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青林乡国土空间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版)(1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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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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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桃源县青林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青 林 乡 人 民 政 府2024.9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合理保护与利用青林乡国土空间资源,指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湖南省、常德市和桃源县统一部署要求,结合青林乡实际情况,制定桃源县青林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包括乡域和乡政府驻地两个规划层次。乡域范围为青林乡全部行政辖区;乡政府驻地范围为位于青林村。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期目标年为2035年,2、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前言目录一、发展定位目标一、发展定位目标1.1.1.1.发展定位发展定位1.2.1.2.发展目标发展目标二、国土空间格局二、国土空间格局2.1.2.1.构建总体新格局构建总体新格局2.2.2.2.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2.3.2.3.合理划定规划分区合理划定规划分区三、国土空间保护三、国土空间保护3.1.3.1.耕地资源保护耕地资源保护3.2.3.2.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3.3.3.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四、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四、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4.1.4.1.镇域用地布局规划镇域用地布局规划4.2.4.2.产业3、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4.3.4.3.镇村体系规划镇村体系规划4.4.4.4.镇区用地布局规划镇区用地布局规划五、完善综合支撑体系五、完善综合支撑体系5.1.5.1.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5.2.5.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5.3.5.3.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六、规划实施保障六、规划实施保障6.1.6.1.组织机制组织机制6.2.6.2.政策支持政策支持6.3.6.3.宣传引导宣传引导6.4.6.4.监督实施监督实施1.1 发展定位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发展定位目标发展定位目标常德市民俗体验、休闲旅游目的地桃源县重要工业生产基地桃源县现代农业示范乡1.2 发展目标总体发展目标4、:发挥紧靠县城的区域优势,利用乡域内工业园区的经济优势,将青林乡发展成为经济繁荣发展、城乡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旅游特色鲜明的乡镇。指标类型指标名称单位2020年(基期年)2025年(近期年)2035年(目标年)指标属性社会发展户籍人口(万人)万人3.80753.73213.5684预期性常住人口(万人)万人3.10263.01452.9875预期性底线管控耕地保护目标(公顷)公顷3388.613388.613388.61约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公顷0.000.000.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公顷2939.202939.202939.20约束性城镇开发边界(公顷)公顷535、9.60539.60539.60约束性城镇建设用地(公顷)万立方米/年304.52539.60539.6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公顷)公顷1224.04892.85892.85约束性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公顷5075.338963.468933.77约束性结构效率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306.88241.43247.92预期性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平方米8.068.178.38预期性生活品质千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张-2.232.62预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张-90100预期性生活污水处理率(%)-90100预期性村庄等级公路通达率(%)-90100预期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6、率(%)-90100预期性村卫生室数量(个)131313预期性户籍人口(万人)个3.80753.73213.5684预期性2.1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39.20公顷(44088亩),占全域面积的29.08%。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衔接,青林乡无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539.60公顷,占全域面积5.34%。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格局2.2 构建总体新7、格局 构建“两心两轴三区一廊”的总体发展格局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格局结合乡域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特色,统筹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联系山水林田湖自然资源,构建“两心两轴三区一廊”的总体发展格局。两心:以青林乡政府所在地为乡域主综合服务核心,带动全镇产业融合发展;以龙潭桥村为次经济发展核心,以带动乡域北部发展。两轴:规划形成S311南北经济发展轴和X162东西经济发展轴。三区:北部农旅休闲发展区、中部生态农业发展区、南部现代综合发展区。一廊:构建“白洋河生态廊道”。2.3 合理划定规划分区 落实优化桃源县规划分区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格局依据桃源县划定的三区三线和桃源8、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根据青林乡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及青林乡自身实际情况,将乡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6类规划一级基本分区,并进一步细化乡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其中生态控制区73.03公顷,农田保护区3135.90公顷,矿产能源发展区2.68公顷,城镇发展区498.08公顷,乡村发展区中村庄建设区1199.41公顷,一般农业区1430.29公顷,林业发展2818.00公顷,牧业发展区3.41公顷。3.1 耕地资源保护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国土空间保护国土空间保护严格耕地数量管控:将50829.15亩耕地保护目标和2939.2亩9、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施年度“进出平衡”与“先补后占”。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改善提升耕地质量: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提升粮食产能,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相结合,着力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3.2 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水源地:严格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保护。保护水源生态系统、重点对镇域内的排污管网进行检修与改造、加强完善水资源监测系统建设、建立10、水库水源地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保护河流水系:修复河岸生态、加强节水宣传力度和强化联合监管、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系统的本土性,防止生物入侵。保护公益林:公益林严格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湖南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进行保护。