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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山集团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制度
成山集团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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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地** 编号:1289235 2024-12-17 73页 200.04KB
1、成山集团年度目标管理实施制度CS/GI08-01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监督与管理,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特制定年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1、考核办法:实行百分考核制度。 1.1下属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指标:1.1.1销售收入指标。 1.1.2利润总额指标。 1.1.3应收账款指标。不出现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该项指标按“先发生先收到”原则进行账龄考核,其中,前任负责人留下的有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集团内部往来、新上规模增加铺垫资金因素除外,但新上规模增加应收账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不超过上年度实际完成数。 1.1.4存货周2、转天数指标。存货周转天数=360(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1.1.5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指标。参照上年完成值,结合本年实际情况确定(上年没有基数的企业考核招待费)。 1.1.6营业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指标。参照上年完成值,结合本年实际情况确定。 1.2经营目标制订程序: 1.2.1每年第四季度,企业负责人按照集团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发展规划部、审计部、财务部。 1.2.2发展规划部、审计部、财务部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发展状况等,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3、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1.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并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1.3经营目标的动态监控。1.3.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确定后,企业负责人每半年必须将目标执行情况报送审计部,同时抄送发展规划部。审计部对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每半年进行一次审计。如因宏观政策变化、或内部结构调整、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目标的实现,审计部可根据相关企业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发生自然灾害的相关证明,报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确认后,对目标指标进行相应调整。1.3.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投4、融资和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审计部、发展规划部、财务部报告。 1.4经营目标考核程序: 1.4.1每年1月底之前,企业负责人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对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审计部,同时抄送发展规划部和财务部。1.4.2审计部依据审计结果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企业负责人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对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1.4.3审计部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企业负责人对考核与奖惩意5、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审计部反映。 2、计分办法2.1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 2.2各项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为该项指标基本分的30%。2.3各项指标的计分 2.3.1销售收入指标基本分为15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4%加1分,最多加4.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4%扣1分,最多扣4.5分。 2.3.2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4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3%加1分,最多加12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3%扣1分,最多扣12分。 2.3.3应收账款指标基本分15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6、全部应收账款账龄低于一年的,每降低一个月加1分,最多加4.5分。应收账款超过一年的,每出现一笔扣1分,最多扣4.5分。 2.3.4存货周转指标基本分为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存货周转比上年每加快7天加1分,最多加3分。超过目标值时,存货周转比上年每放慢7天扣1分,最多扣3分。 2.3.5管理费用指标基本分为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下降0.5%,加1分,最多加3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0.5%扣1分,最多扣3分。 (考核招待费用的企业,招待费用指标基本分为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节省3%加1分7、,最多加3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3%扣1分,最多扣3分。) 2.3.6营业费用指标基本分为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降低0.5%加1分,最多加3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0.5%扣1分,最多扣3分。 2.3.7已完工房产出售率指标基本分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5%加1分,最多加3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5%扣1分,最多扣3分。(仅考核成山建设置业) 2.3.8满意度指标基本分15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高于目标值时,每超过5%加1分,最多加4.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5%扣1分,最多扣4.58、分。 2.3.9工程项目完成率指标:完成目标的80%(逐项计算),企业负责人得该项指标的基本分(权重),超过80%时,每超过4%,加1分,最多加不超过该项分值的30%。低于80%时,每低于4%扣1分,最多扣不超过该项分值的30%(科技园、森林公园)。 3、奖惩 3.1按计分办法,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在70分至130分之间,并据此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 3.2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薪金两个部分(即:年薪=基薪+绩效薪金)。基薪按2006年度年薪标准的50%确定;另50%作为绩效薪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3.2.1当考核结果为82分以下的,负责人只享受基薪。 3.2.2当考核结果为82分以上时,9、绩效薪金在0倍基薪到2.67倍基薪之间。 绩效薪金=基薪2/3(考核分数-82)/(82-70)。 3.3企业如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于年终予以考核。 3.4企业其他高管人员(经法定程序聘任并在集团公司备案)的年薪,由企业根据其责任和贡献确定,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执行。 3.5集团公司参股企业的高管人员,根据其所在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按其年薪总额的20%进行考核。 3.6对于企业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主要负责人变动等情况的,审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考核的相关内容,但对于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的,由审计部负责组织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总裁办公10、会研究处理。 4、各部门的考核按照本部门目标指标分解表执行。 5、集团公司高管人员在下属公司兼职的,凡在下属公司是主要经营者的,下属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年薪考核权重为8:2(其中,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年薪参照荣成成山物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权重进行执行);凡在下属公司不是主要经营者的,下属公司与集团公司的考核权重为4:6;在下属公司没有兼职的高管人员,全额在集团公司进行考核。 集团公司工作的考核按其所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或承包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数。涉及到集团公司的党务、工青妇等项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进行评价。 6、集团公司总裁年薪:以2006年度总裁年薪额与其他享受年薪的高管人员平均11、年薪额的比例为基准,根据享受年薪的高管人员本年度的平均年薪计发。 7、本办法从2007年度开始试行。成山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CS/GI08-0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比价、合同签订、付款等管理,主要适用于集团本部各单位,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项开支在规定限额以上的按此制度办理,其余业务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采购计划管理第三条 各单位实行按月(或按年)上报采购计划。各单位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造成物资积压损失。第四条 物资采购计划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经资产归口12、管理部门汇总上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统一采购。第五条 采购必须依据计划进行,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的物资,须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第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期限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采购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第三章 招标比价管理第七条 按照“货比三家”和“同样商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质量比信誉和运距”的原则,建立招标比价程序进行物资采购。第八条 招标比价业务包括:日常用品采购;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的采购;技术设备改造项目;建筑安装维修改造项目的建设施工;积压产品及物资的销售等。第九条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13、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同时还可进行议标,确定中标单位。1、公开招标: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2、邀请招标: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3、议标:指在上述两种方式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小组集体采取的同投标人接触的维护公司权益的过程。第十条 具备招标条件需实施招标采购销售的物资、固定资产或施工项目,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第十一条 评标小组由业务经办部门、审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属技术、设备等技术性强的招标项目,可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业务经办部门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依据的收集、编制工作。第十二条 业务部门在获得批准招标项目后,要完成好以下工作:14、1、落实不少于三家具备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要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和书面汇总。独家产品、配套产品达不到三家的特殊情况,报请董事长批准进行议标。2、技术设备改造等技术性强的项目,项目批准后,由业务经办部门联系有关供应厂家来厂提出方案,业务部门取长补短确定最佳改造方案,如与工艺有关的,要得到有关技术部门认可,为标书的制订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业务经办部门要制定评判标准。3、编制招标书,发布招标信息。第十三条 业务部门在制定标书时必须统一报价格式,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统一制订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以方便分项标底的价格比较。招标书的内容包括招标时间、地点、数量及产品、质量、付款方式条件、服务、保15、证金等相关内容。报价要明细到材料清单报价,规格要明细到品牌,关键技术参数要特别注明。第十四条 招标工作准备就绪后,业务经办部门将招标书、投标人基本情况等资料提前7天报集团审计部,属固定资产的要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招标通知书要有分管领导的签批意见。审计部要对投标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和落实,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要同业务部门共同到生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必要的可以进行复查以及增补投标方。合格的审计部门通知业务部门提前向客户发布招标信息,未经审查的标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发送(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同意)。第十五条 业务部门要督促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做好投标文件标书的编制工作。内容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16、价单、企业概况、质保体系及售后服务、有关技术资料、资质证明文件等。第十六条 招标原则上实行暗标,必须要求投标人,将投标书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技术、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另一部分为报价单,报价单要用信封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投标人要将两部分用大信封封好,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大袋套小袋)。招标会现场由招标小组人员收取投标人的报价单或标书,确认完好,并做好统计汇总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第十七条 业务单位要按规定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用, 投标保证金按50万元以内3-10%,50万元以上的1-5%比例收取。标书费用按50万元以下的200元、50万元及以上的500元收取,卖方市场的另议;17、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应为现金,投标人若为老客户且公司欠付其款项,由财务部出具书面确认,保证金可由往来帐款抵顶。第十八条 按标书规定的时间邀请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未按时参加者取消其资格。开标时所有招标组成员必须全部在场,当众揭开标书,同时确认技术标中不含报价单,且报价单另用信封完好封存。第十九条 评标一般采用会议形式,由分管领导主持,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共同参加,同时实行议标。评标人员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研究,提出确定中标人的初步意见。在招标现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变更标书既定条款,特殊情况需请示领导同意。第二十条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小组成员应严守秘密,同样质量比价格,同18、样价格比质量,同质同价比服务、比付款条件,确定中标人。第二十一条 评标、议标期间,招标小组人员不得外出和接打电话;现场不能出现导向性的提示、暗示;不准出现不公平的条件承诺;不得对标书条款进行变动。第二十二条 招标结束后,评标小组对评标结果集体会签,并及时将结果汇总,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在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长,经董事长同意后确定中标单位。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中标人签定合同或协议后退还保证金,反悔不签定合同或协议,没收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未明确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提前退还招标保证金。确定中标者后,业务经办部门要及时通知中标人。第二十三 确定中标人一周内,由董事长授权委托人(原则上为业务部门负19、责人),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合同主要条款如付款方式、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要与会签一致。对招标后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业务部门必须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否则审计部将不予受理,并对招标后长时间不予执行的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 考核1、除急需物资经董事长批准外,其他属招标范围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否则一经查出,对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要进行经济处罚。2、未按招标程序进行招标,向客户透露信息造成损失的,除对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经济处罚,同时对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或辞退。3、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明显违规现象,审计部可随20、时终止招标程序,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集团领导处理。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各经办部门之间要及时沟通,以便修正。第四章 合同管理与到货入库验收管理第二十五条 合同管理按成山集团合同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第二十六条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自觉履行权利和义务。