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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220页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22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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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专题
上传人:地** 编号:1188780 2024-09-21 225页 19.50MB
1、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20120070066)公司审定:公司审定:唐小平 高级经济师 公司审核:公司审核:杨晓敏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张海平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杨晓敏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苏健凌 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胡玉涛 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张海平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刘亚楠 工程师 闫 星 工程师 李继红 高级经济师 郭秀华 注册会计师 冀玲涛 注册会计师2、 满红星 会计师 贺 岩 会计师 高存红 中级经济师、法律职业资格 梁春贵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杜 霞 招标师 李 勤 工程师 I 目目 录录 目目 录录.I 第一章第一章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 1.1 项目基本情况.1 1.1.1 项目名称.1 1.1.2 项目实施机构.1 1.1.3 项目背景.1 1.1.4 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2 1.1.5 项目采用 PPP 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3 1.1.6 项目运作的目标和意义.8 1.2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项目经济技术指标.9 1.2.1 项目建设范围.9 1.2.2 建设内容.10 1.2.3 项目投资.14 1.23、.4 产出说明.23 1.3 项目前期工作.42 1.4 项目公司.44 1.5 编制依据.44 第二章第二章 风险分配框架风险分配框架.47 2.1 风险分配的原则.47 2.2 项目风险识别.48 2.3 项目风险分配.57 第三章第三章 项目运作方式项目运作方式.60 3.1 项目实施主体.60 3.2 项目运作方式.60 3.3 项目运作结构.62 3.4 项目合作期限.63 3.5 项目资产权属及期满资产处置.63 第四章第四章 交易结构交易结构.64 4.1 项目投融资结构.64 4.2 回报及付费机制.67 II 4.2.1 回报及付费机制.67 4.2.2 年度运营成本核定及调4、整.70 4.2.3 运营收入.73 4.2.4 可行性缺口补贴.76 4.2.5 价格调整机制.80 4.2.6 超额收益分配机制.80 4.3 相关配套安排.80 第五章第五章 合同体系合同体系.82 5.1 合同体系.82 5.2 项目边界条件.84 5.2.1 合作范围.84 5.2.2 特许经营权.89 5.2.3 合作期限.90 5.2.4 权利和义务.90 5.2.5 履约保障.94 5.2.6 绩效考核体系.96 5.2.7 调整衔接边界.98 5.2.8 项目移交.102 5.2.9 政府承诺和保障.108 第六章第六章 项目监管项目监管.110 6.1 政府部门监管.1105、 6.2 中期评估.111 6.3 公众监管.112 6.4 金融机构监管.112 6.5 其他利益相关者监管.112 第七章第七章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113 7.1 社会资本的确定方式.113 7.2 社会资本应当具备的条件.113 7.2.1 社会资本资格条件.113 7.2.2 对联合体要求.114 7.3 评分标准.115 第八章第八章 本项目可行性评估本项目可行性评估.120 8.1 物有所值分析.120 8.2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21 III 附件一附件一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PPP 项目绩效考核办法项目绩效考核办法.122 附件二附件二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6、.143 1 市政府关于采用 PPP 模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城管报2016191 号)的批复(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笺2016-4-A-4513).144 2研究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会议纪要(专题纪要2016118 号).145 3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专题纪要2016211 号).151 4关于印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3 号).157 5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下综合管廊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南府办201670 号).164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169 7关7、于南宁国际物流基地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五象2016128 号).174 8关于南宁市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五象2016138 号).182 9关于南宁市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南发改城市2016142 号).189 10关于南宁市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南发改城市2016136 号).201 11 关于南宁市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南发改城市2016137 号).210 1 第一章第一章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8、1.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1.1.2 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出资方代表: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廊公司”)1.1.3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 城市道路作为都市的骨架,不仅担负着繁重的地面交通负荷,同时还是城市各种市政公用事业管线的地下通道,合理高效地开发利用城市道路下部空间,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城市的重视。针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2013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3369、 号),明确指出: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 3 年左右时间,在全国 36 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2015 年 7 月 2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2 等问题,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2016 年南宁市成功申报成为国家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在试点城市实施计10、划中,结合区域开发进度,计划实施试点项目共 12 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41.53 公里。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依据近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以及广西自治区、南宁市的有关政策,南宁市政府决定 12 项试点项目中的 5 项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1.1.4 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 本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地下综合管廊、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地下综合管廊、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11、市政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及相关配套设施。初步设计概算累计总投资为 312887 万元。2、服务内容 项目提供公共产品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民众出行及规划覆盖范围内的管线入廊服务。其中监控中心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移交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质保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维护,3 质保期满后由政府方负责维护;其他项目设施设备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1.1.5 项目采用项目采用 PPP 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1.4.1 项目采用 PPP 模式的必要性(1)筹集项目资金,加快项目12、建设,缓解债务压力的需要 2013 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多次发文,对地方债务、融资管理愈加严格,并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明确提出:“修明渠,堵暗道”,要求各级政府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加快投融资体制创新,引入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以项目公司为主体融资解决项目所需资金,形成多元化、可持续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既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减少地方新增债务,缓解地方债务压力,又能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提高供给效率,尽快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13、(2)引进先进理念,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地下综合管廊和市政道路的建设,总投资为312887 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大、投资大,而且涉及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多项职责,对专业技术及运营管理水平要求高。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将很难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供服务。通过采用 PPP 模式,政府可引入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实现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的责任主体统一,让“专业人干专业事”,政府主要 4 履行对项目公司的监督、考核、付费职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政府方由原来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成了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及项目的“监管者”。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14、运营和维护,可发挥社会资本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加快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明确项目建设标准、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和服务费支付等合作条件,社会资本基于绩效导向和利益驱动,将通过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政企共赢、物有所值。(3)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从管理到治理,这是重大的理论创新,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各自定位,明确平等的责任义务。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15、有机结合,在平等参与、公开透明,按合同办事的原则下共同合作,有利于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通过规范化运作,还将促进政府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综上所述,采用 PPP 模式进行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1.1.4.2 项目采用 PPP 模式的可行性(1)采用 PPP 模式实施的外部政策环境成熟 5 近两年,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地方政府等部门连续出台文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2015 年 8 月 3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16、01561 号)提出,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2016 年 8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 号),明确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工作,地下综合管廊列入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广 PPP 模式重点项目。(2)国内综合管廊的 PP17、P 运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可供借鉴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 号),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并鼓励采用 PPP 模式运作。根据关于开展 2016 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了“2016 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选取石家庄市、四平市、杭州市、合肥市、平潭综合试验区、景德镇市、威海市、青岛市、郑州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保山市、海东 6 市和银川市共 15 个城市入选 2016 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18、目前,十堰市、厦门市、银川市、吴忠市、四平、六盘水、石家庄等城市采用了 PPP 模式实施综合管廊项目,并已完成社会投资人招标,其实施经验可供本项目借鉴,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3)行业运作经验丰富 建国以来,我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幅增长,大批项目建成投产。基础产业飞速发展,培育了大批的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道路工程、隧道工程、地铁项目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一直是社会资本高度关注的基础设施领域,随着国内的市政基础设施行业市场化逐渐发展成熟,国内形成了一批具有市政工程投资和建设经验的社会资本,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建设经验,为本项目的采用 PPP 模式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推进城19、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鼓励采用 PPP 模式实施,为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 PPP模式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具有较高的积极性。(4)南宁市政府对 PPP 项目的大力支持 广西在国内较早便开展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践,近年来实施的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 PPP 项目、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PPP 项目等项目的实施,相关部门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形成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供给质量和效率的共识,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推进。南宁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对 PPP 项目高度重视,成立了南宁市推 7 进政府和社20、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和南宁市 PPP 中心,印发了南宁市 PPP 项目工作流程等文件,明确了 PPP 项目操作各阶段的详细实施流程及相关责任单位,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及强有力的支持。(5)本项目特点适宜采用 PPP 模式 国务院国发201460 号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人民政府: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本21、项目包含的市政道路工程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采用 PPP 模式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提出,统筹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水平,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管线单位,根据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指出,从 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本项目的市政道路工程和地下22、综合管廊工程为新建工程,将市政道路工程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打包一起实施,8 综合设计,同步建设,统筹管理,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建设水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指出,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的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本项目具备上述特点,适宜采用 PPP 模式实施。综上所述,采用 PPP 模式进行本项目建设,是必要且可行的。1.1.6 项目运作的目标和意义项目运作的目标和意义 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23、进程,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将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地下综合管廊、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地下综合管廊、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市政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维护采用 PPP 模式实施,旨在引入专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机构,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新的资金和机制,不仅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解决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中面临的诸多问题,缓解政24、府在短期内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压力,而且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社会资本各 9 自的优势,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形成互利合作关系。本项目通过收取入廊管线单位入廊费、日常维护费和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让社会资本能够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又能保证地下综合管廊和市政道路的建设维护质量,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1.2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1.2.1 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建设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25、程、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含市政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含市政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含市政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5 项单项工程,分别位于南宁市富宁片区、三塘片区、龙岗片区、五象新区。本项目 5 项单项工程由政府指定不同的前期工作单位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分别进行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图备案。表 1-1 单项工程前期工作单位 序号序号 单项工程单项工程 前期工作单位前期工作单位 1 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 2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 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26、 3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 南宁城建集团(富申公司)10 序号序号 单项工程单项工程 前期工作单位前期工作单位 4 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 南宁城建集团(万町公司)5 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 富宁公司 1.2.2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和规模和规模(1 1)振邦路(玉洞大道)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工程 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位于南宁五象新区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北起于玉洞大道,南至英岭路,全长约 7.6 公里。1)管廊建设规模 振邦路(玉洞大道-云村路)为干支线混合型管廊,管廊横断面尺寸为三舱 17003500 毫27、米(电力舱)+41003500 毫米(给水、通讯综合舱)+17003500 毫米(燃气舱);振邦路(云村路-英岭路)为线缆管廊,管廊横断面尺寸为单舱 19003500 毫米。2)进入管廊的管线规模 a)振邦路(玉洞大道-云村路)段:DN800 毫米+DN8001000 毫米给水管,9 根 110 千伏电力电缆,9+1 根 10 千伏电力电缆,DN160200 毫米天燃气管,通讯预留 4 排支架。b)振邦路(云村路-英岭路)段:9 根 110 千伏电力电缆,9+1根 10 千伏电力电缆,通讯预留 4 排支架。在 K3+860 处道路西侧新建市级管廊监控中心一座。3)主要建设内容 综合管廊主体工程28、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监控系统、标识系统及监控中心。(2 2)新邕路(龙岗片区)新邕路(龙岗片区 1 1 号路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工程 11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位于南宁五象新区龙岗片区,西起于龙岗 1 号路,东至江湾路,全长约 5.2 公里,为干线管廊。1)管廊建设规模 K0+000K2+740 段污水入廊,管廊横断面尺寸为四舱 30003500 毫米(污水舱)+19003500 毫米(燃气舱)+41003500 毫米(综合舱)+19003500 毫米(高压电力舱);K2+740K5+202.035段污水不入廊,管廊29、横断面尺寸为三舱 19003500 毫米(燃气舱)+41003500 毫米(综合舱)+19003500 毫米(高压电力舱)。2)进入管廊的管线规模 a)K0+000K2+740 段:包括 DN1200 毫米给水管,DN500DN800毫米污水管,9根110千伏电力电缆,9+1根10千伏电力电缆,DN160200 毫米天燃气管,18 孔通讯线缆。b)K2+740K5+202.035 段:包括 ND1200 毫米给水管,9 根 110千伏电力电缆,9+1 根 10 千伏电力电缆,DN160DN200 毫米天然气管,18 孔通信线缆。3)主要建设内容 综合管廊主体工程、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排水工程、30、通风工程、电气工程、监控系统、标识系统和污水管工程。(3 3)蓉茉大道北延长线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长堽堽路延长线路延长线-昆仑大道昆仑大道)工程工程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位于南宁市外东环地区,呈南北走向,南起于长堽路延长线,北止于昆仑大道。12 1)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全长 3669.18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60 米。其中道路在K4+415、K6+240 分别设置 1 座钢筋混凝土箱涵,涵长分别为 72 米、70 米;K4+180K4+520 段采用三舱 20003200 毫米(110 千伏电力舱)+38003200 毫米(给水、10 千伏电力、通信综合舱)+22003231、00 毫米(燃气舱)矩形布置,K4+520K7+820 段采用四舱 20003200 毫米(110 千伏电力舱)+25003200 毫米(污水舱)+38003200 毫米(给水、10 千伏电力、通信综合舱)+22003200 毫米(燃气舱)矩形布置。管线规模包括给水管 ND600 毫米和 DN800 毫米、110千伏电力管 12 孔、10 千伏电力管 16 孔、信息管线预留三排支架、燃气管线 DN300 毫米DN400 毫米、K4+520K7+820 段增加污水管ND500 毫米(K4+180K7+520 段不需敷设污水管);管廊监控中心总用地面积为 1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03.432、1 平方米。2)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综合管廊(包括区级监控中心)、排水(雨水、污水)工程及附属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交通工程。(4 4)金华路(高棠路)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亭洪路)工程工程 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南起高棠路,北至亭洪路。1)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全长 1093.82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30 米。其中综合管廊建设长度 1093.82 米,入廊管线数量和尺寸为 26003300 毫米(污 13 水舱)+33003300 毫米(给水、电力、通信综合舱)+19003300毫米(燃气舱),管线规模包括给水管 DN600 毫米、110 千伏电力管3 孔、10 千伏33、电力管 6+1 孔、信息管线 24 孔、燃气管线 DN160 毫米、污水管 DN500 毫米;综合管廊监控中心 1 座,位于金华路桩号 K0+278东侧,总用地面积 999.5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31.81 平方米。2)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综合管廊(包括区级监控中心)、排水(雨水、污水)工程及附属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交通工程。(5 5)高棠路(壮锦大道)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南建路)工程工程 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位于南宁市江南区,西起壮锦大道,东至南建路。1)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全长 2155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30 米。其中综合管廊建设长度 2155 米,入廊管线数量和34、尺寸为 16002800 毫米(燃气舱)+33002800 毫米(给水、电力、通信综合舱)+26002800 毫米(电力舱),进入管廊的管线规模为 110 千伏电力管 9+1 孔、10 千伏电力管 18+1 孔、信息管线 24 孔、燃气管线 DN160 毫米、污水管 DN400DN500 毫米;2)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综合管廊、排水(雨水、污水)工程及附属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交通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入廊污水管道系统工程。14 1.2.3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 本项目投资包括静态投资和动态成本,静态投资在项目竣工决算审定,动态成本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和有关规定每 3 年核定一次。1.2.2.135、 静态投资(1)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投资 至 2016 年 10 月,5 项单项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并分别获得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批复详见附件二),施工图设计工作正在进行。根据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本项目 5 项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累计总投资为 312887 万元,其中工程费 23883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54423 万元,工程预备费 14668 万元,建设期利息 4961 万元,详见表 1-2。表 1-2 项目投资构成表(单位:万元)序序号号 单项单项工程工程 工程费工程费 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他费 预备费预备费 建设期建设期 利息利息 项目项目 总投资总投资 1 振邦路(玉洞大36、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 69328 9455 3944 1421 84148 2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 62920 7870 3540 1275 75605 3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 73035 24350 4869 1628 103883 4 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 14306 2869 859 287 18322 5 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 19246 9878 1456 350 30930 总计 238836 54423 14668 4961 312887 因本项目 5 项单项工程前期分别进行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图备案37、,现打包为一个项目包统一采购社会资本方实施项目。根据前期工 15 作开展情况及最新取费标准,对工程建设其他费进行了相应相应调整,对于个别管廊发生的其他费项目,按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金额加和计算调整。调整后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53350 万元,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后)为 311814 万元。表 1-3 调整后的工程建设其他费(单位:万元)序序号号 费费 用用 名名 称称 金额金额 备注备注 二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 征地费用 31689 2 建设管理费 2.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495 财建2016504 号;2.2 工程建设监理费 3134 改价格2007670 号、桂价费201138、55 号 2.3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414 2.4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256 3 前期工作费 3.1 编制项目建议书 117 金华路未发生 3.