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方案(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4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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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4957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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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一、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支撑天津市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统筹协调天津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产业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等保护和开发利用活动,编制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天津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 年)。(二)规划作用本规划为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层次),是全国海岸带规划的落实,是对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补充和细化;是天津市海岸带地区综合管理的参考性文件,是海岸带陆海统筹生态保护、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的指导性文件;是本2、市陆海统筹的专门安排,是海岸带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蓝图。具体发挥三方面作用:一是系统谋划海岸带发展的战略目标和空间格局,围绕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和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目标,研究海岸带未来发展的战略导向,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和规划分区,2实现陆海一张图管理。二是直接指导本市管辖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空间管理,规划成果用以支撑统筹安排各类海洋保护与开发活动。三是指导相邻陆域土地管理,规划成果用以强化陆海一体化保护和利用。(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 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 年)3、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4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 年)7.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8 年施行)8.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21 年 11 月 29 日修订版)9.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2023 年 11 月 29 日修订版)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修订)11.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12.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指南13.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20 年修正)14.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空间规划15.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 年)316.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2 年)174、.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8.天津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 年)1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四)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即天津市海岸带范围:海域范围为天津市管辖海域和海岛;陆域范围包含受海洋作用影响的滨海湿地、盐田、河口等生态空间及全部填海造陆地区,划定天津市海岸带区域总面积约 2964 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约 1089 平方千米(占天津市陆域面积 9.5%,占滨海新区陆域面积 50%),海域面积 1875 平方千米(占天津市管理海域面积 100%)。(五)规划期限本规划规划期限为 2021 至 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近期目标年为 25、02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年。二、规划背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陆海统筹、海洋强国建设,围绕海洋发展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明确“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海洋强国4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天津作为京畿门户、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一带一路”重要海上支点,是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龙头。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多维战略机遇叠加的时代背景下,天津海洋经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6、展机遇。海岸带地区将为天津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拓展新的增长空间,是引领天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重要载体。深化海洋生态文明、推动海洋经济创新、构建现代海洋城市将成为天津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三、目标定位到 2035 年,海岸带地区生态保护格局基本建成,生产要素配置和产业结构日趋优化,科技支撑和创新引领能力取得长足进步,海洋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将建设成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带、国内一流的海洋经济聚集带、富有滨城魅力的港产城融合发展带。规划形成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开发利用、人居环境提升三大类,十六项指标体系,有效衔接责任落实主体,加强指标近远期指引,强化指标可监测、可感知、可维护,支撑海岸带开发与保护利7、用工作的稳步推进。