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山西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109页
山西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109页.doc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管理专题
上传人:地** 编号:1287977 2024-12-17 109页 174.50KB
1、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二一三年第一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4第二节 主扇管理制度6第三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7第四节 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10第五节 盲巷管理制度 11第六节 一通三防例会管理制度 12第七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3第八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4第九节 密闭管理制度 15第十节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20第十一节 测风管理制度 22第十二节 测尘管理制度 24第十三节 瓦斯检查制度 25第十四节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 27第十五节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30第十六节 瓦斯日报审批管理制度 31第十七节 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31第2、十八节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32第十九节 瓦斯请示报告管理制度 40第二十节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41第二十一节 防灭火管理制度52第二十二节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58第二十三节 通风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制度61第二十四节 矿井防止自燃发火管理制度62第二十五节 矿井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63第二章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一节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66第二节 通风副总岗位责任制 67第三节 通风部长岗位责任制 68第四节 通风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69第五节 通风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70第六节 通风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71第七节 通风部科员岗位责任制72第八节 测风员岗位责任制72第九节 气体检测工岗位责任3、制73第十节 测尘工岗位责任制74第十一节 瓦斯检查工岗位责任制75第十二节 爆破工岗位责任制76第十三节风筒工岗位责任制 78第十四节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78第十五节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78第十六节通风密闭工岗位责任制 79第十七节消防、灭火工岗位责任制79第十八节洒水灭尘工岗位责任制 80第十九节隔爆设施安装工岗位责任制 80第二十节通风木工岗位责任制 81第三章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第一节 自救器管理 82第二节 光学瓦检仪管理 86第三节 便携式瓦检仪管理88第四节 便携式测氧仪管理91第五节 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管理94第六节 瓦斯报警断电仪管理97第四章 各工种管理制度第一节 洒水灭4、尘工管理制度98第二节 通风设施工管理制度99第三节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 100第四节 测风员管理制度 107第一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在构成通风系统前,禁止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等,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3、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采用。4、采掘工作面都要采用独立通风系统,严禁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等。5、通风衔接工作要及时,通风设施不亏欠 ,合理5、调节风量,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6、矿井通风能力要满足生产需要,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配风量要符合公司的规定。7、井下各地点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在各巷道交叉口要悬挂瓦斯煤尘事故和火灾的避灾路线标志牌 ,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和到安全出口的距离。8、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一个联络巷中,必须及时建造永久通风设施,防止风流短路.9、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在所有同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区。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必须及时永久密闭。10、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11、通风部必须每季度绘制一次通风系统图,每月进行一次补6、充修改,每季度报通风处一份,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12、凡影响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等业务部门的审核报矿总工师批准,否则不准开工作业。13、通风巷道必须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14、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生产技术部检查一次,改变通风机状态时,必须由通风部门进行风量和通风阻力的计算,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产前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的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15、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置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包括电机),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机7、作为主要通风机用。16、装有主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17、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师批准。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18、矿井投产前要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矿井阻力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后,都必须进行矿井通风阻力的测定并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19、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每季度要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矿井分配方案。第二节 主扇管理制度1、机电区负责8、矿井主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维护及矿井反风时主扇的反风操作,负责主扇运行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监视,并作好相关运行记录。2、机电工区主扇司机不得私自停主扇,停运主扇必须请示矿调度室,并通知机电工区和通风区,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3、机电工区负责每月对矿井主扇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并作好记录,记录必须备案。4、牌板填写数据必须真实、准确、符合规定。5、主扇风机房内必须悬挂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牌板及反风操作图。6、主扇风机必须安装监控系统7、主扇与配扇必须定期进行切换,确保主、配扇运行可靠。第三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矿总工程师对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负全面责任,每月召开一次专门的“一通三防”安全9、例会,对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风事故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责成专人负责进行解决。2、通风部负责局部通风的管理工作,负责局部通风机、风筒在购置和使用时的选型,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地点及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和无计划停风事故的统计。3、生产技术部和局部通风机的使用单位负责在局部通风机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4、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局部通风机 “三专两闭锁”装置的管理和检查维修。5、安监部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全面监督检查。当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和处理,并将追查和处理结果通报给有关单位。6、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10、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使用地点所需风量进行计算,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局扇的选型,明确局扇的通风方式、安装地点、风筒直径、风筒长度等局部通风设计内容。没有经通风部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7、局部通风机在下井前,必须经生产技术部、通风部与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牢固、集流器的保护栅完好、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过运转实验保证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灵活、声音正常方可允许下井。8、局部通风机在安装前,必须由测风工对安装地点的风量进行测定,只有全风压供风量大于所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量时,方可运转使用。凡井下的开口施工作业严禁利用扩散通风,开口必须按规定先安设好局部通风11、机并保证正常运转,将风筒接至开口位置后方可开口作业。9、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局扇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扇要装有消音器(低噪音高效局扇和除尘风机除外)。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逢环必挂,风筒吊挂平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任何人不准随意将风筒拆开或开口。10、所有掘进(开拓)面,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局部通风机的专供线路上不准连接其它12、负荷。11、所有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都要采用压入式,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12、局部通风机要设专人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并实行挂牌管理。13、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连续运转时间达到一个月,由使用单位的机电工至少检修一次,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停风申请手续。局部通风机累计运转时间达到六个月时,必须上井由矿机电维修单位进行检修。14、凡是事先末经批准,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本身电气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均要进行登记和上报。局部通风机一旦停风,跟班队干(班组长)必须负责撤出停风区人员,切断电源。局13、部通风机管理工要立即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处理。撤出停风区的人员,由跟班队干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停风区。当不能及时送风时,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15、局部通风机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检员、安全员、跟班队干或班组长三人前后相距五米左右进入停风区边检查瓦斯边前进,当停风区内的瓦斯浓度达到3%时,停止继续进入。16、发生无计划停风后,矿安监部要组织有关单位迅速进行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通风部门要及时统计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次数,每月将无计划停风情况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17、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在近距离通风时,在保证瓦斯不超限又满足需要风量的情况下,可以仅开一级进行14、通风,通风距离超过500m时必须使用两级对旋运行。18、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如因检修等原因要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第四节 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1、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本身电气事故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均要进行登记和上报。2、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工作面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必须负责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盯面安全员向安监部汇报,局部通风机管理工要立即向矿调度以及通风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同时要协调专职机电工积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尽快恢复送电送风。撤出停风区的15、人员后,由跟班队干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停风区。当不能及时送风时,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工作面当班跟班安全员负责对人员撤出及警戒情况进行监督。3、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并按有关规定检查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应制定措施进行排放。4、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安监部要组织有关单位迅速进行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进行通报。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制定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5、通风部要及时16、统计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次数、停风时间,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6、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要从重处罚,每有一次视情节轻重,单位罚款5001000元,个人罚款100200元。第五节 盲巷管理制度1、凡是井下6m以上不通风的巷道即称为盲巷。生产技术部在设计、组织施工巷掘进时,必须考虑利用和完善巷道的全压通风系统,杜绝因设计造成盲巷。当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构造等非人为因素造成巷道停掘,以后需要使用的,有条件的必须形成全压通风系统,没有条件的必须保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供风;不再使用的巷道,回收完毕后,停风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通风等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通风部安排队组制定17、措施,进行永久性封闭。2、盲巷前(标准执行公司规定)栅栏5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通风部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编号记录,并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封闭时间、管理方式等。3、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经通风部审核和矿总工程师批准。4、通风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盲巷管理设施,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第六节 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加强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18、指导和解决矿井通防技术难题,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左则沟煤业“一通三防”例会有关制度。一、会议时间: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24日。二、组织单位:左则沟煤业通防部。三、主持人:通防部副总四、参加人员: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生产部及相关人员及相关人员。五、会议内容:(一)传达左则沟煤业公司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二)通报矿井在“一通三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矿井对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通风管理、瓦斯防治、综合防尘、火灾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及下月“一通三防”工作安排。(四)对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难点进行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法。