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矿井安全生产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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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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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矿井安全生产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5第三章:设备管理制度6 第一节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6 第二节 设备到货验收制度7 第三节 设备保管制度7 第四节 设备外委检修制度8 第五节 设备使用、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9 第六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4 第七节 设备包机制度17 第八节 设备的更新与报废制度18 第九节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19第四章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20 第一节 大型设备管理制度20 第二节 矿山四大件管理制度21 第三节、钢绳2、芯胶带输送机29第五章:配件管理制度33 第一节 配件管理职责分工33 第二节 配件计划管理制度33 第三节 配件到货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34 第四节 配件现场管理制度35 第五节 配件的回收、修复和报废管理制度35第六章:电气管理制度36 第一节 供用电审批制度36 第二节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37 第三节 地面供用电管理制度42 第四节 井下供电管理制度43 第五节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9 第六节 双回路检修规定50 第七节 事故处理规定51 第八节 井下瓦斯断电装置管理制度52 第九节 局扇管理制度53 第十节 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试验管理制度56 第十一节 电气试验制度53、7 第十二节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58 第十三节 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58 第十四节 检修注意事项60 第十五节 保护接地管理制度63 第十六节 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范63 第十七节 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72 第十八节 两票管理办法76第七章:机电材料管理制度77 第一节:机电材料管理规定77 第二节: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78 第三节:电缆管理制度81 第四节:专用工具、五小电器管理制度84 第五节:油脂管理制度84第八章 :其它管理制度89 第一节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89 第二节 机电部防爆检查管理制度90 第三节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91 第四节 安全活动制度92 第五节 机电现场管理规定94、3 第六节 机电事故追查制度94 第七节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会审管理制度97 第八节 机电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01 第九节 机电例会管理制度102 第十节 井下设备贴挂标识管理制度104 第十一节 机电隐患排查工作管理制度105 第十二节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107 第十二节 井下给、排水、压风管路管理办法111 第十三节 机电处罚条例113附件1:防爆六十条118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机电设备(设施)管理,明确机电管理职责,使机电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机电设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吴王山煤业。2、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及各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要积极5、组织实施,做到全员、全过程的设备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3、各单位要设一名责任心强、善于管理的兼职设备(配件)管理员负责该单位的设备(配件)支领、验收、移交、回收等工作,并报机电部备案。4、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矿机电部。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1、矿级领导在设备管理方面的职责:(1)对本企业生产设备管理全面负责。(2)负责设备购置(更新)计划、大修理计划、报废计划的审批。(3)正确掌握、分配使用折旧基金、租赁资金和大修资金。(4)对重大、特大事故的处理做出决定。2、科级领导对设备管理的职责:(1)对6、企业生产设备全面全过程管理。(2)正确使用折旧基金和租赁资金、大修资金、更新资金。(3)负责组织编制、实施设备年度的更新、大修、报废计划。(4)掌握设备动态、搞好设备使用信息反馈。(5)负责机电“四率”达标。(6)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业务技术培训。(7)负责对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3、队级领导对设备管理的职责:(1)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2)负责现场设备的管理,合理使用、维护设备。(3)负责机电“四率”达标。(4)负责组织对单位职工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教育和技术培训。(5)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并责任到人。第三章: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7、设备选型购置制度1、设备选型是煤矿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主要技术问题,这项工作由机电矿长、矿长助理、机电副总和机电主任工程师直接负责。2、一般设备的选型由机电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所需设备的型号,机电部部长召集机电部主任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会审后决定。3、对于主要机电设备选型,工程技术人员在接受选型任务后,要认真收集有关设备选型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各方面的调查研究,有必要的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选型计算等,最后写出选型报告书。设备的选型要充分考虑到设备的安全性、生产性、经济性、可靠性、通用性等。优先选用对环境影响小、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轻、噪声低的设备。4、选型报告书完成8、后,机电矿长要召集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机电部长、机电主任工程师以及机电部、生产部、计划财务部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选型报告书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决定。5、重大机电设备选型,机电矿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去全国各有关厂家和使用单位进行考查,上报矿长并经矿逐级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6、选型审批完成后,要编制设备定购计划,经矿逐级审批后由机电部定购。第二节 设备到货验收制度1、机电设备到货后,机电部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设备保管员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可以在库内或库外进行。2、重大机电设备机电部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厂家进行“中检”,确保质量。3、验收的内容应包括:(1)各种技术9、文件(最少三份)、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发货明细等;(2)数量验收,根据合同和装箱单要逐件检查;(3)质量验收,要对外观或解体对各部位详细检查,运输中是否损坏,重要设备要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数据和技术说明书对照,做好验收的各种记录。防爆电气设备要有防爆组人员参加验收并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验收和鉴定。4、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机电部要立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和有关厂家和运输部门联系,解决质量问题。5、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予办理入库手续。6、入库的设备要登记、立卡、建档、编号,并在库房内码放整齐。7、验收后要对设备的技术资料统一归档保管,资料除三证一标志由设备库保留保管外,其它全部交资料室,10、为设备的安装运行服务。8、对于在设备验收中玩忽职守,将有重大缺陷的设备入库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验收人员的责任。第三节 设备保管制度1、入库保管的设备必须按规格、型号定货位,整齐摆放,进行标识管理。2、长期闲置的设备要做好防潮、防锈、防腐、防冻、防晒工作。3、需定期涂抹黄油的设备轴、孔等部位,要造册登记每次涂抹黄油的时间。涂抹黄油产生的油棉纱等危险废弃物要定点放置,并按有关规定处置。需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和冬天排放水的设备应建立台账。4、电气设备严禁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更不能受淋水,以免造成设备绝缘下降而损坏。5、搞好库内卫生,做到库内整洁,设备无灰尘。6、发放设备时,保管员必须到现场,严格按11、批示发放设备,不得随意改发其它设备,并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当天发生支领业务必须当天做好帐务处理,并返回动态组建账。7、爱护设备,发放设备时,严禁设备碰撞。第四节 设备外委检修制度1、机电部设备组负责成套设备和部分机电材料的回收及检修;配件组负责配件、国产7.5KW以下电机的回收与检修。2、外委检修应遵循吴王山煤业修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3、当以上单位检修任务已饱和,或因生产急需、检修难度较大的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可安排出矿进行外委检修,但应办理相应的出矿审批手续,逐级批准后,方可出矿进行检修。4、根据各检修单位的综合实力,建立合格修理厂家名册,当需出矿外委修理时,优先考虑名册上的厂12、家。5、对于专用设备、专用配件的修理,若其他厂家修理不了时,应返回原厂进行修理。6、外委检修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坚持“谁外委,谁负责”的原则。外委以前必须对设备、配件及材料的损坏情况,短缺件情况作详细的记录,以便作为日后结算的原始依据。7、要求检修单位必须要有详细的检修记录和修理预算。若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价值较高的配件,应及时通知机电部,或进行拍照,以便予以认定。8、检修完毕,机电部要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9、机电部设备、配件库要根据检修前的原始记录,检修单位的检修记录对修理预算进行初审,初审后再逐级审批,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10、机电部设备、配件库要对检修情况登13、记造册,每月月底汇总一次。第五节 设备使用、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一、配套、安装、回收、验收、移交:(一)审批、支领、发放1、各单位支领设备时,各单位兼职设备管理员必须详细填写设备支领单,并携带本单位的设备使用保管手册,到规定部门审批登记。2、审批时必须审核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参数是否填写齐全,不齐全不得审批,同时必须注意使用地点所供电压和支领单填写是否一致,不一致时不得审批。3、工作面及掘进面成套设备安装时,必须按工作面设计图审批设备,如有与设计图不符的,须经主任工程师审核认可签字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4、支领单审批后,须加盖动态专用章,由设备库管理人员或机电部分管领导签字生效后,设备组发放。14、5、因生产急需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支领设备,必须经机电部领导审批后,设备组照单发放,并到设备动态组补办手续。6、保管员发放设备时,必须到现场严格按指示发放,不得随意改发;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防爆检查人员必须到场,检查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局扇必须由通风部签字试验确认风量后签发或井下移交。7、发放结束后,必须将设备编号填入支领单备注栏,并将管理员留存联于当日交管理员,以便登记管理。8、保管员、管理员当天发生的支领业务,必须当天做账务处理。9、设备支领单必须按月、年装订,永久保存,任何人不得销毁。10、各生产队组设备管理员,每月25日前向机电部报一份本单位设备、机电材料动态情况表。15、11、每月应给设备库报一份设备动态情况表。(二)一般设备的安装验收1、地面非大型固定设备和井下非采掘工作面设备称为一般设备。2、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收集现场施工资料,以及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情况,编制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有关单位组织会审后方可执行。3、安装单位接收安装任务后,要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会议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记录。4、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绘制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图(包括设备、电缆、五小电器等的编号在内)和有关竣工验收报告,并书16、面申请验收。5、机电部接到申请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安装单位、设备接收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外观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并要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试运转。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安装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6、验收完成后,验收人员要填写验收三定表,将所提的问题汇总安装单位,安装单位要按三定表要求在归定时间内解决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所存在的问题,机电部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第二次验收,对于第一次提的问题第二次验收时没有解决,视问题的严重性罚安装单位5001000元。7、安装验收后,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填写验收移交单,双方签字后,设备移交使用单位投入使用。安装单位要将安装的各种原始资料和有关图纸17、等一并移交给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存档一份。(三)大型固定设备和采掘连采设备1、设计部门必须根据生产需要提前两个月拿出工程方案,机电部设计人员接到工程方案实施通知后,要及时了解现状、收集数据、资料,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采掘工作面设备布置设计和供电系统设计,机电主任工程师应组织对设计进行会审签字后,方可进行描晒。图纸要及时送交有关领导、有关单位,机电部要做好设备的配套工作。 2、工程完工后,由生产部牵头,调度室、机电部、安全部、通风部等有关单位参加对工程进行验收,对于机电部提出的有关影响设备安装问题,调度室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机电部设计人员根据工程验收情况有必要及时修改设计,以免给安装或生产造18、成困难。工程验收一个月内,机电部设计人员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机电部主任工程师要及时召集调度、生产、机电、安全等部门对设计进行会审并签字,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完成后,要及时印制并下发有关单位。3、安装单位在接受安装任务后,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安装好的设备要求完好率达90%以上,标准化达90分以上,不完好的设备应无重大隐患,且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安装单位要对设备进行联合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移交。4、各大型、关键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设备建档,否则,不予移交且每少一样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5、设备安装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安装记录,特19、别是隐蔽工程,没有记录或记录不详的,不准移交生产使用,并扣罚责任人100元。6、设备的验收、移交由机电部组织,按标准进行。双方在移交有争执时,机电部负责仲裁。对无理取闹或对验收人员无理打骂者,给予当事人不少于100元的罚款。凡限于第一次移交时提出的问题,进行第二次移交,如合格不奖不罚,如遗留问题未处理,每条问题罚100元,但因问题特殊无法解决的,可暂缓并限期处理。验收移交必须三方(机电部、安装单位、接收单位)签字方可生效。移交后,由安装、回收单位设备管理员同接收单位管理员到主管部门机电部办理移交过帐手续,否则罚设备管理员100元。(四)设备回收1、各单位要根据生产情况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对设20、备进行回收,在回收设备的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将设备的零部件清点清楚,不论是完好件,还是损坏件,都不得遗失。2、对回收设备,机电部设备库有关人员要与各单位负责回收设备的人员共同清点零部件数量,设备回收单一式三份,回收单位一份,设备组一份,动态组留存一份,对数量不全者,要根据短缺情况,按其价值的30%-50%做出罚款处理。3、对回收上井的设备,由机电部配合,双方共同清点数量,验明设备状况,回收单位负责卸至机电部指定地点,并分类码放整齐。4、非特殊情况,我矿遵循设备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5、设备回收单位在设备回收的全过程中必须负责保护好设备,否则,造成损坏按设备价值的30%50%进行处罚。在运输21、过程中有损坏的,由设备库通知事故组分析事故,落实责任。 6、机电部设备库人员负责开据设备回收单,注明设备回收的实际情况,验收单一式三份,设备库留一份,回收单位留一份、设备动态组一份。由设备组根据回收上井设备损坏程度对责任单位做出处理,对设备井下运行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动态组罚款。7、各单位对回收上井的设备、配件必须及时实施移交入库,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1000元。8、设备回收上井后,及时对队组进行设备移交,并把回收设备车辆顶到指定地点,严禁上井设备在工业场地过夜。如停留时间过长、丢失或淋雨造成损坏,由动态组经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9、设备零件回收标准:地面设备零件回收率100%,否则22、按零件的原值考核。井下设备零件回收率100%,否则按零件的原值考核。10、由机电部牵头,组织对回收设备的外委检修工作。二、使用: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设备使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要详细研究,学习随机带来的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弄懂设备的各种技术问题,从而制定出与设备相适应的操作规程,会审通过后要对设备的使用或操作者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本矿职教中心发证后,方可操作设备。2、设备操作要严格按照本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任何违章现象,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对违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各单位根23、据本队设备情况,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本队干部和矿有关领导要按有关要求,定期检查,对于各种设备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机电部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和防爆性能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解决。5、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轻环境污染。6、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产生污染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等维护。7、环境保护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向总工办汇报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停运后使环境受到污染时,立24、即停止排放污染物。8、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停机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大型设备检修完毕必须在三天内写出检修总结交机电部。 三、维护保养:1、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对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维护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职教中心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2、使用中的各种设备,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包机人要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公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3、采掘设备每天至少要有46小时的检修或维护保养时间,大型固定设备每天应有不少于两小时的维护时间;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检查25、和定期检查,大型重要设备要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和精度检验整定试验等工作,并要做好各种记录。4、设备上所有的各种仪表,包括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等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5、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防止因事故发生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体伤害。6、对于维护保养不当,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四、交接班制度1、全矿各种主要生产设备投入使用后,都必须建立相应的交接班制度。2、操作人员或司机交接班时,要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3、交班人员在交班时,必须把设备和操作26、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清洁、整洁。4、交班时要把本班运行情况说清,能解决的问题,交班人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将情况告知接班人员,并要在运行日志上写清楚,同时汇报值班干部。5、接班人员接班后,要按巡回检查线路再详细巡回检查一遍,对出现的问题记入巡回检查记录本。6、对于不按交接班要求进行交接班,要按违章论处,由此而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交接班人员负责。第六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定期检修1、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2、需要在节日27、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机电部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3、需要大修的设备,各使用单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大修的设备报机电部设备库,机电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全矿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4、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三十分钟,罚跟班干部或值班队干部300元,依此类推。5、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6、各单位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28、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机电部不定期抽查,无记录者,罚单位500元,记录不全者,少一份罚单位50元,依此类推。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必须健全,否则加倍处罚。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写出停电申请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机电部主管人员核实签字,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以备检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漏而污染设备和环境。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29、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10、机电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产强制检修。二、节假日检修1、根据我矿生产情况,如确实需要安排节假日设备检修时遵照本规定执行。2、节日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机电部负责。3、停产检修前一个月,各单位技术人员都要详细考察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再根据本单位的设备档案记录确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台数,检修部位,从而编制出本单位的节日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2)检修进度;(3)所需工时等。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30、质量标准等,并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应在检修前一个月报机电部,其他在检修前十天报机电部。机电部负责组织对安全措施的会审。4、机电部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全矿节日停产检修计划,并确定重点检修项目,拟定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确定节日检修的各项总负责人。并将计划分别报送安检、调度、生产、通风、劳资等有关单位。人劳部应落实检修工时定额。5、检修前五天,由生产矿长和机电矿长牵头召开全矿停产检修工作会议,决定停产时间,检修时间,井下停风时间,停外运时间,停电时间,停供水、压风时间,还要落实检修31、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检修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安全措施以及检修人员、起吊工具等,成立停产检修指挥部。6、节日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生产矿长或机电矿长及调度、机电、安检、通风等部门负责人组成。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机电部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各把关人员要随时将检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8、检修其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毕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报机电部一份。9、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精心组32、织,随时向指挥部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指挥部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如无正当理由,随意延长检修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罚单位300元。10、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确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月内不发生事故,否则,每影响一小时罚款200元。11、机电部要成立节日检修验收小组,对检修好的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主要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机电部验收人员与各单位验收人员共同填写“_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机电部留一份,本单位留一份。