四、优化海岸带空间格局5(一)引领渤海湾区域协同坚持陆海统筹、强化目标协同。进一步巩固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建设环渤海湾生态走廊,推动建立蓝色碳汇功能示范区,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北大港-南大港滨海湿地协同保护修复,不断提升渤海湾生态系统质量。充分发挥天津作为北方国际航运枢纽的带动作用,提高天津港在世界航运领域的资源配置能力,积极参与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口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京津冀世界级港口群。强化环渤海港口城市协调联动,着力推动交通、生态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展,打造沿海经济崛起带,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强环渤海沿海地区地面沉降联防8、联控和综合整治,完善重点区域海洋灾害预警监测体系互联互通,推动区域海上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与安全风险响应能力提升,健全区域性综合防灾机制,保障海上通信、能源供给与海洋环境安全。统筹海底电缆、能源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走廊。服务国家及区域重大战略,共同筹谋建设离岸及深远海前瞻性、战略性功能平台。统筹协调地方海域与国管海域统一利用,协同开发和维护关键航运通道、海底路由、海洋观测网等海洋重大基础设施,促进立体海域资源集约共享,预留未来海洋发展空6间。(二)建立海陆一体空间格局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优化海洋产业布局,形成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三带三板块、五廊六片区”陆海一体空间发展新格9、局。三带:南北经济发展带。包括近海海域基础设施服务带、临港临海产业带、海岸产城融合带。三板块:海陆统筹特色板块。包括北部生态旅游板块、中部创新产业板块、南部能源安全板块。五廊:向海生态涵养廊道。以蓟运河、永定新河、海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五条主要入海河道为依托,串联公园、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重塑陆海互通的生态涵养廊道。六片区:海岸带功能区。包括汉沽生态海岸及国家海洋公园、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港主体港区(北疆、东疆、南疆)、天津港保税区、南港工业区、大港滨海湿地。(三)严格落实“三区三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控制海岸带开发强度,严守海岸带保护与利10、用底线。(四)精细化管控海岸线7坚守自然岸线保有量底线,确保自然岸线长度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至 2035 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依据国家下达任务确定,其中“十四五”期间不低于 5.5%。对海岸线实施分类保护与利用,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对海岸线及其两侧国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实施网格化管理。将自然岸线纳入严格保护岸线管理,严格保护岸线禁止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围填海、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现有雨水排海口除外。划定遗鸥公园岸段、生态城旅游区东堤岸段、东疆综保区北岸线及东岸线、海河河口岸线、白水头北侧老海滨浴场区域岸段11、南港工业区南部岸段和马棚口岸段等岸段位限制开发岸线,占比为 26.6%。限制开发岸线严格控制改变海岸自然形态和影响海岸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适度发展旅游、休闲渔业等。划定北疆电厂岸线、中心渔港岸线、生态城旅游区南堤东侧区域岸段、天津港主体港区岸线、南港工业区北侧及东侧岸线等优化利用岸线,占比为 68.2%。优化利用岸线集中布局确需占用海岸线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占用岸线长度,优化整合闲置岸线,提高港口岸线使用效率。(五)建立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8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遵循生态优先、安全防护、严格管控、便于管理的原则,以最新修测的海岸线为基础,根据岸线属性和自然环境特征,综合考虑海洋灾害影响、生12、态系统完整性保护、亲海空间拓展等因素,采取“基础退缩距离特定要素修正”的方式划定。基础退缩距离由岸线类型分类确定,其中生态恢复岸线重点考虑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影响,基础退缩距离设定为 100 米;鱼塘养殖、农田等兼有生态功能的岸线,基础退缩距离设定为 100 米;人工岸线中港口、工业区、渔业等赖水性较高的生产型岸线原则以海岸线为退缩线;城镇空间内的生活型岸线重点考虑公众亲海功能和景观功能,设定基础退缩距离50 米;对于已划定为生活型岸线,但其外围是由围(填)海形成的封闭或半封闭海域,从而受海洋影响较小的岸线,选取 30 米为基础退缩距离;河口岸线原则上以治导线或河口水利堤防为13、退缩线。在基础退缩距离的基础上,根据滨海道路、沿海防护林、亲海空间、海洋灾害影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特定要素进行修正。规划海岸建筑退缩线与修测岸线之间的范围为避让区,避让区实施“准入清单+分类管控”制度,除准入清单规定的建设活动外,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严格控制避让区内建筑物高9度密度,保持面海视廊通畅。分类管控已有建筑。已经依法批准并建设,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可予以保留,严格监管其开发用途和开发强度,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允许避让区内的现状合法合规建筑在原规划条件下进行改建、修缮。已经依法批准并建设,但对生态环境有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应通过生态化改造、调整转型、异地置换14、等方式整改,无法实现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制定计划限期拆除腾退。对已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允许在与生态环境保护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可继续按照合同和约定指标实施建设。(六)强化空间用途管制落实天津市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的基本格局,形成南北两个近岸海洋生态空间相呼应的总体格局。其中“两空间”指海洋生态空间(分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及海洋开发利用空间(即海洋发展区);“一红线”指在海洋生态空间内部划定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全面保护,增加与陆域保护开发的联动性,推动海上开发利用方式向集约化、高效率转变。严控生态保护区。