(19、五)对本月“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月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六、会议要求:(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二)与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并做好会议记录。(三)通风员通知、点名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四)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部室及矿井井领导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和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五)无故不按时参加会议每次罚款200元,迟到罚款100元。(六)各项罚款交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票据证明。第七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煤岩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前,生产技术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通风20、部和相关单位。2、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进行贯通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等有关业务部室审查批准。安监部负责在监督巷道贯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3、贯通前,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通风部在贯通措施中明确调整通风系统的措施,施工队组按措施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4、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贯通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5、炮掘贯通每次装药爆破前,掘进工作面当班班组长必须和瓦检兼放炮员共同到对面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支护、通风及21、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等情况。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警戒位置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6、间距小于20的平行巷道的掘进,执行巷道贯通作业的安全措施。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7、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部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第八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部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并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和设施管理牌板,通风设施要定期标入通风系统图。2、通风设施的建筑和拆除22、基建期由施工单位负责。未经通风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通风设施。3、各类通风设施质量要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建筑好的通风设施必须经通风部门的验收。对不合格的通风设施要返工重建。并建立验收记录。4、通风部每月对所有通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五定”处理,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使用。5、通风设施前后5米内不得堆放杂物。6、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一道风门长时间不关。7、通风部根据矿井基建生产衔接,在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中安排永久通风设施建筑计划,并确定建筑位置。临时通风设施由通风部门根据生产变化和通风系统调节需要临时安排。第九节 密闭管理制度1、 对时停工的巷道不得停风。23、否则必须切断电源、 设置栅拦并悬挂“严禁入内”警示牌,停工时间不得超过20天。 因停电或其他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临时停风巷到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至新鲜风流中,并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悬挂“严禁入内” 警示牌。 2、 停工时间需要超过20天以上的巷道,巷道停工后24 小时内必须设置密闭,井下盲巷、老空巷道、报废巷道必须按永久密闭要求设置密闭。 3、 密闭和栅栏设置的地点应加强支护,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栅栏必须设在巷道口边。 4、 密闭前必须按规定悬挂管理牌板和设置栅栏。 5、 井下密闭、栅栏统一由通风队定期检查和维护。 6、 设置密闭或栅栏前必须将延伸到巷道溜子、风水管、风筒、电缆等物件全部撤出。 24、7、 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严禁漏风,并符含以下质量要求: (一)永久密闭 1.对已回采完毕的采煤工作面、采区及长期不使用的盲巷,必须砌筑永久密闭加以封闭。 2.规格质量 (1)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2)用不燃性材料(包括砼、砖、料石等)砌筑。 (3)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确定: 防火密闭适用范围:综采工作面采空区、回采结束的采区及长期不使用的盲巷封闭施工标准:断面小于20m2,砼墙厚度不小于0.5m,砖墙厚度不小于0.75m,料石墙厚度不小于0.8m;巷道断面大于20 m2应适当加厚。砌筑2道同规格的墙,中间间隔1m,先充填黄土,待黄土夯实25、并下沉稳定至3/4时, 再将剩余的1/4用高分子材料充填密实。 抗冲击密闭适用范围:工作面采空区及矿井与小窑贯通地点封闭。 施工标准:砌筑2道1m厚的墙体,其中靠采空区侧的一道为砖 墙,另一道为巷道四周打锚杆钢筋砼墙,中间间隔3m,先充填 黄土, 待黄土夯实并下沉稳定至3/4时, 再将剩余的1/4用高分子材料充填密实。 一般永久密闭适用范围: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和采区进、回风巷之间不使用的联络巷的封闭;综采尾留巷道与采空区相连通的联巷封闭。 施工标准:低瓦斯矿井回采工作面尾留巷道与采空区相连通的联巷砌筑1道厚度不小于0.5m厚的砖墙, 墙体距尾留巷道距离不 得超过6m;高瓦斯26、矿井回采工作面尾留巷道与采空区相连通的 联巷砌筑两道厚度不小于0.5m的墙体,中间间隔不小于1m,先 充填黄土,待将黄土夯实并下沉稳定至3/4时,再将剩余的1/4 用高分子材料罗克休充填密实,待下一个工作面回采时,对受 采动影响较大的密闭应重新加固。 (4)永久密闭应设在距巷道口56m处。密闭周边应掏槽(砌 碹巷道应破碹后掏槽) 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 掏槽只能用大 锤、钎子、手镐或机械施工,严禁采用放炮方法。掏槽深度: 根据顶板压力大小,与煤帮联接,见实煤后帮槽0.20.3m,底 槽0.20.3m,顶槽0.1m;与岩石联接,见实岩后帮槽0.2m,底 槽0.2m,顶槽刨出麻面。 (5)用砖27、料石砌筑时,竖缝应错开,横缝应水平,排列应整齐,砂浆应饱满;灰缝应均匀一致;干砖应浸湿;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 (6)密闭内有水的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采空区密闭(至少在进回风侧各1道密闭上) 应设观测孔、 措施孔, 孔口应封堵严密。 (7) 墙面必须平整, 并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 砖墙应抹面(每 平方米凸凹不超过10mm) ,打光压实;料石墙应勾缝,无裂缝 (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 (8)永久密闭墙应刷白。3.管理要求 (1)永久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 水和淤泥等现象。 (2)永久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永久密28、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箱(入、排 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说明牌应注明: 。 地点、 砌筑日期、 材料、 砌筑厚度、面积等;检查箱内应有每周检查记录,记录纸上数 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 日期、检查人等。 (4)封闭采区及房采采空区的防火(抗冲击)密闭施工前要将 封闭方案报通风处审批,施工过程中通风处应进行质量抽查, 施工完毕由通风处组织验收。 (二)临时密闭(包括风墙) 1.适用范围及施工标准 适用范围:临时性的调风、封闭暂时停工的盲巷或双巷掘进工 作面联巷之间,可用临时密闭(挡风墙) 。 施工标准: 低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在联巷中间砌筑1道厚度不小于 029、.37m挡风墙;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中间联巷必须砌筑2道厚度 不小于0.37m挡风墙,挡风墙距联巷口均不超过6m。掏槽深度 及墙面质量与永久密闭相同。 其它超过1周的临时密闭,应采用0.37m的砖闭。 2.规格质量(1)密闭应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2)密闭四周接触严密。采用木板时,木板应鱼鳞搭接,表面 应用灰、泥满抹。用砖、料石砌筑时,竖缝应错开,横缝应水 平,排列应整齐,砂浆应饱满;灰缝应均匀一致。 四、巷道密闭的启封、拆除 1、密闭启封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总工程师、安 全副矿长批准后,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方可施工。 2、启封密闭的风机安设必须符合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30、 3. 启封,拆除密闭前必须对密闭内有无水患进行勘查,对 存在水患的密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方作业。 4、启封密闭排瓦斯时严禁瓦斯超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责任落实,对密闭检查施工中不认真负责,走过程而引 发事故的,将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管理要求 (1)临时密闭前 5m 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 和淤泥。 (2)临时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临时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和检查牌。 (4)风墙两侧可不设置栅栏、警标和检查牌板,但必须经常进行有害气体的检查, 保证氧气和有害气体浓度符合 规程 规定。 (5).密闭前必须设置密闭管理牌板、密闭检查牌31、板、揭示警标。 常规封闭的密闭每 7 天检查一次,临时密闭每天检查一次。每次 检查数据及时填写在检查牌板上。第十节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安设隔爆设施的地点全部采用集中式隔爆水棚。2、主要隔爆水棚在下列地点设置: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辅助隔爆棚在下列地点设置: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4、水棚包括水槽棚与水袋棚,水槽水袋必须符合检验标准要求。5、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3;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3。6、水32、棚设置位置: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0;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7、水棚排间距与水棚的棚区长度: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1.5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8、水棚的安装方式:水槽棚的安装方式为上托式;水袋棚的安装方式为吊挂式。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与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1.5,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两个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水槽(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33、,如果大于1.6必须在水槽(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槽(袋)。水棚距轨道面不应小于1.8;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的巷道断面一致。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同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采用48的园钢焊接在架上,长度100,挂钩角度605度,弯勾长25。禁止用铁丝捆绑。9、水棚的管理:主要水棚由通风队负责安装、维护,通风部指定安装地点。采煤工作面风、运两巷隔爆水棚由所在工作面综采队负责安装、维护、迁移。掘进队的水棚由所在掘进开拓面的单位安装、维护、迁移,掘进长度达到100时必须安装齐全。10、水袋、槽规格:统一使用30L的34、水袋(槽),水袋23个孔,孔距23cm。11、隔爆棚说明牌:统一悬挂在水棚前第一架棚巷道的顶部,注明安装地点、巷道断面、总水量、排距、棚区长度、水袋(槽)个数、水袋(槽)容量、安装时间、管理人员姓名。12、水袋(槽)的质量要求:水袋(槽)的长、宽、高尺寸与设计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正负5,不得出现开口和撕裂,吊孔环不脱落,孔距符合规定。每个水袋(槽)上均有字迹清晰的铭牌和煤安标志。13、通风部推荐由国家授权有资质、经鉴定合格的厂家产品,供应部进货时,要按要求严把质量关。第十一节 测风管理制度1、测风员负责全矿井的测风工作。每10天对井下巷道的进、回风量,采掘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35、定。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由通风部领导安排人员及时进行全面测风。2、采煤工作面测定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掘进工作面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以及全压总回风量。3、安装局部通风机前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压供风量;更换局部通风机后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4、主要通风机的外部漏风量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对于非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地点的风量每月进行一次测定。5、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面以及通风巷道的风量,通风部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测风次数。6、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台帐上,数据要求36、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7、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的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牌。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员姓名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数字齐全清楚。8、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送总经理、矿总工程师、通风部各一份。每月以报表形式报集团公司通风处。旬报要在每月五、十五、二十五日前报出,月报要在下月五日前报37、出。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量,应及时向集团公司通风部门汇报. 第十二节 测尘管理规定通防部门必须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定期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1、通防部门要配齐测尘人员,测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一定的通防专业知识的人担任。2、通防部门要成立粉尘化验室,配足配齐粉尘测定设备。3、测尘设备进货后必须经有关人员鉴定,各项技术指示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4、建立健全测尘月报表,记录台账,并保存入档备查。5、每半月对井下所有产尘进行一次全面测尘,井下产尘点应包括生产工序的全过程,每月对井上下产尘点测定一次,不得漏测、假测。 粉尘浓度的测定主要包括粉尘(亦称全尘)与呼吸性粉尘。总粉尘是指从生产环38、境进入人体呼吸系统后能沉积在不同区域的粉尘粒子的总和:呼吸性粉尘是指粉尘中可吸入人体肺泡区的粉尘。 测尘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采样地点应接近作业人员的操作部位及呼吸带附近,并按规定采集平行样品。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采样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要由国家制定的专业部门进行测定。生产作业产尘点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也要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根据测尘结果要及时采取措施,对粉尘浓度超标点要加强管理。测尘人员要爱护测尘设备,不得随意乱扔乱放或39、破坏,否则,按矿有关规定处理。粉尘测定设备要定期进行强检标校,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可靠。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第十三节 瓦斯检查制度1、井下所有采、掘、安装、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永久密闭,临时密闭前瓦斯和二氧化碳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于没有进行生产的采掘和安装工作面以及其它规定地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临近火区进行采掘、安装或回撤作业的工作面,在进行瓦斯检查的同时,还必须同步进行一氧化碳情况检查。2、所有瓦检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经过通风安全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工作。3、采、掘、安装40、回撤工作面由专职瓦检员负责瓦斯检查工作。4、瓦检员由通风部管理。5、通风部每月在工作现场抽查23名瓦检员,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并要记录在案,对抽查不合格者,要求下岗培训,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下岗培训期间不得记工。6、通风部门每月都要按检查区域制定、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明确每个瓦检员的检查路线、地点时间及次数。7、巡回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及检查线路,按规定的时间检查,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0分钟。