到货后经办部门要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进场入库各种物资,要及时通知审计部门跟踪落实,若出现对以次冲好、偷工减料者违约行为,业务部门应追究其违约责任,经检查出供货单位有违约事项业务部门未提出处理意见的,要追究业务部门责任。第五章 付款管理第二十七条 业务经办单位要对递交发票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负责,发票要严格21、按照合同约定数量、质量、价格开具。第二十八条 付款时业务经办部门要提交付款审批单或月度付款计划,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合同的要填写合同编号。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应对照应付款帐面进行余额核查,并填列余额证明。第三十条 审计部对有合同的经济业务付款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签字确认,并加盖审核专章,填写合同号,经审计部经理签字后由业务单位送董事长签批,不合格的付款单退回业务单位整改后再履行以上程序。计划外付款要经有关领导签批。第三十一条 支付进度款的要有业务部门工程进度书面证明;支付尾款的要求有验收报告或资产移交单、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说明等资料。第三十二条 有违约事项的,业务部门要根据合同约定提出违约22、处理意见,属我方原因或因业务经办部门失职造成的,审计部门除对违约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外,同时要追究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第六章 工程项目管理第三十三条 工程项目必须填报工程建造审批表;大型建造项目必须通过专业部门的论证;较大规模的建造项目要有立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其他一般项目要有部门申请及固定资产审批表;零星项目经有关领导批准直接施工,不再签订施工协议,但经办部门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责任。第三十四条 工程项目设计、规划、工程物资采购等按照招标比价程序执行;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工程建造期间,业务经办部门须亲临施工现场,现场察看施工情况,对隐蔽工程必须进行现23、场测量记录数据,做好决算的基础;对施工单位所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牌及质量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较大工程项目要积极与监理公司人员联系,了解征集有关质量情况;审计部对施工现场及相关数据要随时进行跟踪督查。第三十六条 完工决算由业务部门初审,审计部填写工程决算定案表,最终定案。第七章 考核第三十七条 除以上已做出规定外,未按本制度执行的,每出现一次考核当事人20-50元,同时考核所在部门负责人50-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转岗、待岗、解除合同辞退,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八条 如因违规行为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或按一定比例赔偿,同时考核所在部门负责人200-500元。第三十九条 对贡献突出24、或为集团挽回经济损失的可给予适当奖励。 成山集团资产管理规定CS/GI08-031、总则1.1为加强对集团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2 集团的资产是指集团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集团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1.3资产管理工作在董事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中心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1.4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范围。集团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1.4.25、1资产管理中心为一级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集团产权完整的职责;(2)组织实施集团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3)监督、考核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对其负责管理资产的管理情况。1.4.2集团各归口部门为二级管理部门,其职责和归口划分为:(1)按分管权限,制定分管范围的具体的资产管理办法,指导使用单位资产的使用与管理,对资产做好各种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对资产的调配、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账、卡、物相符。 (2)归口部门划分审计部:集团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出租房产及其他集团委托其管理的资产等;办公室:交通运输工具、办公用品及家具等;26、发展规划部:办公自动化设施、空调等;财务部:债权、投资等;技术中心:商标、商誉等;物业公司:绿化、水电及其他公用设施、路灯及合同约定的其他项目管理等1.4.3各下属公司及集团各使用部门为三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 (1) 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登记,每半年进行一次核对;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2) 加强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最低每半年核对一次库存情况。(3) 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2、资产采购2.1严格按照集团有关规定,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27、原则,按招标比价流程办理,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2.2采购计划制定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由需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集团领导审批。2.3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的,须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2.4低值易耗品采取集中采购的原则。各部门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额度(或指标)及使用进度,由归口管理部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定期采购,批量发放。2.5大型设备的购置及重大建设项目须经充分论证,报集团领导审批。3、资产登记与建帐3.1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28、谁负责”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等手续。3.2资产登记过程中,经手部门或人员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之间,必须有书面移交记录及移交清单,包括:(1)资产购置、建设审批手续;(2)房产、土地等权证;(3)房屋建筑物、设备技术等图纸;(4)设备的质量、保修证书; (5)相关部门的验收证书等手续;(6)其他与移交资产有关的资料。3.3集团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集团资产的流水账和分类明细账。3.4财务部门付款结算时,要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4、资产的使用及处置4.1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29、保养等管理工作,使集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4.2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资产使用部门要及时呈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安排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对房屋及建筑物主体损坏,以及大型设备故障等维修,要报请集团领导审批。4.3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资产,应主动报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内部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集团财务部。4.4资产不得个人长期占用。集团内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必须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清交手续;调出集团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集团资产,30、没有所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字,人事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4.5资产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出现以下情况的,可申请报废:(1)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2)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的;(3)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4)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5)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4.6资产处置程序(1)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2)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3)报集团资产管理中心审核;(4)报集团领导批准;(5)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账面资产。4.7因管理不善而造成集团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1031、%-50%由过失人赔偿,同时对该部门负责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具体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考核意见,资产管理中心监督执行。5、资产清查与报告5.1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集团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发生损失的必需查明原因,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 5.2各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资产管理中心。5.3资产管理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如资产出现重大损失的,要落实出结果,提出考核处理意见,呈报集团领导。成山集团合同管理规定CS/GI08-04为加强公32、司合同的管理,规范、约束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本规定管理范围包括公司行政隶属范围内的各部门签订的购销、供用水、电、气、热力、赠与、担保、借款、租赁、融资租赁、加工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典当、劳务、财产保险、广告等合同或协议。2、公司合同主管部门为审计部,经办部门指合同的签订、执行、管理部门。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审计部负责保管和使用。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制度3.1董事长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直接以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本单位签订合同33、(集团公司有特别规定需要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除外)。3.2集团公司员工或外单位人员代表集团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经董事长授权委托。签订合同时委托代理人须依据授权委托书规定的权限及期限签订合同。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失效后签订的合同,未经董事长书面追认的集团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一切后果自负。3.3审计部应建立法人授权委托书存根及台帐,详细登记领发、变更、撤销等事项。4、合同的签订4.1集团公司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除能即时清结,且当时能够监测产品内在质量及技术性能,同时又不容易引起纠纷的以外,均须签订书面合同;购销部门可以与客户签订年度购销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每份传真须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协议附件由34、合同经办部门及时归档。4.2合同文本可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一文本格式结合业务实际自行起草合同文本,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确定,应确保审计部、经办部门、财务部各一份。4.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任何部门或个人在未得到集团董事长批准的前提下,不得用部门行政章、业务专用章加盖在带有经济性质的对外文件上。4.4特殊情况下合同签订部门外出须携带合同专用章时,必须经董事长批示授权并开具借据后方可借给,回公司后要在2日内向审计部办理合同专用章的移交手续,并及时将外出所签合同交合同主管部门编号、备案。5、签订合同的程序5.1市场调查:对需要拟定的合同,要根据其内容对标的物的市场分布、生产厂家35、价格及其趋势等进行综合性的分析或论证。技术或联营、合资合同或协议签订前必须先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5.2资信调查:对经市场调查后选定的签约对象的民事资格、注册资本、银行存款、技术和生产能力、经营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有拟签合同的履行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正式谈判之前,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记录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必要时对方须提供经济担保书,如果对方属个人的,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有当地工商局盖章,审查人要对审查情况的正确性负责,承担审查责任。5.3谈判与起36、草5.3.1合同谈判要由具有合同谈判经验且具有相应的技术、经济及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5.3.2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由审计部、法律事务部、经办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组成谈判小组。特别重大或法律关系极为复杂的合同(如合资、联营、购买成套装备等合同)要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委托人牵头,由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进行,最后由董事会讨论决定。5.3.3要力求选择对我方有利的合同谈判及起草地点,谈判前应当对商务条款列出框架,谈判中逐一争取到利益上的最大化,风险上的最小化。5.3.4合同起草原则上要由我方经办部门的谈判人员或谈判小组负责。商务条款内容是对谈判结果的书面确认,在起草时应保证条款文字的表述能充37、分体现我方的意思。5.4审查:5.4.1合同在正式签约前经办部门要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包括5.2条中所包括的资料及签订合同审批表、授权书、固定资产审批表及招投标资料、比价资料、工程预算表等)送交审计部、法律事务部进行价格、法律等方面的审查。5.4.2对经审查合格的合同,由合同经办部门持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审批单,报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委托人签批后由审计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5.4.3所有在公司外签订的合同必须在签订前将合同文本传真至公司审计部、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查,经审计部、法律事务部盖章传回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5.4.4外部有关手续:法律法规规定需经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须由经办部门的38、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凡国家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部门申请登记或备案;凡按有关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必须申请鉴证;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公证的合同必须进行公证。5.4.5各单位对我集团公司签字盖章后交由对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必须及时催要,自审查登记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返回审计部存档。6、合同的履行6.1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公司及各部门必须全面履行,不得擅自单方变更、自行修改、解除或终止。经办部门须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合同文本送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部门,并分解落实合同义务。6.2由于我方原因不能履行而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合同,由原经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与对方协39、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按正常合同审批手续办理,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附件进行管理。6.3凡发现已签订的合同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经办部门要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损害行为的发生,同时将情况及时反馈审计部和法律事务部,以便在必要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消。6.4凡不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和支付手续的,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6.5合同到期后,对方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经办部门须在合同到期后15日内向对方发函、电催促履约;销售合同对方未按期支付货款的,超过3个月的经办部门要及时发函电催款并保留催款凭证。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合同在函、电发出15日40、内未得到对方明确答复的,要前往对方查询或协商,对方无故不执行合同或借故推托而没有确定履行期限的,经办部门要及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董事长,经董事长批准后,交由法律事务部按法律程序予以解决。66经办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存双方往来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件、电报、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对帐单、询证函、催款函、更名函、发货单、提货单、收货单、运输单、铁路大票、银行收付款单据等等。