严控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15、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海洋自然区域,为海洋生态10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规则。划定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汉沽重要渔业海域、北塘旅游休闲娱乐区、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大港滨海湿地 6 个生态保护区,将无居民海岛三河岛纳入生态保护区实行严格管护。管控生态控制区。管控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指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海洋自然区域。生态控制区实行科学合理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可开展生态保护区准入的活动以及开发利用后生态功能可自然恢复的必要用海活动。共划定汉沽、贝壳堤、临海新城、高沙16、岭、南港南、北大港 6 个生态控制区。优化海洋发展区。优化海洋发展区。海洋发展区是允许集中实施开发利用活动的空间,针对各功能区明确功能用途、用海方式、生态保护修复要求等,引导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有序布局,避免对军事设施和活动造成不利影响。遵循海洋空间资源承载能力,保障传统行业用海需求,控制用海规模,探索科学的海域立体化利用模式,鼓励海洋发展区在不影响主导功能前提下开展兼容利用,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海洋发展区细分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海洋预留区 6 类二级分区。在二级分区基础上细分为渔业基础设施区、增养殖区、路桥11隧道用海区、港口用海区、航运用海区等 17、12 个三级分区。(七)统筹利用海洋空间1.渔业用海区渔业用海区指以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养殖和捕捞生产等渔业利用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划定大神堂、中心渔港,汉沽浅海和南港外海洋牧场 4 个渔业用海区。控减天津市南北部近岸养殖用海空间,调整优化南部海域的渔业养护空间,集中安排北部海域的渔业发展空间。保证重要渔业设施基地建设用海需要,保护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其栖息繁衍生境,优先支持生态高效海水养殖和工厂化集约养殖业,人工鱼礁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渔港建设应集约高效利用岸线,加强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海水养殖和海洋牧场应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资源。功能区内兼容功能的开发利用应科学论证,不得有18、碍渔业生产、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和污染海洋环境,并预留缓冲区域,避免相互影响,不得新建排污口。除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外,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科学规划养殖规模、密度和结构,禁止新增围海养殖,逐步实施退围还海、退养还湿、退养还滩。渔业用海三级分区包括渔业基础设施区、增养殖区及捕捞区三类。渔业基础设施区主要位于大神堂渔港及中心渔港局部地区;12大神堂渔业基础设施区重点保障大神堂渔港和新渔村建设等,兼容休闲渔业等本地特色旅游功能;中心渔港渔业基础设施区重点保障中心渔港、水产资源增殖站等渔业基础设施;中心渔港渔业用海区其余区域保持二级分区功能,兼容交通运输用海,保障中心渔港航道用海。增养19、殖区主要位于汉沽浅海和南港外海洋牧场;汉沽浅海增养殖区重点保障大神堂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用海,适度进行底播贝类等开放式养殖和人工鱼礁建设;南港外海洋牧场增养殖区适度开展养殖用海、渔业资源养护和捕捞作业活动,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捕捞区指可开展适度捕捞的海域,本次不单独划定捕捞区,渔民可在安全海域合法合规开展捕捞作业。保持现有海水养殖面积总规模基本稳定,拓展深水远岸海水养殖空间。2.交通运输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指以港口、机场、路桥建设和航运等交通利用为主要导向的海域。划定大神堂、天津港北港、天津港南港、天津港主航道南侧锚地、马棚口 5 个交通运输用海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节约集约利用岸线和海域20、空间,强化与陆域空间布局的协调衔接,减少不利环境影响。重点保障天津港港口用海,保障天津港主航道等航道用海,除航道疏浚外,禁止在航道、通航密集区以及公布的航路内进行与航运无关、有碍航13行安全的活动。保障锚地用海和路桥建设用海,严禁在锚地内建设其他永久性建筑。禁止在河口治导线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安全的建(构)筑物,保障河口海域防洪安全。在保障交通运输用海安全前提下,兼容科研教学用海,经严格论证后,适度兼容新能源用海。在符合国家风电用海管控政策前提下,兼容海上风电用海;兼容海底电缆管道用海,路由调查、施工铺设、深海排放等用海应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周边用海活动需保障海底管线安全;兼容渔业活动,不得有碍海21、上交通运输安全。天津港北港交通运输用海区重点保障东疆港区、北疆港区、南疆港区、大沽口港区、高沙岭港区等码头基础设施、航道、锚地的交通运输用海,适度发展滨海休闲和游艇业等旅游服务,适度兼容油气勘探及小规模构筑物形式的油气开采用海、渔业基础设施及其他渔业活动;已有的人工岛开发利用应与主导功能兼容,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需按照批准用途进行建设。天津港南港交通运输用海区重点保障大港港区等码头基础设施、航道、锚地的交通运输用海及承接北部港区部分交通运输功能转移,在满足船舶通航安全、航道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兼容油气勘探及小规模平台式油气开采,兼容海上风电、海底电缆管道及深远海排放等用海及渔业用海活动。天津外22、海、天津港主航道南侧锚地交通运输用海区保障海上交通安全。14三级分区包括路桥隧道用海、港口用海区、航运用海区三类。路桥隧道区主要位于大神堂及马棚口。港口用海区主要位于天津港各港区码头、港池等处。航运用海区主要位于天津港各航道、锚地。3.工矿通信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指以临海工业利用、矿产能源开发和海底工程建设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划定大神堂风电、长芦盐场、北疆电厂、临港北、临港南和南港东 6 个工矿通信用海区。优先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用海,鼓励支持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用海。开发利用应尽可能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重要生境及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对可能导致地形23、滩涂及海洋环境破坏的用海,要提出整治对策和措施。集约节约用海,建设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科学论证海上光伏开发利用,仅限在核电温排水区、盐田盐池、围海养殖区、海上风光同场四类海域开展海上光伏项目。合理设置设施离岸距离与密度,选址需满足离岸 2 公里以外。采用水上浮动结构的光伏发电应注意安全风险防范。