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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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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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年年)宣城市水东镇人民政府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年年)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年年)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年年)6.1 近期建设项目序号2、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设年限备注1农用地整理宜耕后备资源开发49.67公顷20252高标准农田建设42.04公顷20253耕地找回0.66公顷20254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31.83公顷20255建设用地盘活6.09公顷20256产业发展精品蔬果、大棚种植20257农产品加工20258金马园扩建1.8公顷20259公共服务设施村委会及提升202510G329新建202511陈村停车场建设1429平方米202512芦柴冲村民广场建设453平方米202513高桥村民广场建设1263平方米202514交通社区公墓3.3公顷202515七岭村公墓1.9公顷202516公用基础设施新建污水处理管3、网202517道路硬化工程202518干线整治工程202519亮化提升工程202520环卫设施工程202521生态修复生态林地修复202522生态水系整治(灌溉沟渠修缮)202523人居环境整治裸房外立面整治202524建筑风貌提升202525道路沿线风貌提升2025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宣州区水东镇七岭村、交通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年年)54.2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p 管制规则用途类型管制规则耕地本村耕地273.80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9.9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4、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园地本村园地54.19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林地本村林地618.22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草地本村草地23.2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湿地本村湿地20.59公顷,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5、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9.70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居住用地本村居住用地79.6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A、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申请的宅基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规模不得超过每户160平方米的标准,将新增农村宅基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宅基地的建设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B、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应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C、存量宅基6、地超标的禁止扩大规模。2、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3、严格按用途审批用地,不符合村庄规划确定用途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4、村民建房用地,必须服从统一管理,履行审批制度,做到先批后建,严格遵守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19.69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工矿用地本村工矿用地30.06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仓7、储用地本村仓储用地0.06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交通运输用地本村交通运输用地43.94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公用设施用地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10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5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特殊用地本村特殊用地2.56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留白用地本村留白用地1.93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陆地水域本村陆地水域134.62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其他土地本村其他土地0.7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