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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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 项目名称: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委托方:宜宾市城乡规划局 承担方: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企业法人代码:72146607-0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甲级 城市规划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004)院 长:袁 昕 总规划师:袁 牧 高级工程师 规划成果专用章:规划编制完成时间:2016 年 11 月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组成员:主管领导:张晓光 院副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主管所长:高珊2、 详规二所 所长 注册规划师 董淑秋 市政所 所长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郗研 项目经理 注册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庞书经 城市规划师 俞宙 城市规划师 任剑锋 城市规划师 刘春雨 工程师 覃露才 助理工程师 王德震 助理工程师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总总目录目录 一一、文文本本 二二、规规划划图图纸纸 三三、说说明明书书 四四、分分图图图图则则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文 本本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3、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1 第二章.布局结构与规模控制.2 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 第四章.地块控制指标.3 第五章.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4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4 第七章.竖向设计和地下空间利用.4 第八章.市政设施规划.5 第九章.环境卫生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控制.6 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6 第十一章.分期建设和开发强度规划.8 第十二章.土地使用控制及建筑管理通则.8 第十三章.规划控制体系.9 第十四章.名词解释.11 第十五章.附 则.11 第十六章.附表:.12 附表 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12 附表 2:城乡用地平衡4、表.12 附表 3: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13 附表 4:各类使用性质用地适建性规定表.14 附表 5: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17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 第一章第一章.总 总 则则 第一条、为指导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的开发建设,为其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2、城市5、规划编制办法(2006.4)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6、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543-2014)7、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8、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9、南岸西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3 年)10、宜宾市南岸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2 年)11、国家相关规范及宜宾市相关地方法规。第三条、本规划由文本、规划图、分图图则和说明书四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包括规划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6、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第四条、本规划为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各项建设项目的法定性文件,凡在本规划确定范围内进行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第五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应服从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如与其他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第六条、本规划涉及的指标和技术规定是结合南岸西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共同制定的。未涉及或未详细说明的指标和技术规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第七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宜宾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第八条、在本规划中下列内容属于强制性内容:1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2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7、许的建设总量;3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4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5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第九条、规划范围:本规划适用的范围为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规划区位于宜宾市南岸西区北侧,北临金沙江,南侧为西区外江路-七星路西段-叙府路-自然山体,东侧为蜀南大道,西侧为中坝大桥。规划区总面积为 1.17 平方公里。第十条、目标定位:南岸川韵休闲乐居家园 第十一条、功能定位:城市的新型居住区,同时配套相应设施。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8、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 第二章第二章.布局结构与规模控制 布局结构与规模控制 第十二条、规划结构:“一核、两轴、三片区”1一核:位于铁路西侧、滨江路东南侧的城市活力核,是集餐饮、零售、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时尚地标,是为 CBD 和赵场提供综合服务的休闲节点。2两轴:依托金沙江绿带和铁路上方的山体绿地形成的两条文化休闲轴。其中滨江文化休闲轴作为亲江近人的水滨长廊,是提供戏江饮茶、交往休憩的文化栖息地;铁路上方的山体绿地文化休闲轴作为凭风倚壁的垂直花园,是营造特殊地形趣味印象的体验目的地。3三片区:铁路西侧的都市休闲体验区,铁路东侧、长江大道北侧的传统生活展9、示区和铁路东侧、长江大道南侧的现代生活体验区。第十三条、用地规模控制: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 117.31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101.15公顷,非建设用地 15.34 公顷,其中非建设用地全部为水域。第十四条、人口规模控制:本次规划居住总人口为 3.20 万人。第十五条、规划用地构成:1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 35.45 公顷,规划二类住宅建筑面积约 90.19 万平方米。2规划幼儿园用地面积 0.81 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0.81 万平方米。3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12.90 公顷,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13.49 万平方米。4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10、地面积 4.55 公顷,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总建筑面积 9.93万平方米。5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22.60 公顷。6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0.18 公顷。7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 24.65 公顷。(具体参见附表 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和附表 2:城乡用地平衡表)第三章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十六条、本次规划选取与宜宾市在地形地貌特征、居民生活习惯等方面相似度高的重庆市作为参照,依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543-2014)进行公共服务服务设施配置。第十七条、本次规划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两个级别,同时公共服务设施包含独立占地建设11、和与其它用地混合建设两类。第十八条、服务设施为规划区提供良好的服务覆盖水平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原则。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为 800-1200 米,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为 300-400。第十九条、进行较大范围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中进行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本规划的规定。本规划规定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不得与其他建筑合并,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参照国家规范和宜宾市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规划区内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教育、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商业服务。各街坊、地块内的配套设施的项目、数量、用地面12、积、建筑面积和位置应符合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的规定。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3 第四章第四章.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控制指标 第二十一条、地块控制指标分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种,规定性指标是必须遵守的指标,指导性指标是预见性、参照性指标,一般情况应符合要求,也可进一步调整优化。规定性指标参见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指导性指标参见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二条。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应符合规划控制指13、标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用地性质:表示方式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城市用地分类类别和代号。本规划通过用地适建性规定使土地使用具有一定弹性。(具体参见附表 5: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第二十三条、开发强度规定:开发强度规定主要包括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的规定。(具体参见附表 5: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第二十四条、基地出入口数量: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块至少需设置一个机动车出入口,当居住用地大于等于 5 公顷、其它公共建筑与设施用地大于等于 1.5 公顷时,须在不同道路上设两个机动车出入口。如需设置两个以上机动车出入口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个14、案处理。第二十五条、停车泊位:停车泊位是指地块内必须配置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数量。机动车停车位按以下标准配置(按标准车位计算):普通住宅按照每户 1 个进行配置;高档住宅按照每户 1.5-2 个进行配置;商业和办公建筑按照每 100 平方米1 个进行配置。(具体参见附表 3: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第二十六条、基地布置规定:基地布置规定主要包括建筑后退红线和基地出入口方位的规定。1建筑退界:建筑退界包括建筑控制线退道路红线或地块边界的距离。参见第四十六条与第四十七条。2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出入口方位至道路交叉口的安全距离为:距离主干道交叉口70 米,距离次干道交叉口50 米,距离支路交叉15、口15 米。停车场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 15 米。第二十七条、建筑形体规定:主要指对建筑高度和建筑贴线的规定。本规划区建筑最高点不得超过黄海高程 410 米,确需超过的应商有关部门单独核算和批准。第二十八条、配套设施配置规定:主要是指在居住区内为满足城市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基本需求,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三类,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规范和要求。第二十九条、人口容量:规定新建居住地块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指标为 30-45 平方米/人。人均居住用地 1620 平方米/人。第三十条、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本片区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16、设计提出的建筑布局、建筑主要形式、建筑的体量要求,建筑风格色彩应与城市设计相协调。第三十一条、建筑环境:本片区绿地、商业标志、小品等设计应根据城市设计的指导要求进行。第三十二条、滨水环境:本片区应重点突出滨水环境特色,强调滨水空间的作用。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4 第五章第五章.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 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 第三十三条、绿地系统规划:1依托滨江文化休闲轴和铁路上方山体绿地形成“T 型绿轴”。2规划区内17、绿地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其中公园绿地面积 20.94 公顷,主要包括“T 型绿轴”、龙湾路沿线的规划公园、南岸文化广场。防护绿地面积 3.34公顷,主要是立交周边的防护绿带。3 各地块在满足分图图则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增强绿化效果。第三十四条、景观系统规划:1城市建设应突出山水特征,提高山水体系的可见程度和可达性;提高城市山水的景观质量,突出表现宜宾山水文化。2保护自然开敞空间(自然山体、水体等非人为开敞空间)保障城市绿色背景,保持远眺视线通畅,增强自然开敞空间的可达性。3出入口景观:强化中坝大桥进入城区出入口的景观18、设计。强化商业中心作用,结合各自特点设置标志性建筑物或公共艺术设施。第六章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第三十五条、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包括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其中次干路细分为交通型次干路和生活型次干路两种类型。(具体参见道路系统规划图)第三十六条、规划区内主干路红线宽度为 30-50 米,次干路红线宽度为 18-30 米,支路红线宽度为 12 米。(具体参见道路断面设计图)第三十七条、各街坊、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均应符合文本及分图图则的规定。第三十八条、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19、用道路用地。第三十九条、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除市政公用设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第四十条、公共交通:规划建立以地面公共汽车交通为主体的交通系统,依托长江大道和蜀南大道布局公交站点;在公共活动场所和人行横道处须考虑无障碍设计。第七章第七章.竖向设计和地下空间利用 竖向设计和地下空间利用 第四十五条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的道路竖向设计统一采用黄海高程。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地形、防洪排涝、工程管网的布线。道路坡度设计标准参照宜宾市的相关技术规定,主干路坡度不大于 5%,次干路坡度不大于 7%,支路和区内小路不大于 8%。第四十20、八条 道路建设应根据本规划竖向设计进行;地块开发建设应保证雨污水排放要求,具体场地设计在本次规划地块设计指导下进行。第四十九条 鼓励充分利用地形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地下建筑不计入容积率;地块开发建设应强化竖向设计,竖向设计内容应同规划方案按程序一并报审。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5 第八章第八章.市政设施规划 市政设施规划 第四十一条、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区最高日总用水量约为 11000 立方米。2.规划水源来自四水厂,21、远期供水规模 12.5 万立方米/日。3.规划保留现状给水管道,改造长江大道给水管道,沿其他道路敷设给水管道,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4.管网最不利点自由水压按满足六层楼水压要求考虑,水厂出水压力满足管网最不利点 28 米的水压,居住、办公及商业金融等较高建筑单独设加压设备。第四十二条、排水工程规划 1.规划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2.规划区平均日排出的污水量约为 7000 立方米。3.规划区污水统一排至城区大溪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污水厂位于南岸大溪口,规划处理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日。4.规划改造污水提升泵站,在原址建设地下式污水泵站,规模至 3 万立方米/日;规划延伸滨江路污水干管至污22、水提升泵站,管径至 d1200;改造泵站东侧污水压力管道,管径至 DN600。沿规划区其他道路规划新建污水管道,最终汇入滨江路污水干管。第四十三条、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经管网收集排入金沙江及南侧市政管网排至下游河道。