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审计监察制度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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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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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J/M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审计监察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了使公司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核实公司各子公司、各专业市场生产经营绩效并促进其提高经济效益,造就一支既有独立创造性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干部与员工队伍,防止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杜绝贪污、受贿、侵占公司利益和其他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 审计监察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审计监察部,统一管理公司的审计监察工作。审计监察部由专职审计监察人员和兼职人员组成。专职人员有经理、监察员;兼职人员由办公室、财务部、企管部、人力资源部和投资策划部的经理(主任)担任。财务总监在审计监察部兼2、任审计师职务,履行审计师的职责,专门负责财务审计。审计监察部经理负责主持审计监察的日常管理工作,向董事会全面负责。审计监察部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专业市场实施财务审计和行政监察,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不受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的干扰。1.3 审计监察方式:审计监察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审计监察实现董事会对下属经营单位与全体员工的监督,使公司及其各部门、各子公司、各专业市场的行为和每个员工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方针、政策、经营策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企业文化规范。公司各级机构的负责人不仅是本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同时也是本单位审计监察的责任人,在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中,负责对本单3、位下属机构以及员工实施控制,同时向总经理和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于出现的异常行为,其上级领导均应承担管理不善的领导责任。审计监察人员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和调查,并接受投诉,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一方面,符合条件的要立案调查,按公司相关制度和审计监察处罚条例进行处理,另一方面,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以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质量(包括制度规定),使公司的管理不断改进,不断完善。2. 适用范围: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CJ/M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违犯制度和纪律,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均可按照本4、制度的规定处理。3. 术语和定义:审计:是对反映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帐表、计划、预算、方案、实物等进行检查、核对、核算、验证、确认其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的综合性行为或活动。监察:是对法规、政令、指示、制度、规范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的行政检察、监督,并作出处理以消除其影响的综合性行为或活动。4. 审计监察内容及要求:4.1 审计监察的工作内容: 审核公司签订的内、外经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审计公司各种计划、预算、决算方案。包括经营计划、费用预算、活动方案、策划方案、工程概预决算等。4.1.3 对各专业市场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包括:a) 抽查市场各档口(仓库)租金价格的执行情况;b)5、 抽查临时档口(摊位)出租的数量、价格;c) 抽查核对档口(摊位)价格优惠的依据和真实性;d) 抽查出租率,包括临时出租档口(仓库)、新租档口(仓库)、退租档口(仓库)、停租档口(仓库)的情况;e) 核对租费开票与收款总额,收款与交款情况,核对收租率;f) 核对水电费的开支与收入、市场自控费用的使用、其他重要开支的票据、财务开支标准的执行和其他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g) 现金和其他实物资产的账实相符情况。 公司所有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包括对离任者的政绩、财务状况、个人收入、交接手续等进行审计核查。4.1.5 抽查、监督各专业市场管理工作。主要有:a) 市场的现场管理状况。包括秩序、市场管6、理人员在岗情况、有无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和市场整体形象;b) 市场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火灾隐患、消防设施、员工防火意识、日常消防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市场防盗工作情况等;c) 市场服务工作。包括有无侵占档主利益和重要财物、私自降低租费标准、吃拿档主回扣、隐瞒截留租费收入和其它收入及向档主借款,借物不还或赊购不结等现象CJ/M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以及是否及时化解档主与档主、档主与顾客、顾客与顾客、档主顾客与市场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妥善解决处理突发事件,保持市场的安全与有序,有无因疏导处理不当激化矛盾的事件等;d) 市场员工的管理工作。7、包括对员工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协调与关心,有无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分配的现象,有无奖罚不分的现象;4.1.6 检查、监督目标管理小组对各专业市场和各职能部门的考核检查是否到位,是否“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徇私、不偏袒。4.1.7 检查、监督各专业市场和各职能部门对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4.1.8 检查、监督公司所有员工的道德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4.1.9 接受和处理员工的上访与员工、顾客及其社会各界的投诉。对于重大案件由审计监察部负责组成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要求司法机关)参加的专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立案侦察和审理。48、.1.10 接受公司内部员工关于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审计监察的咨询。4.2 内部审计工作项目:4.2.1 账务稽核。包括对下列事项的稽查或审核:a) 各项支出凭证的审核事项;b) 各项收入账项的审核事项;c) 各项折旧及摊提费用的审核事项;d) 应收租金、应付费用及其他往来账项的审核事项;e) 物料、易耗品、工具等采购与供应环节中发生的帐项和票据的审核事项;f) 已租、未租档口(摊位)数量及价格的审核事项;4.2.2 财务稽核。包括对下列事项的稽查或审核:a) 有关财产的购置或处理的审核事项;b) 有关物料购置比价、工程造价比价的监督审核事项;c) 有关对外订立财物及财产工程的购销、转让9、发包合同契约的审核;d) 财务机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往来账的实地抽查的事项;e) 有关财产及物料、存货的抽查事项;f) 其他与财务稽查有关的事项;4.2.3 业务稽核。包括对下列事项的稽查或审核:CJ/M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a) 各专业市场招租、收租工作的审核事项;b) 各部门各下属机构和专业市场对外洽谈、联络、合作、委托等工作中的审核事项;c)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或者每个个人的工作是否依照规定进行的审核事项;d) 各项会议决定办理事项的追踪事项;e) 其他与业务稽查有关的事项。4.3 行政监察工作项目:4.3.1 法令、制度监察。包括国家法10、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察监督:a) 公司及其各下属机构对国家政策、政府和上级行政机关政令的贯彻落实事项;b) 公司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的检察事项;c) 各部门、各专业市场对公司决议、决定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察事项;d) 投资方案的可行性检察事项;e) 各专业市场各部门乃至公司总部经营活动审批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检察事项;f) 公司所有员工执行和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检察事项等。 工作方法、作风监察。包括对下列事项的检察监督:a) 领导是否深入现场、亲临指挥指导各专业市场领导是否经常访问档主,起码与30%的老档主、大戶交朋友,为他们排优解难。b) 各级领导是否身先士卒、带头11、冲向危险环境的第一线;c) 下级对上级的命令、指示是否及时不折不扣执行;d) 各级领导或管理干部对待员工或顾客是否存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致使问题复杂化、矛盾被激化;e) 各级领导或管理干部是否未完全履行职责或不作为;f) 各级领导或管理干部是否坚持原则、爱憎分明、处事公正无私、敢于向违犯纪律、坏人坏事或恶势力作斗争等。4.3.3 企业文化、个人行为监察。包括对下列事项的监督:a)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是否一贯保持和传播CJ企业的宗旨、精神、经营策略、价值观等文化导向;b) 公司员工是否贯彻和保持公司统一的行为规范和文化理念(包括对外展示的综合形象);c) 员工是否在必要时为维护和保卫公司的形象和利12、益挺身而出等。4.3.4 投诉案件的监察处理。包括对投诉案件的调查、调解和处理惩罚。投诉是指:CJ/M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a) 员工的投诉;b) 顾客的投诉;c) 外界群众的投诉;d) 上级行业行政机关和地方政府机构发出的检查报告或责令通知;e) 舆论或媒介披露和暴光的属于我方责任的事项等。4.4 审计监察工作要求: 审计监察部每月向董事长作简要工作汇报,每季作综合工作汇报,工作汇报的内容为:审计监察工作综合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工作汇报的内容应通报总经理。4.4.2 审计监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原则上审计监察部每13、季度对部门和下属经营单位(包括专业市场)负责人的工作组织进行一次考察;对人事异动引起的离任经营管理者进行全面的离任审计;参与公司经营目标管理考核和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时对发现的问题审计监察;平时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抽查;公司下属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中重大行为按审核程序经审计监察部审核;对行政违纪事件,则随发现随调查处理。