级利用方式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温岭市现有水源热泵项目建设基础上,充分发挥温岭河网密布和临海的水资源优势,在符合131、环保、水务、海事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鼓励与水源临近的新建公共建筑或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水源热泵空调系统,进一步挖掘地源水源热泵技术在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潜力;积极探索多种热源复合利用模式,加大传统空气能、浅层地热能、与城市生产生活排水热源的结合,研究开发多种热源相互补充的复合热源热泵技术,进一步拓展热泵技术的应用范围。依托超低或近零能耗建筑试点项目,推进浅层地热能、太阳能、风能以及常规能源的联供模式,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4)探索实施建筑领域碳汇技术)探索实施建筑领域碳汇技术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发挥增汇功能的重要载体,应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地的空间布局,加快重要节点132、绿化和公园、中心城区和老城区绿道网格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合理配置建筑项目场地绿地,合理选择绿化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3需求,并应用复层绿化方式;在有条件时,建筑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 105%以上,提高项目绿化碳汇能力。根据建筑实际需求,鼓励采用墙体绿化、屋顶绿化、围栏绿化、阳台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立面及屋顶空间,发挥建筑绿化碳汇效应。提升立体绿化比例,充分利用建筑屋面、立面等立体空间布置绿植,对于含有使用空间设计的屋顶绿化,尤其是组合式、花园式屋顶绿化,还应充分重视绿化133、与使用空间的触合,提升游憩空间的使用效率,同时强化业主管理与经营意识,实现屋顶绿化建设的使用初衷。(5)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低碳建筑用能行动。组织建筑领域绿色生活行动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用能行为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用能行为,引导优先购买及使用节能高效的低碳建筑设备。在空调设备使用过程中,合理控制室内采暖空调温度。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完善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覆盖面,引导居民分类生活垃圾。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强化供水节水系统管理,全面推进城市建筑领域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应用,新建公共建筑及既有公134、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较高效率的节水器具;鼓励非传统水源的利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因地制宜在建筑中应用墙体绿化、屋顶绿化、围栏绿化、阳台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立面及屋顶空间,发挥建筑绿化碳汇效应。推进海绵城市区域化建设,建筑项目中合理配置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储水池塘、生态绿地等雨水源头减排设施,促进雨水就地蓄积、渗透和利用,有效提升雨水资源化利用效率。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有害固废、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污泥等其他固废的末端处置设施,有序推进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固废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促进固废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135、030)说明书345 5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5.15.1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现状分析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现状分析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 2020,我国建筑碳排放总量整体呈现出持续增长趋势,2019 年达到约 21 亿吨,占总碳排放的 21%(其中直接碳排放约占总碳排放的 13%),较 2000 年 6.68 亿吨增长了约 3.14 倍,年均增长 6.96%。公共建筑面积仅占建筑面积总量的 1/5,但其用能总量超过建筑能耗总量的 25%。相对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能耗所占比重大、增长速度快、节136、能难度高、功能种类复杂,但具有重大的节能潜力,是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对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于缓解我国能源资源短缺的局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浙江省已经制定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包括行政机关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及计算方法DB33/T736、普通高等院校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及计算方法DB33/T737、医疗机构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DB33/T738、商场、超市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59、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0 等,标准中规定了各类建筑的能耗、电耗定额。对超过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应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137、,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自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实施以来,温岭市积极推进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成效显著。5.25.2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 年)对温岭市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要求为:温岭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近期 13.5 万,远期19.9万;温岭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近期 3.1万,远期 3.7 万。本次规划修编以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对温岭市的指标为依据,制定温岭市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总体发展目标138、如下:配合台州市建立既有民用建筑统计数据库,对政府国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1万以上的其他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实施能耗动态监测。根据能耗监测平台,限定温岭市能耗限额,建立能耗审计机制。强化政策激励及宣传推广,提高居住建筑居民改造意愿。加大节能改造技术研发力度,加快完善金融支持体系,积极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星级评价。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222025 年):年):1)20222025年,温岭市全市域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2)20222025年,温岭市全市域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1万。远期远期目标(目标(20262030 年):年):1)20262030年,139、温岭市全市域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9.9万。2)20262030年,温岭市全市域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7万。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55.35.3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计划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计划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计划如下:表 5-1 温岭市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计划建筑类型节能改造面积(万)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合计公共建筑3.3753.3753.3753.3753.983.983.983.983.9833.4居住建筑0.7750.7750.7750.7140、750.740.740.740.740.746.8合计4.154.154.154.154.724.724.724.724.7240.25.45.4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针对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包含加强既有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调适管理、推动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迭代更新、推进大型公共建筑用能智慧化监管、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监察。结合温岭市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中存在问题,本次规划总结出三条技术路线: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节能改造适宜技术、建立健全市场机制。5.4.15.4.1 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141、1)能源审计、能效测评及节能量核定)能源审计、能效测评及节能量核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前宜开展能源审计,掌握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使用状况,优化节能改造方向和措施。审计结果作为节能量核定的数据基础。既有建筑经过节能改造后,宜对建筑节能实体工程与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测评,编制竣工能效测评报告,实际测评节能改造实施效果。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核定,对建筑或相关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节能效果进行核定。(2)开发建设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监管平台开发建设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节能监管平台,通过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分布式实时化监测系统,实142、现区域和重点用能单位(建筑)总体用能情况的监测和预警,配合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诊断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节能改造方案,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分析和决策建议。