7、合同档案管理7.1经办部门的合同档案必须齐全,建立一户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合同文本、对方资信调查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审批单、双方往来全部文件、补充协41、议、还款协议、变更、解除合同协议等一切与合同签订和履行有关的书面材料,重大的联营、合资等合同还需包括可行性报告、上报政府文件、批复、纪要、意向书、章程等。7.2审计部负责对全公司各部门签订的合同分门别类并统一编号,建立台账,各有关承办部门负责建立部门合同台账。7.3经办部门向审计部移交合同档案时,双方要办理移交手续。7.4合同文本及台帐系公司的商业秘密,相关部门和知情人员均有保密义务。但为了公司利益需要查询、借用、复制合同的,审计部、经办部门应当配合,并办理登记手续。8、违约及纠纷的处理8.1合同违约必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方违约要按规定索取违约金,如造成经济损失还要索取赔偿金;我方违约或给对42、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办部门要及时查清原因,并报分管领导、董事长。8.2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处理:8.2.1经办部门须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在2日内书面报分管领导、董事长和法律事务部。8.2.2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员必须全力配合法律事务部人员或公司聘请的律师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8.2.3由经办部门自行协商处理的纠纷,完结后要整理好全部资料,报审计部备案。由法律事务部处理的纠纷由法律事务部备案。8.2.4需要对外委托律师或其他单位处理纠纷的,由经办部门书面报分管领导、董事长签批后,由经办部门及法律事务部共同对外联系并协助处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委托。9、合同的43、分析汇报每半年,各经办部门要将合同执行情况,于7月15日、1月15日前,报审计部。审计部在对各有关部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的审查监督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召集人员进行分析,制定改进办法。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董事长汇报。10、考核10.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未按第3条至第9条之规定执行的,每出现一次扣发当事人2050元,扣发部门负责人50200元;情节严重的同时予以转岗、待岗、或辞退,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2如因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按一定比例或全额赔偿外,扣发部门负责人200-500元。10.3对贡献突出或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可给予适当奖励。11、附则11.1本规定中的“合同”指书44、面形式的合同书、协议书、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11.2本规定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以内”不包括本数;“日”指工作日,不包括公休日。11.3本规定于2007年11月重新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集团公司下属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按本规定执行,也可以参照本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另行制定,但需报集团公司备案。成山集团财务管理规定CS/GI08-05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操作,特制订本规定。1、资金管理1.1、资金预算管理集团公司全面推行资金预算管理,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每月根据各自收支情况,制订详细的资金预算,每月5日前报到集团财务中45、心,集团财务中心根据收入情况平衡、审核、汇总,10日报到董事长审批。财务中心每月按审批后的预算进行付款。集团本部各部门需用现金,要在每天上午8:30前向财务部作当天用款申请,财务部出纳每天根据申请用款情况到银行提取现金,每天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做预算外提款。1.2、资金管理集团及下属公司资金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不得公款私存,各下属公司多余资金应及时划给集团,集团为其单独挂帐,需用时由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申请,财务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付款。集团所有现金付款除正常出差外,必须由董事长签批,财务方可付出。1.3、资金筹集的管理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管理集团公司的长、短期借款和负责向集团公司以外的46、金融机构筹集各项资金。下属公司未经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允许,不得向任何金融机构或单位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确需向金融机构或单位融资,由单位提出申请,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财务中心统一协调、筹资。下属公司向集团公司借款,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要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用资单位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1.4、资金支付程序支票管理人员根据已批用款计划开具支票,各分管财务印鉴人员审核计划表手续是否真实、完备后方可盖章,同时在审批表上盖上自己私章,付款后将审批表交由记帐人员附在记帐凭证后面进行帐务处理。支票管理人员设支票领用登记簿,将每天支票领用的详细情况登记备查。现金出纳提取现金时由行政中心派专车,由物业公司负责安全47、保卫,在经警陪同下到银行提取现金,提取现金的过程经警与出纳人员不得分开,直至出纳人员回财务室经警方可离开。1.5、资金费用的审批程序各项费用开支均要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长审核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予以报销。费用单据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不得用收据(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白条抵帐。各部门对先付款后收发票的单位,要在15天内将发票收回,送交财务部门入帐。1.6、资金审批表的审批程序各部门要对外付款,必须先填写用款申请表,按审批表栏次依次填写齐全。经办人必须到财务查证账面余额,有余额的按账面数填写,无余额的填写“无”,填写提供人姓名后依次报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计部负责人、财务中心负责人、48、董事长签批。1.7、考核标准以上5条,集团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资金预算每拖延1天,罚款10元,其他各项每发现1次违规行为,罚款10元,财务人员每出现1次违规行为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2、发票管理2.1、发票的领用、开具和审核发票领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发票的有关手续,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向一般纳税人开具,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开票员要严格审核要开具发票的数量、单价等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审核合格后方可予以开具,涂改的发票一律无效,发票开完后,交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由开票员在收到货款时将发票移交给相关部门,需收取现金的交给现金出纳,现金出纳在3天49、内将款项收回。2.2、发票的移交和接收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发票移交和接收必须实行登记制度,财务部设发票移交登记簿,所有人员将发票移交或接收时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财务人员将发票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入帐。2.3、发票的保管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工作,并设置购、用、存登记簿。发票保管员对发票的使用要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实行专人填开发票制度,其他人不得代开发票。发票用完后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票管理员方可到税务部门退还。2.4、合格发票的确认与审核采购和维修费一律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安装、广告等专业行业必须索取行业专用发票,必须做到销货单位、客户名称、付50、款对象一致,严禁索取第三方代开的发票。凡有合同的发票,业务部门须到审计部审核盖章,由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移交到财务部门。设备和土建工程要附审批表、土建工程决算,交付使用的必须有固定资产移交单,广告费等必须附有符合合同管理规定的业务合同及广告样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维修发票必须附有董事长签批的资产管理部门的维修申请单及预算报告。2.5、考核2.5.1、各种发票在传递过程中因把关不严造成损失,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不低于100元罚款。2.5.2、应索取专用发票而没有索取的,对接收人按应抵扣数额全额扣除。2.5.3、广告费没有合同、没有广告样本的,处以相关部门责任人总金额51、40%罚款。2.5.4、先付款后来发票的各种费用发票,15天内必须移交到财务部,否则转入经办人帐,从工资中逐月扣除。3、收据管理3.1、收据的保管与领用收据由专人保管,设收据领用登记簿。凡因公需开收据的部门到财务部领取收据,必须在领购簿详细登记领购收据的编号、日期、数量、用途并签字,收据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发放收据,使用部门再领取收据时,必须将上次领用的收据收回,否则收据管理员不再发放,如特殊情况不能归还的,须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及归还时间,由财务负责人签批后方可发放。需盖章带走的空白收据,领用人必须给印章管理人员写欠条,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催收。所有发出的收据必须收回(包括下属公司),收回后在登记簿52、上签字核销,并标明收回日期。对发出的收据,管理员负责每月催收。对交回的收据,收据管理员要认真核对存根联与记账联是否相符,核对相符后由收据管理员加盖私章后存档。3.2考核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无审批对外提供空白收据,按每张收据500元罚款。4、盘点制度4.1、资金盘点对现金、银行存款当天单据必须当天入帐,必须做到日清日结。财务负责人对现金、银行存款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如有损失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如做不到日清日结,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4.2、财产的盘点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中心负责,财务中心配合,每年年终盘点一次,发现53、帐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属个人原因由当事人自己赔偿,属正常损失按法定程序处理。5、印章管理5.1、保管与使用财务印鉴由财务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专人保管,除现金支票、银行支票外,所有需加盖财务印鉴,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财务中心负责人签批后方可予以办理。下属公司除正常付款业务和房屋出售合同外,必须有下属公司董事长签字方可予以办理。5.2、借用因工作需要须携章外出的业务部门,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借出时间和交回时间。办理银行、税务业务由财务负责人签批,办理其他业务由董事长签批。5.3、考核如不按上述规定操作,每发现1次,处罚印章管理员10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54、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6、安全管理6.1、 ERP安全管理 有权进入ERP人员要定期更换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密码后,利用ERP查询数据、资料、处理事务或攻击数据资料等,如发现类似情况要及时汇报,并进行转移处理。6.2、信息安全管理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与集团有关的财务数据、资料。向银行、税务、财政提供数据报表,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对其他部门提供报表、数据由财务负责人请示董事长后方可对外提供。任何人到财务部查帐、对帐除填写用款申请表外,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签字后,财务分管人员方可予以查对。6.3、保险柜安全管理保险柜存放于值班室,保险柜存放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必须有人值班;55、无人值班时保险柜必须处于开放状态,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现金出纳承担。6.4、违反以上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50-500元罚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调离原岗位。成山集团差旅费管理规定CS/GI08-06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有效控制差旅费用,规范差旅费用的审批与报销标准和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成山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业务有关的出差费用。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2、术语和定义:2.1、差旅费用:是指所有经批准的由于工作原因所发生的交通、住宿、通讯、就餐补助等费用。2.2、通讯费:是指符合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所使用的通讯工具产生的话费。2.3、市内差旅:是指一切56、由公司委派在威海地区内参加各种会议、商务活动、培训及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工作。2.4、市外差旅:是指一切由公司委派在威海地区以外参加各种会议、商务活动、培训及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工作(不包括国外差旅)。3、职责:3.1、中心经理对所属本部门工作人员报销的差旅费单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3.2、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的审核、报销费用的支付及帐务处理。4、管理规定:4.1、出差及报销审批程序4.1.1、由董事长安排出差的: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的须持批示到财务部借款,并按会议安排据实报销,会议期间不再发放用餐补助和市内交通费;临时性、专项工作出差的持批示在规定标准和时间内据实报销。4.1.2、 因公需要出差57、的,一般员工由分管领导签批,中层副职以上干部须依次报分管领导、董事长签批,批准后经财务部审核,在规定的标准内报销。4.1.3、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规定之外的,确需由公司承担的费用,须报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方可报销。4.1.4、差旅费用报销前,按4.1.2条签批程序签批。需董事长签批的,要先经集团财务部审核。42、订票要求及车船票标准所有人员出差均可购买新空调硬卧车票、轮船三等舱票、空调软座可卧式客车票及直达飞机经济舱机票,保险费每人每票仅限一份。乘坐的交通工具超过上述标准,或无正当理由绕道旅行的车船票、机票及保险费、住宿费,超出部分不予报销。4.3、 出差补助标准:出差补助标准 单位:元/58、天补助项目工作人员中层正、副职中心副职及以上公司领导住宿费200300实报实销,超过800元需董事长批用餐费5050100元内实报实销,宴请需董事长批市内交通20实报实销实报实销通讯费2020/备注: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市区内出差的,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0元。董事长出差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标准按出差补助标准执行。4.3.1、出差补助标准中所列金额均为补助的最高限额,除用餐费外,其他所有补助项目均须凭目的地出具的有效票据据实报销。将多项补助项目和并开具报销票据的,须索取项目清单。每月享受交通补助的在市内出差时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4.3.2、工作人员在市内公务可以乘坐客运班车59、和市内公共汽车,不报销出租车票。中午不能返回的,外加20元用餐补助。4.3.3、乘车补助按规定可乘坐卧铺而未购买卧铺票的,可按以下比例发给补助: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按票价款的60%计发补助,乘特快列车按票价50%计发,乘新型空调快车按票价30%计发。乘坐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20元用餐补助;乘可卧式客车在晚八时至次早七时之间满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发给20元夜间乘车补助;在途期间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用餐补助。4.3.4、陪同高一级及以上领导出差的,其住宿费标准与领导标准相同。4.3.5、员工出差期间,按自然天数平均计60、算各项费用。借款出差返回后,七日内全额报销冲账。没有借款的,返回后一月内报销。4.3.6、出差期间发生的订票费、退票费、保险费由公司负担(公司为个人统一购买了保险的除外),每次订票费不超过10元。行李寄存费、夜间乘火车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等由个人自理。4.3.7、员工因工伤(包括职业病)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患病人员按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只报销往返车船费,不报销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用餐费按护理人员70% 报销。未经批准而自行外出就医的,一切费用自理。工伤及其护理人员除报销往返车船票外,每人每天补助50元(通讯费10元,用餐费40元)。4.3.8、员工休探亲假,只报销往返车船票(指:直达飞机经济舱61、轮船三等舱及以下、火车硬卧、客车卧铺票及以下)。需中转等车的,视实际情况可适当报销一天住宿费。4.3.9、毕业生分配、工作人员调入的长途车船票据实报销(仅限于自原单位调入、毕业学校驻地及籍贯所在地到公司之间的费用)、行李、家具托运费(不含包装费)、邮寄费据实报销。4.3.10、通讯费报销标准按董事长审批的标准执行。4.4、其他有关事项4.4.1、所报销的住宿费必须是宾馆、旅店开具的正规住宿发票;除市内交通外,车票必须是车站售票窗口售票机打印的正式车票,票面注明盖章有效的,必须盖有售票车站章,否则不予报销。4.4.2、出国人员差旅费按荣财字(2001)143号文件执行。4.4.3、驻北京办事处62、人员每人生活费按40元/天拨付。凡到北京出差人员,须到办事处免费食宿,公司按25元/天.人拨给办事处,回公司报销时不再计发用餐补助及住宿费。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办事处食宿的,由办事处出具证明,财务部据以报销。4.4.4、小车班司机接送站于午餐前返回的不享受就餐补助,原有的出车补助在本制度生效时自行废止。4.4.5、本制度自2006年6月27日起执行,原成山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执行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原规定执行。4.4.6、该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财务部。成山集团薪资管理规定(暂行)CS/GI08-07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现岗位价值分配的公平与公正,特63、针对集团机关目前在职的工作人员制定本薪资管理制度。1、工资组成员工工资总额=固定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补贴+中夜班补贴+独生费-代扣款项1.1补贴计发标准1.1.1凡年薪制员工不予发放补贴。