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水东镇枣乡社区、稽亭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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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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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城市水东镇人民政府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宣州区水东镇枣乡社区、稽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宣城市水东镇宣城市水东镇枣乡社区、稽亭村枣乡社区、稽亭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年)年)47.1 近期实施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类别建设内容项目规模建设年限1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用地整理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79.96公顷20252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通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途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加大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投入,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82.82公顷202532、耕地找回通过三调”标注属性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类图斑的其他农用地等途径找回0.97公顷20254拆旧区建设用地整理对低效地、边角地、禁建地、弃建地等进行复垦0.06公顷20255建新区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44.71公顷20256盘活区对闲置低效用地进行盘活利用16.93公顷20257EOD 文旅项目产业发展EOD文旅项目50.542公顷20258村委会及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村委会基础设施提升2处20259G329新建新建329国道(在建)12.858公顷202510新建公墓新建公墓墓地(稽亭村)6.186公顷202511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公用基础设施现状结合3、公厕,进行管道提升202512道路硬化工程内部巷道硬化整治202513干线整治工程主干道绿化提升202514电信设施提升工程电信设施信号提升202515环卫设施提升设置2垃圾收集点,添置垃圾桶202516裸房外立面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对村庄内危房、棚户进行拆除,在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村庄周围、村庄公共场所及重要节点等地进行绿化补植,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鼓励引导农户因地制宜打造“五小园”202517安置区建设202518村庄风貌提升202519道路沿线风貌提升2025宣城市水东镇宣城市水东镇枣乡社区、稽亭村枣乡社区、稽亭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214、-20352035年)年)54.2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用途类型管制规则耕地本村耕地237.9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38.8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园地本村园地13.49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林地本村林地712.6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5、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草地本村草地0.3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湿地本村湿地15.46公顷,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7.1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居住用地本村居住用地44.8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A、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申请的宅基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6、利用地,规模不得超过每户160平方米的标准,将新增农村宅基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宅基地的建设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B、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应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C、存量宅基地超标的禁止扩大规模。2、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3、严格按用途审批用地,不符合村庄规划确定用途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4、村民建房用地,必须服从统一管理,履行审批制度,做到先批后建,严格遵守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60.40公顷,主要用于商业7、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3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工矿用地本村工矿用地7.57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仓储用地本村仓储用地0.13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交通运输用地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5.9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公用设施用地本村公用设施用地2.7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49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特殊用地本村特殊用地12.47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留白用地本村留白用地0.66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陆地水域本村陆地水域101.88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其他土地本村其他土地0.00公顷。管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