具体内容可包括:统计建筑中各分项能耗指标和用能比例,实现建筑能耗的精细化、定量化、信息化管理;通过纵向、横向比较,明确建筑能耗历史变化规律趋势、在同类建筑中的总体用能情况;开展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对标管理,建立能耗超标预警机制;结合高耗能建筑的能源审计,制定节能改造方案,针对每个建筑设置相应的节能考核指标;实现节能改造前后数据对比分析,提升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监管能力。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65.4.25.4.2143、 节能改造适宜技术节能改造适宜技术(1)高性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高性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高性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对建筑节能减排至关重要。既有民用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时,应对其热工性能进行节能诊断,选用适宜的保温隔热措施。例如,屋面、外墙、分隔墙、地面及外挑楼板选用传热系数较低的保温材料,选用气密性较高、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较低的外门窗(或透光幕墙),消除或削弱热桥,加装遮阳装置等。鼓励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手段,大力提高围护结构热工性能。(2)用能设备和系统能效提升)用能设备和系统能效提升建筑运行阶段能耗来源于大量用能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其能效的持续提升是建筑节能减排的重要环节。144、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及时淘汰低效能设备,推动既有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提升。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能效水平达到 2 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提高采暖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效率,加快 LED 照明灯具普及,采用电梯智能群控等技术。(3)可再生能源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既有民用建筑改造时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既有建筑屋顶资源,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大规模发展。推进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既有民用建筑改造中的普及应用,促进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其他能源技术的互补应用。推广应用地热能技术解决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需求。(4)建筑用能电气化)建筑用能电气化积极推进既有145、民用建筑领域用能结构优化,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促进建筑用能低碳化。建筑电气化主要任务是处理好非集中采暖地区建筑供暖和生活热水等的全电气化问题。对于采用燃气锅炉供暖的既有建筑,改造时应优先选用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或高效空气源热泵系统供暖;生活热水方面,应减少燃气锅炉或热水器的使用,优先选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制备。(5)低成本调适技术)低成本调适技术逐步推广既有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调适技术,针对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电梯等不同用能系统进行检测,解决机电系统存在的问题,优化系统运行工况,在不投入更新设备的情况下通过调适和提高运维水平实现节能减排。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推动公共146、建筑定期开展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高能效水平。建议在节能量核定之前,要求所有节能改造项目,均须进行调适工作,出具调适报告。5.4.35.4.3 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市场机制(1)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推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市场手段。制定相应的引导政策,如在政府部门或国有资产投资的公共机构进行节能改造过程中应用合同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7管理模式;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服务,健全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物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开统一的交易市场和公示系统,交易市场的建立可推动未来收益权的估值变现,大大解决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障碍;147、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监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融支持体系。一级投融资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节能服务企业诚信黑名单备案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定价的监督。(2)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关键作用和杠杆效应,引导更多绿色金融投向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出台鼓励应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手段推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文件,探索通过贴息和担保等政策手段,降低节能改造企业发债成本;制定节能改造行业绿色信贷项目指南,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为企业和商业银行做好绿色信贷提供制度和标准参考;出台对节能改造产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可通过放宽148、准入、减免税收等措施来支持节能改造产业绿色基金,鼓励各级政府以多种形式发起或参与节能改造产业绿色基金;探索设立绿色担保基金,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支持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供担保;完善绿色基金管理制度,采用政府部门运作、专业投资团队等不同运作形式,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86 6 规划分区及指标要求规划分区及指标要求6.16.1 规划分区规划分区6.1.16.1.1 目标管理分区划分目标管理分区划分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中温岭市编号为 331081;在本规划中温岭市全域为 1个目标管理分区,编号为 331081-01,详见图 6-149、1 和图 6-2。图6-1 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目标管理分区图图6-2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目标管理分区图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396.1.26.1.2 政策单元划分政策单元划分根据温岭市域行政区划、空间结构和规划单元划分方案,将温岭市划分为18个政策单元。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共划分为6个政策单元,其他城镇共划分为12个政策单元。详见图6-3及表6-1。图6-3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政策单元划分图表6-1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政策单元划分列表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1081-150、01专项规划类型:设区的市 县(市)政策单元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号或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界线等)331081-01-001横峰街道331081-01-002城北街道331081-01-003城西街道331081-01-004城东街道331081-01-005太平街道331081-01-006温峤工业城片区331081-01-007大溪镇331081-01-008泽国镇331081-01-009经济开发区331081-01-010松门镇331081-01-011石塘镇331081-01-012新河镇331081-01-013滨海镇331081-01-014温峤镇(除工业城151、片区以外)331081-01-015箬横镇331081-01-016坞根镇331081-01-017城南镇331081-01-018石桥头镇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06.26.2 测算方法说明测算方法说明6.2.16.2.1 绿色建筑的测算方法绿色建筑的测算方法为科学合理地制定目标管理分区及政策单元的指标要求,确保绿色建筑总体目标顺利达成,本次规划修编主要采用层次分析法测算各地块高星级绿色建筑潜力,并结合温岭市政策及规划文件,经过多次迭代验算与指标调整后确定指标要求。6.2.1.16.2.1.1 地块信息整理分类地块信息整理分类(1)控规汇总整理)控规汇总整理运用A152、rcGIS软件,梳理出温岭市可开发地块共计542宗(不含工业用地),合计规划用地面积1456.11万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3106.70万平方米。(2)可开发民用建筑分类)可开发民用建筑分类按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建筑类型,将民用建筑分为三类:居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的公共建筑。表 6-2 温岭市民用建筑可开发地块统计建筑类型建筑类型地块数量地块数量(个)(个)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万)(万)总总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万)(万)平均容积率平均容积率平均用地面积平均用地面积()()平均平均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居住建筑3341129.082506.47153、2.153380575044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107174.72235.821.321632922039社会投资的公共建筑101152.31364.412.151508036080总计5421456.113106.701.992686657319(3)关于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关于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版)对建筑功能类型的分类包含“工业建筑”一项,具体指“工业用地中的民用建筑”。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适用范围也包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因此,本次规划修编要求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按本规划中相应建筑类型的标准执行。由于工154、业用地占比小,其用于民用建筑功能的面积更少,本次规划测算时未计入。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16.2.1.26.2.1.2 层次分析法测算各地块高星级绿色建筑潜力层次分析法测算各地块高星级绿色建筑潜力(1)结构层次模型)结构层次模型本次规划修编基于温岭市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多重影响因子,构建判断矩阵,进行层次单排序及其一致性检验、层次总排序及其一致性检验后,形成地块的绿色建筑评价层次结构模型(指标权重)。