12、每次节日检修完毕后,机电部要撰写节日检修总结上报矿领导及天安公33、司机电部,并整理检修档案存档。第七节 设备包机制度为加强设备管理,杜绝失爆发生,消灭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1、全矿各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投运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2、电气设备包机人必须是电工,机械部分包机人必须是钳工,生产区队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推行就近分片包机责任制。3、包机人必须刻苦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4、包机人必须按时检查所包机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5、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记入有关记录簿内。6、如果因某种原因包机人不能进行检查时,单位要安排其它人代检,保证设备安全运转。7、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包机人要积极主动抢修。8、因工作粗34、心或不负责任,设备发生故障,包机者要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9、包机要熟知设备结构、性能和安全保护等。10、包机者必须在所包设备上挂完好牌和责任牌,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11、各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的设备包机台帐,并随着人员的调整及时进行变动。12、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接收单位对所接收设备进行包机管理。13、设备包机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14、机电设备包机必须专人、专职负责,设备包机牌上必须注有包机人姓名、地点等内容。15、巷内每一条电缆,每一条管线,每一件安全保护装置都应分工包干,落实到专人,并挂牌留名。16、包机人必须严格按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35、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17、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第八节 设备的更新与报废制度一、更新改造:1、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机电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2、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六月十五日前报计划财务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部设备组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36、证。3、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矿长必须召集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机电部、计划财务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4、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部要协助天安公司有关单位做好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部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5、更新改造的设备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认可。6、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7、机电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二、封存与37、报废:1、设备的封存和报废由机电部负责组织实施。2、每年从六月份开始机电部设备组要对设备进行清查,调查研究设备的使用情况,有必要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最后拟定出年度报废计划,报废计划要在9月1日前报天安公司。3、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或机电工程师要组织有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4、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5、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矿长助理或机电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有关单位部门,待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638、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7、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8、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九节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1、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供应部门接到使用单位提供的型号、数量方可订购。2、润滑油到货后,综合办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3、各使用设备的单位都要建立39、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4、机电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作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5、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500元的罚款处理,对于重大事故要给予行政处分。第十节、主要采掘机电设备现场使用管理细则为了加强各级机电管理人员责任心,做到管好、用好机电设备,及时排除机电设备隐40、患,消灭机电事故,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一、采煤机、综掘机1、各部位联接螺丝齐全、紧固、有效、可靠,否则查出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2、油质合格、油量适中,定期检查化验,不合格及时更换。否则一次不合格罚款50元。3、各转动部位定时检查注油,转动灵活自如,肖轴齐全、合格,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肖、轴,不漏油、不漏水,轴承合格,无异响,否则,一处不合格罚1050元。 4、电机、电缆、电控电器、移变定期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换,未按规定检查一次罚款20元,发生事故影响生产一次罚款100500元。5、采煤机、掘进机的移动电缆要有专人看护,避免脱出槽外,挂坏、挤伤电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41、0100元,影响生产一次罚款500元。 6、行走部件无损伤、截齿齐全、有效合格,否则一处罚1050元。7、机组内、外喷雾装置齐全、有效、合格。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通风、安检等业务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要坚持使用并对其及时维护或更换,喷雾效果要达到要求,否则每次不合格罚款500元或停产、整改。 8、各种附属装置及保护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定,否则一处罚款100500元。9、机身上不得堆积、存放浮煤、杂物,交接班时打扫干净,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10、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停机处理、更换,不得带病运转。否则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报废的,按原值赔款。11、严格执行定期检42、修制度,不得挤占检修时间,否则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12、各部位检修要有记录,注明时间、负责人及检修内容,否则一次罚款20元。13、设备回收或带问题移交其它单位时,所有问题经机电室核实费用后,转入该单位成本。二、液压支架(及泵站):1、不窜液、漏液,有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一处罚款50元。 2、各种保护阀组(安全阀、液控阀,单向阀、控制阀)及操作手柄齐全、有效,动作灵活,有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一处罚款50100元。3、各种千斤顶及联接肖子、固定块齐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一处罚款40元。 4、支架立柱及千斤伸缩自如,立柱渡层部位在使用、搬迁过程中,要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伤镀43、层,千斤顶的伸缩杆上不得承受、吊挂、起吊其它物件,否则一处罚款100元。5、支架内不得存放杂物,浮煤要定时清理,否则一次罚款30元。 6、支架的支护附件,喷雾设施出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更换,否则一处罚款100元。7、严格执行检修及有关制度,需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材料、配件,使用单位要及时投入更换,不得将存在问题累积到工作面结束,移交设备时到处是问题。出现类似情况,机电室在移交过程中,要将所有问题统计,列出清单,核实费用,经领导审查后,转入该单位成本。 8、乳化液浓度配比合格,达到35%,不合格一次罚款1000元。9、乳化液泵出口压力达26Mpa以上,保证支架的初撑力,不合格一次罚款1000元。44、 10、高压供、回液管路及接头密封不漏液,一处漏液罚款50元。11、按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检修泵站(必须坚持使用喷雾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或更换,不得带病运转,否则每次罚款100500元。三、刮板输送机(包括工作面前后溜子、转载机、40溜子、730溜子)1、严格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使用,弯曲度不得超过规定,否则一次/处罚款50100元。2、电机、减速器、机头、机尾轴、要定期检查、摇测、加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否则罚款100500元。3、大链的连接螺丝齐全、紧固,双中链的连接环必须是立环,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发现双中链连接环一处为平环且三天内未处理罚款100元。4、刮板齐全,发现有弯45、断现象及时更换,否则不合格或每少1块罚款50300元。5、机头机尾要固定,并符合规程要求,小架、护轴板、分链器、紧固、合格,否则罚款20元。6、挡煤板、肖排、肖轴螺丝齐全紧固、不变形,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否则罚款20元。7、推移联接装置齐全,肖子合格,不变形,有问题及时更换,否则罚款20元。8、溜子运转链速平滑、无异响,无卡拌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转,否则一次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按影响时间追查处理。工作面结束或移交其它单位时,所有问题经机电室核实费用,转入该单位成本。9、溜子运输其它物件,要严格执行规程规定要求,运输特殊物件,要有安全措施,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设46、备损坏或人身事故的,按事故追查处理。10、因塌矸等原因,溜子负荷增大,出现压溜时,必须停机处理,清理,严禁强行、反复起动,以免造成机件损坏及断链事故。否则除负担损坏件赔款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四、皮带运输机:(包括主皮带、盘区皮带、1.2皮带机,1米皮带机、800皮带机及转载皮带机)1、皮带机各种保护、护栏、过桥,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程要求,否则一处罚款100元。2、上、下及折转处皮带不跑偏、不擦帮,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否则一处罚款10100元。3、上、下托混、缓冲托滚及滚筒齐全、完好、转动灵活,轴承无异响,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否则一处罚款50元。4、皮带机两侧及机头、机尾下方浮煤要47、班班清理,不得堆积,否则一处罚款50元。5、减速器油质合格,油量适中,定期化验或更换,电机定时摇测,检查。有问题及时更换。否则一次罚款20元。6、皮带接头完好,定期检查,皮带扣完好数量达到宽度的90%,否则一处罚20元。7、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用皮带做牌板、挡风墙、或做其它用处,否则一次罚款100元。8、回收时皮带长度不得随意割断,每卷必须有一头带卡,卡头剩余长度不得超过50mm(两头无卡,视为中间割断)。否则每卷罚款50500元。9、皮带因跑偏、折叠而造成撕裂,宽度小于100mm,每米罚款50200元。撕裂宽度在100mm以上,每米罚款100500元。10、胶带回收率为95%,其它附件回收率为148、00%,丢失按原值赔款。11、设备回收或移交其它单位时,所有存在问题,经机电室核实费用后,转入该单位成本。五、移动变电站及高压电缆:1、移动变电站要按定期检修制度进行检修摇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甩掉各种保护继续使用,否则,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按设备管理规定或事故进行追查处理。2、 高压电缆要按规定进行检查、摇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否则,造成事故,追究责任人的管理责任,每次罚款100500元。3、各种型号电机要严格按其技术性能要求使用、管理。电压等级相符。电机的保护设施齐全、合格、有效。如因操作人员失误,接错电压或甩掉保护,不接冷却水管,或改变原设计性能造成的电49、机损坏,除按设备管理处罚赔偿外,追加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每次罚款100元。 4、各类电气开关设备的管理,严格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第四章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大型设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型固定设备及特种设备的技术业务和安全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发生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大型固定设备及特种设备的使用中,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谁检修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大型固定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操作和维护人员,并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生产教育,达到“三知、四会、五严”,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3、使用单位必须健全各种大型固定设备50、及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且现场悬挂一份,报机电部资料室一份。其主要包括:(1)五制一规程:岗位责任制、要害场所管理制、设备定期维修制、交接班制、干部上岗查岗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消防责任制。(3)设备包机制。(4)巡回检查制。(5)事故追查制。4、机电部应建立大型固定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设备随机资料由机电部收集,安装资料由基建办收集,使用资料和记录由使用单位收集。其主要包括:(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资质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及安装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和记录。(2)各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含集团、矿)的记录。(3)各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51、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4)各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各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晋城煤业集团特种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周期进行性能技术测定和定期检验。 6、机电部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固定设备及特种设备的检查,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并积极主动按期整改,否则将视隐患情况进行处罚。 7、各单位的各种大型固定设备及各种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报机电部,经组织会审后,报机电矿长批准。8、 大型固定设备机房必须按标准化机房管理,并达到动态达标。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晋城煤业集团特种设备实施细则、特种设52、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节 矿山四大件管理制度 一、职责 1、大型固定设备是矿井生产的关键性设备。各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所辖各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运行第一责任者。各岗位司机、维护电钳工对本岗位操作负全责。 2、各岗位司机必须参加集团公司机电处与职教处组织的年度安全技术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各岗位每班不少于23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不得擅自脱岗。严格执行岗位司机操作规程及巡回检查制。 3、加强岗位交接班制和巡回检查制,严格按要求认真检查、认真记录,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区队领导和机电室。各大型固定设备每旬由运行单位组织人员自检一次,检查情况必须有详细记录。 453、各岗位司机、维护电钳工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维护,并认真填写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记录。 5、各大型固定设备的双回路供电电源,每月应该倒换一次,即备用回路备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6、各车房仪表要定期校验,严禁超期或未校验而使用。各车房每日定期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3个小时;每年停产检修不得少于6天,并做好检修记录。 7、各车房油脂化验工作按照矿油脂化验安排进行。 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确保各设备的保护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保护开机运行。 二、提升机 1、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要求的八项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及六项后备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并保证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试验报告交机电室一份备案;后备保护必54、须坚持使用,不得脱机运行;后备保护发生故障,必须汇报矿机电室,及时组织修复。 2、要严格执行“晋煤机字晋城矿务局关于大型绞车用钢丝绳的有关规定(试行)和在用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加强大型绞车钢丝绳的维护管理。 3、提升绞车都必须装设二级制动装置,每月调试一次,在运行中凡发生二级制动不明显或失灵的故障,必须随时进行调试,以保证安全制动时达到合理的减速度。 4、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挡车器;在罐顶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升降人员的罐笼必须装设合格的罐门(帘)及扶手,不合格者,不得提升。对因检修或特殊提升需解除闭锁或拆除安全门及罐笼门(帘)者,应制定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并在信号工操作台显著位置处设闭锁55、投运状态显示。在检修或特殊提升结束后,应立即装好安全门及罐笼门并恢复安全门和信号闭锁,经检查(队长及维护工)闭锁可靠方可恢复正常提升。严禁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5、提升信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提升的具体需要,具有合格的闭锁性能,必须具备常用和备用两套信号。除专职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信号系统,发开车信号。 6、在井筒检修或施工时,应配备专用通讯工具,设专人与信号工联系,设置与正常提升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检修专用联系信号,并在信号工操作台和提升机司机操作台设置“正在检修、禁止动车”的明显标志。 7、对因检修或特殊提升需要解除部分安全保护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在检修或特殊提升结束后,应56、立即恢复各项保护,要求是:谁解除的还由谁恢复,并经试验运行无误后,方可恢复正常提升。 8、每年对提升绞车的主轴、天轮轴、连接装置、销等进行无损探伤,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副井提升绞车提升量不超过10T,矸井提升机最大乘载人数13人(在井口公布),各提升机严禁超载运行。凡技术测定报告或无损探伤报告中要求减荷,减速运行的绞车,必须在司机操作规程中写明;凡发生临时性的超载提升,必须制订出安全技术措施,并由机电副总审批后,在矿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下进行。 10、提升绞车日检内容如下 : (1)维护电工必须静态检查试动一次各项保护,发现故障,立即处理; (2)运行维护人员要用专用工具检查盘型闸的闸瓦57、间隙和磨损开关,保证每片闸瓦间隙不超限 (2.0毫米),以确保足够的制动力矩值; (3)提升装置的各个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推车器、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闭锁装置等,必须由各分工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如果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4)检查和处理结果,认真填入记录。 11、必须装设井口至机房的工业电视监视系统,上下重物,必须慢速运转。 1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配合集团公司检测中心,每二年对提升绞车进行技术测定工作。 13、提升机定期检修要求如下: (1)小修(检修周期4个月) (1.58、1)检查和清洗润滑系统各部件,处理漏油,更换润滑油,必要时更换密封件。 (1.2)检查和调整制动系统各部件,必要时更换闸瓦和销轴等磨损零件。 (1.3)检查和处理滚筒焊缝是否开裂,铆钉螺丝、键等有无松动或变形,必要时加固或更换。 (1.4)检查深度指示器和传动部件是否灵活准确,必要时进行调整处理。 (1.5)检查联轴器的销轴与胶圈磨损是否超限;内、外齿轮啮合间隙或蛇形弹簧磨损是否超限,必要时更换磨损零件。 (1.6)检查各连结部件,基础螺丝有无松动和损坏,必要时进行更换处理。 (1.7)进行钢丝绳的串绳、调头和更换工作。 (1.8)检查和调整电气设备的继电器、接触器和控制线等,必要时进行更换。59、 (1.9)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必要时进行重新调整或更换。 (2)中修:(检修周期一年) (2.1)更换减速器各部轴承或对使用中轴瓦进行刮研处理。 (2.2)打开减速器上盖,检查齿轮的啮合及磨损情况,检查轮幅和轮齿有无裂纹,必要时更换。 (2.3)调整齿轮啮合间隙,或更换齿轮对。 (2.4)打开主轴轴承上盖,检查轴颈与轴瓦间隙,必要时撤换垫片进行处理。 (2.5)检查或更换制动系统的闸柱和转动销轴。 (2.6)所有检修项目及处理情况要记录清楚,交机电室一份存档。 三、主通风机 1、主通风机改变风机风叶角度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主通风机性能测定工作,一般五年进行一次。60、矿通风部门牵头,机电部门参加。性能测定前,必须拟定测试方案,对测定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主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4、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 5、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并留有记录。 6、反风演习前,必须拟定反风演习方案,并分别报局矿通风部、机电部。 7、禁止利用主通风机机房作其它用途。主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表、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通风机应配备专职司61、机,司机每一小时应将主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日志内。如果发现有异常,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8、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主通风机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及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9、主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井机电部门检查1次。 10、主通风机及主电机的各轴承(轴瓦)温度保护装置,必须超温声光报警。 11、主电动机避雷装置,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 12、主通风机及主电动机各部轴承的润滑必须严格执行油脂管理制度的制定。 13、运行的主通风机和备用的主通风机,每月倒换一次,倒机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盘车3-5圈,无卡阻和异62、响后,方可启车。 14、主通风机的主电动机,应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电气试验及定期清扫,加油工作,以保证完好的绝缘性能。 15、主通风机房应悬挂准确的反风系统图和操作程序表。通风机司机必须熟悉反风设备系统并能独立操作。对反风设备系统的巷道各区段要及时清除杂物防止堵卡闸门;冬季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闸门封冻,造成开启困难,损坏钢丝绳及风门。 16、对备用风机及主电机的检修,故障处理必须制订检修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制订单机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 17、主通风机及主电机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工作。 18、主通风机房的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制度执行;机房内的绝缘用具应定期试验,合63、格后,方可使用。 19、主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由风机所在地单位以书面形式向通风部门申请,由其牵头进行。 20、主通风机高压开关柜必须安装合格的带电显示装置。 21、每次停车时,目测检查叶片的磨损情况。按月打开压力平衡气管的旋塞,排放存油。每月将叶片调节一次,调节时,在其调节范围内多次来回旋动。 22、主通风机日检主要内容如下: (1)电源线及高低压开关柜的电流、电压表的指示是否正常 (2)主通风机房所有的高压开关柜的电流、电压表的的指示是否正常。 (3)主电机及PLC控制系统的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主电机的电流、电压是否正常 (5)电机温度及电机轴承温度是否超限、有无异响 (6)通64、风机的轴承温度是否超限、有无异响 (7)检查油位指示器的油位高度,应该在标示最低油位线以上,最高油位线以下。 (8)检查各部分的接地螺丝及其它连接件是否松动,各部基础是否异常松动。 (9)检查各部是否有漏油及漏风现象。检查冷却水与油的流量。 (10)新安装通风机在运行100小时后,应更换新油。 23、每运行半年后的检修内容: (1)清理叶片和轮毂之间的间隙,使叶片调节机构转动灵活。 (2)风机所有压力测量的清扫:打开管帽用压缩空气吹扫,直到畅通。 (3)检查排水管是否畅通。 24每运行一年的检修内容: (1)更换轴承箱和油站油箱内的油,并用新油作循环清洗油路系统。 (2)检查叶片磨损情况。 (65、3)检查叶片调节机构的使用性能,并充填各润滑面的润滑脂。 (4)检查所有连接螺栓等是否牢固,是否需要更换或再次紧固。 (5)在钢结构件的内部应作防腐处理,如对加工面涂硬膜防锈脂、油漆等。四空压机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对超温、超压、断水、断油保护,在交接班时检查试动作一次,灵敏可靠,方可开机,同时做好记录;安全阀气动试验每旬一次,试验时必须有区队干部在场。并做记录。 2、空压机用润滑油必须经油脂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且油量的加注应符合空压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出风管路的清理每半年进行一次,预埋的总出风管路每5年清理一次,并作好记录。4、滤风器要定期清扫,间隔不大于三个月。566、每班风包内油(水)放12次。 6、冷却系统不漏水,冷却水压力不超过0.25MPa,冷却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进水温度不超过35。冷却水水质每半月化验一次,化验结果保存在机房内. 7、中间冷却器及气缸水套要每年清理一次,水垢厚度不超过1.5mm,并认真填写记录。 8、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确保安全经济运行。电控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电气试验,保证电气保护灵敏可靠。 9、空压机定期维护检查内容如下: (1)每工作一星期 (1.1)检查油箱的油面; (1.2)清洗润滑油过滤器芯子; (1.3)试两超、两断保护装置及压力调节器动作情况一次; (2)每工作一个月 (2.1)检查吸、排气阀一次。 (3)每工作67、两个月 (3.1)清洗吸、排气阀,检查阀片和阀座的密封性;更换损坏的阀片、弹簧或整组气阀; (3.2)检查安全阀,修复阀上轻微伤痕,检查安全阀弹簧是否正常; (3.3)检查或清洗滤风器。 (4)每工作半年 (4.1)清洗油池、油路、油泵,更换新油; (4.2)清洗注油器系统,并检查油路各止回阀的严密性; (4.3)吹洗油、气管路,校正压力表,检查安全阀的灵敏度; (4.4)检查填料箱磨损情况,检查并清洗或更换活塞、活塞环等易损件; (4.5)拆洗压力调节器并重新校正; (4.6)检查连杆大、小头和十字头同磨擦面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 (5)每工作一年 (5.1)拆洗曲轴及轴承并检查其精度68、粗糙度,根据实际情况检修或更换; (5.2)清洗排气管、各水腔和冷却器、油冷却器并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 a. 冷却器的气腔,其水压试验压力为该部位承受额定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不应渗漏。 b. 各水腔,其水压试验压力为0.5MPa,持续5分钟,不应渗漏。 (6)每工作两年 (6.1)分解气缸,清除油垢焦渣; (6.2)清洗气缸水泵内和冷却器管道内水垢一次; (6.3)清洗风包油垢一次,清洗后按工作压力的1.5倍做水压试验; (6.4)校验指示仪表一次; (6.5)拆检安全阀和风包释压阀一次; (6.6)每年测试空压机的排风量及比功率一次,并做好记录保存。五主排水泵 16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主接地极电阻每年测试一次,电控设备每年做一次电气试验,断路、欠压、过载保护灵敏可靠,真空表、压力表每年校验一次,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水泵运行。并做好记录。 2、每一泵房内应设置容积不小于0.2m3的沙箱和相应的消防器材。 3、泵体、电机、管路、阀门等防腐良好,各阀门正常使用,操作灵活,不漏水。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管内径的2.5%。 4、主排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排水系统效率不得低于50%,发现问题要分析判断,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每年四月份要对水仓清理一次,每年六月前,储备数量充足的配件及备品,作好水泵的联合试运转工作,并作好相应70、记录。 6、主排水泵必须保证两台完好正常运转,定期倒换工作,一台备用检修,但检修期不超过一个月。 7、主排水泵日检内容如下: (1)交接班时要将水泵及电机外壳的灰尘和油污清扫和擦拭干净。 (2)检查电机及水泵的外壳有无裂纹,各紧固螺丝是否齐全、坚固,电机地脚是否松动. (3)检查水泵和电机在运转时是否有不正常的噪音和震动。 (4)检查各部轴承温度,滑动轴承不超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5。 8、日检内容及存在问题要有记录,并有处理安排意见。第三节、钢绳芯胶带输送机一、总则 1、钢绳芯胶带输送机的管理单位的行政正职是钢绳芯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并承担直接责任。矿机电管理室负责设备管理71、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职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钢绳芯带式输送机的各岗位司机和维护工要对所管辖操作的设备安全运行工作负岗位职责。 2、要严格执行每年一次的钢绳芯带式输送机司机和维护工的培训、教育、考核工作。(司机由集团公司培训,维护工由各单位自己组织培训)。司机必须经过考试取得集团公司发合格证后,才可上岗。3、各岗位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岗位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巡回检查图;定期检修制;设备包机制;供电系统图。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检查并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保持设备完好运行。4、胶带机必须保证每天2小时以上的检修时间,并做好检修记录。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规定。每72、天设专人对跑偏、煤位、急停等保护检查动作一次,灵敏可靠方可开机,同时作好记录,严禁甩掉保护运行主机。 5、胶带输送机的制动系统必须完好,闸瓦间隙必须符合完好标准的规定,并按要求进行不少于每月二次的检查,并作好记录。 6、胶带输送机的各种保护,每月必须定期试验检修,失去保护性能的必须立即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减速器及液力偶合器的用油必须按油脂管理的规定抽取,进行分析检测。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 8、胶带机运行前必须先鸣响预警信号后方可开机。9、正常停机时应保证将胶带机上的煤全部拉完后,方可停机。10、钢绳芯带式输送机每班必须有三名司机上岗,保证机头司机,机尾司机和巡检工各一名。 73、11、机头司机要把好皮带操作关,密切监视皮带运行中的电流、电压及温度情况,密切监视机头可视范围内皮带的运行情况及带载情况。同时做好机头的文明卫生工作。 12、机尾司机密切监视机尾滚筒、托辊及皮带的运行,监视煤仓以及上一级漏煤斗的运行情况及完好情况,监视放出大矸大炭及各种铁器杂物等情况。同时做好机尾的文明卫生工作。 13、巡检工认真执行巡检制度,做好当班的巡检工作,不但要巡检胶带本身存在的问题,还要对巷道内其他影响到皮带的设备、设施(如各采掘队使用的漏煤斗、挡煤板等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14、所有使用盘区胶带机的生产队组要把好源头关,不得将锚杆、钻杆、背板等影响胶带机运行74、的杂物铁器拉入盘区胶带机;拉上盘区胶带机的杂物铁器要由胶带机的巡检人员负责拣出,不得拉入下一级胶带机。上一级司机发现有铁器、杂物拉入煤仓,必须立即停机汇报并通知下一级司机注意放煤时取出,否则,经追查分析,对发现汇报司机进行适当奖励,对未发现者进行处罚。 15、各钢绳芯胶带机在各个漏煤口下前后10m范围内由上级出煤单位负责清理堆煤并做好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其余沿线由运行工区负责清理堆煤,并作好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16、所有使用盘区胶带机的生产队组必须在各自的落煤眼下派专人清理落煤眼前后10m范围内的落煤,并监护落煤眼的运行,一旦发现放出杂物,要立即拉闭锁,将杂物捡出。各个漏煤斗及其下的挡煤75、板由胶带机的各个上级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与检修。 17、生产队组不得任意抬高或损毁本队落煤眼下的清带器。所有使用盘区胶带机的生产队组,严禁将卸煤皮带或溜子与盘区胶带机的连锁甩掉运行。 18、各钢绳胶带机的管理单位要加强巡检,并负责监督各上级使用单位的清煤、甩闭锁和放出杂物等情况,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向机电室和调度室汇报。二胶带的管理 1、各钢绳芯胶带机的管理单位必须固定专职有经验的钳工负责钢绳芯胶带及其接头的检查工作,并建立专用的钢绳芯胶带检查记录本,做到一带一本。 2、胶带的各个接头情况要保证每月详细检查一遍,检查胶带破裂、脱胶、鼓泡及碎边等情况;检查结果作好记录。胶带的各个接头要坚持每月一次76、的透视检查工作,并将透视结果做详细记录。三、日常检修要求1、钢绳芯带式输送机在运行前或停运检修期间,要由岗位司机或维护工进行详细检查、维修,并认真填写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记录本。具体内容如下:2、检查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滚筒轴承应定期注油。检查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中间架平直无开焊。机架完整、连接螺栓齐全,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 3、检查托辊齐全,转动灵活,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2。保证每周将所有托辊详细检查一遍。 4、检查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整个调节行程的1/5,检查拉紧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和断丝情况77、不超限。 5、检查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检查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少于60%。闸瓦磨损剩余厚度不小于3mm。检查胶带清扫器,严禁底皮带拉回煤。检查给煤机或溜煤斗下挡煤板装设齐全。 6、检查液力偶合器,减速器等的油位满足规定要求。准备起动前,检查是否打开冷却水管路阀门,冷却水流量要足够。检查冷却系统各管路是否通畅。 7、检查液力偶合器电动执行器的调节灵活性及准确性。定期清洗液力偶合器供油泵的吸入滤芯,新机运转500小时后,应将滤芯拆下清洗,其后每运转3000小时要清洗一次。 8、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面应定期78、涂油,螺栓、弹垫、喇叭嘴定期检查,并符合电器设备管理要求,严禁失爆现象。各电器及机械设备包机牌,防爆证齐全完好,并填写完整。四运行中的巡检要求 1、胶带机在运行过程中要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具体内容如下: 2、检查电动机温度、减速器油温、液力偶合器油温和各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油量是否适当。 3、检查液力偶合器、减速器各密封部位有无渗漏油。 4、检查液力偶合器输入轴与输出轴,电机、减速器等不得有振动现象。 5、检查各运转部位的声音必须正常。 6、监视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等各种仪表的指示情况,数值应符合规定。 7、检查各种保护装置的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8、检查胶带不打滑、不跑偏79、。上部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机架。 9、检查各个漏煤斗的完好情况。监督各个漏煤斗看护人员是否到岗。第五章:配件管理制度第一节 配件管理职责分工1、部长全面负责机电生产成本管理及考核工作。2、分管副部长负责机电生产成本的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及考核工作。3、配件库负责生产维修配件的审批、配件消耗定额指标的执行和考核,以及机电配件成本的控制管理工作。4、各生产区、队配件专(兼)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配件、材料需用计划编制,对现场使用的配件、材料进行监督管理,区(队)长负责本单位生产成本全面管理工作。第二节 配件计划管理制度1、计划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配件80、管理的规定。2、面向生产,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实际库存,做到既保证生产,又减少库存,使资金周转加速。3、年度配件计划的编制必须在每年6月份完成,经分管部长、机电部长、机电矿长、审核后采购。4、月度配件计划,每月25日前完成计划的编制,经分管部长、机电部长、机电矿长审核后采购。5、节假日检修用配件计划,提前一个月编制,经分管部长、机电部长、机电矿长审核后采购。6、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对计划本身或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7、各级计划管理人员编制计划时必须严肃认真,凡因计划不周造成的超储积压或不能满足生产运行需求的,视情节给予50-500元罚款。第三节 配件到货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81、1、配件到货后,由配件库管理人员组织管理员、保管员共同进行验收。2、详细核对需要计划,包括合同或协议、装箱单、合格证。3、验收时要全数验收,对数量大、供应单位关系稳固、证件齐全、包装完好的产品可以抽验,或以包装为单位验收。4、质量验收是全部验收的关键,必须认真核对规格、尺寸、精度。检验要求较高的由技术组负责。并做好详细记录,验收完毕对不合格品要及时处理,另行堆放。5、配件入库后,摆放大件五五成方,高件五五成行,矮件五五成堆,小件五五成包,带眼五五成串。6、配件保管做到“四清”(1)“物清”:配件型号、规格、数量、存放地点清。(2)“帐清”:帐物手续清。(3)“资料清”:说明书、合格证、凭证清(82、4)“标志清”:涂色标志、标记清。7、做到“四保”(1)“保质”:配件在保管期内无损坏。(2)“保量”:确保配件在库房无短少。(3)“保安全”:仓库要防盗、防火、防湿确保安全。(4)“保生产”:面向生产,保证供应。8、“四号定位”仓库内所有配件帐页统一编号。9、配件发放必须由分管部长或配件库主任审批,保管员审核支领单证上的印鉴是否符合要求,所列配件品件、规格、数量有无涂改和差错,检查无误后,方可发料。10、发放配件要准确无误,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按质、按量、准时,保证生产一线的需要。11、配件发出后,保管员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查对帐、卡、物是否相符。第四节 配件现场管理制度1、对已进83、入使用过程中的配件、由使用单位专(兼)职配件管理人员负责全部配件的计划、支领、储存和发放工作,每一生产班组应有专人负责配件日常管理工作,队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指导配件计划和使用情况。2、现场配件要按品种、规格、数量分类存放,并做到:排列有序,摆放整齐,数量明确。3、关键件、易耗件以旧换新,对交回不用的旧件要及时交到配件库并进行鉴别、修复以便复用。4、管理人员要经常学习有关专业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5、凡对配件乱堆、乱放、丢失,根据情节给予50元罚款。第五节 配件的回收、修复和报废管理制度1、配件的回收、复用、报废的管理工作由机电部配件库负责。2、管理员根据回收配件的品种,审批时注明交旧领新,保管84、员收回旧件才能发放新件。3、对某些配件因受使用和运输等因素影响,暂时不能交回旧件的,可先发给新件,旧件限期交回。4、做好回收配件的分类管理,按不同机型、品种划清报废、待修处理,修复后的配件入配件库管理。5、凡属机型淘汰或更新改造、变质等原因而丧失使用价值的配件,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报废。6、凡申请报废的配件都应履行手续,逐级审批。7、凡交旧领新的配件,未能交回的,给予原值20%80%的罚款。进口配件全额处罚。8、进口设备的配件故障损坏后,要及时回收上井修复。如果发现同时回收两个以上相同配件时,按事故进行分析,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并视情况轻重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第六章:电气管理制85、度第一节 供用电审批制度一、地面供用电部分1、凡需增加负荷的单位,均需持单位申请,注明增加负荷的容量,经机电矿长或机电部领导同意后,到机电部办理审批手续。 2、机电部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增容方案指导实施。3、地面施工单位用电需持单位申请,注明用电设备容量、使用地点及使用时间等,负荷大于20KW的需经机电部领导批准,到机电部供用电审批表,机电部审批后,机电队按指定接电位置接电,同时必须符合低压供电要求的规定。具体规定参见供电协议。4、属于临时用电的单位或个人,也需持单位或个人申请,注明用电设备容量,用电时限,使用地点,经机电矿长或机电部领导批准后,到机电部办理审批手续,机电队按指定接电位置接电,同86、时必须符合低压供电要求的规定。5、新增用户必须自备电表及相应的保护装置,自备用电器具必须安全可靠。(电表需经吴王山煤业机电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对非本矿的用电设施,一律拒绝提供保安电源。 7、凡损害吴王山煤业利益及安全的用电,机电室都有权终止用电事宜。二井下供用电部分1、井下任何单位从事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等相关工作,必须提前一天向机电部提出增减负荷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新安装采掘工作面,由安装单位在安装前一天到机电部办理增减负荷申请。接火时,凭接火报告到机电部审批后,再按指定开关接电,并执行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3、凡未经机电部批准私自增减负荷的单位责任自负,并根据情节对单位机电87、负责人进行处罚。4、除紧急情况处,机电队凭接火报告执行工作,并且变电所内的接线完好情况由机电队监督,如接火单位接线不符合标准,机电队有权制止或不给其送电。5、供用电申请必须由各单位机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第二节 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地面供用电部分:1、属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指挥的开关的停送电,按电调指令进行,其它任何人无权指挥(紧急情况除外)。2、10KV配出线开关的停送电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变配电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停送电。3、压负荷停送电服从供电公司电调指挥,但需向矿调汇报。4、计划停电执行联合审批制度,由需停电单位提前一天填写停电报告,由机电部、调度室、安全部,涉及停风的还需通88、风部审批。5、停电报告中应明确停电时间、停电地点及停电影响范围,机电部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6、调度室接到停电报告后,认为有必要停电时,即可签字,并通知被影响单位。 7、安全部对停电报告安全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在停电报告上签字。8、停电报告审批完毕后,停电单位到机电部办理停电工作票。9、准备停电时,还需与被停电单位联系,由机电部通知被停电单位。操作完毕汇报调度台。如出现特殊情况应取得调度同意后,方可停电。9、停电工作票应由有经验并熟悉本系统接线方式和运行方式的固定人员签发,一般为单位主管技术员、主管检修负责人或主管机电负责人。二、井下供电部分:1、井下各队人员应在执行停电工作的前一天填写停电89、报告,审批程序与地面审批程序相同。 2、停电报告审批完毕后,分送机电部,调度室、安全部、通风部各一份。涉及监测的需事先经监测队同意。3、停电报告审批完毕后,需停高压电时,停电单位应到机电部办理停电工作票。4、对于新安装的高压供电线路,安装单位应在送电前一天填写高压送电通知单,送电通知单一式两份。在填写送电通知单前,安装单位必须将送电线路摇测报告数据送交机电部,电缆标准化由机电部防爆对验收合格并在送电通知单(接火通知单)上签字。否则不予批准,如系延伸高压供电线路,安装单位必须在送电前摇测延伸线路绝缘,并在第二天将摇测数据报交机电部,同时摇测数据低于50M的,禁止送电。5、对于新安装的或延伸的低压90、供电线路,安装单位在送电前摇测线路,并在第二天将摇测数据送机电部,如摇测数据低于5 M的,禁止送电。 6、机电队有权签发停电工作票人员为:机电队长。三、检修停送电(一)地面高压(10KV)停送电1、停电(1)凡高压停电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以下简称“工作票”)(2)检修一类负荷时(见负荷分类表),检修单位必须制定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此措施必须有机电副总工程签字把关,技术员并提前两天 填写“停电报告”经调度室、机电部、通风部、安全部审批签字,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通报停电影响范围情况(未参加调度会的受停电影响单位,由检修单位负责提前书面或录音电话通知到受停电影响单位的机电主管人员或停送电负责人),持91、“停电报告”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 。(3)检修二、三类负荷时(见负荷分类表),提前一天 填写“停电报告”经调度室、机电部、通风部、安全部审批签字,填写注意事项,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通报停电影响范围情况(未参加调度会的受停电影响单位,由检修单位负责提前书面或录音电话通知到受停电影响单位的机电主管人员或停送电负责人),持“停电报告”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 。(4)双回路馈出线所带电气设备或电缆须检修停一回路电时,工作票上必须注明下一级配电室应停电断开的开关双重编号。(5)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检修停送电负责人持有,一份由变电所值班人员持有。(6)停送电负责人持工作票到变电所联系,配电工严格审核,确92、认无误后按工作票程序及安全措施执行停电操作,停电后在工作票上签字,填写停电时间 ;配电工在停双回路供电的任一回路时,要提前通知所有相关用电单位的停送电负责人(或单位机电主管人员)组织转移负荷,并同时观察负荷电流转移情况,经确认负荷已可靠转移后,方可停电。2、送电(1)检修完毕,停送电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要在现场共同详细检查、询问、确保无误后,撤出现场检修人员准备送电,严禁再作业。(2)停送电负责人必须持工作票到变电所与值班人员联系,值班人员必须收到停送电负责人送到工作票后方可按操作规程送电,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 (二)、地面低压停送电(3300V及以下)1、重要变电所、配电室低压停送电或其它93、变电所停送电影响低压一类负荷时执行1.1高压一类负荷停送电的规定。2、其它变电所、配电室(点)低压停送电执行“停电报告”以及“停电牌”(或工作票)制度,停送电程序执行1.1高压二、三类负荷停送电的规定。3、由停送电负责人持“停电报告” 到变电所与配电工联系,由配电工操作停电,并将停电牌交于停送电负责人。配电工送电时只对停送电负责人和“停电牌”,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4、本单位范围内的低压停送电时,可使用本单位的停电牌,由停送电负责人自己操作,其他人不准操作。(三)、井下高压(10KV)及中低压(3300V1140V及以下)停送电1、停电牌制度,在井下变电所高压及中低压停送电(磁力起动器除外)94、均执行停电牌制度。停电牌分两类,一类归检修单位管理,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停送电;一类归 井下机电队管理,用于影响其它单位的停送电。两类均为一套两块,一块归停送电负责人持有,另一块由配电工或看护停电开关人员持有。2、在变电所停电影响局扇供风、主运系统等一类负荷时,检修单位必须制定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此措施必须经机电部电气主任工程师或三电办主任签字把关,“ 停电报告 ”须 由机电部井下供电主管人员签发,并提前两天 填写“停电报告”经调度室、机电部、通风部、安全部审批签字,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通报停电影响范围情况(未参加调度会的受停电影响单位,由检修单位负责提前书面通知到受停电影响单位的机电主管人员或停送95、电负责人),并经调度、通风、安检签字认可,“停电报告”送井下机电队值班人员及相关影响单位各一份,持“停电报告”到变电所与配电工联系,由配电工操作,配电工将“停电牌”一块挂在停电开关上,另一块交给停送电负责人。 配电工送电时,必须对停送电负责人、停电牌及停电报告认真核对,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3、在变电所停送电影响二类负荷时,检修单位要提前一天 填写“停电报告”经调度室、机电部、通风部、安全部审批签字,并在调度会上通报停电影响范围情况 。“停电报告”送井下机电队值班人员一份,另 持一份“停电报告” 到变电所与配电工 联系,由配电工 操作停电,配电工将“停电牌”一块挂在停电开关上,另一块交给停送96、电负责人。 配电工送电 时只对 停送电负责人和“停电牌”,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4、本单位移变停送电( 不影响其他单位时)执行停电牌制度。移变的停送电( 影响其他单位时)必须办理“停电报告”,“停电报告”送停电影响相关单位各一份,另 持一份“停电报告” 到现场与移变管理单位跟班机电负责人联系停送电,并派专人看护停电设备同时执行停电牌制度和专人停送电制度。5、检修本台设备要停上一级开关电源(包括磁力起动器),磁力起动器停电以打开隔离刀闸并闭锁操作手把为准,检修时要派专人看护(或两防锁锁住开关),并挂停电牌。6、本单位范围内的停送电时,可使用本单位的停电牌,由停送电负责人自己操作,其他人不准操作97、。四、事故状态下的停送电1、发生紧急情况时,配电工(电工)可以立即停电,不受“ 停电报告 ”、“停电工作票”和“ 停电牌”的限制。停电后要立即向调度台和本单位值班干部汇报,并看护好开关,做好事故记录。2、故障掉闸后,配电工要立即向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干部汇报。待故障处理后,除调度值班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直接指挥配电工进行送电。3、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时,执行“吴王山煤业停电停风应急预案”。五、其它停送电规定 1、在变电所停电,影响局扇供电的可靠性,双回路有一回路须检修停电时,“停电报告”所涉及的掘进队组必须派专职电工维护局扇。2、所有受停电影响的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尽量在停电前停止设备运转,98、确保按时停电,安全停电;双回路用电单位要在运行回路停电前,对另一备用回路进行检查检修及试运行,确保单回路正常供电。3、因吴王山煤业为分列运行供电方式,双回路用电单位在运行回路停电前需要操作其母联开关时,必须严格执行“分列运行措施”规定,联系确认变电所的母联先合闸后,方可合本单位的母联开关。4、停送电负责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熟悉供电系统的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5、电工必须遵守:所有的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和及本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停电停风的工作面,局扇在恢复供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符合规定的送电条件时方准按上述规定程序执行送电操作。6、任何单位或人员99、都不得借用他人停电时间进行检修或处理故障等工作。7、机电部指定井上下供电主管人员要密切配合,熟悉供电系统及和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别注意双回路反送、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反送、转供电发电机反送等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8、违反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处罚制度无论违反上述哪一条,均按违章论处,并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凡不按此规定执行造成严重后果者要根据情节给予加倍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 地面供用电管理制度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必须提前向机电部供电负责人提出用电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100、2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扣10元累计(为施工队或个人转供电的并需交纳电费的二倍罚款),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加倍处罚。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架空线)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地面运行工区要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计算整定,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申请单接入负荷,并计量。3、地面所有线路(10K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人,责任到人,并将名单报机电部存档。4、地面所有变压器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10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101、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3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电线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10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200元。7、各变电所、10KV线路每季度检查一次,660V、380V线路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点每月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次扣款3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8、所有高低压配电盘、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9、机电部每月要不定期组织检查人员对矿区内各处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违规用电(102、使用电炉、私接负荷等)情况,要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扣款。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及主要电气设备及外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施工单位必须交费)。11、所有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职工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必须保证完好。第四节 井下供电管理制度一、用电申请制度对新增、改造高低压供电系统,由机电部拿出供电设计,经机电部主任工程师审核,机电副总、机电矿长审批后,由机电部下达安装计划。1、 新增工作面或变电所用电申请制度新安装变电所要有机电部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必须标明设备型号、容量、电压,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整定值和短路电流等)。2、 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正常生产103、中的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办理增荷申请手续,在申请中标明地点、型号、容量、电压等级等,机电部井下电气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施工。3、 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拆除回收的设备,拆除单位要预先填写减荷申请单,井下电气管理人员批准方可拆除。4、 负荷变动后的整定制度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部井下电气管理人员要及时对线路上全部保护作相应的整定计算,经机电部主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通知有关单位调整各级开关整定值。变电所或用电单位根据继电保护或控制需要增加馈电开关时,由机电部井下电气管理人员下通知单,井下机电队或其他用电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增接开关。5、验收及奖罚制度(1)新增变电所安装好后,须经机电部井下电气管理人104、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使用。(2)不办理增、减负荷申请的单位,一经查出扣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单位正职100元,造成事故时全部责任由责任单位负责。(3)机电部井下电气管理人员不及时下整定通知单,延误生产时扣200元,被通知单位不及时按通知整定时,扣被通知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株连单位正职100元。