年薪制员工范围包括: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1.1.2工龄补贴:劳动局或人事局分配的以分配时间,其他的以办理转招手续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按自然年计算,每有一年计算一年工龄。工龄补贴按每年5元计发。1.1.3中夜班补贴:值班按中班2元,夜班5元的标准执行。1.1.4独生费:凭市计生委通知并由本人到公司报销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每月5元。2、岗位工资结构根据任职人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和对组织的影响程度确定岗64、位工资的工资结构。2.1部门经理:岗位工资划分为固定工资和目标考核工资两部分。固定工资每月固定发放;目标考核工资依据年度部门目标考核结果年度发放。2.2部门其他员工:岗位工资划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固定工资每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依据任职人月绩效考核结果周期发放,月绩效考核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3、工资发放3.1中层干部工资由财务部确定当月发放工资额度及余额发放方式。3.2员工每月固定工资发放时间为下月10日,如遇节假日延后。4、出勤日的规定凡集团机关工作人员均实行周六、周日休息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休息的,由所在部门以补休。特殊岗位,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以以出勤日的形式记加班。对工帐记65、录中,以员工的实际出勤为准进行记录。休假中执行假中无假的规定,对已在非正常休假中休过的公休假日不得再休。5非正常假工资计算5.1非正常休假范围含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事假等,具体申请手续按成山集团考勤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5.2 非正常休假参与工资计算的天数(1)病假:先冲抵当月公休假日后余下的天数参与计算病假工资。(2)事假:不予计算工资(3)其它假:按实际休该假的天数为准。5.3非正常假的工资确定5.3.1基数的确定A 产假:公司不予计发工资,由保险事业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B 婚、丧、病假、小产假、探亲假:24元/天C 工伤假:治疗期内按工伤前十二个月平均66、工资计发。治疗期满按工伤级别确定工资发放标准。不按公式计算。5.3.2计算工资公式如下:非正常假工资=确定基数休该假天数按工龄计发的比例5.3.3出勤日不足时岗位工资的计算员工因非正常休假导致出勤日不足时,岗位工资均按全年平均应出勤天数(21天)计发工资。实际岗位工资标准额=岗位工资标准/21员工出勤天数6、新聘用员工工资计算方法新聘用员工根据其对工作岗位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完成本员工作的能力确定其月薪。原则为普通员工800元/月,大本毕业生1000元/月,见习期为三个月。见习期期间不参加绩效考评。三个月后确定其岗位工资,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价。7、岗位工资调整7.1岗位工资67、普调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支付能力,结合劳动力市场变化状况和社会经济消费水平的变化,必要时需要对整体工资水准进行调整。调整岗位工资时,经集团考核薪酬管理委员会讨论,董事会批准,对每一岗位的工资水平可按同一比例进行调整。7.2岗位工资调整 中层以上干部没有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的,按集团目标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7.3因绩效考评结果或其他原因发生职位变动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职变薪手续。根据变职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动从职位变动的下一月起生效。8、工资保密制度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工资不予公开。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其他员工询问其个人或第三方工资情况。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其68、他员工泄露其个人或第三方工资情况。所有参与计算、审核、审计、发放工资的员工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泄露所了解到的员工工资情况。员工工资发放异常的,本人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异议,重新计算本人工资。不得与他人进行比较。成山集团考勤管理规定CS/GI08-08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规定。1节假日集团机关员工每周双休制。周六、周日值班的可提前或推后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双休的须在加班前书面申请,报主要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违者视为无效,不予记工。1.2承包单位参与承包人员可根据本规定安排休假。2“元旦”“清明”“五一”“端午节”“仲秋节”“国庆”及69、“春节”七个法定节假日各部门要统一服从集团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安排,并按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并将值班人员名单报至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3事假3.1请事假须书面申请,说明休假理由,办妥手续后方可休假。违者按旷工处理。3.2如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在单位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准假的须按时返回公司。违者按旷工处理。3.3见习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须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休假。3.4事假在5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生效;超过5天的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违者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4病假4.1因病或非因工负70、伤休假,3天以内的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在4天以上的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持病历及医院证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生效。10天以上的还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违者按旷工处理。4.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住院治疗的,须经市级医院开具住院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所在单位按照病假证明记工。住院时间以医院开具的出院收费单时间为准。违者超出的日期按旷工处理。4.3病休证明须在上班前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病重住院者可代交。违者按旷工处理。4.4病休康复后不服从分配的,公司不另行安排工作,并解除其劳动合同。4.5病休期间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违者视为自动解除劳71、动合同。5工伤假5.1因工负伤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书面报人力资源部,同时须持市级医院诊断证明,经人力资源部签字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工伤假。需要住院治疗的,须经市级医院开具住院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所在单位按照病假证明记工。住院时间以医院开具的出院收费单时间为准。出院后需要继续疗养的,须持医院证明,经所在单位及人力资源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违者按旷工处理。5.2因工负伤人员住院治疗所需药品原则上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出院报销费用时应出具医院用药清单。违者视为无效,不予报销。6探亲假6.1父母或配偶在外地工作或居住的公司员工均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享受探亲假人员,探望配偶或未婚人员探望父母72、每年只有一方享受一次探亲假;已婚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享受一次探亲假。探亲假一般安排一次休满。特殊情况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分期休假。违者按旷工处理。6.2休探亲假人员须预先提交探亲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休假。违者按旷工处理。假满后5日内须持探亲证明到人力资源部销假,然后到财务处报销路费。过期不予办理。6.3休探亲假人员休假期间因公需要提前返回的,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的须事先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所在单位及人力资源部备案。超假日期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6.4见习期间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不享受探亲假待遇。特殊情况须向人力资源部书面申请,73、依次报经中心总经理、董事长后方可休假。违者按旷工处理。6.5凡单程在1天以内的,不享受探亲假待遇。7生育假7.1女工休产假,须经医院及公司工会证明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同时要将证明交所在单位。各种产假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期。7.2未满23周岁生育的女工可休产假90天。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且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明的女工,可休产假5个月;剖腹产再增加产假15天。7.3女工做人工流产手术,须持医院证明,经工会盖章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小产假14天。7.4做绝育手术人员须持医院及工会证明,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男性做绝育手术休假7天,女性做绝育手术休假21天,女工生育一胎后做绝育手术74、的再增休10天。7.5女工放环给假2天,取环当日休息1天。7.6女工在婴儿未满1周岁的哺乳期,每工作4小时可准予为婴儿哺乳半小时。哺乳时间及往返时间记作出勤。8婚丧假8.1休婚丧假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休假。违者按旷工处理。8.2晚婚人员(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结婚时可休婚假17天,未达到晚婚年龄的结婚可休假3天。夫妻双方一方在外地工作的结婚时可给予路程假期。8.3直系亲属死亡人员需要由本人料理丧事的可休假3天,只限当时,事后不补,根据路程远近可给予路程假期。9值班、加班9.1公司领导值班加班均以业务需要为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计加班或值班工资。9.275、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能补休的可提前或推后补休,不能补休的由所在部门报主要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违者视为无效,不予记工。10工作期间外出10.1干部凡因工出差或开会等工作需要离开公司的,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下属企业负责人须向董事长请销假,经批准后报公司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外出。未经请示领导批准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均按未请假予以考核。出差或开会等外出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做文字说明或口头汇报。中层干部临时有事需要离开公司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并报办公室登记。分管领导不在,须在公司办公室登记,返回公司后向分管领导销假。未经批准而离开公司的按离岗处理。10.2员工工76、作期间因公出入公司,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而离开公司的按离岗处理。11其它11.1迟到、早退时间以15分钟计算,15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不足半天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天的记旷工1天。迟到、早退每次考核当事人10元,旷工每天考核当事人50元。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由所在单位写明违纪情况,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依次报中心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解除其劳动合同。11.2接受停职检查、停职审查或被公安机关拘留的人员,情节严重的停职期间经人力资源部依次报中心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按旷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及时解除其劳动合同。11.3工作期间不得离岗、串岗、睡岗及嬉戏77、打闹,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200元。11.4内部调动人员,其考勤表须及时转交调入单位,自调入之日起予以考勤。各单位不得私自将考勤表交给调动者本人。违者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200元。12考勤记录12.1各单位要做好考勤记录工作。12.2大门口保卫人员应做好公司员工出入登记,每月报人力资源部。12.3考勤记录(包括出工出勤、休假、迟到、早退、旷工及中、班夜等情况)要每天记录、汇总。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必须统计准确,记录清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拖延。每月报工前要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违者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500元。12.4月末各种考勤记录经78、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必须于月底前报人力资源部。违者每拖延1天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技术开发费用管理规定CS/GI08-09为充分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给予企业的技术开发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新产品研发纳税负担,确保企业技术开发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订本规定。1申报资料我公司申请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需要申报如下资料:1.1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证书;1.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1.3纳税年度技术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1.4纳税年度技术开发项目立项通知书;1.5项目开发计划;1.6技术开发项目确认书(必须加盖省经贸委或项目指定的国家相应机关的公章);1.7纳税年度技术开发费预算表;1.8上年度技术开发费决算表;79、1.9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10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申请表。其中1.1-1.6应由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汇总于每年3月10日前提报财务处,财务处再将1.1-1.10整理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申请享受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2优惠政策2优惠政策据国税发200084号文和鲁经贸技字200723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技术创新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文件规定: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并实际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80、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的政策。3费用归集: 财务核算制度必须健全,账证必须健全,并能从不同会计科目中归集技术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3.1内部费用3.1.1试验、试制设备的折旧费用每年2月底前技术中心办公室及设备处应负责将指定用于技术开发的固定资产的详细资料报财务处备案(包括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财务处据此计提折旧费用。新增加的用于技术开发的固定资产随增随报。3.1.2新产品试制、试验失败的材料损失技术处、设备处、质检处应81、对当月新产品(含自制设备)试制、试验失败发生的材料损失予以汇总(包括规格、型号、试制或实验数量、耗用明细材料的名称、数量、计划价等),于每月25日前列表报技术中心办公室,由技术中心办公室统一汇总报财务处,财务处据此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归集新产品试制、试验失败耗用材料的实际价值,计入技术开发费用。3.2委外费用公司委托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试验发生的费用,在提出用款申请时,各单位应提交委托外单位试制、试验的相关资料,包括委外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费用预算,报技术中心办公室审核,将委外单据提交财务报账时应由技术中心办公室签字确认注明属技术开发费用,以便于技术开发费用的归集。4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协调配合,及82、时归集、提供相关资料,避免相互推托责任,以免延误申报而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5考核违犯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以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由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成山集团车辆管理规定CS/GI08-10 为保证公司公务用车秩序,更好地为公司领导、部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1、用车审批程序1.1各部门公务用车需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威海市内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威海市外用车需报董事长审批。下属公司市内用车须由本公司办公室主任签名,威海市外用车须由本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外出时电话请示)。1.2办妥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83、接待主任提出用车意见,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安排调度。1.3驾驶员接到派车单或接待主任电话通知后方可出车,完成任务后填写返回时间、里程,交给车辆主管登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或出车任务结束后必须及时报告接待主任,违者每人次考核50-100元。1.4车辆离开公司大门必须报接待主任,以便全面掌握车辆行程,做到科学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办公室人员用车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违者每人次考核20元。1. 5北京办公事处车辆由北办主任按工作需要安排。1.6享受交通费补助的中层以上干部,威海以内公务不得派车。因公出差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办公室安排车辆接送。