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43 振邦路、金华路、高棠路未发生 3.4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26 振邦路、金华路、高棠路未发生 3.5 初步设计为年评估咨询 56 4 勘察设计费 4.1 工程勘察费 2172 4.2 工程设计费 6273 4.3 施工图预算费编制 627 4.4 竣工图编制费 502 工程设计费*8%5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5.1 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97 5.2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20 6 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39、费 863 7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0 8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1194 工程费用*0.5%9 工程保险费 955 工程费用*0.4%10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618 11 供电外线费 300 仅振邦路 12 办公家具购置费 2 仅振邦路 13 人员培训费 5 仅振邦路 14 检验试验费 2325 15 联合试运转费 58 仅慕容大道 16 地震安全性评价 7 仅金华路 16 序序号号 费费 用用 名名 称称 金额金额 备注备注 合计合计 53350 53350 (2)政府方出资金额 政府方出资金额包括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政府方股权投资和政府补助资金(如有)。计算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40、时,将政府方出资金额从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中扣减。1)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 征地拆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勘察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由政府指定的前期工作单位负责,相关费用由前期工作单位承担,不计入项目公司建设成本。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阶段和实施阶段按 3:7 比例划分。前期阶段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各前期工作单位承担,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入项目公司建设成本。前期工作单位与项目公司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见表 1-4。表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调整后)划分表(单位:万元)序序号号 费费 用用 名名 称称 金额金额 前期工作单前期工作单位承担位承担 项目公司承项目公司承担担 141、 征地费用 31689 31689 31689 2 建设管理费 2.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495 449 1047 2.2 工程建设监理费 3134 3134 2.3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414 414 2.4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256 256 3 前期工作费 3.1 编制项目建议书 117 117 3.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43 143 3.4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26 26 3.5 初步设计为年评估咨询 56 56 4 勘察设计费 4.1 工程勘察费 2172 2172 4.2 工程设计费 6273 6273 4.3 施工图预算费编制 627 627 17 序序号号 费费 用用 名名 称42、称 金额金额 前期工作单前期工作单位承担位承担 项目公司承项目公司承担担 4.4 竣工图编制费 502 502 5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5.1 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97 97 5.2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20 20 6 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863 863 7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0 0 8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1194 1194 9 工程保险费 955 955 10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618 618 11 供电外线费 300 300 12 办公家具购置费 2 2 13 人员培训费 5 5 14 检验试验费 2325 2325 15 联合试运转费 58 58 1643、 地震安全性评价 7 7 合计合计 53350 53350 43828 43828 9522 9522 2)政府方股权投资 本项目由管廊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经采购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依法在南宁市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管廊公司出资额为 18773.23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30%的股权。3)政府补助资金 a)如在建设期内项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则政府补助资金用于补助项目建设资金。计算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时,将政府补助资金从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中扣减。b)如在运营期内项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政府补助资金由政府作为项目运营补贴资金使用。(3)项目公司投资额 1)建设期利息和预备费不计入项目公司建44、设成本。18 2)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管线迁改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管线迁改所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公司建设成本。3)项目最终投资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财务竣工决算为准。4)项目公司投资额 项目公司投资额=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金额(包括管线迁改费用)建设期利息预备费政府方出资金额(包括前期工作单位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政府补助资金)项目公司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金额。本方案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后)扣除建设期利息、预备费、前期工作单位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后,投资额为 248358 万元,其中工程费 23883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9522 万元。本方案以此数据作为项目公司投资额,开展相关45、测算。1.2.2.2 运营维护成本 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成本包括市政道路养护成本和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成本,实行包干制。1)市政道路养护成本 a)初始市政道路养护成本 初始养护成本单价参考博奥软件,根据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6-2018 年全市市政设施日常维护(ABCDE 标)工程招标控制价扣除综合单价中的利润后确定。工程量暂按初步设计规模进行估算。年初始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为各养护项目初始养护成本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19 表 1-5 初始市政道路养护成本估算表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年维修年维修率率 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元元)总额(万总额(万元)元)1 机动车道道路维护 346、39 1.1 水泥砼路面 318000 89.00 1.1.1 交叉裂缝灌浆 m 7000 5.00%3.29 0.12 1.1.2 更换水泥砼面板 318000 1.00%123.99 39.43 1.1.3 水泥砼面板钻孔 318000 1.00%23.34 7.42 1.1.4 养护 C15 素砼基层厚 30cm 318000 1.00%113.02 35.94 1.1.5 沥青粘层 318000 5.00%3.83 6.09 1.2 沥青砼路面 318000 36.15 1.2.1 胀缝更换 m 7000 5.00%88.27 3.09 1.2.2 缩缝、施工缝更换 m 7000 5.47、00%11.74 0.41 1.2.3 沥青粘层 318000 5.00%4.99 7.93 1.2.4 厚粗粒式沥青砼下面层 318000 1.00%50.77 16.14 1.2.5 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上面层 318000 1.00%26.97 8.58 1.3 道路工程 318000 213.41 1.3.1 更换波形护栏 m 3500 3.00%328.19 3.45 1.3.2 养护 C20 混凝土基础 318000 1.00%365.62 116.27 1.3.3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318000 1.00%85.16 27.08 1.3.4 修复砼路平石 318000 3.00%148、4.62 13.95 1.3.5 石质块料面层修复 318000 5.00%33.13 52.67 2 人行道维护 16.98 2.1 级配碎石垫层厚 35000 3.00%19.66 2.06 2.2 砖铺设 35000 1.00%71.10 2.49 2.3 养护碎石砼基础 35000 1.00%355.11 12.43 3 边坡防护 m 7000 3.00%9.00 3.1 水泥砂浆骨架修补 m 7000 3.00%18.12 0.38 3.2 伸缩缝(沉降缝)修复 m 7000 5.00%83.19 2.91 3.3 隔离网安装 m 7000 3.00%40.90 0.86 3.4 清49、理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 项 7000 1 6.93 4.85 4 交通工程 0.14 4.1 更换片式轮廓标(反光)个 70 1 9.70 0.07 4.2 更换柱式轮廓标(反光)个 14 1 24.25 0.03 4.3 交通工程-更换百米桩 个 14 1 24.25 0.03 5 道路及人行道清扫 项 1 1 97000.00 9.70 6 照明维护 盏 140 1.00 77.60 1.09 7 绿化维护 14.21 7.1 树木 株 70 1.00 24.25 0.17 20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年维修年维修率率 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元元)总额(万总额(万元)元)750、.2 树池石 m 3500 5.00%9.00 0.16 7.3 绿地 9540 1.00 14.55 13.88 合计 389.66 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公司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提交管养清单,项目公司根据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审批后的管养清单,按初始养护成本单价编制年初始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审定。本项目运营期第 1、2 年年道路养护成本按年初始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执行。b)变动市政道路养护成本 本项目运营期第 3 年,由项目公司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年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项目公司配合提供材料。年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每 351、 年核定一次。c)道路大修成本 市政道路应根据其使用情况、通行质量,并结合设计使用年限组织实施大修工程。本项目根据市政道路实际使用情况,由项目公司每10 年对道路进行一次大修,其费用估算为 10 年间道路维护费用的20%。在第 10 年、20 年进行市政道路大修。2)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 1)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 本项目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参考“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标准附件 3 测算情况说明计算”并根据本项目具体情 21 况确定,详见表 1-6。管廊长度按初步设计长度 19.8 公里进行估算。表 1-6 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估算表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数量数量 单52、价单价 总价总价 备注备注 一一 人员成本人员成本 158.90 158.90 1 人员工资 17 119.64 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 2015 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为 63820 元。本项目考虑人员工资在 2015 年平均工资基础上增加10%。技术主管 2 10.20 20.40 管廊维护技术主管暂定 2 人.专业技术人员 6 8.16 48.96 机电、结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负责日常的维修任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能应对紧急任务。技术人员 3 个专业每专业暂定 2 人.线路巡检员 4 7.32 29.28 负责管廊内巡视,进行划段巡检,日常检查以目测为主53、,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宜用仪器和量具量测。保安 5 4.20 21.00 负责管廊入口处安全巡检。外包 2 社会保险费 27.42 养老 19%、医疗 7%、失业 0.5%、工伤0.5%、生育 0.8%,保安为外包,不支付社会保险费。3 住房公积金 11.84 住房公积金比例为 12%,保安为外包,不支付。二二 水电费水电费 88.34 88.34 1 水费 730 3.4元/m 0.25 考虑市政水,主要用水为管廊维护人员生活用水等,按日用水量 2m/d 估算,需按实结算。2 电费 1012500 0.87 元/度 88.09 主要用电为管廊照明、用电设备的供配电等,根据项目可研及初步设54、计文件估算用电量,需按实结算。三三 抢修车辆折旧抢修车辆折旧 3.50 3.50 本项目 19.8 公里,配电瓶巡逻车及办公用车各一辆 1 电瓶巡逻车折旧 2.50 原值 13 万元,按 8 年折旧,残值率 4%2 抢修及办公使用车辆折旧 1.00 原值 5 万元,按 5 年折旧 四四 设备设施修理设备设施修理费用费用 238.84 238.84 本项目已考虑每五年进行设备更新,故设备实施修理费按工程费的 1估算,需按实结算 五五 消防检测消防检测 31.84 31.84 参照海口11.8558万元/年11.1公里=1.068 万元/公里,1.068 万元/公里*19.8 公里 六六 企业管理55、费用企业管理费用 52.14 52.14 含管廊公司分摊的管理费及运维分公 22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数量数量 单价单价 总价总价 备注备注 司的管理费(包括工作用品、维修工具、医疗用品、低值消耗品等),按以上经营费用的 10%计取。七七 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 143.16 143.16 按 12%估算。八八 合计合计 716.71 716.71 本项目 19.8 公里 初始初始地下综合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管廊运营成本单价单价 36.20 36.20 万元/公里/年 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公司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共同核定综合管廊的长度,并根据共同核定的综合管廊长度,按初始地下综合管廊56、运营成本单价编制年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总价,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审定。本项目运营期第 1 年、第 2 年年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按年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总价执行。b)变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 本项目运营期第 3 年后,项目公司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相关部门申报核定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时,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年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项目公司应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年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每 3 年核定一次。c)设备更新成本 参考上海市 城市综合管廊维护技术规程(DG/TJ 08-2168-2015),综合管廊设备设施应根据其功能、性能及运行质量,并结合设计使用年限57、或产品设计使用寿命组织实施大中修、更新或者专项工程。根据本项目综合管廊设备设施情况,项目公司每 5 年对综合管廊进行一次设备更新。23 表 1-7 综合管廊部分设备设施建议使用年限 序号 设备种类 使用年限 备注 1 供配电设备 25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2 电力电缆线路 25 3 一般电气设备 15-2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4 机械设备 15-2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5 金属部件及金属管线 16-20 6 计算机及通信设备 8-1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7 通信线路 25 8 其他弱电设备 4-8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58、9 消防设备 10-15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10 消防器材 5-10 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根据上表,第五年需要更新的设备主要其他弱电设备、消防器材等,费用估算为运营期前 5 年总日常维护费用的 5%,第十年需要更新的设备新增计算机及通信等,费用估算为运营期 5-10 年总日常维护费用的 20%,第十五年需要更新的设备可能新增一般电气、机械、金属部件及金属管等,费用估算为运营期 10-15 年总日常维护费用的30%,第二十年设备更新除以上设备外,还新增供配电、电力线缆线路等设备,费用估算为运营期第 15-20 年总日常维护费用的 50%。每年一季度前,项目59、公司向行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和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项目建设运营成本说明材料。项目成本信息要通过 PPP 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2.4 产出说明产出说明 1.2.4.1 项目产品 满足项目周边区域各类管线的敷设、维护需求的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等设计规范的地下综合管廊及 24 满足出行需求的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等设计规范的市政道路,包括地下综合管廊 19.8 公里,市政道路 7 公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入廊管线规模如表 1-8、1-9。表 1-8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长度(公60、里)长度(公里)管廊断面形式管廊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道路等级 1 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 7.6 三舱/单舱 2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 5.2 三舱/四舱 3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 3.7 三舱/四舱 城市主干路 4 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 1.1 三舱 城市次干路 5 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 2.2 三舱 城市次干路 合计 19.8 表 1-9 入廊管线建设规模表(单位:米)序号 入廊管线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 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61、)综合管廊工程 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 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 1 电力 110kv 数量 12 9 9 3 42 总长度 43680 68400 46818 3282 35310 10kv 数量 16 9 9 6 30 总长度 58240 6840 46818 6564 29010 2 电信 数量 24 24 18 24 24 总长度 87360 182400 93636 26256 51720 3 燃气 DN160 数量-1 1 1 1 总长度-4180 2962 1094 2155 DN200 数量-1 1-总长度-3000 2240-DN300 数量 1-总长度 220062、-DN400 数量 1-总长度 1440-4 给水 DN600 数量 1-1 1 总长度 3640-1094 2155 25 序号 入廊管线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 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 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 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 DN800 数量 1 2-总长度 3640 12260-DN1000 数量-1-总长度-2100-DN1200 数量-1-总长度-5202-5 污水 DN500 数量 1-1 1 1 总长度 3300-2176 1094 2155 DN800 数量-1-总长63、度-564-(1)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 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北起玉洞大道,往南敷设至云村路,通过云村路后以缆线管廊的形式敷设至英岭路,布置在道路外侧绿化带下方,全长约 7.6 公里,包括管廊主体、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等。在振邦路、24 号路交叉路口的地块内设计 1 座市级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总用地面积为40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3045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下室与管廊相连。综合管廊的入廊管线为给水管线、电力管线、通信管线及燃气管线,采用三舱的形式,电力管线和燃气管线单独设舱,通信管线和给水管线合并64、设置。26 图 1-1 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位置图 2)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布设于南宁市新邕路南侧绿化带下,起于龙岗片区 1 号路,往东至江湾路,全长约 5.2公里,包括管廊主体、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等。综合管廊入廊管线包括电力管线、给水管线、通信管线、燃气管 27 线、污水管线。其中 K0+000K2+740 段污水管入廊,采用四舱室,110KV 高压电力线缆单独布置一个舱室,综合舱位于中间,燃气舱、污水舱单独成舱;K2+740K5+202.035 段污水不入廊,110KV65、 高压电力线缆单独布置一个舱室,综合舱位于中间,燃气舱单独成舱。图 1-2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位置图 3)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道路和综合管廊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市政道路走向为南北走向,设计起点与长虹路延长线相交,终点至昆仑大道,总长度约3.6 公里。道路红线宽 60 米,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排水(雨水)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及绿化等。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综合管廊位于道路中央绿化带下,包括管廊主体、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照明66、系统、监控系统等。监控中心设置在蓉茉大道与 26 号路交叉口西南侧,总用地面积为 1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003.41 平方 28 米,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地下室与管廊相连。地下综合管廊主要为三舱+四舱断面形式,局部路段采用排管敷设形式通过远期规划轨道交通 5 号线和 7 号线。其中三舱断面包含高压电力舱、综合舱、燃气舱,高压电力舱容纳 110KV 高压电力管线,综合舱容纳给水管、电信管线(包括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10KV 中压电力管线,燃气舱容纳中压燃气管线,三舱管廊长度约 340米;四舱断面除包含三舱断面外,增加污水舱以容纳污水管,四舱管廊长度67、约 3110 米;排管敷设段 110KV 高压电力管线、电信管线(包括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10KV 中压电力管线、中压燃气管线均采用预埋套管埋设方式,污水管线、给水管线按直埋方式跨越规划轨道车站区间,排管敷设段长度约 190 米。图 1-3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位置图 4)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道路和综合管廊 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市政道路南起高棠路,终点至亭洪路 29 延长线,路线全长约 1094 米,红线宽 30 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 40 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金华68、路(高棠路-亭洪路)地下综合管廊长约 1094 米,布置在道路中央分隔带下方,包括管廊主体、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及监控中心等。监控中心位于金华路东侧,基地东南部,总用地面积999.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1.81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地下室与管廊相连。综合管廊主要为三舱断面形式,设置三个舱室,110KV电力管线、10KV 电力管线与给水管、电信管共舱设置,电信管设置在给水管上方,10KV 电力管与 110KV 电力管线同侧布置;燃气管线、污水管线分别单独设舱。图 1-4 金华路和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位置图 30 5)高棠69、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 南宁市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市政道路位于南宁市中心城区江南区的富宁片区,西起壮锦大道,东至南建路,总体呈东西走向,全长约 2154 米,道路红线宽度 3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排水(雨水)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及绿化等。综合管廊位于道路的中央绿化带和机动车道下,走向与道路走向一致。项目包括管廊主体、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及监控中心等。综合管廊布置为 3 舱管廊,燃气管单独布置在燃气舱,污水、给水、通信合并布置在综合舱,10kv 电力和 110kv 电70、力合并布置在电力舱。图 1-5 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位置图 1.2.4.2 运营维护服务 提供符合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的管线入廊及综合管廊运营维 31 护服务、市政道路养护服务。综合管廊提供入廊服务的管线种类包括电力电缆、给水管、天然气管、通讯管线、污水管(详见表 1-8 入廊管线建设规模表)。本项目入廊管线的运营维护由入廊管线单位负责,市政道路、管廊本体和附属设施的运营维护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将原分开敷设的给水管道,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等管线集中敷设在综合管廊内,进行集中管理,维护及监控,降低路面多次翻修的费用和工程管线的维修费用,避免由于敷设和维修地下管线频繁挖掘道路而对交通和居71、民出行造成影响和干扰,保持路容完整和美观。项目公司按照以下规定的运营维护服务范围和要求提供服务。1)地下综合管廊运营与维护总体要求 a)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b)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工作制度,搞好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c)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维护和维修。d)负责管廊内通风、排水、照明、消防等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转。e)组织制定管廊管理应急预案,管廊内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f)确保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工作的其他内容。32 表 1-10 地下综合管廊养护主要技术指标 类别类别 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主要设施运行技术要求 主体结构性能72、达到设计标准 性能达到设计标准 消防设施完好率 100%照明设备完好率 97%及以上 其他机电设备完好率 95%及以上 主要设施保洁 管理用房清扫 不少于 1 次/日 设备用房清扫 不少于 2 次/月 廊内地面、通风口、投料口清扫 不少于 1 次/月 廊内立面和顶部 不少于 1 次/季 排水沟、集水井清淤 不少于 1 次/半年 技术巡检要求 结构渗漏水、裂缝检查 不少于 1 次/季 机电设备外观检查、试车 不少于 1 次/月 主要设备保养要求 弱电设备保洁、保养 不少于 1 次/月 风机、水泵保养 不少于 1 次/半年 其他机械设备清洁、防腐处理、润滑保养 不少于 1 次/年 铁件防腐处理 不73、少于 1 次/年 锈蚀严重时可增加频次 专业检测要求 结构沉降和形变检测 不少于 1 次/年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不少于 1 次/年 其他专业检测项目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或视设施运行状况组织 2)地下综合管廊运营与维护具体要求 a)日常运营 管廊内应保持干燥、清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抽水清淤;定期轮换启动风机、潜水泵并确保运行正常和备用;检查氧量、湿度、温度变送器及火灾探测器等测量元件显示正常,对于出现异常或者无显示的立刻检修;每个班测试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廊内金属构架应定期进行地阻测试和防锈处理;检查管廊漏水情况,各种分缝的漏水等,检查排水实施完好,检查照明、电气系统正常;33 b)廊体维护 74、管廊的全面巡检必须每周至少一次。巡检内容主要包括:各投料口、通风口是否损坏,百叶窗是否缺失,标识是否完整。查看管廊上表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痕迹;检查管廊内高低压电缆、排水、照明等设施是否完整,特别要注意防火设施是否完善;管廊内架构、接地等装置无脱落、锈蚀、变形;检查供水管道是否有漏水;通风及自动排水装置运行良好,排水沟是否通畅,潜水泵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沟内所有金属支架都处于零电位,防止引起交流腐蚀。根据巡检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在巡检中,如发现零星缺陷,不影响正常运行,应记入缺陷记录薄内,据以编制月度维护小修计划;在巡检中,如发现有普遍性的缺陷,应记入大修缺陷记录薄内,据以编制年度大修计划;75、巡检人员如发现有重要缺陷,应立即报告并作好记录,填写重要缺陷通知单。运行管理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日常巡检和维修中要重点检查管道线路部分的里程桩、管道切断阀、穿跨越结构等设备的技术状况,发现沿线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情况;检查管道泄漏和保温层损害的地方;测量管线的保护电位和维护阴极保护装置;检查和排除专用通讯线故障;及时做好管道设施的小量维修工作,如阀门的活动和润滑,设备和管道标志的清洁和刷漆,连接件的紧固和调整,线路构筑物的粉刷,管线保护带的管理,排水沟的疏通,管廊的修整和填补等。c)附属设施维护 34 综合管廊内附属系统主要包括控制系统、火灾消防与监控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和照明系统76、等,项目公司按相关规定对各附属系统进行维护和操作,确保管廊内所有设备的安全运行。3 3)市政道路养护 市政道路养护主要是维护道路及道路上的构筑物和设施,尽可能保持道路使用性能,及时恢复破损部分,确保行车安全、舒适、畅通,节约运输费用和时间。同时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提高维修工程质量,延长道路的使用年限,推迟重建时间。表 1-11 道路养护主要技术指标 项项 目目 主、次干路主、次干路 车行道 沥青混凝土路面修补 平整度7mm,接茬5mm;密实度95%,不得出现松散粗糙现象;厚度误差10%。人行道 预制块铺装硬化与维修 块料补修铺砌:平整度10mm,井框高差10mm,不得有缺板、活板现象。