(4)电管人员通知增加馈电开关拒不执行或不接收通知单的单位,扣单位正职2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二、井下供电线路及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矿井的供电管理,减少井下供电事故,及时发现供电线路、设备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需定期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特105、别是对线路的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摇测,建立线路设备维修档案,对线路的绝缘状况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处理,把供电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确保供电的可靠性。现规定如下: 一、管理职责划分1、井下机电队:(1)负责在进、出线电缆上标识(注明来自变电所、高压开关编号等内容)。(2)负责每月对井下所辖变电所的所有进、出线6KV电缆进行一次摇测,建立专门线路档案(注明线路名称、测试时间及人员、绝缘值),并将摇测结果及时报机电部三电办一份,报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设专人对线路绝缘状况进行分析,按绝缘电阻处理周期表所定时间,督促处理,使用单位派人协助。(3)井口为界,入井10kv电缆故障点在井下106、归下机电处理,在地面归地面运行工区处理。(4)所有井下10KV电缆归下机电维护,相关队组配合,为了缩短故障排查时间,使用单位必须派4人以上带工具积极配合,发现队组不配合,罚队值班人员200元。(5)、负责所有变电所设备管理。2、井下其他生产队组(1)负责协助下机电,处理给本队供电的10kv线路故障。(2)必须定期对所辖移变(包括高压头)、低压电气设备、低压电缆线路绝缘进行摇测检查,建立专门设备、线路记录(注明设备线路名称、测试时间及人员、绝缘值)。(3)负责本队使用的10kv供电线路的悬挂、接线盒接地及完好检查。二井下供电系统的安装及运行:为了减少井下供电故障,必须把好高压电器设备及高压电缆的107、入井试验关,把好新线路的设计整定安装关,把好线路及设备的安装过程质量控制关,把好新安装线路验收试运行关 ,把好设备线路运行过程维护关,把好运行过程增减负荷审批关。(一)电气设备线路安装管理1、高压电气设备及高压电缆入井前试验(1)所有高压电缆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动态组检查把关,入井电缆须有摇测绝缘电阻值、测试人、时间等内容的记录,并要求使用单位在入井前对电缆头做防潮防护处理,不合格严禁入井。(2)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移变)入井除执行设备管理规定外,必须做耐压、继电保护等相关电气试验(新购或外修设备如提供相关试验报告,且时间不超过半年者,入井前可不做试验,但必须遥测绝缘正常),不合格严禁入井使用 。108、(3)动力线路由于负荷大,易发热导致事故,规定:10kv风机专线可使用半连接器和接线盒,10kv动力线路只能使用接线盒。(4)为了保证质量,电缆的半连接器头必须在地面完成(事故情况除外)。2、新线路设计、安装(1)设计整定由机电部技术组严格按设计规定和现场实际进行设计和保护整定,安装单位必须严格照图施工。(2)设计出图时,局部通风机线路标示“专用1号”,“专用2号”。且保证两趟风机专线接在不同10kv母线段。(3)在高压电缆线路集中敷设过程中,电缆悬挂高度达标(动力电缆2.4m以上,风机电缆2.6m以上),接线盒的安装由下机电负责做头,使用单位负责配合悬挂,接线盒必须编号,安装完毕送电前由机电109、部组织下机电、使用单位共同验收。(4)局扇专线必须在局扇移变和局扇开关上写有“专用移变1#、专用移变2#、专用开关1#”等与变电所对应高开一致的明显标识。3、新安装线路验收试运行验收人员重点验收照图施工、防爆检查、线路绝缘、电缆悬挂标准化等,不合格不予送电。4、移变、高压接线盒等涉及10KV的设备电缆在井下使用一个面后,必须上井检修,防止设备在井下长期放置,绝缘下降导致机电事故。5、局扇从支领入井之日起运行满半年必须上井检修,防止设备长期在井下,绝缘下降,轴承缺油电机损坏导致机电事故。(二)电气设备线路运行管理1、设备线路维护井下空气潮湿,各单位必须采取防潮措施(在电气设备各接线腔、隔爆腔、电110、缆接线盒内放置干燥剂、防爆面加油等),并定期对所辖电气设备、电缆接线盒进行检查(高压每月至少1次,低压每周至少1次),杜绝电气失爆,严禁干燥剂失效继续使用,建立检查维护记录(注明名称编号、使用地点、检查时间及人员、发现处理问题情况),并将结果报机电部防爆组一份,使用单位留存一份,机电部防爆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单位不按规定检查维护者,每条相关问题视情节罚责任人100-1000元,无防潮剂每发现一处罚1000元。2、绝缘摇测(1)各单位必须定期对所辖电气设备、电缆线路绝缘进行摇测(高压每月至少1次,低压每周至少1次),建立专门设备、线路记录(注明设备线路名称、测试时间及人员、绝缘值)。机电部三111、电办、防爆组进行抽查,无记录视为未进行本项工作,罚责任人100-1000元。(2)摇测10kv线路绝缘,必须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办理停电报告,摇测时由摇测单位通知被摇测线路各单位管理人员,并要求把线路末端的高压负荷开关小车拉出,使用单位不得在摇测线路从事检修工作;线路带局扇和监测监控的,并确保局扇已正常切换后方可停电。(3)机电部组织人员在井下处理应急事故时,停电可以不受停电报告规定限制,但必须在停电前通知相关队组值班人员和调度室。涉及风机线路的必须确保风机已切换正常后方可停电。3、运行过程增减负荷审批 负荷大小是各级保护整定的依据,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避免保护误动和越级跳闸事故的发生112、,井上下各单位在增加负荷之前必须提前到机电部三电办办理负荷增减手续,以便重新核算定值,及时调整开关整定,确保供电系统各级保护灵敏可靠。私自增减负荷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200元,造成停电事故时视情节罚责任者300-1000元,瓦斯超限另罚5000元/每头。三、井下供电事故处理程序井下生产单位发现停电后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清楚被停线路名称、停电时间、影响范围,调度根据停电范围及具体情况按以下条款进行组织处理,发生短路故障严禁试送电,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并处理后,且有调度通知方可恢复送电,如在故障情况下,队组擅自给变电所打电话要求送电,一次罚款100元。1、如为变电所分路开关跳闸,调度应立刻通知下机电值班113、人员组织恢复供电,同时安排事故应急处理车辆,事故处理人员到位后,必须把跳闸开关的故障显示情况汇报队值班和调度室(如变电所有人值守,由配电工汇报),调度员根据故障性质,停电影响情况决定是否立即恢复供电。如运行中出现跳闸,且故障现象为“漏电”“短路”,严禁强行送电,配电工应立即汇报调度及队领导,调度通知使用单位把移变高压侧小车拉出,然后通知下机电摇测该线路绝缘,发现问题由使用单位配合下机电处理。如查不出问题,再通知使用单位对移变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把绝缘情况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下达送电命令后方可送电。2、变电所分路开关跳闸,所带负荷为局扇。停电未停风时,执行第1条故障处理程序;停电停风时,调度室立114、即准备事故处理专用车两辆,井底和跳闸变电所门口各1辆,悬挂明显标志方便事故处理,非事故处理人员不得调动使用车辆,由矿调度和通风调度协调后,执行局扇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如为漏电跳闸且停风时间短,瓦斯不超限,调度可指挥试送电一次,短路故障严禁试送,必须查明原因后方可指挥送电。3、事故处理时,队组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多队组对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分别挂停电牌,严禁借别人的停电时间进行检修。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借用故障停电和别的单位申请的停电时间进行检修作业,摇测线路绝缘必须先通知与线路有关的各单位把移变高压侧小车拉出,且严禁从事与本线路有关的检修作业。5、发生井下多点停电,由调度115、和机电部针对具体情况分别指挥送电。6、地面供井下线路发生跳闸,由地面变电所及时汇报矿调度、机电部及单位值班,汇报清故障时间,线路名称,故障性质及动作值,由机电部和调度按规定指挥处理。四、其它规定:1、为了确保局扇供电的可靠性,避免事故情况下两趟风机专线互相影响,地面10KV母线目前已实现分列运行,井下各变电所内严禁随意改接10KV母线、10KV电源进线电缆和10KV联络电缆,防止因双电源相序接错导致短路事故,如确需改动必须经三电办主任和主任工程师审批,并采取措施后执行。2、严禁随意更改相序,如需重新做电缆头,必须制定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后执行,防止因双电源相序接错导致短路事故。3、矿属各10kv变116、电所要张挂供电系统分列运行的管理制度,各变电所母联开关正常情况下处于“分闸”状态,并挂“严禁合闸”牌,无机电系统领导批准不得合母联,发生其中一段母线停电事故时,必须先断开无电的“电源总开关”后方可合母联开关,严禁两段母线合环运行,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造成事故加倍处罚。4、各使用单位必须把现用的的各条10KV高压线路的布置图(布置图应按比例绘制巷道与变电所的相对位置、线路在巷道哪一帮悬挂、注明各处接线盒及接线盒与巷道的位置关系,注明变电所及高开名称、巷道名称)于接文一周内报机电部一份,下机电一份,布置图应按比例绘制巷道与变电所的相对位置,以后每月上报。6、各队组必须把本队供电系统图张挂在值班室和117、井下现场,队组值班人员和机电工不清楚本队供电系统,发现一次罚款50元。7、各掘进生产队组要每班安排电工专职管理维护局扇,如出现工作面局扇停电停风时,当班电工、当班瓦检工必须迅速到达移变处全负压通风地点,做好恢复局扇通风准备,在移变高压侧有电后3分钟内必须启动局扇,每推迟1分钟罚当班电工200元,罚机电队长150元,株连单位正职100元/分钟,造成瓦斯超限4%以上罚该单位5000元/每头。8、地面及井下发生供电事故时,地面运行工区、井下机电队及生产队组值班人员除向调度及有关矿领导汇报外,要同时向机电部三电办汇报。发现一次不汇报罚单位正职100元。9、曾发生备用风机移变10KV线路失电后又恢复送电118、时,掘进队组小班电工不易觉察,备用风机和移变起不到备用作用,要求各掘进队组在备用移变失电后,必须能发出预警信号,未安装预警装置或失灵的,给予集体罚款500010000元,罚单位正职200500元,机电负责人500800元。附 绝缘电阻处理周期表标准电压等级绝缘值处理时间绝缘值处理时间绝缘值处理时间10KV6M以下立即处理815三日内处理1540一周内处理1140V2M以下立即处理25三日内处理510一周内处理 第五节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重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2、必须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须灵敏可119、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扣1000元罚款。3、必须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试验漏电保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漏电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扣200元。4、私自甩掉煤电钻、照明综保插件,保护失灵;主接地极不合格扣300元,付接地极不合格扣100元。5、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保护(或电动机综合保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保护扣200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200元。6、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2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7、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1000元。8、电缆使用铁丝吊120、挂每处扣款20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100-500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30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30元。9、对偷剁电缆者,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按所剁电缆原价的3倍扣款,并根据情节追究刑事责任。10、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每处扣款500元。11、开关设备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设备无防爆合格证扣50元,防爆合格证过期扣30元,按规定应设局部接地极而未设或接地极不合格一处扣200元。12、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并罚款300元。13、机电检查121、人员必须按标准严要求,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三定表并通知被检单位及时处理。如不按规定检查,不负责任,由局、矿安全活动组或各级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对检查人员根据情节罚款50-500元。本制度如与上级文件或处罚标准有冲突者按上级文件或规定执行。第六节 双回路检修规定1、上一级变电所检修跨单位双回路开关时,停电报告一式五份,调度会当天审批完毕后,其中一份交下一级变电所属单位开会人员,并让其在双方收执停电报告上签字,检修的停电工作由机电部协调指挥,在未得到机电部命令时,双方不得擅自操作。2. 在采用双回路供电的地点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熟知检修地区的供电系统。下一级变电122、所检修本所双回路进线开关时,工作票由上一级变电所所属单位签发,停电工作票由机电部签发。3. 本单位的双回路开关检修,由本单位负责协调指挥,工作票本单位签发。4. 严格执行“两票”制度。第七节 事故处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发生事故后的停送电工作,由供电单位值班干部统一进行指挥,其它单位无权指挥。调度室或其它单位要求停送电时必须与机电部值班干部联系进行指挥。2、双回路的开关事故跳闸后,下一级变电所首先断开进线开关,并向上一级变电所询问跳闸原因。 3、过流跳闸(跳闸前无接地显示)可试送一次。4、速断跳闸、过流跳闸前有接地显示的,禁止试送,由上一级变电所通知下一级变电所立即查找故障原因。 5、井上下发123、生高压(10KV)接地时,由上一级变电所通知下一级变电所先甩开不重要负荷,下级变电所值班员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上一级变电所命令内容,然后执行,严禁接地后立即断开总开关,允许查找接地时间为1小时,1小时后可断开总开关。6、发生事故或发现接地后,一经查出故障点,有关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修人员处理,严禁拖延时间。 7、低压开关出现漏电跳闸时可试送一次。二、事故汇报程序1、井下生产系统及地面主要辅助生产系统的开关速断跳闸报机电部、调度室、本单位值班干部。 2、过流跳闸,接地故障报调度室、本单位值班干部。3、速断故障排除后,将测试结果由区队值班干部口头报机电部,认可后方可送电。 4、出现类似主变跳闸等影响矿124、井供电安全的事故时汇报本单位值班干部、机电部、调度室和机电矿长。三、紧急情况及事故情况下的停送电1、当发现供电现场存在严重供电隐患需从变电所停电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值班干部,并办理紧急停电报告,分别由机电部、调度室、及供电单位批准,影响通风时必须经通风部批准,然后由调度通知被影响单位,由供电单位指挥对现场进行停电、挂牌停电报告不需送至现场,并将停电牌交于隐患处理人员,只有隐患处理人员将停电牌交回变电所时,方可送电,同时通知调度室及队值班干部恢复正常。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员应详细记录,并记清发令人姓名。 2、当采掘低压存在隐患且不影响通风和其它单位时,停送本单位移变或馈电应有专人进行现场监125、护,停送电人员不得离开电源处,防止误送电。3、出现事故跳闸进行事故抢修时,高压可不办理停电工作票,但必须通知变电所做好安全措施;低压系统变电所值班员应将事故线路馈电开关隔离拉开、闭锁并挂停电牌,同时将停电牌的一半交于事故处理人员。事故处理完毕后只有事故处理人员将停电牌交回变电所时,值班人员方可进行送电,同时向矿调度和队值班干部汇报。 4、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可立即进行停电操作,再汇报调度室、机电部、队值班干部,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值班人员应对现场情况详细记录。第八节 井下瓦斯断电装置管理制度1、瓦斯断电装置由通风部提供参数,信息中心负责选型及配备,使用单位负责领取,经126、机电部防爆组检查防爆性能满足要求方可入井使用。2、每次使用前高低瓦斯传感器送信息监控中心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3、瓦斯断电装置的安装、维护、日常检查、试验由使用单位负责,并必须满足防爆要求。4、使用单位必须设置专人每天对瓦斯断电装置的接线,仪表指示或数码显示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在检查中若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调度室和信息监控中心。同时积极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处理好后,经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立即送电,否则应写出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5、通风部和信息监控中心应每周对瓦斯断电装置的高低瓦斯传感器进行一次试验。试验内容包括瓦斯超限、报警、断电、仪表指示校正,断电范127、围是否满足要求等。6、信息监控中心对瓦斯监控装置的完好负责。第九节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局扇安全运行,加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正确安装、使用、维护、定期检查及试验,确保井下掘进巷道或煤仓、水仓的可靠供风,在加强通风管理的同时,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相关队组以及有关管理部室。三、职责:1、队组负责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的安装使用、日常检查维护、日常试验及定期检修、回收等工作。2、机电部负责装置的监督检查、监督试验。3、通风部调度负责每日对装置的试验情况进行记录。四、管理内容:1、领用与回收:(1)生产队组根据工作面设计图纸要求凭设备领用单领用128、相同数量的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2)生产队组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故障需要更换时可凭单提前支领,更换后两日内及时回收旧件并办理回收单。(3)工作面掘进完毕后,按照衔接安排回收或继续在井下使用。(4)生产队组在领用时应申请防爆检查,合格后粘贴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2、安装:(1)生产队组在装置入井后,由专职电工按照说明书及设计要求与相关设备连接。(2)装置安装完毕后,检查各部连线合格,满足防爆要求,方可送电试运行,必须保证装置动作可靠。(3)装置安装必须满足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要求。3、使用:(1)由调度室组织,机电部、通风部、安全部、生产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2)安装好双风机129、双电源切换装置后,由通风部检查确认符合起动风机条件的情况下,起动风机。风机运行正常后,工作面动力电源方可送电。风机不起动时,工作面动力电源应可靠闭锁。(3)运行过程中专用风机线路一回电源故障时,切换装置必须能可靠切换,另一回风机必须可靠投入。切换过程中,工作面动力电源应可靠断电闭锁。专用风机线路故障排除后,试验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切换,此时工作面方可恢复生产。(4)使用局扇的单位每班必须派专职电工看管维护专用移变、专用开关、局扇设备。(5)局扇移变距离局扇组合开关的距离不能超过50米。(6)增加或减少风机时,必须到机电部办理负荷增减手续。4、维护保养及试验:(1)开工验收时,由通风部确认能够同时停130、止双风机供电的情况下,把专用1#风机及2#风机开关手把打到零位,风机全部停止运行,此时工作面应送不出动力电,恢复专用风机供风后方可恢复工作面供电。1#和2#风机之间切换时,动力电源应可靠断电闭锁,参加验收人员在试验记录上签字确认。(2)队组每日检修班必须对工作面所有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进行试验,并把试验结果汇报矿通风调度登记。(3)该装置试验必须由跟班瓦检工配合,征得瓦检工同意后方可试验。试验人员必须是专职电工,试验后,执行“单日运行1#风机,双日运行2#风机”,试验结果登记在试验记录上。(4)试验时必须通知各头面涉及人员停止作业,防止切换过程中出现故障造成工作面停风,必须保证相关区域内作业人131、员能够安全撤到全风压风流中。(5)机电部防爆组不定期对生产队组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进行监督试验。(6)试验不合格时必须立即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投入生产。(7)试验方法是:工作面动力电源闭锁开关送电(负荷中心给RHTA高压开关送电),把运行风机开关停止按钮按下,此时备用风机应能可靠投入运行,并且闭锁开关断电。(8)试验过程前,生产队组应安排人员检查风筒的完好,通风部应确认风机供风量是否满足要求。(9)信息监控中心应把试验时产生的瓦斯短时超限在计算机内滤掉,禁止把试验超限信号向外发送。(10)生产队组应每月对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相关设备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修,如风机、开关、线路等。检查结果做好记录。132、(11)发生故障时,如本单位处理不好,应及时向主管业务部室书面汇报现状情况。5、考核:(1)生产队组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试验,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0元;试验未按规定进行,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元;试验无记录、记录不全、试验无汇报,每次每处扣责任人50元,发生事故追查过程中出现漏项、缺项将加倍处罚。(2)试验不合格没有及时处理就投入生产,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由安全部分析处理。(3)试验过程中仍然组织生产,一经发现由安全部对责任人进行分析处理。(4)开工验收没有认真检查试验,以使不合格的装置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由安全部对相关人员分析处理。(5)调度员记录不全,信息监控中心发送试验133、超限信号,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6)机电部未按规定监督检查,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第十节 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试验管理制度一、职责划分1、机电部技术员负责地面变电所、井下高压配电装置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管理和检查。2、矿机电队电工组负责对井上下高压保护装置的全面检查和试验。3、井下各施工队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自己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过流、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检查及调整。4、机电部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的审核及业务管理。二、规定1、各施工队要有一名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机电部备案。2、各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负荷统134、计不能有遗漏,要经常留心观察、测试各路负荷情况,与计算值进行比较,做到心中有数,凡计算值与实际情况相差大,造成保护拒动或误动,一次罚负责人 100-500元,造成越级跳闸或其它事故要另行追究责任。3、负荷增减后要及时进行继电保护的重新校核和计算,因未及时调整,造成保护误动或拒动者,一次罚责任人300元。4、地面运行工区负责对全矿供电系统各级短路电流的计算及各级保护灵敏度的校验,定期绘制全矿地面高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图表,每半年报机电部1份。5、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的审批程序:各单位电气技术人员计算机电部主任工程师审核矿机电副总审核供电工区审批实施整定。6、低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保护拒动135、造成越级跳闸,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200元。7、因工作责任不到位造成上等级事故以矿分析后的事故处理意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十一节 电气试验制度 一、试验规定:1、凡本矿新购进的或入井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及电缆连接器)均必须有机电部负责进行电气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每年五月底以前要对井上避雷装置(包括变电所、建筑物、架空及通讯线路、瓦斯排放等的避雷针及避雷器)及电气设备、入井轨道等的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检查。3、每年四月底以前由地面运行工区负责对地面高压架空线路,大型设备的接地极进行一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机电部存档。4、每年十二月中旬以前由机电部负责对全矿井上下高压供电系统136、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含变压器油的耐压试验)。试验时由各相关单位配合,发现问题要在十二月底以前处理完毕,并将测试结果存档。5、使用单位每半年对井下高压开关继电保护做一次跳闸试验,发现拒动、误动等不合格现象要及时处理,未处理之前不准送电,试验要有记录并存档。6、使用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实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要汇同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并留有记录。7、井下机电队每年要对主副等水仓的主副接地极提出来(注意:主副接地极不可同时提出,提出后要对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时要采取措施加以保证)进行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8、机电部负责安排每季度要对井下通过高压137、电缆的巷道口金属网、金属管路、轨道杂散电流测试一次,运输队每季度要对轨道绝缘测试一次,并将测试结果报机电部存档。9、井下所用漏电保护及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由使用单位每天对其进行一次就地试验,并在每日20时前将试验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报调度室。井下机电队每月汇同通风区及使用单位对其进行一次远方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10、所有绝缘用具由使用单位按绝缘用具试验周期,定期交机电部联系进行试验,不合格者立即更换,并留有试验报告。二、相关文件1、煤矿安全规程2、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试行)三、相关记录1、避雷装置试验记录2、检漏装置试验记录3、高压开关跳闸试验记录4、接地(极)电阻测试记录5、绝缘用具138、试验报告6、杂散电流测试记录第十二节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止技术规范要求,涉及各单位要对井下下列地点每季进行一次测试,杂散电流值应不大于60m A :1、采煤工作面的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2、掘进工作面的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如果发现漏泄电流变化较大时,应加强观测,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测定周期。机电部要由专职人员负责杂散电流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对测试不合格的地点进行处理。每季度将测试结果报机电处。第十三节 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一、井下部分1、所有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必须经更新厂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 2、电气设备安装完毕,送电前安装单位139、必须摇测线路系统绝缘状况,并测量配电点的接地电阻,将摇测与测量数据交机机电部,否则不予送电。3、各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对于变电所低压配电设备(包括电缆)每季度检查一次。 4、对于平时无法检修的项目可安排在节日检修,如出现紧急情况,执行供电统一协调规定。5、所有安装或平时检修,摇测线路系统绝缘时,新装高压不低于50M,低压不低于5 M为准,运行中高压不低于20 M,低压不低于3 M,阻值达不到要求或出现三相阻值差别较大时,要查明原因,处理合格后,经机电部批准方可送电。6、对于上井检修设备,检修单位必须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修,并遵守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7、各综掘队必须每140、旬对风机切换装置,风机闭锁装置试验一次,填入相应记录本中,并存档备查。不起作用时要立即向机电室汇报。8、各单位每日检修班必须对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汇报机电部。9、除特殊情况外,高压电缆的电缆头制作在井上进行,制作完毕摇测其连同电缆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0 M/KM,同时进行直流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 10、各采掘队组应每班指定专人检测所使用高压电缆接合器的外表温度,发现异常立即汇报本队及机电部,由机电部协调机电队到现场处理,机电队接到通知后立即办理停电报告,派人到现场处理。11、综采工作面移变使用单位每月应全面检修一次,其它移变使用单位每两月全面检修一次。 12、对于141、高压电缆,机电队每季度对向采掘供电的高压电缆摇测一次,从10KV站至中央变电所及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的高压电缆每半年摇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将结果汇报至机电室。13、高压电缆接合器表面温度探测方法:在探测高压电缆接合器表面温度时应使用红外线测温仪,测接合器连接部分的温度和环境温度比较,温差超过2度为不正常。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前首先检查环境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方可检测。二、井上部分:1、变电站的计划检修,由管理单位按规定检修周期,结合设备状况制定月度检修计划,定期报机电部,属于供电公司调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由机电部向供电公司报批。2、为防止事故扩大和消除隐患,而需要停运设备进行检修的由管理单位提142、前一天报临时检修计划到机电部,由机电部向供电公司报批。