对于每一案件和每次审计监察,审计监察部要通报全公司。4.4.3 公司所有人员对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的人和事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审计监察部反映情况和举报,任何人对举报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对举报的问题经查属实,挽回公司损失者,按挽回损失大小,给予举14、报人适当奖励。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经查不实者,属于善意的或掌握事实不清的则举报人受保护不予追究责任,属于恶意的或有其它图谋的则视为诬告,追究相应责任;4.4.4 审计监察部对投诉举报的违纪违法事件,必须抓紧时间调查处理,弄清事实真相,分清责任,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处理并整改。最终结论和结果由审计监察部向董事长汇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和个人。4.4.5 各级领导和员工有义务配合审计监察部调查违纪事实,知情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包庇和袒护。对有意包庇和隐瞒事实真相者,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5. 审计监察部的权利和义务:5.1 审计监察部的权利: 直接向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开展工15、作,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扰和阻挠; 对公司范围内的一切违规违纪事件有权展开调查;5.1.3 有权调阅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往来帐目;CJ/M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有权调阅公司任何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证件; 有权要求公司内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提供真实情况,协助办案; 有权对公司的各种考核,进行监督并向董事长报告有关事宜; 有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和公司内的违纪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采取必要措施终止正在发生影响的不良行为。5.2 审计监察部的义务: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使公司经营正常运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受侵犯; 有义务接受16、公司各部门的求助,对某些问题调查并作出结论; 有义务接受群众和外部各界的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有义务将调查报告、审计报告、审查结论等结案情况向需要知悉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或反馈; 有义务跟踪处理结果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有义务向公司员工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咨询; 有义务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作好参谋、保驾护航。6. 处分:6.1 处分类别:根据国家规定的行政处分类别,结合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本公司内部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分别为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两种: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撤销职务、开除五个类别,凡涉及经济问题的,行政处分可与经济处罚并罚;不涉及经济问题的事件,一般只给行政处分不再给17、经济处罚。6.1.2 经济处分分为罚款和赔偿损失两个类别。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也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处以赔偿损失的行为一般也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6.2 处分依据:国家的法规、公司的宗旨、政策、方针、决定、决议以及规章制度均为审计监察的工作依据和处分依据。7. 附则:7.1 审计监察工作以及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具体按审计监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7.2 违法违纪案件的具体处分量度按审计监察处罚条例执行。7.3 本制度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7.4 本制度从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审计监察工作实施细则1. 目的:为了正确理解和执行审计18、监察制度,使其真正能够贯彻执行,进而做到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使公司的经营运作和团队建设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作为审计监察制度的配套文件一同执行。本实施细则既是审计监察制度的更详细解释,更是审计监察部进行审计监察工作时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公司董事会和广大员工监督审计监察部工作的依据。2. 应用:凡公司及其下属经营单位的经营运作和行政管理等一切事务中的行为,在适用于审计监察制度处理时,同时也适用于本实施细则。审计监察部在对任何事件或案例实施审计监察时,应当按照审计监察制度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两个文件中任何一个有规定的,都应当执行。注:本实施细则中的“应当”一词,在没19、有特殊说明时,均应理解为“必须要”。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经定义,成为本实施细则的术语,不应有其它理解和解释:审计:是对反映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帐表、计划、预算、方案、实物等进行检查、核对、核算、验证、确认其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的综合性行为或活动。监察:是对法规、政令、指示、制度、规范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的行政检察、监督,并作出处理以消除其影响的综合性行为或活动。投诉:下属单位或群众(包括员工、顾客和外界群众)对公司及其下属经营单位的某些行为,或者对公司员工的某些工作行为不满,而这些行为明显是违背有关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行业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并且给受害人造成损20、失或不便,要求讨个公道时向有关部门的诉求活动。4. 审计监察日常工作:4.1专业市场: 在本市场日常管理和业务运作过程中,应当按照审计监察制度4.1、4.2、4.3条款规定的项目、内容及要求和本细则的规定,对内部发生的业务活动和员工行为进行审计监察,确保各项活动和所有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专业市场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忠于公司、忠于职守,不折不扣地按照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明文颁布的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对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异常事件和案件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4.1.3 对于在日常检查考核专业市场工21、作时发现的和下面汇报反映上来的事件和案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属于一般性的事件或案件,在职权范围内又能处理的,单位应当在事发后七十二小时内处理,并作出结论,消除影响。同时按改进控制程序进行整改。无权处理或处理不了的,应当在弄清事实的当天向审计监察部书面报告,同时向总部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属于严重性问题,如事件或案件的影响面扩大到档主、顾客、甚至本市场本单位以外的,专业市场或下属经营单位在获知并作初步调查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报告审计监察部,同时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属于违犯财经制度和纪律的案件,如贪污、挪用公款、盗窃、受贿、吃回扣、私自降低租金等,不论涉及金额多少,一律向审计监22、察部和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汇报。4.1.4 对于档主、顾客投诉的问题,必须引起专业市场和下属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属于小范围内一般性问题,各单位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解决,并将解决结果答复投诉者,同时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属于其它严重问题的案件,按照前款规定向审计监察部书面报告,同时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其余规定同前款。4.1.5 对于本条前几款所述任何事件或案件,若涉及本单位部门级以上(如专业市场部长以上)的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必须向审计监察部书面报告,同时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4.2 公司职能部门:4.2.1 同的规定。4.2.2 同的规定。4.2.3 职能部门在对公司下属经营单位或平级职能部门23、进行归口管理(检查、考核、考察等)和业务指导时,同时应当以审计师、监察员应具有的敏感性和责任心看待所发现的问题,追根刨底,把事情搞清楚。若当时无法弄清事实真相的应当记录下来,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另外组织人员进行核查。若本能搞清的而没有搞清,或者没有记录没有汇报,按隐瞒不报论处,严重的按不作为论处。4.2.4 职能部门对于发现的问题事实,或问题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展开调查研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作相应处置。属于一般性异常或违规事件,未带来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失,或虽有经济损失但未超过三百元,虽有形象损失但影响面只限在事发单位的,应24、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审计监察部备案。同时报告分管副总经理,责成责任单位按照改进控制程序进行整改。属于违法犯纪、严重违规,或涉及金额超过三百元,影响很大的案件,应当在获知事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同时书面报告审计监察部。4.2.5 对于本部门的内部违规事件或案件,可参照前款规定处理,但责任涉及主管及其以上人员,或涉及金额不论多少的经济的,均应当报告审计监察部处理,本部门不能自行处理。4.2.6 凡是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或业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其责任涉及到总部主管级或专业市场副经理级(含)以上的管理人员,或者经济类案件,不论涉及金额多少,均应报告审计监察部处理,职能部门不能处理。