2.规划区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采用 2 年,综合径流系数采用 0.55。3.规划保留现状雨水管道,改造长江大道雨水管道,沿其他道路建设雨水管道,坡度尽量与道路纵坡一致,减小管径及埋深。4.规划结合绿地,采用低势绿地、植被浅沟、雨水花园等雨水利用措施,加强雨水回收利用,减少雨水径流量。第四十四条、燃气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日用气量约 1.5 万标准立方米,高峰小时用气量约为 0.2723、 万标准立方米。2.规划气源主要来自南岸东区燃气调压站,通过调压后由中压管网进行供应。同时加强与区外气源主干管网的连通性,形成多气源供气。3.规划采用中压一级管网供气系统,设计压力 0.4MPa,采用区域调压柜(箱)调压后低压入户。中压管线敷设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同时遵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与其他管线的安全要求。第四十五条、电力工程规划 1.规划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法进行电力负荷预测,预测规划区用电负荷约为 1.1 万千瓦。2.规划以 110kV 九都变为主要电源,电力线路由城市干道中压管网引入。同时,连通 110kV 鲁西变为规划区提供部分电力支持。3.保留规划区内24、部分现状电力线路,同时对现状滨江路上的电力架空线进行改造入地。规划新建 10 千伏线路及低压配电线路主干线均采用埋地敷设方式。第四十六条、电信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固定电话需求量约为1.5万部,需固定电话交换机容量约1.8万门。.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6 2.规划区电信缆线主要由南岸西区及南岸东区汇接局接入,电信管线全部纳入地下,电信管道要考虑必要的储备量,网络全面建设,发展用户光缆网络,实现光缆到路边。第四十七条、竖25、向工程规划 规划区地面坡度较大、高差较大,竖向工程规划尽量尊重现有地形,减少土方量。第四十八条、环卫工程规划 1.规划区生活垃圾总量约为 32 吨/日。2.规划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式垃圾收集方式,规划新建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占地1000 平方米。垃圾经转运至宜宾市垃圾焚烧厂统一处理。第九章第九章.环境卫生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控制 环境卫生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控制 第六十五条 加强山体管理,严禁向山体和公园倾倒垃圾,禁止向河流水体排污。第六十六条 噪声治理:主干道沿线、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已逐步成为城市噪声的主要声源。规划噪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第六十七条 空气环境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大气环境保护规定,26、该地区执行空气环境质量 2级保护标准。第六十八条 地面水水质保护标准:按区域水环境保护要求,达到类地面水水质保护标准。第十章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综合防灾规划 第四十九条、防洪规划 1.金沙江防洪标准应达到 50 年一遇标准,规划区按该标准执行。2.规划区现状已建成 50 年一遇防洪堤,规划建议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制定防洪实施计划,加强雨水管道、河流水系、防洪蓄洪等工程管理,成立专业队伍管理河道,保证河道排洪通畅,汛期安全。第五十条、消防规划 1.规划区可由外围东侧消防直属站执行消防抢险任务,在规划区内不单独设立消防站。2.消防用水主要由市政供水管道供给,城市供水管道要满足消防供水的需求,按消27、防要求建设完善的市政供水管道。3.所有公建区、居住区都要留有消防通道,其尽端要有回车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各企业单位及居住区都要在车辆能到达地点设消防栓,道路配水管网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栓。第五十一条、抗震规划 1.规划区一般新建、改建民用建筑按 VII 度设防,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或重要设施应按地震烈度 VIII 度设防。2.规划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公共场馆所、学校操场等空地为避震疏散场地,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应不小于 1 平方米/人,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应不小于 2平方米/人。3.规划主要疏散通道有滨江路、长江大道、迎祥街等道路。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28、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7 第五十二条、人防规划 1.在公共设施中心区、重要通信设施周围,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居住区应按总建筑面积 2%的比例建设地下掩蔽工程,如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2.一般留城人员人均人防工程量要达到 1.0 平方米,专业队留城人员人防工程量为 2.0 平方米/人,专业队留城人数为留城人口的 9%,根据留城人口 30的控制指标,一般留城人员掩蔽工程量要达到 9600 平方米,专业队掩蔽工程量要为 1800平方米。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29、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8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分期建设和开发强度规划 分期建设和开发强度规划 第五十三条、根据宜宾市经济发展的具体实际情况和规划区内外现状建设情况,以及与城市建设的协调性,规划将规划区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1、一期建设:一期建设区主要为基地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滨江路和滨江绿带的疏通、长江大道的连通和蜀南大道、金沙江立交的改造,同时包括铁路西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基地核心处的小学,通过基础设施和棚改项目的启动,激活区域活力。2、二期建设:二期建设区30、主要为铁路东侧的滨江现状建成区、规划基地东侧的现状 4S 店区域和铁路隧道出口上方的山体公园,通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景观核心,提升社区品质。3、三期建设:三期建设区主要是基地东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龙湾路沿线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区域和外江路东南侧的自然山体,全面完成棚改建设、全面提升区域景观品质。第十二章第十二章.土地使用控制及建筑管理通则 土地使用控制及建筑管理通则 第五十四条、建筑间距规定:1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关于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按 III 类气候区大城市取值。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含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时,应做日照分析。2建筑间距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关于建筑用房31、天然采光的要求,并应防止视线干扰。3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绿化、安全、工程管线、建筑设计规范和文物古迹保护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号本章的规定。4不同地块间的建筑间距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同时亦应满足规划控制图则中的建筑退让地块红线。第五十五条、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规定:1基本后退:规定规划区域建筑后退各类道路的红线不小于 5 米。2高层建筑后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 米时,除裙房部分的主体后退用地边界不得小于 6 米;建筑高度大于 24 米且小于等于 60 米时,除裙房部分的主体后退用地边界不得小于 15 米;建筑高度大于 60 米且小于等于 80 米时,除裙房部分的主体后32、退用地边界不得小于 18 米。(裙房: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的高度大于 24 米的,视为高层建筑的一部分)。3特殊建筑后退:人流集散数量较大和对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必须特别后退主体建筑或主要出入口,后退距离依其规模大小、按有关规范确定。4地下建筑物的离界间距:在地下建筑完全被覆土掩埋时,地下建筑物的离界间距最小值应不小于 3 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第五十六条、相邻地段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规定:1新建项目用地与周边用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2本基地内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或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采光标准。第五十七条、容积率33、奖励和补偿规定 1建设单位如在其建设项目提供开放性、公益性空间或设施(如为公众提供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9 场、绿地、社会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包括地下、下沉或广场和屋顶平台)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对其进行容积率奖励和补偿。每提供 100 平方米(100 平方米为可获得容积率奖励的最小面积)的集中开放公共空间,可增加的建筑面积为减少的建筑面积的 2 倍。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34、(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 20%。2建设单位在达到规划确定的绿地率指标外,建设项目每提供 1 的开放公园绿地,奖励建筑面积 2。(公园绿地指一天 24 小时内无条件向公众开放的便于公众自由活动、休息的绿地,最小边宽不得小于 8m,总面积不得小于 100。公园绿地不包括垂直绿化,不包括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屋顶绿化)。3该项规定须由宜宾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执行。第十三章第十三章.规划控制体系 规划控制体系 第五十八条、地块编号:采用三级编码方式,一级编号为“A/B”。其中以“铁路-迎祥街”为界线,将规划区划分为 A、B 两大片区,铁路-迎祥街以东的南岸东区部分为 A片区,铁路-35、迎祥街以西的南岸西区部分为 B 片区。二级编号以“01,02,”顺序表示,是根据干道与支路系统、自然环境条件划分的组团,其中 A 片区划分为 3 个组团,B 片区整体作为一个组团。三级以“01,02,”顺序表示,是根据用地功能划分的独立地块。在上述用地划分基础上,对各地块进行统一编码,以便于通过图纸、文本、指标等形式为每个地块的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第五十九条、用地性质: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本规划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划分至小类。第六十条、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土地开发强36、度主要通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指标控制。考虑到住宅、公共设施等开发项目的不确定性,为使控制指标能适应将来可能出现的变化,规划采用下例指标:1居住用地指标控制:居住用地的开发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区范围统一规定,新建居住用地容积率应控制在 2.5 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 80 米以下,建筑密度不超过 30%,绿地率不低于 3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控制方法具体参见图则。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控制: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控制方法具体参见图则。4 道路交通设施用地与公用设施用地控制:依据详细设计或具体工艺要求确定。第六十一条、用地兼容性控制要37、求:为有利于城市景观的形成,集约利用土地,利于规划管理部门在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方案时具有一定灵活性,本规划针对规划用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0 地兼容性质及规模作出控制。(具体参见附表 4:各类使用性质用地适建性规定表)第六十二条、城市“四线”控制 1城市红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上,应按相关要求拟订实施细则。2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38、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汽车首末站、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取水工程设施、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能源供应设施等。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以下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3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9、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按照规定,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规划按照城市用地布局界定城区绿线,对各类城市绿地、预留绿化用地、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用“绿线”予以明确界定。控规批准后即制定建立城市绿线管理制度,规定了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的具体细则。4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40、库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水域。同时,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1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第六十三条、地块线:指某个建设项目实际的建设41、用地范围,其所围合成的用地面积为地块面积。第六十四条、基地机动车出入口方位:指街坊内或地块内机动车道与外围道路相交的出入口方位和位置。此规定建议某个地块宜在此方位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第六十五条、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为保证行车安全与道路畅通,地块内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必须退让道路交叉口一定距离、或在局部路段限制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特别规定。第六十六条、建筑控制线:指限定地块内建筑的建造范围界线,建筑控制线由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建筑后退用地边界组成。当地块沿道路时,建筑控制线即为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地块内的公共开放空间、公共通道以及各地块建筑之间的合理间距。第六十七条、容积率:指某地42、块或某区域内地上建筑总面积与该用地总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地块面积。地上建筑面积:是指建设用地内的总建筑面积扣除地下建筑面积后的建筑面积。(地下建筑是指建设用地范围内,顶板面出露室外地坪最低点设计标高1.5 米的自然层及其以下部分建筑,该部分的建筑面积即为地下建筑面积。)第六十八条、建筑密度:指某地块或某区域内建筑物基底总面积与该用地总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建筑基底面积/地块面积。第六十九条、绿地率:指某地块或某区域内绿地总面积与该用地总面积之比。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化用地面积/地块面积。第十五章第十五章.附 附 则则 第七十条、本规划自43、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七十一条、本规划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指标,绿地率为下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突破指标限度的规定。第七十二条、在符合城市整体利益和本规划原则情况下,为有利于城市景观的形成和城市发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本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城市规划作适当调整。