2、驾驶员工作要求及考核标准2.1驾驶员要遵章守法84、,严守职业道德。驾驶员要着装整齐,讲究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出车,文明服务。2.2驾驶员休假原则安排在周六、周日,但必须提前半天报公司办公室接待主任,以便根据公务用车任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违反规定而造成工作被动者,每次视情节考核责任人50-100元。2.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遇紧急情况由办公室电话通知后出车,事后由接待主任补发派车单,违者每人次考核100元。2.4服从领导,听从调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车,擅自改变行车路线超里程者,视情况每人次考核20-200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调离司机岗位,并考核200元。2.5爱护车辆,按时保养好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和返回后的检查,85、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违者造成损失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考核当事人50-100元。2.6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在加油、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严禁以公谋私。一经发现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予以考核100-500元。2.7严谨驾驶作风,严格操作规程,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事故者第一时间报接待主任,并根据交警认定负次要责任的视情节考核100-500元,负主要责任视情节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严重的调离岗位。2.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把车交与他人驾驶,违者考核当事人100元,造成事故驾驶员负全责。2.9驾驶员上班时在小车班待命,不得随意串岗,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以备急需,86、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2.10司机上班时间严禁看电视、玩象棋、玩电脑;车内、值班室严禁吸烟,违者考核20元。2.1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做好室内、外卫生区域及车辆卫生整洁工作,违者每人次考核20元。2.12公司车辆实行专人负责制,固定司机开固定车,如果该车司机无法执行任务,由他人代替时,双方需认真履行车辆交接手续,并填写车辆交接表。违者每人次考核责任人20元,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2.13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由车辆主管提出修理意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接待主任根据公司用车整体情况确定到定点汽修厂修理的具体时间,长途出车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需电话请示领导后,87、就近维修,返回公司后要立即补办手续,违者考核当事人20元。2.14车辆装潢或购买车用物品,由驾驶员填写车辆所需用品申请单,车辆主管提出意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接待主任安排到定点商家办理。违者除对所购物品不予结算外,每次考核50元。2.15每天下班时司机将车辆钥匙交到办公室,由接待主任统一管理,违者考核20元。如果司机钥匙丢失,必须在第一时间报接待主任,考核当事人100元,并承担因钥匙丢失造成的损失。2.16驾驶员出车,违章罚款由个人承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考核100500元。2.17驾驶员洗车必须填写洗车登记簿,洗车后清洗车场地的卫生;洗车工具以及钥匙由车辆主管保管。违者每次考核2088、元。2.18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时,车辆原地起步时速保持每小时5公里以内,违者考核50元。2.19驾驶员在高速路行驶时,时速应保持在120公里以内,普通路况按照规定的时速行驶,违者考核100200元。2.20驾驶员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至当日晚9点,9点以后,如办公室调车,值班司机需在30分钟内赶回办公室出车,值班期间不得饮酒、离岗。违者考核20元。2.21司机出车班中不能赶回,必须在下班前半小时内告知办公室并说明理由,司机出车任务结束后,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否则办公室不给予记工并考核20元。2.22司机出长途到达目的地,第一时间向接待主任告知;司机接送站随时向接待主任沟通信息。2.23驾驶员要保管89、好所属车辆的配备用品,如出现丢失除赔偿损失外考核20元。2. 24公司办公室于每月28日负责检查所有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2.25北京办事处驾驶员由北办主任管理。驾驶员须每月将出车情况报办公室并填出车汇总表(含路程、目的地、接待客人等条目)。车辆离开北京须请示公司办公室同意。2.26门卫负责记录下班时间(中午、晚上)公车出入大院情况,于第二天上午报接待主任,未经允许私自出车,除负担费用外,并考核100元。3、车辆主管3.1负责小车班内部管理工作,每月负责将车辆油耗核算清楚后入帐。3.2设计到机场、火车站等最佳路线确定里程及过路费定额。3.3做好车辆配置物品及维修费用的登记,90、并对车辆零部件的更换使用情况提出意见。3.4按时对车辆进行年审,每月底及时购买所有车辆的养路费、规费。3.5做好公司车辆动态、派车单汇总及下属公司用车情况登记并按规定计算费用。3.6对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的车辆油耗进行核算,做到账目清楚。3.7车辆发生事故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做好维修、理赔等工作。3.8协助接待主任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及中夜班、车补的统计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情况汇总到接待主任处。四、下属公司车辆使用规定1、按集团公司车辆使用费用参考表执行。2、去往烟台、青岛等长途过路、过桥、停车费由用车单位承担。3、下属公司用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成山集团公章及介绍信管理规定CS/GI08-11为加91、强公章、介绍信的管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特制订本规定。1、公章管理1.1公章主管部门1.1.1集团及党委印章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管理;1.1.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管理。1.1.3合同专用章由审计部管理。1.1.4以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及成山集团财务管理规定和成山集团合同管理规定,要保证印章的安全与合理使用。1.2公章管理1.2.1需要加盖公章的单位,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1.2.2因工作需要须携带公章外出办理业务的单位,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报董事长签批、办公室登记后92、方可使用。使用人员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章送交公司办公室。特殊情况未使用完毕的,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延长归还时间,延长的时间应以申请延长的时间为准。1.2.3办公室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台账,对公章使用情况逐项登记。同时要保存好“印章使用申请表”及各种审批证明材料。1.3各部门印章管理1.3.1各部门印章由公司统一负责制发,由各部门负责人或专人保管。1.3.2各部门在公司内行文或联系业务,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3.3对外联系公务,必须以公司名义使用公用便函,加盖公司或党委印章。1.3考核 携带公章外出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如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每次93、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同时还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2、介绍信管理2.1介绍信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2.2单位或个人因工需要出具单位介绍信、便函的,须书面申请,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签字、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予以办理。2.3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加盖公章的空白信笺、介绍信的,所在部门须书面申请,依次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董事长签字,并经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办理。如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同时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2.4所有出94、具的介绍信、便函等,公司办公室要统一编号,并做好详细记录。2.5考核违犯上述其它规定,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以上。成山集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CS/GI08-12为规范接待工作,展示企业良好形象,特制订本办法:1、管理职能与原则1.1公司接待工作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1.2公司办公室是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具体安排事宜。1.3接待活动要按上级和公司领导的要求办好。2、接待工作流程2.1接到接待任务后,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来宾身份(职务级别)、人数(男女各多少人)、来意(考察或工作交流内容)、预定时间、抵达日期及95、所乘交通工具的班次,并将掌握情况提前向分管领导和公司办公室书面报告。2.2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公司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接待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实施。2.3接待方案确定后,要切实落实好车辆、接站人员等工作, 以做好接站工作。2.4来宾到来后,相关部门应同客人商谈具体交流内容和事项,确定活动日程,安排好客人生活。2.5及时向领导汇报来客情况,并按对等接待的礼仪原则,进行接待。2.6如需座谈,应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准备汇报材料或发言提纲,约定参观座谈时间、地点和内容,做好参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7办公室建立接待登记簿,重要来宾建立接待档案,内容包括来宾姓名、职务、来访时间、陪同人员、来宾照片等,并根据96、需要印制接待手册。2.8凡需到下属公司参观考察的,办公室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如到合资公司,须征得公司董事长及合资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安排。2.9凡接待重要来宾、重要接待活动由公司办公室报市委、政府办公室,听取上级安排意见。2.10根据需要为客人订购返程车(船、机)票等,并落实送站车辆及航班是否正常。3、就餐管理2.1管理原则2.1.1公司各部门须安排的接待用餐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在成山友谊宾馆或高管餐厅接待,确需在其他场所接待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不经公司办公室安排的宴请或未经批准在定点以外酒店接待的费用一律由宴请人自付。2.1.2来公司办理正常业务的或下属公司人员来97、公司请示汇报工作,原则上不进行宴请,可安排工作餐,相关部门需要安排工作餐时提前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筹安排。2.2申请程序2.2.1各部门需要安排的招待用餐,应事先申请,并填写用餐申请单,写明就餐事由、陪餐人员、就餐总人数,经分管领导确认,董事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就餐,工作餐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通知办公室予以安排,事后补办手续。2.2.2办公室建立接待用餐登记簿。每次派餐都要根据申请表做好记录,填写就餐通知单,并通知接待单位做好用餐准备。2.2.3陪餐人员持就餐通知单就餐,并将就餐通知单交接待单位留存。陪餐人员餐后应核实就餐费用,并在接待单位开具的就餐98、单上签字。2.3就餐标准2.3.11中心总经理以上领导在宾馆陪餐的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60元,中心副总经理陪餐的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50元,部门经理(含助理)陪餐的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40元,其他人员陪餐的标准每人每次30元,如在高管餐厅陪餐则每人每次标准下调10元。(点菜时,其饭菜消费总额不得超出通知单批准的标准总额)2.3.2工作用餐标准每人每天40元(早10元、午15元、晚15元),不备酒水。2.3.3要从严掌握宴会陪餐人员。公司董事长参加的宴请,陪同人员由领导确定,其他宴请,来客510人以内的陪餐12人,来客10人以上的可陪餐23人。2.3.4宴会烟酒、饮品一般应使用当地产品,其费用最高不超99、过餐费标准的50%。 4、参观旅游3.1来宾参观游览景点费用原则上自行承担。3.2需公司结算的游览费用,经请示董事长后,由公司办公室购买优惠门票,并协调景区提供便利。3.3下属公司如有接待任务,可与公司办公室联系享受相关优惠,但费用自己结算。5、费用管理与监督5.1公司机关发生的接待费用,由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财务部对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查和监督,违反上述规定,除赔偿或补交费用外,视情节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以上。5.2各接待单位发生的接待费用,每月由公司办公室凭就餐通知单及签字确认单结算,并汇总报董事长。5.3正常的业务交往活动,一般不得赠送礼品。如特殊情况需赠送礼品的,需董事长批准后,办公100、室负责办理。公司节日礼品的赠送一律经董事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5.4北京办事处接待公司人员(除总裁本人外)或外来人员(住宿、用车)须经董事长同意或公司办公室通知方可接待,违者除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费用外并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5.5下属公司的接待工作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在成山友谊宾馆发生的招待费用(餐费、宿费、会议费等)不能低于总接待费用的70%,由审计负责核实。6、考核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50-100元。成山集团能源管理规定(试行)CS/GI08-13为加强能源管理,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特制定本规定。1、相关资产范围1.1水1.1.1、集团公司办公区101、自来水总表(含总表)至办公楼、员工餐厅分表以及至室内管路属于成山集团所有。1.1.2、国泰小区自来水总表以及至各户分表之间的管路属于集团所有。1.1.3、自来水各户(包括工商业户)分表以及户内管路属于各户所有。1.2、电1.2.1、办公区及国泰小区变压器以及至集团办公楼分表及其内部、员工餐厅、路灯、采暖站、库珀成山公司东办公区等各用户分表(不含分表)之间的线路及设施属于成山集团所有。1.2.2、办公区及国泰小区变压器下的各户分表及其室内线路属各户所有。1.2.3、轮胎生产区工业用电以及至各用电单位分表(不含分表)之间的线路属于库珀成山公司所有。1.2.4、轮胎生产区工业用电的各用电单位分表以及102、至内部线路分别属于各单位所有。1.3、蒸汽及取暖1.3.1、轮胎生产区生产用蒸汽总表以及至其他用户分表之间的管路属于库珀成山公司所有;其他用户分表以及至其内部的管路属于各用户所有。1.3.2、各户取暖控制阀门以及内部的管路属于各用户所有。1.3.3、钢帘线公司用汽总表以及至内部管路属于钢帘线公司所有。2、管理权限2.1、办公区、国泰小区用水以及办公区和国泰小区变压器下的用电,由成山物业负责管理。2.2、成山物业要制定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处理,做到购、销总量平衡。如果成山物业超过10天未能发现漏水问题或30天未能发现偷电问题而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费103、用和责任。成山物业要加强对成山集团院内路灯、住宅区路灯等公用用水、用电设施的管理,严格进行控制。如不能按规定执行,费用由成山物业承担。2.3、成山物业每季度对住户水表抄表一次(如水表改造完成后,每月抄表一次,并与自来水公司同一天抄表),并按单元总表至各户分表和之间的差额加计分摊数量,作为收费依据。2.4、成山物业对办公区和国泰小区变压器下的用电情况每月抄电表一次(与供电部门同一天抄表),并作为收费依据。2.5、轮胎生产区工业用电及蒸汽由库珀公司管理,并向成山集团财务部提供各使用单位的用量(包括变、线损耗),作为收费依据。3、维修及其费用3.1、办公区及国泰小区住户(包括工商业户)水、电管路或线104、路维修全部由成山物业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资产所有权人负担。3.2、轮胎生产区工业用电和蒸汽管线的维修及其费用由各资产所有权人负担。3.3、各用户取暖设施的维修由各用户直接与市供热公司联系,维修费用自行负担。4、水、电、汽、暖费用收取4.1、集团公司及国泰小区的水费、办公区和国泰小区变压器下的电费全部由成山物业收缴,实行自负盈亏。4.2、轮胎生产区工业用电和蒸汽的费用由集团财务部负责收缴,并定期分析,严格控制使用量,达到购、销量平衡。4.3、取暖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或住户直接与市供热公司结算。4.4、办公区和国泰小区变压器及线路损耗费用由成山物业承担。5、水、电、蒸汽费用标准5.1、办公区、居民生105、活区的水、电费用由成山物业根据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物价部门的规定制定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5.2、使用轮胎生产区电、蒸汽的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解决。6、其他事项6.1、成山集团资产管理中心负责成山集团能源管理的监督,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成山集团办公区能源管理规定(试行)CS/GI08-14 为了做到既节约用水、用电等能源,又保证员工的正常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公司员工严禁私自接、拆线路及设备,违者与工资挂钩50元,并赔偿修复的工料费;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者,提交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处理。2、全体员工要树立节约意识,合理使用空调、电脑、照明等用电设施,空调的温度控制在夏季不低于106、24,冬季在送暖以前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送电,空调的设定温度不得高于20,下班后必须关机,违者每有一次与工资挂钩50元。送暖后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成山物业对空调实行断电处理。各部门要将责任区内的水、电、空调开关等落实到个人(下午下班后及休假期间由办公室检查并由值班人员负责控制,集团院内路灯照明时间由成山物业负责控制),做到每个开关都有专人负责,下班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各部门要将责任划分情况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每出现一次问题与责任者工资挂钩50元,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3、各办公室严禁使用非工作需要的大功率电器(电热器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每发现一次与工资挂钩100元。107、 4、要注意保护和使用办公楼内与上下水相关的设施(坐便器、洗脸盆、水龙头等),对故意损坏者,要处以设施原值五倍的赔偿。 5、集团公司办公楼的水、电、暖设施委托成山物业负责进行养护、改造、维修等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供电线路、给排水管道、空调设施、照明设施等。 