425、.3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4.3.1 高层管理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策观念和自我约束力,带头正确理解并执行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并且应当把这种观念和思想贯穿在自己的整个管理过程中,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4.3.2 高层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在管理企业的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洞察力,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与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堵死一切漏洞,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和发展。4.3.3 高层管理人员通过自己监督检查或听取下属汇报发现异常问题,应当分别对待。对于尚未构成重大案件的问题,利用行政管理渠道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置或责令相关部门处置,高层管理人员之26、间相互沟通;对于重大问题,应当移交审计监察部立案审理。4.3.4 凡是案情涉及职能部门主管(专业市场副经理)级及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涉及金额超过三百元的案件,应当按程序交由审计监察部处理,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下属经营单位协同办理。4.3.5 凡是处理过的问题,需要改进的,高层管理人员均应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照改进控制程序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验证改进效果。4.4 审计监察部:4.4.1 审计监察部是公司审计监察工作归口管理的专职部门,应当随时保持对公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司股东权益和经营者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和警惕性,通过审计监察手段和赋予的权限,27、把一切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消灭在未发阶段,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审理处置,挽回公司和受害者的损失,消除影响。4.4.2 审计监察部设立一部专线电话,在公司范围内向员工和顾客及其社会群众公布电话号码,接受投诉。审计监察部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电话后,应当详细记录,在四小时内报告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视情节的轻重缓急决定是否需要,开展下一步工作。投诉电话记录应当记载的信息至少有:a) 投诉时间;b) 投诉人姓名;c) 被投诉人单位名称或姓名;d) 投诉事由;e) 发生时间;f) 电话记录人姓名等。4.4.3 审计监察部在各个专业市场及公司的窗口单位分设若干个意见箱,供员工、群众和顾客投递投诉意见和合理化建28、议。意见箱的钥匙由审计监察部经理或授权人掌管,保证每周开箱一次。对各种意见和建议由审计监察部经理负责进行整理并处理。4.4.4 审计监察部应当每月不定期地到每个下属经营单位和专业市场两次,深入基层与干部职工交谈、沟通、了解情况和调查研究,并对财务帐表和相关经营运行工作记录进行抽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或问题苗头应当详细记录,其内容参照前款电话记录。发现问题后应在八小时内报告经理。4.4.5 审计监察部检查监督目标管理小组对各专业市场和各职能部门的考核检查是否到位,是否公平、公开、公正地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偏私、不偏袒。4.4.6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审计监察部经理应当对照相关制度和本29、细则的规定,决定处理方式。需要立案的,应当根据本细则第六章及其后的规定办理;不够条件立案的,应当与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沟通,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或协同处理,但处理程序和办法必须符合其它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4.4.7 审计监察部应当按照公司的一贯政策、方针和制度规定,在颁布或实施前参与审核、审计下列报告、文件和报表,并签名:a) 公司各类制度、规范、标准、程序等文件;b) 投资方案包括投资策划方案和融资方案;c) 公司及其下属经营单位、专业市场经营计划、成本费用预算;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d) 工程预算(概算)、决算方案;e) 招标书、广告推广策划30、方案;f) 工程承包委托协议书、合同书;g) 公司各种内外部经济合同、契约;h) 奖金分配发放方案;i) 员工工资核定结果和调整方案;j) 经营目标管理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等。5. 审计监察具体事项及方式:5.1 战略和投资稽查:5.1.1 关于公司中、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对照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现行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基本法,提供与公司长远利益的符合性,与法律法规的相容性等方面的意见。5.1.2 关于公司股权或资产的转让、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方案,应当参照前款参与审议。5.1.3 关于公司制定的融资方案或计划,对照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现行的方针政策以及基本法的思想,参与审议必要性、用途、成本等31、,有不妥的应当提出意见。 关于公司拟定要上的投资项目,对其方案、计划(包括投资的策划方案),应当提供以下方面的意见:a) 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行业政策的要求,是否与所属产业发展方向一致;b)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理性;c) 投资概算和经济效益核算是否正确合理。 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作出的阶段性重大决策,必要时应当核查:a) 决策的主体是否具有决策的权限;b) 决策的过程是否符合决策程序;c) 决策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利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d) 决策的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等。有不符合的,出具书面意见,交由决策者纠正。5.2工程建32、设稽查: 对于工程项目的预算(概算)方案,对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工程预算的规定、公司内部价格,并结合现行市场价格,应当审查下列内容: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a) 执行的价格是否适当;b) 预算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c) 预算结果是否合理等。有不妥之处,应出具书面意见,并由制定部门纠正。 对于建设工程的发包过程,应当按照公司相关文件和制度稽查:a) 招标书是否符合公司的利益和有关规定;b) 招标过程是否符合程序;c) 承包方(建设施工单位)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要求;d) 投标、审标、评标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等。有不符合的,应出具书面意见,由责任单位纠正。若有违规33、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还应当按审计监察处罚条例惩处。 对于工程建设承包或委托合同,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有对公司不利的陈述等。有不符合的,应出具书面意见,并要求合同主办人作出合理且可接受的解释,必要时应修改合同。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决算方案,应当按行业规范和公司规定审查:a) 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b) 工程结算价格是否与预算相符;c) 决算前工程质量是否经过竣工验收,验收是否符合程序且合格;d) 计算的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等。有不能接受的,应出具书面说明,交由责任部门纠正。已经形成事实的,由责任部门负责追回。无法追回或故意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按审计监察处罚条例惩34、处。5.3 行政监察:5.3.1关于审批程序。对于下级单位拟办或已办的非计划临时性活动,上级单位和审计监察部应当稽查:a) 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b) 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文件规定;c) 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要求;d) 审批意见是否正确合理等。如有不能接受的情形,应责成责任单位纠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关于上级指示。对于上级发布的文件和指示,应当对下级稽查: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a) 文件精神是否按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了传达和贯彻执行;b) 精神实质是否理解正确,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要求等。若有不能接受的情形,应责成责任单位限时纠正,对责任者进行35、相应处罚。 关于规章制度。对于公司颁布发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应当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员工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查。包括:a) 是否发放或传达到使用者和使用场所;b) 是否有不执行或未被执行的情况;c) 是否有执行错误的情况;d) 是否有文件被丢失、非自然损坏等管理不善的情况e) 是否按文件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管理文件等。有不正确或不能接受者,可限期整改,并同时给予相应处罚。 关于员工管理。对于各单位的员工管理情况,应当依照公司人力资源和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稽查。包括:a) 员工的出勤情况;b) 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必要的培训(包括意识培训和技能培训);c) 员工的行为和思想道德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d)36、 是否坚持经常开展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工作;e) 员工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关心,是否及时解决了员工的生活困难和思想问题;f) 员工的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得到了纠正和处理,或者向相关部门报告等。以上有不能接受和不符合规定的,应责令责任单位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相应处罚。 关于工作方法和作风。对于管理者,其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应当被监视和监察。包括:a) 方法是否简单粗暴,不善于做细致的说服和解释工作;b) 作风是否拖拉,延误商机,或不能达到要求;c) 工作是否有头无尾,只布置不落实不检查;d) 处理工作和问题是否有系统性和全局性观念;e) 是否以身作则,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f) 是否履行了自己的37、职责,有无不作为等。