第七十三条、变更程序和规定: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2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附表:附表:附表 1:城市建设用地44、平衡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名称用地性质名称 用地面用地面积积 (公顷公顷)占占城市城市建设建设用地用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R 居住用地 36.27 35.86 91.00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35.45 35.05 90.19 R4 幼儿园用地 0.81 0.80 0.8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90 12.75 13.49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3.08 3.04 2.60 A2 文化设施用地 0.45 0.44 0.90 A3 教育科研用地 7.56 7.47 6.89 A5 医疗卫生用地 1.81 1.79 3.10 B45、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55 4.50 9.93 其中 B1 商业用地 0.90 0.89 0.90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22 0.22 0.04 BR 商业混合居住用地 3.43 3.39 8.99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60 22.34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22.01 21.76 S4 交通场站用地 0.60 0.59 U 公用设施用地 0.18 0.18 0.27 其中 U2 环境设施用地 0.18 0.18 0.2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4.65 24.37 1.15 其中 G1 公园绿地 20.94 20.70 1.15 G2 防护绿地 3.34 3.346、0 G3 广场用地 0.36 0.36 H11H11 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 101.15 101.15 100.00 100.00 115.84 115.84 附表 2:城乡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名称用地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公顷公顷)占占总总用用地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H 建设用地 101.97 86.92 116.06 其中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01.15 86.22 115.84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0.15 0.13 0.00 H4 特殊用地 0.67 0.57 0.22 E 非建设用地 15.34 13.08 0.47、00 其中 E1 水域 15.34 13.08 0.00 总用地总用地 117.31 117.31 100.00 100.00 116.06 116.06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3 附表 3: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 序号 类 别 单 位 机动车位 摩托车位 自行车位 1 高、中档旅馆 车位/客房 0.4-0.5 1 2 普通旅馆、招待所 车位/客房 0.15-0.4 1 3 饭店、酒家、茶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48、 2-3 1-2 5 4 办公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5-1.5 1 3 5 商业大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1.0-1.5 1-2 3-5 6 菜市场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15-0.2 1-2 6-8 7 体育场、馆 车位/100 座位 2-3 4 10-15 8 市级剧院、会议中心 车位/100 座位 5-7 2-4 13-26 9 一般电影院、礼堂 车位/100 座位 2-3 6-8 10-15 10 展览馆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1-1.2 1.5-2 3-5 11 医院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4-0.6 1.5-2 3-5 12 中学 车49、位/100 学生 0.3-0.35 10-12 80-100 13 小学 车位/100 学生 0.5-0.7 3-5 8-15 14 幼儿园 车位/100 学生 0.7 3 3 15 住宅区 车位/户 1.0-2.0 1 2 16 城市公园 车位/公顷用地 10-15 12 40 注:自行车按 0.2-0.8 平方米/辆(地上)或 1.5-1.8 平方米/辆(地下)控制,机动车以标准车计、25-30 平方米/辆(室外)和 30-35 平方米/辆(室内)控制。住宅区车位配制:三房建设车位按 1.0 配制,一般商品住房车位按 1.01.5 配制,高档商品住房车位按1.52.0 配制。普通旅馆为以停50、车住宿为主的汽车旅馆时,停车场配建指标可适当增大。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4 附表 4:各类使用性质用地适建性规定表 用用地地 用地类别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R R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 A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B 工工业用地业用地 M M 物流仓储用物流仓储用地地 W W 道路与道路与交通设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S S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U U 绿地与51、广场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 G G 区域交通设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 H2H2 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设用地H14H14 类类别别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一一类类R1R1 二二类类R2R2 三三类类R2R2 行行政政办办公公A1A1 文文化化设设施施A2A2 教教育育科科研研A3A3 体体育育A4A4 医医疗疗卫卫生生A5A5 社社会会福福利利A6A6 宗宗教教A8A8 商商业业B1B1 商商务务B2B2 娱娱乐乐康康体体B3B3 公共公共设施设施营业营业网点网点B4B4 其他其他服务服务设施设施B9B9 商业商业混合混合居住居住BRBR 一一类类M1M1 二二类类M2M2 三三类类M3M3 一一类类W152、W1 二二类类W2W2 三三类类W3W3 S1S1S9S9 供供应应设设施施U1U1 环环境境设设施施U2U2 安安全全设设施施U3U3 其他其他公用公用设施设施U9U9 公公园园绿绿地地G1G1 防防护护绿绿地地G2G2 广广场场G3G3 居住用地 低层独立式住宅 其他低层居住建筑 多层居住建筑 高层居住建筑 单身宿舍 居住小区及小区以下幼托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商业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文化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体育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医疗卫生设施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 文化设施 教育科研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和业余学校53、 科研设计机构 体育 医疗卫生 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卫生防疫设施(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验疫站等)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5 用用地地 用地类别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R R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 A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B 工工业用地业用地 M M 物流仓储用物流仓储用地地 W W 道路与道路与交通设交通设施用地施用54、地S S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U U 绿地与广场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 G G 区域交通设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 H2H2 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设用地H14H14 类类别别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一一类类R1R1 二二类类R2R2 三三类类R2R2 行行政政办办公公A1A1 文文化化设设施施A2A2 教教育育科科研研A3A3 体体育育A4A4 医医疗疗卫卫生生A5A5 社社会会福福利利A6A6 宗宗教教A8A8 商商业业B1B1 商商务务B2B2 娱娱乐乐康康体体B3B3 公共公共设施设施营业营业网点网点B4B4 其他其他服务服务设施设施B9B9 商业商业混合混合居住居住BRBR 一一类类M1M155、 二二类类M2M2 三三类类M3M3 一一类类W1W1 二二类类W2W2 三三类类W3W3 S1S1S9S9 供供应应设设施施U1U1 环环境境设设施施U2U2 安安全全设设施施U3U3 其他其他公用公用设施设施U9U9 公公园园绿绿地地G1G1 防防护护绿绿地地G2G2 广广场场G3G3 医疗卫生 特殊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等)-需单独选址 其他医疗卫生设施(血库等)社会福利 宗教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 餐饮 一般旅馆 旅游宾馆 零售商业 批发市场 商务 娱乐康体 娱乐(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等)康体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加油加气站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其他服务设施 业余学56、校、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 殡葬业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 二类工业 三类工业 物流一类物流仓储 二类物流仓储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6 用用地地 用地类别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R R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 A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B 工工业用地业用地 M M 物流仓储用物流仓储用地地 W W 道路与道路与交通设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S S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57、 U U 绿地与广场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 G G 区域交通设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 H2H2 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设用地H14H14 类类别别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一一类类R1R1 二二类类R2R2 三三类类R2R2 行行政政办办公公A1A1 文文化化设设施施A2A2 教教育育科科研研A3A3 体体育育A4A4 医医疗疗卫卫生生A5A5 社社会会福福利利A6A6 宗宗教教A8A8 商商业业B1B1 商商务务B2B2 娱娱乐乐康康体体B3B3 公共公共设施设施营业营业网点网点B4B4 其他其他服务服务设施设施B9B9 商业商业混合混合居住居住BRBR 一一类类M1M1 二二类类M2M2 三三类类M3M58、3 一一类类W1W1 二二类类W2W2 三三类类W3W3 S1S1S9S9 供供应应设设施施U1U1 环环境境设设施施U2U2 安安全全设设施施U3U3 其他其他公用公用设施设施U9U9 公公园园绿绿地地G1G1 防防护护绿绿地地G2G2 广广场场G3G3 仓储用地 三类物流仓储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 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 客、货运公司站场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 环境设施 污水处理厂 其他环境设施 安全设施 其他公用设施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59、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7 附表5: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片区片区名称名称 地块编号地块编号 建设情况建设情况 用地用地 性质性质 用地名称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建筑限高(米米)绿地率绿地率(%)(%)停车位停车位(个个)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南岸东区 A-01-01 现状 E1 水域 96570 A-01-02 新建 G1 公园绿地 28290 75 A-01-03 新建 G1 公园绿地 1274960、 75 30 A-01-04 改建 H4 特殊用地 4526 战备码头 A-01-05 已建 G1 公园绿地 14801 A-01-06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195 A-01-07 新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460 2.5 30 36 25 按每户1个 车位设置 A-01-08 改建 U21 排水用地 826 污水泵站 A-01-09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586 A-01-10 已建 A5 医疗卫生用地 824 A-01-11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4876 A-01-12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4899 A-01-13 新建 G1 公园绿地 1315 75 A-01-61、14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9431 A-01-15 新建 G1 公园绿地 1381 75 A-01-16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539 A-01-17 新建 G1 公园绿地 416 75 A-01-18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455 A-01-19 新建 R4 幼儿园用地 4693 0.8 30 24 35 20 A-01-20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445 A-01-21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380 A-01-22 新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046 2.5 30 36 25 按每户1个 车位设置 A-01-23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527 A-01-262、4 新建 G1 公园绿地 742 75 A-01-25 新建 A2 文化设施用地 4498 2 35 24 30 90 A-01-26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746 A-01-27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684 A-01-28 新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688 2.5 30 60 25 按每户1个 车位设置 A-01-29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518 A-02-01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61 A-02-02 已建 A5 医疗卫生用地 752 A-02-03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2156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63、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8 片区片区名称名称 地块编号地块编号 建设情况建设情况 用地用地 性质性质 用地名称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建筑限高(米米)绿地率绿地率(%)(%)停车位停车位(个个)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A-02-04 已建 A1 行政办公用地 1136 A-02-05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895 A-02-06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467 A-02-07 新建 G3 广场用地 3250 A-02-064、8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412 A-02-09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4422 A-02-10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558 A-02-11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662 A-02-12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50860 A-02-13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969 A-02-14 已建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235 加油站 A-02-15 新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9107 2.5 30 80 30 按每户1个 车位设置 A-02-16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89 A-02-17 已建 B1 商业用地 9029 金沙江宾馆 A-02-18 已建 65、A1 行政办公用地 29617 公安交通指挥中心 A-02-19 新建 G1 公园绿地 11527 75 200 设置地下停车场 A-02-20 新建 A3 教育科研用地 35275 0.65 30 24 35 82 小学 A-02-21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5511 A-02-22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2276 A-02-23 已建 H4 特殊用地 2169 A-02-24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5391 A-02-25 新建 BR 商业混合居住用地 5992 3.2 50 80 15 288 A-02-26 新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7780 2.5 30 80 30 按66、每户1个 车位设置 A-02-27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7103 A-02-28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835 A-02-29 新建 G3 广场用地 348 A-02-30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23996 A-02-31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22638 A-02-32 已建 R4 幼儿园用地 926 A-02-33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36030 A-02-34 已建 R4 幼儿园用地 2517 A-02-35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914 A-02-36 已建 A5 医疗卫生用地 8426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67、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9 片区片区名称名称 地块编号地块编号 建设情况建设情况 用地用地 性质性质 用地名称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建筑限高(米米)绿地率绿地率(%)(%)停车位停车位(个个)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A-02-37 扩建 A5 医疗卫生用地 3531 2.5 30 40 35 132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建用地 A-02-38 新建 G1 公园绿地 3514 75 A-02-39 已建 G1 公园绿地 68、1685 A-02-40 已建 G1 公园绿地 1959 A-03-01 新建 