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四川XX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暂行办法
四川XX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暂行办法.doc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管理专题
上传人:地** 编号:1273658 2024-12-16 39页 66KB
1、 四川XX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控管理,促进四川XX股份有限公司及XX系统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审计监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审计监察),是指依照有关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通过一定技术手段和方法,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规范员工正确执行制度或校正员工偏离和违背制度的行为,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第三条 审计监察实施的基本原则:依法合规、事实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法。(一)依法合规,是指“审计监察”的内容,均2、以相关制度、规章为依据;采用的技术手段、方法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二)事实求是,是指对“审计监察”的内容,作真实、全面地反映,不得主观臆断和推测; (三)客观公正,是指对“审计监察”的对象及其责任人的行为,作客观反映,不得参杂个人任何感情色彩; (四)严格执法,是指在“审计监察”过程中,对违反有关规章的人和事,依据有关制度和授权,进行及时、恰当地制止、纠正和处理、处罚,或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经有权机构或有权审批人批准后,严格逗硬。第四条 “审计监察”涉及的相关工作,由股份公司审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和授权具体实施,直接对股份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计监察部隶属于股份公司董事长直接领导。第3、五条 “审计监察”的工作纪律:(一)服从股份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绝对领导;(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资金、财产安全;(三)不循私情,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正确执法;(四)保守秘密,廉洁自律;(五)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六条 XX系统各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财物、产供销各环节以及经营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等,均属本办法审计监察的范围。第七条 未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审计监察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公司的任何情况。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及目标第八条 股份公司设立内部审计监察部(以下简称审计部),人员编制暂定为 名,其中: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一名,专职审计监察人员 名(4、以下简称审计人员)。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股份公司董事长批准,可临时选调相关专业人员,承担某项业务或工作的专项审计工作;临时选调的审计人员,均应执行本办法规定。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二)对公司忠诚,品质良好,办事公正,坚持原则,工作积极,责任心较强;(三)熟悉公司基本情况,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某项专业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四)具有较高的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五)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应在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中选拔,实行竞聘上岗。按5、照自愿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股份公司董事会择优选拔的程序后,由股份公司董事长聘任。第十二条 审计监察部的基本职能和职责:(一)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各部门、岗位履行职责、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二)对公司决策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实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拟订和完善公司内部监督与控制的办法,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四)制订和实施审计监察计划,并及时向股份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书面报告审计监察的结果及处理意见;具体内容包括: 1、定期常规审计工作:包括材料采购与消耗、购销合同签订与执行、市场营销、成本费用、财6、务收支、资金及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 2、专项审计监察工作:包括组织设计与管理效能、职责履行与制度执行、项目决策、人事劳资、干部离任或调任等方面的审计监察; 3、临时审计监察工作: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临时安排的其他审计监察工作;(五)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审计监察管理水平;(六)负责公司员工遵守规章、行为规范、职业纪律等方面的监察工作;(七)纠正偏差、堵塞漏洞,发现和纠正错误,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八)负责对公司内部经济案件的调查、确认和移送工作;按权限处理、处罚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协助外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九)负责对审计监察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规定及时搜集、整理、装订7、立卷、归档,入库管理,列入移交;(十)完成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工作应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资金筹集、调度、使用、分配等环节;(二)原材料采购、消耗、各项费用支出、产品销售等环节; (三)部门和员工职责履行、职权行使与运用;(四)公司管理、运行机制、风险控制以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程序等。第十四条 审计监察部在股份公司董事长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监督、控制、监察、审计权利,对股份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授予审计监察部以下工作职权:(一)责令相8、关人员,立即停止违规或损害、浪费公司资产的行为;(二)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限期改正错误,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完善管理;(三)对违规、违纪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取证;有权查阅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与审计监察内容相关的任何资料;(四)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诫勉、问责;(五)对相关责任人员每人、每次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的处理或处分;或提出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建议;(七)直接向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书面提议,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调离、免职、撤职、辞退、开除的意见;(八)参与股份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制订、9、修改和完善;参加或列席参加有关会议。