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版)(2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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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6554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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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州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 前言丨FOREWORD 海岸带是海洋系统与陆地系统相互连接、复合与交叉的地理单元,是落实陆海统筹理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空间。为加强潮州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打造陆海协同的发展新格局,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1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潮州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海岸带规划)。海岸带是海洋系统与陆地系统相互连接、复合与交叉的地理单元,是落实陆海统筹理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海洋经济高2、质量发展的重要空间。为加强潮州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打造陆海协同的发展新格局,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1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潮州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海岸带规划)。海岸带规划是对广东省海岸带规划的落实,也是对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海岸带区域的细化和补充,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及规划分区基础上,统筹协调海岸带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等开发保护活动,并有效传导到下位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目录丨CONTENTS 海3、岸带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 空间资源节约集约 规划背景 区域发展指引 规划分区 06 03 04 01 05 02 保障措施 07 01 规划背景 规划范围及期限 发展基础 机遇和挑战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含陆域和海域。以海岸线作为陆海分界线,陆域包括大埕镇、所城镇、柘林镇、黄冈镇、汫洲镇、海山镇等沿海镇,以及与沿海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钱东镇;海域为原潮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规划范围及期限 1.1 规划范围示意图*图中所示海域界线仅为规划范围线,不作为行政管辖依据,下同。发展基础 1.2 机4、遇和挑战 1.3 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翼增长极 对接辐射泛珠三角区域海洋经济 携手闽浙沿海城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延伸区 发展机遇 潮州对外贸易受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 沿海经济带对外拓展空间难度增加 自身资源禀赋尚未转化为发展优势 面临挑战 地理位置条件得天独厚 海岸带资源禀赋优越 总体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海洋经济发展增速较高 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自然保护地建设稳步推进 海洋灾害发生频率较高 防灾体系建设较为完善 02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规划目标 总体格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海洋强国、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战略,落实广东省“一核一带一5、区”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突出“沿海经济带上的精品城市”定位,按照潮州市构建“一轴两带”区域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指导思想 2.1 基本原则 2.2 坚持生态优先,底线思维 坚持区域协同,全域统筹 坚持科学布局,高效利用 坚持以人为本,人海和谐 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海岸带生态文明建设意识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实效,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海岸带安全屏障。精细化管控体系更加健全,建设项目用海规模和自然岸线占用得到有效控制,用海监管执法机制更加完善,产业园区6、存量围填海等滨海土地得到合理利用。海岸带地区生产要素配置和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海洋产业附加值提高,新兴海洋产业得到大幅度发展;海岸带空间利用效率增加,促进各产业间联结带动、合理分工、协调发展,促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打造出一批海洋特色小镇和特色渔村,“美丽海湾”及“和美海岛”建设水平得到提高,建成湾区综合服务圈、蓝色优质生活圈。推动海岸带和海洋文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公众亲海空间得到拓展,滨海特色风貌进一步体现,滨海环境更加宜人。规划目标 2.3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 资源开发更加集约 海岸布局更加科学 滨海生活更加宜居 沿海经济发展带 一带 柘林湾、金狮湾、大埕湾 三湾 大埕片7、区、所城柘林片区、黄冈片区、汫洲片区、海山片区 构建“一带三湾五片区”的海岸带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五片区 总体格局 2.4 以海岸线为轴串联陆海发展空间,构建沿海经济发展带。