3、每年定期由机电部组织各单位对井上所有变配电设备进行一次“春检”,包括架空线路、电缆、变电所一二次设备、以及防雷接地极的测试等工作。4、低压设备的检修由管理单位根据规定检修周期和设备状况自行安排检修,检修完毕必须做好记录,存档备查。5、新安装的高压供电设备必须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低压供电设备投运前必须检查系统绝缘,合格后方可投运。第十四节 检修注意事项一、一般规定1、工作时严禁带电作业,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2、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新上岗的电工(包括工种调换,请假三个月以上者)均须经过培训。变配电系统(指10143、KV以上)电工、井上维护工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机电处下发的上岗证。井下配电工须持矿教育室下发的岗位证。否则一律不允许从事电气工作。3、每一机电工入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验电笔,否则不得操作电气设备。(在同一地点从事同一项目检修工作的多个人可只携带一个便携式瓦检仪)。高压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一支合格的高压验电笔。 4、井下变电所严禁双回路并列运行,当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通知机电队值班干部,并征得值班同意,以确认送电线路无人工作时方可进行。5、停电后的设备必须将其隔离可靠拉开。发生事故处理前必须可靠切断上一级电源,并听从调度统一指挥。同时非专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6、高压电气144、设备严禁带电打开前、后盖进行目测检查或试验合闸。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低压电器在瓦斯浓度低于0.8以下时可打开进行目测,但不准试验合闸。7、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失灵,不可靠时不准继续使用,更不允许甩掉漏电保护,无压释放装置。 8、停电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合格后方可送电。同时送风时,风机开关20m范围的瓦斯浓度应低于0.5%。电工测量仪表、仪器只准在瓦斯浓度0.8%以下使用。9、井下无人值班的峒室,停电检修必须挂牌,峒室的所有大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登记。 10、电压互感器不允许并列运行,以防反送电。井上下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必须由三电办提供,不能私自改变。二、检修1、在变电所145、峒室内检修开关及电气设备时,检修人员必须能看到明显断开点及接地线,可能反送电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2、停电地点与检修地点不在一起时,按线路检修要求,在合适停电点严格按停电、验电,并挂三相短路接地线执行。对有可能反送电的电源侧均挂三相短路接地线。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否则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业务部门批准。 4、检修完毕送电前必须仔细清点工具,拆除接地装置,确认无误,再征得值班干部同意,并和下一级联系好后方可关好开关进行试送电。井下严禁开盖试送电。5、禁止带电检修及试验。单人时,禁止进行一切与检修有关的工作。 6、操作、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一人操作、146、一人监护。7、对可能造成反送电的设备,要采取隔离措施或派专人监护,防止误送电。当工作地点离裸露带电导体距离较近时,要采取隔离措施。三、停电1、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搬迁前,首先必须切断电源,必须把有关线路的电源全部断开,变压器停电必须在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反送电。涉及到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合闸回路必须在开关断开后全部切断。 2、操作10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使用中的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必须每年试验一次。4、验电停电后,打开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用同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进行验电证明验电器良好,然后再在停电设备147、上验电,应分别对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三相分别验电。不准用电源电压不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或用失灵的验电笔(器)。不准用低压验电笔测量高压电气设备。5、放电、挂地线、标示牌及防护设施井下在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准放电。挂接地线时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则相反。所有停电开关操作机构,在切断电源时开关手把都应全部闭锁,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或停电牌,凡有可能返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或派专人守护,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告牌。根据现场情况,部分停电作业场所应加遮栏,防止其他人员误入。在电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必须可靠切断设备两端的供148、电电源,并在两端都挂接地线。6、送电检修完毕,恢复送电,值班人员与工作负责人应签字认可,只有值班人员才有权取下标示牌,然后按规定恢复送电。必要时,工作负责人在送电前应检查线路绝缘状况。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严禁约时送电。严禁电话联系送电。严禁其他人员顶替送电。第十五节 保护接地管理制度1、井下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及采掘工作面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 2、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未修复前禁止送电。3、井上下的接地电阻的测定工作由机电队负责进行,其中井上每年进行一次测试,井下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并做好记录,报送机电部。4、保护接地标准149、及防雷接地标准见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范。第十六节 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一、接地极的选择:1、主、副水仓、排矸井底,中央变电所对面水沟和集水井内各设一块主接地极。2、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地极:(1)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2)每个(套)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3)每个低压配电点,(拥有三台以上开关)。如果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4)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接线盒。(5)通向采掘工作面的管路必须在架空线末端5m以外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3、保护接地的技术要求:(1)主副水仓、排矸井底、中央变电所对面水沟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150、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mm的镀锌钢板制成。(2)局部接地极应优先采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 mm的镀锌钢板制成,条件困难时采用直径为35 mm 长度为1.5m的镀锌钢管,管子上要钻20个直径为5毫米的透眼,此种接地需垂直打入地面。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3)接地母线及辅助接地母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水泵房均应设置接地母线;采区变电所、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则应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接地母线及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100平方151、毫米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线。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线均应分别和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连接。连接接地极的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线。(4)各个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和钢丝均应通过单独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及辅助接地母线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mm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裸铜线。(5)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平方毫米的裸铜线。(6)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7)每台设备均152、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连接,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8)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极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每一移动式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9)主接地极及局部接地极与漏电保护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5m。(10)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为10 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双帽)拧紧连接。4、井上防雷、保护接地阻值规定(1)100KVA及以下变压器:无重复接地 10 有重复接地 30(2)100KVA以上变压器: 无重复接地 4 有重复接地 10153、(3)高低压电气设备联合接地 4(4)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 10(5)高压线路保护网或保护线 10(6)类高层建筑 10(7)类高层建筑 30注:、类高层建筑包括:火药库。类建筑包括:水塔、烟囱、井塔、办公楼、调度楼。5、高压电缆试验规定(1)一般规定(1.1)对电缆的主绝缘作直流耐压试验或测量绝缘电阻时应分别在每一相上进行。对一相进行试验或测量时,其它两相导体,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一起接地。(1.2)新敷设的电缆在下井前一般应作一次直流耐压试验,井下固定电缆每三年做一次直流耐压试验(特殊情况除外)。(1.3)对于电缆终端带有过电压保护器(如压敏电阻)的电缆应拆开进行试验。(1.4)耐154、压试验后,使导体放电时,必须通过每千伏约80K的限流电阻反复几次放电直至无火花后,才允许直接接地放电。(1.5)直流耐压试验时,升压应平衡,分别在1/4、2/4、3/4倍试验电压时停1min读取泄漏电流值,达到试验电压时加压5min,并每分钟读取一次泄漏电流值,泄漏电流值和不平衡系数(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只作为绝缘状况的参考,不做为是否能投入运行的依据,但如发现泄漏电流与上次试验值相比有很大变化或泄漏电流不稳定,随试验电压的升高或加压时间的增加而急剧上升时,应查明原因,如系终端头表面泄漏电流或对地杂散电流等因素的影响,则应加以清除,如怀疑电缆线路绝缘不良,则可提高试验电压(以不超过产品标准规定155、的出厂试验直流电压为宜)或延长试验时间,确定是否能继续运行。(1.6)井下试验时,要及时掌握现场及电缆所经路径、终端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试验现场有专人负责、设置警戒栏、沿途接线盒及终端有专人守护。(1.7)试验完毕,放电恢复原接线、收拾好工具,送电前应先试送一次。(2)试验项目、周期、要求序号项 目周 期要 求说 明1电缆绝缘电阻永久电缆一年采区电缆,新安装送电前,安装后3个月1100M/km2.三相不平衡度不大于3倍采用2500V或5000V摇表2直流耐压试验永久电缆3年新安装电缆送电前,必要时试验电压:UGSP 10KV纸绝缘 21KVYJV22 15KV橡塑、塑料绝缘 1156、2KV耐压5分钟不击穿耐压5min时的泄漏电流不应大于1min时的值三相不平衡低于10A井下移动变电站试验项目序号项 目周 期要 求说 明1绕阻直流电阻移变下井前井下必要时线间差别一般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与以前相同部位测得值比较其变化不应大于2%如电阻差值在出厂时超过规定,按要求执行不同温度下的电阻按下式换算R2R1(235t2)/(235t1),式中R1、R2分别为在温度为t1、t2时的电阻值2绕组绝缘与吸收比下井前安装完毕送电前运行中每季度绝缘电阻高压不低于50M吸收比(1030),不低于1.3。采用2500V摇表测量前被试绕阻应充分放电不同温度绝缘电阻换算:R2=R11.5(t1t2)157、/10式中R1、R2分别为在温度为t1、t2时的绝缘电阻值3交流耐压试验一年大修后必要时试验电压为12KV,耐压1 min升压应平缓4低压馈电开关下井前运行中每天试低压馈电开关保护灵敏度负荷线路安装好(或增减负荷)后应调节补偿至最低必要时测量接触器直流电阻10KV高压开关试验项目序号项 目周 期要 求说 明1继电保护整定每年一次必要时按机电部提供值整定采区高爆开关可将插件拿到井上调试2主回路绝缘每年一次必要时下井前绝缘阻值不低于300M应拆掉电压互感器与压敏电阻3断路器交流耐压试验(主回路对地、相间及断口)13年下井前大修后必要时断路器在分、合闸状态下分别进行井下试验电压15KV,耐压1 mi158、n井上试验电压28KV 耐压1min4导电回路电阻1-3年下井前大修后 必要时不大于1.2倍出厂值5断路器合分闸时间同期性触头距大修后必要时符合厂家规定在额定操作电压下进行7、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序号名称电压等级(kV)周期交流耐压(kV)时间(min)漏泄电流(mA)附注1绝缘棒6-10每年一次44535-154四倍相电压220三倍相电压2绝缘挡板6-10每年一次30535(20-44)8053绝缘罩30(20-44)每年一次8054绝缘夹钳35及以下每年一次三倍线电压51102602204005验电笔6-10每六个月一次405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20-351056绝缘手套高159、压每六个月一次819低压2.52.57橡胶绝缘靴高压每六个月一次1517.58核相器电阻管6每六个月一次6110109绝缘绳高压每六个月一次105/0.5m5第十七节 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一、井下部分1、所有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必须经更新厂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2、电气设备安装完毕,送电前安装单位必须摇测线路系统绝缘状况,并测量配电点的接地电阻,将摇测与测量数据交机机电部,否则不予送电。3、各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对于变电所低压配电设备(包括电缆)每季度检查一次。 4、对于平时无法检修的项目可安排在节日检修,如出现紧急情况,执行供电统一协调规定。5、所有安装或平时检修,摇测线160、路系统绝缘时,新装高压不低于50M,低压不低于5 M为准,运行中高压不低于20 M,低压不低于3 M,阻值达不到要求或出现三相阻值差别较大时,要查明原因,处理合格后,经机电部批准方可送电。6、对于上井检修设备,检修单位必须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修,并遵守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7、综掘队必须每旬对风机切换装置,风机闭锁装置试验一次,填入相应记录本中,并存档备查。不起作用时要立即向机电部汇报。8、各单位每日检修班必须对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汇报机电部。煤电钻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填入相应记录本,存档备查。9、除特殊情况外,高压电缆的电缆头制作在井上进161、行,制作完毕摇测其连同电缆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0 M/KM,同时进行直流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 10、采掘队组应每班指定专人检测所使用高压电缆接合器的外表温度,发现异常立即汇报本队及机电部,由机电部协调机电队到现场处理,机电队接到通知后立即办理停电报告,派人到现场处理。11、综采工作面移变使用单位每月应全面检修一次,其它移变使用单位每两月全面检修一次。 12、对于高压电缆,机电队每季度对向采掘供电的高压电缆摇测一次,从35KV站至中央变电所及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的高压电缆每半年摇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将结果汇报至机电部。13、高压电缆接合器表面温度探测方法:在探测高压电缆接合器表面温度162、时应使用红外线测温仪,测接合器连接部分的温度和环境温度比较,温差超过2度为不正常。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前首先检查环境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方可检测。二.井上部分:1、变电站的计划检修,由管理单位按规定检修周期,结合设备状况制定月度检修计划,每月10日前报机电部,属于供电公司调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由机电部向供电公司报批。 2、为防止事故扩大和消除隐患,而需要停运设备进行检修的由管理单位提前一天报临时检修计划到机电部,由机电部向供电公司报批。3、每年三月份由机电部组织各单位对井上所有变配电设备进行一次“春检”,包括架空线路、电缆、变电所一二次设备、以及防雷接地极的测试等工作。4、低压设备的检修由管理单163、位根据规定检修周期和设备状况自行安排检修,检修完毕必须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新安装的高压供电设备必须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低压供电设备投运前必须检查系统绝缘,合格后方可投运。三、检修注意事项(一)一般规定1、工作时严禁带电作业,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2、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新上岗的电工(包括工种调换,请假三个月以上者)均须经过培训。变配电系统(指10KV以上)电工、井上维护工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机电处下发的上岗证。井下配电工须持矿教育室下发的岗位证。否则一律不允许从事电气工作。3、每一机电工入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验电笔,否则不得操作电气设备。(在同一地点164、从事同一项目检修工作的多个人可只携带一个便携式瓦检仪)。高压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一支合格的高压验电笔。 4、井下变电所严禁双回路并列运行,当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通知区队值班干部,并征得值班同意,以确认送电线路无人工作时方可进行。4、停电后的设备必须将其隔离可靠拉开。发生事故处理前必须可靠切断上一级电源,并听从调度统一指挥。同时非专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5、高压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打开前、后盖进行目测检查或试验合闸。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低压电器在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可打开进行目测,但不准试验合闸。6、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失灵,不可靠时不准继续使用,更不允许甩掉漏电保护,165、无压释放装置。 7、停电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合格后方可送电。同时送风时,风机开关20m范围的瓦斯浓度应低于0.5%。电工测量仪表、仪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使用。8、井下无人值班的峒室,停电检修必须挂牌,峒室的所有大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登记。 9、电压互感器不允许并列运行,以防反送电。井上下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必须由机电部提供,不能私自改变。(二)检修1、在变电所、峒室内检修开关及电气设备时,检修人员必须能看到明显断开点及接地线,可能反送电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2、停电地点与检修地点不在一起时,按线路检修要求,在合适停电点严格按停电、验电,并挂三相短路接地线执行。对有可能反送电的电源166、侧均挂三相短路接地线。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否则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业务部门批准。 4、检修完毕送电前必须仔细清点工具,拆除接地装置,确认无误,再征得值班干部同意,并和下一级联系好后方可关好开关进行试送电。井下严禁开盖试送电。5、禁止带电检修及试验。单人时,禁止进行一切与检修有关的工作。 6、操作、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8、对可能造成反送电的设备,要采取隔离措施或派专人监护,防止误送电。当工作地点离裸露带电导体距离较近时,要采取隔离措施。(三)停电1、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搬迁前,首先必须切断电源,必须把有关线路的电源全部断开,167、变压器停电必须在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反送电。涉及到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合闸回路必须在开关断开后全部切断。 2、操作6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使用中的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必须每年试验一次。(四)验电1、停电后,打开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用同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进行验电证明验电器良好,然后再在停电设备上验电,应分别对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三相分别验电。 2、不准用电源电压不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或用失灵的验电笔(器)。3、不准用低压验电笔测量高压电气设备。4、放电、挂地线、标示牌及防护设施5、井下在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准放电168、。 6、挂接地线时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则相反。7、所有停电开关操作机构,在切断电源时开关手把都应全部闭锁,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或停电牌,凡有可能返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或派专人守护,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告牌。 8、根据现场情况,部分停电作业场所应加遮栏,防止其他人员误入。9、在电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必须可靠切断设备两端的供电电源,并在两端都挂接地线。(五)送电1、检修完毕,恢复送电,值班人员与工作负责人应签字认可,只有值班人员才有权取下标示牌,然后按规定恢复送电。 2、必要时,工作负责人在送电前应检查线路169、绝缘状况。3、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4、严禁约时送电。5、严禁电话联系送电。 6、严禁其他人员顶替送电。第十八节 两票管理办法 “两票”系指操作票和工作票,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和电力线路部分的重要组成部分,“两票”制度是发供电系统生产、运行的生命线,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为加强“两票”制度的贯彻执行,统一认识,在执行程序上、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结合我矿各单位执行“两票”制度的现状,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1、“两票”制度管理规定 “两票170、”适用于我矿井上、下高压变电所、配电室、峒室的操作和检修,高压电气设备的操作和检修必须按两 票规定执行。 2、机电部负责“两票”的综合管理工作,各有关队、机电人员主要负责“两票”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统计。 3、“两票”均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 4、“两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填写,填写要清晰,不得任意涂改。 5、如一页操作票不能满足填写一个任务的操作项目时,可在本页操作票下面留下空白行盖“紧接下页“章。6、操作票最后一项操作项目下面格内加盖“以下空白”章,如下面没有空格时,盖在最末一项下面。7、已执行的两票应加盖已执行章,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171、因,均应盖在第一页右上角位置。 8、在执行倒闸操作中,如已操作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上面中间横线右边处,注明中断操作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已执行操作票处理,以后如需继续操作未执行项时,则必须重新填写操作票,按操作程序执行。 9、已执行作废的“两票”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在现场保存三个月后,统一上交上级管理部门。 10、工作票签发人由管理该设备单位领导人或指派专人签发,签发人应熟悉本系统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操作,签发人名单应书面报机电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变更时,还需将变更人员名单报机电部。 第七章:机电材料管理制度第一节:机电材料管理规定1、机电材料具体包括:电172、缆、胶带、轴承、截齿、五小电器、风水管路、监测监控、钢丝绳、高压胶管、油脂、乳化油、煤矿专用工具。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生产使用情况将机电材料计划于每月2025日间报机电部动态组审批,经机电分管领导签字生效后将计划分别送综合办进行采购。3、所有机电材料由机电部统一审批控制, 出库前必须到机电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发料单位在收到料单时,料单上必须有机电部相关人员的签名和机电部动态管理专用章后(机电材料库房由综合办管理)、机电部库房管理员方可依据审批数量发放,否则机电部不承担该项材料费用。4、机电部负责建立各生产队组机电材料支领台帐。5、综合办公室每月28日前将机电材料库存情况填表报机电部一份。173、6、机电部根据各生产队组生产情况下发机电材料回收任务单,各使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机电材料回收完毕,并保证机电材料的完好,每超一天罚款100元,机电部可视交料单位回收的机电材料的损坏情况、查清原因、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7、设备库出具机电材料回收单,回收单一式三份、设备库留一份、机电部动态组留一份,回收单位留一份。第二节: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一、采购验收:1、必须严格按照矿用阻燃胶带标准进行采购验收,证件必须齐全,包括试验报告、三证一标志等。2、胶带到矿后,入井前应校验胶带长度,执行公式:L=(D+D0)N/2其中:D胶带卷最大直径D0胶带轴直径N皮带层数圆周率,取3.143、采购单位必须对胶174、带的安全运行负责,由于胶带本身强度不够造成的断带、抽卡等或胶带带芯不直造成的胶带跑偏等,经分析确认后由采购单位负责。二、地面贮存:入库后的胶带禁止露天存放,禁止和含腐蚀气体、液体的物件混放,禁止存放在潮湿的地点。三、入井审批:1、胶带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部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2、新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集团公司所指定的胶带检测机构做胶带阻燃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胶带禁止入井使用。3、不同批次,不同厂家胶带到矿后必须送检。四、安装验收:1、新胶带在井下安装时综采工作面所用的胶带每卷长度不得少于100米,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2、修复的旧胶带下井前必须经过机电部验收,对验收175、不合格的胶带禁止下井使用(综采工作面所用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25米)。3、胶带安装时必须保证上层胶带在上面,严禁胶带铺反。五、使用维护:1、井下所有胶带由机电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把井下的胶带挪作它用,否则按胶带的原价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2、在运转的胶带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管理,上带两边禁止跑到上托辊的外侧,下带两边禁止与设备的支承架摩擦,禁止胶带下层与非滚动物体摩擦,因轴承损坏无法转动的托辊要及时更换,胶带连接卡处斜口不得大于50毫米,胶带连接卡的中间不准缺卡、断串针。3、皮带清扫器和滚筒集泥器必须保证完好可靠。4、各转折点、承载部严禁堆煤,以免176、擦伤皮带。5、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投入使用,达到灵敏可靠。六、井下贮存与回收:1、使用单位对胶带机缩下的以及延伸备用胶带要妥善保管,严禁把胶带存放在有积水、淋水、煤泥的地点以及腐蚀物附近,胶带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00mm。2、使用单位缩下的胶带必须及时回收。如因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回收的胶带必须征得机电部同意后,采取保护措施临时存放在井下。