第十六条 以下事项,经审计监察部进行真实性、责任性、合法合规性认定后,方可生效:(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包括成本核算、各项收支、财务决算、会计报告、财产清查等;(二)公司、各部门(驻外办事处)职责履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公司独立性较强的资金、资本活动,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对外参股或控股、企业购并、对外协作以及大型营销活动等;(四)重要岗位人员(包括出纳、会计、库管、采购、销售等)岗位变动和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职位变动;第十七条 审计监察部门发现并查实公司、部门或人员的违规所得或隐匿帐外的资金、资产,予以没收并上交股份公司,并10、按本办法予以相应处理、处罚;第十八条 审计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情况,应按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管理与考核,并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第十九条 审计监察部的主要工作目标:(一)确保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全面、认真履行部门和岗位职责,依法合规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二)确保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三)确保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各环节,管理规范有序、记载真实完整、核算正确无误、结果真实全面;(四)确保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有机制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运行高效;(五)确保公司员工遵章守纪、行为规范、爱岗敬业、团结奋斗;(六)及时化11、解和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健、有效发展。第二十条 审计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审计监察人员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轻重,由股份公司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章 审计监察的程序和要求第二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根据业务经营管理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正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法和措施,规范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以及相关文件、材料的档案。第二十四条 各阶段和每次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应当明确对象、内容、目的、步骤、方法、措施,以及参与人员和注意事项等内容,12、经股份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 例行审计,由审计监察部提前三至五天,通知被审计对象,做好相关资料等准备工作;审计人员凭书面通知,进场开展工作;专项或股份公司董事长指定的临时审计工作,不得事先通知被审计对象,审计人员凭书面通知,直接进场开展工作。第二十六条 审计人员进场后,首先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听取被审计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二)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三)搜集相关文件、资料;(四)宣布有关纪律以及需要支持与配合的事项。第二十七条 被审计对象,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和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事实真相、隐匿相关材料以及借故拖延或拒绝。第二十八条 按照审13、计工作计划或方案的要求,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被审计对象的实际表现,以相关文件、报表、凭证等书证、材料或实物为依据,进行逐项审计、核查。第二十九条 审计工作结束时,应现场填写审计工作底稿,并当场由相关责任人签注确认意见;情况复杂的,应形成专题书面材料。第三十条 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纠正的,应责令相关责任人员立即纠正;不能现场整改、完善的,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明确限期整改的内容和要求。第三十一条 对严重违规、违纪事项,应进行调查取证,将有关凭证、账薄等书面证据,进行复印,作为工作底稿的附件材料;其中,证人证言,必须由其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第三十二条 现场审计结束后三日内,对审计的情况和发现14、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一)基本评价;(二)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三)存在的问题、事实与经过; (四)现场整改、纠正的情况;限期整改的内容和要求;(五)对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情况。包括责任事实、造成的后果、责任性质及责任人责任区分、违犯的规章、处理处罚适用依据等;(六)建议意见。包括对公司和部门完善规章、加强管理的意见;对相关责任人任用或处罚的意见等。第三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结论报告,向被审计部门或人员进行交换,听取意见,对异议部分再次进行查证、核实后,将修订后的结论报告,于三日之内呈送股份公司董事长。第三十四条 依据审计结论报告的处理、处罚意见,于三日内向责任15、部门或责任人员发出书面处理、处罚通知或限期整改通知。第三十五条 整改期限到期的次日,对责任部门实施整改的情况,进行后续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据本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再次处理或处罚。第四章 公司组织架构及运行效率的审计监察第三十六条 公司组织结构、部门(分公司、车间、办事处,下同)及部门岗位设置,与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相适应,有无不合理、不恰当的情况。第三十七条 部门及部门岗位的职能、职责,是否明确、恰当和合理;有无交叉、重叠、遗漏、过大、过小或模糊的情况。第三十八条 部门、岗位的人力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恰当;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干部结构及能力的搭配等,是否有利于人才效用最大化和提高16、团队整体协作能力。第三十九条 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是否形成制衡与衔接的有机联系;通过部门或岗位职能、职责的履行,是否形成公司的整体合力。第四十条 公司文化、企业愿景以及用人激励机制、薪酬体系,是否建立和健全;与企业发展、经营管理等需要,是否相适应。第四十一条 组织机构、部门及岗位的执行力状况、工作效率、效果,是否符合经营管理的需要。第四十二条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其内容是否健全;是否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度规章的功用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或效果;制度、规章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或冲突。第四十三条 业务运行流程、管理机制、决策程序以及公司的空间布局等,是否合理、有效;与业务发展、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17、理效能的需要,是否相适应;有无机械、繁琐或缺省必要程序的情况。第五章 组织行为及风险控制的审计监察第四十四条 公司及公司各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经营范围的规定;管理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第四十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制度、规章的情况。第四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岗位是否完全、适当地履行规定的职能、职责,有无职能发挥不足、尽职不到位或越位、越权、简化程序或逆程序等情况。第四十七条 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控制制度、控制体系和措施是否建立和健全;是否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有无缺漏、不恰当、执行不到位等情况。第四十八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是否符合18、规定的程序和达到规定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经过全面、详细地调查分析,占有大量真实、正确的情况和数据;(二)制定有内容全面、完整的比较方案或详细的工作计划;(三)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学者,经过严格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和风险评估;(四)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措施和风险控制措施;(五)方案或计划的选择,是否符合决策的条件和标准。第四十九条 公司员工招聘,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用工计划及其结构是否急需和合理,是否经过批准;(二)招聘过程及考试、考核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录用人员的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招聘标准和聘用岗位的要求;(四)员19、工招聘过程中,有无缺省程序、降低标准以及其他违规情况;(五)录用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与岗位职责的履行是否相适应。