(2)影响因子的取值)影响因子的取值对绿色建筑评价层次结构模型中各影响因子进行综合打分,影响因子包括:绿色建筑执行情况、投资主体、地块功能、地块价格、区155、域GDP、容积率、绿地率、场地噪声、场地公共服务等。各影响因子权重占比、不同地块功能分值等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多名专家意见、统计分析后确定。注:1.温岭市20212022年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比例,摘自温岭市住建局提供节能评估项目清单。2.温岭市基准地价,摘自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岭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温政发202231号)。3.温岭市经济运行情况,摘自2022年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26.2.1.36.2.1.3 政策及规划文件要求政策及规划文件要求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 年年 9 月156、月 24 日修正)第七条:日修正)第七条: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 年)年):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本专项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157、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100%,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6.2.1.46.2.1.4 指标要求的门槛划定指标要求的门槛划定(1)梳理政策及规划文件)梳理政策及规划文件1)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158、性标准进行建设。(2)其他原则)其他原则1)考虑到个别特殊建筑难以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规定: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项目(如开敞式停车库等),以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不作绿色建筑技术要求;2)由于政策文件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因此二星级目标的实现就取决于居住建筑及社会投资的公共建筑。划定的影响因子主要是投资主体、建筑类型、建筑面积;3)从控制单位增量成本、提升绿色建筑相关性能要素等多角度出发,三159、星级潜力地块的选取应倾向于公共建筑,尤其是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宜率先执行,并选取少量居住建筑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进行试点建设。划定的影响因子主要是投资主体、建筑类型、建筑面积;4)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本规划中相应建筑类型的标准执行;5)考虑与绿建规划 2020的延续性,为新、旧规划的平稳过渡提供保障。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36.2.1.56.2.1.5 发展分区及政策层级发展分区及政策层级为适应温岭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因地制宜、多梯度、精细化的指标要求,本次规划修编将温岭市各政策单元划分为三个政策层级,三个政策层级的指标要求逐层降低。表 6160、-3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政策层级划分列表政策层级包含政策单元编号备注政策一331081-01-001、331081-01-002、331081-01-003、331081-01-004、331081-01-005、331081-01-006市域主中心(中心城区)政策二331081-01-007、331081-01-008、331081-01-009、331081-01-010、331081-01-011市域主中心(大溪镇、泽国镇)市域副中心(经济开发区、松门镇、石塘镇)政策三331081-01-012、331081-01-013、331081-01-014、33108161、1-01-015、331081-01-016、331081-01-017、331081-01-018其他镇图6-4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政策层级划分图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46.2.26.2.2 建筑工业化的测算方法建筑工业化的测算方法6.2.2.16.2.2.1 政策及规划文件要求政策及规划文件要求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建设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建设202247号):号):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适宜装配式结构的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市政桥梁、轨道交通等项目,提倡优先采用钢162、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年):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温岭市住宅建筑全装修,需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1928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绿色建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163、的实施意见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1号):号):自发文之日起,我市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自发文之日起,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上述范围内新建的商品住宅鼓励实施全装修和成品交房。2021年1月1日起,泽国镇、大溪镇及铁路新区、东部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164、2020年起,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2020年起,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实行成品交付。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十四五”规划:规划: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东部新区、铁路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农村住宅以及市政桥梁工程中,积极推广钢结构。在保障房项目推广装配式全装165、修。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大力发展钢结构等绿色低碳的装配式建筑,全力发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优势,加速建筑工业化质能提升,全市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式装修,推广结构与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56.2.2.26.2.2.2 指标要求的门槛划定指标要求的门槛划定(1)梳理政策及规划文件)梳理政策及规划文件1)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2)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上述范围166、内新建的商品住宅鼓励实施全装修和成品交房。3)泽国镇、大溪镇及铁路新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4)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2)其他原则)其他原则1)由于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全面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因此,装配式目标的实现就取决于社会投资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划定的影响因子主要是建筑类型、建筑面积;2)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适宜或不需要实施装配式建造、住宅建筑全装修的建设项目,167、不作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3)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建筑工业化要求按本规划中相应建筑类型的标准执行;4)考虑与绿建规划2020的延续性,为新、旧规划的平稳过渡提供保障。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66.2.2.36.2.2.3 装配式建筑控制范围装配式建筑控制范围绿建规划 2020要求,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新建的商品住宅实施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为保持规划的延续性,并参考 20182022年温岭市装配式建筑实际执行情况,本次规划修编设定装配式建筑控制范围,即中心城区范围。装配式建筑控制范围内,新出168、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表 6-4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装配式建筑控制范围列表政策层级包含政策单元编号备注装配式建筑控制范围331081-01-001、331081-01-002、331081-01-003、331081-01-004、331081-01-005、331081-01-006中心城区图 6-5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装配式建筑控制范围图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76.2.36.2.3 可再生能源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和建筑碳排放的的指标169、设立指标设立说明说明及依据及依据6.2.3.16.2.3.1 各乡镇、街道未来开发建设量及比例的修正各乡镇、街道未来开发建设量及比例的修正本次规划测算基于温岭市资规局于2023年3月提供的温岭市现阶段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性规划中的建设用地信息。统计规划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主要指标信息;分析后发现目前控规中各乡镇、街道待开发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与过去五年温岭市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开发建设比例(根据温岭市住建局提供的建设项目信息汇总表统计,如图6-6所示)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本次规划对于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等定量指标的测算,在控规待开发地块的基础上,根据温岭市各乡镇170、街道过去五年实际开发建设量及比例进行修正。同时,考虑当前受到经济、购买力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温岭市未来总体城镇开发强度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修正前后各乡镇、街道过去建设量,如图6-7所示。