BR 商业混合居住用地 28292 2.5 45 80 20 1061 A-03-02 已建 A5 医疗卫生用地 4540 A-03-03 已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13247 A-03-04 已建 A3 教育科研用地 40353 宜宾职业技术学校 A-03-05 新建 G2 防护绿地 3631 90 A-03-06 新建 G2 防护绿地 1041 90 A-03-07 已建 G1 公园绿地 473 A-03-08 已建 G1 公园绿地 615 A-03-09 新建 U22 环卫用地 1006 垃圾转运站 A-0369、-10 新建 G1 公园绿地 35449 75 70 A-03-11 新建 G2 防护绿地 1821 90 A-03-12 新建 G2 防护绿地 3818 90 南岸西区 B-03-01 现状 E1 水域 56822 B-03-02 新建 G1 公园绿地 31915 75 110 B-03-03 新建 G1 公园绿地 356 75 B-03-04 新建 G1 公园绿地 5158 75 B-03-05 新建 R2 二类居住用地 65159 2.5 30 80 30 按每户1个车位设置,另外配置160个公共停车位 B-03-06 新建 G2 防护绿地 6365 90 B-03-07 新建 G2 防70、护绿地 9624 90 B-03-08 新建 G2 防护绿地 3090 90 B-03-09 新建 G2 防护绿地 3391 90 B-03-10 新建 G2 防护绿地 1318 90 B-03-11 已建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516 铁路用地 B-03-12 新建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5977 150 社会公共停车场 B-03-13 新建 G1 公园绿地 46486 75 B-03-14 新建 G1 公园绿地 10017 75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宜宾市南门桥71、-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规 划划 图图 纸纸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区The Site南岸CBD白沙组团岷江新区三江主城南岸组团赵场组团赵场综合服务中心老城组团旧洲组团菜坝组团临港新区区位图宜宾在西南城镇中群中的位置规划地段在宜宾市中的位置宜宾在四川省的位置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72、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2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卫星影像图常驻人口约2.7万现状建设规模约104万平方米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3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土地利用现状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73、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4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土地利用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5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功能结构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74、家评审稿6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绿地系统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7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8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75、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道路系统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9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道路断面示意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0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宜宾市南门桥76、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道路断面设计图A-A 蜀南大道B-B 叙府路西段E1-E1 长江大道西段C-C 龙湾路D-D 滨江路F-F 大房子街、三江路E3-E3 长江大道西段E2-E2 长江大道下钻段G-G 规划支路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1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强度控制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77、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2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高度控制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3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78、审稿14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给水工程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5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燃气工程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6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79、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信工程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7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雨水工程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8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80、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污水及环卫工程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19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防灾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20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1、竖向工程规划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21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单元划分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22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日期:2016.11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用地编码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82、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说 明明 书书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目 录 第一章 区位分析.2 一.规划区位.3 第二章 现状分析.3 一.用地及建设概况.3 二.道路.4 三.市政公用设施.4 四.原规划及现状存在的问题.4 第三章 规划依据、原则及思路.7 一.规划依据.7 二.规划83、原则.7 三.规划思路.7 第四章 规划范围、定位及规模.8 一.规划范围.8 二.规划区定位.8 三.土地规划规模及结构.8 第五章 土地利用规划.9 一.用地布局原则.9 二.总体空间结构规划.9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 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11 二.基础教育设施.11 三.医疗卫生设施.11 四.文化娱乐设施.11 五.体育设施.12 六.社区服务设施.12 七.商业服务设施.12 第七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13 八.道路交通规划目标.13 九.对外交通规划.13 十.道路系统规划.13 十一.交通设施规划.13 第八章 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15 一.绿地与广场系统84、布局规划.15 二.景观系统规划.15 第九章 市政工程规划.16 一.给水工程规划.16 二.污水工程规划.16 三.雨水工程规划.17 四.燃气工程规划.18 五.电力工程规划.19 六.电信工程规划.20 七.道路竖向工程规划.20 八.环卫工程规划.21 九.综合防灾规划.21 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23 一.环境目标.23 二.大气环境保护.23 三.水环境保护.23 四.噪声控制.23 五.固体废弃物控制.23 第十一章 规划控制体系.24 一.规划控制指标体系.24 二.规划强制性内容.25 三.城市“四线”控制.25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26 一.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85、的监督.26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单体设计.26 附表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7 附表二:城乡用地平衡表.27 附表三:各类使用性质用地适建性规定表.28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 前 言 前 言 本次规划地段处于南岸东区和西区的交界地带,现状为典型的城市老旧片区。宜宾市在 2002 年编制了宜宾市南岸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 2013年编制了南岸西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由于规划地段在长期发展中一直存在86、建设动力不足、既有现状混杂、人口密集等问题,且以上两个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较少考虑了方案可事实性,导致既有规划难以指导规划地段的更新发展,需要从存量规划和城市更新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该地段。同时伴随南岸建设,与本地段相关的若干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和已批项目,包括:道路系统提升规划方案、公共服务设施业态专项规划、宜宾市绿道网总体规划、宜宾三江六岸概念性规划、宜宾南侧滨江景观及风貌整治方案以及住宅等项目难以与现行控规有效对接,因此需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进行重新统筹,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参考和精确对接。另外宜宾市编制了2013 年2020 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在2018 年前全面启动规划项目,到 287、020 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翠屏区计划在 2019 年末完成规划任务,其中本规划地段内的三个棚改项目更是先行示范。结合以上情况,原规划已不适应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建设管理的要求,受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委托,2015 年 11 月,我院开始进行规划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我院秉持“立足于现状、有效对接各项规划、着重落实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原则,于 2015 年 11 月起承接规划任务后,立即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在宜宾市城乡规划局的协调下,项目组进行现场踏勘,通过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并进行整理、分析,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规划初步方案,于 2016 年 3月就规划初步方案与宜宾市88、城乡规划局进行座谈。规划编制起至今,项目组与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就现状地块开发建设情况、规划用地布局、规划用地指标、城市设计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就沟通意见,项目组进行了认真核对、调整、修改,最终形成规划成果。本次规划成果内容如下: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分图图则。规划图纸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分图图则。规划图纸包括:01 区位图 02 卫星影像图 03 土地利用现状图 04 土地利用规划图 05 功能结构规划图 06 绿地系统规划图 0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08 道路系统规划图 09 道路断面示意图 10 道路断面设计图 11 建筑强度控制图 12 建筑高度控制图 189、3 电力工程规划图 14 给水工程规划图 15 燃气工程规划图 16 通信工程规划图 17 雨水工程规划图 18 污水及环卫工程规划图 19 综合防灾规划图 20 竖向工程规划图 21 单元划分图 22 用地编码图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3 第一章 区位分析 第一章 区位分析 一一.规划区位规划区位 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位于宜宾市南岸,包含南岸东区的西北侧和南岸西区的东北侧,其北临金沙江,南侧为西区外江路-七90、星路西段-叙府路-自然山体,东侧为蜀南大道,西侧为中坝大桥。规划区总面积为 1.17 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地形高差复杂,大部分为丘陵地形,局部地区存在较大高差,最高高差约 80 米。规划区滨江处高程低,向腹地延伸高程逐渐升高,最高处为现状山体猪儿坡,最高点高程为 347.78 米。第二章 现状分析 第二章 现状分析 一一.用地及建设概况用地及建设概况 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总用地面积 117.82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01.49 公顷,非建设用地 16.33 公顷,其中非建设用地为金沙江水域。1.居住用地 现状居住用地面积 35.60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35.08%,主要位于龙湾路西北91、侧和铁路线东北侧区域,包括桂园林小区、中渡口社区、中银花园、丽雅家园、金莎苑、宜锦苑、温心园、正祥小区、龙湾花园、如意苑等现状小区和其他住宅建筑。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11.47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30%,零散分布于规划区内,包括市统战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等行政办公设施,翠屏电子技术学校、南岸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设施,康复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肿瘤科、第二人民医院南岸分院等医疗卫生设施。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现状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 8.84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8.71%,主要位于龙湾路、蜀南大道和92、滨江路沿线,部分位于长江大道沿线,包括龙湾路沿线的金沙江宾馆、二手车交易市场、4S 店等商业设施,蜀南大道沿线的加油站,以及其他服务设施。4.工业用地 现状工业用地面积 2.09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2.06%,主要位于铁路西侧,是华威电声有限公司的厂房用地。5.物流仓库用地 现状物流仓库用地面积 3.22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3.17%,主要集中于基地中心区、长江大道沿线,包括日用生活品仓库、宜宾外运、万旭印务有限公司等项目用地。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现状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19.20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8.92%。7.公用设施用地 现状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0.17 公顷,占建设用的93、 0.17%,位于桂园林小区东侧,是现状污水泵站设施用地。8.绿地与广场用地 现状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19.9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9.64%,主要为滨江绿地、山体绿地和现状南门大桥桥头的广场。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4 现状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占比(%)H 建设用地 101.49 100 其中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00.25 98.78 其中 R 居住用地 35.60 35.94、08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35.25 34.73 R4 幼儿园用地 0.34 0.34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1.19 11.03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4.19 4.13 A3 教育科研用地 5.31 5.23 A5 医疗卫生用地 1.69 1.67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8.84 8.71 其中 B1 商业用地 5.14 5.06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22 0.22 B9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 3.48 3.43 M 工业用地 2.09 2.06 其中 M2 二类工业用地 2.09 2.06 W 物流仓库用地 3.22 3.17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95、 3.22 3.17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9.20 18.92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19.16 18.88 S4 交通场站用地 0.04 0.04 U 公用设施用地 0.17 0.17 其中 U2 环境设施用地 0.17 0.1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9.93 19.64 其中 G1 公园绿地 5.93 5.84 G2 防护绿地 12.46 12.28 G3 广场用地 1.54 1.52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02-H4 特殊用地 0.22-E 非建设用地 16.33-其中 E1 水域 16.33-总用地 117.82-二二.