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改变用途的,应按照等有关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3.3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国土空间保护国土空间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对现有点状的文物保护单位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进行保护。保护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11、村保护条例制定文物古迹保护规划。必须遵循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严格保护其原貌和环境气氛。保护与发展并存的原则,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文物古迹既要保护又要发展,在体现历史的延续性的同时又要继承、发挥当地的文化和物质环境特色。序号名称地址年代保护级别类型保护范围1采菱城遗址青林乡黄楚村战国国家级 古遗址东至黄楚村上东湖东岸,南至金鸡村糯谷堰东南岸,西至金鸡村苏家堰西北岸,北至黄楚村下东湖北岸2狮虎岗古墓群桃源县青林回维乡采菱村北部800米处战国市级古墓葬东至黄楚村四组简易路,北至青车公路,西南至华家港3西湖遗址青林乡黄楚村周县级古遗址东至采菱城护城河南至余家堰北岸西至万家12、堰东岸北至裴家堰南岸4杨家山古墓群桃源县青林回维乡采菱村珠明二组战国至汉县级古墓葬东至高家岗水渠,南至公社湾,西至高家溶,北至金家溶。青林乡历史文物资源一览表4.1 镇域用地布局规划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底线,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鼓励利用存量用地和低效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农用地。规划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3431.28公顷,占比33.95%;林地面积为2818.00公顷,占比27.88%;园地面积为1204.91公顷,占比11.92%;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5413、8.16公顷,占比15.32%。空间结构优化4.2 产业布局规划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一核两轴五区多点”的农旅融合产业布局规划以富硒农业产业为基础,拓展相关农副产品加工和乡村特色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规划形成“一核两轴五区多点”的农旅、文旅融合产业布局。一核:产业中心。两轴:S311农贸经济发展X162农旅融合发展带。五区:特色种植区、生态养殖区、休闲农旅区、富硒水稻产业区、现代工业区。多点:各村结合各自特色发展农业生产片区。4.3 镇村体系规划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 构建“乡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三级镇村体系根据青林乡14、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重点,构建“乡集镇中心村基层村”的三级镇村体系。乡集镇:涉及到青林村和金堰村,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交流活动中心。服务对象主要为全镇域的居民。中心村:4个,分别是莫南回维村、采菱村、督粮冲村、老官坪村。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善,有一定集贸基础的村庄,主要服务周边村庄。基层村:7个,分别为龙潭桥村、白洋河村、姜岩村、九龙山村、明月山村、浯溪河村、三岗村。4.4 乡集镇用地布局规划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建设集约高效的镇村格局“一心一轴两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乡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一轴:以省道S311为核心的发展轴。两区:城镇综合功能区、15、工业发展区。城镇综合功能区:以青林乡政府、镇区卫生院、农贸市场、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为中心,辐射形成一定的公共服务半径,从而服务于全镇。工业发展区:以南部县城的漳江工业园片区为主的工业发展区。规划镇区集中建设区总用地面积74.88公顷。5.1 综合交通规划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完善综合支撑体系完善综合支撑体系 形成“三轴多带”的乡域主要道路系统三轴:指S311、常桃公路、S238三条交通主轴线。多带:指为提高部分村道等级,规划形成镇区-村庄之间的环线。加快建设“四好农村道路”,实施道路黑化工程,至规划期末,农村道路达到“组与组硬化路百分百通达,村与村等级公路百分百通达”的双百目标。16、5.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完善综合支撑体系完善综合支撑体系 构建“一心-两区-八片”的三级城乡生活圈体系结合乡域功能布局与用地布局,统筹考虑青林乡现状发展状况与空间布局,规划以完善乡域用地布局,促进乡域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将教育、医疗保健等居民关注热点,作为乡域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切实推进。规划补齐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鼓励公共设施集中配置,促进设施提质增效;合理引导现状闲置用地、建筑进行功能置换、改造升级。构建“一心-四区-七片的三级城乡生活圈体系,形成以青林村为核心,采菱村、督粮冲村、莫南回维村、龙潭桥村副中心,其他村完善配置,形成三级公共服务系统。517、.3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桃源桃源青林青林完善综合支撑体系完善综合支撑体系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对青林乡三处自来水厂进行提质,完善处理水工艺,提升水质;完善乡域供水管网并与主城区供水管网连接,实施区域联合供水。集镇区采用以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铺设。村内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给水方式,排水工程规划:青林乡排水体制应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通过明沟暗渠自由排放至房前屋后的低洼地或山塘。乡集镇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规划集镇区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就近水体或作为生产用水等。村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收集进入人工湿地或用作农田肥料堆肥,规划在各行政村内保留或新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电力工程18、规划:规划沿镇域主要道路架设10KV线路至各居民点,各居民点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宜大于500米。电讯设施规划:大力发展移动通讯并逐步建立移动通讯光缆和基站系统,建立覆盖全镇域的移动通信设备基站,减小通信盲区。对镇域现有电话、电视线路进行完善,尤其应改善农村信息条件,加快光纤到村,促进农村地区信息化。环卫设施规划: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镇区、中心村设垃圾转运站,一般村设置垃圾收集点。6.1 组织机制桃源桃源青林青林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人民政府积极发挥实施主体地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19、的工作机制,制定推进青林乡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措施,按照重点项目计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及重点项目部署;监督检查各年度工作的推进、执行情况。6.2 政策支持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制定相关激励、资金筹措、帮扶政策,保障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的推进。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及实施管理机制,确保规划的落实与保障。6.3 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和宣传青林乡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将规划核心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合理开发、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要性的认识。6.4 监督实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平台等,实现对青林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精准实施、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定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