大神堂风电和长芦盐场维持用海现状,严格落实毗邻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15工矿通信用海区三级分区包括工业用海区、盐田用海及可再生能源用海三类。工业用海主要位于北疆电厂,保障北疆电厂工业取、排水安全。盐田用海主要位于长24、芦盐场,保障长芦盐场等盐田取、排水安全。可再生能源用海区主要位于大神堂风电场,主要保障大神堂风电运行和生产安全。其余工矿通信用海区保持二级分区功能。4.游憩用海区游憩用海区指以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划定中心渔港、中心渔港北、航母主题公园、临海新城、东疆东和高沙岭 6 个游憩用海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维护重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完整性和原生性。严格保护滨海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要科学控制规模,科学利用海岸线、湿地等重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人工岛旅游模式,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用海,使旅游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开展周边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保障公众亲海需求。三级分区包括文体25、休闲用海区和风景旅游用海区 2 类。文体休闲用海区主要位于中心渔港、中心渔港北、航母主题公园和高沙岭。中心渔港文体休闲用海区保障休闲娱乐用海和公众亲水空间,鼓励适度规模的游艇产业,兼容渔业、商务、旅游等一体化16用途的综合型功能区;中心渔港北文体休闲用海区保障公众亲水空间,适度发展以自然风景观光为主的旅游娱乐用海,允许开展岸线整治修复;航母主题公园文体休闲用海区保障航母主题公园等旅游基础设施用海,保障路桥等交通运输用海;高沙岭文体休闲用海区,拓展海滨浴场建设,适度兼容游艇码头用海。风景旅游用海区指开发利用滨海和海上旅游资源的海域,本次暂不设置。临海新城海域及东疆东游憩用海待明确项目及用海功能后26、细分至三级类。临海新城游憩用海区保障北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和休闲娱乐用海,兼容港口用海和路桥用海,已有的人工岛开发利用应与主导功能兼容;东疆东游憩用海区保障休闲观光旅游用海,鼓励适度规模的邮轮游艇产业,兼容港口设施用海。5.特殊用海区特殊用海区指以污水达标排放、废弃物海洋倾倒、科研、水下文物保护、国防军工和军事等特殊利用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划定北部、中部、南部和大沽炮台 4 个特殊用海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相关规定合理确定空间布局、规模和管控要求。加强特殊利用区功能运行质量的监控、管理。三级分区包括军事用海区和海洋倾倒区 2 类。军事用海区主要位于大沽炮台。海洋倾倒区主要有三处27、,北部倾倒区保障天津港疏浚物海洋倾倒用海,兼容油气开采用海;中部倾倒区保障倾17倒用海,兼容交通运输用海;南部倾倒区保障天津港疏浚物倾倒用海。倾倒用海防止对周边功能区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加强倾倒活动的监测、监视和检查。增加远海倾倒区布设。6.海洋预留区海洋预留区指规划期内为国家级和天津市本级重大项目用海预留的后备发展区域。划定高沙岭东和南港 2 个海洋预留区。加强管理,严禁随意开发,如有国家重大项目用海需求开发利用的,应首先修改本规划,调整海洋预留区功能,并按程序报批。(八)陆海一体化保护和利用空间规划引导陆海一体化保护利用空间划定。陆海一体化保护利用空间划定。依据陆海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开发利用关28、联性,探索创新陆海一体化的保护与利用模式,划定陆海一体化保护利用空间。依据不同空间功能,划分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单元、陆海一体化城镇综合单元、陆海一体化工业单元三类。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单元。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单元。将重要河口、淤泥质岸滩、滨海湿地等陆海自然生态系统集中分布的区域划定为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单元。划定天津汉沽滨海湿地、高沙岭至白水头滩涂湿地、天津大港滨海湿地 3 处。加强流域和潮间带的陆海联通作用,保护近海海域和沿岸陆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邻近海域陆域禁止开展对海洋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开发活动,实现陆海统筹的18全域生态保护。陆海一体化城镇综合单元。陆海一体化城镇综合单元。将城镇建设29、滨海旅游等陆海开发利用活动关联性较高的区域划定为陆海一体化城镇综合单元。划定临海新城、东疆东、海滨浴场 3 处。贯彻陆海一体的综合发展思路,确保单元内各功能区相互协调和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强度、时序和方式,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打造富有滨海特色的城市景观,提升城镇的宜居性和吸引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陆海一体化工业单元。陆海一体化工业单元。将临港产业、综合发展等陆海开发活动关联性较高的区域划定为陆海一体化工业单元。划定临港北、高沙岭、南港东 3 处。统筹产业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规模、用途,集约、高效利用岸线和海域空间资源。发挥产业集群优势,推广绿色工业技术30、,探索陆海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控陆海工业污染,提升工业园区的环保水平。陆海一体化保护利用空间规划引导。陆海一体化保护利用空间规划引导。在本市详细规划编制基础上,适时探索开展陆海一体化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深化陆海统筹规划引导,加强岸线功能管控,细化落实建筑退缩线管控要求,明确自然资源保护修复控制范围以及海域集中建设控制范围,探索并创新空间一体化的保护与利用模式。19探索陆海一体化综合保护利用单元试点。探索陆海一体化综合保护利用单元试点。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地区作为试点,探索编制陆海一体化综合保护利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深化陆31、海统筹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空间设计、设施安排等内容,加强规划指引。五、空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充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严格管控围填海,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促进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和集约利用,批准的围填海项目须同步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新增围填海应保障海上交通和河口行洪安全。海洋发展区内的潮间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按照其发展导向和功能类型,允许适度改变潮间带自然属性,提高生态门槛和产业准入门槛。