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2023-2035年)(2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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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修建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合集
1、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2035 年)年)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地理位置规划区位于隆德县城关镇。隆德县位于宁夏南部边陲,六盘山西麓,居银川、兰州、西安三省会城市之中。县境西北毗连静宁、西吉,东南直接泾源、庄浪,东北周边与固原接界。G22(青兰高速)东西向、S203 南北向穿境而过,G312(沪霍线)横贯东西,北至甘肃,西达兰州,南至西安,交通便捷。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隆德县中心城区,北至北象山公园,南至南凤山公园,西至光联村,东至古柳公园东侧 S203,规划总面积约 1604.26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1028.75 公顷。三、功能定位按照“东2、拓西延、产城融合”发展布局,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性质为依据,着力打造集城市服务、行政办公、商业商务、文化展示、优质居住、特色产业等功能于一体的县域发展核心,打造生态山水城、特色产业区、综合服务核、宜居魅力地。四、四、人口规模根据建筑容量法预测人口规模为 6.63 万人,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相校核,最终规划人口总规模为 6 万人。五、空间结构依托现状自然山水格局,结合行政区划和现状建设情况,本次规划在主城区构建“三山两廊一芯”的生态空间格局与“两轴、三片区、多节点”的城市空间结构。1 1、三山、两廊、一芯三山、两廊、一芯三山:指北象山、南凤山和龟山绿色生态屏障。两廊:指渝河生态廊道和清流3、河生态廊道。一芯:指由三里店水库、三山公园组成的城市生态芯。2 2、两轴、三片区、多节点两轴、三片区、多节点两轴:两轴:城区综合发展轴与城区生活服务轴。城区综合发展轴,指沿人民路、渝河,加快片区之间的要素流动,吸引两侧公共功能集聚,打造为城市提供综合服务的东西向发展轴线。城区生活服务轴,指沿解放街-六盘山大道,串联城区主要公共服务节点与商业节点,形成的城区生活服务轴。三片区:三片区:中部生活区、南部生活区与产业发展区。中部生活区:包含中央商务组团、品质提升组团、滨水优化组团、行政服务组团、北部居住组团 5 大组团。清流河两岸建设中央商务组团,通过城市更新,重塑商业空间,打造隆德中心商务区。老城4、区核心建设品质提升组团,完善社区及绿地与文体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文昌路以西至渝河河岸建设滨水优化组团,依托良好景观区位,优化滨水空间,形成高品质生活住区。南部生活区:包括综合门户组团与新城居住组团。综合门户组团利用增量建设空间,以商业娱乐、绿地休闲、枢纽交通为主要功能,结合居住、公服配套,塑造隆德门户形象。新城居住组团位于新城南部,以居住功能为主。产业发展区:即城西以六盘山工业园为主的产城融合组团,以加工制造等工业生产功能为主,配套少量居住、商业、公共服务空间。多节点多节点:指隆德县综合服务中心、行政中心、休闲中心、园区服务中心的多个城市节点空间。六、道路交通1 1、城市道路等级、城市道路5、等级规划片区道路系统由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构成。(1)高速公路保留现状青兰高速。(2)城市主干路保留沪霍线(G312)、人民路、宁安路、滨河路-六盘山大道、解放街-隆庄公路等现状主干道。打通并拓宽东环路,道路红线最宽处 26 米,双向 6 车道。园区规划光联路、经二路、经八路为主干路,维持现状道路红线宽度。(3)城市次干路保留现状渝河路、文昌街、观泉路、文化街、德邦路、隆庄线、经四路、经七路、经十路、纬二路、纬三路等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 13-20 米。(4)城市支路保留现状城市支路,新城生活区增加 3 条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2-20 米。2 2、公共交通公共交通保留现状隆德县汽6、车客运站,位于 LD-06-03 地块,用地面积 3.24公顷。3 3、停车场停车场(1)社会停车规划保留现状社会停车场 5 处,新增 1 处,总用地面积 4.65 公顷,位于 LD-02-27、LD-02-57、LD-02-69、LD-02-87、LD-03-15、LD-06-14 地块。(2)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附属停车位的规模。详见下表:七、公共服务设施1 1、公共中心体系、公共中心体系规划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7、9-2011)执行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按县级、十五分钟生活圈级、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级三级配置,构建形成“县级级服务中心十五分钟级服务中心社区级邻里中心”三级公共中心体系。县级、十五分钟生活圈级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规模不得随意变更,落实到相关地块内的社区生活圈级及以下的公共设施项目及其用地规模和建筑面积不得随意删减,但可在修建性详规或实施过程中在地块内调整其相对位置。(1)县级公共中心:公共文化中心,商业服务中心。(2)15 分钟生活圈级公共中心:15 分钟生活圈设施根据 8001000 米服务半径、城市道路划分、公园绿地进行各类独立用地公服设施布局,形成 4 个服务中心,确保服务半径8、覆盖人口。(3)五分钟级邻里中心:结合用地布局规划 9 个邻里中心,集中配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各级公共中心服务设施一览表序号公共中心等级设施名称1县级公共中心隆德县商业中心;隆德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2十五分钟级服务中心街道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综合体育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学、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等3社区级邻里中心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活动场地、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学、幼儿园、老年人活动中心等2 2、配套设施规划、配套设施规划本次规划配套规模为 6.0 万人,考虑城市综合服务中心的发展定位和中心城区的发展需求,适当强化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的配套功能。