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人事保密管理制度汇编2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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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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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管理制度深圳P9.3深圳P9.3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2、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下属公司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下属公司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公司办公室审批。 第十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十一条 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3、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二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三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四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及下属公司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十4、五条 各部门、下属公司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办公室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进行招聘。第十六条 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招聘人员报名通知单”和“公司职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办公室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劳动合同书,经培训后试用一个月。零时用工签订协议。员工新进流程:各部门拟招聘人员计划(填写人员需求表); 各部门填写招聘人员报名通知单,面试、审核相关证件; 办公室核准填写公司职工登记表; 交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5、件、健康证、及一寸照片6张 财务部交纳技能培训费(合同期满正常离职的将由公司承担。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被公司辞退的、合同期未满自动离职的将由本人承担); 公司办公室签订用工合同或劳动协议、领取工作服; 办公室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 办公室填写录用人员通知单并分派各用人部门。第十七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凡进入公司的员工均须接受培训,培训期37天(不合格者不带薪)。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培训成绩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由其主管领导向办公室申请,进入试用期。 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根据各部门,各岗位6、不同,依据公司员工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员工试用期间,由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培训及试用期间,员工因工作不称职或有严重过失行为,可随时被中止工作,必要时将按规定追收培训费。如造成损失的将进行赔偿。培训费600元,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者或因裁员及试用期考核不及格被合同辞退的培训费由公司承担;合同期未满本人提出辞职未经批准或因过失被辞退者培训费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正式劳动合同书;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解聘。第十九条 临时工由各下属7、公司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第四节 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方案。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办公室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二十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或奖励。 第二十五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8、第二十六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八条 员工每月休假四天。 第二十九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费用自理; 5.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公司办公室核9、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第三十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三十一条 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有10、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 第三十三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第三十四条 员工享有年休假的,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 考勤第三十五条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第三十六条 原则上为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定时工作制,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安排11、,员工需认真执行。第三十七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一律按规定实行签到制度。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由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监督做好手工考勤(每日上班前签到,下班准时签到,外出办事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告知人事部门后可不签到,否则按无效处理)。 第三十八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九条 各企业、部门应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第四十条 严格请、休假制度。员12、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公司部门主任、部长、下属公司经理(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请假类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10天,一次连续请假不得超过6天,对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工作的,部门主管不予准假。病假:病假未住院者,全年合计不得超过15天,住院者不得超过2个半月,两者合计全年不得超过3个月。因工负伤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13、病假须开其医院病休证明,并在到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如请假到期后仍不能到岗时,须办理续假手续。各部门出现员工请假或缺勤,部门主管要做好人员的调配工作,避免出现对正常工作的影响。请假已满仍不能到岗上班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未经核准,或未经请假擅离职守, 或假期已满未曾销假,皆以旷工论处。公休假:各部门根据情况不同,每周安排员工进行调配休息一天。其他国家规定的假日,各部门可按工作情况调配休息,享受有薪假期。婚假:员工在结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获有薪假期,超假部分按事假计。(无规定可获三天假期)。慰唁假: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获有薪假期,超假部分按事假计。(无规定可获三天假期14、)。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需治疗,可给予准假,因个人操作失误而受伤,所准假期按病假对待。第四十一条 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5分钟以内者);员工每迟到、早退4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1.5小时者,视为旷工1天。每月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严禁参加各部门的考核奖励。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10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当月考勤为全勤者,公司予以30元 奖励。全年考勤为全勤者,公司予以 300元 奖励。 第四十二条 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15、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决定,下属公司经经理批准、决定加班工作、生产的,加班1日增发给1日工资或安排补休1日。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第七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五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六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办公室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十七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16、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八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经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十九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办公室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一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17、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办公室核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办公室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五十三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第五十四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第五十五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五十六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五十八条 部长18、主任如申请离职或辞职,必须提前半年进行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交接完各项手续后,方可离职。无故离职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年薪按一半发放,并自行承担管理学习费用5000元。第五十九条 职务任免与调遣1、原则上,对车间主任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聘任依据为年终考核结果、个人述职报告及申请志愿。