整体铺装77、:平整度7mm,井框高差10mm,坡度原路设计坡度,边缘不露土基 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养护维修 符合 JGJ50 的规定 侧石、平石维修 20m 直线测量线形顺直偏差20mm,相邻高差5mm,无缺损、活动现象。路基、路肩及挡墙等附属设施 达到设施原设计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损,外观统一,功能完好。a)市政道路的养护应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程和档案资料。道路设施应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基、分隔带及其他附属设施。b)市政道路应根据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类别和技术状况进行养护和评价。c)根据各类道路在城镇中的重要性,宜将市政道路分为下列三个养护等级:35 等养护的市政道路:快78、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广场、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等养护的市政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等养护的市政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d)市政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e)市政道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技术状况、工程规模、工程量等内容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四类。并可按下列规定划分: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数量不宜大于 400m79、2。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 400m2,且不宜超过 8000m2。大修工程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宜大于 8000m2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宜大于 5000m2。改扩建工程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f)人行道的改扩建工程,应设臵道路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国家 36 现行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的有关要求。g)市政道路的掘路开挖断面严禁上窄下宽。道路结构修复时应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结80、构安全。h)市政道路的养护应按养护里程配备养护设备、检测设备及专业养护技术人员。i)市政道路养护单位应建立养护技术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市政道路应以每条道路为单位建立档案。养护技术档案应包括道路的基本技术数据,各类施工技术文件,巡检、年检的检测资料和图片等。市政道路养护单位宜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宜建立市政道路养护管理系统。道路检测、评价和养护对策。1.2.4.3 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的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及标准:(1)管廊工程 1)结构专业: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81、500692002)给水排水工程管道设计规范(GB50332-2002)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3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82、技术规范(GB 50838-201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关于推广市政综合管廊设计与施工标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南建技20162 号 2)给排水专业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3)电气、暖通及自控专业: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 1202008)38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83、B5005320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 31:200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2008)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84、3-2002)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2008)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道路工程:1)国家规范 3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工程部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85、)(2014 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工业和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接 地 装 置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GB50169-2006)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86、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给水排水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40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1996)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2)行业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87、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88、 F20-201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12)41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3)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020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02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89、0093-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27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23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0、497-2009)4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492007)91、1.3 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1)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见表 1-12。43 表 1-12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议书(立项)方案设计批复 可研批复 初设批复 施工图审查备案表 环评、水保 用地预审的批复 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征地预公告 节能登记表 蓝线图 1 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 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道路:道路:2 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 3 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 4 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 道路:管廊:道路:管廊92、: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道路:道路:道路:5 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 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管廊:道路:道路:道路:管廊:道路:道路:道路:注:为已完成 44 (2)项目前期工作移交 政府方完成从项目立项至施工图设计的前期工作,并将前期工作成果移交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后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1.4 项目公司项目公司 根据项目需要,结合国内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本项目由管廊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经采购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依法在南宁市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62577.45 万元,管廊公司持有项93、目公司 30%股权,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 70%股权。双方出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45 日内全部到位。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在联合体内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应高于 50%,联合体其他成员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10%。同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联合体成员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公司占有中标社会资本方对应股权内的相应比例的股权。1.5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号令);(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 号);(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 2014 494、5 215 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8)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9)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10)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 号);(1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 号);(1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 号);(13)财政部关于印发PPP 物有所值评价95、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5167 号);(14)建设部 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 2005154 号);(1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336 号);(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46(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18)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 号);(19)南宁市政府关于印发 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5133 号);(20)项目所处省96、市的政策法规;(21)项目相关基础资料。47 第二章第二章 风险分配框架风险分配框架 2.1 风险分配的原则风险分配的原则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较政府传统投资项目的优势在于可以实现风险的转移。风险分配主要目的,是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之间,建立公正合理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配机制,有效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本项目风险分配遵循以下原则:(1)风险分配优化97、原则:由于本项目的主要参与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掌握的资源不同,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不同。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可发挥其控制风险的优势,有效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控制成本;(2)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风险分配时应综合考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政府自留风险的成本、为减少或避免风险发生所采取措施的成本、社会资本承担风险的意愿等,使承担的风险程度与所取得的回报收益相匹配;(3)风险可控原则:承担风险的一方对于控制该风险有更大的经济利益或动机,有能力建立相应的风险预控机制或将该风险合理转 48 移,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2.2 项目风险识别项目风险识别 项目风险识别98、是认识项目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估计这些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由此造成的影响,分析为防止或减少不利影响而采取对策的一系列活动。本项目为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建设规模大、投资高、收益回报期长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特性。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风险识别,将项目风险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可以有效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程度,确保项目成功实施。根据本项目运作方式,中标社会资本具有相应施工资质,项目建设施工可由中标社会资本承担。(1)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对企业的行为具有强制约束力。国家在不同时期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政策,这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国家与企业之间由于政策的存在和调整,在经济利99、益上会产生矛盾,从而产生政策风险。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是近几年国家大力推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出台了相关的支持政策和文件。本项目合作期限长达 26 年,在合作期内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相关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行业政策,地方政策也会随之调整,可能会对项目今后的运作产生影响。政策风险可分为地方政府可控政策风险与不可控政策风险。地方政府不可控政策风险是指中央政策、省部级政策等上位政策的制定或 49 变化对项目实施带来的风险,如国家税收政策等。地方政府可控风险是指当地政府依据上位政策出台的相关政策和地方政府制定修改的地方政策对项目实施造成的风险。项目政策风险由政府方承担。(2100、)法律风险 1)法律风险 主要是指由于采纳、颁布、修订、重新诠释法律或规定而导致项目的合法性、市场需求、产品服务收费、合同协议的有效性等元素发生变化,从而对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带来损害,甚至直接导致项目的中止和失败的风险。目前我国 PPP 项目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加上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存在法律法规方面的风险。法律风险可分为地方政府不可控法律风险和地方政府可控法律风险。地方政府不可控法律风险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等地方政府不可控的上位法规的制定或变化对项目实施带来的风险。地方政府可控风险是指当地政府依据上位法规出台的相关法规和地方政府制定修改的地方法规101、对项目实施造成的风险。项目法律风险由政府方承担。2)合同文件冲突风险 本项目的合同体系包括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协议、PPP 项目合同、融资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众多合同,存在合同 50 文件出现错误、模糊不清、设计缺乏弹性、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等风险。政府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如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协议、PPP 项目合同的合同文件冲突由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承担。社会资本方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如融资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由社会资本方承担。3)第三方延误/违约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参与方除政府和社会资本外,还包括融资机构、施工承包商、供应商、入廊管线单位等参与者。其他项目参与者拒绝履行相关合同约102、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者履行时间延误,导致项目进度延迟、经营效益下降,从而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风险。第三方延误/违约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3)社会风险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总的来说对不同利益群体、各组织机构及广大市民都有益,但也存在公众反对风险和拆迁征地风险。1)公众反对风险 本项目投资大,涉及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由于少数民众对项目实施的不理解、不认同,存在部分公众反对的风险。且本项目建设工程量大,工期紧,需要夜间施工,线路穿越多条市政道路,项目公司在施工、运营阶段,因采取措施不当、违法违规等因素造成对周边居民的侵扰,影响民众出行,从而引发公众反对,给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影响。因103、政府方原因引起的公众反对风险由政府方承担,项目公司原因 51 引起的公众反对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2)征地拆迁风险 本项目道路为新规划地下综合管廊和市政道路,需经征地拆迁获得土地。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会存在企业、居民的配合,安置补偿费费的协商支付、补偿安置中的社会保障力度等问题,造成不能按时获得土地,项目建设延期。如在红线范围内存在管线需要迁改,管线的迁改由社会资本负责,管线迁改所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公司建设成本。本项目征地拆迁风险由政府方承担。(4)审批延误风险 本项目实施进度时间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前期手续还需完善,施工前还需办理相关工程建设手续,后期运营中入廊协议的签订等会出现审批程序过104、于复杂,前期准备不足和信息不对称导致花费时间过长和成本过高等情况,给项目正常运作带来风险。本项目可研编制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后期的施工建设手续由项目公司负责。因此前期决策审批风险由政府方承担,建设运营期审批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5)财务风险 1)融资交割风险 由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投资体量大、投资周期较长,要求社会资本具有雄厚的资信能力,保障项目能够通过各种融资渠道、方式获得足够的资金。如项目在执行阶段,社会资本因各种原因未完成融资 52 交割或未按约定足额融取资金,会造成资金链断裂,项目建设难以为继。本项目除政府出资的资本金外建设、运营、维护的投资由社会105、资本承担融资责任。如项目公司融资额不足或未能按期完成融资的,由社会资本以自有资本、提供融资担保等各种方式确保项目能够获得足额融资,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后续的运营维护。融资交割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2)资金控制风险 项目公司投资构成包括融资资金、社会资本方及管廊公司注入的项目资本金,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控制成为一个重要的管理问题,管理不严会出现资金安排不及时到位、资金分配利用不合理,资金挪作他用等问题,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本项目的资金使用由社会资本具体负责,并接受政府方的监管。资金控制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3)利率及通货膨胀率变化风险 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在进入运营期后,由于运营周期较长,在此期间106、会发生诸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而针对项目投融资方面,社会资本方面临的最大风险因素在于基准利率、通货膨胀变化。基准利率作为融资的衡量杠杆,如果该等指标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无疑会造成融资成本的增减;通货膨胀无论是在项目融资层面,还是对于投资者投资收益回收层面均产生重大影响。利率及通货膨胀率变化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53(6)建设风险 1)设计风险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方案设计时对入廊管线规模调查和对将来需求预测的偏差,工程设计采用规范不恰当、设计内容不全、错误或遗漏等问题将会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设计关系到未来的运营维护,直接影响到项目质量、建设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及运营收入。本项目初步设计及107、批复、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政府方负责,设计风险由政府方承担。2)超支风险 本项目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工程量大,施工技术复杂,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各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工程变更控制不好,容易引发建设成本超支。原材料、运费和人工费等价格上涨将也将导致项目建设期出现成本超支的风险。由于政府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费用由政府方承担;由于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费用由社会资本承担。本项目最终投资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为准,竣工决算时,人工费按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 号)进行调整,材料费参照项目建设期间南宁市发布的108、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值。因此,原材料、运费和人工费等价格上涨导致成本超支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3)工程质量风险 54 工程质量决定着项目能否正常投入运营,并直接影响到运营维护费用。在建设过程中很多因素可能会影响到项目工程质量,如施工方案、建筑材料质量、承包商建设水平等,从而使项目达不到设计所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由社会资本负责,工程质量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4)原材料供应风险 本项目无论是市政道路工程还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均会涉及到大量钢筋、混凝土、砂石、沥青等原材料消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原材料供应风险,如原材料断货、存在质量问题等。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由社会资本109、负责,原材料由社会资本采购,原材料供应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5)地质条件风险 本项目勘察设计由政府负责,在资料移交时应向项目公司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地质资料有时与实际会有差别,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从而增加施工成本。本项目勘察设计由政府负责,地质条件风险由政府方承担。6)完工风险 项目完工风险主要是由于不能按时取得项目用地,工程建设技术经验不足、管理不善,没有实现合理的时间规划等不良因素导致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时完成的工期延误、项目验收未达既定技术标准等情形。55 本次建设内容较多,技术复杂,各管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不一,存在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110、的可能。由于政府方征地拆迁、建设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项目建设不能按时完工,其风险由政府方承担。由于社会资本施工技术经验、工程管理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其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共同承担。7)成品保护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施工完成,其它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于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影响质量。在建设期内,项目成品保护由社会资本负责,成品保护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如政府方项目用地移交不完全,部分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建设完成,或社会资本已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因政府方原因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验收,期间存在的成品损111、坏或缺失,由双方共同承担。(7)运营维护风险 1)运维质量风险 项目合作期内,由于社会资本缺少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经验和管理能力,服务质量、设施维护不到位,从而影响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和维护,存在运维质量风险。运维质量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2)运营成本风险 本项目的维护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养护和地下综合管廊的维护。项 56 目日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动力、人力、各种原材料的价格会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通货膨胀等因素而发生变动,一旦上述成本变动呈上升趋势,则势必影响项目公司的利润水平。运营成本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3)管线入廊风险 在实践操作中,现有管线单位出于资金、管理、产权意识等因素考虑,缺乏入廊的积极112、性,甚至一些管线单位宁可绕着走,也不愿把管线纳入管廊里。社会资本在管廊建设质量、维护及运维服务管理等达不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导致入廊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存在问题,造成管线单位不愿把管线纳入管廊里。因此项目存在管线入廊风险。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收入来源其中之一是入廊管线单位支付的入廊费及日常维护费,如果无法保障现有规划内的管线入廊、缴费,将对项目公司的运营效益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政府方规划、管线建设审批等原因引起项目范围内可入廊的管线入廊单位不愿管线入廊,风险由政府方承担,其他非政府方原因造成管线单位不愿管线入廊,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4)安全风险 综合管廊属地下工程,危险性较大。入廊管线种类包括电力、燃113、气等管线,多管线集中在一个地下封闭空间,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并对广大民众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项目的设计由政府方负责,因设计不当引起的安全风险由政府方承担;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建设、运营、57 维护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8)项目移交风险 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需将项目设备、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经过长时间的运营,部分项目设施可能存在故障和缺陷,性能出现下降,在项目移交时不能完全符合约定的标准,需要维护和更换,从而产生费用。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移交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9)政府信用风险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114、入廊管线单位支付的有偿使用费难以覆盖项目投资及成本,并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因此,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机制。如果政府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政府补贴,将影响项目的运行和项目的持续运营。政府信用风险由政府方承担。(10)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以及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2.3 项目风险分配项目风险分配 根据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通过对项目的风险识别及采分析,将 58115、 风险在政府与社会资本间进行合理分配,详见风险分配表。表 2-1:项目风险分配表 序号序号 风险类别风险类别 政府承担政府承担 社会资本承担社会资本承担 共同承担共同承担 1 政策风险 2 法律风险 2.1 法律风险 2.2 合同文件冲突风险 2.2.1 政府方签订合同的合同文件冲突风险 2.2.2 非政府方签订合同的合同文件冲突风险 2.3 第三方延误/违约风险 3 社会风险 3.1 公众反对风险 3.1.1 政府方原因 3.1.2 社会资本方原因 3.2 征地拆迁风险 4 审批延误风险 4.1 前期决策审批风险 4.2 建设运营期审批风险 5 财务风险 5.1 融资交割风险 5.2 资金控116、制风险 5.3 利率及通货膨胀率变化风险 6 建设风险 6.1 设计风险 6.2 超支风险 6.3 工程质量风险 6.4 原材料供应风险 6.5 地质条件风险 6.6 完工风险 6.6.1 政府方原因 59 序号序号 风险类别风险类别 政府承担政府承担 社会资本承担社会资本承担 共同承担共同承担 6.6.2 社会资本方原因 6.7 成品保护风险 6.7.1 土地移交不完全、政府方原因项目验收延后 6.7.2 非政府方原因 7 运营维护风险 7.1 运维质量风险 7.2 运营成本风险 7.3 管线入廊风险 7.3.1 规划、管线建设审批等政府方原因 7.3.2 非政府方原因 7.4 安全风险 7117、.4.1 设计原因引起的安全风险 7.4.2 项目建设、运营、维护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8 移交风险 9 政府信用风险 10 不可抗力风险 60 第三章第三章 项目运作方式项目运作方式 3.1 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1)项目实施机构 经南宁市政府授权,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及南宁市政府授权负责的相关工作。(2)政府方出资代表 管廊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管廊公司为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2007 年 1 月 1 日,南宁市政府授予管廊公司南宁118、市市政管廊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管廊公司具有南宁市行政规划区域内提供市政管廊(含供水、弱电、供电、燃气、市政管线、小区配套管线等城市管线)综合性地下物理通道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管理以及南宁市市政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管理主体资格。