探索高效集约的用海方式,规范有序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二)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岛资源天津市辖区内32、唯一的海岛三河岛地处永定新河、潮白河、蓟运河交汇入海处,生态区位极为重要。划定三河岛为生态保护区,严格遵循生态保护区要求对海岛进行管控。三河岛范围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20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三)合理利用围填海成陆区土地资源划定新修测岸线向陆一侧与2008年公布法定岸线之间的区域为围填海成陆区。落实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天津市海岸线修测成果,认定妈祖经贸园南岛、蓝湾休闲旅游项目、渤海海洋监测监视基地、生态城蓝湾整治修复线、33、滨海格赛斯项目等 11个人工岛。按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分类施策、积极稳妥”的原则以及自然资源部的具体部署和政策要求,合理制定历史围填海处置方式。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已批准且完成围填海的,海域使用权人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集约节约利用,并进行必要的生态修复。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经生态评估,围填海项目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责成填海主体限期拆除。围填海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不得新增围填海面积,加快集约节约利用。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围填海34、,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六、筑牢海岸带生态环境本底21(一)构建海岸带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基于海陆统筹,构筑由陆至海,横纵双向蓝绿生态廊道,形成天津“5+5”海陆生态安全网络。构建“纵向五重生态安全屏障”,包括双城绿色生态屏障、陆上生态保护空间、原生岸线生态修复廊道、人工岸线生态修复廊道以及海洋生态空间。构建“横向五条生态涵养廊道”,包括蓟运河、永定河、海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生态涵养廊道,生态涵养廊道和其联结的湖库湿地共同保证海河流域入海水质。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天津海岸带自然保护地体系,发挥自然保护地作为海岸带生态保护网络中的关键节点作用,促进海岸带整体生态环境稳定与35、生物多样性提升。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天津海岸带自然保护地体系,发挥自然保护地作为海岸带生态保护网络中的关键节点作用,促进海岸带整体生态环境稳定与生物多样性提升。(二)推进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保护海岸带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海岸带整体生态环境。整合已有的生态重要保护区域,补充存在保护空缺的关键区域,重塑生态格局基底。划定海陆双向生态敏感区及生态保护边界,进行重点保护。推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工程,以入海河口湿地、滩涂湿地、海岸线和近岸海域22修复为抓手,持续开展退养还海还滩还湿、岸滩修复、河口生态修复、海岸线综合整治和海洋系统修复等工程。保护重要河口保护重要河口。严格管控河海交汇36、重要河口,重塑河口咸淡水交汇生境。严禁改变河口地貌形态,保证河口行洪断面,必要时通过工程手段对河口进行清淤整治,保证河口畅通,防止洪水下泄不畅,建立安全河口环境;严格保护河口海湾生态环境,对河口水质断面设置管控目标,保证近岸水质健康。保证入海河口水质全面达到类及以上。保护典型生境保护典型生境。加强对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内牡蛎礁的生态监测,严禁人为活动对牡蛎礁栖息环境产生影响;通过人工再造附着条件和海底地形,最大限度地模拟历史海洋环境条件,实现牡蛎礁的再造,促进牡蛎礁健康可持续生长。逐步推进清退虾池等围海养殖用海,恢复滩涂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针对性开展滨海盐沼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面保护潮间带生37、态资源,将位于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内的潮间带滩涂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防止滩涂资源环境遭到破坏。通过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和海洋生态控制区的方式,重点保护汉沽滨海湿地、高沙岭滨海湿地以及大港滨海湿地三片陆海湿地。严格保护贝壳堤这一特殊历史地貌,依据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进行管理。23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健全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和保护体系。严格伏季休渔监管执法,全面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加大“三场一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保护力度。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的保护与建设,修复现状灾损、38、老化林带,补全断带缺口;基于“宜林则林,宜湿则湿”的原则,打造具有复合功能的沿海生态防护林体系。治理互花米草治理互花米草。科学统筹制定互花米草治理方案,因地制宜选择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等方法,积极探索牡蛎礁-互花米草共生修复的治理新模式。强化互花米草长效防控,加强监视监测,巩固治理成效。(三)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生态产品生产供给保障生态产品生产供给。生产空间发展绿色产业,生活空间发展绿色城镇,生态空间发展绿色服务。拓展延伸海岸带和海洋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培育生态工程、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生态+”模式,打造多元化生态产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39、机制。创新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模式和收益模式,鼓励将海洋生态修复、亲海空间建设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对集中连片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允许修复主体依规使用部分海域发展生态产业。探索建立生态产品24台账。研究构建海岸带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通用核算方法。编制海岸带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台账。探索建立以生态积分作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定量依据。探索完善生态积分与生态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培育和发展海岸带生态产品交易。