2、公司董事长对车间主任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的任免有最终决定权,各班组长及市场区域经理的任免由部门经理建议总经理考核任免。3、凡被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对所有岗位均可毛遂自荐,直接向有关领导申请应聘岗位,凡晋升至新管理岗位的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方可就任该职。4、免职或降职有下列情形19、之一者,可予以降级使用或直接免除职务。4.1、经年终考核,能力欠佳或业绩平平者。4.2、品行不端、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者。4.3、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而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4.4、较长时间内工作毫无起色频频出现失误者。4.5、缺乏协作精神,不利于团结而影响工作者。4.6、隐瞒庇护所属员工违纪行为者。5、岗位调迁5.1基于工作需要,公司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调遣。5.2各部门(经理)依据所属员工的个性、能力、可向行政办公室申请调派。5.3任何员工均可依据自己的个性、学识、能力向其主营领导或人事部申请调派。5.4任何员工如需调迁须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经理批准,并20、经人事部主管考核通过方可调遣。其中经理及管理人员的岗位调动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调动。5.5任何职务的任免与岗位调遣均以人事部下发的文件或派遣单为准。奉调员工原则上须于三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就任新职。第六十条 解聘或解职1、因公司原因(如经营变化或人员过剩)需解聘员工。2、员工连续事假影响工作的,连续病假超过有关法规规定的,原则上予以解聘。3、拒绝执行指定任务者。4、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受贿有损公司利益者。5、当日旷工超过两次者。6、偷窃或复制公司机密资料并向外界泄露者。7、上班期间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8、诬告他人或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谣言者。9、私自挪用公款或违反财经纪21、律者。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者。11、违反公司其他管理条列、有关规定者。12、所犯错误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给公司造成重大财务及名誉损失者,给公司进行经济赔偿。员工若因上述原因被解聘,将不会获得任何经济偿。13、员工如欲辞职,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申请(业务人员提前一个月申请、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年提出申请,否则将视为自动离职,年薪减半),并进行手续交接后方可离岗。(同岗位30天内不得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提出辞职申请的情况),否则将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业务员必须交接完市场货款以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造成一切直接或间接22、损失由本人直接负责,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第八节 晋升 第六十一条 为鼓励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六十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 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 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 非本人23、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 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成绩显著者; 7. 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 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六十三条 晋升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六十四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六十五条 晋升手续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第九节 奖惩 第六十六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对员工的24、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一 奖励 第六十七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 大会表扬;2. 奖金奖励(201000元);3. 晋升提级。 第六十八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集体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年终总结获荣誉称号者; 3. 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4.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 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 对意外事故的发生能防患于未然,确保25、人员及财产安全者或遇有意外事件或灾难,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7.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定或损坏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8.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10. 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11. 其他事迹,足以成为员工楷模者 12.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六十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二 处罚 第七十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26、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5500元)、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 违反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代人签到、消极怠工,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工作服、佩戴工牌,留长指甲、不按规定留发,不按规定佩戴首饰,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谩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 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5. 再次学习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捏造请假事由,经27、查属实的,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6. 玩忽职守,在岗位上扎堆聊天、嬉笑、打闹、跑动、离岗、不认真工作,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工作交接不清,执行公司会议精神、文件、规章制度传达贯彻不及时,延误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7.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或贪污公款者(2000元以上送交司法部门处理),超过规定日者按30收取滞纳金。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有意损坏公共财务者(无意损坏照价赔偿),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讲话不文明(粗话、脏话28、下流话语),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有煽动或强迫他人怠工、罢工或集体离职者,与同事互相骂架打架,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 不按公司保密制度执行,泄露公司秘密的,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顾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2. 散布谣言,或引起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批评意见及社会负面影响的(严重者给予公司的名誉损失进行赔偿、恶意者将追究法律责任)。13.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4. 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以上几点,如有未涉及到的请参照各部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执行。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29、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十一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办公室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七十二条 各部门领导发现本部门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七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公司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30、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七十四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七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七十六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七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第七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公司办公室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第31、十节 附则 第七十九条 公司属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办公室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行政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二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会由主管领导核稿,属公司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属于秘密文件的,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三条 32、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企、董、工、部”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 第四条 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记录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保密(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第三节 文印室管理规定 第八条 文印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文印室人员进入文印室,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本公司文印室与办公室同处办公) 第九33、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电报、传真、复印由部门主任(部长)签署。 