规划机关团体用9、地 29.7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2.55%,人均用地面积为 4.49 平方米。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 12.2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06%,人均用地面积为 1.86 平方米。规划教育科研用地69.2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5.95%,人均用地面积为 10.47 平方米。规划体育用地面积 8.0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69%,人均用地面积为 1.21 平方米。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 10.5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90%,人均用地面积为 1.59 平方米。规划社会福利用地 9.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85%,人均用地面积 1.5 平方米。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310、.9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4.64%,包括商业用地47.68 公顷。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详见下表。表中未涉及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视实际需要和市场需求,依据上述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序号序号设施类别设施类别名称名称数量(处数量(处/所)所)所在地块所在地块用地面积(用地面积()规划或现状规划或现状是否独立占地是否独立占地1机关团体设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德县民政局1LD-02-10513925.33现状是2隆德县烟草专卖局1LD-02-336659.4现状是3隆德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1LD-02-3994611、2.97现状是4隆德县公路管理局1LD-02-431629.41现状是5隆德县税务局1LD-02-475525.14现状是6隆德县交通运输局1LD-02-673617.56现状是7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六大队1LD-03-0225149.06现状是8隆德县供电局1LD-03-078581.81现状是9隆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1LD-03-138340.01现状是10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公共服务中心、1LD-03-303174.87现状是11隆德县自然资源局、隆德县党校1LD-03-3325658.19现状是12农业农村局1LD-03-372597.96现状是13隆德县城关镇人民政12、府1LD-03-394589.5现状是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序号序号设施类别设施类别名称名称数量(处数量(处/所)所)所在地块所在地块用地面积(用地面积()规划或现状规划或现状是否独立占地是否独立占地14隆德县交通运输管理所1LD-03-508131.21现状是15隆德县人民法院1LD-04-1516616.64现状是16隆德县人民检查院1LD-04-186837.65现状是17城关派出所1LD-04-271414.61现状是18隆德县卫生局1LD-04-312929.11现状是19隆德县司法局1LD-04-346813.22现状是20隆德县公安局1LD-04-3516430.813、2现状是21隆德县气象局1LD-05-076138.61现状是22隆德县水务局1LD-05-289775.51现状是23隆德县教育体育局1LD-05-307325.21现状是24文化设施规划文化活动站1LD-03-201067.98规划是25六盘山隆德文化馆1LD-02-9944051.49现状是26隆德县文化馆1LD-04-127165.58现状是27隆德县图书馆1LD-04-178861.02现状是28隆德县博物馆1LD-04-2217503.7现状是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序号序号设施类别设施类别名称名称数量(处数量(处/所)所)所在地块所在地块用地面积(用地面积()规划或现14、状规划或现状是否独立占地是否独立占地29老县衙1LD-04-2637487.23现状是30隆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1LD-04-333783.9现状是31红崖子景区文化驿站1LD-05-1610992.45现状是32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1LD-03-0326859.04规划是33规划文化活动中心1LD-05-193929.65规划是34教育设施城关镇小学1LD-01-2212421.31现状是35隆德县第四幼儿园1LD-02-1411989.8现状是36隆德县中学1LD-02-2375023.55现状是37隆德县第一幼儿园1LD-02-7310247.14现状是38隆德县第二小学1LD-02-15、8324820.14现状是39隆德县职业技术学校1LD-02-9383106.55现状是40隆德县第二幼儿园1LD-03-5215732.39现状是41隆德县第二中学1LD-04-0786710.24现状是42隆德县第一小学1LD-04-1951595.3现状是43隆德县第四中学1LD-05-0984905现状是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序号序号设施类别设施类别名称名称数量(处数量(处/所)所)所在地块所在地块用地面积(用地面积()规划或现状规划或现状是否独立占地是否独立占地44隆德县第三小学1LD-05-1236460.66现状是45隆德县特殊教育学校1LD-05-134913.616、4现状是46隆德县第三幼儿园1LD-05-267892.6现状是47隆德县高级中学1LD-05-33111871.81现状是48规划幼儿园1LD-03-195163.44规划是49隆德县第五幼儿园