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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承诺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长虹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承诺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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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专题
上传人:地** 编号:1290902 2024-12-17 327页 681.54KB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平煤业梨园矿长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9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0三、长虹公司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1四、管理人员包保工作管理制度13五、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制度16六、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0七、长虹公司岗位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1八、长虹公司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2九、长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25十、长虹公司安全举报制度26十一、长虹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7十二、长虹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30十三、长虹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2十四、现场安全检查制度35十五长虹公司安全生产承诺制度36十六、长虹公司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2、38十八、民主监督管理制度48十九、长虹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9二十、长虹公司安全确认制度50二十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52二十二、长虹公司牌板使用管理制度53二十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54(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54(二)、长虹公司战线隐患排查制度56(三)、安全事故与重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58(四)、长虹公司重大隐患登记、销号制度63(五)、长虹公司安全事故隐患分析预警制度65(六)、长虹公司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68二十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72二十四、长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73二十五、长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78二十六、长虹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82二十七、长虹公司入井检3、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84二十八、长虹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85二十九、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88(一)防火管理制度89(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0(三)瓦斯防治管理制度91(四)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制度93(五)综采工作面安全管理规定94(六)开拓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95三十、长虹公司安全分析预警制度95三十一、长虹公司应急避险“六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98一、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管理制度98二、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04三、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08四、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10五、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13六、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19三十二、长虹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4、21(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抵押制度121(二)、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管理责任制度122(三)、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126(四)、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度128(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128(六)、精品工程管理办法129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130三十三、长虹公司班组长任职管理制度132第二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37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37二、矿井瓦斯检查制度140三、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44四、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47五、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50六、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55七、防灭火制度156八、爆破管理制度160九、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66十、通风5、仪器、仪表的管理制度176十一、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177十二、煤层注水管理制度178十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发放、检查、维修、检定制度179十四、一通三防特殊工种定期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179十五、一通三防例会制度180十六、通风调度管理制度181十七、防突日常管理制度182十八、防突办公会议制度183十九、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83二十、抽放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84二十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计划、技术、财务、器材供应、监督管理制度185二十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87二十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消突评价制度189二十四、钻孔施工防瓦斯超限管理制度191二十五、瓦斯抽放钻孔验收制度194二十六、防突打钻、6、抽放防灭火管理制度197二十七、防突打钻管理制度202二十八、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审查批准制度209二十九、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215第三章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16一、机电战线例会制度216二、事故追查分析制度217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18四、机电战线干部上岗查岗制度219五、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220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221七、设备包机制度222八、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223九、防爆管理奖惩制度225十、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安装验收管理制度228十一、大型固定设备润滑油脂管理制度228十二、小绞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229十三、轨道运输管理制度233十四、斜井人车管理制度237、5十五、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35十六、交接班制度236十七、变电所交接班制度237十八、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37二十、小型电器设备管理制度254二十一、电缆管理制度256二十二、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59二十三、电气设备检查、检修制度259二十四、电气试验制度260二十五、配件管理制度261二十六、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使用、管理制度262二十七、钢丝绳检查制度265二十八、钢丝绳验收使用管理制度266二十九、停、送电管理制度267三十、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71三十一、变电站(所)设备巡视检查制度272三十二、绞车房巡回检查制度273三十三、锅炉巡回检查制274三十四、皮带机巡回检查制度274三8、十五、机房硐室防火制度275三十六、水质分析管理制度275三十七、井下大巷运输安全管理制度276三十八、变电站(所)值班制度277三十九、变电站(所)事故处理制度277四十、变电站(所)设备及生产场所维护清扫制度279四十一、变电站(所)安全用具管理制度279四十二、两票管理制度280四十三、变电站(所)运行分析制度281四十四、变电站(所)倒闸操作制度281四十五、变电站(所)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282四十六、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83第四章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285一、探放水制度285二、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86三、矿井防治水制度288四、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9、289五、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90六、测量业务联系制度290七、地测安全巡回检查制度291八、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291九、地测防治水定期会议制度292十、技术资料保密、销毁制度292十一、 开、掘巷道技术管理规定293十二、工程质量标准管理制度294十三、生产技术部科室管理制度296十四、生产、安全联系制度297十五、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298十六、仪器工具保管、使用制度299十七、地质测量工作保安制度301第五章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302一、调度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02二、通风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2三、运输(矿车)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310、四、运输(皮带)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3第六章 通风调度管理制度304一、瓦斯日报审批制度304二、安全监测装备使用管理制度305三、监测工岗位责任制306四、监测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307五、监测仪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07六、监测系统井下巡回检查记录填写制度307七、长虹公司通风调度室操作规程308八、瓦斯传感器和风电、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08第七章 企管劳资供应管理制度310一、煤矿企业管理制度310二、劳动保障制度311三、工程进尺验收制度311四、材料管理规定制度312五、企管劳资管理规定制度312第八章 后勤管理制度314一、卫生管理制度314二、食堂管理制度315三、澡堂管理11、标准315四、职工宿舍管理制度316五、职工宿舍设备设施检查标准317六、服务员工作内容318七、打扫楼道洗手间服务流程318第九章 保卫消防爆破物品管理制度319一、保卫科管理制度319二、保卫科规章制度322三、消防制度323四、爆炸物品管理制度323五、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324六、爆破器材井下装卸、运输制度325七、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326八、爆破器材保管员制度327九、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327十、爆破器材管理奖罚制度328十一、雷管全电阻检查制度329十二、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330十三、爆破工领退管理制度330十四、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331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1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加强安全工作领导,落实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精神。(二)听取和各职能部室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三)对公司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四)听取公司领导对上一阶段安全工作总结及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安排。(五)审定安全13、奖惩考核意见。二、具体要求(一)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召开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二)公司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其它有关领导及有关部室、区队负责人参加;安全例会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有关部室、各区队干管人员参加。(三)每次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发言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四)每次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部室、区队贯彻执行。(五)有关部室、区队对会议决议要按照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安检科要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其结果14、要向下次安全办公会议汇报。对严重“三违”行为和重大隐患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三、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行保障机制,严肃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集团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由总经理组织,每年初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目标。第二条 第二条 安全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第三条 安全目标。1原煤生产单位杜绝瓦斯、煤尘15、水、火、顶板和机电运输重大安全事故,杜绝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2地面生产单位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3按计划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治理整顿项目;4落实并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费用、安全治理整顿项目和质量标准化建设项目。5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省一级标准,保持企业“五优”矿井。第四条 安全目标分解。按照梨园矿安全层次化管理细则规定,从公司级领导决策层到各职能部室监管层,再到各区队(车间)执行层,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使每一个职工人人有责任、有目标,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生产全过程中,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公司的安全层次化、网络化管理体系。第五条 安全责任。井下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16、责令事故责任生产 ( 区 ) 队停产整顿,并对该 ( 区 ) 队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单位分管领导给予撤职,总经理、书记免职处分;发生一起死亡2人或本战线一年内累计死亡2人事故,对事故责任生产 ( 区 ) 队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单位分管领导给予撤职处分,给予总经理、书记撤职处分。其他事故处罚,按公司及矿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每月(季度、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凡是完成本月 (季度、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没有完成安全目标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中平能化集团梨园矿长虹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长矿201016号)同时废止。三、17、长虹公司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区队必须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使用,制定并严格执行井口验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核制度。第三条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作业,井口要24h公示每班下井作业人数。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者人员不得入井:(1)未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者和人员定位卡的;(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的;(3)穿化纤衣物的;(4)班前喝酒的;(5) 休息不好、精神恍惚者、疲劳上岗的;(6) 因工作、家庭及其他原因造成精18、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的;(7) 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的;(8) 生产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第五条、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第六条 区队跟班人员负责掌握本区队当班入井职工的人数、升井人员情况。当班人员下班后,区队跟班人员应最后离开施工现场。第七条 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交灯,严禁升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第八条 检身工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第九条 井口检身工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对检身工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19、,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第十条 井口检身工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第十一条 井口信息站、调度室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员不符及不能按时升井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班领导落实。第十二条 矿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矿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每班换班两小时后,把尚未归还矿灯、自救器人员的名单报调度室,确因工作需要延时升井的,本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报告调度室。第十三条 要定期对入井检身和升井清点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四、管理人员包保工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20、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调动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安全发展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的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部室、各区队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安全责任人员)。二、包保工作实行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班组保区队,区队保井级,井级保矿级的安全包保体系。三、包保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规章制度。(2)坚持日常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准备。(3)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杜绝21、“一通三防”、矿井水患、顶板、机电和运输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包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4)认真督促指导做好包保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全面提升矿井本质安全能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5)包保工作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包保管理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调查处理事故。检查内容为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落实情况。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通风系统、瓦斯防治、水害治理、机电管理、掘进头管理、瓦斯尾巷管理等重点部位、环节和违章违规指挥、操作等进行检查。并对煤矿企业领导跟班下井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八、主要职责:四、包保工作检查内容(1)22、检查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2)检查对“一通三防”、通风系统、瓦斯防治、水害治理、顶板、机电运输管理等重点部位、环节和违章违规指挥、操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3)对领导跟班下井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及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五、包保工作工作要求(1)安全责任人员负责对包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工作。(2)安全责任人员必须深入到工作面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制定方案,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一般安隐23、患时,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必须严格按照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安全责任人员对每次检查处理的安全问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安全检查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矿调度室做好保管、存档。(4)安全责任人员的入井天数必须按照矿规定的下井天数执行。每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5)所有安全责任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严禁吃、拿、卡、要。六、任何人员对安全责任人员未按照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矿纪检、安检科揭发和举报。七、纪检、安检科负责对安全责任人员包保工作面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依据集团和公司相关规定作出严格处理。八24、安全责任人员的奖惩严格按照矿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考核。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五、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和中平能化集团关于严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的通知(中平【2011】98号)文件精神,结合长虹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政工部、安全检查部对公司领导跟班、带班、部室管理人员及区队管理人员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跟班、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25、称的下井带班领导,是指长虹公司副总工程师及以上所有公司领导。第四条 每班必须有公司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司落实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制度负责。第六条 任何区队和个人对公司领导未按照规定跟班、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中平能化集团安全监察机构、矿纪委和安检机构揭发和举报。第二章 值班、带班下井第八条 公司领导必须保证每班有1人带班作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书记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开拓和技术管理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其中带班不少于6次(公司按每月制定的26、带班计划考核),其他公司级副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跟班、带班次数按公司每月制定的带班计划执行。下井跟班、带班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对公司大的生产系统、重点工作面和关键环节施工地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2)全方位指挥协调井下各个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活动;(3)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4)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或设备缺陷情况;(5)检查安全设施完好状况;(6)当班遇到险情时,负责组织井下职工立即进行安全撤离;(7)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8)27、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9)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第九条 各安全生产一线部室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副职及科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非安全生产部室正副职及科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部室人员跟班按照每月公司制定的跟班表执行; 下井安全检查的主要职责为:(1)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队长、班组长等下井跟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2)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28、措施的落实;(3)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4)负责对带班过程中本专业范围内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或向公司领导汇报协调;(5)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第十条 各安全生产一线区队管理人员必须每班有1人下井跟班带班作业。队长、书记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8次,区队副职下井带班不少于22次。非安全生产区队正副职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下井跟班、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2)负责检查并督促规程、规定、标准、措施的贯彻落实;(3)负责监督检查本队班组长跟班情况和特殊工种29、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负责监督检查本队当班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5)负责本队当班机电设备完好状况检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6)负责并监督检查本队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落实情况;(7)监督检查当班是否存在“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8)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9)带领本队当班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跟班、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由政工部、综合办公室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领导跟班、带班下30、井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公司领导干部四点、零点班下井次数应不少于下井指标的1/3。第十四条 如果没有公司领导井下跟班、带班,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调度部门要及时制定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公司政工部、安检部门对领导跟班、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违犯带跟班、班下井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第十七条 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矿井从业人员、查阅井下交接班及下井档案记录、听取从业人员反映、调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下列内容:(一)公31、司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跟班、带班下井情况;(二)公司是否制订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三)下井带班领导在井下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四)领导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情况;(五)职工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第四章 奖 罚第十八条:当班实现安全生产并严格落实值班、带班相关规定的带班领导、部室人员每班每人(奖励)入井补助50元。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一)公司领导未严格落实井下交接班制度的,每人次罚款100元。(二)公司领导未执行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32、的,每人次罚款100元。(三)公司领导未按规定填写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四)部室人员、区队管理人员,未履行带班、跟班工作职责的及未进行交接班的,每人次罚款100元。(五)公司领导每月未按照规定且无任何原因,未完成下井带班任务的,严格责任追究。(六)各级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带班、跟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记录虚假的,严格责任追究。(七)带班、跟班班次未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六、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安检部组织,各业务科室、“八条线”和区队负责人参加。检查前由安检部对检查提出具体要求33、。二、每月月底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达标大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安检部组织,各业务科室和区队负责人参加。检查前由安检部对检查做出具体安排。三、日常安全检查。各战线、业务部室、区队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所分管的业务范围,组织日常的安全检查。四、安全小分队节假日、肆点、零点安全检查。业务保安部室、安检部和政工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所分管的业务范围,着重对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井下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现场管理等情况组织安全检查。五、各战线、业务部室,根据季节特点和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检查时间、形式和内容由各战线、部室确定。六、每旬分管战线领导组织一次本战线安全质量34、自查;生产区队进行24时安全生产巡回检查。七、公司领导、各部室、区队管理人员,按照上级规定的下井次数,经常下井检查安全工作。八、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每个采掘工作面要评定等级。九、各类安全检查,都要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通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保留书面材料。各业务部室和安检部要督促问题的整改,并跟踪复查,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要追查处理。十、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现场进行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产整改,对严重“三违”行为列为重大隐患,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十一、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长虹公司安全检查制度(长35、虹20101号)同时废止。七、长虹公司岗位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工程制定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2、新工人必须接受操作规程培训,并熟练操作规程内容和技能。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定时向作业人员贯彻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程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的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的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日常工作中要敦促和检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办事。 4、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增加操作规程的实用性,应通过审批后,对操作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操作规程。对不合理的部分删减,对日常36、中的新工艺、新技术要认真研究后,补充至操作规程中。