6、上下水设施按卫生管理规定中卫生区划分的范围由责任部门进行管理,发现有跑、冒、滴、漏或损坏等现象,要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违者每有一次与责任部门负责人工资挂钩50元。 7、严禁向便池、洗手池、水池、地漏等处随意倾倒残茶、香烟头等杂物,以免造成堵塞。如发现违犯者,每有一次与责任者工资挂钩50元。8、公司全体员工要养成108、节约水、电等资源的意识,作到人走灯灭,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现象。9、集团办公室负责对水、电、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每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浪费现象。成山集团办公大楼管理规定CS/GI08-15为保证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集团公司形象,特做如下规定:1、办公秩序1.1本集团办公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统一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1.2办公大楼设洽谈室,凡来公司公干的客人,须与接待员接洽,不准乱串机关,影响办公。接待员要做好接待记录。2、院区车辆管理2.1院内车辆摆放有序,公务车、集团中心总经理以上的车辆按指定位置摆放在第一排停车位,其它人员车辆摆放在109、第二排停车位。以车头为准排列整齐。摩托车、自行车摆放在大门南侧台上南排。2.2进出办公区的机动车和自行车按指定的位置排列整齐。2.3办公楼内要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吵闹,非紧急情况不准在走廊内奔跑、喊人,工作期间不得无故串部门,不得在办公楼内玩扑克,打麻将、玩游戏,网上聊天等娱乐活动。3、办公楼区内卫生3.1办公大楼及院区公共卫生区由物业公司管理,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3.2办公楼内各办公室的卫生由本部门负责,具体如下:3.2.1地面、用具、窗等与保持清洁,要做到地面无尘土、杂物,无污点、灰网、水痕等。3.2.2办公室物品摆放实行定位放置,办公桌上除电话机、电脑、传真及办公必备物品外,不110、得摆放其它物品,书柜、档案柜顶、办公桌下不准乱放杂物,未经允许,墙上不准乱钉乱挂。3.2.3二楼会议室由北大科技园负责;三楼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四楼会议室由审计部负责.3.2.4办公室卫生每天上班时随时保洁,下午下班前10分钟按时打扫,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扫除。办公区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责任人负责,办公室门外所有区域环境卫生由物业公司责任人负责。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10元。4、办公设备4.1办公设备采购由办公室负责。由所需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理领导审批后(微机采购需由发展规划部确认采购规格、参数等),报董事长审批,具体采购行为按物资采购制度执行。4.2办公设备发生故障后,由所使111、用部门提维修申请,微机维修报发展规划部,其他设施维修报办公室。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要填写维修意见给维修主管部门,维修主管部门根据维修意见确定维修费用。4.3如办公设施因老化或其他原因要报废时,使用部门要提出申请报告,报分管领导签字之后,报办公室,办公室指定相应部门进行确认后签字报董事长批准。5、安全管理5.1财务部金库的库存现金要按有关规定存放。5.2下班时,重要文件、资料要锁好,仔细检查所有水电设备,开关及关闭门窗。5.3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乱拉电线、网线等,按规定使用完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后,要及时切断电源。5.4办公室、值班宿舍、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保证安全。6、扫雪管理:6.1扫雪人员112、:公司总部全体人员,门卫及物业值班人员都有义务在工作日或假日参加扫雪。6.2扫雪时间:早晨为7:20,白天班内随时清扫。6.3区域范围:保证集团大院内及东大院门前两侧行人小路。6.4组织实施:集团行政中心负责组织各部门清扫积雪,如遇到特大暴雪需要清除外运时,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并联系运输车辆。6.5监督考核:由资产管理中心督导科负责监督检查及考核。7、考核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10元、20元。成山集团通讯工作管理规定CS/GI08-16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通讯畅通,特制定本规定1、公司电话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2、各单位需要增设电话或者安装线路时,须向公司办公室提供书面申请,经113、公司办公室核实签署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由公司办公室及时联系电信部门予以安装。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开通国内长途,国际长途由董事长批准。特殊情况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办理。3.1工作时间严禁电话聊天。严格控制使用外线电话,严禁公话私用或拨打信息台。4、享受通讯补助的人员其补助每月发放。5、各单位要保护好电话机及线路,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6、各单位对外发送的传真,必须是上级或业务单位要求的。经请求部门及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传真发出后,发出人要电话确认对方是否收到。对接受的传真或电子邮件要及时通知收件人,接收到公司领导的传真要及时送交领导本人。有传真机的单位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办114、理传真收发。7、外发平信由发送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通知办公室办理;特快专递、挂号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开具部门协调单,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由收发室登记、发信人签字后统一发出。8、公司办公室收到信件后要按照地址及时通知收信人,不得拖延。9、属于公司发送和接收的各种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及信件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和拆封。违反上述规定,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 成山集团房屋租赁管理规定CS/GI08-17为加强租赁房屋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所称的租赁房屋,指房屋所有权为成山集团,115、现出租给承租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房屋。2、集团资产管理中心作为租赁房屋的管理部门,指派审计部负责房屋的对外租赁、合同签订、收取租金和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3、对外租赁房屋时,审计部要负责审查承租人的身份证明,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出租房屋。4、出租房屋前要进行租赁价格及相关条款的协商,并将结果报请集团董事长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责任条款。其他程序按照成山集团合同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5、经常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对承租人做好安全法规、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以116、保障财产安全。6、对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者进行教育;对不听劝阻者,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并终止租赁。7、根据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催缴房租。收取租金时,由审计部开具房租收取通知书,包括承租人姓名、承租房屋处所、租金期间、应收租金数额等内容,交由财务部据此收取租金,租金付清后,经财务部盖章返回审计部备案。8、平时注意收集房屋租赁价格行情等信息,如与约定租金水平偏离较大,要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及时提出租金调整意见。合同到期后,要根据所了解到的租赁价格行情对租金水平做新的调整;并根据以往承租人信誉,积极与其协商续租事宜,或联系新的承租人;集团有要求不再出租的,要提前2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 117、9、如因工作疏漏导致房租欠交、所租赁房屋在租赁期被损坏严重等事宜,由工作人员负责催收租金,并按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对无法追回损失的,考核租赁方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200500元。成山集团清欠管理规定CS/GI08-18为了加强公司陈欠款的清收,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清欠工作所涉及的问题规定如下:1、主管部门:法律事务部为清欠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被列入清欠范围内的债权的清收工作。2、清欠范围:原国泰公司和股份公司遗留下来的应收债权均可进行清收,不需另行审批。集团公司、集团下属各公司如有需要清收的,需先行报批,批准后移交清欠主管部门法律事务部进行清收。3、审批程序:集团公司和各下属公118、司的财务部门或业务部门,将需要进行清收债权的发生发展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后移交法律事务部办理。4、资料交接:移交清收债权时需同时提供与该债权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档案、财务档案、业务发生发展记录、业务经办人、索要情况记录及欠款单位现状等等。5、部门配合: 法律事务部在办理清欠业务中,就清欠事项需要向有关人员及部门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及提供帮助时,各相关人员及部门应全力配合。6、业务流程:法律事务部在办理清欠业务中不得擅自承认、放弃债权数额。协议清账、以物抵款及现金与物资比例需本部门书面上报集团分管领导、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签订清账协议。如没有经过上述程序审119、批确认,而私自承认、放弃债权数额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7、清欠物资的管理:法律事务部清欠回收的车辆、原材料及其他物资,按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确定的方案处理,并负责与相关部门办理好交接手续。8、文档管理:法律事务部在办理清欠业务中应建立、健全清欠台账,对收集的证据资料应妥善保管,以备存查。9、保密制度:法律事务部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办理清欠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外泄。如发现外泄者,则视情节轻重扣罚当事人100500元,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成山集团委派会计管理规定CS/GI08-191、总 则1.1 为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120、会计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管理工作,增强集团公司的宏观调控能力,形成对下属公司有效的服务与监督机制,确保下属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制订如下委派会计管理办法。1.2 本办法中所称的下属公司包括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子公司、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成山友谊宾馆、成山建设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北大科技园、成山典当有限公司等均按照本办法实行会计委派制度。1.3 委派会计的范围、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1.3.1 本办法所称的委派会计,是指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派驻到各下属公司的会计主管。1.3.2 各下属企业财务机构的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由人力资源中心会同财务中心根据121、企业规模大小、业务量多少进行定岗定员。1.4 委派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4.1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4.2 热爱会计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正、勤奋、无私,严守秘密,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涉税法规,有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责任心和使命感。1.4.3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会计工作2年及以上,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方针政策。另外,会计主管原则上要求具备中级职称并在集团公司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1.4.4 熟悉了解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 第五条 委派会计实行不定期轮换制度和回避制度,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122、,不得派驻该单位。2、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委派会计隶属于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受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统一领导与安排。各下属公司财务主管由集团公司统一下文提名,各公司按法定程序聘任。3、工作职责3.1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账目,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3.2 建立健全下属公司的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委派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全面、全过程、客观公正地对下属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3.3 在派驻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编制派驻单位的年度计划及预算管理办法、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派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3.4 建立123、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台账,每月对财产进行一次自查,编制财产清查清单,确保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并将清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同时财务中心将不定期地对下属公司的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查。3.5 切实维护派驻企业员工的利益,及时发放员工的工资,按计划清欠员工的集资、欠发工资,足额及时地上缴养老金等“四金”款项。由集团代付的养老金及其他福利费每月25日前到人力资源部确认并上交集团财务部。3.6 建立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委派会计除了定期向集团公司上报各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外,还应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同时,对各下属公司出现的违法违纪、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不认真执124、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委派会计必须给予恰当的、适时地制止并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上报财务中心,不得不报、虚报或者瞒报。3.7 委派会计应自觉接受财务中心的监督,对财务中心要求的各类资料必须及时如实上报,对财务中心要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拖延、拒绝、懈怠各项业务的办理。3.8 委派会计应每季度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作述职报告,报告事项包括派驻单位当月的现金流量和预算情况、重大方案的制定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审批和执行情况、经济活动分析、费用支出及节支情况、往来款项增减较大部分的原因及催收方案、实现利税及税收上缴情况、重大财务事项和财税机关的检查处理情况等。3.9 委派会计应当遵守派125、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派驻单位提供优质、规范的会计服务。派驻单位有权根据委派会计的德、勤、绩等方面的日常表现,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委派会计年度业绩考评的依据之一。3.10 委派会计要经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质量进行检查,对诸如“小金库”等顽症要坚决予以取缔。财务中心将不定期地对库存资金情况进行突击检查,若发现账外资金又无恰当理由解释时,予以全额没收并对派驻单位负责人、委派会计及当事人提出考核意见,同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4、收付业务及其他4.1 下属公司所有资金的收付业务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统一调度、统一筹划、统一结算,下属公司不再对外办理各类资金结算业务。4.2 委派会计根据派驻企126、业的银行存款情况、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欠款等情况,于每月5日之前将本月的资金预算计划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财务中心经综合权衡报董事长批准后严格按预算计划付款。 4.3 临时性付款要填制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成山集团用款申请表,必要的要附有效的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报集团公司相关领导签批后再行付款。4.4 委派会计对各项收支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出现借户套取资金、自行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财务中心将不定期地对日常收付业务的真实性进行检查,若发现违规行为,委派会计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5 各类收款收据、支票、银行印鉴等由财务中心统一保管、发放。收据使用完毕后,委派会计要将存根联及时返回财务中心换新,同时财127、务中心要对收据数额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委派会计必须给予正确合理的解答,否则将按违规行为处理。4.6 委派会计必须严格按照成山集团管理制度和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处理各项业务。4.7 委派会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派驻单位报到、开展工作。调离原派驻单位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由财务中心派人监交。5、考核条款5.1 委派会计有违反上述行为之一的,处以20元以上罚款。5.2 委派会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根据情节轻重,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取消资格:5.2.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给予受理的;5.2.2与派驻单位串通作弊的;5.2.3严重违纪损害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的128、;5.2.4监督不力,导致派驻单位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5.2.5蓄意变通各种费用支出或隐藏收支、利润盈亏,数额巨大的。