1LD-04-0422586.15规划是50规划幼儿园1LD-05-207970.21规划是51体育设施规划中型多功能运动场1LD-05-212442.58规划是52球类场地1LD-02-153403.82现状是53隆德县体育馆1LD-02-2212486.29现状是54隆德县公共体育场1LD-03-4931923.69现状是55隆德县全民健身中心1LD-04-2316186.28现状是56规划大型多17、功能运动场1LD-01-3243477.25规划否57规划大型多功能运动场1LD-03-213611.64规划是58医疗卫生设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1LD-03-463274.89规划是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序号序号设施类别设施类别名称名称数量(处数量(处/所)所)所在地块所在地块用地面积(用地面积()规划或现状规划或现状是否独立占地是否独立占地59隆德县人民医院1LD-02-9058544.43现状是60隆德县中医院1LD-03-4511889.41现状是61福利医院1LD-04-0817590.91现状是62隆德县妇幼保健院1LD-05-319076.02现状是63规划18、基层医疗卫生设施1LD-03-40706.74规划是64社会福利设施隆德县中心敬老院1LD-02-139802.93现状是65隆德颐馨家园(老年公寓)1LD-04-0189521.17现状是八、绿地与开敞空间1 1、公园绿地、公园绿地规划新增 1 处综合公园,1 处专类公园,6 处社区公园,与居住区临近。2 2、防护绿地、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 19.6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69。主要为兰青高速、清凉河两侧的防护绿地、公用设施外围隔离绿地。3 3、广场、广场规划广场用地 1.8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5。九、历史文化(1)分级保护。规划范围不涉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按照中华19、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严格保护已评定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文物保护措施依据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相关规定执行。(2)避让古木。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按照最严格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老树,涉及古树、老树迁移、砍伐的情况,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非政策规定特殊情况不得迁移古树名木。(3)实施协调。在后续规划实施建设过程如有发现文物或历史遗迹(含地表和地下),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派专家到现场勘察或进行抢救性发掘后方可继续施工。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级别级别名称名称位置位置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20、控制地带区级德顺军城址城关镇隆泉村自原县种子公司至原县运输公司以南,长 520 米,宽 13 米为保护范围。根据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一至第四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级别级别名称名称位置位置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宁文发201794 号)县级左公柳县城南环路、古柳公园保护范围为:“左公柳”树周围 20 米严禁乱挖乱建破坏文物遗迹。将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县级大堡子堡址城关派出所东保护范围为:南北220 米,东西 80 米,总面积 17600 平方米将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十、市政工程1 1、供水规划、21、供水规划(1)水源规划隆德县中心城区片区以清凉水库、张士水库、黄家峡水库、直峡水库水源地为饮用水水源,近期由县城一、二、三水厂供水,远期扩建县城第一水厂进行供水,利用已建互联主干管网系统供应本区用水。规划远期第一水厂将扩建为 8000 立方米/日,与第二、三水厂联合供水能够满足规划远期隆德县中心城区的供水需求。(2)供水管网规划按照安全经济合理原则,生活生产消防采用同一供水系统。规划区的给水主干管从水厂接入,形成环状供水。给水主干管管径为 De200De400,区内次支给水管管径为 De160De225。2 2、雨水工程规划、雨水工程规划(1)雨水管网规划雨水系统结合竖向及防洪排涝规划,以自排22、为主,雨水通过市政雨水管渠就近排入渝河或排至附近水系,通过自排或排涝泵站排出;工业园区沿道路埋设管道,雨水通过暗管、明渠方式收集后,尽量利用地形,按照雨水就近排放的原则,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工业园区广场及公园绿地的人工水塘和渝河存储,用于生产用水和市政景观用水。规划雨水管径为 De800De1200。(2)海绵城市规划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隆德县属于区,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取 85%。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指标按照固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落实。同时,规划区内相关建设应满足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要求。3 3、污水工程规划、污水工程规划(1)污水处理23、设施及污水管网规划规划保留现状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 10000 立方米/日。另在规划区西侧新建一座生态污水处理厂,主要用于收集龙湖(三里店水库)以下区域污水。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 5000 立方米/日,采用 A2/O+加药过滤工艺。此外建设再生水处理规模近期 1000立方米/日,远期 2500 立方米/日。规划在六盘山大道、312 国道沿线敷设污水主干管,规划新建污水支管收集周边地块污水后就近排入污水主干管,然后排至六盘山大道的污水干管,最终汇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次规划的污水管支管管径为 de400-de600,污水干管为 de800-de1200。