1、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工程具体管理的技术人员进行编写。2、安全操作规程要函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3、要分别制定各种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和危害。4、安全操作规程初稿编好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并根据各部门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5、安全操作规程完稿打印后,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熟悉后才能进行操作。6、安监部门对各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有不合理的及时37、进行修改完善。八、长虹公司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 总则:1设备设施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为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设备设施管理的台帐档案1机电运输部负责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2设备设施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2)设备的购买日期:(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三、设备设施标识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38、位。三、设备设施的组织1凡属新开掘进、开拓工作面,机电运输部应先根据该掘进、开拓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调度室审批、备案。2机电运输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赁”。3机电运输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调度室配合机电运输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矿机电科审批。机电运输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生产需要自行购置。4凡由机电运输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四、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1设备设施的保养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2设备检修计划由39、机电运输部根据机械设备保养制度编制,并报生产调度室审核、备案。3设备的检修,由机电运输部结合实际情况,按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机电队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维修人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五、设备设施的安装、拆卸、运输1小型设备设施的安装、拆卸、运输,由机电运输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机电运输部应做好相应记录。2大、中型设备设施到公司后由机电运输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机电运输部将验收结果填入设备验收单中。3大、中型设备设施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机电队来完成,并事先制定好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调度室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调度室评审通40、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4大、中型设备设施的运输,按运输操作规程执行。5大、中型设备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机电运输部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六、机械设备设施的停用管理1中途停工的掘进、开拓工作面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入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2工作面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入库,入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3因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七、设备设施的报废批准。1设备设施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41、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4)技术性能低、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机电运输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调度室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九、长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为了迅速、准确、全面的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全生产法、第34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42、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7号)精神,结合我井实际,对发生安全事故生产报告程序制度规定如下:一、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报告。1、发生死亡事故,应立即向矿报告,在报告的同时,在报告的时间,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安全事故由每月统一上报矿安检科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 事故发生的原因;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 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根据事故进展43、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知道处理完毕。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出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去报报告渠道畅通。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由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十、长虹公司安全举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要求,确保煤矿企业依法生产,及时有效的解决和处理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减少“三违”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44、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其发现的煤矿违法违纪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向公司安检部门和纪律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安检科:6096 :纪委:。第二条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一)举报矿井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组织生产的;(二)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三)职工个人违章作业,人为制造事故隐患的;(四)现场存在严重“三违”不及时制止或纠正的;(五)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的;(六)职工不按规定培训,出具虚假证件的;(七)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带隐患作业的;(八)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第三条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45、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四条 受理举报的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因为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严肃的处分。 第六条 安检部门和纪律监察部门应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接到举报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查处,并在10天内给予回复。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十一、长虹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好地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落实46、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本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该制度。第一条 发生1起死亡1人责任事故,对区队当班跟班副职和区队党政正职撤职并罚款3000元;对当班部室跟班人员及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给予免职并罚款2000元;对主管或战线部室负责人撤职并罚款2000元;对公司分管生产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部室负责人免职并罚款2000元;给予公司分管战线副总师(级)免职并罚款2000元;其他处罚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及梨园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条 发生1起死亡2人或年度内累计死亡3人责任事故的、发生一起重大或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责任事故的,给予区队党政正职及当班跟班副职撤职并分别罚款100047、0元;给予部室跟班人员及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撤职并罚款3000元;给予区队其他有关责任的副职撤职并罚款5000元;给予公司战线部室负责人撤职并罚款5000元;给予公司分管生产和安全工作部室负责人撤职并罚款5000元;给予公司分管战线副总师(级)撤职并罚款5000元;其他处罚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及梨园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 发生1起重伤1人责任事故的,给予区队当班跟班干部免职,并罚款2000元;给予区队党政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并罚款5000元;给予部室跟班干部行政记大过,并罚款2000元;给予战线部室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并罚款3000元;给予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公司分管生产和安全工作的部室负责人行政记大48、过并罚款2000元;给予公司分管战线副总师(级)行政记大过并罚款3000元;其他处罚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及梨园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四条 发生1起群伤(3人及以上)责任事故或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的,按照本规定第一条执行。第五条 地面发生1起死亡1人责任事故的、发生1起群伤(3人及以上)责任事故或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的,按照本规定第二条执行。第六条 计划外瓦斯浓度超限(一)计划外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小于1.5的,对责任区队罚款12万元,对责任班组罚款500010000元,对区队主要负责人及负有连带责任的部室负责人罚款1000元2000元,对区队跟班队干罚款1000元,对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及当班班组长分49、别罚款500元,对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元。(二)计划外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5小于2%的,对责任区队罚款23万元,对责任班组罚款12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部室负责人、负有责任的施工队、通防区队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分别处罚款1000元3000元。对区队跟班队干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2000元,对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及当班班组长分别罚款1000元,对直接责任者罚款2000元。其他处罚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及梨园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三)造成计划外高浓度瓦斯超限(2及以上)的,对责任区队罚款510万元,对责任班组罚款35万元,对负有责任的施工队、通防区队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免职处50、分,并处罚款2000元,对区队当班跟班队干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处分,对主管部室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分别罚款30005000元,对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及当班班组长分别罚款2000元,其他处罚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及梨园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七条 (一)出现一起机电设备电气失爆的,对责任区队罚款35万元,对责任班组罚款23万元,对责任区队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免职处分,并罚款2000元;对责任区队机电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罚款2000元;对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跟班副队长及负有责任的主管部室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罚款3000元5000元;其他处罚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及梨51、园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二)出现两起以上机电设备电气失爆的,对责任区队罚款510万元,对责任班组罚款35万元,对区队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罚款3000元;对责任区队机电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罚款3000元;对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跟班副队长及负有责任的主管部室负责人给予行政免职处分,并罚款30005000元;其他处罚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及梨园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没有制定防突规划、防突措施及没有认真执行防突措施的,对责任区队罚款5万元10万元,对责任班组罚款3万元5万元,对责任区队、责任部室负责人和跟班队干行政记大过,分别罚款3000元;对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战线部室负52、责人及安检部负责人行政记过,并分别罚款2000元;对班组长罚款1000元,其他处罚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及梨园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本规定,上级安全检查查出上述问题,实施责任追究,按本规定执行。第十条 未尽事宜按中平能化集团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长虹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长虹20101号)同时废止。十二、长虹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防止53、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群众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梨园矿安全生产精神,结合长虹公司井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长虹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均为监督考核的对象,均适用本制度。一、长虹公司安全生产内部实行层次管理及考核体制,安全生产分为决策层、监督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四个层次。 (一)决策层是指长虹公司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长虹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监管层是指长虹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协调,对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三)管理层是指长虹公司所属的各单位,负责本层次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层次安全生54、产负直接责任;(四)安全生产各层次行政正职是本层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层次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各安全层次必须为上一级管理层次负责。二、考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梨园矿及长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三、 监督考核组织形式和方法 (一)有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二)采用动态与综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每月由组织,各业务保安部室参与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同时,对各单位、各部室日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相关业务保安责任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作为月底考核的依据;每月25日前由各业务科室提供业务检查、考核信息(如机运部提供当月查失爆情况、通防部提供综合防尘55、检查情况、生产调度室提供干部跟班带班汇报情况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一并纳入总分。每月综合汇总考核评分情况,并在每月第一个安办会上通报公布考核结果。六、考核与责任追究(一)考核以被考核单位和考核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考核结果与季度安全奖金挂钩。(二)监管层和管理层存在下列情况的,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上级有关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不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安全工作的。2、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重点不突出,矿井主要生产系统、生产区域,易燃易爆、高温高压、56、有毒有害、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防范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力,导致存在重大隐患的;不按规定要求审理工程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出现工程设计不合理,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和针对性不强的。3、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内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制定安全整治工程计划或安全整治工程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的;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安全整治工程计划措施保证而组织生产的。4、不能完成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专业达标计划和影响梨园矿达标规划完成的。5、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6、人事、财务、计划、物资供应等部门不能按安全生产要求提供人、财、物供应而造成重大隐患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三)执行层得57、考核由管理层根据中平能化集团以及梨园矿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十三、长虹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以杜绝各类重大事故,减少零星事故,把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到最低限度为宗旨,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梨园矿长虹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二条 梨园矿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作为对公司和业务科室奖罚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长虹公司部门定期对各区队进行考核,提出奖罚意见经主管安全领导审查,分别提交长虹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工资部门核实,财务和安监(检)部门58、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 长虹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奖惩大会,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宣布奖罚意见。第五条 长虹公司在矿财务部门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账户,安全奖励基金必须专款专用。第二节 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第六条 长虹公司按吨煤提取安全奖励基金,纳入安全奖励基金账户。以上提取的安全奖励基金,除按规定标准每月上缴并纳入梨园矿安全奖励基金账户外,其余部分由公司用于安全奖励。第七条 安全奖励基金来源:对事故单位的安全罚款和梨园矿拨付的安全奖励基金。不足部分从公司工资结余中解决。第三节 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 考核与奖罚周期,井每季度考核奖罚一次; 第九条 奖励条件(考核周期内):(一) 各区59、队杜绝重伤以上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二)百万吨死亡率控控制在1以下,杜绝重伤以上及二类以上非伤亡事故。累计不超过梨园矿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三) 全公司不超过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公司业务科室人员按标准给予奖励。第十条 奖励标准 :(一) 季度内达到安全考核指标一线队奖励1500-2000元,二线队奖励1000元,业务科室按同比例奖励。(二) 完成考核指标其它科室按上述基金的80%奖励。第十一条 考核周期内符合第十条奖励条件(一)的区队,按奖励标准全额奖励;符合第十条奖励条件(二)或(三)的区队,每发生死亡1人次或1起一级非伤亡事故,分别减发奖励标准的80%。第十二条 对于安全生产条件差,60、安全管理难度大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实行安全加奖。季度内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在执行其它奖励规定的同时,可以奖励,全年超过井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扣回年内所得加奖部分。第十三条 为搞好安全基础工作,体现安全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在全公司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全“八条线”安全检查活动,季度内经检查评定,对优良或不合格单位实行安全奖励和处罚,安全“八条线”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奖励标准,实行单项奖励,由各线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奖励。第十四条 根据季节特点和上级要求,适时开展阶段性安全活动,制定具体的奖罚办法,并严格考核兑现。第十五条 为体现重奖重罚原则,对全年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不超过安全考核指标的61、一线队实行重奖。(一) 一线队全年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按生产任务的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11.5万元。 (二) 全年不超过安全考核指标,完成下达生产任务指标, 每减少重伤1人,加奖1000元。以上两项奖励取高限,不重复奖励。 第十六条 在日常安全生产中,对抵制严重“三违”行为或抢险救灾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第四节 罚 则第十七条 对查出的隐患及三违人员由按井下发一号文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 安全考核指标内,每死亡1人,降低单位当月工资20%,对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罚。第二九条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罚款,由上级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 隐瞒事故不报,一经发现,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62、对事故单位加倍罚款。 第二十一条 发生1人次重伤事故,对事故单位降低当月工资10%,并进行追究。罚款2000元。 第二十二条 发生1起二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 5000元。第五节 附 则第二十三条 各区队.科室可参照本制度,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上级精神有抵触时,经矿井安全办公会议讨论,按修改后的意见执行。凡使用安全奖励基金的其它奖罚办法,与本制度有抵触时,一律按本制度执行。第二十五条 重伤事故的界定,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T15499-l995)。 非伤亡事故的界定,63、依据关于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的通知( 88 中煤总安字第57号)。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长虹公司。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 2010年 1月 1 日起执行。十四、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一、每周组织一次的全面安全质量达标大检查。由公司有关领导带队,组织,业务部室、“八条线”和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前由对检查提出具体要求。月底总结,作为考核各区队的依据。二、日常安全质量检查。各业务部室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所分管的业务范围,组织日常的24 小时安全生产巡回检查。三、各区队每周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质量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四、业务部室根据季节特点和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64、查,检查时间、形式和内容由各部室确定。五、安全“八条线”由牵头,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所分管的业务范围,着重对区队领导值班、井下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现场管理、干部跟班带班等情况组织的安全检查。六、各类安全检查,都要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留书面材料。各业务部室和通安部要督促问题的整改,并跟踪复查,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要追查处理。七、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现场进行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产整改,对严重“三违”行为列为重大隐患,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十五长虹公司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65、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特制定梨园矿长虹公司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必须在每年安全工作会议上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签字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严禁代签。 第三条 井与区队签订全生产承诺书,区队与职工签订。在全井矿形成压力层层传递,一级保一级的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 安全生产承诺书及由井统一制作,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管,一份由安全部门存档。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职责。第五条 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66、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第六条 安全承诺内容:1、 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包括:为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2、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 3、 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 安全承诺的范围、程序和有效时间1、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2、新入矿职工在完成培训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得在承诺书上签字。 3、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管,一份由安全部门存档67、。 4、安全承诺书每年签订一次,有效期为1年。 第八条 责任处罚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附则1、井及所属单位要将安全承诺内容完成情况作为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制定出详细考核办法,报矿安检科备案。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十六、长虹公司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各原煤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依据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长虹公司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工作计划一、完善机制安全程度评68、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公司成立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一)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领导机构。组 长:张光伟 副组长:苏 臻 陈建国 闫会永 王学立 邵龙喜 王武利成 员:路占正 冯 奇 赵长兴 孙来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的领导决策。(二)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管理机构。采煤战线组长:陈建国 闫会永 开拓掘进战线组长:王学立 一通三防及防治水战线组长:王武利 机电运输战线组长:邵龙喜副组长:郭振良 徐智辉 冯朝辉 陈全福 郭新伟职 责:负责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工作的具体管理。(三)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执行机构。组 长:郭振良 徐智辉 冯朝辉69、 陈全福 郭新伟成 员:生产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开拓掘进部、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综采队、综采准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通风队、防突队、机电队、运输队所有管理人员。职 责:负责本专业现场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四)评价监督机构。组 长:苏 臻副组长:陈全福成 员:徐智强 李志奇 陆鹏辉职 责:负责对各项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奖罚制度。二、安全程度评估(一)安全程度评估:1、“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评估主要内容应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瓦斯抽采70、系统、突出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安全评估。2、防治水安全评估应主要针对有突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3、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估主要内容应包括顶板管理、工程质量等。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或突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首先进行防突安全评估或防治水安全评估,经评估达到基本可控等级以上,方可进行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4、机电运输安全评估主要内容应包括主提升系统、轨道运输系统、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矿井地面供电系统、井下供电系统、主排水系统、主压风系统、主要通风机。(二)安全程度评估分级:安全程度评估分为 A,B,C,D 四个级别,各部室每月必须在次月的2日前将安全程71、度评估情况上报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每月必须在5日前将安全程度评估情况上报矿安检科。1、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区队、部室,安全程度评估为A级:(1)、矿、井两级安全评估结果均为安全可控或一级为安全可控,一级为安全基本可控,且隐患排查中局部存在重大(A级)隐患的(2起以下重大隐患,且短期内能够整改,不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2)、矿、井两级安全评估结果均为安全基本可控,且矿、井两级隐患排查中未出现重大(A级)隐患的。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区队、部室,安全程度评估为B级: (1)、 矿、井两级安全评价结果均为安全基本可控,且矿,井两级隐患排查中局部存在重大(A级)隐患的(2起以下重大隐患,且短期内能72、够整改,不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如:设备老化,保护装置不全等。(2)、 矿、井两级安全评估结果均为安全基本可控,且矿、井两级隐患排查中未出现重大(A级)隐患,但存在重复隐患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的。3、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区队、部室,安全程度评估为C级:(1)矿、井两级安全评估结果均为安全基本可控,但隐患排查中存在有2起重大(A级)隐患,且短期内不能够整改的。(2)矿、井两级安全评价结果均为持续改进或一级为安全基本可控,一级为持续改进,且隐患排查中不存在重大(A级)隐患的。4、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区队、部室,安全程度评估为D级:(1)矿、井两级安全评价结果为安全基本可控,隐患排查中存在有4起73、以上重大(A级)隐患的。(2)矿、井两级安全评价结果均为持续改进,隐患排查中存在有重大(A级)隐患的。(3)矿、井两级安全评价结果为持续改进或一级为安全基本可控,一级为持续改进,且隐患排查中不存在重大(A级)隐患的,但存在重复隐患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的.