图 6-6 温岭市(20192022 年)各乡镇、街道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量占比(过去 4 年有建设量的)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48图 6-7 基于温岭市范围各乡镇、街道建设量修正的规划建设量6.2.3.26.2.3.2 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指标设立依据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指标设立依据(1)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因子)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和可再生能源综171、合利用核算因子根据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 1105-2022)的编制原则:居住建筑应同时采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基本可以达到 12%;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核算因子执行约束值时,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基本可以达到 8%,执行引导值时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基本可以达到 12%。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按照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 l105-2022)选取,如表 6-5 所示。由于办公建筑、教育科研建筑的建筑基础能耗较小,提升可再生能源核算替代率的压力较小。因此,对本次规划中政策一、政策二范围的政策单元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指标设定时,在172、近期阶段(2022-2025 年)就考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教育、科研建筑按照“引导值”取值,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12%,希望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其余建筑类型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按照约束值选取,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以满足建设标准的基础要求。对于位于政策三的政策单元,进入远期阶段,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教育、科研建筑按照“引导值”取值,其余建筑类型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仍按照约束值选取。此外,鼓励相关建设单位按照“引导值”核算建设项目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最小值,以期到 203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能够力争达到 10%。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173、说明书49表 6-5 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因子表 6-6 住宅建筑光伏组件核算比例建筑类型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因子 E kWh/(a)容积率(R)光伏组件核算比例 Ep(%)约束值引导值容积率2.02.00%办公建筑、其他建筑710.52.0容积率2.51.80%旅馆建筑、商业建筑和综合医院913.5容积率2.51.60%(2)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和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和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根据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 1105-2022)中的规定:1)居住建筑住宅建筑配置光伏组件的面积不应小于建设用地内计容建筑174、面积的核算比例值,核算按照表 6-6 取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配置光伏组件的面积不应小于建设用地内计容建筑面积的 2%。2)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最小值:建筑太阳能系统综合利用量按照标准规定计算最小值;太阳能系统综合利用量核算因子,当地块容积率小于或等于 4.0 时,取值 1kWh/(a);当地块容积率大于 4.0 时,取值 4/R kWh/(a)。根据调研分析,公共建筑屋顶平均可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的面积不超过建筑屋顶总面积的 20%30%,检修通道和安装间距等面积一般占据总安装面积的一半左右,故此光伏组件面积占建筑屋顶总面积比例不超过 10%15%。本次规划考虑较不利安装情况,即175、光伏组件不超过建筑屋顶总面积的 10%。对于居住建筑,按照核算标准对居住建筑太阳能光伏配置要求进行试算,标准要求的光伏组件面积均未超过地块的屋顶装机潜力。考虑到核算标准对居住建筑还有可再生能源热水的应用要求,二者叠加后,居住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基本可以达到 12%。因此,本次规划对居住建筑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再调整,直接取标准值设定。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0图 6-8 光伏装机容量测算流程对于公共建筑,考虑核算标准对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因子要求、是否具有多种可再生能源利用途径等,初步设定相应的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政策一、176、政策二指标取值要求较政策三稍高,通过温岭市未开发地块信息及修正后建设量,试算各地块光伏组件面积是否超过屋顶装机潜力,总装机功率是否满足太阳能光伏建筑装机容量总体目标,反复测算直至满足要求,测算流程如图 6-8 所示。考虑一致性原则,测算时均参照单晶硅光伏组件水平安装时的单位面积年预测发电量 194kWh/(a)进行计算。当建设项目采用其他类型组件、非水平安装时,应按照核算标准的规定进行面积修正。此外,根据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机事发202219号):“到 2025 年,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有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有效提升。177、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以下简称光伏覆盖率)达到 50%。”在政策单元指标表中补充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应不小于 50%”的规定。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16.2.3.36.2.3.3 建筑碳排放指标设立依据建筑碳排放指标设立依据(1)设计节能率)设计节能率设计节能率指标要求是对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台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新建建筑标准提升行动的量化指标;前文提及的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也强调:“落实新建建筑节能绿色低碳设计标准,提升新建建筑单位面积节能率,将低能耗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提高178、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全市新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执行设计节能率达到 75%的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到 2030 年进一步提高。”(2)建筑单位面积碳排放降幅强度)建筑单位面积碳排放降幅强度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中规定严格控制新建民用建筑碳排放强度,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 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平均降低 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 7kgCO2/(a)以上。即标准执行后,居住建筑平均碳排放强度下降约为 6.8kgCO2/(a),公共建筑平均碳排放强度下降约为 10.5kgCO2/(a)。然而,不同功能类型公共建筑179、碳排放强度降幅因其用能形式和能耗水平的差异有所不同,大约在 9.013.5kgCO2/(a)之间。2022 年起,温岭市新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居住建筑执行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21),公共建筑执行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21,设计节能率均达到 75%,建筑碳排放强度降幅也在平均 7kgCO2/(a)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根据以上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本次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基于控规地块信息表,核算了各类功能建筑类型在其碳排放强度水平下。同时,执行二星级和三星级设计的绿色建筑减碳能力较仅执行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180、B33/1036-2021)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21)有所提高,故此在基于本次对绿色建筑星级的规划目标对建筑基础减碳量进行修正。最终测算得到的单位建筑面积运行碳排放设计强度降低值满足温岭市的区域总目标要求。(3)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和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数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和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数量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版)要求,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和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数量仅需设定目标管理分区指标要求,不需落实到政策单元指标。为确保超低能耗建筑面积指标顺利落地,本次规划对其设定政策单元指标:在政策一和政策二区域范围内,“总计容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含)的教育建181、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建筑,应选取不少于10%的计容建筑面积(且不少于一幢单体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以及计容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含)的居住建筑,应选取不少于5%的计容建筑面积(且不少于一幢单体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选择试点项目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26.36.3 目标管理分区的指标要求目标管理分区的指标要求6.3.16.3.1 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表6-7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目标管理分区指标要求列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编号33108182、1专项规划类型:设区市 县(市)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备注及说明指标要求(低限要求,适用于新建建筑(除注明“既有”外)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一星级及以上二星级及以上三星级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装配式钢结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全装修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331081-01温岭市100%*100%*35%45%4%6%35%*40%*14%18%中心城区鼓励实施备注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近期为 20222025年,远期为 20262030 年;*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183、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项目(如开敞式停车库等),以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不作绿色建筑技术要求;*装配式建筑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认定。