否则按假报瓦斯处理。采掘面专职瓦检员按作业规程规定检查瓦斯。8、采煤工作面要检查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工作面回风流处瓦斯浓度。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机尾10米处,回风隅角检查地41、点为回风巷与工作面交叉部分到采空区约2m的空间,回风流检查地点为回风巷道内距机尾不超过10米内,瓦斯牌吊挂距机尾不超过50米。掘进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窝头不超过8米,工作面回风在风筒出口以外1015米,瓦斯牌吊挂距窝头不超过50米,其它地方在规定的测点检查。安装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为: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及工作面回风流;回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回撤面风流(距工作面10m内范围)、回撤支架附近、回风隅角及工作面回风流。安装及回撤工作面瓦斯牌吊挂要求与回采面相同。9、下井前瓦检员必须检查自己所使用的仪器是否完好,不完好的仪器严禁使用。发现携带不完好仪器下井者,按失职行为论处。10、零点班瓦斯检查员42、负责擦牌和移牌,将所检查地点的瓦斯牌上填写的数据擦掉,移至规定地点。瓦检员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录在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至安全地点及时汇报。瓦检员每检查一遍瓦斯,必须向监测监控室进行班中汇报,然后由监测监控室值班人员汇报到调度室,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记录。瓦检员上井后及时将图表交通风值班室汇报。填写瓦斯台帐、汇报情况做到三对口。11、对瓦斯及二氧化碳涌出异常地点,必须随时向调度室、通风部汇报,并根据调度指示进行检查处理。12、瓦检员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瓦检员在工作现场交接,交班人与接班人要依次通过电话向调43、度汇报,并填写记录。13、综采面专职瓦检工,重点检查回风隅角瓦斯。调度室要及时将每班瓦斯检查情况记入台帐。每日按时做出瓦斯日报,报送总经理,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同时报有关部门领导。第十四节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通风部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探头必须按环能股份公司监测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矿有关规定要求准确设置报警点,定期调校,确保各监控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时,能及时准确报警。井下任何地点一旦发现瓦斯报警,必须严格按如下规定执行: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超限报警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2、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必须停44、止工作,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综采工作面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5、放炮地点附近20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严禁放炮。6、采掘面电动机、开关、采煤机、掘进机前后20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必须降到1.0%以下方可启动工作。7、采掘工作面范围内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超限报警、45、体积达到0.5m3时,附近20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8、井下巷道局部地点瓦斯浓度达到2.0%超限报警、体积达到0.5m3时,附近20范围内,停止与处理瓦斯无关的工作,进行处理。9、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附近20m内禁止放炮,停止机器运转,切断电源,及时进行处理。10、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栅栏处检查)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在24中时内进行密闭或采取排放瓦斯措施。11、串联通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12、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恢复通风后,电机车架线附近(架线20m46、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2.0%超限报警、体积达到0.5m3,不许给电机车架线送电,并立即处理。13、停风区恢复通风前,停风区内空气中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专项措施。14、临时停工区内瓦斯浓度达到3.0%超限报警时,如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内瓦斯浓度达到0.5%超限报警时,不得开动局扇。16、采煤工作面结束,末次放顶,正常通风系统被破坏后:回风侧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17、井下煤仓口以下两米处瓦斯浓度达到1.5%超限报警时,停止附近20米范围内电气设备运转,进行处理。第十五节 瓦斯排放47、管理制度1、启封密闭,恢复因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的停工区域,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部负责执行。2、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当停风区瓦斯浓度达到13%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措施,通风队具体实施。当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措施,由通风部长和安监部长在现场指挥排放,并报公司备案。打开永久密闭、特殊区域时,排放措施要报公司审批。3、排放瓦斯时,通风部及安监部要有干部在现场指挥,排放人员要与瓦检员密切配合,严格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在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回风系统必须撤出所有人员,切断全部电源,并在进入48、回风系统巷口设岗及警标,排放时任何人不得进入。4、排放瓦斯时必须采取控制风量的措施,严禁一风吹。5、采用分段排放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下降到1%以下和二氧化碳浓度下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段排放工作。6、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员检查,证实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气设备的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证实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送电。7、每次排放瓦斯,通风部要进行总结,整理数据,做好排放记录备案保存。第十六节 瓦斯日报审批制度1、矿井通风瓦斯日报和安全监控日报必须执行逐级审批制度。49、2、每日瓦斯报表必须由三班瓦检员升井后汇总制表,通风区负责进行审阅、签字并报送矿总工程师、矿长签阅。3、区、矿参与报表审批的领导,必须对报表进行认真审阅,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限期解决。4、瓦斯日报表数据准确,上报及时,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领导批示信息反馈及时。5、领导要掌握井下瓦斯变化动态及规律,逐日审阅批示,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七节 瓦期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工作,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检测地点及范围对沼气、二氧化碳气体进行检测。检查班次、时间间隔如下规定50、执行: 当班作业的场所、区段回风巷、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放置地点每班检查二次,二次检查时间为接班时、班中。时间间隔为3小时。 停止作业的地点、硐室、总回风巷、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其它地点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三条、瓦检员检查瓦斯时实行巡回检查制。按规定对瓦斯和各种有害气体进行检查,每班每次做好记录。瓦检员应在检查现场填写记录,每班下班后及时填报瓦斯报表。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0-500元罚款。 第四条、巡检过程中,对所走路线的风门、密闭、风机、风筒等通风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有损坏、使用不正常等隐患时51、及进处理。没有及时处理的记入交接班本中,向下班交清,同时向通防部汇报。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第五条、巡检中,遇有瓦斯等气体超限、变化异常,要及时报告。临时停电、停风的地点应及时撤人。无人作业的巷道应设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第六条、各采掘作业地点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十八节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第十八节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一、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成立以瓦斯超限52、事故分析处理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防副总 通防部部长 安检部部长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防部及各区队分管领导。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防部及各区队主管队长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第二条 通防部是瓦斯管理的业务部门,通风队、防突队及施工单位都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安监部是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二、瓦斯超限的预防第三条 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第四条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53、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收集整理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第六条 施工单位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倾角变化较大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第七条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第八条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绝54、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第九条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瓦斯探头或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必须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究班、队长的责任。第十条凡井下局扇停电、更换风筒必须提前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第十一条 机电部、通防部必须对采掘面通风系统及各种监测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查和校核,并做好检测记录。三、瓦斯超限的现场处理第十二条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室汇报。瓦斯是否超限以探头监测值和瓦斯检查员现场测定值中较高值为准。采掘面生产单位每小班由队长以上干部跟班指挥,通风队要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严禁漏检、假检。第十三条 瓦55、斯超限汇报流程监控中心、瓦斯超限地点知情人当发现瓦斯超限时,向矿调度室做汇报,监控中心并做好详细记录;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结合瓦斯超限地点生产实际情况,简单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做好记录,并向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通防副总、通防部部长汇报,并通报通防部、安检部,通防部、安检部值班人员做好记录;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员接到矿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对瓦斯超限地点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并向通风队值班室进行汇报,并做好现场情况记录。第十四条 瓦斯超限后排放工作1、 瓦斯超限浓度不大于1.5%时,由瓦斯超限地点的瓦检员、安检员、通风工、班组长就地组织排放工作,瓦检员56、做好现场排放瓦斯工作记录。2、 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5%3.0%时,由通风队值班人员口授排放瓦斯措施,瓦检员、安检员、通风工、班组长就地组织排放工作,值班人员、瓦检员做好排放瓦斯工作记录。3、 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0%以上时,由通防部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并经通防、机电、生产、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审查,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统一指挥,通风队及超限地点相关区队负责排放瓦斯具体工作。四、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第十五条 井下发生瓦斯超限时,调度室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和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要及时组织通防部、通风队、安监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以及现场施工班、队长、当班瓦斯检查员、57、爆破员、安全员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将追查情况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责组织制定消除超限的措施。第十六条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1、凡瓦斯超限,均按事故进行追查。2、瓦斯超限分级原则1)、一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大于2.0%(含2.0%)时,由总工程师主持、通防副总、通防部部长、安检部部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2)、二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0%2.0%时,由通防副总主持、通防部长、安检部部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3)、三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达到0.8%1.0%(含158、.0%)时,通防部部长主持,安检部部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3、瓦斯超限追查主要内容1)、瓦斯超限事故经过;事故原因的分析(措施漏洞、管理漏洞、措施执行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经验总结。2)、因地质条件变化等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主要分析超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4、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必须做好追查记录,记录内容有:日期、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瓦斯超限事故的经过、瓦斯超限事故的原因分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范措施、经验教训总结。5、经追查分析瓦斯超限事故原因后59、,相关责任人、相关单位主管一周内需到通防部进行瓦斯治理工作内容学习,学习后有心德体会,并以文字形式报通防部存档。五、瓦斯管理第十七条 瓦斯检查员不按照瓦斯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每班检查次数不符合要求的,脱岗、漏检、假检、睡觉,瓦斯超限不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汇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100300元处罚。第十八条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使用风帐处理瓦斯时,上隅角无风帐,罚施工单位1000元,主管队长300元。施工单位损坏或擅自拆掉风帐的,罚施工单位500元,主管队长200元。第十九条 按规定认真使用好便携式瓦检仪,采掘工作面,班、队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通防部负责按规定安装瓦斯传60、感器,否则不准生产。如果生产队组不按规定悬挂,给予主管队长罚款200元。第二十条 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否则给予施工单位队长或跟班管理人员降级、撤职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并给予当班的瓦斯检查员、安监员开除留用处分。第二十一条 对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从重处理。第二十二条 局扇运转不正常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处理。第二十三条 因巷道断面不畅影响通风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处理。第二十四条 因支护不良,挤压风筒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处理。第二十五条 因通风系统管理不善,风量分配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通风队罚款100061、元处理。第二十六条 因风筒出风口至迎头的距离超过规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第二十七条 因风筒人为脱节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责任单位主管罚款200元,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第二十八条 因风门打开不关造成风流短路引起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主管罚款500元。第二十九条 对于不执行瓦斯超限排除措施,违章蛮干,超限作业者,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并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第三十条 因放炮造成瓦斯超限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责任单位主管罚款1000元,跟班队长500元,当班放炮员、安检员、瓦检员、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第三十一条 62、因人为对监控线路、甲烷传感器等监测监控设施损毁,故意封闭、移动甲烷传感器等经追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处于2000元以上罚款,责任单位主管罚款1000元,跟班队长500元,情节严重者除名。