3.2 项目运作方式项目运作方式(1)本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2)本项目具有工程量大、协调面广、专业性强等特点,需要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来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61 3)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提供管线入廊服务来获得经营收入;4)本项目投资大,通过选择有实力的社会投资者进行投融资,可以有效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的压力;119、5)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期满后需移交南宁市政府所有。(2)运作方式选择 依据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 号),结合项目特点,建议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管廊公司与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中标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融资责任。项目公司通过入廊费、日常维护费、可行性缺口补贴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120、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将本项目移交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确保所移交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62 3.3 项目运作项目运作结构结构 项目项目公司公司南宁市政府南宁市政府南宁市城市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管理局南宁城建管廊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南宁市南宁市财政局财政局管线单位管线单位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南宁市地下综合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管廊项目投资建设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运营维护授权代表政府出资授权代表政府出资授权担任实施机构授权担任实施机构签署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签订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根据绩效支付补贴根据绩效支付121、补贴拔付可行性缺口补贴拔付可行性缺口补贴股东协议股东协议出资出资30%债权资金投入债权资金投入签订入廊协议签订入廊协议支付入廊费支付入廊费出资出资70%提供入廊服务提供入廊服务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相关机构衔接支持相关机构衔接支持期满无偿移交项目期满无偿移交项目图 3-1 项目运作结构示意图(1)南宁市政府授权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2)管廊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按 30:70 的股权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3)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与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管廊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政府方负责项目122、勘察设计、施工图等前期工作,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中标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融资责任;监理机构由政府指定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采购,并负责工程监理相关工作;(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将全部综合管廊监控中心移交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质保期由项目公司维护,质保期结束 63 后由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维护;其他设施设备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5)运营期,项目公司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按政府定价及入廊数量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6)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绩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 PPP 项目合同约定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7)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123、公司将本项目完好无偿移交给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3.4 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 26 年,自 PPP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算,2017 年12 月 31 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运营期 25 年。非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建设期延误的,建设期和运营期相应顺延。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建设期延误的,按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处理。3.5 项目资产权属及期满资产处置项目资产权属及期满资产处置 合作期内,项目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及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基于项目资产的收益权归项目公司所有。项目资产所有权(不含土地)归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所有。本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本项目土地124、使用权划拨到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名下,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无偿使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使用权及收益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64 第四章第四章 交易结构交易结构 4.1 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投融资结构(1)项目投资 根据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本项目 5 项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累计总投资为 312887 万元,其中工程费 23883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54423 万元,工程预备费 14668 万元,建设期利息 4961 万元。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最新取费标准,对工程建设其他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为 311814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53350 万125、元。根据项目前期工作的划分,工程建设其他费前期工作单位承担43828 万元,项目公司承担 9522 万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后)扣除建设期利息、预备费、前期工作单位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后,投资额为 248358 万元,其中工程费 23883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9522 万元。(2)项目融资结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公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 20%。本项目资本金比例取 20%,为 62577.45 万元。根据项目前期实施情况,项目公司投资额为 248357.51 万元(详见 1.2.126、2)。因此,项目债务资金金额为 185780.06 万元,由项目公 65 司融资,社会资本承担融资责任。表 4-1:项目融资结构(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项目公司投资 248357.51 1 注册资本金 62577.45 2 债务资金 185780.06 如本项目在建设期内获得政府补助资金,则此部分资金作为建设投资补助投入本项目,项目融资额相应减少。计算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时,将政府补助资金从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中扣减。(3)项目公司组建 根据项目需要,结合国内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本项目由管廊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经采购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依法在南宁市共同组建项目公司。1127、)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62577.45 万元,其中,管廊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8773.23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30%股权;社会资本以货币资金出资 43804.22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70%股权。双方出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45 日内全部到位。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在联合体内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应高于 50%,联合体其他成员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10%。同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联合体成员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公司占有中标社会资本方对应股权内的相应比例的股权。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如表 4-2。66 表 4-2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股权比例 1 管廊公司 18773128、.23 30%2 社会资本 43804.22 70%合计 62577.45 100%2)股权变更 自项目进入运营期起十年后,经上报并获得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书面同意后项目公司股东可转让股权。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对所转让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项目公司股东如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则股权受让方应满足以下条件:a)具有足够财务实力、资源和信誉履行原股东在PPP 项目合同、股东合作协议等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b)在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方面比原股东更有实力和经验,并承诺履行原股东在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运营、维护、管理义务直至运营期结束。c)股权受让方应出具书面声明,表明其已经完全理129、解并接受 PPP项目合同、股东合作协议及其他项目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3)公司治理结构 项目公司按公司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a)公司董事会设 7 人,社会资本委派 4 人,管廊公司委派 2 人,职工代表 1 人。董事长由社会资本提名,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67 副董事长 1 名由管廊公司提名。b)公司设监事会,其中监事会主席 1 人,由管廊公司提名;监事 2 人,1 人由社会资本委派,1 人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c)公司设总经理 1 人,社会资本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管若干名(其中 1 名副总经理由管廊公司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利润分配机制 本项目合作130、期内,管廊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红,也不承担项目公司经营风险。5)一票否决权 管廊公司对于项目公司运营中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增减注册资本金、股权转让等事项,在股东会享有一票否决权。以上事项以公司法为原则,在项目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等法律文件中予以具体约定。4.2 回报及付费机制回报及付费机制 本项目包括 5 条地下综合管廊和 3 条市政道路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4.2.1 回报及回报及付费机制付费机制(1)使用者付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 号),城市 68 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131、施建设、运营管理,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所属单位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各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支付管廊有偿使用费用。本项目地下综合管廊可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获得运营收入。(2)可行性缺口补贴 地下综合管廊设计使用年限长达 100 年,建设成本较高,而 PPP项目合作期限一般不超过 30 年。根据国内其他城市经验,在合作期内入廊管线单位支付的有偿使用费难以覆盖项目投资及成本,并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因此,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贴,以弥补入廊管线单位支付的有偿使用费之外的缺口部分。市政道路主要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属非经132、营性项目,无使用者付费,须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经济补贴以覆盖建设及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综上所述,社会资本回报包括入廊管线单位支付的入廊费、日常维护费及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入廊费、日常维护费由南宁市政府定价,按南宁市政府制定的入廊费、日常维护费标准收取。因此,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机制。(3)可行性缺口补贴计算方法 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根据项目的现金流出和运营收入进行计算,具体如下:69 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计算基数/(1+i)+(现金流出 运营收入)/(1+i)26=21(1+i)2+1(1+)3+1(1+)26 式中:i:折现率,折现时间为每年年末,折现率取内部收益率;本方133、案内部收益率上限为 7%,最终由社会资本报价确定;t:第 t 年;现金流出t:第 t 年投资支出额和运营成本(包括税金、运营消耗材料、人员工资等)之和;运营收入t:第 t 年入廊费收入、日常维护费收入之和。计算基数:计算基数=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金额(包括管线迁改费用)建设期利息预备费政府方出资金额(包括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政府方股权投资和政府补助资金(如有)项目公司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金额 如收费标准、运营成本在合作期内出现调整,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相应重新核定。(4)工程结算 1)建安工程造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134、额(2014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 70 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3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 版)、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201617 号)等现行定额计算。2)差135、价调整:人工费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 号)进行调整,材料费参照项目建设期间南宁市发布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值。4.2.2 年度运营成本核定及调整年度运营成本核定及调整 本项目的运营成本包括市政道路养护成本和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成本,实行包干制。(1)综合管廊运营成本 1)日常维护成本 综合管廊运营成本主要包括人员成本、水电费、抢修车辆折旧费、设备设施修理费用、消防检测费用、企业管理费用及税金等。本项目综合管廊运营成本基本单价参考“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标准附件 3 测算情况说明计算”并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详见表 1-6)。经估算,本项目初136、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单价为 36.2 71 万元/年,管廊长度按初步设计长度 19.8 公里进行估算,年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总价为 716.71 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公司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共同核定综合管廊的长度,并根据共同核定的综合管廊长度,按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单价编制年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总价,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审定。本项目运营期第 1 年、第 2 年年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按年初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总价执行。运营期第 3 年后,项目公司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相关部门申报核定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时,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年地下综合管廊137、运营成本,项目公司应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年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每 3 年核定一次。进行财务测算时,本项目从运营期第 3 年开始的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暂按增长率 2.84%(南宁市近五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值)考虑。2)设备更新成本 参 考 上 海 市 城 市 综 合 管 廊 维 护 技 术 规 程 (DG/TJ 08-2168-2015),综合管廊设备设施应根据其功能、性能及运行质量,并结合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设计使用寿命组织实施大中修、更新或者专项工程。根据本项目综合管廊设备设施情况,项目公司每 5 年对综合管廊进行一次设备更新。表 4-3 综合管廊部分设备设施建议使用年限 序号 设备种类 138、使用年限 备注 1 供配电设备 25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2 电力电缆线路 25 72 序号 设备种类 使用年限 备注 3 一般电气设备 15-2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4 机械设备 15-2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5 金属部件及金属管线 16-20 6 计算机及通信设备 8-1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7 通信线路 25 8 其他弱电设备 4-8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9 消防设备 10-15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19 消防器材 5-10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根据上表,第五年需要更新的设备主139、要其他弱电设备、消防器材等,费用估算为运营期前 5 年总日常维护费用的 5%,第十年需要更新的设备新增计算机及通信等,费用估算为运营期 5-10 年总日常维护费用的 20%,第十五年需要更新的设备可能新增一般电气、机械、金属部件及金属管等,费用估算为运营期 10-15 年总日常维护费用的30%,第二十年设备更新除以上设备外,还新增供配电、电力线缆线路等设备,费用估算为运营期第 15-20 年总日常维护费用的 50%。(2)市政道路养护成本 1)日常养护成本 本项目基本道路养护费用单价参考博奥软件,结合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6-2018 年全市市政设施日常维护(ABCDE 标)工程招标控制140、价确定(详见表 1-5)。工程量暂按初步设计规模进行估算。经估算,年初始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为 389.66 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公司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提交管养清单,项目公司根据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审批后的管养清单,按初始养护成本单价编制年初始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73 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审定。本项目运营期第 1、2 年年道路养护成本按年初始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执行。运营期第 3 年,由项目公司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年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项目公司配合提供材料。年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总价每 3 年核定一次。进行财务测算时,本项目从运营期141、第 3 年开始的道路养护成本,暂按增长率 2.84%考虑。2)道路大修成本 市政道路应根据其使用情况、通行质量,并结合设计使用年限组织实施大修工程。本项目根据市政道路实际使用情况,由项目公司每10 年对道路进行一次大修,其费用估算为 10 年间道路维护费用的20%。在第 10 年、20 年进行市政道路大修。4.2.3 运营收入运营收入(1)入廊费 本项目建设期内,南宁市政府根据各种管线单独敷设成本、断面空间占比、管线敷设长度、合作期更新成本等因素测算确定入廊费标准。项目公司根据南宁市政府确定的入廊费标准向入廊管线单位一次性或分期收取入廊费。本项目入廊费参考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参考标准(南府办142、函201670 号),由管线入廊单位在项目运营期第 1 年一次支付给项目公司。经测算,本项目入廊费共计 1617 万元。表 4-4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参考标准-入廊费 74 序号 类别 入廊费(万元/管孔/公里/年)1 通信弱电类 7.94 2 供水 2.1 DN300 23.47 2.2 DN400 43.46 2.3 DN600 47.88 2.4 DN800 52.29 2.5 DN1000 56.70 2.6 DN1200 61.11 3 中水 3.1 DN400 43.46 4 供电 4.1 10KV 13.47 4.2 110KV 43.01 4.3 220KV 43.01 5143、 燃气 7.94 6 污水 6.1 D500 44.94 6.2 D600 56.73 6.3 D800 66.60 6.4 D1000 73.60 6.5 D1200 87.40 (2)日常维护费 日常维护费由南宁市政府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正常成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正常管理支出和合理经营利润,以及各入廊管线占用管廊空间比例、对管廊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公司根据南宁市政府确定的日常维护费标准向入廊管线单位分年度收取日常维护费。本项目测算在管廊日常运营维护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市政工程行业利润率考虑。1)日常维护费收入:7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44、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统计数据测算,各行业平均利润率测算结果如下:工业 7%、运输业 9%、商品流通业(包括批发和零售)3%、施工房地产开发业 6%、旅游饮食服务业 9%、其他行业 8%。分不同地区进行测算,选择山西、山东、广东、黑龙江、重庆、甘肃等 6 个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省市,对各行业平均利润率进行测算,结果如下:工业 5%-13%、交通运输业 9%-14%、商业(批发)4%-7%、商业(零售)4%-9%、建筑业 6%-15%、服务业 9%-15%。本项目参考上述统计数据,在管廊日常运营维护成本的基础上考虑市政工程行业利润率 8%进行估算,日常维护费收入为 774 万元/年。增长率参考南宁市统145、计局公布的近五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增长率平均值,为 2.84%。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 号):对城市市政路灯系统、公共安防监控通信系统等公益性管线入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适当优惠,并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偿。本项目对以下入廊管线不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1)市政路灯系统管线 2)安防监控系统管线 3)交通监控系统管线 4)军用管线 5)国防管线 76 6)其他公益管线 4.2.4 可行性缺口补贴可行性缺口补贴(1)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测算 根146、据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计算公式,以 26 年合作期(建设期1 年,运营期 25 年)、7%的折现率(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的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总额为 506040 万元,年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为 20242 万元。77 表 4-5 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测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项 目 合计 建设期 经营期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2030 1 现金流入 536164 0 22768 21059 21083 2147、1107 21131 21156 21182 21209 21237 21265 21294 21324 21355 1.1 营业收入 28510 0 2391 774 796 819 842 866 890 916 942 968 996 1024 1053 1.2 补贴收入 506040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1.3 销项税额 1614 0 135 44 45 46 48 49 50 52 53 55 56 58 60 1.4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0 1.5 148、回收无形资产余值 0 1.6 回收流动资金 0 2 现金流出 277780 229584 1257 1175 1208 1243 1478 1314 1352 1390 1429 3166 1512 1555 1599 2.1 建设投资 229584 22958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2 流动资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3 经营成本 39127 0 1106 1127 1159 1192 1225 1260 1296 1333 1371 1410 1450 1491 1533 2.4 进项税额 225 0 6 6 7149、 7 7 7 7 8 8 8 8 9 9 2.4 应纳增值税 1389 0 129 37 38 39 41 42 43 44 45 47 48 49 51 2.5 附加税 167 0 15 4 5 5 5 5 5 5 5 6 6 6 6 2.6 维持运营投资 7288 0 0 0 0 0 200 0 0 0 0 1696 0 0 0 3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258384-229584 21510 19884 19874 19864 19653 19842 19831 19819 19807 18099 19782 19769 19756 4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229584-208074150、-188189-168315-148451-128798-108956-89126-69306-49499-31400-11618 8151 27906 5 调整所得税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258384-229584 21510 19884 19874 19864 19653 19842 19831 19819 19807 18099 19782 19769 19756 7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229584-208074-188189-168315-148451-128798-108956-89126-69306-49499151、-31400-11618 8151 27906 78(续上表)序号 项 目 经营期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031 2032 2033 2034 2035 2036 2037 2038 2039 2040 2041 2042 1 现金流入 21386 21419 21452 21486 21522 21558 21596 21634 21674 21714 21756 21799 1.1 营业收入 1083 1114 1146 1178 1212 1246 1281 1318 1355 1394 1433 1474 1.2 补贴收入 2024215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20242 1.3 销项税额 61 63 65 67 69 71 73 75 77 79 81 83 1.4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1.5 回收无形资产余值 1.6 回收流动资金 2 现金流出 1644 3272 1739 1788 1839 1891 5756 2000 2057 2116 2176 2238 2.1 建设投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2 流动资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3 经营成本 1577 1622153、 1668 1715 1764 1814 1865 1918 1973 2029 2086 2146 2.4 进项税额 9 9 10 10 10 10 11 11 11 12 12 12 2.4 应纳增值税 52 54 55 57 58 60 62 64 65 67 69 71 2.5 附加税 6 6 7 7 7 7 7 8 8 8 8 9 2.6 维持运营投资 0 1581 0 0 0 0 3811 0 0 0 0 0 3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19742 18146 19713 19698 19683 19667 15840 19634 19616 19599 19580 19561 4 累154、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47648 65795 85508 105205 124888 144555 160394 180028 199644 219243 238823 258384 5 调整所得税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19742 18146 19713 19698 19683 19667 15840 19634 19616 19599 19580 19561 7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47648 65795 85508 105205 124888 144555 160394 180028 199644 219243 238823 2583155、84 79(2)可行性缺口补贴支付 可行性缺口补贴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为基数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表 4-6 可行性缺口补贴支付比例分档对照表 序号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A)支付比例 备注 1 A90 分以上 按全额的 100%支付 具体的支付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3 80A90 分 按全额的 90%-99%支付 4 70A80 分 按全额的 80%-89%支付 5 60A70 分 按全额的 70%-79%支付 6 A60 分 当年可行性缺口补贴余额不再支付。