以上有不符合或不能接受的,可视为不胜任,严重的或故意的行为可视为对公司不忠,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关于对外关系。对于各部门各单位各专业市场与社会各界接触的过程和效果,应当按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稽查。包括:a) 是否越权,是否违犯规定;b) 个人形象和行为是否有损公司形象;c) 是否无形中给对方形成了不良的映象;d) 是否损害和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e) 是否损害和侵犯了对方(档主、顾客、合作人等)的合法权益;f) 是否有吃回扣、贪污、受贿等内幕交易等等。有不符合规定和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严重的38、还应送有关部门处理。 关于企业文化。对公司的各种行为和员工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观、人生观、一言一行、思维方式、行为特征等,对照公司的宗旨、核心价值观进行稽查,审查其是否符合。不符合的,应当即纠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给予相应处罚。5.4 业务稽核: 关于经营计划(包括费用预算)。对于公司和下属各经营单位年初制定的本期经营计划和费用预算,稽查应当包括:a) 计划是否合理且可行;b) 经随后的实施检验,计划是否准确真实等。发现有不可接受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进行必要的纠正,已经形成事实并且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罚。 关于物资采购。对于物资采购过程及结果应当稽查:a) 采购过程是否符合相39、关程序的要求;b) 采购合同是否符合要求;c) 采购价格是否合理、公平;d) 如采购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是否有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e) 采购物入库手续是否齐全等。如有不符合且说不清楚的,应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形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营销(招租)。对于公司、或者下属经营单位、或者专业市场的产品销售和档口、门面招租过程及其结果,应当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稽查。包括:a) 过程中是否有暗箱操作的违法乱纪行为;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b) 价格是否经过核定;c) 合同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且符合规定等。有无法解释或说不清楚,给公司造成损失40、和负面影响的,应当给予相应处罚。形成违法乱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服务。对于各单位为顾客(包括档主)服务的过程,应当对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相关合同的约定进行稽查。包括:a) 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履行了服务职能和公司的承诺;b) 干部和职工是否总是保持为顾客服务的意识;c) 顾客对服务是否满意;d) 是否存在关于服务的投诉等。有不符合规定或未达到要求的,应当责成责任单位限期纠正,并给予相应处罚。因此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从重处罚。 关于安全管理。对于公司及各下属经营单位各专业市场的消防、保卫等安全管理,应当依照公安部门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稽查。包括:a)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安装及管理是否符合规定(41、包括完好状态);b) 消防是否经培训和训练;c) 保安员是否严守岗位;d) 是否安排了巡查员和值班员;e) 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及时处理等。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应责令责任单位限期纠正,对隐患视而不见的,或已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相应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5.5 帐务审计:5.5.1 与支出有关的账项。对于与支出有关的账目、票据、凭证等账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稽查,包括:a) 支出票据是否经审核批准,是否凭白条支出,是否合理;b) 是否建立并保持相关台账;c) 发生的支出票据是否全,是否真实,是否被重复入42、账;d) 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或相关制度的规定;e) 支出超出预算或计划是否得到处理;f) 票据、凭证、分类账目是否保持相符和一致等。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有违犯相关财经制度的应给予相应处罚。能纠正的,在给予处罚的同时应责令责任人予以纠正。 与收入有关的账项。对于与收入有关的账目、凭证和票据等账项,同样应对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稽查,包括:a) 收入账目是否建立了台帐,是否健全,是否保持;b) 收入是否有漏记、错记现象;c) 收入是否按时入账,是否在个人手上滞留;d) 交租款项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价格相符;e) 收入台账、凭证43、票据是否相符和一致;f) 发票、收据是否重复开出等。有违犯相关财经制度的应给予相应处罚。能纠正的,在给予处罚的同时应责令责任人予以纠正。 与折旧、摊提有关的账项。对于与折旧、摊提有关的账项,应对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确定的方法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稽查,包括:a) 折旧、摊提方法(包括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b) 相关账目是否建立并保持;c) 本类账目与其他账目涉及的数据是否相符和一致等。有违犯相关财经制度的应给予相应处罚,并且能纠正的,同时应予以纠正。 与核算有关的账项。对于与核算有关的账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现金、成本、利润等账项,也应对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真实性和合44、规 性审计稽查,包括:a) 是否建立并保持了各类分类账目;b) 应收账款的呆账、坏账、死账准备和评估是否合理;c) 存货的盘点、核算是否准确、真实并符合规定;d) 现金的管理和留存是否符合现金管理制度;e) 成本账目中列支的费用项目是否符合规定;f) 总账与子科目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和一致等。有违犯相关财经制度的应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并且能纠正的同时应予以纠正。注1:以上所说“应给予相应处罚”是指按审计监察处罚条例规定给予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下同。注2:以上所述“应予以纠正”是指按改进控制程序进行的改进活动。下同。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5.6 财务审45、计: 与采购过程有关的财务审计。该类审计稽查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所订立的采购合同以及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重点是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包括:a) 付款额、付款方式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b) 付款的原始凭据是否齐全、一致和真实有效;c) 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有关财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对于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应弄清事实真相,采取适当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与销售或招租过程有关的财务审计。对于产品销售或专业市场档口铺位的招租行为随后的财务处理过程,应当以国家相应的财经法规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稽查,包括:a) 收款金额与相关合同、契约的规定的一致性;b) 收款金额46、与发票、收据存根数字的一致性;c) 收入款项是否依约定时间上缴的;d) 相关凭证、票据是否齐全、一致和真实有效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应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需要纠正的应同时责令责任人予以纠正。 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审计。此类审计参照的规定进行。 与财务管理有关的财务审计。对于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制度执行情况、报销、借支、现金管理、会计报表、账表管理等过程及其结果,应当以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稽查,包括:a) 各类报销凭据是否通过审批,必要时应核查审批权限和审批依据;各类报销的凭据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b) 借支用途及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并经审批;c) 借支47、款项是否按时归还;d) 现金管理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现金相关账目,是否按时到银行对账;e) 现金支票的管理是否严密完善,是否符合规定;f) 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不合理的挪用;g) 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合规,是否按时报送;h) 会计账表、财务票据、凭证是否建立了档案,管理是否妥当;i) 财务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违犯财经制度的现象等。对于查出的异常事件或问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需要或能够纠正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的,应当同时令其予以纠正。 与物资管理有关的财务审计。对于与物资管理过程有关的账表管理、库存管理、实物管理等过程及结48、果,应当参照条款的规定进行审计稽查,包括:a) 是否建立并保持了各类物资台账;b) 账、物是否保持相符和一致;c) 物资领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依批准了的领用单据发放物资;d) 自然损耗是否确定的合理;e) 盘点损失是否能够说得清楚等。对于有异常或有问题的应限期整改,其中属于故意或过失的,应当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6. 