第三十二条 以上罚款根据瓦斯超限严重程度不同,按超限级别加大罚款力度。(附表: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记录)瓦斯超限情况追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事故级别主持事故追查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事故追查内容一、事故经过:二、事故原因分析: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四、防范措施:五、经验总结:六、备注七、参与事故追查人员签字:第十九节 瓦斯请示报告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瓦斯管理工作,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依63、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2、超过6米的巷道,巷道顶板的冒高地点,都易积聚瓦斯,经过检查发现气体超限难以处理时,应及时请示通防部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3、停电、停风、停作业的巷道,为防止瓦斯积聚,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并向调度室、通防部值班人员及时汇报。停工区内瓦斯等超限无法处理时,应及时请示煤矿领导、通防部值班人员。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4、需要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巷道区域、采掘工作面接近瓦斯积聚地点等,必须事先制订出排放瓦斯的防范措施,经矿长、安全生产等部门领导审阅批准后,方可恢复作业。违反64、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100元罚款。5、瓦斯检查员发现大量沼气、二氧化碳涌现时,应立即撤出工作地点所有人员,切断该区段及风流流经路线电源,并立即汇报煤矿调度室,请示矿长、通防部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第二十节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一、矿井防尘管理1、新建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资料。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或开采新采区,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矿井建立和不断完善矿井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65、得生产。主要运输巷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3、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6寸,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4寸,只进行冲洗的轨道巷及其它巷道防尘管路安设内径2寸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2寸和4寸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机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1寸变6的支管和1寸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1寸变6的支管和1寸阀门。通风部每半年填制一次管路防尘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66、通风部门一份。4、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5、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的净化水幕距工作面50m,回采工作面进风巷的净化水幕距车场3050m。6、采煤工作面必须实施煤体注水防尘措施。采煤机必须使用喷雾泵和安设内、外喷雾灭尘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67、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必须安装喷雾灭尘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7、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喷雾泵,安设内、外喷雾灭尘装置,内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 MPa,外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如果内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 MPa或无内喷雾灭尘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灭尘装置和湿式除尘风机。掘进机上的煤尘做到每个循环处理一次,确保无厚度超过2的煤尘。8、炮采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9、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68、卸载点等地点前后20m班班冲洗,都必须安设喷雾灭尘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每天冲洗一次,确保无煤尘堆积。10、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司机、支架工主要产尘源处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锚喷支护作业的打眼、喷浆、搅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要实行湿式打眼,搅拌前要洒水预湿,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嘴吹无灰。11、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至少测定一次,防尘管路变化时再进行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时要设置增压增流设施,保证防尘设施洒水、雾化除尘效果。12、地面原煤、储装运系统至少每10天冲洗一次煤尘69、,煤尘大时随时冲洗不得存在煤尘堆积现象。13、通风部负责粉尘化验室、测尘仪器的管理,测尘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按集团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井下测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产尘点每月测定一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14、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同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同其它相连的巷道以及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二、综合防尘系统管理职责范围170、综采队负责综采工作面风运两巷出煤口往里的两顺槽及工作面所有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设施的标准化及巷道煤尘冲洗等工作。负责综采工作面风运两巷打钻、注水和2寸水管的安装。2、掘进队负责主要大巷往里整个掘进巷道内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及回收等。3、通风队负责(除井下采、掘队管辖范围内的)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巷道的综合防尘工作。并负责井下所有粉尘点的测尘及分散度、SiO2的采样工作。5、选煤厂负责地面选煤车间,所有皮带走廊及圆筒仓的清扫洒水,确保无煤尘堆积。6、运销部负责装车点附近20 m范围内的煤尘冲洗及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三、巷道冲洗、刷白1、矿井主要进风大巷、总回风巷每月冲洗一次。71、2、采区回风巷每10天冲洗一次,有回采面所在区域的回风巷道根据煤尘情况及时冲洗,确保无煤尘堆积。3、采区进风巷每10天冲洗一次,出煤量较大或风速煤尘较大的地点视不同情况适当增加冲洗次数,以无煤尘堆积为标准。4、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工作面200m和工作面内每班冲洗一次,其它地点每天冲洗一次。5、掘进工作面每班对距工作面200m范围内的巷道冲洗一次;每10天对整个工作面掘进巷道冲洗一次,但煤尘较大时可适当增加冲洗次数,确保无煤尘堆积。6、井底车场及其附近根据冬、夏湿度情况不同、冲洗时间及次数也不同,夏天每周冲洗一次,冬天根据干燥程度每班或每天冲洗一次,确保在行人过程中不会造成煤尘飞扬。7、采区内72、不直接受粉尘污染的其它巷道每月冲洗一次。8、各运输机前后20m,锚喷巷道搅拌地点回风测50m每班冲洗,根据出煤量大小及煤尘情况和拌料次数确定冲洗次数,但要确保巷道无煤尘堆积和向其它地点扩散。9、各单位冲洗巷道情况,要按规定的冲洗时间冲洗。通风当班的冲洗情况及时向通风部汇报,并做好冲洗记录。四、矿井粉尘测定1、通风部负责全矿粉尘测定工作,使通风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各作业点粉尘情况,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改善作业环境。2、测定粉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3、井下每个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粉尘浓度,井上每个测点每月测定一次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每半年测定一次。4、测尘员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73、程操作,并在防尘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采样,以反映粉尘实际情况。5、测尘员必须是经国家授权有资质部门或上级部门组织培训持有测尘员资格证的方能对井上下产尘点进行测尘工作。6、要求报表及时准确,字迹工整,原始记录齐全完整,保存期一年。7、井下作业场所按以下测点进行采样: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司机工作地点。液压支架工工作地点。带式输送及转载点回风侧510处。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20处。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端尾1015处。掘进工作面: 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 掘进机组后45处的回风侧。 机械装煤(岩)时在巷道无风筒的一侧,距装煤(岩)机45处的回风流中。 人工装煤(岩)在未安设风筒的巷道一侧距装74、岩机45处的回风流中。 风钻、煤电钻打眼作业地点45处的巷道中部。 刷帮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处。 挑顶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处。 拉底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处。 工作面放炮后工人已进入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抽出式通风在除尘风机出风口后的回风侧45处。 装卸料工人作业地点回风侧510处。转载机 刮板输送机作业距两台输送机转载点回风侧510处。 带式输送机作业距两台输送机装载点回风侧510处。井下其它场所 维修巷道作业人员回风侧35处。 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硐室等处。五、综合防尘设施管理1、综采工作面:运输转载处必须安设喷嘴且装置应固定喷嘴对准落煤点的上方。并做到开机开水,无水75、不开机。运输巷距胶带大巷3050、风巷距工作面50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每道水幕设喷嘴间隔300500,水幕喷嘴与巷道垂直方向成45度角。迎风喷射能封闭全断面。运、风巷距工作面60200安装一组隔爆水袋棚,水袋应上架,每排不少于34个封闭全断面。安装水量按巷道净断面计算,每平方米需配水200L,并安装隔爆设施说明牌和指定专人负责。运巷必须敷设洒水管路,每50设一个1寸三通阀门,皮带机运输巷设消防软管一盘,配有200300长1寸变6的短节。必须实行煤体注水,注水及打钻必须有设计。注水必须安装流量表和压力表,专人看管。支架上必须安设移架喷雾装置。风巷必须敷设洒水管路,每50设一个1寸三通阀门。风巷距工76、作面50100,运巷在变电列车附近处安设水质过滤器,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到每天反冲洗一次。2、综掘工作面:运输出煤转载点处必须安设喷雾洒水装置(有自动的必须安装自动喷雾洒水装置),喷嘴装置要固定,喷嘴对准落煤点上方,雾化效果好。距工作面1030处安设水质过滤器,并指定专人负责和每天进行反冲洗。距工作面60200安设一组隔爆水袋棚,水袋必须上架,每排34个,封闭全断面。距工作面50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水幕喷嘴间距300500水幕,与巷道垂直方向成45度角,迎风喷射能封闭全断面。综掘工作面掘进机无内喷雾时必须安设湿式除尘风机,风机吸风口在掘进机司机前0.5处。风机安装在皮带机尾架设置的跑道上,并能随77、掘进机前进、后退。综掘工作面打锚杆时必须湿式打眼。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必须安装洒水管路,每50设一个1寸三通阀门。有皮带运输的巷道要求同综采工作面相同。3、炮掘工作面:距出煤口1015处安装一台水质过滤器,并指定专人负责和每天进行反冲洗。各转载点喷嘴装置必须固定喷嘴对准落煤点上方,且雾化效果好。距工作面60200安设一组隔爆水袋棚,水袋标准同综采队相同。距工作面20内安装一道冲击波放炮喷雾水幕,在放炮时能自动喷雾洒水,水幕喷嘴间距300500,与巷道垂直方向成45度角,迎风喷射、长度能封闭全断面,雾化效果好。距工作面3050处安装一个专用冲水泡泥水针,并保持不漏水。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前后78、对工作面30范围内进行巷道冲洗和洒水。4、其它地点皮带巷在回风侧35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各运输机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皮带转点实现自动化,喷头装置必须固定,喷嘴对准落煤点。七、隔爆设施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安设隔爆设施的地点全部采用集中式隔爆水棚。2、主要隔爆水棚在下列地点设置: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辅助隔爆棚在下列地点设置: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4、水棚包括水槽棚与水袋棚,水槽水袋必须符合检验标准要求。5、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79、,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3;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3。6、水棚设置位置: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0;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7、水棚排间距与水棚的棚区长度: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3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8、水棚的安装方式:水槽棚的安装方式为上托式;水袋棚的安装方式为吊挂式。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与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1.5,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两个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80、小于0.1,水槽(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如果大于1.6必须在水槽(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槽(袋)。水棚距轨道面不应小于1.8;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的巷道断面一致。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同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采用48的园钢焊接在架上,长度100,挂钩角度605度,弯勾长25。禁止用铁丝捆绑。9、水棚的管理:主要水棚由通风队负责安装、维护,通风部指定安装地点。采煤工作面风、运两巷隔爆水棚由所在工作面综采队负责安装、维护、迁移。掘进队的水棚由所在掘进开拓面的单位安装、维护、迁移,掘进长度达81、到100时必须安装齐全。10、水袋、槽规格:统一使用30L的水袋(槽),水袋23个孔,孔距23cm。11、隔爆棚说明牌:统一悬挂在水棚前第一架棚巷道的顶部,注明安装地点、巷道断面、总水量、排距、棚区长度、水袋(槽)个数、水袋(槽)容量、安装时间、管理人员姓名。12、水袋(槽)的质量要求:水袋(槽)的长、宽、高尺寸与设计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正负5,不得出现开口和撕裂,吊孔环不脱落,孔距符合规定。每个水袋(槽)上均有字迹清晰的铭牌和煤安标志。13、通风部推荐由国家授权有资质、经鉴定合格的厂家产品,供应部进货时,要按要求严把质量关。第二十一节 防灭火管理制度1、井上水池、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和井下防尘管路82、系统为一个系统。 2、地面煤炭装运系统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3、井下任何地点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氧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矿长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电焊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严禁在采区的任何地点进行电、氧焊等明火作业。4、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采煤层的自然倾向性进行鉴定。5、开采自然煤层时,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报废已建立的防灭火系统时,必须报公司审批。6、在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时,采区设计应采用后退式布置。7、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83、过程中,必须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火区动态和采空区自燃发火动向。每周的报告要由通风部门的技术主管签字审核,每月要有一份火情报告。8、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少漏风量。9、有自燃发火倾向的生产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制定防火措施报公司审批。10、在火区下或邻近火区下开采的工作面,在开采前1个月必须将编制好的火区下或邻近火区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11、在有煤层自燃倾向性的采区的废弃溜煤眼、风眼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和充填,以防止自84、身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12、矿井一旦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要建立火区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要先向公司提出注销或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13、由内因、外因火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矿井火灾事故。