下年度季度考核得分超过60分后按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的 65%进行清算支付。年可行性156、缺口补贴=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支付比例 1)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向市政府提出将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审批意见,将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纳入政府预算。2)市财政局收到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提交的按效付费申请材料后,按有关规定、本合同约定审核并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拔付资金。3)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4)当年可行性缺口补贴支付方式 当年第二季度预付当年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的 30%,第三季度预付当年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的 20%,第四季度预付当年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的 20%,下年第一季度(运营期最后一年为项目移交后1 个月)根157、据上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清算支付。80 4.2.5 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机制机制 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制定及调整:在项目运营期内,南宁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项目公司应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制定新的入廊费、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试行期为 2 年,试行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当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相关部门申报核定正式标准,政府部门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核定入廊费、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4.2.6 超额收益分配机制超额收益分配机制 项目运营期内,在南宁市政府书面批准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及其他可经营性资源的开发,收入来源包括158、但不限于地下空间利用、广告位、停车位、商业经营等业务收入,所得收入由政府与项目公司按 4:6 比例分成,所得收入的成本及税金由项目公司承担。4.3 相关配套安排相关配套安排(1)政府方负责完成的前期工作 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需要,由政府指定部门完成可研编制及报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取得批复。(2)临时用地 如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临时用地,项目临时用地租用合同签订、81 临时用地报批、费用承担、土地复垦等工作由项目公司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积极帮助协调项目所在地政府协助解决用地纠纷。82 第五章第五章 合同体系合同体系 5.1 合同体系合同体系 在 PPP159、 项目中,除 PPP 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金融机构、工程承包商、原料供应商、入廊管线单位、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 PPP 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构成 PPP 项目的合同体系。PPP 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 PPP 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 PPP 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本项目主要合同包括 PPP 项目合同、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协议、入廊协议、施工总承包合同等。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公司管廊公司社会160、资本股东协议PPP项目合同金融机构保 险原料供应商管线单位融资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保险合同入廊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社会资本或其他工程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合同图 5-1 项目合同体系 83(1)投资合作协议 本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与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由管廊公司与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并约定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双方出资额,项目融资,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2 股东协议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与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由管廊公司与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就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双方股权比例、权利义务、权益处置、董事会构成等事宜进行约定。(3)PPP 项目合同 项目公司成161、立后,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公司、管廊公司、社会资本四方签署PPP 项目合同,包括各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维护、付费机制、项目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各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4)入廊协议 项目公司与入廊单位签订入廊协议,明确双方对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入廊管线维护及日常管理的具体责任、权利等,并约定费用定期调整机制、滞纳金计缴等相关事项。南宁市政府及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应尽最大努力协助项目公司与各入廊单位签订入廊协议。84(5)监理合同 本项目监理机构采购由政162、府指定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与监理机构签订监理合同。监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安生生产等方面实施监督。(6)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资本或社会资本联合体,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或社会资本联合体成员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也可由项目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采购施工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施工建设。(7)融资合同 项目融资合同由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担保方式、融资成本、计息方式、还款时间等等相关事项。5.2 项目边界条件项目边界条件 5.163、2.1 合作范围合作范围 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5.2.1.1 项目建设 本项目建设包括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含市政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含市政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高棠 85 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含市政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共 5 项单项工程。(1)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共约 19.8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管廊主体,满足区域给水、供电、通讯、燃气、雨水管线的敷设需求,并配备完善的消防、排水、照明、通风、供配电、标识、监控系164、统及监控中心等设施;项目建设包含入廊污水管道系统工程。(2)建设市政道路共约 7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为准。(3)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管线迁改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管线迁改所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公司建设成本。(4)管廊工程与项目范围外道路工程的协调 1)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开工前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公司、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对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开挖范围及现状进行确认,并确定修复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2)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基坑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有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综合管廊两侧回填应对称、分层、均匀。回填165、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关于推广市政综合管廊设计与施工标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南建技20162 号)的规定。4)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完工后按约定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恢复项目用地,并向道路工程施工单位移交。86 5.2.1.2 项目运营维护(1)综合管廊运营维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 号),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入廊管线的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所属单位负责。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入廊污水管道系统工程,入廊污水管道的维护及日常管理由污水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公司166、向污水管理单位收取入廊费和管廊日常维护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将全部综合管廊监控中心移交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其他设施设备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监控中心的运营维护边界如下:1)物理边界 a)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边界 以信息管理系统监控信号接入点为界,接入点以外的线路及设施设备(本项目范围内)由项目公司负责维护,接入点以内的软硬件设备质保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维护,质保期满后由政府方负责维护。b)监控中心包括建筑、机电设备等其他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物业管理由政府方负责,质保期内发生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质保期满后由政府方承担。2)运管维护管理 a)本项目 5 条地下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平台监控工作由167、项目公 87 司委托政府方负责,政府方发现管廊内异动情况时马上通知项目公司前往处理,并于 15 分钟内形成书面告知通知(含电子信息形式)发送给项目公司。b)本项目 5 条地下综合管廊廊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日常巡检、维修保养,因巡检、维护保养不规范、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廊内一切损失由项目公司承担;因政府方监控发现廊内异动情况告知不及时造成的管廊一切损失由政府方承担(设计缺陷、不可抗力因素除外)。c)项目公司应接受政府方对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的指导,并服从市级管廊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统筹管理。(2)市政道路养护 市政道路养护包括三条道路和附属设施的道路维护、人行道维护、排水道清疏养护、排水设施维修、照明维护168、绿化维护等日常维护。(3)BIM 技术应用 BIM 是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的简称,是一种建筑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技术,具有可视化、协调性、模拟性、优化性和可出图五大特点。通过 BIM 进行虚拟建造、虚拟验收等,能有效减少现场签证和变更、提高工程质量;方便建设单位优化施工筹划、缩短工期、节约成本、控制投资;并可在工程竣工后,根据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提供三维可视化信息档案,方便建设单位进行日常人员培训、设备管理和建立运维信息化平台。政府方组织相关单位建立南宁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管理系统,旨在打造一个基于 GIS+BIM 技术的地下管廊全生命周169、期管理的综合信息 88 平台,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造、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管廊工程的信息化规划、参数化设计、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化运维的目标。本项目振邦路和蓉茉大道两条综合管廊将引入 BIM 技术对管廊进行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社会资本应在振邦路和蓉茉大道两条综合管廊建设中引入 BIM 技术,积极组织并协助 BIM 单位(南宁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方)开展有关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社会资本根据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 BIM 模型,结合施工方案深化地下综合管廊施工 BIM 模型,并成立 BIM 小组。社会资本引入的 BIM 170、技术应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等基础模块,及市政管线、交通疏解、工程筹划、投资控制等应用模块(由政府方提供)。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土建基础模型的施工深化;b)土建施工配合;c)管线综合及机电设备设计协调、模型深化;d)管线、机电设备安装配合;e)工程虚拟验收及结算配合;f)信息化归档;g)总体工程筹划组织;h)动态投资控制。社会投资人购买的管廊附属设备(材料)应提供三维模型电子文件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使用手册的电子文件版本,电子文 89 件应满足 BIM 单位(南宁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方)相关技术参数要求。(4)项目移交 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171、交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保证项目设施处于良好可使用状态,且全部项目设施上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5.2.2 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 根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政管廊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批复(南府复200696 号),将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南宁创宁市政管廊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管廊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6 年 12 月 31 日止。2009 年,城建集团资产重组时南宁创宁市政管廊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172、公司,成为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按南宁市政府要求,管廊公司放弃本项目 5 条地下综合管廊的特许经营权。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依照市政府的授权,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即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进行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并在合作期满时将全部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90 5.2.3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 26 年,自 PPP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算,2017 年12 月 31 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运营期 25 年。非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建设期延误的,建设期和运营期相应顺延。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建设期延误的,按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处理。5.2.4 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1173、)政府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政府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主要权利主要权利 a)提出项目建设标准(包括施工和验收标准等),并有权根据需要或法律变更情况修改或变更已确定的建设标准。b)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PPP 项目合同的规定在合作期内对社会资本进行监管,包括项目融资、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工程造价、工程变更、建设质量、运营维护质量、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措施等。c)如社会资本违约,有权要求社会资本予以纠正,向社会资本收取违约金并要求赔偿损失。发生社会资本严重违约事件时,有权提前终止PPP 项目合同。d)在发生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紧急事件时,或者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统一调度、临时接管或依法征用项174、目设施。e)有权要求本项目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f)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政府方其他权利。91 2)主要义务)主要义务 a)保持项目公司的经营权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有效,维护项目公司经营权的完整性和独占性。b)负责完成或协调相关单位完成由政府方负责的前期工作,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向社会资本交付本项目所需场地。c)在社会资本提出适当的要求和承担费用的前提下,协助社会资本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续延所需的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批准,协助社会资本与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协调。d)协助社会资本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可适用于项目公司的各项减、免税和优惠政策。e)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和完175、善南宁市强制入廊的相关规定,协助项目公司与入廊管线单位进行协商。f)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市政道路养护成本及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成本、市政道路养护成本每 3 年核定一次。g)如本项目获得财政资金,应当根据资金性质及南宁市政府的资金安排方案及时用于本项目。h)合作期内,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应积极与社会资本协商解决方案,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损失扩大。i)按时向社会资本支付合同约定和经审核的财政补贴,将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92 j)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2)社会资本方社176、会资本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主要权利)主要权利 a)按照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享有在合作期内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并获取入廊费、日常维护费及财政补贴的权利。b)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经南宁市政府书面同意,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以本项目权益进行融资。c)合作期届满后,如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继续采用 PPP 方式选择经营者,社会资本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社会资本其他权利。2)主要义务)主要义务 a)根据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b)按照相关法律法规177、以及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c)筹集除政府出资资本金外的项目资金,确保资金投入满足项目实施需要。d)接受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及相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对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的监督和检查,为该监督检查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及财务统计报表、竣工材料等)。93 e)接受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建设、运营的监督,提供有关资料。f)接受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的审计,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g)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运营期内,未经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书面同意,不得擅178、自中断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或者解散、歇业等。h)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i)使所有用户获得公平普遍的供应和服务,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或以高价等手段,人为设置障碍限制用户(包括潜在用户)享有正当的权益。j)未经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质押项目资产、收费权或经营权等。k)合作期届满后,按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确保项目设施处于良好可使用状态,且全部项目设施上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l)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PPP 项目合同项下179、的项目公司其它义务。94 5.2.5 履约保障履约保障 履约担保的方式通常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以及其他形式的保证等。目前 PPP 领域中应用较多的是履约保函。(1)投标保函 社会资本在提交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政府提交投标保函,待后期项目公司递交建设履约保函时,政府予以退还。投标保函主要用于社会资本方投资的履行、合同签署、项目公司设立等事项的担保。(2)投资人履约保函 社会资本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在社会资本提交项目公司验资报告及项目公司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之日起 30 日内,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退还投资人履约担保。投资人履约保函用于股东180、出资、项目公司设立、PPP项目合同签署及建设期履约担保递交等事项的担保。(3)建设期履约担保 项目公司正式签订 PPP 项目合同时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用于项目建设存在的建设资金、建设节点、竣工节点、重大安全事故等事项的担保。(4)运营维护担保 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开始时提交运营维护保函,用于项目运营维护质量、安全保障等事项的担保。(5)移交维修保函 95 项目公司在最后一个经营年开始前,向政府提交移交维修保函,确保移交事项顺利完成。任一保函被提取任意金额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于 10 日内将该保函的担保金额恢复至原始的约定金额,以确保保函的持续担保效力。如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未将保函的担保金额181、恢复至原始的约定金额,则政府方有权扣减相应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将保函的担保金额恢复至原始的约定金额。本项目履约保障体系见表 5-1。表 5-1 项目履约保障体系 条款条款 投标保函投标保函 投资人履约保投资人履约保函函 建设期履约保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和保函证金和保函 运营维护运营维护保证保证金和保函金和保函 移交维修保函移交维修保函 提交 主体 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 金额 保函:2000 万元 保函:12000 万元 保证金:2000 万元+保函:10000万元 保证金:1000 万元+保函:1000 万元 保函:5000 万元 提交 时间 递交项目投标文件之前 收到中182、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 正式签署 PPP项目合同后5日内 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开始时 最后一个经营年开始前 退还 时间 社会资本递交投资人履约保函并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 项目公司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之后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且项目公司递交运营维护保函后 项目公司递交移交保函后 移交后 12 个月结束后 15 日内 担保 事项 公开招标阶段投标文件承诺的履行、投资合作协议签署、投资人履约保函递交等 股东出资、项目公司设立、PPP 项目合同签署及建设期履约担保递交等 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开工节点、竣工节点、验收节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运营维护担保提交等 项目运营绩效、持续稳定普遍服务义务,服务质183、量反馈情况、安全保障、移交维修保函提交等 项目设施恢复性大修、项目移交、全套项目文档及知识产权移交、人员培训等 96 5.2.6 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体系 本项目的绩效考核体系包含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二方面。建设期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对项目工程质量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及项目完成时间对项目公司进行考核。运营期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南宁市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检查,开展中期绩效评估。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建设期绩效考核 1)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本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满分 100 分,实行184、扣分制,考核内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对项目工程质量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及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考核。达不到相应分数时,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可根据 PPP 项目合同相关约定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期履约担保中的相应金额,具体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a)无正当理由,项目开工前未办质量监督手续的,扣 5 分;b)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时间节点开工建设的,扣 5 分;c)本工程应严格按照总工期制定里程碑计划并报备,如无正当理由,未按里程碑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的,每次扣 5 分,如无不可抗因素,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本项目地下综合管廊未能完工并交付使用,按不合格评定。d)相关建设管理制度和体系未建立、不健185、全或相关制度没有针对性,扣 2 分;97 e)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相关机构及施工场地人员配备不齐,每次扣 2 分;f)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公司发出督办函,每次扣 2 分,未能按督办函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 3 分。g)发生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的,扣每次 10 分;h)存在质量缺陷未及时进行处理,每次扣 4 分;i)工程质量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验收不合格,按不合格评定,实施机构有权解除并终止本合同;j)发生安全事故的,以安监部门认定为准。一般事故每次扣 15分、较大事故每次扣 30 分、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按不合格评定,实施机构有权解除并终止本合同;k)工程资料186、签章不齐,每次扣 1 分,资料收集整理不齐全,扣2 分。2)建设期绩效考核结果的处理 根据建设期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提取建设履约担保相应金额。a)90 分以上,政府按照合同约定不提取建设履约担保金额;b)8589 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担保 5%金额;c)8084 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担保 10%金额;d)7079 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担保 20%金额;e)6069 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担保 50%金额;f)60 分以下为不合格,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担保 100%金额,并有权解除并终止本合同。