立案:6.1 立案条件: 凡适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经济案件予以立案审理:a) 具有故意欺骗、欺诈、诈骗性质的不论钱物多少;b) 贪污、侵占公私财物的;c) 挪用公款人民币500元以上的;d) 吃回扣或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300元以上的;e) 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49、取好处折合人民币300元以上的;f) 其他不法行为或违规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凡适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审理:a) 对上级的决定和指示不及时落实,给公司带来严重不良影响,或人民币3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b) 未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而给公司或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人民币3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c) 因工作失误、渎职、不作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被骗、被盗或被损坏财物折合人民币300元以上的;d) 出于不良目的虚报、隐瞒涉及金额人民币300元以上的;e) 不请示汇报,私自开展不熟悉的业务给公司造成人民币1000元以上损失的;f) 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未完成任务,给50、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元以上的;g) 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一次灾害影响恶劣的,或损失折合人民币1000元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以上的;h) 由于其他行政犯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给公司或者他人带来经济损失人民币300元以的。6.2 受理: 审计监察部对于接到的群众投诉、下属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问题,根据前条、的立案条件分析,够条件立案的,应当受理并立案;不够条件立案的,应当根据职能划分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行政处理。 审计监察部对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交办的案件,原则上应当一律受理并立案,但确有不宜立案的,51、应当书面解释并退回交办人。由交办人考虑用其他方式处理。6.2.3 审计监察部在职能部门经理、下属经营单位第一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离开现任职务时,一律应当自然立案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也包括行政监察项目,即包括本细则第5章的全部内容。7. 侦察审理和执行:7.1 调查取证:7.1.1 审计监察部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负责调查取证的人员可以是专职审计师和监察员,也可以是兼职的监察员,必要时可以临时吸收专业人士或权威人士参加。在调查取证时,被调查单位必须予以配合。 调查取证应当从掌握第一手材料入手,与尽可能多的知情者或者报案人充分交谈,尽量了解事实真相。交谈前要向对方声52、明,他所谈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要记录在案,成为证据,需要承担责任。 负责调查取证的人员,均要做详细笔录,包括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这些记录及资料经记录者本人签名后,最后要向提供者出示确认,必要时需要签名。 财务状况和业务情况的审计及行政稽查属于调查取证的重要手段。对于证据材料,必须由具体主办的负责人总结整理成文字资料或书面报告,并签名画押,交被查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证据。 7.2 审理: 审计监察部将所有调查材料和证据整理成案卷,将副本或其主要内容出示给被查人,被查人应在三天内进行申辩,到时不申辩的视为放弃。如果案情复杂,同时应当提供给相关领导传阅。 审计监察部组织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公正53、客观的态度CJ/MS-002-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和原则,对被审理人的过失或违规行为进行认定,确定其犯的是哪一类罪错。7.2.3 根据所定罪错的类型和性质,按照审计监察处罚条例的规定,确定给予惩处的种类和量度。一旦作出惩处决定,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查人知晓。如果被查人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之日算起,六天之内向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申诉。到期不提出申诉的,视为默认或默许。7.2.4 接到申诉的部门或人员,必须在六天之内做出决定,并告知申诉人。此次决定为最终裁定,不得再行申诉。7.3 执行:7.3.1 最终裁定做出后,应当立即进入执行阶段。执行过程由审计监察部监督54、进行,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能具体执行。详见审计监察处罚条例的规定。7.3.2 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以及员工奖励(处罚)管理程序、人事异动控制程序的规定和程序办理。8. 附则:8.1 本细则与审计监察制度、审计监察处罚制度一并实施,互为参考和解释。8.2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公司审计监察部。8.3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CJ/MS-003-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审计监察处罚条例 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审计监察管理,维护公司经营秩序和财产安全,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审计监察的客观公正,使公司的经营运作顺利进行,55、制定本条例。 1.2 应用范围:1.2.1 扰乱公司经营秩序,妨害公私安全,侵犯公私财产,违法犯纪,违犯制度,应当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1.2.2 在公司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国家法纪、企业制度的行为,除依法起诉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1.3 审计监察部对违反相关法纪和制度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 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2.1 对违反法纪和制度行为的行政处罚有下列五种: 2.1.1 警告。2.1.2 记小过。2.1.3 记大过。2.1.4 撤销职务。2.1.5 开除。2.2 对违反法纪制度行为的经济处罚有下列两种: 2.2.1 罚款:一元以上,三百元以下。本条例另有56、规定的依规定执行。 2.2.2 赔偿损失:全额赔偿和部分赔偿。 2.3 处罚的原则:2.3.1 违反法纪和制度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不法收入,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2.3.2 违反法纪和制度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 2.3.3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法纪和制度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2.3.4 二人以上共同违反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教唆或者胁迫、诱骗他人违反的,按照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2.3.5 专业市场或下属经营单位违反的,处罚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CJ/MS-003-2057、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2.4 处罚从重从轻的原则:2.4.1 违反法纪或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a) 情节特别轻微的; b)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c) 属于初犯的;d) 能够检举揭发他人错误或罪行的; e) 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2.4.2 违反法纪或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a) 有较严重后果的; b) 胁迫、诱骗他人犯错的;c) 拒不承认错误或采取欺骗、瞒哄等手段企图蒙混过关的; d) 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e) 屡犯不改的。 3. 违反法纪或制度行为的处罚:3.1 轻微过失行为的处罚:3.1.1 因不知道或过失违反公司制58、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赔偿经济损失:a) 过失引起火灾事故,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b) 因个人上当受骗,给公司或他人带来经济损失的;c) 不小心让他人钻了空子,公司蒙受损失的;d) 工作方法不当,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e) 误入禁区导致影响他人工作或少量损失的;f) 无意中损坏损伤公私物品或他人身体的。3.1.2 有下列失误行为之一的,处以赔偿经济损失,并责成改正:a) 工资、奖金发放错误的;b) 收租时计算错误导致错收的;c) 工作疏忽,少收钱而多开票的;d) 协调矛盾方法不当,使矛盾激化并引起伤害和经济损失的;e) 多管闲事,引致公司麻烦和损失的。3.2 轻微故意行为的处罚:3.259、.1 有下列违反规定和不道德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a) 故意污损公司标志或他人肖像、饰物的; b)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识标志的; c) 故意损毁路灯、公司电话或者其他公司经营生产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d) 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CJ/MS-003-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e) 违反规定,在宿舍等生活区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和其他员工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3.2.2 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a)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吸烟、使用明火的; b) 拒不执行上司指挥,影响60、工作的; c)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d) 发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占用防火间距、挖沟、砌墙)堵塞消防通道而未加制止的;e) 不搞团结协作,故意给同事或接替人设置工作障碍的;f)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因持保留意见而不执行决议的; g) 有工作失误,经上司或他人指出而不加改正的。 3.2.3 违反公司工作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a) 工作无能,明智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主动报告致使工作延误的;b) 财务账目不清,账实无法相符的;c) 隐瞒开支或损失,欺骗上级的;d) 利用职务之便,照顾亲友或搞小动作的;e) 铺张浪费,挥霍资61、金或财产的;f) 有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无整改措施的;g) 未经许可出车或公车私用的;h) 其它违反工作规定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3.2.4 违反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a) 不掌握实情,谎报事实而误导上级,尚未形成后果的;b) 不履行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工作推给别人或将矛盾上交的;c) 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的;d) 财务报告、报表、报销凭证找非授权人审批的;e) 行使不当权力或超权限审批各类报告和单据的;f) 需要送审、送达知会或兼而有之的未要求完成;g) 未按程序给予办理的;h) 私自安插亲信或自行招聘员工的(处罚后应解聘)。