道路道路 目前,规划区内道路包括蜀南大道、中坝大96、桥、长江大道、滨江路、龙湾路、外江路、叙府路、七星路等主要城市道路,同时包括小康街、平安街、永兴街、大房子街等城市支路。等,道路总长度约 7.74 公里,道路面积约 19.16 公顷。三三.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 1.给水 规划区现状用水来自四水厂,该水厂取水口位于雪滩,取水水源为金沙江,供水范围为南岸片区。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四水厂远期供水规模 12.5 万立方米/日。现状滨江路、长江大道、龙湾路等道路已敷设给水管线。2.排水 规划区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江边有一处污水泵站,规模 1 万立方米/日。现状滨江路、长江大道敷设有污水干管,铁路大桥至南门大桥有一段 97、DN400污水明管。滨江路、长江大道等道路已敷设部分雨水管道。3.电力 规划区现状用电由南岸东区九都 110 千伏变电站供给,九都变容量 240兆伏安,最高负荷率 70%。规划区内无 11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边还有两座110 千伏变电站,南岸西区鲁西变(240 兆伏安),南岸东区叙南变(250兆伏安)。4.电信 目前,规划区内无电信设施,南岸西区与南岸东区分别有通信汇接局一座,通过管网联通为规划区提供通信服务。5.燃气 目前,规划区燃气由宜宾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供应,气源来自赵场门站和赵二井,在南岸东区建有调压站一座,设计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98、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5 四四.原规划及现状存在的问题原规划及现状存在的问题(一)原规划存在的问题 1方案实施难度大 原控规在现状建设评估、可开发空间筛选、地形地貌限制、现实和远期需求响应等方面缺少准确贴合和客观研究,规划确定公共服务用地和大面积绿地由于现状建设皆不具备实施可能,方案略显理想,同时原控规缺少动态规划,弹性不足,没有渐进的城市更新策略,造成控规无法依托阶段路径有效实施 2公共设施配套不足 原控规中居住用地容积率一般控制在 1.5-2,现状建设已严重99、突破此范围,导致原规划中各类配套公共设施不足。特别是居住用地中的教育(小学)、配套商业以及商业金融、医疗卫生等设施不足;居住用地中的行政管理以及农贸市场、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缺失。(二)现状建设存在的问题 1规划区整体建设缺乏有效动力 规划区是南岸发展的桥头堡和先行区,在 1980 年代末已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建成区,而既有建设对该区域近年来的发展和更新造成了严重制约。规划区内现状建设规模约为 104 万平方米,其中较大比例为住宅建筑,拆迁难度大。且规划区内目前没有可直接用于开发建设的机遇用地,任何新建项目都无法回避既有建设的制约。2地段使命多样难以协调 规划区是未来联系三江主城、南岸西区和南岸100、东区的枢纽区域,交通地位重要,目前宜宾市已针对长江大道、蜀南大道以及中坝大桥、叙府路立交等重要的区域性动脉提出了道路优化方案,亟待规划落实,避免对未来南岸东、西区的发展形成交通承载力制约;同时在2013 年2020 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中,本规划地段内包含的三个棚改项目更是先行示范项目,依据翠屏区计划需在 2020 年末全面完成改造;另外规划区作为南岸重要的滨江区域,也是目前南岸滨江景观唯一断链的区域,急需提升。因此如何协调统筹规划区内的道路提升方案、棚户区改造计划,以及滨江景观带的实施,是本次规划的难点。3市政基础设施薄弱 给水 供水管网系统的建设落后于城市的发展,现状规划区多支状管网,供101、水可靠性较低。排水 规划区雨污水管道是随着道路建设配合其敷设,滨江路污水干管在铁路大桥处局部管道未接通,导致区域污水无法集中收集,污水直排金沙江,需要加紧建设。滨江路污水干管转输上游污水量约为 2 万立方米/日,污水泵站规模不能满足要求。现状管网设计重现期较低,部分道路无雨水管道,雨水无排放出路。电力 滨江路部分电力线路在架空敷设,对景观及用地造成不利影响;现状区内电力线路与区外连接通道不足,电力保障性低。电信 由于通信经营企业多,各运营商均各自建设通信管线,管线建设缺乏统筹,对地下空间占用过多,不便于维护管理。燃气 现状部分道路燃气管道年限过长,存在安全风险。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102、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6 电力 滨江路部分电力线路在架空敷设,对景观及用地造成不利影响;现状区内电力线路与区外连接通道不足,电力保障性低。电信 由于通信经营企业多,各运营商均各自建设通信管线,管线建设缺乏统筹,对地下空间占用过多,不便于维护管理。燃气 部分管道年限过长,存在安全风险。(三)城市形象存在的问题 1整体风貌较为破败,与原控规确定的“新型居住规划区”的目标还有差距;2新建住宅高度统一较高且缺乏变化,“山、水、城”关系处理欠佳,整体形象难以“103、显山露水”;3规划区作为以生活型活动为主的居住社区,慢行系统连贯性低、体验差,难以提供便利的步行环境和良好的景观品质;4缺少集中且品质良好的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城市形象过于紧凑拥挤。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7 第三章 规划依据、原则及思路 第三章 规划依据、原则及思路 一一.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04、GB 50137-2011)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6、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543-2014)7、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8、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9、南岸西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3 年)10、宜宾市南岸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2 年)11、国家相关规范及宜宾市相关地方法规。二二.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立足现实、长远着眼(一)立足现实、长远着眼 规划区是典型的城市老旧片区,目前已有很多开发项目完工,同时也有部分待批项目等待上马,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105、很多。规划应力求站在城市发展和整体布局的角度上来看待远景与现实之间的问题。兼顾未来发展与现实需要,在重视宏观控制、综合引导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现有实际条件和既有状况,使规划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这是本次规划的基本原则。(二)基础完善、品质提升(二)基础完善、品质提升 规划区内现状各项基础设施匮乏、居住品质低,同时道路系统不畅、景观系统不连贯,已逐步成为制约南岸东、西区未来发展的瓶颈,因此规划内内的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各公共设施的建设如中小学等社区配套设施和城市的公共绿地、广场等,应在规划中充分予以重视并在实施中严格管理,为今后的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三)土地集约、设施106、整合(三)土地集约、设施整合 作为城市老旧片,土地资源稀缺,因此规划必须有效利用具有更新可能性的建设用地、最大限度提高其利用率,使得滚动开发、品质提升成为可能。在此原则基础上,社区配套设施应尽量采用整合布局的方式,在有效满足社区服务的同时集约土地资源、节约建设成本。三三.规划思路规划思路 以“更新提升”“更新提升”为核心理念,在延续原控规方案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提升。首先,结合地段城市设计,对地段特色资源、主体功能,对空间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和风貌等作出全面、系统的梳理,明确控制内容和引导方向,使控规能够有效保障地域环境和文化特色的传承延续;其次,在延续原控规总体框架和基本结107、构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设计反馈和对原控规及其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价,局部调整,局部修改;再次,结合政府工作计划和规划管理需要,制定以项目实施计划,采用“注重公益、兼顾平衡”的原则进行阶段划分,对接开发建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8 第四章 规划范围、定位及规模 第四章 规划范围、定位及规模 一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宜宾市南岸西区北侧,北临金沙江,南侧为西区外江路-七星路西段-叙府路-自然山体,东侧为蜀南大道,西108、侧为中坝大桥。规划区总面积为 1.17 平方公里。二二.规划区定位规划区定位(一)功能定位 通过对原规划的解读、现状的分析以及对发展的预测,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以城市居住为主要功能,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性生活居住区。以城市居住为主要功能,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性生活居住区。(二)特色定位 规划片区西北滨临金沙江,南侧通过自然山体与南部片区形成明显分隔,具有良好的的生态环境优势,具备形成“山、水、城”相依相融的风貌特色的条件。特色定位:南岸川韵休闲乐居家园。“保山护水”:“保山护水”:建设理念中落实,避免大开大挖,体现经济性。“显山露水”:“显山露水”:建筑布局中落实,凸显山水特色。“通山达水”:“通山109、达水”:在道路、广场、视廊等空间布局中落实,采用“借景”、“对景”等手法,塑造空间环境特色。三三.土地规划规模及结构土地规划规模及结构 1.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 117.31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36.27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35.8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90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13.4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55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4.5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60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22.34;公用设施用地 0.18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0.18;绿地与广场用地24.65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24.37。2110、.人口规模 根据现状统计,已建成建筑面积约 104 万平方米,现状人口约 2.7 万人。按本棚户区改造规划,本次涉及棚改人口约 0.24 万,此类人员需在规划区内就地安置,同时规划新增居住人口约 0.50 万人。规划用地面积:117.31 公顷;片区规划总人口:3.20 万人。规划用地面积:117.31 公顷;片区规划总人口:3.20 万人。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9 第五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五章 土地利用规划 一一.用111、地布局原则用地布局原则 1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地形条件选择合适的建设用地,结合总体设计思路,安排适宜的土地使用方式,使土地效益得到充分体现。2功能混合的原则 城市片区的活力与功能的多样性有关。规划区内对地块以一定的功能为主导,各种不同功能混合和土地利用的兼容性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以适应市场需求。3配套设施集约化的原则 根据现在公共设施的发展趋势,部分服务设施(社区服务、文化娱乐等)可结合设置,在集约用地的同时提供集中便利的服务。二二.总体空间结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规划(一)功能结构 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以及对规划思路的整理,规划片区将形成“一核、两轴、三片区”“一核、两轴、三片区”的规划布局结构模式112、。“一核”:“一核”:位于铁路西侧、滨江路东南侧的城市活力核,是集餐饮、零售、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时尚地标,是为 CBD 和赵场提供综合服务的休闲节点。“两轴”:“两轴”:依托金沙江绿带和铁路上方的山体绿地形成的两条文化休闲轴。其中滨江文化休闲轴作为亲江近人的水滨长廊,是提供戏江饮茶、交往休憩的文化栖息地;铁路上方的山体绿地文化休闲轴作为凭风倚壁的垂直花园,是营造特殊地形趣味印象的体验目的地。“三片区”:“三片区”:铁路西侧的都市休闲体验区,铁路东侧、长江大道北侧的传统生活展示区和铁路东侧、长江大道南侧的现代生活体验区。(二)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定性为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性生活区。用地分类以113、中类为主,小类为辅,以适应城市建设的情况变化,具有一定的发展弹性。规划区的性质确定了土地利用主要以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并配套相应其它设施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名称用地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公顷公顷)占占城市城市建设建设用地用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R 居住用地 36.27 35.86 91.00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35.45 35.05 90.19 R4 幼儿园用地 0.81 0.80 0.8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90 12.75 13.49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3.08 3.04 2.114、60 A2 文化设施用地 0.45 0.44 0.90 A3 教育科研用地 7.56 7.47 6.89 A5 医疗卫生用地 1.81 1.79 3.10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55 4.50 9.93 其中 B1 商业用地 0.90 0.89 0.90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22 0.22 0.04 BR 商业混合居住用地 3.43 3.39 8.99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60 22.34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22.01 21.76 S4 交通场站用地 0.60 0.59 U 公用设施用地 0.18 0.18 0.27 其中 U2 环境设施用地 0.18 0.115、18 0.2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4.65 24.37 1.15 其中 G1 公园绿地 20.94 20.70 1.15 G2 防护绿地 3.34 3.30 G3 广场用地 0.36 0.36 H11H11 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 101.15 101.15 100.00 100.00 115.84 115.84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0 城乡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名称用地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116、面积 (公顷公顷)占占总总用用地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H 建设用地 101.97 86.92 116.06 其中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01.15 86.22 115.84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0.15 0.13 0.00 H4 特殊用地 0.67 0.57 0.22 E 非建设用地 15.34 13.08 0.00 其中 E1 水域 15.34 13.08 0.00 总用地总用地 117.31 117.31 100.00 100.00 116.06 116.06 (三)居住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分为两种不同类型:(1)已建、已批或在117、建的二类居住用地;(2)新建的、能够满足中心城外迁居住需求的高品质二类居住用地;对于新开发的二类居住用地,选择混合开发的模式,将住宅、配套服务设施依需要进行组织,完善配套。规划区居住用地面积 36.27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35.86%,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同时包含部分幼儿园用地。居住用地中建筑类型包括多层及中高层住宅建筑,应根据实际需求混合布局,以利于形成丰富的城市天际线。(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12.90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12.75%,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是为规划区及周边居民提供公共服118、务功能的用地。(五)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 4.55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4.50%。主要为商业混合居住用地,同时包含部分商业用地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22.60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2.34%。主要为城市道路用地,同时包含部分交通场站用地。(七)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0.18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0.18%。是滨河路沿线污水泵站设施的用地。(八)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24.65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24.37%。1公园绿地 规划在规划区金沙江沿线布局滨江119、绿带,串联上下游滨江绿地形成完善的滨江生态绿地;改造铁路线上方的山体绿地,形成西北侧通过铁路桥与江北区相接、东南一直连通七星山的城市公园;保留南门大桥桥头处的现状公园绿地,同时在龙湾路沿线新增一处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 20.94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20.70%。2防护绿地 规划沿立交桥设置防护绿地,以减少对周边用地的影响。规划防护绿地面积 3.34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3.30%。3广场用地 规划通过对市劳动力市场和丝丽雅小区间所夹的商业空间进行腾退改造,形成品质良好的步行街道空间。规划广场用地面积 0.36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0.36%。