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鼓楼地段HS10控制性详细规划.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60736
2024-11-21
18页
1.16MB
1、 宁 波 市 鼓 楼 地 段(宁 波 市 鼓 楼 地 段(HS10)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法 定 文 件 法 定 文 件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01、总则、总则 1.1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2、。1.2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GB50180-93;(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5)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20042020);(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1.3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鼓楼地段位于海曙区,北临余姚江、南至中山东路、西为望京路、东抵三江口,规划面积为 1.67 平方公里。1.4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3、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 2008 年。1.5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1.6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1.7 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024、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城市商业文化宁波城市商业文化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2-休闲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波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展示区,是综合型、复合化的活休闲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波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展示区,是综合型、复合化的活力街区。力街区。2.2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加强中山路、解放北路商业商务功加强中山路、解放北路商业商务功能,延5、伸城市商业轴线;通过城市更新,提升规划区的商业文化品质;继承历史文脉,完善培育能,延伸城市商业轴线;通过城市更新,提升规划区的商业文化品质;继承历史文脉,完善培育商业休闲文化功能。商业休闲文化功能。2.3 控制规模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 2.4 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148.97 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 17.55 公顷),占总用地的 89.5%,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 62.1 平方米。2.4 规划结构规划结构 本区规划结构呈现“一核”、“双“一核”、“双 T”、“三片”、“三片”“一核”:在轨道一号线鼓楼站附近,形成高端商务、文化、休闲、商业相结合的综合性核心。“双 T”:“T”型历史发展格局6、,“T”型现代商贸发展格局;两者在核心处相互契合,历史文化与现代都市气息相辅相成,和谐共生,打造区域乃至宁波城市文化形象窗口。“三片”:指东部商业休闲片区,与天一广场商业核心密切相连;中部商业、商务、休闲、文化片区以及区域西部的居住片区。03、控制单元、控制单元 3.1 控制原则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3.2 单元划分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7、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鼓楼地段划分为 5 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 HS10-01 至 HS10-05。3.3 控制内容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 220.48 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 158.6 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 61.88 万平方米。04、用地规划、用地规划 4.1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3-规划居住用地面积 33.35ha,占规划建设用地8、的 22.39%,人均居住用地 13.9 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 25.85 公顷,幼托中小学用地 5.51 公顷,其它居住用地 0.38 公顷,住宅混合用地 1.11 公顷。居住公建混合用地面积 11.24ha,规划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 5 个社区,集合为鼓楼街道。规划居住人口 0.92 万户,2.4 万人,每个社区分别为 4000-8000 人。4.2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 47.16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 31.66%,人均公共设施用地 20 平方米。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 32.68 公顷,占公共设施用地的 69.3%。另外,行政办公用地 2.68公顷,文化娱9、乐用地 2.12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 6.85 公顷,教育科研用地 0.73 公顷,文物古迹用地 1.4 公顷。规划对现状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整合,集约利用。规划公共设施按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配置。增强公共设施布局结构:强化中山路商业功能,充分利用市政府搬迁用地,打造以高端商务办公、商业为核心的公共设施区块,结合历史街区的改造建设,打造文化会客厅;从而进一步完善、强化三江口商业、文化核心职能;以超市、菜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邮政所等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多个点状分布的街道服务中心;以社区商业网点、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10、警务室、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社区服务中心。4.3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为现状保留的宁波军分区用地 2.88 公顷用地。4.4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 配套原则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5.2 配套要求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11、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4-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服务中心。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 绿地系统绿地系统 规划基本保留现状绿地,并通过非成套房的拆迁改造,适当增设街头绿地。并有效开发现状绿地的地下空间,从而既增加空间容量,又保证绿地面12、积。其绿地地下空间的开发以公共停车场为主。规划区内形成综合性公园街头绿地社区绿地层层推进的绿地体系。综合性公园包括:中山公园(休闲娱乐、文化为主)、江厦公园(休闲为主)、渔浦公园(娱乐、休闲、商业为主)、江滨公园(休闲为主)中山公园为城市综合性公园,划定城市公园保护控制线。规划绿地面积 15.66 公顷。6.2 公共开放空间系统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三个层次,区域开放空间斑块、公共开放空间廊道、开放空间节点。6.2.1 区域开放空间斑块 区域开放空间斑块是城市开放空间骨架中重要的节点,是规划区内公众性最强的部分。主要由中山公园、中山广场组成13、的公共开放斑块。6.2.2 公共开放空间廊道(1)滨江开放空间廊道:余姚江滨江开放空间廊道、北斗河滨江开放空间廊道。(2)开放空间渗透廊道:秀水街、广仁街、苍水街、永寿街、公园路、府桥街、解放南路、碶闸街等。6.2.3 开放空间节点 开放空间节点主要指规划区内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包括公园、街头绿地以及社区公园、滨江标志性节点等。6.3 步行系统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在本区应采用立体人行系统,达到人车分流,从而提供一个方便、安全、舒适且贯通整个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步行环境。