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14、井下生产水平和采区使用地点,管路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6m3/min。消防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1寸变6分的短节支管和1寸阀门:(1) 所有井口。(2) 井底车场85、附近的主要硐室和采区变电所口。(3) 井底车场、主要石门、大巷、倾斜巷道、采区和其它巷道每隔100m处。(4) 皮带运输巷道每隔50m,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m以内,以及配电硐室口。(5) 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50m处。(6) 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m以内。(7) 掘进工作面进风口处。(8) 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15、1寸变6分的短节支管和1寸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维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机车架线及其它电气设备,皮带运输巷道和机头、机尾以及变电硐室、配电硐室口,必须配备1寸的消防软管,长度不小于25m。16、主、副井口和主要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86、火炉取暖。井口管辖作业队必须编制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17、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18、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应配备消防设施,规格、数量符合矿井防灭火规范中有关规定,并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19、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防灭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每季进行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20、必须建立矿井反风系统,用于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总进风巷发生火灾时采用。21、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87、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5)井下和井口房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6)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破材料和爆破工艺。(7)严格火区管理。22、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实行可燃物管制,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2)严禁向地面裂缝、废弃的井口或其它向井下的通道口倾倒炉灰、棉纱、布头和油类等可燃物。(3)井下和88、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4)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5)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使用范围。(6)井下皮带运输机应用不延燃皮带。(7)凡存在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地点,是严重的外源火灾隐患地点,应制定管制和检查措施。23、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对于灭火器材的使用,由保卫部培训井下所有队组的主管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员,由主管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员培训队组职工,每年一次。24、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89、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在现场的部门、队、班组长应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由于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和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的地区等)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2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部门人员。26、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和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27、一旦90、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矿总经理和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矿总经理任总指挥。28、用水灭火时应先切断电源,从外围灭火,后灭火源。禁止向高温火源直接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注意发生水煤气爆炸。29、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总工程师负责领导火区的工作。封闭火区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缩小火区的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30、井下由于火灾无法直接扑灭而封闭的区域称火区。矿井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曾经发火的地点都必须在图上注明。每一处火区都要按91、形成火区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由公司和矿通风部门永久保存。31、井下火区必须采用永久防火墙封闭,所有永久防火墙都必须统一编号,防火墙的管理和启封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32、严禁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下井,井下供电线路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杜绝电气设备失爆。33、在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34、在井下摄像、拍照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审批。35、生产技术部搞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管理工作。36、供应部和保卫部负责灭火器材的供应和配备管理工作。第二十二节 井下爆破管理制92、度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爆破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须持证上岗。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m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时方准进行作业。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93、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和炸药。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6、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到安全距离以外,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94、起爆命令,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以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7、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8、在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9、炮掘、炮采的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炮眼浓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5、29的要求。1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11、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的安全情况,有隐患问题立即处理。1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13、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峒室附近396、0m范围内,严禁爆破。14、供应部建立爆破材料的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爆破作业完毕后,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由爆破工点清交回爆炸材料庫。15、特殊情况下的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节 通风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制度1、井下通风系统中所有地点及工程设施一律按部颁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进行管理,并按要求严格验收。2、对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在投产前必须严格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通风、防尘、监测等设施齐全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投产。3、对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检查验收,不达标准不得生产。4、井下所97、有通风设施工程完工后,要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者必须重新施工,合格者要按规定填入管理台帐,并签字盖章,注明施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验收人。5、在全矿每旬组织的动、静态检查验收中,同时检查和验收矿井通风质量。检查验收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6、对检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要在验收会上进行通报并且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所查问题应由责任单位立即处理,问题较大一时不能处理的,应限期处理,并对问题进行“三定”签字。7、对已“三定”的问题,责任单位不能按要求处理者,应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8、在验收中,每一验收人员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敷衍了事。每发现一次检查不严,马虎从事者,扣罚当月奖金的98、10%。9、检查验收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详细进行“三定”的同时,要认真按部颁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进行等级评定,不得弄虚作假。10、每次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等级评定结果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以便于考核。 第二十四节 矿井防止自燃发火管理制度1、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采煤层的自然倾向性进行鉴定。2、开采自然煤层时,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报废已建立的防灭火系统时,必须报公司审批。3、在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时,采区设计应采用后退式布置。4、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过程中,必须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火区动态和采空区自燃发火动向99、。每周的报告要由通风部门的技术主管签字审核,每月要有一份火情报告。5、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少漏风量。6、有自燃发火倾向的生产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制定防火措施报公司审批。7、在火区下或邻近火区下开采的工作面,在开采前1个月必须将编制好的火区下或邻近火区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8、在有煤层自燃倾向性的采区的废弃溜煤眼、风眼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和充填,以防止自身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9、矿井一旦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要建立火区台帐,100、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要先向公司提出注销或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10、必须建立矿井反风系统,用于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总进风巷发生火灾时采用。11、井下火区必须采用永久防火墙封闭,所有永久防火墙都必须统一编号,防火墙的管理和启封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节 矿井瓦斯监测管理制度1、采掘面在采掘前,必须对采掘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认真预测,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取相应的治理瓦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采煤工作101、面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进回风巷净断面8m2以上,经抽采瓦斯(抽采率25以上)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仍存在瓦斯超限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但该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0,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其它规定。3、专用排瓦斯巷的瓦斯风流必须进入采区专用回风巷,并保证混合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没有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在采区回风巷中距专用排瓦斯巷口下风侧15m处设置瓦斯传感器,当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超过0.8时,能够立即切断其回风流中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8102、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应按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6、矿井必须从采掘设计和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103、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8、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瓦斯抽采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第二章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现代化管理体制,紧紧围绕以“一通三防”为中心,牢固树立“瓦斯为天”的安全生产观念,充分调动全矿员工的积极性,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各级领104、导岗位责任制。 一、矿成立领导组: 组 长:孟永生 副组长:董光红 孙士彪 刘建明成 员:唐咸松 李玉伟 王志勇 陆道忠 刘恩光 周 成 成明星 陆晓辉 张修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通风部,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乔柏林;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定期召开会议,主持研究、检查、落实、安排有关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解决实施这一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一通三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在负责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矿井采掘衔接规划、计划措施的同时,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105、通三防”规划措施。 、副矿长、通风副总对其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在日常工作严格遵守“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安监部长对防治瓦斯、煤尘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一通三防”有关规定的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各部室的部长对日常业务的“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井区采掘开运输和下料队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一切通风设施(风门、风筒、风机、风卡、遥测线路和探头,防尘、隔爆设施等)负全面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好通风设施,下料过风门时,必须是过一道、关一道,严禁将每一组风门同时打开。凡发生通风设施被损坏的,由安监处负责组织分析,对责任者按进行处罚。第二节 通风副总岗位责任106、制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全面工作。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3、参与制定公司“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4、参与年度“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协助总经理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5、审定“一通三防”安技措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使用落实计划。6、负责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及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工作。7、监督公司“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工作。8、组织“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检查评比工作。