(4)存在有国家规定“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三、安全风险预警1、安全风险预警等级 根据安全程度评估结果和风险危害程度,我公司安全风险预警共分四级:I(红)II(橙),III(黄),IV(蓝)四个预警等级。2、安全风险预警的启动I级 (红色)预警:安全程度评估为D级的。II级 (橙色) 预警:安全程度评估为C级的。III级(黄色)预警:安74、全程度评估为B级的。IV级 (蓝色)预警:安全程度评估为A级的。四、安全风险预警的处理I级(红色)预警:公司必须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处理存在的问题,并组织验收,同时,向梨园矿有关部门进行上报。II级(橙色)预警:公司存在隐患的区域或工作地点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活动,由战线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处理存在的问题,由公司组织验收。III级(黄色)预警:由公司战线领导负责督促问题的整改及落实,并及时进行复查、销号和上报。IV级(蓝色)预警:由区队重点关注并制定专项措施落实,由业务科室负责督促问题的整改及落实,并及时进行复查、销号和上报。五、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报告75、制度每月2日前,各战线业务部室将分管范围内各系统或工作面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分析报告,以及存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措施经战线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公司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对各战线的报告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每月5日前,安全检查部将公司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分析报告,以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审核汇总,并经总经理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梨园矿安检科。六、考核与奖惩(一)未按照公司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制度、考核奖惩办法或未按文件规定开展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考核奖惩的,对战76、线负责人、职能业务部室负责人分别处300元500元的罚款,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战线罚款1000元2000元。(二)不认真组织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造成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流于形式或提供虚假资料进行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的,对战线负责人处300500元的罚款,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战线罚款1000元2000元。 (三)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结果或上报虚假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结果的,对战线负责人、职能业务部室负责人分别处300500元的罚款,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战线罚款1000元2000元。(四)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对战线77、负责人和职能业务部室负责人分别处300元500元的罚款,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战线罚款1000元2000元。(五)公司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战线安全程度评估和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1个先进单位和1个后进单位,结合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综合评定第一名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最后1名处5000元的罚款。十七、长虹公司安全评价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系统安全可靠性,保障长虹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平能化集团关于原煤生产、基建矿井和建井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平【2011】130号)文件精神,78、决定2011年在公司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具体规划如下:一、完善机制公司成立安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一)评价领导机构。组 长:张光伟 副组长:苏 臻 陈建国 闫会永 王学立 邵龙喜 王武利成 员:路占正 冯 奇 赵长兴 孙来宾安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评价的领导决策。(二)安全评价管理机构。采煤战线组长:陈建国 闫会永 开拓掘进战线组长:王学立 一通三防及防治水战线组长:王武利 机电运输战线组长:邵龙喜副组长:郭振良 徐智辉 冯朝辉 陈全福 郭新伟职 责:负责安全评价工作的具体管理。(三)安全评价执行机构。组 长:郭振良 徐智辉 冯朝辉 陈全福 郭新伟成 员:生产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开拓掘进79、部、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综采队、综采准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通风队、防突队、机电队、运输队所有管理人员。职 责:负责本专业评价项目的现场安全评价工作。(四)安全评价监督机构。组 长:苏 臻副组长:张桂彬成 员:徐智强 兰伟峰职 责:负责对各项安全安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安全评价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奖罚制度。二、安全评价内容(一)“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应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突出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安全评价。(二)防治水安全评价应主要针对有突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三)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80、主要内容应包括顶板管理、工程质量等。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或突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首先进行防突安全评价或防治水安全评价,经评价达到基本可控等级以上,方可进行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四)机电运输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应包括主提升系统、轨道运输系统、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矿井地面供电系统、井下供电系统、主排水系统、主压风系统、主要通风机。三、安全评价标准(一)“一通三防”及防突评价。由总工程师负责,参照矿井通风系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防灭火(内因)系统、综合防尘系统的安全评价及考核办法(中平2010144号),对分管范81、围各系统进行安全评价。(二)防治水评价。由总工程师负责,参照采煤工作面水害防治月度评价表(附件1)和掘进工作面水害防治月度评价表(附件2)进行定性评价。(三)采掘工作面评价。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参照采煤工作面安全评价表(附件3)对各采煤工作面进行评价;由开掘副总经理负责,参照掘进工作面安全评价表(附件4)对各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评价。(四)机电运输评价。由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参照平煤股份机电处制定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待发),对分管范围各系统进行安全评价。(五)各战线可结合本战线实际情况对上述安全评价表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四、评价周期采掘工作面防突和防治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月度进行一次安全评82、价汇总分析;其他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五、评价等级划分(一)“一通三防”、采掘工作面和机电运输安全评价考核可采用百分制(不考核要素不计分,按比例折算总分),评价结果应划分为安全可控、基本可控和持续改进三个等级,91分(含91分)以上为安全可控,81分至90分为基本可控,80分(含80分)以下为持续改进。采掘工作面防突和防治水评价可采用定性评价,评价结果应划分为安全可控、基本可控和持续改进三个等级。(二)对评价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并实行闭合管理。评价结果为安全可控或基本可控的,可边生产边整改隐患;评价结果为持续改进的,要求停止生产或运行,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销号后,通过再次评83、价达到安全可控或基本可控,方可恢复生产或运行。(三)各系统、各采掘工作面评价后应形成安全评价结果及分析报告,并制定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六、评价结果报告制度每月24日前,各战线业务部室将分管范围内各系统或工作面安全评价结果和分析报告,以及存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措施经战线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公司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对各战线的报告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安全评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每月29日前,安全检查部将公司四大项安全评价结果和分析报告,以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审核汇总(评价结果及存在隐患和问题汇总样表见附件5、6、7、8),并经84、总经理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梨园矿安检科。七、考核与奖惩(一)未按照公司安全评价制度、考核奖惩办法或未按文件规定开展安全评价、考核奖惩的,对战线负责人、职能业务部室负责人分别处300元500元的罚款,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战线罚款1000元2000元。(二)不认真组织安全评价,造成评价流于形式或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评价的,对战线负责人处300500元的罚款,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战线罚款1000元2000元。 (三)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评价结果或上报虚假评价结果的,对战线负责人、职能业务部室负责人分别处300500元的罚款,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战线罚款1000元2000元。(四)安全评价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按规定85、时间整改的,对战线负责人和职能业务部室负责人分别处300元500元的罚款,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战线罚款1000元2000元。(五)公司安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战线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1个先进单位和1个后进单位,结合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综合评定第一名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最后1名处5000元的罚款。十八、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全公司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监督安全管理的格局,特制定本制度。一、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履行安全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应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个人的违86、章违纪现象职工和群众有权进行制止,并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会和纪委举报。举报电话:梨园矿工会:6719060;梨园矿纪委:6719496二、职工对长虹公司安全生产状况享有知情权,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向职工传达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职工有对安全生产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权力。三、职工有参加长虹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对任何人的“三违”现象职工均有权制止,并对长虹公司的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四、长虹公司必须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生产状况、现场的安全状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应组织完善和整改。五、职工对长虹公司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三违”现象进行制止,避免重87、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对于举报安全生产中个人的违纪和“三违”行为,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则给予举报者一次性500元奖励,并对举报者姓名、举报内容等给予保密。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十九、长虹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长效投入,提高梨园矿长虹公司井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梨园矿长虹公司井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投入资金每月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改费用及其它安全专项资金,安全投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二、安全投88、入资金的计划和使用由总工程师负责,总工程师按照公司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年度安全技措计划,逐月按计划实施。三、安全费使用范围:(1)公司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公司瓦斯监测系统和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公司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公司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公司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公司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公司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公司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改造公司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0)公司安全救护、救护装备和救护通讯、瓦斯监控信息网络支出。(11)其他与公司安89、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四、对列入计划的安全技措项目,除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外,都必须按期完成,对调整计划或更新项目,也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五、对于安全资金的核算,设置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划拨,弄清每笔安全资金业务的来龙去脉,并随时和有关人员核对,及时登记台帐。六、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每月要进行统计,做出月度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完不成计划项目的,追查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按集团公司的规定,要求对生产建设的安全技改资金及时拨款,保证安全技改工程项目按时完成。八、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安全技改费用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十、长虹公司安全确认制度为进90、一步规范职工岗位操作行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激励职工搞好安全的士气,坚定职工搞好安全的信念,营造一种搞好安全的氛围,从而实现全员重视安全、共同抓好安全,结合我井实际,特制订各岗位安全确认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确认法是一种通过脑、眼、口、手的指向性集中联动而强制注意的操作方法,系统地描述为通过脑思、眼看、口说、手指对职工入井后工作过程进行安全确认。是集中员工操作精力,提升岗位作业质量、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二、各区队班前会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每班由队干组织召开班前会,确认工人无酬酒、无疲劳、无疾病、无浮躁麻痹等症状,方可准许下井; 三、每天班前会后,由91、区队跟班队长带队,在井口等专室进行安全确认; 四、由带队领导点名后,职工个人自上而下依次整理矿灯、安全帽、毛市、上衣、腰带、下衣、胶鞋等,达到规定标准; 五、由跟班干部带领职工进行安全确认,所有职工必须保证:按章作业,杜绝事故,做到三不伤害,保证安全,让领导放心,让家人放J心,杜绝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六、在区队长带领下,排队下井直到工作地点; 七、开工前由跟班队干、班组长、瓦检员、安全检查员(或群监员、青岗员)组织联合安全检查,只有在消除安全隐患后,确认无安全隐患才允许作业; 八、各岗位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岗位描述”用“手指口述”的方式描述作业过程,并描述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手指口述,岗位描述”92、后才能正式开始作业。九、政工部负责建立职工行为档案;十、政工部负责对入井人员各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岗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的,对当事人及时纠正行为给予罚款50元,并记录在职工个人行为档案, 月累计违反3次的,扣除当月安全奖。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十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三大教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集团公司和矿上的有关指示精神,并结合长虹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长虹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 采用多种形式,业余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真对我井从业人员实际情况,去掉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采用多种形式93、加强安全教育,利用现有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队、科室广播稿件不得少于4篇以上,否则少一期或少写一篇罚款50元。二、 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有计划,月月有落实。坚持每周二、五的集中学习,以区队、科室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特点、从事的工作环境选择学习内容,目的在于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自主保安的能力,做到有考核、有记录,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实行50-100元的奖罚。三、 每季度举办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每年举行2-3期安全文艺节目,使职工在娱乐中受到安全教育。四、 每年对职工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理论知识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并对成绩优秀者进行奖励。五、 根据矿井的工作特点,环94、境的变化,随时随地对每个工种进行强化培训,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六、 职工培训制度。按照矿上的统一部署,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法,不折不扣完成矿上下达的培训计划,少一人对区队科室进行200-500元的罚款,每培训人员必须按照指定的地点时间参加,按照各工种的人员比例,统一分配名额,少参加一人一次罚款50元,迟到一次罚20元,早退一次罚30元。 七、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不及格者,需进行补考。二十二、长虹公司牌板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种管理牌板的规范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推行精细化管理,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水平,特制定各种牌板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一、各区队所需制作牌板,先经战线部室审阅修95、改后上报。二、根据部室上报各区队所需制作牌板,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规格统一制作,或有区队按照给定的标准自己制作。三、由统一制作的牌板发放时,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明细,建立发放领用台账,每月安排专人对牌板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核对,进行清点。四、各区队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并建立台账,标明牌板的名称及悬挂地点,并经常自查自纠,发现悬挂不规范或损坏及时处理。五、各业务部室必须建立本战线牌板使用台账,对各区队牌板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六、巷道名称、里程牌、巷标、警示牌等悬挂不能歪斜,固定牢固。各种管理牌板施行区域管理制度,在谁区域谁负责管理。七、任何物料管理牌板必须与摆放物料相符,悬挂不能歪斜,固定牢固。八、各区队根据96、制度规定如何确保吊挂整齐、清洁卫生、如何保护、使用、管理好这些牌板,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方法。九、管理牌板发现有下列之一的照价赔偿,并罚款100元。1、故意损坏瓦斯检查牌板的;2、故意损坏避灾路线牌板的;3、故意损坏安全宣传牌板的;4、损坏局扇管理牌板的;5、故意损坏机电设备管理牌板的;6、故意损坏防尘、排水、供风管路牌板的;7、故意损坏小绞车管理牌板的;8、故意损坏大巷内摆放路向指示、道岔管理牌板的;9、故意损坏测风管理牌板的;10、故意损坏瓦斯监测管理牌板的;11、故意损坏人员定位系统传输分站管理牌板的;12、故意损坏皮带运输机、绞车、水泵等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乳化液泵站各种牌板的;13、97、故意损坏风门管理牌板的;14、故意损坏要害场所标识牌板的;15、故意损坏隔爆水棚管理牌板的;16、故意损坏巷道施工管理牌板的。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十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隐患排查及整改(一) 各单位和业务职能部门,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并作为防止重大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按照分级排查,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 基层区队必须坚持班班对现场进98、行隐患排查,并排查到每个工作面和施工地点、每台设备,指派专人负责隐患的整改。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运)进行整改处理;对严重隐患或当班整改不了的,要上报有关业务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明确专人落实整改。(三) 各业务科室必须坚持每日对重点工作面和施工地点、重点设备和岗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汇总、分析(区队)上报的隐患信息,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及跟踪复查。(四)分管副总经理必须安排、掌握本战线当天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督促和检查。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掌握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五)各单位每日要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业务部门上报一次单位隐患排查及99、重大隐患的处理情况;各业务科室对职能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汇总,解决不了的汇总上报,进行分析、汇总,对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必须随时上报井有关领导。有关领导接报后, 必须马上作出反应,帮助基层单位消除重大隐患。(六) 公司业务科室要掌握各区队隐患排查及主要隐患的处理情况。对区队上报需要公司处理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加强对生产区队和地面要害部位重大隐患整改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或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每天对基层单位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调度一次。(七) 隐患整改必须坚持专人负责,专人验收和验收签字制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八) 隐患排查整改记录100、验收记录、有关会议纪要等资料要实事求是,原始记录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九) 井要把各单位隐患排查及整改执行情况作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梨园矿和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一) 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二) 不如实汇报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的;(三) 不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导致发生事故的;(四) 有关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丢失、损坏不全的等;(二)、长虹公司战线隐患排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隐患排查及整101、改1、各区队、战线业务保安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并作为防止重大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按照分级排查,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区队必须坚持班班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并排查到每个工作面和施工地点、每台设备,指派专人负责隐患的整改。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运)进行整改处理;对严重隐患或当班整改不了的,要上报有关战线业务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明确专人落实整改。3、战线业务保安部室必须坚持每日对重点工作面和施工地点、重点设备和岗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汇总、分析区队上报的隐患信息,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措施,抓好102、整改落实及跟踪复查。4、各区队分管副职必须安排、掌握当天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督促和检查。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掌握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5、各战线业务保安部室每天要向上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的处理情况。对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必须随时上报。有关战线领导接报后,必须马上做出反应,消除重大隐患。6、战线业务保安部室要掌握各区队隐患排查及主要隐患的处理情况。对各区队上报需要井处理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经井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或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每天对区队、部室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调度一次。103、7、各战线领导组织各战线人员每十天对全井进行一次隐患排查。8、隐患整改必须坚持专人负责,专人验收和验收签字制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9、隐患排查整改记录、验收记录、有关会议纪要等资料要实事求是,原始记录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10、公司要把各单位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作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二、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矿)有关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一) 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二) 不如实汇报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的;(三) 不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导致发生事故的;(四) 有关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丢失、损坏不全的等。(三)、安全事故与重104、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我井隐患排查和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的闭合管理,结合集团公司、梨园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级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条件或状态。它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材料、产品(半成品、成品)、工具、设备、设施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条件、作业场所、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状态和危险105、因素。管理上的缺陷包括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安全意识淡漠和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缺失、不完善和落实执行不到位等。 (二)隐患的分级分类 1.按整改难易程度划分按照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将隐患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隐患即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隐患,公司解决不了,需由梨园矿、许平煤业和集团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隐患即较难整改的重大隐患,需由公司安排整改的隐患;C级隐患即较大隐患,需公司各战线协同组织整改的隐患;D级隐患即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一般隐患,需由区队安排整改的隐患;E级隐患即容易整改一般隐患,可由班组现场组织整改的隐患。 2.按隐患危害程度划分 按隐患的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106、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要投入资金,实施工程,更换装备,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暂时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按隐患性质、种类划分 按隐患的性质、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防突、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107、管理和其他隐患。 二、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一)各基层单位是隐患排查的主要整改落实者,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过程的监管监控,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纳入奖惩考核体系,切实发挥隐患排查整改的实效作用。 (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区队长、班组长分别对本工作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 (三)公司业务保安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八条线”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三、隐患排查周期各区队班组实行108、每班排查,区队实行每日排查,战线科室实行每旬排查。 四、隐患排查及上报(一)公司隐患排查自下而上为一个体系分四级隐患排查,即班组,区队,战线部室,安检部(代表公司)。隐患汇报原则上每天整理上报一次。 (二)分级隐患排查的重点 1.区队、班组重点查现场。主要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不按规定进行检修、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预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2.战线科室重点查系统、措施、规程及管理。主要包括通风、机电、运输、排水、防尘、压风、监控、瓦斯抽放等系统存在隐患以及上级文件、会议、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等贯彻、落实、执行方面存在的隐患。 (三)各基层单位岗位作业人员、班组长109、按照梨园矿基层区队及班组隐患排查表内容要求,对本岗位、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班组长对本班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隐患立即组织现场整改,当班作业结束后,班组长负责搜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到班组隐患排查台帐上,现场不能整改的隐患上报到区队。 (四)各基层单位区队长按照梨园矿基层区队及班组隐患排查表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组织整改发现的隐患。区队值班队长将排查搜集整理后汇总到区队隐患排查台帐上(包括班组上报隐患),对现场已整改的隐患,整改报告经区队负责人签字后会同现场不能整改的隐患上报到单位相应战线科室。 (五)各战线科室按照梨园矿基层单位隐患排查表内容要110、求,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现场督促整改,汇总后登记在战线隐患排查台帐上,对不能整改的隐患(包括区队上报的隐患),需要矿战线科室协调解决的,上报至矿战线科室。隐患整改报告经单位战线负责人签字后会同未整改隐患上报至本单位安检部门。 (六)公司领导、安全“八条线”部门、安检部门按照梨园矿基层单位隐患排查表内容要求,对本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公司领导所查隐患由调度部门汇总到隐患排查台帐后,并将不易整改隐患上报至安检部门。安全“八条线”部门所查隐患全部上报至安检部门。安检部门将所有上报和自查隐患搜集整理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旬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五定四签字”原则,进行落实整改,并111、将整改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会同不易整改或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隐患上报至矿业务科室和安检科。 (七)各级检查人员在排查隐患时,发现生产现场有直接影响安全生产或是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威胁的隐患,必要时要先停产、再汇报,立即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八)各业务部室按照梨园矿隐患排查表内容要求,对全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隐患和自己排查出的隐患(重点排查系统、设计、措施)进行分类处理,汇总到战线隐患排查表上,隐患整改报告经战线负责人签字后,会同需上报的隐患报矿安检科。 五、重大隐患整改 (一)重大隐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必要时由公司组成重大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在公司112、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整改。 (二)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内容应包括整改单位、人员、重大隐患的状态、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的方法和措施,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经费及物资的落实保障措施,分包督办部门和主要负责、区域包保领导,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重大隐患整改前必要时应当撤出危险区域内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相关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对于因历史原因或因外部因素影响,均按难易程度按期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公司向矿、许平公司或集团报告。 (五)重大隐患排查113、整改档案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保存期至少10年。存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评估定级材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其它相关资料。 六、隐患整改验收及销号 (一)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排查台帐,建档管理;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 (二)E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班组长或当班队长复查验收。 (三)D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公司战线业务保安部门114、复查验收。 (四)C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公司复查验收。 (五)B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战线业务科室会同公司安检部门复查验收。 (六)A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业务保安部门预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许平公司和集团安监部门复查验收。 七、奖励与处罚 (一)对未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或隐患未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或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或未将隐患排查整改纳入奖惩考核体系的,对应查出而未查出,或应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认真不彻底造成重复隐患的,参照中平能化集团严格重大隐患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平201182号)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隐患排查台帐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对直接责任者处3115、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责任者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领导责任者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三)公司隐患排查情况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梨园矿主管业务、安全部门和安监局的,对直接责任者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责任者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领导责任者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直接避免人身伤亡或其他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的,对隐患排查的班组和排查人分别给予5000元和1000元奖励。(四)、长虹公司116、重大隐患登记、销号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2005)134号法律、法规。防止矿井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特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1、安全副总经理对公司全面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工作进行领导、监督;2、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号进行督促检查; 3、总工程师负责对“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方面重大隐患整改负全面责任,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督促整改,及时要求业务部门登记、销号;4、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117、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要求业务部门及时登记、销号;5、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对机电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机电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6、通风防突部负责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及时到安全部门登记、销号;7、生产技术部负责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对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到安全部门登记、销号;8、生产调度室对区域范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负责督促整改,并及时到安全部门登记、销号;9、安全检查部负责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整理分类,并建立登记、销号台118、帐,对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登记、销号。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登记、销号的再检查落实,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已登记、销号的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严格责任追究;10、机电运输部负责对机电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机电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对区域范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负责督促整改,并及时到安全部门登记、销号;11、各级管理人员,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的责任人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罚。(五)、长虹公司安全事故隐患分析预警制度为了消除事故隐患,及早排除隐患,防止和减少本单位安全事故发生,建立长虹公司安全生产119、长效机制,特制订安全事故隐患分析预警制度。一、成立机构井成立安全事故隐患分析预警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 书记副组长:各战线分管副总经理成 员:由各部室、区队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检查部,办公室主任由部长兼任。二、职责划分(一)总经理、书记对全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分析预警与整改全面协调。(二)各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预警出的事故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三)总工程师对全公司预警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支持。(四)安全副总经理对全公司预警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五)各业务部室对分管专业范围内预警出的事故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分管井领导及时督促整改、复查,做好业务120、保安工作。(六)安全检查部对全公司范围内预警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收集整理、监督落实整改及复查工作,做好日常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工作,其他部室要给予积极配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视危害性质、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中平能化集团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及责任追究规定】处理。(七)生产调度室负责紧急预警出的事故隐患的电话信息反馈与记录,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或与业务科室联系;事故隐患整改时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八)各区队对责任范围内预警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九)其他部室与辅助科室对预警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及时提供全方面的支持。三、事故隐患预警的划分(一)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121、:1.预警系统隐患:主要包括通风、机电、运输、排水、防尘、压风、监控、瓦斯抽放等系统存在隐患。2.预警操作隐患:主要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等不安全隐患。3.预警措施隐患:主要包括设计的缺陷、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落实和执行等环节存在的隐患。4.预警质量隐患: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方面存在的隐患。5.预警管理隐患:主要包括上级文件、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等制度缺失或者落实不到位的隐患。(二)根据安全程度评估结果和风险危害程度,我公司安全风险预警共分四级:I(红)II(橙),III(黄),IV(蓝)四个预警等级。I级 (红色)预警:安全程度评122、估为D级的矿井。II级 (橙色) 预警:安全程度评估为C级的矿井III级(黄色)预警:安全程度评估为B级的矿井。IV级 (蓝色)预警:安全程度评估为A级的矿井四、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一)事故隐患的排查1.每月由总经理亲自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不在时可由安全副总经理组织),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和各部室、区队负责人。2.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时要及时上报梨园矿,由矿长或分管矿领导全面协调整改。3.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预警安全事故隐患按总经理指示组织、协调、指挥进行整改;主要预警事故隐患与一般事故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4.各职能部室对当天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发预警事123、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安全检查部,并有负责督促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及复查。5.各区队接到安全事故隐患预警整改通知单后,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以将回执单回执到,由进行复查,并对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考核。6.每天安全事故隐患预警条数,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备档存查。7.建立班组班分析、区队日分析、专业管理部室日分析、战线领导每周总结分析四级安全动态分析轨制。班组、区队、专业管理部室、战线领导对职工思想状态、现场隐患、工程质量、“三违”环境等进行全面分析,发现事故隐患,当即发出预警,立即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整改。8. I(红)II(橙),III(黄),IV(蓝)四个预警等124、级,对隐患进行挂牌督促整改。 9.根据情况向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发出I(红)II(橙),III(黄),IV(蓝)预警,要求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公司调度室和建档备查,形成隐患整改闭环机制。10.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不达标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调度室则发出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除按规定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告诫谈话。(六)、长虹公司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为强化长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125、制定本制度。一、整改责任划分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单位负责人。二、整改要求(一)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整改,分管战线领导主抓整改,工会组织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战线部室、安全检查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向矿安检科报告全部整改资料。(四)整改措施126、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由战线部室、安全检查部下达停止工作通知。整改合格后向战线部室、安全检查部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仍不合格的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三、整改资金的筹措整改资金原则上由长虹公司自筹,确需资金补助的特殊隐患,经矿安检科组织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家技术人员对隐患进行评比、分析、研究,形成结论报分管安全矿长批准,经领导研究同意签字后从安全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四、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五、考核和奖惩对隐患整改实行年度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127、。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经主要领导研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劳动部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结合上级规定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一)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128、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3、较大事故,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二)排查和治理1、对本单位的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2、配合上级安全生129、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3、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三)事故隐患的整改1、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限期,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2、对于需要较大投资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报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并分三级:一是生产可以按正常渠道解决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二是可以矿上并落实资金和实施责任人员;三是需要集团公司投资整改的项目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130、协调解决。3、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4、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按要求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四)事故隐患上报1、每月对所属生产经营现场、人员、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按要求上报矿安检科。2、事故隐患上报的主要内容:事故隐患类别:按设备设施隐患、管理隐患、作业环境隐患。 事故隐患等级:按本制度把事故隐患分为4级。影响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二十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强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减少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实现安全生产,特131、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各工种上岗前必须具备上岗条件,并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相关的安全规定。二、 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三、 新职工入井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并与其他入井安全知识一起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入井。四、 特殊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过期或失效的特殊工种证件上岗作业。五、 各单位不准随意调换工种,确需调换工种时必须提前申请,经劳资部门批准,并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上岗作业。六、 对不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要停止作业,进行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七、 安全操作规程每季度132、组织学习一次,考试不合格者,要停止作业,继续学习,至到合格后方可上岗。八、 各级业务部门负责检查各单位组织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及职工掌握情况。九、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补充和修改。1、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分管范围内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操作规程的内容要求齐全完整。要涵盖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3、新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审批签字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4、原安全操作规程需要修改时,修改工作由井各个业务保安133、科室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修改,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5、相关部门要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和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加以纠正或及时处理。二十四、长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总经理1、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措施。(二)总工程师1、综采(l) 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2) 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措施;(3) 综采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措施;(4)“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5)在同一个采面采用其它不同性能支柱的安全措施;(6)老塘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7)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对防火、防尘、防瓦斯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大断面、支架安装、134、初次放顶、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8)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出积水以后进行,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9)综采工作面过老空、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10) 综采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2 、开拓掘进(1) 开掘巷道作业规程(包括在矿范围内建井单位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 (2) 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掘进作业,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3) 巷道贯通措施;(4) 开掘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瓦斯综合利用措施;(5) 掘进期间探放水措施;(6) 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7) 开掘巷道过老空、采空区的135、安全技术措施。3、“一通三防”(1) 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措施; (2)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措施;(3) 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技术措施;(4) 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 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措施;(6)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7) 局部通风压入式风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8)井预防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9)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0)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11)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12)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4、机电运输(l)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措施;(2)136、井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5、地质测量(1) 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2)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三)生产技术部1 、生产技术部部长和综采队队长(1) 综采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2) 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措施;(3) 综采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5) 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6) 综采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支柱(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7) 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8) 综采工作面机电137、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9) 综采工作面缩短、延长采长安全技术措施;(10)综采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的安全措施; (11) 综采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13) 回采巷道维修的安全措施 ;(14) 其他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15) 巷道开口施工措施;(16) 交岔点施工措施;(17) 掘进巷道过断层、停采线及松软岩层施工补充措施;(18) 开掘巷道停、开工措施;(19) 开掘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及爆破材料变更补充措施;(20) 开掘巷道扩大断面(车场、峒室等)措施;(21) 临时工程施工措施(绞车窝、矸石窖、水泵窝、各种壁龛等);(22) 巷道拉底、挑顶、维修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138、 ;(23) 处理掘进巷道冒顶安全措施; (24) 开拓掘进用溜子、小绞车、电机车、装煤机、水泵以及掘进机,把斗机等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升(下)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25) 掘进拐弯安全措施;(26) 施工起吊梁窝、打架线眼、托管子眼、打掘进用绞车基础等施工措施;(27) 开掘巷道回收、运输设备、支架、材料的安全措施; (28) 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措施;(29) 巷道维修措施;(30) 其他临时性的施工措施。 3 、(1)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措施;(2) 安全监控设139、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3) 局扇运输、安装、临时性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 通风设施施工措施;(5) 采掘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6) 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7) 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4、机电运输部(1) 超长(3.2m以上)、超重(5 吨以上)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措施;(2) 固定设备的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3) 机电设备的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4) 采掘工作面拉、移小绞车等设备技术措施;(5) 斜井、斜巷提升运输、大巷运输安全措施及试验措施; (6) 变电所(配电点)设备的安装、回收及检修措施;(7) 井下停、送电及检修措施;(8) 140、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9) 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安装及高压架空线路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0) 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11) 井下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等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2) 更换绞车钢丝绳、减速器措施; (13) 用输送机运输设备及材料安全措施;(14) 高空作业、起吊大件措施;(15) 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四)、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实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 担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会审意见及参加会审人员签名附在安全141、技术措施后面。1、上报梨园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在本单位组织预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后上报矿井。2、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科室或人员参加:公司总工程师、综采队队长、安全总经理、机电总经理、机电运输部长及安全、生产技术、包区负责人。3、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 :开掘队长、开拓掘进部部长、安全总经理、机电总经理、机电运输部长、施工队及安全生、产技术、包区负责人。4、其他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技术负责人确定参加会审人员 。5、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必须有会议记录、参加人员签名。6、经会审后的作业规程或14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 7 天送达各相关施工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其他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3天送达)。7、经会审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贯彻,并有贯彻记录、考试记录。(8)其他需要上报政府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依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五)、需要上报集团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备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设计仍按此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二十五、长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446号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激励和安全长效机制,全143、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各类煤矿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及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煤炭条例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长虹公司各级领导、各部室、区队单位的考核。二、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一)原煤生产单位杜绝瓦斯、煤尘、水、火、顶板和机电运输重大安全事故,杜绝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二)地面生产单位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三)按计划完成矿下达的安全治理整顿项目;(四)落实并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费用、安全治理整顿项目和质量标准化建设项目。(五)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省一级标准及保持企业“五优”矿井标准。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统一领导, 安全副144、总经理具体负责。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年终考核为主,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五、考核办法(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考核评分标准(附表)扣分,每项扣分直至小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安全生产未完成目标单位:1、目标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2、施工单位井下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的;3、施工单位,发生一起死亡2人或本战线本年度内累计死亡2人事故的;4、地面生产单位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5、本年度内有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经查证属实的。六、考核奖励办法(一)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按照中平能化集团梨园矿145、安全风险抵押及兑现考核办法中明确的考核责任人范围收取风险抵押金,所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二)凡是年终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责任人全数退还风险抵押金,并按照得分多少给予奖励;对低于85分的责任人不予奖励,并按不足100分的差额扣减风险抵押金。 (三)奖励标准;实际考核得分风险抵押金100。(四)扣减风险抵押金标准:(100实际考核得分)风险抵押金100。 (五)井根据评选比例和考核得分,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各施工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六)扣减的风险抵押金存于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基金专户中,用于安全奖励。 (七)奖金来源:从生产安全费用中列支146、。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表) 梨园矿长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表序号考核标准和依据评分办法存在问题分值得分考核部门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每月按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备案制度;制订完善煤矿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1.检查基层单位领导工作职责分工和领导任职文件。无配备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扣10分。 2. 每月按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0分)。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或会议记要,缺一次扣1分;有记录无纪要或有纪要无记录一次扣1分。3.建立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备案制度(5分)。落实煤147、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按要求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开展督查,建立有煤矿从业人员档案。检查档案和督查记录。没有建立档案本项不得分,煤矿从业人员档案不全扣3分;煤矿从业人员档案没有及时更新扣2分。4.制订完善煤矿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5分)。检查预案和组织演练记录。未制订预案本项不得分;制订预案未组织演练扣2分。扣分只扣本项应得分值,扣完为止。302生产矿井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技改矿井原煤产量不超过设计产量的10%。