第五十条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任用和异动,包括提拔、换位、降职、辞退等,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考察材料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经营管理业绩、优缺点等是否真实、完整;(二)拟用干部的工作能力、特点,是否符合聘用职位的要求;(三)干部异动前的职位活动及经手的事项,是否经过审计确认,并完清相关手续;(四)聘用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与岗位职责的履行是否相适应。第五十一条 公司重要岗位员工异动,包括岗位变化、离职、辞退、开除等,是否符合规20、定的程序和要求。第五十二条 公司的公共关系建设及其状况,是否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第六章 购销活动的审计监察第五十三条 公司原材料、物资等采购计划的制订、实施,是否经过规定程序;订购的数量、品种,是否符合生产、经营急需和相关管理要求。第五十四条 原材料、物资采购前,对其同类产品市场、采购商家、品种、质量、价格等情况,采购部门或人员是否经过尽职调查和比较。第五十五条 原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有无逆程序、省略程序、无审批人或越权审批等情况。第五十六条 采购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等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和遵守了有关规定和纪律;有无履职不够或违规、违纪的情况。第五十七条 原材料、物资采购21、合同是否全面、适当的履行;实际购回的原材料、物资,是否与采购合同约定一致; 第五十八条 采购回来的原材料、物资,是否经过检验、清点、过磅、入库保管等程序,交接等相关手续是否完整,责任是否明确。第五十九条 采购发票的取得、货款支付等,是否符合税收、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第六十条 市场调查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其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市场调查、分析工作的深入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二)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的需求现状及变化趋势;(三)目标市场竞争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四)公司竞争地位现状及发展预测和建议。(五)市场调查、分析的情况和应对措施等,是否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或沟通22、。第六十一条 公司市场营销工作是否有效,其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营销策略和营销政策的确定与调整,是否及时、有效;(二)客户维护与拓展、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是否达到相关计划目标;固定客户、重要客户的基础资料档案,是否健全和完整;(三)产品销售渠道、销售方式、促销手段和措施等,是否恰当和有效;(四)市场宣传的方式、渠道及其投入,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经济、有效;(五)市场及用户的需求、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是否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或沟通;(六)营销费用及其项目支出,是否超过预算计划;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第六十二条 产品销售取得的订单和实现的产品销售,是否完成进度计划的要求23、;第六十三条 大宗产品销售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对用户主体资格、经营状况、付款能力、信用程度等情况,是否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二)对用户的需求,包括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技术、价格、付款方式以及售后服务等,是否进行了分析、比较和反馈;(三)合同总额、销售折让和返点、价格优惠等审批,是否超越审批权限。第六十四条 公司销售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等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和遵守了有关规定和纪律;有无履职不够或违规、违纪的情况。第六十五条 销售合同是否按照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执行出现问题或纠纷,相关责任人是否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第六十六条24、 产品销售货款的收回,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逾期部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是否明确,是否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追收措施;有关奖惩措施,是否执行逗更。第七章 成本费用的审计监察第六十七条 公司原燃材料、动力、辅料、低置易耗品等消耗,是否符合预算定额;是否与产出相适应;对异常情况,是否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第六十八条 折旧费、车间经费等相关费用的提取与摊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第六十九条 在产品、产品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第七十条 对外协作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是否经有权审批人审批。第七十一条 费用开支的用途是否真实和合理;支出范围、手续以及审批权限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5、。第七十二条 费用支出及结构,是否符合预算或计划;对异常情况,是否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七十三条 费用支出的划分与核算,是否正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第八章 财务会计的审计监察第七十四条 对公司财务会计的审计,应当以凭证、账薄、文件等书面材料或实物为依据,通过账实核对、账与账、账与表以及账与账、表、薄相互之间的勾稽、衔接关系,运用检查、盘存、查询、函证、计算、分析、复核等方法,对手工、计算机涉及的会计、财务的内容,进行全面审计监察,并取得相关事实和证据。第七十五条 会计体系、帐务组织是否健全、完整,并符合相关规定。第七十六条 会计政策的制定和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财务会计26、准则等有关法规和原则;是否与股份公司的规定相符合。第七十七条 会计帐薄、科目和账户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制度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账薄、科目、账户的设置是否完整、全面;使用是否正确;(二)经济内容反映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技术处理方法是否恰当;(三)总分账之间、账薄之间、账薄与凭证之间,反映的经济业务和金额,是否相互衔接或联系。第七十八条 会计凭证的制作和处理,是否合规、合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所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经过相关审核;(二)填制的记账凭证,方法是否正确;要素及相关签章,是否清楚;所附原始凭证27、是否完整、合法,金额是否一致;自制记账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三)凭证会计分录是否正确;凭证摘要是否清晰、明了;凭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四)凭证记入相关账薄,是否序时、完整、正确;出现错账,是否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错账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归档、保管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第七十九条 公司流动资产是否真实和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备用金、银行存款,账实是否相符;是否与相关账薄相一致;银行存款对账单,是否及时进行逐笔勾兑,未达账是否真实、完整、正确;(二)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真实,与相关账户是否衔接;对二年期及以上应收款项,28、原因是否清楚,是否采取积极有效的追收措施;(三)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反映是否真实、完整;计价是否正确,计价方法是否前后一致;是否与相关账薄核对一致;(四)待摊费用、流动资产盘盈、盘亏,摊销、计算和反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流动资产项目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条 公司长期投资是否真实、完整;投资范围、比例及相关法律文件和手续,是否合法、完整、有效;与相关账薄是否一致;核算是否正确。