9、监督检查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10、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107、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负责其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11、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工作总结会议,对本月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下月工作做出安排。 12、审核“一通三防”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计划及现场处置方案。 13、负责推广应用通风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增强矿井的抗灾能力。 14、审核“一通三防”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和考核“一通三防”专项资金计划和使用。第三节 通风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各种规定,制定、修改本单位“一通三防”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情况等。 2、掌握“一通三防”工作动态,审核与“一通三防”有关工作108、的可行性,落实“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应的整改建议。 3、负责矿井通风现场管理及通风专业的业务指导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4、审核“一通三防”的年、季、月工作计划与年度“一通三防”工作总结,并监督执行。 5、负责矿井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审核,并对其中的通风部分负责检查、落实、验收考核。 6、负责矿井通风隐患排查,并做好通风隐患处理措施的编制和现场处理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安全部门对“一通三防”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7、负责矿井反风演习方案、瓦斯鉴定方案的制定及方案的实施。 8、制定与实施矿井风量分配、通风系统调整、瓦斯治理、综合109、防尘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一通三防”技术难题的攻关。 9、负责审核“一通三防”各种图纸、各种报表、台账和牌版。第四节 通风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1、协助部长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方面的方针政策与规定,努力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部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并对“一通三防”方面的文明生产负责。 3、协助部长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4、负责通风技术业务管理,开展“一通三防”技术难题攻关。 5、负责通风系统分析、调整、管理,实现系统合理、安全可靠。 6、负责编制瓦斯治理、综合防尘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110、测定并整理、分析“一通三防”技术参数; 7、负责“一通三防”各种图纸、报表的整理、分析和上报;负责检查与验收“一通三防”工程、设施及相关工程。 8、负责现场通风措施的制定、落实,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协助部长推广应用通风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第五节 通风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瓦斯技术措施、报告、方案的审定工作。2、参与矿井采区、工作面的“一通三防”工程的设计和审定。3、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技术工作,参加“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做好“一通三防”标准化工作。4、支持矿井、采区、工作面的通风系统调整和完善工作111、。5、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程的设计与审批。6、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一通三防“的管理和隐患处理。7、负责通风安全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8、完成矿长及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六节 通风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整理各种报表、记录、仪器、仪表和各种设备台帐,做到物帐相对应。仪器、仪表定期校正、维修工作。2、负责通风系统图等各种图纸的填绘工作。3、负责进行全矿风量核定,通风能力核定,并作出实施措施,报科长审核。4、负责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5、负责执行每测风制度,并根据测风结果作出具体分析、风量调整措施,报科长审核,付诸实施。6、每天深入井下,严格通风系统巡查制度,并以三定表的形式,将所查112、问题,通知到队组。7、及时填写测风牌板,以及牌板的制作,更换工作。8、在科长的领导下,参与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调整的各项工作。9、负责按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的风路调整。第七节 通风部科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编制“一通三防”各类计划、措施和规程,并对通风作业计划的落实进行检查验收。 2、负责“一通三防”各类通风报表、图纸资料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3、负责对技术、规定、各类数据效果、图纸资料的整理。 4、负责对现场“一通三防”、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5、负责各项通风技术规定在现场的落实。及时处理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的问题及隐患,提高矿井通风质量。 6、负责编制“一通三防113、”年(月)度工作计划与“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7、学习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方面的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第八节 测风员岗位责任制1、测风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对本工种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的要求,进行全矿采掘工作面和其它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测定,发现漏风及通风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尽快处理。4、定期检查矿井通风、瓦斯、煤尘、防火等情况,并提出改善意见。5、负责编制矿井通风、瓦斯、煤尘、防火等有关报表和图板,协助技术员填报矿井通风系统图。6、按月计划调配风量,向有关部门提出分配风量的基础数据,负114、责矿井通风巷道的路标和所有通风设施的检查。7、负责通风技术资料的观测,收集、统计、整理、管理工作,并妥善保管备查。8、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9、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10、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11、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12、进行矿井或巷道的通风阻力测定。13、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14、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测定。 第九节 气体检测采样工岗位责任制1、气体检测采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115、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监测采样操作准备。5、采样,送分析室。6、整理仪器和工具。7、升井后及时将气样送化验室。8、向值班人员汇报南场情况,并认真填写取样时间、地点、对应球胆号、温度等。第十节 测尘工岗位责任制1、测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测定粉尘浓度。5、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6、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7、及时将每次测尘记录填入台账。8、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116、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9、要按照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10、检查仪器、仪表,擦拭干净。 第十一节 瓦斯检查工岗位责任制1、瓦斯检查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瓦斯检查工在安全生产中起监督检查作用,对本班内所在工作面的通风、瓦斯事故负责主要责任。3、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配合矿、队领导抓好安全生产。4、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并清楚班前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按时对所管辖范围的通风巷道、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瓦斯监测仪器和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瓦斯检查工作,承担所管辖范围内出现的瓦斯事故责任,负责处理当117、班出现的瓦斯超限及局部瓦斯积聚,如不能处理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6、对可能导致瓦斯、煤尘事故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破坏安全措施的行为立即制止。遇有事故隐患及时与现场管理人员配合,促使其立即解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7、监督采掘工作面打眼、装药、炮泥封填、水炮泥的使用及放炮撤人、设岗、停电等工作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执行。8、注意观察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发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组织受威协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迅速离到安全地点。9、按时向矿、队领导值班人员汇报工作,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10、参加事故分析会,并定期参加瓦斯每周一次安全例会,制定可行的管理方案。11、保质、保量118、完成矿领导交办的任务,服从通风部门的指挥。12、严格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节 爆破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作业,在班组长的指挥下,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作业图表和操作规程,按时按质量完成爆破作业任务。 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管理制度,认真负责领取计划内所用爆破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浪费,不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及时交回炸药库,办好清退手续。 3、在井下背运爆破材料,与同行人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或打闹,中途休息时选择安全地点,远离电缆和非金属导体等物。 4、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分别存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扰放,火药箱应放在支架完好顶板好的地方,并119、要避开机械、电器设备,放在干燥地点,负责管好用好爆破安全用具。 5、爆破作业时,要自联、自检、自救,严禁多人操作,爆破器把手或钥匙要随时携带,妥善保管,不放炮或联线时,严禁将把手或钥匙插入爆破器上或交于他人,母线要摘掉并扭结。 6、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认真装配引药,不要装垫药和盖药,装药前除净炮眼内的煤岩粉,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掌握好装药量,炮眼要装水炮泥,炮泥要充满填实,不用的炮眼或线眼要用炮泥填实,保证爆破的效果和安全。 7、放炮母线要有足够长度,要大于规定距离,母线接头要包裹绝缘层。使用时要悬挂好,不允许和电缆以及导电物体接触。 8、爆破后,与作业班组长,同时进入作业工作面,认真进行验120、炮,发现瞎炮要及时处理,如果当班处理不完,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 9、爆破后,要仔细检查爆破效果,经施工班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三节 风筒工岗位责任制1、风筒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5、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6、及时修补现场破损的风筒。7、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8、严格交接班制度。第十四节 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1、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121、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5、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6、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7、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8、严格交接班制度。 第十五节 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监控操作技术,持证上岗。2、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不得随意增删、修改系统内容,监测信息或下达恶意性指令。3、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4、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5122、每天打印瓦斯监控日报表,填写每班运行日志。6、每天的日报表必须经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副总和当日值班长审批签字。7、月底将瓦斯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汇总,并报告主管领导。8、监控中心内禁止抽烟、酗酒、干私活等非正常监测工作。9、禁止监控工作人员任意出入监控室。 第十六节 通风密闭工岗位责任制1、通风密闭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5、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6、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7、负责测风站的施工。8、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9、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 第十七节 消123、防、灭火工岗位责任制1、消防、灭火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从事煤矿消防和灭火工作。5、检查维护消防水管及相关设施。6、负责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7、检查灭火后的效果以及防火墙的质量。8、清理现场,保持整洁。 第十八节 洒水灭尘工岗位责任制1、洒水灭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5、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灭尘。6、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7、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交124、待清楚。 第十九节 隔爆设施安装工岗位责任制1、隔爆设施安设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安装。5、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维护。6、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拆除。7、把剩余的水槽、钩子整理好带到指定地点。8、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拆除)的隔爆设施标注在图纸上,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节 通风木工岗位责任制1、通风木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负责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125、风桥等安设时的木工操作。5、负责风门、风窗等的制作。6、严格交接班制度。第三章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通风部每季将各种仪器仪表的应配、实配、使用情况,每月将测试部门校验情况及反馈卡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第一节 自救器管理自救器是一种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或有一氧化碳有毒有害气体灾变时用于个人呼吸防护的安全用具。1、自救器管理职责范围:(1) 供应部负责购置供应(2) 通风部负责业务指导(3) 安监部负责发放及监督检查2、自救器的进货、验收:(1)只有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生产的自救器,方准进货使用。(2)购进自救器,必须有煤安标志、检验合格证,单位有生产许可证。(3)购自救器,入库或使126、用前必须经通风部、供应部、安监部三个单位安排专人对外观(名牌是否牢固、出厂日期和标准的永久性字迹是否清晰)、气密性和称重进行抽检验收,抽检率不少于10%,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供应部要及时与厂家联系退货。(4)自救器使用方法培训:i.新工人入矿后,在培训期间,由安监部负责进行自救器(使用教练自救器)基本知识、使用知识与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携带;否则不准下井。ii.对已培训过的井下人员在更换资格时,作为一项内容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并且队组由主管技术员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个人自救器(教练自救器)常识的培训。iii.非井下及来矿参观人员下井前由陪同人员负责同安监部联系,127、由安监部负责安排专人在井口等候进行使用自救器的示范培训。iv.安监部必须备有教练用自救器,以供非井下入井人员示范、培训使用。(2) 自救器的管理自救器由安监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自救器的保管、维护、检查、收发,具体要求如下:i.自求器每天要求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抽查率不少20%,每月进行一次普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称重和气密性检查。外观检查要检查封条、皮套、外壳。ii.新进自救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气密性和称重检查,做好记录。