4 4、电力工程规24、划、电力工程规划(1)变电站规划结合隆德县电力专项及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保留 110kV 渝河变和110kV 隆德变,在规划区增加渝河变电站和隆德变电站主变,规划渝河变电站增加 250MVA,隆德变电站增加 150MVA。(2)高压线路及走廊规划规划区内新建 1 回 110kV 架空线(隆德变-渝河变),对影响用地布局的局部 110kV 架空线进行局部迁改,110kV 线行宽度不小于 30米,多条线路并行可适当减少。(3)10kV 开关房规划规划增加 8 处开关房(环网点),宜与 10kV 变电所联体建设。单个 10kV 开关房转供容量控制 5000kVA15000kVA 范围内。优先采用附设式25、(可附设于建筑物首层),其位置的确定应考虑负荷中心和进出线方便。开关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m,如同时考虑变配电房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m。(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逐步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 100%。新建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 1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按不低于 20%的比例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26、建充电桩。5 5、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1)通信局站规划规划保留现状 3 座通信机楼,不再新增通信机楼,各运营商应结合用户需求,对现状通信机楼内设备进行更新扩容,以满足固定通信、移动通信、有线电视和数据处理等多种通信业务。规划结合规划区的用地布局,新增通信综合接入机房 10 座,根据用户规模,面积在 100260m,优先考虑与建筑合建。(2)有线电视规划规划区不再新建有线电视分前端机房,由现状隆德有线电视分前端机房提供。有线电视一级机,应结合其它公共设施建设,不独立占地设置,建筑面积约为 100200 平方米,考虑到“三网合一”的实施,建议与通信综合接入机房统筹设置。(3)通信管道规划规27、通信汇接局、用户接入机房、用户之间的通信线路均采用光纤穿改性 PVC 管埋地敷设。埋深在人行道下不少于 0.7 米,在车行道下,不小于 0.8 米。通信管道管孔数除考虑通信需要外,还考虑了数据通信、有线电视及备用等需要。(4)邮政服务网点规划区现状已设有 1 座邮政支局,按照 1.52 公里的服务半径,新增 2 座邮政支局,采用附设式建设,每座预留建筑面积 200-300 平方米。因业务原因,邮政网点可采用临时租赁的方式或购买房产的方式。(5)通信 5G 基站规划规划区内所有规划新增 5G 移动基站,应以不占土地的附建型基站为主,不单独预留独立基站用地。新建基站共建共享率需达到100%,不同运28、营商共用同一座 5G 移动基站。具体基站类型和建设形式应以当地铁塔公司建设标准为准,具体位置应在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给予落实。本规划区共规划 70 个通信基站,不独立占地。6 6、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1)气源规划规划在城区东北侧建设一座燃气调压站,西侧工业园区新建天然气门站一座,为中心城区供气。气源 1 从中国燃气拟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六盘山分输站接气,气源 2 从西气东输中贵联络线 11#阀室接气。(2)燃气管网规划天然气输配系统由天然气储配站、中压管网、用户调压箱及庭院管、户内管组成。规划区内包括中压管网、用户调压箱及庭院管网。规划沿解放街、312 国道等主干道敷设规划燃气主29、管,规划燃气主管管径为 DN250,其它次支路网敷设管道管径 DN160-DN200,设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7 7、供热工程规划、供热工程规划(1)热源规划规划区工业园区热源引自隆德县兴工热力有限公司,现状占地面积为 1.68 公顷。目前有 25T/h 蒸汽锅炉 1 台。规划期内对供能中心进行扩建,总占地面积达到 2.46 公顷;近期增加 45T/h 蒸汽锅炉 1台,80T/h 供暖锅炉 1 台;远期增加 80T/h、40T/h 供暖锅炉各 2 台、80T/h 蒸汽锅炉 1 台。增加换热站 12 座。(2)供热管网布置供热管网采用直埋敷设,工业蒸汽管道采用架空敷设。供热干管环状布30、置,主、次干管沿路布置。考虑到安全等因素,在集中供热锅炉房和各个热用户间设置水-水换热站,经水-水换热后向热用户供应采暖热水。蒸汽管网环装布置,主、次干管沿路布置。8 8、环卫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1)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本次在工业园区西部新建 1 座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约为 1000平方米,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2km,每座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50 吨/日。共建设 1 处环卫车辆停车场,与垃圾转运站合建,解决环卫车辆停放和维修管理的需求。(2)公厕规划规划区内共配置公共厕所 11 座,均为二类公共厕所。9 9、管线综合、管线综合各种地下工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方向平行布31、置,原则上应遵循以下排列次序:道路西、北侧为:电力、给水、雨水;道路东、南侧为:电信(含有线电视)、燃气、污水。各种工程管线在交叉出现矛盾时应遵循小管让大管,压力流管让重力流管,可弯曲管让不可弯曲管等原则进行调整。各种管线竖向自地表向下排列的顺序宜为: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十一、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 1163.57 公顷,占总用地的 72.5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1039.81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 43.57 公顷、区域设施用地 80.20 公顷(包括公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非建设用地 440.92 公顷,占总用地的 27.4832、%。