98(2)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 运营维护期内,南宁市187、城市管理局及相关单位主要通过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和抽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公司服务绩效水平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可行性缺口补贴挂钩。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5.2.7 调整衔接边界调整衔接边界(1)应急预案 项目公司应针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项目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并取得书面同意后实施。(2)临时接管 合作期内,如项目公司出现以下违约行为,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有权启动临时接管程序:1)擅自转让、出租、质押、处置经营权的;2)擅自将项目资产进行188、处置或者抵押的;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4)其他行为威胁公共产品和服务持续稳定安全供给的;5)危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临时接管或介入性项目运营的其他情形。99 启动临时接管程序前,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应向项目公司出具书面通知,书面通知文件中应包括启动临时接管程序的原因、临时接管单位,以及正式开始临时接管的时间。项目临时接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保险费、项目公司管理费、运营维护费等,原则上由项目公司承担,并于临时接管期结束后进行清算。若最终导致项目提前终止,且相关费用已由政府垫付,则可从项目公司应获得的终止补偿中予以扣减。(3)提前终止及补偿189、 提前终止的情形 1)政府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a)由于实施机构与其他政府部门调整、合并或被撤销,且无相应的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能够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质上使项目公司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受到不利影响;b)由于政府方原因导致项目停工超过 1 年或项目终止建设的;c)非依 PPP 项目合同所约定的情况擅自撤销合同项下的经营权或将合同项下的经营权授予给项目公司以外的公司或经济实体;d)因市政府可控制的法律或政策变更,导致项目公司在本项目的利益受到严重影响,该等影响不能根据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予以消除或获得补偿;e)连续两个可行性缺口补贴支付周期内,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的190、;f)未履行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对合同的实质性违约,100 并且在收到项目公司要求说明其违约并予以补救的通知后 60 日内仍未补救该实质性违约。2)项目公司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a)严重违反 PPP 项目合同中做出的任何保证;b)委托的承包商、供应商的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误 90 日以上;c)非因政府方或不可抗力导致,任一单项工程停工超过 60 日的;d)进入清算或者严重资不抵债,且无能力继续经营项目;e)违反适用法律而被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清算或宣布破产、责令关闭;f)贷款人开始行使其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权利并可能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运营;g)违反本 PPP 项191、目合同的规定,擅自出租、质押、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处分项目设施、项目经营权;h)未履行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对本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政府方要求说明其违约并予以补救的通知后 60 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3)政府方违约事件发生政府方违约事件,政府方在 3 个月内未能补救的,项目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终止 PPP 项目合同;4)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项目公司违约事件,项目公司和融资方或融资方指定的第三方均未能在 3 个月内对该违约进行补救的,政府方可主张终止 PPP 项目合同;101 5)政府方选择终止政府方在项目期限内根据可选择终止的范围,在任意时间主张终止 PPP 项目合同;6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或累计达到 6 个月内,任何一方可主张终止 PPP 项目合同。7)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的处理机制:若项目提前终止,则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政府方仅在如下情形时支付项目公司合理补偿金(提前终止时政府方对于乙方的补偿须以乙方还清其届时之所有负债为前提)。政府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损失进行评估,根据合同提前终止情形向乙方支付合理补偿金,并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表 5-2 终止情形 序号 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情形 终止补偿金 违约金 1 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经第三方评估的乙方损失的80%建设期:建设期履约担保 运营期:5000万元 2 政府方违约事件193、导致的终止 经第三方评估的乙方损失 无 3 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导致的终止 4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终止 经第三方评估的乙方损失的50%无 (4)合同变更 在以下情形下,可考虑对 PPP 项目合同进行修订:1)适用的法律变化,影响任一方主要权利义务的;2)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地下综合管廊和道路的建设、维养方面的标准提高;102 3)因不可抗力或非合同任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4)一方当事人丧失履约能力;5)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5)合同展期 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合同双方可考虑对合同期限进行适当的延长:1)因可归责于政府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2)因政府财政预算的调整194、,使得相应的支付能力受到影响;3)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履约记录良好,在符合届时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展期的。(6)改扩建或提标 未来如果项目涉及到改扩建的,在不违反届时法律规定,且项目公司履约记录良好的情况下,在报经政府书面批准后,可由项目公司负责相应的改扩建工程。如届时根据适用法律及南宁市政府要求需提高本项目的等级的,项目公司应按照南宁市政府的要求实施,涉及到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成本的增加由双方通过延长合作期、另行支付相应费用或调价的方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予以平衡。5.2.8 项目移交项目移交 5.2.8.1 监控中心移交(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监控中心全部移195、 103 交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2)监控中心的移交按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程序执行并办理移交手续。(3)监控中心移交后项目公司应按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对监控中心进行保修。5.2.8.2 合作期满移交(1)移交日期 移交日拟为项目合作期结束当日。1)如因政府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移交日未能移交项目,则项目公司可继续运营维护项目,政府方向项目公司支付延长期内的运营维护费用。2)如因项目公司原因在移交日未能移交项目,项目公司每延迟一日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支付人民币 1 万元(¥10,000)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因此给政府方带来的损失。(2)移交前准备 合作期届满 12 个月前,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相关政府机196、构、项目公司成立移交委员会,移交委员会负责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及最后恢复性大修、最后恢复性大修后的验收和将移交的建筑、设备、设施、物品和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等。项目合作期满前 12 个月为移交过渡期,在此期间,移交委员会有权参与项目公司管理。(3)移交范围 在移交日,项目公司应向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项目 104 全部权利和权益,包括:1)项目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2)与项目相关的由项目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装置、零部件、备品备件、以及其他动产;3)运营和维护项目所要求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以任何许可方式获得的);4)已经向管线单位收取但尚未服务到期的剩余期限对应入廊费用和日常维197、护费用;5)所有尚未到期、按其性质可以转让的保证、保险和其他的协议利益;6)土地使用权及与项目用地有关的其他权利;7)与运营、维护相关的运营手册、运营记录报表、移交说明、设计图纸和文件等文件资料。(4)移交质量保证 在移交日期,项目公司应保证本项目:1)设备设施整体完好率达到 100%;2)符合本合同中所规定的移交标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发现移交质量不合格后,向项目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上述通知最迟应在 12 个月的保证期结束前送达。收到该通知后,项目公司应尽快自费修正缺陷。如果项目公司在收到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知后 30 日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修正上述缺陷。南宁市198、城市管理局有权从移交维护保 105 函中支取费用以补偿修正上述缺陷的支出,保函不足以支付恢复性大修费用的,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有权向项目公司追偿。在移交日 12 个月前对本工程进行一次计划内的恢复性全面大修,以确保项目设施在移交时能够良好的运转。此大修不迟于移交日之前6 个月完成。大修标准:大修必须使所有设施、设备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所有管廊廊体、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电梯、园林绿化等满足正常使用,所有设备工况良好,满足性能、工艺参数要求满足当时的国家标准。所有建筑物外观整洁,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经政府验收后,按项目设施清单移交。移交标准要求:项目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根据199、项目合同约定予项目公司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移交前半年,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要求固定资产和设施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政府或政府和社会资本联合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结构对项目技术状况进行检测,并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后,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 100%以上,方可作为移交依据。(5)移交费用 1)在移交日的 12 个月前,项目公司应当清理完毕所有债务,政府不承担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的任何债务或者负债(包括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2)为确保移交后项目设施的运行质量,项目公司必须保证在项目合作期届满移交日时项目设施工作正常,项目设施质量保修期应不 106 少于 12200、 个月。在质保期内发现项目公司造成设施设备有缺陷导致项目设施不能到达使用要求时,项目公司须整改和维修,或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整改和维修,其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3)如办理移交手续产生需要交纳的税、费,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或政府指定机构、项目公司双方依法各自承担。4)在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制定的机构完成移交接管前,项目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持正常的运营维护业务,确保项目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直至移交完毕。在移交期间,政府应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日常维护费用。5)从移交完毕当日起,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或政府指定机构即开始负责运营并承担项目运行费用和管理费用。(6)保险的转让 在移交时,项目公司应将所有承包商和201、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无偿转让给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或政府指定机构,并且将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批单无偿转让给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或政府指定机构。(7)人员的续用与解聘 经营权转让期结束的 6 个月之前,项目公司应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提交一份当时项目公司的雇员名单,包括每个雇员的资格、职位和收入等细节。项目公司应允许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在合理情况下进入本项目,与这些人员进行面谈和面试。项目移交后,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或接任项目公司的经营者决定继续聘用或解聘。项目公司应妥善地 107 安置好公司原来的所有员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或接任项目公司的经营者决定继续聘用部分员工,不代表项目公司的责任转移。南202、宁市城市管理局和接任项目公司的经营者不负责安置被解聘员工。人员的聘用或解聘不应影响地下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营。(8)无关物品的搬移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项目公司应于移交日期之后 30 天内,自费从场地移走非项目公司所属的全部物品。移走的物品仅限于项目公司雇员的个人用品以及与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无关的物品,不包括移交清单所列的本项目设备、工具、备品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其他本项目营运和维护的必需物品。如果项目公司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移走这些物品,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在通知项目公司之后,可以移走并将物品转运至适当的地点以便安全保管,保管期最长为 30 日。项目公司应承担搬移、运输和保管的合理费用和风险。保管期203、满仍未移走的,视为该物品为无用物品任凭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处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处理物品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9)非正常移交 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应遵守下列规定:1)项目公司应当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物件移交南宁市城市管理局。2)项目公司应采取清偿债务、替换担保物等方式,解除附着在项目已形成的固定资产上的或依托在项目上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债务、担保物权等第三人的权利。108 3)在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接管项目前以项目公司名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项目公司承担。4)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接管项目前项目公司对外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对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无约束力,但原物资供应商要求204、继续履行合同的,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有权(但无义务)与之协商一致后对原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变更。对原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不能达成一致的,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有权要求其退场,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公司承担。5)项目公司有义务对项目工程作好整体移交的准备工作。6)非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非正常移交,项目公司不承担损失和责任,且政府应对已交工程的建设(及运维)据实结算,并按合同相关约定支付项目公司发生的费用和损失。5.2.9 政府承诺和保障政府承诺和保障(1)协调与政府部门的联系 在合作期间,政府方负责协调项目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助项目公司取得各项审批;(2)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可以划拨205、方式供应。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划拨到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名下,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无偿使用。(3)强制入廊 109 政府按照强制入廊的相关政策、要求对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中明确要求对已建综合管廊路段,除技术上不适宜入廊管线外,均不再批准相关单位另行挖掘道路敷设管线。(4)入廊协议 南宁市政府及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关入廊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入廊协议,积极执行南宁市政府出台的入廊、定价、收费补贴政策。(5)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将本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确保政府股权投资和可行性缺口补贴及时足额到位。110 第六章第六章 项目监管项目监管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协同政府有206、关部门组成监管主体,与公众监督、利益相关者监督共同构成项目监管结构。6.1 政府部门监管政府部门监管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作为签约主体依据 PPP 项目合同对项目公司实施合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将负责对项目进行行业监管,市直有关部门将按各自职责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管。政府在履行监管职能时,可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对项目公司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或中期评估。(1)项目建设监管 建设期间的监管包括对项目的资金监管、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等;1)资金监管 政府对资金的监管包括对资金的来源及落实、债权人的基本情况等的监管,以及资金使用、竣工决算的监管。2)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监管主要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执行情况,施207、工季、月实施计划和执行情况等。3)质量控制监管 对质量管理的程序、环节、步骤等进行抽查,并对重点部位进行必要核定,以确保工程质量控制符合规范要求。(2)项目运营监管 111 政府对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的监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公司的财务状况、收支状况、是否按规定收费、是否定期对项目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维护工作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所有设施的维护,除定期向政府递交维护报告和记录以外,项目公司还需聘请独立的咨询人员对项目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年度审查并向政府递交审查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南宁市财政部门会同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跟踪208、管理和定期检查,开展中期绩效评估。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在项目运营阶段监督项目公司做好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在移交时处于良好状态。(3)项目移交工作的监管 项目合作期届满前 12 个月开始,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公司全面审计,做好移交准备;届满前 3 个月开始,项目公司应负责解除和清偿项目的所有债务、留置权、质押权,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4)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及计划安排对本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或绩效审计等。6.2 中期评估中期评估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运营期内,政府有权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设施的209、运营、管理、安全、服务情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112 特殊情况下(如项目实际情况与投标时估计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可以实施年度评估,对问题予以处理或纠正。6.3 公众监管公众监管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应定期公开披露项目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须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项目运营绩效、中期评估报告和项目重大变更或终止情况等。入廊管线单位作为项目用户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其服务向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6.4 金融机构监管金融机构监管 贷款人、担保人等金融机构就项目资金使用及还款进度进行监管。6.5 其他利益相关者监管其210、他利益相关者监管 工程承包商、工程监理方、物资供应商等项目利益相关方依据各类合同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实际履约情况予以监督和约束。113 第七章第七章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7.1 社会资本的确定方式社会资本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鉴于本项目 2016年年底前需完成社会投资人采购,时间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议采用资格后审。7.2 社会资本应当具备的条件社会资本应当具备的条件 7.2.1 社会社会资本资本资格条件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114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申请人的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不低于 AA,或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212、;(5)申请人银行存款余额(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7 日内任何一天的银行存款余额均可,若有多个账户则以同一天各账户存款余额之和计)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存款证明。(6)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7.2.2 对联合体要求对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满足 7.2.1 条(1)(3)(6)要求,各成员联合后满足 7.2.1 条(2)(4)(5)。(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其中联合体内联合体牵头213、人出资比例应高于 50%,联合体其他成员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10%。项目公司成立后,联合体成员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公司占有中标社会资本方对应股权内的相应比例的股权。115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8)投标人中214、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7.3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分(A)30 分,商务标(B)30 分,技术标(C)40 分。投标人最终得分=A+B+C。(1)报价(代号 A,总分 30 分)序号序号 评分项目评分项目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说明评分标准说明 1 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报价(满分 30 分)30 分 1、可行性缺口补贴最高限价:20242 万元/年,可行性缺口补贴总额 506040 万元。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超过 7%。2、报价: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如6.*%)3、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可行性缺口补贴215、为不高于可行性缺口补贴最高限价,且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不高于 7%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以有效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报价分得满分,其他投 116 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报价/投标人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报价)30 合计合计 3 30 0 分分 (2)商务标(代号 B,30 分)序号序号 评分项目评分项目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说明评分标准说明 1 项目业绩(15 分)15 分 1、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建或已完工的PPP项目业绩(包括BOT、TOT、ROT等项目),项目投资额在20亿元(含)216、的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2、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建或已完工的综合管廊(或含综合管廊)项目业绩,且投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3个以上得满分。最高得5分。(同一项目业绩,只计一次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2 资本实力(5分)5 分 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20亿元得2分,每增加10亿元加1分,最高得5分。3 融资能力(10分)4 分 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以发布招标公告前7日内任何一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准):6亿元得1分;每增加1亿元加0.5分。最高得4分。4 分 提交投标文件时,能提供商业银行或国家217、政策性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或授信文件:35亿元得1分,每增加5亿元加1分,最高得4分。2 分 单一申请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3、2014、2015连续三年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为AAA等级的,得2分;2013、2014、2015三年中有两年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均为AAA等级的,得1分。此项满分2分。合计合计 3030 分分 (3)技术标(代号 C,满分 40 分)序序号号 评分项评分项目目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说明评分标准说明 1 财务支持方案(6分)3 分 财务支持方案:提供合理有效的社会资本方自有资金对项目的支持条件,得1分;提供拟融资的资金的来源、使用计划借款主体和借款具体的金额、预期的条款和218、还款时间表等方案合理有效,得2分。117 序序号号 评分项评分项目目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说明评分标准说明 此项满分3分。3 分 财务测算分析:具有逻辑清晰、详细的财务测算分析基本情况,得1分;具有详细的财务测算成本明细,及成本计算过程,得1分;具有逻辑清晰、准确的财务测算报表及分析过程,测算报表应包括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成本费用估算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现金流量表等,得1分。此项满分3分。2 项目公司组建及施工人员配备方案(7分)1 分 项目公司组建计划、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设方案、指挥体系合理有效、能够高效协调各方及施工单位,得1分;否则不得分。2 分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219、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证,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得1分;有公路工程、道路工程、地铁、隧道、综合管廊(或含综合管廊)项目业绩,且投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业绩证明,得1分。此项满分2分。(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 分 项目总工:高级工程师,安全考核B证,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得1分;有公路工程、道路工程、地铁、隧道、综合管廊(或含综合管廊)项目业绩,且投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业绩证明,得1分。此项满分2分。(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 分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拟成立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机220、构设置、职责及专业分工明确且合理,得1分;指挥体系有效,能够高效协调各方及施工单位,得1分。此项满分2分。(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 建设管理方案(15分)3 分 建立专门的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和制度,部门人员专业配备合理,管理制度健全。重要和关键的工程质量管理有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能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得 2.1-3.0 分。建立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和制度,部门人员专业配备较合理,管理制度较健全。重要和关键的工程质量管理有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基本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基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得 1.1-2.0分。