iii.抽查和普查中发现损坏和失效,要落实责任,并及时更换。iv.自救器库存五年,正常使用三年;存放期按3/5折算使用,到期的报废处理。报废时由安监部提出报废意见经通风部和分管领128、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安监部不得私自处理。v.安监部建立健全自救器各种管理台帐,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开启原因、使用效果等,对过期自救器要及时注销更换。vi. 库存自救器应避免在日光直射或其它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并不得和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同一庫房内,严禁同充灯水放在一起。库房必须通风良好,整洁干燥,不得有腐蚀气体或蒸汽。vii.教练自救器,由供应部购置,安监部安排人员负责保管、消毒(使用时)。(3) 自救器管理人员的规定:i.自救器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执行维修检查制度,并保持自救器干净、干燥、存放有序。ii.随时检查自救器的使用和交还情况,发现损坏应及时登记129、更换。iii.对自救器使用使用情况应帐目清楚、帐目对口,做到帐物相符。iv.订出的报废、订货计划要及时报通风部批准后执行,保证自救器的正常使用。iv.自救器管理人员不准在没有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借给非下井人员或外单位自救器。v.安监部每月25日要将全矿自救器使用情况(在册使用数、丢损数及丢损人员名单)报通风部。3、自救器发放及携带人员规定:(1)自救器发放由机电队矿灯发放人员同灯一起发放,保证一盏矿灯一台自救器,自救器使用每日一人次。(2)发放人员对发放和交还的自救器要检查皮套、封条、外壳。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送自救器管理组进行更换,不得将坏自救器发放使用;收回交还的自救器发130、现损坏必须查明原因以及使用者姓名,并登记上报。(3)携带人员入井前要与发放人员一起进行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伤的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上井后同矿灯一起交还。(4)平时不准扳动自救器的开启扳手或随意将自救器打开,只有在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等事故时,才允许使用自救器。(5)携带人员必须熟悉自救器的构造、性能,正确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佩带时必须沉着、敏捷,严格按培训要求操作。(6)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在使用中发现有发热现象要忍耐短暂的不舒适感,行走时不要惊慌,呼吸要均匀,严防碰掉鼻夹,在未到安全地点前严禁取下鼻夹和口具。(7)携带中要避免碰撞,严禁敲击或当坐垫,更不准无故开封或损坏自救器。第131、二节 光学瓦检仪管理1、光学瓦检仪管理职责范围:(1)供应部负责购置供应。(2)通风部负责业务指导。(3)通风队负责日常管理。2、仪器的进货、验收:(1)只有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生产的瓦检仪,方准进货使用。(2)新购的瓦检仪,必须有煤安标志、检验合格证、单位生产许可证和防爆证书。(3)新购瓦检器,入库前,必须经通防部、供应部、两个单位安排专人验收,抽查率不小于10%;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供应部及时同厂家联系退货。3、光学瓦检仪的发放:(1)仪器出库上架前,做好台帐登记。(2)仪器发放由通风队发放工统一发放。(3)收发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不得随意变动。(4)收发人员收发仪器132、时,要检查仪器外观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送仪器维修室进行修理,严禁不完好仪器下井,对交回的仪器也要进行外观完好检查,不完好或损坏的落实责任,做好记录,及时送仪器维修室修理。4、光学瓦检仪的使用:(1)仪器使用者必须固定专人使用,持专用牌领取使用,班后按时交还,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下井前,使用者对仪器进行检查,不合格仪器不得下井。(3)必须爱护仪器要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放,不得拆卸、摔碰仪器,更不得无故损坏或丢失。(4)光学瓦检仪的各种记录、管理台帐要齐全,字迹工整,填写及时。(5)每月26日通风队将光学瓦检仪的使用情况上报通风部。(6)通风部每月对光学瓦检仪进行一次抽查,抽检率133、不得低于10%。(7)通风部、安监部负责对光学瓦检仪的使用进行现场抽查。5、仪器维修、校正(1)仪器维修、校正工作由通风队负责。(2)要建立仪器使用、维修、校正及报废台帐,记录使用人员姓名,使用日期、故障和维修、校正、报废等情况。(3)每天对光学瓦检仪进行电路、气路、药品的检查,至少每七天换一次药品,每15天换一次电池,(有明显缺电现象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校正。第三节 便携式瓦检仪管理1、便携式瓦检仪管理职责范围:(1)供应部负责购置供应。(2)通风部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2、便携式瓦检仪的进货、验收:(1)通风部根据仪器使用情况提前上报计划,按通风部推荐的厂家(有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有资134、质的单位)填写,经通风部批准后报供应部,供应部按计划购置供应。(2)新购置的便携式瓦检仪,必须有煤安标志、检验合格证、单位生产许可证和防爆证书,通风部要建档管理。(3)新购便携式瓦检仪,入库前,必须由通风部、供应部二个部门安排专人组织验收,抽查率不小于10%;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供应部及时同厂家联系退货。入库后,通风部要上帐管理。3、便携式瓦检仪的发放:(1)仪器出库上架前,做好台帐登记。(2)仪器发放由通风队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工统一发放,建立使用、维修、检验、报废台帐和发放记录台帐,保持帐、卡、物、人的四位一体。(3)收发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不得随意变动。(4)发放人员只对持牌135、人员和有关矿、部室领导发放,没有通风部领导签字不准私自外借。(5)收发人员发放仪器时,必须保证所发仪器电压值符合要求,同时检查仪器外观完好情况及仪器显示值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送仪器维修室进行修理,严禁不完好仪器下井,对交回的仪器也要进行外观的完好检查,不完好或损坏的落实责任,做好记录,及时送仪器维修室修理,并认真做好记录。(6)仪器收发人员要及时清理收回的仪器外表上的煤尘,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7)仪器收发人员负责当班仪器的充电,每1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每台仪器的充电情况,并及时做好充电记录。4、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相关“措施”要求需配备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由本单位出136、具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经通风部审批后负责配备。(2)仪器使用者必须持专用牌领取使用,班后按时交还,使用时严格按产品标识进行操作,严禁乱按仪器按钮或拆开仪器。(3)使用者领用仪器时,必须检查仪器的外观完好情况。(4)使用人员在进入作业地点前将仪器打开,一是保证使用时间,二是对自己作业地点范围内的瓦斯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无故停机。(5)便携式瓦检仪不得带入盲巷、火区含有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的地点使用。(6)使用人员不得将仪器转借给他人使用。(7)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仪器有异常现象(仪器允许误差:0-1%为0.1;12%,为0.2%;03%为0.3%),下班后交还时要137、向仪器发放人员反映故障情况以便及时处理。(8)必须爱护仪器,要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放,不得拆卸、摔碰仪器,更不得无故损坏或丢失。5、仪器维修、校正(1)仪器维修、校正工作由通风队负责。(2)要建立仪器使用、维修、校验及报废台帐,记录使用人员姓名,使用日期、故障和维修、校验、报废等情况。(3)每天下井前用1%标准气校验仪器的示值、并及时做好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检定。6、便携式瓦检仪的管理规定(1)便携式瓦检仪的各种记录、管理台帐要齐全,字迹工整,填写及时。(2)每月26日前信息中心将当月全矿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情况上报通风部。(3)通风部每月对便携式瓦检仪进行一次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10%。(4)通138、风部、安监部负责对便携式瓦检仪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第四节 便携式测氧仪管理1、便携式测氧仪管理职责范围:(1)供应部负责购置供应。(2)通风部负责业务指导。(3)通风队负责日常管理。2、仪器的进货、验收:(1)通风部根据仪器使用情况提前上报计划,按通风部推荐的厂家(有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有资质的单位)填写,经通风部批准后报供应部,供应部按计划购置供应。(2)新购置的便携式测氧仪,必须有煤安标志、检验合格证、单位生产许可证和防爆证书,通风部要建档管理。(3)新购便携式测氧仪,入库前,必须由通风部、供应部、通风队三个部门安排专人组织验收,抽查率不不于10%;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供应部及时同厂家联系退139、货。入库后,通风部要上帐管理。3、测氧仪的发放:(1)仪器出库上架前,做好台帐登记。(2)仪器发放由通防部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建立使用、维修、检验、报废和发放记录台帐,保持帐、卡、物、人的四位一体。(3)收发人员要经过专人培训,持证上岗,不得随意变动。(4)发放人员只对持牌人员、有关矿、部室领导和通风工程技术人同发放,没有通风部和通风队领导签字不准私自外借。(5)收发人员发放仪器时,必须保证所发仪器符合要求,同时检查仪器外观完好情况及仪器显示值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送仪器维修室进行修理,严禁不完好仪器下井,对交回的仪器也要进行外观的完好检查,不完好或损坏的落实责任,做好记录,及时140、送仪器维修室修理,并认真做好记录。(6)仪器收发人员要及时清理收回的仪器外表上的煤尘,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7)仪器收发人员负责当班仪器的充电,每1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每台仪器的充电情况,并及时做好充电记录。4、便携式测氧仪的使用:(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相关“措施”要求需配备便携式测氧仪的人员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经通风部审批后由通风队负责配备。(2)仪器使用者必须持专用牌领取使用,班后按时交还,使用时严格按产品标识进行操作,严禁乱按仪器按钮或拆开仪器。(3)使用者领用仪器时,必须检查仪器的外观完好情况。(4)使用人员在进入作业地点前将仪器打开,一是保证使用时间,二是对自己作141、业地点范围内的氧气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无故停机。(5)使用人员不得将仪器转借给他人使用。(6)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仪器有异常现象,下班后交还时要向仪器发放人员反映故障情况以便及时处理。(7)必须爱护仪器,要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放,不得拆卸、摔碰仪器,更不得无故损坏或丢失。5、仪器维修、校正(1)仪器维修、校正工作由通风部负责。(2)要建立仪器使用、维修、校验及报废台帐,记录使用人员姓名,使用日期、故障和维修、校验、报废等情况。(3)每天下井前用井上新鲜空气校验仪器的示值、报警点,并及时做好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检定。6、便携式测氧仪的管理规定(1)便携式测氧仪的各种记录142、管理台帐要齐全,字迹工整,填写及时。(2)每月26日前通风队将当月全矿便携式测氧仪的使用情况上报通风部。(3)通风部每月对便携式测氧仪进行一次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10%。(4)通风部、安监部负责对便携式测氧仪使用的进行现场抽查。第五节 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管理1、便携式一氧化碳仪管理职责范围:(1)供应部部负责购置供应。(2)通风部负责业务指导。(3)通风队负责日常管理。2、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的进货、验收:(1)通风部根据仪器使用情况提前上报计划,按通风部推荐的厂家(有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有资质的单位)填写,经通风部批准后报供应部,供应部按计划购置供应。(2)新购置的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必须有煤143、安标志、检验合格证、单位生产许可证和防爆证书,通风部要建档管理。(3)新购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入库前,必须由通风部、供应部、通风队三个部门安排专人组织验收,抽查率不不于10%;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供应部及时同厂家联系退货。入库后,通风队要上帐管理。3、便携式一氧化碳的发放:(1)仪器出库上架前,做好台帐登记。(2)仪器发放由通风队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工统一发放,建立使用、维修、检验、报废和发放记录台帐,保持帐、卡、物、人的四位一体。(3)收发人员要经过专人培训,持证上岗,不得随意变动。(4)发放人员只对持牌人员、有关矿、部室领导和通风工程技术人同发放,没有通风部和通风队领导签字不准私自外借。144、(5)收发人员发放仪器时,必须保证所发仪器符合要求,同时检查仪器外观完好情况及仪器显示值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送仪器维修室进行修理,严禁不完好仪器下井,对交回的仪器也要进行外观的完好检查,不完好或损坏的落实责任,做好记录,及时送仪器维修室修理,并认真做好记录。(6)仪器收发人员要及时清理收回的仪器外表上的煤尘,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7)仪器收发人员负责当班仪器的充电,每1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每台仪器的充电情况,并及时做好充电记录。4、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的使用:(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相关“措施”要求需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的人员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经通风部审批后由通风队负145、责配备。(2)仪器使用者必须持专用牌领取使用,班后按时交还,使用时严格按产品标识进行操作,严禁乱按仪器按钮或拆开仪器。(3)使用者领用仪器时,必须检查仪器的外观完好情况。(4)使用人员在进入作业地点前将仪器打开,一是保证使用时间,二是对自己作业地点范围内的一氧化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无故停机。(5)使用人员不得将仪器转借给他人使用。(6)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仪器有异常现象,下班后交还时要向仪器发放人员反映故障情况以便及时处理。(7)必须爱护仪器,要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放,不得拆卸、摔碰仪器,更不得无故损坏或丢失。5、仪器维修、校正(1)仪器维修、校正工作由通风队负责146、。(2)要建立仪器使用、维修、校验及报废台帐,记录使用人员姓名,使用日期、故障和维修、校验、报废等情况。(3)按规定时间用标准气校验仪器的示值、报警点,并及时做好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检定。6、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的管理规定(1)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的各种记录、管理台帐要齐全,字迹工整,填写及时。(2)每月26日前通风队将当月全矿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的使用情况上报通风部。(3)通风部每月对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进行一次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10%。(4)通风部、安监部负责对便携式一氧化碳仪器使用的进行现场抽查。第六节 瓦斯报警断电仪管理1、瓦斯报警断电仪的安装、维修、校正及回收工作均由自动化部负责。2、瓦斯报147、警断电仪的安装使用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在安装过程中通风部要积极主动向有关单位联系,各使用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安装完毕后由通风部和使用单位到现场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负责管理。4、通风部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校正,挂牌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5、通风部对瓦斯报警断电仪,要根据生产需要及时安装,及时回收,并按照有关机电管理规定,保证整机的防爆完好。6、各使用单位负责整机的安全运转,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将探头、声光箱、电缆等损坏,并根据生产进展情况及时移动探头。7、安监部要建立安全运转台帐,各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监护,班班向安监部汇报。8、未经通风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将接点断开或148、损坏。9、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整机的防爆完好等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第四章 各工种管理制度第一节 洒水灭尘工管理制度1、洒水灭尘工负责安装维护防尘管路、防尘设施进行防尘、灭尘。2、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3、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如下: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支架间喷雾,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炮采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在放炮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4、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戴口罩、防护眼镜和橡皮手套等进行149、工作;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冲刷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使用刷白冲刷机工作时,则无须停电;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5、洒水灭尘或刷白巷道前,先检查工作地点支架、顶帮等,如有隐患应首先进行处理,并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和风筒。6、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第二节 通风设施工管理制度一、密闭施工1、密闭施工包括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2、装运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150、能超过矿车的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3、料车入井前必须与矿井调度室及有关单位联系,运送时要严格遵照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4、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护套,材料应捆扎牢固,并要防止触碰架空线。