3、回收胶带装车时严禁用叉或铲斗硬顶硬铲,以免损伤胶带。4、回收的胶带要及时交指定地点。接收单位要及时对回收胶带进行验收,开据回收验收单;并及时组织人员检修,严禁堆放在露天或有腐蚀物的地点。5、回收胶带验收必须对胶带长度进行确认,可参照1.1公式。同时还需177、对胶带外部损伤情况进行鉴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七、地面检修:1、检修单位不得私自截割胶带。2、检修的规格、长度必须征得机电部同意方可进行。3、检修胶带必须保证胶带的安全运行。截割胶带必须割正、割直,以免造成胶带跑偏。4、检修后胶带卡必须打直、打平、打紧,无断卡、露卡、歪卡等,卡子深度必须满足要求。5、检修成卷的胶带必须由机电部确认,并在带卷上标明长度。八、报废:1、对由于宽度、长度、强度等不能满足皮带机安全运行和安全运输的胶带,由机电部组织相关单位做出报废鉴定。2、报废胶带在处理前执行地面贮存的相关规定。九、考核:1、如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当的情况,根据实际情节处罚单位责任者100300元。2、对178、在用的胶带不准随意截断,发现私自把胶带截断每次处罚责任者300元,造成胶带报废的按原值的80%处罚责任单位。3、对因操作不当、不负责任造成胶带在运转中撕裂或拉坏胶带连接卡而导致胶带断带的责任者要及时追查原因,作出处罚决定,并通报全矿。4、由于胶带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对采购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5、胶带未做阻燃试验,造成不合格入井,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回收。6、胶带贮存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7、对安装时造成胶带铺反的责任单位除责令其把胶带重新铺设以外,同时处以30179、0-500元罚款。8、对回收的胶带构成损伤的,视损伤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300-800元罚款。如果胶带局部构成报废,对责任单位按损坏胶带长度原值的90%给予处罚。9、检修单位私自检修、截割胶带,造成胶带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罚款。10、检修单位对检修后的胶带质量负责,由于检修质量造成胶带报废,按事故论处,并按检修后规格长度等值赔偿。11、在用或储备的胶带被私自挪作它用,根据情节处以挪用胶带原值的40-90%,由此造成胶带报废的参照第8条执行。第三节:电缆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电缆管理有序及其安全使用。二、范围:本规定规定了电缆的计划、贮存、发放、使用、回180、收、试验等过程的管理要求。本规定适用于井下各使用电缆单位。三、职责:机电部电缆管理组(以下简称电缆组)牵头各使用电缆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协作。四、管理规定:(一)计划:1、 机电部根据井下工作面的生产情况,申报新电缆的使用计划,综合办负责按期采购。(二)贮存1、机电部及综合办公室对库存和回收的电缆在地面贮存时执行工作手册5.11.1.3.2程序文件有关规定。已经使用过的电缆必须有足够的库存满足生产需要,新型号电缆由机电部报使用计划,综合办按期采购。(三)支领1、新电缆由各单位到综合办支领,到机电部电缆库经试验合格后,进行编号,20M及以上的电缆编号位置应在电缆两端头的2M处,20M以下的电181、缆编号位置应在电缆中间位置。编号后的电缆应上账。2、综合办公室新电缆入井前必须做阻燃试验,提供阻燃试验报告,合格后方可入井。3、凡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或新增设的负荷,安装和新增负荷单位要凭工作面设计图纸到机电部电缆组领取电缆。4、使用单位日常更换电缆,须向机电部电缆组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电缆申请单后,方可领取。(四)发放1、电缆的发放由机电部电缆组办理,不合格的电缆一律不准入井,电缆发放后立即下帐,发现不合格电缆入井的,扣责任人300元。2、各单位之间因搬迁需要互相移交电缆时,移交双方必须在三天内同时到电缆组办理移交手续,经电缆组核实后登记,更换使用单位台账。否则,每超过一天扣责任单位100元。(182、五)使用1、凡无号、无账的电缆一律不得在井下使用。2、橡套电缆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下井使用:(1)绝缘不合格;(2)线芯绝缘龟裂老化;(3)线芯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线芯断裂;(4)接头间距小于15M。3、井下使用的电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4、井下使用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设负责人专门维护,对于进口电缆或特殊设备电缆应设专门监护人进行运行监护。(六)考核:1、执行井下机电安全、设备完好、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中相关部分。2、各生产队组使用电缆时,电缆每月事故影响生产时间不得超过:(1)普掘2小时,否则,每超1小时,罚款500元。(2)综采3小时,否则,每超1小时罚款500元。183、3、其它(1)若损坏普通低压橡套电缆(及连接器),经修复后仍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20%扣款;电缆经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且没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50%扣款。(2)若损坏高压电缆(及连接器),经修复后仍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10%扣款;电缆经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且没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30%扣款。(3)若损坏进口电缆或特殊设备电缆(及连接器),经修复后仍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15%扣款;电缆经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且没有使用价值的按电缆原值的45%扣款;造成严重影响生产的追究单位正职和机电负责人管理责任。(七)回收1、回采中缩拆的电缆及附属设备由使用单位自己回收,回收上井的电缆应及时交回电184、缆组,经验收后销账。2、使用单位对更换下来的电缆,必须在三日内交回电缆组。否则,每推迟一天扣款100元。3、凡20M以上的电缆,在回收时,数量必须充足。电缆编号不得有挪动现象。否则,每缺1米按原值的100%扣款4、回收升井的电缆必须保持原接线头(电缆毛头),6KV高压电缆必须带电缆连接器。5、采掘工作面结束后,电缆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回收。(八)试验1、对于外观和护套、绝缘等经观察可信的电缆,由机电部提供“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煤安标志;由有资质检验部门提供的阻燃试验报告复印件,再用相应等级摇表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下井,并做记录。2、 经观察发现电缆外观有破损、坑凹等185、缺陷,绝缘、护套厚度不均或电缆芯内潮湿有滴水,芯线锈蚀等,该电缆不准下井使用。第四节:专用工具、五小电器管理制度1、专用工具、五小电器由机电部动态组集中使用管理。2、机电部动态组、使用单位管理员负责建立井下各使用单位,明细台帐(手册)和网络图;机电部动态组负责审批、回收、检查、考核、检修计划下达等一系列管理工作。3、使用维护单位必须按完好标准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实行包机制,编号使用,使其在安全状态下运行。4、坚持以旧换新,回收率100%,且零部件齐全,丢失、损坏件按原值对单位处罚。5、检修单位要严把回收移交验收关,失爆的严禁发放使用,并且建立回收移交、检修记录,检修完好的名细台帐,编号准确,妥善186、保管、保养。6、对于失爆等原因无法修复的,由检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部工程技术员、防爆检查员、设备检查员、设备管理员检验,方可报废。第五节:油脂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强化润滑油脂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润滑油脂(以下简称油脂)管理机构及油脂取样、使用、贮存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各用油单位。三、职责综合办油脂管理员负责油脂取样、贮存等。机电部油脂管理员负责油脂检查、化验。用油单位按规定贮存、更换、送检。四、管理规定(一)管理机构1、矿在机电部设立兼职油脂管理员一人,负责全矿油脂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贯彻与执行。并直接负责油脂检查、化验,化验结果分析和全矿的187、油脂管理工作。2、综合办设油脂管理员,负责油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废油回收等工作。3、各用油单位设兼职的油脂管理员(一般由机电副队长或机电技术员担任),负责油脂管理规定的执行;设兼职的油脂工,负责设备的加、换油并负责取样送检,填写设备润滑卡片及有关涉及本班组的一切油脂润滑工作。(二)技术管理1、技术培训矿油脂管理员配合职教中心对各单位油脂管理员以及相关检查人员、油脂润滑工、机电工进行油脂知识培训,使他们普遍能掌握机械润滑原理,油的分类,各种常用油脂的性能特点、储存、使用等要求,以及油脂管理、使用等操作规程。2、综合办油脂管理综合办所提供的油脂计划需由各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报出油料需用计划,经188、机电部动态组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入库油按品种、牌号分批(每到一次的一个品种一个牌号为一批)存放,每批取样化验验收,化验结果拿回后登帐对号,化验报告单由矿油脂管理员分析保管。各种化验品专罐专用,专桶专用,专器具专用。做到先到油品先发,后到油品后发,不合格油品不发,对零星领油单位的油桶必须要求清洁,不清洁不发油。(三)取样1、取样工具采用专用的玻璃管或塑料管、专用容器。2、取样量每次每个油样不少于1.5Kg。3、取样时间(1)综合办入库油品在24小时内采取,最好是在卸车后入库立即取样。(2)变压器油每半年取样一次。4、取样方法(1)综合办油脂管理员采取的油样应贴标签,注明进货时间、所代表的油品数量189、取样地点、品种、牌号以及生产厂家与生产批号、取样时间、取样人姓名等。在175Kg大桶中取样应首先将大桶平倒,前后滚动三分钟,立起擦净桶口立即取样。所取件数应为总件数的10%,至少不少于一件。从其他容器中取样参阅石油部标准,并请示矿油脂管理员同意后采用适当方法取样。(2)从运转设备中取样由各队兼职的油脂工取样,司机配合,取样时应在机器运转30分钟后,最好是生产停机后立即擦净取样孔用干净的器具采取,器皿上要有标签,注明取样地点、时间、设备名称、型号、取样部位与换油时间、取样人姓名等。(四)化验与结果1、各使用单位在月底两天内把需检油样送机电部油脂管理员处,机电部油脂管理员送检化验,十天内报出化验190、结果,并进行相应登记,化验单由矿油脂管理员分析、保存。2、所有记录、报告不经负责人审查与签字无效。(五)使用与贮存1、润滑油脂使用(1)各用油单位的设备严格按规定的品种、牌号用油,不得随意改变。如遇特殊情况,需用别品种或别牌号代用时,必须向矿油脂管理员提出书面报告,经化验审定,可由机电部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使用。(2)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油品不能混用,如必须混用时同样办理上述手续方可使用。(3)抽油器和手摇注油器专具专用,不得混用。(4)井下设备加油与换油,应在检修班进行。换油时先清理环境,必要时加棚布遮挡,程序采用先放出旧油,然后用待用油清洁油池,而后加入新油。(5)井上固定设备及上井检修的采191、煤机等大型设备检修完毕,要严格清理残留在油池内的杂物,清理方法是先用泡沫擦净,再用白面粘,严禁使用棉纱,确认无误后,再用汽油清洗,然后用待用油清洗,最后加入新油。(6)井下采煤机等设备如需开盖检修,应先清理环境,喷水灭尘,设备上方要加棚布遮挡,如工作面煤尘太大,进风侧也应加棚布遮挡。检修操作至少二人进行,明确分工,干活的只管干活,递工具只管递工具,做到脏手不进油池,不摸零件工具。工作完毕,清理元件、工具,确认无误后方可加盖试车。更换零部件也要按以上规定换油。2、乳化油使用(1)各泵站设立专用乳化液箱,专人配制乳化液,配液比例满足支架使用要求(一般为3-5%,具体参照支架说明书要求,推广使用乳化192、液自动配比装置),泵站配液工交接班要检查浓度,浓度不够不换班。各队油脂管理员、配液工必须会使用汤量折光仪。(2)根据我矿水质和设计要求,满足支架使用状况选择一种牌号与固定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乳化油。如遇货源及其它原因需要混用或改换别厂别牌号的乳化油,需书面报请矿油脂管理员同意,并经机电部主任工程师、机电矿领导批准,采取适当措施后方可使用。(3)泵站各级滤网、过滤器和管路要经常清洗,乳化油箱每半年至少清洗一次。(4)杜绝乳化液的泄漏,节约油脂,保持环境卫生,防止污染。(5)库房所有乳化油超过一年要重新化验,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6)矿油脂管理员要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乳化液浓度进行检查。3、贮存(1)193、井下油脂应专门设置油脂存放点,设置明显标示牌,存放点用门帘遮挡,各种油品的油桶应有鲜明的标志牌和相应的抽油器和手摇注油器,抽油器和手摇注油器专具专用,用毕存放于专用箱内,防止灰尘落内。油脂存放点要保持环境清洁,有必要的消防设施。(2)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卡片,详细记录设备名称、型号、使用地点,各注油点的注油品牌、牌号,每次加油、换油的数量、日期、加油、换油原因,并注明加油换油负责人等。(3)井下运转的大型设备,每半月清洁一次过滤器,损坏要及时更换,清洗情况详细记录。(4)各油脂使用单位建立加油、换油报告单制度,每加油或换油一次填写一次报告单送交矿油脂管理员,注明设备名称、型号、使用地点、油型牌194、号与加油、换油原因。五、考核办法1、各使用油脂单位需要送检的油样按规定期限报送机电部,违者处单位油脂管理员100元罚款。2、综合办按相关规定贮存、发放、回收油脂,违反规定之一处油脂管理员100元罚款。3、各贮存、使用油脂的单位按规定应建立油脂管理台帐、用油卡片等文字性档案,记录使用油脂情况,违反规定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4、未经领导同意,不同厂、不同品种、不同牌号的油品混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5、违反井下油脂储存规定的处以100元罚款。6、各种油脂台帐、卡片记录不清、不准、伪造等处以50元罚款。7、化验单不得涂改,化验分析结果使用单位要遵照执行,违者处以50元罚款。8、各195、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定期清洗过滤器或滤网等,并做好记录,发现违反者处以100元罚款。9、认真执行加油与换油制度,违反其中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10、各使用油脂单位认真执行油样取样规定,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11、设备检修严格执行规定要求,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处以100-500元罚款。12、经矿油脂管理员或机电检查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发现乳化液浓度不达要求,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00-500元罚款。13、严格执行液力偶合器管理规定,违反者处以100元罚款。14、坚决杜绝违反油脂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并造成一定损失的,根据分析结果追究其责任,同时遵照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章196、 :其它管理制度第一节 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1、为加强各要害场所的岗位管理,确保岗位人员认真负责,设备运行正常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2、矿及业务部室各级人员要按规定数量到全矿所有的要害场所及机房进行上岗检查。3、检查周期:(1)大型固定设备(包括主扇、主水泵、压风机、主副井提升机,副井提升皮带机)。(2)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每季度上岗一次。(3)机电部长每月上岗一次。(4)机电部分管副部长及主任工程师每半月上岗一次。4、10KV变电所(1)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每季度上岗一次。(2)机电部长每月上岗一次。(3)机电室分管副部长及主任工程师每半月上岗一次。5、各级领导干部上岗后,要对岗位交接班情况、岗位197、巡检维护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本。第二节 机电系统干部考核制度机电系统正职考核办法序号项目考 核 内 容考 核 标 准(满分100分)一班子团结1、不团结干部职工,不采纳广大干部职工正确意见,搞一言堂者。经人举报,查明属实,扣10分;2、班子内部人员不团结,互相推诿扯皮、拆台,影响工作者。以单位反映、调度室记录、调度会通报为依据,扣10分。3、班子内部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者。每出现一次,扣10分。4、出现职工闹事、罢工、消极待工者。每出现一次,扣10分。二政绩1、政令不畅,拒绝执行所安排工作任务者。对矿领导及业务科室安排的任务推脱不办,有抵触情况,每次扣10分198、。2、工作失误,不按质量标准和规定要求办事,延误工期者。以会议安排,各种纪要、检查为准,每出现一次,扣5分。3、盲目指挥,发生安全、质量、人身、设备等事故者。每出现一次,扣5分。4、不以身作则,不深入一线,下井工数不够,或重点工程不主动汇报者。下井工数以打卡机或安检科记录为准,每少一个,扣1分。发现代卡或弄虚作假记工者,每次扣5分;重点工程不到现场或对工程进度不了解者,每次扣5分;5、说假话,欺上瞒下,科务(队务)不公开,职工有意见,影响安定团结者。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每次扣5分。6、不经有关矿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外借公共财物、设备或有盗劫行为者。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每次扣5分。7、不经有关矿领199、导批准,私自派人外出干活,为本单位谋利益者。不经矿或科领导批准私自对外加工制造,干私活者。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每次扣10分。8、不按时参加机电系统各种集体活动、各种会议(包括机电例会)者。以各种会议点名为准,迟到一次扣1分,不到一次扣5分。9、双休日均不在工作岗位及值班时间脱岗者。以调度室、机电室及矿领导查岗为准,每次扣5分。10、外出不请假,或请假超过规定者。以调度室和机电系统领导考核为准,每次扣3分。11、标准化检查,包括各种机电检查,排名最后者。每次扣10分12、不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按要求组织职工进行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学习者。(包括三知四会内容)查记录、现场抽查,询问为依据,每出现200、一次扣5分13、集团公司组织的活动,因配合不到位影响矿上名次者。每次扣5分。14、每月具体解决了哪几个实际问题。月末要有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查计划、总结,不交扣5分。三事故情况 考核1、井下机电设备检查发生失爆情况者。以机电室业务人员及防爆组检查人员检查、各种安全小分队活动、矿领导检查为准,每出现一次扣5分;局级以上检查每出现一次扣10分;2、发生机电事故者。一般事故扣2分;重大事故扣10分;特大事故扣20分。3、每月机电事故影响生产时间超过规定者。以调度室记录各单位影响时间为基准,每超时一小时扣1分。4、发生各种责任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与事实不符者。以调度、机电、安检部门记录为准,每次201、扣5分。机电副队长、副区长(负责人)考核办法序号项目考 核 内 容考 核 标 准(满分100分)一业务素质 1、机电管理制度健全,按机电质量标准化规定建立相应的各专业各工种管理制度。有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或上墙张贴,缺一项扣1分,一项执行不好扣1分。2、机电职工队伍管理,各队组除检修班外,生产班有一名机电工巡回检查。生产班维护工不缺岗不空岗,否则一次扣5分。3、团结干部、职工,关心机电职工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发生一次职工闹事、告状,扣5分。4、机电职工懂业务,做到三知四会。现场检查、抽查,一人次不合格扣1分。5、业务培训:按时组织本单位机电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参加矿组织的脱产培训。每季组织一次本单202、位机电职工理论或实践培训工作,并有记录。少一次扣2分,不参加矿培训,少1人次扣5分。6、发生各种事故,不及时组织处理抢修,影响生产者。因业务技术低问题,指挥不当,或不深入现场积极组织抢修,影响生产一次扣5分。二工作业绩及现场管理1、政令畅通,不推委扯皮,按要求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对矿领导及业务科室安排的任务推脱不办,每次扣5分。2、工作失误,说假话,不按标准要求完成任务,延误工期者。以各种会议安排,纪要、记录、检查为准,每次扣5分。3、不按时参加机电系统组织各种活动、例会者。以点名为准,迟到一次扣1分,不到扣5分。4、标准化检查,包括各种机电检查排名最后者。每次扣5分。5、不积极主动进行隐患排203、查,不按规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检修、试验,导致事故发生。每次扣5分。6、每月初要有工作计划,月未要有工作总结。查计划总结,不交者扣5分。7、机电设备做到完好运行,做到“四不漏”。一处不完好扣1分。8、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齐全。一处不合格扣1分。9、各种电气安全保护、整定、齐全、合格、有效。一处不合格扣2分。10、按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管理达到要求。一项达不到标准扣2分。11、地面各级供电设施,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合格。按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按标准进行检查、试验、校验,一项不合格扣5分,发生一次停电事故扣10分。12、办公、娱乐场所及学校、澡塘、医院、生活区按要求进行供电、204、供水、供暖,锅炉、电梯按时进行检修试验每发生一次事故扣10分,处理故障不及时扣5分。13、通讯、信息网络,信号畅通。每发生一次事故扣10分,处理故障不及时扣5分。14、不经有关矿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外借公共财物、设备或有盗劫行为者。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每次扣5分。三事故考核 1、井下机电设备发生失爆。以机电室业务人员及防爆组人员检查、各种小分队活动、矿领导检查为准,每出现一次失爆扣5分;局级以上检查每出现一次扣10分;2、发生机电责任事故者。损坏机电设备在1万元以下扣1分;1万元5万元扣5分,5万元以上扣10分。发生供电事故,越级跳闸,一次扣5分。发生人身事故,扣520分。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每205、次扣110分。由机电室业务对口班组检查考核。3、每月机电事故累计时间超规定。以调度室统计和机电室统计时间为准,每超一小时扣1分。4、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说假话,与事实不符者。以调度、机电、安检记录为准,或他人举报,经查证、落实,每次扣5分。第三节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对各单位无论在检修车间或库房支领的防爆电器设备(包含防爆材料、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防爆检查人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2、防爆检查人员接到入井设备检查任务后,应对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签发入井检206、查合格证,并登记注册后,设备方可入井使用。3、防爆检查人员要对各单位的入井设备负责,如检查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失爆设备入井,每台、次罚检查人员20元。未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私自入井的防爆设备罚责任单位每台次100元,未经防爆检查员检查且失爆设备入井,令其及时回收上井且罚责任单位每台次1000元。4、各单位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部防爆检查员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安装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外委检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在入库前要由防爆检查人员对设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6、非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经机电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未经审批入井使用,从重处罚1000207、2000元。7、本质安全型电气(器)设备、监测监控及并联设备,同样以防爆标准进行检查执行。第四节 机电部防爆检查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三不工程”, 杜绝机电事故发生,确保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防爆设备入井验收管理:1、对各单位无论在检修车间或库房支领的防爆电器设备、防爆胶轮车(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防爆检查人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2、防爆检查人员接到入井设备检查任务后,应对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认真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签发防爆合格证,并登记注册后,设备方可入井使用。3、外委检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在入库前要由防爆检查人员对设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二208、防爆合格证管理:1、若井下机电设备在使用中防爆合格证出现破损、丢失,需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机电部防爆组人员现场检查合格后,进行补发。2、若井下机电设备防爆合格证出现过期,需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机电部防爆组人员现场检查合格后,进行张贴。三、现场管理:1、防爆组包片人员每月要对所包区、队机电设备(包含五小电器、电缆)防爆性能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2、机电部防爆组经常不定期对井下机电设备(包含五小电器、电缆)防爆性能进行抽检。3、井下区、队每旬要对所属机电设备(包含五小电器、电缆)的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复查。4、各单位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部防爆检查员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209、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安装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各单位支领下井的单台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通知防爆检查人员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四、处罚标准:1、凡在井下检查中发现一次严重失爆或重大机电隐患现场停产处理,由防爆检查员现场把关对其进行处理,并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机电队长罚款800元,队长罚款600元。队长在早调度会上做检查。2、一次检查中出现二台设备失爆对责任人罚款800元,机电队长罚款500元,队长罚款400元。机电队长在下午调度会上做检查。3、一次检查中出现四台设备失爆或重大隐患由矿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第五节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为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运转,特210、制定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一、绞车房:1、机电矿长每月检查一次。2、机电部长(分管副部长或主任工程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3、队长、机电队长每月至少检查二次。4、副队长、技术员每月至少检查三次。二、主扇风机房:1、机电矿长每月检查一次。2、机电部长(分管副部长或主任工程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3、队长、机电队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4、副队长、技术员每月至少检查两次。三、水泵房、主井皮带:1、机电矿长每月检查一次。2、机电部长(分管副部长或主任工程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3、队长、机电队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4、副队长、技术员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四、变电所:1、分管矿长每月检查一次。211、2、机电部长(分管副部长或主任工程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3、队长、机电队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4、副队长、技术员每月至少检查两次。五、锅炉房(运行期间):1、机电矿长每月检查一次。2、机电部长(分管副部长或主任工程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3、队长、机电队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4、副队长、技术员每月至少检查两次。第六节 电缆吊挂标准1、电缆吊挂必须使用标准电缆钩。 2、电缆钩的间距:高压电缆2m,其它电缆2.5m,跨巷电缆及设备附近电缆钩要适当加密。3、电缆钩的高度:要求其底端距轨道面不小于1.8m。 4、电缆吊挂弛度:直巷道不大于50mm,拐弯处不大于80mm。5、挂电缆要求一钩一线,通讯线(两蕊)212、的可绑扎多根挂一钩。 6、电缆吊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不得与风管、液管、水管混挂。7、电缆同风管、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8、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巷道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9、高低压动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侧时,高压应在上面。高低压电缆间距应大于100mm;同等电压电缆间距应大于50mm;同电压等级电缆细在上、粗在下。 10、电话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并保持0.1m以外的地方。11、井下巷道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213、,在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标志牌,标明用途、电压、去向等。 