6.3.26.3.2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指标要求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指标要求表6-8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目标管理分区指标要求列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专项规划编号331081专项规划类型:设区市 县(市)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备注及说明指标要求(低限要求,适用于新建建筑(除注明“既有”外)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核算替代率()民用建筑可再生能184、源应用任务(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12%)(万)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万kWp)设计节能率()建筑运行碳排放设计强度降幅kgCO2/(.a)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数量(个)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公共建筑(万)居住建筑(万)近期远期到2025年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331081-01温岭市8.010.011.03.13.775757.08.04.85.81213.519.93.13.7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36.46.4 政策单元的控制性指标要求政策单元的控制性指标要求6.4.16.4.1 绿色建筑指标要185、求绿色建筑指标要求根据 6.2.1节政策层级及门槛划定原则,各政策单元的绿色建筑指标要求如下:(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及本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本规划中相应建筑类型的标准执行。(2)其他其他政策政策除一般规定外,新建民用建筑尚需执行以下政策:新建建筑类型政策一政策二政策三近期186、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居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三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公共建筑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三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二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教育科研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三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二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文体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三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二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医疗卫生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三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二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交187、通枢纽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三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二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商业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旅馆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其他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二星级社会投资二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一星级注: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独立式的垃圾房、配电房、公厕以及传达室等),技术条件或使用情况特殊项目(如开敞式停车库等),以及根据国家及地188、方相关标准不适宜实施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不作绿色建筑技术要求;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46.4.26.4.2 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根据6.2.2节装配式建筑门槛划定原则,各政策单元的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如下:(1)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认定。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建筑工业化要求按本规划中相应建筑类型的标准执行。新建建筑类型政策一政策二政策三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居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189、式计容建筑面积5万装配式装配式公共建筑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装配式教育科研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装配式文体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装配式医疗卫生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装配式交通枢纽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式190、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装配式商业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旅馆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其他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装配式社会投资装配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2万装配式注: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适宜或不需要实施装配式建造的建设项目,不作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2)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191、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3)住宅全装修)住宅全装修温岭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鼓励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56.4.36.4.3 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1)规定)规定 I:政策一、政策二:政策一、政策二新建建筑类型指标要求(低限要求)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kWh/a)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kgCO2/(.a)设计节能率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居住建筑/容积率2.02.0192、%容积率2.02.0%7.08.075%75%2.0容积率2.51.8%2.0容积率2.51.8%容积率2.51.6%容积率2.51.6%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办公建筑10.510.5容积率2.03.5%容积率2.04.0%10.011.075%75%容积率2.03.0%容积率2.03.5%医疗卫生建筑991.5%2.0%13.014.075%75%文体建筑773.0%3.5%10.011.575%75%教育科研建筑10.510.53.0%3.5%9.510.575%75%交通枢纽建筑773.0%3.5%12.013.075%75%商业、餐饮、旅馆建筑99容积率2.02.0%容积率193、2.02.5%12.013.075%75%容积率2.01.5%容积率2.02.0%其他类型771.5%2.0%10.011.075%75%社会投资办公建筑77容积率2.02.0%容积率2.02.5%9.510.575%75%容积率2.01.5%容积率2.02.0%医疗卫生建筑991.0%1.5%12.013.075%75%文体建筑772.5%3.0%10.011.575%75%教育科研建筑772.5%3.0%9.010.575%75%交通枢纽建筑772.5%3.0%12.013.075%75%商业、餐饮、旅馆建筑99容积率2.01.5%容积率2.02.0%12.013.075%75%容积率2.194、01.0%容积率2.01.5%其他类型771.0%1.5%9.510.575%75%注:1、本图则中表述的用地性质为示意性质,最终以规划批准的用地性质或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记载的用地性质为准;当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宗用地红线时,应分别计算相应指标。2、对于具有多种功能用途的综合性民用建筑项目,按加权计容建筑面积确定该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技术指标要求;3、本图则中光伏组件面积占比,为依据单晶硅光伏组件水平安装时的单位面积年发电量计算,当采用其他类型光伏组件或非水平安装时,该比例应按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T 1105中第4.0.6条的规定修正;4、公共机构新建建筑按照浙195、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机事发202219号)要求,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不应小于50%;5、单个用地红线范围内,总计容建筑面积小于1万的其他公共建筑,“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指标不作要求;6、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取2%;7、可再生能源应用除应满足本表格规定外,尚应满足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 1105的要求;8、总计容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含)的教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建筑,应选取不少于10%的计容建筑面积(且不少于一幢单体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以及计容建筑面积196、达到20万平方米(含)的居住建筑,应选取不少于5%的计容建筑面积(且不少于一幢单体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9、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应参照本表执行。