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120、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1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 本次规划在现有规划范围的基础上,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研究范围向西扩大至中坝大桥-外江路,在对研究范围内的上渡口、中渡口及龙湾社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性配置需要补足的设施。本次规划选取与宜宾市在地形地貌特征、居民生活习惯等方面相似度高的重庆市作为参照,依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121、543-2014)进行公共服务服务设施配置。为达到设施配置的均好性与有效性,本次规划以统筹兼顾、高效便捷为原则,在居住区层面下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并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居住区与居住小区两个级别进行具体配置。其中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为 800-1200米,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为 300-400。进行较大范围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中进行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本规划的规定。本规划规定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不得与其他建筑合并,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参照国家规范和宜宾市相关规定执行。二二.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一)城市122、级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宜宾职业技术学校,位于 A-03-04 地块,用地面积 4.04 公顷。(二)居住区级教育设施 规划 48 班小学 1 处,位于 A-02-20 地块,用地面积 3.53 公顷。(三)居住小区级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虹桥幼儿园、千秋红双语幼儿园、正祥艺术幼儿园,规划新增 2处幼儿园,一处位于 A-01-19 地块,用地面积 0.47 公顷,另一处位于 B-01-04地块,结合居住区公建设置,不单独占地。三三.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一)城市级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医院 4 处,分别为市二人民医院南岸分院,位于 A-01-10 地块;宜宾华西友好医院,位于 A-02-02 地块123、;第二人民医院肿瘤院区,位于 A-03-02地块;第四人民医院,位于 A-02-36 地块。(二)居住区级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社区医疗中心 1 处,位于 A-01-25 地块,用地面积 0.45 公顷,结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一并建设。(三)居住小区级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新增卫生站 3 处,分别位于 A-02-15、A-02-26、B-01-04 地块,结合居住区公建设置,不单独占地。四四.文化娱乐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一)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 处,位于 A-01-25 地块,用地面积 0.45 公顷,结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医疗中心一并建设。(二)居住小区级124、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新增文化站 3 处,分别位于 A-02-15、A-02-26、B-01-04 地块,结合居住区公建设置,不单独占地。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2 五五.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一)城市级体育设施 保留现状铁路西侧、金沙江沿线的金沙江沙滩休闲运动中心 1 处。(二)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保留现状南门大桥桥头绿地 1 处,用地面积 1.48 公顷,位于 A-01-05 地块;规划新增健身广场 1 处,用地面积 1.1125、5 公顷,位于 A-02-19 地块。(三)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 规划新增组团绿地 4 处,分别位于 A-01-15、A-01-24、B-01-10、B-01-14地块,结合公园绿地布置。六六.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设施(一)居住区级社区服务设施 规划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1 处,位于 A-01-25 地块,用地面积 0.45 公顷,结合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医疗中心一并建设。(二)居住小区级社区服务设施 规划新增居委会 2 处,分别位于 A-02-15 和 B-01-04 地块,结合居住区公建设置,不单独占地。七七.商业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一)居住区级社区服务设施 保留现状金沙农贸市场 1 处,位126、于 A-02-09 地块居住区的底层商业空间;规划社区商业中心 1 处,位于 A-02-25 地块,结合底层商业空间设置。(二)居住小区级社区服务设施 主要结合居住用地的商业裙房灵活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级别级别 类型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现状数现状数 量(个)量(个)规划数规划数 量(个)量(个)城市级 教育 宜宾职业技术学校 1 医疗 医院 4 体育 金沙江沙滩休闲运动中心 1 居住区级 教育 小学 1 医疗卫生 社区医疗中心 1 文化娱乐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 体育 健身广场 1 1 社区服务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1 商业服务 社区商业中心 1 菜市场 1 居住 小区级 教育 幼127、儿园 3 2 医疗卫生 卫生站 3 文化娱乐 文化站 3 体育 组团绿地 4 社区服务 居委会 2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3 第七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 第七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 八八.道路交通规划目标道路交通规划目标 打通滨江路、长江大道,完善中坝大桥立交、叙府路立交方案,优化改造蜀南大道,全面完善内部支路,建立具有系统性的道路网络系统,形成结构合理、安全方便、高效快捷、经济舒适的道路有机体,为未来南岸东、西片区128、的相互联系以及南岸与北岸的相互联系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九九.对外交通规划对外交通规划 片区通过南门大桥、中坝大桥、蜀南大道、滨江路、长江大道、龙湾路、叙府路,实现与外部区域的主要对接。其中中坝大桥、南门大桥、蜀南大道是规划区与西北和东南片区联系的重要通道;滨江路、长江大道、龙湾路、叙府路是规划区与西南和东北片区联系的重要通道。十十.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 1交通结构规划 根据规划思路,结合现状道路,规划形成“三纵四横”“三纵四横”的主干道系统。“三纵”:“三纵”:中坝大桥、大房子街-七星路、蜀南大道;“四横”:“四横”:滨江路、长江大道、龙湾路、叙府路。2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包括主干路129、次干路、支路三级,其中次干路细分为交通型次干路和生活型次干路两种类型。主干路红线宽度为 30-50 米;次干路红线宽度为 18-30 米;支路红线宽度为 12 米。3道路断面设计 道路断面以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本次规划定位采用较为紧凑的断面形式,在满足机动车通行需求的同时,进一步节约用地、体现古城街道的宜人尺度。本次规划除蜀南大道为三块板的形式外,其他城市道路全部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具体道路断面形式及道路断面尺寸详见道路断面设计图。区主要规划道路情况一览表 道路名称道路名称 道路性质道路性质 红线宽度红线宽度(米米)道路绿化与道路绿化与 人行道宽度人行道宽度 道路断面道路断面 蜀南大道 主130、干路 50 两侧各 9 米 9-4-1.5-21-1.5-4-9 叙府路西段 主干路 30 两侧各 7 米 7-16-7 龙湾路 次干路 30 两侧各 5 米 5-20-5 滨江路 次干路 24 两侧各 4 米 4-16-4 长江大道西段 次干路 24 两侧各 2 米 2-20-2 大房子街 次干路 18 两侧各 1.5 米 1.5-15-1.5 三江路 次干路 18 两侧各 1.5 米 1.5-15-1.5 迎祥街 支路 12 两侧各 1.5 米 1.5-9-1.5 永兴街 支路 12 两侧各 1.5 米 1.5-9-1.5 小康街 支路 12 两侧各 1.5 米 1.5-9-1.5 平安街131、 支路 12 两侧各 1.5 米 1.5-9-1.5 十一十一.交通设施规划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规划 规划新增地面社会公共停车场 1 处,位于 B-01-12 地块,用地面积 5.98公顷。该地块位于长江大道和南侧山体所夹的区域,其北邻长江大道高架段,无法从高架段直接设置机动车出入口,考虑该地块由于交通条件和地形限制不具备进行建筑开发的条件,故建议设置为停车场用地以补充区内停车不足。该地块在未来机动车交通组织设计上必须结合周边的 B-01-04、B-01-10、B-01-13三个地块一并设置,建议机动车经由滨江路-北侧居住用地后,下穿通过长江大道高架段进入该地块。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132、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4 2道路沿路停车规划 龙湾路现状道路两侧设置了划线停车位吗,规划建议保留。另外迎祥街、永兴街、小康街、平安街 4 条城市支路现状道路交通混乱,存在严重的沿街随意停车和摊位占道的情况,规划建议沿此 4 条道路设置划线停车位,同时加强管理严禁摊位占道,在合理布局停车的同时保障双向两车道的通行能力。3.地块内停车场库规划 规划区内各地块应按照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标准进行配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 序号 类 别 单 位 机动133、车位 摩托车位 自行车位 1 高、中档旅馆 车位/客房 0.4-0.5 1 2 普通旅馆、招待所 车位/客房 0.15-0.4 1 3 饭店、酒家、茶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2-3 1-2 5 4 办公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5-1.5 1 3 5 商业大楼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1.0-1.5 1-2 3-5 6 菜市场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15-0.2 1-2 6-8 7 体育场、馆 车位/100 座位 2-3 4 10-15 8 市级剧院、会议中心 车位/100 座位 5-7 2-4 13-26 9 一般电影院、礼堂 车位/100 座位 2-3 6-134、8 10-15 10 展览馆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1-1.2 1.5-2 3-5 11 医院 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0.4-0.6 1.5-2 3-5 12 中学 车位/100 学生 0.3-0.35 10-12 80-100 13 小学 车位/100 学生 0.5-0.7 3-5 8-15 14 幼儿园 车位/100 学生 0.7 3 3 15 住宅区 车位/户 1.0-2.0 1 2 16 城市公园 车位/公顷用地 10-15 12 40 注:自行车按 0.2-0.8 平方米/辆(地上)或 1.5-1.8 平方米/辆(地下)控制,机动车以标准车计、25-30 平方米/辆(室外135、)和 30-35 平方米/辆(室内)控制。住宅区车位配制:三房建设车位按 1.0 配制,一般商品住房车位按 1.01.5 配制,高档商品住房车位按 1.52.0 配制。普通旅馆为以停车住宿为主的汽车旅馆时,停车场配建指标可适当增大。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5 第八章 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 第八章 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 一一.绿地与广场系统布局规划绿地与广场系统布局规划(一)绿地与广场布局规划 绿地是“城市之肺”136、,具有改善环境、美化环境的功能,同时也是人们游玩、休息、散步、社交、纳凉、锻炼等活动的重要载体,规划区北邻金沙江,有绵延的滨江绿带,中部有山体绿地斜插而过,具有良好的生态本底条件。1绿地结构 依托滨江绿带形成滨江文化休闲轴;依托铁路上方的山体绿地形成山体文化休闲轴;通过两条相交的文化休闲轴打造“T 型绿轴”骨架。1公园绿地 将沿滨江绿带和自然山体建设成公园服务于周边居民,即充分塑造城市景观,又为居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游憩休闲环境。其它公园绿地主要结合规划区内公共设施、生活核心布置。2防护绿地 规划沿立交桥设置防护绿地,以减少对周边用地的影响。3街道绿化 滨江路、长江大道、蜀南大道是宜宾城市道路景137、观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沿道路两侧应适量设置绿化景观,突出片区特色,展现城市风貌。(二)绿地系统规划 结合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的空间形态,规划绿化系统充分利用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街道绿化,形成“点、线、面、网”相结合的绿色空间网络。片区绿地系统将形成“T 型骨架,多点结合”“T 型骨架,多点结合”的绿地系统。“T 型绿轴”:依托滨江绿带形成滨江文化休闲轴和依托铁路上方的山体绿地形成山体文化休闲轴;“多点结合”:以猪儿坡为主体的山体公园、龙湾路沿线新增的健身广场、现状南岸文化广场、滨江路、长江大道和迎祥街沿线的组团绿地,共同形成覆盖全区的绿地核心节点。二二.景观系统规划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138、结合绿地与广场系统的布置,组织各个景观轴线和城市开放空间,形成山、水、城相融,整体相协调统的城市景观。1规划原则 城市建设应突出山水特征,提高山水体系的可见程度和可达性;提高城市山水的景观质量,突出表现宜宾山水文化。保护自然开敞空间(自然山体、水体等非人为开敞空间)保障城市绿色背景,保持远眺视线通畅,增强自然开敞空间的可达性。应强化中坝大桥进入城区出入口的景观设计。强化商业中心作用,结合各自特点设置标志性建筑物或公共艺术设施。2景观轴线规划 景观主轴:将滨江路、长江大道、蜀南大道做为片区景观主轴线,其中蜀南大道也是贯穿宜宾南北的重要景观轴线,滨江路是连通南岸东西的重要景观轴线,同时也是从三江主139、城观赏南岸的门户界面。3景观节点规划 景观节点:公园绿地为核心的开敞空间、标志建筑为核心的建筑空间,应成为规划区的景观系统中的重要景观节点。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6 第九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九章 市政工程规划 一一.给水工程规划给水工程规划(一)现状情况 规划区现状用水来自四水厂,该水厂取水口位于雪滩,取水水源为金沙江,供水范围为南岸。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四水厂远期供水规模 12.5 万立方140、米/日。现状滨江路、长江大道、龙湾路等道路已敷设给水管线。(二)存在问题 现状规划区多支状管网,供水可靠性较低。(三)用水量预测 1.综合生活用水量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结合宜宾市的现状用水水平以及城市今后经济发展的要求,参考宜宾市相关规划用水量预测方法,规划 2030 年规划区高日人均综合生活用水指标取 300 升/(人日),则 2030 年规划区综合生活用水量为 9600 立方米/日。2.其他用水量 道路交通、公用设施、绿地等用地用水量按照单位用地用水量指标进141、行计算。表格 1-1 最高日用水量预测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公顷公顷)用水量指标用水量指标 (立方米立方米/公顷公顷日日)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 (立方米(立方米/日)日)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60 15 339.0 公用设施用地 0.18 25 4.5 绿地与广场用地 24.65 8 197.2 合计 540.7 经计算,2030 年规划区总用水量约为 11000 立方米/日。(四)管网规划 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规划区用水来自四水厂。规划保留规划区现状给水管道,改造长江大道给水管道,沿滨江路(金沙江铁路桥-南门大桥)、大房子街、迎祥街等道路142、敷设 DN200500 给水管道。规划给水管道最小管径为 DN200,形成环状管网,保证供水安全并降低水头损失。管网最不利点自由水压按满足六层楼水压要求考虑,水厂出水压力满足管网最不利点 28 米的水压,居住、办公及商业金融等较高建筑单独设加压设备。考虑消防需求及事故时安全供水需求,给水管道每隔 120 米间距设置一个消防栓。管网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二二.污水工程规划污水工程规划(一)现状情况 规划区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江边有一处污水泵站,规模 1 万立方米/日,现状滨江路、长江大道敷设有污水干管,铁路大桥至南门大桥有一段DN400 污水明管。(二)存在问题 滨江路污水干管在铁路大桥143、处断头,污水直排金沙江;滨江路污水干管转输上游污水量约为 2 万立方米/日,污水泵站规模不能满足要求。(三)排水体制 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考虑环境保护要求,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四)污水量计算 规划区污水主要由居民生活污水、公建污水组成,污水综合排放系数取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7 0.9,日变化系数取 1.4,污水集中处理率为 100%,则规划区平均日排出的污水总量约为 7000 立方144、米。(五)管网规划 规划区污水统一排至大溪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污水厂位于南岸大溪口,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大溪口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日。规划改造污水提升泵站,在原址建设地下式污水泵站,规模至 3 万立方米/日;根据地形、竖向规划,规划延伸滨江路污水干管至污水提升泵站,管径至 d1200;改造泵站东侧污水压力管道,管径至 DN600。沿规划区其他道路规划新建污水管道,最终汇入滨江路污水干管。规划污水管道最小管径为 d300。管网布置详见污水及环卫工程规划图。三三.雨水工程规划雨水工程规划(一)现状情况 规划区内现状滨江路、长江大道等道路已敷设雨水管道145、。(二)存在问题 现状管网设计重现期较低,部分道路无雨水管道,雨水无排放出路。(三)雨水量计算 雨水设计流量采用汇水面积暴雨径流计算公式:FqQ 采用宜宾地区暴雨强度公式: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升/秒);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公顷);q暴雨强度,(升/秒公顷)。重现期 P:规划区内重现期标准为一般地区 2 年一遇。径流系数 :结合降雨因素和地面因素等具体条件,按区域规划中土地平衡情况,计算综合径流系数,取=0.55。