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支持对沿海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健全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横向生40、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四)加强陆海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推进海湾综合治理与保护,“一河一策”推进入海河流治理,实施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根据本地区养殖规模、养殖方式、环境质量状况等评估结果,明确养殖废水集中处理管控要求。结合全国海洋倾倒区规划,对倾倒区监管提出规划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泄漏、溢油等环境风险源的空间管制规则。严格项目审核审批,新上重化工项目必须入园,对布局在园区外的现有重化工企业,严控在原址审批新增产能项目。各园区不再新建高排放、高耗能项目,逐步淘汰低端产能、落后产能和高污染企业。加强沿岸地区应急能力建设和升级改造,优化海洋环41、境应急能力布局,提高快速响应和应急监测能力。实时25监测重点海洋区域动态,提高监测预警效率。七、优化海岸带生产空间布局(一)海洋经济总体格局全面提升海岸线和海域空间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落实以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天津港港区、天津港保税区、南港工业区五大海洋产业集聚区为拓展联动,沿海蓝色生态休闲带为生态屏障的“五区一带”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优化海洋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安全、生态功能维护、环境质量改善相协调。充分发挥现有海洋资源和海洋经济的优势,明确“五区一带”产业发展重点,加强各区之间海洋产业资源整合、功能互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海洋产业发展举措42、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现有功能区的产业基础,优化升级,延伸产业链。坚持分类谋划、集群发展,形成海水利用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药品与生物制品、航运服务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及石油化工、海洋旅游与文化产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渔业、海洋盐业及盐化工、海洋船舶工业 11 大优势产业集群。大力培育新兴海洋产业大力培育新兴海洋产业。瞄准海洋领域重大需求,重点培育海水利用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航运服26务业等新兴海洋产业。适应海洋领域技术创新发展需求,支撑培育创新节点,有效保障海洋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和海洋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要素用地用海供给。为海上新能源技术研43、发提供空间保障。巩固做强优势海洋产业巩固做强优势海洋产业。立足优势海洋产业的发展基础,做强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及石油化工业、海洋旅游与文化产业、海洋工程建筑业等优势海洋产业,打造一批“蓝色品牌”。优化升级传统海洋产业优化升级传统海洋产业。立足本市传统海洋产业的发展基础,重点优化海洋渔业、海洋盐业及盐化工业、海洋船舶工业等产业发展,促进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合理布局海洋新能源产业合理布局海洋新能源产业。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的原则,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开发太阳能、氢能,有序开发风电,科学开发地热,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积极探索和推动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44、风光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以及土地复合高效利用前提下的复合型新能源项目。鼓励企业探索利用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海水制氢、氢能船舶等新兴领域,打造沿海氢能应用示范基地。(三)发挥港口优势,壮大港口经济优化港口空间布局优化港口空间布局。优化“一港八区”功能布局,合理预留27发展空间,集约利用北部港区(北疆、东疆、南疆)港口资源,拓展南部港区(大沽口、高沙岭、大港)综合运输功能,优化发展北塘、海河港区,推动实现“强集优散、北优南拓、集约高效”发展,服务后方产业,形成“北航运、中制造、南石化”港产协调布局。加强适港产业布局加强适港产业布局。充分发挥产业基础扎实、聚集度高的比较优45、势,借重用好天津港这一核心战略资源,坚持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的适港产业体系。构建绿色石化全产业链,壮大高端装备产业规模,提升航运服务业能级。八、提升海岸带生活空间品质(一)提升生活空间质量建设绿色人文的亲海空间建设绿色人文的亲海空间。基于岸线分类保护与利用的管控要求,结合各陆海功能区的亲海观海需求,打造“一湾、两岸、多节点”亲海空间。“一湾”为永定湾;“两岸”为大神堂湿地观光走廊、北大港湿地观光走廊;“多节点”包括航母主题公园、遗鸥公园、国家海洋博物馆、印象海堤公园、北堤公园、妈祖文化园、东堤公园、北塘渔港、东疆北部岸线、东疆亲海公园、东疆湾沙滩景区、东疆纪念公园46、邮轮母港、大沽炮台文化公园、临港生态湿地公园、临港岸线公园、南港湿地公园、独流减河河口28湿地公园、滨海公园、北大港滨海湿地公园等约 20 个节点。建设观海景观节点,完善亲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强化岸滩常态化监管等方式,提高公众亲海空间品质,保障公众亲海空间需求。构建特色面海景观视廊构建特色面海景观视廊。选取蓟运河、永定新河、海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五条河流的河口区域作为主要的视线焦点,构建景观视廊,加强局部区域滨海景观渗透性。打造富有海韵的天际线打造富有海韵的天际线。塑造内陆至滨海高度递减、错落有致、界面节奏连续、视线通透,统一协调的滨海天际线。加强近海建筑高度限制性管控。临海片区(沿海第47、一个街廓)以低层或多层建筑为主(标志性建筑除外),高层建筑后退,形成前低后高的梯度层次;鼓励通过错层、退台等方式丰富沿海区域建筑层次和造型;在视线焦点处设置标志性建筑,塑造“层次丰富、疏密有致”的滨海天际线效果。强化海岸建筑要素管控强化海岸建筑要素管控。以重要公共建筑与高层建筑为引领,强化对海岸建筑布局、高度、面宽、色彩的管控,保持面海视廊通畅,塑造“宽敞疏朗”的特色滨海建筑风貌。焕发滨海文化遗址生机焕发滨海文化遗址生机。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严格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结合实际需求,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参观展览,焕发文物遗产的新生。加强对大沽口散化锚地沉船遗址、大沽口 1-2 号沉船遗址48、大港 1 号沉船遗址的保护,推动划29定水下文物保护区。(二)提升旅游吸引力打造沿海蓝色生态休闲带打造沿海蓝色生态休闲带。继承和发扬天津海洋文化,丰富提升海岸带地区休闲度假功能,构建京津冀沿海蓝色生态休闲带。