建立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和制221、度,部门人员专业配备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重要和关键的工程质量管理没有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不完整,不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得 0-1.0分。此项满分 3 分。4 分 针对项目特点,准确阐述项目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提出解决重点和难 118 序序号号 评分项评分项目目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说明评分标准说明 点问题的方法合理。得 3.1-4.0 分。针对项目特点,阐述项目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提出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较合理。得 1.1-3.0 分。针对项目特点,阐述项目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提出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得 0-1.0 分。此项满分4分。2 分 建立专门的项222、目安全管理部门和制度,部门人员专业配备合理,制度健全,针对施工实际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得 1.1-2.0分。建立专门的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制度,部门人员专业配备合理,制度健全,针对施工实际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较得力。得 0-1.0 分。此项满分 2 分。2 分 文明施工方案、文物保护保护方案符合国家及招标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工期不受影响,保证体系具有针对性、全面性,拟采取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效。得 1.1223、-2.0 分。文明施工方案、文物保护保护方案符合国家及招标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工期不受影响,保证体系相对有针对性、全面性,拟采取的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有效。得 0-1.0 分。此项满分 2 分。4 分 建立详细的工期计划,符合项目实际要求。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制定工期保证措施,且措施切实可行,有效控制工期按计划进行。得 3.1-4.0分。建立较详细的工期计划,基本符合项目实际要求。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制定工期保证措施,且措施比较可行,基本能控制工期按计划进行。得 1.1-3.0 分。建立工期计划,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制定工期保证措施,措施224、不可行,不能有效控制工期按计划进行。得 0-1.0 分。此项满分 4 分。119 序序号号 评分项评分项目目 满分满分 评分标准说明评分标准说明 4 运营维护方案(12分)3 分 社会资本方提交的运营维护方案,能够有效推动入廊、入廊协调谈判及入廊收费工作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得2.1-3.0分;社会资本方提交的运营维护方案,可推动入廊、入廊协调谈判及入廊收费工作方案,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1-2.0分;社会资本方提交的运营维护方案,不能够有效推动入廊、入廊协调谈判及入廊收费工作方案,或不具备可操作性,得0-1.1分;此项满分3分。3 分 运营维护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有针对性、设计有量化可考核指225、标,能覆盖全部运营维护范围,得2.1-3.0分;运营维护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能覆盖全部运营维护范围,指标设计基本合理,得1.1-2.0分;运营维护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缺乏针对性和量化可考核指标,或不能覆盖全部运营维护范围,得0-1.1分;此项满分3分。3 分 日常运营组织安排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先进的,得2.1-3.0分;日常运营组织安排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较全面、合理、基本可行、先进性一般的,得0-2.0分;日常运营组织安排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无相关内容或内容不合理,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3 分 廊体结构及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运行检测与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保险方案等226、其他事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先进的,得2.1-3.0分;廊体结构及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运行检测与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保险方案等其他事项较全面、合理、基本可行、先进性一般的,得0-2.0分;廊体结构及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运行检测与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保险方案等其他事项,无相关内容或内容不合理,不得分。此项满分3分。合计合计 4040 分分 注: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进档,各评委档内独立进行打分。注: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进档,各评委档内独立进行打分。120 第八章第八章 本项目可行性评估本项目可行性评估 8.1 物有所值分析物有所值分析 本 PPP 项目能够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227、转变,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提高政府治理国家的能力。政府从繁多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者转变为一个监管者,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加强发展战略制定、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绩效考核等职责,有助于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 PPP 模式下,政府以运营补贴等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的对价,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价支付依据,并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中期规划和政府财务报告,能够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担公共资金投入,符合代际公平原则,有效弥补当期财政投入不足,有利于减轻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防范和化228、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实施,可以改善当地马路拉链状况,更合理的利益地上地下空间,增加交通通行能力,改善区域内的城市环境,有利于政府的有限财政资金做更多的服务供给。采用 PPP 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最优化原则分担风险,政府科学合理地向社会资本转移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更合理地分配了风险。121 PPP 模式引进了专业公司,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运营效率。社会投资人在报价时,将预先做好全生命周期内的成本和资金规划,提高成本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降低项目运营维护风险。而政府方在设定PPP 项目合同时,将充分考虑项目运行标准和运营效果,以绩效评价方式支付补贴,激励社会资本提高运营效率和效229、果。参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编制的PPP 物有所值研究,以 PPP 模式实施本项目符合物有所值的定性论证,满足 VFM要求。8.2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 号)规定“每一年度全部 PPP 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 10%”评估财政承受能力。汇总测算结果可知,财政安排的补贴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最高为3%左右。具体财政可承受能力分析过程详见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122 附件一附件一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PPP 项目绩效考核办法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230、:运营要求第一部分:运营要求 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公司应成立专门的运营维护部门,组建专业运营队伍,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现场操作人员的 20%。2、设置备品备件、应急物资仓库以及养护场地。3、运营单位应制订运营维护管理技术方案,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二、运营要求 1、人员均须统一着装。2、配备运营车辆,以 7 座及以上小客车或普通小型货车为宜。3、运营值班工作要求(1)综合管廊应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管理,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情况。(2)配备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上岗技能的值班人员,每班次不少于 2 人;(3)监视、检查管廊设231、施运行状况和环境动态,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4)操控各类机械、设备,为安全巡检和管线施工提供便利;(5)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运行情况;(6)做好综合管廊运行记录。4、安全巡检工作要求(1)廊内设施安全巡检每日不少于 1 次,每班次巡检人员不少于 2 人,20 公里以上片区不少于 4 人;(2)廊内巡检以管廊本体结构和自有设备设施为主,协助做好管线巡检;(3)路面巡检以综合管廊路面上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完整性、牢固性、安全性和敷设管廊的沿线路面(人行道、绿地)有无偶发性下陷或集水坑为主。123 (4)妥善处理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5、管线业务工作要求(1)设置管线业务办理场232、所,并在场所内公开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空间分配方案、服务规范、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2)受理管线入廊(拆除)申请,办理管线入廊收费相关事宜,及时进行技术分析,并在收到书面申请 1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3)查验入廊相关手续和出入人员身份证明;(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发现并纠正违规作业行为;(5)提供人员、机具、材料出入廊和廊内临时借电、照明、通风、排水等服务。96)做好管线竣工资料备案,建立入廊管线档案库。三、维护要求 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技术巡检、保洁保养、维修更换、专业检测等设施维护工作的年度计划、作业流程、环境保护与维护质量控制措施。1、主要设施运行技术要求(1)主体233、结构性能达到设计标准;(2)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 100%;(3)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 97%;(4)其他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 95%。2、主要设施保洁要求:(1)管理用房清扫不少于 1 次/日;(2)设备用房清扫不少于 2 次/月;(3)廊内地面、通风口、投料口清扫不少于 1 次/月;(4)廊内立面和顶部不少于 1 次/季;(5)排水沟、集水井清淤不少于 1 次/半年。3、技术巡检要求 常规定期检测的内容、周期和方法见下表所示:124 表 1 常规定期检测的内容、周期和方法 项目 内容 周期 方法 构 筑 物 混凝土管段 是否有位移、变形、缺损、裂缝、腐蚀、渗漏、露筋 半年 仪器、目测 变电室 是234、否有沉降变形、缺损、裂缝、渗漏 年 仪器、目测 附 属 设 施 排水设施 沟槽内是否有淤积、金属管道是否畅通及管道腐蚀、盖板是否翘起、碎裂、有响声 季 仪器、目测 是否变形、缺损、袈缝、渗漏 年 仪器、目测 附 属 设 施 装饰层 表面是否完好、有缺损、变形、压条翘起,结点是否牢固 年 目测 通风口、投料口、防火门 结构是否完好,是否有变形、损伤,通道是否通畅,金属构件是否安装牢固,有无锈蚀,防火门是否安装牢固 季 仪器、目测 桥(支)架 安装牢固,是否有松动、脱落,金属件是否有锈蚀 季 人工检查、目测 管线引入 及 地 面 设 施 管线引入 防水措施是否有效,有无渗漏 季 观察 工作井 结构235、是否受损,井内配件是否安装牢固、有无锈蚀,井内线缆排列是否有序 年 仪器、检查 井内是否有积水与杂物 季 观察 地面井口 设施 井盖及井沿是否受损,钢格栅等构配件是否安装牢固、有无受损,防盗盖板门是否安装牢固 年 仪器、目测 沉降检测 沉降检测按本规则第 5 条内容执行 年 仪器、分析 渗漏检测 季 检查、计量 混凝土碳化检测 2 年 仪器、分析(1)结构渗漏水、裂缝检查不少于 1 次/季;(2)机电设备外观检查、试车不少于 1 次/月。4、主要设备保养要求(1)弱电设备保洁、保养不少于 1 次/月;(2)风机、水泵保养不少于 1 次/半年,宜在汛期前、后实施;(3)其他机械设备清洁、防腐处理236、润滑保养不少于 1 次/年;(4)铁件防腐处理不少于 1 次/年,锈蚀严重时可增加频次。5、专业检测要求(1)结构沉降和形变检测不少于 1 次/年,地质结构不稳定或管廊周边有地下建(构)筑物建设工程时应增加检测频次;(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不少于 1 次/年;(3)其他专业检测项目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或视设施运行状况组织实施。6、综合管廊设施出现下列情形时,应组织实施大中修工程。(1)达到设计年限或使用寿命;(2)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结构裂缝或防水性能低于设计标准并无法用常 125 用方法修复;(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造成设施严重损坏;(4)该系统的年度设备维修(更换)费用超过重置费用的 50%;237、(5)其他经专业检测或专家鉴定的重大病害或系统性故障。大中修滚动项目库:序号 设备种类 使用年限 备注 1 供配电设备 25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2 电力电缆线路 25 3 一般电气设备 15-2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4 机械设备 15-2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5 金属部件及金属管线 16-20 6 计算机及通信设备 8-10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7 通信线路 25 8 其他弱电设备 4-8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9 消防设备 10-15 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使用寿命 10 消防器材 5-10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238、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11 沉降位移引起的结构较大病害大修 按需 视结构病害情况 12 预埋管堵塞及断裂掘路维修 按需 无法疏通或贯穿时 13 结构大修 按需 较大程度漏水、裂缝、地基塌陷 四、安全管理要求 1、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至少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制订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防火、防盗、防入侵等安全防范措施。2、综合管廊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接受并配合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3、综合管廊运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运营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处置、责任认定和追究。4、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应会同入廊管线单位制订239、自然灾害、设备事故、管线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和联络协调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126 市政道路养护要求 一、养护范围及道路分类与分级 1、养护范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分隔带及其他附属设施。2、养护工作内容应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程项目实施,路面清洁和建立养护技术档案等。3、应根据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类别和技术状况进行养护和评价,养护等级分类及道路技术状况评价应符合 CJJ36 的规定。二、养护技术要求 1、道路养护维修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并有质量合格证明。2、按 CJJ36、JTJ075、JGJ50 的要求对道路病害进行维修,并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 养护技术要求 项 240、目 要 求 一般路 主、次干路 车行道 沥青混凝土路面修补 平整度7mm,接茬5mm;密实度95%,不得出现松散粗糙现象;厚度误差10%。同左 人行道 预制块铺装 硬化与维修 块料补修铺砌:平整度15mm,井框高差15mm,不得有缺板、活板现象。主、次干路平整度10mm、井框高差10mm 整体铺装:平整度15mm,井框高差15mm,坡度原路设计坡度,边缘不露土基 主、次干路平整度7mm、井框高差10mm 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养护维修 应符合 JGJ50 的规定 同左 侧石、平石维修 20m 直线测量线形顺直偏差30mm,相邻高差5mm,无缺损、活动现象。主、次干路 20m 直线测量线形顺直偏差20241、mm 路基、路肩及挡墙等附属设施 达到设施原设计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损,外观统一,功能完好。同左 3、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病害与缺陷的处理等。4、道路设施应经常巡查,加强保养小修,及时处理破损,保持道路设施各部位技术状况良好,提高道路设施的服务水平。127 5、养护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实施,补修形状应规则、平整、美观。6、养护工程施工应满足质量要求,做到安全、快速、环保,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7、道路养护应按养护设施量及养护等级设置专业养护技术人员并配备相应养护设备、检测设备。8、道路养护宜采用机械化施工设242、备提高养护质量和工效。三、养护工程分类 城市道路养护工程依其工程性质、技术状况、工程规模划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四类。1、保养小修指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数量等于或小于 400m2。2、中修工程指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养护的维修工程,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 400m2,但不超过 8000m2。3、大修工程指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宜大于 8000m2。4、改扩建工程指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243、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四、维修服务时限 维修服务时限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维修服务时限 类别 服务项目 病害程度 维修时限要求 一般路 主、次干路 车行道 坑洼 1m2 4 日内 3 日内 1m2 7 日内 破皮 50m2 5 日内 3 日内 50m2 8 日内 沉陷拥包 2 日内 2 日内 掘路修补 5m2 3 日内 2 日内 横向沟槽 1 日内采取措施临时硬化,7 日内修复 1 日内采取措施临时硬化,4 日内修复 纵向沟槽 10 日内 8 日内 128 大面积沟槽(超过 200m2)在上述(2、3)项基础上,每增加 100m2顺延 1 日 在上述(2、3)项基础上,每增加 244、100m2顺延 1 日 冬季沟槽 1 日内完成临时硬化工作,大面积参照上述(4)执行,横向沟槽用冬季冷补料修复,其余无条件用冷补料修补的做好硬化调整工作 1 日内完成临时硬化工作,横向沟槽、小面积纵向沟槽用冬季冷补料修复,其余无条件用冷补料修补的做好硬化调整工作 人行道 零星维修 坑洼、沉陷、缺失、松散等5 m2 3 日内 3 日内 局部整修 较大面积整修5 m2 8 日内 8 日内 掘路 10 日内 8 日内 沿石 5 日内 5 日内 路基、边坡 及时修补 及时修补 照明系统 根据工作量、技术要求、季节限制等确定维修时间,影响安全的 1 日内采取措施。同左 路名牌等附属设施 根据工作量、技术245、要求、季节限制等确定维修时间,影响安全的 1 日内采取措施。同左 护栏、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 零星维修的 3 日内完成,其中防护功能不完整的,发现后需立即采取临时补救措施。同左 五、沥青路面养护 沥青路面摊铺前应确保基底整洁、无杂物;乳化沥青喷洒均匀、计量准确(1.0kg/m2);沥青碾压规范、压实充分,表面颗粒无松散现象;沥青路面无网裂、拥包、坑槽、沉陷等病害;沥青路面表面无脱皮、明显车辙现象;沥青切割方正、接边平顺,无啃边现象;沥青路面与井框或其它构筑物高差不大于 5mm;沥青坑槽修补须用乳化沥青作封边处理,(沥青坑槽修补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六、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 四周切割246、整齐垂直;路面无露骨、面层拉毛齐整齐;平整度高差不大于 3mm,新板块接边高差不大于 5mm;伸缩缝顺直,深度、宽度不得小于原规定,嵌缝密 129 实,高差不大于 3mm;纵横坡度与原路面相一致,不得有积水。七、人行道、侧平石养护 人行道面层砌块铺筑前应确保基底平整、无杂物;铺筑时,应确保砂浆饱满、砌块底部无脱空现象;铺筑平整度满足要求,砌块间高差不得大于 5mm;与井框或其它构筑物高差不大于 5mm;人行道砌块间填充饱满、勾缝规范;人行道砌块无松动、碎裂、沉陷现象;砌块材料、颜色与原路面一致,不得随意使用混凝土或其它面层材料替代破损人行道;侧、平石安放顺直,灌浆饱满,(人行道、侧平石零星维修247、须在 48 小时内完成)。八、排水管网及设施养护 排水管网及设施的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水管渠出现开裂、漏水、变形、移位、下沉及冻胀,应及时修理,如影响使用,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2、检查井的井盖和雨水井的井蓖子安放平稳,与井框吻合,发现断裂、损坏严重或丢失立即更换或修复;3、检查井框与周围路面齐平,雨水井井口标高比周围路面低 20mm;4、井内清洁,支管畅通;5、沟渠边坡平整、坚实、稳定,渠底不得有松散土、杂草、垃圾等杂物和排水障碍物,保证排水畅通。九、照明系统维护 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清扫,提高照明效果。进行日常及夜间路灯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对路灯监控系统设备及路灯各配电室(柜)、环境卫248、生进行检查和清扫。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路灯设施,灯亮率不低于 98%,设施完好率 95%以上。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LED 灯具应 9 年全部更新一遍,灯杆应 10 年重新喷漆翻新;灯杆、灯架无倾斜,无损坏,门板等无缺失,法兰无松动。路灯被撞 15 天内及时修复,大面积灯黑情况 2 天内修复。灯具引下线绝缘良好、接线盒无破损、接线井有盖。电缆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 兆欧姆,路灯灯杆接地电阻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用电安全;接头紧固螺母(压接管)无松动、发热现象,绝缘包带无老化开裂,钢带接地良好;配电箱、灯座箱、人孔、手孔井内干净无异物或积水现象,电缆标志牌齐全、字迹清楚。13249、0 十、绿化养护 沿线绿化植树必须保证足够的水分,可采取滴灌、喷灌、喷淋、灌淋的淋水方法,水分供给以能保证植物正常生长、发育需要为宜。乔灌木树盘、色块、地被、草坪必要时设排水盲沟,以保证雨季雨水能从地面顺畅排走,绿地不得有积水现象。灌木色块及分车绿带土壤必须保持疏松通透,绿地种植 5 年内的乔木及整形灌木、孤植灌木应做树盘,即在树木周围距离树干留直径 0.8m1.2m 的土壤裸露,定期松土保持土壤疏松。定植五年内的乔木,全年施肥 1 次3 次,定植 5 年后的乔木,视长势定全年施 1 次2 次根外肥。幼龄树修剪,以培养树形为主,全年修剪 2 次。成年树修剪,以维持本身树形特征为主,全年修剪数次250、,平时 1 个2 个月钩干枯枝 1 次。草坪视生长情况全年修剪 6 次12 次。加强沿线乔木、灌木、花草的管理,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年定期进行修剪、断梢等维护工作。绿化养护具体按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492007)执行。十一、其他设施 标志牌、标线齐全、清洁、反光良好,隔离栅、防撞护栏、防眩网线型舒畅完好,无松动、丢失、丧失使用功能现象。表 3 日常养护维修率 序号 项目名称 维修率 主要工作内容 1 道路养护 1.1 主 干 道 沥 青路面养护 4.50%翻挖、修复路面及基层,铣刨罩面,接缝、井周边处理,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1.2 次 干 道 沥 青路面养护 3.50251、%1.3 水 泥 路 面 养护 1.00%翻挖、修复路面、基层及挡土墙,接缝、井周边处理,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1.4 人行道养护 人行道砖 4%路缘石 3%翻挖、修复人行道基层及面层,修复路障石、侧石、平石,弃渣外运。2 排 水 设 施 养护 雨水管分大中小 0.5/1.7/3.5 次/年,污水管分 0.5/1.1/1 次/年,暗渠分大中小 0.5/1.1/3 次/年,管井 12 次/年 管道疏通,清捞淤泥和杂物,局部翻修、维修;排水井清捞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维修更换井盖;污泥、弃渣外运;日常巡查及暴雨处置;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排水管道机构状况检查;131 3 照明系统 高压钠灯 20252、%,镇流器 18%,触发器 18%,电容器 10%,熔断器 5%,瓷灯头 7%,更换灯杆 0.2%,钠灯灯具 5%,LED 烟具 2%,更换灯臂(架)每千盏换 2 套,灯杆基础为每千盏换 2 套,手孔井 15%,灯杆校正 5%,灯臂(架)校正 5%,换电缆(导线)为每千盏换 150米,时控器(及空气开关、电度计量表、互感器)0.1%,接触器5%,路灯控制柜 0.2%,灯具清洁50%,灯杆灯臂防腐 5%,更换灯杆铁门 10%。更换灯具、其他电器元件、管内电缆电线;灯杆矫正、防腐、拆除更换;电缆维修更换;手孔井、基础维修等。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253、 PPP 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根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维护技术规程(DGTJ 08-2168-2015)、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考核评价办法 南宁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对象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项目公司 二、考核主体 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南宁市财政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评工作组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三、考核范围 1、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 管廊廊体主体结构、排254、水系统、通风系统、电气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护 2、市政道路养护 车行道、人行道、路缘石、路基(含边坡、挡土墙)、道路防护和雨水管(渠)、132 雨污合流管(渠)、检查井、雨水口等排水设施及附属设施;四、考核项目及内容 1、地下综合管廊(1)入廊收费情况:对入廊协议签署情况、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用的收费情况进行考核,做到及时签署入廊协议,并按入廊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收取入廊费。(2)项目设施定期维护:对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管廊状态、项目设施及附属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无故障。(3)项目主体设施日常巡检:对巡检人255、员的配备、巡检人员的培训、日常巡检情况、巡检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故障的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4)项目设施运行考核:对项目设施及附属系统工程故障频率、安全作业情况、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安全检查情况、备品备件情况进行检查,保障项目设施正常运行。(5)日常管理考核:建议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管理记录齐全、资料存放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6)社会影响:对社会及客户的投诉情况、媒体舆论监督情况、重大活动的配合、领导批示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2、市政道路(1)日常维护及时率和安全文明施工:在实施设施维修养护工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无相关责任事件(故),对影响设施安256、全运行的问题及时有效维护。(2)维护项目质量:维护项目外观、实测实量和技术档案应达到维修养护技术规范相关标准。(3)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社会、工作职能,妥善处理各类事件、问题。主要分为:应急事件处理、各类投诉处理(含社会来信投诉、市长信箱投诉等)、重大活动配合、媒体舆论、相关督察发现及处理、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问题处理、政府批示完成情况等。133 五、考核方式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公司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可行性缺口补贴挂钩。1、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提前通知项目公司。考评工作组在随机选取的区域进行现场考核,乙方应提供相关257、资料以供检查,另外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同时结合周边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形成考核结果。2、随机考核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提前通知项目公司考核时间,现场随机选取区域对项目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随机考核过程中发现缺陷,应拍照保留文件等形式记录,按标准扣分,并向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项目进行整改。项目公司应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工作,否则第每次处以 10 万元违约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从项目公司递交的履约保函内提取,并将扣分加倍列入当季考评成绩。六、考核评价办法 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考核分分别进行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扣分的原则,下不保底。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地下综合管258、廊、市政道路年度考核得分取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地下综合管廊年度考核得分60%+市政道路年度考核得分40%绩效考核结果贴与可行性缺口补挂钩,当年可行性缺口补贴以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为基数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可行性缺口补贴支付比例分档对照表 序号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A)支付比例 备注 1 A90 分以上 按全额的 100%支付 具体的支付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3 80A90 分 按全额的 90%-99%支付 4 70A80 分 按全额的 80%-89%支付 5 60A70 分 按全额的 70%-79%支付 6 A60 分 当年可行性缺口补贴259、余额不再支付。下年度季度考核得分超过60分后按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的 65%进行清算支付。134 年可行性缺口补贴=可行性缺口补贴基础值支付比例 1、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向市财政局提交绩效付费申请材料。