打印文件,发传真,复印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文印室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迟误。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第十条 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复印机、传真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复印、传真。 第十二条 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的资料打印、复印,如确定需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办理登记收费手续。 收费标准按市场价格由计划34、财务部确定。收据由计划财务部出具。所收取的费用按月上交计划财务部。 第十三条 文印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第十四条 文印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十五条 严禁私事使用传真电话。违犯者除补交电话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第四节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电脑使用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电脑使用人员进入文印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复制、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七条 电脑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35、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第十八条 信息载体(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 第十九条 电脑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二十条 电脑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二条 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36、应照价赔偿。第五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二十六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厉行环保。 第二十七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第六节 电话使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第二十九条 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37、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电信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第三十条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第七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申报,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三十五条 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领导出差外地时,其车辆归供销部统一保管(使用)。 第三十七条 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供销部长安排。 第三十八条 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三十九38、条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防冻措施。 第四十条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含口头通知)或出货单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四十二条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第八节 宿舍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第四十四条 凡本公司人员享有免租费居住员工宿舍的福利,但入住或退宿均须经公司办公室办理申请或移交手续。 第四十五条 宿舍作息时间为:中午12:00-13:00,晚上1839、:30-7:00,轮班者以其下班时间为准,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回宿舍,如不按时回宿舍或不愿住宿舍及在外肇事者,一切后果自负。 第四十六条 集体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告办公室或宿舍负责人同意。第四十七条 员工住宿必须按照公司统一分配安排房间床位入住,未经公司办公室批准不得私自更换房间或床位及配备的其它设施,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有意损坏及盗取他人(公司)财物,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退宿时须将相关公物完整归还,否则照价赔偿。 第四十八条 讲究公共卫生,宿舍内物品按公司办公室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严禁乱涂乱画乱贴40、或往窗外丢杂物,违者处以20-50元罚款。宿舍内务卫生均由住宿人员自行安排轮班清洁,并将杂物倒入专用的垃圾桶内,再由后勤统一清扫,若因不讲究公共卫生而造成管道堵塞(或其它损坏公共设施)责任不明者由其宿舍人员自行清疏或扣取相应费用(相关全体使用人员其同分担),并在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九条 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严禁开灯睡觉,并注意随手关水,按时关灯,杜绝浪费,严禁聚众赌博、猜拳行令,违者警告并予处分。 第五十条 注意消防安全,员工不得在宿舍私接电源,使用超过500W的电器和其它易爆有毒物品,主管级以上个人套房做饭应在设定的厨房内进行,且不得用电炉和汽(柴)油炉。否则,予以没收,并处以50-41、100元罚款。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第九节 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司厂区、办公环境、职工宿舍及食堂的卫生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每周对管辖区域卫生进行检查。第五十二条 保洁员每天早上打扫整个厂区的环境卫生(含废纸屑等杂物以及清理厂区内的积水),清理草皮上废纸、塑料膜等垃圾,保持草皮整洁;厂区内草皮由办公室安排在3-9月期间,每月修剪一次,保持草皮整洁。收集的垃圾分类存放。第五十三条 保洁员每天早上7:00-8:0、下午14:00-15:00打扫整个厂区的厕所卫生,保持厕所整洁,并将收集的垃圾分类存放。第五十四五条 垃圾场清理、清洁及消毒:垃圾场每周一清42、并将存放的可售卖的废弃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商用车运走,生活垃圾由清洁公司用密闭垃圾车运走;每次垃圾场清理后,用5%的臭药水喷洒消毒。第五十五条 每天由办公室负责人员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应要求保洁员重新打扫。第五十六条 办公环境、职工宿舍及食堂卫生由所属区域工作人员自行负责,每周由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应要求责任部门重新打扫。第五十七条 食堂卫生按餐饮行业的规定严格执行,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第五十八条 公司所有垃圾均应分类存放与处理并符合环保要求。保密制度 一、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的交流合作中,不得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允许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关系43、到利益和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重要事项及秘密事项。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专有技术(生产配料等)。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5、产品的出厂价格、销售网络、生产成本、费用等。6、重要的合同、客户与合作渠道。7、公司未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8、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9、劳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保密事项。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四、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漏;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44、不准打听公司秘密。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六、文件、资料对外使用规定1、因公需要对外使用公司的文件、资料、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2、公司的所有与项目、工程、物业管理、商场租赁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如需复制刻录时,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3、对外使用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公司行政部备案。各部门的业务资料,由各部门登记归档自行管理。4、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使用公司文件或资料,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45、款、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负责赔偿。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 公司设保安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46、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 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七条 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和宿舍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和宿舍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生产车间、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7.严47、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八条 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拨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产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九条 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设有门卫; 2.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共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十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下属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