第八十一条 公司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账实是否一致,权属是否清晰;相关账薄、账卡是否衔接;(二)计价是否正确;核算是否及时、正确、完整;(三)折旧政策是否合29、法,折旧计提是否正确;(四)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二条 公司在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二)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二)项目相关文件、手续,是否完整、合法、有效;(三)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充分、完善和可行;(四)项目投入核算,是否完整、严密、规范,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五)在建工程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三条 公司无形资产是否真实和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专30、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账实是否一致,与相关账薄是否相衔接;(二)核算是否及时、正确,计价是否正确,摊销是否符合规定;(三)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是否正确,摊销是否合理;(四)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四条 公司流动负债是否真实和合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是否真实;与相关明细之和是否一致;负债结构、期限是否合理,与现金流所具备的偿还期限是否相衔接;(二)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等,是否合法、合理;核算、记载是否及时、完整、正确;与相31、关账薄是否一致;(三)流动负债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五条 公司长期负债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项等,是否真实;是否与相关账薄明细之和是否一致;负债额度、结构是否合理;本金和利息偿付核算,是否及时、合规、完整;(二)长期负债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是否清楚;偿还来源和计划是否落实;(三)长期负债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六条 公司实收资本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是否经过验资,有无抽走资本的行为;(二)实收资本投入的比例结构是否合理、合法;(三)实收资本增减变化是否真32、实,是否经过法定审批程序;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完整、合法、有效;(四)实收资本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七条 公司资本公积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包括以下内容:(一)资本公积是否真实,与相关账薄是否一致;提取比例和核算,是否合规; (二)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等是否真实、合法;其核算和记载是否及时、完整、正确;(三)资本公积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八条 公司盈余公积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包括以下内容:(一)提取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提取数额是否正确;与相关账薄是否一致;核算、记载是否及时、完整、正确;(二)使用范围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三)盈余公积在33、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八十九条 公司未分配利润是否真实、完整,与相关账薄是否一致;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九十条 公司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和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完整、正确;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收入的记载是否真实、及时、完整、正确,与相关账户是否相衔接;(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记载是否真实、完整、正确; (三)各项收入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九十一条 公司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九十二条 公司税收筹划和税收解缴是否合法、完整、正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税收的抵扣计算是否正确、34、完整和合法;(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完整、正确,是否在优惠期之内;(三)税收筹划的范围、方法和技术,是否非违法;筹划的结果是否为公司带来净收益;(四)税收申报、延期或缓期纳税等,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税收返回是否全额、及时到账;(五)各项税收的提取、计算和解缴是否正确、完整、合规;记载是否及时、完整、正确;是否与相关账户相衔接;(六)税收解缴或应缴未缴的情况,在财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 第九十三条 公司利润是否真实、完整和正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营业利润(含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是否真实、完整,与相关账户是否相衔接;(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否符合相关35、规定;计算是否正确;记载是否及时、完整、正确;(三)税后利润提取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计算和记载是否正确、及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四)利润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完整、正确。第九十四条 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正确、及时、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方法,是否符合规定;(二)会计报表数据与相关科目、账薄是否衔接一致;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报表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是否衔接或相符;(三)合并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原则;合并报表单位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合并报表单位会计报表的内容是否真实,并经过审核;(四)内部关联交易是36、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予以抵销;(五)会计报表应当审计的,是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审计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处理或纠正。第九十五条 公司财务会计分析、预测以及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综合评价是否完整、正确和及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变现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是否合理;是否与上期、与同期比较和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针对不合理或不利变化,是否及时提出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二)资产运用能力。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周期、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是否合理;是否与上期、同期比较以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比较,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提出改进的意见或措施;(三)资产37、负债结构是否合理。包括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有形净值债务率、已获利息倍数等偿债能力指标是否合理;是否与上期、同期比较以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比较,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提出改进的意见或措施;(四)盈利能力。包括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是否合理;是否与上期、同期比较以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比较,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提出改进的意见或措施;(五)现金流和获取现金的能力。包括现金到期债务比、现金流动负债比、现金债务总额比、销售现金比率、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等指标是否合理;是否与上期、同期比较以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比较,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提出改进的意见或措施;(六)财务弹性38、分析。