3.2.5 工作不努力、不尽心尽责6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a) 保管的重要文件和档案资料被盗、丢失或损毁或泄密的;b) 管理的重要物资、现金、设备、产品被盗、被抢、丢失或损毁的;c) 经批评和指导后仍然未完成应完成的重要任务使公司遭受部分损失的;d) 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差引至投诉或潜在顾客流失的;CJ/MS-003-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e) 对公司重大方针政策决议执行不力,影响统一部署的;f) 审批把关不严,出现漏洞,致使有人多报费用或引发合同纠纷的;g) 采购供应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或工程正常进度的;h) 本班的工作不处理完故意留给下一班的人去完成的;i) 车辆出发前不加油、63、不检查车况,走到途中抛锚的。3.3 一般故意行为的处罚:3.3.1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和工作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小过: a) 扰乱办公、经营、生产环境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b) 扰乱专业市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c)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d) 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e)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f) 拒绝、阻碍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3.3.2 有下列毁损公司或他人名誉和形象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小过:a) 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企业标志的;b) 毁损象征公司形象的标志、标牌64、旗帜等物的;c) 在公司范围内造谣、污陷公司或他人的;d) 不按公司规定的道德行为对待公众和顾客造成不良影响的。3.3.3 有下列违犯公司行政法规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小过:a)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不听劝阻的;b) 公司的规定、指示、命令不传达、不落实延误工作的;c) 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给工作带来影响和造成300元以下轻微损失的;d) 不按公司规定的正常渠道处理工作事务造成管理秩序混乱或是非矛盾的;e) 施行不正当手段排挤、打击同事和下属的。3.3.4 有下列违犯公司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造成300元以下损失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小过:a) 不经审批自行开支,资金数额较小的;b)65、 不经审批或未按规定审批自行采购小宗物资的;c) 不及时上缴收入,造成被盗被抢数额较小的;d) 违犯价格规定私自给人折让或优惠的;e) 接受顾客金钱贿赂或礼物钱额较小的。CJ/MS-003-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3.3.5 有下列妨害社会或公司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小过: a)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或隐藏的; b) 利用不正当手段,扰乱社会或公司秩序或者骗取财物; c)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d) 私自将公司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e) 违反交通规则被警察罚款的。3.4 比较严重的行为的处罚:3.4.1 有下列违犯安全制度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大过,同时可66、并处赔偿损失:a) 损坏消防设施而隐瞒不报的;b) 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而尚未造成事故的;c) 发现安全隐患而不及时处理和报告而导致事故的;d) 值班时间擅自离岗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e) 违犯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事故的。3.4.2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大过,同时可以并处赔偿损失: a)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b)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有意打击报复的; c)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d)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e) 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3.4.3 有下列违犯公司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67、造成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损失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大过,同时可以并处赔偿损失:a) 不经审批自行开支资金的;b) 不经审批或未按规定审批自行采购物资的;c) 擅自向他人泄露公司财务机密的;d) 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e) 违犯价格规定私自给亲友折让优惠的;f) 接受顾客金钱贿赂或礼物的。3.4.4 有下列行为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大过,并处没收非法所得: a) 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b) 倒卖、出售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c) 私自倒租公司档口的;CJ/MS-003-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d) 给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我方情68、报使公司遭受损失,但金额较小的;e) 工作不当使档主退档或遭到顾客投诉的;f) 私自开展工作外的自营业务为自己谋取利益的。 3.4.5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记大过,并可并处以赔偿损失: a)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b) 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c)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d)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3.5 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罚:3.5.1 违反公司行政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撤销职务,同时视情节轻重,可以并处罚款、赔偿损失或记过直至开除:a) 擅自作出与公司制度相违背的决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b) 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机密和出卖公司利益69、的;c) 不认真履行职务,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d) 对员工的意见、建议或举报进行压制、打击报复形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e) 拉帮结派,搞小团体,致使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f) 搞阴谋诡计,阳奉阴违,口是心非,不配合同僚工作的;g) 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致使矛盾激化、问题成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h) 滥用职权,违规指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i) 不作为又不听从指挥或他人意见,使公司工作被动或引起经济损失的;j) 其它引起多起或重大投诉的。3.5.2 违反公司财经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撤销职务,同时视情节轻重,可以并处罚款、赔偿损失或记过直至开除:a) 违规或超权限增加工资、发放70、奖金福利,破坏公司统一薪资政策的;b) 未按规定审批,擅自决定开发项目,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c) 管理不善,把关不严,使下属人员大肆损害公司利益而捞取个人好处的;d) 做假账假报表,骗取上级信任或公司利益的;e) 财务管理混乱,成本费用大幅上升造成极度浪费的;f) 少报少缴收入,化公为私,或私设小金库的;g) 有超过500元的贪污受贿或挪用资金超过1000元以上的;h) 财务人员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3.5.3 由于不胜任职务,而有下列失职行为之一的,处以撤销职务,同时视情节轻重,可以并处罚款和赔偿损失:CJ/MS-003-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a) 71、不能理解并正确执行上级指示精神而造成工作被动或经济损失的;b) 管理不善,造成资金、能源、材料浪费或经济损失的;c) 管理不得法,造成设备、火灾、人身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的;d) 不能及时作出正确决定,致使公司丧失良机的;e) 不懂或不会管理,出现多处漏洞,使公司遭受本来能避免的损失的;f) 工作安排不合理或指挥不当,导致下属人员无法工作或向上投诉的;g) 工作有问题而不反映不汇报,听之任之,出现严重问题的。3.6 特别严重行为的处罚:3.6.1 违反公司行政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a) 酒后驾车造成违章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b) 私自借出公72、司机动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c) 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d) 严重违犯公司劳动纪律的;e) 泄露公司重大商业机密或出卖情报的;f) 有小偷小摸行为等劣迹而不思悔改的;g) 恶意制造和传播谣言,毁谤公司或他人,造成无法消除影响后果的;h) 玩忽职守,不听指挥,给工作带来极大负面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3.6.2 违反公司财经制度或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a)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000元以上的;b) 挪用3000元以上公款为自己或他人经营谋取利益的;c) 用各种名义收受贿赂、索取回扣、好处费达1000元以上的;d) 经济活动中出73、卖公司利益签订虚假或不公平合同使公司蒙受巨大损失的;e) 私自招租物业收取租金而隐瞒不报的;f) 弄虚作假,涂改报销凭据、或利用假发票、假收据套取公司财物的;g) 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或对方勾结、串通,骗取公司财物的。