降雨历时 t=t1+t2 式中:t1地面集水时间(取 5-10 分钟)t2管内雨水流行时间(分钟)(四)管网规划 雨水经管网收集排入金沙江及南侧市政管网排至下游河道。规划保留滨146、江路现状雨水管道;改造长江大道雨水管道。规划沿其他道路敷设雨水管道,雨水管道最小管径为 d800。管网的布置应简捷顺直,尽量减少大管径管道的长度。雨水管道应沿市政道路布置,管道的敷设坡度在设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与道路坡度一致,尽可能减小埋深。红线宽度达到或超过 40 米的道路采用双侧布置雨水管线,低于 40 米为单侧布置雨水管线。(五)雨水利用工程规划 雨水作为水质较好的水资源,已逐渐得到重视。雨水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可以达到涵养地下水、改善规划生态环境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减少雨水的外排量,减轻城市防洪排涝压力。根据不同用地的特点,建议可以采用以下几种雨水利用的模式。1.透水铺装 路面、停车场147、和广场等可以通过铺设透水砖、透水地面等措施,增加雨水的下渗。渗透技术可以减少径流雨水量,减轻城区水涝危害和水体污染等。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8 2.低势绿地 路边绿地可采用低势绿地。低势绿地是一种天然的利用植被截流、土壤渗透原理截流和净化小流量的径流雨水的渗透措施。3.植被浅沟 大块绿地和街边绿地可结合地形设置植被浅沟。植被浅沟是指在地表沟渠中种有植被的一种工程性措施,一般是靠重力流收集雨水并通过植被截流和土壤过滤处148、理雨水径流。4.雨水花园 城市中可与绿地、河道等结合设置雨水花园。雨水花园是自然形成的或人工挖掘的浅凹绿地,被用于汇聚并吸收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通过植物、沙土的综合作用使雨水得到净化,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涵养地下水,或使之补给景观用水、厕所用水等城市用水。管网布置详见雨水工程规划图。四四.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一)现状情况 目前,规划区燃气由宜宾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供应,气源来自赵场门站和赵二井,在南岸东区建有调压站一座,设计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输配系统压力级制为中压一级系统,设计压力 0.4 兆帕,采用区域调压柜调压后低压入户(2800-3000 帕)。现状管网基本 20 年以上,149、中压一般为钢管,低压为 PE 管。(二)存在问题 现状部分燃气管道使用年限过长,存在安全风险。(三)用气量预测 1居民用户耗气量确定 根据规划区的现状用气情况,参考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及相似地区规划数据,确定居民用气耗热指标 4300MJ/人年,宜宾天然气热值 35.2MJ/m3,则每人每日用气 0.33m3。2居民生活用气量的确定 规划人口 3.2 万人,气化率取 100%,则居民生活日用气量为 1.06 万 m3。3公共建筑及商业用户耗气量的确定。根据现状规划区商业及公建用气比例,参考宜宾市天然气发展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 年),规划区公共建筑及商业用户150、用气比例取民用规模的35%,则公共建筑及商业日用气量为 0.37 万 m3 4未预见量的确定 未预见量按总用气量的 5%计。则日未预见用气量 0.07 万 m3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9 则规划区天然气日用气量约为 1.5 万 m3 5.高峰小时流量 居民、公建及商业用气月高峰系数 Km 取 1.3,日高峰系数 Kd 取 1.09,时高峰系数 Kh 取 3.0。则规划区高峰小时用气量为 0.27 万标准立方米。(四)151、气源规划 规划气源主要来自赵场门站及赵二井,通过南岸东区燃气调压站调压后由城市干道中压管网引入。(四)管网规划 规划采用中压一级管网供气系统,设计压力 0.4Mpa,采用区域调压柜(箱)调压后低压入户。结合新建道路敷设燃气管线,并对现状三江路燃气管道进行改造,主管网形成环网供气。同时加强与区外气源主干管网的连通性,形成多气源供气。中压管线敷设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同时遵照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与其他管线的安全要求。管网布置详见燃气工程规划图。五五.电力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一)现状情况 规划区现状用电由南岸东区九都 110 千伏变电站供给,九都变容量 240兆伏安,最高负荷152、率 70%。规划区内无 11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边还有两座110 千伏变电站,南岸西区鲁西变(240 兆伏安),南岸东区叙南变(250兆伏安)。现状规划区内无 35 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线,仅有 10 千伏电力线,市政道路上 10 千伏线基本为电缆敷设,局部地区有架空线。规划区现状无 10 千伏开闭所,依靠区外 10 千伏开闭所供给,居民生活用电经杆上变压器或箱式变压器降压为 380/220 千伏电源供给。(二)存在问题 滨江路部分电力线路在架空敷设,对景观及用地造成不利影响;现状区内电力线路与区外连接通道不足,电力保障性低。(三)电力负荷预测 规划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法进行负荷预测。按153、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的相关规划用电负荷指标,根据规划建设用地的类别、数量、负荷特性,并综合考虑规划区未来发展,选定单位建筑面积电负荷指标。表 12-2 用电负荷预测表 表 12-2 用电负荷预测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万万平方米平方米)负荷指标(负荷指标(W/m)同时系数同时系数 规划负荷(规划负荷(kW)居住用地 36.27 91.00 50 0.2 91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90 13.49 50 0.4 2698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55 9.93 60 0.5 2979 公用设施用地 0.18154、 0.27 30 0.8 6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60 1.5 339 绿地与广场用地 24.65 1.15 1 247 共计共计 15427 同时率考虑 0.72,经计算,规划区用电负荷约为 1.1 万千瓦。(三)电源规划 根据规划区周边电源情况,规划以 110kV 九都变为主要电源,电力线路由城市干道中压管网引入。同时,连通110kV鲁西变为规划区提供部分电力支持。(三)电网规划 规划区供电采取 110 千伏变电站10 千伏开闭所10 千伏变电所配电方式。保留规划区内部分现状电力线路,同时对现状滨江路上的电力架空线进行改造入地。规划新建 10 千伏线路及低压配电线路主干线均采用埋地155、敷设方式,10 千伏线路、低压线路及相关通信线路在不同管孔内敷设。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0 管网布置详见电力工程规划图。六六.电信工程规划电信工程规划(一)现状情况 目前,规划区内无电信设施,南岸西区与南岸东区分别有通信汇接局一座,通过管网联通为规划区提供通信服务。规划区内通信网络运作企业主要有电信、网通、联通、移动、铁通及有线电视网等多家通信运营商,移动通讯网络覆盖率为 100%,各通信网络运作企业均有自己的省级光156、缆干线和本地网干线,均沿道路埋地敷设。(二)存在问题 由于通信经营企业多,各运营商均各自建设通信管线,管线建设缺乏统筹,对地下空间占用过多,不便于维护管理。(三)固定电话预测 结合用地规划,按各类建筑每平方米所需话机数量拟定规划区通信规划指标,计算结果见下表所示。表 12-3 固定电话用户预测表 表 12-3 固定电话用户预测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公顷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万平万平方米方米)通信指标通信指标(部(部/万平方米)万平方米)用户数(部)用户数(部)居住用地 36.27 91.00 120 1092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90 13.49 180 2157、428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55 9.93 150 1490 公用设施用地 0.18 0.27 20 5 共计共计 14843 根据预测,规划区固定电话需求量约为 1.5 万部。规划交换机容量按用户数的 120%计,所需交换机容量约 1.8 万门。(三)电信网络规划 规划区通信线路采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联合建设、有偿服务”的原则统一布置,通信管道管孔数须满足电话光缆、数据通信、其它通信和备用线路的铺设需要,不同用途线路尽量分孔敷设。根据规划区道路的特点,在主要通信路由选用 12-16 孔通信管孔,次要通信路由选用 6-8 孔通信管孔。规划区电信缆线主要由南岸西区及南岸东区汇接局接入,电158、信管线全部纳入地下,电信管道要考虑必要的储备量,网络全面建设,发展用户光缆网络,实现光缆到路边。电信管道孔数包括有线电视、网络、移动通信用孔。规划在规划区内的居住用地、市政设施用地、行政管理中心以及公建集中区内配置用户交接箱。管网布置详见电信工程规划图。七七.道路竖向工程规划(一)现状情况 规划区现状地面坡度较大,大致高程范围在 280m-330m 之间,高差较大。(二)竖向工程规划 对于规划期限内要保留的现状道路,在满足道路各项使用功能及工程管线敷设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道路标高不作调整。规划道路竖向既要满足防洪、排涝、交通运输、管线敷设的要求,又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质的环境条件,从实际出发,结159、合现状道路,随坡就势,采用适宜的控制坡度、标高,合理利用地形,减少土方工程量。规划区地势平坦,竖向工程规划尽量尊重现有地形,减少土方量。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1 八八.环卫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一)生活垃圾量预测 根据规划区人口规模,采用人均生活垃圾产量指标预测垃圾量。规划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1 千克/日计,规划人口为 3.2 万人,预测规划区生活垃圾总量约为 32 吨/日。(二)垃圾收集与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逐步实160、行分类收集,商业垃圾、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逐步实行统一清运管理。规划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式垃圾收集方式。规划新建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外江路与七星路交口处,占地 1000平方米。规划区内垃圾采用“收集转运填埋”的模式,经转运站运输至宜宾市垃圾焚烧厂统一处理。(三)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1.公共厕所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公共厕所以一、二类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设置标准为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间距宜为 300500 米,流动人口高度密集街道宜小于 300 米,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为 7501000 米。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均采用161、水冲式,可结合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布置。2.废物箱 废物箱应满足行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且美观、耐用、防雨、阻燃,设于道路两侧或公共设施、广场、停车场等的路口,商业街或公共场所按间隔50 100 米设置,在主干路、次干路按 100200 米设置,在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按 200400 米设置。3.垃圾收集点 根据规划区不同功能区域灵活布置垃圾收集点。居住区、商务办公区、企业单位、交通枢纽应在各自用地范围内选址建设垃圾收集点。开放公共用地应结合用地规划合理的选址建设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尽量不超过70 米。九九.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一)防洪规划 1.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62、2013-2020),金沙江防洪标准应达到50 年一遇标准,规划区按该标准执行。2.规划区现状已建成 50 年一遇防洪堤,规划建议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制定防洪实施计划,加强雨水管道、河流水系、防洪蓄洪等工程管理,成立专业队伍管理河道,保证河道排洪通畅,汛期安全。(二)消防规划 1.规划区内现状无消防站,规划区外围东侧南岸大坪街 15 号现有一处消防直属站,规划区可由该座消防站执行消防抢险任务,在规划区内不单独设置消防站。2.消防车通道应结合规划区道路规划统一建设。规划区内的骨干道路设计必需满足各种消防车辆通行。所有公建区、居住区都要留有消防通道,其尽端要有回车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3163、.规划以市政给水为主要的消防水源,市政给水管网形成环状供水,公共消火栓沿道路两旁设置,靠近交叉路口,保护半径不大于 150 米,两栓间距不大于 120 米。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不应小于 0.1 兆帕。4.建设现代化的火警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增设无线通信联络,并与有线局所联网。有线通信装备应能同时受理两起火灾信号,指挥中心和消防站应建立通信专线,有线、无线通信网络应覆盖全区,建立市政、供电、供水、救护等重点单位的调度专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164、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2(三)抗震规划 1.规划新建、改建普通设防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应为 VII 度;政府指挥机关、医疗防疫部门、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学校、交通枢纽、大型商场和场馆等)等抗震设防烈度应为 VIII 度;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应为 VIII 度。对既有老建筑应根据相应标准加强抗震加固、改造工作。2.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 217342008),规划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公共场馆所、学校操场等空地为避震疏散场地,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应不小于 1 平方米/人,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应不小于 165、2平方米/人。紧急避震疏散场地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500 米,固定避震疏散场地服务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23 公里。配套建设相应的市政设施、治安和医疗救助设施,并储备适当的饮用水、食物等居民灾时急需物品。3.规划主要疏散通道有滨江路、长江大道、迎祥街等道路。规划避震疏散道路必须保证主、次干路畅通,震前震后一律不允许搭建抗震棚,平时不允许搭建临时建筑。原则要求疏散救援通道两侧的建筑高度不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四)人防规划 1.加强各项人防工程建设,在公共设施中心区、重要通信设施周围,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居住区应按总建筑面积 2%的比例建设地下掩蔽工程,如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统筹兼顾、166、保证重点同时与住宅小区和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形成完善城市防护体系。2.加快各类人防配套工程建设,一般留城人员人均人防工程量要达到 1.0平方米,专业队留城人员按 2.0 平方米/人计,专业队留城人数为留城人口的9%。根据留城人口 30的控制指标,规划期末一般留城人员掩蔽工程量要达到9600 平方米,专业队掩蔽工程量要为 1800 平方米。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3 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167、 一一.环境目标环境目标 1大气环境整体上应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2规划区内的水系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类标准以内。3规划区的大部分区域的声学环境按类标准控制。4固体废弃物要求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益化的目标。5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控制规划区内环境质量达标和绿地系统的建设,以绿化和水体来强化区内环境与自然的亲近,以保证足够的绿化面积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形成稳定、高效的生态环境系统。二二.大气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 1发展规划区内的气化业,保证燃气普及率,体现规划区的高效益、无污染,消除烟尘。2加强交通管理和控制,减少汽车尾气排放。3提高绿化面积,发展植物净化,以改168、善大气环境。三三.水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 1规划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城市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2规划沿主干道、加油站、河流等设置防护绿地,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3强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循序用水,减少废水排放。加强地表水水质管理和监督。四四.噪声控制噪声控制 1控制噪声源,合理布局各功能区。2各级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五五.固体废弃物控制固体废弃物控制 1严禁将有害废弃物排向水体和公共场所。2建立、健全对有害废弃物的监督及管理系统。3生活垃圾由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后运至由宜宾城市垃圾处理中心直接转运处理。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169、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4 第十一章 规划控制体系 第十一章 规划控制体系 一一.规划控制指标体系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由于考虑用地地块的整体性,本次规划范围为 1.17 平方公里。(一)地块编号 为了满足在规划管理工作中,对土地全面的控制管理,规划结合原控规,对地块进行划分编号。采用三级编码方式,一级编号为 A/B。其中,A 分区与 B 分区都为城市建设用地分区。分区以城市主次干道及自然环境条件为参考进行划分。二级为街坊划分,每个街坊内部根据单元内的次干道与支路系统、自然环境条件划分,街坊以 01170、,02,顺序表示。三级为用地功能划分,每个片区内部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细分到地块,地块以 01,02,顺序表示。在上述用地划分基础上,对各地块进行统一编码,以便于通过图纸、文本、指标等形式为每个地块的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二)用地性质 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本规划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划分至小类。