包括现金满足投资比率、现金股利保障倍数、营运指数等指标是否合理;是否与上期、同期比较以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比较,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提出改进的意见或措施。第九十六条 对本年度集团及各公司财务会计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事项,是否进行了正确分析或预测。第九章 原财料、资产管理的审计监察第九十七条 公司原材料、辅料、低置易耗品、工具、用具等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管理是否有序;是否按规定分别建立账、薄、卡;(二)领用、消耗等手续是否健全、完整;(三)盘点、清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账实、账卡等是否相符;(四)盘盈、盘亏以及报损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五)相关报表的编39、制,是否正确、完整;报送是否及时。第九十八条 产成品、在产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否按规定分别建立台账和卡片;(二)清点、盘存是否按规定进行;盘盈、盘亏以及报损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权限;(三)包装物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出库、发运等手续是否健全、完整;(四)相关报表编制,是否正确、完整和报送及时。第九十九条 厂房、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权属关系是否清晰;相关权属证明、资料等,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二)是否分别建立账、薄、卡;是否明确和落实使用或管理责任人;(三)清点、盘存是否按规定进行;账实、账卡40、等是否相符;(四)盘盈、盘亏以及报损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五)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第一百条 公司无形资产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权属关系是否清晰;相关权属证明、资料等,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二)专利技术、商标的申报、注册和维护,是否及时、完整、有效;(三)技术保密工作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失密、泄密的情况;对他人的侵权使用专利技术或商标的行为,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钱与账,支票与预留银行印鉴等是否分人管理;收、支登记是否真实、序时、完整、正确;(二)相关主管人员对现金41、银行存款,是否按规定进行盘点、清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长短款、超限额、座支、白条抵现金等违规情况;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应收账款的形成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落实;追收措施是否及时、有效; (二)长、短期投资是否真实;相关协议、合同等手续及其内容,是否合法、完整、有效;红利分配是否符合约定和及时到账; (三)租赁、借入或外借资产,合同、协议等手续及内容是否合法、完整;使用或维护管理是否符合约定;相关费用支出或收入,是否真实、完整。第十章 其他事项的审计监察第一百零三条 对其他事项的审计监察,应当依据相关制度的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指令进42、行;审计监察部应结合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相关事项的审计监察。第一百零四条 按规定对公司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以及其他重大经营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察。第一百零五条 按规定对公司外协加工、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和决算的计划、执行、管理、效果等情况进行审计监察。第一百零六条 按规定对公司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离任前,对其负责的工作或经办的业务进行责任性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经营目标任务、交办的工作或经手的业务,是否全面完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责任是否清楚;奖惩是否按规定兑现;(二)在任前岗位上,有无违规、违纪等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三)交回所管43、的财产、物资、资金、账务以及档案资料、文件资料等,是否真实、完整;交接清单所列事项,是否与相关实物、账表数据或实际情况相一致;(四)对外经济业务或往来关系,是否按规定进行交接;是否存在“业务随人走”的情况;(五)借用的资金、财产、物资或超支差旅费以及应当由公司收回的配备设施、施备,是否如数归还;应当赔偿的,是否已赔偿。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各类发票包括增值税发票、一般发票、专用收据、收款收据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税票以及单位介绍信等,其领取、使用、作废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手续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各类资料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4、一)整个公司各类内外部文件、制度、办法以及经营计划、工作总结、重要会议记录等文字材、录音、影像、图片、磁盘、证书等,是否及时收搜完整;是否按规定分类整理、装订、建档、编号,妥善保管;(二)人事、劳动工资文件、人事任免、岗位异动以及考核、奖惩等资料,是否及时搜集完整;是否按规定分类整理、装订、建档、编号,妥善保管;(三)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账薄、凭证、报表以及应由各相关部门、车间保管的各类台帐、领料单、原材料消耗单等,是否及时搜集完整;是否按规定分类整理、装订、建档、编号,妥善保管;(四)各类科研技术资料、工艺图纸、产品配方等,是否搜集完整、及时;是否按规定分类整理、装订、建档、编号,并按绝密档45、案保管;科研技术人员的工作研究笔记,是否按规定及时上交和封存;是否按绝密档案严密保管;(五)各类经济、技术对外协作的合同、资料及其相关追收、司法文书、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以及客户基础档案资料等,是否及时搜集和完整;是否按规定分类整理、装订、建档、编号,妥善保管;(六)各类档案资料的查阅、借用、移交以及销毁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手续和权限。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各类印章包括法人印章、法人代表印章、财务印章、预留银行印鉴、经济合同专用章以及部门印章等,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权限。第一百一十条 实施审计监察中如有特殊需要,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可对外聘请专门机构或专家参与某些特殊事项46、的审计。第十一章 审计监察处罚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 被审计监察对象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监察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拒绝、阻碍审计检查,经劝告无效的,监察审计部视情况可以单项或同时采取以下保证措施:(一)书面责令其改正;(二)给予书面警告;(三)对其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直接经办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四)对其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直接经办人给予七天以内停职处理,并责令其协助检查;第一百一十二条 被审计监察对象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处以相关责任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相应采取以上保证措施。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审47、计监察对象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资产的,监察审计部门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措施予以追缴,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重大违规、过失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行为的处理和处罚:(一)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或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至1000元罚款,并根据情轻重,建议予以降职、辞退警告、辞退、开除等处分;(二)根据所造成的损失,追究其经济责任,并按其双倍经济处罚;如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送交相关国家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凡有重大过失,年度内曾受过一次处分的,扣除年终奖的50%至10048、%,并不得参与任何级别的优秀员工评比。