3.6.3 违犯国家和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开除,并且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a) 聚众赌博,涉及赌资较大,被公安机关刑拘的;b) 卖淫嫖娼,情节严重,被公安机关抓获的;c) 在社会上诈骗、诱骗他人钱财的;d) 吸毒或沾染毒品或诱使他人吸毒的。4. 裁决与执行: CJ/MS-003-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74、4.1 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由审计监察部按审计监察制度和审计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裁决,或者适用时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制度负责裁决。 4.2 执行:4.2.1 各种行政处罚一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并作必要的员工档案处理。4.2.2 罚款处罚由人力资源部在受罚人当月(被裁决)工资中扣除,财务部在扣发时给被罚人开具收据。4.2.3 赔偿给公司的款项或罚没的钱物一律归公司所有。被处罚的人必须自觉到财务部交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一元至五元。拒绝交纳的,财务部在本人工资中逐月扣除。财务部收到此款项后应当给交款人开具收据。 4.2.4 赔偿给个人的财物,被处罚的人必须主动给付,不主动给付75、的,财务部应权益人的要求可以在被罚人工资中扣还,转交给权益人之后由权益人开具收条。4.2.5 属偷窃、抢夺、骗取或者敲诈勒索他人的,审计监察部在查明原主后,依法退还原主,一个月内无法查明原主的,归公司所有(应该上缴国库的除外)。 4.2.6 被裁决负担医疗费用的,应当在裁决后五日内将费用交审计监察部代转;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由审计监察部通知财务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或者扣押财物折抵。 5. 附则: 5.1 本条例所说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本数在内。 5.2 本条例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5.3 本条例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审计监察工作流程及考核表序号事项表单记录工作类别及76、责任人工作依据时间要求考核处罚备注1投诉电话投诉电话记录投诉登记表 投诉处理表监察员经理相关部门审监部审计监察制度 审计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审计监察处罚条例 群众投诉处理程序 调查处理执行反馈延误一天罚责任人拾元相关部门包括专业市场及其下属机构,监察员由经理分派 (下同)调查处理执行反馈3天1天7-30天2天2意见意见书 调查记录 投诉登记表 投诉处理表监察员经理审监部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反馈执行延误一天罚责任人拾元执行包括整改调查处理反馈执行3天1天2天10天3现场监察现场记录 投诉登记表 投诉处理表检查人检查人或其上级检查人或其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处理反馈执行延误一天罚责任人拾元每月两次检查 记录处理77、反馈执行当天当天当天7天4离任审计审计报告审计师经理董事长人力资源部审计处理裁决执行延误一天罚责任人拾元审计处理裁决执行 5天2天接到的当天7天5专项审计审计报告审计师经理董事长人力资源部审计处理裁决执行延误一天罚责任人拾元审计处理批准执行3天2天当天7天6财务稽查审计师经理财务及职能部门审计师国家法规 审计监察制度 审计监察工作实施细则 审计监察处罚条例 群众投诉处理程序 稽查处理执行延误一天罚责任人拾元稽查处理执行跟踪 不定期2天4天CJ/MS-004-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编 制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编 号CJ/PS-001-20XX审 批版 次A/078、批 准群众投诉处理程序日 期20XX.111. 目的:为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密切群众(包括顾客、公司员工和社会群众)与公司及专业市场的关系,促进公司和专业市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树立CJ企业的良好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程序。释意:群众投诉指供货商、档主、消费者、业务合作伙伴、社会人士、员工等群众因对公司及下属专业市场提供的管理、服务等不满意,或者发现有不符合法纪制度的现象,而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2. 受理范围:凡与公司及下属专业市场有关的现场、电话和书面投诉均应无条件受理,不得推诿、拒绝。3. 管理办法:3.1 投诉设施配置:3.1.1 公司审计监察部和专业市场分别设立投诉专用电话,其号码公布79、于众。3.1.2 审计监察部在各市场建立投诉意见箱,各市场在本市场内也应建立投诉意见箱,并应有专人负责开箱。3.1.3 在专业市场范围内的醒目位置(招牌、宣传栏、墙壁)标明专业市场及公司投诉电话号码。3.2 处理权责:3.2.1 属于专业市场权责范围内的投诉,由专业市场处理并采取跟进措施。3.2.2 专业市场接到不属于本市场权责范围的、或突发的重大事件的投诉时,应直接报审计监察部处理。3.2.3 直接向公司提出的投诉由审计监察部统一受理,并负责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市场处理。3.2.4 所有受理的投诉及其处理结果均应记录在案,并填写“投诉处理表”等记录(以下简称投诉记录)。3.2.5 所有受80、理的投诉均应有处理结果,并在顾客投诉记录中注明。3.2.6 投诉记录由受理单位每月汇总并保存一年以上;直接向公司投诉的,由审计监察部每月汇总并保存一年以上,以便公司对责任单位进行抽查和考核。3.3 处理办法:对于群众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办法均执行审计监察制度和审计CJ/P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监察工作实施细则。4. 处理程序:4.1 现场投诉处理程序:4.1.1 公司员工遇到当面现场投诉的,必须当场受理并听取顾客的投诉意见,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必须当场解释和解决并填写投诉记录;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向本人直接上级报告。4.1.2 上级接到直接下级报告后,81、认定投诉属于本部门或本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解释和安排解决,并填写投诉记录;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向专业市场领导副总经理或向审计监察部报告。4.1.3 专业市场负责人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按部门职责安排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和做好善后工作,并要求处理部门填写投诉记录;属于突发事件且事态严重的问题,分管负责人和专业市场负责人应亲自出面处理,并填写投诉记录,专业市场负责人无法解决的报审计监察部处理。4.1.4 审计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按审计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处理,并作相关投诉记录。4.1.5 现场投诉处理工作流程:群众投诉公司员工受理直接上级受理专业市场领导相关82、职能部门投诉者审计监察部 4.2 电话投诉处理程序:4.2.1 凡公司员工接听到投诉电话后,必须当场受理,听取投诉意见,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当场解释和解决,并填写投诉记录;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的,通知岗位职责人接听或告知投诉者岗位责任人电话号码,或及时向专业市场负责人或审计监察部报告。4.2.2 岗位责任人接到投诉电话或通知后,应受理并解决投诉的问题,并填写投诉记录;本人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向直接上级或市场负责人直至审计监察部报告。4.2.3 上级接到下级报告后的处理办法与现场投诉处理程序相同。CJ/P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4.2.4 电话投诉处理工作流83、程:群众投诉电话接听人专业市场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投诉者岗位责任人直接上级专业市场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审计监察部投诉者 4.3 书面投诉处理程序:4.3.1 凡书面投诉均由专业市场负责人受理,并在责成相应部门或亲自处理后填写投诉记录。4.3.2 书面投诉处理工作流程:相关部门专业市场负责人拆阅人群众投诉 解 决 4.4 直接向公司投诉的处理程序:4.4.1 群众直接向公司投诉的,由审计监察部统一受理。属于专业市场职责范围,通知企管部责成专业市场处理解决并跟进落实;不属于专业市场职责范围的,由企管部或其他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并知会主管副总经理;属于审计监察部职责范围的,审计监察部按审计监察工作实施细则84、处理,投诉记录由审计监察部填写。4.4.2 处理工作流程:群众投诉审计监察部受理专业市场处理职能部门处理投诉者解决 立案审理5. 相关文件:5.1 审计监察制度;CJ/PS-001-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5.2 审计监察工作实施细则;5.3 公司其它相关制度。6. 相关记录及表单:6.1 “投诉意见书”(无格式);6.2 “投诉电话记录”;6.3 “投诉登记表”;6.4 “投诉处理表”。CJ/MS-005-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审计监察部职能工作范围1 定和实施公司的组织控制与营运监控的政策、方针、目标;2 根据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经验,调查研究集团85、化企业组织管理和行政控制的新思 维和新模式;3 依据公司运营的组织特点,研究制定监控体系的管理策略和控制模式;4 制定、建立和主导实施公司的审计监察体系与制度;5 审察、审计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融资方案;6 会审公司重大、重要规章制度和需要执行的文件资料;7 审计、审察公司各种计划、预算、决算和方案。包括经营计划、费用预算、活动方案、 策划方案、工程概预决算等;8 审计、审察公司签订的内、外经济合同;9 组织实施对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的财务账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10 组织实施对全公司单位和员工个人行为进行行政监察;11 组织实施公司单位或员工个人对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执行情况的监察和稽核86、;12 参与并全程跟踪公司对员工的绩效考核;13 组织实施离任审计和公司对管理干部的日常监督;14 接受和处理群众(包括员工、顾客及外界人士)的投诉;15 组织实施重大案件的立案、侦察、审理与执行;16 督导和培训公司的审计监察制度的执行;17 接受公司内部员工关于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审计监察的咨询18 在职能范围内全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19 组织落实上级单位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人 员 编 制经理1名,审计师1名,监察员1名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CJ/MR-019-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审计监察部员工岗位职务说明书一、审计监察部经理1. 87、工作部门:审计监察部 岗位名称:经理 岗位编号:SJ0012. 隶属关系:直接上级:董事长直接下级:审计师、监察员3. 