5.3 委派会计取消委派资格的,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另行安排工作。自调离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成山集团劳动用工管理规定(暂行)CS/GI08-20为认真贯彻国家劳动人事政策,切实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效率,特制订本规定。1、招收与分配1.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各用工单位提出用工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行政中心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收工作。招收过程中要严格政审、体检及登记129、工作,并及时建立健全档案,到岗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1.2录用的新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培训一周后上岗,培训内容主要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1.3录用的新员工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用工单位分管领导的意见,并结合本人专长提出分配方案,依次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及时予以分配。1.4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所在单位要与其说明原因,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2、学徒期、熟练期及见习期2.1新员工按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执行,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出具表现证明,并由人力资源部确认是否正式录用。录用后根据所在岗位技术的难易程度实行半年到1年的熟练期。2.2大中专、技校毕130、业生实行1年的见习期。2.3调入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复员、转业军人试用期满后实行3个月的熟练期。3、员工离职 3.1员工离职须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依次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3.2员工辞职未经批准或未提交辞职报告而自行离开公司的视为个人辞职。对辞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当事人依法进行相关赔偿,情节严重的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成山集团信息系统管理规定CS/GI08-21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完好、安全地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由发展规划部负责包括:信息系统安全、信息系统网131、络、信息系统软件、信息系统数据的维护管理工作。1、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1信息系统设备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设备使用知识,保证信息系统设备的完好运行,并且应服从发展规划部的指导1.2信息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发展规划部判定故障,并联系修理。1.3为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未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书面同意并报发展规划部备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计算机带出公司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1.4为保证信息系统安全,非本公司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计算机设备,确需使用的,由接待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书面同意并报发展规划部备案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及区域内使用。私自接132、入或在规定的时间及区域内使用计算机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200元。2、信息系统网络管理。2.1发展规划部负责公司网络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各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网络通讯设备、线路应履行保护责任和义务。出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发展规划部处理。未能及时通知发展规划部处理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2.2部门办公地点变动所涉及到的网络设施搬迁、施工或变更时,应提前经发展规划部确认后方可实施。搬迁单位应做好网络布线前的相关准备工作。2.3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公司网络时,不得浏览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内容,禁止下载与本员工作业务无关的软件等各种网络资源,不得通过网络发送非法信息。利用网133、络发送非法信息的,根据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100200元,行为构成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3、信息系统软件管理公司信息系统软件的安装、卸载以及系统设置由发展规划部负责,未经发展规划部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如网络、光盘、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在公司的计算机上安装各类软件试用。各单位需要变更系统软件设置或变更软件,应向发展规划部提交变更计划,由发展规划部统一进行处理。私自在自己的计算机上安装各类软件进行试用的,根据具体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50200元。4、信息系统数据管理 4.1各单位计算机要严格执行防毒、查毒及杀毒工作,对本单位所管理的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对有价值的数据134、,使用者要注意备份,防止因设备故障而造成重要数据丢失、损坏等后果的产生。如随意篡改或删除数据,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考核相关责任人50100元。 4.2任何人不得将公司以外的计算机设备私自接入公司局域网使用。确需接入的,应由接待单位向发展规划部提交书面计划,经过检查(补丁及病毒)、处理并备案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及规定区域内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部门承担责任,考核相关责任人100200元。 4.3信息系统设备使用人员应保证各种密码及数据的安全,不得向他人泄露。信息系统设备使用人员的密码丢失应及时联系发展规划部进行备案、处理,密码丢失后未及时通知发展规划部进行处理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造135、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根据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50200元。 4.4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信息系统设备使用人员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模块权限,并报发展规划部予以设定,降低安全风险。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司数据对外拷贝,确需拷贝的须报董事长批准后,由发展规划部组织实施或授权实施,私自将数据带出公司使用的,根据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100200元,行为构成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5、邮箱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公司网络发送机密信息、非法信息或垃圾邮件。使用邮箱要注意清理垃圾邮件及做好病毒防护。 6、计算机系统电力保障。任何单位如因工作需停电作业而导致信息系统主机房断电,应提前三小时通知发136、展规划部;局部实施停电作业的,应提前1小时通知停电区域的信息系统用户。需要停电而未及时通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造成信息系统故障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造成信息系统严重故障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成山集团商标管理规定CS/GI08-22为加强公司商标管理,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1公司商标工作由技术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产品商标的设计、制作,并报商标使用单位的分管理领导确认后,再报董事长审批确认,最终传递到技术中心。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司商标的注册、商标保护等工作。新商标由技术中心办公室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工商部门批准后由技137、术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商标的宣传工作由人力资源及技术中心办公室协商完成。3公司内部使用商标,使用单位须向技术中心办公室书面申请,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印制商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商标不得印制。4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建立商标使用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该归档的要按时归档。5技术中心办公室要严格商标档案管理,不得私自传借,不得丢失。6技术中心办公室要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公司商标的保护力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非本公司人员)不得盗用或假冒本公司商标。7公司员工应自觉保护公司商标,发现有盗用或假冒本公司商标的侵权行为要及时向技术中心办公室举报,接到举报后技术中心办公室要及时查处,同时公司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138、励。8考核8.1违犯上述规定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形象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以上;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形象损失)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以上。8.2对盗用或假冒本公司商标(包括非公司人员)的,本公司将依据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对本公司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1000元以上,并予以待岗或辞退;对知情不报的本公司人员,一经查处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责任人500元以上。成山集团下属企业管理规定CS/GI08-23 为加强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监督与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提139、高集团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保证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各公司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各公司设1名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运行,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任免。公司负责人对董事会和股东负责,并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二、管理制度:各公司要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各项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 各公司制定的企业管理制度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审计部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分别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发展规划部、财务部各一份。 三、经营者年薪: 1、主要负责人年薪按目标完成情况计发,140、年终兑现。 2、各公司其他经营成员(经股东会或董事会任免的高管人员)及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和分配办法,由各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劳动人事: 1、下属公司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劳动定员,并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如超定员招收企业员工以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须经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招工、招聘。不属本公司的员工,劳动关系一律不得挂靠本公司。 2、下属公司在册员工、临时工等人员变动情况每季度末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3、公司副职及以上干部(含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管人员)的任免需报经集团公司考察同意后,依法定程序履行任141、免手续;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各公司自行研究确定。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均需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五、资金结算、抵押、担保及融资: 1、资金结算、对外抵押、担保按照成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资金结算管理规定 执行。 2、各公司如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融资时,不得自行操作,必须向集团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统一调度、统筹考虑,并向使用资金的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六、资金支出: (一)项目审批范围及权限 1、凡购置固定资产的,必须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2、凡对外投资的,必须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3、凡因生产经营需要采购原材物料、备品备件的,由各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餐宿行业购置142、的低值易耗品,凡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且批次金额在10000元及以上的,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单价在2000元以下且批次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公司负责人批准执行。 4、凡单项在5000元及其以上的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必须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单项支出低于5000元的由各公司负责人批准执行。 5、宣传费、广告费、捐赠、赞助等非经常性支出,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招标、比价规定 各下属公司必须按照“货比三家”和“同样的商品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及运距”的原则,建立招标、比价采购程序办法,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招标、比价购置程序办法报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审核后备案。143、购置程序如有变动必须及时到集团公司审计部门核准备案,否则,集团公司将认定下属公司未按程序办理。 1、生产经营性开支 (1)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购置及改良支出(含土建工程),均须实行招标、比价采购。 价值在3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公司依照各自报经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备案的招标、比价采购程序办理,并签订经济合同,报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备案。 价值在3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前1周书面通知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经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审核后确定招标时间并派员组成招标小组,进入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完成后,拟订经济合同并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正式签订。各企业不得对项目进行拆分而不履行程序。 (2)原材料、144、备品备件等各类物资的采购,由各公司按照招标、比价采购程序办理,并签订经济合同,报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备案。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 (1)构成固定资产的,参照生产经营性购置程序执行。 (2)业务招待费: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净额的3(凡年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具体目标的按具体目标执行)。 营业收入净额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差旅费和通讯费:各公司应参照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含通讯费报销标准145、),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并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报集团公司审计部和发展规划部。 (4)其他非生产经营性物资的购置由各公司按照招标、比价采购办法办理,并签订经济合同,报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备案。 (三)付款。 1、集团公司对付款实行计划管理,各公司于每月25日前编制次月付款计划,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安排付款。 2、凡经过集团公司批准的项目,付款时均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按程序办理;凡由各公司负责人批准的项目,付款时由各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报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 3、涉及付款的程序、要求等有关事宜,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结算管理规定执行。 七、财务146、会计 1、下属公司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要追究公司相关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的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各公司负责人要对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指使会计人员设置多套账簿,私设小金库,不得指使会计人员随便更改会计资料、账簿。