2、市财政局收到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提交的按效付费申请材料后,按有关规定、PPP 项目合同约定审核并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拔付资金。3、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七、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有权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对本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适当调整。135 地下综合管廊绩效考核表地下综合管廊绩效考核表 绩效考核包括入廊收费情况、项目设施定期维护、项目主体设施日常巡检、260、项目设施运行考核、资金使用和管理、社会影响等。总分为 100 分。各项分值及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入廊收费情况一、入廊收费情况 入廊收费情况考核总分 20 分,最多扣 20 分,具体考核项目、要求、标准明细如下: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1 入廊协议签署情况 凡管线入廊,项目公司均须与入廊管线权属单位签订入廊协议 管线已入廊但项目公司未与管线权属单位签订入廊协议的,每发现一例扣2 分 2 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用的收费标准 项目公司和管线权属单位按PPP 项目合同的要求约定入廊费用和日常维护费用 违反 PPP 项目合同的要求约定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每发现一例扣 2 分。3 入廊费的收取261、 按照入廊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收取入廊费 未按照入廊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收取入廊费的,每发现一例扣 2 分 4 日常维护费用的收取 按照入廊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收取日常维护费用 未按照入廊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收取日常维护费的,每发现一例扣 2 分 二、项目设施定期维护二、项目设施定期维护 项目设施定期维护考核总分 36 分,最多扣 36 分,具体考核项目、要求、标准明细如下: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1 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系统变配电站正常运行、电力电缆线路正常运行、防雷及接地设施正常运行。每 1 处问题扣 1 分 2 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照明系统控制空能正常运行;亮灯率 95%以上(含95262、%);应急照明功能正常运行;安全疏散照明正常运行;配电箱及照明灯正常运行。每 1 处问题扣 1 分 3 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灭火系统以及防火分隔、灭火器材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异常的扣 2分、其余每处问题扣 1 分 4 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风机正常运行;通风口、风管正常运行;排烟防火阀正每 1 处问题扣 1 分 136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常运行;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5 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管道阀门正常运行;水泵正常运行;水位仪正常运行。每 1 处问题扣 1 分 6 标识系统的正常运行 设置规范,标牌无倾斜、破损、污渍等;标识无错误、标牌无缺失等。设263、置不规范、标牌倾斜、外表破损、污渍等,每 1 处问题扣0.5 分;标识错误、标牌缺失,每 1 处问题扣 1 分 7 监控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闭路电视系统正常运行;现场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传输线路正常运行;通信系统正常运行。每 1 处问题扣 1 分 8 项目设施及附属工程清洁情况 项目设施及附属工程应保持整洁 每 1 处问题扣 0.5 分 9 管廊内清理疏通情况 管廊内清理疏通应每周一次。一个星期内未对管廊内清理疏通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10 管廊状态 管廊内裂缝、变形、腐蚀、缺损等情况 发现管廊内轻微裂缝扣0.5分,发现严重裂缝扣 1 分;发现管廊变形扣 1 分;发现管廊腐蚀现象扣 1 分;264、发现管廊轻微缺损扣 0.5 分,严重缺损扣 1 分。三、项目主体设施日常巡检三、项目主体设施日常巡检 项目主体设施日常巡检考核总分 10 分,最多扣 10 分,具体考核项目、要求、标准明细如下: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1 巡检人员的配备 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维护人员 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维护人员的扣 3 分 2 巡检人员的培训 对巡检人员进行巡检培训 未对巡检人员进行巡检培训的扣 3 分 3 日常巡检 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做好日常巡检记录 每 1 处问题扣 2 分 4 巡检安全保护措施 巡检人员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是否配备防护装备 每 1 处问题扣 2 分 四、项目设施运行考核四、项目265、设施运行考核 项目设施运行考核总分 22 分,最多扣 22 分,具体考核项目、要求、标准明细如下:137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1 项目设施及附属系统工程 项目设施及附属系统工程故障频率 故障频率在 1%-4%的扣 2 分;故障频率在 5%-10%的扣 4 分;故障频率在10%以上的扣 5 分。2 安全作业 建立安全作业规则,工作人员入廊得到相关培训并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未建立安全作业规则的扣 3 分,入廊工作人员未得到相应培训的扣 1分,造成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的扣 3 分 3 突发事件 制定消防、水管爆裂、燃气泄漏、防盗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的10 分钟内,应当266、及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进行抢修等处理 未制定消防、水管爆裂、燃气泄漏防盗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扣 3分,突发事件发生后未能在 10 分钟内通知管线单位的扣 2 分 4 安全检查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未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的扣 2 分,未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扣 1 分。5 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相应的需求 备品备件不满足要求的扣 1 分,应急物资不满足需求的扣 1 分 6 问题发现及处理 对相关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 未及时处置反馈扣 2 分 五、日常管理五、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考核总分 6 分,最多扣 6 分,具体考核项目、267、要求、标准明细如下: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1 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相关规定制订或更新完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制度的,每次扣1 分 2 管理记录 日常管理、运营维护记录齐全 记录不按制度和规范要求填写的,每次扣一分 3 资料存放要求 档案资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且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防盗等有效措施;档案资料未按规定进行及时存管每次扣 1 分,档案室未设有相关措施扣 1 分 六、社会影响六、社会影响 社会影响考核总分 6 分,最多扣 6 分具体考核项目、要求、标268、准明细如下: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1 社会及客户的投诉情况 不得有投诉情况 每发现一例扣 1 分 2 媒体舆论情况 媒体不得有负面评论 每发现一例扣 2 分 3 重大活动配合 重大事件配合好,交办未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关重大 138 任务能及时完成 活动,每次扣 2 分 4 领导批示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 未及时处置反馈扣 1 分 七、安全生产七、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得分为 0 分。(1)一般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2 人或一次重伤 5 人的;(2)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3 至 9 人或一次重伤 10 人的;(3)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1269、0 人以上的;(4)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 50 万元以上的。139 市政道路市政道路绩效考核表绩效考核表 绩效考核包括社会责任、日常维护及时率和安全文明施工、维护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等,总分为 100 分。各项分值及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一、社会责任考核表社会责任考核表 受检单位: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满分 考核方式 扣分 得分 1 应急事件处理 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区域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记录详细规范,处置完毕后立即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报。未建立预案,扣 1 分;无安全保障措施,每处扣 0.5 分;应急事件未处理,出现一次扣 3 分;未记录或记270、录不齐全真实的,每处扣 0.1 分;处置完毕后未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报,一次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2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2 各类投诉处理 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投诉,对存在问题不推诿扯皮,尽快落实解决。处理率100%,记录详细规范,处置完毕后立即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尽快落实解决,处理率达 100%;推诿扯皮,每处扣 0.5 分;处理率每下降1%,扣 0.5 分;未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真实的,每处扣 0.1 分;处置完毕后未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报,一次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2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3 重大活动配合 重大事件配合好,交办任务能及时完成,记录详细规范。发271、生有责事件,每次每项扣 1 分;未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真实的,每处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1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4 媒体舆论情况 不发生有责媒体报道事件,不发生重大有责新闻曝光。发生有责媒体报道事件,每次扣 0.5 分;发生重大有责新闻曝光事件每次扣 2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1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5 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问题处理 有责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处置率 100%,记录详细规范,处置完毕后立即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报。有责问题处置率达 100%,处置率每降低1%扣 0.1 分,统计以回复的为准;未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真实的,每处扣 0.1 分;处置完毕后未向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通报,一次扣272、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2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6 相关督察发现问题及处理 对相关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记录详细规范。市领导督察(其他相关督察)发现有责问题每次扣 0.2 分(0.1 分),未按要求整改每次扣 1.5 分(1 分),整改后未及时回复每次扣 0.1 分;未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真实的,每处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1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7 领导批示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对领导批示,有条件落实而未落实的一次扣 2 分。落实情况差,每次扣 1 分。未及时回复每次扣 0.2 分;未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真实的,每处扣 0.1 分,直至273、扣完该项分。1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合 计 100 考评人员:检查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40 二、二、日常维护及时率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日常维护及时率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 受检单位: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满分 考核方式 扣分 得分 1 日常维护及时率 水泥砼路面 对沉陷、严重破碎板、错台、拱胀和唧泥病害的,每个车道应在 28 日内完成修复;对坑洞、露骨、裂缝和接缝养护差病害的,应在10日内完成修复。对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未及时有效维护的,每处扣 1 分;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每处每延期 1 天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1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沥青砼路面274、 对沉陷、坑槽、松散、拥包、翻浆、脱皮、啃边、泛油、车辙、龟裂和网裂病害的,一般应在 5 日内完成修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28日内完成修复。对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未及时有效维护的,每处扣 1 分;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每处每延期 1 天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1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排水设施 对井盖断裂或缺失、防坠网损坏或缺失的,2 小时内完成补装;对井框破损、突出或凹陷的,应在30日内完成修复;对管渠堵塞,排水不畅引起路面积水的,一般应在 1 日内完成疏通,由于管道结构性缺陷造成排水不畅,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 30 日内完成修复。对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未及时有效维护275、的,每处扣 1 分;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每处每延期 1 天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2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人行道(含路缘石)及其他附属设施 对人行道(含路缘石)产生坑洞、错台、拱起、沉陷和缺失病害的,一般应在 5 日内完成修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28日内完成修复;对路肩、边坡、挡土墙、和防护设施损坏的,应在 5 日内完成临时性修复或做好临时防护,消除安全隐患,再按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实际工期完成修复;对城市家具缺损的,一般应在 5 日内完成修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 25 日内完成修复。对影响和危害行人安全问题未及时有效维护的,每处扣 1 分;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每处每276、延期 1 天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2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其他附属设施 对人行道铺装、栏杆、伸缩缝、墩台、锥坡、翼墙损坏的,应在 5 日内完成临时性修复或做好临时防护,消除安全隐患,再按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实际工期完成修复;对隔音板、限高和限载牌损坏或缺失的,一般应在 5 日内完成修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25 日内完成修复。对影响和危害行人安全问题未及时有效维护的,每处扣 1 分;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每处每延期 1 天扣 0.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2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141 绿化养护管理 有专业队伍养护,养护机制健全,绿地管理措施到位,定期巡查,及时做好修剪、补种、保277、洁、除虫等养护工作,有记录且真实齐全,全年无责任曝光或责任事故。无专业队伍养护扣 1 分;养护机制不健全,绿地管理措施不到位,未定期巡查扣 1 分;未及时做好修剪、补种、保洁、除虫等养护工作,发现一起扣 0.5分;无记录扣 0.2 分;有养护责任曝光或责任事故,每起扣 1 分,扣完为止。10 查看资料 现场核查 2 安全文明施工 无安全责任事件(故),公示牌按规定摆放,公示内容齐全,安全警示标志醒目齐全,施工现场围挡附合规定,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安全责任事件(故)的,每次扣 5 分;公示牌不按规定摆放的,每处扣 1 分;公示内容不齐全的,每处扣 0.5 分;安全警示标志不醒目齐全的278、,每处扣 1分;施工现场围挡附合规定的,每处扣 1 分;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不卫生、整洁的,每处扣 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10 现场核查 合计 100 考评人员:检查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三、维护项目质量考核表维护项目质量考核表 受检单位: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满分 扣分 得分 各考核 项目综合评分 1 道路工程 维护项目外观 达到维修养护技术规范相关标准 100 外观0.3+实测实量0.4+质量保证资料0.3 维护项目实测实量 100 维护项目质量保证资料 100 2 排水工程 维护项目外观 达到维修养护技术规范相关标准 100 外观0.25+实测实量0.35+质279、量保证资料0.4 维护项目实测实量 100 维护项目质量保证资料 100 维护项目质量综合评分 各考核 项目综合评分平均值 考评人员:检查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42 四、四、考核项目权重分配表考核项目权重分配表 序号 项 目 满 分 权重(i)1 社会责任(A1)100 30%2 日常维护及时率和安全文明施工(A2)100 20%3 维护项目质量(A3)100 50%A=A11+A22+A33 A 为考核得分 Ai为考核各项目实际得分 i为各项目权重系数 五、五、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考核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得分为 0 分。1、一般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2 人或280、一次重伤 5 人的;2、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3 至 9 人或一次重伤 10 人的;3、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4、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 50 万元以上的。143 附件二附件二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1、市政府关于采用 PPP 模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城管报2016191 号)的批复(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笺2016-4-A-4513)2、研究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会议纪要(专题纪要2016118 号)3、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专题纪要2016211 号)4、关于印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3 号);5281、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下综合管廊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南府办201670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7、关于南宁国际物流基地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五象2016128 号)8、关于南宁市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五象2016138 号)9、关于南宁市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南发改城市2016142 号)10、关于南宁市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南发改城市2016136 号)11、关于南282、宁市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南发改城市2016137 号)144 1 市政府市政府 关于采用关于采用 PPP 模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模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南城管报城管报2016191 号)号)的批复(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笺的批复(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笺 2016-4-A-4513)145 2研究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会议纪要(专题纪要研究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会议纪要(专题纪要2016118 号)号)146 147 148 149 150 151 3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专题纪要推进地下综合283、管廊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专题纪要2016211 号)号)152 153 154 155 156 157 4关于印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规关于印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3 号)号)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5南宁市政府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下综合管廊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下综合管廊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南府办(南府办201670 号)号)165 166 167 168 169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284、1号)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国办发201561 号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285、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为切实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427 号)有关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工作目286、标。到 2020 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三)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有序推进,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170 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质量标准,完善技术规范,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二、统筹规划 (四)编制专项规划。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规划期限原则上应与城287、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明确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五)完善标准规范。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结构设计应考虑各类管线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和综合防灾等需要。地下综合管廊断面应满足所在区域所有管线入廊的需要,符合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要求,并288、配建行车和行人检修通道,合理设置出入口,便于维修和更换管道。地下综合管廊应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安全运行。要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产生相互干扰。三、有序建设 (六)划定建设区域。从 2015 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289、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七)明确实施主体。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171 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成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选择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积极培育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290、支持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八)确保质量安全。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档案。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地下综合管廊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因素,考虑耐久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科学选择工程材料,主要材料宜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钢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积极推广应用预制拼装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有效带动工业构件生产、施工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四、严格管理 (九)明291、确入廊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十)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入廊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成本292、,以及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和更新改造成本确定。日常维护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更新等维护成本,以及管线占用地下综合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关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指导意见,引导规范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 172 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视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十一)提高管理水平。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要完善管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293、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五、支持政策 (十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投入。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294、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十三)完善融资支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支持力度。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予以长期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城市人民政府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295、门,建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具体工作;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设立地下综合管廊专家委员会;抓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有效推开,并加强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等要各司 173 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有序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所属管线入地入廊工作。国务院办公厅 2015 年 8 月 3 日 174 7关于南宁国际物流基296、地振邦路(玉洞大道关于南宁国际物流基地振邦路(玉洞大道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英岭路)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计的批复(南发改五象(南发改五象2016128 号)号)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8关于南宁市新邕路(龙岗片区关于南宁市新邕路(龙岗片区 1 号路号路-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江湾路)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五象复(南发改五象2016138 号)号)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9关于南宁市蓉茉大道北延长线关于南宁市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长堽堽路延长线路延长线-昆仑大道昆仑大道)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初步设计297、(调(调整)整)的批复(南发改的批复(南发改城市城市2016142 号)号)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10 关于南宁市关于南宁市金华路(高棠路金华路(高棠路-亭洪路)工程亭洪路)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调整)(调整)的批复(南的批复(南发改发改城市城市2016136 号)号)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11关于南宁市关于南宁市高棠路(壮锦大道高棠路(壮锦大道-南建路)工程南建路)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调整)(调整)的批复的批复(南发改(南发改城市城市2016137 号)号)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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