5、井下装卸笨重材料时要互相照应,材料堆放要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6、人力运料过煤眼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7、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规格、要求了解清楚,并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要求,做到安全施工。8、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9、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151、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方可施工。10、必须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m内的支护、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由一人处理、一人监护,处理不完必须及时打上临时支护。11、拆除密闭地点支护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槽钢托住,再拆锚网,不准空顶作业。12、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矸等物要及时运走,施工完要将巷道清理干净。(2)掏槽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见实帮实底。(3)砌碹巷道密闭要拆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二、永久密闭施工操作1、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既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2、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上下压152、碴不小于1/4,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沙浆要饱满,灰缝要均匀一致;干砖要浸湿;墙心逐层用沙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3、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充高分子不燃性材料(必须经公司批准)的密闭,且应随砌随填,层层捣实。4、砌墙到中下部时要预留反水孔,或安装反水管路。5、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需要注浆时要留注浆孔),铁管孔口应深入密闭墙内1m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0.2m,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要关闭。6、密闭封顶要与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锚网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后再掏槽砌墙。7、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包边抹,其宽度不少于0.15m,要求抹平,打光压实。三、临时密闭施工153、操作1、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240mm,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2、施工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压茬宽度不少于15mm,在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在板闭上、沿口及沿口周围用黄泥材料封堵,保证其严密不漏风。3、施工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先在巷道中间及两边各打一根木柱,打柱时一人扶柱,一人打柱。柱打好后由上而下钉木板,木板头要与巷道周边接实。墙内有水时,必须预先埋下一根U型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装出水阀门。木板154、闭与巷道顶帮之间的缝隙要用风筒布填实,然后在其表面用黄泥材料封堵,喷涂要均匀、密实。四、密闭施工中的注意事项1、掏槽只能用大锤、铁锹、风镐施工,不准采用放炮方法。2、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配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3、砌墙高度超过2m时,要搭高空作业平台,保证安全牢靠。4、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做到密闭前5m无杂物且支护完好,在距巷道岔口12m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五、风门施工(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装运材料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与施工密闭时的相同。2、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破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3、墙垛四155、周要掏槽,其深度必须符合措施要求。(二)永久风门施工操作1、立门框时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当墙砌到一定高度时开始立门框。立框前应按木工在门框上的标记,先在地上组合配套,发现变形应提前修整。立框时必须用水平仪将门框找好水平,两边吊线将门框角度确定好,然后拉对角线检查门框是否歪扭,角度、水平、间距确定好后,用拉杆将门框的各部固定,保证砌墙时门框不变形。2、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前,必须先砌反水池;砌墙时应按永久密闭施工操作要求施工;两边墙施工要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内。3、若需要在风门墙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电缆孔。4、风门墙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沙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156、泥沙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5、安装门轴时,应将做好的门轴带螺丝的一端安到门框上,并打正固定牢。6、安装门扇时,应将门带上的圆孔套入门框的轴上,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7、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设 U型导水管,确保严密不漏风;电缆孔应用水泥封堵严实。8、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行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三)临时木板风门安设操作1、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2、门框固定后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0mm,顶帮及下帮要压边157、并接触槽内实茬。3、木板钉齐后要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在上面钉风筒布,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4、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四)调节风窗安装操作1、密闭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2、当密闭、风门墙砌筑到预留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内。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3、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五)风门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在架线巷道中设风门及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再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158、设好临时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施工完毕后即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2、在运输巷道中设风门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3、每个风门施工完毕后,其前后5m内的支架要保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通畅。六、测风站施工(一)施工前准备工作1、测风站选点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施工地点的巷道高度超过2m时,要搭脚手架,做到安全施工。(二)施工操作1、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巷帮凸凹变化大时,应首先用喷浆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再用和匀的细黄沙掺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残麻刀将巷道顶、帮平补;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m。2、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159、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m。3、测风站施工完毕后,站内必须设测风牌板。4、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10m内的杂物,保持巷道清洁畅通。5、在电缆巷道中施工时,要事先制定专门的停送电安全措施,并按措施施工。第三节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CO2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3、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瓦斯检查班报、牌板及有关报表。4、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立即停止瓦斯160、超限区域的作业或撤出作业人员并向矿调度及通风部汇报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5、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瓦斯检查员应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探杖、胶皮管、温度计、检查手册(巡回图表)、记录工具,一氧化碳检定器等必须物品。2、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电压、零点及外观等。3、使用光干涉瓦斯检测仪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基线对零。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瓦斯浓度。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161、述方法测出瓦斯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瓦斯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4、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按潞安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四章第二节瓦斯检查及通风部瓦斯检查点设置规定执行。三、操作中的注意事项1、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使用探杖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巷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2、携带162、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3、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区切断电源。第四节 测风员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照规程要求至少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 2、按规程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计算全矿井及各分区的风量,为合理分配调节风量提供准确的数据。 3、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检查,掌握矿井漏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测风员按照要求填写各种测风报表并对报表进行研究分析,按旬报矿总工程师按月报公司通风负责人。 5、有计划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检查与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大的区域采取相应措施。 6、测风地点必须选择在巷道断面均匀一致,前后5米无任何障碍物、拐弯、并不得有起伏不平、空顶空帮、淋水现象的安全地点。 7、测风员必须严格按照测风员操作规程的相关步骤操作风表测风,计算风量。 8、测风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定期进行检验。 - 108 -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2.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3.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4. 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5.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6. 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表格(24页).pdf
  7.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8.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9.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0.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1.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2. 工程变形测量之基坑监测培训课件(155页).ppt
  13. 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操作指引方案.pdf
  14. 新规下的户型增值秘籍.ppt(22页)
  15.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6.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7.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8.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9.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20. 重庆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64页).doc
  21.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22.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3.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4.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5.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6.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7.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8.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9.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0.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
  11. 川主寺城镇风貌整治景观规划设计方案(60页).pdf
  12. 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24页).doc
  13. 新疆风电十三间房二期工程49.5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239页).pdf
  14.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5.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6.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7.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8.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9. 地铁深基坑及钢筋笼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98页】.doc
  20.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1.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2.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3.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5.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6.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7.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9.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0.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1. 存储器基地项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临时用水施工方案(40页).docx
  12. 铁路客运枢纽项目站前框构中桥工程路基注浆加固专项施工方案(19页).doc
  13.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4.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5.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6.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7.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8.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9.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2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1.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