(四)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停职期间,停止一切工资待遇和福利;受开除处分的,扣除当月工资、奖金。以上处罚或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以及纠正错误、挽回或减少损失的情况,可以单处或合并处理。并且,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第一百一十五条 重大过失,包括下列之一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拒不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政策、规定、决议及有关会议精神的;2、不履行岗位或管理职责,失职渎职;越权或滥用职权;违反相关制度、规章、规定的;3、未按规定的签字付款程序报帐、付款,造成经济损失的;4、公司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49、方案未起到监督作用,造成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失衡、财务预算或计划异常超支、或浪费的;5、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以及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听之任之,不予制止和纠正,也不向主管领导及时反映的;6、擅自设立帐外帐、小金库或化公为私、贪污、挪用公款的;7、负责管理的资产、物资,发生被盗、毁损、遗失等负有直接责任,或难以查明原因的;8、对发生一人重伤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一万元及以上产品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9、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的;10、纳税申报不及时、不准确,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11、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未建立登记备查记录,或发生丢失,或出现差错无50、法准确查找责任的;12、各类档案保管混乱,造成霉变、毁损、失窃、火灾等损失的;13、客户赠送礼品、物品不登记上交、擅自留用的;14、超限额部分库存现金,累计两次及以上未及时存入银行的;15、经常违反公司规定,经三次及以上教育,拒不改正的;16、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隐患的;17、诬陷他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1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经查属实的;19、出卖、随意泄露公司商业、财务秘密的;2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的;21、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形象或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22、责任人存在其他重大过失行为的。第一百一十六条 对严重违规、过失或造成51、一定经济损失行为的处理和处罚:(一)违章、违纪情节较重或由于严重过失,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通报批评;(二)态度恶劣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在给予以上处罚的同时,建议给予临时停职、降薪、降级、降职等处分; (三)当月有严重过失的,不得参与当月优秀员工的评比;年度两次严重过失者,扣除年终奖的50%,并不得参与年度优秀员工的评比;三次过失者,扣除全额年终奖,累计两次严重过失,计为一次重大过失。以上处罚或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以及纠正错误、挽回或减少损失的情况,可以单处或合并处理。并且,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52、给予相应的处分。第一百一十七条 严重过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之一的行为:1、不履行岗位或管理职责,失职渎职;越权或滥用职权;违反相关制度、规章、规定的;2、各类实物、物资或其他物品,盘存表不实、帐实不符,又未查明原因的;3、各类经济技术合同、契约文书、有价证照(件)以及重要资料、文件,保管不善、丢失的;4、调出商品未按规定程序,财务又同意并处理了帐务调出的;5、电脑备份不按规定或备份文件丢失、被损坏、被病毒感染无法使用,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其他损坏的;6、各类档案管理混乱,或不完整、保管不规范的;7、未严格执行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8、对款项及有价证券的收付,未履行规定手续的;9、未及时办理银行存款收53、付、取回对帐单的;或未逐笔勾对银行未达帐的;10、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管理规定的;11、填制会计凭证不合规、不合法的,包括凭证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数据不正确、印章不齐全的;12、凭证传递不及时、不准确、手续不严密的;13、各类报表种类不齐全、数据差错或不真实、内容不完整或相互不衔接、审批、签章不完整或已报送给公司造不良影响的;14、各类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管理台帐不健全,存旬报、月报填制不规范,涂改,计算错误的;15、送货单、入库单或出库单不相符,未发现或原因不明的;16、帐证(帐)、帐实、帐表不符,原因不明的;17、违反规定擅自修改凭证、账薄和冲减账目的;18、违反电脑处理业务操作54、管理规定,擅自修改应用程序、造成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的;19、取得的原始凭证不合规、不合法,有可能造成损失的;20、空白支票和发票与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一同存放的。21、责任人存在其他严重过失行为的。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一般性违规、过失行为的处理或处罚:(一)违规情节轻微,且能认识和积极改正错误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二)拒不认错,态度恶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通报批评;(三)一般性违规或过失达到三次的,视为一次严重过失,并按以上相关规定处罚。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般性违规、过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之一: 1、不履行岗位或管理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作为不够;违反相关制度、规55、章、规定的;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或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故意制造同志间的纠纷,影响团结;或言行、举止不端,影响公司声誉或形象的;4、未按规定健全账薄、登记业务或记载不准确、不清晰、不完整,错帐冲正不符合规定;5、电脑数据未按规定备份或管理不符合要求的;6、取得原始发票、编制凭证、帐务处理、核算不符合相关规定的;7、各类档案资料装订不及时、不整齐、封面不洁净、内容不完整、未按规定立案归档的;8、原材料、产品出、入库单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晰或出现差错的;相关旬报、月报差错、遗漏的;9、库存材料、商品进销存10、干部职位或重要岗位人员岗位异动,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手续不全的;1156、责任人存在其他违规过失行为的。第一百二十条 由于主管领导决策不当或以行政命令,导致下属违规、违章操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主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并按以上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处罚。第一百二十一条 审计监察发现,属于公司制度、规章或流程缺陷或不当的,应书面提请股份公司董事会,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或公司加以完善第十二章 审计监察处理、处罚复议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 被审计监察对象认为审计监察部未按本办法执行或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申请复议。第一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行之一的,被审计监察对象可以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申请复议:(一)事实不清或责任认定不当、或问题定性不准的;57、(二)处理或处罚的适用依据不当的; (三)提出的改进措施、意见不恰当或与实际不符,难以操作的。第一百二十四条 被审计监察对象对非监察、审计事项处理、处罚申请复议的,不予受理:第一百二十五条 复议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应在审计监察处理、处罚书面通知,到达责任对象十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复议申请应具备以下内容:(一)申请复议的内容和复议请求;(二)事实、理由或依据;(三)相关书证材料;(四)复议申请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署名及复议申请日期。第一百二十六条 复议申请由审计监察部受理;涉及上述第一百二十三条情形的,可直接送达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的秘书,代表董事会或董事长直接受理。