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建筑垃圾资源化专项规划方案(2022-2035年)(公示稿)(8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1305749
2024-12-24
8页
14.40MB
1、1涞水县建筑垃圾资源化专项规划(2022-2035 年)(公示稿)一、规划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的决策部署及建筑垃圾全过程、全方位、全类别管理,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根据河北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 年)(冀城建管【2022】5 号)的通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2 号),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涞水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特编制涞水县建筑垃圾资源化专项规划(2022-2035 年)。本规划是涞水县县域范围内对于建2、筑垃圾及与其相关的运输、处置、综合利用相关设施的专项规划。运输道路是根据需求设置的示意性,具体线路可在下一层次规划中予以具体落实,也可根据单项建设计划具体确定。规划范围内建筑垃圾相关设施的保留、新建、改建、预留等均依据本规划执行。1、规划范围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涞水县域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涞水县县域,涞水县辖 1 个街道、12 个镇、3 个乡和 1 个经济开发区。县域面积为 1661.61 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面积为 31.56 平方公里2、规划对象2、规划对象按照建筑垃圾的构成,规划对象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五类建筑垃圾产生、清运、中间处理、回3、收再利用等相关设施。3、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本次专项规划确定的期限为:2022 年-2035 年。近期:2022 年-2025 年;远期:2025 年-2035 年。2二、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抓手,建立有效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全方位、全类别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强化对有条件的已封场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绿化,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推动形成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式,加快建设涞水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规划至 2025 年底,涞水县所有建4、筑垃圾规范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规划至 2035 年底,涞水县所有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100%。本规划确定涞水县垃圾资源化规划的指标如下表:类型近期20252025 年远期20352035 年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率(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收集量占产生总量的比例)90%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占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总量的比例)95%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回填、资源化利用的量占建筑垃圾总量的比例)90%100%智能监管平台应用比例905、%100%2、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222025 年)年)(1)收运体系目标:规范收运体系,试行收运奖惩制度,合理布局垃圾转运调配场地。(2)综合利用目标:主要采用直接利用型处理方式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建筑垃圾。同时推进建筑垃圾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可能达到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消纳量平衡。3、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252035 年)年)(1)收运体系目标:3在近期建设的基础上,全方位提高涞水县建筑垃圾收运能力,形成符合涞水县城市发展方向的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和体系,朝向规范化、规模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发展。(2)综合利用目标:最终目标为在近期目标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资源化利用比例,降低直接利用的6、比例。建筑垃圾总体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基本实现产消平衡。三、规划策略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本规划以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掌握的历年统计数据为基准,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对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预测,最终按照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等类别,对涞水县城区建筑垃圾近远期的产生量进行估算。建筑垃圾转运规划: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在每个小区或施工场地内设置初级分类,由合法运输企业统一运输县镇资源化利用厂;打造村收集,镇转运体系,乡镇转运由乡镇政府执法大队统一安排,转运到县镇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资源”方式整体规划布局,建议每个村庄规划建设一个建筑垃圾收集点(山区村庄拆建变化不大情况下,建议多村协同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收集点),由乡镇执法大队统筹安排建筑垃圾转运(具备资源化资质的乡镇利用厂,可以就近资源化),依据资源化利用厂服务范围半径设置片区。鼓励个人或企业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建设,激励县域内具备资源化能力的商砼申请资源化利用厂资质(保证片区内存在合理数量的资源化利用厂),向由政府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申请资源化点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