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6(2)规定)规定 II:政策三:政策三新建建筑类型指标要求(低限要求)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可再生能源核算因子(kWh/a)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kgCO2/(.a)设计节能率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近期远期居住建筑/容积率2.02.0%容积率2.02.0%7.08.075%75%2.0容积率2.51.8%2.0容积率2.51.8%容积率2.51.6%容197、积率2.51.6%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办公建筑710.5容积率2.02.5%容积率2.03.0%10.011.075%75%容积率2.02.0%容积率2.02.5%医疗卫生建筑991.5%2.0%13.014.075%75%文体建筑772.5%3.0%10.011.575%75%教育科研建筑710.52.5%3.0%9.510.575%75%交通枢纽建筑772.5%3.0%12.013.075%75%商业、餐饮、旅馆建筑99容积率2.01.5%容积率2.02.0%12.013.075%75%容积率2.01.0%容积率2.01.5%其他类型771.0%1.5%10.011.075%198、75%社会投资办公建筑77容积率2.02.0%容积率2.02.5%9.510.575%75%容积率2.01.5%容积率2.02.0%医疗卫生建筑991.0%1.5%12.013.075%75%文体建筑772.0%2.5%10.011.575%75%教育科研建筑772.0%2.5%9.010.575%75%交通枢纽建筑772.0%2.5%12.013.075%75%商业、餐饮、旅馆建筑991.0%1.5%12.013.075%75%其他类型771.0%1.5%9.510.575%75%注:1、本图则中表述的用地性质为示意性质,最终以规划批准的用地性质或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记载的用地性质为准;当同199、一建设项目包括多宗用地红线时,应分别计算相应指标。2、对于具有多种功能用途的综合性民用建筑项目,按加权计容建筑面积确定该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技术指标要求;3、本图则中光伏组件面积占比,为依据单晶硅光伏组件水平安装时的单位面积年发电量计算,当采用其他类型光伏组件或非水平安装时,该比例应按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T 1105中第4.0.6条的规定修正;4、公共机构新建建筑按照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机事发202219号)要求,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不应小于50%;5、单个用地红线范围内,总计容建筑面积小于1万的其200、他公共建筑,“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指标不作要求;6、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取2%;7、可再生能源应用除应满足本表格规定外,尚应满足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 1105的要求;8、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选择试点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项目;9、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应参照本表执行。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76.56.5 引导性指标要求引导性指标要求表6-9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引导性指标要求技术引导性指标目标要求备注绿色建筑省级以上绿色生态城区培育 1个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对标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201、GB/T 51255)和省级相关标准,在示范区域开展以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绿色建筑、资源与碳排放、绿色交通、信息化管理、产业与经济、人文、技术创新等创建指标为导向的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建设。绿色建材应用完成 1个绿色建材认证证书,1个应用示范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近期5个远期10个高星级绿色建筑认证项目近期4个远期6个建筑工业化装配式装修近期引导装配式装修,推广整体厨卫、装修部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等技术应用。远期推进装配式装修。推进装202、配式装修与装配式结构深度融合,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加快装配式装修技术研究,推广整体厨卫、装修部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等技术应用。推动装配化内装工业工厂建设,提升装配式装修智能制造水平。推动装配式装修在商品住房与公建项目中的应用,推动装饰装修标准化,实现成品交付。培育装配式装修龙头企业。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屋顶光伏系统的发电量设置分项计量,并接入台州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筑面积不小于 10000m的公共建筑、设有大(中)型集中中央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不小于 100000m的居住建筑或设有大(中)型集中中央空调系统的居住小区,应设置建筑用能分类计量及数据采集203、装置,并应在台州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上申报。光储直柔推广应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技术。浅层地热能应用具备浅层地热能应用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有热水需求的所有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有热水需求的、除已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外的所有建筑。余热废热利用建筑本身具有余热或废热或则周边有余热、废热的建筑,应积极利用。建筑碳排放建立健全建筑领域能耗、碳排放在线监测积极建设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场景平台。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照明与插座系统、动力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能耗监测及计量系统、机电控制系统、炊事204、用能系统、给排水系统、非传统水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其他特殊用电系统等,采取 1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内容,综合节能率达到 15%。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光伏应用公共机构结合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有条件的教育、医疗、体育等其他既有民用建筑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智慧工地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 100%。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87 7 专项规划保障措施专项规划保障措施(1)建立区域目标考核机制,规范责任意识)建立区域目标考核机制,规范责任意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发展目标与配套政策,并将目标任务分解205、至各乡镇属地政府,形成明确的目标任务体系。将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系列目标一起纳入各乡镇属地政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施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实现责任目标的进行责任追究。(2)加强绿色发展要素保障,强化示范引领)加强绿色发展要素保障,强化示范引领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财政、金融、土地、科研、人才等方面的保障机制,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强化对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持。积极带动社会资本,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广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机制,确保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发行绿色206、债券,引入绿色保险机制,对绿色项目在规模管理、授信额度、利率定价、审批通道、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探索研究支持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领域各项工作开展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加快、加大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域的建设和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和认同。(3)健全法律法规标准配套,强化过程监管)健全法律法规标准配套,强化过程监管加强推进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相关实207、施细则,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绿色低碳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控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土地出让、项目规划和建设全过程均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指标体系要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立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达到设计要求。(4)深化数字化管理改革,提升治理水准)深化数字化管理改革,提升治理水准进一步加快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以“数字工程”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为基础,建设建筑领域全过程低碳数字化管理体系;深度链接台州“城市大脑”,推进“四库一平台”建设,推进“208、智慧工地”建设,推动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招投标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管等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升级;规范建设、设计、图审、施工、评估等单位的质量行为,加强规划、设计、节能评估、图审、施工、能效测评、竣工验收、运行监测等全过程管控。为各部门数据衔接、共享及协同管理提供平台保障,夯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5)加强产业联合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互推共进)加强产业联合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互推共进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开展相关工209、作;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绿色建材和装配式构(配)件供应商的监管,合理控制各类建筑造价的增长。