根据三大海湾自然条件和利用现状,构建“小湾区”开发保护模式。按照海岸带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片区。海岸带总体格局图 03 规划分区 海洋规划分区 海洋规划分区 3.1 海洋生态保护区和海洋发展区规划图 海洋规划一级分区 落实海洋规划分区体系,基于海域空间区位、资源特征和利用现状等属性,将海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海洋发展区2种一级区。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保障沿海产业发展用海需求,生态保护区占全市8、规划海域面积36.5%,海洋发展区占全市规划海域面积63.5%。海洋规划分区 3.1 二级规划分区占比 分区类型:海洋发展区按照具体用途可进一步细分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共6种二级区类型。重点保障港口航运、临港工业、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滨海旅游等重要海洋产业用海需求。分区管控:针对每种二级分区,制定包含空间准入、用海方式要求、保护要求、其他要求在内的开发和保护管控指引。海洋规划二级分区 04 空间资源 节约集约 精细化管控海岸线 海岸建筑退缩线 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岛资源 自然形态保持完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自然岸线,以及通过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9、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大陆海岸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长度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允许不造成海岸线原有形态或生态功能改变的利用。严格保护岸线 自然形态保持基本完整、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较好、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大陆海岸线。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为主,控制开发强度,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精细化管控海岸线 4.1 落实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和海岸线分类保护制度;到2035年,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人工化程度较高、海岸防护与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海岸线,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港口航运设施等所在的大陆海岸线。明确产业准入门槛,提高海岸线利用效率,保障公众亲海空间。限制开发岸线 优化利用岸线 依据广东省海10、岸建筑退缩线划定技术指引(试行),按照岸线自然属性和周边利用现状确定基础退缩距离,并根据生态保护、滨海道路、灾害影响等特定要素修正,形成退缩线。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 制定退缩线管控要求 海岸建筑退缩线 4.2 海岸建筑退缩区内应以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建设为主,除国家、省重大项目以及应急减灾、安全保障和水利等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观测监测设施等允许准入的情形外,原则上禁止开展各类建设活动。准入清单 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分现状合法合规建筑改建或修缮、需改变原规划条件在退缩范围内进行扩建、已取得合法用地用海手续尚未建设三类情况对海岸建筑退缩区内已建设区域实施管控。管控要求 海岸线向陆一侧的11、规划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沿海建筑布局、高度风貌等要素,加强景观视廊、天际线以及滨海横向、纵向公共通廊的管控。风貌指引 将潮州市无居民海岛分为生态保护区海岛和海洋发展区海岛2种类型,采取“清单式”管理,逐个明确功能、用途,逐类制定管制要求和保护措施。生态保护区海岛 海洋发展区海岛 保护和合理利用无居民海岛 4.3 在海洋权益方面有重要价值,或者位于已建、在建自然保护区或特别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无居民海岛,共划分生态保护区海岛65个。海岛或周围海域具有明显的优势资源,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考虑海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可进行适度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共划分37个海洋发12、展区海岛。科学开展海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明确海岛开发利用相关管控要求。坚持节约集约利用海岛资源,在维持海岛生态系统平衡的基础上,结合使用需求,全面优化海岛开发利用方式,严格控制海岛开发利用强度。05 海岸带 高质量发展 生态保护修复 产业布局优化 亲海空间品质提升 灾害防御 构建海岸带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搭建高效串联的生态网络;落实海洋生态空间和开发利用空间的管控要求,加强陆海生态系统协同保护和修复,将潮州构建为南部海洋生态保护链的重要一环。恢复修复海岸带生态 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重点推进海山岛侵蚀海滩修复、黄冈河入海河口整治、海岛生态修复13、淤泥质海岸(砂质海岸)原土生态修复、红树林滨海湿地修复等;开展大埕湾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纵深防护林建设,形成以消浪林带、海岸基干林带、海岸缓冲林带为主体的综合沿海防护林体系。防治海岸带环境污染 完善陆源污染治理体系,建立黄冈河流域控制单元海域水质目标响应分析机制,合理确定海洋环境容量,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完善海上污染治理体系,加强柘林湾养殖污染监督处置,严格控制潮州港区环境污染;完善海洋垃圾治理体系,结合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定期对海岸垃圾进行巡查清理。