12、电缆上严禁吊挂任何物件。13、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封堵管口。14、带电电缆不得盘圈(屏蔽电缆除外)。第七节 井下设备贴挂标识标准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1、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214、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2、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3、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5、领取: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室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部领取并签字。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三、贴挂标准: 1、巷道: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1.1)包机牌: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215、开关等),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1.2)移变: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1.3)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1.4)综掘机、采煤机: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1.5)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包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1.6)电缆去向牌:电缆沿线每隔50米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216、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1、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2、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3、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4、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5、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第八节 井下给、排水、压风管路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井下各管路系统的管理,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避免管理中的死角存在,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生活,确保矿井的正常217、生产,按照主管路集中管理,支管路谁使用谁维护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二、职责划分:1、机电部职责:负责全矿井下给、排水、压风管路设计、审批及标准化管理工作。2、机电队职责:负责全矿井下供水、压风系统井筒管路、大巷主管路、盘区管路、公用巷道管路的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及系统改造工作。3、回收队职责:负责全矿井下各盘区排水管路、公用巷道排水管路、盘区水仓的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及系统改造工作。4、井下机电队职责:负责主排水泵房、副立井排水管的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及系统改造工作。三、管路的安装标准:井下压风、排水、供水管路的安装是标准化的重要部分218、,为进一步规范管路安装标准,对管路安装标准要求如下:1、管路颜色要求:供水(防尘)管路为绿色压风管路颜色为黄色排水管路颜色为黑色2、管路安装高度要求:安装高度统一为1800mm3、安装顺序:从下到上依次为排水管路、供水管路、压风管路的顺序进行安装4、安装方式:(1)锚网支护巷道:采用专用的管路抱箍进行吊挂,吊挂点固定在靠帮顶部的锚杆上,吊挂距离为3米。(2)锚喷巷道:采用预埋10#工字钢,“U”抱箍加木垫固定的方式进行安装,支撑点距离为6米。(3)管路敷设于地面时采用预埋水泥墩,“U”抱箍加木垫固定的方式进行安装,支撑点距离为6米。5、管路跨越巷道要求:管路如需跨越巷道,必须做龙门架过渡,不得219、用橡胶软管连接,龙门架高度与巷道顶部距离为100 mm。6、管路与电缆发生交叉的处理方法:管路在安装过程中如与电缆发生交叉时,采用管路躲避电缆的方式进行安装,以确保两者之间的安全距离大于300 mm,即管路沿巷道底掏地沟进行过渡。7、其它要求:(1)所有管路在巷道拐弯时,必须采用相应的弯头进行过渡。(2)管路与电缆必须分帮布置,严禁敷设在同一帮。(3)压风、供水、防尘管路必须每50米留一个DN25的三通,并加装快速阀门,供防尘和巷修使用。(4)压风、供水、管路在工作面入口处必须出三通加装阀门,排水管必须加装逆止阀,以便于以后连接时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5)工作面管路必须每200米用锚链固定一220、组。(6)压风管路的油水分离器运安工区每周必须指派专人对其进行放水,并做好记录。(7)管路安装完毕后,每隔两根管必须用白色荧光漆标识压风、排水、供水管路运行方向,长度400,宽度50,风管为“F”字样,供水管为“S”字样,排水管为“P”字样。四、管理规定:1、管线吊挂平直、稳、整齐、走向合理,管线上无积尘、无杂物,管路接头严实无滴漏。2、所有巷道交叉口配弯管或三通时必须满足标准化及美观等要求,达到过渡平滑,紧贴巷帮。3、所有闸门必须满足现场使用要求,能够开关自如,开关可靠,所有操作手轮必须操作可靠。4、瓦斯管路的设计和布置必须经过机电部同意后方可实施,杜绝各种交叉的出现。5、生产区队必须按设计221、进行施工,未经机电部允许不得随意更改管径和走向。所有临时用水、风必须经机电部审批后方可连接,并通知使用、维护单位。6、所有的管路连接必须用同等经的管路进行过渡,严禁用软管代替。五、管路使用维护处罚规定:1、管路必须在工作面巷道口处加装阀门,凡不按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2、管路使用中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每出现一次扣30元/处。3、不得出现乱接、乱扯及交叉现象,每出现一次扣100元/处。4、临时用水、风未经审批乱接的,每出现一次扣乱接单位500元。5、所有闸门必须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手轮齐全、操作可靠,出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处。 6、管路连接不用龙门架,每发现一处软管连接扣单位50222、0元,如不按期整改的,将加倍处罚。第九节 安全活动制度为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自身素质,使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到矿山“五大自然灾害”的危害性和我矿加强“一通三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贯彻集团公司提出的“以瓦斯治理为重点,加强“一通三防”建设综合发展的大型现代企业的工作主题”为目标,依据集团公司和矿有关文件精神,布置和组织好安全活动。1、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2个小时,并做出记录。2、利用班前会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工作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措施等,严把三关(即领导把好决策关;班组长把好指挥关;职工把好操作关),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3、机电系统每月至少组织两次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223、查活动。4、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要进行处罚。第十节 机电现场管理规定一、目的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机电现场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有序。二、范围本规定规定了所属各单位机电现场管理内容及标准。三、职责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区域机电现场管理内容的实施。2、机电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四、管理规定:1、在用的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必须在95%以上,各井下变电所、机房峒室达100%。2、在生产中如发现设备存在严重隐患,继续运行可能危害设备安全或损坏设备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处理,在隐患未处理前,严禁开机生产。3、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失灵时,使用或维护的单位要组织人224、员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前,严禁开机运行。4、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的防爆合格率必须达到100%。5、各种保护接地、接地装置必须达到100%。6、各掘进头的“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两闭锁”(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使用灵敏可靠达100%。7、各开关继电器整定动作灵敏可靠达100%。8、煤电钻、照明综保灵敏可靠,装用率达100%。9、皮带机各种保护灵敏可靠。10、井下变电所、移动变电站及各配电点的检漏选漏装置灵敏可靠,装用率达100%。五、机电现场文明生产。1、各设备必须做到清洁卫生,周围无杂物。2、各设备设施必须做到五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气)。225、3、各类开关必须上架,且放置平稳。4、两件(包括两件)以上五小必须上集中牌板。5、电缆必须按标准悬挂整齐,且弧度间距一致,不得相互交叉、串钩、脱钩。6、各类消防设施必须符合要求。7、现场的备品、备件必须码放整齐,并挂牌留名。8、各工作面的各种规章制度牌板必须挂整齐,字迹清楚、整洁。备注:井下所有设备按照防爆六十条与机电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见附表第十一节 机电事故追查制度根据煤矿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我矿实际,为了加强我矿机电管理,严格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及考核,促进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事故率,特制定本办法。一、凡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统计。造成人身伤害的,按有关226、规定执行。二、机电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1、一般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50300元处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1.1造成事故直接价值损失在0.15万元者。1.2造成井下生产设备停运0.5小时或造成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1.3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者。1.4局扇停运者。1.5主、副提升设备停运者,压风机风缸、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者以及其它造成经济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2、重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200500元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2.1造成设备直接价值万元以227、上至50万元者。2.2主、副提升设备停运2小时以上者。2.3主排水泵、盘区集中排水停运,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2.4主扇风机停运20分钟及以上者。2.5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3天或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者。2.6造成地面流水作业设备停机超过半小时或因停机引起重新恢复时间超过3小时以上者。2.7主、副提升设备过卷超过0.5米、断绳、跑车,压风机风缸、风包、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2.8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者。2.9锅炉烧干。3、特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4001000元处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3.1造228、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3.2因机电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者。3.3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3天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1天以上者。3.4主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3.5主提升皮带着火及电器着火。3.6井下皮带着火及电器着火。3.7锅炉或瓦斯管道爆炸。3.8经矿有关部门认定认为性质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三、机电事故汇报1、机电事故一旦发生,现场目击者、班组长、安检员、跟班干部或机电事故单位值班干部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修,发生人身事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尽快搞清情况,作好记229、录,向当日值班长汇报,并以事故通知单的形式立即通知安检科和机电部。3、发生严重工伤和特别严重非伤亡及其以上事故,调度室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4、发生一般机电事故,向调度室汇报,机电部组织机电事故分析,发生重大、特大机电事故,事故单位首先向矿调度室汇报,然后由矿调度室按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四、机电事故分析程序1、发生人身事故执行吴王山煤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事故分析处理规定。2、一般机电事故,由机电部主持处理,一般事故分析应在当天进行,最迟不超过3天,由机电事故单位队长或机电副队长参加,机电部主持。3、重大机电事故,事故分析必须在当天进行,由机电部组织,机电部主任工程师或部长主持,机电副总、安全部230、参加分析。4、特大机电事故,事故分析必须在当班进行,由机电部组织,机电矿长主持,机电副总、机电主任工程师、安全部参加分析。5、上述事故分析会议需要参加的其它单位和人员,由事故分析的主持和组织者决定,并通知。五、机电事故处理1、对事故的处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查清机电事故经过,分析清楚事故原因,找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并制定出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大小,按照我矿安全过失处罚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依责依法处理。2、一般设备损坏扣罚规定:(1)变压器、移变损坏或烧包4KVA(含4KVA)以下一次扣100元,5KVA以上的每KVA扣10元。(2)电动机损坏或烧包10231、KW(含10KW)以下,一次性扣100元,10KW以上的每KW扣10元。(3)对设备、备件丢失单位或个人按“丢一罚一”处理。(4)进口设备损坏加倍处罚。3、由于检修不到位或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需要大修的,责任人按事故分析处理,并处罚责任单位大修费用的3060%。六、几项规定1、每起机电事故,机电部要进行认真追查分析。2、事故发生单位的机电队长(机电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班长、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事故分析。3、逢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设备严重破坏,事故单位的队长必须参加分析。4、接到机电事故分析通知单后,不按时到者,罚队值班干部50元,罚单位200元,通知三次不到者,该起机电事故按责任事故处232、理对事故单位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加倍处罚。5、对非责任性机电事故,按规定事故时间考核,各单位机电事故考核标准时间见(附表2)。采掘队机电事故每超标准时间1小时,扣单位考核分0.2分,每少1小时奖0.2分。二线单位每超标准时间1小时扣单位考核分0.5分,每少1小时奖0.5分。其它单位每超标准时间1小时扣单位考核分0.4分,每少1小时奖0.4分。第十二节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会审管理制度一、关于编制设备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机电设备操作,保障操作规程的正确性、严密性,使操作规程能够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维修设备,实际操作技术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合理、经济运行和我矿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233、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1、凡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都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2、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有关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3、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不同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各种参数要符合设备出厂技术文件有关设备技术性能及参数要求。4、操作规程的内容必须包括对操作者的要求,正常操作程序包括:开机前准备、正常开机程序、异常事故处理、正常停机程序、故障停机程序、停机后善后工作及相应安全注意事项。5、操作规程必须用词准确,表达严谨,必须使用“禁止、不准、严禁、必须”之类词语,不能含糊其词234、,不准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6、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机电技术人员编写,单位负责人审查,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必须由队干部、技术人员、老工人三结合研究讨论后制订,由机电部组织,安检、调度等部门参加会审,机电部主任工程师审批,机电副总、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7、操作规程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电部组织上述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重新会审。8、更新或改造设备后,使用单位必须在试运转前重新修订编制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性和适用性。9、工作面搬家后,新工作面投运前操作规程必须重新会审。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措施管理总则1、矿设立机电设备施工(安装、节日检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以下235、简称“安全措施”)领导组(成员: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部长、主任工程师),机电部设立安全措施评审管理组(成员:主任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安全措施管理网络,对安全措施进行严格管理。2、安全措施领导组对安全措施的管理负领导责任;评审管理组对评审安全措施的质量负责;并对安全措施的日常管理业务负责;编制人员对所编制的安全措施的质量负直接责任。3、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对单位安全措施的编制、修改、补充、完善工作负责,机电部评审管理组对分管工程的安全措施的编制、修改,补充、完善和安排、布置、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4、机电部业务人员和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5、重点机电设备安装及节日236、检修工程必须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制定内容完整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开工。6、安全措施制定要以设计图纸、出厂技术文件为依据,必须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措施内容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7、机电设备施工工程要尽量采用先进的工艺及技术,推行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效率,降低消耗。(二)安全措施的编制与修改1、机电部评审管理组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安排,在重点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安排机电部分管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会审合格批准生效后,下发各有关单位,并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同时向施工单位下达“编制安全措施通知单”。2、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237、,必须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然后组织由队长、技术员、老工人三结合讨论,共同确定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初审,发现弄虚作假或记录不认真罚队长、技术员各50元。3、在施工过程中,因故改变工艺、设备及系统等,要及时制定修改补充措施。对修改不及时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的罚款。4、安全措施的章节内容,必须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概念清楚,叙述准确,图文清晰,安全性、操作性强。5、一般零星机电安装及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制;常规机电安装检修工程执行常规机电安装检修安全措施,不再另行编制。6、施工安全措施必须使用统一封面,安全措施的内容必须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238、内容及工程量、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等内容,否则业务部门不予会审。(三)安全措施的审批签发1、安全措施初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毕,由施工单位队长初审并签署意见、签章后,交机电部技术组会审,机电部技术组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施工、生产、调度、安检、通风等有关单位派人参加会审,对无故不参加会审人员罚50元/次。2、所有参加会审的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技术员资格证书,在会审后会审人员要在措施初稿上签名,不得他人代签。会审记录及签名单独成页。3、对于会审合格的措施,施工单位技术员要将初稿初审、会审意见及会审签名统一装订,要妥善保管备查,并根据会审意见完善措施初稿,经机电部技术组人239、员确认已完善后方可进行打印。4、对初审、会审不合格的措施,机电部技术组要责令施工单位技术员重新编写。5、措施会审后要在三日完成打印及签章程序。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校对,并按书本形式装订后至所有参加会审的单位签章,签章要齐全。否则,如校对出现错误、签章不全每处处罚责任者10元。6、会审合格后经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审批生效的安全措施,编制单位要最少提前于开工之日10天发至有关单位,并建立发放手续备查,否则每处扣责任者10元。零星工程措施必须提前一天完成编制、会审、发放工作。(四)安全措施的贯彻学习及检查落实1、安全措施经批准生效后,施工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并建立专项登记本,240、按集团公司有关要求规定记录参加学习情况。因事没有参加措施学习人员在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员须对其进行补课并要做好记录。2、重点工程节日检修开工前,施工单位须提前一周进行措施考试,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都必须参考。3、考试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命题,经机电部主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职教中心。4、职教中心接到试题后,要在两日内组织完成考试及阅卷工作,阅后将考试成绩登记清楚,送达到施工单位和有关业务科室。施工单位要将考试成绩和试卷妥善保管备查。5、施工单位接到安全措施考试成绩后,方可组织考试及格人员开工,考试不及格人员要按正常程序组织学习补考,经考试及格方准上岗。6、安全部接到施工单位考试成绩后,要对上岗人员实行有241、效监督,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7、各施工单位现场安装、检修时,都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部门要严格控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发现不按措施施工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五)、机电施工工程技术档案管理1、机电部资料员负责按工程类别建立存档,保管工程技术档案,技术档案按工程类别分两部分:(1)大型固定设备;(2)综采、连采、掘进、运输机电设备。资料员在接到档案后,要按工程类别分类,登记存档妥善保管。2、机电设备安装、检修技术档案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收集整理,凡按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质量标准化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技术档案的工程,施工单位在接受任务起就必须建立技242、术档案,记录要完整、详细,入档资料要齐全。3、工程竣工及检修完毕后,在一个月内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要根据安装、检修记录及有关资料,整理编制符合标准要求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员在一个月期满后,向施工单位下达索要技术档案通知,施工单位技术员要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将档案交机电部资料员,对逾期不交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罚款,并限期补交。4、机电部资料员在接到施工单位技术档案后交技术组分管技术人员认真对照标准审查档案,确认合格后签署意见交资料员存档,否则令编制者限期完善。若因审查不认真将不合格档案交资料员存档,要对机电部主管技术人员处以5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合格。第十三节 机电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全矿各种大型243、固定设备和各种主要综采、掘进、运输机电设备以及矿井变电所设备及系统,特别是进口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的内容应包括(1)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2)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及移交生产凭证;(3)设备历次事故或故障记录;(4)设备历次精度检验记录及性能试验记录;(5)设备封存和启用单;(6)设备历次检验记录及检验单;(7)设备大修及改造记录。2、各使用单位要有兼职的设备管理员,设备的节日预防性检修以及中修,一般检修等必须有记录并存入档案,其中节日检修和中修记录必须在检修后五天内报机电部一份,推迟一天罚设备管理员50元,机电部设备组应妥善保存设备的大修、更新、报废、统计资料等档案。要定期组织对全矿设备244、档案的检查工作,对于该建档而不建档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要给予必要的处罚。3、新到设备开箱验收时,验收人员要将随机所带的图纸资料取出,登记后资料管理员统一保管,不准私自乱发、乱拿,以免丢失。4、机电部要做好全矿各种机电设计图纸的管理工作,负责订购各种机电技术方面的杂志书籍,书籍的订购要由机电部主任工程师列出计划,并由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订购,否则不得擅自购买书籍。不用的各种蓝图、底图要分类编号,归档入柜以便查阅,每年年底要对各种书籍、书刊进行装订整理,编号入柜,妥善保存。对图纸资料和档案要建立相应的借阅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等,为机电的技术工作服务。第十四节 机电例会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本制度245、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电例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机电例会的参加人员、内容和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机电例会的管理。三、职责:机电矿长负责主持召开机电例会。机电部负责组织做好会议记录。四、管理规定:(一)召开时间:机电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时间另定。(二)召开地点:矿会议室(或临时通知)。(三)参加单位:1、 各相关业务部室。2、 各生产区队。3、 驻矿施工单位。(四)参加人员:相关业务部室的副职以上领导、生产区队的机电主管或机电队长、驻矿施工单位的机电负责人。(五)机电例会的内容:1、贯彻上级、天安公司、矿上对机电工作的要求和部署。2、通报各生产队组本月发生的各246、类机电事故。