1.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10分)。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劳动定员规定,完成煤矿企业生产能力核定、劳动定员核定。实地检查基层生产单位产量情况,发现一处扣148、2分;2、原煤产量不超过控制产量(10分)。检查产量报表。原煤总产量不超过控制产量,超过控制产量10%以内扣5分,超过控制产量10%本项不得分。扣分只扣本项应得分值,扣完为止。 203加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100%。1.所有专业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10分)。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扣0.5分;没有按照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建设扣2分;扣分只扣本项应得分值,扣完为止。204杜绝矿井采掘头面停产整顿;煤矿企业全年死亡人数控制在原煤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全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无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现象,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率100%。 1.杜绝矿井采掘头面停产149、整顿(5分)。根据安检部门检查记录,发现一次矿井采掘头面停产整顿此项不得分。2. 煤矿企业全年死亡人数控制在原煤百万吨死亡率0.3以下;全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0分)。死亡人数超1人此项不得分;原煤百万吨死亡率超过0.3低于1.0扣5分,超过1.0扣10分;发生一人次一级非伤亡事故扣1分;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5分,发生一起3人以上轻伤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1人较大重伤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2人以上重大事故此项不得分。3.无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现象,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率100%(5分)。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责任人员处理档案。发现一次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此项不得分;对事故责任人没有按150、处理意见落实的,发现一人扣1分,扣分只扣本项应得分值,扣完为止。30合计二十六、长虹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对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梨园矿安全管理精神,结合长虹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长虹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均为监督考核的对象,均适用本制度。 三、长虹公司安全管理内部实行层次管理及考核体制,安全管理分为决策层、监管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四个层次。(151、一)决策层是指长虹公司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长虹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二)监管层是指长虹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对安全生产负业务保安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三)管理层是指长虹公司所属的各区队,负责本层次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层次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四)安全管理各层次行政正职是本层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层次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各安全管理层次必须为上一级管理层次负责。四、考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梨园矿及长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五、监督考核组织形式和方法(一)由公司负责组152、织实施。(二)采用动态与综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每月由组织,各业务保安部室参与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同时,对各单位、各部室日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相关业务保安责任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作为月底考核的依据;每月25日前由各业务科室提供业务检查、考核信息(如机运部提供当月查失爆情况、通风防突部提供综合防尘检查情况、生产调度室提供干部跟带班汇报情况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一并纳入总分。每月综合汇总考核评分情况,并在每月第一个安办会上通报公布考核结果。六、考核与责任追究(一)考核以被考核单位和被考核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考核结果与季度安全奖金挂钩。(二) 监管层和管153、理层存在有下列情况的,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上级有关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不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安全工作的。2、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重点不突出,矿井主要生产系统、生产区域,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力,导致存在重大隐患的;不按规定要求审理工程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出现工程设计不合理,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和针对性不强的。3、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内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制定安全整治工程计划或安全整治工程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的;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安全154、整治工程计划措施保证而组织生产的。4、不能完成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专业达标计划和影响梨园矿达标规划完成的。5、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 6、人事、财务、计划、物资供应等部门不能按安全生产要求提供人、财、物供应保证而造成重大隐患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三) 执行层的考核由管理层根据中平能化集团以及梨园矿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二十七、长虹公司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为了保证煤矿井下安全生产顺利井行,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井口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2、凡入井人员155、必须自觉排队接受检身。3、凡入井人员必须穿戴整齐。4、凡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5、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6、井口工必须清点入升井人员人数。7、对入井人员严格搜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井。一经发现除罚款100元外,建议开除。8、严格设备入井制度,严禁井下设备私自打运平地,若发现一律扣留,并按偷盗论处。(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接待、井口工认真负责,严格清点。2、监督检查入井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及瓦斯便携仪,严禁喝酒和带烟草、点火器材人员下井。3、维护入井秩序,做好检查出入井人员验证工作。4、忠156、于职守,严格制度,坚持原则,不徇私情。5、所有入井人员每班必须到安全接待站报名登记,同时登记区队工作区名称,否则不发矿灯。6、入井人员出井后必须到安全接待站报名登记,否则当班无工或无班。7、安全接待人员,每班必须上报入井、升井人数,同时上报清点每个工作区多少人,交接班时对上一班无升井人员的井下分布情况及姓名必须交接清,由下一班重新进行登记。8、接待人员。每班把入井人数及工作区分布统计情况,每班一式两份上报。二十八、长虹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157、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要求,提高长虹公司抗灾防灾能力,减少事故损失,达到快速有效处理事故的目的,特制定长虹公司长虹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培训教育(一)长虹公司每年必须根据所属生产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由长虹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要上报集团公司批准生效。(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对长虹公司井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并制定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方案。(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经集团公司批准后,长虹公司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并考试,使每位员工熟练掌握每种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避灾158、自救知识及应急救援处理措施,熟悉避灾路线。二、 应急准备(一)长虹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决策与指挥。组 长:张光伟 赵军政副组长:苏臻 陈建国 王武利 闫会永 邵龙喜 王学立 赵长兴 孙来宾 韦安民 张自学 成 员:路占正 冯奇 李炳辰 陈全福 郭新伟 郭振良 冯朝辉 徐智辉 安玉辉 冯占国 胡正武 申周娃 米社朝 冯爱国 蔡振营 重大事故由上级领导和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一切行动听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二)公司调度室负责与梨园矿领导、生产职能科室负责人、医院及救护大队、集团总调度室的联系工作。(三)各相关职能科室要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三)159、公司必须建立井上和井下救灾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救应急救灾的物资与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与设备齐全、完好。应急救灾物资与设备要及时补充更新,严禁挪做它用。三、 应急响应与救援(一)事故发生后,发现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就近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相关职能科室、医院、救护队及梨园矿调度室,同时调度室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现场人员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必须迅速查清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救援状况等,并迅速160、组织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梨园矿长虹公司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现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急措施,公司调度室做好记录,事故抢险单位和救护人员严格执行。 (四)在参加井下抢险救灾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抢险救灾人员方可参加井下救灾工作,但必须有保证参加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五)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灾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才可入井。(六)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事故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井口信息站、井口值班人员、灯房值班人员、调度室值班人员配合共同完成。(七)在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装备、161、材料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解决。(八)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退缩、逃避,积极组织好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减小灾害损失。(九)辅助救护单位负责配合梨园矿救护队做好现场保护、向导、遇难人员的救治、安全措施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十)公司调度室负责组织人员将伤员转送医院或通知医院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十一)救护人员的行动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动,遇到遇难人员应本着“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十二)对未按要求组织抢险、拖延或不按指挥部指令行动的人员和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62、十三)长虹公司每年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一次演习,对演习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二十九、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矿井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瓦斯、煤尘、水灾、火灾、提升运输及顶板事故,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各科室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二、每年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测、技术、安检等有关部门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上报梨园矿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结合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全文传达贯彻到每一名下井职工,使每一名下井职工都163、能学习了解计划内容,熟悉避灾路线和灾害处理方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及格的职工,不准下井。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完善。五、井所属开采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发生变化,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测、技术、安检等有关部门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六、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一)防火管理制度根据煤样鉴定情况长虹公司煤尘可能有自然发火现象,但我井的防灭火主要防止外因火灾,其防火管理制度如下:一、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理系统每隔10164、0米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一个消防水池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具体措施。二、进风井口设防火门,防火铁门必须易于开启,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提升运输和行人通行。并定期检修。三、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暧,井口风硐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四、井筒,井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皮带运输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料支护,在井下和井口严禁使用灯炮取暖,电炉和其它明火取暖,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室。五、井下和井口房165、内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循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2、电(气)焊作业的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并配备不少于两台灭火器。3、在井口房,井硐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4、电气作业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的顶部和支护背板后边无瓦斯积存时,方可作业。5、电(气)焊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并应设专人在工作地观察一个小时,发现异常,立166、即处理。6、井下使用的易燃物品必须装入盖严的专用容器内,由专人押运至地点,剩余的必须及时送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至地面,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硐室内。六、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1、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2、消防材料库的材料按规程规定配置,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七、井下要害部位按规定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八、每季度对井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井口严查入井人员携带火种入井,施行严格验身制度,杜绝火种入井。十、电气设备坚持完167、善“三大”保护,严禁出现羊尾巴、明接头,杜绝失爆。(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最大限度的降低职业病,预防煤尘的燃烧和爆炸.特制定本制度一 、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由矿组织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二、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1、 防止煤尘积聚的措施(1)增加煤体内的水份,减少煤尘的生成,一方面可采用水封爆破,一方面可以使用水炮泥爆破;(2)扑捉浮尘,冲洗落尘,在井下集中生产的地点,综采工作面,溜子、皮带机头及其它转载点,采掘工作面等都设置喷雾装置,喷雾洒水.同时还应定期冲刷巷道.矿车完好不漏煤,煤仓不准放空漏风;(3)合理控制风速.防止168、煤尘飞扬。三、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1) 消除煤尘的爆炸性,加强喷雾洒水.(2) 防止一切非生产性火源的产生,如烟草.火柴等,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源必须加强管理和控制.四、综合防尘措施(1)采用湿式凿岩即水打眼的方法.(2)在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使用喷雾洒水.(3)通风排尘和净化风流.(4)一线职工还要做好个人防护.(三)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保证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瓦斯管理制度,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一 、瓦斯等级鉴定矿井每年必须组织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鉴定工作。并将结果上报上级审批。二 、“ 按照安全规程”规定,对瓦斯的169、检查不得少于3次。对可能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巷道。检查次数由矿井技术负责人临时决定。对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三、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检查排板及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瓦斯超限地点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四、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日审阅。五、矿井总回风或一 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5%,公司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矿总工程师。六、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管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170、炮。1、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2、采掘工作在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井技术负责批准,进行处理。3、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七 、 送电的安全措施,所有地点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并证实无危险的,方可恢复工作。八 、 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工作,在恢复通风前,首先171、必须检查瓦斯,证时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扇及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复电。九 、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十 、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 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应制定安全措施,报矿井技术负责人审批。十一、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入井。井下禁止使用明火。井下进行电焊作业,需经报批。十二、 井下电器设备严禁失爆。(四)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水工作是保证煤矿生产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长虹公司安全工作重中之重为了达到安全生产,预防水害,顺利完成172、安全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1、 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工作,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的日常管理工作;2、 建立健全水害隐患分析及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提出防治措施,报公司总程师批准后,对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措施,要及时上报审批;3、 在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4、 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回采之前,必须采取钻探,物探等手段放水泄压查清水文地质情况;5、 地测人员应根据已查清的水文地质资料,提出情况分析和防范意见,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只有确认无透水危险时,方可掘进或回采;6、 受水害威胁矿区相邻矿井的隔离煤柱,必须按矿井水文地质规173、程的有关要求留设,并在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一并提出报批,不经有关上级批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采动和破坏;7、 矿井排水设施包括水仓,水泵,排水管道及配电设备等。必须按设计规定配套。排水设施除保证一般的排水能力外,同时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增设适量的抢险泵房;8、 必须按规定定期清理水仓,检查维修好排水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9、 完善井下的防水设施,按煤矿安全规程建齐防水闸门和水闸墙,保证矿井和人员安全,防水闸门应由分管总经理负责,每年进行两次关闭试验,平时要有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河床和汛期雨水的影响,要制定出综合性的治174、理措施,在进行采掘活动之前认真处理,严防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五)综采工作面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综采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作出如下规定:一、 综采队当班队干必须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二、 班组长必须做到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各项工程,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如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指定专人处理。三、 工程质量验收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对于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四、 综采工作面由开始回采直至采空区大顶冒落结束为止,为工作面初次放顶。工作面初次放顶除在编制采面作业规程过程中进行详细论述外,还要制定初次放顶期间的技术措施和安全组175、织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五、 对于需要人工局部强迫放顶的坚硬工作面顶板、其放顶的具体位置、面积、炮眼布置、装药量,加强现场管理的方法要求等,都要在初次放顶的措施中加以论述和规定。六、 要加强综采工作面事故多发区(点)的管理。综采工作面事故多发区(点)多发生在上下两端安全出口,风机巷两巷的二十米超前支护区、工作面局部地质构造带处,顶板周期压力集中区,顶板破碎带、淋水区、老巷(空)区等这些区(点)往往是综采工作面管理较簿弱的环节之一。对于以上的地区(点),综采队主管技术员都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可能发生问题的应变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严格执行。在事故多发区(点)还176、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七、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时交接清楚生产、安全情况和应注意的事项。(六)开拓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开拓掘进巷道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开拓掘进巷道顶板管理标准:一、开拓掘进巷道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有关炮眼布置的规定进行放炮,严防崩破顶板,保证顶板的完整。二、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有关前探支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临时控制顶板,严禁空顶下作业。三、必须严格工程质量的管理,不得有不合格的工程出现。四、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积极处理不安隐患。五、各单位正职要把顶板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定期对巷道内的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六177、各业务科室定期对巷道内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分,达不到标准的对各单位正职扣除当月安全奖金。三十、长虹公司安全分析预警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机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特建立生产安全分析预警制度。一、矿井灾害预防管理(1)各原煤生产单位认真辨识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建立台帐,分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并针对危险源一旦失控可能造成的事故、灾害,分别制定相应的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2)各业务科室,要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台帐,加强业务保安178、工作,督促隐患整改,控制风险,防范事故。二、灾害监控与分析(1)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现场隐患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矿井地质水文信息、矿压监测信息、自燃灾害预警信息和各种监测数据等的综合分析工作。(3)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矿压监测、矿井水文监测应用和完善,并抓好顶板事件、防治水事件、火工品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4)监控中心负责利用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CO气体、甲烷气体、风速、温度及主要风门的监测监控,负责抓好有自燃发火倾向区域的束管监测管理,并抓好防灭火事件、瓦斯煤尘事件、通风系统事179、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5)机运部负责主扇运行监控系统的应用和完善,并抓好运输提升事件,供电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6)地面火灾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公司调度室、保卫科共同负责。(7)顶板事件、防治水事件、火工品事件由生产调度室、技术部、保卫科负责;防灭火事件、瓦斯煤尘事件、通风系统事件、煤与瓦斯突出事件由负责;运输提升事件、供电事件由机运部、机电队负责。地面火灾事件由保卫科负责。特别重大隐患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向矿、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逐级汇报。三、预警信息发布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对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180、研究通过后,必须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并利用手机或程控电话等通讯设备第一时间发布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向井上下各工作地点(各生产车间)发布预警信息,防止事故扩大化。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防止出现应急事件时不能及时沟通。四、预警级别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分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井级、矿级二级预警机制。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五、预警响应发出事故预警后必须有相应级别的响应,即:井级响应:对于波及范围小,无人身伤亡未造成较大损失,井能自行消除的突发事件,或波及范围较大,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181、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启动井级预警体系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矿调度指挥中心。矿级响应:对波及范围大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启动矿级预警;并向集团公司请求救援。六、责任追究与奖惩(1)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中,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在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或集体及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七、预警效果检验(1)各基层单位、机关各业务科室要对安全预测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对采取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安全部门要对预182、防措施执行中效果不好的,及时进行纠正,督促责任单位重新制定预防措施,保证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提高安全预测的可靠性。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三十一、长虹公司应急避险“六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管理,完善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促进安全生产,现结合长虹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必须建立完善的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在矿井发生灾变时,为井下重点区域提供饮用水的系统,包含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下称“系统”),系统质量标准183、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条 系统必须保证24小时有水。第三条 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三通及阀门外。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设置供水阀门。 第四条 井下供水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加强维护,保证正常供水。第五条 系统的建设完善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有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设计,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图。要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论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六条 采掘工作面设计、施工时必须同时设计供水施救系统。供水管网要有专项设计,对水源、水量、水压、管径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供水方式、管路的敷设、安装方式。 第七条184、 供水方式尽量采用静压。采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备用泵。根据用水地点水量、水压要求,进行局部增压、降压调节。 第八条 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正常供水。供水管网的水源应符合清洁饮用水的标准(水质符合饮用水的标准)。第九条 供水管网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第十条 供水管网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第十一条 供水管网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第十二条 供水管网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第十三条 供水管网装置具有185、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第十四条 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第十五条 系统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防尘水池容量、贮水量、水质符合要求,寒冷季节,地面水池要有防冻设施。地面供水管路要有防冻措施。第十六条 系统具有过滤水源功能。灾变时,提供饮用水标准。第十七条 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第十八条 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宜具有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水质监测功能,系统应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第十九条 系统要求除了日常在采掘作业地点及灾变时人员集中场所能够提供水源的要求,当发生事故时,系统要为被困人员在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186、提供应急供水,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为救援创造时间。