生态保护修复 5.1 海洋交通运输业优化调整 加强潮州港各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机械化水平和作业效率,加强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积极承接珠三角14、产业转移和引进大型企业落户,明晰各港区的发展定位,延伸拓展临海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海洋渔业优化调整 优化柘林湾内海洋渔业空间布局,坚持海陆统筹、优势集聚、联动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水产种业”+“深蓝渔业”;依托龙头企业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创建区域性水产品流通中心。滨海旅游业优化调整 依托海山岛、汛洲岛和西澳岛发展高端滨海旅游业,打造特色滨海旅游目的地,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旅游资源整合;加强对外合作,联合周边地区共同打造东海南海分界带旅游圈、闽粤海洋旅游带等。产业布局优化 5.2 传统产业优化调整 重点培育发展海洋生物产业 统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海洋化工产业 积极推进海洋装备制造产业 15、探索发展海洋第三产业 新兴产业发展指引 产业布局优化 5.2 亲海空间建设目标 塑造滨海特色休闲带,丰富亲海公共空间内涵,构建临海休闲生态廊道,增强旅游观光、休闲游憩功能,有效支撑沿海综合发展。发掘海洋文化传承,打响潮州海洋文旅品牌,以建设亲海空间、发展滨海休闲旅游产业为抓手,培育具有潮汕本土特色的海洋文化认同感。亲海空间品质提升 5.3 以滨海旅游景区为载体,打造金狮湾、东沙湾和汛洲岛旅游休闲型亲海岸线,加快推进海山岛、汛洲岛等有居民岛的人居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形成海岛与大陆串联成线的旅游休闲亲海岸线格局。特色亲海岸线建设 以大埕湾优质沙滩、黄冈河重要河口、高沙红树林、笠港北岸红树林、海16、山岛海滩岩田保护区等高价值生态空间为依托,打造生态涵养型亲海岸线,促进生态保护与亲海休闲有机结合。完善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做好防灾减灾科教研究工作 提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加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 健全部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 提升预报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能力 强化风险应急处置 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提升快速输送保障能力 提升海上搜救保障能力 灾害防御 5.4 06 区域发展指引 分区发展指引 陆海一体化保护和利用空间 在加强砂质海岸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发展涵盖观光、休闲、度假等多元化内容生态旅游产业和海洋牧场。建设潮州港物流园和临港工业区,17、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港口和临港工业科学、有序发展;推进潮州海域风电场开发,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综合服务集聚区,塑造“依山、沿江、滨海”的城市风貌格局;营造亲海生活环境,强化滨海旅游休闲功能,打造贯穿蓝色海岸带的高品质滨海旅游区。依托潮州港三百门港区,加快发展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加强水产批发市场管理,完善周边配套设施,打造辐射粤东地区的水产品集散地。积极培育水产种苗和养殖产业,有效提高渔业产业水平,推动海洋牧场发展;发挥海岛资源优势,完善滨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海岛旅游产业。分区发展指引 6.1 大埕湾生态发展片区 金狮湾临港产业片区 柘林湾北部城镇休闲片区 三百门临港产业片18、区 海山现代渔业发展片区 依据海岸带地区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以海岸带自然地理特征为基础,以海湾或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将海岸带地区划分为若干区域,明确陆海统筹下的区域发展指引。陆海一体化保护空间 维护生态系统的海陆连通和自然边界,识别高沙红树林、海山岛周边滨海湿地、黄冈河重要河口、海山岛海滩岩田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陆域自然保护地、生态控制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要素,划定陆海一体化保护空间。陆海一体化保护和利用空间 6.2 陆海一体化利用空间 充分考虑开发利用活动的关联性划定陆海一体化利用空间,对海洋发展区及相邻陆域功能关联、用途一致的空间,划定陆海一体化利用空间,统一制定功能导向和管理要求,统19、筹产业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用地用海安排科学合理、集约高效。临岸渔业空间 坂上村临岸渔业空间单元 海山岛北部临岸渔业空间单元 大埕湾砂质岸滩 西澳岛 黄冈河重要河口 高沙红树林 海山岛海滩岩田 滨海旅游空间 汛洲岛滨海旅游空间单元 海山岛长溪湾滨海旅游空间单元 港口航运空间 金狮湾港区港口航运空间单元 三百门港区港口航运空间单元 临港工业空间 西澳围填海重大平台临港工业空间单元 新能源产业园临港工业空间单元 文胜围临港工业空间单元 07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协调 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完善配套政策 推进评估和监督考核 7.1 强化组织协调 成立有关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方案 明确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 7.2 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坚持树立法治理念 推动海岸带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工作 尽快建立海岸线管理信息系统 确保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管理 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7.3 完善配套政策 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配套政策 强化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加强用海用地空间保障 7.4 推进评估和监督考核 对规划落实情况实施动态跟踪 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汇报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公众参与渠道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 公示意见提交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