充分挖掘“亲海、近海、出海、品海”四大旅游主题,创建“乐活趣海”文旅品牌,打造环渤海最有趣的海岸;依托生态城临海新城、东疆东海岸打造滨海旅游体验核;串联滨海文旅节点,打通环海绿道,助力天津海岸成为京津冀假日休闲“共享之海”。建设特色旅游段建设特色旅游段。统筹陆海资源,将沿海蓝色生态休闲带划分为 5 个特色区段,包括国家海洋公园亲海赶海体验区段、中新天津生态城海博主题旅游区段、东疆国际邮轮49、度假区段、天津港工业旅游体验区段及南部自然休闲游憩区段。创建创建“乐活趣海乐活趣海”文旅文旅品牌品牌。充分发掘、梳理和利用海岸带地区人文资源,以做强“一湾”文旅级核为目标,以“乐活趣海”为主题,复兴天津滨海地区“洗海澡、浴温泉、品海鲜、赶海趣、逛洋货、观海港、看日出”等以“趣”为核心特色的滨海旅游活动,以“亲海、近海、出海、品海”四大举措塑造天津海岸带地区“趣海”文化特色品牌。打造滨海旅游体验核打造滨海旅游体验核。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及东疆综保区东海岸为主导,打造滨海旅游体验核,通过优化存量旅游资30源,引入国际品牌增量旅游项目,构建多元包容的海洋文化与复合休闲功能,形成天津海洋旅游发展核50、心引擎。构建环海绿道。构建环海绿道。完善海岸带地区绿道系统,将绿地空间、街角公园、人行步道、廊桥栈道等有机联通起来,成为富有滨城特色的绿色生态景观廊道,形成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城市空间格局。海堤生态化建设。海堤生态化建设。在保障防潮安全前提下,结合海岸线两侧现状功能,统筹生态、景观规划,在局部地区开展海堤生态化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主题鲜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与文化交相辉映的海堤风景线。九、完善海岸带安全体系建设(一)海洋灾害风险分析根据天津市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报告,风暴潮风险性等级最高的情况是由可能最大台风风暴潮(1000 年重现期)引起的。高风险等级区域主要分布在临海新城西侧、天津港51、保税区临港片区北区、力高阳光海岸、北疆电厂等地。天津沿海的海浪灾害相对较轻,需警惕海浪灾害伴随风暴潮一起发生。天津沿海所辖海域海冰灾害以近岸冰情为主,大神堂和蛏头沽固定冰冰情较重,天津港及以南部海域浮冰冰情较重。天津近岸海域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水动力交换条件较差,是我国典型赤潮高发区31域之一。天津沿海海平面呈波动上升趋势。(二)构建防洪防潮减灾防护系统完善防洪防潮减灾体系完善防洪防潮减灾体系。建立以堤防为基础、以大型水库和蓄滞洪区为骨干、涵盖防潮堤线和码头岸线的防洪防潮设施体系。重点实施海河、独流减河、潮白新河、子牙新河、蓟运河等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划定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明确河道行洪通52、道边界,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全面恢复主河道泄洪防洪能力和海挡防风暴潮能力。保障城市防洪圈防洪功能。保障城市防洪圈防洪功能。加快防洪设施建设,完善蓄滞洪区工程布置,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恢复主河道泄洪防洪能力和海挡的防风暴潮能力。局部优化蓄滞洪保留区与行洪道,优化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分洪运用方式,统筹蓄滞洪区与城市规划用地功能布局,保障存量用地,兼顾已批用地,约束增量用地。因地制宜构建防潮标准。因地制宜构建防潮标准。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堤线起自东北部与河北省交界的涧河口南堤,止于南端沧浪渠入海口北堤,全长 276.6 千米,分为北部、中部和南部三段。北部区域,涧河口至北疆电厂防潮标准为 153、00 年一遇潮位组合 50 年一遇风浪;北疆电厂至永定新河口防潮标准为 200 年一遇潮位组合 100 年一遇风浪。中部区域,永定新河口至海河口防潮标准为 200 年一遇潮位32组合 100 年一遇风浪;海河口至独流减河口防潮标准为 200 年一遇潮位组合 100 年一遇风浪。南部区域,独流减河口至青静黄排水河口防潮标准为 200 年一遇潮位组合 100 年一遇风浪;青静黄排水河口至沧浪渠入海口防潮标准为 100 年一遇潮位组合 50 年一遇风浪。制定海堤综合治理工程措施制定海堤综合治理工程措施。采取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为辅的海堤综合防潮治理工程措施,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消、54、挡、导、蓄、排”不同组合的综合方案。(三)强化灾害应对能力强化风暴潮、海啸等灾害应对能力强化风暴潮、海啸等灾害应对能力。划定天津市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开展面向沿海重点功能区的精细化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能力提升。重点防范风暴潮灾害,加强海啸灾害风险防范。完善海岸侵蚀及海水入侵长期监测调查体系,科学研判海洋灾害对城市安全、淡水资源、沿海重要基础设施和滩涂湿地等造成的风险。根据海洋灾害综合风险区划等级,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和城镇布局,制定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提升海岸带地区综合减灾管理能力。在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内设立产业园区、进行重大项目建设的,应当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海洋灾害风险55、评估,预测和评估海啸、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影响。完善海平面上升风险应对措施完善海平面上升风险应对措施。强化海平面上升和地面沉降33监测评估,加强海平面上升状况的监测预警,加强对重要承灾体的防护,提高沿海地区防御能力。完善海洋观测网络,逐步建成由台站、海上平台、浮标、岸基雷达和无人机等组成的立体观测网。实施海洋灾害联防联控实施海洋灾害联防联控。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海洋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环渤海区域海洋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体系。提高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水平提高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统筹推进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防灾减灾等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海岸线分布56、特点,建立验潮站、地波雷达站、自动观测站等海洋环境监测功能站点,全天候开展海洋风险监测。加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管理隐患复核、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整治和销账过程。十、重大市政基础设施(一)海上风电及通道“由近至远、深海试点”推动海上风能开发利用。新增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布局,选址需在离岸 30 千米以外或水深大于 30米的海域。统筹生态保护及航运功能,综合考虑海底电缆电力输送能力,近期主要在南港东部海域、深远海等地进行海上风电场集中组团布局。34(二)海底综合管廊应对海域管线建设需求增长,统筹规划铺设海底油气、通信光缆、电缆等管线廊道,科学规划海底管廊。优先整合现状已建管线57、空间资源,充分考虑未来管线空间建设需求,集约划定路由区域,统筹设置集中登陆点。