第二十条 在防尘供水的基础上,根据井下作业人员相对集中的情况,合理扩展水网,以满足供水施救的基本要求。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附近移动式救生舱和采区上下山固定式避难所,必须敷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内、避难硐室、压风自救处、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及回风道有人作业等处并设置供水阀门。第二十一条 供水管路主管路(井筒和大巷) 管径为150mm及以上、干管(采区上下山)管径为100mm及以上、支管(采掘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管径为50mm及以上。第二十二条 系统图上详细标注地面水池位置(水187、池标高、容量、水源)、管路安设地点、管路规格、长度、三通阀门类型、位置(压风自救处、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及回风道有人作业等)、移动式救生舱和采区上下山固定式避难所位置(埋管位置、管长、管径、埋深)、等。系统图力争能够实现用不同标识、模拟图形或颜色、数据,动态、实时显示井下供水管路、三通和阀门位置及埋管分布情况,并能动态模拟显示整个供水管网系统的系统参数(如管道压力、流量)、供水等情况。第二十三条 供水管路的敷设和三通及阀门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在移动式救生舱和采区上下山固定式避难所应设置供水188、阀门,在机电硐室安装一组供水阀门。宜考虑在压风自救就地供水,安装供水阀门。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第二十四条 供水施救管路水平、牢固,安装。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第二十五条 供水施救部件齐全完好,阀门手柄方向一致,且与主管平行。供水管道阀门距巷道底板一般1.2-1.5m以上。第二十六条 供水点前后2m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第二十七条 永久性供水管路应设在支护完好的巷道内,尽量避开破碎构造带和集中压力带,以防止管道被砸坏。第二十八条 供水管路一般不同电缆敷设在同一巷帮,若与电缆敷设在巷道一帮时,必须敷设在电缆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第二189、十九条 在工字钢棚支护的巷道内安设供水管路时,可将吊挂钩固定在工字钢棚上;锚网支护巷道,可将吊挂钩固定在锚杆托盘上;锚喷支护巷道,必须预先施工吊挂眼,设置托管梁或吊挂钩;倾斜巷道安装直径108mm及以上的管路时,必须先安装托管,其间距不大于5m。在管路敷设的地点遇有躲避硐或绞车硐室,应将管路在该地点设置一个倒“U”过门,以方便绞车的使用和人员进出躲避硐。第三十条 供水管路进入移动式救生舱或固定式避难所之前要安装过滤水装置,并提供管路保护(如5-100米前在底板深埋或用高压胶管,埋管符合要求)。第三十一条 建立完善的供水管路管理台帐,详细记录井下管路安设地点、管路规格、长度、三通阀门种类、数量位190、置、安装时间、完好状况等。第三十二条 系统图上水池位置、管路安设地点、管路规格、长度、三通阀门(类型)、移动式救生舱和采区上下山固定式避难所位置与实际相符。采掘变化,系统图及时填绘。第三十三条 供水管路的安装与撤除、系统检修与停水,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同系统管理部门共同处理。第三十四条 供水施救实行挂牌管理(供水管路编号,三通阀门小牌板),明确维护负责人。第三十五条 不断完善供水管路,及时更换管径不符合要求、和腐朽承压不能满足要求的管路,随采掘延伸及时完善管路。要加强对供水管路维护,进行定期刷漆除锈。阀门及时上油,采取措施保护好供水管路,不得出现跑、冒、191、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及时维护过滤水装置,保证正常使用。第三十六条 必须明确管理机构及区队,配齐维修与管理人员,制定考核办法,做到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日常管理,保证系统运行可靠。第三十七条 建立供水管路检查制度,供水施救实行周检(可以利用技术等手段定时检查),有周检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供水施救安全评价。对管路系统检查,模拟灾变(调度供水),供水施救进行评价。要有评价报告和评价结论,评价分为“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可靠、基本可靠、持续改进”三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相应的处理。达到“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行有序”的要求。第三十八条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工程未严格设计审批的,对单位罚款5192、0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第三十九条 一处移动式救生舱和采区上下山固定式避难供水施救管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的,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第四十条 一处因供水管路安设吊挂不符合规定、维护不到位、违章操作损坏供水管路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第四十一条 一处供水管路管径、水量、水压不符合规定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第四十二条 发现一处供水管路跑、冒、滴、漏现象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第四十三条 系统出现异常造成停水,30分钟仍不能恢复正常供水的,对单193、位罚款3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对单位战线分管领导罚款500元。第四十四条 对系统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的单位,每季度给予适当奖励。二、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提升我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以及科学、有效地管理我井网络通讯正常流畅,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管理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194、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5、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6、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7、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8、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195、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9、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10、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二、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196、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三、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制度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197、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四、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2、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3、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198、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4、各使用部门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中心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设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5、任何单位不得未经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6、移动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到信息中心更换。通讯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费中扣除。7、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通讯缆线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199、回撤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回撤缆线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8、信息中心电话班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监督通讯相关设备、缆线的使用情况。对不按标准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五、机房设备日常维护制度1、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月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 2、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200、包括低值易耗品、软件及资料)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外部门或单位需借出设备及物品,应有我井证明和经手人签名的借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机房工作负责人才能开具放行条。 3、 外来人员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本中心管理人员在场。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否则后果自负。4、 工作人员要将来访人员情况及时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有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但严禁在机房内游艺或进行非业务活动。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机房内长时间逗留。 5、 机房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上班时密切监视我井网络的工作情况,防止黑客袭201、击,做好每天的数据备份,不得无故脱离岗位。下班时,要做好交接班记录,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6、 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检查网络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 7、 保持机房安静,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 三、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煤矿所有矿井必须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要求。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特制订压风自救管理制度。一、压风机的供风压力和风量能满足井下各用风地点最大用风要求。二、空气压202、缩机应设置在地面,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三、 矿井压风主干自救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无缝钢管,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两巷的压风自救管路直径不小于50mm无缝钢管,其它分散需用地点不小于25mm无缝钢管。四、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五、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管路内外必须进行防腐处理,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六、压风自救系统必须能够抵抗高压冲击,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漏风或自救袋破损现象。 七、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八、 压风自救系203、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保证在0.30.7 MPa。在0.3 MPa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排气量应在100150 Lmin范围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70分贝。九、每个工作面的作业工程中必须有工作面所需压风的最大需风量,靠近工作面一组压风自救所需压风能力符合规定。十、压风自救袋的安装高度应1.4m -1.6m,开关位置便于操作,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十一、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巷道内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十二、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最多每隔6m固定一次,岩巷段204、采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压风自救系统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系统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十三、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汽水(油)分离器;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系统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油)分离器,并保证完好。十四、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能保证系统正常使用。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十五、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必须有醒目的反光警示标志,以便提醒人员避灾使用。十六、压风自救装置下井安装前须检查是否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十七、井下压风自救系统主干管每季度检查维修一次,采区内主管路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工作面管路每天检查一205、次,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确保灾变时能可靠使用,并有记录。十八、各部门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运送物料时不得损坏压风自救系统。十九、所有应对入井人员进行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员工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二十、压风自救装置安装质量不合格,对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对战线领导罚款100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分别罚款500元。二十一、 压风自救装置发现一处不完好,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二十二、 未按规定对压风自救装置进行206、检查和维护,对单位罚款5000元,对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二十三、每季度对压风自救装置进行检查验收,对压风自救装置管理规范,评分得到优良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基金由罚款基金中列支。四、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我井已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此系统实现全矿井覆盖,对所有下井职工进行实时人员精确定位,移动跟踪。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对下井人员进行统计,查询事故现场附近的人员信息,快速确定人员的准确位置,帮助指挥人员制定应急方案,以便及时有效地开展搜救工作。此系统采用无线射频技术,每位下井人员必207、须配备矿用人员定位识别卡,下井人员只需佩戴此识别卡便能精确确定该人员位置。为使该系统稳定可靠、连续不断的运行,以便更好的为我公司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职责范围1.为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业务负责科室,协调全井定位系统管理工作。2.调度室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3.当需要事故追查或追究违章人员时,可对井下人员、线路、分站进行检查。4.负责统一管理发放识别卡。并将矿灯号、人员名单与识别卡号对应进行记录。对坏卡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负责识别卡安装、更换等工作。5. 监控室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及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及时对变动人员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准确性,负责井下分站安装208、,调整及维护工作。安全信息接待站负责井口大屏管理工作。6.其他单位及个人对各自管辖区域或工作场所内的分站设备、通信线路有监护,保养的责任。负责提供准确的人员信息,并在人员信息变动时及时与相关负责单位联系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二、管理规定:1. 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实行一人一卡制,严禁私自拆卸识别卡。对于有灯无卡,私自拆卸的,处以50元罚款。人为损坏,丢失等照价赔偿每卡200元。严禁一人携带多个识别卡入井,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对当事人处以每卡100元的罚款。2.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我井各单位、各部室如出现人员调动或工种变化等个人信息变更的及时与联系,若出现个人信息与大屏显示不符又不及时更改209、的,一经发现处以50元的罚款。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更换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的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4.安全信息站工作人员发现识别卡故障的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方能允许下井,同时,要对故障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5.各单位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识别卡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同时要教育职工形成自觉性,每次上下井都要到对本人的识别卡进行校对,发现识别卡不正常的,必须立即联系安全信息站工作人员给予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方能下井,否则将以损坏识别卡给以相应处罚。6. 监控室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责任单位每天查看定位系统及大屏运行情况。如发现线路不通、分站损坏、大屏显210、示不正常等问题及时处理。7.监控室负责调度室主机系统及井口大屏显示系统使用,维护及信息更新,信息更新原则上一月更新一次。对下井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一经发现处以每次100元罚款。8.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采取区域管理制度,若在各单位辖区内出现分站人为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各施工单位对人员定位系统通信电缆有保养维护的责任,若出现线路丢失或损坏的追究该单位责任。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追求主要领导的责任。9.对于严重破坏人员定位系统并导致其无法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由汇报井有关领导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211、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制度。一、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符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标准。二、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施、设备、措施符合要求。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三、永久避难硐室设置在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四、临时避难硐室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五、可移动式救生舱安装在合适位置。六、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212、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七、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方案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优先建设避难硐室。八、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1)具备自备氧供氧系统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供氧量不低于0.5升/分钟人,处理二氧化碳的能力不低于0.5升/分钟人,处理一氧化碳的能力应能保证在20分钟内将一氧化碳浓度由0.04%降到0.0024%以下。在整个额定防护时间内,紧急避险设施内部环境中氧气含量应在18.5%23.0%之间,二氧化碳浓度213、不大于1.0%,甲烷浓度不大于1.0%,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0.0024%,温度不高于35摄氏度,湿度不大于85%,并保证紧急避险设施内始终处于不低于100帕的正压状态。采用高压气瓶供气系统的应有减压措施,以保证安全使用。(2)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在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能够对避险设施过渡室(舱)内的氧气、一氧化碳,生存室(舱)内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湿度和避险设施外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进行检测或监测。(3)按额定避险人数配备食品、饮用水、自救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及急救箱、照明设施、工具箱、灭火器等辅助设施。配备的食品发热量不少于5000214、千焦/天人,饮用水不少于1.5升/天人。配备的自救器应为隔绝式,有效防护时间应不低于45分钟。九、各紧急避险设施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2,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1。十、紧急避险设施与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215、。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氧气,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米3/分钟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专用接口和供水阀门。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十一、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规格和种类,井巷中应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识,以方便灾变时216、遇险人员迅速到达紧急避险设施。十二、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及时补充或移动紧急避险设施,完善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十三、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十四、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特殊情况下确需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积聚、煤层自燃的措施。永久避难硐室应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临时避难217、硐室应在服务期间避免受采动损害。十五、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两道门之间为过渡室,密闭门之内为避险生存室。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门墙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过渡室内应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的净面积应不小于3.0米2;临时避难硐室不小于2.0米2。生存室的宽度不得小于2.0米,长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生存室内设置不少于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单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永久避难硐室218、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2.0米,每人应有不低于1.0米2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1.85米,每人应有不低于0.9米2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十六、避难硐室防护密闭门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兆帕,应有足够的气密性,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门墙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米,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利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过渡舱作为临时避难硐室的过渡室时,过渡舱外侧门框宽度应不小于0.3米,安装时在门框上整体灌注混凝土墙体,四周掏槽深度、墙体强度及密封性能要求219、不低于防护密闭门的安装要求。十七、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米。配备自备氧供氧系统,供氧量不小于24小时。十八、接入避难硐室的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的各种管线在接入硐室前应采取保护措施。避难硐室内宜加配无线电话或应急通讯设施。十九、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二十、避难硐室施工中应加强工程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避难硐室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二十一、选用的救生舱应符合有关220、标准规定,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应符合所服务区域的特点,数量和总容量应满足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二十二、救生舱应具备过渡舱结构,不设过渡舱时应有防止避险人员进入救生舱内时有害气体侵入的技术措施。过渡舱的净容积应不小于1.2米3,内设压缩空气幕、压气喷淋装置及单向排气阀。生存舱提供的有效生存空间应不小于每人0.8米3,应设有观察窗和不少于2个单向排气阀。二十三、救生舱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气密性。舱体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兆帕。在+50020帕压力下,泄压速率应不大于35020帕/小时;舱内气压应始终保持高于外界气压100500帕,且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二十四、救生舱应选用抗高温老化、无腐221、蚀性、无公害的环保材料。外体颜色在煤矿井下照明条件下应醒目。二十五、救生舱的设置地点和安装应有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在安装救生舱的位置前后20米范围内煤(岩)层稳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通风良好,无积水和杂物堆积,满足安全出口的要求,不得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和通风。二十六、接入救生舱的矿井压风管路、供水管路及通讯线路应采取防护措施,具有抗冲击破坏能力,管路与救生舱应采用软联接。二十七、救生舱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和试运行,满足要求后方可通过验收。二十八、拆装、运输和移动救生舱时应有保护措施,编制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拆装、运输和移动过程中不损坏救生舱。救生舱移动222、后应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和功能测试。二十九、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备。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每天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设置巡检牌板,做好巡检记录。煤矿负责人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日常巡检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每年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223、理等。三十、经检查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三十一、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设计、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三十二、每年年底前将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上级安全部门书面报告。三十三、煤矿企业应将了解紧急避险系统、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相关区域的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三十四、煤矿应224、当每年开展1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六、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 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规定。2、 矿井监测室每年必须编制下年底监测装备、备件补充计划,抱矿通风部门和总工程师审批,矿财务部门对落实资金计划负责。3、 煤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局扇开停传感器,以便对局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4、 所有被瓦斯电闭锁的总开关的负荷侧,都必须安装设备开停传感器,以便对被控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视。5、 凡未按规定装齐监测装置的工作面不得开工生产,不论何种原因造成井下瓦斯监测、断电不能正常工作时,被监控的工作面必须立即停电停产。井下监测225、装置故障后,必须在八小时内予以修复,检修期间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执行情况。6、 监测室必须配齐专用调校装置和标准瓦斯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必须使用新鲜空气、标准气样和流量计,同时还必须检验断电是否灵敏可靠。7、 瓦斯检查员发现负责区域内安全监测装置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有权立即停电停产,同时向井通风调度及时汇报。8、 监测室必须有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处理井上下出现的故障。9、 巷道贯通和采面结束而需要回收的瓦斯传感器,井通风主管部门必须下达书面通知。其地面中心站定义文件信息必须至少保留一周才允许被删除。10、 监测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有完备的电源保护装置,如交流稳压电源、UP226、S,备用计算机系统故障后必须立即修复。11、 监测系统中心站值班员在可知的停电前和得知井下发生瓦斯事故后,必须首先进行存盘操作,以便及时保存数据。12、 监测系统每月必须进行一次通讯质量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处理,主、备计算机系统每月还必须进行一次倒机。13、 凡发生井下监测装置丢失、破坏,井要立即组织追查处理,并在三日内将追查处理结果上报矿主管部门。14、 监测室每月必须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交流维护修理经验,促进业务素质的提高。15、 凡下井区队长、班组长、工长、打眼工、流动电钳工、在回风流工作的绞车工以及放炮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16、 携带式瓦斯报警检测仪器的维修人员一周内必227、须使用标准气样和流量计对仪器调校一遍,不完好的仪器严禁发出下井。发放人员每班必须向井通风调度汇报各施工单位的领用情况。17、 中心站值班员必须认真详细地填写系统运行、记录发现异常、故障、超限及处理情况,并及时按规定向井、矿主管部门汇报。18、 矿井监测室必须建立包机责任制,把设备包到人,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三十二、长虹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抵押制度为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实行质量标准化责任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特制定梨园矿长虹公司质量标准化抵押制度。一、参加抵押范围生产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总工程师,分管生产、采煤开拓、机电和228、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部、调度室、通防部、技术部、机运部、综合办公室、经营管理部、政工部负责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人员以及各队的队长、副队长、班组长。二、抵押金额公司领导每人抵押5000元,部室、区队正职每人抵押3000元,副部长和副队长每人抵押2000元、班组长1000元。三、考核与兑现周期实行每月考核,半年综合评定兑现。四、抵押兑现办法实现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规划目标的单位,按抵押金额兑现;未实现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规划目标的单位,没收参加人员抵押本金。五、质量标准化抵押金由个人交纳,由各单位集中上交矿财务科,纳入安全奖励基金。兑现时从矿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229、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管理责任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矿井动态达标,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全矿井质量标准化按省一级标准执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各专业均按一级考核,要求专业得分在 90 分以上,管理制度健全,资料齐全。 二、专业战线考核 1、 每月对各专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一次全面验收, 要求各专业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资料齐全。 2、各业务室每月要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当月质量达标计划,保证专业得分在90分以上。对下属各区队每月要进行三次验收,月底验收得分占总得分不得超过50,主要得分应在平时的动态检查中,每月在本战线内部评出一个最佳区队。230、 3、季度经梨园矿验收,矿井得分为梨园矿第一名时,按下列标准对专业进行奖励,矿井得分为梨园矿第二名时,按下列标准的80%对专业进行奖励(奖励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中执行)。 1500元:技术管理专业 机电运输专业 地测专业 调度专业 2000元:开掘专业 通风专业 综合管理专业 4、 完成当月上报梨园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对施工队奖励1000元/项,对责任部室奖励300元/项,对施工队和责任部室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否则,按相应数额的50进行罚款,并承担梨园矿相关罚款。 