3、各公司对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及时上报,以便为集团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如发现对存在的问题出现人为隐瞒不报或提供资料不真实现象的,除追究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外,对委派会计视情节轻重给予500至2000元的考核,直至调离岗位。 八、其他工作 1、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集团公司管理部147、门检查监督。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下属公司对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未列入以上条款中的其他重大事项,须向集团公司及时报告,若隐瞒不报或虚报,一经查处将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各下属公司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及养老金等“五金”款项。 4、不得违反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5、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抵账等处置,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要申请批准后方可处理。 八、本规定与原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成山集团有限公司。 成山集团安全管理考核办法CS/GI08-2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工作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148、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公司各下属公司、各部门及实体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四条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安全管理体制,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 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计划。按有关规定推行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第六条 实行安全作业、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149、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和激励机制,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第七条 深入开展安全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倡导企业安全文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第八条 根据国家和地方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机制,降低事故损失风险。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能第九条 集团设立法人代表领导下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全面组织成山集团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条 各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职责是协助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第十一条 成山护卫大队作为集团公司的兼职消防队和应急分队,负责消防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安全维护。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较丰富的工作150、经验和安全知识,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并保持相对稳定。第十三条 每季度末将本单位安全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第三章 安全生产作业规章制度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各自的具体特点,分别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作业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作业)责任及操作规程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奖惩制度3、自然灾害防范及处置措施4、危险作业安全确认审批管理制度5、生产设施与公共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6、电气、压力容器(管道)及特种设备管理制度7、消防管理制度8、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财产、财务安全管理制度10、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制151、度11、办公区安全管理制度12、治安管理规定13、饮食卫生、劳动防护安全管理制度14、伤亡及重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5、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章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五条 为了提高保障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包括: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消防安全应急预案3、突发疾病、食物中毒处理预案4、打架斗殴事件处理预案5、财产偷窃和贵重物资损毁处理预案6、危险化学品泄露处理预案7、工伤事故处理预案8、设备故障处理预案9、通讯、网络故障处理预案10、车辆故障处理预案11、其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 152、集团公司各单位每年初要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按照不同行业及岗位性质,制定各自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程序标准,确保人身、设施安全。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八条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二级安全教育工作。1、一级教育由所在单位安全管理员对新进人员、外单位实习人员、转岗及重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天。教育内容为:(1)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针对性地介绍本单位的工作特点。(3)本单位易发生的各类事故情况、防范措施及预案。2、二级教育由安全员对新分配员工、外单位实习、转岗及重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两153、天。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教育内容为:(1)安全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程序(动作)标准。(2)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第十九条 对于发生工伤等各类事故及严重违章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条 各单位每月一次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及整改措施、结果。第二十一条 各类安全教育均应建立健全教育档案,并严格154、管理、考核。第二十二条 在进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否则不得进行作业。第七章 自然灾害防范第二十三条 建立义务应急分队,负责处理因雨、雪、风、雷电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突发事件。第二十四条 平时指定专人注意专业机构发布的灾害预报,并做好记录,迅速做出反应。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制定预防性措施,加强对建筑屋面、室外广告、排水、避雷系统,以及室外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保证其性能完好。第二十六条 建立救灾及灾后重建等预案,及时开展清扫积雪、疏通积水、加固设施等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将灾害损失减至最低。第八章 安全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管理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15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整改台帐。第二十八条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计划,使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随时对各单位所辖范围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条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按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第三十一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安全管理机构要立即向该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事故隐患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单位领导应加强现场监察,并视情况按156、照安全预案或制定应急方案,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确因客观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第三十二条 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如配电室、变压器、仓库、压力容器等要害部位、危险区域要有完整的资料,如图纸、投入使用时间、危险区域范围、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主要问题及应急措施、大修及检查情况等。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应有事故应急预案,采取重点监控,保证消防、监控、报警等设施完好,并定期对要害岗位的员工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第三十四条 加强财务部门的安全监护。安全管理部门要会同157、财务、保卫部门,不定期对财务部门的门窗、报警器、保险柜等设施,以及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要坚持值班制度,加强防范。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出租、租用资产的安全管理。定期对出租资产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性、完好性检查,积极向承租方宣传安全知识,避免电气设备事故,杜绝人身事故。签订承租合同时要明确安全条款。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干部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第三十七条 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危险重点部位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158、安全责任人,各下属公司、实体单位要设立不少于2人的义务消防安全员。第三十八条 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第三十九条 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第四十条 对所辖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夏、冬两季应做好灭火器材的防晒、防冻工作。第四十一条 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159、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第十章 建设开发项目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 按照“三同时”(凡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含引进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使用。)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的评价。凡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施工和验收。第四十三条 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对拟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做出论证和评价。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时,应编制包括消防和防灾的职业安全内容,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进行审批。第四十四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须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报160、告表申请验收,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或经营运行。第十一章 物资安全管理第四十五条 下属单位必须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明确、严格、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并使本单位的物资转移和进出活动置于财务部门的监控之下,单位负责人对物资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制订、完善和批准负有完全责任。第四十六条 物资安全管理必须明确管理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工作岗位,层层负责。凡责任不清的岗位,由该岗位上一级主管负完全责任。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物资转移和进出的帐目管理,妥善保存各种物资的转移和进出凭证与单据,按时进行盘点核查,保证帐物一致。第四十八条 制订物资存储标准,保证物资存161、储符合规定的环境条件、存储期限以及包装与堆放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存储物资的损坏、变质和失效。第四十九条 全体库房和门卫人员均须接受过有关消防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物资存储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第十二章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第五十条 驾驶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酒后驾车,避免长途疲劳驾车。第五十一条 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第五十二条 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第五十三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162、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第五十四条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非工作时间,要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第十三章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第五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第五十六条 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制定适合部门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普法教育,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第五十七条 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第五十八条 163、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第十四章 职业卫生管理第五十九条 按照卫生食品法,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不采购霉变、过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第六十条 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并根据工作性质的需要配备设施。第六十一条 按规定对上岗者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备的各类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该行业标准。第十五章 安全事故管理第六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事故即刻汇报制度并严格执行,不得拖延、隐瞒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发生事故后,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单位、部164、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保部门报告,积极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第六十三条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并按规定程序逐级统计、上报。第六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集团。事故批复按有关规定执行,结案材料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第六十五条 建立事故责任者界定原则,并严格按照原则,从设计施工、工艺技术、组织指挥、管理等方面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第十六章 考核与责任追究第六十六条 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集团将给予表彰奖励。第六十七165、条 集团责成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考核。安全内部考核采用百分制,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于季度底汇总后通报各单位,年底根据各单位年度目标,与经营者年薪挂钩考核。1、未按要求设立安全机构及人员,安全制度及预案制定不健全的,考核单位2分以上。2、对安全制度及预案学习培训传达不彻底,不能让所有员工了解熟悉掌握的,考核单位2分以上。3、行为虽未造成事故或损失,但不按制度规定执行的,考核单位2分以上。4、有章不循,有禁不止,因违犯制度出现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次考核事故5分以上,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5、每发生一次重大事故,考核事故单位10分以上,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第六十八条 对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进行百分考核外,经查实后,对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予以降职、免职、待岗处理。造成重大损失,事故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七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若有与国家或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条款,按国家或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七十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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