表 1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表用地代码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名称面积面积比例比例(%)(%)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0101耕地耕地79.9479.944.984.980202园地园地0.180.180.010.010303林地林地187.72187.7211.7011.700404草地草地5.495.490.340.340505湿地湿地0.130.130.010.0106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8.9828.981.811.810707居住用地居住用地223.61223.6113.9413.940701城镇住宅用地180.0411.220703农村宅基地43.572.720833、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0.48140.488.768.760801机关团体用地29.721.850803文化用地12.290.77080301图书与展览用地3.350.210804教育用地69.284.32080402中等职业教育用地8.310.52080403中小学用地45.512.84080404幼儿园用地4.590.29080405其他教育用地0.490.030805体育用地8.030.500806医疗卫生用地10.520.66080601医院用地1.190.07080602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060.00080603公共卫生用地1.650.10080734、社会福利用地9.930.62用地代码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名称面积面积比例比例(%)(%)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0807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0.980.060909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53.9653.963.363.360901商业用地47.682.971010工矿用地工矿用地250.24250.2415.6015.601001工业用地249.7115.56100102二类工业用地246.1315.341002采矿用地0.530.031111仓储用地仓储用地25.0725.071.561.561101物流仓储用地22.771.421212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211.01211.035、113.1513.151202公路用地75.704.72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124.467.761208交通场站用地10.860.681313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25.3825.381.581.581301供水用地3.600.221302排水用地5.150.321303供电用地1.670.101304供燃气用地2.130.131306通信用地6.010.371310消防用地1.440.091311水工设施用地0.820.051312其他公用设施用地0.140.0114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30.14230.1414.3414.341401公园绿地208.7313.0136、1402防护绿地19.611.22用地代码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名称面积面积比例比例(%)(%)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1403广场用地1.800.111515特殊用地特殊用地3.683.680.230.231717陆地水域陆地水域137.83137.838.598.59232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0.650.650.040.04总计总计1604.494681604.49468100.00100.00十二、用地布局1、城镇、城镇居住用地居住用地规划城镇住宅用地与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80.04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 17.32%。主要布局于老城生活服务区、新城生活服务区,通过合理布局各级公共服务设37、施与公园绿地,形成便利完善的宜居住区。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0.48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3.51%。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1.19 平方米。其中机关团体用地 29.72 公顷;文化用地 12.29 公顷;教育用地69.28 公顷;体育用地 8.03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 10.52 公顷;社会福利用地 9.93 公顷。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3.96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5.19%。目前解放街以西存在大量空闲地与闲置工业用地,在本次规划中基于规划的前瞻性以及未来38、城市功能布局的合理性,补充高速出入口附近作为城市门户的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新城片区的商业服务配套,对现状空闲地与工业用地进行用地性质与控制指标调整。4、工业工业与仓储用地与仓储用地规划工业用地 249.71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4.02%。5、交通交通运输运输用地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用地 211.01 公顷,城镇部分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3.01%,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 124.46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10.86 公顷。6、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25.38 公顷,城镇部分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94%。