6、 当月上报梨园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计划全部完成时,对奖励1000元, 7、 专业得分为梨园矿最后一名,对业务科231、室罚款2000元,科室正职罚款400元,副职罚款200元,连续得分最后一名加倍处罚,并对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有关区队长在全矿井通报批评。 8、采煤战线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验收三次,上、中、下旬验收占本月得分的30,资料管理占10,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战线罚款2000元(出现不合格工程双重考核)。9、 掘进战线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验收二次,中旬占40,下旬占50,资料占10;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战线罚款2000元;8、其它战线(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安监)每月验收一次, 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战线罚款1500元。 三、日常考核 1、对采煤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232、计划,工程质量不合格,每次罚款 2000 元;(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 1000 元;(3)、工程质量优良,每次奖励 2000 元。2、对掘进队考核(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煤巷工程质量不合格,按验收时的 进尺数(月底验收全月进尺),罚款 20 元/米;(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 10 元/米;(3)、月底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根据当月进尺数,按 20 元/米奖励。(4)、对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验收奖罚,按煤巷掘进工作面奖罚数额二倍执行。(5)、对不经验收的工程(包括扩修、维修、拉茬等),月底按不合格工程考核。(6)、凡掘进的运输巷,在工程移233、交前,由安监科、机电运输部、开掘科、总办室会同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进行复查。如有巷道跑线而影响设备安装,经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0 元/处,并对责 任人进行处理。(7)、巷道开门、贯通、变向、起坡等掘进过程中跑中、腰线的, 加倍处罚。 3、对机电队考核(1)、对机电硐室每月验收一次,完成达标计划的硐室,每次奖励 1000 元,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次罚款 1000 元;(2)、对新安装项目(硐室、运输线)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次罚 款 1000 元。 (3) 因特殊原因不需要保持或无法保持的项目, 队必须写出申请, 经主管安全生产副井、机运部批准后,方可不考核。 4、对运输队考核 1)轨道线234、路、道岔: 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线路按分段 (每段 200 300m),道岔按分号排列,每年至少达标 1 次,按月下达计划参照轨道 线路和轨道道岔相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 500 元/项;(2)、电机车:对井下使用的电机车按半年达标一次,循环达标列 计划,参照电机车完好标准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 500 元;(3)、矿车:矿车完好率必须达到 85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 款 500 元;(4)、上述三项月底验收达到优良品的,每项奖励 1000 元。 5、对通风队考核 每月对通风防尘队考核验收一次,考核分五项局部通风永久风门和永久密闭临时风门和临时密闭监测战线综合防尘战线。月235、底综合平均得分达到 90 分以上(不含 90 分) ,每项奖励 1000 元;否则, 得分为 85-90 分的,每项罚款 500 元;得分为 85 分(含 85 分)以下的, 每项罚款 1000 元。6、对打钻注浆队考核 每月对打钻注浆队使用的钻场考核验收一次,得分达到 90 分以上 (不含 90 分),奖励 500 元/钻场,否则,罚款 500 元/钻场。7、对地测战线考核 (1) 、技术部每月 25 日前(新开门巷道 27日前)向有关部室提供 地质预报,要求所提供资料准确可靠,能指导生产,否则罚款 200 元。(2)、未及时预测预报或预报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500 元,造成事故的经分析后处236、理。(3)、技术部标定巷道中腰线要及时准确,测点间距不超过 50m,对因挂线不准确造成巷道作偏或高、低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 200 元,(4)、因测量资料不准确造成贯通误差超过规定,对技术部罚款 1000 元,若贯通巷道影响使用,返工 10m 以上的,要开分析会,按分析 结果对技术部进行处罚。8、对调度战线考核 1)、搞好业务保安,对上级有关指示、命令、通知及时送交有关 领导审阅贯彻落实。对重大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分析处 理。(2)、做好井下生产调度管理,组织指挥好每班原煤生产及开拓掘 进工作。 3)、做好调度汇报工作,班、日、月、专题、季节性汇报及时、 内容具体、数字准确。(4)237、协助采掘队搞好作业区域水的防治。 上述四项月底验收达到要求的,每单项奖励 500 元,否则每单项罚 款 500 元。 9、平地资料考核 对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安检、政工等科室,凡与质量标准化有关的资料、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合格的单位罚款 100 元/项,集团公司或上级检查通报不合格,对科室罚款 200 元/项。四、强力皮带和采区皮带溜子考核 :(一)由牵头,机电运输等部室参加,每月对各区队所管辖的运输设备不定期动态验收一次。 (二)根据验收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 1、采煤战线、掘进战线皮带、溜子运输线,按队综合考核,按部加权平均。 2、强力皮带按单部考核。 3、各队每月十日238、前向报自查验收情况,否则罚款 200 元次。 (三)奖惩1、在采煤战线中评出最佳运输线,被评为最佳运输线的区队奖励 500 元部(最佳运输线单台设备得分不低于 90 分) ,机电队长奖励 50 元部。 对低于 85 分区队罚款 500 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 50 元部。2、在掘进战线中评出最佳运输线,被评为最佳运输线的区队奖励 500 元部,机电队长奖励 50 元部(最佳运输线单台设备得分不低于 80 分) 。对 低于 80 分区队罚款 500 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 50元部。 3、强力皮带单部考核。 强力皮带单部超过 92 分,并且不低于年内最好纪录,对队奖励 2000 元 部,对队长奖励 239、200 元部,对包机队长奖励 200 元部。单部设备低于 92 分,对队罚款 2000 元部(92 分不罚款) ,对队长罚款 200 元部,对包机队 长罚款 200 元部。 4、检查中发现问题,同时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小项罚款。 5、自查出的问题(有据可查)验收中不执行小项罚款。 五、评比办法 1、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奖励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凡当月发生重伤及 以上事故的,参与月底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但不列为奖励对象。 2、文明生产存在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第二次下达书面通知书时,对责任队队长按罚款数额的10%进行处罚,第三次下达书面通知书,对责任队队长按 罚款数额的 20%进行处罚。3、每月由牵头,各240、业务部室参加,对全矿井区队进行 联评,评出矿井月度质量标准化最佳区队两名和最差区队一名,最佳区队分别奖励 2000 元,队长、支部书记各奖励 500 元;最差区队罚款 2000 元,队长、支书各罚款 500 元。4、上级科室检查当天,组织有关部室提前下井预检,对照标准进 行评比。对第一名奖励 1000 元,第二名奖励 500 元,最后两名分别罚款 500 元。5、上级科室检查中查到问题对照安全质量日常检查管理处罚规定加倍罚款。6、奖励从安全质量罚款中支付。7、本制度由、各业务部室落实执行。(三)、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 1、实行风险抵押,全公司副总经理、部长、队长、支部书记、副队长,向公司签订241、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考核对象不同,将考核对象分为四个档次, 一档 6000 元、二档 4000 元、三档 3000 元、四档 200 元。消除死亡事故 对考核对象分别以风险抵押 0.5 倍标准奖励。出现死亡事故没收考核对象风险抵押 100%,重伤事故没收考核对象风险抵押50%,业务科室科长没收风险抵押 20%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执行区队领导工资挂钩考核办法对当月安全生产正常区队分 别给予队长、支书 30%和 20%的上浮工资奖励,对安全生产出现事故的区 队视情况严重程度分别给予 50%和 30%下浮工资处罚。 3、设立全员安全生产奖,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较好,正副科长,队长分别得到 500242、 元至 300 元的奖励。生产一线职工奖励 100 元,辅助队职工奖励 60 元,后勤科室人员奖励 40 元。 4、实行网络建设奖励,对当月网络小组无“三违”成员生产一线职工奖励 100 元,辅助队职工奖励 60 元,网络小组有一人违章资金减半,二人次违章资金取消。 5、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办法 执行 对当月工程质量进行评比验收。 采煤工作面优良品每次奖励 3000 元,不合格工程每次罚 3000 元;掘进面工程优良品每米奖励 20 元,不合格工程每米罚 20 元;最佳运输线每 部奖励 500 元,机电队长奖励 50 元,不合格每部罚 500 元。 6、安全事故与区队工资挂钩,死亡一人次对队罚 243、6 万,没收队长、 支部书记、安全副队长风险抵押 100%;没收业务科室科长风险抵押 50%; 重伤事故没收队长风险抵押 50%,业务科室科长风险抵押 20%并给予相应 的行政处罚。 7、班组长工资与安全挂钩,以班组为单位,当月安全生产正常,对 班长工资的三分之二进行考核, 生产一线班长上浮工资15%, 辅助队长上浮 10%;出现重伤以上事故下浮工资 30%,严重的撤消职务。 8、坚持职工培训奖励,从总工资额中提取 3%做为安全培训奖励, 对考核成绩优异者,给予 30 元至 100 元的奖励。 9、日常安全检查与经济处罚,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执行,分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调度、安全管244、理七项内容进行检查和有关处罚。(四)、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度 为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切实搞好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矿井决定实施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度。 矿井各职能部室(技术部、调度室、开拓部、机运部、)部长为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人,各保安部室行政一把手为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一名副职为质量标准化具体责任人。采掘机运通各区队队长、书记为质量标准化责任人。 战线矿领导为战线质量标准化责任人。总经理、书记为全井质量标准化责任人。采掘机运通各区队,全年有两个月以上标准化达不到规划等级,取消责任人年终评选评优资格。战线矿领导所管战线各职能部室、包保部室、所包区队全年有一个季度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达不到规245、划等级取消质量标准化责任人年终评选评优资格。 矿年度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达不到规划等级,取消质量标准化责任 人评选评优资格。 岗位工种职工全年有三次 (及以上) 违章或不按标准化操作规范、 岗位作业标准及工艺标准作业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为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质量标准化专项投 入制度,主要用于矿井质量标准化项目,为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基金的提取及使用范围 1、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基金的使用,按上月实际产量 5 元/ 吨计算。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5 元/吨煤由矿掌握统一使用。 2、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需要增246、的工程、设备、设施所需投入的资金。 3、现有的工程、设备、设施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而进行更新、改造所需投入的资金。 4、急需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测仪器、仪表所需投入的资金。5、用于质量标准化的学习、培训、宣传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6、改善井下生产场所的工作环境所需投入的费用。 7、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所需的装备、材料所发生的费用。 8、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急需的其它费用。 申报程序 1、各单位分专业认真筛选符合资金投入的工程、设备、设施,列出计划,报、企管部,建立标准化工程项目计划,企管部建立使用资金帐目,报矿领导批准。 2、由和企管部下达项目标准化项目及计划。 项目实施 1、各职能247、部室按照矿审批的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计划,对本系 统业务范围内的项目负责实施过程监督,保证质量,按期完成。负责落实项目的完成情况。 2、各单位要将质量标准化项目,按四定原则组织实施。项目验收 1、每个项目验收结束后,由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峻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矿领导和有关科室。 2、企管部根据各单位计划,及材料使用建立专帐。(六)、精品工程管理办法 1、矿井每月随生产计划制定当月精品工程规划,规划要有项目、 施工维护单位、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 2、各单位对规划精品工程项目要定期检查、验收,并有原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项目、存在问题及扣分情况、验收结果,并有 验收人签字,建档保存。 1248、 单位自检达到精品工程标准的项目, 向申报前,职能部室要至少进行两次动态验收。两次间隔时间不少于 10 日。动态验收记录存档备查。2、 两次动态验收望均符合精品工程标准的项目, 由单位向梨园矿安全质量检查科提出申验报告,报告应附有项目前提条件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扣分情况和验收结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出 具体验收报告。 3、申报项目除符合精品工程标准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采面回采长度大于 50 米。 掘进工作面已掘进煤巷长度大于 100 米,岩巷长度大于 60 米。 符合第二条要求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项目。 设置于采区或水平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永久风门。为矿井、水平、采区服务的机电硐室。249、 验收 1、 精品工程项目验收由组织, 相关业务部室参加,每月组织一次。 2、检查时要依标准要求的项目和程序,选项、选点严格检查。 3、梨园矿验收时,单位要配相应的专业人员参与。参与人员携带仪器、量具应满足验收需要。 4、 所的参加验收人员要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验收记录一式两份, 一份交,一份交被检查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为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标准化水平。高标准、 高起点建设质量标准化矿井,实现矿井本质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提取吨煤 1 元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二、考核办法 (一)全矿井各250、考核部室、区队 1、各单位每月 25 日将本队下月质量达标项目报业务部室,业务部室汇总筛选后,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报,由统一汇总后,下发执行。项目完成后,由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组织验收,通过后每项奖励 300-500 元。连续二个月无报质量达标项目对区队罚款 500 元,科室罚款 200 元。2、质量达标项目由向梨园矿推荐,被梨园矿列为月质量达标项目,按质量完成,一项奖励 1000 元,无完成罚款 1000 元。 3、被命名“月信得过工程”一次奖励 2000 元。 4、 生产部室负责区队按标准完成达标项目每项奖励 300 元,完成质量达标项目对每项奖励 100 元。 5、各区队承包工程、杂活、闭251、子、清煤等,验收一次不合格罚款 200-300 元。 6、 由于工程质量或卫生被矿领导批评一次罚款 200 元, 被梨园矿以上检查指名批评一次罚款 500 元。 7、 由于工程质量造成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机电设备事故影响矿井当班生产扣除当月全部奖励,造成轻伤或冒顶堵塞风流或机电设备事故影响 1-5 小时每次罚款 1000 元。 8、平地质量标准化验收不合格一次罚款 200 元。 (二)采煤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每月对采煤工作面验收三次,工程质量 不合格,罚款 5000 元/次。 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 2000 元,不合理报达标计划对业务部室罚款 1252、00 元/处。 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经复查) ,每次奖励 2000 元。 4、机电设备验收不合格一次罚款 500 元,优良奖励 500 元/部。 (三)对掘进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每月对煤巷掘进工作面验收二次,如 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 20 元/米。 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罚款 1000 元,不合理报达标计划对科室罚款 100 元/处。 3、月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根据当月进尺数,按 20 元/米奖励。 4、巷道存在跑线 0.2 米以上,每次罚款 1000 元,责任科室 100 元。(四)对机电、运输队考核1、运输线验收低于 90 分,罚款 1000 元,高于 253、94 分奖励 500 元/ 部。2、轨道验收,不合格每处罚款 1000 元,电机车、人车不完好 每辆罚款 200 元;矿车、材料车完好率低于 90,罚款 1000 元,完好率 高于 95,奖励 200 元。 (六)对通风队考核 1、对通风队分为三项:局部通风、永久风门和永久密闭,分项 每月验收一次,得分低于 90 分罚款 500 元/个,高于 95 分奖励 100 元/ 个, 此项制度由负责,各业务部室科室配合落实执行。三十三、长虹公司班组长任职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班组管理工作,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堡垒作用,特制定班组长任职管理办法。一、班组长的入职条件:1、经过培训取得254、班组长安全资格证。2、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威信高。 3、熟悉煤矿基本安全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相应的班组管理知识,任职前一年内必须无“三违”、无事故、无违反行为规范。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较高技术、业务管理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5、具有大局意识,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以及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协调、沟通、表达能力。6、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关心爱护职工,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本班职工认同率不低于60%。二、班组长的选拔程序:1、采取竞选方式产生;通过区队班子推荐、公开竞选、公示255、结果的程序进行。选拔的结果按竞选考核名次上报工会办。2、工会办牵头,安全部、调度室、经营部、机运部、技术部、开拓部、政工部、办公室参与,对各区队推荐的班组长按照入职条件进行审核。3、工会办将审核结果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确认。4、工会办将最终结果反馈给所在区队,井工会对当选的班组长颁发聘书,加盖工会公章后生效,班组长聘用期一年。5、同等条件下,党员、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聘用。三、考核办法1、按照“区队自治、班组自理、员工自律”的要求,区队根据“安全、生产、技能、文化、和谐”五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简单实用,效果好的考核办法,并报工会办存档。2、区队每月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班组长进行考核(后附考核表),并256、将考核结果和五项指标的考核情况于月底30日前上报工会办。3、每季度工会办汇总考核结果后,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4、年终工会办牵头相关部室参加,对班组长进行一次民主测评。5、工会办汇总考核结果后,按井下生产一线、井下生产二线和地面辅助三个系统对班组长进行排名。如出现分数相同,先加安全考核成绩,其次加生产考核成绩等,直至分出名次。四、奖惩办法(一)、奖励1、季度考核在本系统排前三名的,奖励标准:井下生产一线班组长800元、600元、400元;井下生产二线班组长600元、400元、200元;地面辅助单位班组长300元、200元、100元。2、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全公司范围内按照得分高低评出前五名,授予257、“五好班长”荣誉称号,每人奖励2000元,同时进入公司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待所在区队内任用副队长时优先选拔。3、年度内参与考核不足三个季度的,不参与年度考核;季度内参与考核不足两个月的不参与季度考核。4、评先及农民工转正时,班组长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二)、诫勉谈话存在以下情形的,由支部书记、区队长或战线领导分别对班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工会办参与并做好记录。1、民主测评班组职工认同率低于50%的。2、系统内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三)、惩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班组长职务:1、班组内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含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2、本人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矿井规258、章制度行为的。3、违犯廉洁自律规章制度,有吃拿卡要现象的。4、不按规定进行收入分配和不按规定奖罚的。5、系统内连续两季度倒数第一名的。五、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班组长的管理考核工作,切实调动班组长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给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沟通、善于创新、工作能力强的班组长搭建成长、成才平台。2、劳资部门要建立班组长基本情况档案;职教部门要建立班组长培训学习档案,记录其到矿井以来历次参加学习、考试及办证情况。3、工会办建立班组长基本情况、月度考核情况档案。4、班组长由于某种过错被解聘或撤职,所在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战线领导批复后,到劳资科、工会办备案。由工会办牵头,259、相关部门参加,对后备班长进行民主测评,由认同率较高的后备班长补位,同时再增选一名后备班组长。5、所有班组长(含取消参与考核资格的班组长)每月均按正常程序打分。长虹公司“明星班组”考核评审表申报单位: 年 月 日班组名称班组人数班组长姓名生产作业地点评审内容评审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对照“明星班组”考核细则所在区队对照“明星班组”考核细则所属战线班组所在区队是否发生严重“三违”现象;是否发生轻伤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安全检查部班组所在区队质量标准化 是否达到公司要求 安全检查部班组所在区队是否完成产量、进尺工作任务生产调度室班组所在区队有无发生越级上访闹访事件政工部班组所在区队是否发生打架260、盗窃生产物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况服务队(保卫)班组所在区队材料使用是否超标、有浪费现象经营管理部班组所在区队是否违反“先安全,后生产”原则及有关防突规定通风防突部班组所在区队是否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开展队务公开政工部第二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系统及主扇运行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善、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采区及以下(包括采区),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区进、回261、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3、矿井所需风量每月计算核定一次。各系统、工作面、硐室的风量、风速、温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有关规定。矿井每旬对矿井风量进行1次全面测定。遇有巷道贯通和系统调整以及风量变化等情况时要随时测风,并做好记录填入台帐。4、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支护不完整的巷道。5、在大巷等主要系统开掘峒室,准备新采区、新水平等其回风流进入生产采区时,要制定专项串联通风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采掘面都应采用独立的通风系统,如遇到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以串联通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1次,并制定串联通风安全措施,经井262、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集团公司通风部备案。形成分区后,必须及时改为独立通风,严禁因风量不足实行串联通风。6、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措施,编制专项调整风量的安全技术措施,、跟班队干要现场指挥,确保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系统,符合有关规定。掘进巷道与盲巷,老窑及情况不明巷通贯通,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报梨园矿审批,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贯通工作。7、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独立通风系统进行设计,未完全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回采工作面不得进行安装和生产。回采工作面停产后要及时组织设备回收,确保停采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8、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263、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主扇性能测定报告,报梨园矿机电运输部、通风科备案。9、矿井每季度要组织机电部、通风部、机电队、通风队等单位至少对主扇风机的设备、设施、监测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0、主扇必须在合理工作状况稳定区内运行,改变主扇工作状况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11、主扇及其附属装置必须有反风功能,要保证完好、可靠,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满足反风要求,反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矿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方案和措施报梨园矿备案,每季度要组织检查一次反风设施。12、矿井主扇必须连续运行,因检修、停电等原因主扇停止运行,必须制定264、停风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梨园矿总调度室,通知当日值班长和机电、通风部门采取措施,停风区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或当日值班长迅速确定人员是否全部撤出。13、风机房备用主扇必须完好,能在10min内启动,倒换主、备扇时,要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由公司调度室通知公司总工程师、机电总经理、长、机运部长。负责组织对矿井总回风量进行检测,测定结果向井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14、每月至少组织通风人员对矿井总回风巷(井),和主要回风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5、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由公司总工程师,机电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分析、处理,处理结果当日报梨园矿总调265、度室,公司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室要建立主扇停风台帐、记录,认真做好记录工作。(二)测风管理制度1、对测风员的要求(1)测风员必须具备5年以上瓦检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熟知本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按其要求严格执行。(3)熟知本工种操作和使用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常识,懂得测风站的规格质量要求和管理制度,并掌握对风量等的有关计算、修正和填表方法。(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5)及时准确填写有关报表和井下测风牌板,每次测风结果次日上午报部长,总工程啧审批,报送有关单位。2、测风时间:1)矿井的测风时间规定为每月266、的5日、15日、25日进行,当日必须全井测定完。2)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逢5日进行测风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说明特殊原因,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更改时间,但推移时间不得超过一天。3、测风地点和测风方法:(1)矿井总进、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道,回采工作面巷道的测风,必须在按要求设置的测风站以内进行,其余地方所测视为无效。(2)硐室测风地点,必须在硐室调节风窗处实测后,再在该硐室进回风处用“减差法”实测,二者选具最小值,否则视为无效。(3)局扇供风量的测量,必须在局扇15m处按要求设置的临时测风站以内进行,风筒出口风量在工作面最末一节风筒出口处实测,否则也视为无效。(4)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267、,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米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5)测风所用仪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内,由集团公司通风实验室和国家承认的计检员鉴定合格的仪表,否则所测数据示为无效。(6)测风牌板悬挂位置:测风站前后不大于2米范围内,距地高度1.5米,巷道行人一侧。二、矿井瓦斯检查制度1、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是防治重大瓦斯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2、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等级鉴定。3、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包括备用工作面)、硐室、煤仓、使用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闭墙、采区及矿井总回风巷等必须进行瓦斯检查。4、瓦期检查次数的规定我井所268、有作业人员的采、掘、开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均规定为每班三次;当班不生产的采、掘、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工作面区域的闭墙每班检查一次;无人工作区域的密闭每1天检查一次。5、通防部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和采掘布置变化情况及时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6、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认真检查所负责区域内的瓦斯情况,每次检查结果分别记录在巡回检查图表和瓦检牌板上,检查时间与计划图表规定的时间不得超过15min,每检查完一个巡回都要向通风调度汇报,严格做到检查图表,瓦斯牌板269、,调度台帐“三对照”。7、瓦斯记录牌板规定:(1)所有瓦斯检查地点都必须悬挂瓦斯牌,并认真及时填写其内容包括: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地点、检查时间、班次、检查人姓名等。(2)瓦斯牌板必须悬挂在醒目处,且符合下列要求:(1)回采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斯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米范围内(采用“两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20米处)。工作面风流及上隅角的瓦检牌设在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10-15米的范围内。回风巷风流瓦检牌设在回风巷距回风巷口10-15米的范围内(采用“两进一回”通风方式时,设在回风横贯两侧20米范围内的顺槽内)。(2)开270、掘工作面:工作面风流的瓦检牌距迎头不大于50米的范围内。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检牌设在巷道内距回风口1520米范围内。局扇处的瓦检牌设在局扇管理牌板处。(3)闭墙、回采工作面副巷与尾巷间贯眼挡风墙、临时停风区的瓦检牌设在栅栏或挡风墙前。(4)机电硐室的瓦检牌设在其回风侧。(5)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的瓦检牌设在其测风站内。(6)无人工作,但却通风的其它局部通风工作面瓦检牌设在距工作面煤壁510米范围内。(7)其它地点设在检查点附近不大于20米范围内。(8)所有瓦检牌必须悬挂在顶板良好,无淋水,位置明显的地方。8、瓦检员必须执行班中和班后汇报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271、汇报通风调度。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向通风调度和公司调度汇报,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瓦检员的命令,不得拖延,严禁瓦斯超限作业。9、瓦检员交接班制度:(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现场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实行双人电话汇报制度。(2)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在巡回图表上签字,并交清本班存在问题及下班注意事项等,同时接班人在交接班者图表上签字,切实做到交接清晰明了,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3)交接班地点在编制巡回图表时指定,并设立标志牌,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牌上签字,并交清交接时间、检查区272、域、遗留问题,如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电停风和重大通防隐患时,必须在工作面现场交接班。(4)每名瓦检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按脱岗论处。(5)瓦检员交接班牌板位置:工作面电话处。10、瓦斯监测日报和调度日报的审批制度。(1)制表a、瓦斯监测日报表由每天0点班的监测室值班员负责统计、制表,要保证瓦斯监测日报能体现各监测地点的瓦斯情况,包括:每班的瓦斯平均浓度,最大值和出现最大值的时间,日平均瓦斯浓度等,对瓦斯探头进行拆装,调校等时要在备注栏中说明。b、调度日报表每日由瓦检班组长负责将当日交回的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的瓦斯情况加以汇总。对当日存在的问题隐患和主要工程量,必须填写在对应栏里请领导273、审阅。(2)审批a、报表务于次日8点班由通防部部长、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逐级审批。b、通防部值班干部必须班班审阅台帐,详掌握井下各地点瓦斯情况,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有隐患早处理。(3)报送:瓦斯监测日报和瓦斯调度日报表最迟不得超过次日,分别报送通防部部长、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绝不允许积压。11、当班发生的瓦斯超限必须当班报梨园矿调度室,同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12、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劳资科每季度对瓦检员的定员情况核定一次,人员不足时由总经理负责配备。