6.3.1 地面层步14、行系统 滨江步行道:沿余姚江岸设置的串连各类活动设施、历史建筑、公共建筑的连续步道。开放空间斑块步行道:主要为中山公园内部步行道,串连一系列的公共开放活动空间。步行历史街区:主要为秀水街历史街区、伏跗室永寿街历史街区的内部步行道,其应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5-延续原有的街巷格局,形成舒适、恬静的历史街巷记忆空间。商业街:主要通过人行过街设施和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的辅助,形成串连特色街区、滨江区域、中山公园等公共区块的步行商业街。6.3.2 地下步行系统 地下步行道:是地下商业街的公共通道。主要是以疏散轨道换乘站人流,构筑舒适15、便捷的步行购物环境为目的。沿地下步行街的地块,可结合具体开发项目的需求,设置人行与步行街的连接点,形成完善的地下步行系统。地下步行系统应设置与地面步行的人形垂直交通设施,并形成安全、舒适的地下人行过街系统,以及便捷的与轻轨站点接驳的条件。结合地面开放空间,为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提供良好的帮助,尽可能淡化人们在地下的感觉。07、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7.1 文保单位及文保点保护文保单位及文保点保护(1)文保单位要原址、原物、原状进行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禁止破坏文物,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影响文物保护和环境景观的非文物建筑应当迁移或拆除。(16、2)保护文保单位要特别注意保护其周围的环境风貌,在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之外,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等与文保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3)文保单位的修缮保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重视保全历史信息。文物的修复要注意可识别性、可逆性和可读性。(4)文保单位的利用要保障文物的安全,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禁止破坏环境景观和其他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7.2 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7.2.1 历史街区的划定(1)秀水街历史街区 范围:东、南与中山广场相接,西17、为秀水街,北至横河街。根据最新的宁波市紫线规划中所确定的历史街区面积约 5.7 公顷。规划目标:宁波江南清末民初传统民居。规划设想:以吴宅为主体,重点保护现存的传统民居,动迁部分居民,降低人口密度,拆迁或改造后期搭建的不协调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整治。(2)伏跗室永寿街历史街区 范围:以永寿街为中轴线,东至孝闻街,西至文昌街,南北各控制约 30-40 米,并将孝闻街东的万氏别第、屠宅等文保单位、文保点划入该街区保护范围。街区内保存了明、清时期官宅、民居、藏书楼等建筑,主要有伏跗室、文昌殿、元戎第等,用地 6.5 公顷。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18、rsion -6-规划目标:成为宁波明清住宅建筑的传统风貌街区。规划要求:保护典型的住宅和其他建筑,保护现有道路格局和高墙深巷的传统风貌,有计划地进行维修,拆除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原地块作为传统民居迁建地。搬迁密度过高的住户。妥善解决与道路规划的矛盾。周围的新建筑应注意高度与形式上的协调。(3)鼓楼公园路历史街区 范围:南起鼓楼,北至公园路,东至永丰库遗址东侧东河岸线公园路解放路,西抵呼童街,用地 6.7 公顷。规划目标:结合永丰库遗址保护建成具有明清至民国建筑风貌的文化商业街,揭示宁波建城历史。规划要求:鼓楼辟为宁波城市发展史陈列室,保护街区的文物史迹。用街道和绿篱强化子城轮廓线。7.2.2 19、历史街区保护区控制 历史街区内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并在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外划定一定的区域控制区。(1)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的文保单位及文保点建筑以保护为主,局部可以做适当的修缮。核心保护区内的其它建筑其建筑形式、风貌、色彩等都要与文保单位及文保点建筑相协调一致。各种修建需在规划、文物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专家评审。(2)风貌协调区:为历史街区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外的区域,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等有关部门指导20、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除必须搬迁及拆除的之外,近期都应改造其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严格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3)区域控制区:为与历史街区风貌整体协调所必须控制的外围区域。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体量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其建筑形式要求在不破坏历史街区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新建筑应鼓励21、低层、多层,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24 米以内,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08、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8.1 道路等级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1)城市主干路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7-包括中山路、解放北路、望京路,红线宽度为 3442 米。(2)次干路规划 包括开明街、孝闻街、和义路、永丰路、江厦街,红线宽度为 2434 米。(3)支路规划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 30 公里/小时22、。8.2 轨道交通轨道交通 根据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 1 号线和 2 号线经过本规划区,最终方案以轨道部门实施方案为准。09、防灾规划、防灾规划 09.1 消防消防(1)消防站布局 规划区消防主要依托南侧天一广场内天一小型普通消防站。(2)消防给水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120 米。(3)消防通道及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 10KV 供电要求。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23、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新建小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要应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设计。对现有居住小区不能通行车辆的道路,要结合旧城改造,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改善道路网,使之符合消防通道要求。09.2 抗震抗震(1)设防标准 根据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测定参数,规划区地震动参数为 0.05(度)。(2)规划要求 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地震动参数为 0.05g 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3)必须进行地震24、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包括:生命线工程;其他大中型工程和重要工程:高层(高度80 米)建(构)筑物;大型影剧院、学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8-校、体育馆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工程;其他必须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工程。09.3 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区为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对于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回灌量,达到采灌平衡;加强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强化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措施研究。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25、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