3、 通报各生产队组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检查结果,同时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当前机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关节,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4、各生产队组汇报本月机电工作情况及目前本队存在的问题。5、须由机电矿长协调解决的技术及管理事项。6、须由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技术及管理事项。7、须由机电例会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8、布置下一阶段机电管理的工作重点。9、各队组上报上月的机电工作总结及下月的机电工作安排。10、各队组上报下月的设备、配件计划。注:以上内容均是机电例会的内容,但任何一次机电例会的内容可能不包括其全部,也允许涉及其他内容。(六)机电例会的管理:1、机电部负责会议前的准备,并指派专人做247、好会议记录。2、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应针对主持人提出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或建议,一旦形成决定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3、机电例会上布置的工作任务,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实施进度及结果应及时向机电部或其它部门反馈,并在下一次机电例会上详细汇报。4、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并要在本队组进行相应的贯彻实施。5、必要时会议应形成纪要。(七)处罚办法:1、规定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确实不能参加时,应向机电矿长或机电部长请假,同时要指派专人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罚,罚款100元。2、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对迟到者罚款50元。3、对在机电例会上布置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4、 248、各单位在召开机电例会前,应向机电部递交本单位当月的机电工作总结和下月机电工作安排及所需配件、设备计划,缺一项罚款100元,内容不认真具体的酌情处罚。第十五节 机电隐患排查工作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是强化现场管理的重要方法,是消灭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制,根据晋煤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我矿机电实际,制定本制度: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部长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机电部隐患排查办公室:1、负责全矿机电隐患排查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全矿机电隐患排查台帐,对区队的机电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每249、月25日前将本月的机电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安排报安全部汇总,统一上报。机电系统各单位:1、建立机电隐患排查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2、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机电隐患排查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隐患排查项目。3、各区队每月20日前将本月的机电隐患排查情况上报机电部。三、机电隐患的分级及处理程序1、机电隐患的分级机电隐患分为A、B、C三级,详细标准见晋煤集团现场安全考核系列标准及有关机电安全管理制度。2、机电隐患的汇报处理程序(1)基层区队要建立隐患排查网络,做到有检查,有落实。(2)机电隐患处理办法:1)C级隐患下发晋城煤业集团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定表安排责任单位处理。2)B级以下隐250、患由机电部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机电部专业人员跟踪服务,监督区队整改情况,工程完工后,机电部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验收,并认真填写晋城煤业集团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定表3)对短时间不能得到处理的B级以上隐患,由所属区队制定临时专门安全措施,由业务部室会审后执行,并上报机电矿长。四、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考核1、凡每月20日前未将隐患排查情况上报机电部的,罚款50元,扣除当月考核分1分。2、凡机电部下达的隐患排查项目,一项未按时完成,推迟一天罚款50元,扣除当月考核分1分。3、各单位要将发现的A、B级隐患及时上报机电部。A级隐患不报每条罚款200元。B级隐患不报每条罚款100元,取消当月考核资格。4、凡业务251、部门查出的隐患,由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落实责任。5、机电隐患排查工作的奖罚列入机电现场管理。第十六节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矿的标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矿成立考核领导组组 长:机电矿长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部长成 员:机电部各分管副部长及区队正职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部主 任:机电部长副主任:分管副部长成 员:机电部各专业组组长、专业技术人员二、奋斗目标:、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部级水平,提高机电队、机房、硐室、机道的甲级达标率,努力实现动态达标。、全面完成集团公司、矿机电安252、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安排。、各矿互检、保二争一。三、职责分工:1、考核领导组职责:(1)考核领导组负责对全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及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标准。(2)考核办公室负责全矿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具体由防爆组牵头,各专业小组配合。(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安排、评比办法等,完善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4)负责全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及奖惩。(5)每月28号前将各单位标准化考核结果上报生产技术室,统一上报。2、各单位职责:(1)矿所属各区、队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对本单位隐患进行整改落实。(2)按时253、参加机电部组织的标准化检查。检查问题力争现场处理, “三定表”按时处理。(3)各区、队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办法要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专人负责管理。四、质量标准化检查:1、检查方式: 采用队组互检、日常动态检查、小分队检查、标准化检查、区队内部检查的方式。2、检查执行标准:(1)晋城煤业集团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2)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3)吴王山煤业机电管理制度(4)其它有关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标准。3、检查:(1)每周一由机电部防爆组牵头组织,各专业小组相关人员配合对井下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检查,针对所查问题及时254、已“三定表”的形式下发队组,并限期整改。(2)每周一各专业小组将上周复查情况、整改情况、新增问题以书面形式交防爆组并附 “三定表”。(3)各区、队副队以上干部每人每月至少查条隐患问题,班组长每人每月至少查50条隐患问题,机电工每人每月至少查50条隐患问题,所查隐患要以“三定表”的形式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复查落实,岗位司机每人每月至少查10条隐患问题。(4)机电部每月对区、队内部的检查情况、复查情况、整改情况、记录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5)各区、队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本月内部的检查情况、复查情况、整改情况、记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交机电部。(6)每月机电互检由机电部防爆检查组牵头,基层区队组机电255、队长和一名机电工参加。(7)每月定期由机电部组织机电小分队活动,并已“机电通报” 的形式下发基层区队组。(8)机电部根据本月所查隐患,进行打分排队。五、考核范围:井下所有施工对组六、考核内容:按月度百分制考核。、现场管理(60分)按晋城煤业集团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吴王山煤业机电管理制度中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细则进行检查并考核,对现场发现的各种设备隐患必须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月度整改率低于95%扣5分,出现一次失爆扣10分;出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扣10分。、机电事故(20分)机电事故影响时间超出规定1小时扣0.5分。时间规定:采煤队20小时/月,综掘队10小时/月,运行工区8小时/256、月,井下机电队8小时/月。、文件落实(20分)依据一体化管理体系中有关文件对各种制度的落实及其记录进行检查,一项制度未落实扣2分,一处记录不全扣0.5分。七、开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竞赛1、每月对机电标准化搞的好的单位进行奖励。2、各单位每月根据本单位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向机电部申报一项标准化工程,如:一部溜子。八、奖惩:每月对质量标准化搞得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差的单位进行处罚。采掘队组第一、二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井下辅助队组第一名,奖励3000元,采掘队组倒数第一、二名,分别扣4000元、2000元,辅助队组倒数第一名,扣2000元。1、对每月不申报标准化工程或弄虚作假的257、罚款2000元。2、对区、队内部检查情况、复查情况、整改情况、记录情况无或不全的罚款2000元。3、对区、队内部人员检查隐患每少一条罚款100元。4、日常检查发现轻微问题未按期处理,推迟一天罚50元;一般问题未按期处理推迟一天罚100元;严重问题不按期处理推迟一天罚200元;重大问题罚款2000元,进行全矿通报,力争现场处理,必要时下停产(工)令进行整改。5、集团公司检查及矿小分队活动检查问题加倍处罚。6、受检单位未按期参加矿检,迟到罚100元/人,不参加罚200元/人。7、参加检查或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8、取得集团公司机电系统前两名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9、标准化奖罚款要建258、立专项帐,全部用于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不得挪作它用。10、每月26日召开一次质量标准化会议。11、对在机电标准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的给予一定的奖励。12、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七节 机电处罚条例一、凡有下列行为者,开除矿籍,并进行处罚:1、带电作业者2、明火操作者二、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5000元:1、电器设备出现严重失爆2、电缆出现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3、电缆破口露出导线的4、因私自增减负荷,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5、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6、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放电、不挂地线就触及导体者。7、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未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而强行作业的259、责任者。8、在机组滚筒(截割头)上作业,不停电、不摘掉离合器造成人身事故的责任者。9、三大保护装置、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失灵或人为甩掉,强行作业者。10、带负荷停送电、拆除电缆连接器不停电造成事故的责任者。11、带负荷拉隔离刀闸的作业者。12、井上下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责任者。三、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2000元:1、井下防爆车辆甩掉保护继续运行2、季度考核倒数第一名者 3、机电设备各种保护装置失灵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擅自甩掉机电设备各种保护装置的主要责任者。5、未执行停送电制度的责任者。四、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1000元:1、井下防爆车辆保护失灵继续运行2、甩掉检漏保护260、强行送电者3、未经领导同意,私自更改检修班次或缩短检修时间的单位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接线盒未按规定放置防潮剂的5、未按规定时间对井下高压电缆进行电缆绝缘遥测的6、工作面管路系统用软管进行连接者7、有故障的设备未排除强行送电、操作者。8、检修设备不停电、不闭锁开关者。9、私自打开闭锁送电、送液者。10、处理机组故障或靠近滚筒截割头附近作业不停电,不断开隔离开关的责任者。五、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800元:1、违反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强行送电2、矿井停电停风期间,违反调度命令,不积极组织恢复供风供电的主要责任者3、井下防爆车辆必须保证完好,所有造成车辆损坏、损伤的责任人,六、凡有下列行为者,每261、次处罚500元:1、电器设备出现一般失爆2、私自甩掉电气保护装置(含JDB)3、无计划停风、停电责任者4、矿井停电停风期间,影响及时恢复正常供风供电的责任者5、井下防爆车辆油箱、水箱没有盖6、验收移交存在的问题不组织处理的责任者。7、日常检修无检修记录的单位8、因润滑不良造成设备损坏的9、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更改设备油脂型号的责任者10、进口配件不按规定及时组织回收的单位责任者11、局扇未按规定每天进行切换试验的12、皮带因跑偏造成胶带磨损严重的七、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300元:1、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者2、甩掉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3、井下防爆车辆盖未盖或未盖严4、井下防爆车辆照明、信号必须齐262、全,每缺一件的5、节假日停产检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每延长一小时的6、未经批准,随意截断皮带的责任者 7、皮带回收过程中造成皮带损坏的责任者8、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浓度达不到规定要求9、主接地极不合格的10、负荷增减后,未及时进行整定校验,造成保护误动作的责任者11、未停气、停水进行较大阀门检修者。八、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200元:1、运行中私自甩掉皮带保护2、设备完好率未达到规定,机电质量标准化未达标,每降1%者3、无故不参加互检的队组4、压风管路未按规定进行放水或未做记录5、节假日停产检修后,一个月内发生事故,每影响一小时的6、未经批准,私自增减负荷的单位(40KW以下)7、地面变压器点未建263、栅栏或围墙的责任者8、压风管路未按规定定期进行防水或记录不全者9、工作面管路200米未用锚链掉挂的九、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100元:1、开关整定值不合格2、检漏失灵继续使用者3、不按规定安装皮带保护装置4、皮带保护装置失灵5、压力表损坏或校验日期过期的6、电气保护装置失灵(含接地装置不合格,JDB保护、皮带机保护)7、不按规定组织检查8、不按时处理“三定表”9、不执行“包机制”10、不执行“巡回检查制”11、验收移交时无理取闹者12、验收移交时存在的问题未处理13、移交过帐手续不及时办理者14、回收设备未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的15、回收上井的设备不及时移交入库的责任者16、油脂使用单位未264、按期报送油样的责任者17、付接地极不合格的18、锅炉未规定进行水质化验或定期排污的十、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50元:1、开关保护失灵时2、风电闭锁电缆外部接线不合格3、检漏装置不做试验或无记录4、日常检修记录不全,每少一项的单位5、未经机电部防爆组进行防爆检查,私自下井的电器设备责任者6、地面电气设备出现明接头的7、电器设备无防爆合格证的8、电工未持证上岗或十一、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30元:1、开关远方控制2-5连线未断开2、对开关芯有感应电3、对不按规定校验瓦斯断电仪或校验不及时4、用设备、大型固定设备不达完好标准5、井下备品、备件存放不规范、无标志牌6、对使用无防爆合格证或过期合格证265、的电气设备者7、现场管理制度、资料、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少一种、不按规定悬挂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时8、对液压联轴节不使用防爆片和易熔金塞者9、对私自涂改防爆合格证者10、油脂使用单位未建立油脂管理台帐、用油卡片的责任者11、地面配电点门、窗不完好、无人值班时未上锁的十一、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20元:1、各类开关不上架2、“五小件”不按规定上牌板3、消防设施一处不按规定悬挂4、图牌板不按规定悬挂5、电缆用铁丝掉挂的十二、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10元:1、设备、设施每发现一处漏油、漏液/电缆吊挂不达标准要求2、无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每项扣责任者/电缆缺指向牌3、未经批准,私自增减负荷的266、单位(40KW以上),按每KW累计处罚。4、防爆合格证过期的注:严重失爆无挡板、无密封圈、电缆拉脱密封圈外,电气设备防爆结合面螺丝全部松动。明显失爆电气闭锁装置损坏或不起作用者,防爆结合面缺部分固定螺丝者,电缆伸入器壁超过5-15mm者,密封圈内径大于2mm以上者。一般失爆除严重失爆和明显失爆外的其它失爆。附件1:防爆六十条晋煤防爆六十条第一条、为适应井下电气产品技术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气标准、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编制本规定。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各子分公267、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器)设备及连线电缆。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 、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第五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第六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第七条、隔爆268、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第八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第九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 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第十条、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269、宽度:表1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0.5-22间隙(毫米)0.20.40.5结合面宽度(毫米)812.525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2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0.5备注结合面宽度(毫米)12.525间 隙(毫米)操纵杆及孔0.30.5电机轴及孔0.40.6第十一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为失爆。隔爆面划伤宽度或深度有一项大于0.5mm,它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第十二条、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270、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大型的采煤机、掘进机、连采机等电气控制箱采用快开门方式的现场检查不能正常打开为失爆。第十三条、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m,否则为失爆。第十四条、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第十五条、对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直径大于0.5 mm,深度大于1 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 2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每1 2不得超过2个,否则为失爆。第十六条、隔爆面上不得涂有油漆271、和硬性杂物,否则为失爆。第十七条、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或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第十八条、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不得采用铠装电缆套密封圈进喇叭嘴的连接方式,否则为失爆。第十九条、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或大于15mm为失爆,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第二十条、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272、置若加装金属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第二十一条、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于2mm,否则为失爆。金属挡板、金属圈生锈或涂有油漆为失爆。第二十二条、螺旋接线嘴压紧后应外露有螺扣,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在垫压其他杂物。金属圈的外径应与喇叭嘴深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第二十三条、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273、丝扣数不得少于6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符合表3要求表3 外壳净容积最小拧入深度最少啮合扣数V0.15.060.1V2.09.0V2.012.5 第二十四条、接线嘴严禁朝上(本安型接线盒除外),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第二十五条、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及以上为失爆。第二十六条、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由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的控制线、信号线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四平方以上电缆),否则为失爆。电气设备的进出线电缆2米内不274、得有破口、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 10米范围内两台电气设备的连接电缆不得出现鸡爪子、破口、明接头,否则均为失爆。第二十七条、10米范围内两台电气设备的连接电缆不得出现中间接头,否则两台电气设备均为失爆。第二十八条、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第二十九条、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1、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表4D(mm)D0-D(mm)D2020D60D6011.52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2、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不超过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3、 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275、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4、 密封圈的厚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 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第三十条、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等于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第三十一条、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失爆。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达密封圈宽度的1/3以上者(挤入腔内3mm以上)为失爆。第三十二条、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一根以上电缆时为失爆。第三十三条、使用的密封圈内分层破损或密封圈老化均为失爆。第三十四条、隔爆面紧固件应完整、齐全、可靠,否则为失爆。第三十五条、同一276、紧固部位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第三十六条、紧固隔爆面螺栓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第三十七条、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第三十八条、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第三十九条、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277、机械上连锁,否则为失爆。第四十条、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有国家级材料试验合格证明的除外)。第四十一条、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第四十二条、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第四十三条、橡套电缆护套损坏裸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1/3以上为失爆。第四十四条、接线应采用卡爪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外皮,芯线压紧后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芯线未压紧为278、失爆。第四十五条、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法,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线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的电缆接线时,必须将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为失爆。第四十六条、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第四十七条、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任何接线腔内有积水为失爆。第四十八条、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5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端盖)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279、。表5、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电气间隙(mm)380V以下638086601011401833003660006010000100第四十九条、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第五十条、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第五十一条、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第五十二条、电动机无风叶,风叶损坏,外壳变形严重,通风孔被杂物堵塞1/2及其以上者均为失爆。第五十三条、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280、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监测监控设备均为失爆。第五十四条、电气设备及设施显示系统准确无误,不能显示或显示不完整的为不完好。第五十五条、电气设备的按钮松脱弹簧外露为失爆,各类触摸按钮外皮破损为不完好。第五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仪表未校验或仪表校验合格证过期为不完好。第五十七条、皮带保护不全或一处起不到保护作用的(含中停闭锁装置)按失爆论处。 第五十八条、所有本安型设备及小型电器均按此标准进行检查。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六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机电处。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吴王山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机电部 编制时间:2016年3月会审: 矿 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风副矿长: 审 核 人: 会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