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1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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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7941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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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公告版)广宁县五和镇人民政府 目录 一、规划背景.3 二、概况.3 1、区位.3 2、规划范围.3 3、规划依据.4 4、土地利用现状.7 三、规划传导衔接.8 1、与广宁县国土空间规划衔接.8 四、主要规划内容.9 1、用地布局.9 2、控制指标.10 附图.11 附图一: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11 附图二: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图则.11 一、规划背景 为了科学指导广宁县五和镇下源村片区发展建设,促进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二、概况 1、区位 本次项目广东肇庆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肇庆市广宁县境内。上水库位于广宁县五和镇下源村围寨顶北侧的凹地,下水库位于上水库东侧约 3km 的下源村高岭自然村新招河左岸支沟。站址距肇庆市区直线距离 48km,距广州直线距离 105km,距 500kV 玉城变电站直线距离约51km。2、规划范围 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下源村境内,总用地面积 427.96 公顷(合 6419.35 亩)。3、规划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0);(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8)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4);(9)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正式试行稿);(10)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11)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12)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4、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13)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14)抽水蓄能电站设计规范NBT 10072-2018;(15)抽水蓄能电站总平面布置设计导则 T/CEC 50122019;(16)肇庆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政策相关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2019);(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2020);(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 号);(5)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5、的通知(自 然资发202343 号);(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 号);(8)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3 号);(9)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 号);(10)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07 号)。相关规划和规划相关批复文件相关规划和规划相关批复6、文件 (1)广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3)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4)广东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报告审查意见;(5)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6)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7)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意见;(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 规划大纲的批复;(9)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10)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批复;(1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粤自然7、资储备字202217 号和 18 号”关于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12)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肇自然资地矿函202218 号”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事宜的复函;(13)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报告;(14)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报告;(15)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粤自然资利用2022144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节地评价专家评审意见的函;(16)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7)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8、土地利用现状 规划区现状土地用地布局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非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用地总面积为 427.96 公顷(合 6419.35 亩)。其中,耕地 3.18 公顷,园地 4.16 公顷,林地 414.84公顷,草地 0.07 公顷,农村宅基地 2.90 公顷,公路用地 0.25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 2.22 公顷,河流水面 0.14 公顷,沟渠 0.04 公顷,裸岩石砾地 0.16 公顷。三、规划传导衔接 1、与广宁县国土空间规划衔接(1 1)与永久基本农田协调)与永久基本农田协调 本规划与永久基本农田无冲突。(2 2)与生态保护红线协调与生态保护红线协调 本9、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无冲突。(3 3)与城镇开发边界协调与城镇开发边界协调 本次规划范围内共包含 16.12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未突破城镇开发边界。(4 4)与四线协调与四线协调 “四线”主要指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本规划不涉及“四线”划定。与三区三线协调图与三区三线协调图 四、主要规划内容 1、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内,规划用地主要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陆地水域以及其他土地,用地面积为 427.96 公顷。其中涉及本抽水蓄能电站的且有地面建筑物的用地主要包括供水用地、供电用地和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 10、16.32 公顷,合 244.8 亩;道路面积为 30.37 公顷,合 455.44 亩;水工设施用地(水库大坝)面积为 88.08 公顷,合 1321.2亩。则本规划涉及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用地共 134.77 公顷,合2021.55 亩。2、控制指标 (1 1)容积率控制)容积率控制 规划的容积率和建筑面积依据政府批件、肇庆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及规划要求确定。本次规划对需要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块进行容积率控制,对连接道路区域和大坝区域等无需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地块不进行容积率控制,对规划区 1311 水工设施用地和 1312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按1.0 控制。(2 2)建筑密度控制)11、建筑密度控制 本次规划对需要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块进行建筑密度控制,规划区 1311 水工设施用地和 1312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为35%。(3 3)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结合城市特征的塑造,在规划区形成疏密有致、山水相融的空间形态。为了确保规划区良好的空间环境,在高度空间布局上,建筑高度控制为24 米。其中业主营地根据建设要求,建筑高度控制为40米。建筑高度指标为上限指标,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地块内最高建筑的地平面以上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的建筑高度控制指标。(4 4)绿地率控制)绿地率控制 本次规划对需要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块进行绿地率控制,规 划对业主营地、对开关站地块、水厂地块、机电厂房地块绿地率控制为25%。(5 5)建筑退线控制)建筑退线控制 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按照肇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广宁县当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6 6)建筑间距控制)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按照肇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广宁县当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附图 附图一: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二: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