充分发挥温岭市双碳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统筹指导全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推进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推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建筑碳排放工作的全面发展。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598 8 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1)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2)近210、零能耗建筑 nearly zero energy building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规定的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60%75%以上。3)超低能耗建筑 ultra low energy building超低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初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能效指标略低于近零能耗建筑,其建211、筑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0%以上。4)零能耗建筑 zero energy building零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高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和周边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使可再生能源年产能大于或等于建筑全年全部用能的建筑。5)绿色生态城区 green eco-district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筑、交通、生态和绿地、产业等方面,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运营的城市建设区。6)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并满足现行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 11212、65的建筑。7)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assembled building with steel-structure建筑的结构系统由钢部(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8)住宅建筑全装修 decoratio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9)装配式内装修 assembled interior decoration遵循管线与结构分离的原则,运用集成化设计方法,统筹隔墙和墙面系统、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等,将213、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以干式工法为主进行施工安装的装修建造模式。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6010)建筑运行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of building operation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11)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和海洋能等。12)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 substitution rate of renewable energy application建筑运行碳排放评估时,设计建筑可再生能214、源年综合利用量核算值与不含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建筑能源年消耗量的比值。13)设计节能率 design energy saving rate与按照20世纪80年代传统做法的建筑项目相比,设计建筑能耗水平降低的百分数。14)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 design intensity of building operational carbon emissions根据设计文件与建筑设计运行方式计算的单位建筑面积的运行碳排放量。15)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 reduction of building carbon emission建筑运行碳排放评估时,设计建筑的运行碳排放强度相比基准建筑的运行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215、。16)目标管理分区 target management division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以乡镇行政边界、县(市、区)行政边界和各类工业园地域边界为基础,划定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发展要求的目标管理的基本范围。17)政策单元 policy unit根据所属目标管理分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现状基础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情况,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为基础,以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为边界划定的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发展指标要求的基本管理单元。18)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216、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19)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vested or mainly invested by government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217、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本规划中所涉及的国有企业承担政府职能所投资的项目(含PPP项目)也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6120)保障性住房 indemnifcatory residential housing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限定租金水平或销售价格,面向符合条件对象供应的住房。根据住房保障对象和管理方式不同分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21)公共租赁住房218、 public rental housing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住宅套型要求成套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简称公租房。22)保障性租赁住房 indemnifcatory rental housing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包括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23)共有产权住房 joint-ownership hou219、sing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限制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供应,按住宅套型要求成套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注:117条术语,摘自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JGJ/T491-2021;18条术语,摘自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19条术语,摘自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23条术语,摘自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33/T 1101-2022。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629 9 相关相关文件要求及总体发展目标汇总文件要求及总体发展目标汇总表 9-1 相关文220、件要求汇总表指标指标文件文件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建设施方案(浙建设202247号)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机事发知(浙机事发202219号)、建筑节能与可再生号)、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年)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221、见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温政办发201928号)、温岭市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绿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1号)号)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温建案(温建202391号)号)(一)绿 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台州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本专项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222、达到100%,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实现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100%。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二星级及以上温岭市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面积占比,近期达到35%,远期达到4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至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至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223、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和2030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到35%以上和45%以上。三星级温岭市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面积占比,近期达到4%,远期达到6%。(二)建 筑工 业化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5%;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温岭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近期达到35%,远期达到40%。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至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224、式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至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2020年起,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自发文之日起,我市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自发文之日起,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2021年1月1日起,泽国镇、大溪镇及铁路新区、东部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建225、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和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分别达到35%和40%。