第一百二十七条 审计监察58、部自收到复议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后进行初审和研究,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复议条件的,告知复议申请人不予复议及其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组织人员,对复议申请内容进行查证、核实;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直接受理的复议申请,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审定后,属于一般问题的,交由审计监察部办理;确属重大问题的,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查证和核实。第一百二十八条 负责查证、核实的人员,应结合审计结论及相关材料,针对复议事项和内容,进行深入调查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复议提供的情况和相关书证材料是否真实;理由是否充分;(二)原结论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责任认定是否恰当;(59、三)原处理、处罚的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处理、处罚的轻重、范围,是否恰当; 调查核实的情况,应如实、全面地形成书面报告;其中,属于重大问题的,应报送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计监察部应在股份公司董事长主持下,对复议调查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分别做出以下复议决定:(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结论和处理或处罚,应予部分或全部撤销、或修正,并重新做出审计意见: 1、具有事实不真实、定性不准、责任认定不当、处理处罚依据适用不当之一的;2、制度、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明显不符合实际或错误的;3、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4、其他明显不当的。(二)对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认定恰当、适60、用处理、处罚依据恰当的,维持原结论和处理处罚。(三)内部审计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应予以纠正;第一百三十条 复议期间,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执行:(一)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二)审计监察部认为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需要暂停执行的。(三)复议申请人提出的复议事项,事实真实、理由充分、证据确凿的,应予以暂停执行。第一百三十一条 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提出申诉;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依据相关事实材料和依据,作出终审裁决,交由审计监察部执行。申请人逾期未提出复议或申诉、或61、不履行处理、处罚(复议)决定的,审计监察部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属经济处罚的,在原处罚金额基础上,加倍处罚;(二)属行政处分的,在原处分级别上,再加一个等级的处罚;(三)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第十三章 审计监察监督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员工和被审计监察对象,有权对审计监察人员的履职过程和履职行中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监督。举报或投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滥用职权等行为包括:1、违规或违法罚款及没收所得的;2、违规或违法采取紧急审计措施的;3、违规或违法责令审计监察对象,冲转或调整有关账目、表报的。(二)玩忽职守等行为包括:1、应当查清、查实的问题,未查清、查实或未作处理、62、处罚的;2、对已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3、对应当制止或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的;4、对相同性质和责任的问题,处理、处罚畸轻畸重,执法不公的。(三)徇私舞弊等行为包括:1、接授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或吃喝玩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2、按受被审计监察对象的礼品、礼金、礼物,不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的;3、索贿、受贿、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的;4、滥用审计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四)其他违规或不当行为包括: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2、参杂个人恩怨、泄私愤、借机打击报复的;3、工作态度恶劣或措施、方法不当,影响被审计监察对象正常工作开展的。 第一百三十三条63、 举报或投诉的形式,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书面形式原则上应当署名,口头形式应当留下姓名,或由受理人员记录举报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后,交其审阅无误后签名。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员工或审计监察对象的举报或投诉,由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表董事会受理后进行登记,对举报或投诉情况,进行初审和疏理,并整理成简要书面材料,及时向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 第一百三十五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对举报或投诉简要书面材料反映的情况,进行审查、斟酌后,另行指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百三十六条 调查人员领受任务后,不得泄露举报或投诉人姓名,也不得向有关涉及人员通风报信。否则,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第一百64、三十七条 调查人员应以举报或投诉情况为线索,采用恰当的措施和方法,进行调查、核实,取得相应书面证据,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呈报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事实真相及经过;(二)主、客观原因及责任分析;(三)直接后果、危害及影响;(四)问题性质及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五)处理、处罚建议及适用制度、规章。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对举报或投诉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研究,并视问题性质、损失程度或危害、责任大小、是否主观故意等情况,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举报、投诉不实的:1、举报人或投诉人举报或投诉不实、且无主观故意的,由调查组负责人,向举报人或投诉人说明查65、明的情况;2、举报人或投诉人伪造事实或诬陷监察审计人员,且属主观故意的,由调查组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外部人员除外);情节严重的,给予500元以上经济处罚或记过以上处分(外部人员除外);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对举报、投诉基本属实和属实的,对审计人员作以下处理或处罚:1、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缺点,写出书面检查;2、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错误,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调离审计监察部;3、比照上述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撤销其行政职务或给予留用察看处分;5、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还违纪、违法取得的财物,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开除66、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处理或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同时并处;责成调查组负责人向举报人或投诉人,告知调查处理情况。第一百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监察人员不承担过错责任:(一)被审计监察对象提供不实、不恰当的相关资料,致使发生执法过错的;(二)制度规章不适当、或缺陷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发生执法过错的;(三)制度条文含义或表述不清,致使发生执法过错的;(四)审计监察结论或处理、处罚意见,相关人员明确表示不同意见,且有文字依据的。