13、要加强对瓦检员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确保其稳定性,瓦检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瓦检员调动必须经得公司总工程师的274、批准。14、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熟练掌握瓦斯检查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出现脱岗漏检,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开除留用等行政处分。对防治瓦斯,处理通风瓦斯隐患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三、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排放瓦斯是一项慎重细致的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人员的名单,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人员,排放瓦斯人员要学习贯彻排放瓦斯措施,熟练掌握瓦斯排放操作规程。二、主扇排放矿井瓦斯:1、矿井有计划停电,事先必须制定停风期间和恢复通风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救护队做好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安全275、部门按照措施要求设置警戒,并监督执行。2、矿井因故障停电,造成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开启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应事先将防爆门或其它风门打开,采用短路渗新的办法进行瓦斯排放。3、在主扇出风口瓦斯不超过2%时(必须保证最远采区的风流瓦斯排出以后),再逐渐将风门关闭。4、通风系统恢复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到1%以下时,瓦斯人员可进入风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含0.75%),且稳定30min后主扇排放瓦斯才算结束,其它人员方可入井。5、利用全风压排放采煤工作面瓦斯时,必须采用风流短路办法控制工作面风量,抑制瓦斯排出量,保证排出风流和混合风流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三276、局扇排放巷道内瓦斯1、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内瓦斯按照瓦斯积存浓度分级管理排放。(1)临时停风,经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由现场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启动局扇进行排放。(2)临时性停风,经检查证实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分别大于1%和1.5%时,汇报部长、公司总工程师,经批准由通风调度值班长制定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3)所有排放瓦斯的地点必须由井总工程负责组织,、机运部等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井总工程担任现场指挥,具体指挥排放工作。2、瓦斯排放措施中应明确排入瓦斯路线,风流方向,风量控制的方法,各种电气设备情况,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内容。3、明确停电277、撤人的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巷道、硐室,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与排入瓦斯相连通的巷道口专人设立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4、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排放串联通风地点瓦斯时,必须先从进风方流向第一台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风机所担负的区域瓦斯排放结束后,第二台局扇才能按照有关规定送电排放瓦斯。5、启动排瓦斯风机前,必须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6、打开密闭墙排放瓦斯时,从上到下进行,撬落顶部第一块料石(闭墙板)时,停止施工,等瓦斯溢出。同时检查溢出气体的瓦斯浓度,瓦斯浓278、度小于1%时,打开第二块料石(闭墙板),以此类推,打开闭墙。打闭墙时,应使用铜锤,铜撬棍等工具,严禁使用铁质工具。7、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控制排出瓦斯的浓度,严禁“一风吹”,排放独头巷道瓦斯采用排瓦斯三通(预先设置)或断开风筒,利用风筒对接面积大小进行调节进风量,抑制瓦斯排出量,排放全风压采煤工作面瓦斯,采用短路渗新的办法控制瓦斯涌出量,保证回风流和全风压汇合风流的瓦斯浓度符合措施规定。8、排放瓦斯的风筒不得有死弯,不得受挤压,风筒必须接牢固,杜绝风筒断开引发事故。9、排放瓦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参加人员,责任具体落实排放瓦斯人员必须学习排放瓦斯措施,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排放过程中严格执279、行排放措施。10、排入瓦斯后,经检查确定,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且稳定30min无异常变化,排放瓦斯工作才算结束。11、排放瓦斯结束后,排放人员及负责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四、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加强巷道贯通时的通风瓦斯管理,防止因巷道贯通引起风流混乱,引起瓦斯积聚,造成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2)炮掘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相距50m前必须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并由技术部下达巷道贯通通知书。(3)巷道贯通前,要制定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措施,根据措施在贯通前20m提前按措施施工,做好系统调280、整准备工作。(4)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措施中要求绘制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图纸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调风设施的位置,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变化情况。(5)炮掘巷道贯通相距20m,综掘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检查风筒及监控设施完好情况。(6)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安全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流中的都在281、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正常作业。(7)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上工作面均有专人按规定设立警戒,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联巷贯通时,一个工作面放炮,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8)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安全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和瞎炮处理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只有等两个工作面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循环的作业。(9)巷道贯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格贯通警戒设置与管理,在措施中要明确规定。(10)巷道贯通全过程由分管副矿长统一指挥。贯通时,技术部长、长(通风)亲临现场,长现场监督。(11)巷道贯通282、后要及时汇报井调度和通风调度,并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通风队根据制定的措施调整风流,安排立即构筑设施,实现全风压通风。当系统完善,风流稳定,风速符合规定,瓦斯、二氧化碳分别不大于1%和1.5%时,方可恢复工作。2、盲巷管理制度(1)盲巷管理是通风、瓦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盲巷管理,防止重大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盲巷管理制度。(2)凡井下独头巷道、各类峒室、水仓等,其长度大于6m,并且不通风或风速低于规定要求等通风不良者,即为盲巷。(3)技术、地测等部门在设计采掘工作面布置时,要尽量考虑全面,防止产生盲巷。(4)施工队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井下乱开283、口,产生盲巷。(5)巷道需要新开口时,必须先由技术部下达巷道开口通知单,发到生产、安全、通风等部门,以便加强通风瓦斯管理。(6)施工队组在技术部标定开口位置,并接到开口通知单后,方可开口作业,如因作业队组私自开口形成盲巷,追究相关队组和责任人的责任。(7)如果因探巷等施工形成的盲巷,施工完毕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由通风部门对盲巷进行封闭,对停止施工形成的盲巷,通风部门要及时封闭,实行挂牌管理。(8)为保证通风区密闭工作按时完成,要求回采面结束后25天内将机、风巷的设备、材料回收完毕,巷道废弃后,25天将设备材料回收完 ,整个工作面回撤工作由矿调度室统一协调安排,必须有通风队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284、闭。(9)凡因无计划停风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者,由带班长、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标,否则追究责任。(10)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公司调度汇报,不论什么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使用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通风队必须砌筑临时闭墙,重新恢复使用时依照排瓦斯规定进行。(11)井下各类硐室深度超过6m,宽度超过1.5m时,必须设置回风巷,安设调节窗,否则视为盲巷。(12)服务于水平或采区的水仓必须是双仓,且自水仓入口至泵房巷道内风流畅通,且风量不小于100m3/min,否则在水仓入口设栅栏门,严禁人员入内,水仓清理时,必须将水285、排净,保证风量达到要求,否则必须安设局扇,严格按排瓦斯有关规定执行,独头水窝长度不得超过6m,否则视为盲巷。(13)所有井下密闭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m的位置。除挡风墙外,其余闭墙均应在巷口设规整的栅栏,并揭示警标,设置瓦检牌。水管、轨道、电源等一切导体不得进入盲巷。(14)废弃的采区煤仓、溜煤眼,当上部巷道已密闭后,通风部门制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在该煤仓或溜煤眼下口应采用砌碹或用其它方式永久密闭。五、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管理是“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局部通风也是瓦斯事故的多发环节,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提高局部通风工作质量,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2、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和检修鉴286、定:(1)局部通风机由机电、通风部门双重管理,、机电部要建立局扇管理台帐。(2)局扇使用完毕后,由使用单位负责交机运部检修。(3)机运部对出井的局扇检修完毕,送交设备库。施工队使用前,要提出局扇安装申请,制定局扇设计、机运部制定供电设计。必须通知机运部、共同进行验收鉴定,鉴定内容为局扇的电流、电压、高压衬垫不漏风,吸风量、电气失爆等内容。机运部建立局扇鉴定台帐,未经检修鉴定的局扇不得入井。(4)安装完毕后,由通防部、机运部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5)井下运行的局扇每半年至少出井检修一次,要建立局扇动态管理台帐。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及管理规定:(1)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287、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凡需要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时,提前3天由分管的业务科室向下达通知单。(2)接到通知单后,派测风员到现场实测风量,然后根据巷道开口通知书和施工巷道作业规程,编制“局部通风机安装设计审批单”,并进行审批后下发相关区队。(3)机运部设备库接到局扇设计后方可向使用单位发放局扇,使用单位在领取后下井并按设计位置进行安装。(4)局扇安装好后经机电、通风、安全等有关单位按设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否则通风队有权不予送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局扇投运的同时,通风队要在风机处悬挂局部通风管理牌板。(5)我公司所有安装使用局扇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及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实行自动切换的专288、用局扇和生产局扇以及开关应设置明显标志,开关至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大于10m。(6)我公司井下采掘供电要分开,所有掘开工作面实现“三专”和瓦斯电、风电两闭锁。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掘开工作面,遇专用风机停止运转,切换成生产风机运行时,风电闭锁装置应闭锁工作面动力设备电源,生产风机只能做保安使用,只有在排除故障,恢复专用风机运行的情况下,才能人工恢复送电,恢复作业。严禁甩开风电闭锁装置,恢复送电。(7)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作业地点供风,如果一个掘面用一台局扇 不能满足通风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制定措施,方可允许用两台局扇供风,严禁使用一台局扇向两或两个以上工作供风和三台以上(含三台)局扇同时向289、一个工作面供风。4、风筒管理:(1)在局部通风机安设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通风队负责延接风筒,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2)风筒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吊挂,要求逢环必挂,吊挂平直,接头严闭不漏风,严禁风筒挤压,风筒必须反压力,无破口,严禁反接头和花接头,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拐弯处设弯头,严禁拐死弯。(3)风筒的百米漏风率不得大于10%,风筒的出口风量必须保证工作面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瓦斯浓度控制在规定值以下,风筒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测风员至少每旬进行一次局扇吸入风量和风筒出口风量的测定,特殊情况,随时测定并有记录。5、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管理:(1)使用局扇通风的地点,无论工作或交290、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凡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局扇运行时,使用单位必须填写“局扇计划停风审批单”,经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2)凡有下列情况者,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必须及时汇报登记。 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停止局扇运转。 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 局扇本身故障。 临时停工巷道没有采取钉栅栏或密闭,而停止局扇送风。 风筒中途脱节,形成工作面无风。(3)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必须立即汇报,跟班队干或带班长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向通风调度汇报。(4)瓦检员必须监督责任区内的局扇运转情况,并在班中汇报瓦斯时一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建立局扇运转日志。291、(5)不论什么原因,工作面停风后,停风区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独头巷道口必须设置栅栏,并挂明显标志牌。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经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直过1.5%时,压入式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如停风区瓦斯浓度大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6)对下列情况,按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未逐事故处理: 工作面停风后,未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工作面停风后,仍有人在停风区继续工作。 工作面停风后,独头巷道未设置栅栏、警标。 恢复停风巷道供风292、时,没有按规定排放瓦斯。 局扇运转正常,但风筒中途脱节无人处理,造成工作面无风。(7)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队、机运部等有关单位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8)局部通风机应尽可能采用独立通风,不能采用独立通风,局部通风机处于被串联位置时,必须有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的局部通风机关 必须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9)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公司总工程师,通风部门每月要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六、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293、靠,矿井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风门和反向风门。(2)经常行人通车的主要风门要安装风门联锁装置,同时安设语音报警提示装置。(3)同一组风门严禁同时打开,以防风流短路。(4)每月底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分析通风系统后,排出下月通风设施计划。(5)通风队收到计划后提前组织相关材料的准备等工作。(6)日常通风业务管理上,要针对生产情况,需要构筑通风设施时,提前510日下达通风设施构筑设计,说明设施具体要求。(7)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必须由队干现场指定具体位置后,按标准施工,对影响通风设施施工的队组,拿出处理意见,严禁将材料、设备等294、永久闭死,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通风队每道设施构筑完后两天内,必须向申报验收,在收到申报后三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验收,对非达标工程除重新返工外,还要追究施工责任人,分管副队长责任,并限期整改后,再进行验收,对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者,要加倍处罚,直至达到合格为止。(9)对验收合格设施,由通风队填写说明牌,建立设施管理档案,以备对今后发现设施不按标准施工时,对有关人员的追究处理,同时要建立通风设施检查记录。(10)通按队对井下的所有通风设施要经常检查,设专人维修,保证完好。对永久密闭、临时密闭前的有害气体每7天检查一次,检查数据填在永久密闭的检查箱和临时密闭的检查牌板上,并向通风调度汇报上台295、帐记录。(11)加强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要建立设施档和管理台帐,每月至少组织通风人员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处理,通风设施的拆除必须经批准。七、防灭火制度1、入井人员要做好验身制度,严禁将明火、烟草带入井下。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和电炉取暖。3、在井下,井口搭建的临时操作间、休息室,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4、井下和井口房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大巷进行时,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长批准执行。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以及棉纱、润滑油、布头296、和纸等,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到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井下存放。6、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水源总控阀门应接在进风巷。消防管路在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阀门:、所有竖井、斜井和平峒口。、井底车场的主要峒室内。、皮带运输道,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以内。、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隔50处。、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以内。、掘进工作面进口处。、其它巷道每隔100。、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7、矿井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要求建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应急预案中明确作出规定,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297、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8、矿井必须在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门。9、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火药库、皮带机头、等候硐室等火灾隐患严重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10、加强对地面小煤窑、塌陷、裂隙的检查及封堵力度,减少采空区漏风。每月由总经理负责组织一次检查,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中标明具体位置,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11、矿井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四、灭火救灾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298、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并同时向梨园矿报告,梨园矿向集团公司报告。2、公司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公司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中心迅速查明火情。井要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灭火救灾领导组,研究灭火方案,组299、织灭火工作。3、发生煤层自燃火灾时,应根据着火情况首先采用直接灭火方法,如用水扑灭、用水灌入火区、挖除火源、注胶等。在直接灭火过程中,一般不得改变火区的风流方向。直接灭火不能取得灭火效果时,为防止火势发展,应采取封闭隔绝灭火,封闭火区前,必须根据火区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变化慎重决定通风方法和封闭程序。4、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5、在构筑闭墙收口时,遵守下列规定:(1)进回风巷道的全部闭墙应同时构筑,特别是最后一个进风闭墙严禁超前最后一个回风闭墙。(2300、)在闭墙时必须保证闭墙期间通风,并在闭墙上留设观察孔和措施孔。(3)在密闭期间,必须设专人检查各种气体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在瓦斯浓度迅速增加时,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必要时可远距离大面积封闭,当火区稳定后再进行缩封。(4)当火区各闭墙采用同时收口的办法时,必须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用最少的人员和时间同时快速封堵,并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火墙附近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3、火区封闭后,应遵循下列规定:(1)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危险区域,通往火区的各个巷道设专人警戒,任何人都严禁进入,24小时后,方可进入检查和加固闭墙。(2)封闭后应采取闭墙喷浆和均压通风等措施,减少火区漏风。(3)如果火区内氧301、气、一氧化碳、温度等参数没有下降趋势,公司总工程师要立即组织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4、要指定专人对火区闭墙栅栏附近的气体浓度和温度等参数至少每天检查一次,有害气体变化较大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5、对火区气体成份定期进行取样化验。发现采空区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取样分析,并设专人加强观察,一周内经过三次取样分析,一氧化碳浓度及测定温度有升高的趋势,并且一氧化碳浓度在0.001以上,温度在30度以上,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6、封闭的火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并且具备启封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集团公司批准,方可执行。7、启封火区报告内容包302、括:火区位置、发火日期及其原因;火区鉴定资料及依据;启封前进入火区侦察的程序和打开密闭的程序;启封安全措施(包括重新封闭方案);启封火区图(注明火区位置,防火墙位置、通风系统等)。8、启封火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做好把火区的回风直接引入回风巷的准备。火区回风所通过的巷道内不准有人员工作或停留,电源要切断。(2)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与火区相连的巷道内应仔细地撒布岩粉,采取隔爆措施。(3)准备好足够的启封火区和重新封闭火区所需的一切材料和灭火器具。(4)火区启封前,应先在防火墙外修筑带门的锁风墙,启封时把门关闭,不使大量新鲜空气流入封闭区,以防止可能尚未熄灭的火源复燃或引起瓦斯爆303、炸。9、启封前,应急救援中心要在锁风的情况下,详细侦察、检查、分析化验火区温度、各种气体浓度和巷道支护情况,确认火区熄灭后,方可启封火区。10、在启封火区时,要逐段恢复通风,并认真检查各种气体浓度和温度,如有复燃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通风并重新封闭火区。11、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八、爆破管理制度(一)爆破工的配备和管理1、井下爆破工按每个工作面每班配备专职1人(不爆破的采、掘工作面除外)。2、井下爆破工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归通风部门管理。3、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4、爆304、破工纳入业务保安范围,通风队必须建立爆破工管理档案,爆破工调离岗位,变动工种时,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通风队建立以爆破责任制为中心的管理考核办法,推行放炮组的准军事化管理,提高爆破工素质,增强责任心,全面落实各项爆破有关规定。(二)爆破材料管理1、井下火药库的建设,火药、雷管的储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2、制定矿井火工品井下装运、领退、保存、销毁等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3、井下新有爆破地点必须使用合格的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130ms,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305、矿许用炸药。严禁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电雷管发放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和电阻测定,并将脚线扭接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合格的电雷管,通风队要建立完善的电雷管扫描编号、领用、发放登记管理制度,爆破工使用的电雷管专人专号,不得转借。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接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7、领退爆破材料由爆破工按规定,亲自办理领退手序,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炸药性能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其它人员运送。8、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抗撞冲、防震306、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领用爆破材料后,应直接运送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9、爆破工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10、各工作面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悬挂管理牌板,注明:使用地点、炸药存放量、清点时间、放炮员姓名等内容。11、当班工作面的火工品消耗量,由带班长在领料单上签字核实。剩余的炸药存放在工作面火药箱内,但箱内存放量不得超过40条,多余的炸药和所剩余的电雷管全部退回火药库,并办理有关退库手续。12、通风调度每班必须对井下炸药,电雷管及水炮泥的存放、消耗量进行统计,准确掌握。(三)、爆破器材管理307、1、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对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校验,并进行防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2、爆破母线和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爆破母线长度必须大于爆破撤人的规定距离;(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纲丝绳等导电体接触;(3)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带回路爆破,严禁使用轨308、道、水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6)爆破母线的破口要及时用绝缘胶布粘补,不得有裸露破口存在;(7)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拧结成短路。3、发爆器、雷管箱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或留在井下,不到爆破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接成短路。4、入井前爆破工对发爆器必须进行检查,有故障的发爆器禁止带入井下,严禁在井下打开发爆器进行导通检查,有故障的发爆器只能交回仪修室修理。(四)、爆破操作管理1、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309、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2、我井井下不准采用反向起爆。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电雷管必须从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棍、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捆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接成短路;(5)装配起爆药卷必须由爆破工一人操作完成。3、装药时,首先必须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310、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悬空。4、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炮眼深0.61m时,每眼不少于1个;炮眼深度超过1m时,每眼不少于2个。炮眼剩余部分用炮土封实,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明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5、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五不准”指装药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爆破:(1)采掘工作面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311、道断面1/3以上。(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取最大值填写在“一炮三检”手册上,并实行三人签字。“三人联锁”是爆破工、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三人必须同时自始至终参加放炮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风量、瓦斯、洒水等爆破准备工作无误,达到爆破条件时,负责设置警戒,组织撤出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所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312、瓦检员(安全员)。瓦检员(安全员)检查确认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吹散后,由班组长带领爆破工、瓦检员(安全员)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在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三牌各归原主。6、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7、爆破前,肢线的连线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接肢线,检查线路和送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8、爆破警号规定:在放炮母线连接脚线前,放炮员要发出撤人警号-一长声,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撤至安全地点进行爆破,当母线接入发爆器接线313、柱后,必须发出放炮警号-两短声,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9、通电以后拒爆时,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接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电雷管至少等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接起爆。(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314、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11、其它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九、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一) 一般规定1、必须保证地面静压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200m3,并建有水池,其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2、防尘用水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可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胶带巷和胶带斜井管路每隔50-6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二通阀门。3、所有315、的洒水管路原则上与巷道内的电缆分侧悬挂,如现场确有困难,不能分挂时,水管必须悬挂在电缆的下方,旦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4、洒水管路的吊挂标准:(1)高度为1.50.1米;(2)每根水管两端必须用铁丝吊挂,每根管子吊挂两处,距接头距离为1.00.2米,统一用12#铁丝双股吊挂。(3)水管不准吊挂在任何电缆或铁管上,必须进行单独吊挂,且紧贴在巷道一帮。可吊挂在锚杆或金属棚梁上。5、阀门的安设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洒水管路必须设三通阀门。(1)管路阀门A在巷道分岔必须安设管路阀门,直巷道每100米安设一个阀门。B实行统一标准进行编号,数字为阿拉伯数字,如1,2,3C阀门手轮方向朝上。(2)三通阀门A三316、通与阀门之间的连接为对丝直接连接,取消其它连接方式。B三通阀门进行统一编号,数字为 阿拉伯数字下带一横杠如1、2、3C阀门方向向上,且平行于巷道,手轮位置为当人面向管路时位于手侧。6、转载点喷雾装置安设标准(1)转载点喷雾A、安装位置:喷雾安在转载机头中心线前方0.3-0.5米,在机头上方0.8-1.0米处。B、转载点相对固定的喷雾装置,与管路连接应为铁管,其它移动频繁处的喷雾装置(工作溜头,转载溜头、放炮喷雾),与管路连接可用高压软管连接。C、喷雾装置的开启阀门应使用球阀,安设在易于操作且安全的地方。D、直接卸载到溜煤眼和煤库的转载喷雾应至少安设2个喷头,其它转载点至少应安设1个。(2)水幕A、卸载点水幕所有卸载点均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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