(三)土地开发强度指标 土地开发强度主要通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指标控制。考虑到住宅、公共设施等开发项目的不确定性,为使控制指标能适应将来可能出现的变化,规划采用171、下例指标:1居住用地指标控制 居住用地的开发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区范围统一规定,新建居住用地容积率应控制在 2.5 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 80 米以下,建筑密度不超过 30%,绿地率不低于 3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标控制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控制方法具体参见图则。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控制方法具体参见图则。4道路交通设施用地与公用设施用地控制 依据详细设计或具体工艺要求确定。5用地兼容性控制要求 为有利于城市景观的形成,集约利用土地,利于规划管理部门在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方案时具有一定灵活性,本规划针对规划用地兼容性质及规模作出控制,具体172、参见附表 3:各类使用性质用地适建性规定表。(1)原则上用地兼容性除市政基础性设施及公益性建筑设施外,各类用地只能兼容一种性质用地。(2)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用地符合上述用地兼容性规定下,可直接确定兼容性质规模,市政基础性设施及公益性建筑设施兼容规模依据实际情况确定。(3)单个规划用地的各类性质具体建筑容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结合现状情况、服务区位、交通区位、环境区位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环境分析后确定。对整体出让地块中含有兼容或混合类型的规划用地,其建筑容量应在按规划容量总体指标确定,当规划用地中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需要进行调整,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认可,方可173、按程序审批。(4)兼容性规定中“允许与不允许”兼容性质用地及建筑,除市政基础性设施及公益性建筑设施外,对其兼容性及兼容规模,应由项目业主单位委托具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结合现状情况、服务区位、交通区位、环境区位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环境分析论证。论证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5 组织专家组论证通过,方可按程序审批。二二.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强制性内容 根据建设部(2002)218 号文中城市规174、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在本规划中下列内容属于强制性内容:1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2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3特定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4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地率、公园绿地面积规定。5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三三.城市“四线”控制城市“四线”控制 城市红线:城市红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上,应按相关要求拟订实施细则。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汽车首末站、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交通广场等城175、市公共交通设施;取水工程设施、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能源供应设施等。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以下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按照规定,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176、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规划按照城市用地布局界定城区绿线,对各类城市绿地、预留绿化用地、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用“绿线”予以明确界定。控规批准后即制定建立城市绿线管理制度,规定了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的具体细则。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177、排污设施;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水域。同时,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6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一一.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 包括开发项目的立项申报管理、建设用地与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批管理、建设项目申报178、内容和规模须在规划所允许的地段和范围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片区内建造经久性建筑或工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须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并接受施工检查,确保建设工程的平面布置、空间布局、立面造型、使用功能符合经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二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单体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单体设计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规划区的各个地块的开发强度等硬性指标都做了要求和控制,在后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要深入落实控规中提出的各项指标。根据实际开发项目的不同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建筑单体的设计,通过详细规划的编制使规划区建设更具可操作性。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179、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7 附表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附表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名称用地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公顷公顷)占占城市城市建设建设用地用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R 居住用地 36.27 35.86 91.00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35.45 35.05 90.19 R4 幼儿园用地 0.81 0.80 0.8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90 12.75 13.49 其中 A1 行政办公180、用地 3.08 3.04 2.60 A2 文化设施用地 0.45 0.44 0.90 A3 教育科研用地 7.56 7.47 6.89 A5 医疗卫生用地 1.81 1.79 3.10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55 4.50 9.93 其中 B1 商业用地 0.90 0.89 0.90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22 0.22 0.04 BR 商业混合居住用地 3.43 3.39 8.99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60 22.34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22.01 21.76 S4 交通场站用地 0.60 0.59 U 公用设施用地 0.18 0.18 0.27 其中 U2181、 环境设施用地 0.18 0.18 0.2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4.65 24.37 1.15 其中 G1 公园绿地 20.94 20.70 1.15 G2 防护绿地 3.34 3.30 G3 广场用地 0.36 0.36 H11H11 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 101.15 101.15 100.00 100.00 115.84 115.84 附表二:城乡用地平衡表附表二:城乡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名称用地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公顷公顷)占占总总用用地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H 建设用地 101.97 86.92 116.06 其中 H182、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01.15 86.22 115.84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0.15 0.13 0.00 H4 特殊用地 0.67 0.57 0.22 E 非建设用地 15.34 13.08 0.00 其中 E1 水域 15.34 13.08 0.00 总用地总用地 117.31 117.31 100.00 100.00 116.06 116.06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8 附表三:各类使用性质用地适建性183、规定表附表三:各类使用性质用地适建性规定表 用用地地 用地类别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R R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施用地 A A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B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 M M 物流仓储用物流仓储用地地 W W 道路与道路与交通设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S S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U U 绿地与广场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 G G 区域交通设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 H2H2 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设用地H14H14 类类别别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一一类类R1R1 二二类类R2R2 三三类类R2R2 行行政政办办公公A1A1 文文化化设设施施A2A2 教184、教育育科科研研A3A3 体体育育A4A4 医医疗疗卫卫生生A5A5 社社会会福福利利A6A6 宗宗教教A8A8 商商业业B1B1 商商务务B2B2 娱娱乐乐康康体体B3B3 公共公共设施设施营业营业网点网点B4B4 其他其他服务服务设施设施B9B9 商业商业混合混合居住居住BRBR 一一类类M1M1 二二类类M2M2 三三类类M3M3 一一类类W1W1 二二类类W2W2 三三类类W3W3 S1S1S9S9 供供应应设设施施U1U1 环环境境设设施施U2U2 安安全全设设施施U3U3 其他其他公用公用设设施施U9U9 公公园园绿绿地地G1G1 防防护护绿绿地地G2G2 广广场场G3G3 居住用地185、 低层独立式住宅 其他低层居住建筑 多层居住建筑 高层居住建筑 单身宿舍 居住小区及小区以下幼托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商业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文化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体育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医疗卫生设施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 文化设施 教育科研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和业余学校 科研设计机构 体育 医疗卫生 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卫生防疫设施(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验疫站等)医疗卫生 特殊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等)-需单独选址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186、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29 用用地地 用地类别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R R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施用地 A A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B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 M M 物流仓储用物流仓储用地地 W W 道路与道路与交通设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S S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U U 绿地与广场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 G G 区域交通设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 H2H2 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设用地H14H14 类类别别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187、一一类类R1R1 二二类类R2R2 三三类类R2R2 行行政政办办公公A1A1 文文化化设设施施A2A2 教教育育科科研研A3A3 体体育育A4A4 医医疗疗卫卫生生A5A5 社社会会福福利利A6A6 宗宗教教A8A8 商商业业B1B1 商商务务B2B2 娱娱乐乐康康体体B3B3 公共公共设施设施营业营业网点网点B4B4 其他其他服务服务设施设施B9B9 商业商业混合混合居住居住BRBR 一一类类M1M1 二二类类M2M2 三三类类M3M3 一一类类W1W1 二二类类W2W2 三三类类W3W3 S1S1S9S9 供供应应设设施施U1U1 环环境境设设施施U2U2 安安全全设设施施U3U3 其他188、其他公用公用设设施施U9U9 公公园园绿绿地地G1G1 防防护护绿绿地地G2G2 广广场场G3G3 其他医疗卫生设施(血库等)社会福利 宗教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 餐饮 一般旅馆 旅游宾馆 零售商业 批发市场 商务 娱乐康体 娱乐(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等)康体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加油加气站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其他服务设施 业余学校、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 殡葬业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 二类工业 三类工业 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 二类物流仓储 三类物流仓储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社会停车场、库 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 客、货运公司站场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189、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30 用用地地 用地类别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R R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施用地 A A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B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 M M 物流仓储用物流仓储用地地 W W 道路与道路与交通设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S S 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U U 绿地与广场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 G G 区域交通设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施用地 H2H2 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设用地H14H14 类类别190、别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一一类类R1R1 二二类类R2R2 三三类类R2R2 行行政政办办公公A1A1 文文化化设设施施A2A2 教教育育科科研研A3A3 体体育育A4A4 医医疗疗卫卫生生A5A5 社社会会福福利利A6A6 宗宗教教A8A8 商商业业B1B1 商商务务B2B2 娱娱乐乐康康体体B3B3 公共公共设施设施营业营业网点网点B4B4 其他其他服务服务设施设施B9B9 商业商业混合混合居住居住BRBR 一一类类M1M1 二二类类M2M2 三三类类M3M3 一一类类W1W1 二二类类W2W2 三三类类W3W3 S1S1S9S9 供供应应设设施施U1U1 环环境境设设施施U2U2 安安全全191、设设施施U3U3 其他其他公用公用设设施施U9U9 公公园园绿绿地地G1G1 防防护护绿绿地地G2G2 广广场场G3G3 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 环境设施 污水处理厂 其他环境设施 安全设施 其他公用设施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宜宾市南门桥-中坝大桥金沙江南岸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分分 图图 图图 则则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192、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193、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194、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195、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 专家评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