第一百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追究审计监察人员的责任:(一)主动发现、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执法过错,且未造成严重67、后果的;(二)工作措施、方法不当或违规情节明显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认真改正的;(三)处理、处罚无现行明确的制度、规章,或引用不很准确,但确非主观故意,且无重大后果的;第一百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比照上述相关规定,从重追究审计监察人员的责任:(一)利用职务便利索贿或受贿,故意造成执法违法的;(二)多次发生执法过错,或者次数虽少,但后果极为严重的;(三)玩忽职守,对应当制止或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的;(四)循私舞弊,包庇纵容被监察审计对象的违法行为的;(五)将罚没款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后据为己有的;(六)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蓄意打击报复以及其他违规违纪等行为68、,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的。第一百四十二条 过错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一)由于审计监察工作成员的过错,误导或诱导组长或部门负责人作出错误或不恰当结论的,由经办责任人承担责任;(二)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复核)、审定审计监察意见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疑点或错误的,主要责任应由组长或部门负责人承担;(三)举报、投诉和复议事项,调查人员未按规定调查核实,导致审查结论错误的,主要责任由复查人员承担。第一百四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对出现的差错事故承担责任,并与审计的质量、效率等,列入其年度目标考核。第十四章 审计监察奖励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经审计监察部认定,对执行规章制度严谨、管理规范、基础工作扎实、各类帐务健69、全、核算正确及时,各类资料档案完整,管理规范的部门或个人,由股份公司年终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奖励。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部门或个人的管理经验、措施或建议,被股份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提高工作效率的,经审计监察部确认后,由股份公司根据取得效果的情况,给予通报表彰或100元以上奖励;第一百四十六条 审计监察人员尽职尽责,工作出色的,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确认,由股份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挽回(追回)经济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第十五章 附 则第一百四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由股份公司负责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股份公司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审定后发布生效;修改、完善亦同。第一百四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2025商场地产夏日啤酒龙虾音乐嘉年华(吃货的夏天主题)活动策划方案-47页.pptx
  2.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3.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4. 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5.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6. 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表格(24页).pdf
  7. 原油码头消防工程维保方案(39页).docx
  8.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9.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0.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1. 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方案【234页】.docx
  12.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3.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4.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5.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6. 重庆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64页).doc
  17.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18. 邛崃市牟礼镇初级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59页).doc
  19. 高层住宅工程施工方案(249页).doc
  20. 园林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及防治措施(27页).doc
  21. 珠海市三灶镇二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标书方案说明书(135页).doc
  22. 渭南体育中心(球类馆、游泳馆)装饰工程施工方案(179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5商场地产夏日啤酒龙虾音乐嘉年华(吃货的夏天主题)活动策划方案-47页.pptx
  3.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4.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5.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6.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7.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8.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9.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10.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1.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12.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3. 川主寺城镇风貌整治景观规划设计方案(60页).pdf
  14. 新疆风电十三间房二期工程49.5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239页).pdf
  15.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6.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7.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8.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9.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20.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1.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2.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3.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5.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6.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7.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9.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0.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1. 存储器基地项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临时用水施工方案(40页).docx
  12. 铁路客运枢纽项目站前框构中桥工程路基注浆加固专项施工方案(19页).doc
  13.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4.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5.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6.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7.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8.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9.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2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1.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