综合考虑电力及通信海底管线登陆点和布局路由,规划划定南港工业区外海东西向 1 条海底综合管廊。合理划定管线廊道两侧的保护范围,为海底通信光缆划定独立管廊空间,减少与其他缆线的交越。十一、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天津市滨海新区是落实规划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域海洋工作协调机构,加强海洋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配置,完善配套措施,落实专项资金,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坚持依法管海,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全国海岸带空间58、规划体系及监督实施的总体部署,结合天津市海岸带实际管理需要,积极推进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相适应的涉海制度的研究工作。加大在海洋事业发展以及海监渔政、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二)加强规划协调与传导35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纵向传导。海岸带地区按照“总体层次-单元层次-详细层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本规划确定的天津市海岸带发展目标指标、空间布局和规划策略等层层分解传导,确保规划有效落实。以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为引领,构建多部门参与的保护与利用协作框架畅通协调路径,实现统筹平台作用。(三)健全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支持开展海岸带保护利用标准研究,鼓励涉海企事业单位结合实践经验,大59、胆创新,开展符合本市特点的海岸带集约节约利用、用途管制、生态修复、防灾减灾、监测评估、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标准研究。推进海域详细规划及技术指引编制,结合街区控规编制开展陆海一体化单元进行海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探索。加强海岸带调查、监测、管理、服务等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对海岸带资源环境变化、承载力及产业布局等方面的研究,为重点海域的开发与整治提供基础依据。深化海岸带国土资源本底调查,全面建立海岸带规划数据库,将重点内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构陆海“一张图”,为国土空间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四)健全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36价机制。将60、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健全规划实施问责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相关部门执法监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划的各类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图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1(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月图号:0规划范围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 0 2 1-2 0 3 5年)征求意见稿图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 1月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艾奕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制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天61、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 0 2 1-2 0 3 5年)征求意见稿图图号:02河北省唐山市津南区河北省城镇发展区农田保护区渔业用海区铁路滨海新区政府驻地骨干路网图例生态保护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生态控制区省(直辖市)界交通运输用海区生态红线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集中区特殊用海区自然保护地区界规划范围一般农业区海洋预留区海岸线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 0 24年1 1月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艾奕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制图海洋空间功能布局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 0 2 1-2 0 3 5年)征求意见稿图图号:03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艾奕康(天津)工程咨62、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制图20 2 4年1 1月海岸带空间格局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 0 2 1-2 0 3 5年)征求意见稿图图号:0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 1月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艾奕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制图海岸带生态空间规划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 0 2 1-2 0 3 5年)征求意见稿图图号:05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 1月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艾奕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制图海岸带产业空间规划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 0 2 1-2 0 3 5年)征求意见稿图图号:0 6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 1月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艾奕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制图亲海游憩空间规划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 0 2 1-2 0 3 5年)征求意见稿图图号:07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2024年1 1月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艾奕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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