装配式钢结构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适宜装配式结构的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市政桥梁、轨道交通等项目,提倡优先采用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温岭市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近期达到14%,远期达到18%。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226、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等绿色低碳的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温岭市住宅建筑全装修,需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2020年起,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实行成品交付。自发文之日起,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五个街道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新建的商品住宅鼓励实施全装修和成品交房。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63指标指标文件文件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建设施方案(浙建设202247号)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227、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机事发知(浙机事发202219号)、建筑节能与可再生号)、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年)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0)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温政办发201928号)、温岭市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绿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228、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部分内容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1号)号)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温岭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温建案(温建202391号)号)(三)可 再生 能源 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到2025年力争达到8%、到2030年力争达到12%。温岭市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近期达到8%,远期达到1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任务(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12%)完成11万。至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超过15%。至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超过20%。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229、率力争达到8%;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力争达到12%。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到“十五五”末,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达250万千瓦。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2025年力争达到30%、到2030年力争达到50%。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建筑宜建尽建,其中“零碳”公共机构光伏覆盖率达到50%。温岭市新建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装机容量,近期达到3.1万kW,远期达到3.7万kW。到2025年,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达2万千瓦,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30%;到2030230、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四)建 筑碳 排放设计节能率全省新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执行设计节能率达到75%的 低 能耗 建 筑 设 计 标准,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温岭市设计节能率,近期达到75%,远期75%。全市新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执行设计节能率达到75%的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a)以上。温岭市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低值,近期不低于7.0kgC231、O2/(a),远期不低于8.0kgCO2/(a)。超低能耗建筑温岭市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近期达到4.8万,远期达到5.8万。近零能耗建筑温岭市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近期达到1个,远期达到2个。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温岭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近期13.5万,远期19.9万。温岭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近期3.1万,远期3.7万。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说明书64表 9-2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总体发展目标汇总表指标指标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222025 年)年)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262030 年)年)(一)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温岭232、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及本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及本规划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二星级及以上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3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4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233、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三星级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二)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35%。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40%。新立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钢结构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中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14%。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234、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中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18%。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住宅全装修温岭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鼓励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温岭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鼓励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三)可再生能源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到 2025 年,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 8%;可再生能源应用任务(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 12%)完235、成 11.0 万。到 2030 年,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 10%。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20222025 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 3.1 万kWp。20262030 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 3.7 万kWp。(四)建筑碳排放设计节能率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 75%。温岭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进一步提高达到 75%以上。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在 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区域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不低于7.0 k236、gCO2/(a)。在 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区域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幅不低于8.0 kgCO2/(a)。超低能耗建筑20222025年,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建筑面积不低于 4.8 万。20262030年,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建筑面积不低于 5.8 万。近零能耗建筑20222025年,近零能耗建筑累计示范数量不少于 1 个。20262030年,近零能耗建筑累计示范数量不少于 2 个。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20222025年,温岭市全市域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13.5 万,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3.1万。20262030年,温岭市全市域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19.9 万,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3.7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