其中供水用地 3.60 公顷;排水用地 5.15 公顷;供电用地 1.67公顷;39、消防用地 1.44 公顷;其他工用设施用地 0.14 公顷。7、绿地与绿地与开敞空间开敞空间用地用地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30.14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 22.13%。其中公园绿地 208.73 公顷;防护绿地 19.61 公顷;广场用地 1.80 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 31.48 平方米。十三、开发强度控制1 1、容积率、容积率容积率总体上沿着主要道路地块容积率大于次要道路的原则。(1)二类居住用地:新建连片开发的居住小区容积率原则上一般控制在 1.5-2.5。(2)农村宅基地的容积率不宜大于 0.4(3)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一般控制在 1.5-3.5。(4)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容40、积率按企业类型控制,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企业所在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应小于 0.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企业所在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应小于 0.6;造纸和纸制品业类企业、医药制造业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以及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企业所在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应小于 0.8;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橡胶和塑料制品41、业等企业所在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应小于 0.9;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致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等企业所在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应小于 1.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容积率不应小于 1.1。(5)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容积率依据相关规范要求执行。2 2、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密度配合分区特性、建筑使用及地块的大小而制定。(1)文化设施用地的建筑密度不宜大于 30%;(2)中小学用地的建筑密度,旧区改建不宜大于 30%,新区建设不宜大于 35%;(3)医疗卫生用地的建筑密度不宜大于 30%;(4)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零售建筑密度控制在 35%-4542、%。(5)新建连片开发的居住小区建筑密度不宜大于 25%;旧区改建不宜大于 30%。(6)工业用地用地的建筑密度分类控制,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不应小于 30%;其余不应小于 40%;(7)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建筑密度依据相关规范要求执行。3 3、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在有净空高度和信号通道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等特殊设施周围和通道、景观视廊上,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通道限制和景观视廊的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43、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和退让应按照文物保护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定执行。在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公园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还应符合景观规划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筑沿景观水道蓝线布置,多层建筑的高度(H),不宜超过建筑的退让距离(S),即:HS;高度为 32 至 50 米的建筑,其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退让距离的 0.7 倍,即:H0.7S;高度大于等于 50 米的建筑,其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退让距离的 0.5 倍,即:H0.5S。4 4、绿地率、绿地率(1)文化设施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 35%;(2)中小学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 35%;(3)医疗卫生用地绿地率不宜低于 35%;(4)商业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 30%;(5)二类居住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 35%;以私人自建自用房用地(含拆迁安置用地、私人建房用地)为主的旧住宅片区,本次规划不设置绿地率,延续参照历史已批已建私人建房用地实际建设情况,如有历史文件明确了拆迁安置用地、及其他历史规划用地的绿地率的,仍按照历史文件要求建设。(6)公共交通站场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 35%。(7)工业用地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大于 20%;(8)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绿地率依据相关规范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