工作职责:3.1 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管理监控政策、方针与目标;3.2 组织调查研究组织管理和行政控制的新动态和新模式、新方法;3.3 负责建立和保持公司的审计监察体系,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审计监察制度;3.4 组织审查审计公司的投、融资方案,并负责审核审计报告;3.5 负责会审公司的重大决定及重要规章制度和需要重点执行的文件资料;3.6 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财务等规定的审计项目;3.7 组织实施对公司内(包括公司)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的行政监察项目;3.8 组织对公司和88、员工个人执行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情况的监察稽核;3.9 组织处理群众的上访和投诉;3.10 组织实施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3.11 负责主持落实本部门的全面职能工作;3.12 负责审核本部门需要上报或传递的文件资料;3.13 负责本部门与上下左右单位的联络和配合;3.14 参与并监察公司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过程;3.15 负责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4. 工作标准:4.1 部门管理:4.1.1 安排落实日常工作,并负责检查督导,做到不拖拉无缺漏;4.1.2 负责内部关系的协调和思想工作,使内部工作人员稳定、团结、高效;4.1.3 用负责的态度审核或批准部门工作计划,确保无差错;4.1.89、4 积极培训下级人员,使下级不断进步,能够独当一面。4.2 审计督导:4.2.1 负责安排年度经营计划、成本预算等经营方案的审计,并签发审计报告;负责按时安排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策划方案、预概算方案的审计,CJ/MR-019-20XX 4.2.2 并签发审计报告;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CJ/MR-019-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4.2.3 负责按时安排各种账项的审计,并审核签发审计报告;4.2.4 负责按时安排落实各种财务审计,并审核签发审计报告;4.2.5 负责按时安排实施各种业务审计,并审核签发审计报告;4.2.6 负责按时组织实施离任审计,并审核签发审计报90、告;4.2.7 必要时负责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汇报审计结果。4.3 行政监察:4.3.1 负责安排对公司的中、远期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稽查,签署意见,必要时向董事长汇报;4.3.2 负责安排对公司制定的各种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资料进行稽查,并签署意见,必要时与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协商解决;4.3.3 负责安排落实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知会相关部门,必要时向董事长汇报;4.3.4 负责安排现场调查研究,确保每个市场每月两次;4.3.5 向有关部门和领导积极推荐人才,提供用人参考意见。4.4 其他工作:4.4.1 负责安排接受群众上访投诉的设施,如电话、意见簿、意见箱等;491、.4.2 负责安排专人收集和记录群众意见,并亲阅每份重要意见;4.4.3 负责组织实施每一案件的立案、侦察审理和执行工作;4.4.4 负责与公司领导、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4.4.5 负责向董事长汇报工作,并接受指示。5. 任职条件:5.1 基本条件:年龄:2855岁;性别不限;财经类、司法类或企业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2 基本技能:熟悉财经审计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沟通,有一定的团队领导艺术;熟悉国家和地方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司法知识或经验;文字功底较好,懂电脑,会用普通办公软件处理文档。5.3 个人素质:为人正直、无私,处事公正、果断92、;思维敏捷,办事严谨;朴素热情,不怕吃苦。5.4 经验要求:具有同等职务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 审计师1. 工作部门:审计监察部 岗位名称:审计师 岗位编号:SJ0022. 隶属关系:直接上级:审计监察部经理直接下级:无3. 工作职责:3.1 负责实施公司的管理监控政策、方针与目标;CJ/MR-019-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3.2 负责调查研究组织管理和行政控制的新动态和新模式、新方法;3.3 负责依据制度建立和保持公司的审计程序;3.4 负责对公司的投、融资方案进行审计;3.5 负责对公司关于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3.6 负责实施对公司业务审93、计项目的审计;3.7 负责实施对公司账务审计项目的审计;3.8 负责实施对公司财务审计项目的审计;3.9 负责实施内外部合同审计;3.10 负责实施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3.11 参与各类案件的侦察和审理工作;3.12 参与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3.13 配合监察员的工作;3.14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4. 工作标准:4.1 审计工作:4.1.1 按时对公司经营计划和费用预算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1.2 按时对公司的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方案、合同文本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1.3 对公司的各种账表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194、.4 对公司的各种财务项目及财务活动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1.5 对公司的各种业务活动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4.1.6 负责按时实施离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4.1.7 负责及时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合规性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1.8 负责对专业市场的价格核定及租金收缴情况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审计;4.1.9 负责对公司及专业市场的各项费用开支进行合规性、真实性审计;4.1.10 负责对公司及专业市场的各种经济合同进行审计。4.2 其他工作:4.2.1 负责接受群众上访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客观真实;4.2.2 负责收集和记录群众意见,没有经理指示95、不得私自拆阅群众的重要意见;4.2.3 负责深入现场了解调查,并随时记录;4.2.4 按经理指示和相关规定参与案件的侦察和审理;4.2.5 依照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同时对考核过CJ/MR-019-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程进行监督稽查;4.2.6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和临时任务。5. 任职条件:5.1 基本条件:年龄:2560岁;性别不限;财经类、审计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2 基本技能:熟悉财经审计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流程,善沟通,有一定审计经验;熟悉国家和地方的主要财经法规,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知识和经验;懂电脑,会用普96、通办公软件处理文档。5.3 个人素质:为人正直、无私,处事公正、果断;思维敏捷,办事严谨;朴素热情,不怕吃苦。5.4 经验要求:具有同等职务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三、 监察员1. 工作部门:审计监察部 岗位名称:监察员 岗位编号:SJ0032. 隶属关系:直接上级:审计监察部经理直接下级:无3. 工作职责:3.1 负责实施公司的管理监控政策、方针与目标;3.2 负责调查研究组织管理和行政控制的新动态和新模式、新方法;3.3 负责建立和保持公司的行政监察制度;3.4 负责对公司的投、融资方案进行稽查;3.5 负责会审公司的规章制度和需要执行的文件资料;3.6 负责实施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规定的审核稽查97、项目;3.7 负责实施对公司内(包括公司)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的行政监察项目;3.8 负责对公司和员工个人执行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情况的监察稽核;3.9 负责接受与处理群众的上访和投诉;3.10 负责现场调查研究,以发现问题;3.11 参与各类案件的侦察和审理工件;3.12 参与并监察公司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过程;3.13 配合审计师的工作;3.14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4. 工作标准:4.1 行政监察:CJ/MR-019-20XX 广州市CJ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A/0 4.1.1 负责对公司的中、远期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稽查,签署意见;4.1.2 负责对公司制定的各种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98、资料进行稽查,并签署意见;4.1.3 负责落实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经理;4.1.4 负责现场调查研究,确保每个市场每月两次,并做好记录;4.1.5 负责对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进行稽查,提出处理意见;4.1.6 负责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和重大外事活动进行稽查,并及时报告经理;4.1.7 负责对专业市场招租过程进行稽查,并及时汇报;4.1.8 负责对工程发包以及合同的签订过程进行稽查,并及时汇报;4.1.9 负责对各种违法乱纪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分析,并向经理汇报;4.2 其他工作:4.2.1 负责接受群众上访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客观真实;4.2.2 负责收集和99、记录群众意见,没有经理指示不得私自拆阅群众的重要意见;4.2.3 负责深入现场了解调查,并随时记录;4.2.4 按经理指示和相关规定参与案件的侦察和审理;4.2.5 依照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同时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稽查;4.2.6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和临时任务。5. 任职条件:5.1 基本条件:年龄:2560岁;性别不限;司法或企业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5.2 基本技能:熟悉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流程,善沟通;熟悉国家和地方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司法知识或经验;懂电脑,会用普通办公软件处理文档。5.3 个人素质:为人正直、无私,处事公正、果断;思维敏捷,办事严谨;朴素热情,不怕吃苦。5.4 经验要求:具有专业市场或租赁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